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外直接投资与企业国际竞争力(论文文献综述)
张宁宁[1](2021)在《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美分别作为全球第二和第一大经济体,两者之间的双边贸易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当前全球价值链(Global Value Chain,GVC)分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当前伴随着中美双边间贸易摩擦与争端地不断加剧,这使得双边经贸合作在难以正常开展的同时对中国相关产业在GVC中的国际分工以及价值链分工地位提升等也产生了一定影响或增加了难度。不可否认,在经济全球化下,自加入WTO以来,中国凭借自身比较优势合理配置资源,逐渐成为GVC分工和贸易体系中的重要参与者,并逐渐发展成为全球第一大贸易大国,自身经济在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获取了明显的收益。然而,随着中国参与GVC分工程度的加深以及在对外贸易中所获取的收益提升,中国在全球市场中所遭受的来自于贸易伙伴国的贸易摩擦或贸易壁垒限制也在日益增多,而相较于其他贸易伙伴国,中国所遭受的来自于美国等国家的高频次且具有明显保护主义性质的贸易摩擦或争端却尤为明显。如现阶段不断升级的新一轮中美贸易摩擦,特朗普政府以“中美双边巨额贸易逆差”为借口对华相关产业或产品通过加征高额关税或发动反倾销调查等贸易政策进行严厉打击或限制,甚至官方公开“污名化”中国,比如“中国威胁论”“中国是汇率操纵国”““一带一路”是中国版马歇尔计划”以及当前“新冠肺炎来源国”等,以期通过各种手段对华相关产业或产品进行围追堵截或打击。而细化看来,会发现美国对华所发起或实施的这一系列贸易政策或限制手段的根本目的为限制或遏制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或升级,矛头直指“中国制造2025”计划,以期在限制或扼杀中国中高端技术产业发展以及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同时维护自身在GVC分工中的核心利益或霸权地位免受威胁或动摇。而对于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制造业来说,在当前中美双边贸易摩擦愈演愈烈以及逆全球化趋势不断发展的现实背景下,其转型升级以及在GVC中的分工地位攀升是否会受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影响?会受到何种影响?具体的影响机制或机理是怎样的?以及基于此情境下如何实现自身向GVC中高端位置攀升?这一系列的问题均值得引起密切关注与探究。任何国家的经济发展都与该国的对外贸易发展息息相关,贸易政策的作用不容忽视。为此,本文立足于中美双边贸易摩擦与争端不断频发的现实情境下,以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为研究视角,具体探究其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的影响,以期通过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深化研究,为及时化解中国制造业在GVC中的被动局面,积极向价值链中高端位置攀升以及如何更好地规避或弱化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或壁垒限制、推动中美双边经贸正常合作等寻求可行的对策或建议。具体看来,首先,基于对研究背景与意义等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文献梳理,在发现已有研究不足的同时明确本文研究主题与方向;其次,借助数理模型就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的影响进行理论分析,并就两者的作用机制进行细化阐述与分析,在此提出相关推论与待研究假设;再次,就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演变、中国制造业GVC国际分工现状进行典型化分析,并就本文重点探究的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之间的关系进行初判;接下来,结合理论与典型化分析,重点就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的影响进行实证考察,同时也就GVC参与度、国际竞争力作同步探究,具体主要从整体层面、作用机制层面等方面展开;另外,也就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视角下中国制造业在GVC中的分工利得进行拓展性考察,在对价值链中贸易利益进行解构与分析的同时进一步结合分解结果就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增值能力的影响进行实证检验;最后,基于前文理论分析、现实解读与实证检验,对中国制造业如何实现GVC分工地位攀升、积极规避或弱化贸易政策限制等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在理论分析部分,借鉴Lorz和Wrede(2008)中有关交易成本的思想以及D-S模型应用,结合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中美双边间的贸易壁垒或制度性障碍这一现实或政策本质,将贸易壁垒或制度性障碍引入模型,以此来探究其对要素流动以及企业生产状态的影响,并进一步在此基础上借鉴Antras等(2019,2013)的GVC多阶段生产模型,以此来分析GVC生产分工网络下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所可能产生的交易成本“累积扩大效应”及对其价值链国际竞争力、增值收益以及分工位置的影响。另外,结合现实中美国对华所采取的诸如反倾销等贸易政策会提高双边间贸易壁垒的特性以及有关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相关研究,可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本质为基于WTO“合法”外衣下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具有较为明显的歧视性,这会对中国进出口贸易产生直接“抑制”影响效应的同时,也会产生诸如“连带”、“污名化”等影响效应。为此,在此主要沿着“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即贸易政策(壁垒)限制——贸易成本变动——GVC分工”这一逻辑脉络对本文作用机制进行阐述,具体为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所产生或带来的贸易成本变动会通过“抑制连带效应”、“网络链条效应”、“投资跨越效应”以及“污名化效应”四个渠道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产生影响,并在此提出相关推论和研究假设。在现实解读部分,首先,通过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演变进行分阶段梳理可发现,自中国“入世”以来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正逐渐由“复杂型”向“战略型”转变,且政策转向的动因与不同时期阶段下美国自身经济发展战略、利益集团博弈、社会认知、全球政治经济局势、中美双边关系等因素密切相关;另外,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工具由单一模式向多种模式逐渐转变,且贸易政策制裁领域也在逐步扩大。其次,基于生产分解模型对中国制造业在价值链中的国际分工状态典型化事实发现:中国制造业更多地是以后向参与的方式融入GVC,且同美、日相比较其后向和深度后向GVC参与度均相对更大;考察期内中国制造业GVC分工位置的波动轨迹大致呈“V”型,且从2012年起表现出明显攀升迹象,但相较于美、英等制造业强国其GVC分工位置仍相对较低,处于中下游位置;在国际竞争力层面,中国制造业相较于美国整体上具有相对更强的国际竞争力,但细化看来会发现中国制造业的这种竞争力更多体现在低技术类别制造业上,而美国却在高技术类别制造业中表现出了更强的国际竞争力,但近年来双边在高技术类别间的竞争力差距在不断缩小。最后,结合出口分解模型对价值链中的贸易利得进行解构发现,中国制造业在GVC中的增值收益或获益能力要相对低于美国,但细化看来会发现中国在低技术类别制造业中的增值收益或获利能力要高于美国,而在高技术类别尤其是在高技术制造业中,中国却明显低于美国,但近年来会发现双边在此类型下的价值链增值收益差距正在逐渐减小。在实证检验部分,立足于现实中各经济主体理性经济人的特性,考虑到产业在GVC中积极开展国际分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自身在价值链中分工地位的攀升或获取更多的增值收益,为此本文一方面着重探究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的影响效应,并在此过程中对制造业GVC参与度和国际竞争力作同步考察;另一方面也将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视角下中国制造业在GVC中的增值收益或增值能力进行拓展性分析与考察。以期基于对中国制造业在GVC分工中的前后向参与度(“我为谁生产”、“谁为我生产”)、国际竞争力(“我在GVC中的竞争力”)、分工地位(“我在GVC中的地位”)、增值收益(“我在GVC中的增值能力”)进行考察的研究脉络,实现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视角下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这一影响效应的全面细致考察与探究。首先,整体层面检验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不利于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的提升,且这种影响效应会因不同的对华贸易政策呈现出差异性;同步考察检验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提高了中国制造业参与GVC的“门槛”且会抑制其国际竞争力的增强。其次,行业技术异质性检验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低技术类别制造业GVC分工地位提升具有一定的阻碍作用,而对高技术类别并无明显影响。另外,基于GVC分工地位下有关贸易政策动态演变的检验中发现,“入世”以来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表现出了明显的动态复杂性。随后,利用中介效应模型对作用机制的检验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会通过“抑制转移效应”、“网络链条效应”以及“污名化效应”三种渠道来实现。最后,基于调节效应检验发现,技术创新、“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国家制度环境或制度质量水平能够显着弱化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提升所产的负面影响。而对于GVC增值能力的考察检验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会不利于中国制造业GVC增值能力的增强。在对策建议部分,尽管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会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制造业就难以实现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的目标,通过实证检验可发现中国制造业可通过积极借助或利用来源于自身或国家层面的特定竞争优势,比如自主创新、“一带一路”建设等进而以此来实现价值链分工地位攀升。基于此,本文从产业和国家层面就如何积极能动地推动中国制造业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提高自身竞争力以及规避或弱化污名化言论等提供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具体看来,可通过加强自主创新、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利用来源于母国制度环境的特定竞争优势、积极推进贸易自由化建设以及加强中美双边交流等途径,以此来助力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更高攀升。
邵冰[2](2020)在《战后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研究》文中指出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认为,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中,以国家干预为出发点可以获取最大限度的贸易利益并提高本国的经济福利。日本政府通常被认为是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一个典型。日本作为自然资源严重匮乏的岛国,其人口众多,国土面积狭小,经济发展受到资源、环境、能源及市场等多重客观因素的制约。但是二战后,日本经济从战乱后的一片废墟中迅速崛起,实现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和出口贸易的持续增长,在国际经济竞技场上连续摘取“经济大国”、“金融大国”、“最大债权国”等桂冠,并成功跻身于发达国家行列。可以说,日本经济大国地位的取得与其对外贸易活动的有效开展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甚至有许多分析认为,日本经济成就的取得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日本政府成功地实施了战略性贸易政策。二战后,日本政府根据国际环境的变化和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实施不同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经济恢复时期(1945~1955年)是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萌芽阶段,这一时期日本政府为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和实现产业重建,采取了限制进口、振兴出口、积极保护和扶植国内产业的政策。经济高速增长时期(1956~1973年)是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初级阶段,日本的贸易政策内容开始由限制进口、替代进口向出口导向、扩大出口转变,日本政府调整关税政策替代进口限制并设置有利于战略性产业发展的关税税率,逐步放松对外国投资的限制来增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将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相结合战略性地重点扶植重化工业的发展。经济稳定增长和泡沫经济时期(1973~1991年),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进入高级阶段,协调与竞争并重,一方面进一步推行贸易自由化政策以减少各国的谴责,另一方面,实行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来保证更多的贸易利益,积极发挥对外投资和经济援助对贸易的促进作用,通过规模经济产业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在全球范围内高效率地进行资源配置,战略性地促进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通过减量经营和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企业的出口竞争力,从而促进进出口贸易规模的扩大和带动国内经济的回升和发展。经济长期低迷时期(1991~至今),为应对冷战后新时期国内外经贸发展战略环境的变化,日本继续推行贸易与投资并举的高级阶段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实行多层次、灵活的自由贸易战略来获取最大的贸易利益,同时继续发挥在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作用,积极开展战略性贸易外交,利用双边和多边贸易协调进一步获取贸易优势并促进本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综观战后70多年以来日本的经济发展,“保护产业、扶植出口”一直是贯穿日本贸易政策的一条主线。以战略性贸易政策的视角来看,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前,日本实行的是初级阶段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即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通过对具有发展潜力的战略性产业和具有“外部经济”效应的高新技术产业加以保护和扶持,从而获得规模经济收益并提高本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今,日本实行的是高级阶段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即确定合理的规模经济产业国际分工原则,通过规模经济产业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在世界范围内高效率地配置资源,以继续获得贸易优势并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国家层面看,由于不完全竞争和不完全信息的存在,以及收入分配不公、经济外部性和经济秩序不规范等因素的影响,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并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的内在缺陷为国家干预经济和贸易活动提供了原因和依据,且在某些条件下国家政府的干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它可以改善贸易条件、转移垄断利润、强化竞争优势,因此维护国际贸易利益需要政府的适当干预,实现国家利益需要正确的贸易政策,日本“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模式为有效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础。