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于合作的四种企业竞争形式(论文文献综述)
雷羽[1](2021)在《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共线条件下线路及站点优化研究》文中指出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两者一体化发展有助于公共交通资源利用合理化、公共交通系统结构优化、居民出行高效化。在促进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一体化发展过程中,现有研究多集中于两者的接驳,对共线这种情况的研究相对较少。然而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共线情况下的协调发展是推进两者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环节。因此,本文对该情况下公交线路及站点的优化进行探讨,主要对以下几方面进行了研究:首先,以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的基本特性为基础,定性分析两者在共线条件下的竞争形式与合作形式,发现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在该情况下的竞争与合作更多的表现在两者的站点上,因此,提出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共线条件下的站点组概念,得到影响站点组竞争程度与合作程度的因素。接着,基于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共线条件下的竞合性分析,量化共线通道内站点组的竞争度与合作度,其中,竞争度的评价指标为共线通道内的客流需求与运能比、公交与轨道的分担率、服务区域重合度;合作度的评价指标为共线通道内的客流需求与运能比、换乘率、服务区域重合度。此外,为提高指标权重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本文结合熵权法与德尔菲法计算指标权重,以得到站点组的竞争度与合作度模型,并以竞争度均值与合作度均值为阈值,将共线通道内站点组分为强竞争弱合作站点组、弱竞争弱合作站点组、弱竞争强合作站点组、强竞争强合作站点组。其次,对经停强竞争弱合作站点组的公交线路进行优化。将与轨道交通共线的公交线路分为共线部分与非共线部分,首先优化共线部分,该部分以线路在站点组中常规公交站点的重要度以及站点组中常规公交站点在线路中的重要度为依据,得到线路共线部分的优化方案;对于共线部分被取消的线路,需通过站点重要度均值和置信度水平来判断非共线部分是否重要或是否存在重要站点,并结合其长度与非直线系数是否满足要求来决定非共线部分是否保留。最终,得到常规公交线路的初步优化方案。再者,综合考虑站点组中轨道站与公交站的最佳换乘距离、实际距离,与相邻站点组的空间关系等因素,对弱竞争弱合作站点组中公交站点的位置进行调整。最后,以乘客出行时间费用和公交运营成本最小为目标,以供求关系、换乘次数、公交站点覆盖率,以及公交线网密度为约束条件,建立常规公交线路及站点优化模型,并通过遗传算法求解,得到常规公交的最终优化方案。
杨曦[2](2020)在《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经济水平飞速提升与数字经济背景下信息交互的逐渐频繁,互联网已成为人们生活、工作与日常信息交流必不可少的工具。除了传统经济稳步发展之外,互联网经济市场迅猛突起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12条,即是专门针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制定的条款,不仅对该领域的新型不正当竞争的界定产生了重大影响,还赋予了行政机关对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权和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本文在新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视角下来探讨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对于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大陆法系普遍采用一般条款具体化的规制模式,然而从新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专门针对互联网领域不正当行为的规制条款中可以看出,目前的互联网条款尚未达到一般条款具体化的标准,存在两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方面是一般条款的具体化程度不足,具体表现为第12条尚未与第2条完全脱离,不能像其他几类不正当竞争行为那样通过事实判断行为的不正当性,依然需要依托于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对“恶意”等价值范畴的要件进行认定,进而判定行为的不正当性;另外一方面,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条款并未充分回应以往的司法实践,不仅对以往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囊括不足,并且采取一刀切的“本身违法”规制模式,也不是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司法实践经验的充分体现。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从基本原则、模式选择、立法、执法以及司法五个方面展开了讨论。