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论文文献综述)
徐剑锋[1](2021)在《机构改革后乡镇政府职能转变问题研究 ——以Z县为例》文中认为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政府职能持续转变,对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政府组织,是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是国家联系广大农村大众的桥梁和纽带,同样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最末端。因此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机构设置,建设有为政府,更好的服务“三农工作”是目前政府职能转变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论文从机构改革后乡镇政府运行现状和职能转变的现实出发,立足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这一内在核心要求,深入学习研究了国内外政府职能转变的相关理论内容,分析了国内外不同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通过阐述我国乡镇机构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之间的历史进程,分析研究机构改革与政府职能之间的逻辑关系。在此基础上,运用新公共服务理论和服务型政府理论,结合Z县实际进行案例分析,论证机构改革后Z县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成效与不足。论文第三章,结合案例分析,对新时代新使命下,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现状和凸显的问题及原因进行研究,从乡镇职能权限、服务与管理的关系、县乡之间职能关系等方面有针对性的进行分析,得出五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即机构改革成效不明显、职能定位不清晰、权责不统一、考核体系滞后、人员编制不足等,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即历史发展原因、职能转变内生动力不足、乡镇差异化发展的客观现实、财政紧张、压力型体制的约束和自利性因素。论文第四章,结合问题及原因分析,有针对性的明确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聚焦问题导向,提出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五大有效路径,包括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健全乡镇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化,建立科学的制度体系等。
曹海苓[2](2020)在《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文中认为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世纪的基本国情。由人口老龄化引发的养老服务保障需求大幅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显,给政府老年服务行业治理带来了严峻考验。在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以及政府经济上不堪重负的双重压力下,社会化养老成为我国缓解养老负担压力的现实出路。作为一种现代养老方式,社会化养老是指在遵循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下,通过社会途径,由包括政府、家庭、市场、社区等在内的多元服务主体为满足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共担养老服务职能的养老方式。从提供主体视角讲,社会化养老强调养老资源由传统的家庭、政府的一元或二元向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在内的多元主体的转化。从社会化养老的客体角度讲,社会化养老面向社会全体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实现了服务对象的普遍化。同时,社会化养老更加强调政府主导作用、市场决定作用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主体专业化服务特征的有机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完善我国老年福利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亦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与需求层次的不断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应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养老作为关系国家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一方面,其解决得程度如何与执政党的执政成效息息相关,决定民心向背,政府作为执政党意志的集中体现者,应当发挥其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从政府的本质来讲,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和公共资源的控制者,促使公共利益的实现是其重要的施政目标。养老作为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基础性、现实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乎公共利益,保障与改善民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领域,是衡量现代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与能力的重要尺度。自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构想以来,养老服务在各个阶段都显露出政府参与的痕迹,依靠政府的行政干预,客观上保障了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然而,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制度供给缺乏、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不够、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市场化运行中监管缺失等缺陷与不足,这说明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依然未能找准自身的定位,未能真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发挥其职能。由于养老服务兼具政府保障特征和社会公益福利性质,适应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培育和扶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建设与发展,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治理能力已是转换政府职能的当务之急。本文从政治学视角出发,立足社会化养老服务领域,借鉴政府职能、准市场、协同治理等理论的精髓和分析框架,以社会化养老为研究背景,以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为研究对象,以政府职能的履行与发挥为主体框架,以政府职能的完善为研究主线,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历史回溯、实践形态、域外经验借鉴、具体完善路径为叙事脉络,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提出了充分发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建议。从政府职能角度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研究,系统探讨和分析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理论依据及行动策略,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的内容、边界、存在问题和改进对策,以推动政府在养老服务中承担适度、有效职责。这对于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讨论的政治学理论空间,巩固和维护我国政治和谐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1.构建了政府养老服务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据政府职能理论,从政府管理过程角度出发,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对政府职能的现实需求,将政府职能界定为决策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监督职能等四个要素,厘清了各要素的功能,为我国政府职能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在研究工具的选择上,设计了针对负责养老服务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参与养老服务社会力量的调查与访谈,在系统分析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问题上具有一定的工具价值。2.先行研究中存在重客体研究、轻主体研究的现象,对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中的关键主体——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其他核心主体联动作用的研究视角关注较少。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多元主体共同行动的过程,主体间关系结构复杂,行动逻辑不尽统一。