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现国有资产缴费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王奕[1](2021)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充实社保基金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
谢锐勤[2](2019)在《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文中提出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僵尸企业”,法院并没有按照普通民商事案件简单处置,而是专门出台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并且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审判流程中体现出强烈的服务国企改革导向,服务党政政策导向。事实上,法院对于“僵尸企业”的处置手法并非孤例,而是自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涉国资国企案件一脉相承的做法。那么,法院在国企改革问题上为什么会有强烈的公共政策导向呢?该如何评价该导向呢?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分类法,国资国企无论在定性上还是定量上,重要性都显而易见,并且得到《宪法》隆重其事的规定。对于国资国企治理的研究,立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研究较为充分,而司法保护研究相对欠缺。本文以国资国企为研究对象,以司法解释和司法案例为载体,对国资国企司法治理进行实证研究。其中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以司法治理为主命题,以立审执等案件审判流程为实践基础,以国资国企司法政策为理论基础,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展现“中国渐进式双轨制保护模式”。具体到司法实践,首先体现在筛选机制上。从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可见,对于涉及部队军产案件、改制与破产案件、行政部门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拒绝司法。对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保障企业改制与破产、防范并化解金融风险、发挥司法建议功能,法院采取综合治理的态度能动司法。在拒绝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确保国企改革顺利推进,国企的策略是追求案件一揽子解决,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创造条件寻求司法救济,法院的策略是韬光养晦应对挑战。在能动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让法院为国企改革保驾护航,国企的策略是通过法院确认和保护改革成果,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通过适度让利换取权益尽快变现,法院的策略是通过全面整合资源力求标本兼治解决案件。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司法既要服务国家治理目标,又要完成改革任务分工,还要确定并发展自主性,力求进退应矩。正是在不断规范司法与政治的边界中,区分司法与党政的发展方式下,法院通过及时确认改革成果,推动国企改革以法治方式前进。其次体现在审理术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金融债权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优先保护与案结事了的态度进行处置。实践中,通过扩大或缩小法律适用,建立统一协调机制,达到医治“生病企业”的目的。审理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通过法院提升治理效率与效益,又通过支持公正司法树立法治形象。国企的策略是既将意识形态优势转化为制度利益,又通过巧用司法解释与拖延案件进度减少损失。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确认主要收益落袋为安,又有意让程序空转减少损失。法院的策略是既配合党政政策服务大局,又通过创设法律制度自我保护。审理中,参与者都有最低限度的同意,使得司法公正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态势。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司法既要落实国家治理,又要抑制地方保护主义;既要形塑独立社会功能,又要巧用调判结合方式。正是在司法自治与回应的平衡中,法官着力弥补司法制度不足,法院着力弥补公共政策不足,努力建构适合国情的多元法律秩序。再次体现在执行机制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执行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社会稳定案件、产权保护案件,法院一方面采取内外有别的态度倾斜保护,另一方面又服从大势所趋推动平等保护。实践中,通过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既名正言顺服务大局,又推动政策转型走向平等保护。执行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采取多道防线自我保护,又支持法院巩固经济绩效。国企的策略是既制造事件保全利益,又以大局为重适度让利。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抵抗地方保护主义,又穷尽手段增强胜算。法院的策略是既适当控制执行幅度照顾各方利益,又尽力减少执行积案以完成司法任务。执行中,参与者都使出浑身解数相互博弈,法院则通过选择性执行达到利益平衡,避免司法政治化。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司法既要提升执行治理水平,又要增强制约行政能力,还要规范执行自主建设。在党带头解决执行难的语境下,法院建立健全平等保护体系,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体到司法解释,法院充当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角色。从“立法”阶段来看,法院经历了 1978—1992年的萌芽期,1993—2002年的壮大期,2003-2012年的平稳期,2013年至今的成熟期。总体“立法”特点是回避政治问题、防止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迈向平等保护、夯实司法权力,法院一方面懂得有所为有所不为,另一方面仍努力建构平等观念与制度。在法院“立法”中,党的策略是既保障非公经济信心,又树立法治国际形象。人大的策略是既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又总结司法经验教训。国务院的策略是既与司法合力推进国企改革,又持续调适两者权力边界。国企的策略是既服从党政政策安排,又确保好处“一个都不能少”。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希望增加法律制度供给,又希望法院坚守司法公正底线。法院的策略是既在渐进式改革中积累治理国企技术,又在参与者的阳谋下进行专业化与自主性建设。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法院既要平衡好司法与政治的关系,又要保障国企改革顺利推进;既要认真对待社会转型,又要确认公共沟通成果;既要提高司法治理绩效,又要构建自主司法体系。在司法规则要适应国情的语境下,法院推动司法公正分阶段实现,推动主体性司法道路建构,从而更好实现司法治理现代化。从涉国资国企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可见,在国家与社会的博弈中,法院采取老人老办法,逐步减弱对国资国企的倾斜保护;采取新人新办法,逐步增强对非公经济的平等保护。通过司法双轨制配合渐进式改革,达到经济与司法平稳过渡的目的,并逐步向顶层设计转型。博弈的背后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国资国企既是经济安全的物质基础,又是国家安全的政治基础,法院应服务于党的使命。国企治理也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既要坚定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理念,又要有效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法院应确认好改革成果。在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的分工配合中,要推动“表达”与“实践”、“意识”与“制度”、“书本”与“行动”有机结合。博弈的目的是不断提升国企治理的合法性与现代性。在从运动治理向司法治理转型中,法院要学会规范好政策与司法之间的距离;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上,党与司法要致力于实现现代化与法治化;在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的利用上,司法要推进自主型治理道路;作出属于法院的贡献。在推进民族复兴的目标指引下,中国司法要与中国地位相匹配,应展现出大国司法形象,应具备中国司法自信,应坚定走中国法治道路,这是改变西方“中心”与“边缘”支配格局的必然选择。从国资国企司法治理来看,法院“以中国为中心”,展现了“中国渐进式双轨制法治模式”的道路自信,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制度自信,这既是终结“终结的预言”,也是对“西方中心论”的反思与升华。法院“以中国为方法”,展现了“主体性司法”的文化自信,展现了“立法者的司法”的理论自信,这既是对改革开放的认同,也是对“中国特色”教条化的反思与升华。法院参照“经济发展阶段论”模式,展现了“渐进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智慧,展现了“增量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方案,这既是对司法公正的建构与进化,也是对党治理国家合法性转换的反思与升华。于党和国家而言,现代化一直在路上,而人民利益是永远不变的归宿,改革要和正在成为主流人口的期望值相匹配。司法将在多元主义法治观的指引下,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余佳子[3](2012)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股票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测度研究》文中指出2011年底,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建议地方养老金和公积金应学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经验,积极入市。他认为,这部分高达2万多亿的基金如果能够成为资本市场的长线投资者,不仅有利于基金增值,更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长久发展。很多学者针对此建议进行了讨论,其中大多数人持有谨慎态度。鉴于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还很不完善,用老百姓的“养命钱”去投资股市,风险确实很大。有人说,不改变中国股市圈钱的性质,养老金就不能入市,可见我国的股票市场的定位还很不明确。全国社保基金作为先行者,其在资本市场上摸爬滚打10年来到底取得了怎样的成绩,其风险管理情况如何?投资绩效怎样?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有利于现阶段讨论社保基金入市问题。由于地方养老基金规模巨大,而我国股市存在的风险较大,因此,现阶段是否应该投资资本市场,特别是是否应该进行股市投资等问题值得思考。因此,本文拟对全国社保基金近年来的股票市场投资表现,具体测度其所面临的风险,并对其投资运营的绩效进行考核。为了从宏观视角考察对全国社保基金股票投资收益有影响的相关因素,本文对影响股票收益的诸多宏观因素进行详细的阐述和研讨,力图从宏观角度对全国社保基金的收益有更深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为了初步了解社保基金投资组合所能承受的损失,本文在宏观因素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情景进行了压力测试研究,探究宏观因素的变动对全国社保基金收益的具体影响。本文的目的是了解目前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总体概况,从风险和收益两个角度进行测度,找出影响股票收益的宏观因素,并结合国外的基金管理经验,给出完善我国基金投资管理的相应对策,系统全面地掌握近年来全国社保基金股市投资的总体运营情况,实现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同时为地方养老基金入市提供一定的参考。本文主要运用对比分析法、文献分析法、实证分析法以及情景分析法对全国社保基金股票投资管理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并得出了以下主要结论:(1)我国社保基金股票投资组合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风险较高。