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点医院的“理性行为”与福利损失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陈振生[1](2021)在《基于新医改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一轮医疗体系改革启动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医疗资源极大丰富,医疗技术不断提高,为我国居民提供了较好的医疗服务。我国居民健康水平大幅度提高,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不断下降。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等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率不断提高,有效缓解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分级诊疗制度初步建立,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作为我国医疗服务的主要供应者,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公立医院公益性淡化、“看病难”“看病贵”等现象一直阻碍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事关居民的健康和切身利益。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是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2009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标志着新一轮医疗体系改革的开始,为我国公立医院改革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其中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是重要内容之一。本研究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博弈论,主要探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相关内容,如医疗服务如何定价、财政补助的标准如何制定、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起付线和自付比如何设置来平衡“保大病”和“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两个目标,当支付方式从后付制向预付制转换后,预付制支付标准如何确定等。具体如下:第一,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分析,明确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在此基础上,利用因果关系图分析补偿机制改革实施前后公立医院的应对。研究发现,在资源投入数量不变的前提下,公立医院的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之间存在资源竞争关系;如果财政补助减少,公立医院会减少社会职能产出、增加人均医疗服务量或增加人均药费进行应对;考虑社会效益后,政府应增加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第二,以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为例,估测预付制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研究发现支付标准由三部分构成,分别是分担的保留效用、患病的平均治疗成本和弥补医院亏损的风险成本。分担医院的保留效用具有一定的人数门槛,需要达到一定人数后达到规模经济,才能产生风险分担的作用。为有效实施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提出了对患者、公立医院、医保机构的建议。第三,以消费者均衡为视角,基于共同代理模型,分析医疗服务价格标准、财政补贴标准及相应的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制定。研究发现政府为了激励公立医院在社会职能上付出更多努力,对公立医院的经济职能进行了负向激励,即惩罚。这不仅导致患者获得医疗服务支付的成本超过了所获得的效用,导致“看病贵”,而且造成公立医院经济职能的供给减少,产生“看病难”。为了保证消费者均衡,医疗保险应对重症患者采用高起付线和低自付比,实现保大病;对轻症患者,应采用低起付线和高自付比,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第四,分析不同市场结构下,公立医院面对不同的竞争对手和竞争方式时的补偿标准。研究发现,当政府放松对医疗服务价格管制,由公立医院自主定价时,医疗保险的出现不仅会使医疗服务潜在的最高价格上升,而且会降低患者医疗服务的需求价格弹性。而需求价格弹性越大,医疗服务供给量越大;需求价格弹性越小,医疗服务供给量越小;在公立医院完全垄断市场供给条件下,公立医院存在改善医疗服务质量的可能。同时,医疗服务质量的改善并不必然导致医疗服务价格的提高,主要取决于改善质量的内容。如果改善质量对成本产生的净效应为负,则改善质量会降低医疗服务价格,而净效应为正,则会使医疗服务价格上升;公立医院与私立医院竞争可能不会提高质量、抑制价格上涨。在寡头市场——质量模型中,与公立寡头市场的均衡结果相比,混和寡头市场中公立医院与私立医院竞争使均衡结果出现四种可能情形,分别是:产量增加,质量投入增加,价格上涨;产量减少,质量投入减少,价格下降;产量增加、质量投入增加、价格下降;产量减少,质量投入减少,价格上涨。第五,利用DEA和Malmquist生产率指数对公立医院效率进行分析。通过对比发现,在公立医院效率评价中,忽略公立医院社会职能产出会导致对公立医院效率的低估。在对公立医院2011-2018年生产效率评价中,发现改革效果不显着,且生产效率总体来说有小幅下降。在影响公立医院效率的因素中,财政补助对公立医院的效率变化影响不显着;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改革也未使公立医院效率得到改善;医疗服务价格对公立医院效率变化影响显着,但门诊服务价格和住院服务价格产生影响的方向相反。第六,为了消除环境因素和随机扰动对公立医院效率的影响,采用三阶段DEA模型对公立医院静态效率进行评价。消除环境因素和随机扰动的影响后,公立医院整体效率有改善,表明由于环境因素和随机扰动的存在,导致对公立医院效率的低估。降低门诊服务价格、提高住院服务价格、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需求,既有利于公立医院生产率提高,也有利于静态效率改善;但参保比例、财政补助和竞争对公立医院的生产率没有显着影响,而对公立医院静态效率既存在正向影响,又存在负向影响,最终结果是正负影响抵消,没有对公立医院效率产生显着影响。本研究有三点创新:首先,以医疗服务供给方的参与约束为条件,对按人头付费的支付标准进行测算;其次,以消费者均衡为视角进行分析,提出医疗服务定价机制,并形成与财政补助、起付线、自付比等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再次,将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产出变量共同纳入效率评价模型,对公立医院进行更准确的效率评测。
王苗[2](2020)在《我国农场动物福利条款的价值分析》文中提出动物福利是指在与动物的生物需求相适应的条件下,动物能够根据信息自主选择应对环境的挑战,进而满足动物的情感需求和自由的自然生活。农场动物福利是指在饲养、运输以及屠宰环节中,使农场动物能够获得合理的饮食、舒适的住房、良好的健康和适当的行为的人道对待事项。农场动物福利条款是指在饲养、运输以及屠宰环节中,使农场动物能够获得合理的饮食、舒适的住房、良好的健康以及适当的行为的人道对待事项予以规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总和。当前我国农场动物福利尚无专门性立法,主要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之中,且条款内容在以规范文本为载体的表述中存在着价值取向问题。在厘清“农场动物福利”具体内涵的基础上,充分阐明我国农场动物福利条款的规范要义。从基础、认知以及评价视角切入我国农场动物福利条款的价值研究,发现我国农场动物福利条款的价值分析包括社会共识、价值目的以及价值指引3个层面。并依据“饲养福利、运输福利以及屠宰福利”这一思维路径,依次探讨我国农场动物福利条款的社会共识、价值目的以及价值指引3个层面的具体内容构成。社会共识可巩固条款的价值基础,包括认知共识(条款思想层面的认知理性重合)与态度共识(条款心理层面的依从、认同、内化),认知共识具体表现为我国饲养福利的认知共识、我国运输福利的认知共识以及我国屠宰福利的认知共识,态度共识具体表现为我国饲养福利的态度共识、我国运输福利的态度共识以及我国屠宰福利的态度共识;价值目的可彰显条款的价值目标,包括载体目的(对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实践结果的诉求)与作用对象目的(对国家、公民以及社会的诉求),载体目的具体表现为我国饲养福利条款的载体目的、我国运输福利条款的载体目的以及我国屠宰福利条款的载体目的,作用对象目的可具体表现为我国饲养福利条款的作用对象目的、我国运输福利条款的作用对象目的以及我国屠宰福利条款的作用对象目的;价值指引可回应条款的价值取向,包括载体目的之正义指引(消除实体方面与程序方面的不平等)与作用对象目的之秩序指引(实现法律行为与法律关系的有序性),载体目的之正义指引具体表现为我国饲养福利条款载体目的之正义指引、我国运输福利条款载体目的之正义指引以及我国屠宰福利条款载体目的之正义指引,作用对象目的之秩序指引具体体现为我国饲养福利条款作用对象目的之秩序指引、我国运输福利条款作用对象目的之秩序指引以及我国屠宰福利条款作用对象目的之秩序指引。
张玉玺[3](2020)在《我国医保支付方式选择研究》文中认为当前,由于人口老龄化、疾病慢性化、医保目录范围扩大等因素导致我国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同时,整体经济下行、企业负担加重,也使医保筹资能力难以延续之前快速增长的态势。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幅普遍下降、基金支出增幅持续上升的现象愈发突出。随着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民覆盖,基金扩面增收的空间已所剩无几。目前,医疗改革已进入深水区,“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存在。2019年11月26日,习近平主席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提出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在此深刻的大背景下,医保支付方式的选择就成为了关键。医保支付方式是费用控制,规范和引导供方的医疗服务行为、需方的就医行为,调节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关系着医疗保险的平稳运行,直接影响到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进而会影响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水平、医疗保险机构的管理成本等诸多方面,可以说是医疗保险中涉及各方经济利益的最直接、最敏感的环节。因此,选择何种医保支付方式使我国医保基金的支出更加科学合理、精准到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从医患双方道德风险的角度阐释了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产生的原因,分析了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影响医疗服务供给方行为的内在机理。其次通过分析医疗服务市场上供需双方和支付方的行为特征,运用博弈论的方法,构建医院、参保患者、医疗保险机构三方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重复博弈模型。分别探讨了当医院出现过度医疗、过度收费、诊疗不足和不当收费的道德风险时,参保患者和医疗保险机构的策略选择。研究了当医疗保险机构分别采取预付制和后付制的情形下,医疗保险机构对医院的最优支付水平及其决定因素。结果表明以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iagnosis Related Groups,DRGs)付费为代表的预付制要优于后付制。本文以北京市实施DRG付费为例,运用双重差分法计量回归模型,比较了DRG付费和单病种付费在医疗费用、医疗质量等方面的实施效果。通过分析DRG付费对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相关利益主体行为的影响,包括医药机构、医务人员、参保患者和医疗保险机构,进一步验证了以DRG付费为代表的预付制可以作为我国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优先选择。在借鉴国外实施DRG预付制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对我国实施DRG付费为代表的预付制提出了针对性政策建议。本文主要结论有三点:第一,在预付制条件下,要使医院采取诚实策略,则医保机构不能将定价压低到平均成本,而是应该使医院通过获利产生正向激励。第二,当医院不重视未来收益或治疗成本差异足够大时,后付制才会优于预付制,否则预付制将优于后付制。第三,DRG付费方式的控费效果明显,但与DRG医保定额支付标准的降幅相比,实际医疗费用的降幅偏小。本文创新点如下:一是得出DRG付费为代表的预付制优于后付制的前提条件。运用博弈论的方法,构建了医保机构、患者、医院三方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重复博弈模型。在医院重视未来收益、不同治疗手段的成本差异不大的条件下,以DRG付费为代表的预付制要优于后付制。二是提出我国医保支付机制需要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运用双重差分法模型评估了北京市DRG付费的实施效果,结果表明虽然DRG付费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明显的降费效果,但是与DRG医保定额支付标准的降幅相比,实际医疗费用的降幅偏小,还需要其他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三是提出将DRG预付制实施的子系统纳入到医保付费全面系统工程的管控中。以DRG预付制为主的付费方式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将狭义的DRG预付制实施的子系统纳入到广义的带量采购、医用耗材定价等系统工程的费用支付和管控中。