处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基础与核心地位的政府如何在多元主体的互动过程中抽离出不同主体的行动逻辑,进行资源整合与动员,以实现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是本文研究的亮点之一。3.研究结论的创新。本文提炼出了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研究的新的结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决策过程是政府行政的核心,政府决策是否科学与公正是决定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否健康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2)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现状表明,任何单一供给主体独立提供养老服务都存在供给困境,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需要整合多方力量重构中国养老社会化服务中的政社关系,建立供给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强强联合”。(3)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我国政府在行使其职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错位、缺位与越位问题,说明政府未能准确定位自身作用的边界与范围。因此,本文提出,要从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体制改革。
段佳萌[3](2020)在《机构改革背景下D市S区税务局纳税服务流程优化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我国在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上逐渐步入深水区,特别是随着2018年税务机构改革的完成,税收工作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形势,税务机关必然要实现从传统的监督管理型部门向服务优化型部门的转变。税务机构改革后的一年多时间里,税务部门在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载体等方面作了大量有益探索,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纳税服务流程未能完全满足纳税人与时俱进的服务需求,涉税事项受理需要多层审批导致运转效率不高,纳税服务资源因缺乏科学性配置导致无效损耗较多,等等。因此,在税务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开展对基层税务部门服务流程的优化研究十分必要,既促进了纳税服务效能的增强,又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本文以“机构改革背景下D市S区税务局纳税服务流程优化”为研究主题。其框架结构及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从选题背景、选题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等方面说明本文写作的相关问题,通过将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综合运用流程再造理论和统计分析、问卷调查、比较归纳等方法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第二章,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一方面从含义、特征、作用等方面对纳税服务和业务流程进行界定,另一方面阐释了本文所依据的理论基础;第三章,D市S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的发展现状及工作满意度调查,系统性回顾了我国纳税服务的基本发展历程、D市S区税务部门在税务机构改革前后纳税服务工作情况,同时选取D市S区作为现状分析数据库开展问卷调查,并对问卷调查开展情况从纳税人办税流程体验及需求、办税流程设计、办税流程资源配置、办税流程方式等四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第四章,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列举了目前纳税服务流程现状中存在的应对服务需求难以满足、审批流程层次较多、资源配置不合理和传递方式单一等四类主要问题,并对其产生原因进行分析,主要包括办税服务观念不健全、流程设计不合理、主辅流程不区分及信息化建设相对脱节;第五章,其他地区改革经验,介绍了国内外在纳税服务领域的七方面优化经验;第六章,税务机构改革后纳税服务流程的优化策略,从重构优化理念、组织结构再造、主流程再造与服务信息化四个方面入手,为纳税服务流程优化开拓新思路,为后续基层税务部门的纳税服务建设进一步深化升级提供参考建议;第七章,结论与展望,在指出本文存在的不足之处的同时,也明确了下一步探索方向。本文的创新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在选取调查对象上,通过将研究视角定位于D市基层税务部门,并细化至各个纳税服务办理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对基层税务部门的流程优化具有借鉴作用。(2)在研究方法上,聚焦研究视角的细化与挖掘,将研究视角二次细化;同时,兼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企业分布与税务机关架构的特殊性,将原本用于企业优化的流程再造理论融入政府部门管理之中,具有一定的实践应用价值。
高树军[4](2020)在《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路径及风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我国经济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结构性改革、发展方式和体制机制变革成为主旋律;全要素生产率持续回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去产能、去杠杆、控债务、控地产、强环保呈现新常态;自由贸易试验区、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国企改革开启管资本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建立为地方国资公司转型发展带来新机遇与挑战。地方国资公司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是由地方政府通过整合公共资源、资产、土地作价等形式设立,以城市经营收益、公共服务收费、财政资金等作为公司收入来源,承担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融资职责的特殊国有企业。论文以地方国资公司为研究对象,以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全面风险管理理论等为研究的理论基础,依据国资公司的治理结构、治理机制、治理行为等特性,将我国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划分为行政型治理模式(A模式)、行政与经济相机型治理模式(AE模式)和经济型治理模式(E模式)等三种模式,并采用Logistic回归方法对三种治理模式的效能进行评价。根据效能评价结果,提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进化路径、拓展路径和跨越路径等三条路径,并分析论证了三条路径的适用条件和关键影响因素。通过路径选择的基本条件、特有条件及其属性的分析判断,采用Rough Sets计算方法,计算得到不同治理模式转型路径选择的决策约简规则。针对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存在的风险,构建了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指标体系,并运用ANP-Fuzzy方法对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进行评价,提出基于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不同路径的风险规避策略。论文最后以HF国资公司为例开展实证研究,验证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以及风险评价等研究结论。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是,地方国资公司存在行政型治理模式(A模式)、行政与经济相机型治理模式(AE模式)、经济型治理模式(E模式)等三种不同的治理模式;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趋势是由低效能向高效能方向递进;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在转型过程中需要注重防范转型风险和制定科学的规避措施。论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采用Logistic回归方法对地方国资公司三种治理模式的效能进行评价,并根据效能评价结果,提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进化路径、拓展路径和跨越路径等三条路径,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提供可供操作的实践方案;二是采用Rough Sets分析方法对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展开论证,提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的选择方式,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选择适宜的转型路径提供切实有效的工具和方法;三是构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评价体系,并运用ANP-Fuzzy模型对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不同路径的转型风险进行评价,提出规避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的措施。