系统性风险的存在一方面说明我国股票市场的不健全,另一方面也表明社保基金投资组合持股比较集中,通过本文分析可以看出,由于社保基金所持股票的行业较为集中,所承担的系统性风险也较大。另外,社保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非系统性风险分散能力不强,这说明基金管理人的操作能力还有待加强。(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股票投资组合收益在未来的24小时内存在较大的下跌风险。通过VaR模型分析可知,各股的VaR值超过了市场组合的VaR,说明股票投资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各股的VaR值不尽相同,说明机构投资者选股的能力有差异。通过GARCH-VaR可知,社保基金投资风险较大的事情集中在2008年,这说明系统性风险是我国股市投资必须要注重的问题,如何减少系统性风险的损失是我国社保基金股票投资的主要考量。(3)全国社保基金经过风险调整的收益状况并不乐观。尽管从整体上看,全国社保基金的收益普遍高于通货膨胀率,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保值增值的目的,这也肯定了全国社保基金积极投资资本市场的意义。但是在考虑了市场风险之后,全国社保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的收益状况并不乐观,各投资组合仍然面临着较大的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值得引起注意。(4)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股票投资组合收益受多个宏观因素影响。本文从实证方面发现,股票市场并不能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因此,应积极稳定价格因素,以消除其在短期对股市收益的影响,优化利率价格的形成机制与传导机制以拓展宏观调控空间,同时应该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真正让“股票市场”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晴雨表”。(5)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在经济发生较小波动时,可能的收益要小于一年期存款利率,表明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出现损失的可能性较大。通过压力测试研究发现,在给定一定的压力时,全国社保基金股票投资的收益率明显降低,这说明了宏观因素对股市收益的影响重大。在这里,我们只是作了一个很简单的粗略分析,提出的问题就是不容忽视这种宏观因素对股票收益的影响,至于结果我们应该审慎对待。(6)不同国情的养老金管理体制不尽相同,这要求我国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养老金投资管理体制。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障投资管理体制不尽相同,这是由本国的实际情况所决定。同一个国家不同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体制也不尽相同,这大多是与基金性质有关。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基金往往不参与资本市场,而个人账户制的养老保险大都是广泛参与资本市场。进入资本市场的这部分养老保险基金在各个国家的资产配置也不尽相同,这都是由本国的实际情况所决定的。对于我国的全国社保基金而言,理顺投资管理体系、不断充实社保基金、完善监督管理等,比盲目提高社保基金入市比例更重要。本文的创新之处是:(1)系统测度了全国社保基金股票投资的风险现状。本文全面测度了全国社保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在股票市场投资时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和总风险,发现由于我国股票市场不健全以及各投资管理人的选股能力有差异导致全国社保基金股票投资组合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较高;(2)对全国社保基金的股票投资状况进行了风险价值评估。本文运用社保基金前十大重仓股为样本,利用VaR模型及其拓展GARCH-VaR模型对社保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损失进行测度,同时结合成分VaR,边际VaR对资产组合进行了深入讨论,发现全国社保基金股票投资组合面临较大的下跌风险;(3)对社保基金股票收益的宏观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以及作了压力测试研究。本文运用多元回归、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脉冲响应分析以及方差分解等计量分析方法,对全国社保基金股票投资的收益影响因素进行了宏观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压力测试研究,得出全国社保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受多个宏观因素影响且抗压能力较弱的结论。本文的不足之处是:(1)本文只对影响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的宏观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其实微观影响因素同样重要,这里主要涉及到个股的选取问题,如选股的依据等。但是由于数据的局限,本文未能对全国社保基金股票投资的微观影响因素进行系统讨论,这也是未来需要继续研究的方向。(2)本文仅针对影响因素进行了简单分析,传导机制研究稍显不足,同时压力测试研究只是初步评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风险,所得结论可能不够严谨,需要审慎对待。(3)本文仅对全国社保基金在股票市场上的投资行为做了一定的研究分析,而事实上全国社保基金在资本市场中的投资形式多种多样,因此未来希望能够通过多种投资工具分别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行为做进一步探讨。
王丹[4](2011)在《中国养老金隐性债务测算及其偿付措施研究 ——以北京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前我国受到了老龄化问题的困扰,与此密切相关的养老保险问题备受关注。我国在解决养老保险的问题上不断探索,经历了几次重大变迁逐渐从不完善走向成熟。然而,由于人口老龄化高峰的来临,与世界各国一样,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由现收现付制向“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基金制改革,由此产生了养老金隐性债务(IPD)。我国目前针对此问题没有系统的计划,致使养老保险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威胁着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本文就是以对养老金隐性债务的精算为基础,从养老保险制度的困境分析出发进行研究。全文可分为四大部分,即理论基础部分、现状分析部分、偿债路径选择分析部分及结论部分。本文结合我国养老保险发展的实际情况,选取北京市为例,根据2010年统计年鉴的数据对北京市2009年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规模进行了测算,具有代表性。之后分析北京市偿付养老金隐性债务存在的问题,进而据此提出相应的偿付方案。对我国整体偿付养老金隐性债务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宋文阁[5](2009)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研究 ——基于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视角》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十七大报告又指出加快建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这是国家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局出发,采取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集中管理国有资本运营,特别是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与再投资活动,有助于国家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权力与作为社会管理者行政权力相分离,促进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助于对国有资产实行资本经营,促进国有资产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充分流动与优化组合,最大限度提高国有资本的营运效率,发挥国有资本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控制力和带动力: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效对资产收益和产权变动等经营活动进行规范,抑制国有资产损失,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本文基于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视角,综合运用管理学中的委托代理理论、产权理论、博弈理论、资产定价及国家财务等理论,采用了规范研究、实证研究、经验研究、归纳法、演绎法、调查研究等相结合的方法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重点地进行了探索性研究,力求基本解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理论与实务的现实问题。全文可分四大部分,共七章。第一部分:问题提出和研究背景。论文的第1章导论。主要内容:其一,提出研究的目地、意义和主要研究方法;其二,对国内外研究进行了综述及评价。第二部分:理论研究部分。论文的第2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理论基础与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结构和第3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框架体系构建。主要内容:其一,提出了国有资本金是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其二,提出了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的六大假设;其三,提出了EVA最大化和宏观经济调控是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的双目标;其四,提出了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结构由起点理论、目标理论和应用与发展理论三个层次组成,并论述了相互关系;其五,对上海、深圳和江苏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试点模式进行分析比较,提出了国有资本编制范围、国有资本编制的主体、国有资本编制的程序和方法、收支内容构成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框架体系。同时提出了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被投资企业”的三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架构模式。关键是构建中间载体即国有资本运营平台。第三部分:实证研究部分。论文的第4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确认及收缴监管和第5章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证分析;其一,通过构建数理模型确定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估值、减持区间。运用案例分析法验证了国有股权估值、减持区间的有效性。通过董事会决策、管理层操作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审批系列监管程序,实行国有股权分红变现收益及国有股权专用账户监管;其二,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从收缴范围、收缴基数、审核确认程序和未分配利润处理四方面进行了规范:其三,本文从配置绩效、耗用绩效和社会绩效三个方面构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第四部分:应用对策部分。论文的第6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财务监督对策。从加快建立健全科学的国有资本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全面推行国家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构建全新的国有企业审计委员会制度框架体系、加强国家出资人财务预决算和财务风险管控、强化国家出资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披露管理等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最关注的五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财务监督对策,以保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有效和健康运行。