二战后,日本政府在国家战略的指引下,依据“动态比较优势”确定战略性目标产业,利用财政金融等手段保护和扶植战略性产业发展,推动企业联合、提高企业规模经济效应,构筑产官学协作的国家创新体制,推行战略性贸易外交,根据日本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的需要实施适合日本国情的战略性贸易政策,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成功运用也为日本国家战略从“经济中心导向”向“大国化目标”发展和演变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从产业层面看,战后日本经济发展最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以产业政策为中心,将产业现代化与战略性贸易政策结合发展,综合运用各种经济和行政手段全力扶植那些具有规模经济效应和外部经济性的战略性产业的发展,使其以强劲的国际竞争能力,实现赶超欧美经济大国的战略目标,不仅实现了产业的现代化,而且促进日本产业向全球价值链的高端不断攀升。战后日本的汽车工业、钢铁工业、半导体工业的大发展,就是战略性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成功运用的典范。从企业层面看,日本特殊的企业组织体系与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成功运用有着重要的关系,企业集团为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提供了强大的基础载体,独特的系列企业体制为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运行机制,综合商社为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开辟了稳固的前沿阵地。日本企业通过并购实现规模经济为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创造条件,日本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也呈现出与产业发展和贸易利益密切结合的特征,日本跨国公司的经营战略中同样蕴含着战略性贸易政策。此外,日本企业的技术贸易与战略性贸易政策相互配合,日本促进技术引进与研发的政策均是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主要表现。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具有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灵活运用和追求动态效应等特点。但是战略性贸易政策是一把双刃剑,既对日本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升级和竞争能力提高带来积极效果,也对日本经济和贸易的长远发展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和后果。当前,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正处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关键阶段。在中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结构不完善等问题,中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仍以进料加工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在最能代表一国出口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方面与贸易强国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从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所面临的外部环境看,当前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增速呈结构性放缓,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和传播给全球经济和贸易发展带来巨大挑战,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抬头,新一轮国际产业竞争更加激烈,贸易摩擦形势严峻复杂,当前外贸形势突显战略性贸易政策的重要性。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虽然最早由西方经济学家提出且从发达国家应用的角度进行阐释和研究,但是在发展中国家也同样适用,可以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和贸易政策的制定提供良好的指引。纯粹的市场经济或许有益于世界经济和福利的改善,但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却未必是一种最佳的选择,国际市场普遍存在的不完全竞争和信息不对称所决定的市场不完善性为一国政府干预经济提供了理论依据。战后日本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经济和贸易发展有着重要的启示:一是要重视发挥政府的干预和支持作用,二是在尊重WTO原则基础上,合理利用贸易政策工具,三是培育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四是制定合理的对外投资策略,五是实施出口鼓励措施,集中力量开拓国际市场。
刘蕊[3](2020)在《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研究 ——基于国际竞争力视角》文中研究表明中国高铁产业是中国先进制造业的典型代表,其在全球市场的角色已渐渐由追随者、挑战者向领跑者转变,已从“中国制造”升级为“中国创造”。作为在全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中国高铁产业已然走向世界。据资料显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的高铁产品遍布六大洲101个国家,生产的列车目前已经在全球近83%拥有铁路的国家奔跑。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中国高铁产业在“一带一路”国家建设的迅猛发展,使中国高铁成为“走出去”的一张靓丽名片。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中国高铁产业尽管已在全球高铁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但由于起步较晚,至今只有20多年的历史,特别是由于发展模式等方面的制约,发展业态还存在很大的短板,这突出表现在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中的大部分还受制于人。《科技日报》曾报道过中国的35项“卡脖子”关键技术①,这些“卡脖子”关键技术严重制约了我国高端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全球竞争力。这35项“卡脖子”关键技术中有2项与高铁制造业直接相关,即铣刀和高端轴承钢。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关键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对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切实提高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把科技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为我国发展提供有力科技保障②。”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9月2日主持召开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工作座谈会上提到“卡脖子”的问题,并指出“基础研究决定一个国家科技创新的深度和广度,‘卡脖子’问题根子在基础研究薄弱。基础研究站得稳不稳,站得牢不牢,直接关系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未来③。”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与高铁强国相比较还存在很大差距,这种差距集中体现在代表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关键核心技术水平上,是中国高铁产业发展的短板之所在。因此,从国际竞争力的视角出发,认清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全球价值链地位,对分析中国高铁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就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国内关于中国高铁产业国际竞争力方面的研究大多从国家层面、产业层面和企业层面等3个层面进行,而能够聚焦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方面的相关研究是很有限。当然,从国际竞争力视角对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的实证研究更是鲜少。本文基于国际竞争力为分析视角,以探讨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为研究主线,运用实证分析方法,着重从以下五个层面做了开拓性研究:1.运用国际竞争力评价的多重指标,对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国际竞争力进行整体评价与指标测度。研究结果表明,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9类产品与高铁强国相比,中国高铁的轴、轮及零部件、交通管理设备及零部件和电力机车的国际竞争力较强,其它类产品与欧美高铁强国相比国际竞争力较弱。2.选择出口技术复杂度(EXPY)测度方法,采用2004年-2018年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进出口数据,开拓性地采用六位数细分行业代码,对10个高铁强国9类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全球价值链地位进行测度。研究结果表明:无论从国家层面还是从行业层面,尽管高铁产业的全球影响力在不断扩大,但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全球价值链地位是10个高铁强国中最低的。同时还表明,全球价值链地位的高低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没有直接关系,而与出口技术复杂度有直接关系。3.运用出口技术复杂度(METSI)测度方法,采用2004年-2017年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出口数据,测度了中国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在“一带一路”国家的全球价值链地位,深入研究中国高铁产业发展在“一带一路”国家特别是在东南亚国家的国际影响力。研究结果表明:对“一带一路”国家来讲,在中国高铁起步阶段,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在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的全球价值链地位较高,国际竞争力较强。在中国高铁发展阶段,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的全球价值链地位整体水平逐步提高,特别是在印度尼西亚和越南提高的幅度更大。这也充分显示,中国高铁产业对“一带一路”国家的影响力在逐渐扩大。4.运用出口技术复杂度(METSI)方法,采用2004年-2017年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出口数据,测度了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在高铁强国的全球价值链地位,全面揭示了中国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国际竞争力逐渐变强的发展演变历程。研究结果表明:在中国高铁产业的两个发展阶段,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在不同国家的全球价值链地位有所变化,但总体是在逐步增强,国际竞争力也有所提高。5.采用静态面板数据和动态面板数据模型,考察了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和在高铁强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与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的关联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不能显着提高中国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全球价值链地位;中国在高铁强国的对外直接投资能够显着提高中国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全球价值链地位。研究也说明对外直接投资与全球价值链地位存在着重要相关关系。
朱玮玮[4](2020)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效应和制度因素研究》文中认为进入新世纪以来,新兴经济体的对外直接投资(OFDI)规模不断壮大,渐已成为影响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格局的关键力量。中国是最大的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自“走出去”战略实施以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迅猛,“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OFDI的发展又迎来新的高潮。2019年,中国OFDI流量为1171.2亿美元,占世界比重为8.91%,位居世界第四;存量为20994亿美元,占世界比重为6.07%,位列世界第三。在对外直接投资的资本输出国中,中国已居举足轻重的位置。中国OFDI的区位范围和产业分布广泛,投资区域既有发展中国家也有发达国家,近些年跨国企业的投资领域不断向产业链的高端迈进,投资产业已涵盖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类别。作为国际直接投资的后起国家,中国OFDI异军突起的关键推动力量究竟是什么?以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为代表的主流OFDI理论普遍认为企业开展海外投资活动的前提条件是具备某些竞争优势,包括市场、产品、技术、管理经验等,对不具备明显竞争优势的中国跨国企业的大规模国际扩张,这些理论难以给出全面科学的解释。对于新兴经济体而言,母国政府的政策支持是企业国际化优势的重要来源,并且,仍处于完善过程中的制度体系也会影响企业的跨国投资。本文从母国政策和制度视角构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影响因素的分析框架,力求为国内企业大规模的跨国投资寻求新的解释,丰富新兴经济体OFDI的研究,并为中国企业高水平“走出去”提供政策参考,为国内制度环境的改善和制度体系的健全提供理论依据。首先,本文对中国OFDI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对OFDI的特征事实进行阶段性分析,包括经济特征和结构特征。在阶段性经济特征分析中选取了经济发展水平、货币环境、对外贸易、劳动力成本和能源需求指标;在阶段性结构特征分析中,结合《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和China Global Investment Tracker(中国全球投资跟踪)两套数据对投资行业结构、区域结构、主体结构进行剖析。另一方面,对中国的OFDI进行跨国比较,对照组分别为大型经济体美国和日本、经济外向型国家韩国、新兴经济体俄罗斯和印度,比较内容涉及OFDI的规模与结构。其次,本文全面梳理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管理政策演变,并对政策效果进行实证检验。“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是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有重要意义的国家战略,为推动战略实施,国家全力打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助力企业的境外投资。