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持续发展目标下的环境成本补偿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郭建斌[1](2021)在《跨域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治理机制通常被认为是社会治理研究的“黑箱”,对其构成要件和工作策略等机理问题分析则是打开“黑箱”看到机制工作画面的钥匙。中共十九大以后,我国生态环境多元共治理念的提出为解决日益复杂化的环境治理问题提供了新的方向,成为我国应对长期性、全局性、复杂性生态环境问题的科学思路,也成为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然而,生态环境共治机制这只“黑箱”内部结构如何?其机理如何运行?如何进行机制有效性判定?这些都是当前亟需回答的现实问题。研究以上述问题为导向,首先着力于“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新理念下的跨域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机制相关问题分析:一是对跨域环境治理、环境多元治理及环境治理模型机制等方面现有文献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发现研究者将跨域和协同融合上升为环境多元共治理论方面研究比较匮乏,对多元共治机理过程分析渗入的经济学思考较少,从经济机制设计层面对环境治理进行的系统化理论研究鲜有发现;二是对环境治理理论、经济机制设计理论进行了阐述,并对研究的理论支撑价值进行了分析,发现已有的环境治理理论能够为我国环境多元共治分析提供部分理论支撑,经济机制设计理论的分析范式能够为我国环境治理新理念的机制化表达和解构提供较好思路;三是对新阶段环境治理机制选择和判定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得出新阶段我国环境治理必然转向多元共治的基本判断,在准确识别政府、企业、公众关系的基础上,将环境治理新理念下跨域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机制解构为政府引导机制、企业履责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接着,研究将“跨域”作为具体研究背景,涵盖了政府引导机制中政府所跨越的国营企业域和民营企业域、企业履责机制中企业所跨越的机构消费者域和个体消费者域、公众参与机制中公众所跨越的中央政府域和地方政府域;将“治理”作为主要研究方向,对刚性干预到柔性干预的思维变革进行剖析,对被动履责到主动履责的转向进行求证,对缺席治理到参与治理的实践进行探索;将“机制”作为研究的关键核心,对现行的单一环境治理机制进行考察,对新阶段转向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机制进行判定,对环境治理新理念如何机制化表达和解构进行详细深入分析。在政府引导机制分析当中,研究从“公共物品——市场失灵——政府干预——政府引导”的理论逻辑方向切入,分析了跨国营企业域和民营企业域背景下政府通过技术创新投资引导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机理,引入委托代理模型从绿色技术创新投入方向讨论了政府对企业最优激励合同设定问题,发现在更接近于现实的不完全信息条件下,当政府能够观测到影响企业运行环境的外生变量,且当外生变量影响企业低投入时产出分布密度与企业高投入时产出分布密度的比(似然率)时,外生变量应被写入激励合同。在企业履责机制分析中,研究将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置于市场运行过程中进行分析,将矫正调整因素加入到传统市场运行过程中,从跨机构消费者域和个体消费者域的背景下分析企业履责动因,设立“企业——公众(消费者)”博弈模型分析了市场运行中企业履责博弈情况,发现在政府介入(规制与引导)既定的情况下,博弈总能达到相对均衡的状态。在公众参与机制分析中,研究探讨了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法理学基础和经济学基础,从跨中央政府域和跨地方政府域的背景分析了中国语境下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机理,指出了中国语境下公众参与环境治理需经过“赋权—认同—合作”的过程,并在“合作期望”的条件下分析了“公众——政府”环境治理演化博弈过程,发现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实践不仅取决于地方政府对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问题的权衡,更取决于中央政府的环境制度约束设计。最后,研究对“政府引导、企业履责、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机制进行了适度评价和深一步拓展。将企业作为利益目标比较的关键主体,依据企业与政府比较、企业与公众比较的思路来审查结果是否和解构分析中的结果相一致,再选择从完全显示到参数传递、二维信息、一维信息逐层比对的原始但却有效的方式来判定信息有效性,发现激励相容和信息有效的要求都是可以实现的。在对解构得出的环境治理一般性分析框架进行拓展时,比较了不同领域问题的本质是否相同,回答了“为什么能够一般化”的问题,进而依据“系统环境实现代言人政治压力均衡、信息交互有效维度最低、各主体行为利于社会总福利目标实现”的三个标准要求,提出了用来解决类似领域治理问题的“系统环境——信息交互——主体行为”多层嵌入的一般化理论工具。据此,形成了一些适用于中国语境的结论:(1)政府通过技术创新投资的方式可以达到引导企业绿色技术改进的目标。政府科技创新投入对企业技术创新引导是一个历经演化的动态过程,且会产生杠杆效应,杠杆效应容易促使政府出台科技资源投入相关政策,进而形成资源流向示范,利于扩大科技创新投入供给规模和改善科技创新投入的供给结构,能以政府科技创新投入为杠杆,形成整个社会科技创新投入的集聚,进而实现企业绿色技术改进的目的。(2)企业通过自我矫正的方式可以达到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目标。企业自我矫正调整通过对市场运行三大要素(价格、竞争、供求)的作用影响来实现,矫正力量改变了价格与供求之间双向循环运动的状态,使得企业作为环境治理过程中市场运行的最重要构成主体,有义务为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买单,有责任为消费者生产出更为环保健康的高品质产品,有动力选择长期生产经营中的“绿色化”模式,进而实现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目标。(3)公众通过与政府合作的方式可以达到参与环境治理的目标。政府引导公众参与环境治理需经过“赋权——认同——合作”的过程,合作期望下引入中央政府环保督察是改变地方政府与污染企业形成“利益合谋”行为的有效路径,公众参与环境治理路径的实现不仅取决于地方政府对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问题的权衡,更取决于中央政府的环境制度约束设计,“中央给压力,地方来推动,公众都参与”的期望状态在适当的条件下能够实现。(4)“政府引导、企业履责、公众参与”的环境多元共治机制是有效的。对政府利益目标与企业利益目标关系、企业利益目标与公众利益目标关系考察,可知激励相容标准在相关条件限定下能够实现,对完全显示机制、参数传递机制和竞争机制的信息维度逐层比较,可知信息有效条件在二维信息空间中能够达到,进而“政府引导、企业履责、公众参与”环境多元共治机制可以达到机制有效的基本条件要求(激励相容和信息有效)。
倪琪[2](2021)在《基于公众参与和逐级协商的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以渭河流域为例》文中研究表明由于自然边界与行政界限不一致,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域管理难度日益增加。由于流域的公共物品属性和水资源的单向流动性,流域内利益相关者基于自身利益的理性思考常常陷入“囚徒困境”,上下游之间很难通过集体行动来实现流域的合作治理。跨区域流域水资源治理是一项长期工程,耗资较大且见效缓慢,仅靠某一地方政府的单个治理行为难以有效解决。目前,我国的跨区域流域治理中,生态补偿仍存在市场或政府途径选择的困境、补偿利益主体关系复杂且界定不清、补偿方案较难达成共识、公众在补偿中参与不足等问题,使生态补偿难以在大范围、多主体、长时期内达成稳定的合作共识。本文基于公众参与和逐级协商来设计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探究将公众参与纳入政府主导性流域生态补偿中的路径,在补偿政策关键问题的设计中考虑公众意愿和偏好,思考环境保护的常态化建设和流域生态补偿的长效发展。本文构建了基于公众参与和逐级协商的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的研究框架,界定了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主客体,并分别探讨了上下游地方政府的博弈行为和流域公众参与补偿行为,提出以流域生态系统服务改善的成本收益为依据、地方政府逐级协商的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方法,提出纳入公众意愿与偏好的跨区域生态补偿方式的设计与优化思路。并以渭河流域为例,结合1159份流域居民调研数据,运用选择实验、鲁宾斯坦恩议价模型、双栏模型、多变量Probit模型等实证分析方法,探析了渭河流域公众参与补偿行为的影响因素、测算了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动态分析了上下游地方政府之间的协商过程以及探讨了公众对跨区域生态补偿方式的选择偏好及影响因素。最后,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以及优化跨区域生态补偿政策的对策建议。通过上述系统研究,本文主要形成了以下结论:第一,基于公众参与的补偿政策能够代表全流域利益,拓宽补偿资金来源渠道,提高补偿政策与公众需求的匹配度;上下游地方政府的逐级协商,能够解决跨区域生态补偿中相关利益主体关系复杂、界定困难等问题,使跨区域生态补偿便于实施和操作。公众参与为逐级协商提供参考和依据,逐级协商是公众利益和偏好的代表。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主体是生态系统服务受益地区,受偿主体是生态系统服务供给地区。上下游政府之间的静态博弈策略结果表明双方自主治理时存在囚徒博弈的困境,上下游政府之间的演化博弈行为分析表明当引入上级约束和保障措施时,地方政府间长期行为能够向(保护,补偿)状态演进。