刘玉拴[5](2019)在《网络文化安全治理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网络文化安全的众多问题为基础,总结提炼了四个方面的网络文化安全问题,即涉及意识形态安全的网络文化、违背社会公德的网络文化、激化民族矛盾、宗教冲突的网络文化和侵犯个人权利的网络文化这四个方面的问题。本文以此为基础展开论证和论述。本文认为,目前对上述网络文化安全问题的监管整体有效,但在某些具体领域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尚需加大治理力度。如在个人信息是否被泄露过的问卷样本分析中,回答泄露过和怀疑被泄露过的两项占比总和为87.32%,虽然这仅是问卷调查样本的分析,但可从侧面反映出此类问题的严重程度。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网络文化安全问题的层出不穷,使得创新网络文化安全监管方式和完善网络文化安全监管体系就成为十分紧迫的重大课题。本文围绕上述我国网络文化安全问题较为集中的四个方面,对其形成的原因、治理的困境、治理主体的职能界定和国外治理经验等部分进行了详细论述,努力构建适合网络文化安全治理的理论,开展深入的分析和多角度的实证研究,并提出了系统性的治理体系建议。本文以“分权——治理”为内在的逻辑分析框架,网络文化安全问题要想实现有效治理,需要各个主体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共同参与对问题的治理。本质而言,它是权力由政府向社会回归的过程,即由单一的自上而下的方式转变为多方平等协同共治的模式,同时也是国家和社会关系的重构。网络文化安全治理体系的建构,需要重塑党委、政府和其它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这也是网络文化安全治理体系建构的重要特征。在共同的目标推动下,实现权力的重构和对问题的有效治理。理论创新方面,在系统梳理和分析了治理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和抓取理论后,结合网络文化安全问题的特点,构建了一种新的理论多中心抓取治理理论,并提出了研究假设和分析框架。多中心抓取治理理论融合了多中心治理理论和抓取理论的特点,将预防和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使其在适用性方面更能适应网络文化安全的特征,以体现它的价值和意义。本文从不同的视角和运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对网络文化安全治理体系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在治理主体职能界定的研究中,选取了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的《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作为分析案例,之所以选择此通知作为研究分析的案例,不仅因为《通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更因为移动游戏的内容可以涵盖上述网络文化安全问题四个方面的内容。由此调研了原广电总局、原文化部、北京市文促中心、海淀区委宣传部以及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地的多家移动游戏公司,涵盖大中小等不同类型,以此为基础总结梳理而成。在实证研究环节,通过征询专家意见形成了最终的正式问卷调查,采用定量研究方法,并以北京市、辽宁省、河北省、上海市、广东省、湖北省、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作为问卷投放地,最终收集到的有效问卷为2130份。而后通过SPSS分析软件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了频数等方法的分析,得出了下述主要结论,一是网络文化安全问题整体处于有效的监管之中,但某些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二是要在预防、过滤和监管三个方面做更多的工作;三是要进行理论和问题的适用性研究,以实现本文设定的目标。本文通过文献梳理、深度调研、问卷调查和实证检验等研究,探讨如何对网络文化安全问题进行有效治理。通过上述分析认为应在网络文化安全问题的风险界定、预防机制建设、治理体制建设、治理机制建设、完善相关立法和惩戒机制建设等方面建立预防、治理和惩戒三位一体的完善体系,方可实现对上述网络文化安全问题的有效治理。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以多中心治理理论和抓取理论为基础,形成了新的多中心抓取治理理论,构建了一种新的理论分析框架;二是在借鉴其它国家网络文化安全问题有效治理的基础上,结合治理主体的职能界定和实证研究,对未来解决网络文化安全问题提出了政策性建议,即建立预防、治理和惩戒三位一体的治理体系。
王鹏飞[6](2019)在《烟台市旅游局大部制改革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中国旅游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原有的旅游管理体制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需要加强旅游管理部门的职能,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统筹规划、改革创新和协同推进能力。目前,世界各个旅游业发达的国家,都是用大旅游的指导思想来建立旅游管理体制,实行大部制管理。如何改革旅游管理体制,建立大部制的旅游管理部门,已成为我国旅游管理部门最关注的话题。烟台市旅游局的大部制改革,是大部制改革与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交叉点。对旅游管理体制进行大部制改革,是国务院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期新阶段旅游业大发展的需要。在形成大产业协同推进机制、大市场联合执法机制、多部门联动管理机制、跨行业资源综合保护机制、旅游形象整体提升机制等方面将发挥关键作用。本文在文献资料研究、具体案例研究和归纳研究相结合的基础上,回顾了国内外大部制改革和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运用了政府再造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和整体性治理理论为研究工具,从政府职能、行政成本和管理效能三个维度对烟台市旅游局大部制改革进行分析。通过研究,得到三点启示:一是职能定位决定了大部制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二是行政成本决定了大部制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质量;三是管理效能决定了大部制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效。论文总结了烟台市旅游局大部制改革的经验,为各地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参考借鉴。
程璐[7](2019)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服务型政府的进入》文中研究指明目前我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中主要充当着全能型政府的角色,具体表现为以双轨制为导向,忽略了在立法中的宏观协调作用,在行政保护中重管治轻服务,在司法保护中重心错乱。造成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政府的角色定位与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存在冲突。知识产权的市场本位属性体现了知识产权制度与市场之间不可剥离的渊源。知识产权市场属于市场的一种,市场不是万能的,知识产权的垄断性会造成知识产权市场的失灵,要维持市场的正常运行需要政府对其进行干预。全能型政府的角色定位下,政府权力容易无限扩大,对知识产权的干预也就超出了合理的限度,从而极易造成对公民私权及公共利益的损害。服务型政府着重于合法适度引导、以公众利益作为首要关注点。因而政府的角色定位由全能型向服务型转变是将政府对知识产权市场的干预限制在合理范围之内的明智之举。政府要彰显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服务功能首先要明确政府的基本立场。21世纪以来,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在建设过程中高度关注私权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冲突平衡问题,与技术出口国的众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作为以技术进口为主的发展中国家要立足我国现实,加强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因此,我国政府应当在无缝隙政府理论指导下,立足国内公众需求,以“顾客导向、竞争导向、结果导向”为重心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由于我国政府对“双轨制”的服务力度过大而使其过度渗透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微观层面,而在应当发挥主导作用的宏观调控层面没有形成合力。因此,为实现对知识产权市场干预过多的全能型政府向对市场进行合理干预、有限干预的服务型政府的转型,应当将政府的功能定位从微观干预转移到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宏观调控上来。在制度结构上,要体现服务型政府的功能,宜在“双轨制”中增加立法考量,形成立法、司法与行政“三元架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政府要在知识产权保护的“三元架构”体系中发挥其服务功能,首先应当为知识产权立法活动提供协调价值冲突、酝酿立法环境、打造国际立法平台的服务。其次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以不干预司法审判保证司法独立为前提,通过激活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缓解诉讼压力,并发挥政府的服务功能通过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完善提高知识产权诉讼效率和质量。最后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方面,通过知识产权激励机制的设置推动政府由“管治者”向“服务者”角色转变,并以无缝隙政府理论提出的“顾客导向、竞争导向、结果导向”为服务型政府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指明方向。