林贻源[4](2019)在《福州市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风险防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福利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群众享受健康生活权力的重要保证。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快,疾病谱也悄然发生变化,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负担也越来越重,在不增加人民群众和民营企业负担的前提下,如何有效规避基金支付风险,让医疗保险基金健康平稳运行,成为当下不仅仅是我国,更是全世界有医疗保险制度国家的研究热题。为了更好地防范医保基金支付风险,论文以公共部门风险管理与信息不对称理论为指导,在对福州市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识别福州市医保基金支付中存在的参保人员结构、经济环境、政策、结算方式及道德因素等风险,结合医保参保报销政策变化分析探讨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而分析风险防范的举措成效及存在门诊、住院利用报销规则存在过度医疗的问题,从医保基金流与各参与方两方面结合个案访谈探讨其原因,得出福州市基金支付风险防范存在“头大脚轻,肚子凸”,医患双方惜保护保意识不强,监管能力不强等结论。在借鉴比较国内其它城市基金支付风险防范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从医保政策制定机制、医疗市场竞争环境、医保基金监管方式等方面不断优化改进的政策建议。
尹名强[5](2019)在《基于“多中心”供给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探讨 ——以中山市小榄镇为例》文中提出随着中国城镇化水平迈过50%大关,即将进入60%的增长放缓阶段,中国的城市发展由增量转向存量,作为城市规划最重要的规划之一——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也面临着重要的转型。传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愈发暴露出实施难、落地难、随意修改等问题,“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表征越发凸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供给事关民生,论文从公共物品供给的视角来研究分析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供给不足的原因,并希望可以提出对传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供给的改进意见。文章从公共物品的定义以及典型的经济学理论入手,通过分析得出公共物品的公共性主要表现为帕累托最优和公平正义。正是由于公共物品具有外部性,导致公共物品在实现和创造公共价值的同时会产生负外部性从而发生公共价值失灵,即社会福利的损失。公共服务设施作为公共物品的典型代表之一,自然也不可避免地发生搭便车现象。论文系统分析了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自建国以来的发展脉络,梳理了传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两分三定”的空间布局方法,通过理论研究探讨了建国以来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供给的主体发展理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纵深化发展和居民生活品质的日益提升,传统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供给弊端显露,逐渐展现出供给主体单一、社区自治程度低、公共决策缺乏科学性与广泛性、主体间合作水平低等特征。借由管理学公共价值失灵模型从制度体系上对其进行分析,得出三个主要原因:公共价值理性缺失、总体性体制下的政府破碎化、补偿机制的不完善。“多中心”作为一种治理模式,在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上有其自身的价值优势和实践主张,被认为是创造和实现公共价值有效的途径,通过对日本公共服务设施的二元治理的案例分析,深化多中心的发展内涵,力图解决公共服务设施的现状,从给予公众更多的选择权和自主权入手,主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供给,应该不仅仅是以空间布局为主,而应该是包括制度设计的综合体系;同时依靠制度安排,形成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供给的“多中心”特征:供给方法的多中心、供给主体多中心、补偿内容的多中心。其中供给方法的多中心指的是在以往“两分三定”的基础上,增加制度的设计,主要就表现为社区治理思想的引入;供给主体多中心指的是改变以往政府单中心的供给方式,引入社会、社区、居民等自生力量,形成主体多中心;实施保障作为重要的内容,多元化的补偿行为既是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供给的制度保障也是对多元主体的激励形式。多中心供给的制度设计理论联系实际,以小榄镇为实践场所,通过构建多中心供给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体系,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在存量背景下的高效落地。以此来为城市更新背景下中小城镇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供给提供一个尝试性的借鉴和思路。
李湘杉[6](2019)在《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研究》文中认为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本文开篇以社会保障的定义及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理论为基础,剖析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明确社会保障的目标和功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监管及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分析,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对新时代中国发展的意义。文章前两部分就国际及中国对社会保障的定义、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社会保障的目标、功能、意义等基础概念进行阐述,以及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监管、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并通过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结合中国社会保障发展历程,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的现状,即结合中国国情,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在精准扶贫上的积极作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建立现代中国特色社会保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的优势及特点在于: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及待遇水平显着提升;养老保险经办管理不断增强;养老保障基础建设基本完善;社会化管理程度不断提升,养老保险制度转型,构建完善的责任分担体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中国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调整,随之而来的是政策调整对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及累积带来的巨大压力,政府应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家庭建立全覆盖、高标准、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制,构建国家层面的计划生育家庭社会保障安全网。同时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社会对医疗资源的需求日益旺盛,基本医疗保障根本无法满足社会成员的需求,人们希望能够通过更多专业化的产品,来为年老时期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因此长期护理保险未来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人们的健康意识增强带来的是医疗费用的逐年增长,给医疗保险基金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通过不同的医疗保险基金给付形式,达到高效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目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是针对相关特殊人群所建立的,在遭遇低收入或无收入的情况下,为这类人群提供一定的物质保障,使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发展和运行中也存在的一定的问题以及面临着一些挑战。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存在着缺陷,如监管政出多门,法律法规不完善,社会保障基金存在贬值的风险,社会保障机构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与新时期社会保障工作不相适应;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老龄化”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挑战;医疗保险基金在使用及监管上存在漏洞;社会保障相关法规制度有待完善等。针对当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面临的挑战,提出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及建议。养老保险制度可以通过改革、合并、整合等方法解决目前存在的双轨制、碎片化等问题。医疗保险改革应以底线公平为基础,消除医疗保险制度阶层化,以普遍覆盖为核心,从经办角度加大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为方向,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进一步探索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定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以及项目内容、覆盖范围。失业保险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失业保险金的定位,从而达到合理使用失业保险金的目的。工伤保险通过加强法规建设,推动预防、补偿和康复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面,建立完善的工伤保险运行机制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工伤保险制度的向前发展。生育保险应建立全国统一的生育法规,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关注育儿假期的待遇将解决部分生育保险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未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目前试点城市的经验表明,两险合并有利于维护参保人的利益。社会救助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实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繁荣昌盛;能够维持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对社会保险制度起到了完善和补充作用。
