一、鼓励个人投资规范市场行为(论文文献综述)
赵书玉[1](2020)在《托克托县奶牛养殖主体与乳企之利益联结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托克托县为奶业振兴及乳业产业化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此增加奶牛养殖户收入进而促进村镇的整体发展。但是,托克托县乳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仍有所差距。乳业发展迟缓导致企业和养殖主体难以协调,激发利益冲突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确保乳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合理的奶牛养殖主体与乳企之间的利益联结模式是实现乳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关键。本文在梳理乳业文献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调研所得的资料,以交易费用理论、产业组织理论、不完全契约论等相关理论为指导,采用案例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从养殖场利益、利益协商内容,违约等三方面来研究”企业+家庭牧场”、”企业+合作社+农户”及”企业+个人投资牧场”三种类型的托县奶牛养殖主体与企业的利益联结模式。得出结论,奶牛养殖主体与企业的利益联结模式中,无论对养殖主体还是企业“个人投资牧场+企业”的利益联结模式相比较而言是最优的,目前三种模式存在的普遍问题是奶牛养殖主体与企业的合作只是发生原料生产阶段,联结模式松散、双方的合作存在不平等的市场地位、合作社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针对奶牛养殖主体、企业与政府提出相应的建议。
王志刚[2](2019)在《中国房地产产业组织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来,中国房地产业迅猛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的支柱性产业,为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与此同时,房地产业的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房价虚高、投资过热、市场秩序混乱、供求结构失衡等。为解决这些问题,很多学者展开了大量有益的研究,其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房地产金融和房地产实务等方面,对房地产领域的产业组织问题较少涉及。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基于中观产业层面,综合运用西方经济理论、产业组织理论和博弈论等多种理论,致力于研究中国房地产业的产业组织优化问题,期待通过产业组织优化的方式促进中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及现实意义。本文参考产业组织理论中的SCP分析框架,对中国房地产业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将“有效竞争”模式作为中国房地产产业组织优化的目标模式,并结合中国房地产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全文共包含八个部分。第一章,绪论。本章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对文中所涉及的房地产、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等基本概念进行了概括介绍,阐述了论文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并对论文的主要创新点做了简要说明。第二章,相关基本理论概述。本章首先介绍了房地产领域的相关理论,如房地产供求理论、地租理论、土地价格理论和区位理论等,同时对产业组织理论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做了归纳分析,介绍了哈佛学派、芝加哥学派、新奥地利学派和可竞争市场理论的学术观点,并对国内外有关房地产产业组织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第三章,中国房地产业市场结构分析。本章首先介绍了市场结构的分类及相关量化指标,并在此基础上分别从全国和区域房地产市场的角度测算了中国房地产业的市场集中度;运用广告密度法考察了中国房地产业的产品差异化程度,结果表明中国房地产业处于中等产品差别水平;在进入壁垒方面着重分析了中国房地产业的经济技术壁垒、规模经济壁垒和政策制度壁垒,客观描述了中国房地产业的进入壁垒现状。第四章,中国房地产企业的竞争行为研究。本章从价格竞争和非价格竞争两种不同的竞争方式入手,探讨了中国房地产企业的市场行为特征。价格竞争方面,本章运用伯川德(Bertrand)模型分析了房地产企业间的价格竞争过程,对房地产企业的垄断定价、价格歧视和价格合谋等市场行为进行了详细分析;非价格竞争方面,本章运用豪泰林(Hotelling)线性城市模型和萨洛普(Salop)圆形城市模型分析了房地产企业间的区位差异化竞争,运用鲍利(Bowley)模型和多夫曼-斯坦纳(Dorfman-Steiner)模型分析了房地产企业间的广告竞争关系;最后对上述两种竞争行为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了房地产企业的非价格竞争偏好。第五章,中国房地产业市场绩效的实证分析。本章介绍了评估市场绩效的常用量化指标,并运用三种不同方法对中国房地产业的市场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首先,重点考察了中国房地产业的利润总额及利润率变化情况,运用利润指标对中国房地产业的收益性市场绩效进行了评估;其次,测算了全国及各省级行政区房地产市场的勒纳指数,对中国房地产业的竞争性市场绩效进行了评价;最后,运用数据包络分析(DEA)方法和Malmquist生产率指数对中国房地产业的综合市场绩效进行了测度。第六章,中国房地产产业组织优化的目标模式。本章分别介绍了古典经济学和主流产业组织理论的产业组织优化目标模式,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有效竞争”的内涵、特征及相关评价标准,最后结合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特点有针对性提出了中国房地产产业组织优化的目标模式。第七章,中国房地产产业组织优化的对策研究。本章根据前面各章的研究结论,结合中国房地产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围绕产业组织优化这一具体目标,提出了促进中国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的相关对策建议,具体包括理顺供求关系、优化市场结构、规范市场行为、改善市场绩效及强化宏观调控五个方面。第八章,结论及展望。本章对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做了梳理和总结,并对论文中的不足之处以及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做了研究工作展望,期待通过未来的不断努力,使本文的相关研究取得深入进展,为中国房地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借鉴。
张帆[3](2020)在《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经济学研究》文中指出当前,网络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核心组成部分,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和基础保障方面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在大国崛起进程中的关键核心技术发展屡受遏制,特别是核心网络系统中用到的软、硬件产品大多受制于他国,这些产品中存在大量安全漏洞从而带来巨大安全隐患。实践表明,力图通过技术发展与创新并不能完全解决网络产品中因漏洞而引发的安全问题,因为它并非纯粹的技术问题,还涉及到资本投入、经济治理以及运营策略等经济学内容。因此,开展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经济学研究工作,分析网络安全问题的经济机理和内在动因,研究投资管理、信息激励等经济学行为对网络安全的影响,进而给出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政策建议,是应对当前复杂国际安全局势和社会建设发展现状的重要研究课题。本文结合经济学理论,引入复杂网络理论和网络博弈等方法工具,围绕“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现实困境与经济学理论基础”“节点内治理:微观市场主体的投资激励与策略”“节点间治理:漏洞交易市场的信息激励与策略”“整体网络治理:市场失灵下政府的网络安全漏洞治理”以及“优化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政策建议”等问题,深入开展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经济学研究工作。1.网络安全经济解析。从网络产品漏洞、网络企业以及国家网络公共治理的角度,结合传统经济学方法对网络安全经济动因进行研究。重点解决因为网络信息的不对称、激励不足导致了网络产品逆向选择问题、双边道德风险问题和当前网络市场对网络安全需求不足,以及国家层面的私人供给不足,这些是导致问题难以解决的重要原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复杂网络学科理论,基于拓扑机构观点,提出一种基于“网络节点内——网络节点间——整体网络”的网络安全治理结构框架。2.“节点内”治理:微观市场主体的投资激励与策略。“节点内”是指单个企业或个人等微观市场主体,“节点内”治理研究的是微观市场主体的投资激励与治理策略。通过对企业网络平时防护和受到威胁时这两种情况逐一分析,构建“成本—收益”模型,研究“节点内”微观市场主体如何根据网络威胁的类型进行最优化的安全措施投入策略,分析不同安全威胁类型以及企业自身安全措施投入对政府部门进行网络安全治理的影响,从而寻找同时满足整体网络安全性以及安全投入成本之间的最优策略。3.“节点间”治理:漏洞交易市场的信息激励与策略。“节点间”是指多个企业或个人等市场交易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节点间”治理研究的是交易主体市场行为的信息激励与治理策略。基于非对称信息理论,重点研究网络“节点间”的信息激励问题,通过建立漏洞信息交易市场,研究安全信号显示机制,帮助消费者了解和掌握网络安全的真实情况。论述漏洞市场的形成机理和基本特征,通过构建漏洞信息的交易模型与补丁管理策略模型,将厂商和消费者综合考虑的方式,得出厂商漏洞发布周期与消费者漏洞升级周期的最优化协调管理策略。4.“整体网络”治理:“市场失灵”下政府的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网络安全本质上是公共物品,由于私人供给不足和“市场失灵”,政府需要发挥职能,介入该公共物品市场,积极调配资源,搭建“整体网络”安全环境,鼓励私人企业投资网络安全,完成网络安全经营属性的转换,对网络安全治理架构进行部署。首先以自主可控的操作系统开发为例,阐述网络安全的技术产业化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建立不对称寡头产业投资博弈模型,考虑市场波动和紧急事件两类不确定性因素。运用数学模型对市场进行刻画,并给出安全责任与行为的管理策略。5.优化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政策建议。综合全文研究成果,针对网络安全治理的市场失灵问题,需要政府、组织、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网络安全的治理,实现“整体网络”安全。本文从健全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市场机制、加强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政府规制、优化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管理策略以及推进网络安全漏洞的协同治理等四个方面,分别给出优化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政策建议。
胡鹏[4](2019)在《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指出保险的本质是风险管理和分散,其意义乃在汇集个人力量,成立危险共同团体,于成员发生事故需要补偿时提供经济支助。在保险制度的运作中,保单持有人所缴交的保费累积形成保险基金,此一基金的规模甚巨且必须进行投资以确保其保值增值。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是保险资金运用的重要领域,不仅能够提升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更影响到股票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我国保险机构自2004年获准直接入市投资股票以来,保险市场与股票市场的联系与互动日益密切,保险机构挟庞大的资金已成为股票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但是长期以来我国保险机构未如主管机关所希冀的那样成为股票市场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也并未发挥长期稳定价值投资者的正面作用。反而在2015年下半年,保险机构在股票市场上激进投资股票,频繁大量举牌上市公司,甚至介入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异化引发了资本市场的震动和社会公众对保险资金运用妥适性的广泛质疑。申言之,保险机构是股票市场上重要的法人机构,不仅在股票市场上投资以获取报酬,而且能够对上市公司经营决策行使投票权。如若保险机构挟庞大的资金优势控制被投资公司的管理决策,大举介入经营一般产业,将引发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及潜在的利益冲突。因此,如何规制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扼止保险业经济权力的滥用非常必要。第一章从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基础理论入手,剖析保险机构投资股票所蕴含的保险学原理,并界定保险机构投资者在我国股票市场中的角色定位以及法律规制的目标。