对外直接投资的管理体制由审批制转变为核准制,再转为备案制,对外直接投资的限制不断放宽,管理体制更趋完善和规范。外汇管理政策由管制转为放松,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登记核准、资金汇入和结汇方面的程序不断简化,给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实证检验结果表明,中国的OFDI管理政策演变与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相契合,推动了企业的国际化。第三,本文采用行业层面数据,研究金融财税政策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关系。金融财税政策是“走出去”战略以来政府所推行的对外直接投资促进政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信贷融资支持、财政专项资金、税收激励三个方面。政府通过税收饶让抵免、优惠税率、财政贴息、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等政策鼓励和支持各行业企业“走出去”,可以缓解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的融资压力,减低投资成本,提升投资收益率。实证结果表明,“走出去”战略后实施的金融财税政策显着促进了各行业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规模和境外企业数量规模的扩张,具有显着的对外直接投资促进效应,这与政府的政策制定初衷相一致。第四,本文采用企业层面数据,研究货币政策如何影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货币政策是最主要的宏观经济政策之一,也是微观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经济环境因素。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资金,但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滞后使企业普遍面临融资困难,在这样的背景下,货币政策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决策可能会产生影响。从理论层面看,通过需求效应和供给效应,货币政策可以改变银行流动性水平,改变企业的非货币资产价值和有价证券价格,改变利率水平和投资者情绪,最终作用于OFDI。实证结果证明,宽松的货币政策显着增加了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概率,并且能显着降低融资约束对企业国际化的制约作用,但上述影响仅存在于国有企业中,对非国有企业而言,货币政策的影响及调节作用均不显着。第五,本文采用省级面板数据,研究金融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关于金融制度,当前中国仍处于金融抑制状态,一方面,金融抑制扭曲了资本成本和资本分配,造成经常账户的较大顺差,拥有净储蓄的企业通过OFDI可以提升投资收益和生产效率;另一方面,金融抑制阻碍了企业技术创新效率的提升,通过OFDI能更快提升技术水平。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当前中国的知识产权实际保护水平仍较弱,一方面,较薄弱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会降低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意愿,低水平的研发投入使技术水平难以快速提升,企业转而通过海外投资获得先进技术;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使企业研发成果易被窃取,企业会将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研发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较健全的国家以保护研发成果。母国金融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缺陷是企业海外投资的“被动”推力,随着制度的逐渐健全,OFDI会趋于减少。实证结果显示,各省的对外直接投资的确存在显着的规避金融制度约束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约束的特征;分区域的实证结果证明,东部地区OFDI存在显着的规避金融制度约束的特征,中西部地区的OFDI则存在显着的规避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约束的特征。本文对影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母国政策和制度因素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进一步健全对外直接投资的管理政策体系,同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后续监管以防范风险,保障对外直接投资的高质量发展;建立预警及应对机制,防范逆全球化对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不利影响,同时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合作;多角度完善金融财税政策,缓解信贷资源错配问题,支持企业高水平“走出去”;继续推进制度建设,完善金融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现国内和国外投资的均衡发展。
钱学锋,王备[5](2020)在《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历史演进与未来的政策选择》文中研究说明新中国成立70多年以来,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伴随着不同时期的制度环境、技术水平、管理模式、要素禀赋、经营战略等内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显着变化,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经历了由孕育、初步形成和发展到竞争力初显、加速提升,再到趋于强大的历史性演变,并在宏观和微观层面呈现出阶段性发展特征。这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中国经济转型发展和制度变革的轨迹,同时也深嵌于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与国家战略调整周期存在着契合性。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成长历程和演化路径,既是过去数十年中国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实践所带来的必然结果,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国对外贸易与投资发展所引致的诸多微观经济效应。面对不确定时代日益增加的外部性风险和客观存在的内在需求及约束,需要从宏观的国家层面和微观的企业层面考量和践行持续提升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政策选项。
黄倩[6](2020)在《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创新与企业加成率 ——来自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中国的对外投资流量与存量持续位于世界前列。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能带来特有的跨境资源,有效地作用于企业的创新活动,进而推动企业的竞争实力增强。经济全球化步伐是不可逆的,一定会继续向纵深发展。根据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深入探究企业对外投资是否能够提升企业的加成率,研究创新在其中的作用,是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运用实证研究法,从新新贸易理论、规模经济理论和逆向技术溢出理论出发,探讨了对外投资影响企业的理论基础和机制。本文选取2009-2018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以加成率作为企业国际竞争力的代理变量,基于倾向得分匹配法和双重差分模型,实证分析了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与加成率的关系。借助中介效应模型探究了企业创新在对外直接投资与加成率二者中的中介作用。结果表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会对企业加成率起到显着的提升作用;企业创新在二者的传导路径中承担了中介作用;企业异质性在对外投资对加成率产生的影响中起到的作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影响效果没有显着差异,而资本密集型企业相较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企业对外投资对加成率的促进效应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中更加显着。据此,本文从政策支持、研发投入和企业结构升级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闫飞[7](2020)在《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本文以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为研究对象,以国际投资法相关的国际国内法律制度为研究维度,旨在对中央企业这一特殊的国际投资主体及其境外投资经济行为所引发的、或与之相关的国际投资法问题进行研讨;通过结合相关案例,对相关国际投资法律实践情况进行研究;并力求理论结合实际,讨论相关国际造法的中方立场。从国际法学研究角度讨论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法律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首先,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在中国宏观经济层面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其对法制保障有现实需求。中央企业客观上承担了中国经济“走出去”以及建设“一带一路”的主力军任务,而近年来,其境外投资所遭遇的东道国投资限制、审查措施逐步趋严,相关理论问题亟待厘清。其次,中央企业国际投资法专题研究的国内外学术成果尚不丰富,从国际投资法制的各个角度展开系统性深入研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填补理论研究的缺位。此外,诸如本轮中央企业体制改革等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国际经济贸易谈判、国际投资造法过程,都应当考虑纳入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重要议题。全面详尽地分析相关问题,有利于中方作出合理准备、形成适当的有利主张。本文以总分逻辑结构展开,除导言及结论外共分四章。第一章首先从国际投资法角度,通过对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主体相关问题的厘清,为本文后续章节具体研讨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内及国际法制重点问题奠定理论基石。第二至第四章分别从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国内法制、东道国法制以及国际法制等三个方面择取相关重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本文主要采用系统分析、历史分析、法律解释、实证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在中央企业改革以及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存量、流量持续扩大,以及部分国家经贸单边主义和反全球化盛行的时代背景下进行。具体各章梗概如下:第一章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主体研究,旨在明确本文研究对象的基本定义,同时明确中央企业在国际投资法、国际直接投资法律制度中的定位。本章首先讨论国际投资法与境外投资法的概念,同时援引国际法学及部分经济学理论,阐述国际投资的基本分类,进而将定义和分类的范畴引导至国际直接投资,即本文所划定的研究范围内。同时广泛引用数据,揭示国际直接投资大趋势、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大趋势以及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大趋势。关于中央企业法律主体地位的研究,首先从大概念上,对国有企业的概念进行界定,指出国有企业或类似国有企业的企业组织形式是在世界各国都普遍存在的。但是,在不同的经济体制和历史背景下,国有企业具体形式与法律地位并不相类,国有企业参与经营活动的目的也不尽相同。关于中央企业的概念,本文主要研究狭义的中央企业,即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义务的中央企业。相对于地方国有企业而言,中央企业具有统一的出资人和相对高阶的法制配套,具有作为法学研究对象的可针对性。中央企业在过去的十几年中经历了深度的国际化进程,这种转变一方面源于中央企业境外资产的实际增加,另一方面也与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所面临的问题以及所引发的争议密切相关。进而,本章进一步分析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历史演进及现状,并评述其未来发展趋势,为下文结合国际、国内法制具体问题展开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二章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内法制及其改革,旨在结合中央企业改革新情况,研究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内法制相关的特殊问题,并讨论如何将本轮中央企业改革与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法律制度改革相配套,实现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内法制的规范、监管及保障作用。从组织机构性质角度看,中国中央企业可以分为两类:即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组织形式之顶层架构的中央企业,和具备公司法规定的组织形式之顶层架构的中央企业。后者又可进一步分类,并已经成为当前中国中央企业存在的主流体制。关于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中国国内法制已经形成以《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制度为核心的规范体系。诚然,既有的规范体系具有一定的国际投资保障作用,但其本身更偏重于投资监管而往往较少地涉及国际投资保障。同时,其法律位阶不高,政策性强于规范性。从中央企业改革对其境外投资的整体影响看,短期内,中央企业改革会对其境外投资高速增长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但从中长期效果分析,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将伴随改革而继续保持持续增长趋势。本文认为,实现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法制改革与中央企业体制改革并行至关重要,应借鉴日本、新加坡、德国等国家的相关经验,实现从规范企业到规范决策、从注重境外投资监管规制到注重境外投资保障等角度入手进行相关法制改革。第三章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东道国法制,研讨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所面临的东道国法制监管及投资措施,主要从中央企业在投资东道国的司法豁免、投资东道国国内法制中的竞争法审查以及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等问题维度切入。首先,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不应主张司法豁免。在国际法规则中,关于国家行为的司法豁免问题之判断标准是相对明确的,但中央企业的境外投资行为是否享有司法豁免的问题仍存在一定的争议。判断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识别其国际投资行动是否出于经济行为目的,即应当进行行为解释而非主体解释。本文倾向性认为,中央企业在其从事商业交易的经营行为时,不因其国有资产的属性而豁免于其他国家的司法管辖。在中航油案件中,中航油从实体问题角度并不占优,且其显然没有足够的依据得以援引去进行管辖权异议抗辩,于是中航油提出了基于中央企业属于中国政府的“部门”的管辖权抗辩,即主张其享有司法管辖豁免。根据中航油下属的新加坡公司所作出的经济行为性质,该主张并不成立,最终也未能获得司法判决的支持。总结该案,中国中央企业在进行具体的经济行为时,其主体地位与其他任何私营企业并无相异。