第二,流域下游公众参与跨区域生态补偿决策过程分为参与意愿和参与程度两个阶段,这两阶段是两种不同的决策过程,其背后的影响机制和内在机理存在较大差异。我国长期奉行的是“政府主导型环境治理”模式,导致普通民众形成了严重的政府依赖心理。越认同保护流域生态环境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其支付意愿反倒越低。结合调研中的实际情况,发现我国公众普遍认为生态补偿应该是政府行为,当公众面对当前个人利益的损失与未来收益之间的权衡时,他们往往选择规避当前的风险而不去支付一定的补偿金额,从而支付意愿水平越低。通过强化下游公众对自身治理能力判断和感受的自我效能感、将其环境价值观内化为保护行为的个人规范,对于促进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中的公众有效参与具有重要意义。第三,以成本原则测算渭河流域上游生态系统服务的供给全成本为142133.53万元/年,其中渭河流域上游地区治理维护的直接成本估算值为35021.27万元/年,间接成本约为107112.26万元/年。即为跨区域生态补偿标准的下限。基于收益原则,借助选择实验法量化生态系统服务改善对下游使用者的收益。若流域上游地区为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发生142133.53万元/年的全成本,使得选择实验模型中的各项指标均达到实验设定的最佳状态,则今后10a流域城镇居民愿意平均每年支付1107.86元/户,高于流域农村居民的981.44元/户,这反映出相较于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具有更加强烈的改善当前流域环境现状的意愿水平。通过计算得出,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系统服务改善的收益为252912.96万元,即为跨区域生态补偿的上限。当上下游分别依据生态系统服务改善的成本和收益进行协商时,由于议价中的“耐心优势”和“先发优势”,下游省份在谈判过程中处于相对更加有利的地位,最终获得更大份额的净收益,这时补偿量更接近于成本原则测算的最低标准。在更加接近现实情况的有限期讨价还价博弈中,净收益份额取决于协商期限和谁在最后阶段出价。这就是讨价还价博弈中的“后动优势”。尽管下游具有先提出分配方案的“先动优势”,但弱势的上游仍然可以利用最终提出方案的“后动优势”来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第四,公众对补偿方式的选择行为实证结果表明:(1)实物、技术补偿与资金方式之间具有选择上的替代关系,项目补偿方式和技术补偿的选择具有互补关系。(2)个体特征变量中,男性选择资金补偿的方式的概率更高,女性更倾向于选择项目、技术等方式;文化程度越低的受访者更倾向于选择资金补偿这种输血式补偿方式。(3)家庭特征变量中,家庭居住地到流域的地理距离,与公众对资金补偿方式的选择之间具有显着的相关关系。(4)心理认知变量中,风险偏好程度越高,越倾向于选择项目补偿的造血式方式;越信任政府的受访者,其选择实物补偿方式的概率越大,而选择项目补偿方式的概率越小。公众对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了解程度,对流域受偿居民选择任一种生态补偿方式均不显着。最后,本文在对研究结论进行系统性总结的基础上,基于公众参与和逐级协商,设计了我国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并提出了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政策设计与优化的相关建议,以期为破解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困境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支撑。
朱培源[3](2021)在《政策法制与实践视角下的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性研究 ——以河南省D县为例》文中认为
方晖[4](2019)在《江苏省水利工程供水成本补偿机制研究》文中指出根据江苏省水费征收管理体制的特点,省级供水单位不直接收取水利工程水费,由市、县两级供水单位负责征收并按照一定的比例上交省级以补偿省级供水成本,而自2007年之后各市、县不再向省级供水单位上交水费,这导致省属水利工程的供水成本长期没有在水费收入中得到合理补偿。另一方面,随着江苏省南水北调水价政策的逐步落实,南水北调工程供水成本及水价调整后的新增水费收入需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分摊,因此该水价政策提出之后,新增的水费收入如何合理补偿供水成本成为亟待研究的问题。通过对国有水利工程供水成本补偿问题进行研究,找到有效途径缓解供水单位的成本压力,完善相关补偿机制,对水利工程的可持续运行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基于通过水费收入分配及财政补贴补偿供水成本的原则,结合产权与水权理论、水价形成及制定理论及成本补偿理论。利用国有水利工程历史供水成本数据、近几年农业和非农供水量数据与水费收入数据及相关财政补贴数据,从农业与非农业、分行政区和分片区两个不同的维度将供水成本与水费收入进行对比分析,从水费收入分配及财政补贴两个方面对供水成本补偿机制进行了探讨。研究成果如下:(1)利用江苏省两次供水成本核算数据,构建灰色时间序列模型GM(1,1)估算近几年国有水利工程的供水成本,并依据农业及非农业的供水保证率测算相应分摊系数,将总供水成本分摊为农业及非农业供水成本。(2)探讨了不包含南水北调新增工程的国有水利工程供水成本补偿机制。从水费收入补偿的角度研究了水费收入分配的计算公式,核定了近期江苏省各市、县水费收入上交补偿省级供水成本合理比例。进而以江苏省2017年骨干水利工程实收水费、应收水费数据为例进行具体分配核算、计算了水利工程的供水缺口,从政府财政补偿的角度提出了改革水利工程供水财政补贴的方向性建议。(3)进一步研究了落实南水北调水价政策的国有水利工程成本补偿机制。从新增水费收入补偿成本的角度研究了水费收入上交南水北调及省级供水机构的计算公式,并以近几年水费收入数据为例核算了政策的过渡期及远期江苏省各市、县上交南水北调、上交省级的比例,同时将供水成本与调价后的新增水费收入进行对比对财政补贴补偿成本进行了分析。最后,基于上述研究对江苏省国有水利工程供水成本补偿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王斯一[5](2019)在《农林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能源安全、环境污染以及乡村振兴已成为长期制约美丽中国建设、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并将其作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林生物质能源作为重要可再生能源具有相对优势和较大潜力,相比传统能源具有低碳、低硫、少氮的环保特性,相比于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等发电方式又具有场地限制少的优势。同时,农林生物质能源就近利用资源、减少秸秆露天焚烧、分布式开发的特点更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途径。生物质能源,尤其是作为该产业中发展最快的生物质发电,已开展众多示范项目,装机容量逐年增加,部分项目已实现商业化。然而相对于其他发电产业,生物质发电在我国起步较晚,面临种种困难,许多电厂仅仅勉强维持盈亏平衡甚至持续亏损,无法与市场机制成熟的传统电力市场竞争,发掘生物质发电的环境外部性,离不开政府补贴政策的支持。那么,现行补贴政策是否有效推动产业发展?是否存在问题?生物质发电成本价值如何计量?补贴政策是否需要优化,如何优化?以上问题皆是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优化所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揭示生物质发电所具有的成本价值特性,探讨和分析补贴政策作用机理及优化路径选择。具体来讲,本文基于补贴政策效应分析及现有生物质发电领域相关政策梳理;通过项目生命周期方法厘清生物质发电各环节所具有的经济与环境成本构成与价值特征;基于以上研究,尝试运用多目标规划模型与内部收益率方法对产业链不同环节补贴政策和产业不同发展阶段补贴政策进行优化,旨在为我国生物质发电产业补贴政策制定及优化提供一定参考。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从理论与实证角度证明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对企业乃至整个行业都有显着的正向影响作用。(2)运用政策文本工具对生物质发电现行政策梳理发现,各类政策的全面运用,有利于构建生物质发电综合政策体系,然而其中尚存在许多结构性不足,如补贴政策可实施程度较低、在产业链中分布失衡、缺乏不同发展阶段政策等。(3)从经济角度讨论生物质发电政策优化的基础,即成本构成和价值分析,发现生物质发电成本主要集中于原料获取环节,项目经济收入与成本无法平衡,经济效益较差。(4)从环境角度探讨生物质发电政策优化的基础,即成本构成和价值分析,运用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将生物质发电与燃煤发电项目比较,单位电力生物质发电碳减排效果最为明显,其次固体排放物,无硫低氮的特性对污染物减排有重要意义;单位电力减排及资源节约价值较高。(5)运用多目标非线性规划模型从量化角度对生物质发电产业链不同环节三类补贴进行优化设计。通过三种情景优化结果对比发现,统筹原料补贴、上网电价补贴与接网费补贴的情景是较为合理的方案,可以以较低的补贴成本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合理的补贴结构与补贴方式可以在现有技术水平、资源条件下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局面。(6)对生物质发电产业不同发展阶段进行补贴政策设计,分析产业长效动态补贴政策优化。运用内部收益率方法构建产业不同发展阶段补贴测算模型,计算生物质发电项目在培育期和成熟期政府合理补贴额度,并讨论不同发电利用小时数以及是否存在热电联产等具体情形下单位补贴额度和补贴总额。(7)运用实际案例对以上模型进行探讨佐证,证明其可行性,为本文政策模型在更多地区的应用提供参考。最后,基于以上分析,提出我国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优化建议。