第7章是论文的研究结论与展望。给出本论文研究的主要结论,指出存在的不足,并通过展望为后续研究提供线索。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以下方面:(1)运用规范分析方法提出了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体系,探索性提出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假设、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逻辑起点、EVA最大化和宏观经济调控的双目标论;(2)运用调查研究的方法构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平台,提出了国有资本运营模式即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被投资企业”构成的三层管理架构,探讨了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基本运行机制。(3)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从优化传统财务指标以及拓展指标体系两个方面,对现行国有资本经营业绩考核的财务指标体系进行创新,提出了以EVA为核心的国有资本考核评价体系;(4)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模型,对江苏省履行出资职责的30户企业进行了实证分析。(5)为确保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有序流转和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规范运作,加强国有控股股东行为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管重点向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变现转移。本文运用数理建模的方法构建了国有股估值、减值区间的模型,并选择江苏省履行出资人职责的2户上市公司进行了案例分析。
汪衍礼[6](2009)在《中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与国际借鉴》文中研究说明鉴于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严重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各国纷纷对其原本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出现了减轻国家财政压力、强调个人责任及发挥市场机制的改革趋势。养老金个人账户制度是养老金体制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创新。我国在1997年决定建立“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并随后建立了社会保障基金。然而,由于转制成本、混账管理导致个人账户“空账”问题严重,始终未能真正实现部分积累制的养老保险制度。中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在管理模式选择以及隐形债务解决等问题上存在很大的不足。为此作者选择对中国养老金个人账户的管理进行探讨是有现实意义的。本文通过中国个人账户的发展历程,主要围绕隐形债务和个人账户的“做实”试点情况对中国的个人账户管理现状进行分析;并且着重介绍分析了世界范围内个人账户制度三大典型案例:瑞典的相对集中管理模式、新加坡政府集中管理模式、智利私人分散管理模式三种不同类型的个人账户管理模式。通过中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与三大典型案例的全面分析比较,结合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的特点和管理的基础上,提出适合“统账结合”制度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改革建议,并对存在的现实障碍提出相关解决措施。
谭德明[7](2008)在《国有企业改制成本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有企业改制从本质上而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是对维系了几十年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突破。当前,国有企业改制已进入攻坚阶段,遇到的问题多、难度大,而最大问题就是改制成本问题。如何解决企业改制成本是打好国有企业改制的攻坚战的关键。有效处理、控制和降低改制成本,合理筹措改制资金,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和每一个改制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重点以及难点问题,成为国家、企业、职工、社会民众愈来愈共同关注的热门问题。1、研究结论(1)国有企业改制成本问题已经成为改制进程的最大障碍。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国企改制成本高,财政改制资金支付大。另一方面,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能用于企业改制破产、职工安置和再就业补助的资金非常有限,致使很多国有企业的改制搁浅,导致大多数国有企业想改而改不起,半停产、甚至停产多年等待破产的企业也破不了,严重阻碍了国企业改制的进程。(2)国有企业改制成本太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改制的机会成本高。主要体现在:企业的“等、靠”思想使企业失去了改制的最佳机遇,使得企业在改制时不得不付出更高的代价。第二,改制的付现成本高。当前有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由于“历史包袱”沉重,人员安置成本支出、支付改制企业欠职工的工资、福利费、集资款和职工应报销的医药费,以及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成本、社区(生活区)移交的危房、道路、水电气改造等大笔费用导致改制成本很高。(3)国有企业改制成本太高的影响是显着的。改制成本高,不仅加大了财政负担,巨大的改制支付缺口导致延迟改制的其他负面影响也是显着的,主要体现在:第一,导致企业资产自然损耗、资产减值和资产不断流失。第二,支付职工安置等改制成本费用的进一步增加。第三,导致地方人才资源的流失和企业职工收入水平不能提高。第四,不断增加政府维持企业运转的成本。第五,严重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扩大了地区财力差距,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2、政策建议(1)科学决策,积极推进改制,减少改制机会成本和准备成本。及时推进改制,减少改制机会成本;科学选择改制形式,能以破产形式改制的尽量选择破产;进一步健全改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改制内控制度,规范改制程序,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改制;认真做好改制前的论证准备工作,降低改制准备成本。(2)降低改制操作过程中的付现成本,减少改制资金筹集压力。规范职工身份置换的标准和方式,降低人员分流成;核实内部债务,减少不合法支出;控制程序成本,减少中介服务支出;加强生活区改造和维护工程管理,降低改造维护成本;适度延期支付改制成本,缓解即期支付压力。(3)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把好资产变现关,增加改制变现收入,减少改制成本支付压力。规范资产清查、评估和处置程序;认真进行清产核资、界定产权;认真进行资产评估;规范不良资产核销的标准和程序;盘活企业现有的土地;规范资产交易行为,加强资产处置和收益管理;取消资产置换附加条件,提供变现收入。(4)多渠道筹集改制资金,降低改制资金筹集成本。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地方国企改制;地方财力安排改制资金,建立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筹集资金专项用于企业改制;运作存量国有资产,把好企业资产变现关,提高变现收入,增加改制资金来源;发行政府债券,弥补改制资金不足。
金刚[8](2007)在《国有资产提高中国养老保险支付能力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由企业保障至社会管理、由现收现付至个人账户建立的管理层次与制度模式的两个重大转变,统账结合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但是,在养老保险制度的转轨过程中,转轨成本尚未完全弥补,同时,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未来一段时期内,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将出现较大规模的资金缺口,养老金实际可支出水平将低于达到一定合意替代率所要求的养老金实际需求水平。如何开辟养老保险基金来源渠道,保障养老保险制度支付能力充足,是中国养老保险制度顺利运行的关键问题。提高养老保险制度支付能力的方式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节流”,即通过各种手段降低养老金支付水平,第二类是“开源”,即开辟新的养老金来源渠道,本文主要研究第二类方式,即在保证一定养老金替代率情况下如何在养老保险制度筹资体系之外提高养老金收入,以保障养老保险制度的支付能力充足。税收、国债以及提高现收现付制缴费率是提高养老保险支付能力的传统手段,但是在目前的实际条件下,无论是从社会整体福利的角度考虑,还是从现实可操作性的角度考虑,中国不适合采用这三种方式保障养老保险支付能力。在计划经济时期,特殊的发展战略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企业保障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造成中国的国有资产中凝结了一定规模的老职工收入,随着养老保障由企业层次向社会保险模式转轨,国有企业不再承担社会保障责任,国有资产同企业职工之间通过社会保障功能而建立的联系也不再存在,在企业保障阶段老职工为了获得老年期养老保障而以低工资为代价积累的国有资产不再是这部分职工养老保障的来源。同时,由于转轨后中国养老保险制度采取了统账结合制的模式,并且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转轨并没有对制度转轨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建立新制度下所必需的个人账户,即制度转轨成本没有一次性解决,老职工在养老保险制度转轨之前以低工资为代价而积累的国有资产成为对这部分职工的养老保障的负债并且负债显性化。理论上,应该将这部分国有资产转化为老职工在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下的个人账户资金,以解决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转轨成本。但是,如果降低国有资产会影响社会整体福利水平,那么为了弥补养老保险制度转轨成本而降低国有资产水平就不是最优的选择。运用国有资产补充养老基金可以不采用单纯降低国有资产水平的方式,如果以国有资产为基础建立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利用国有股分红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实现在不降低社会福利水平的同时有效提高养老保险支付能力。沿着上述思路,本文主要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1、中国经济动态效率的判定利用资本边际收益率与经济增长率比较法和AMSZ准则判断法,并经过直接计算法的验证,本文得出以下结论:①2000年以来,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资本利润率一直大于经济增长率,各年之比分别为9:8.4、8.91:8.3、9.99:9.1、11.54:10、12.58:10.1、13.47:10.2、15:11.1,利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资本利润率代表中国资本边际收益率,按照资本边际收益率与经济增长率比较法,中国经济动态有效;②1999年以来,资本总收益大于总投资,资本净收益一直为正值,按照AMSZ准则判断法,中国经济动态有效;③分行业和地区的研究结果显示,行业间、地区间经济运行状态差异较大,有相当比例的行业和地区资本收益率水平低于本行业增加值增长率和地区经济增长率,因此资本在行业和地区之间重新配置可以进一步改善中国经济运行效率。2、税收、国债和提高现收现付缴费率在中国现实条件下的适用性分析在代际交叠经济中,资本黄金律水平是私人消费最大化的稳态资本存量,也是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稳态资本存量。如果经济自发的资本存量偏离资本黄金律,那么采取措施使资本存量向资本黄金律水平趋近可以提高社会整体福利水平。因此,在经济动态无效率时,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制度、增税、发行国债可以通过降低资本存量进而增进社会福利水平。