李林芬[8](2018)在《“放管服”背景下基层税务部门纳税服务问题优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15年5月,李克强总理在“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首次提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就要“放管服”三管齐下,“放管服”改革自此正式拉开序幕。历经三年多,政府的“放管服”改革初见成效,基本实现了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获得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同。“放管服”改革是否到位,一个重要的标准是看它能否为群众生活及办事增便利。税务部门作为政府公共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把优化纳税服务作为“放管服”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力求提升办税便利化水平。要了解税务部门的“放管服”改革状况,只有选取与纳税人接触最密切的基层税务部门作为研究对象,以最能呈现改革成效的纳税服务作为研究内容,才能最真实、最直观的反映改革落实是否到位。基于此,本文以云南省某某基层税务局为例,对“放管服”背景下基层税务部门优化纳税服务问题展开研究,以期对基层税务部门优化服务具有一定的实际指导意义,并对我国的“放管服”改革研究也具有一定理论价值。本文紧抓优化纳税服务这一主题,搜集大量论文、研究报告和税务工作报告,纵向对比“放管服”改革后我国优化纳税服务取得的成绩;分析纳税服务反馈意见,罗列分析现阶段纳税服务存在问题,尽力全面深入地的挖掘产生纳税服务问题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对基层税务部门优化纳税服务问题提出建议。本文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介绍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和方法等,简明扼要的概括本课题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为“放管服”改革和纳税服务的基本概念,并介绍撰写本论文所依据的管理理论,主要是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和税收遵从理论。第三部分为“放管服”背景下我国基层纳税服务的现状,以“放管服”改革为分割线,纵向对比基层税务部门优化纳税服务取得的成效,肯定了“放管服”改革在税务部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取得的成绩。第四部分为“放管服”背景下基层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运用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数据,查找影响满意率的主因,再结合基层税务部门工作实际,罗列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为论文的研究提供事实依据。第五部分为“放管服”背景下我国基层纳税服务问题的原因分析,由存在问题反思形成原因,为论文的提供对策建议环节,拓宽思路。第六部分为优化基层政府纳税服务的对策建议,借鉴各国先进经验,大胆提出可行性构想和建议,以优化基层税务部门纳税服务为重点,为纳税人提供一个高效、便捷、专业的纳税服务大环境。
张强[9](2017)在《当前驻京办公共服务职能转型的研究 ——以H省政府驻京办事处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如何推动驻京办改革、如何让驻京办更多体现政府的服务型职能、如何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当前驻京机构面临和必须思考的问题。H省政府驻京办事处在公共服务职能转型方面有一个典型措施,即H在京务工创业人员服务中心。其公共服务属性的四项职能、三个层级支持系统的运作模式、以免费法律援助为代表的社会力量引入和以微信公众号为代表的信息化管理手段使得它成为驻京办公共服务职能转型的有益探索。作者依托自身工作经历,通过文献研究、调查问卷、现场访谈等手段,深入剖析案例,收集数据和事例,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开展对策性分析和研究。论文梳理了驻京办发展及职能变迁的历史脉络,分析了我国驻京办当前的职能异化及弱化现状,强调了政府职能转变、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等新形势对当前时期驻京办职能转型的要求;用数据和事例说话,进行措施效果分析,印证H在京务工创业人员服务中心是驻京办公共服务职能转型的有益探索;最后,针对新形势下驻京办公共服务职能的转型,提出四个方面的策略建议:回归公共服务轨道,拓宽民本内涵;积极延伸政府职能,形成核心业务;不断创新思路,注重引入社会力量;打造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标准化推广。本文试图从根源上分析驻京办职能的症结,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驻京办职能转型建议,为社会公众更全面客观了解驻京办打开一扇窗,为其他省级或地市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或者驻其他城市办事机构的转型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赵乾东[10](2017)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视阈下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研究》文中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新的转型时期面临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重大举措。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就是我国经济社会逐步现代化,政治体制和政府治理逐步改革和完善的过程。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治理理念和工具手段对政府职能的转变具有有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相对的,政府治理的现代化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顺利实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有助于国家制度在顶层设计方面发挥作用。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涵来看,中西方不同文化在国家治理这一概念上的思想来源和认识差异对新时期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尤其是在政府职能转变领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相互关系来看,现阶段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这些因素成为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原因,也成为处理两者相互关系的调节器。从现代国家政府职能转变的历程来看,西方国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政府职能转变与新中国建政以来的政府职能调整均为当前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视阈下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提供了有益的历史借鉴。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视阈下政府职能转变的新倾向来看,现阶段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运动轨迹分别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视阈下政府职能边界的动态调整,政府治理的开放性转变和政府治理的价值目标调适。最后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视阈下政府职能转变的路径选择来看,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途径主要包括政府职能在权力分配上的适度调整、政府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和法治化程度以及政府治理工具的创新。
二、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论文提纲范文)
(1)机构改革后乡镇政府职能转变问题研究 ——以Z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1.学术价值 |
2.现实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3.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评鉴 |
(四)研究方法 |
1.文献研究法 |
2.问卷调查法 |
3.案例分析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一、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1.乡镇政府职能 |
2.乡镇机构改革 |
3.政府职能转变 |
(二)理论基础 |
1.新公共服务理论 |
2.服务型政府理论 |
二、Z县乡镇机构改革后政府职能转变的实践与成效 |
(一)Z县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概述 |
(二)Z县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实践 |
1.优化机构设置 |
2.扩大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
3.优化公共服务职能 |
4.厘清县乡之间权责关系 |
(三)Z县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成效 |
1.行政资源进一步统筹 |
2.公共治理能力提升 |
3.公共服务水平提高 |
4.权力责任逐步理顺 |
5.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
