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认真改进政府工作(论文文献综述)
许安标[1](2021)在《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新时代加强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探索》文中提出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制度的重要内容。本文紧密结合工作实践,研究了人大监督的性质和地位,阐述了人大监督制度中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执法检查、备案审查、专题询问等主要监督形式的核心内容、实践情况、发展完善等,并结合人大制度的特点要求,对提升各项监督形式的实效、增强人大监督的功效等提出思考建议。
张玉玲[2](2021)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文中认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历经百年而初心如始,根本原因就在于其始终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不断提高全党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如何破解“历史周期律”,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拒腐防变的新路,一直是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就是中国共产党成功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实践总结和理论概括。它是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本源、传承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和显着优势的监督体系,是能够保持拥有9000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始终具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在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以宏观的历史视野,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整体性研究,仍是该领域研究的薄弱环节。本文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基本的理论基础,以逐一回答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中国“为什么”会形成独具特色的权力监督体系,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怎样形成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坚持和巩固的优势是什么,应该完善和发展的短板是什么等基本问题为逻辑主线,渐次展开本文的研究与论述。本文总体结构包括三部分:引言、正文、结语。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依据与研究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研究思路与方法、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论文正文部分由六章内容构成,分别概述如下:第一章主要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和结构模式。分别从基本概念界定、十大要素的梳理整合和“多维立体协同”监督模式及其特点三个方面,从宏观上解读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第二章主要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逻辑。分别阐释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为谁监督”,厘清监督主体、强化问责——“谁来监督”,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重点——“监督什么”,从内容逻辑视角解读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第三章主要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的思想探源。本文认为对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思想的理论本源的坚守、对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监督思想精神内核的继承创新、对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的秉承、对西方国家权力监督思想的域外借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重要的思想来源。分别从理论维度、实践维度、历史维度、世界维度,分析回答中国为什么会形成独具特色的权力监督体系。第四章主要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首先,依据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脉络,分三个阶段梳理其发展历程:一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初期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创立与撤销(1949-1978);二是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全面恢复与发展(1978-2012);三是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体系化创新(2012——)。其次,总结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和国家体系建设的五个方面的基本经验: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协同发展,必须坚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分别从发展历程和基本经验两个方面,阐释回答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怎样形成的。第五章主要凝炼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与现实贡献。首先,通过古今中外权力监督体系的比较,凝炼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显着优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优势,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优势,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优势,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优势。其次,基于显着优势分析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方面的现实贡献:理论维度——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历史维度——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新超越,实践维度——党和国家自我革命的新阶段,世界维度——腐败治理的中国经验。从显着优势和现实贡献两个方面,回答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坚持和巩固的优势是什么。第六章主要剖析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和完善对策。本文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成果颇丰,但当前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党和国家监督制度逐渐成熟定型,仍然面临三个方面的现实挑战:一是党内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性有待提升;二是党内监督的短板——“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有待加强;三是社会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健全。