然而,由于中国经济整体动态有效,因此税收、国债和提高现收现付缴费率将使稳态资本存量进一步偏离资本黄金律水平,从而降低社会整体福利;同时,提高现收现付制缴费率会对劳动力市场造成负面影响,税收和国债方式会提高财政压力并加剧财政风险。因此,在现实条件下,中国不适合采取利用税收、国债和提高现收现付制缴费率方式提高养老保险支付能力。3、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的福利效应文本尝试将国有资产水平作为外生变量引入代际交叠模型,并得出以下分析结论:①c / g=(k* /g1)(f’(k*)n)gf’’(k*)k*/g,在动态效率经济中,f ’ ( k*)>n, c / g>0,因此单纯降低国有资产水平会降低社会福利;②如果降低国有资产水平同时利用国有资产收益一定比例用于私人消费,私人消费水平将由c1 = f(k1*)gf’(k1*)n(k1*g)变为c2 = f(k*2)-b(1-μ) f’(k*2)n(k*2b),其中g为政府提供国有资产水平降低之前每单位有效劳动的国有资产水平,b为政府提供国有资产水平降低之后每单位有效劳动的国有资产水平( b < g),μ为每期国有资产收益中用于私人消费的比例,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实现c 2 > c1,即利用国有资产部分收入用于私人消费可以提高社会福利水平,此结论通过数值模拟验证。本文将利用国有资产收益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方式定义为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并建议将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作为中国经济动态效率条件下提高养老保险支付能力的有效方式。4、国有资产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转轨成本负债规模测算中国社会养老保险转轨成本由于个人账户的建立而显性化。在企业养老保障阶段,职工接受低工资并由国有企业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应该保证个人只要按照新制度规定在养老保险制度转轨后按期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就可以获得足额的养老保障。在统账结合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下,个人账户要为参保者提供一定替代率的养老金,而在新制度确立前参加工作的的老职工,其个人账户资金在企业保障阶段没有积累,因此在退休时个人账户资金规模不足。如果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能够将这部分人的个人账户充实一定规模的资金,使其在新制度确立后,按照新制度规定和新参加工作的一样缴费至退休,就可以获得足额保障,那么就完全解决了制度的转轨成本。本文将个人账户建立时需要充实老职工的个人账户规模定义为国有资产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轨成本的负债,经过测算,在个人账户40%替代率要求下,国有资产对养老保险制度转轨成本负债为23809亿元,在个人账户22%替代率要求下,国有资产对养老保险制度转轨成本负债为6191亿元。5、养老保险未来资金缺口测算本文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支付能力定义为养老保险制度筹资以满足养老金支付的能力,即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筹集到并用于支付的资金规模与实现合意替代率参保者应该领取到的养老金规模之间的比较。如果支付能力不足,养老保险实际可支出规模与实现合意替代率所必需的支出规模之间会出现资金缺口。本文设定社会平均替代率60%为养老保险的合意替代率,并在一定参数假定之下测算2050年之前中国养老保险实际可支付规模与实现合意替代率之间的差距规模,测算结果为: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保障负担系数相应提高,在2035年左右达到老龄化高峰期;人口老龄化提高了养老金需求,养老保险实际支付水平可实现的社会平均替代率随之下降,从2007年开始实际可实现替代率低于60%合意替代率水平,在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实际可实现替代率只有33%左右,远远低于60%的合意替代率,养老金支付压力较大;在覆盖率、遵缴率均为100%的条件下,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际支付能力与60%的合意替代率所要求的支付能力之间的资金缺口为15.59万亿元,养老保险制度需要制度外资金补充以保障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运行。6、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的实际效应本文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益率、国有企业利润增长率、分红率以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持股比例等指标不同假设基础之上,测算利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现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在2050年之前提高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支付能力的效应。测算结果显示,在企业分红率确定的前提下,国有企业利润增长速度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益率是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实际效应的正向拉动因素,国有企业利润增长速度和基金投资收益率的提高可以提高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的收入水平,增强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提高养老保险支付能力的作用。在企业分红率50%、国有企业利润年均增长率15%、基金投资收益率7%的假设条件下,随着国有企业利润的不断增长,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持有10%的国有股权就可以充分保障养老保险制度支付能力充足,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的分红收入甚至可以超过当年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养老金的可支出规模,这相当于利用国有股权建立了一个支付能力超过社会养老保险的全新的养老保障制度。7、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的实施方式本文提出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为工具,建立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运行框架和实施流程,以利用国有资产实现“养老基金—机构投资者—公司治理—资本市场—经济增长—福利提高”的一条适合中国现实条件的独特发展路径,并在不同参数假设下设计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持有国有股方案。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分析了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实施可能面临的困难与障碍,并提出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联动、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合理确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层次等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实施的政策建议。
张友鹏[9](2007)在《关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融资模式和投资管理问题研究》文中提出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养老保险是生产社会化的产物,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年老退休后有可靠的经济来源,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由于养老保险制度关系到每一个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因此该制度的改革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本文以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实际运营为切入点,针对基金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抓住融资模式与投资管理这两个核心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以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不足,提高基金的投资效率,实现保值增值,为实现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目标作出一点绵薄的贡献。论文第一章介绍本文所研究问题的现实背景与理论背景、研究目的以及研究方法。第二章首先介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然后主要分析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融资模式。通过对“现收现付制”和“积累制”两种主要融资模式进行较为详细的比较,指出:我国虽已明确建立“部分积累制”融资模式,但在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过程中,实际上仍使用的是“现收现付制”融资模式,并对其主要原因和存在的严重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指出实行“部分积累制”的必要性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第三章主要探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问题,具体对投资管理的模式选择和如何提高基金投资收益、规避投资风险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如何选择恰当的基金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基本思路和策略和风险控制方法等问题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第四章是结论部分。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对所研究的问题和提出的相应政策方案进行总结。
张晶[10](2007)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规模测算及其解决对策 ——以山东省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国进行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并已基本实现从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的转变。但在改革进程中所出现的隐性债务(IPD)问题已经成为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主要障碍,这一问题的解决与否关系着我国养老保险改革的成败。本文首先从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出发阐释了隐性债务的形成原因,界定了其内涵和外延,给出了隐性债务的定义;然后,着重研究了山东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历史、现状及其所存在的隐性债务问题,并且提出了隐性债务的具体测算模型和灵敏度分析方法。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承诺的给付水平、人口年龄结构、利率水平等有关的精算假设变动,测算出在不同假设条件下的山东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规模,并进行了具体的实证分析。最后,在对山东省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规模进行估算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社会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的对策措施,并分析了其适用性和可行性。
二、变现国有资产缴费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变现国有资产缴费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2)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认真对待国资国企司法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对象 |