刘灵[6](2018)在《碳减排约束下企业低碳经营成本补偿机制及效应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0多年来人类工业的迅猛发展,让我们在攫取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的同时也无法回避资源枯竭、空气浑浊、气候变暖、水源污染等环境问题。在此全球性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的背景下,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绿色经济模式被提上日程,并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中国作为全球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也正在积极寻求应对措施。国家发展委员会组织开展低碳工业园区、低碳社区、低碳城(镇)评价指标体系和配套政策研究,探索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低碳发展模式和政策机制。2010年,国家发改委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探索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决定将广东、湖北、辽宁、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杭州、厦门、深圳、贵阳、南昌、保定八市确定为低碳试点省市。2013年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认监委联合建立了低碳产品认证制度,2015年印发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开展低碳产品认证试点,组织研究产品碳排放计算方法。随着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达到峰值时间表的确定,碳排放约束形成的压力正在从国家层面传导至企业。开展低碳经营、追求经济可持续发展也日益成为企业发展的主轴。但企业开展低碳经营,势必增加低碳技术研发、节能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投入,从而提高产品成本,降低企业利润。虽然低碳经营的企业承担了应有的社会责任,但企业的发展也受到一定的影响。为了补偿企业在减碳方面的投入和成本支出,有必要整合企业内外各种资源和渠道,为低碳经营的企业进行成本补偿。降低碳排放不仅仅只是企业道德方面的诉求,也是企业通过转变经营战略而获取品牌优势的明智之举。本文从低碳经营的外部性出发,选取2013年2016年A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运用spss19.0软件进行实证分析,探究市场补偿和政府补贴对企业低碳经营的补偿效应,并借助于调节变量分析碳减排试点的地区性和产权性质等对企业获得市场补偿和政府补贴的影响。通过实证结果分析,认为企业开展低碳经营活动,是可以从政府和市场分别得到补偿,且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由于碳交易市场的还不完善,其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政府补偿仍然是主要的调控手段。国有企业虽然能够从政府获得更多的补偿,相对的从市场获得的补偿就较少。
王俊[7](2017)在《中国不可再生资源使用者成本及其补偿机制研究》文中指出不可再生资源仍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资源利用和能源供给的主体,其开发利用具有基础服务性、资产性、可耗竭性和负外部性。实现不可再生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要求对资源开发成本进行完全补偿,不仅包括直接生产成本,还包括资源使用者成本和环境损害成本。其中,资源使用者成本补偿即资源耗竭补偿,是对资源所有者权益和未来人利益的补偿,是不可再生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核心。我国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开发经历了一个从无偿使用到有偿使用的过程,由于政府调控的部分失灵使得资源有偿使用在理论基础和运行机制上均存在一定缺陷,使用者成本补偿未能规范、足额并落到实处,现有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矿业税费制度在调整利益分配、促进资源合理开发与环境保护等方面均显乏力。基于此,论文以实现不可再生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为根本目标,围绕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经济基础——使用者成本补偿,选择中国不可再生资源利用的主体——煤炭作为研究代表,将煤炭成本的实证计量与补偿政策的规范分析相结合,沿着煤炭使用者成本“完全补偿理论基础—补偿现状与缺失评估—完全补偿模式构建”的主线展开研究,从理论基础到运行机制上系统重构促进中国不可再生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使用者成本完全补偿模式。通过论文研究,旨在建立有效的不可再生资源开发的经济补偿和利益协调机制,规范所有者、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经济行为,促进资源的代际公平利用、区域的均衡协调发展及整体经济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全文的研究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从矿业经济相关理论中探寻使用者成本补偿的思想背景、理论依据和实现途径,进一步从资源跨期有效分配标准和稀缺性动态变化特征两方面开展不可再生资源最优利用分析,总结建立使用者成本补偿的理论模型与方法。(2)引入国际主流的不可再生资源使用者成本计量模型与方法,即净价格法(NPA)和使用者成本法(UCA),并从假设前提、参数侧重点和计算结果等方面进行详细比较,在此基础上选择El Serafy使用者成本法(UCA)作为论文煤炭使用者成本的计量方法。(3)根据使用者成本相关理论和现实国情,改进传统El Serafy使用者成本法(UCA)的计量模型,分别利用d=D/R=1/(1+r)T和D=η×R/(1+r)T(其中,d、D、R、r、T、η分别表示不可再生资源的相对使用者成本、绝对使用者成本、销售净收入、贴现率、剩余可采年限、开采损耗系数),测算中国1994—2014年采煤使用者成本水平。在UCA的改进算法中,依据边际机会成本理论(MOC)中资源最优配置的价格构成,建立不可再生资源销售净收入(R)的计算模型:R=销售收入-生产成本-环境成本-正常资本回报,创新性地将环境成本纳入资源销售净收入的计算中。同时,考虑到开采现实损耗,在使用者成本的计算中新加入开采损耗系数η,以更加准确地评估资源耗竭损失。测算显示:在符合理论分析和中国现实经济发展条件的3%贴现率水平下,中国1994—2014年煤炭开采的平均资源使用者成本是31.49元/吨,其变化趋势与煤炭行业发展周期的变化密切相关。(4)在煤炭使用者成本计量的基础上全面剖析中国现行煤炭开发利用及资源补偿现状。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以及矿业权使用费构成了我国当前不可再生资源使用者成本补偿的主要途径,尚存在补偿途径不规范、补偿水平不足、补偿去向不明确等主要问题。资源补偿中租、税、费性质界定不清,同期征收的煤炭资源税费对3%贴现率下的煤炭使用者成本补偿率仅为45.18%,补偿资金的分配与使用尚待规范,以保证资源耗竭补偿真正落到实处。(5)重构促进中国不可再生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使用者成本完全补偿机制。这一制度框架应以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为核心,明确使用者成本补偿途径的“资源租金”这一本质,以征收资源权益金为主体并全面规范矿业权的有偿取得、有偿占用与资源有偿使用。进一步配合与资源有偿使用密切相关的资源产权、税费及价格等领域的联动改革,建立涵盖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特有税调节、行政费征收的不可再生资源租税费全面调节体系,在促进不可再生资源使用者成本完全补偿的基础上全面构建起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生态补偿机制。
邢晓玉[8](2017)在《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进入21世纪以来,国内景区门票价格便开始了持续上涨的历程,“最拥挤的景点和最高价的门票”成为中国景区的“特色”。对此,政府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法规,试图遏制景区门票价格上涨之风,但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景区门票价格问题似乎成为难解之题。规制经济学引入中国后发展迅速,其相关理论在旅游领域的应用,为景区门票价格困境提供了理论分析的新视角和困境破解的新路径。现有研究以定性为主,将如何制定合理的规制价格水平这一核心问题予以忽视或简单化处理。本文借鉴规制经济学相关理论对该核心问题展开研究,旨在为政府对公共景区实施有效的门票价格规制提供建议参考,并为政府定价与政府指导价提供切实可行的定价工具和科学的方法支撑,促进价格规制从行政性手段向科学手段转变。研究首先通过探讨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动因来论证实施价格规制的必要性,并基于当前规制的基本态势和存在问题提出价格规制的目标。然后重点围绕“如何制定合理的规制价格”这一核心问题展开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理论研究包含两个递进的层次,即定价规则的选择和规制模型的选择;实证研究包含两个并列的部分,分别对公正报酬率模型和价格上限规制模型进行模型改进、参数测算和模型应用模拟。最后提出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的政策保障措施。用到的研究方法主要有文献分析法、实地调研法、比较分析法、数理统计法等。本研究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1)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有经济、政治和旅游伦理三个方面的动因。