基于对现实挑战的剖析,本文提出新时代应对现实挑战、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三条对策:一是完善协同监督机制,增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协同性;二是多管齐下,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三是固本强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机制。分别从现实挑战和完善对策两个方面,回答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完善和发展的薄弱环节是什么。结语部分是对全文观点的宏观提炼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的未来展望。本文基于以上六章内容的研究,得出如下三点结论:第一,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彻底胜利的必由之路。第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的“制度密码”。第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管住公权力”的“中国智慧”。笔者认为,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研究,协同监督机制研究,权力配置、运行和制约机制研究,以及关于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理论阐释,将成为该领域研究的重点方向。
赵岩岩[3](2021)在《基层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履行现状与问题研究 ——以J市Y区为例》文中提出
李栋[4](2020)在《潍坊市X区规范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研究》文中提出政府预算是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是规范政府经济活动范围和程度的一项重要手段。预算编制、执行是否科学到位,预算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更能牵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地方人大作为权力机关,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对政府预算开展审查监督,这也是地方人大提升监督能力的重要途径。针对规范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这一课题开展深入研究,就是旨在提高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水平,推动预算更加合理有效,保障人民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论文以潍坊市X区为研究对象,以公共财政理论、公共权力理论、代议制理论为指导,充分运用文献研究、调查研究、对比分析等方法,深入开展调查分析,总结了近年来X区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情况。由此得出了X区人大在完善监督程序、丰富监督方法、提升监督实效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预算草案审批程序不规范、预算执行监督不到位、监督能力不足、社会参与不够等问题亟待解决。通过对问题产生根源的深入分析,发现X区人大存在的不足和短板是因为制度基础不完善、监督约束力不足、自身监督能力较弱所造成的。通过借鉴西方发达国家预算审查监督先进理念和国内发达地区创新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了完善审查环节、加强执行监督、强化自身建设、优化监督环境等举措,以期实现增强预算审查监督能力,提高人大监督质效的目的,并对县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理论完善和监督工作实践探索提供参考。
陈辉[5](2020)在《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处置权是监察委员会依据法定程序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处置性决定权,兼具纪律检查权与国家监察权、实体权力与程序权力、判断力与执行力的双重属性,可分为建议型处置、处分型处置和移送型处置等三种类型。处置权的运行原则,包括职权法定、程序正当、监察独立、处置协同等。在现行人大至上的宪法体制之下,协调好监察委员会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行政惩戒权、检察监督权和审判权之间的关系,是监察委员会处置权运行的正当性基础。监委行使处置权应受人大监督,处置权与罢免权存在职能分工且互不替代。从制度运行层面看,监委会对人大机关领导人员、人大选举任命官员及人大代表履行撤职或开除等处置职权时,与人大罢免权存在不同程度的张力。在协调机制上,对涉及人大机关领导人员的监督,应通过提级管辖的方式来消解监察全覆盖与人大至上权力体制的逻辑悖论;对人大选举任命官员的处置应坚持与人大人事监督进行协同;对人大代表的处置应遵循政治责任优先原则。监委会与检察院存在监督与制约关系,前者有权对后者公职人员进行监督,但不宜对后者是否履行法定职责进行监督;后者通过对前者职务犯罪调查活动的合法性监督、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及提起公诉等方式对其进行制约。立足于审判中心主义的理念,应当对监委会监督审判机关公职人员的范围进行限缩,并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审判机关对监察机关的制约包括对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和对从宽处罚建议的司法审查,以及对处分型处置措施的有限监督等。宪法创设“执法部门”概念在于迎合监察体制改革法治化的需要,强化执法部门与监察机关的配合与制约。处置权和行政机惩戒权分属于异体监督和同体监督,前者可以对后者进行再监督,而后者则可以通过先行处分的方式制约监察机关的处置措施。适用边界遵循法律保留,处理程序遵循监察优先,运行方式遵循权力协同共同构成了内外两种监督机制的协调路径。建议型处置权是一种附条件的强制性执行权力,是监察机关处置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监察建议这一法律概念,应进行限缩解释,并对被派驻监察主体“根据授权”提出监察建议的条款进行合理规制。此外,在设定适用事由时,应从监察建议制度的目标能否实现和监察建议是否会侵犯其他权力的核心领域等两点加以考量。监察问责制度存在供给不足的问题,有待进行法制化完善。从宽处罚建议是监察法为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衔接的制度安排,具有法法衔接与资源优化,利益平衡与人权保障的双重价值取向。从宽处罚建议具有独立价值和一定的证据属性,应被赋予独立的法律地位;其法治化路径,应围绕法法衔接背景下的制度整合,配合与制约原则下的司法回应,以及审判中心主义视角下的司法审查等三个予以展开。处分型处置权是监察机关处置权的核心内容,兼具实体性与程序性、独立处置与协同处置等特点。政务处分在类型上属于典型的处分型处置措施。在现行双轨处分体制下,监察机关的配置模式难以满足政务处分制度的任务需求,且任免机关、单位的处分权难以有效行使。对此,有必要从“异体监督”与“同体监督”监督模式视角下厘定政务处分和处分的关系,明确监委会对任免机关、单位惩戒权的监督与制约、以及二者的分工、配合与制约关系。基于对法律规范结构的分析,应当将违法作为政务处分的适用事由。对监察对象道德审查的法治安排、重典治吏传统监察文化的传承以及公职人员模范遵守法律的义务要求,是确立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法理基础。监察法治原则导控下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规范路径,在形式上要求违法事由应当法定,在实质上要在合理划定违法行为事由类型的基础上,实现违法行为与政务处分的轻重程度相匹配。政务处分程序具有独立性、封闭性、二元结构性和多样性的特征。整体上看,政务处分程序在内容上可分为一般程序、特别程序和救济程序三大板块。如何在法律程序框架内对政务处分程序进行体系化构建,是今后理论研究和立法完善的努力方向。