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协调员调研报告

企业协调员调研报告

问:协调员是做什么的 协调员的工作职责是做什么的
  1. 答:1、协调公司对内外关系,传播推广提高公司知名度,注重塑造公司形象。
    2、负责公司品牌、项目、产品、推广及实施等管理工作。
    3、开展沟通关系调研、及时虚纯了解公司产业的发展状况及趋势。
    4、负责建立和维护与***部门、行差枯咐业协会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为公司争取有利资源;搞好公共败旁关系协调,协助公司加强对外工作联系,有计划的开展各项沟通活动,积极参与***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活动,与社会各界建立长久可行的公共关系。
    5、应对并妥善处理公司随时可能面临的各种情况,切实维护企业级品牌的社会声誉和良好形象。
    6、协助做好公司内部各部门关系的沟通协调,相关***领导接待。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问:劳动关系协调员
  1. 答:劳动关系是最重要和最复杂的社会关系,其内容高度敏感,形式复杂多样。在全球化、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新型劳动关系大量涌现。由于缺乏成熟的调控机制,我国目前的劳动关系总体上比以前更加脆弱,劳动违法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保持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体系,建立劳动关系协调的专业化队伍。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最基层承担者。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责任重、专业性强,不如做仅要求从业***衫衡员具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意识,更要具备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娴熟的沟通与交流技能。目前,劳动关系协调员主要分布在区域性调解机构、地方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以及用人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会和法务等部门。截至2004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近20万个,地区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8000多个。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配备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专职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已达数十万人。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塌芹和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但是目前从业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与这一需求还很不适应。设立劳动关系协调员这一新职业,对于满足社会的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其解决劳资问题的能力,促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什么叫劳动关系协调员?职责是什么?
  1. 答: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家职业资格工种之一。劳动关系协调员是指从事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劳动管理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拉动关系的专业人员,证书权威性极高。
    它是职位晋升、加薪、调岗、求职的重要考核依据,不需年审,全国通用、终生有效。可作为职场发展、升职加薪、积分入户、个税抵扣、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年审等有力依据。
    扩展资料
    1、劳动关系协调师的内容专业、系统。主要从企业劳动标准、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合同管理态闹、企业规章制度建设、民主协商、劳动争议处理六个维度进行编写。这些都是和每一个劳动者、每一家企业息息相关的。
    2、劳动标准就是日常的每一件小事。很多非专业人会对劳动标准这个概念感到陌生,觉得遥远。其实,我们大家都熟悉的“每周五天八小时”、“带薪年休假”、“节假日加班3倍加班工资”、“女职工三期管理”等等这些都是劳动标准管理。
    3、合法、正规的企业都会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如何做到劳动合同规范管理就不只是仅签劳动合同那么简单了。
    劳动合同的内容怎么帆大罩约定、什么时间签、试用期如何规范、劳动合同到期是否续签、合同履行期间调岗调区域怎么处理、劳动合仿袭同中止怎么处理……这一系列问题又常见又重要。
    4、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每一个企业也都有自身的管理制度。但是制度是否合法,制度制定的程序是否合规,制定好了的制度如何发挥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
  2. 答:劳动关系协调员的定义:
    是指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申报劳动关系协调员所需的基本文化程度为高中毕业。
    劳动关系协调员的主要职责:
    (1)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2)管理劳动合同;
    (3)参与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4)进行劳动规章制度塌烂盯建设;
    (5)开展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
    (6)协调处理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
    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现状:
    目前,劳动关系协调员主要分布在区域性调解机构、地方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以及用人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会和法务等部门。截至2004年底,全国建立企历肆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近20万个,地区团和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8000多个。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配备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
  3. 答:近年来,国内劳动保障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等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在此背景下,2007年11月,我国将“劳动关系协调员”列入第十批新职业名单。 这一新职业的工作内容包括:劳动标准实施管理绝前饥,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进行劳动规悔察章制度建设,开展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协调处理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等。 更多请看:劳动关系协调并返师论坛
    求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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