具体而言,保险共同体吸纳保费转嫁风险的同时,也汇聚了大量资金,使保险业成为保单持有人财富的管理者,保险机构必须确保保险资金保值增值。再者,单纯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商品逐步发展成投资型保险,愈来愈具有金融理财和投资属性。因此,保险机构资金运用是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也是投资型保险金融属性的现实吁求。我国保险机构并非一开始就被允许直接投资股票,而是在政策法规上经历了禁止、放松,直至完全放开的过程。2004年以来,我国金融监管机关在政策法规上允许保险机构直接入市,使得保险市场与股票市场的互动更加紧密。但我国保险业直接入市投资股票,其意义不仅在于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我国金融监管机关更希望保险机构发挥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充当股票市场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但长期的市场实践表明:作为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典范的保险机构投资者并没有成为稳定股票市场的重要力量,甚至在2015年大量举牌上市公司,引发上市公司的恐慌。保险机构股票投资链接到保险与股票两大市场,牵涉面广,产生的风险大,必须确保保险机构偿付能力充足,最大限度地保护保单持有人利益,并防止保险机构滥用庞大的资金优势。第二章以2015年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举牌上市公司事件作为分析对象,指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异化所衍生的风险点。具体而言,保险机构挟庞大的保险基金是股票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治理及股票市场的稳定起到重要作用。在历次改革资本市场与发展保险业的政策规划中,我国主管机关也希望保险机构发挥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成为股票市场的稳定器和压舱石。然而,长期的市场实践表明:保险机构并未达成主管机关所设定的目标,反倒成为追涨杀跌的炒作者。特别是2015年以来,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大量举牌上市公司,使整个资本市场为之震动。保险机构颠覆长期价值投资的形象,成为舆论所指摘的“野蛮人”。我国保险机构之所以提升风险偏好,激进投资股票虽是多方因素叠加下的行为选择,但其可能衍生的风险不容小觑。例如,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偏离了保险风险保障的主业,使保险机构沦为大股东控制权争夺的融资平台,并挟庞大资金优势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第三章指出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异化的根源在于利益冲突,并借助资本结构理论进行分析,描绘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发生机制,并提出化解利益冲突的具体路径。具体而言,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的利益冲突有内外两个层面。内部冲突是由保险机构股东与保单持有人股票投资偏好的异质性所致,表现为保险机构股东竭力规避监管规则,试图集中持有保险机构股权,实施高风险的股票投资行为。而在现行法下,保单持有人无法对保险机构实施有效地监控,其权益有受损之虞。外部冲突是在金融集团架构之下保险业与其他金融行业进行组织上的结合,导致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受金融集团的操纵和控制,而非基于自身利益进行的独立决策。透过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所衍生的乱象,其实利益冲突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制度原因和发生进路。针对内部冲突,以资本结构理论为分析工具,保险机构是高负债和高杠杆运作,保险机构股东因而存在比一般公司更高的代理风险。在自利性驱动之下,股东极易以保险资金进行豪赌从而投资股票。并且在保险机构发生财务危机时,股东也倾向于拖延增资,甚至掏空公司资产。为此,有必要保险股东与保单持有人利益冲突的平衡路径。其一,围绕“控制权转移”这一核心,构建对实际控制人的监管规则;其二,加强保险公司大股东适格性监管,维持保险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其三,强化保险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而针对外部冲突,在金融控股集团的组织架构中保险子公司的公司治理容易失灵,衍生出与整个集团及其他子公司的利益冲突问题,使得保险子公司投资股票的自主决策机制失灵,而沦为金融控股集团的附庸。为此,有必要构建金融控股集团中保险子公司的“内部防火墙”,以期维持保险机构股票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与行为的独立性,阻绝或限制金融控股集团对保险子公司行为的不当影响和控制。第四章通过导入我国台湾地区早已出现的保险机构肆意介入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的事件,介绍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的两度修改,并剖析其背后所蕴含的“金融与商业分离”的基本法理,以此为借鉴界定我国大陆地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合理边界。具体而言,鉴于保险资金的长期性和安全性特征,我国保险机构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应作为长期价值投资者,并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但是分析我国保险机构在股票市场上的行为表现,其在现实中存在消极炒作与积极介入两种倾向,导致其偏离长期价值投资的轨道,严重背离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两重角色。保险机构股东和保单持有人的风险偏好差异,以及保险机构普通账户中自有资金和外来资金混合运用更加剧了利益冲突行为。2004年我国台湾地区也曾出现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并帮助一致行动人介入上市公司经营的事件。也引发了理论和实务界对保险资金运用妥适性的广泛争议,同时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两度进行修改以规制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申言之,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一第三项通过剥夺保险机构对被投资公司股东权的方式,来强化保险机构短期财务投资属性。但这一规定严重违背股东平等的基本法理,实有矫枉过正之嫌。纵观我国台湾地区的金融法规,限制或剥夺金融机构对被投资公司股东权的规定广泛存在。这表明我国台湾地区在法规上推动金融混业的同时,仍严格限制金融机构参与被投资公司经营,以贯彻“金融与商业分离”的价值导向。“金融与商业分离”的立法精神也应统一落实到大陆地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和股权投资的监管规则当中。其次,对保险机构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保险机构战略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应出台“保险相关事业”清单,并着重加强对保险机构财务投资行使表决权的制度引导。第五章着重论证投资型保险在保险机构投资股票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通过剖析投资型保险的基础法律关系,引入金融法中的“信义义务”,以此规制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行为。具体而言,传统保障型保险的法律关系十分简单,保单持有人与保险人之间通过保险契约进行连结,基础法律关系属于保险契约法的调整范围。而广大保单持有人所缴交保费所累积形成的保险资金之运用行为则由保险业法进行监管,其主要目标为确保保险机构偿付能力充足。而保单持有人与保险机构投资行为、投资目标两者间不产生任何法律上的联系。但从私法关系的视阈分析,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是保险机构受广大保单持有人的委托,将缴交的巨额保费投资于股票市场,进而获取利润的行为。前端的保单持有人利益保护与后端的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规制,此二者的连结点便是投资型保险。因此,保险机构股票投资除应置于公法监管之中,还应当受私法关系的规制。通过剖析投资型保险的基础法律关系,保险机构对保单持有人应负有信义义务。由此建立起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信义义务规则。包括保险机构事前应慎重选择所投资的股票种类,遵循谨慎投资原则,禁止不公平对待保单持有人,也不得利用股票投资从事利益输送行为。
胡熠鹤[5](2019)在《股市“黑嘴”的民事责任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股市“黑嘴”一直以来是证券市场中的痼疾,一直受行政监管部门的打击,同时其违法行为通常侵害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股市“黑嘴”的民事责任一直难以得到追究,因此笔者以股市“黑嘴”的民事责任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研究问题”的思路结构行文。研究分析现存股市“黑嘴”民事责任制度的立法及司法现状,借以提出其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完善意见。文章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是引言,确定选题的引线及原因。第二章,研究股市“黑嘴”民事责任的基本问题,分析股市“黑嘴”的概念、发展历史、成因及其法律定性,股市“黑嘴”民事责任的概念、性质、功能、构成要件。第三章,研究股市“黑嘴”民事责任的立法现状、司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通过搜集股市“黑嘴”的相关立法,整理、比较、分析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特点及不足,并搜集整理历年股市“黑嘴”案件的救济、受理、判决及处罚等情况。通过现状分析,提炼出股市“黑嘴”民事责任制度存在立法欠缺、投资者权利保护机制缺失、司法实践操作性极低、缺乏相关配套制度等问题。第四章,针对上述提出的问题,阐述股市“黑嘴”民事责任制度完善的必要性,并分析问题原因。对于立法不完善,笔者建议制定专门关于证券交易行为的特别法,专门规定股市“股市”黑嘴的相关行为及其民事责任;对于股市“黑嘴”民事责任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笔者建议从扩大民事受案范围、合理配置举证责任、完善因果关系认定机制等方面予以完善;对于配套制度的完善,笔者建议从诉讼方式及纠纷解决机制方面予以完善。文章创设性地将股市“黑嘴”行为法律定性为证券侵权行为,后又将依据主体及侵权行为模式的不同将股市“黑嘴”行为分成三类,并对股市“黑嘴”民事责任进行定性分析,这是文章理论上的创新性之处。此外,在现状研究分析中搜集大量数据案例进行统计、比对、分析,以实证数据为研究依据亦是文章的创新之一。关于完善意见方面,与司法实践结合较为紧密,参照其他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相关经验是文章完善意见可行性的重要依据。最后笔者归纳总结股市“黑嘴”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建议及今后立法及司法上的改进方向。
方群[6](2019)在《责任分担视角下我国城镇职工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构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正面临诸多挑战。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城市化和新业态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待遇水平、公平性和灵活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存在老龄人口多、未富先老的问题,亟需提高民众参保意识、增加养老保险基金储备。在此背景下,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针对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改革要求与任务,以及经济全球化和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保险制度变革需求,进一步完善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增加全体国民的养老保险基金储备显得尤为必要。然而,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立时间尚短,目前仍处于基本养老保险“一支独大”,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缓慢的初级阶段,各主体存在责任错位、越位和缺位问题。首先,在第一层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建设方面,无论是制度的顶层设计、基金管理及投资运营,还是机构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方面,政府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致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处于碎片化状态,各地区缴费率和替代率等参数难以统一,个人账户“空账”规模逐年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其次,由于第二层次企业年金制度存在产品单一,保险和年金管理机构的投资管理和创新能力不强,系统维护运营成本高、财政税收优惠力度不足等多方面问题,造成企业和个人参保积极性不高,影响了企业年金的整体发展水平。