关于竞争法审查,在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主要目的地国家,竞争法问题已经普遍成为投资东道国用以针对外国投资者的重要投资措施。竞争法问题贯穿于国际投资的准入阶段和准入后阶段,在投资准入阶段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且往往能够成为“交易终结者(Deal killer)”。通过研究欧盟委员会中化集团/帝斯曼合资申报案件,本文认为,为了避免中央企业在竞争法审查中被视为非独立的经济实体,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主体应该具备两项基本特征,即逐利性和独立性。逐利性是中央企业成为独立经济实体的根本属性,其核心要素应当是通过企业经营而获得经济收益,这也是企业之所以区别于政府部门的关键所在。独立性的判断标准,主要在于该市场主体是否拥有独立的经济决策权力。在实践中,应当主张中央企业独立计算竞争市场份额。但在当前的中央企业改革及大举整合之背景下,主张中央企业的独立计算市场份额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解决这一问题,有赖于国内相关改革的配套设计。关于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问题,首先应当明确,国家安全的概念已经及于经济安全。国家安全原本只是在国家主权、国际关系范畴内进行讨论的问题,但随着国际投资规模越来越大、不乏涉及重要领域及敏感行业,国家安全的概念也逐渐囊获经济安全在内的诸项安全因素。美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因其起步早、实践丰富、立法完善等特征,成为了当今世界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范例。尽管美国CFIUS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对于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国中央企业)在美境外投资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是该项制度本身是有章可循的。通过对近年统计数据、三一重工案件、美国2018年开始的CFIUS现代化改革FIRRMA法案的研析,本文认为,中央企业应对国家安全审查应当进行如下举措:第一,加强投资主体架构设计,重点考虑中央企业的国有企业背景对交易架构的影响,在交易架构搭建的初期避免有国家安全审查所关注的因素存在。第二,选定非敏感投资领域,避免涉及敏感技术和受限地理区域。第三,重视审查前的工作,加强前期沟通。同时,从国家层面,我国应当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审查的国内法制完善,以从法制平衡的角度,为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争取平等的投资环境。第四章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际法制,旨在透过国际投资国际法制中的理论及实践问题研讨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国际法保护。在有关国际投资的国际造法过程中,中方主张将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保护的相关重点问题列入议题,争取以国际法制实现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合理、有效保护。文中分析国际投资国际法制的发展历史与现状,指出国际法制为国际法主体(主要是主权国家)创设国际法义务,这是真正实现国际投资保护的有效途径。为了厘清国际投资法制保护的理论问题,本章探讨国际投资保护法制的渊源。其渊源主要在于国际投资条约、国际投资惯例,诸如国际经济贸易组织或区域性经济贸易组织做出的相关文件也是国际投资保护法制的重要补充。国际法制调和作用,是本文主张中国积极参与国际造法解决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保护问题的重要理论依据。这个问题以国际投资调和的需求展开,其研讨价值在于确认国际投资国际法制的应然性作用。国际投资作为一项经济活动,其本身并不具备经济属性之外的其他意义(例如政治意义),然而当国际投资的规模逐渐增大,国际投资相关争议不断涌现,上述结论便显得“亭台楼阁”。第一,国际投资已经成为引发强国之间经济贸易纠纷的重要动因,同时在国力强弱对比悬殊的国家之间进行的大规模国际投资,往往掺杂政治、外交因素。第二,在国际投资所引发的摩擦中,可以归纳出几项基本特征:即投资来自国际商业巨头,投资权益由投资输出国政府持有或与政府关系密切,以及具体投资项目触及投资东道国核心利益。在这一层面,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相关度较高,换言之,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容易引发国际投资摩擦。第三,中央企业属于中国国有企业,其本身的政府关系背景无须赘述。第四,中央企业的投资领域除了涉及资源能源等传统世界各国核心利益的领域外,还正在向信息通信等高科技敏感领域转型。因此,从国际投资调和的角度看,中央企业对于国际法制调和的需求十分明显。本章同时分析国际法制调和原理,其根本目的在于明确国际投资法制的作用机制实然性。首先,国际法符合法的法理学基本特征,国际投资领域的国际法制是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法,其协调各国统治阶级的意志。其次,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以及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的角度出发,单单依靠国内法制,无法解决复杂的国际投资争议。关于中央企业相关的重点问题,在廓清双边投资协定的适用范围方面,尽管中国对外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已经超过一百项,然而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是否适用中国中央政府对外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的问题,存在一定疑问。在实践中,诸如香港永久居民Tza Yap Shum案已有一定的指引,然而本文倾向性观点认为,以中国中央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投资协定已经默示排除了两个特别行政区的适用。如果希望通过双边投资协定的形式保护大量中央企业在港、在澳投资主体,应当考虑在后续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将两个特别行政区明确纳入。关于中央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问题,在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应当列为重点议题。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问题研讨,始终离不开其主体研判问题,在对外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中,中央企业的问题往往语焉不详。然而在具体法律实践中,中央企业是否具有明确的经济独立性?这是其能否最终被识别为正常的外国投资者的重要因素。从国际投资法角度看,中央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是否具有较高的经济行为决策透明度,也成为识别的关键。关于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国民待遇,本文指出,国民待遇问题其本身存在不同的层次。国民待遇,是法律上应然的国民待遇还是实然的的国民待遇?前者无疑是表面符合双边投资协定和其他国际法义务的,而后者则是实质符合和履行投资东道国国际法义务的。进而,通过印度尼西亚外商投资相关案例的分析,可以佐证说明,不同层次的国民待遇对于境外投资者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在国民待遇领域,中方应当积极主张中央企业享受全面的国民待遇,并积极争取在双边投资协定中特别纳入相应内容。最后,关于竞争中立的问题及其国际造法趋势,尽管澳大利亚、美国等发达国家早有竞争中立的法律定义,但其并不适用(或不利于)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平等享受国际投资法律制度环境,OECD的相关造法努力也主要基于限制国有企业的逻辑,其关注重点主要针对国内法制范畴内的国有企业潜在不正当竞争优势。为了利用国际投资法制的调和作用实现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平等保护、争取平等自由的国际投资环境,中方应当主张扩充竞争中立的概念,并将其纳入未来的国际投资造法中方主张。本文结论部分统括全文观点并总结相关问题,即认为中央企业的改革应当伴随着国内有关境外投资的法制改革同时进行,中央企业也必须积极应对投资东道国法律制度及相关投资措施所带来的冲击,同时中国应以国际造法为契机落实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保护。
林明灯[8](2020)在《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文中研究说明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简称OFDI)曾经是发达经济体跨国企业特有的经济现象,传统的国际投资理论也以其为研究对象,成果丰富且已形成较为完善理论体系。然而近十年,中国OFDI呈几何式增长,即使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全球资本流动规模持续下滑,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仍逆势上扬,并于2016年首次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中企“走出去”发展轨迹,无法用传统OFDI理论中利益最大化解释:在经济飞速增长的趋势下,中企留在国内深耕发展才是合理选择,加之中企整体呈现国际化经验匮乏,自主品牌与技术拥有度较低等特征。传统理论无法从微观视域对中企OFDI行为做出合理解释,究其原因,发达经济体国内制度质量较高,营商环境优越,企业开展跨境投资无“后顾之忧”,无需考虑制度成本与政府寻租,母国制度可视为基本“背景”,但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普遍制度建设滞后,政府干预较高,尤其是处于转轨时期的中企OFDI收益更多体现宏观经济利益,而企业微观利益是被兼顾的,其OFDI行为势必受区域制度政策、地方政府治理、国际双边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基于上述背景,本文试图探讨和回应下述核心问题:国际投资领域中,母国制度包含哪些维度?它们间关系是什么?是否都能显着影响企业OFDI?母国制度能否与经典OFDI理论中的资源观、区位观相结合?最后,基于中国幅员辽阔、地域广袤,区域间制度体系演化差异大,地方政府调控力度高、范围广,涉外(投资)协议种类多、缔约频繁的特点,区域制度质量和企业OFDI选择是否具有显着的空间相关性?据此,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研究:(1)在梳理现有国际投资理论与研究基础上,综合中国对外投资制度变迁的历史背景有效评估母国制度影响中企OFDI的有效性。(2)以新制度经济学等经典理论为基础,解析母国制度的理论内涵与框架结构,并在修订OLI范式基础上构建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模型。(3)以2003-2015年上市企业OFDI决策为样本,通过Logit模型实证检验母国制度对中企国际化选择的直接影响与调节效应。(4)为中国政府提升区域OFDI水平提供政策建议。基于上述研究思路线索,本文得出结论可归纳为下:(1)母国制度分为国内层面(制度环境、政府治理)与国际层面(涉外制度),共三个维度。国内层面:税制结构优化、信贷制度改革、技术市场成熟、知识产权完善,政府干预降低,补助补贴增多、审批效能提升,腐败活动减少,都能激励中企境外投资,呈现对OFDI的“挤入”效应,另一方面,物权保护力度提升,契约机制有效实施,政府支出规模增加,公共品高质量供给,反而会抑制中企“走出去”,呈现对OFDI的“挤出”效应。国际层面:避免双重征税制度与双边投资协议多以资本流入国身份签订,中企在“走出去”进程中无法得到缔约国高标准待遇,因而两类协议无法促使中企OFDI,甚至避免双重征税制度更多呈现对OFDI的“挤出”效应,与之相反,自由贸易协定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对投资保护与投资激励态度更为积极、开放程度更高、范围更广、条款更具操作性,激励中企到缔约国投资作用效果更佳。(2)母国制度也能以企业所有权优势(或东道国区位优势)为媒介,间接影响企业OFDI选择。国内层面:物权制度、契约制度、信贷制度、技术交易市场与知识产权制度提升,以及政府干涉降低,补贴规模增大,寻租行为减少,都能赋予创新型中企更高水平的技术所有权优势,呈现母国制度“强化”技术所有权优势特征;而企业承担税率降低,公共品供给效率提升,研发投入较多企业倾向留在国内发展,呈现母国制度“弱化”创新型企业OFDI意愿特征。国际层面:涉外制度能优化东道国较低的法治质量与营商环境(如双边投资协议与自由贸易协定),降低东道国沉重的税收负担与不完善的基础设施对中资流入的抑制作用(如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中企到制度区位优势缺失的缔约国OFDI,呈现涉外制度“强化”东道国区位优势特征。(3)从“两个统筹”到“三个统筹”是中国加快对外开放水平战略思想的重大创新:国内层面,制度环境作为母国制度最为稳定的制度内核,其本身是静态框架,需要政府构建与之适应的执行机制,才能充分发挥其优越性,本文考察国内制度的十二个子制度对微观特征异质企业OFDI影响差异,可以帮助地方政府重新审视如何利用中企在OFDI决策上表现出对国内制度的“异质性偏好”,精准激励目标企业“走出去”;国际层面,既需要中国研究借鉴国际经济规则调整国内制度,为中企培育“走出去”能力提供良好的国内环境,也要求政府调整国内制度政策工具,配合涉外(投资)制度体系效率效能发挥,以争取国际投资领域更大的制度性权力。本文考察中企至签订不同涉外(投资)制度的缔约国OFDI呈现出对国内制度的“异质性偏好”,所得结论能帮助中国在参与国际经济活动进程中更好实现“统筹国际国内规则”。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从母国制度视角对OFDI研究,建立对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OFDI具有更强解释力的理论框架。第二,本文将母国制度与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中的OL优势有机结合,丰富和发展了国际投资理论。第三,本文的研究对将从国际规则国内化以及国内规则国际化两条路径着手,推动现有治理机制和规则体系变革的中国具有较大的实践价值。
李小永[9](2020)在《环境规制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影响研究 ——基于母国视角》文中指出近些年,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内环境规制强度持续提升,如何做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共进共赢,是我国高质量发展道路上面临的重大时代课题。在国内环境规制强度持续提升的同时,作为全面开放新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活动也一直稳定持续增长,并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环境规制与跨国投资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国际贸易投资领域最具争议的话题之一,经典的“污染避难所假说”认为,各国环境规制强度的差异会促使污染产业的跨国转移。那么,我国环境规制强度持续提升是否促进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呢?如果有促进作用的话,那么促进机制是什么呢?是基于规避国内成本上升的考虑呢?还是基于以“波特假说”效应为代表的其他因素考虑呢?本文对该问题的探索既弥补和完善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动机研究领域的不足,又可以为落实我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开放新格局三者协调发展提供新思路。本文首先在详细梳理并吸收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环境规制和对外直接投资发展状况,分别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详细阐述了母国环境规制影响对外直接投资的作用机理;其次全新构建和测算了我国环境规制综合指标体系;最后分别利用我国省级层面数据和微观企业数据,以及固定效应回归、工具变量法、Probit回归、负二项回归等计量方法,实证研究了环境规制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客观影响。本文结构上共分为八章:第一章是引言,主要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相关概念界定、研究框架与方法、创新点等内容。第二章是研究综述。第三章是中国环境规制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状况。第四章是母国环境规制影响对外直接投资的机理分析。第五章是中国环境规制综合指标体系的构建与测算,包括省级环境规制综合指标和工业行业环境规制综合指标的构建和测算。第六章是省级层面实证研究,重点探讨了环境规制对各省(区、市)对外直接投资流存量的影响及“波特假说”在省级层面的存在性。第七章是企业层面实证研究,重点探讨了环境规制对企业对外投资决策的影响程度、影响机制及相关异质性效应。