王蕾[7](2019)在《社会保障欺诈治理研究 ——基于504份判决书的内容分析》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到来,推动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但是发展过程中,社保欺诈问题同样存在,随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出台,确定将欺诈、伪造证明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障待遇的,定为“诈骗罪”,这一解释的出台推动了反欺诈工作的开展。在今年“两会”的部长通道上,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谈到,要开展专项打击行动,转变医保管理宽松软现状,压实各级责任,监管制度张上牙齿、带上电。由此可见,打击骗保行为依然是头等大事,并且是目前亟待进行治理的问题。本文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通过内容分析法进行研究,以判决书作为分析单位,借鉴国外反欺诈治理经验,提出适合我国的社保欺诈治理对策。信息不对称理论的核心在于信息的获取,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是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分析机制,而在社保欺诈行为中,欺诈进行的关键因素在于信息获取不准确,在社保收缴环节中,参保单位企图通过伪造虚假资料的方法少缴费、不缴费或者隐瞒缴费基数,这种行为就引发了逆向选择,而在支付环节中,参保个人或参保单位通过隐瞒的手段冒领社保金或者冒名顶替治疗,这种行为就引发了道德风险,信息占优势一方故意隐瞒行动或信息,使得信息劣势一方无法获取有效真实的信息,由此做出了错误的行为,这就是信息不对称。因此,本文借助信息不对称理论的原理机制,对社保欺诈行为进行原因分析,总结特点,并且在借鉴国外治理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保欺诈的现实情况,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通过研究,结合信息不对称理论中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本文最后从三个治理层面提出对策,一是提高对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建议进行反欺诈单独立法和诚信体系的建设,并与公民社会活动相挂钩;二是提高对欺诈行为的监管力度,建议设立单独的反欺诈机构或部门,重视社会组织,特别是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加快现代化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和用好举报奖励制度;三是提高对欺诈行为的预防力度,加大普法宣传和社保欺诈案件的曝光力度,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道德素质。
郎杰燕[8](2019)在《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历史制度主义视角》文中研究说明制度作为政治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贯穿于政治学发展的始终。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性制度,其改革、发展与完善不仅能够分散农民疾病风险、降低农民医疗负担、增进农民健康福祉,而且有利于缓解社会利益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国家政权合法性。可见,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在体现其社会性的同时也显现出很强的政治性。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从建国之初的微型社区互助医疗保险到如今城乡一体化整合期的“过渡型”社会医疗保险,走过一条“跌宕起伏”的制度变迁之路。时至今日,仍存在管理经办体制不顺畅、筹资结构不合理、待遇支付制度不健全、监督控费机制不完善、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等诸多问题,给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国家能力和政府信任带来巨大挑战。诚然,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复杂变迁一直以来备受学界关注,形成了经济、制度、社会、文化、政治等不同的研究路径。但是,对于由宏观管理、筹资、待遇支付三项核心要素制度构成,关系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两个市场”,关涉国家、政府、社会团体及农民个人等多元利益,并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具有高度耦合性的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而言,单一角度的分析难免有失偏颇,难以揭示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的“真实过程”与内在逻辑。综合“结构”、“行动”与“历史”要素全面解释制度变迁的历史制度主义为理解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复杂变迁提供了一个广阔视角,以期探寻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的深层逻辑,为未来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指明方向、提供路径。为此,本文运用历史制度主义关于依据历史发展关键节点划分制度变迁阶段的方法,将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历程划分为建国初期(1949-1957)、人民公社时期(1958-1977)、改革开放初期(1978-2001)、新世纪初期(2002-2008)、城乡一体化加速期(2009-今)五个阶段。通过全面、系统梳理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演变历程,总结归纳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的总体特征,并着重探寻其变迁的内在逻辑。由此得出以下三个主要结论:其一,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具有复杂变迁历程与多元变迁特征。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经历了“微型社区互助医疗保险——集体福利型医疗保险——制度断裂——‘初级社会保险型’医疗保险——‘过渡型’社会医疗保险”五次重大变迁。并且,每次大的制度变迁阶段下均有制度创新、制度扩散、制度完善等连续的、有所差异的制度变迁过程。同时形成分层分序的变迁路径,诱致性与强制性并行、内源性与外源性交揉、渐进性与突变式共存、合意性与意外性同在的多样化变迁方式,以及利弊相随的制度变迁绩效。其二,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遵循“环境·主体·时间”三重复合式逻辑。制度环境通过粘嵌耦合机制对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产生结构性影响,即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结构中的宏观管理、筹资和待遇支付制度分别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的高度粘嵌,推动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结构性变迁。行动主体通过价值偏好与利益博弈机制对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产生自主性影响,即建国初期农民的共同行动,人民公社时期国家的整体性动员,改革开放初期政府、医疗机构、农民等多元主体的非合作博弈,新世纪初多元主体的合作博弈以及城乡一体化加速期人社与卫生两个主管部门之间的管理权争夺,推动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自主性变迁。另外,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在近百年变迁历史中形成对“国家主导”、“自愿合作”以及“二元保障”路径的强劲依赖,并且还受到诸多偶然性事件以及关键节点等时间要素的深刻影响。其三,未来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应在优化制度环境、规范各行动主体行为、突破路径依赖、把握关键节点的基础上向着更加公平、健康、高效、可持续方向发展。
张勇[9](2019)在《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功能与效果研究 ——以东莞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在初创时备受社会推崇,被认为是一项适合中国国情的制度创新,可以有效实现劳保医疗与公费医疗的平稳过渡。时至今日,社会与学术界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的讨论越来越剧烈,而讨论的关键点在于个人账户的初衷是否符合今天的发展形势、个人账户制度该如何进行改革。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初衷是形成自我缴费责任意识,自我积累,自我约束,既满足门诊医疗费用的支付需要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又达到控制医疗费用膨胀的目的。但实际的运行效果却偏离政策初衷,一方面是个人账户大量闲置,另一方面却是统筹基金面临“穿底”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政策功能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以明确改革的方向。本文首先根据格鲁斯曼健康需求模型和安德森卫生服务利用行为模型,建立起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对参保人医疗需求和医疗费用影响的研究假设;其次,根据政策初衷,运用经济学理论和计量分析方法,探讨个人账户的约束功能和积累功能的机制设计和运行效果,讨论了影响功能发挥的制约因素和如何理性看待这两个功能,并基于功能优化提出改革的目标。基于对个人账户政策功能的反思,本研究的个人账户运行效果分析框架为:(1)政策目标评价。实证分析个人账户的积累闲置情况和对控制医疗费用的影响;(2)政策需求方评价。调查分析参保人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改革和社区门诊保障政策的满意度。根据上述评价指标,本研究以广东省东莞市淡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政策为例,分析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的运行效果。采用的数据是2010年至2016年的东莞市职工医疗保险数据库的数据,以及东莞市参保职工的抽样调查问卷数据。首先,利用东莞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统计数据,分析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积累现状;建立东莞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效果的FE计量模型,重点分析个人账户对医疗保险费用的约束效果。其次,通过问卷调查数据分析东莞市淡化个人账户,建立社区门诊统筹背景下的参保人就医行为和医疗负担;以及参保人对个人账户改革、对社区门诊统筹制度和对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的满意度。本文以东莞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运行情况为例,分析结论为:一、东莞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结余逐年递增,积累率较高,淡化个人账户的改革未明显降低个人账户资金的积累量。二、东莞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未明显发挥对医疗费用的约束作用。用固定效应模型分析个人账户对医疗费用的影响,结论为:(1)东莞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对个人医疗费用支出、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总医疗费用均无显着的约束作用:在模型中引入2013年个人账户改革的政策虚拟变量后,发现东莞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也未能发挥控制医疗费用上涨的约束作用。三、东莞市参保人社区首诊率和分级诊疗率提高。在实行新的医疗保障政策后,新医疗保险制度的实行对于“无论大病小病都扎堆大医院”的现象起到了很大的缓解作用,参保人社区首诊、分级诊疗的医疗行为显着增加,住院意愿降低。四、参保人对个人账户制度改革和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满意度较高。调查结果显示,参保民众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持肯定态度,参保民众对个人账户改革各项政策设计、政策执行和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均认可度较高。五、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需要保障参保人的门诊医疗需求。