最后,在第三层次商业养老保险建设方面,当前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仍处于试点阶段,税收优惠力度不大,加之个人参保意识不强,对老年生活持盲目乐观态度等因素,最终导致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的所占比例较低,与基本养老保险的规模差距较大。在此背景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已迫在眉睫。而要构建起完善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首要任务应是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分担关系,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最终通过参数调整和结构改革两方面的顶层设计,引导政府在承担有限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功能,从而满足我国居民未来多样化的养老需求。鉴于此,本文在责任分担视角下,以“我国城镇职工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构建”为核心议题,以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成“覆盖全民、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和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为依据。在国内外文献梳理和数据搜集、整理的基础上,首先阐述了当前城镇职工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下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责任主体仍存在的责任缺位、错位和责任逃避等方面的问题,同时依据问题和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对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应承担的主要责任进行了阐释和界定。其次,通过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适度水平模型进一步量化了政府应承担的财政支出责任、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责任,明确了多层次养老保险的支出、缴费和待遇的适度水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三大类改革方案,方案主要在实施成本、个体收益和制度目标实现等方面存在差异,政府可依据其政策目标和预算约束加以合理选择。再次,为验证方案中相关参数设计的合理性,本文构建了两期世代交叠模型,模拟测算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后将带来的一系列经济效应,同时研究了提高或降低个人缴费率、企业缴费率、个人工作期税率和个人退休期税率分别会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以及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构建对不同收入群体产生的影响,其研究结论也为政策制定提供了相关参考。最后,基于前文的测算和分析,建议从法律、制度、财政、技术与人才和社会保险体系内的配套支持等多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我国城镇职工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以期为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经济全球化、城市化和新业态等方面带来的挑战,构建起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提供相关建议。依据研究内容,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第一,拓展和深化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责任分担理论并展开实证研究。本文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框架下,详细阐述了政府、企业和个人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厘清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边界。同时,通过构建养老保险适度水平模型和世代交叠模型,进一步量化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中的政府财政支出责任和企业、个人的缴费责任,明确了各层次应负担的待遇水平和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经济效应。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前期学者仅从某一层次或某一责任主体展开研究的局限,是对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责任分担相关理论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第二,对多层次养老保险的适度水平进行测算并设计出相关改革方案。作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责任量化的体现,本文进一步拓展了养老保险适度水平理论,依据责任定位以及各责任主体面临的约束条件,构建起相应的多层次养老保险适度水平模型加以测算。在此基础上,还进一步提出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三大类改革方案,方案主要以每一层次的财政支出水平、缴费水平和待遇水平确定为核心内容,将政府的养老保险“支出”适度区间,个人、企业的养老保险“缴费率”适度区间和个人“替代率”适度区间作为表征,主张对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实现合理划分,这为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新思路。第三,多角度综合分析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经济效应。本文从我国国情出发,在现有政策框架下,着重研究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构建与缴费率、递延纳税政策等变量间的相互作用,并且模拟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后对不同收入群体的影响效果,进一步验证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下,各层次间存在的“替代效应”和对不同收入群体的“收入再分配效应”。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前期学者对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研究只侧重基本理论、各层次协调发展、国外经验借鉴或侧重对某一层次具体研究的局限,避免了“就社保论社保”的问题,还从全局性视角出发,深化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经济效应的研究路径。本文分章节具体研究思路如下:第一章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梳理了国内外既有文献的研究进展,阐述了研究的基本内容和相应的研究方法,最后概括了论文的创新点与不足。第二章在对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了本研究所涉及的理论,旨在为下文的实证分析内容提供理论支撑。第三章基于责任分担视角,分层次、分责任主体对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了梳理。第四章主要从责任定位与责任分担角度出发,梳理了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应承担的主要责任:即政府应从制度设计、财政支持和管理监督三方面规范自身责任;企业应履行好第一、二层次的缴费责任与第二层次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责任;个人不仅需要承担第一层次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责任,同时在寻求更高层次养老保障水平的过程中,还需承担一定的投资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第五章结合前文对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定位分析,通过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适度水平模型进一步量化了政府应承担的财政支出责任、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责任,明确了多层次养老保险的支出、缴费和待遇的适度水平,同时依据测算结果和我国实际情况,在适当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三类改革方案,方案以每一层次的财政支出水平、缴费水平和待遇水平确定为核心内容,主张对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实现合理划分。第六章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框架下构建了两期世代交叠模型,通过参数校准、数值模拟和比较静态分析,着重探讨了以下三类问题:一是构建政府、企业和个人责任共担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是否必要?其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什么影响?二是提高或降低个人缴费率、企业缴费率、个人工作期税率和个人退休期税率分别会给经济发展带来哪些影响?三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对不同收入群体会产生哪些影响?通过回答以上问题,从全局性视角出发,不仅着重研究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构建与缴费率、税收政策等变量间的相互作用,还探讨了责任分担视角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整体经济效应。第七章主要从法律支持、制度支持、财政支持、技术与人才支持和社会保险体系内的配套支持等多方面入手,系统阐述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支持机制。第八章在总结全文后,也对未来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构建提出了相应展望。
旷群[7](2018)在《我国普通高中学生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留学生生源国,同期学成归国人员数量增长迅猛,虽然海外文凭随之逐渐失去光环,留学的经济收益并不乐观,但留学需求仍然持续强劲。因此,有必要深入探讨一些重要问题:人们放弃境内高等教育机会而选择出国读大学的驱动原因是什么?留学决策所考虑的主要因素是什么?除了经济因素,人们的境外高等教育需求的产生是否受到其他社会文化的因素的推动?留学目的国和学校的选择受到什么影响?我国境外高等教育需求是否存在着盲目性?本研究将境外高等教育需求看做连续的发生过程,结合消费者行为理论、院校选择理论和推拉理论等重构了个人境外高等教育需求过程发生的理论分析框架,并通过文献梳理、小样本测试等方式整理出需求发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因素,按照新划分的六个维度归类建构新的影响因素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设计了调研工具以了解境外高等教育动机产生的原因以及人们选择境外高等教育的影响因素。研究采用混合式研究方法,通过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数据。研究者实地走访了全国15个城市的27所公立高中和1所中外合作大学,收集问卷2500余份。问卷的发放以国际部学生为主,选择少量在同一学校的普通班级就读的学生作为比较群体样本,利用SPSS软件对问卷结果进行分析。选取在校学生、老师、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已经在国外大学就读的学生、留学中介六大群体进行了访谈,访谈人数达到140人次,访谈时间超过100小时。研究发现:1)我国高中生留学意愿强烈,需求产生时间较早,高中国际教育的发展促进了境外高等教育需求的产生,但也造成了许多被动需求;2)境外高等教育满足了我国社会多元化的教育诉求,人们对留学的投资收益预期逐渐回归理性,但是对消费性收益的预期较高;3)教育国际化的推进、中外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以及人才选拔和培养模式的差异推动了高中学生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海外高校的市场营销策略拉动需求,个体自我完善和自我实现的诉求构成了强烈的内部驱动力;4)中国的民族性对留学动机的形成发挥了重要的影响作用,其中根文化、孝文化、面子文化作用明显;5)经济因素对境外高等教育需求产生的影响较小但是对需求的内容(留学国家、学校)的影响较大,人们更偏好学费和生活成本较低的地方;6)对留学者安全的担忧、国内的情感因素和跨文化能力欠缺是阻碍留学的主要原因;7)国外高等教育质量是学生选择留学目的地时考虑的最重要因素,其次为国外高校的社会声望(包括雇主评价、预期收入、就业前景、社会认可),高校的市场推广策略和教育国际化的合作活动等市场因子的作用也不可小觑。研究同时发现我国高中生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与非理性。决策主体缺乏对境外高等教育的正确认知,同时也缺乏对受教育者的兴趣、能力、智力的理性认知,未形成清晰的留学规划,从众跟风行为严重。境外高等教育选择过于单一与集中,在留学院校和专业选择上喜欢扎堆,过度依赖排行榜信息。信息不对称和中国社会心理导致的认知偏差是盲目留学的主要根源。需求主体的信息意识较强,但由于信息渠道不通畅、信息利用能力弱无法获得充分的、准确的信息,容易受到参照群体的影响,严重影响了认知与判断,低估留学风险,从而导致盲目的留学决策。研究认为我国普通高中生的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规模将持续增长,但学成归国发展的比例也将进一步扩大。在家庭消费结构升级的影响下,个体留学将逐渐从以家庭投资决策行为为重点转向消费决策行为为重点,需求主体将从关注留学所带来的身份职业变化转变为对自我提升自我完善的注重。因此需要政府部门、社会媒体、学校以及家庭共同合作构建一个合理的高中生出国留学保障体系,规避留学风险,提升境外高等教育消费体验满足感。由于研究者的时间、精力和经济能力有限,调研完成较为仓促。抽样样本的地区分布稍显不均匀,不留学群体的样本偏少。此外个体行为产生的影响因素错综复杂,本研究难免有疏漏,可能导致研究结论不够全面与深入。