移送型处置权主要是指监委会将其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权力,主要是指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权力。移送审查起诉是职务犯罪案件从监察程序切入诉讼程序的端口。监察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应当以检察机关通过受理程序接受监察案件材料为节点。退回补充调查的程序在属性上应当界定为司法程序。监察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的同质性、刑事诉讼法在监察程序中的可适用性是在职务犯罪领域构建具有可操作性、层次化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前提要件。基于移送审查起诉是监察机关作出的最为严厉的处置措施,有必要强化移送审查起诉处置措施的内部规制机制。检察机关对移送案件的审查包括案件受理时的审查和案件受理后的审查。前者侧重于形式审查,由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负责,而后者侧重于实质性审查,由公诉部门负责。对职务犯罪行为的调查活动,检察机关应有权介入,但应将审查范围框定在非法取证领域,对监察机关的内部审批程序,因其并不遵循刑事诉讼的程序逻辑,不宜直接审查。
赵坤[6](2020)在《县级人大监督绩效及其提升对策研究 ——以武汉市蔡甸区为例》文中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简称“人大”)主要有四项职权,即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是监督权。人大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基本职权,其实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检查、调查、督促、纠正和处理的强制性权力,目的是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县级人大在监督工作中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在行使监督权的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开创了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新局面。但是,由于各方面原因,县级人大在监督绩效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难以发挥权力机关应有的效力,主要表现在监督的制度建设还不完善、监督的刚性约束还不足、监督议题选定还不够科学、监督成员能力还有待提升等方面。只有正视以上的问题和短板,并寻找到提升县级人大监督绩效的途径,才能为完善县级人大监督工作体系提供参考。本文在对蔡甸区人大及其监督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蔡甸区人大监督绩效进行了定量评价,并分析了蔡甸区人大监督绩效的影响因素,最后提出了蔡甸区人大监督绩效提升的对策措施,得到如下研究结论:(1)目前蔡甸区人大监督绩效处于中等水平;人大监督在“绩”方面的分值较高,在“效”方面的分值较低;“监督对象明确的监督行为”的绩效分值较高,“监督对象不明确的监督行为”的绩效分值较低。(2)影响蔡甸区人大监督绩效的因素,主要体现在制度障碍、方式障碍、选题障碍、能力障碍等四个方面。(3)要提升蔡甸区人大监督绩效,应从四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建设;逐步加强监督的刚性约束;监督议题选定要更加科学;人大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加强。
刘松山[7](2020)在《认识人大监督与支持关系的难点和根本所在》文中指出长期以来,认为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既是一种监督也是一种支持的提法,在认识和实践中存在不少困惑和难点。对于如何定性和定位人大的监督,特别是如何认识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问题,一些权威的提法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准确界定监督和支持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十分重要,也面临不少问题。对人大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做不同的理解,但是从根本上说,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是对党的领导的支持。也只有把人大监督视为对党的领导的支持,才能不断加强党对人大监督工作的领导,各被监督机关才能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人大的监督工作才能取得实效。
宋晓东[8](2020)在《LX市人大监督职能履行现状与提升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人大监督制度在国家监督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人大监督职能的履行很大程度上能够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当前LX市人大监督职能履行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离宪法和法律规定以及人民的愿望存在一定的差距。文章以权力制约理论和社会主义监督理论为基础,通过分析LX市人大监督职能履行过程中职能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讨LX市人大监督职能履行工作,对进一步引导人大监督职能履行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能力有重要意义。文章以LX市人大监督职能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分析法、调查问卷法和案例研究法等主要研究方法,发现LX市人大工作的监督职能履行工作取得了一定得成效,包括常态化工作有序开展,完善了“互联网+行政审批”新模式,加强了 LX市财政预算的监督。但是还存在时效性不足、客观性欠缺、缺乏实效性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包括运行机制建设存在不足、代表监督履职能力尚有缺陷、监督环境营造重视不够。为了提升LX市人大监督职能履行的实效性,文章从完善LX市人大监督机制,增强LX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完善LX市人大监督职能履行的保障制度三方面提出提升LX市人大监督职能履行的建议。
蒋武鹏[9](2020)在《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研究》文中指出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发挥审计监督、预算监督的职能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预算监督作为一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式,日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现代预算要义就是通过有效的预算法律的监督约束,将预算关系规范在法治轨道上。预算治理能力和监督法治化是一个国家综合治理能力与执政水平的体现,直接关乎全体公民的利益。预算法律制度本质上就是要实现传统预算管理向现代预算治理的转变。为此,有很多学者指出,预算治理应当成为当前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性主题。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将“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预算改革推向国家治理的新高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的要求。在国家治理体系中,预算监督和治理是达到公共治理效率最佳的重要手段。