二、特殊在哪里 |
三、宪法规定与司法实践 |
四、研究语境 |
五、问题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立法层面 |
二、行政层面 |
三、司法层面 |
四、为什么以司法治理为进路 |
第三节 理论脉络和内容结构 |
一、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 |
二、从案件审判流程来论述 |
三、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公法与私法的交叉学科研究 |
二、策略博弈分析法 |
三、法律实证研究 |
第五节 可能的贡献 |
第六节 可能的不足 |
第一章 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1: 不予受理企业改制案件 |
二、材料2:能动司法受理涉外案件 |
三、材料3:能动司法服务国企改革 |
第二节 受理还是不受理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三节 能动还是克制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四节 为什么拒绝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实事求是? |
第五节 为什么能动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利益均沾? |
第六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 |
一、司法服从国家治理需要 |
二、司法完成改革任务分工 |
三、司法确定并发展自主性 |
四、小结与反思:进退应矩? |
第七节 反思与展望:走向自主型司法 |
一、司法与政治:调整权力边界 |
二、司法与党政:区分发展方式 |
三、司法与改革:确证成果合法 |
第二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术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4:不良债权系列案件 |
二、材料5: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金融债权案件 |
五、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保护理念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专项资金支持 |
二、减免缓诉讼费 |
三、开通绿色通道 |
四、组建专业团队 |
五、出台指导意见 |
六、统一协调机制 |
七、效果导向:“生病企业”的医院 |
八、小结与反思:戴着镣铐跳舞?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审理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螺旋式上升?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 |
一、司法治理落实国家治理 |
二、司法抑制地方保护主义 |
三、司法形塑独立社会功能 |
四、司法巧用调判结合方式 |
五、小结与反思:过渡性策略?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法律多元主义 |
一、法官弥补司法制度不足 |
二、司法弥补公共政策不足 |
三、建设多元一体法治国家 |
第三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的执行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6:债权执行系列案 |
二、材料7:基本解决执行难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五、涉及产权保护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平等保护势在必行?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区别对待执行 |
二、案件报告制度 |
三、地方保护主义 |
四、执行联动机制 |
五、执行和解机制 |
六、业务指导机制 |
七、小结与反思:政策转型导致制度变迁?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执行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司法政治化?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 |
一、司法提升执行治理水平 |
二、司法增强制约行政能力 |
三、司法规范执行自主建设 |
四、小结与反思:执行的春天到了?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迈向平等保护 |
一、司法理念:平等保护 |
二、司法行动:平等制裁 |
三、路径安排:党与司法 |
第四章 作为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法院 |
第一节 “立法”情况 |
一、总体概况 |
二、具体情况 |
第二节 “立法”特点 |
一、回避政治问题 |
二、防止资产流失 |
三、维护社会稳定 |
四、迈向平等保护 |
五、夯实司法权力 |
第三节 为什么是法院“立法” |
一、党的策略 |
二、人大的策略 |
三、国务院的策略 |
四、国企的策略 |
五、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六、法院的策略 |
七、小结与反思:司法法治国? |
第四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 |
一、司法与政治之间的平衡 |
二、司法确认公共沟通成果 |
三、司法治理推进国企治理 |
四、小结与反思:合二为一? |
第五节 反思与展望:司法治理现代化 |
一、服务:“不换思想就换人” |
二、维护:“司法公正阶段论” |
三、建构:“主体性司法道路” |
第五章 司法治理与法治道路 |
第一节 司法双轨制 |
一、社会的胜利 |
二、国家的胜利 |
第二节 为什么博弈 |
一、国企治理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 |
二、国企治理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 |
三、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分工配合 |
第三节 目的:提升合法性与现代性 |
一、运动治理与司法治理 |
二、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 |
三、法律移植与实践资源 |
四、小结与反思:什么是法院的贡献 |
第四节 总结与展望:司法自信与法治道路 |
一、外部视角:“以中国为中心” |
二、内部视角:“以中国为方法” |
三、司法治理:“阶段论” |
四、展望未来:“变化态” |
第五节 反思与检讨:解释限度 |
结语 |
附件: 论文相关司法解释目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感恩奋斗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股票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测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和结构安排 |
1.4 本文的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4.1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4.2 本文的创新点 |
2 社会保障基金基本理论 |
2.1 社会保障基金的含义及主要分类 |
2.1.1 社会保障基金的含义 |
2.1.2 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分类 |
2.2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来源 |
2.2.1 各种形式的财政拨款 |
2.2.2 行业统筹基金 |
2.2.3 个人账户基金 |
2.3 全国社保基金投资工具选择 |
2.3.1 银行存款 |
2.3.2 国债 |
2.3.3 公司债券 |
2.3.4 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 |
2.3.5 股票、股指和基金投资 |
2.3.6 抵押贷款投资 |
2.3.7 不动产投资 |
2.4 本章小结 |
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股票投资管理现状 |
3.1 投资理念与原则 |
3.1.1 投资理念 |
3.1.2 投资原则 |
3.2 投资模式选择 |
3.2.1 境内委托管理模式 |
3.2.2 境外委托管理模式 |
3.3 投资机构 |
3.4 投资组合 |
3.5 投资监管 |
3.6 全国社保基金股票投资收益现状 |
3.7 本章小结 |
4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股票投资风险管理研究 |
4.1 风险管理的理论基础 |
4.1.1 风险管理理论 |
4.1.2 委托代理理论 |
4.1.3 有效市场理论 |
4.2 运营投资风险的主要表现 |
4.2.1 系统性风险 |
4.2.2 非系统性风险 |
4.3 股票投资组合投资风险测度模型 |
4.3.1 系统性风险测度模型 |
4.3.2 非系统性风险测度模型 |
4.4 全国社保基金股票投资风险具体分析 |
4.4.1 系统性风险分析 |
4.4.2 非系统性风险分析 |
4.4.3 总风险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基于风险价值角度的全国社保基金股票投资风险管理深化研究 |
5.1 VaR方法的适用性分析 |
5.2 基于VaR方法的股票投资风险管理分析 |
5.2.1 样本选取 |
5.2.2 模型估值与计算 |
5.2.3 主要结论 |
5.3 基于GARCH-VaR模型的股票投资风险管理分析 |
5.3.1 GARCH-VaR模型的优点分析 |
5.3.2 实证分析 |
5.3.3 主要结论 |
5.4 本章小结 |
6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股票投资绩效测度研究 |
6.1 绩效测度分析工具 |
6.1.1 夏普指数 |
6.1.2 特雷诺指数 |
6.1.3 M~2指数 |
6.1.4 詹森指数 |
6.1.5 跟踪指数 |
6.1.6 信息指数 |
6.2 全国社保基金股票投资绩效测度实证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7 全国社保基金股票投资组合收益的宏观影响因素与压力测试研究 |
7.1 全国社保基金股票投资收益宏观因素分析的必要性 |
7.2 宏观因素对股票投资收益的影响分析 |
7.2.1 影响投资组合收益率的因素分析 |
7.2.2 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
7.3 宏观因素变动对投资收益的压力测试分析 |
7.3.1 宏观压力情境设定 |
7.3.2 宏观压力测试的结果及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8 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国际比较与启示 |
8.1 投资管理类型 |
8.1.1 政府直接控制型 |
8.1.2 政府间接控制型 |
8.1.3 完全市场型 |
8.2 监督管理 |
8.3 资产配置 |
8.3.1 美国社保基金资产配置 |
8.3.2 新加坡养老基金资产配置 |
8.3.3 智利养老基金资产配置 |
8.4 养老储备基金投资管理国际比较 |
8.4.1 资产投资策略 |
8.4.2 监督管理 |
8.4.3 资金来源 |
8.5 对我国的启示 |
8.6 本章小结 |
9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未来研究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3 未来研究展望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中国养老金隐性债务测算及其偿付措施研究 ——以北京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对IPD规模的测算 |
1.2.2 偿付我国的养老金隐性债务主要存在的观点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及框架 |
1.3.3 创新点 |
2 养老金隐性债务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养老金隐性债务的基本概念 |
2.2 养老金隐性债务的理论基础 |
2.2.1 生命周期假说 |
2.2.2 交叠世代模型 |
3 北京市养老金隐性债务的测算 |
3.1 精算工具介绍 |
3.1.1 利息理论 |
3.1.2 生命表理论 |
3.1.3 年金及生存年金 |
3.2 IPD精算模型的建立 |
3.2.1 测算方法 |
3.2.2 模型假设 |
3.2.3 养老金隐性债务测算模型 |
3.3 北京市养老金隐性债务规模测算 |
3.3.1 参数设定 |
3.3.2 北京市养老金隐形债务测算 |
3.4 北京市养老金隐性债务问题困境分析 |
3.4.1 从养老金支付层面分析北京市IPD存在的困境 |
3.4.2 从筹资层面分析北京养老金隐性债务存在的问题 |
3.4.3 从管理层面分析北京市养老金隐性债务偿付的困境 |
4 国外养老金隐性债务偿付实践的借鉴 |
4.1 智利 |
4.2 瑞典 |
4.3 日本 |