李斯[8](2016)在《长春市高新区农村居民个人理财问题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群体的收入逐年增加,尤其是可支配收入也明显增长,这就在无形之中增强了农村居民的理财意识与投资需求,但是,由于当前我国许多农村居民金融理财知识相对匮乏,从而致使个人资本的保值增值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因此,如何逐步增强农村居民的个人理财意识与投资能力、如何持续提升农村居民个人资本的财产性收益,已经成为学界与政府广泛关注的社会难题。就长春市而言,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农业现代化与规模化程度日趋强化,农产品附加值不断增加,再加上农业生产补贴、减免农业税等支农惠农政策的积极效应,长春市内许多农村居民的生产收入与可支配收入明显增加,尤其是高新区内许多农村居民在被拆迁安置之后获得了数量可观的拆迁补偿款,这就需要学界与政府积极引导农村居民进行科学合理的投资理财,进而持续增加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益。本文正是基于农村居民收入不断增加、个人理财意识相对淡薄的研究背景展开行文,并针对长春市高新区内农村居民个人理财现状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调查分析。本文主要包括五个章节,第一章节主要探讨分析了该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目标、研究方法、国内外学界在个人理财方面的研究现状。第二章节探讨分析了居民个人理财的基本概念、常见种类、个人理财计划的主要内容、相关的理论基础以及农村居民个人理财与城市居民个人理财的差异。第三章节主要依据调查问卷的数据信息,总结归纳了长春市高新区农村居民个人在金融理财知识了解状况、投资数额、收益状况、选择理财产品种类及考量因素、风险承受能力、信息获得渠道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第四章节主要分析了影响长春市高新区农村居民个人理财的主客观因素。第五章节主要基于上述分析,从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农村居民个人三个方面提出了一些较具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希冀以此能够为长春市高新区广大农村居民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些许参考。
张文庆[9](2015)在《中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研究 ——基于产业组织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产物,是国家发展战略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对外影响软实力的重要方面,目前已在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其发展研究的理论成果也是极为丰富的。但以往的研究中,一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即国家级开发区发展过程中的激烈竞争。而这种竞争关系不仅影响着开发区的个体行为,也影响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群体发展绩效。在产业组织理论中,产业经济学家贝恩和谢勒等人创建了产业SCP分析模型,用来研究一个产业内基本情况的变化、市场结构、市场行为、绩效,以及公共政策之间的关系。市场基本情况影响市场结构,市场结构决定企业在市场中采取的行为,并反作用于市场基本情况;企业行为关系到市场运行的经济绩效,又对市场结构构成反馈;公共政策则对以上过程均产生影响。SCP分析框架是最完整、最成熟的研究范式,广泛应用于各类产业研究,为维护行业合理的市场竞争秩序,提高经济效率提供政策依据。通过对国外开发区典型案例的剖析、中国国家级开发区发展回顾、国内民营开发区的解读,本文抽象出了开发区发展的一般特征,即区域发展竞争中的投资者聚集:开发区提供了土地资源和投资环境等“产品和服务”,投资者根据其偏好选择“产品和服务”。开发区个体具有准企业特征,群体具有“产业”特征。利用国家级开发区30年发展积累的丰富可观察经验,考虑开发区与一般企业的行为差异,通过对产业组织SCP分析框架的转换、修正,构建了适用于国家级开发区发展研究的SCP范式。根据上述研究成果,本文重点分析研究了开发区市场基本条件及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从开发区的供需主体看,国家开发区的设立需要国家严格的审批,有较强的进入壁垒,从需求方看,主要以国外投资者为主;由于各开发区的区位、政策、体制、基础设施配套能力、经济环境及市场、生活环境的差异,形成国家开发区的异质性,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其他区域之间呈现出了不完全竞争的特征;由于投资者的稀缺性,市场表现为买方市场,在开发区与投资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这对开发区的个体市场行为形成影响;目前,国家级开发区在主导产业和经济规模上形成了一定的集中度,其群体组织特征属于“低集中寡占型”,具有结构的稳定性,总体上属于发展的成熟期,同时,主导产业集中度在提高、区域上开始分化,呈现出特色园区势头;市场集中度的形成,与供需失衡的激烈竞争和国家政策有关。在市场结构和开发区考核体系的影响下,开发区之间表现出激烈的垄断竞争行为,以垄断竞争市场行为理论为依托,从开发区功能目标、竞争中的价格策略、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对国家级开发区的市场行为进行探析,从经验观察入手,主要分析了以土地价格、补贴和担保、特许权以及特殊投资环境为主体的优惠政策比拼,以内外资的待遇差异为主的价格歧视,以投资环境改善为主的创新,以投资促进为主的减少交易成本行为和品牌建设为主的广告行为等。开发区的上述市场行为决定了开发区的绩效。在绩效指标体系的选择上,考虑到开发区功能定位和绩效考核特殊性,分别以财政收入和商务部公布的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得分为因变量来构建国家级开发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回归模型,自变量则选用了经济总量(GDP)、进口额、出口额和实际利用外资,为剔除各变量不同量纲的影响,对有量纲的经济总量、财政收入、进出口和实际利用外资指标,均采用了相应指标占其样本开发区总额比例来代替。在对两个回归模型结果相互比较印证的基础上,得出的相关结论是:1、国家级开发区发展绩效与地区生产总值正相关(强烈),与进口呈正相关,与实际利用外资正相关(极弱),与出口负相关;具有规模效应;与区位有关。2、目前发展状态下,外资质量不高。提高开发区绩效的途径是,增大规模、内外资并重、提高外资质量、提高全球经济参与度。3、个案研究说明,体制、政策管理水平等因素对发展绩效的综合影响,历经产生、加速、稳定、减弱几个阶段后,目前几近消失。着眼于国家级开发区新的“三成为、四转变”战略功能目标(即努力把国家级开发区建设成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和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成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排头兵,成为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努力实现由追求速度向追求质量转变,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由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发展转变,由硬环境见长向软环境取胜转变),本文对照SCP分析框架中的各影响因子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外部因素方面,面临外资和市场不振、政治环境不稳和科技创新不足的环境;公共政策方面,体现为功能和考核的冲突、转型与激励的冲突、合作与竞争的冲突以及发展与土地的冲突;在其他因素方面,行政效率、基础设施配套、交通物流、生活环境、教育卫生、信息交流、费用、高端服务业等形成发展瓶颈。当中土地、人力资源等因素,采用案例法予以例证。最后,针对开发区发展诸影响因素,在公共政策层面,提出设立国家级开发区创新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推进开发区横向合作、全面叠加上海自贸区政策、鼓励建设特色开发区、创新开发区考核体系;在个体开发区行为方面,建议推进产城融合、协调资源整合、搞好投资促进、加强品牌建设。通过影响、调整开发区的市场行为,实现国家级开发区群体发展绩效的提高。本文的研究,丰富了国家级开发区发展研究的理论视角,揭示了其垄断竞争行为的特征表现,得出了其目前发展绩效的一般结论,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但由于数据采集非常困难以及在SCP分析框架转换和修正中的能力所限,难免存在遗漏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检验并不断丰富完善。本文研究中采用的产业组织视角,对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也有一定启发意义。
罗明敏[10](2014)在《台湾地区课征证券交易所得税之研究》文中指出课征证券资本利得税(又称证券交易所得税,简称证所税)政策,由于牵涉不同群体的利益,影响层面极广,一直是政府官员、学者、券商和投资者等各界争辩的议题,其主要争辩焦点在于证券交易所得税的开征可能对整体证券市场造成的影响。台湾地区过去曾多次提议课征证所税,均为投资人带来冲击,导致股市在短期呈现巨幅波动,市场成交量、波动性等交易指标呈现震荡,使得多数投资人一旦触及任何证所税相关问题均极为敏感,即使政府以租税收入为考虑和学界主张建立公平税制的立意,亦难以抵挡可能对证券市场造成伤害所带来的压力,致使难以兼顾不同群体利益的证所税政策更难以执行。因此,本文针对台湾地区近年来两次重大宣告课征证所税事件之影响,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定性分析部分探讨台湾地区于2013年起开征之证所税制度,由租税法律面及经济学行为财务面观点,研析证所税课税制度设计与政府政策影响经济的关系。定量分析部分探讨两次证所税宣告(1988年9月及2012年3月)所产生对市场及经济的影响,除采用事件研究法及t检定证所税宣告前后台股市场交易信息变化外,并进一步以一般化自身回归条件异质变异数分析法GARCH(1,1)模型及GJR模型两种方式探讨证所税事件对台股报酬率所造成的波动影响。另为研析证所税政策宣告是否会对股市成交量造成闭锁效果,导致股票市场原有的另一重要税收来源证券交易税减少,并因股市成交动能的降低,使得台湾地区总体经济及个体经济面产生变化。故为消除国际因素影响,以台湾地区股市为实验组,与台股关联性高的临近香港地区股市作为控制组,采用一般回归分析及差异中差异法(简称DID法)进行台湾地区证所税政策短期及长期影响研究。最后并举出台湾地区宣告实施证所税前后一年的各项资本市场宏观经济面及微观经济面的实证资料(包含税收效益实证数字),来作为检视政策有效性的重要依据。故本文预期研究贡献及研究创新之处,主要以税收中性原则为基准,分就法理层面(法理制度观点)、市场层面(行为财务学观点)以及课税效应面(宏观及微观经济面)来进行证所税政策公平性与效率性之研析。透过定性与定量分析台湾地区宣告课征证所税事件对股票市场的冲击及财政效果的影响,提出对台湾地区证所税课税制度有效性的见解。藉由研究税收中性原则解析证所税对于政府政策及财政收益的影响,进而提出改进方案。另透过定量实证分析台湾地区市场投资人对于课征证所税时的行为模式结果,具体呈现财政税赋政策对股票市场影响程度及市场结构的变化,提供给立法单位未来在进行税制革新或优化的参考。另在两岸经济合作深化的意义上,本文以研究两岸财税政策为基础,进行台湾地区课征证所税政策的相关探讨,除有助于理解两岸相关证所税课税政策的内容,台湾地区股票市场投资人行为与对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影响外,透过定性与定量分析台湾地区课征证所税所产生的借鉴影响,希望能为两岸财税政策的研究,提供实质的研究贡献。本文研究结论如下,台湾地区2013年课征证所税制度设计,其主要优点为对个人与企业皆设有长期持有投资的优惠减税措施,同时在不同程度下提供盈亏互抵的机制。其相关的定性与定量分析建议改善事项及设计借鉴,以下分别由法理面、投资人行为面与资本市场宏观及微观经济面来评述政策的公平与效率。本文第一部分以法理制度面来探讨台湾地区2013年开征证所税制度的内容,就“公平性”与“效率性”分三大项进行说明:一、制度架构公平性部分,提出三项建议。(一)台湾地区股票市场课税制度过于繁复,针对股票投资人与非股票投资人产生不公的待遇。台股投资人除于发行面及流通面,卖方需按交易金额支付千分之三证券交易税外;取得投资所得的收益所得(股利及红利所得),个人及企业部分需按综合所得税税率采累进税率方式计算。而因应二代健保的实施,对个人取得现金股利需另加征2%的健保补充保费。本次证所税又并入综合所得税制度报缴。整体而言,台股投资人的税负及费用过重。(二)就股票投资人投资所得部分似有重复计税的疑虑,除投资股票较明确取得的收益所得报酬(股利及股息部分)已纳入综合所得税计税范围外,拟再针对收益实现时点较不明确的资本利得计税,似有二度计税的疑虑。针对股票投资人税负过重及重复部分,建议可适度降低现行股利及股息所得纳入累进综合所得税税率的税负结构,实行分离课税方式;且若开征证所税,建议应适度降低证交税以减轻投资人的负担。(三)针对台股结构占25%的外国专业投资机构(fini)享有免税的优惠,似有违“有所得就要课税”与“量能课税”的原则。就外资免税的角度,对个人及内资企业显有重税之虞,似未见公允。二、制度设计内容公平性,提出四项改善建议。(一)课税标的不公平,本次证券交易所得课征标的,主针对有价证券的“股票”课税,未对其他有价证券如债券、基金及期货等标的课税,易引起课税替代效应,除对台股股票成交量容易产生闭锁效应外,另易引起投资人投资轻税或无税商品或产生另一种资源分配扭曲现象,此部分建议若实施应全面对有价证券课征。(二)对10张以上ipo新股个人投资人课税,不符合量能课税精神,因持有10张以上新股投资人应视为小额投资者,且此机制将严重影响ipo股票发行市场,影响台湾地区企业筹资管道。此部分建议应适度放寛持股限制为宜。(三)课税对象主要针对台股交易金额达新台币10亿元以上个人大户及本土性营利事业为主似有不公,且易产生规避税负的心态,容易形成10亿元以下人头户及假外资情况,建议应审慎评估。(四)对台湾地区本土性营利事业不公,本次课征虽以证券交易所得为名,却提高整体企业最低税负制税率及调降企业扣除额,此举形同提高企业的最低税负机制。