三、Z县机构改革后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问卷的基本情况 |
(二)Z县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问题 |
1.机构改革现实成效不明显 |
2.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仍不清晰 |
3.乡镇政府权责不够统一 |
4.考核体系导向性转变滞后 |
5.人员编制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
1.历史发展原因 |
2.职能转变内生动力不足 |
3.乡镇差异化发展的客观现实 |
4.财政压力的现实困境 |
5.压力型体制的约束 |
6.乡镇政府的自利性因素 |
四、深化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建议与对策 |
(一)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
1.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
2.完善乡镇政府的经济职能 |
3.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 |
4.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
5.推动县乡之间关系的优化 |
(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
1.实行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
2.持续优化乡镇营商环境 |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三)健全乡镇“三重事项”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 |
1.健全重大决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 |
2.畅通群众参与决策的通道 |
(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
2.深化政务公开 |
3.开展政务服务评估 |
(五)建立科学的制度体系 |
1.优化考核体系 |
2.加强资源倾斜 |
3.形成长效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件 乡镇政府职能转变调查问卷 |
致谢 |
(2)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呈现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文献回顾与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重点 |
(二)创新之处 |
(三)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政府职能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政府职能 |
(二)政府治理 |
(三)公共服务 |
(四)社会化养老 |
二、基本理论的阐释 |
(一)政府职能理论 |
(二)准市场理论 |
(三)协同治理理论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构成 |
(一)公共服务视阈下政府的职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构成要素 |
第二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历史演进 |
一、中国政府职能的历史变迁 |
(一)计划经济背景下的全能型政府职能 |
(二)改革开放初期政府职能的改变 |
(三)深化改革阶段政府职能的转向 |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特征 |
(一)从无限职能到有限职能的转变 |
(二)政治职能向社会职能的演进 |
(三)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换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演变轨迹 |
(一)“单位”制养老服务时期:政府职能的全面干预 |
(二)“单位”制向社会化养老服务转换时期:政府职能的收缩 |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时期:政府职能的回归 |
第三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现状考察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发挥 |
(一)社会化养老政策与法规的制定 |
(二)社会化养老资源的初步整合 |
(三)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行动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过程的监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模式的变革 |
(一)计划体制时期:政府的全能型、管制型养老服务 |
(二)市场体制时期:政府的有限性、服务型养老服务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履行的失位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管理体制的不完善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的缺乏 |
(三)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不够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 |
(五)养老服务市场化监管的缺失 |
第四章 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发挥政府职能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一、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 |
(一)英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美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三)日本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治理模式 |
(一)英国的混合主义模式 |
(二)美国的自由市场模式 |
(三)日本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
(四)中外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治理模式的比较 |
三、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分析的启示 |
(一)确立政府主导原则并付诸行动 |
(二)实施多元主体的引导性培育 |
(三)发挥政府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全过程的监管 |
第五章 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建议 |
一、政府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的动力因素分析 |
(一)法治建设的驱动 |
(二)人口老龄化的现实挑战 |
(三)传统养老制度的历史传承 |
(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履行中政府的行动逻辑 |
(一)以养老服务的社会化需求为逻辑起点 |
(二)以建构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关系为逻辑中介 |
(三)以实现高质量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为逻辑终点 |
三、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行动策略 |
(一)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 |
(二)增强政府的计划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能力 |
(三)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 |
(四)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监察制度 |
(五)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图表目录 |
附录二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主要管理者、创建者访谈提纲 |
附录三 政府养老服务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3)机构改革背景下D市S区税务局纳税服务流程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优化纳税服务要求业务流程再造 |
1.1.2 税务机构改革要求纳税服务流程改革 |
1.2 选题意义 |
1.2.1 选题的理论意义 |
1.2.2 选题的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3.1 国内外纳税服务简述 |
1.3.2 国内外业务流程再造理论简述 |
1.3.3 文献评述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思路及框架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内容和创新 |
第2章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纳税服务的界定 |
2.1.1 纳税服务的含义 |
2.1.2 纳税服务的特征 |
2.1.3 纳税服务的作用 |
2.2 业务流程的界定 |
2.2.1 业务流程的含义 |
2.2.2 业务流程的特征 |
2.2.3 流程再造的概念 |
2.3 税务机构改革的概念界定 |
2.3.1 税务机构改革的含义 |
2.3.2 税务机构改革的作用 |
2.4 理论基础 |
第3章 D市S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的发展现状 |