4.4 国外养老金隐性债务偿付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
5 北京市养老金隐性债务偿付方案及其可行性分析 |
5.1 从支付层面解决北京市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办法研究 |
5.1.1 延长退休年龄 |
5.1.2 降低养老金调整系数 |
5.2 从筹资层面解决北京市养老金隐性债务问题 |
5.2.1 发行福利彩票 |
5.2.2 划拨或出售国有资产 |
5.2.3 发行养老认可债券 |
5.3 从管理层面解决北京市养老隐性债务问题 |
5.3.1 健全北京市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
5.3.2 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
5.3.3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表A |
附表B |
附表C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研究 ——基于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1.1 题目来源 |
1.1.2 研究背景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及评价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价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主要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主要创新 |
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理论基础与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结构 |
2.1 本研究相关范畴界定 |
2.1.1 国有资产与国有资本 |
2.1.2 企业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资产 |
2.1.3 国有企业和国家出资企业 |
2.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涵义 |
2.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定义 |
2.2.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职能 |
2.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特征 |
2.2.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其他预算的关系 |
2.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理论基础 |
2.2.1 产权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博弈理论 |
2.2.4 资本保全理论 |
2.2.5 预算管理理论 |
2.2.6 国家财务理论 |
2.3 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基础理论结构 |
2.3.1 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的涵义 |
2.3.2 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研究现状 |
2.3.3 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假设 |
2.3.4 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逻辑起点 |
2.3.5 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双目标论:EVA最大化和宏观经济调控 |
2.3.6 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结构的相互关系 |
2.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出资人财务监督基础 |
2.4.1 在国家出资企业全面推行财务预算制度 |
2.4.2 确立国资委层面的财务预算报表的各项指标 |
2.4.3 国家出资企业全面推进行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制度 |
2.4.4 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具体预算收支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
2.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的关系 |
2.5.1 共同的理论基础 |
2.5.2 内容上的相关性 |
2.5.3 目标上的一致性 |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框架体系构建 |
3.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实践经验 |
3.1.1 上海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情况及评析 |
3.1.2 深圳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情况及评析 |
3.1.3 江苏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情况及评析 |
3.1.4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情况的比较 |
3.2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启示 |
3.2.1 明确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地位 |
3.2.2 提高了国有资本总体运营效益 |
3.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更合理 |
3.2.4 节约了财政性预算资金 |
3.2.5 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
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框架体系 |
3.3.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原则 |
3.3.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 |
3.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主体、程序和层次 |
3.3.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方法 |
3.3.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关键:构建国有资本运营平台 |
3.3.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内容 |
3.3.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流程 |
3.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纳入财政结算体系 |
3.4.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 |
3.4.2 设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用账户,保持资金管理相对独立 |
3.4.3 依托国库集中支付体系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拨付 |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确认与收缴监管 |
4.1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确认的原则和方法 |
4.1.1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原则 |
4.1.2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确认的方法 |
4.2 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处理好两大关系 |
4.2.1 处理财政部门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关系 |
4.2.2 处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关系 |
4.3 国家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确认收缴流程 |
4.3.1 收缴的范围 |
4.3.2 收缴基数 |
4.3.3 审核确认程序 |
4.3.4 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
4.4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收益确认与收缴监管 |
4.4.1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收益特殊性 |
4.4.2 上市公司国有股估值 |
4.4.3 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区间 |
4.4.4 国有股估值与减持区间的关系及结论 |
4.4.5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收益财务监督与减持治理策略 |
4.5 以EVA为核心的经营业绩考核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相关性分析 |
4.5.1 回归模型构建 |
4.5.2 江苏省履行出资人职责的20户大型企业的EVA计算及分析 |
4.5.3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国有资本回归分析 |
4.5.4 EVA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相关性分析 |
4.6 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管理亟需做好的几项财务监督工作 |
4.6.1 积极推行经营预算与财务预算相结合的全面预算管理模式 |
4.6.2 探索建立汇算清缴方式,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力度 |
4.6.3 建立外部财务监督机制,适时跟踪监控预算收益 |
4.6.4 重新整合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提高盈利能力做到EVA最大化 |
4.6.5 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探索建立政府国有资本财务报告制度 |
5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实证分析 |
5.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
5.1.1 合理性原则 |
5.1.2 目的性原则 |
5.1.3 科学性原则 |
5.1.4 系统性原则 |
5.1.5 可操作性原则 |
5.1.6 可比性原则 |
5.1.7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
5.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的设计 |
5.2.1 配置绩效评价 |
5.2.2 耗用绩效评价 |
5.2.3 社会绩效评价 |
5.3 确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权重 |
5.3.1 层次分析法原理 |
5.3.2 层次分析法的步骤 |
5.3.3 应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指标权重 |
5.3.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指标权重评价结果 |
5.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 |
6 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财务监督对策 |
6.1 加快建立健全科学的国有资本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
6.1.1 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的思路 |
6.1.2 建立健全科学的国有资本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
6.1.3 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6.2 全面推行国家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
6.2.1 建立健全国家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 |