从影响参保人满意度的因素分析结果看,影响参保人对个人账户改革满意度的因素主要包括:社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态度、门诊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制度可报销的病种和药品范围限制,以及经办管理机构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态度。可见,改革不单纯是是否取消个人账户的问题,更需要考虑的是如何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门诊医疗需求。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本研究认为现有的个人账户制度并未能达到原定的政策目标;东莞地区的改革,尽管在提高社区首诊和分级诊疗上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负担明显减轻,对改革的满意度也较高,但是,改革并未改善个人账户的资金闲置,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依然较低,也未能发挥约束医疗费用膨胀的作用。需要以保障门诊就医需求为目的,改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新型的、统一的门诊保障制度。因为社会保障水平的刚性特征和政策依赖,使改革不可能断然取消个人账户,需由易及难的分步改革,减低改革的阻力。本文的创新点:一是基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政策功能,即积累和约束功能,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运行效果做了系统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二是在实证分析东莞个人账户的约束性效果时,引入政策改革的时间虚拟变量和工具变量,分析个人账户及其改革对医疗保险费用的影响;三是在研究数据方面,本研究使用了东莞市医疗保险面板数据和问卷调查数据,结合两种数据优点,系统评价该地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效果。研究的不足之处是:一是医疗费用约束效果的实证分析中没有对患者的病情及严重程度进行控制。这对分析医疗费用的结果有一定影响,但在本文的比较分析中,不影响基本结论;二是受可获得数据限制,研究中没有对彻底取消个人账户的试点效果进行实证分析,而是基于经济学理论分析和个人账户存在的问题,提出逐步取消个人账户的理由。
任飞[10](2019)在《社会正义视阈下我国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构建与实现路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正义是政治学研究的核心命题。古今中外的无数哲学家、伦理学家、政治学家都将社会正义作为理想社会的基本准则。当前,社会公平正义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价值追求,全面地嵌入到社会各个领域,卫生领域也不例外。政治学的正义研究与对生命健康的关注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正义理论的每一个重要成就都能够应用于生命健康领域。从历史经验来看,健康正义的实现依赖于国家对于全体社会成员健康保障的制度安排。而医疗服务作为健康保障的重要内容,国家对于医疗服务的制度安排是否符合正义原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健康正义的实现程度。理想状态下,医疗服务是一种公共需要,应全部由国家通过制度安排予以保障。但现实中,当难以保障全部医疗服务时,国家通常是量力而行地选择部分医疗服务来向全民提供。而这部分医疗服务在国家制度安排下被赋予了公共物品的特性,可以称之为“基本医疗服务”。但不可忽视的是,基本医疗服务在使用时具有明显的竞争性和排他性。这就需要国家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来摒弃其私人物品属性,通过实现“规模效应”和提高“排他成本”来赋予其公共物品属性,才能体现健康正义。有鉴于此,政府遵循社会正义原则通过构建一定的制度安排来保障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够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均等、过程平等和结果公平,便成为应有之义。这种正义的制度安排便是本文的研究对象——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从社会正义视阈对基本医疗服务体系进行研究,首先需要梳理相关的理论缘起。本文主要分析了社会正义理论、公共物品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及差异性社会理论对于本研究的重要价值。正义思想与人类历史一样悠久,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具有不同的内涵。罗尔斯的先验主义正义观和阿马蒂亚·森的社会现实主义正义观的理论养分的有机结合,为我国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构建和实现路径提供了深厚的理论基础与切实的操作指导。公共物品理论的学者们则告诉我们:公共物品的特性决定了其供给的政府责任,同时提出了如何避免纯公共物品的“公共地悲剧”与准公共物品的“过度使用”和“拥挤效应”的思路。制度变迁理论对于原有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现象的深刻揭示,对于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公共选择理论通过对“集体行动逻辑”的阐释和政党、利益集团以及公共政策之间的传导作用分析,对于当前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具有直接的帮助。差异性社会理论对于我国社会的“利益分化”和“社会分层”现象的描述以及“差异的正义”的论述,更加坚定了对于基本医疗服务的正义分配进行深入研究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本研究从第二章开始聚焦我国的医疗服务体系进行研究。从我国当前医疗服务体系来看,政府无力将全部医疗服务转化为公共物品,仅能聚焦于基本医疗服务。这种现状具有深刻的历史根源和现实考量。从历史变迁来看,改革开放前的那种“国家统揽的、广覆盖式的、较低水平的、较强公平性”的医疗服务体系随着深刻的社会变革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改革开放后,伴随着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革、政府和社会关系的重新定位以及社会结构的不断分化,我国医疗服务体系逐步走向了市场化改革道路。虽然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和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医疗服务公平性也出现了下降,导致了较为严重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同时在城乡、地区、收入差异的影响下,不同地区医疗服务的供给能力、不同群体的医疗服务需求和获得能力都存在差异,而且这种差异因制度安排的缺陷被不断强化,更加凸显出我国医疗服务的供给总量不足与分配不均等问题的严峻性。经过认真反思,理论界达成了一个基本共识:医疗服务需要重塑公益性。但局限于国家公共财政能力,我国并不宜实行英国式的全民免费医疗,只能选择保障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就医的机会均等和结果公平,让有限的医疗资源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社会正义,成为我国医改的重要努力方向。在此背景下,我国自2009年开始的新一轮医改拉开了帷幕,明确提出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作为基本原则,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健康公平”作为改革的重要目标。党和政府也始终对全体人民的生命健康给予深切关注,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纳入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之中,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新医改无疑是合乎国情和符合正义原则的。但面对区域差异和强大的制度惯性,国家对于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显然难以一蹴而就。目前,新医改推行已十年,改革成效究竟如何?是否实现了改革目标?医疗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了有效解决?政府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是否符合正义原则?倘若不符合,如何改革才能推进正义?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分析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在第三章中,本文基于社会正义原则对我国当前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和改革实践进行分析发现,虽然新医改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在社会正义方面仍存在四大缺憾:首先,基本医疗服务权利的正义缺憾。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权利缺乏法律保障,不同群体在“个体差异、社会地位、经济能力”等因素的影响下,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的“可行能力”存在着显着差异,权利平等并未能完全实现。其次,基本医疗服务供给的正义缺憾。我国基本医疗服务供给体系仍存在医疗资源总量不充分、部分政策失灵和医疗资源配置失衡等问题,具体表现为:医疗服务供给者逐利的行为逻辑未根本转变、人均医疗费用增速仍高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利益集团吞噬了部分改革成效、地域和城乡之间资源配置失衡和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功能错位。再次,基本医疗服务分配的正义缺憾。分级诊疗消亡后重塑艰难,无序就医严重阻碍了基本医疗服务分配时的机会均等。重塑分级诊疗体系的努力,如多点执业、医联体等制度,仍面临着制度壁垒和实践困境。最后,基本医疗服务支付的正义缺憾。我国最能体现正义原则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仍存在着“非全国统筹的俱乐部壁垒、平等原则下的公平缺失和非强制筹资破坏机会平等”等问题。这四个方面的缺憾表明我国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仍未完全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均等、过程平等和结果公平。那么符合社会正义原则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应当如何构建呢?第四章从国外主要典型国家的医疗服务体系(英国的国家包办型、美国的市场主导型、德国的政府主导型、新加坡的公私功能互补性)中提炼出有助于推进基本医疗服务正义分配的合理要素,即权利平等、机会均等、分配公平、政府主导和尊重国情。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正义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应涵盖“权利正义、供给正义、秩序正义和保障正义”,即从法律上赋予人人公平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权利、以区域纵向医联体为单元重塑基本医疗服务供给体系、以强制性分级诊疗保证基本医疗服务分配公平、以逐步提高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直至全额支付来保障结果公平。同时,通过对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可行性的深入分析,可以发现:执政党对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以及我国政府所具备的主导地位赋予了该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政治可行性,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所带来的公共财政能力的不断增强为加大基本医疗服务的财政投入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人民群众对于医保制度整合的期盼和改革风险的制度规避奠定了该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社会可行性。但正义缺憾的弥补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彻底实现“权利正义、供给正义、秩序正义和保障正义”,需要对所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挑战有着清晰的认识,要坚持“改革和稳定的平衡”原则统筹推进:第一是加快立法进程,赋予人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权利。第二是加快资源整合打造紧密型医联体,强化供给对需求的引导作用;第三是实行强制性分级诊疗,以合理的程序设定化解无序就医难题;第四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体社会成员强制性参保,建立公平的医保筹资方式,同时逐步提高支付比例直至全额支付。面对资源整合时条块分割的路径依赖、差异性需求下的共识分裂、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潜规则引发的过度医疗风险和政策实施过程中特殊利益集团的渗透与绑架风险,实现基本医疗服务正义分配需要由中央政府进行顶层设计,由改革相关方共同参与改革方案设计增强制度共识,以制度理性破除资源整合的体制机制障碍,以全国统筹增强基本医疗服务保障能力,依赖监管机制创新切断过度医疗的诱因传导,形成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错位发展格局,才能最终实现“人人公平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改革目标。