从理论分析层面探究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规制问题,首先需要回归到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本源:即互联网竞争的整体语境、竞争涉及的主体、竞争模式和竞争利益诉求。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于网络环境中,一方面带有技术性特点,另一方面由于多边市场的普遍存在,使得看待互联网的竞争利益诉求不能仅从竞争对手的角度考虑直接竞争得失,而是要综合分析同业的互联网经营者之间的竞争、非同业互联网经营者之间的竞争、互联网经营者与非互联网经营者之间的竞争与互补,以及前述各个维度对消费者整体利益的影响。经过这样的梳理,就可以从以上几个方面初步廓清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规制中的竞争利益平衡路径。为了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从实证的角度看待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现状,本文从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维度展开了讨论: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目前正处于转型期,从立法上来看,新修《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入的第12条即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规制专门条款,改变了互联网领域竞争法律法律适用的逻辑;从执法上看,执法机构不仅首次获得了针对技术性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权,同时也获得了通过兜底条款对违法行为进行认定的自由裁量权,不仅如此,竞争者在面临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争议时,也从以往的单一民事诉讼救济,变为现在的举报与民事诉讼并行的“二元”模式,如何发挥好行政机关的作用,使得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专门条款发挥强化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判断与救济的指引和评价作用,成为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专门条款面临的新命题;虽然司法与行政诉讼是二元并行的,但二者依然存在交叉,一方面是如果对行政执法的授权并无益于引导互联网领域的良性竞争,那么就可以说立法或者至少是对新法的执行是失败,另一方面,由于法院不仅承担民事诉讼的职能,还承担着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案件进行行政诉讼的司法审查职能,因此以往法院民事诉讼的标准和经验,也是很重要的资源。从以往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案件来看,法院注重裁判的长期激励效应,即法院在民事审判的分析思路中,并不仅局限于个案的案情,而是努力地在探究更具普适性的竞争利益平衡标准。当前,我国该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不足,在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层面都有所体现。在立法上新修《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入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条款之后,不仅出现了多部法律同时规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情形,并且第12条本身引起的逻辑混乱,也是在实践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在执法方面,县级以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均享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法权,执法的层级多元,自然会导致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同时,由于首度获得执法权,执法机关也会表现出经验不足。在司法层面,虽然法院出现了很多的不正当竞争判决,但是目前为止还没有在充分梳理案件的基础上形成司法解释,这就导致法律适用当中存在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世界上并没有普遍地针对互联网技术型不正当竞争进行专门立法,主要存在“权利主义”模式的狭窄式立法和“法益主义”模式的宽泛立法。“权利主义”不正当竞争的立法以美国为代表,美国的立法只对版权、名称权这类带有权利属性的客体进行立法,如果将我国出现的“屏蔽”“跳转”等行为移植到美国,可以预见的是美国的立法对于这类行为的规制能力有限;“法益主义”模式的立法以德国为代表,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注重从善良风俗和消费者整体利益的分析,对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弹性调整,并通过司法经验的积累,将一般性的规则不断地具体化。此外还可以看到的是,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最早来源于法国侵权法,因此在许多法域被认为是私法的一部分,行政机关通常并不享有执法权。但是从部分国际组织推行的程序性多边协议可以看出,国际上存在着竞争机构需要通过正当程序进行执法的共识。