第八章是结论、政策启示及研究展望。本文的创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研究视角的创新。现有文献中,无论是关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动因的研究,还是关于环境规制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关系的研究,都很少从母国环境规制这一视角展开;本文基于母国环境规制视角,研究其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是对现有研究的有益补充。二是指标构建的创新。本文从环境规制内涵演变轨迹出发,在构建省级环境规制综合指标体系时,将政府主导型规制、市场主导型规制、社会公众主导型规制及规制效率四个环境规制维度同时纳入指标体系内,这可能是首篇从该角度构建环境规制指标的研究。三是作用机理的创新。在分析环境规制影响对外直接投资的作用机理时,本文同时将“污染避难所假说”与“波特假说”结合了起来,这在以往关于环境规制经济效应的研究中也较为少见。此外,本文还提出了“弱污染避难所假说”这一新概念。本文的研究主要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通过机理分析发现,母国环境规制对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具有多重性;母国环境规制的对外直接投资促进效应并不完全符合经典的“污染避难所假说”,即母国环境规制的增强,并不一定使国内企业向环境规制宽松的国家转移生产。第二,通过对我国环境规制综合指标的构建和测算发现,我国省级环境规制强度整体呈上升趋势,而且地区差异显着,由强到弱依次是东部、中部、西部;我国环境规制由最初的政府主导型规制为主,逐渐演变成政府主导型规制、市场主导型规制、社会公众主导型规制多元化规制共同作用的局面;工业行业环境规制强度与污染强度正相关,重度污染行业的平均环境规制强度远高于中度、轻度污染行业。第三,通过省级层面实证研究发现,环境规制对中国各省(区、市)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呈显着倒“U”型关系;环境规制对东西部地区的对外直接投资行为有着显着的促进作用,而对中部地区的对外直接投资行为没有明显影响;市场主导型环境规制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比较显着,而政府主导型规制和社会公众主导型规制对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尚不显着;环境规制影响对外直接投资的“波特假说”效应主要体现在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尚不明显。第四,通过企业层面实证研究发现,国内环境规制具有对外直接投资促进效应;对外直接投资促进效应主要是由地区环境规制引起的,工业行业环境规制的投资促进效应还不明显;对外直接投资促进效应的实现机制包括生产成本传导机制和技术创新传导机制,其中技术创新传导机制主要体现在重度污染行业企业和东部地区企业,即“波特假说”在部分地区和行业的企业成立;与中度、轻度污染行业企业相比,重度污染行业企业的对外投资决策对环境规制更加敏感;环境规制对东西部地区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影响显着,对中部地区企业影响不显着;环境规制的对外投资促进效应对国有企业不显着,对非国有企业显着;国内环境规制的增强能够提升商贸服务投资类型企业、生产制造投资类型企业和多元化经营投资类型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概率,而对资源开发投资类型企业没有影响;融资约束对环境规制的对外投资促进效应具有明显的调节作用,融资约束越小,环境规制的对外投资促进效应就越大。结合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了以下几点政策建议:一是科学提升我国环境规制强度,充分发挥环境规制对企业海外投资的技术创新效应;二是扩大行业环境规制影响,使地方规制和行业规制共同发挥投资促进作用;三是持续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助力企业顺利走出去;四是以市场主导型环境规制为突破点,不断完善我国多元化环境规制体系;五是适度加大国内部分企业对外投资融资支持力度。
陈瑶雯[10](2020)在《人民币汇率区间波动对出口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机制》文中提出产业结构的调整转型与优化升级是新时代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实现国民经济高质量、内涵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主要内容。“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要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榜样、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出口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成为中国整体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需要我们统筹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优化配置两种资源,不断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要素市场化和全球化配置、深化开放合作,加快推动我国出口产业结构的调整转型和优化升级进程。从历史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口产业结构优化和调整的幅度以及速度明显高过以往。聚焦当前实体经济结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从出口产业、出口企业、出口产品层面观察,都有待加速推动产业高级化进程。特别就出口产业层面而言,我们目前存在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低端出口产能过剩、优势产能面临竞争、出口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能力低、出口产品附加值低、高端出口产业链不够完备和在出口产业全球价值链的高端环节占有份额不足等方面问题。因此在新一轮全球产业价值链重塑的过程中,中国在全球产业价值链分工中的地位有待提高,作为产业结构升级的主要带动力量之一,出口产业结构有待高级化。“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的全产业链亟待从低附加值的传统生产贸易链环节向高附加值的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环节转型升级,提升出口产品利润空间,提高出口竞争力。向未来看,习近平总书记早已指出:产业结构转型、调整、优化、升级是提高我国国民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关键举措。要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特别是出口产业,淘汰落后产业,转移国内优势产能走出去,深入推进先进信息技术与工业化深度融合,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出口产品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出口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围绕“出口”构建现代化知识产业发展新体系。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和中国与全球经济多维融合速度的不断加快,国际与国内市场联系越来越紧密。特别是伴随经济全球化引起的新一轮国际产业分工深化与格局重塑、国际贸易与投资新格局的重塑或变动,对中国出口产业结构的升级和整体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影响将愈发明显。我们知道,实际汇率发生变动,以外币计价的一国贸易品与非贸易品相对价格必然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贸易规模和进出口结构的变化,汇率的长期变动趋势会引致贸易品和非贸易品生产结构的变化,并最终引导出口产业结构的整体性改变。因此,汇率作为沟通各个国家市场之间最为重要的经济变量,在普遍推行浮动汇率制度的情况下,汇率对各国出口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和作用愈加重要。从现有的研究看,有弹性的汇率形成机制将促使企业利用市场价格手段推动出口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逐步提升出口产业结构高度化和推动贸易结构优化,使其盈利增长模式更加合理。全球化与逆全球化并行、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格局重塑的现实下,一个国家对全球经济的发展与支撑作用,出口产业链地位更加重要。就我国来说,随着“一带一路”进程和新一轮全球经济结构调整、我国与全球经济频繁互动、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加快,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变动影响的复杂性及其双向波动的不确定性(幅度与方向)已经成为“新常态”。在此背景下,研究和利用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变动(方向与幅度)以优化我国的出口产业结构愈发重要。本文在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巴拉萨—萨缪尔森效应与产业发展的关系切入,结合汇率不完全传递理论与产业发展的关系,分析了汇率变动影响出口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的基础支撑理论,建立汇率变动影响出口产业结构的微观机制与宏观过程的理论分析框架,剖析汇率变动对出口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机制,论证得出汇率变动主要通过价格传导与进出口贸易竞争力改变、国际资本流动(FDI与OFDI)与全球生产要素重整等渠道,影响出口产业结构的调整进而推动整体产业结构优化。作为经验借鉴,本文考察了美国、日本、中国的出口产业结构升级与汇率的关系及其汇率政策经验,然后建立计量模型进一步验证出口产品质量与汇率的关系及其对出口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并基于克鲁格曼汇率目标区模型为理论基础,构建了一个标准的CGE模型来模拟汇率波动对我国各经济和产业变量的影响,从而为构建汇率走廊边界以实现汇率波动的区间管理提供实证支持,最终对我国出口产业结构升级优化的汇率政策及其政策实施环境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研究认为,政府引导出口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要重视汇率政策工具。出口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既有市场的主导作用,也有政府的行政干预。汇率作为政府调控经济运行的政策工具之一,就要使“两只手”更好的发挥作用。在尊重市场主导的前提下,政府可以采取多种政策工具或措施使生产要素和生产力资源从低效率的出口行业或产业向高效率出口行业、产业流动,从而提高整体经济运行的效率和水平,让“结构红利”成为新时代经济持续增长、高质量内涵发展的动力源。汇率作为开放条件下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调节变量之一,能够凭借汇率价格信号的传递作用,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的内在动力机制促进出口产业结构的充分调整,导致出口产业结构的转型优化升级或者反过来恶化。尤其在中国开放大门不断敞开的现实情况下,汇率变动对出口产业结构发挥调节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显着,必将成为出口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重要价格机制,即通过汇率的变化引导进出口价格、进出口规模和国内总体物价水平的改变,实现对出口产业结构各个相关经济变量的深入调节。因此,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一国汇率政策的适当调整、方向与幅度的适度管控,不仅能够为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出口企业寻找更大的市场空间和利润生存空间,还能使经济发展的动力在内需和外需之间相机转换,从而对出口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进程,特别是高度化和产业结构升级、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研究认为,在生产要素导向的出口产业发展中,应对汇率风险的是出口产业的高度化及在此基础上的出口产业结构优化。一国的出口产业结构整体状态可以通过该产业的相关企业处于全球产业链重塑中的动态位置及其竞争优势来评估。企业在全球产业竞争中真正的生存能力体现于其在全球价值链形成中的增加值权重及其竞争优势,而这种生存能力更多的表现于企业出口产品的高科技附加值或生产要素禀赋、企业面对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运营和管理能力、拥有的相关人才数量和技术资源以及技术更新能力、获取知识产权的能力、应对国际市场环境变化的综合能力、应对汇率大幅度波动风险的能力等,正是这些能力的综合作用,才能真正形成出口产业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从根本上讲,我们考虑的是一个企业或者行业的全要素竞争能力。因此,政府部门想依靠一时的环境改变或者政策保护来引导出口产业结构调整是不可能有效的。与此相反,主要依靠廉价生产要素并处于初级要素导向和资源禀赋依赖阶段的产业,产业发展空间产品的低价格扩张将受到汇率变动的影响,导致需求受到抑制。形成持续和有竞争力的出口产业结构状态离不开技术进步作为支撑。外部压力可以促使企业产生提高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的内在动力,促使出口企业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而非在低水平上简单地扩大再生产。政府应该通过改变出口产业所在环境的政策背景,改善竞争环境,发挥市场的作用,借以促进更高级别的生产要素的组合,来促进企业竞争力的提升,最终推动出口产业结构的高度化改造进程。研究认为,利用汇率政策促进出口产业结构优化,要把握好汇率波动的方向,管理好汇率波动的幅度,实现区间管理。我国过去奉行的汇率政策倾向于低估人民币汇率,采取相对严格的外汇管制,通过净出口的增加来增加外汇收入,增加国家外汇储备。但是,这一政策也使得形成了初级产业层面的低水平重复建设,相应限制了我国出口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发展。我们希望借助人民币升值的有利时机,加强高新技术的引进,提升原始创新和技术水平,逼迫出口企业淘汰低附加价值行业产品,释放生产要素发展高知识技术、高科技附加价值产业,推进出口产业结构乃至整个经济结构的优化。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汇率波动对出口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影响,毕竟只是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方面,其他政策亦可能改变因为汇率变动而形成的优势或劣势。因此,汇率政策引导出口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国内一系列经济政策工具的积极配合。在汇率波动成为常态的情况下,出口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能力受到挑战,企业就要积极推进出口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适应汇率波动和应对汇率风险的能力。考虑到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我国进出口行业规模和结构的影响,相关行业的政策和发展规划的制定必须到考虑汇率因素,我们既要利用好汇率变动对出口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促进作用,也要通过构建汇率走廊确定政府干预的边界,实现汇率波动的区间管理,让出口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有一个相对稳定的金融环境。
二、对外直接投资与企业国际竞争力(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外直接投资与企业国际竞争力(论文提纲范文)
(1)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结构与主要内容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结构 |
1.2.3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全球价值链理论相关研究 |
2.1.1 全球价值链理论的发展脉络 |
2.1.2 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测算方法 |
2.1.3 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提升的影响因素 |
2.2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相关研究 |