一国的预算能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该国的国家治理能力反映出来,由于预算与社会活动诸多方面都是密切相关的,因而建立和完善一套现代公共预算制度是非常必要的,这不但要求政府在财政管理方面完全在法律与制度的体系下运行,同时还要注重财政预算的透明度与民主化,更重要的是其关系到国家社会治理的转型,是其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制度进行完善,保证该制度的高度透明,同时使民众都能够广泛参与进来,形成全民监督的机制,以更加有效的推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努力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但是,我国预算监督和治理还存在提升和优化空间。如何实现预算监督法治化,落实对政府预算的约束、管理和监督,是预算治理的关键问题。本文提出预算监督法治化应当成为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突破口和重要举措。剖析我国当前预算监督治理的现实困境和存在问题,依据预算监督的相关理论,分析对目前我国预算治理监督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地区的地方预算监督示范改革的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本文关注到我国的整体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实践应当自觉贯彻“法治改革观”,进而以预算监督法治化作为突破口,以制度变革方式实施的普惠性、实质性减税降费,不仅有助于最大限度地“以支定收”保护国民的利益,更会倒逼形成预算的刚性约束,有助于促进国家预算监督体系的完善,真正实现“量入为出”。在减税降费背景下强化预算监督法治化的发展理路,应重塑预算监督理念,重构预算监督机制,完善预算监督路径,建立健全党委、人大、公众以及司法的协同预算监督体制,拓展多元主体参与预算监督、优化预算监督有效性、威慑性的路径,构建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之间的良性“取予关系”。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强调了加强党的预算监督主体作用,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以预算监督法治化为发展路径,依法强化人大预算监督职能,把政府权力关进预算这个笼子里,全面提升预算治理能力,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国家善治。本文具体内容安排如下:首先是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研究导论,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意义及实践价值,研究现状、研究进路及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难点和创新点对本文涉及的术语概念进行说明。第一章阐述预算监督的一般理论,并对我国三种预算监督制度的具体方式并对其进行了比较和分析,分析了预算监督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第二章探讨了预算监督法治化和国家治理关系,从国家治理的内涵,历史发展过程对治理理论进行了评析,阐述了国家治理与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以便为我国预算监督制度改革提供借鉴。第三章剖析了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的困境与问题。对法律控制、权力机关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当下预算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第四章提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下的预算监督治理的基本路径,分析预算治理实现预算监督法治化转型的体现,提出预算监督治理应当是以实现预算共治为目标,以预算法治为路径,基于可实现的预算效治,达成符合财政民主价值的预算善治。预算实现治理只有契合预算共治、预算法治、预算效治与预算善治的定性定位,才能在预算治理现代化的探索中实践预算约束治理,预算运行治理、预算绩效治理、预算监督治理、预算问责治理五种治理进路,对我国预算实现治理进行了定位和定性,同时分析了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在国家治理下所面临的调整和回应,为下一步提出预算监督改革的法治化进路明确了方向和导向。第五章为论证了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制度改革的法治化进路。主要从加强预算监督信息公开化、合理配置预算监督权、加强预算法律监督程序、完善预算监督实现路径和加强党的预算监督五个方面进行阐述,明确我国应建立多层次的预算监督机制。
邹添[10](2020)在《县级人大监督实效性问题研究 ——以W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40年来,县级人大监督在党的领导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程加快推进,监督能力、监督效果得到大幅提升。但监督偏软、偏松的问题也同时成为制约县级人大监督作用发挥的重要一环。本文从落实党的决策部署、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维护宪法法律实施的三个县级人大监督角色定位着手,以W县为例,重点对议题确定、方式选择、人员组成、监督过程、结果运用及跟踪等W县人大2011-2019年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运用地方人大监督力度指数对9年间的W县人大监督力度进行纵向对比研究,概括出W县人大监督实效性总体趋势递增、重点领域监督实效突出、创新对监督实效促进明显等三大显着特点。重点通过运用文本结构研究的方法对W县人大9年间的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的篇幅结构、问题建议重复率等方面进行了统计和对比分析,发现了选题不够科学、调查不够有效、调研报告不够深入、会议审议质量不够理想、重点问题跟踪不够长效的突出问题,并进一步深入分析了监督动力、内外压力和监督机制不足是制约W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实效性的关键所在。最后从加强对人大党内监督、内部管理、鼓励程序创新、社会约束四个方面提出了增强县级人大监督实效性的对策。
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认真改进政府工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认真改进政府工作(论文提纲范文)
(1)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新时代加强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一、人大监督的性质和地位 |
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
1. 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确定。 |
2. 专工委在专项工作监督中的主要任务。 |
3. 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与审议意见的处理。 |
三、监督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 |
1. 审查和批准决算 |
2. 听取和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3. 审查和批准计划和预算的部分调整方案 |
4. 听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
5. 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
6. 听取和审议中长期发展规划的中期评估报告 |
四、执法检查 |
1. 执法检查计划与项目的确定。 |
2.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 |
3.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 |
4.执法检查效力及后续跟踪监督。 |
五、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
六、询问、质询与专题询问 |
七、特定问题调查与审议决定撤职案 |
1. 特定问题调查。 |
2. 撤职。 |
八、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
1. 围绕中心工作、突出监督重点。 |
2. 加强沟通协调,务求监督实效。 |
3. 融合监督手段,发挥监督合力。 |
4.倾听人民呼声,提高监督能力。 |