二、定点医院的“理性行为”与福利损失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定点医院的“理性行为”与福利损失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新医改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 |
第2章 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相关理论和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公立医院 |
2.1.2 公益性 |
2.1.3 补偿机制 |
2.1.4 看病“贵” |
2.2 相关理论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3 市场失灵 |
2.2.4 委托代理理论 |
2.2.5 博弈论 |
2.3 国内补偿机制研究现状 |
2.3.1 政府财政补助 |
2.3.2 医疗服务价格 |
2.3.3 医保支付方式 |
2.4 国外补偿机制研究现状 |
第3章 国内外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与启示 |
3.1 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历程 |
3.2 我国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实践 |
3.2.1 江苏宿迁医改 |
3.2.2 陕西神木医改 |
3.2.3 福建三明医改 |
3.3 典型国家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与启示 |
3.3.1 公费医疗保障模式——英国 |
3.3.2 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德国 |
3.3.3 自费医疗保险模式——美国 |
3.3.4 强制性医疗储蓄模式——新加坡 |
3.3.5 对我国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启示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利益相关者与改革 |
4.1 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利益相关者 |
4.1.1 政府与公立医院 |
4.1.2 社会公众与公立医院 |
4.1.3 患者与公立医院 |
4.1.4 医保机构与公立医院 |
4.1.5 医药企业与公立医院 |
4.2 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 |
4.3 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因果关系 |
4.3.1 取消“药品加成”前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
4.3.2 财政补助收入减少后公立医院的对策 |
4.3.3 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
4.3.4 考虑社会效益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
4.4 补偿机制改革建议 |
4.4.1 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 |
4.4.2 加强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监管 |
4.4.3 合理测算医疗成本,确定服务价格 |
4.4.4 系统思考,形成合力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公立医院补偿标准估测与模型 |
5.1 按人头付费支付标准估测 |
5.1.1 按人头付费方式支付标准研究现状 |
5.1.2 按人头付费支付标准估测 |
5.1.3 实施按人头付费方式的要求 |
5.2 共同代理与公立医院补偿标准 |
5.2.1 公立医院补偿标准现状 |
5.2.2 共同代理基本假设与模型 |
5.2.3 委托人非合作下的委托代理模型 |
5.2.4 委托人合作下的委托代理模型 |
5.2.5 研究结果与建议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市场结构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关系 |
6.1 市场结构与补偿标准 |
6.2 市场结构与竞争方式的选择 |
6.2.1 市场结构的选择 |
6.2.2 竞争方式的选择 |
6.3 垄断市场与补偿标准 |
6.3.1 垄断市场——市场份额模型 |
6.3.2 垄断市场——质量模型 |
6.4 寡头市场与补偿标准 |
6.4.1 寡头市场——市场份额模型 |
6.4.2 寡头市场——质量模型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对效率的影响 |
7.1 我国公立医院补偿现状 |
7.2 补偿机制改革对公立医院生产效率的影响 |
7.2.1 相关文献回顾 |
7.2.2 研究方法、指标选取与数据来源 |
7.2.3 Malmquist生产率指数估测 |
7.2.4 生产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
7.2.5 结果及分析 |
7.3 基于三阶段DEA方法的公立医院静态效率评价 |
7.3.1 三阶段DEA方法 |
7.3.2 投入、产出指标及影响因素的选择 |
7.3.3 实证研究与结果分析 |
7.3.4 结果及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与建议 |
8.1.1 研究结论 |
8.1.2 政策建议 |
8.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三阶段DEA中第二阶段松弛变量值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2)我国农场动物福利条款的价值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对象与范围 |
(二)研究路径 |
一、我国农场动物福利条款的规范内涵 |
(一)农场动物福利的概念阐释 |
(二)我国农场动物福利条款的规范表达 |
二、社会共识:条款的价值基础巩固 |
(一)认知共识:条款思想层面的认知理性重合 |
(二)态度共识:条款心理层面的依从、认同与内化 |
三、价值目的:条款的价值目标彰显 |
(一)载体目的:对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实践结果的诉求 |
(二)作用对象目的:对国家、公民以及社会的诉求 |
四、价值指引:条款的价值取向回应 |
(一)载体目的之正义指引:消除实体方面与程序方面的不平等 |
(二)作用对象目的之秩序指引:实现法律行为与法律关系的有序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参与的课题和发表的论文 |
(3)我国医保支付方式选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医疗保险制度 |
1.2.2 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 |
1.2.3 DRG |
1.3 研究现状 |
1.3.1 医保支付方式中的道德风险与分类比较 |
1.3.2 医保支付方式中的不同选择与实施效果 |
1.3.3 医保支付方式中的博弈分析与DRG预付制 |
1.3.4 述评 |
1.4 研究框架 |
1.4.1 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和内容架构 |
1.4.3 技术路线图 |
1.4.4 创新点 |
第2章 医保支付方式的理论基础 |
2.1 风险分担与政策激励 |
2.1.1 风险分担 |
2.1.2 政策激励 |
2.2 第三方支付、道德风险与费用分担 |
2.2.1 第三方支付与患者的道德风险 |
2.2.2 患者的道德风险与医疗费用分担 |
2.3 委托代理与供方诱导需求 |
2.3.1 声誉物品与市场垄断 |
2.3.2 信息不对称与委托代理 |
2.3.3 供方诱导需求的理论解释 |
2.3.4 医保支付方式的选择思路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重复博弈视角下医保支付方式的模型分析 |
3.1 医保支付方式的博弈模型框架 |
3.2 供方道德风险的博弈约束条件 |
3.3 医保预付制与后付制的最优价格 |
3.4 DRG预付制优于后付制的条件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医保支付方式的实证分析:以DRG付费为例 |
4.1 我国医保支付方式的发展进程 |
4.1.1 我国医保支付方式的变迁 |
4.1.2 国内对DRG付费的试点 |
4.2 DRG付费与单病种付费实施效果的比较分析 |
4.2.1 数据来源与模型设定 |
4.2.2 双重差分法的回归结果 |
4.2.3 模型结果的稳健性检验 |
4.3 DRG付费对医保支付相关方的影响分析 |
4.3.1 医疗机构 |
4.3.2 医务人员 |
4.3.3 参保患者 |
4.3.4 医保经办机构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外医保支付方式的实践探索与经验借鉴 |
5.1 国外医保支付方式的实践探索 |
5.1.1 美国 |
5.1.2 德国 |
5.1.3 英国 |
5.1.4 其他国家 |
5.2 国外医保支付方式的经验借鉴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医保支付方式选择的政策建议 |
6.1 打好实施基础 |
6.2 完善配套要件 |
6.3 转变角色定位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4)福州市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风险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进展 |
1.2.2 国内研究进展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本研究特色及创新之处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医疗保险 |
2.1.2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
2.1.3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风险 |
2.1.4 风险防范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部门风险管理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3 福州市医保基金支付数据现状分析及风险识别 |
3.1 医保基金支付数据现状分析 |
3.1.1 福州市医保基金概况 |
3.1.2 福州市医保基金支付流向 |
3.1.3 福州市医保基金数据分类分析 |
3.2 医保基金支付风险识别 |
3.2.1 参保人员结构因素 |
3.2.2 经济环境因素 |
3.2.3 政策风险因素 |
3.2.4 结算支付方式因素 |
3.2.5 道德风险因素 |
3.3 医保基金支付风险产生分析 |
3.3.1 普通门诊基金支付风险分析 |
3.3.2 特殊病种门诊基金支付风险分析 |
3.3.3 住院风险分析 |
3.3.4 风险分析小结 |
4 福州市医保基金支付风险防范现状分析 |
4.1 福州市医保基金筹集渠道的风险防范 |
4.1.1 福州市医保基金收支现状 |
4.1.2 福州市医保基金筹集风险防范措施 |
4.2 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方式的风险防范 |
4.2.1 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方式现状 |
4.2.2 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方式风险防范 |
4.3 福州市医保定点药店风险防范 |
4.3.1 福州市医保定点药店现状 |
4.3.2 福州市医保定点药店风险防范 |
4.4 福州市参保人员“黑名单”制度风险防范 |
4.4.1 福州市参保人员“黑名单”制度 |
4.4.2 福州市参保人员“黑名单”制度风险防范 |
4.5 成立数据监测中心 |
4.6 成效与不足 |
5 福州市医保基金支付风险防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5.1 医保基金流的风险防范问题 |
5.1.1 医保基金筹集风结构单一 |
5.1.2 医保基金支付规则政策间冲突 |
5.2 各参与方的风险防范问题 |
5.2.1 参保人员护保法律意识不强 |
5.2.2 医疗机构“费用攀比” |
5.2.3 医保部门监管能力不强 |
5.3 风险防范问题的原因 |
6 国内医保基金支付风险防范经验比较与借鉴 |