2.2.1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动因 |
2.2.2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特点 |
2.2.3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方式 |
2.3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和价值链分工相关研究 |
2.3.1 中美贸易政策发展的新趋势及相关研究 |
2.3.2 中美价值链分工的相关研究 |
2.4 文献评述 |
第3章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影响的理论分析 |
3.1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影响的理论模型 |
3.1.1 理论建模基础 |
3.1.2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企业生产状态的影响 |
3.1.3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全球价值链分工的影响 |
3.2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影响的作用机制 |
3.2.1 抑制转移效应 |
3.2.2 网络链条效应 |
3.2.3 投资跨越效应 |
3.2.4 “污名化”效应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的典型化事实 |
4.1 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的现实分析 |
4.1.1 测算方法 |
4.1.2 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指数测算与分析 |
4.1.3 全球价值链位置指数测算与分析 |
4.1.4 全球价值链国际竞争力指数测算与分析 |
4.2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演变与具体贸易政策措施运用 |
4.2.1 “小布什政府”对华贸易政策(2001—2009) |
4.2.2 “奥巴马政府”对华贸易政策(2009—2017) |
4.2.3 “特朗普政府”对华贸易政策(2017—至今) |
4.3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关系初探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计量模型设定 |
5.2 变量设计与数据说明 |
5.2.1 变量选取与测量 |
5.2.2 数据来源与说明 |
5.3 基于整体层面的实证检验 |
5.3.1 基准回归分析 |
5.3.2 稳健性检验 |
5.3.3 行业技术异质性分析 |
5.3.4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动态演变分析 |
5.4 基于作用机制层面的实证检验 |
5.4.1 模型设定与研究方法 |
5.4.2 检验结果与说明 |
5.5 基于化解或突破贸易政策限制下GVC分工地位提升层面的实证检验 |
5.5.1 指标量化与说明 |
5.5.2 基准回归检验 |
5.5.3 稳健性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视角下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利得探究 |
6.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6.1.1 全球价值链分解 |
6.1.2 数据来源 |
6.2 中美制造业全球价值链贸易利益分析 |
6.2.1 中美制造业总值贸易与增加值贸易比较分析 |
6.2.2 中美制造业双边贸易利益分配 |
6.3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增值能力影响的实证检验 |
6.3.1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
6.3.2 基准检验 |
6.3.3 稳健性检验 |
6.3.4 差异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战后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 |
1.3.1 理论分析与实际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
1.3.2 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
1.3.3 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 |
1.3.4 比较分析的方法 |
1.4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框架 |
1.5 研究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研究的不足 |
1.6 本章小结 |
第2章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一般分析 |
2.1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概念和性质 |
2.1.1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概念 |
2.1.2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性质 |
2.1.3 战略性贸易政策与幼稚工业保护论的区别 |
2.1.4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内容体系 |
2.2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理论渊源 |
2.2.1 比较优势与古典贸易理论和新古典贸易理论 |
2.2.2 重商主义与贸易保护理论 |
2.2.3 新贸易理论与战略性贸易政策 |
2.3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理论体系 |
2.3.1 利润转移理论 |
2.3.2 外部经济理论 |
2.4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评析 |
2.4.1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理论突破 |
2.4.2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理论局限和消极影响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战后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演变 |
3.1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萌芽阶段(经济恢复时期1945—1955) |
3.1.1 限制进口的政策 |
3.1.2 扶植和振兴出口的政策 |
3.1.3 保护和扶植国内产业的政策 |
3.2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初级阶段(经济高速增长时期1956—1973) |
3.2.1 实施分阶段贸易自由化政策 |
3.2.2 实施有利于战略性产业发展的关税政策替代直接进口限制 |
3.2.3 通过放松对外国直接投资的限制增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
3.2.4 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相结合战略性地扶持重化工业的发展 |
3.3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高级阶段的形成时期(经济稳定增长和泡沫经济时期1973—1991) |
3.3.1 进一步推行贸易自由化的政策 |
3.3.2 实行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来保证更多的贸易利益 |
3.3.3 战略性地促进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 |
3.3.4 发挥对外投资和经济援助对贸易的促进作用 |
3.4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高级阶段的稳定发展时期(经济长期低迷时期1991—至今) |
3.4.1 贸易政策的重心向贸易和投资并举的方向转变 |
3.4.2 实行多层次、灵活的自由贸易战略来获取最大的贸易利益 |
3.4.3 发挥在全球多边贸易体制中的作用并主导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制度基础与主要实施方式 |
4.1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制度基础 |
4.1.1 国家战略与贸易政策的关系 |
4.1.2 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为有效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奠定基础 |
4.2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主要实施方式 |
4.2.1 依据动态比较优势确定战略性目标产业 |
4.2.2 利用财政金融等手段保护和扶持战略产业发展 |
4.2.3 推动企业联合,提高企业规模经济效应 |
4.2.4 构筑产官学协作的国家创新体制 |
4.2.5 推行战略性贸易外交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产业层面分析 |
5.1 战后日本产业现代化与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结合发展 |
5.1.1 产业政策与战略性贸易政策有机结合 |
5.1.2 在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结合着不同的战略性贸易政策 |
5.2 日本汽车产业的战略性贸易政策 |
5.2.1 汽车产业的战略性特征 |
5.2.2 日本政府对汽车产业采取的保护和扶植政策 |
5.2.3 日本汽车产业贸易政策的战略性调整 |
5.2.4 日本汽车产业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效果 |
5.3 日本钢铁产业的战略性贸易政策 |
5.3.1 钢铁产业的战略性特征 |
5.3.2 日本政府对钢铁产业的保护政策 |
5.3.3 日本政府对钢铁产业的扶植政策 |
5.3.4 日本钢铁产业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效果 |
5.4 日本半导体产业的战略性贸易政策 |
5.4.1 半导体产业的战略性特征 |
5.4.2 日本对半导体产业的保护政策 |
5.4.3 日本对半导体产业的扶植政策 |
5.4.4 战略性贸易政策实施效果与半导体产业国际竞争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企业层面分析 |
6.1 日本的企业组织与战略性贸易政策 |
6.1.1 企业集团为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提供强大的基础载体 |
6.1.2 系列企业体制为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提供有力的运行机制 |
6.1.3 综合商社为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提供稳固的前沿阵地 |
6.2 日本的企业并购与战略性贸易政策 |
6.2.1 日本企业并购的模式与特点 |
6.2.2 通过并购实现规模经济为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创造条件 |
6.3 日本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与战略性贸易政策 |
6.3.1 日本对外投资政策与贸易政策有机结合 |
6.3.2 对外直接投资与产业发展、贸易利益密切结合 |
6.3.3 跨国公司及经营战略中蕴含着战略性贸易政策 |
6.4 日本企业的技术进步与战略性贸易政策 |
6.4.1 技术贸易与战略性贸易政策相配合 |
6.4.2 促进技术引进与研发的政策是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主要表现 |
6.4.3 企业研发战略的效果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特点、积极效果及消极影响 |
7.1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特点 |
7.1.1 目标明确 |
7.1.2 重点突出 |
7.1.3 灵活运用 |
7.1.4 追求动态效应 |
7.2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积极效果 |
7.2.1 促进经济高速增长 |
7.2.2 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
7.2.3 提升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
7.3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消极影响 |
7.3.1 贸易摩擦频发 |
7.3.2 经济对外依赖加深 |
7.3.3 产业“空心化”风险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
8.1 当前外贸形势突显战略性贸易政策的重要性 |
8.1.1 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抬头 |
8.1.2 贸易摩擦形势严峻复杂 |
8.1.3 新一轮国际产业竞争更加激烈 |
8.2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
8.2.1 重视发挥政府的干预和支持作用 |
8.2.2 在尊重WTO原则基础上,合理利用贸易政策工具 |
8.2.3 培育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
8.2.4 制定合理的对外投资策略 |
8.2.5 实施出口鼓励措施,集中力量开拓国际市场 |
8.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研究 ——基于国际竞争力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2.1 研究内容 |
1.2.2 技术路线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高铁产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研究 |
2.1.1 全球价值链理论研究 |
2.1.2 全球价值链地位及攀升理论 |
2.1.3 高铁产业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研究 |
2.1.4 关于全球价值链地位测度方法研究 |
2.1.5 提升全球价值链的对策研究 |
2.2 高铁产业国际竞争力研究 |
2.2.1 国际竞争力理论研究 |
2.2.2 中国高铁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相关研究 |
2.2.3 关于制造业国际竞争力分析方法 |
2.3 制造业关键核心技术相关研究 |
2.4 中国高铁产业自主创新相关研究 |
2.4.1 高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 |
2.4.2 高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整合式创新 |
第3章 中国与高铁强国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国际竞争力比较研究 |
3.1 中国高铁产业发展的国际竞争力描述性评价 |
3.1.1 全球高铁发展演进历程 |
3.1.2 中国高铁产业发展之路 |
3.1.3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技术发展的成就 |
3.2 中国高铁技术层面国际竞争力的整体评价 |
3.2.1 相对完善健全的技术体系 |
3.2.2 自主创新研发水平不断增强 |
3.2.3 技术国产化速度迅速提升 |
3.2.4 中国高铁标准居于世界前列 |
3.3 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国际竞争力测度指标 |
3.3.1 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数(IMS指数) |
3.3.2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指数) |
3.3.3 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指数) |
3.3.4 Michaely竞争优势指数(MI指数) |
3.4 数据来源与说明 |
3.5 实证结果与分析 |
3.5.1 IMS指数分析 |
3.5.2 RCA指数分析 |
3.5.3 TC指数分析 |
3.5.4 MI指数分析 |
3.5.5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国际竞争力综合水平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测度 |
4.1 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分析 |