由于课税对象排除以投资为专业的外资机构,未符合租税公平主义原则外,另非实以本次课税项目证券交易所得为基础,就租税法定主义原则,并不符合课税要件明确主义的角度,另也易影响台湾地区受扶持享有租税优惠的重要产业与中小企业竞争力,不利长期经济发展,建议应进行适当的研议。三、制度设计之效率性上有二项待改善部分,(一)立法阶段因设有达股票指数8500点始达课税标准的课税天险,严重造成台股成交动能因闭锁效应影响,降低三成以上。又短短一年内共计修法两次,产生立法过程无效率情事。(二)立法后产生稽征困难,由于本次征税将对广大的个人及企业股票投资者实行核实课税机制,根据台湾地区过往多次实施证所税后停征的经验,除由于税收效果欠佳外,另一部分主为立法后实际产生的稽征技术难度所致,推论未来可能产生执法过程无效率的情形。本文第二部分采用四项计量方式,定量研究开征证所税对投资人心理与行为的影响。第一,实行事件研究法研究证所税宣告事件影响,相较1988年9月及本次(2012年3月)两次证所税事件的宣告效果,以1988年9月宣告事件产生非理性预期影响程度最大,成交量在19日内呈现无量下跌,股价下跌幅度高达36%,造成成交量严重的闭锁效应,产生不符合理性的行为。分析成因主为该次宣布至实施时点过短,未预留投资人心中可接受的政策讨论空间。故建议施政单位预计提出政策前,对影响范围较大的议案,应预留政策讨论与倡导时间,并取得民众的充分信任,以符合投资人规避模糊与厌恶风险的天性,避免产生过度反应的状况。第二,实行t检定方式研析台股市场于宣告证所税前后的差异变化来观察投资人的行为。实证结果显示宣告证所税后,对台湾地区股市指数、成交张数、成交量及周转率呈现显着的负向影响程度。整体而言,平均成交量降低的量能闭锁效应,除不利于股票发行面筹资行为外,就股票流通交易面而言,投资人交易频率及量能降低,将严重影响证券业从业人员及相关机构发展生态,影响资本市场的活络发展。第三,实行一般化自身回归条件异质变异数分析法garch(1,1)模型及gjr模型实证结果得知,台湾地区两次宣告实施证所税事件,具有在短期内对股市报酬率产生负向的影响效果。但长期而言,影响股票市场报酬率的因素众多,投资人将会趋于理性,将以投资报酬率观点来进行理财活动,故课税因素对股市报酬率不具长期负向影响程度。在gjr模型实证结果上,可以看出无论短期或长期,台湾地区政府课征证所税事件对台股报酬率波动产生具不对称性的显着影响效果,显示政府课征证所税事件的反应具有门坎效应,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课征证所税政策对投资人来说是报酬减少与成本增加的坏消息,具有助跌的效果。此与国外多数学者的研究结果一致,显示课征证所税会对证券市场产生影响,并牵制投资人交易资产的信心,易产生助涨助跌效应。第四,在观察短期成交量闭锁效应上,在2012年3月28日证所税宣告至2012年11月30日期间,一般回归分析实证结果显示台股成交量减幅为36.5%,港股成交量减幅为21.1%,显示当时可能存在国际总体因素如欧债危机的影响。透过did法实证结果,去除国际影响因素后,交叉效果检定结果显示台股成交量仍减少11.5%,显示证所税事件对台股成交量存在负向且显着的短期闭锁效果。在观察长期成交量闭锁效应上,在2012年3月28日至2014年9月29日期间,一般回归分析实证结果显示台股成交量减幅仍达28.1%,而港股在时间拉长淡化国际影响因素后,成交量减幅仅为7%。透过did法进行交叉效果检定结果,台股成交量仍为减少14.1%,显示证所税事件对台股成交量存在负向且显着的长期闭锁效果。本文第三部分采用定量分析证所税实施前后对资本市场宏观经济面及微观经济面的影响,第四部分并同前述第一部分法理制度面定性分析及第二部分行为财务面计量分析信息,针对本次2013年台湾地区课征证所税进行整体性研究,并以税收中性原则的角度,以台湾地区的实证借鉴,提出对台湾地区与中国大陆实施证所税税制的具体研究建议。由于税收中性原则的税制设计原理,以课税标的之供求弹性与征税后所产生的额外税额负担具有最直接的正向关系,故以此作为本文整合性重点借鉴结论及具体证所税税制的研究建议结论。1.台湾地区实施证所税公平性与效率性之借鉴(1)就股票投资行为需求弹性角度:由于一般投资人(可视为一般金融活动消费者)对投资活动的需求非属必要性商品需求,台湾地区股市结构(专业性法人投资人约32%42%、散户投资人约58%68%),投资人以个人散户较多,故整体上对股票需求弹性较大,因此政府课征证所税引起的额外负担也越大,产生替代效果与资源分配扭曲程度亦较高。(2)就股票投资商品供给弹性角度:金融市场存在多元性及国际性投资工具,对股市消费者(投资人)而言,股票投资需求弹性很大。但相对而言,台湾地区股票市场在地生产者(如股票发行公司、证券承销商、证券经纪商及相关证券体系的金融从业人员)对股票市场供给弹性很小,故面对课征证所税所产生投资人心理与行为的改变,导致成交量减少所引发的资本市场中宏观经济面及微观经济面的影响程度甚巨,显然会因税制的实施产生另一种不公平现象。(3)就税收调节市场结构角度来看供求弹性:台湾地区本次课征证所税标的多仅限以股票为主,故其原本税基来源十分有限,征税实际上产生效益不大,再加上股票投资的需求弹性很大,故一开征证所税的替代效应相对显着。但若以税收调整市场结构的角度来评析,台股法人结构由原实施前37.2%提升至41.3%(其中外资部分为主要增加对象,由原21.8%提升至25.1%);一般投资人(可视为一般金融活动消费者,包含散户及中实户)由于对台股投资活动需求非属必要性或不具特定性营业行为,故实施后台股个人投资人结构由原62.7%降低至58.7%。由上述数据显示,就税收调节市场结构的目的,似可就股票市场供求弹性的角度来进行税收调节市场结构的作用。(4)就证所税对投资人心理及行为影响上:定量分析实证显示课征证所税事件,对投资人从事经济活动的行为将会产生改变。尤其对个人散户结构原高达60%70%的台湾地区股市而言,影响变化更为显着。台股因宣告征税后成交量及周转率皆大幅下降,由课征证所税对股市交易量产生明显的闭锁效果及加剧股市的波动程度,推论此与台湾地区证所税实施对象包含个人与企业有关。由于实行核实课税方式,增加投资人困扰,若未妥善厘清广大投资人交易私密疑虑及做好权利保护措施等制度设计,可能会对市场造成更进一步的影响。(5)就证所税对资本市场宏观及微观经济面之影响:研究显示台股于宣告证所税后,整体台股成交量因闭锁效应衰退幅度达25%30%。而台湾地区宣告证所税期间,根据统计每季买卖外国有价证券复委托交易帐户金额较宣告前平均成长了37.2%。而2012年第2季至2014年第2季台湾地区国际收支金融帐对外证券投资金额累计流出978亿美元,推算平均一年对外证券投资流出金额占2013年国内生产毛额(gdp)之资金流出率高达8.5%。相较临近区域如港股等股市成交量放大,此部分流失的海外税源,对政府课征证所税的财政税收目的而言,似产生了无谓损失。而另一重要证交税税收来源,直接因证所税政策产生成交量闭锁现象,导致两年内证交税税收较宣告前减少新台币447亿元。相较宣告开征前证交税税收每年贡献金额约新台币千亿元以上(约占总税收5%6%),宣告开征后每年减少约新台币220亿元以上税收,减幅达20%以上。若依本次实施证所税财政单位原计预估个人证所税收入约为新台币100亿元,企业证所税部份约为新台币40亿元来推估,预估证所税税收对台湾地区整体税收结构的贡献度约仅占1%左右,相较课征后使其他税收之减少,似乎所失大于所得。因应成交量的闭锁与税负制度设计影响,使得台湾地区ipo股票发行市场大幅衰退,推论未来将影响台湾地区企业筹资能力与经济发展。另受成交量闭锁影响,造成整体证券产业营业及获利状况衰退,故推论可能为导致台湾地区2013年营利事业所得税大幅减少新台币166亿元,减幅达4.51%的原因之一。而在资源分配扭曲上,台湾地区2013年土地增值税增加近新台币222亿元(增幅达27%),亦可视为开征证所税所产生的替代效果。由于土地增值税的增加,亦代表另一项资产价格的泡沬与导致房价的增长,可能造成另一种社会资源的扭曲配置,造成更大的贫富差距与社会不公平的现象。因此课税制度所产生就业市场及证券产业的发展变化,如券商从业人员从2012年3月宣告日起至2013年10月止,已流失2300人,在成交量闭锁现象未见改善的情形下,将使就业市场产生恶化。除立法后所可能产生执行上的有形稽征成本与无形稽征难度之外,另一种由课税引起的庞大额外税额负担的无形社会成本,即为证所税议案开征之后,社会大众与立法机构以及行政机构的冲突对立,与人民对未来股票市场及执政能力的看法,由于各个宏观经济体与微观经济体的剧烈效应变化,会再进一步再循回影响社会大众的心理与行为及财富分配,并进而循回影响政府施政的公平性与效率性,值得关注后续的影响。2.对台湾地区与中国大陆实施证所税税制之具体研究建议第一,以本次实证台湾地区证所税课征之公平性与效率性结果,本研究建议管理当局在未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之前,应将开征个人股票交易的证所税机制处于“次优状态”,即先针对个人部分给予免征或对本次税制设计进行修订的做法。虽理论上基于租税公平理念,应符合有所得理应课税之原则,惟实务上课征证所税政策,就有如“蝴蝶效应”一般,透过证券市场税收制度与纳税人行为及经济活动的传导过程,紧密牵动与影响证券市场投资人的心理与行为变化,引发各个宏观经济体与微观经济体之剧烈效应变化。故建议施政单位在对证券市场投资人课税之前,应先了解证券市场的投资人结构与行为,同时针对税收中性原则设计架构中最重要的课税标的供求弹性进行分析,并应于系统性及配套性的针对整体股票市场之税负结构进行改良,如降低投资人股利税负或证交税税负之负担,并确实厘清投资人交易私密疑虑及做好权利保护措施等配套后再行研议开征为宜。若以股票投资需求弹性的角度,由于股票除对专业投资者及法人以外,对一般个人投资人而言,股票投资需求弹性较大,因征税所产生之替代效应及闭锁效应,实对整体资本市场及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产生巨大影响。若加计开征后预计产生的人头户及假外资的稽征成本与稽征难度,整体社会所付出的税收额外负担(社会成本及征纳成本)实远大于税收负担(税收效益)。本文研究实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实证观点,举出台湾地区本次实际开征证所税后所可能产生对整体社会的影响,虽未必具备全面性的严谨考虑及两岸市场规模或许不尽相同,但可视为提出高度系统性及攸关性之立论,实可作为现行立法者之借鉴参考。第二,倘以税收目的或以税收调节的角度来开征证券交易所得税,则建议施政单位应进行“轻税简征”的设计,结合公平与效率,共创政府与投资人双赢思维方式考虑,具体创新建议如下:(1)就量能课税角度,建议仿照香港地区及新加坡之税制设计,应“优先以股票投资需求弹性较小者,且对投资活动具营业行为的专业投资个人及法人”为主。(2)如全面开征证所税,则应检视整体股票市场税负结构,调降投资人的股利税负或证交税税负,以符合税制发展之公平与正义。(3)在平衡投资人损益及调整资本市场发展的结构上,建议可纳入亏损递延设计或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得享有租税优惠的配套措施。(4)站在已实现资本利得明确征收的角度上,建议财政单位可考虑未来结合券商股票交易帐户管理系统,实行“股票账户归户管理方式”。由券商系统针对投资人已实现利得,就源实行分离课税的证所税预扣缴作业,且于投资人亏损年度返还预扣缴税额进行弥补。整体结算投资人资本利得实征证所税的时点,应为投资人对交易股票帐户办理注销年度。此作法虽仍需再严谨讨论,但似较符合课征已实现资本利得税的精神。(5)站在租税效率与调节市场及税收职能的角度上,建议施政者应跳脱固有资本市场税制设计的单一框架,设计“浮动式课税机制”。建议可于股市量能较低时,课以较低的证交税来协助刺激股票市场动能或降低投资人税负。而在股市动能过热或达合理成交量或股市呈现泡沬之际,针对获利达一定程度以上者或相关市场信息指标达特定标准以上部分,建议可“加征具有证券交易所得税性质之增额证交税”。除可发挥政府职能协助进行市场调整或税收调整的功能外,同时亦实质具有调整社会贫富差距与提升市场交易结构目标,并增加稽征之效率性。虽此观点未必立论严谨,但就施政目的与效率而言,建议可作为税制创新之参考作法。效率将会影响公平,公平也会再次影响效率。处在一个循环经济市场与循环社会发展之架构下,期许施政者能以“税收中性原则”为依归,“优先掌握做对的事,之后再把事做好”,强化税收职能与政府职能,兼具公平性与效率性,达成全体社会福利经济之帕累托效率(Pareto Optimality)最大化的终极目标。
二、鼓励个人投资规范市场行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鼓励个人投资规范市场行为(论文提纲范文)
(1)托克托县奶牛养殖主体与乳企之利益联结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相关文献现状 |
1.3.1 农业产业化 |
1.3.2 关于奶业产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 |
1.3.3 农业利益联结模式 |
1.3.4 文献综述 |
1.4 本文研究思路及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 主要研究内容 |
1.6 本文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2 相关理论 |
2.2.1 交易费用理论 |
2.2.2 不完全契约理论 |
2.2.3 现代产业组织理论 |
2.2.4 委托一代理理论 |
3 奶业发展现状 |
3.1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奶业发展现状 |
3.1.1 呼和浩特市奶业发展现状 |
3.1.2 托克托县奶业发展现状 |
3.2 托克托县奶业利益联结模式现状 |
3.2.1 “家庭牧场+企业”模式 |
3.2.2 “农户+合作社+企业”模式 |
3.2.3 “个人投资牧场+企业”模式 |
3.3 呼市奶业发展扶持政策 |
4 企业与养殖主体的利益联结模式分析 |
4.1 “家庭牧场+企业”模式 |
4.1.1 案例介绍 |
4.1.2 牧场利益分析 |
4.1.3 利益协商内容 |
4.1.4 违约方面 |
4.2 “农户+合作社+企业”模式 |
4.2.1 案例介绍 |
4.2.2 利益分析 |
4.2.3 利益协商方面 |
4.2.4 违约方面 |
4.3 “个人投资牧场+企业”模式 |
4.3.1 案例介绍 |
4.3.2 利益分析 |
4.3.3 利益协商内容 |
4.3.4 违约方面 |
4.4 模式比较 |
5 利益联结模式存在的问题 |
5.1 托县的利益联结模式共同存在的问题 |
5.1.1 企业与养殖主体的合作只是在生产阶段,联结模式松散 |
5.1.2 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 |
5.2 各利益联结模式存在的问题 |
5.2.1 “家庭牧场+企业”模式存在的问题 |
5.2.2 “农户+合作社+企业”模式存在的问题 |
5.2.3 “个人投资牧场+企业”模式存在的问题 |
6 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 |
6.2 建议 |
6.2.1 奶牛养殖主体提升经营管理效益 |
6.2.2 企业发展壮大自身 |
6.2.3 企业与养殖主体建立长期联结机制 |
6.2.4 政府协助建立专业化的合作组织 |
6.2.5 政府加强政策引导,建立信息化管理 |
6.2.6 建立第三方检测机构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2)中国房地产产业组织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基本概念的界定 |
1.2.1 房地产 |
1.2.2 房地产业 |