(2)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依据和研究价值 |
(一)选题依据 |
(二)研究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一)国内外文献研究现状 |
(二)主要研究领域及代表性观点简介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与结构模式 |
一、基本概念阐释 |
(一)权力、政治权力、国家权力、公权力与腐败 |
(二)监督、监督制度、监督体系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成要素认识的不断深化 |
(二)学界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成要素的探讨 |
(三)梳理与整合:党和国监督体系的“十大要素”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结构模式 |
(一)“多维立体协同”监督结构模式及其结构分析 |
(二)“多维立体协同”结构模式的特点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逻辑 |
一、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为谁监督” |
(一)党内监督坚守“人民至上”的初心使命,不断推进自我革命 |
(二)国家监督践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打造廉政为民政府 |
(三)社会监督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构筑人民监督网 |
二、厘清监督主体——“谁来监督” |
(一)厘清党内监督多元主体 |
(二)厘清国家监督多元主体 |
(三)厘清社会监督主体 |
三、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谁” |
(一)党内监督对象始终坚持全覆盖和抓“关键少数”相结合 |
(二)国家监督逐步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 |
(三)社会监督对象的统一性和全覆盖 |
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重点——“监督什么” |
(一)压实责任,党内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二)强化责任担当,国家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三)依法有序监督,社会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的思想探源 |
一、始终坚守马列主义权力监督思想的理论本源 |
(一)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监督思想内核的坚守 |
(二)对列宁社会主义监督思想的继承 |
二、始终继承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监督思想的精神内核 |
(一)学习借鉴苏联的党政监督模式 |
(二)党政监督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 |
(三)重视党政监督法规建设 |
(四)建立局部政权条件下的行政监察制度体系 |
三、始终秉承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 |
(一)对我国传统法治监察思想的传承 |
(二)对我国传统监察制度体系建设思想的借鉴 |
(三)对我国传统廉政文化教育的扬弃 |
四、对西方国家权力监督制约思想的借鉴 |
(一)各国应在共同反腐中交流互鉴 |
(二)对资产阶级权力监督思想的批判吸收 |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 |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 |
(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制度框架的创立与撤销(1949-1978) |
(二)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恢复发展(1978-2012) |
(三)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体系化创新发展(2012——)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的基本经验 |
(一)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
(二)必须坚持紧扣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 |
(三)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协同发展 |
(四)必须坚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 |
(五)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和现实贡献 |
一、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 |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优势 |
(二)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优势 |
(三)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优势 |
(四)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优势 |
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贡献 |
(一)理论维度——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 |
(二)历史维度——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新超越 |
(三)实践维度——党和国家自我革命的新阶段 |
(四)世界维度——腐败治理的中国经验 |
第六章 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与完善对策 |
一、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 |
(一)党内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性有待提升 |
(二) “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仍是党内监督的短板 |
(三)社会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
二、健全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完善对策 |
(一)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协同监督机制 |
(二)多管齐下,破解“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难题 |
(三)固本强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4)潍坊市X区规范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我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相关理论及法规 |
2.1 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相关理论 |
2.1.1 公共财政理论 |
2.1.2 公共权力理论 |
2.1.3 代议制理论 |
2.2 法律法规 |
2.2.1 宪法 |
2.2.2 预算法 |
2.2.3 监督法 |
2.2.4 审计法 |
2.2.5 地方预算监督法规条例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潍坊市X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现状 |
3.1 X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构 |
3.1.1 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 |
3.1.2 财政经济委员会 |
3.1.3 预算工作委员会 |