3.1 我国纳税服务的基本发展历程 |
3.2 D市S区税务局机构改革前后纳税服务工作的发展历程 |
3.3 调查范围及样本结构 |
3.4 调查情况总体分析 |
3.4.1 调查问卷中样本的基本情况 |
3.4.2 问卷调查数据整体情况分析 |
3.5 问卷调查数据具体分析 |
3.5.1 税务机构改革前后纳税人办税流程体验及需求类方面的变化 |
3.5.2 税务机构改革前后办税流程设计方面的变化 |
3.5.3 税务机构改革前后办税流程资源配置方面的变化 |
3.5.4 税务机构改革前后办税流程方式方面的变化 |
第4章 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4.1 目前纳税服务流程现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当前纳税服务流程未能满足纳税人的服务需求 |
4.1.2 受理审批流程呈多层次性、单线递进性 |
4.1.3 流程资源配置不合理、无效损耗多 |
4.1.4 流程传递方式传统单一、创新手段流于表面 |
4.2 纳税服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合并后的流程管理观念相对落后 |
4.2.2 流程设计不合理,流程路线制约设计层次感 |
4.2.3 合并后对核心流程与辅助流程未做明确区分 |
4.2.4 互联网技术运用与工作实际脱节 |
第5章 其他地区改革经验 |
5.1 国外纳税服务的优化经验 |
5.1.1 丰富纳税服务理念 |
5.1.2 促进办税流程再造 |
5.1.3 推动流程标准评估 |
5.1.4 深化多元业务外包 |
5.1.5 推动信息化建设 |
5.2 国内各地区纳税服务的优化经验 |
5.2.1 探索特色服务发展 |
5.2.2 延伸信息共享深度 |
第6章 税务机构改革后纳税服务流程的优化策略 |
6.1 纳税服务机制优化的理念引领 |
6.1.1 重视纳税服务目标的需求,完善业务流程配套制度 |
6.1.2 将流程再造理论融入纳税服务研究,形成纳税服务新理念 |
6.1.3 从以态度为重心到以流程为重心,打造“服务型”政府 |
6.2 主流程再造 |
6.2.1 简化流程多层次状,剔除非增值环节 |
6.2.2 优化征管模式,从“管户管事”转向“双管齐下” |
6.2.3 梳理流程责任,推进模式化与标准化管理 |
6.3 组织结构再造 |
6.3.1 推动非核心业务流程外包,发挥各协作部门作用 |
6.3.2 资源重新配置,推动“同城通办”、“片区化服务” |
6.3.3 深化横向协作,压缩无效消耗 |
6.4 服务信息化的路径与选择 |
6.4.1 推进纳税服务的全国性信息共享 |
6.4.2 打造“互联网+税务”服务品牌 |
6.4.3 深化“掌上税务”模式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路径及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地方国资公司的相关研究 |
1.3.2 公司治理研究 |
1.3.3 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研究 |
1.3.4 公司转型风险研究 |
1.3.5 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地方国资公司 |
2.1.2 公司治理与公司治理模式 |
2.2 地方国资公司的功能与特征 |
2.2.1 地方国资公司的功能 |
2.2.2 地方国资公司的特征 |
2.3 公司治理研究的相关理论 |
2.3.1 产权理论 |
2.3.2 委托代理理论 |
2.3.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3.4 全面风险管理理论 |
2.3.5 约束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3章 国外国资公司典型治理模式比较分析 |
3.1 市场主导型治理模式 |
3.1.1 英国:市场导向的单层董事会主导模式 |
3.1.2 美国:市场治理的单层董事会控制模式 |
3.2 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 |
3.2.1 韩国:政府主导的单层董事会模式 |
3.2.2 新加坡: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治理模式 |
3.3 法人主导型治理模式 |
3.3.1 德国:监事会掌控的职工参与模式 |
3.3.2 日本:主银行相机治理模式 |
3.4 国外国资公司典型治理模式比较与启示 |
3.4.1 国外国资公司典型治理模式比较 |
3.4.2 国外国资公司典型治理模式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4章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效能评价 |
4.1 地方国资公司发展状况 |
4.1.1 地方国资公司的发展历程 |
4.1.2 地方国资公司的数量变化 |
4.1.3 地方国资公司的结构状况 |
4.2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的类型 |
4.2.1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的划分依据 |
4.2.2 行政型治理模式(A模式) |
4.2.3 行政与经济相机型治理模式(AE模式) |
4.2.4 经济型治理模式(E模式) |
4.3 基于Logistic回归的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效能评价 |
4.3.1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效能评价理论 |
4.3.2 QD市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效能评价的实证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5章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路径 |
5.1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原则与方向 |
5.1.1 转型的原则 |
5.1.2 转型的方向 |
5.2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路径设计 |
5.2.1 基于RCSP范式的转型路径演化 |
5.2.2 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 |
5.3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的适用条件与关键因素 |
5.3.1 A to AE进化路径的适用条件与关键因素 |
5.3.2 AE to E拓展路径的适用条件与关键因素 |
5.3.3 A to E跨越路径的适用条件与关键因素 |
5.4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选择 |
5.4.1 转型路径选择的原则 |
5.4.2 路径选择的条件与决策属性 |
5.4.3 基于Rough Sets的治理模式转型路径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6章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及其规避 |
6.1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风险识别 |
6.1.1 风险因子 |
6.1.2 风险成因 |
6.2 基于ANP-Fuzzy的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评价 |
6.2.1 转型风险评价的指标体系 |
6.2.2 ANP-Fuzzy模型的建立与评价 |
6.2.3 基于多变量的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预警 |
6.3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规避 |
6.3.1 A to AE进化路径风险规避 |
6.3.2 AE to E拓展路径风险规避 |
6.3.3 A to E跨越路径风险规避 |
本章小结 |
第7章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实证研究 |
7.1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及转型动因 |
7.1.1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 |
7.1.2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动因 |
7.2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选择 |
7.2.1 HF国资公司A to AE进化转型路径选择 |
7.2.2 HF国资公司AE to E拓展转型路径选择 |
7.3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评价 |
7.3.1 HF国资公司A to AE进化转型风险评价 |
7.3.2 HF国资公司AE to E拓展转型风险评价 |
本章小结 |
第8章 全文总结与研究展望 |
8.1 全文总结 |
8.2 主要创新点 |
8.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附录 A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效能调查问卷 |
附录 B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调查问卷 |
附录 C 地方国资公司访谈提纲 |
(5)网络文化安全治理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研究现状 |
一 国外文献综述 |
二 国内文献综述 |
三 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主要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之处与不足 |
一 主要创新之处 |
二 研究中的不足 |
第一章 网络文化安全的概念界定和存在问题 |
第一节 网络文化安全的概念与特征 |
一 文化安全和网络文化安全的内涵 |
二 网络文化的特征 |
三 易混概念辨析 |
第二节 网络文化的作用 |
一 网络文化的积极作用 |
二 网络文化的消极影响 |
第三节 网络文化安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困境 |
一 网络文化安全面临的问题 |
二 解决网络文化文化安全问题面临的困境 |
第二章 网络文化安全治理的理论基础与演进 |