一是对公共景区“市场失灵”合乎逻辑的经济反应,二是公共服务型政府维护公共利益的政治决定,三是实现公民旅游权利的保障和国际旅游伦理的必然要求。(2)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目标表现出多重性和多元性。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总体目标,表现为利益公平分配和资源有效配置两个方面,可以通过四个操作性较强的政策目标来实现。多元目标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甚至相互冲突关系,使得价格规制政策制定和模型选择须寻求多元目标之间合理的均衡点,从而制约理论最优规制价格的实现。(3)预算平衡约束下的平均成本定价规则是当前较为现实稳妥的政策选择。对公共景区三种定价规则的社会福利比较发现,边际成本定价是理论最优选择,现实中表现为门票价格的免费/低价政策。然而,受福利分配机制和成本补偿机制的影响,理论最优的边际成本定价实现需要具备一定的主观和客观条件。虽然从总趋势上来看,公共景区最终将实施免费//低价政策,但从当前现实情况来看,最优边际成本定价规则还存在一些主客观障碍因素,且不会在短期内改变,因此规制者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状况、景区发展阶段以及公共景区的等级类别进行科学的决策,实施差异化的价格规制政策,顺次推进公共景区免费开放。现阶段,对大部分公共景区而言,预算平衡约束下的平均成本定价规则是较为现实稳妥的政策选择。(4)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模型的选择遵循低激励—高激励的路径。预算平衡下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可选模型的本质区别在于对受规制企业的成本激励强度(也可称之为效率激励强度)不同,任何一个规制模型都不能同时达到所有的四项规制目标。规制者在选择合适的规制模型时,需要在激励景区提高效率和向景区让渡租金之间进行权衡取舍,从而会导致规制方案激励强度的降低。考虑现实约束条件,当前应以低激励强度的公正报酬率规制为基础模型取代成本加成定价;待约束条件逐步放松、制度条件具备后,以高激励强度的价格上限规制为基础模型取代公正报酬率规制。(5)公正报酬率规制的实证研究的主要结论。公正报酬率规制通过合理的价格调整机制和价格水平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景区经营者利益的权衡。从规制者的角度,基准公正报酬率的确定是模型运用的关键,实践中可以以受规制行业的真实资本成本作为重要参照来确定。本研究测算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的基准公正报酬率为:税前在6.50%-8.00%之间,税后在6.00%-7.50%之间;税前的历年均值为7.32%-7.59%,税后的历年均值为6.40%-7.00%。(6)价格上限规制的实证研究的主要结论。价格上限规制可能带来的降低服务质量和对旅游资源环境的破坏问题,因此应该对基本模型进行改进,加入保护性因子和服务质量因子,以规避该规制模式的不利影响。模型中,服务质量因子以游客满意度为测评指标获取;保护性因子的确定较为复杂,选取18个要素指标并采用G1法对指标权重赋值,构建保护性因子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而通过模糊综合评价方法计算结果。运用改进后的价格上限模型对济宁市5家公共景区进行规制定价模拟,结果验证了该模型可以作为审批景区门票价格调整申请的依据。本研究的主要创新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论证了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的动因。以往研究主要以市场失灵为规制的逻辑起点,本研究突破这一局限性,从经济、政治和旅游伦理三个维度论证了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的动因,为《旅游法》“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提供理论支持。(2)提出了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模型选择的思路与路径。包含两个递进的层次:首先基于福利分配机制和成本补偿机制,通过对理论最优规制价格(边际成本定价)实现的必要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分析,探讨定价规则选择,得出预算平衡下的平均成本定价规则是现阶段的稳妥选择;进而在预算平衡约束下,基于激励权衡机制和现实约束条件分析,提出规制模型选择的低激励—高激励路径。该思路与路径为不同时期、不同情境之下公共景区门票价格的有效规制提供指导和参考建议。(3)测算了公正报酬率规制中的基准公正报酬率。在公共景区公正报酬率规制的实证研究中,通过旅游景区类上市公司报表获取数据,测算了规制的基准公正报酬率,该结果既可以支持公正报酬率模型用于新开发景区的门票定价指导,也可以用于审批公共景区门票调价申请。(4)加入保护性因子和服务质量因子对价格上限规制模型进行改进。在公共景区价格上限规制的实证研究中,基于基本模型可能导致资源环境破坏和服务质量恶化的缺陷,加入保护性因子和服务质量因子进行改进,并探讨了公共景区保护度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和保护性因子的测算方法,提高了模型的可操作性。
贾辰勇[9](2015)在《煤炭开采的生态环境成本补偿问题研究》文中认为环境与能源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如果资源利用不当也会制约经济社会的发展。“富煤、少油、短气”是我们国家的资源特点,长期导致我国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造成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工业化的发展,我国对于煤炭的需求量不断提高导致煤炭大规模开采,不仅会导致煤炭资源的减少甚至枯竭,还会对煤炭矿区本就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因此针对煤炭矿区开采带来的环境负面影响,进行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成本补偿问题研究就是建立健全煤炭资源开采生态环境成本补偿机制,恢复或重建受损的生态环境系统,并寻找一种能够以较低的社会资源和代价来获取较高的环境效益和较快的经济发展的方法,对建设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新型生态矿区具有重要意义。在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煤炭开采生态补偿的内含和特点,并总结了生态环境补偿的理论基础。从煤炭资源开采生态补偿现状出发,对我国现阶段环境成本补偿运行机制进行了分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补偿内容界定不清楚,各项法律不完善;政府在生态补偿中的职能定位不清晰;关于补偿项目立项审批不合理。在生态补偿原则的指导下,对政府、市场以及其他相关利益方在生态补偿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分析,确定了政府主导下的生态环境成本补偿市场运行机制,引入了生态补偿的非利益相关方主体,通过竞争和价格机制推进生态补偿的市场化运行。利用文献分析和实际情况相结合的方法,选取了影响煤炭矿区生态环境的煤炭资源损耗价值、煤炭开采生态破坏成本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成本三个计量要素。由于煤炭矿区生态环境复杂,采用规范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将经济学、会计学、资产评估预计量等方法相结合,根据HEA生态服务价值补偿原理,分别构建了煤炭资源耗损模型、煤炭开采生态破坏模型和生态恢复成本模型,并对A矿区生态环境补偿成本进行了实例计量,最后对煤炭开采的生态环境成本补偿提出了相关建议。
李云[10](2014)在《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缺失与补偿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工业化的高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一方面为人类的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提供资源和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也在不断制约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煤炭是一把双刃剑,既能促进经济发展,又会造成环境污染。煤炭行业作为高污染行业之一,在采煤生产过程中会对矿区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甚至对矿区以外的环境造成污染。然而环境问题具有明显的外部性,煤炭企业在做生产经营决策时,往往只从自身利益出发,而很少考虑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目前人们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国家环保法规逐渐完善,煤炭企业迫于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压力,必须加强对环保问题的重视,因此加强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的研究势在必行。本文在借鉴国内外环境成本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煤炭企业的实际情况,重点分析了煤炭企业现行成本计算中存在环境成本的缺失,然后选择适当的方法计量煤炭企业环境成本,从而为实现环境成本足额补偿提供依据,最后提出了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的补偿措施,并且通过实际案例来证实理论分析。以期对我国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的研究尽微薄之力,实现煤炭企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可持续发展目标下的环境成本补偿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可持续发展目标下的环境成本补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跨域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1.1.1 问题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单一治理与元治理 |