6.1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金支付“年底效应”及完善方案 |
6.2 柳州市医保激励基金支付方式的探索 |
6.3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金支付风险防范 |
6.4 比较与借鉴 |
7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基于“多中心”供给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探讨 ——以中山市小榄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时代背景 |
1.1.2 行业背景 |
1.1.3 政策背景 |
1.2 研究方法 |
1.2.1 文献研究法 |
1.2.2 理论分析法 |
1.2.3 实证分析方法 |
1.3 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3.3 研究思路 |
1.3.4 技术路线 |
1.4 相关概念 |
1.4.1 价值与公共价值 |
1.4.2 公共价值失灵 |
1.4.3 公共物品 |
1.4.4 准公共物品 |
1.4.5 多中心治理 |
1.4.6 多中心供给 |
1.4.7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与供给 |
1.4.8 帕累托最优与帕累托优化 |
1.4.9 纳什均衡 |
1.4.10 城市更新 |
1.4.11 公共选择 |
2 多中心供给与公共服务设施相关的文献综述 |
2.1 多中心供给与价值的相关研究 |
2.1.1 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发展 |
2.1.2 公共价值相关的研究 |
2.2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供给规划相关的研究 |
2.2.1 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 |
2.2.2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供给的研究 |
2.2.3 国内外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供给的配置研究 |
2.2.4 公共服务设施的区域均等化研究 |
2.3 国内外研究小结 |
2.3.1 研究的内容 |
2.3.2 研究的视角 |
3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理论与方法梳理 |
3.1 公共物品及其价值的理论缘起 |
3.1.1 基于公共物品定义的表述 |
3.1.2 搭便车思维的典型模型及应对探讨 |
3.1.3 公共物品的公共价值 |
3.1.4 公共价值的内核 |
3.1.5 弥补公共价值失灵 |
3.1.6 公共价值失灵模型的优化与分析 |
3.2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发展回顾 |
3.2.1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变迁阶段 |
3.2.2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相关标准演进 |
3.3 传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方法的梳理 |
3.3.1 规划调控的方法体系 |
3.3.2 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 |
3.3.3 规划管理的重点内容 |
3.4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供给主体的理论 |
3.4.1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供给模式的演变 |
3.4.2 公共服务设施中的相关主体 |
3.5 传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面临的困境 |
3.5.1 供给主体结构单一、效率低 |
3.5.2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供给自治程度低 |
3.5.3 供给决策缺乏科学性和民主性 |
3.5.4 供给主体间合作能力低 |
3.6 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的原因 |
3.6.1 公共价值理性的缺位 |
3.6.2 总体性体制下的政府破碎化 |
3.6.3 补偿机制 |
4 公共服务设施多中心规划供给的实现方法 |
4.1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变革的内在逻辑 |
4.1.1 对传统公共服务设施的反思 |
4.1.2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供给主体多元化转变的必要性 |
4.1.3 公共服务设施不能有效供给的制度分析 |
4.2 日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二元治理模式 |
4.2.1 日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供给改革的背景 |
4.2.2 日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供给的模式与内容 |
4.2.3 经验借鉴 |
4.3 公共服务设施多中心模式的建立 |
4.3.1 多中心供给模式 |
4.3.2 多中心的自发特征 |
4.3.3 供给主体的多中心 |
4.3.4 规划方法的多中心 |
4.3.5 补偿内容的多中心 |
5 基于多中心供给下“小榄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规划方法探索 |
5.1 珠三角地区城镇化发展的特点 |
5.1.1 珠三角城镇化的阶段 |
5.1.2 珠三角城镇化的发展特点 |
5.2 珠三角缩影下小榄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现状与问题总结 |
5.2.1 小榄镇的现状情况 |
5.2.2 基于政府行为的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分析 |
5.2.3 基于空间分布的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分析 |
5.2.4 基于公众需求的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分析 |
5.2.5 问题总结 |
5.3 基于多中心供给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实践 |
5.3.1 构建小榄镇多中心主体供给的公共服务设施制度 |
5.3.2 小榄镇公共服务设施的多中心规划方法 |
5.3.3 小榄镇公共服务设施的多中心的补偿体系 |
5.3.4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多中心供给的制度”总结 |
6 结语 |
6.1 研究结论 |
6.1.1 结论一 |
6.1.2 结论二 |
6.1.3 结论三 |
6.1.4 结论四 |
6.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作者共度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B.作者共度硕士学位期间所参与的主要工程实践项目目录 |
C.《小榄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相关问卷调查表》 |
D.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6)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五、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理论级研究 |
第一章 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涵 |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相关概念 |
一、社会保障的定义 |
二、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 |
三、社会保障的目标及功能 |
第二节 社会保障基金 |
一、社会保障基金的内涵 |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 |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 |
四、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 |
第三节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
一、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及模式 |
二、国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及启示 |
三、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改革思路 |
第四节 社会保障制度 |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概念 |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 |
三、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构成 |
四、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
第二章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与现实 |
第一节 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创建阶段 |
一、中国劳动保险制度的建立 |
二、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 |
第二节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阶段 |
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起步 |
二、失业保险确立基本框架 |
三、工伤保险在改革中酝酿 |
四、生育保险的改革试点 |
五、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改革 |
第三节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 |
一、建立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 |
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农村合作医疗的建立 |
三、失业保险制度全面确立 |
四、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工伤保险制度 |
五、全面实现生育保险社会统筹 |
第四节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发展中不断完善 |
一、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
三、失业保险与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并轨 |
四、工伤保险的法制化 |
五、“二孩”政策下生育保险的完善与调整 |
第五节 社会保障的创新阶段 |
一、社会保障与精准扶贫 |
二、互联网+时代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 |
三、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 |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优势与特点 |
第一节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及待遇水平显着提升 |
一、中国养老保险的发展及现状 |
二、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老龄化”社会下的社会保障政策 |
一、生育保险在人口老龄化下发挥巨大作用 |
二、社会保险的“第六险” |
第三节 医疗保险给付形式的多样化 |
一、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 |
二、医疗保险给付形式的多样化 |
第四节 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 |
一、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救助的特点 |
二、“安全网”的保障形式 |
第四章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
第一节 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及自身建设问题 |
二、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
三、社会保障基金面临贬值及流失的风险 |
第二节 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 |
一、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的形成 |
二、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的特点及缺陷 |