1.2.3 房地产市场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对象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基本理论概述 |
2.1 房地产业基本理论 |
2.1.1 房地产供求理论 |
2.1.2 地租理论 |
2.1.3 土地价格理论 |
2.1.4 区位理论 |
2.2 产业组织理论概述 |
2.2.1 产业组织理论的产生 |
2.2.2 产业组织理论的学术流派 |
2.3 房地产产业组织的国内外研究动态 |
2.3.1 国外房地产产业组织研究 |
2.3.2 国内房地产产业组织研究 |
第3章 中国房地产业市场结构分析 |
3.1 市场结构的类型 |
3.2 市场结构的决定因素 |
3.2.1 市场集中度 |
3.2.2 产品差异化 |
3.2.3 进入和退出壁垒 |
3.3 中国房地产业市场集中度分析 |
3.3.1 全国房地产市场的集中度研究 |
3.3.2 区域房地产市场的集中度研究 |
3.3.3 全国及区域房地产市场集中度综合分析 |
3.4 中国房地产业产品差异化分析 |
3.4.1 房地产广告的基本特征 |
3.4.2 中国房地产业的广告密度 |
3.5 中国房地产业进入壁垒分析 |
3.5.1 中国房地产业进入壁垒的量化指标 |
3.5.2 经济技术壁垒分析 |
3.5.3 规模经济壁垒分析 |
3.5.4 政策与制度壁垒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房地产企业的竞争行为研究 |
4.1 中国房地产企业的价格竞争行为 |
4.1.1 伯川德(Bertrand)模型分析 |
4.1.2 房地产企业的垄断定价 |
4.1.3 房地产企业的价格歧视 |
4.1.4 房地产企业的价格串谋 |
4.2 中国房地产企业的非价格竞争行为 |
4.2.1 区位差异化竞争 |
4.2.2 广告竞争 |
4.3 房地产企业两种竞争行为的比较分析 |
4.3.1 价格竞争与非价格竞争的比较 |
4.3.2 房地产企业的非价格竞争偏好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房地产业市场绩效的实证分析 |
5.1 市场绩效的常用评价指标 |
5.1.1 利润率指标 |
5.1.2 勒纳指数(Lerner index) |
5.2 中国房地产业收益性市场绩效评价——基于利润率指标 |
5.3 中国房地产业竞争性市场绩效评价——基于勒纳指数 |
5.4 中国房地产业综合市场绩效的实证分析——基于数据包络分析(DEA)模型 |
5.4.1 数据包络分析(DEA)模型介绍 |
5.4.2 变量选择 |
5.4.3 DEA实证分析 |
5.4.4 中国房地产业的Malmquist生产率指数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房地产产业组织优化的目标模式 |
6.1 产业组织优化的理论目标模式 |
6.1.1 古典经济学的产业组织优化目标模式 |
6.1.2 主流产业组织理论的产业组织优化目标模式 |
6.2 有效竞争的内涵、特征及评价标准 |
6.2.1 有效竞争的内涵 |
6.2.2 有效竞争的基本特征 |
6.2.3 有效竞争的评价标准 |
6.3 中国房地产产业组织优化的目标模式 |
6.3.1 有效竞争:中国房地产产业组织优化的目标 |
6.3.2 中国房地产业有效竞争的目标模式 |
6.3.3 中国房地产业有效竞争的相关标准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房地产产业组织优化的对策建议 |
7.1 理顺供求关系、提升社会福利 |
7.1.1 合理引导房地产市场的消费需求 |
7.1.2 加快调整房地产市场的供给结构 |
7.2 优化市场结构、加强资源整合 |
7.2.1 加快房地产业内部整合、改善资产结构 |
7.2.2 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行业监管 |
7.2.3 改进土地出让制度、减少行政垄断 |
7.2.4 推动品牌建设、优化市场结构 |
7.3 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 |
7.3.1 强化监督、规范开发商价格行为 |
7.3.2 维护市场秩序、整顿房地产企业广告行为 |
7.3.3 引导房地产企业改进产品和服务、开展差异化竞争 |
7.4 改善市场绩效、实现均衡发展 |
7.4.1 加强科技创新、推进房地产业现代化 |
7.4.2 引导资源流向,推动区域均衡发展 |
7.5 强化宏观调控、促进产业发展 |
7.5.1 以房产税为切入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
7.5.2 规范金融市场、控制房地产金融风险 |
7.5.3 完善市场信息系统、稳定房地产价格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本文主要结论 |
8.2 研究工作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附录 |
(3)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经济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相关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目的、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基本思路与创新点 |
1.4.1 基本思路 |
1.4.2 论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现实困境和经济学理论基础 |
2.1 网络安全与漏洞治理 |
2.1.1 网络安全及其经济学的概念内涵 |
2.1.2 漏洞治理是网络安全的核心命题 |
2.1.3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三种类型:“节点内”、“节点间”与“整体网络” |
2.2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现实困境 |
2.2.1 漏洞检测的技术方法困境 |
2.2.2 漏洞治理的安全需求困境 |
2.2.3 漏洞治理的投资激励困境 |
2.2.4 漏洞治理的信息激励困境 |
2.2.5 漏洞治理的政策制度困境 |
2.3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市场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
2.3.1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市场行为的基本内涵 |
2.3.2 “节点内”微观市场主体的漏洞治理模型分析 |
2.3.3 “节点间”双边市场交易的漏洞治理模型分析 |
2.4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政府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
2.4.1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是典型的公共物品 |
2.4.2 政府治理最优策略的纳什均衡分析 |
2.4.3 政府治理策略的帕累托最优解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节点内”治理:微观市场主体的投资激励与策略 |
3.1 微观市场主体网络漏洞平时防护行为的成本—收益模型 |
3.1.1 网络漏洞平时防护相关问题描述 |
3.1.2 成本—收益模型假设与构建 |
3.1.3 网络漏洞平时防护策略的最优化分析 |
3.1.4 网络漏洞平时防护策略的绩效分析 |
3.2 微观市场主体漏洞威胁应对行为的成本—收益模型 |
3.2.1 网络漏洞威胁应对的相关问题描述 |
3.2.2 成本—收益模型假设与构建 |
3.2.3 网络漏洞威胁应对策略的最优化分析 |
3.2.5 网络漏洞威胁应对策略的绩效分析 |
3.3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投资决策案例分析 |
3.3.1 漏洞治理投资优化的探索 |
3.3.2 漏洞治理投资的决策算法分析 |
3.3.3 漏洞治理投资的决策算法优化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节点间”治理:漏洞交易市场的信息激励与策略 |
4.1 网络漏洞信息双边交易市场的经济学假设 |
4.1.1 企业交易决策经济动力分析 |
4.1.2 信号显示与网络漏洞甄别 |
4.1.3 网络漏洞信息市场分析 |
4.2 网络漏洞信息双边交易市场的信息激励模型构建 |
4.2.1 相关假设 |
4.2.2 漏洞信息双交易市场的贝叶斯纳什均衡 |
4.3 网络漏洞信息双边交易的市场交易机制 |
4.3.1 网络漏洞信息的公开拍卖机制 |
4.3.2 网络漏洞信息发布时间的策略优化 |
4.3.3 网络漏洞补丁管理策略优化 |
4.4 网络漏洞信息市场交易的安全信号显示机制探讨 |
4.4.1 安全信号显示机制分析 |
4.4.2 安全信号显示价值分析 |
4.4.3 安全信号的市场交易基础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整体网络”治理:“市场失灵”下政府的网络安全治理策略 |
5.1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职责 |
5.1.1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市场失灵” |
5.1.2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政府职责 |
5.1.3 网络安全的有效供给 |
5.2 政府对自主创新网络安全企业的产业支撑分析 |
5.2.1 我国网络安全自主可控建设存在的短板 |
5.2.2 政府支撑产业发展的投资博弈模型 |
5.2.3 政府支撑产业发展的策略优化 |
5.3 网络安全漏洞的政府治理 |
5.3.1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政府公共投资机制 |
5.3.2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损失的财政补贴 |
5.3.3 政府对网络安全服务商的政策规制 |
5.3.4 政府对网络漏洞信息交易市场规则的制定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优化网络安全治理的政策建议 |
6.1 健全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市场机制 |
6.1.1 把握网络安全漏洞市场机制的形成机理 |
6.1.2 警惕网络安全漏洞市场机制的负面价值 |
6.1.3 夯实网络安全漏洞市场机制的实践基础 |
6.2 加强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政府规制 |
6.2.1 健全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政策法规 |
6.2.2 创新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技术模式 |
6.2.3 搭建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产业联盟 |
6.3 优化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管理策略 |
6.3.1 加强网络企业安全评估 |
6.3.2 落实网络安全行为管理 |
6.3.3 强化网络安全技术管理 |
6.4 推进网络安全漏洞的协同治理 |
6.4.1 搞好顶层设计,确保集中统一 |
6.4.2 搞好职责分配,确保定位准确 |
6.4.3 搞好军民融合,确保协同高效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工作及结论 |
7.2 工作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4)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 第一章 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基础理论分析 |
第一节 保险机构资金运用行为的正当性基础 |
一、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业资金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 |
二、保险资金运用是投资型保险金融属性的现实吁求 |
第二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法律定位 |
一、我国保险机构入市投资股票的政策法规沿革 |
二、我国股票市场中保险机构投资者的角色定位 |
三、对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市场角色定位的反思 |
第三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的目标 |
一、确保保险机构偿付能力充足 |
二、最大限度地保护保单持有人 |
三、防止保险机构滥用资金优势 第二章 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衍生的风险分析 |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事件概述 |
一、2015 年我国保险机构举牌上市公司事件 |
二、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的行为动因 |
第二节 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衍生的风险 |
一、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偏离风险保障的主业 |
二、保险机构成为大股东控制权争夺的融资平台 |
三、保险机构挟庞大资金优势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三章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法律控制 |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具体表现 |
一、内部冲突:股东与保单持有人股票投资偏好的异质性 |
二、外部冲突:金融集团中保险机构股票投资受不当操控 |
第二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产生原因 |
一、资本结构理论下保险机构股东的代理问题 |
二、金融集团架构中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失灵 |
第三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法律控制 |
一、我国保险监管规则对利益冲突防控力度不足 |
二、保险股东与保单持有人利益冲突的平衡路径 |