1.2.2 多元治理与多元共治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思路 |
1.5 研究方法 |
1.6 可能的创新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跨域环境治理研究 |
2.1.2 环境多元治理研究 |
2.1.3 环境治理模型与机制研究 |
2.1.4 文献评述 |
2.2 理论基础 |
2.2.1 环境治理理论 |
2.2.2 经济机制设计理论 |
2.2.3 理论评述 |
3 新阶段我国环境治理机制:转型判定与研究设计 |
3.1 现行的单一治理机制分析 |
3.1.1 生态补偿机制 |
3.1.2 河(湖)长机制 |
3.1.3 环境联防联控联治机制 |
3.2 新阶段转向多元共治机制的判定 |
3.2.1 我国生态环境治理的必然选择 |
3.2.2 环境多元共治机制的解构依据 |
3.2.3 环境多元共治机制的解构思路 |
3.3 跨域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机制的研究设计 |
3.4 小结 |
4 跨域生态环境多元共治之政府引导机制 |
4.1 政府引导企业技术创新的理论支撑 |
4.2 跨域背景下政府引导企业技术创新的机理分析 |
4.2.1 政府干预企业的方向选择 |
4.2.2 政府引导企业技术创新的效应分析 |
4.3 政府引导企业技术创新的参数化模型 |
4.3.1 “委托—代理”模型的引入 |
4.3.2 对称信息下最优激励合同 |
4.3.3 不对称信息下最优激励合同 |
4.4 小结 |
5 跨域生态环境多元共治之企业履责机制 |
5.1 市场运行理论的扩展讨论 |
5.1.1 传统的市场运行理论 |
5.1.2 市场运行理论的进一步扩展 |
5.2 跨域背景下市场运行中的企业履责机理分析 |
5.2.1 环境治理的企业履责逻辑判定 |
5.2.2 市场运行中的企业履责条件分析 |
5.3 市场运行中的企业履责博弈分析 |
5.3.1 “企业——公众(消费者)”博弈模型设定 |
5.3.2 “企业——公众(消费者)”短期博弈 |
5.3.3 “企业——公众(消费者)”长期博弈 |
5.3.4 “企业——公众(消费者)”均衡评析 |
5.4 小结 |
6 跨域生态环境多元共治之公众参与机制 |
6.1 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理论基础 |
6.1.1 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法理学基础 |
6.1.2 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经济学基础 |
6.2 跨域背景下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机理分析 |
6.2.1 赋权:主体意识与参与自信的培育 |
6.2.2 认同:环境意识与价值观念的强化 |
6.2.3 合作:共同治理合作伙伴关系的构建 |
6.3 “公众——政府”环境治理的演化博弈 |
6.3.1 “公众——地方政府”静态博弈过程 |
6.3.2 “公众——央地两级政府”博弈的演化稳定均衡 |
6.4 小结 |
7 跨域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机制:评价与拓展 |
7.1 评价分析 |
7.1.1 关于“激励相容”标准的判定 |
7.1.2 关于“信息有效”条件的分析 |
7.2 拓展讨论 |
7.2.1 对环境共治机制的一般化表达 |
7.2.2 对一般化理论工具应用的讨论 |
7.3 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政策含义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政策含义 |
8.2.1 政府视角 |
8.2.2 企业视角 |
8.2.3 公众视角 |
8.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2)基于公众参与和逐级协商的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以渭河流域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理论意义 |
1.2.3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国外跨区域流域水资源治理研究进展 |
1.3.2 国内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研究进展 |
1.3.3 对已有研究的评述 |
1.4 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1.4.3 研究方法 |
1.5 研究范围 |
1.5.1 研究区域 |
1.5.2 数据说明 |
1.6 论文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生态补偿机制 |
2.1.2 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 |
2.1.3 公众参与 |
2.1.4 逐级协商 |
2.2 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环境外部性理论 |
2.2.3 协商理论 |
2.2.4 公平性理论 |
2.2.5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 研究框架构建 |
2.3.1 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概念模型 |
2.3.2 基本思路 |
2.3.3 基本原则 |
2.3.4 补偿的利益相关者 |
2.3.5 补偿标准 |
2.3.6 补偿方式 |
2.3.7 补偿资金的融资方式 |
2.3.8 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保障措施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内外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分析 |
3.1 国内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分析 |
3.1.1 国内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实践现状 |
3.1.2 国内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3.2 国外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分析 |
3.2.1 国外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实践现状 |
3.2.2 国外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对我国的启示 |
3.3 渭河流域跨区域生态补偿及治理现状 |
3.4 渭河流域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性和可行性 |
3.4.1 渭河流域跨区域生态补偿的重要性 |
3.4.2 渭河流域跨区域生态补偿的可行性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主客体及行为分析 |
4.1 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主客体分析 |
4.2 跨区域流域上下游政府间博弈行为分析 |
4.2.1 静态博弈分析 |
4.2.2 演化博弈分析 |
4.3 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的公众参与行为分析 |
4.4 实证分析 |
4.4.1 数据收集与变量描述 |
4.4.2 模型设定 |
4.4.3 实证结果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基于公众参与和逐级协商的跨区域流域补偿标准 |
5.1 问题的提出 |
5.2 基于公众参与的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标准上下限分析 |
5.2.1 补偿上限-流域下游生态系统服务支付主体的收益 |
5.2.2 补偿下限-流域上游生态系统服务受偿主体的成本 |
5.2.3 补偿标准-基于鲁宾斯坦恩议价模型的协商标准 |
5.3 实证分析 |
5.3.1 基于选择实验法的渭河流域生态补偿标准下限测算 |
5.3.2 渭河流域生态补偿标准上限测算 |
5.3.3 基于鲁宾斯坦恩议价模型的渭河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分析 |
5.3.4 议价能力、协商阶段对补偿标准的影响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于公众参与和逐级协商的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方式 |
6.1 问题的提出 |
6.2 基于公众参与和逐级协商的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方式理论分析 |
6.2.1 不同生态补偿方式的界定 |
6.2.2 生态补偿方式的实践经验 |
6.2.3 跨区域流域补偿方式逐级协商 |
6.3 渭河流域生态补偿方式选择偏好 |
6.3.1 变量选择及样本统计性特征 |
6.3.2 计量模型分析 |
6.3.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保障措施 |
7.1 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优化与建议 |
7.1.1 以成本收益双视角作为跨区域协商补偿标准的依据 |
7.1.2 跨区域补偿标准应充分体现流域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 |
7.1.3 跨区域生态补偿要关注区域发展的公平性原则 |