第三节 “老龄化”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的挑战 |
一、中国“老龄化”社会现状 |
二、“老龄化”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的挑战 |
第四节 医疗保险基金在使用及监管上存在的问题 |
一、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立法尚待完善 |
二、对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员的管理问题 |
三、医疗保险经办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社会保障相关法规制度尚待完善 |
一、失业保险收支结存量过大 |
二、生育保险的发展欠均衡 |
三、工伤保险运行机制不健全 |
第五章 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 |
第一节 完善管理体制加强基金监管 |
一、统一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
二、建立专门的经办机构 |
第二节 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 |
一、加大养老保险改革力度 |
二、完善养老保险监督机制 |
三、建立健全企业年金制度 |
四、推动养老金入市 |
五、高层次统筹发放养老金 |
第三节 完善保障制度应对“老龄化” |
一、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 |
二、建立多元化养老保障体系 |
三、适当延迟退休年龄 |
第四节 医疗保险基金的利用及监管 |
一、消除医疗保险制度阶层化 |
二、医疗保险的普遍覆盖 |
三、从经办角度加大管理力度 |
四、医疗保障的专门管理 |
第五节 完善法规制度充分发挥保障作用 |
一、建立适度保障制度,促进就业 |
二、统一生育保险制度提高待遇水平 |
三、加强工伤保险法规建设 |
四、实现社会救助高层面高标准立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社会保障欺诈治理研究 ——基于504份判决书的内容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内文献综述 |
二、国外文献综述 |
三、文献综述简评 |
第三节 研究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
第二章 理论与方法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欺诈 |
二、社会保障 |
三、社会保障欺诈 |
第二节 信息不对称理论 |
一、逆向选择 |
二、道德风险 |
第三节 内容分析法 |
一、内容分析法的概述 |
二、基于504份判决书内容分析设计过程 |
第三章 社保欺诈行为的表现形式、特点及产生原因 |
第一节 社保欺诈行为表现形式 |
一、医疗保险欺诈行为 |
二、养老保险欺诈行为 |
三、工伤保险欺诈行为 |
四、最低生活保障欺诈行为 |
五、其他社会保障领域欺诈行为 |
第二节 社保欺诈行为的特点 |
一、隐蔽性 |
二、主观故意性 |
三、复杂性 |
四、长期性 |
五、组织性 |
第三节 社保欺诈产生的原因 |
一、自利性和机会主义倾向 |
二、信息化水平不足 |
三、欺诈成本低于惩罚力度 |
四、管理能力和监管力度不足 |
第四章 国外社保欺诈治理经验 |
第一节 完善的反欺诈立法 |
一、英国反欺诈立法经验 |
二、美国反欺诈立法经验 |
三、澳大利亚反欺诈立法经验 |
四、我国可借鉴的经验 |
第二节 赋予相关社保机构自主执法权 |
一、澳大利亚的刑事执法经验 |
二、我国可借鉴的经验 |
第三节 专门的反欺诈组织和业务机构 |
一、美国反欺诈机构和组织 |
二、澳大利亚反欺诈部门 |
三、我国可借鉴的经验 |
第四节 完备的信息共享和管理系统 |
一、澳大利亚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
二、美国的身份识别系统 |
三、我国可借鉴的经验 |
第五章 社保欺诈治理对策 |
第一节 提高对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 |
一、社保反欺诈单独立法 |
二、加强反欺诈诚信体系建设 |
第二节 提高对欺诈行为的监管力度 |
一、设立社保反欺诈机构和组织 |
二、加快现代化信息系统建设 |
三、健全举报奖励制度 |
第三节 提高对欺诈行为的预防力度 |
一、加强普法宣传 |
二、培训相关工作人员 |
三、加大欺诈行为曝光度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历史制度主义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提出与研究价值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关于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 |
(二)关于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的研究 |
(三)已有研究评述 |
三、核心概念界定与相关阐释 |
(一)制度及制度变迁 |
(二)医疗保险制度及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
(三)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 |
四、研究视角与分析框架 |
(一)研究视角:历史制度主义 |
(二)分析框架:环境·主体·时间与制度变迁 |
五、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六、总体思路与结构安排 |
(一)总体思路 |
(二)结构安排 |
第1章 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的基本历程 |
1.1 建国初期微型社区互助医疗保险 |
1.1.1 制度生成:米山联合保健站建立 |
1.1.2 制度扩散:微型社区互助医疗保险推广 |
1.2 人民公社时期集体福利型医疗保险 |
1.2.1 制度创新:稷山集体福利型医疗保险建立 |
1.2.2 制度扩散:集体福利型医疗保险大力推广 |
1.2.3 制度衰退:国民经济调整下暂时性式微 |
1.2.4 制度高潮:“六·二六”指示下走向“顶峰” |
1.3 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断裂 |
1.3.1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雪崩式”解体 |
1.3.2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首次恢复重建失败 |
1.3.3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再度恢复重建无果 |
1.4 新世纪初期“初级社会保险型”医疗保险 |
1.4.1 制度创新:新农合政策出台 |
1.4.2 制度试验:新农合试点启动 |
1.4.3 制度扩散:试点扩大与“全覆盖” |
1.5 城乡一体化加速期“过渡型”社会医疗保险 |
1.5.1 制度创新:地方自发探索城乡医保制度整合 |
1.5.2 制度扩散:中央顶层政策倡导性整合 |
1.5.3 制度完善:中央和地方上下联动式整合 |
小结 |
第2章 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的总体特征 |
2.1 分层分序: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路径 |
2.1.1 分层变迁:三项核心要素制度的相对独立性 |
2.1.2 分序变迁:三项核心要素制度的相互关联性 |
2.2 多样并存: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方式 |
2.2.1 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并行 |
2.2.2 内源性制度变迁与外源性制度变迁交揉 |
2.2.3 渐进性制度变迁与突变式制度变迁共存 |
2.2.4 合意性制度变迁与意外性制度变迁同在 |
2.3 利弊相随: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绩效 |
2.3.1 农村微型社区互助医疗保险制度绩效 |
2.3.2 “集体福利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绩效 |
2.3.3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断裂式”变迁绩效 |
2.3.4 “初级社会保险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绩效 |
2.3.5 农村“过渡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绩效 |
小结 |
第3章 结构性变迁:制度环境与农村医疗保险 |
3.1 制度环境与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 |
3.1.1 粘嵌耦合:制度环境对制度变迁的影响机制 |
3.1.2 农村医疗保险与制度环境的嵌入关系 |
3.2 政治嵌入性:政治环境与中国农村医疗保险 |
3.2.1 国家缺位与“俱乐部式”管理 |
3.2.2 “全能主义”与官僚化管理 |
3.2.3 行政分权与管理主体缺失 |
3.2.4 民生政治与政府垄断性管理 |
3.2.5 政府治理变革与社会化管理 |
3.3 经济嵌入性:经济环境与中国农村医疗保险 |
3.3.1 合作经济与农民自愿集资 |
3.3.2 封闭性集体经济与强制性筹资 |
3.3.3 经济性分权与医疗保险筹资不力 |
3.3.4 经济发展奇迹与财政主导型筹资 |
3.3.5 分配格局调整与社会化筹资 |
3.4 社会嵌入性:社会环境与中国农村医疗保险 |
3.4.1 社会弥散与低水平医疗保健 |
3.4.2 “总体性社会”与集体医疗福利 |
3.4.3 社会转型与医疗自费 |
3.4.4 社会权利诉求与初级医疗保险待遇 |
3.4.5 社会公正与统一医疗保险待遇 |
小结 |
第4章 自主性变迁:行动主体与农村医疗保险 |
4.1 偏好与博弈:行动主体对制度变迁的影响机制 |
4.1.1 价值偏好:单一行动主体与制度变迁 |
4.1.2 利益博弈:多元行动主体与制度变迁 |
4.2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中的行动主体及其利益诉求 |
4.2.1 国家/政府的利益诉求 |
4.2.2 医疗机构的利益诉求 |
4.2.3 农民的利益诉求 |
4.3 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中的利益博弈 |
4.3.1 农民的共同行动与微型社区互助医疗保险 |
4.3.2 国家的整体性动员与集体福利型医疗保险 |
4.3.3 多元主体的非合作博弈与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断裂 |
4.3.4 多元主体的合作博弈与“初级社会保险型”农村医保 |
4.3.5 管理权之争与“过渡型”社会医疗保险 |
小结 |
第5章 历史性变迁:时间中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
5.1 路径依赖、偶然事件、关键节点与制度变迁 |
5.1.1 自我强化: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 |
5.1.2 意外结果:偶然事件与制度变迁 |
5.1.3 “遗产”的产生与再生产:关键节点与制度变迁 |
5.2 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 |
5.2.1 “国家主导”路径的依赖 |
5.2.2 “自愿合作”路径的依赖 |
5.2.3 “二元保障”路径的依赖 |
5.3 偶然事件与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 |
5.4 关键节点与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 |
小结 |
第6章 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的三重逻辑与未来改革 |
6.1 “环境·主体·时间”三重复合式制度变迁逻辑 |
6.2 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及原则 |
6.2.1 共享、健康与幸福:制度改革目标 |
6.2.2 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则 |
6.3 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策略选择 |
6.3.1 优化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环境 |
6.3.2 规范各行动主体行为 |
6.3.3 突破路径依赖 |
6.3.4 注重关键节点 |
小结 |
结论与讨论 |
一、主要结论 |
二、进一步讨论 |
(一)研究不足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9)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功能与效果研究 ——以东莞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
二、医疗保险费用控制 |
三、政策评估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激励机制设计理论 |
二、格鲁斯曼健康需求模型 |
三、安德森卫生服务利用行为模型 |
第三节 政策运行效果的分析框架 |
一、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效果的评价标准 |
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效果的分析框架 |