4.1.1 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产业链 |
4.1.2 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 |
4.2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测度方法 |
4.2.1 全球价值链地位测度方法 |
4.2.2 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测度方法 |
4.3 数据来源与说明 |
4.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4.1 国家层面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分析 |
4.4.2 行业层面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在“一带一路”国家的全球价值链地位研究 |
5.1 “一带一路”国家的选择 |
5.1.1 “一带一路”国家的范围 |
5.1.2 “一带一路”的基础框架——泛亚铁路 |
5.1.3 确定7个“一带一路”国家为研究对象 |
5.2 全球价值链地测度方法的选择 |
5.2.1 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测度方法 |
5.2.2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在“一带一路”国家全球价值链地位测度方法 |
5.3 数据来源与说明 |
5.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4.1 按贸易国家分析 |
5.4.2 按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类别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在高铁强国的全球价值链地位研究 |
6.1 高铁强国的选择 |
6.2 全球价值链测度方法的选择 |
6.2.1 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测度方法 |
6.2.2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在高铁强国的全球价值链地位测度方法 |
6.3 数据来源与说明 |
6.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4.1 按贸易国家分析 |
6.4.2 按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类别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对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的影响研究 |
7.1 模型设置 |
7.2 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7.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3.1 在“一带一路”国家的检验结果 |
7.3.2 在高铁强国的检验效果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1.1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国际竞争力比较优势较强 |
8.1.2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较低 |
8.1.3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在“一带一路”国家具有竞争优势 |
8.1.4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在高铁强国竞争优势凸显 |
8.1.5 在高铁强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有利于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提升 |
8.1.6 高铁装备的国内需求是促进“双循环”平衡发展的主要动力 |
8.2 对策建议 |
8.2.1 以市场为导向,制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高质量发展战略 |
8.2.2 推动关键核心技术集成创新,实施关键设备及零部件跨越式发展 |
8.2.3 加速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实现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品牌化进程 |
8.2.4 构建智能化研发平台,提升关键设备及零部件智能化水平 |
8.2.5 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完善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研发创新体系 |
8.2.6 完善中国高铁自主创新体系,提高关键设备及零部件自主创新能力 |
8.2.7 发展产业集群,延伸关键设备及零部件产业链 |
附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4)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效应和制度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主要概念的界定 |
1.4 研究内容、方法与框架结构 |
1.5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主流的OFDI理论 |
2.2 新兴经济体的OFDI理论 |
2.3 新兴经济体OFDI影响因素的文献综述 |
2.4 中国OFDI影响因素的文献综述 |
2.5 简要评述 |
第三章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特征事实分析 |
3.1 引言 |
3.2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阶段划分 |
3.3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阶段性经济特征事实分析 |
3.4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阶段性结构特征事实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跨国比较 |
4.1 引言 |
4.2 OFDI规模与绩效的比较 |
4.3 OFDI产业结构的比较 |
4.4 OFDI区域结构的比较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管理政策演变及效应分析 |
5.1 引言 |
5.2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管理政策的演变 |
5.3 管理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金融财税政策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基于行业层面的分析 |
6.1 引言 |
6.2 政策概述与研究假设 |
6.3 模型设定、变量与数据说明 |
6.4 实证检验与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货币政策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基于企业层面的分析 |
7.1 引言 |
7.2 影响机制、理论模型与研究假设 |
7.3 模型设定、变量与数据说明 |
7.4 实证检验与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制度因素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来自省级数据的检验 |
8.1 引言 |
8.2 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
8.3 模型设定、变量与数据说明 |
8.4 实证检验与分析 |
8.5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主要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3 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5)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历史演进与未来的政策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发展历程与阶段特征:回顾与评价 |
(一)第一阶段(1949—1978年):孕育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79—1992年):初步形成和发展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93—2001年):竞争力初显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02—2011年):加速提升时期 |
(五)第五阶段(2012年—):趋于强大时期 |
二、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机制和路径:理论解释与经验总结 |
(一)出口学习效应 |
(二)本地市场效应 |
(三)中间投入品进口 |
(四)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直接投资 |
(五)全球价值链 |
(六)制造业服务化 |
(七)开放战略与产业政策 |
三、不确定时代的企业国际竞争力:风险与挑战 |
(一)全球化趋势放缓与国际产业竞争加剧 |
(二)国内产业转型升级与制度性变革的需求尚存 |
(三)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活动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大大增强 |
(四)企业自主创新核心优势的培育任重道远 |
四、新时期提升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政策选择 |
(一)国家层面 |
1. 坚持对外开放战略,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 |
2. 对内持续深化改革,补齐制度性短板 |
3. 注重培育本地市场效应,充分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 |
4. 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
(二)企业层面 |
1. 以技术升级和研发创新为核心,形成国际竞争力的内生增长路径 |
2. 深入推进国际化经营战略,提升优化配置全球资源的能力 |
3. 完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外部风险的能力 |
(6)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创新与企业加成率 ——来自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2 文献综述、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2.1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2 对外直接投资影响企业加成率的理论与现实基础 |
2.3 对外直接投资影响企业加成率的影响机制分析 |
2.4 假设提出 |
3 数据说明与实证设计 |
3.1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取 |
3.2 计量模型的选择与构建 |
4 实证分析 |
4.1 描述性统计 |
4.2 全样本回归 |
4.3 PSM-DID模型实证分析 |
4.4 企业创新作为中介变量的中介效应实证分析 |
4.5 稳健性检验 |
4.6 进一步讨论 |
5 结论及政策建议 |
5.1 主要结论 |
5.2 相关建议 |
5.3 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主要外文缩略语对照表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本文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主体研究 |
第一节 国际投资与境外投资法 |
一、国际投资的分类与境外直接投资 |
二、从国际直接投资法到境外投资法 |
第二节 中央企业法律主体地位 |
一、国有企业的概念界定 |
二、中央企业概念辨析 |
三、中央企业的比较分析 |
第三节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演进 |
一、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发展阶段 |
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现状分析 |
三、中央企业境外投资趋势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内法制及其改革 |
第一节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内法制现状 |
一、公司治理法制 |
二、境外投资监管 |
三、境外投资保护 |
第二节 中央企业改革对境外投资的影响 |
一、改革背景概要 |
二、具体改革举措 |
三、对境外投资的影响 |
第三节 国内法制改革建议——借鉴日本、新加坡、德国 |
一、相关法制改革应当并行——基于日本经验的分析 |
二、从规范企业到规范决策——基于新加坡经验的分析 |
三、从监管规制到法制保障——基于德国经验的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东道国法制 |
第一节 司法豁免理论及东道国相关司法实践问题 |
一、司法豁免概念及观点 |
三、中航油案及其影响 |
四、中央企业不应当然地主张司法豁免 |
第二节 竞争法审查问题 |
一、投资东道国竞争法审查一般问题 |
二、关键判断——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公平竞争 |
三、欧盟委员会中化集团/帝斯曼合资申报案 |
四、中央企业经营者集中申报应当单独计算市场份额 |
第三节 国家安全审查问题 |
一、国家安全审查基本问题 |
二、美国CFIUS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研析 |
三、美国CFIUS国家安全审查晚近实践——三一重工案 |
四、CFIUS及 FIRRMA改革对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影响及应对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际法制 |
第一节 国际投资法制基本问题 |
一、国际投资保护与国际投资法制 |
二、相关国际法律渊源 |
第二节 国际法制调和作用 |
一、国际法制调和需求 |
二、国际法制调和原理 |
第三节 中央企业相关重点问题 |
一、投资协定适用范围问题 |
二、中央企业投资主体定位 |
三、国民待遇以及中方主张 |
四、竞争中立的国际法规则 |
本章小结 |
结论 |
一、相关国内法制改革当与中央企业改革并举并重 |
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需适应投资东道国法律制度 |
三、以国际造法为契机实现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保护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1.3 研究方法 |
1.4 可能创新点与难点 |
第二章 理论述评与文献综述 |
2.1 传统OFDI理论 |
2.1.1 垄断优势理论 |
2.1.2 内部化理论 |
2.1.3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
2.1.4 比较优势投资论 |
2.1.5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
2.2 发展中国家OFDI理论 |
2.2.1 小规模技术理论 |
2.2.2 技术地方理论 |
2.2.3 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 |
2.2.4 投资发展周期理论 |
2.3 OFDI理论的新发展 |
2.3.1 战略管理理论—产业观、资源观、制度观 |
2.3.2 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 |
2.3.3 新新贸易理论 |
2.4 关于中国OFDI的研究 |
2.5 中国OFDI的竞争优势与来源——制度视角提出 |
2.5.1 传统理论对中国OFDI行为的适用性分析 |
2.5.2 制度因素的提出 |
2.6 制度视角下的OFDI研究 |
2.6.1 东道国视角 |
2.6.2 制度距离视角 |
2.6.3 母国制度视角 |
2.7 理论述评 |
第三章 中国OFDI制度变迁与发展现状 |
3.1 制度视角下中国OFDI发展历程 |
3.2 当前中国OFDI突出问题 |
3.2.1 境内主体结构失衡 |
3.2.2 投资产业结构失衡 |
3.2.3 投资区域结构失衡 |
3.3 制度视角下原因分析 |
3.3.1 非国有资本在境外投资重点领域的“母国制度优势”有待提升 |
3.3.2 金融税收制度改革滞后与外企超国民待遇造成大量的返程投资 |
3.3.3 区域市场化改革进程差异造成各地投资主体结构分布差异显着 |
第四章 母国制度影响企业OFDI理论模型构建 |