7.2 针对其他相关措施的优化与建议 |
7.2.1 建立上下游不同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联盟 |
7.2.2 完善跨区域流域治理和补偿相关法规政策 |
7.2.3 增强企业的责任感和担当意识 |
7.2.4 培养跨区域流域保护补偿的生态价值理性 |
7.2.5 充分发挥流域内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专业性 |
7.2.6 建设跨区域流域的信息交流平台 |
第八章 结论及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4)江苏省水利工程供水成本补偿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ar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相关理论基础 |
1.2.1 产权与水权理论 |
1.2.2 水价形成理论 |
1.2.3 水价制定理论 |
1.2.4 成本补偿理论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核算 |
2.2 水利工程供水成本补偿 |
2.2.1 水费收入对供水成本的补偿 |
2.2.2 财政补贴对供水成本的补偿 |
2.3 南水北调供水成本核算及补偿 |
2.3.1 南水北调供水成本核算 |
2.3.2 南水北调供水成本补偿 |
第三章 供水成本GM(1,1)估算 |
3.1 水利工程供水现状 |
3.1.1 水利工程概况 |
3.1.2 水利工程供水情况 |
3.2 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构成及相关核算数据 |
3.2.1 供水成本构成 |
3.2.2 供水成本的相关核算数据 |
3.3 水利工程供水成本GM(1,1)动态估算 |
3.3.1 分行政区成本估算 |
3.3.2 分片区的成本估算 |
3.3.3 农业和非农供水成本的分摊 |
第四章 供水成本补偿机制 |
4.1 水费收入对供水成本的补偿 |
4.1.1 水费征收标准 |
4.1.2 水费收入情况 |
4.1.3 水费收入与供水成本对比 |
4.1.4 水费收入分配机制 |
4.2 财政补贴对供水成本的补偿 |
4.2.1 水利工程供水资金缺口分析 |
4.2.2 财政补贴补偿供水成本的核算 |
4.2.3 改革水利工程供水财政补贴方向性建议 |
第五章 落实南水北调水价政策的供水成本补偿机制 |
5.1 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水价政策概况 |
5.1.1 水价政策与应缴水费 |
5.1.2 水价政策执行方案 |
5.2 水费收入对供水成本的补偿 |
5.2.1 过渡期水费收入分配机制 |
5.2.2 远期水费收入分配机制 |
5.3 财政补贴对供水成本的补偿 |
5.3.1 过渡期财政补贴 |
5.3.2 远期财政补贴 |
第六章 总结与建议 |
6.1 研究总结 |
6.2 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5)农林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与内容安排 |
1.3.2 技术路线 |
1.4 本研究的创新之处 |
2 概念界定与文献述评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能源及分类 |
2.1.2 生物质能源 |
2.1.3 生物质发电 |
2.1.4 农林生物质 |
2.2 研究综述 |
2.2.1 生物质及生物质能源概念 |
2.2.2 生物质发电成本价值计量研究 |
2.2.3 补贴政策研究 |
2.2.4 文献评述 |
2.3 本章小结 |
3 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效应分析 |
3.1 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效应理论分析 |
3.1.1 成本补偿效应 |
3.1.2 产量效应 |
3.1.3 福利效应 |
3.2 我国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效应实证分析 |
3.2.1 我国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效应现实状况描述 |
3.2.2 我国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效应实证检验 |
3.3 本章小结 |
4 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梳理 |
4.1 基于政策工具方法的生物质发电政策梳理 |
4.1.1 政策工具理论概述 |
4.1.2 政策分析架构建立 |
4.1.3 政策文本选择 |
4.1.4 频数统计分析 |
4.1.5 政策存在问题 |
4.2 基于政策工具方法的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梳理 |
4.2.1 补贴政策统计分析 |
4.2.2 补贴政策存在问题 |
4.3 本章小结 |
5 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优化基础:经济成本构成与价值分析 |
5.1 生物质发电价值流概况 |
5.1.1 生物质发电原理 |
5.1.2 生物质发电价值流 |
5.2 基于价值流的生物质发电经济成本构成 |
5.2.1 生物质发电成本特点 |
5.2.2 原料获取环节成本构成 |
5.2.3 运输存储环节环节构成 |
5.2.4 生产环节成本构成 |
5.3 基于价值流的生物质发电经济价值分析 |
5.3.1 电力价值分析 |
5.3.2 剩余物销售价值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优化基础:环境成本构成与价值分析 |
6.1 生命周期评价方法概述 |
6.1.1 生命周期评价的定义 |
6.1.2 生命周期技术框架 |
6.1.3 生命周期评价过程 |
6.2 基于生命周期的生物质发电环境成本构成 |
6.2.1 研究目标和范围 |
6.2.2 环境实物量核算 |
6.2.3 环境实物货币化核算 |
6.2.4 环境成本总计核算 |
6.3 基于生命周期的生物质发电环境价值分析 |
6.3.1 环境价值核算公式 |
6.3.2 减排环境价值核算 |
6.3.3 资源节约环境价值核算 |
6.4 本章小结 |
7 产业链不同环节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优化设计 |
7.1 多目标规划模型构建基础 |
7.1.1 “环境—经济—补贴”多目标确定 |
7.1.2 模型假设 |
7.1.3 模型变量设计 |
7.2 基于多目标规划的不同环节优化目标函数建立 |
7.2.1 偏差量 |
7.2.2 优先级与权系数 |
7.2.3 目标函数的确立 |
7.3 基于多目标规划的不同环节优化约束条件设置 |
7.3.1 转化为约束条件的目标函数 |
7.3.2 绝对约束 |
7.4 基于多目标规划的不同环节优化模型确定 |
7.4.1 情景一 |
7.4.2 情景二 |
7.4.3 情景三 |
7.5 多目标规划模型求解方法 |
7.5.1 多目标规划模型求解理论方法 |
7.5.2 多目标规划模型求解实践方法 |
7.5.3 结果分析 |
7.6 本章小结 |
8 产业不同发展阶段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优化设计 |
8.1 不同发展阶段补贴政策优化必要性与原则 |
8.1.1 不同发展阶段补贴政策优化必要性 |
8.1.2 不同发展阶段补贴政策优化原则 |
8.2 不同发展阶段补贴政策优化模式选择 |
8.2.1 不同发展阶段界定 |
8.2.2 不同发展阶段特点 |
8.2.3 不同发展阶段补贴特点 |
8.3 基于IRR评价的不同发展阶段补贴测算模型建立 |
8.3.1 不同发展阶段补贴测算模型 |
8.3.2 标杆数据选取 |
8.4 基于IRR评价的不同发展阶段补贴测算模型计算 |
8.4.1 培育期补贴 |
8.4.2 成熟期补贴 |
8.4.3 不同发展阶段补贴额度推荐 |
8.5 本章小结 |
9 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优化案例:林木质/秸秆项目 |
9.1 案例研究方法概述与案例概况 |
9.1.1 案例研究法 |
9.1.2 案例项目概况 |
9.2 案例项目经济成本构成及价值分析 |
9.2.1 案例项目经济成本构成 |
9.2.2 案例项目经济价值分析 |
9.3 案例项目环境成本构成及价值分析 |
9.3.1 案例项目环境成本构成 |
9.3.2 案例项目环境价值分析 |
9.4 案例项目产业链不同环节补贴政策优化 |
9.4.1 案例项目多目标规划应用模型构建 |
9.4.2 案例项目模型优化结果 |
9.4.3 案例项目模型结果对比分析 |
9.5 案例项目不同发展阶段补贴政策优化 |
9.5.1 案例项目不同发展阶段补贴模型构建 |
9.5.2 案例项目不同发展阶段补贴模型测算 |
9.6 本章小结 |
10 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优化案例:蔗渣项目 |
10.1 案例项目概况 |
10.2 案例项目经济成本构成及价值分析 |
10.2.1 案例项目经济成本构成 |
10.2.2 案例项目经济价值分析 |
10.3 案例项目环境成本构成及价值分析 |
10.3.1 案例项目环境成本构成 |
10.3.2 案例项目环境价值分析 |
10.4 案例项目产业链不同环节补贴政策优化 |
10.4.1 案例项目多目标规划应用模型构建 |
10.4.2 案例项目模型优化结果 |
10.4.3 案例项目模型结果对比分析 |
10.5 案例项目不同发展阶段补贴政策优化 |
10.5.1 案例项目不同发展阶段补贴模型构建 |
10.5.2 案例项目不同发展阶段补贴模型测算 |
10.6 本章小结 |
11 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优化建议 |
11.1 重视补贴政策在产业中的应用 |
11.1.1 明确补贴范围 |
11.1.2 加大补贴力度 |
11.1.3 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 |
11.2 兼顾产业链各环节补贴分配 |
11.2.1 研发环节 |
11.2.2 投资环节 |
11.2.3 原料环节 |
11.2.4 生产环节 |
11.2.5 消费环节 |
11.3 据产业不同发展阶段补贴调整 |
11.3.1 培育期阶段 |
11.3.2 成熟期阶段 |
11.4 其他配套措施 |
11.4.1 加强顶层设计 |
11.4.2 建立配额制与绿色证书交易机制 |