3.2 X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成效 |
3.2.1 监督程序优化完善 |
3.2.2 监督广度得到扩展 |
3.2.3 监督效果逐步显现 |
3.3 X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
3.3.1 预算草案审批程序不规范 |
3.3.2 预算执行过程监管不到位 |
3.3.3 预算审查监督能力不足 |
3.3.4 社会参与预算监督不够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潍坊市X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4.1 法律与制度基础不完善 |
4.1.1 法律体系不够健全 |
4.1.2 审批程序不够明确完备 |
4.1.3 缺乏刚性问责机制 |
4.2 预算执行监督约束力不高 |
4.2.1 预算编制不够科学 |
4.2.2 预算调整不够严谨 |
4.2.3 事中监督手段单一 |
4.2.4 决算监督重视不足 |
4.3 人大自身的监督能力不足 |
4.3.1 工作人员监督能力较差 |
4.3.2 代表履职意识和水平不足 |
4.4 社会监督环境较差 |
4.4.1 预算监督意识不足 |
4.4.2 公众参与渠道不畅通 |
4.4.3 预算信息不够公开透明 |
4.4.4 宣传引导力度不足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潍坊市X区人大规范预算审查监督的对策 |
5.1 国内外预算审查监督先进经验借鉴 |
5.1.1 国内先进做法 |
5.1.2 国外先进做法 |
5.2 规范X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具体对策 |
5.2.1 完善预算草案审查环节 |
5.2.2 增强预算执行监督力度 |
5.2.3 强化人大自身能力建设 |
5.2.4 优化预算审查监督环境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5)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二、相关研究成果梳理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的概念、类型与原则 |
第一节 处置权的概念界定 |
一、处置权的意涵 |
二、处置权的地位 |
三、处置权的双重属性解析 |
第二节 处置权的主要类型 |
一、处置权类型划分的依据与标准 |
二、三种基本处置类型概述 |
三、处置权类型化的意义 |
第三节 处置权的运行原则 |
一、职权法定 |
二、正当程序 |
三、监察独立 |
四、处置协同 |
第二章 人大体制下监委会处置权的宪法地位关系 |
第一节 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内在张力及协调 |
一、监委会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关系界定 |
二、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内在张力 |
三、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协调机制 |
第二节 检察职能的重新定位及与处置权的配合制约关系 |
一、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职能的重新定位 |
二、监委会与检察机关的关系界定 |
三、监委会与检察院的职权衔接 |
第三节 审判中心主义下处置权与审判权的配合制约关系 |
一、监察体制改革下审判中心主义的宪法意义 |
二、监委会对审判人员实施监督的边界 |
三、审判机关监督处置权的方式与限度 |
第四节 监察独立原则下处置权与执法部门的配合制约关系 |
一、监察独立原则下“执法部门”的意涵及地位 |
二、处置权与行政惩戒权的关系界定 |
三、处置权与行政惩戒权的衔接机制 |
第三章 建议型处置权的类型、范围与制度完善 |
第一节 监察建议的效力、范围及适用条件 |
一、监察建议的强制效力及与其他监察“建议”的区分 |
二、监察建议适用事由的合理限定 |
三、被派驻监察主体“根据授权”提出监察建议的范围 |
第二节 问责建议的定位、问题及法制完善 |
一、监察问责制度的基本定位 |
二、监察问责制度的供给不足及其问题 |
三、问责建议制度法制完善的具体路径 |
第三节 从宽处罚建议的定位、边界及司法审查 |
一、从宽处罚建议制度的宪法意义 |
二、从宽处罚建议的合理定位 |
三、从宽处罚建议的范围 |
四、从宽处罚建议的制度整合与司法审查 |
第四章 处分型处置权的主体、范围与程序 |
第一节 双轨制处分体制下的处分决定主体及其关系 |
一、“政务处分—行政惩戒”之双轨体制的确立 |
二、双轨处分体制存在的问题 |
三、双轨处分体制下处分决定主体之间的关系 |
第二节 监委会政务处分的适用范围 |
一、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概念阐释 |
二、“违法”作为政务处分事由的法理基础 |
三、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范围界定 |
第三节 监委会政务处分程序的构造 |
一、政务处分程序的功能与特征 |
二、政务处分的一般程序 |
三、政务处分的特别程序 |
四、政务处分的救济程序 |
第四节 问责决定的特征、功能及运行边界 |
一、问责决定的非独立性特征 |
二、问责决定的功能界定:实现对“关键少数”的监督 |
三、问责决定的运行边界 |
第五章 移送型处置权的范围、程序及规制路径 |
第一节 移送审查起诉的范围界定与构成要件 |
一、移送审查起诉的内涵、价值及范围界分 |
二、移送审查起诉的构成要件 |
第二节 移送审查起诉与审查起诉的程序衔接 |
一、监察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阶段的立案衔接 |
二、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调查的程序属性 |
三、移送审查起诉与审查起诉的证据衔接 |
第三节 移送审查起诉处置权的内部规制 |
一、强化移送审查起诉处置权内部规制的必要性 |
二、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的监督职能 |
三、强化层级审批程序的监督功能 |
四、完善监察机关对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则体系 |
第四节 检察院对移送案件的审查起诉 |
一、检察院对移送案件审查的价值诉求 |
二、监察规范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可适用性 |
三、检察院对移送案件予以审查的内容及后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6)县级人大监督绩效及其提升对策研究 ——以武汉市蔡甸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关于人大监督理论基础的研究 |
1.2.2 关于人大监督内容与方式的研究 |
1.2.3 关于人大监督绩效评价的研究 |
1.2.4 关于人大监督对策的研究 |
1.2.5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技术路线 |
1.5 研究方法 |
2 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2.1.2 人大监督 |
2.1.3 绩效 |
2.2 理论分析 |
2.2.1 县级人大监督的依据 |
2.2.2 县级人大监督的主体要素与客体要素 |
2.2.3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行监督的方式和内容 |
2.2.4 县级人大监督的特征 |
3 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及其监督现状 |
3.1 蔡甸区人大概况 |
3.2 蔡甸区人大监督现状分析 |
3.2.1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
3.2.2 审查批准预决算 |
3.2.3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
3.2.4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
3.2.5 询问和质询 |
3.2.6 特殊问题调查和撤职案审议 |
3.3 蔡甸区人大监督情况总结 |
4 武汉市蔡甸区人大监督绩效评价 |
4.1 蔡甸区人大监督绩效评价方法 |
4.1.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1.2 评价方法 |
4.2 蔡甸区人大监督绩效评价 |
4.2.1 监督绩效评价指标调查及其分值确定 |
4.2.2 监督绩效测算及其分析 |
5 武汉市蔡甸区人大监督绩效提升对策 |