4.1 理论基础 |
4.1.1 母国制度的定义与构成 |
4.1.2 母国制度三个维度的框架构建 |
4.1.3 新兴经济体跨国企业竞争优势来源:母国制度安排 |
4.2 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理论模型构建 |
4.2.1 前提假设 |
4.2.2 函数设定 |
4.2.3 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模型的经济学分析 |
4.3 本章小节 |
第五章 制度环境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5.1 研究假设 |
5.1.1 产权制度 |
5.1.2 经济制度 |
5.1.3 创新制度 |
5.2 研究设计 |
5.2.1 样本与数据来源 |
5.2.2 计量模型构建 |
5.2.3 变量说明 |
5.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5.3.1 制度环境对中企OFDI行为的直接影响 |
5.3.2 制度环境对东部企业OFDI行为的调节效应 |
5.4 异质性检验 |
5.4.1 所有制差异 |
5.4.2 要素密集度差异 |
5.4.3 产业差异 |
5.4.4 行业集中度 |
5.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5.6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政府治理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6.1 研究假设 |
6.1.1 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
6.1.2 市场主体激活效率 |
6.1.3 行政权利运行效率 |
6.2 研究设计 |
6.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6.3.1 政府治理对中企OFDI决策的直接影响 |
6.3.2 政府治理对东部企业OFDI决策的调节效应 |
6.4 异质性检验 |
6.4.1 所有制异质性 |
6.4.2 要素密集异质性 |
6.4.3 产业异质性 |
6.4.4 行业集中度异质性 |
6.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6.6 母国制度环境、政府治理与异质性企业OFDI关系综合研究 |
6.7 本章小节 |
第七章 涉外(投资)制度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7.1 研究背景与理论假设 |
7.1.1 避免双重征税制度 |
7.1.2 国际投资协定——双边投资协定(BIT)与自由贸易协定(FTA) |
7.1.3 境外经贸合作区 |
7.2 研究设计 |
7.2.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7.2.2 回归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7.2.3 描述性统计 |
7.3 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
7.3.1 涉外(投资)制度对中企OFDI的直接影响 |
7.3.2 涉外(投资)制度对中企OFDI的调节效应 |
7.4 异质性检验 |
7.4.1 以自然资源寻求为动机 |
7.4.2 以战略资源寻求为动机 |
7.4.3 以廉价劳动力寻求为动机 |
7.4.4 以规避贸易壁垒为动机 |
7.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7.6 制度环境、政府治理、涉外(投资)制度与企业OFDI关系综合研究 |
7.7 本章小节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完善母国制度环境 |
8.1.1 契约制度 |
8.1.2 物权制度 |
8.1.3 税收制度 |
8.1.4 信贷制度 |
8.1.5 知识产权制度 |
8.1.6 技术交易市场 |
8.2 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
8.2.1 政府支出 |
8.2.2 供给效率 |
8.2.3 政府干预 |
8.2.4 政府补贴 |
8.2.5 行政审批 |
8.2.6 政府腐败 |
8.3 构建涉外(投资)制度体系 |
8.3.1 避免双重征税制度 |
8.3.2 国际投资协定 |
8.3.3 境外经贸合作区 |
8.4 管理启示 |
8.4.1 对政府的启示 |
8.4.2 对企业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一、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二、主持及参与项目 |
致谢 |
(9)环境规制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影响研究 ——基于母国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1.3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学术价值和理论意义 |
1.2.2 实践价值和政策意义 |
1.3 相关定义及解释 |
1.3.1 环境规制概念界定 |
1.3.2 环境规制范围解释 |
1.3.3 对外直接投资概念界定 |
1.4 研究内容、框架及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框架 |
1.4.3 研究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点 |
第2章 研究综述 |
2.1 关于环境规制测算方法的研究 |
2.1.1 关于定性指标测算法的研究 |
2.1.2 关于单一指标定量测算法的研究 |
2.1.3 关于综合指标定量测算法的研究 |
2.2 关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动因的研究 |
2.2.1 关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动因的理论研究 |
2.2.2 关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动因的实证研究 |
2.3 关于环境规制与对外直接投资关系的研究 |
2.3.1 关于“波特假说”的研究——环境规制与生产率 |
2.3.2 关于“污染避难所假说”的研究——环境规制与跨国投资 |
2.3.3 关于母国环境规制对对外直接投资影响的研究 |
2.4 研究评述 |
第3章 中国环境规制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状况 |
3.1 环境规制的内涵变迁 |
3.1.1 规制的内涵演进 |
3.1.2 环境规制的内涵演进 |
3.2 中国环境规制的发展状况 |
3.2.1 中国环境规制政策的历史变迁 |
3.2.2 中国环境规制的总体特征 |
3.3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状况 |
3.3.1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总体概况 |
3.3.2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目的地分布 |
3.3.3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来源地区分布 |
3.3.4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 |
3.3.5 中国制造业对外直接投资特征 |
3.3.6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相关促进政策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母国环境规制影响对外直接投资的机理分析 |
4.1 环境规制影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宏观机理 |
4.1.1 产业转移效应 |
4.1.2 产业国际竞争力效应 |
4.1.3 国际经贸规则对接效应 |
4.2 环境规制影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微观机理 |
4.2.1 生产成本传导效应 |
4.2.2 技术创新传导效应 |
4.3 “污染避难所假说”内涵的扩展:“弱污染避难所假说”的提出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环境规制指标体系的构建与测算 |
5.1 环境规制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与方法 |
5.1.1 环境规制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
5.1.2 环境规制指标体系测算的方法 |
5.2 省级环境规制综合指标体系的构建与测算 |
5.2.1 省级环境规制综合指标的具体选择 |
5.2.2 省级环境规制强度的测算结果及分析 |
5.3 工业行业环境规制综合指标体系的构建与测算 |
5.3.1 工业行业污染强度测算及分类划分 |
5.3.2 工业行业环境规制综合指标的具体选择 |
5.3.3 工业行业环境规制强度的测算 |
第6章 环境规制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影响研究——基于省级层面数据 |
6.1 问题的提出 |
6.2 研究设计 |
6.2.1 实证模型设定 |
6.2.2 数据来源和变量解释 |
6.3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6.3.1 基准回归 |
6.3.2 稳健性检验 |
6.3.3 异质性检验 |
6.4 “波特假说”存在性检验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环境规制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影响研究——基于微观企业数据 |
7.1 问题的提出 |
7.2 研究设计 |
7.2.1 数据说明 |
7.2.2 实证方法与模型设定 |
7.2.3 变量解释与描述 |
7.3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7.3.1 基准回归 |
7.3.2 稳健性检验 |
7.3.3 机制检验 |
7.4 异质性检验 |
7.4.1 行业异质性检验 |
7.4.2 地区异质性检验 |
7.4.3 企业所有权异质性检验 |
7.4.4 对外投资类型异质性检验 |
7.5 扩展分析:融资约束的调节效应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政策启示与研究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政策启示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人民币汇率区间波动对出口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的背景与目的 |
1.1.1 人民币汇率灵活性及其波动区间管理已是趋势必然 |
1.1.2 汇率灵活管理有利于改善我国出口产业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地位 |
1.1.3 研究汇率和我国出口产业结构调整之间关系愈发重要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层面 |
1.2.2 实践意义 |
1.3 基本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主要内容 |
1.3.3 基本框架图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现实与发展相结合的观察方法 |
1.4.2 主要实证和计量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研究创新点 |
1.5.2 本研究的不足 |
第二章 汇率变动与出口产业结构关系理论与文献 |
2.1 研究的相关概念厘定 |
2.1.1 关于汇率 |
2.1.2 关于出口产业结构优化 |
2.2 汇率变动与出口产业结构调整的基础理论 |
2.2.1 巴拉萨—萨缪尔森效应理论的解释 |
2.2.2 汇率传递理论的解释 |
2.3 文献综述 |
2.3.1 关于汇率变动与出口产业结构升级的关系、影响及其路径 |
2.3.2 汇率影响出口产业结构的价格传导机制 |
2.3.3 汇率影响出口产业结构的国际贸易传导机制 |
2.3.4 汇率影响出口产业结构的国际资本流动传导机制 |
2.3.5 汇率变动与制造业产业结构升级 |
2.3.6 文献综述 |
第三章 汇率变动对出口产业结构升级影响机制的理论分析 |
3.1 汇率变动对出口产业结构的影响机理 |
3.1.1 价格替代—资源要素配置—出口产业结构 |
3.1.2 收入效应—产业溢出—出口产业结构 |
3.1.3 国际资本流动—出口产业结构 |
3.2 微观机理:基于价格穿越模型的出口产业结构调整机理 |
3.2.1 价格不完全穿越模型与出口产业结构 |
3.2.2 价格不完全穿越模型与出口产业结构改革 |
3.2.3 利润最大化模型、企业经济行为与出口产业结构调整 |
3.3 宏观过程:汇率引致出口产业结构变迁的宏观解释 |
3.3.1 汇率制度选择与出口产业结构变迁的互动机理 |
3.3.2 汇率变动影响出口产业结构调整的价格渠道 |
3.3.3 汇率变动引致出口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对外贸易途径 |
3.3.4 汇率变动引致出口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国际资本流动途径 |
第四章 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与出口产业升级 |
4.1 实际有效汇率测算方法 |
4.1.1 理论基础及测算公式 |
4.1.2 基于全球价值链的行业层面有效汇率测算 |
4.2 行业出口质量测度分解和汇率指标构建 |
4.2.1 出口质量指数的测度及分解 |
4.2.2 经验回归结果的分析与解释 |
第五章 人民币汇率目标区管理与出口产业结构升级 |
5.1 汇率目标区模型构建 |
5.1.1 汇率目标区模型 |
5.1.2 汇率目标区的边界CGE模型构建 |
5.2 CGE模型实证与结论 |
5.2.1 数据与情景模拟 |
5.2.2 结论及政策建议 |
第六章 汇率政策与出口产业结构变迁的实践考察 |
6.1 汇率波动与美日出口产业结构的发展与调整 |
6.1.1 汇率波动与美国出口产业结构的发展与调整 |
6.1.2 汇率波动与日本出口产业结构的发展与调整 |
6.2 汇率波动与中国出口产业结构的发展与调整 |
6.2.1 人民币汇率与中国经济发展 |
6.2.2 人民币汇率政策配合产业政策以促进出口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第七章 利用汇率政策工具推进出口产业结构升级的政策建议 |
7.1 以汇率制度改革推进出口产业结构升级 |
7.1.1 关于汇率制度安排 |
7.1.2 关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
7.2 利用汇率变动优化出口产业结构 |
7.2.1 充分发挥汇率变动的价格效应 |
7.2.2 利用汇率变动调整贸易与投资结构 |
7.3 构建人民币汇率走廊加强人民币汇率波动区间管理 |
7.3.1 关于构建人民币汇率走廊 |
7.3.2 关于人民币汇率走廊的区间管理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四、对外直接投资与企业国际竞争力(论文参考文献)
- [1]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研究[D]. 张宁宁. 山东大学, 2021(11)
- [2]战后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研究[D]. 邵冰. 吉林大学, 2020(03)
- [3]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研究 ——基于国际竞争力视角[D]. 刘蕊. 辽宁大学, 2020(08)
- [4]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效应和制度因素研究[D]. 朱玮玮. 东南大学, 2020(02)
- [5]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历史演进与未来的政策选择[J]. 钱学锋,王备.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04)
- [6]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创新与企业加成率 ——来自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D]. 黄倩. 暨南大学, 2020(04)
- [7]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法律问题研究[D]. 闫飞.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8)
- [8]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D]. 林明灯. 苏州大学, 2020(06)
- [9]环境规制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影响研究 ——基于母国视角[D]. 李小永.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10]人民币汇率区间波动对出口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机制[D]. 陈瑶雯. 广西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