11.4.3 优化可再生能源基金管理 |
11.4.4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
11.5 本章小结 |
12 研究结论与展望 |
12.1 结论 |
12.2 研究不足 |
12.3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附录 |
(6)碳减排约束下企业低碳经营成本补偿机制及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和目的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框架 |
第2章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 低碳经营相关概念 |
2.2 低碳发展理论研究现状 |
2.2.1 低碳经济发展研究 |
2.2.2 碳会计研究 |
2.2.3 碳成本核算 |
2.2.4 碳配额分配研究 |
2.2.5 碳信息披露 |
2.2.6 低碳经营企业成本管理研究 |
2.3 研究述评 |
第3章 低碳经营成本补偿理论基础及实施环境分析 |
3.1 低碳经营成本补偿理论基础 |
3.1.1 外部性理论和环境成本内在化理论 |
3.1.2 成本补偿理论 |
3.1.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3.1.4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 |
3.1.5 清洁生产理论 |
3.2 实施低碳经营成本补偿的环境分析 |
3.2.1 政策环境分析 |
3.2.2 市场环境分析 |
第4章 低碳经营成本补偿机制 |
4.1 政府补偿机制 |
4.2 市场补偿机制 |
4.3 企业低碳经营不同环节补偿机制比较 |
4.3.1 研发阶段成本补偿 |
4.3.2 制造阶段成本补偿 |
4.3.3 营销阶段成本补偿 |
第5章 企业低碳经营成本补偿效应分析模型构建 |
5.1 研究假设 |
5.2 指标的选取 |
5.2.1 低碳经营成本补偿效应的指标选取 |
5.2.2 市场补偿和政府补偿的指标选取 |
5.2.3 控制变量的选取 |
5.3 样本的选取和数据的来源 |
5.4 模型构建 |
第6章 实证研究 |
6.1 描述性统计 |
6.2 相关性分析 |
6.3 实证分析 |
6.3.1 共线性诊断 |
6.3.2 市场和政府补偿效应 |
6.3.3 企业区域性和产权性质的效应 |
6.4 稳健性检验 |
第7章 总结与展望 |
7.1 研究总结 |
7.1.1 研究内容结论 |
7.1.2 研究的创新点 |
7.1.3 研究的不足 |
7.2 政策建议 |
7.3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 已发表论文 |
(7)中国不可再生资源使用者成本及其补偿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使用者成本溯源 |
1.2.2 使用者成本计量 |
1.2.3 使用者成本补偿 |
1.3 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全文结构与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点 |
第2章 不可再生资源使用者成本及其补偿机制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思想背景与渊源 |
2.1.1 矿产资源耗竭理论与资源最优利用 |
2.1.2 可持续发展理论下的公平与效率 |
2.2 理论依据 |
2.2.1 不同经济背景下的自然资源价值论 |
2.2.2 不可再生资源价值与成本补偿 |
2.3 实现途径 |
2.3.1 地租理论与绝对租、级差租 |
2.3.2 租金理论与经济租、稀缺租 |
2.3.3 矿产资源耗竭理论与霍特林租 |
2.4 理论模型 |
2.4.1 不可再生资源跨期有效分配的主要标准 |
2.4.2 不可再生资源稀缺性的跨期动态分析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不可再生资源使用者成本计量方法的确定与运用 |
3.1 不可再生资源使用者成本计量的主流模型与方法 |
3.1.1 净价格法(Net Price Approach,NPA) |
3.1.2 使用者成本法(User Cost Approach,UCA) |
3.1.3 NPA与UCA的比较与选择 |
3.2 UCA的理论设计 |
3.2.1 开采不可再生资源当期净收入(R)的计算 |
3.2.2 资源可采年限(T)的确定 |
3.2.3 贴现率(r)的选择 |
3.2.4 资源开采损耗系数(η)的引入 |
3.2.5 计算时期的考虑 |
3.3 UCA的具体运用 |
3.3.1 1994—2014年煤炭开采相对使用者成本水平测评 |
3.3.2 1994—2014年煤炭开采绝对使用者成本水平测评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不可再生资源使用者成本的补偿现状分析 |
4.1 不可再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构成现状 |
4.1.1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历史沿革 |
4.1.2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构成现状 |
4.2 不可再生资源使用者成本的补偿途径 |
4.2.1 矿山地租的来源与构成 |
4.2.2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项目的租金含义与使用者成本的补偿途径 |
4.3 煤炭开采使用者成本的补偿水平测评 |
4.3.1 1994—2014年煤炭资源税应纳税额 |
4.3.2 1994—2014年煤炭资源补偿费征收额 |
4.4 不可再生资源使用者成本补偿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根源 |
4.4.1 使用者成本补偿途径不规范导致资源租、税、费关系紊乱 |
4.4.2 使用者成本补偿水平不足导致资源自身价值损失 |
4.4.3 使用者成本补偿去向不明确导致资源耗竭补偿未能落到实处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不可再生资源使用者成本补偿机制的重构 |
5.1 国内外不可再生资源使用者成本补偿的比较与启示 |
5.1.1 国外市场经济国家的矿业权利金制度 |
5.1.2 基于矿租含义的国内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比较 |
5.1.3 国外在不可再生资源使用者成本补偿上的启示 |
5.2 重构我国不可再生资源使用者成本的完全补偿机制 |
5.2.1 基本目标与直接目标 |
5.2.2 基本原则 |
5.2.3 基本思路 |
5.2.4 整体框架与主要措施 |
5.2.5 配套改革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1 学术论文 |
2 研究课题 |
作者从事科学研究与学习经历的简历 |
1 基本情况 |
2 求学简历 |
3 研究工作简历 |
(8)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对象与方法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方法 |
1.3 基本概念界定 |
1.3.1 旅游景区与公共景区 |
1.3.2 景区门票价格 |
1.3.3 规制与价格规制 |
1.4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4.3 论文的框架结构 |
1.5 研究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理论与文献述评 |
2.1 相关理论综述 |
2.1.1 政府规制理论 |
2.1.2 价格规制理论 |
2.1.3 公共物品理论 |
2.2 景区门票价格研究的文献述评 |
2.2.1 国外景区门票价格研究进展 |
2.2.2 国内景区门票价格研究进展 |
2.2.3 研究评价 |
2.3 景区门票价格规制研究的文献述评 |
2.3.1 国外景区门票价格规制研究进展 |
2.3.2 国内景区门票价格规制研究进展 |
2.3.3 研究评价 |
第三章 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动因与目标 |
3.1 公共景区经济特征与价格规制动因 |
3.1.1 公共景区经济特征分析 |
3.1.2 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动因 |
3.2 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的基本态势与存在的问题 |
3.2.1 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的相关行为主体 |
3.2.2 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依据及规制内容 |
3.2.3 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演化历程与规律 |
3.2.4 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存在的问题 |
3.3 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的目标 |
3.3.1 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的目标 |
3.3.2 规制目标的内在冲突与权衡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公共景区门票定价规则选择 |
4.1 公共景区门票定价规则的比较分析 |
4.1.1 无规制的垄断定价 |
4.1.2 理论最优的边际成本定价 |
4.1.3 预算平衡下的平均成本定价 |
4.1.4 三种定价规则的福利比较 |
4.2 福利分配机制与边际成本定价的主观条件 |
4.2.1 福利分配机制 |
4.2.2 边际成本定价的主观条件 |
4.3 成本补偿机制与边际成本定价的客观条件 |
4.3.1 成本补偿机制 |
4.3.2 边际成本定价的客观条件 |
4.4 现实条件下的定价规则选择 |
4.4.1 最优定价实现的主观障碍因素 |
4.4.2 最优定价实现的客观障碍因素 |
4.4.3 现实条件下的定价规则的选择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模型选择 |