6.2.2 完善国家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
6.2.3 明确评价对象和规范下达项目审计计划 |
6.2.4 国家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管理及运用 |
6.3 构建全新的国家出资企业审计委员会制度框架体系 |
6.3.1 国家出资企业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基本框架 |
6.3.2 国家出资企业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权责安排和运行 |
6.3.3 构建国家出资企业审计委员会制度框架体系的建议 |
6.4 加强国家出资人财务预决算和财务风险管控 |
6.4.1 加强国家出资企业财务状况动态监测及现金流量管理 |
6.4.2 实施国家出资人财务预算核准制度 |
6.4.3 健全重大经营和财务事项报备、核准及审批制度 |
6.4.4 加强国家出资人财务风险防范与控制 |
6.5 强化国家出资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披露管理 |
6.5.1 国家出资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披露时间 |
6.5.2 国家出资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披露内容 |
6.5.3 国家出资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披露方式 |
6.5.4 加强国家出资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
6.5.5 建立财务信息披露问责机制 |
6.5.6 实行年度审计附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制度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研究局限 |
7.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6)中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与国际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3 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与基本框架 |
2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理论基础 |
2.1 社会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 |
2.2 与个人账户基金制相关的经济学理论 |
3 中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制 |
3.1 中国个人账户基金制的演变(1995-2006) |
3.2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隐性债务及个人账户"空账" |
3.3 个人账户"实账化"改革 |
3.4 试点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
4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的国别比较 |
4.1 瑞典名义账户制 |
4.2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 |
4.3 智利养老金私有化管理 |
5 国际比较的启示:完善中国个人账户制的几点建议 |
5.1 瑞典、智利、新加坡及中国个人账户的类型比较 |
5.2 经验借鉴:完善中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的政策建议 |
6 结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国有企业改制成本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问题及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
1.2.1 国外国企改制成本相关理论研究 |
1.2.2 国内国企改制成本相关理论研究 |
1.3 研究的目的及内容 |
1.3.1 研究的目的 |
1.3.2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3 研究思路 |
1.3.4 研究步骤 |
1.3.5 可行性论证 |
1.3.6 研究方法 |
2 国有企业改制成本的理论分析 |
2.1 国有企业改制的概念及实质 |
2.2 国有企业改制成本的定义及特点 |
2.2.1 国有企业改制成本定义 |
2.2.2 国有企业改制成本特点及分类 |
2.2.3 国企改制支付成本概念及特点 |
2.3 国有企业改制成本的内容 |
2.3.1 改制前的机会成本 |
2.3.2 改制中的操作成本 |
2.3.3 改制程序成本 |
2.3.4 国有资产流失成本 |
2.3.5 改制后的整合成本 |
3 国有企业改制成本的因素分析 |
3.1 影响改制机会成本因素 |
3.2 影响改制操作成本的因素 |
3.2.1 国家改制政策 |
3.2.2 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的完善程度 |
3.2.3 资产置换的附加条件 |
3.2.4 资产置换的开放程度和流动性 |
3.2.5 政府职能部门的利益冲突所带来的成本高低 |
3.3 影响改制整合成本的因素 |
4 国有企业改制成本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国有企业改制成本过高 |
4.1.1 改制的机会成本高,对延误的改制机会收入重视度不够 |
4.1.2 改制的付现成本高,现金支出缺口大 |
4.2 地方国企资产质量差,损失浪费重 |
4.2.1 优质资产少,历史包袱重 |
4.2.2 国有企业机制不活、国有资产运行效果差,效益不理想 |
4.2.3 国有资产经营流失严重,损失浪费现象时有发生 |
4.2.4 资源企业可用于改制的资源越来越少 |
4.2.5 停产、半停产及等待改制的企业资产流失和减值情况较严重 |
4.3 企业资产改制变现管理不到位 |
4.3.1 企业资产评估不规范 |
4.3.2 国有企业在资产处置中造成流失 |
4.3.3 随意降低改制门栏,贬低国有资产价值,减少资产变现收入 |
4.3.4 国有股权转让形式和定价机制不合理,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
4.3.5 对改制企业的呆、坏账和不良资产的处置不规范 |
4.3.6 改制企业巨额的银行债务无法核销,拖了改制的后腿 |
4.3.7 资产变现效果差 |
4.4 国有企业改制外部环境欠佳 |
4.4.1 社会就业保障体系不健全 |
4.4.2 职工补偿标准等安置政策不统一,职工安置矛盾突出 |
4.5 地方财力有限,改制成本支付缺口巨大 |
4.6 国有企业改制成本支付问题的影响 |
4.6.1 改制延迟会导致企业资产自然损耗、资产减值和资产流失 |
4.6.2 国有企业改制进程受阻,严重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
4.6.3 国企改制滞后进一步扩大了地区财力差距 |
5 控制和降低国企改制成本的对策 |
5.1 科学决策降低国企改制的决策成本 |
5.1.1 及时推进改制,减少改制机会成本 |
5.1.2 科学选择改制形式 |
5.1.3 进一步健全改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改制内控制度,规范改制程序 |
5.1.4 认真做好改制前的论证准备工作,降低改制准备成本 |
5.2 降低改制操作过程中的付现成本 |
5.2.1 规范职工身份置换的标准和方式,降低人员分流成本 |
5.2.2 核实内部债务,减少不合法支出 |
5.2.3 控制程序成本,减少中介服务支出 |
5.2.4 加强生活区改造和维护工程管理,降低改造维护成本 |
5.2.5 适度延期支付改制成本,缓解即期支付压力 |
5.3 多渠道筹集改制资金 |
5.3.1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
5.3.2 地方财力安排改制资金 |
5.3.3 运作存量国有资产,把好企业资产变现关,提高变现收入 |
5.3.4 国有土地出让收益安排 |
5.3.5 发行政府债券 |
5.4 防止国企的国有资产流失 |
5.4.1 认真进行清产核资、界定产权 |
5.4.2 认真进行资产评估 |
5.4.3 规范不良资产核销的标准和程序 |
5.4.4 认真处理债务关系,合法化解债务风险 |
5.4.5 盘活企业现有的土地 |
5.4.6 规范资产交易行为,加强资产处置和收益管理 |
5.4.7 取消资产置换附加条件,提高变现收入 |
5.5 优化国企改制外部环境 |
5.5.1 规范安置补偿政策 |
5.5.2 调整社保缴纳相关政策 |
5.5.3 建立健全社会就业保障制度体系 |
5.5.4 严格执行国家社会保障制度规定 |
5.5.5 加快完善职工再就业的综合政策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后续研究工作的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8)国有资产提高中国养老保险支付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关于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未来资金缺口的测算 |
1.2.2 关于经济动态效率判定标准的研究 |
1.2.3 关于政府公共资本福利效应的研究 |
1.2.4 关于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研究 |
1.3 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本文的研究框架和结构安排 |
1.5 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
2 提高养老保险支付能力的理论基础 |
2.1 养老保险经济效应的相关理论 |
2.1.1 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与经济动态效率 |
2.1.2 养老保险对储蓄率的影响 |
2.1.3 养老保险对福利的影响 |
2.2 养老保险制度转轨的相关理论 |
2.2.1 养老保险制度类型划分 |
2.2.2 现收现付制向基金制转轨的理论 |
2.2.3 转轨方式与成本偿付时间 |
2.2.4 转轨成本的资金筹集方式 |
2.3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相关理论 |
2.3.1 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 |
2.3.2 养老保险对资本市场的促进作用 |
2.3.3 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政府管制 |
2.4 公司治理与股利政策的相关理论 |
2.4.1 公司治理理论 |
2.4.2 养老金与公司治理 |
2.4.3 股利政策 |
3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转轨成本 |
3.1 中国渐进式经济转轨 |
3.1.1 中国经济转轨模式 |
3.1.2 经济转轨中的国有企业改革 |
3.2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变迁 |
3.2.1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变迁 |
3.2.2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动因分析 |
3.2.3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轨成本分析 |
3.3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轨成本以及国有资产对转轨成本负债规模测算 |
3.3.1 测算模型 |
3.3.2 测算结果 |
本章小结 |
4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支付能力 |
4.1 养老保险制度支付能力分析 |
4.1.1 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制度的支付能力 |
4.1.2 基金制养老保险制度的支付能力 |
4.1.3 统账结合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支付能力分析 |
4.2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支付能力测算 |
4.2.1 政府社会养老保险契约履行压力 |
4.2.2 测算模型 |
4.2.3 测算结果 |
本章小结 |
5 传统提高养老保险支付能力方式的困境 |
5.1 经济动态无效率与福利改进 |
5.1.1 黄金律资本存量水平的界定 |
5.1.2 戴蒙德代际交叠模型与经济动态无效率 |
5.2 中国经济动态效率判定 |
5.2.1 经济动态效率的判断方法 |
5.2.2 中国经济动态效率的实证分析 |
5.2.3 经济动态效率的行业和地区差异分析 |
5.3 动态效率经济中传统提高养老保险支付能力方式的福利效应困境 |
5.3.1 现收现付制与基金制养老保险对稳态资本存量的影响 |
5.3.2 财政资金与发行国债方式长期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对资本存量的影响 |
5.3.3 动态效率经济中提高养老保险支付能力的福利效应困境 |
5.4 提高缴费率及税收、国债方式长期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现实操作困境 |