三、金融集团中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自主性 第四章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法律边界——以“金融与商业分离原则”为视角 |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市场的角色错位及法制根源 |
一、我国保险机构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中的角色定位 |
二、我国保险机构财务投资与战略投资角色的背离 |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安全性与收益性的矛盾冲突 |
第二节 我国台湾地区对保险机构滥用股票投资权限的争议 |
一、案例导入:我国台湾地区“中信入主开发金控”案例 |
二、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一的修改 |
三、我国台湾地区理论和实务界对“保险法”修改的论争 |
第三节 金融与商业分离原则下保险机构投资股票的法律边界 |
一、金融与商业分离的法理基础及在我国台湾地区的实践 |
二、金融与商业分离原则下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矫正 第五章 我国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的法律规制——以投资型保险为中心 |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的投资型保险问题 |
一、投资型保险的特点及其对现行保险法的挑战 |
二、投资型保险与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异化 |
第二节 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基础法律关系的界定 |
一、我国投资型保险的主要类型及运作原理概述 |
二、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基础法律关系的界定 |
第三节 我国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行为的法律规制 |
一、投资型保险视阈中保险机构的信义义务 |
二、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信义义务的具体进路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
(5)股市“黑嘴”的民事责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第2章 股市“黑嘴”民事责任的基本问题 |
2.1 股市“黑嘴”的概述 |
2.1.1 股市“黑嘴”的概念 |
2.1.2 股市“黑嘴”的发展历史及成因 |
2.1.3 市“黑嘴”的法律定性 |
2.2 股市“黑嘴”民事责任的概述 |
2.2.1 股市“黑嘴”民事责任的概念、性质、功能 |
2.2.2 股市“黑嘴”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
第3章 股市“黑嘴”民事责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股市“黑嘴”民事责任的立法现状 |
3.1.1 法律方面 |
3.1.2 行政法规方面 |
3.1.3 部门规章方面 |
3.1.4 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方面 |
3.2 股市“黑嘴”民事责任的司法现状 |
3.3 股市“黑嘴”民事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 |
3.3.1 股市“黑嘴”民事责任立法不完善 |
3.3.2 投资者保护机制严重匮乏 |
3.3.3 股市“黑嘴”民事责任制度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 |
3.3.4 缺乏股市“黑嘴”民事责任的相关配套制度 |
第4章 股市“黑嘴”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 |
4.1 完善股市“黑嘴”民事责任制度的必要性 |
4.2 股市“黑嘴”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 |
4.2.1 制定专关于证券交易行为的特别法 |
4.2.2 完善股市“黑嘴”民事责任制度的可操作性 |
4.2.3 完善股市“黑嘴”民事责任的相关配套制度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责任分担视角下我国城镇职工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本文的创新 |
1.4.2 本文的不足 |
2 基本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
2.1.2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2.1.3 企业年金 |
2.1.4 商业养老保险 |
2.2 理论基础 |
2.2.1 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 |
2.2.2 养老保险适度水平理论 |
2.2.3 生命周期理论 |
2.2.4 公平正义理论 |
3 责任分担下城镇职工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存在的问题 |
3.1 第一层次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
3.1.1 政府责任错位 |
3.1.2 企业责任逃避 |
3.1.3 个人责任模糊 |
3.2 第二、三层次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
3.2.1 政府责任缺位 |
3.2.2 市场责任弱化 |
4 城镇职工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下的责任主体定位分析 |
4.1 政府责任定位 |
4.1.1 制度设计责任 |
4.1.2 财政支持责任 |
4.1.3 管理监督责任 |
4.2 企业责任定位 |
4.2.1 缴费责任 |
4.2.2 管理责任 |
4.3 个人责任定位 |
4.3.1 缴费责任 |
4.3.2 投资管理责任 |
4.3.3 监督责任 |
5 责任分担下城镇职工多层次养老保险适度水平测算 |
5.1 多层次养老保险政府支出适度水平测算 |
5.1.1 多层次养老保险支出适度水平模型构建 |
5.1.2 模型的相关参数设定 |
5.1.3 政府支出适度水平测算结果分析 |
5.2 多层次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率适度水平测算 |
5.2.1 多层次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率适度水平模型构建 |
5.2.2 模型的相关参数设定和数据来源 |
5.2.3 个人缴费率适度水平测算结果分析 |
5.3 多层次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率适度水平测算 |
5.3.1 多层次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率适度水平模型构建 |
5.3.2 模型的相关参数设定与数据来源 |
5.3.3 企业缴费率适度水平测算结果分析 |
5.4 多层次养老保险个人替代率适度水平测算 |
5.4.1 多层次养老保险个人替代率适度水平模型构建 |
5.4.2 模型的相关参数设定和数据来源 |
5.4.3 个人替代率适度水平测算结果分析 |
5.5 未来多层次养老保险适度水平预测 |
5.5.1 多层次养老保险个人替代率适度水平预测 |
5.5.2 多层次养老保险政府支出适度水平预测 |
5.5.3 多层次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率适度水平预测 |
5.5.4 多层次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率适度水平预测 |
5.6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改革方案设计 |
5.6.1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改革方案一——基于现行制度的小改革 |
5.6.2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改革方案二——适度调整的中间改革 |
5.6.3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改革方案三——进行结构调整的大改革 |
5.7 关于多层次养老保险适度水平测算和方案设计的结论 |
6 责任分担下城镇职工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经济效应分析 |
6.1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下经济的一般均衡分析 |
6.1.1 模型构建 |
6.1.2 模型的求解 |
6.2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前后的经济效应对比分析 |
6.2.1 参数校准及说明 |
6.2.2 数值模拟与对比分析 |
6.3 各层次养老保险缴费率和税率变化的经济效应分析 |
6.3.1 第一层次缴费率变化的经济效应分析 |
6.3.2 第二、三层次缴费率变化的经济效应分析 |
6.3.3 工作期税率变化的经济效应分析 |
6.3.4 退休期税率变化的经济效应分析 |
6.4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对不同收入群体的经济效应分析 |
6.4.1 参数校准及说明 |
6.4.2 数值模拟与结果分析 |
6.5 小结 |
7 构建城镇职工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支持机制 |
7.1 法律支持 |
7.1.1 构建专门的多层次养老保险法律体系 |
7.1.2 加强基金投资运营等方面的法律监管 |
7.2 制度支持 |
7.2.1 构建统一的国民年金制度 |
7.2.2 稳步推进全国统筹,降低并做实费率费基 |
7.2.3 完善养老金相关参数的科学调整机制 |
7.2.4 建立企业年金自动加入机制 |
7.2.5 建立合格默认投资工具,放开个人投资选择权 |
7.2.6 适度扩大企业年金投资范围 |
7.2.7 健全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市场机制 |
7.3 财政支持 |
7.3.1 国有资本划转充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7.3.2 增强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力度 |
7.3.3 针对不同收入群体采取差异化的财政补贴政策 |
7.4 技术与人才支持 |
7.4.1 建立个人养老储蓄账户,实现补充养老金资金归集 |
7.4.2 加强一体化养老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
7.4.3 加快多层次养老保险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
7.5 社会保险体系内的配套支持 |
7.5.1 增强生育保险激励功能,维护养老保险代际平衡 |
7.5.2 建立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计划的互通机制 |
7.5.3 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减轻个人养老压力 |
8 结论与展望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科研成果情况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我国普通高中学生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问题 |
第三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四节 研究创新与局限性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的局限性及展望 |
第五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境外高等教育 |
二、留学与留学生 |
三、教育需求 |
四、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 |
第六节 文献综述 |
一、国际市场学生流动的研究及述评 |
二、我国出国留学现象的研究及述评 |
三、留学意愿与动机的研究及述评 |
四、留学选择理论模型的研究及述评 |
五、留学行为的研究总评 |
第二章 境外高等教育需求的本质 |
第一节 作为市场行为的留学活动 |
一、境外高等教育市场的客观存在 |
二、高等教育市场的国际供需配置 |
三、留学市场行为的发生过程 |
第二节 国际服务贸易框架下的境外高等教育 |
一、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基本形式 |
二、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理论基础 |
二、国际服务贸易视角下的留学活动 |
第三节 作为有限市场的境外高等教育市场 |
一、境外高等教育供需双方受到限制 |
二、境外高等教育兼顾公私属性 |
三、境外高等教育市场中的信息有限性 |
四、境外高等教育机构缺乏清晰的产权利益结构与售后保障 |
第四节 作为家庭决策的留学选择 |
一、个体留学是家庭决策行为 |
二、家庭投资视角下的个体留学行为 |
三、家庭消费视角下的个体留学行为 |
四、我国家庭境外高等教育决策特点 |
第三章 高中生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理论框架构建 |
第一节 多学科视域下的留学行为研究 |
一、留学行为的经济学视角 |
二、全球化与教育国际化视角 |
三、留学行为的社会心理视角 |
第二节 个体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发生机制分析 |
一、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发生的条件 |
二、消费者购买行为理论 |
三、个体境外高等教育消费过程 |
四、我国高中生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过程模型 |
第三节 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影响因素的指标体系构建 |
一、基于文献的影响因素梳理 |
二、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分阶段影响因素指标 |