第一节 由文化管理到网络文化治理——网络文化发展的内在逻辑要求 |
一 文化管理手段的演变 |
二 我国网络文化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
三 由管理到治理——网络文化发展的内在逻辑要求 |
第二节 网络文化安全治理的理论基础 |
一 由管理到治理——一种范式的转化 |
二 多中心治理理论和信息抓取理论 |
三 多中心抓取治理理论 |
第三节 网络文化安全治理的路径依赖 |
— 网络文化安全治理的核心——多元参与 |
二 网络文化安全治理的依托——治理主体平等 |
第三章 网络文化安全治理主体的功能界定 |
第一节 党委部门:充分授权下的集中领导 |
一 党委部门监管中面临的挑战 |
二 党委部门的治理权限界定 |
第二节 政府部门:由管理向治理转变 |
一 政府部门监管中面临的挑战 |
二 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
第三节 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
一 强化社会组织的独立性 |
二 完善社会组织治理机制 |
第四节 企业和公民:以利益诉求为主的参与 |
一 治理中的权力转移——由国家转向社会 |
二 参与治理的基础——公民意识 |
第四章 网络文化安全治理的国际借鉴 |
第一节 美国:立体式的网络文化安全治理 |
一 美国网络文化安全的治理 |
二 美国网络文化安全治理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二节 英国:政府和民间分权式的网络文化安全治理 |
一 英国网络文化安全的治理 |
二 英国网络文化安全治理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三节 日本:以行业协会为主导的网络文化安全治理 |
一 日本网络文化安全治理 |
二 日本网络文化安全治理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五章 网络文化安全问题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网络文化安全问题调查的研究设计 |
一 问卷的设置和投放区域的选取 |
二 问卷调查的样本回收情况 |
三 问卷研究方法 |
第二节 问卷调查的数据分析和研究发现 |
一 问卷调查数据分析 |
二 问卷调查研究发现 |
第三节 理论验证和适用性分析 |
一 综合性问题数据分析 |
二 理论验证 |
三 适用性分析 |
第六章 网络文化安全治理体系建构 |
第一节 网络文化安全的预防机制 |
一 网络文化安全问题的风险界定 |
二 网络文化安全的预防机制 |
第二节 网络文化安全的治理机制 |
一 网络文化安全治理体制的建立 |
二 网络文化安全治理机制建设 |
第三节 网络文化安全问题的惩戒机制 |
一 完善网络文化安全方面的立法 |
二 对引起网络文化安全问题主体的惩戒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第二节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网路文化安全问卷调查统计表 |
致谢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 |
(6)烟台市旅游局大部制改革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和目的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3.研究评述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 |
1.大部制 |
2.旅游管理体制改革 |
(二)理论基础 |
1.政府再造理论 |
2.新公共服务理论 |
3.整体性治理理论 |
第三章 我国旅游管理体制发展状况及案例的典型性 |
(一)我国旅游管理体制的发展历程 |
(二)大部制改革前我国旅游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
1.职能定位不符 |
2.行政成本较高 |
3.管理效能偏低 |
(三)烟台市旅游局大部制改革的典型性 |
1.问题的典型性 |
2.改革的前瞻性 |
3.效果的示范性 |
第四章 烟台市旅游局大部制改革的案例描述 |
(一)烟台市旅游局大部制改革的背景 |
1.烟台市旅游局大部制改革的原因 |
2.烟台市旅游局大部制改革的驱动力 |
(二)烟台市旅游局大部制改革的组建过程 |
1.预先谋划,提前布局 |
2.专题调研,研究可行性 |
3.成立专职机构,牵头改革工作 |
4.出台三定方案,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 |
(三)烟台市旅游局大部制改革的举措与机制 |
1.烟台市旅游局大部制改革的主要举措 |
2.烟台市旅游局大部制改革的工作机制 |
(四)烟台市旅游局大部制改革的主要成效 |
1.集中管理,催生旅游管理新模式 |
2.职能整合,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
3.不增冗员,有效控制行政成本 |
4.层级扁平,管理效能高效便捷 |
第五章 烟台市旅游局大部制改革的多维度分析 |
(一)职能定位分析 |
1.改革方向明确 |
2.职能定位合理 |
3.烟台市旅游局大部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典型做法 |
(二)行政成本分析 |
1.运行效率提高,运行成本降低 |
2.精简组织机构,合理配置人员 |
3.烟台市旅游局大部制改革降低行政成本的典型做法 |
(三)管理效能分析 |
1.实现权责一致,建设责任型政府 |
2.转变政府职能,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
3.烟台市旅游局大部制改革提升管理效能的典型做法 |
第六章 烟台市旅游局大部制改革案例的启示 |
(一)职能定位决定大部制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 |
1.政府职能的转变推动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
2.政府职能的转变激发了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
(二)行政成本决定大部制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质量 |
1.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了运行效率 |
2.政府服务外包降低了行政成本 |
(三)管理效能决定大部制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效 |
1.创新管理模式提升了监管效率和治理效果 |
2.多元化监督扩大了监督范围和力度 |
第七章 结论与研究展望 |
(一)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7)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服务型政府的进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目的与中心主题 |
二、研究综述与研究方法 |
三、主要内容与章节安排 |
第一章 知识产权保护中政府角色的错位与转型 |
第一节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政府角色错位的表现 |
一、立法保护中缺乏宏观引导 |
二、行政保护重“管治”轻“服务” |
三、司法保护重心错乱 |
第二节 知识产权保护中政府角色错位的理论根源 |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市场本位导向 |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市场失灵与政府介入 |
三、全能型政府角色定位与知识产权保护市场本位的冲突 |
第三节 知识产权保护中政府职能模式的转型 |
一、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必然性 |
二、服务型政府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契合 |
第二章 服务型政府进入知识产权保护的宏观架构 |
第一节 服务型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基本立场 |
一、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利益冲突及其国际化 |
二、我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基本立场 |
第二节 实现基本立场的政府理论:无缝隙政府理论 |
一、以顾客为导向 |
二、以竞争为导向 |
三、以结果为导向 |
第三节 服务型政府进入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体系 |
一、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由“双轨制”迈向“三元架构” |
二、“三元架构”中政府的功能定位 |
三、知识产权保护“三元架构”的内部结构 |
第三章 “三元架构”中服务型政府的功能实现 |
第一节 立法保护中政府的宏观引导功能 |
一、协调价值冲突 |
二、打造国际立法平台 |
三、酝酿立法环境 |
第二节 司法保护中政府的辅助功能 |
一、激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
二、完善专家辅助人制度 |
第三节 行政保护中政府服务功能的体系化 |
一、政府功能由“管治”向“服务”转变 |
二、以无缝隙政府理论指导服务型管理体制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8)“放管服”背景下基层税务部门纳税服务问题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1.理论研究意义 |
2.现实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3.研究述评 |
(四)研究方法 |
1.文献研究法 |
2.实证研究法 |
3.比较研究法 |
(五)研究思路 |
(六)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1.创新点 |
2.不足 |
一、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放管服”改革与纳税服务 |
1.“放管服”改革 |
2.基层税务部门 |
3.纳税服务的涵义 |
(二)纳税服务的理论基础 |
1.新公共管理理论 |
2.新公共服务理论 |
3.税收遵从理论 |
二、“放管服”背景下我国基层纳税服务的现状 |
(一)税务行政审批制度逐步完善 |
(二)纳税服务程序逐渐规范 |
1.不断完善的纳税服务规章制度 |
2.不断规范的纳税服务业务流程 |
3.不断推进的纳税服务网络化建设 |