5.1 预算平衡下可选模型的比较分析 |
5.1.1 可选模型的本质区别及比较 |
5.1.2 公正报酬率模型和价格上限模型的进一步比较 |
5.2 激励权衡机制 |
5.2.1 完全信息条件下的最优规制价格 |
5.2.2 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最优规制价格 |
5.2.3 价格规制中的效率-租金权衡 |
5.3 模型选择的现实约束条件 |
5.3.1 我国当前制度禀赋及其约束 |
5.3.2 公共景区行业特征及其约束 |
5.3.3 规制主客体之间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及信息约束 |
5.4 激励权衡与规制模型的动态选择 |
5.4.1 现实选择:低激励的公正报酬率模型 |
5.4.2 改革方向:高激励的价格上限规制模型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公共景区公正报酬率规制的实证研究 |
6.1 公正报酬率规制与利益权衡 |
6.1.1 公正报酬率模型的基本形式 |
6.1.2 公正报酬率规制的利益权衡 |
6.2 公正报酬率内涵与估算方法 |
6.2.1 公正报酬率的内涵分析 |
6.2.2 公正报酬率估算的关键参数 |
6.2.3 关键参数的测算方法 |
6.3 公正报酬率规制模型的应用 |
6.3.1 样本数据选取与研究期间 |
6.3.2 模型参数估算 |
6.3.3 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的基准公正报酬率 |
6.3.4 模型应用及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公共景区门票价格上限规制的实证研究 |
7.1 价格上限规制模型的基本形式及其改进 |
7.1.1 模型的基本形式 |
7.1.2 模型参数取值 |
7.1.3 公共景区服务质量和旅游资源环境保护的考量 |
7.1.4 模型的改进:加入服务质量因子与保护性因子 |
7.2 服务质量因子λ_1的测算方法 |
7.3 保护性因子λ_2的测算方法 |
7.3.1 评价指标的选择 |
7.3.2 评价指标体系权重的确定 |
7.3.3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7.4 价格上限规制模型的应用 |
7.4.1 样本的选择 |
7.4.2 服务质量因子的测算 |
7.4.3 保护性因子的测算 |
7.4.4 模型应用及结果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的保障措施 |
8.1 明晰产权归属,推进公共景区管理体制改革 |
8.2 完善法规体系,建立价格规制的长效机制 |
8.3 实施纵向分拆,明确门票价格规制范围 |
8.4 加强成本监审,约束门票价格调整的自由量裁权 |
8.5 落实听证制度,保障价格规制程序的科学性和透明性 |
第九章 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局限性与进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关于“公共景区保护度评价指标体系权重”的专家访谈问卷 |
附录二: 济宁市公共景区保护度评价专家调查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9)煤炭开采的生态环境成本补偿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生态环境补偿理论研究 |
1.3.2 生态环境补偿实践研究 |
1.3.3 生态补偿计量方法研究 |
1.3.4 研究评述 |
1.4 研究方案与研究路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路径 |
2 煤炭开采的生态环境成本补偿理论 |
2.1 煤炭开采生态成本补偿涵义的界定 |
2.1.1 生态补偿的内涵 |
2.1.2 煤炭开采的生态成本补偿的内涵 |
2.2 煤炭开采的生态成本补偿特点 |
2.3 煤炭开采的生态成本补偿理论基础 |
2.3.1 公共物品理论 |
2.3.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3 资源环境价值理论 |
2.3.4 资源开采的外部性理论 |
2.3.5 生态系统恢复理论 |
2.4 煤炭开采生态环境补偿成本计量原理 |
3 煤炭开采的生态环境成本补偿现状分析 |
3.1 煤炭资源开采现状分析 |
3.1.1 我国煤炭资源概况 |
3.1.2 煤炭资源开采状况 |
3.2 煤炭资源开采引发的资源环境问题 |
3.2.1 大气污染问题 |
3.2.2 水资源污染与破坏问题 |
3.2.3 土地资源污染和破坏问题 |
3.3 煤炭开采生态补偿成本现状分析 |
3.3.1 我国现行矿山环境保护制度 |
3.3.2 我国现行矿山环境保护政策 |
3.3.3 煤炭生态补偿现行机制 |
3.3.4 煤炭开采生态补偿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 |
3.4 构建煤炭开采生态成本补偿机制的意义 |
4 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成本补偿运行机制构建 |
4.1 煤炭开采生态成本补偿的基本思路 |
4.2 煤炭开采生态成本补偿的原则 |
4.3 煤炭开采生态补偿相关利益方分析 |
4.3.1 政府作用 |
4.3.2 市场作用 |
4.3.3 政府与市场相结合 |
4.4 煤炭开采生态成本补偿的主客体分析 |
4.4.1 煤炭资源开采生态补偿主体 |
4.4.2 煤炭资源开采生态补偿客体 |
4.5 煤炭开采生态补偿标准计量分析 |
4.5.1 煤炭开采环境补偿成本要素的确定与分析 |
4.5.2 生态补偿标准模型分析 |
4.5.3 煤炭资源损耗价值计量 |
4.5.4 煤炭开采环境破坏成本 |
4.5.5 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成本 |
4.5.6 A矿区生态环境补偿成本计量总结 |
4.6 煤炭开采生态成本补偿运行机制的实施 |
5 完善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成本补偿的相关建议 |
5.1 完善煤炭开采生态成本补偿计量标准 |
5.2 构建市场化的补偿机制并加强监管机制建设 |
5.3 构建多元化的生态补偿融资渠道和体系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10)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缺失与补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点 |
2 环境成本的基础理论 |
2.1 环境成本的概念 |
2.1.1 宏观环境成本 |
2.1.2 微观环境成本 |
2.2 环境成本的特点 |
2.3 环境成本相关理论 |
2.3.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2 外部性理论 |
2.3.3 环境价值理论 |
2.3.4 环境系统再生产理论 |
2.3.5 总成本理论 |
2.4 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的影响因素 |
3 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缺失分析 |
3.1 煤炭企业现行成本构成 |
3.2 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缺失 |
3.3 完全成本理念下的煤炭企业环境成本构成 |
3.3.1 损失性环境成本 |
3.3.2 功能性环境成本 |
4 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的计量 |
4.1 环境成本的确认 |
4.1.1 理论上的确认标准 |
4.1.2 实务上的确认标准 |
4.2 煤炭企业环境成本计量方法的比较与选择 |
4.2.1 环境成本的计量属性 |
4.2.2 环境成本计量方法的比较 |
4.2.3 环境成本计量方法的选择 |
4.3 环境成本计量的投入产出法 |
5 煤炭企业环境成本补偿 |
5.1 煤炭企业环境成本补偿的现状 |
5.2 环境成本补偿思路 |
5.2.1 环境成本补偿的原则 |
5.2.2 环境成本补偿的主体和客体 |
5.2.3 环境成本补偿的标准制定 |
5.2.4 环境成本补偿的方式 |
5.3 环境成本补偿的保障措施 |
6 案例研究 |
6.1 ABC煤炭企业背景介绍 |
6.2 ABC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的缺失 |
6.3 ABC煤炭企业环境成本计量 |
6.4 ABC煤炭企业环境成本补偿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可持续发展目标下的环境成本补偿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跨域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机制研究[D]. 郭建斌. 江西财经大学, 2021(09)
- [2]基于公众参与和逐级协商的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以渭河流域为例[D]. 倪琪.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1(01)
- [3]政策法制与实践视角下的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性研究 ——以河南省D县为例[D]. 朱培源. 华中师范大学, 2021
- [4]江苏省水利工程供水成本补偿机制研究[D]. 方晖. 南京财经大学, 2019(04)
- [5]农林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优化研究[D]. 王斯一. 北京林业大学, 2019(04)
- [6]碳减排约束下企业低碳经营成本补偿机制及效应研究[D]. 刘灵. 湖北工业大学, 2018(01)
- [7]中国不可再生资源使用者成本及其补偿机制研究[D]. 王俊. 东北大学, 2017(01)
- [8]公共景区门票价格规制研究[D]. 邢晓玉. 西北大学, 2017(03)
- [9]煤炭开采的生态环境成本补偿问题研究[D]. 贾辰勇. 西安科技大学, 2015(02)
- [10]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缺失与补偿研究[D]. 李云. 河南理工大学, 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