三、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影响因素指标体系构建 |
第四章 高中生出国留学调查的研究设计与过程 |
第一节 高中生出国留学调查的预调研 |
一、预调研问卷的构成与优化 |
二、预调研过程与调研对象 |
三、信效度检验 |
第二节 高中生出国留学调查研究设计 |
一、问卷的设计与修订 |
二、访谈设计 |
三、样本选取 |
第三节 第一阶段调研过程 |
一、问卷的再次验证与修改 |
二、调研过程 |
第四节 高中生出国留学调查第二阶段调研 |
一、问卷的最后修订 |
二、问卷的发放 |
第五节 调查情况汇总 |
一、调研学校汇总 |
二、问卷调查样本描述 |
三、访谈过程与访谈样本描述 |
第五章 高中生出国留学调查研究发现 |
第一节 样本检验 |
一、效度检验 |
二、信度检验 |
第二节 高中生接受境外高等教育的意愿分析 |
一、高中生接受境外高等教育的意愿描述性分析 |
二、个体特征对高中生留学意愿的影响 |
三、家庭因素对高中生留学意愿的影响 |
第三节 高中生境外高等教育动机分析 |
一、境外高等教育动机影响因素的因子分析 |
二、高中生境外高等教育动机影响因素的逻辑回归分析 |
三、高中生境外高等教育动机影响因素解释 |
四、高中生出国留学阻碍因素分析 |
第四节 高中生留学目的地选择分析 |
一、高中生留学目的地选择影响因子分析 |
二、留学目的地选择影响因素的重要性指数分析 |
三、高中生留学目的地选择影响因素解释 |
第六章 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的社会心理解释 |
第一节 高中生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的外部环境解释 |
一、政策打造积极的留学环境 |
二、经济发展保障有利的留学环境 |
三、国际化大环境与中国文化共同营造留学社会氛围 |
四、国内教育环境推动境外高等教育需求 |
五、境内高中国际教育的发展促进境外高等教育需求 |
第二节 信息不对称现象对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发挥重要影响 |
一、高等教育选择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
二、个体拥有的信息能力有限 |
三、家长对子女的能力与心理特征所掌握的信息不充分 |
四、掌握的教育质量信息不完全不准确 |
五、错误利用排行榜信息 |
第三节 感知消费性价值对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的影响 |
一、消费性收益驱动留学需求 |
二、感知收益价值偏差导致盲目性需求 |
三、低估留学决策风险 |
第四节 社会流动诉求促进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 |
一、社会阶层流动的诉求驱动家庭境外高等教育需求 |
二、资本转化机制激发境外高等教育需求 |
第五节 中国社会文化影响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 |
一、中国消费者选择偏好深受中国文化影响 |
二、根文化与儒家文化共同作用下产生留学动机 |
三、“面子”在需求发生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
四、从众行为是导致社会留学热潮的重要原因 |
五、民族记忆促进了境外高等教育的狂热需求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我国普通高中学生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研究结论 |
一、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特点 |
二、非理性境外高等教育需求的主要根源 |
第二节 我国高中学生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的变化趋势 |
一、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与归国需求都将持续增长 |
二、消费结构升级改变我国社会的留学消费观念 |
三、个体留学从以投资行为为重点转变为以消费行为为重点 |
第三节 政策建议 |
一、国家层面 |
二、社会层面 |
三、学校层面 |
四、家庭层面 |
参考文献 |
中文参考文献 |
外文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高中生出国留学调查问卷(第一阶段) |
附录二 高中生出国留学调查问卷(第二阶段) |
附录三 学生访谈提纲(修订稿) |
附录四 学校老师访谈提纲(修订稿) |
附录五 国际部主任访谈提纲(修订稿) |
附录六 家长访谈提纲(修订稿) |
附录七 已经留学学生访谈提纲 |
附录八 访谈学生名单 |
附录九 访谈教师名单 |
附录十 访谈国际部主任名单 |
附录十一 访谈家长清单 |
附录十二 已留学学生访谈名单 |
附录十三 部分数据分析图表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8)长春市高新区农村居民个人理财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标、内容与方法 |
第二章 个人理财基本内容概述 |
2.1 个人理财的概念界定 |
2.2 个人理财的常见类别 |
2.3 个人理财计划的主要内容 |
2.4 个人理财的相关理论基础 |
2.5 农村居民个人理财与城市居民个人理财差异 |
第三章 长春市高新区农村居民个人理财现状分析 |
3.1 数据来源与样本特征 |
3.2 长春市高新区农村居民个人理财基本情况分析 |
第四章 长春市高新区农村居民个人理财的影响因素 |
4.1 主观因素 |
4.2 客观因素 |
第五章 长春市高新区农村居民个人理财的建议 |
5.1 银行等金融机构方面 |
5.2 相关政府部门方面 |
5.3 农村居民个人方面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 |
致谢 |
(9)中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研究 ——基于产业组织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1.1 研究缘起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思路与主要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论文的创新点及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国内外关于开发区发展的理论和研究综述 |
2.1.1 开发区相关理论综述 |
2.1.2 国内开发区相关研究综述 |
2.2 产业组织理论的经典范式—SCP分析框架 |
2.2.1 传统的结构—行为—绩效分析框架 |
2.2.2 结构—行为—绩效分析框架的修正 |
2.2.3 产业SCP分析框架的核心要素 |
2.3 产业组织SCP范式的一般测度指标 |
2.3.1 行业集中度指标 |
2.3.2 市场绩效指标 |
第三章 国内外开发区发展回顾及启示 |
3.1 开发区含义与释解 |
3.2 开发区历史回顾 |
3.2.1 国外开发区典型案例 |
3.2.2 中国国家级开发区发展历程 |
3.2.3 一个民营开发区的兴起 |
3.3 启示—区域竞争中的投资者集聚 |
第四章 国家级开发区发展研究的SCP分析框架构建 |
4.1 国家级开发区个体的准企业性特征 |
4.1.1 开发区提供了什么“产品和服务” |
4.1.2 开发区的需求者 |
4.1.3 开发区的自主性 |
4.1.4 开发区的经济性 |
4.1.5 开发区的竞争性 |
4.2 国家级开发区群体可视为一个产业 |
4.2.1 一般产业的特征 |
4.2.2 国家级开发区群体的准产业性 |
4.3 SCP分析框架的转换、修正及阐释 |
4.3.1 分析模型的转换 |
4.3.2 分析模型的修正 |
4.3.3 分析模型的特殊边界条件 |
4.4 小结 |
第五章 开发区市场基本条件及结构分析 |
5.1 国家级开发区的供需主体 |
5.1.1 开发区的创办 |
5.1.2 进入和退出 |
5.1.3 投资者—开发区“产品和服务”的潜在消费者 |
5.2 国家级开发区的异质性-投资环境的评价 |
5.2.1 区位 |
5.2.2 要素禀赋 |
5.2.3 政策 |
5.2.4 体制 |
5.2.5 基础设施配套能力 |
5.2.6 经济环境及市场 |
5.2.7 生活环境 |
5.3 国家级开发区的竞争特征 |
5.3.1 国家级开发区间不完全竞争 |
5.3.2 国家级开发区与其他区域不完全竞争 |
5.3.3 市场特征1—买方市场 |
5.3.4 市场特征2—信息不对称 |
5.4 市场集中度 |
5.4.1 开发区功能定位与集中度指标选择 |
5.4.2 开发区市场集中度 |
5.4.3 开发区具体行业集中度分析 |
5.5 小结 |
第六章 开发区市场行为分析 |
6.1 垄断竞争市场行为 |
6.2 开发区功能目标的多元性、变化性及行为影响 |
6.2.1 国家层面 |
6.2.2 地方层面 |
6.2.3 小结 |
6.3 优惠政策的比拼—竞争中的价格战 |
6.3.1 土地价格的高低选择 |
6.3.2 补贴和担保 |
6.3.3 特许权 |
6.3.4 特殊投资环境 |
6.4 内外资的待遇差异—价格歧视 |
6.4.1 法律法规 |
6.4.2 非正式制度 |
6.5 投资环境创新—开发区竞争优势的构建 |
6.5.1 体制创新 |
6.5.2 政策创新 |
6.6 投资促进建设—市场交易成本的减少 |
6.6.1 投资信息搜寻 |
6.6.2 投资合同洽谈 |
6.6.3 投资合同履行 |
6.6.4 后续跟踪服务 |
6.6.5 资源整合优化 |
6.7 品牌建设—广告的效应 |
6.7.1 以商招商 |
6.7.2 对外宣传 |
6.7.3 形象塑造 |
6.8 小结 |
第七章 开发区市场绩效评价 |
7.1 市场绩效 |
7.1.1 一般市场绩效 |
7.1.2 开发区市场绩效衡量方式 |
7.2 影响开发区绩效的因素 |
7.2.1 区位对绩效的影响 |
7.2.2 集中度对开发区绩效的影响 |
7.2.3 体制、政策、管理水平对绩效的影响 |
7.2.4 财政收入与GDP、外资、进出口等因素的多元关系研究 |
7.2.5 综合得分与GDP、外资、进出口等因素的多元关系研究 |
7.3 小结 |
第八章 影响开发区发展的环境因素 |
8.1 影响开发区发展的外部环境因素 |
8.1.1 外资和市场因素 |
8.1.2 政治氛围 |
8.1.3 科技 |
8.2 公共政策中的影响因素分析 |
8.2.1 功能与考核冲突 |
8.2.2 转型与激励冲突 |
8.2.3 合作与竞争冲突 |
8.2.4 发展与土地冲突 |
8.2.5 专栏一:经济增长与土地资源之间的关系 |
8.3 专栏二:制约开发区发展的其它环境因素 |
8.3.1 人力资源 |
8.3.2 投资环境 |
8.4 小结 |
第九章 对策与建议 |
9.1 设立国家级开发区创新发展股权投资引导基金 |
9.2 鼓励建设特色开发区 |
9.3 积极推进开发区横向合作 |
9.4 全面叠加上海自贸区政策 |
9.5 创新国家级开发区考核体系 |
9.6 协调资源整合 |
9.7 加强品牌建设 |
9.8 推进产城融合 |
9.9 搞好投资促进 |
9.10 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表 |
后记 |
(10)台湾地区课征证券交易所得税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
导论 1.1 |
研究背景和意义 1.2 |
研究对象与研究理论 1.3 |
研究思路与方案 1.4 |
本文研究创新之处 第2章 |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2.1 |
法律制度面探讨证所税 2.2 |
行为财务面探讨证所税 2.3 |
资本利得税对证券市场行为面相关研究 2.4 |
资本利得税相关文献探讨 第3章 |
各国及各地区实施证所税制度之比较 3.1 |
各国及各地区实施证券交易所得课税制度之分类 3.2 |
各国及各地区实施证券交易所得课税制度之比较 第4章 |
台湾地区证所税定性分析──法律制度面 4.1 |
台湾地区证券交易所得税课税制度沿革分析 4.2 |
台湾地区股票市场课税制度之分析 4.3 |
台湾地区2013年证券交易所得税之分析 4.4 |
台湾地区证所税之“公平与效率”探讨 第5章 |
台湾地区证所税定量分析──行为财务面 5.1 |
证所税事件:事件研究法 5.2 |
证所税事件:以t检定宣告前后之股市变化 5.3 |
一般化自身回归条件异质变异数分析法GARCH(1,1)及GJR模型 5.4 |
一般回归模型及差异中的差异法(DID法) 第6章 |
台湾地区证所税定量分析──宏观及微观面 6.1 |
宏观面:资本市场 6.2 |
微观面:资本市场 6.3 |
台湾地区证所税──赋税收入面 第7章 |
结论与建议 7.1 |
台湾地区证所税之制度分析──法律制度面 7.2 |
台湾地区证所税之效应分析──行为财务面 7.3 |
台湾地区证所税之效应分析──宏观与微观经济面 7.4 |
台湾地区课征证所税有效性实证结果──税收中性原则 第8章 |
对中国大陆证所税制度设计之借鉴建议 8.1 |
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证券交易课税制度之比较 8.2 |
对中国大陆证所税制度设计借鉴及建议──税收中性原则 附录 参考文献 |
四、鼓励个人投资规范市场行为(论文参考文献)
- [1]托克托县奶牛养殖主体与乳企之利益联结模式研究[D]. 赵书玉.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0(02)
- [2]中国房地产产业组织优化研究[D]. 王志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3]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经济学研究[D]. 张帆. 国防科技大学, 2020(01)
- [4]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研究[D]. 胡鹏.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5]股市“黑嘴”的民事责任问题研究[D]. 胡熠鹤. 南昌大学, 2019(02)
- [6]责任分担视角下我国城镇职工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构建研究[D]. 方群. 东北财经大学, 2019(06)
- [7]我国普通高中学生境外高等教育升学需求研究[D]. 旷群. 华东师范大学, 2018(11)
- [8]长春市高新区农村居民个人理财问题研究[D]. 李斯. 吉林农业大学, 2016(02)
- [9]中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研究 ——基于产业组织视角[D]. 张文庆.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5(03)
- [10]台湾地区课征证券交易所得税之研究[D]. 罗明敏. 中央财经大学, 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