(三)纳税服务环境逐步改善 |
1.纳税服务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基本成型 |
2.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基本达标 |
3.纳税人权益保障通道初步建立 |
(四)纳税服务方式逐渐多元 |
(五)纳税服务变革日趋成熟 |
三、“放管服”背景下我国基层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
(一)纳税服务“放管服”存在的问题 |
1.“放”不够 |
2.“管”不好 |
3.“服”不足 |
(二)基层部门纳税服务主体存在的问题 |
1.主体数量不充足 |
2.主体能力不到位 |
3.主体建设不高效 |
(三)服务流程设计存在的问题 |
1.兼并流程不到位 |
2.内部流转衔接不畅 |
(四)服务技术与方式存在的问题 |
1.电子信息技术薄弱 |
2.保姆式的包办型服务 |
3.抓大放小的非均等服务 |
(五)服务效率与满意度不高 |
1.宣传媒介过度使用 |
2.学习培训过度饱和 |
3.纳税咨询解答不佳 |
四、“放管服”背景下我国基层纳税服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放管服改革认知不足 |
1.管理与服务权责不明 |
2.优化服务理念偏差 |
3.优化服务方式堆叠 |
(二)制度设计的原因 |
1.信息技术开发制度存在缺陷 |
2.社会化服务程度不高 |
3.人才管理机制不成熟 |
(三)纳税体制的原因 |
(四)技术方面的原因 |
1.电子税务方式缺乏创新 |
2.电子税务技术专业性差 |
3.电子税务人员保障不足 |
五、优化基层政府纳税服务的对策建议 |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知 |
1.找准税务部门位置 |
2.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并重 |
(二)纳税服务的系统性升级 |
1.还权于纳税人 |
2.强化风险管理 |
3.提供平等服务 |
(三)加强纳税服务的主体建设 |
1.扩大社会化纳税服务 |
2.提高税务人员整体素质 |
3.提振纳税服务士气 |
(四)完善纳税服务流程设计 |
1.兼并办税流程 |
2.打通内部流转屏障 |
(五)健全纳税服务制度与机制 |
1.建立信息技术外包的长效机制 |
2.调整人才培养与运用机制 |
3.纳税服务的机构调整 |
(六)纳税服务技术的革新 |
1.运用大数据明确税收宣传重点 |
2.运用大数据清分纳税咨询热点 |
3.运用大数据筛选办税信息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当前驻京办公共服务职能转型的研究 ——以H省政府驻京办事处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范围界定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思路及方法 |
第二章 驻京办发展历史及职能变迁 |
一、封建时期及建国前“驻京办”发展及职能变迁 |
二、新中国建立后驻京办发展及职能变迁 |
三、当前驻京办职能梳理 |
四、驻京办发展及职能变迁是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的产物 |
第三章 当前时期对驻京办职能转型的要求 |
一、驻京办职能转型的内在动力 |
二、驻京办职能转型的外在要求 |
三、当前驻京办亟待公共服务职能转型 |
第四章 H省政府驻京办事处公共服务职能转型研究 |
一、H省驻京办职能转型现状 |
二、H省驻京办公共服务职能转型的典型措施及效果分析 |
三、H在京务工创业人员服务中心是驻京办公共服务职能转型的有益探索 |
第五章 新形势下驻京办公共服务职能转型的策略建议 |
一、回归公共服务轨道,拓宽民本内涵 |
二、积极延伸政府职能,形成核心业务 |
三、不断创新思路,注重引入社会力量 |
四、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标准化推广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1 |
(10)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视阈下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目标、研究内容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内容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与国家治理相关的研究 |
(二)与政府职能转变相关的研究 |
(三)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四、采取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含义辨析 |
一、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涵 |
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理论渊源 |
第二章 现代国家政府职能演化的历史进程 |
一、西方国家政府职能的转变历程 |
(一)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政府职能 |
(二)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政府职能 |
(三)新公共管理时期的政府职能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历程 |
(一)全面干预时期的政府职能(1949—1976) |
(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时期的政府职能(1978—2012) |
(三)多元协作时期的政府职能(2013—至今) |
第三章 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关系 |
一、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原因 |
(一)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历史原因 |
(二)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现实原因 |
二、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政府职能转变的特点 |
(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自身特点 |
(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政府职能转变的相互关系 |
第四章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视阈下我国政府的职能调整 |
一、政府职能的动态调整 |
(一)政府职能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动态关系 |
(二)政府职能与社会治理之间的动态关系 |
(三)政府职能与政党权威之间的动态关系 |
二、政府职能的开放转变 |
(一)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
(二)政府职能由局部型向整体型转变 |
(三)政府职能由单一型向多元型转变 |
三、政府职能的价值目标调适 |
(一)政府价值目标由追求效率到注重公平的调适 |
(二)政府价值目标由道德自律到法治政府的调适 |
(三)政府价值目标由权力治理到责任义务的调适 |
第五章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视阈下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路径探析 |
一、协同治理主体,提高政府权力分配的合理化水平 |
(一)提高国家治理主体的协同性 |
(二)提高政府权力分配的合理性 |
二、优化职能设计,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法治化水平 |
(一)提高政府决策能力和行政效率 |
(二)提升政府职能转变的法治化水平 |
三、创新治理工具,提高政府职能的网络信息化水平 |
(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政府职能的转变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
(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政府职能的转变增添牢固的民意基础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论文参考文献)
- [1]机构改革后乡镇政府职能转变问题研究 ——以Z县为例[D]. 徐剑锋. 曲阜师范大学, 2021(02)
- [2]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D]. 曹海苓.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3]机构改革背景下D市S区税务局纳税服务流程优化研究[D]. 段佳萌.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1)
- [4]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路径及风险研究[D]. 高树军. 武汉理工大学, 2020(09)
- [5]网络文化安全治理体系研究[D]. 刘玉拴.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4)
- [6]烟台市旅游局大部制改革案例研究[D]. 王鹏飞. 济南大学, 2019(01)
- [7]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服务型政府的进入[D]. 程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9)
- [8]“放管服”背景下基层税务部门纳税服务问题优化研究[D]. 李林芬. 云南大学, 2018(01)
- [9]当前驻京办公共服务职能转型的研究 ——以H省政府驻京办事处为例[D]. 张强.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7(10)
- [10]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视阈下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研究[D]. 赵乾东. 兰州大学, 20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