第二章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的产生与发展 |
第一节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政策初衷 |
一、政策缘起 |
二、发展历程 |
三、功能定位 |
第二节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改革模式 |
一、改革的目标导向 |
二、改革思路解析 |
三、改革模式归纳 |
第三章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功能的理论分析与运行状况 |
第一节 个人账户支付功能的理论分析 |
一、基于效用可衡量的福利经济学 |
二、个人账户政策支付功能的福利经济学分析 |
第二节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积累与约束功能的理论分析 |
一、积累功能的预期效用模型 |
二、约束效用的费用分担理论模型 |
第三节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积累与约束功能的运行状况 |
一、个人账户资金积累状况 |
二、资金积累的原因分析 |
三、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增长情况 |
四、医疗保险费用膨胀的原因分析 |
第四节 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的路径依赖 |
一、改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理论依据 |
二、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的路径依赖 |
第四章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效果的目标评价—以东莞市为例 |
第一节 东莞市医疗保险制度与个人账户改革 |
一、东莞市“三保合一”的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历程 |
二、制度整合的影响因素 |
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的背景 |
四、政策改革的主要内容 |
五、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的特点 |
第二节 数据来源、样本信息 |
一、数据来源 |
二、样本信息 |
第三节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积累状况 |
一、指标说明 |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
第四节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约束效果 |
一、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约束功能的评估方法 |
二、变量说明与模型设定 |
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对医疗保险费用的影响 |
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积累额对个人账户支出的影响 |
第五节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积累与约束功能的实践反思 |
一、积累功能的反思 |
二、约束功能的反思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及改革效果的需求评价——参保人政策满意度调查 |
第一节 调查对象与方法 |
一、调查设计 |
二、调查内容 |
三、抽样方法与样本分布 |
四、质量控制 |
五、资料的整理与统计分析方法 |
第二节 变量选取 |
一、因变量选取 |
二、自变量选取 |
三、变量定义表 |
第三节 就医行为和政策满意度的描述分析 |
一、参保人就医行为分析 |
二、参保人对个人账户改革的满意度 |
第四节 政策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影响医保个人账户改革满意度的单因素分析 |
二、影响医保个人账户改革满意度的Logistic分析 |
三、影响社区首诊满意度的因子分析 |
第五节 讨论 |
一、参保人就医行为状况 |
二、参保人对个人账户制度的认知情况 |
三、影响参保人满意度的因素分析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建议 |
一、研究结论 |
二、政策建议 |
三、研究有待深化之处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社会正义视阈下我国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构建与实现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和研究价值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的简要评价 |
三、研究主要内容、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主要内容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四、主要概念的界定 |
(一)医疗服务 |
(二)基本医疗服务 |
(三)基本医疗服务体系 |
(四)基本医疗保障 |
五、论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一章 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构建的理论研究基础 |
一、社会正义理论:构建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基本原则 |
(一)正义的理论溯源 |
(二)罗尔斯的先验制度主义正义观 |
(三)阿马蒂亚·森的社会现实主义正义观 |
二、公共物品理论:构建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政府责任 |
(一)公共物品的内涵与特征 |
(二)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共物品”性质与政府主导的必然性 |
三、制度变迁理论:构建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路径分析 |
(一)制度变迁理论的基本内容 |
(二)制度变迁过程中的“路径依赖” |
四、公共选择理论:构建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障碍分析 |
(一)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内容 |
(二)集体行动的困境: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矛盾 |
(三)政治承诺、利益集团与公共政策的传导逻辑 |
五、差异性社会理论:基本医疗服务的正义与社会差异的弥合 |
(一)社会形态理论与差异性社会理论的提出 |
(二)差异性社会的基本特征与演化路径 |
(三)基本医疗服务的正义具有社会差异的弥合功能 |
第二章 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历史变迁 |
一、国家与社会同构一体时期的医疗服务体系 |
二、国家和社会有限分离过程中的医疗服务体系 |
(一)基本医疗服务供给的变革 |
(二)基本医疗服务分配的变革 |
(三)基本医疗服务支付的变革 |
第三章 我国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正义缺憾 |
一、基本医疗服务权利的正义缺憾:缺乏法律保障 |
二、基本医疗服务供给的正义缺憾:破坏机会均等 |
(一)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凸显正义诉求 |
(二)改革举措存在政府失灵 |
(三)医疗资源配置严重失衡 |
三、基本医疗服务分配的正义缺憾:破坏过程平等 |
(一)无序就医破坏程序正义 |
(二)分级诊疗体系重塑障碍重重 |
(三)医疗资源下沉陷入困境 |
四、基本医疗服务支付的正义缺憾:破坏结果公平 |
(一)基于身份的“二元”制度设计破坏公平性 |
(二)基本医疗保险的“平等”和“公平”困局 |
(三)信息不对称下医保支付方式的外部效应 |
第四章 国外医疗服务体系的实践探索与经验借鉴 |
一、国外典型医疗服务体系 |
(一)英国:国家包办型医疗服务体系 |
(二)美国:市场主导型医疗服务体系 |
(三)德国:政府主导型医疗服务体系 |
(四)新加坡:公私功能互补型医疗服务体系 |
二、国外典型医疗服务体系的比较分析 |
三、国外典型医疗服务体系的正义要素 |
(一)权利公平:人人享有医疗服务的政治表达 |
(二)国家主导:医疗服务制度安排的政府责任 |
(三)有序就医:限制患者的自由选择权 |
(四)结果公平:医疗保障制度设计的价值导向 |
(五)尊重国情:借鉴国际经验的基本原则 |
第五章 社会正义导向型我国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构建 |
一、构建社会正义导向型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迫切性和重要意义 |
(一)差异性社会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制度诉求 |
(二)增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 |
(三)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
二、社会正义导向型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理论框架 |
(一)权利正义:从法律上赋予人民平等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权利 |
(二)供给正义:以区域纵向医联体为单元重塑基本医疗服务供给体系 |
(三)秩序正义:以强制性分级诊疗保证基本医疗服务分配公平 |
(四)保障正义:以支付方式改革为核心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
三、构建社会正义导向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可行性分析 |
(一)政治可行性:执政党庄严的政治承诺与政府主导地位 |
(二)经济可行性:公共财政能力的增强与医疗费用的结构分析 |
(三)社会可行性:人民群众的接受度与公共物品的负外部效应 |
第六章 推进我国基本医疗服务体系走向正义的路径思考 |
一、我国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改革的推进步骤 |
(一)推进原则:改革和稳定的平衡 |
(二)推进步骤:供给、分配和支付改革协同推进 |
二、推进基本医疗服务体系走向正义的障碍分析 |
(一)资源整合障碍:条块分割的路径依赖 |
(二)差异性需求:共识分裂、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
(三)过度医疗风险:利益驱动下的潜规则 |
(四)政策实施风险:特殊利益集团的渗透与绑架 |
三、推进我国基本医疗服务体系走向正义的政策建议 |
(一)加强顶层设计:中央政府主导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改革 |
(二)增强社会参与:多方共同参与改革方案的细节设计 |
(三)强化制度理性:破除资源整合的体制机制障碍 |
(四)医保全国统筹:增强基本医疗服务保障能力 |
(五)创新监管机制:切断过度医疗的诱因传导 |
(六)转变发展定位: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错位发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后记 |
四、定点医院的“理性行为”与福利损失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新医改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研究[D]. 陈振生. 南昌大学, 2021(02)
- [2]我国农场动物福利条款的价值分析[D]. 王苗. 西南大学, 2020(01)
- [3]我国医保支付方式选择研究[D]. 张玉玺. 北京工业大学, 2020(06)
- [4]福州市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风险防范研究[D]. 林贻源. 福建农林大学, 2019(05)
- [5]基于“多中心”供给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探讨 ——以中山市小榄镇为例[D]. 尹名强. 重庆大学, 2019(05)
- [6]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研究[D]. 李湘杉.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7]社会保障欺诈治理研究 ——基于504份判决书的内容分析[D]. 王蕾. 深圳大学, 2019(12)
- [8]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历史制度主义视角[D]. 郎杰燕. 山西大学, 2019(01)
- [9]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功能与效果研究 ——以东莞市为例[D]. 张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10]社会正义视阈下我国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构建与实现路径研究[D]. 任飞. 苏州大学, 20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