5.1 蔡甸区人大监督绩效的影响因素 |
5.1.1 监督制度还不完善 |
5.1.2 监督刚性约束还不足 |
5.1.3 监督议题的选定还不够科学合理 |
5.1.4 监督成员的履职能力还有待提高 |
5.2 蔡甸区人大监督绩效提升对策 |
5.2.1 进一步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建设 |
5.2.2 逐步加强监督的刚性约束 |
5.2.3 监督议题选定要更加科学 |
5.2.4 人大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加强 |
6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认识人大监督与支持关系的难点和根本所在(论文提纲范文)
一、一些重要的提法及其变化 |
(一)毛泽东、周恩来的提法 |
(二)彭真上世纪50年代的提法以及80年代的变化 |
(三)江泽民等领导人的提法 |
二、认识中的困惑与难点 |
(一)人大监督与西方议会监督的区别需要深入研究 |
(二)监督与支持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的逻辑联系不甚清晰 |
(三)监督与支持存在的矛盾冲突,尚没有引起重视和研究 |
三、理解监督也是支持的不同角度 |
(一)是对人民主权的支持 |
(二)是对民主集中制中人民统一意志的支持 |
(三)是对各国家机关依法、正确行使职权的支持 |
(四)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就是支持 |
(五)最根本的是对党的领导的支持 |
四、小结与建议 |
(8)LX市人大监督职能履行现状与提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引言 |
0.1 研究背景 |
0.2 研究意义 |
0.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4 研究方法 |
0.5 研究内容 |
0.6 创新点 |
1 概念和理论基础 |
1.1 相关概念 |
1.1.1 人大制度概念 |
1.1.2 人大监督概念 |
1.1.3 人民主权概念 |
1.2 相关理论 |
1.2.1 权力制约理论 |
1.2.2 社会主义监督理论 |
2 LX市人大监督职能履行现状分析 |
2.1 LX市人大的基本情况 |
2.1.1 LX市人大的机构设置情况 |
2.1.2 LX市人大代表情况 |
2.2 LX市人大监督职能的主要内容及履行情况 |
2.2.1 听取和审议LX市“一府一委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
2.2.2 推动LX市预算审查工作的实质性转变 |
2.2.3 实地检查LX市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
2.2.4 备案审查LX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
2.3 LX市人大履行监督职能取得的成效 |
2.3.1 推动了LX市人大监督工作的常态化发展 |
2.3.2 完善了LX市“互联网+行政审批”新模式 |
2.3.3 加强了LX市财政预算的监督 |
3 LX市人大监督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LX市人大监督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表现 |
3.1.1 LX市人大监督工作重点不突出 |
3.1.2 LX市人大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问题严重 |
3.1.3 LX市人大监督职能履行形式化严重,缺少实效性 |
3.2 LX市人大监督职能履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2.1 LX市人大监督职能履行机制建设存在不足 |
3.2.2 LX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尚有欠缺 |
3.2.3 LX市人大监督职能履行得不到保障 |
4 提升LX市人大监督职能履行效果的建议 |
4.1 完善LX市人大监督职能履行机制 |
4.1.1 突出监督工作重点,改进监督方式 |
4.1.2 加强内部建设,营造人大文化氛围 |
4.1.3 完善内部监督制度,构建良好工作环境 |
4.2 增强LX市人大代表监督职能履职能力 |
4.2.1 强化角色认知教育,提高代表履职意识 |
4.2.2 加强人大代表培训力度,提升自身监督意识 |
4.2.3 增强代表政治效能感,提升代表履职实效 |
4.3 完善LX市人大监督职能履行保障制度 |
4.3.1 积极探索LX市人大代表履职新机制 |
4.3.2 构建LX市人大代表履职激励机制 |
4.3.3 拓宽LX市人大代表监督渠道 |
5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LX市人大监督职能履行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2 LX市人大监督职能履行情况访谈提纲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9)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选题理论意义及实践价值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价值 |
二、 研究现状及其评析 |
(一) 国外相关研究 |
(二) 国内相关研究 |
(三) 对现行研究的评析 |
三、 研究进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进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 本文的难点和创新点 |
(一) 本文难点 |
(二) 创新点 |
第一章 预算与预算监督制度概述 |
第一节 预算监督的一般理论 |
一、 预算的内涵和特征 |
(一) 预算来源 |
(二) 预算监督的广义内涵 |
(三) 预算特征 |
二、 预算监督制度的历史发展过程 |
(一) 形成过程 |
(二) 发展过程 |
第二节 我国三种预算监督制度的比较 |
一、 理论基础不同 |
(一) 投入导向型预算监督模式的理论基础:传统行政理论 |
(二) 绩效导向型预算监督模式的理论基础: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 预算监督能力不同 |
(一) 预算监督主体的不同 |
(二) 审查监督时间的不同 |
三、 预算监督权力不同 |
(一) 预算修正案提交权力的不同 |
(二) 预算监督和审议后,审议结果的效力不同 |
(三) 预算监督的范围和详略不同 |
四、 预算监督的方法、方式不同 |
(一) 立法情况的不同 |
(二) 报告情况不同 |
(三) 人大利用审计机关的力度和范围不同 |
(四) 信息公开程度不同 |
(五) 表决方式不同 |
(六) 初审和正式审查的做法不同 |
第三节 预算监督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
一、 预算监督的基本原则体现效率与公平理念 |
二、 预算监督的程序性控制要求民主与法治理念 |
三、 预算监督权力配置必须保障纳税人的权利 |
第二章 预算监督法治化和国家治理关系探讨 |
第一节 国家治理的一般理论 |
一、 国家治理的内涵 |
二、 “依法治国”理论的历史发展过程 |
三、 治理理论的理论发展评析 |
(一) 从统治走向治理 |
(二) 从治理走向善治 |
(三) 从善治走向法治,升级版为良法善治 |
第二节 预算监督与国家治理的关系 |
一、 预算监督与国家治理的相互影响性 |
(一) 共同价值诉求 |
(二) 互联体系构成 |
(三) 特质形态共生 |
(四) 互促功能实现 |
二、 预算监督与国家治理的价值诉求性 |
(一) 预算监督直接塑造了国家治理的基本规范 |
(二) 预算监督贯穿公共政策全过程 |
三、 预算监督与国家治理的民主法治性 |
(一) 预算民主是民主政治的构成部分 |
(二) 预算法治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
第三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突破口 |
一、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性 |
二、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性 |
三、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可行性 |
第四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对国家治理构建的挑战与回应 |
一、 调整政策供给路径 |
二、 平衡审查监督维度 |
三、 拓展改革所需信息支撑 |
四、 增强主体自身改革动能 |