5.4.1 提高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缴费率的负面影响 |
5.4.2 税收和国债方式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与财政风险 |
本章小结 |
6 国有资产提高养老保险支付能力的基本模型 |
6.1 加入国有资产的代际交叠模型 |
6.1.1 加入国有资产的代际交叠模型的均衡 |
6.1.2 加入国有资产后的消费水平 |
6.2 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 |
6.2.1 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的定义 |
6.2.2 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对资本积累的影响 |
6.2.3 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对私人消费水平的影响 |
6.2.4 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与传统养老保险筹资方式的福利效应比较 |
6.3 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福利增进效应的数值模拟验证 |
6.3.1 减持国有资产支付养老金的福利效应 |
6.3.2 国有资产收益用于支付养老金的福利效应 |
6.3.3 数值模拟分析结论 |
本章小结 |
7 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实现方式与效应 |
7.1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发展 |
7.1.1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概述 |
7.1.2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 |
7.1.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绩效与规模增长 |
7.1.4 养老储备基金国际比较 |
7.2 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实现方式选择 |
7.2.1 减持变现国有股方式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
7.2.2 划转国有股方式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
7.2.3 国有资产收益分配的国际经验 |
7.3 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提高养老保险支付能力效应测算 |
7.3.1 假设条件 |
7.3.2 测算结果 |
本章小结 |
8 国有资产提高养老保险支付能力的方案设计和政策建议 |
8.1 国有资产提高养老保险支付能力的现实基础条件 |
8.1.1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
8.1.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8.1.3 股权分置改革 |
8.1.4 国有资产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能力 |
8.2 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实施方案设计 |
8.2.1 国有企业利润高速度增长条件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持股方案 |
8.2.2 国有企业利润中高速度增长条件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持股方案 |
8.2.3 国有企业利润中低速度增长条件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持股方案 |
8.2.4 国有企业利润低速度增长条件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持股方案 |
8.2.5 小结 |
8.3 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实施的政策建议 |
8.3.1 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效应的主要影响因素 |
8.3.2 国有股权型养老保障实施的主要障碍及相关政策建议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表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一、发表论文、出版专着 |
二、科研项目 |
(9)关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融资模式和投资管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研究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方法 |
1.4 相关重要概念的界定 |
2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融资模式 |
2.1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 |
2.2 主要融资模式分析 |
2.2.1 现收现付制 |
2.2.2 积累制 |
2.2.3 融资模式选择的经济学分析和我国的实际选择 |
2.3 现行融资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
2.3.1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历史负担过重,转制成本高,导致个人账户“空账”运行 |
2.3.2 “欠缴逃费”现象严重,基金的资金来源严重不足,收支缺口巨大 |
2.3.3 养老保险覆盖面不广,参保率不高 |
2.3.4 我国在并不富裕的情况下提前进入“老龄化”时期,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 |
2.4 解决现有问题,真正实现“部分积累制”融资模式的政策建议 |
2.4.1 结合发行长期国债,变现国有资产,财政支出三种方法的优点,有效解决我国养老保险的转制成本问题 |
2.4.2 调整缴费规则,加强征缴力度,根本上解决“欠缴逃费”现象,有效保证基金的资金来源 |
2.4.3 从立法、制度设计、国民参保能力、参保意识等方面有效地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
2.4.4 严格执行退休规定,适当延长女性退休年龄,适度减轻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压力 |
3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 |
3.1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模式选择 |
3.1.1 主要投资管理模式分析 |
3.1.2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模式的选择 |
3.2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分析 |
3.2.1 国外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情况 |
3.2.2 国外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
3.2.3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情况和基本策略选择 |
3.2.4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监督问题 |
3.3 提高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绩效,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政策建议 |
3.3.1 丰富基金的投资渠道,真正实现基金投资多元化 |
3.3.2 进一步完善基金投资的监管体系,使之符合市场化要求 |
3.3.3 构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风险管理体系 |
4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10)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规模测算及其解决对策 ——以山东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 本文的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的理论分析 |
2.1 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制变革的历史进程 |
2.2 隐性债务的形成原因 |
2.3 对几种不同的隐性债务定义的评述 |
2.4 隐性债务定义 |
第三章 山东省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分析 |
3.1 山东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制改革背景 |
3.2 山东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制的改革措施 |
3.3 山东省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 |
第四章 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测算方法 |
4.1 隐性债务测算的精算理论基础 |
4.1.1 利息理论 |
4.1.2 年金 |
4.1.3 生命表基础 |
4.1.4 生存年金 |
4.2 基本养老保险精算模型 |
4.2.1 现收现付制精算模型 |
4.2.2 积累制精算模型 |
4.2.3 部分积累制精算模型 |
4.3 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测算方法 |
4.3.1 现有隐性债务的测算方法 |
4.3.2 个人账户养老金工资给付精算模型 |
4.3.3 “老人”隐性养老金债务精算模型 |
4.3.4 “中人”隐性养老金债务精算模型 |
4.4 隐性债务测算模型的灵敏度分析 |
第五章 山东省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规模测算 |
5.1 假设条件与数据选取说明 |
5.2 测算结果 |
5.3 测算结果的分析说明 |
第六章 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的解决对策 |
6.1 智利等国解决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的对策 |
6.1.1 智利 |
6.1.2 其他国家 |
6.2 我国及山东省解决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的对策 |
6.2.1 变现国有资产作为养老保险基金 |
6.2.2 逐步加大政府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 |
6.2.3 调整养老保险计划 |
6.2.4 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
第七章 总结与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参加项目 |
附录 |
致谢 |
四、变现国有资产缴费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充实社保基金法律问题研究[D]. 王奕. 北京化工大学, 2021
- [2]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D]. 谢锐勤.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股票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测度研究[D]. 余佳子. 东北财经大学, 2012(06)
- [4]中国养老金隐性债务测算及其偿付措施研究 ——以北京市为例[D]. 王丹. 北京交通大学, 2011(09)
-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研究 ——基于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视角[D]. 宋文阁. 江苏大学, 2009(11)
- [6]中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与国际借鉴[D]. 汪衍礼. 暨南大学, 2009(10)
- [7]国有企业改制成本问题及对策研究[D]. 谭德明. 重庆大学, 2008(06)
- [8]国有资产提高中国养老保险支付能力研究[D]. 金刚. 辽宁大学, 2007(05)
- [9]关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融资模式和投资管理问题研究[D]. 张友鹏. 重庆大学, 2007(06)
- [10]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规模测算及其解决对策 ——以山东省为例[D]. 张晶. 青岛大学, 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