第三章 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的困境与问题 |
第一节 预算监督法治化的现实困境 |
一、 问责权利意识欠缺 |
(一) 公众缺乏权责意识 |
(二) 缺乏公众责任意识 |
二、 缺乏相关法律支撑 |
三、 预算透明度低 |
四、 责任权力边界不清 |
五、 制度漏洞制约问责 |
(一) 自由裁量权的制度缺陷 |
(二) 人大在预算审查、调整与决算中的制度缺陷 |
第二节 权力机关在预算监督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
一、 预算监督立法存在缺陷 |
二、 人大预算监督机制不完善 |
三、 预算执行缺乏公开性、透明性 |
四、 预算审计制度设计不合理 |
第三节 社会监督在预算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
一、 公民预算知情权问题 |
(一) 法律保障的缺位 |
(二) 机制保障的缺失 |
二、 公民预算监督权问题 |
三、 公民预算决策参与权问题 |
(一) 缺乏制度性的法律依据 |
(二) 参与层次偏低,参与领域狭窄 |
(三) 预算编制粗陋,预算参与困难 |
(四) 被动参与多,参与能力有限 |
(五) 缺乏对公民预算参与权的救济途径。 |
第四章 国家治理视阈下预算监督治理转型的体现与实现 |
第一节 预算监督治理在我国的实现与实践的梳理 |
第二节 预算治理的定位与定性 |
一、 预算共治 |
二、 预算法治 |
三、 预算善治 |
四、 预算效治 |
第三节 预算治理的方向和导向 |
一、 强化预算约束治理 |
二、 细化预算运行治理 |
三、 优化预算绩效治理 |
四、 深化预算监督治理 |
五、 硬化预算问责治理 |
第五章 我国预算监督制度改革的法治化进路 |
第一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一:加强党的预算监督 |
一、 加强党的预算监督主体作用 |
二、 强化党对预算监督的保障力度 |
(一) 实行监督公开制度 |
(二) 实行监督反馈处理制度 |
(三) 实行监督问责制 |
三、 拓展党对预算监督的方法和手段 |
第二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二:加强预算监督信息公开化 |
一、 提高预算公开透明度 |
(一) 建立公开透明预算信息披露制度 |
(二) 构建政府财务报告体系 |
(三) 创新预算信息公开渠道 |
二、 政府预算透明化、公开化 |
(一) 预算公开的时间和频度 |
(二) 预算公开的程序和内容 |
(三) 预算公开的方式 |
三、 公民预算知情权的法律保障 |
第三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三:合理配置预算监督权 |
一、 公民预算监督权的法律保障 |
(一) 纳税人诉讼的主体资格问题 |
(二) 纳税人诉讼的受案范围 |
(三) 纳税人诉讼中的程序问题 |
二、 平衡预算监督决策权力之间的关系 |
三、 合理协调人大与党委、政府之间的关系 |
(一) 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二) 正确处理党委、政府与人大的关系 |
四、 修正预算进度制定过程中的监督权 |
第四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四:加强预算法律监督程序 |
一、 加强人大参与预算过程监督的立法工作 |
二、 强化预算监督制度执行法律效力 |
三、 加强人大自身能力建设提高监督实效 |
四、 扩大公众参与预算监督制度范围 |
(一) 公众参与的合法性是预算民主化的基础 |
(二) 预算参与的模式 |
(三) 对我国参与预算改革的建议 |
五、 建立政府财政绩效评价机制,加大预算监督约束力度 |
第五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五:完善预算监督实现路径 |
一、 认清减税降费的内在逻辑:以支定收 |
二、 厘清预算监督的内在逻辑:量入为出 |
三、 以减税降费为契机促进预算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
(一) 认真对待权力:预算与法治异曲同工 |
(二) 把权力关进笼子:预算与监督殊途同归 |
(三) 重塑预算监督:“减税”与“监税”不谋而合 |
四、 减税降费背景下预算监督制度改革的实现路径 |
(一) 健全政治化监督路径 |
(二) 强化法治化监督路径 |
(三) 推进社会化监督路径 |
(四) 建构司法化监督路径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一、 作者简介 |
二、 科研成果 |
后记 |
(10)县级人大监督实效性问题研究 ——以W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选题的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比较研究法 |
1.4.3 访谈法 |
1.4.4 个案分析法 |
1.5 论文可能的创新 |
第2章 县级人大监督相关理论阐述 |
2.1 县级人大监督的角色定位 |
2.1.1 落实党的决策部署 |
2.1.2 代表人民行使权力 |
2.1.3 维护宪法法律实施 |
2.1.4 多元角色互相统一 |
2.2 县级人大监督实效的内容 |
2.3 相关理论基础 |
2.3.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 |
2.3.2 责任政府理论 |
第3章 W县人大监督实效性的实践探索 |
3.1 W县人大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
3.1.1 监督议题的确定 |
3.1.2 监督方式的选择 |
3.1.3 监督人员的组成 |
3.1.4 监督过程 |
3.1.5 监督结果的运用及其后续跟踪 |
3.2 W县人大监督实效性特点 |
3.2.1 监督实效性总体趋势递增 |
3.2.2 重点领域的监督实效突出 |
3.2.3 创新对监督实效促进明显 |
第4章 W县人大监督实效性的问题和原因 |
4.1 W县人大监督实效性存在问题 |
4.1.1 选题征求意见不够科学 |
4.1.2 调查检查方式不够有效 |
4.1.3 调研报告内容不够深入 |
4.1.4 会议审议质量不够理想 |
4.1.5 重点问题跟踪不够长效 |
4.2 制约人大监督实效性的原因分析 |
4.2.1 监督动力不足 |
4.2.2 内外压力不足 |
4.2.3 监督机制不足 |
第5章 县级人大监督实效性增强的对策 |
5.1 加强对人大的党内监督 |
5.2 加强人大内部管理 |
5.2.1 加强代表、委员履职管理 |
5.2.2 强化人大能力建设 |
5.2.3 善于借用专业力量 |
5.3 鼓励人大监督程序创新 |
5.3.1 上级人大的支持、指导和示范 |
5.3.2 加强同级人大工作交流 |
5.3.3 持续主动创新及其制度化 |
5.4 强化人大监督的社会约束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四、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认真改进政府工作(论文参考文献)
- [1]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新时代加强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探索[J]. 许安标. 中国法律评论, 2021(05)
- [2]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D]. 张玉玲.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3]基层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履行现状与问题研究 ——以J市Y区为例[D]. 赵岩岩. 济南大学, 2021
- [4]潍坊市X区规范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研究[D]. 李栋. 燕山大学, 2020(06)
- [5]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研究[D]. 陈辉. 东南大学, 2020(02)
- [6]县级人大监督绩效及其提升对策研究 ——以武汉市蔡甸区为例[D]. 赵坤. 华中农业大学, 2020(05)
- [7]认识人大监督与支持关系的难点和根本所在[J]. 刘松山.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20(03)
- [8]LX市人大监督职能履行现状与提升研究[D]. 宋晓东. 山东科技大学, 2020(06)
- [9]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研究[D]. 蒋武鹏. 吉林大学, 2020(08)
- [10]县级人大监督实效性问题研究 ——以W县为例[D]. 邹添. 南昌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