将域外经验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首先在立法上,互利网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门条款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并没有采取没有采取“法益主义”的款范式立法;而从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规制专门条款中的诸多概念存在的不确定性,可以看到我国也没有采取“权利主义”的狭窄式立法,即没有将互联网竞争中的要素和利益上升为权利,而是介于权利和法益之间的折中。因此,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的重点,在于如何弥合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条款中诸多概念存在的不确定性,对此,德国通过案例群的司法制度,对司法实践中反复被认定的行为进行归类,并且在判定行为损害方面,开创了“效能竞争”理论,不断地通过司法推动立法,形成制度构建、实施以及回应的闭环,这些都是有助于我国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规制实施完善的有益经验。综上所述,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缺乏可操作性的指引,因此在行为不正当性的判定方面依然需要从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展开,同时要注意实现规制的利益平衡与激励相容,以及要保持包容审慎与技术中立;在模式选择方面,要从一元规制走向多元规制,并且摒弃本身违法的规制思路;立法上在今后要做到行为类型化、要件类型化和标准的明确化;执法上要制定并落实有关重大政策,秉持中立的执法理念,强化多元规制背景下的机构间协调配合,引导行业自律等等;司法上要注意借鉴域外经验,形成稳定的裁判思路和标准,并通过实施案例群的司法政策,完善司法、推动立法,进而实现良性循环。最后,本文还希望去探究但力有不逮的问题是,由于我国互联网领域专门立法的普遍出现,执法机关的不同部门之间、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都存在着对接与协调的需要,例如当前正在发酵的“二选一”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都存在适用的空间,这不仅是法律适用的问题,也是当事人对程序、救济与成本效率的选择问题。但是,对多头专门立法的执行协调与平衡的研究,还有待于更多实践研究资源的出现。
刘超[3](2020)在《国际税收竞争与FDI区位选择》文中研究表明国际税收竞争如何影响跨国公司的海外投资选址决策?鉴于外商直接投资(FDI)对国家经济增长、就业和技术进步的有利推动,各国如何制定合适的引资政策?由此形成的各国彼此间为争夺外商直接投资的“企业竞拍战”对各国福利又有何影响?针对竞争流动资本的理论框架是否同样适用于分析各国之间竞争外商直接投资的情况?回答这些问题,是本文研究的重要出发点,同时,在“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背景下,解决这些问题能够给政府决策层在对内招商引资、优化外资配置,为企业管理者更有效的进行海外投资决策、避免海外投资风险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撑,这也正是本文研究的实际意义所在。现有文献关于外商直接投资区位选择影响因素的研究非常多,但通常局限于潜在东道国的本身禀赋和政策环境,而忽略他国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吸引力而产生的竞争效应,即没有考虑国际税收竞争的影响。特别指出的是,本文研究所谓的“国际税收竞争”,并不单指政府使用税收手段来争夺FDI,而是包括了各种补贴、退税、土地优惠、建立经开区等大量政策优惠手段来吸引FDI,是一个广义上的概念。因此,本文的主要工作集中在解决两方面问题:在实证方面,本文将外商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纳入国际税收竞争的理论框架,回答了存在国际税收竞争的情形下,跨国公司的FDI选址决策是如何确定的;在规范方面,本文将不存在国际税收竞争情况下的FDI区位选择视为基准模型,回答了国家或地区参与到国际税收竞争时各方的福利变化是怎样的。本文研究采用的理论分析框架是国际税收竞争分析框架中的“企业竞拍战”(bidding for firms)模型,即H-W模型(Haufler&Wooton,1999),而不是国际税收竞争分析常用的ZMW模型(Wilson,1986;Zodrow&Mieszkowski,1986)或者K-K模型(Kanbur&Keen,1993),这是因为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外商直接投资这一种生产性投资,以在东道国建厂经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传统的国际税收竞争模型研究对象多为流动资本,因此并不适用于本文。本文从典型事实出发,选取了政治因素、边际成本和中央政府调控三个角度,以Haufler和Wooton(1999)、Ma(2017)构建的FDI政策竞争模型为基础,来研究国际税收竞争对外商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具体来说,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第一,在政治因素层面,本文在考虑存在特殊利益集团游说的情况下,国际税收竞争对跨国公司选址决策的影响以及福利分析,在拓展部分,进一步考虑了要素市场定价机制改变对上述结果的影响。文章在这一部分关注了国外常见的集体行为——利益相关的特殊利益集团可以通过政治献金游说政府以改变政府对于外商直接投资的态度,从而在国际税收竞争中影响跨国公司最终的选址结果。那么相应的,本文同时关注了东道国政府腐败程度在国际税收竞争中的表现,这是以往同类研究不曾关注过的问题。第二,在生产成本层面,本文在考虑了存在边际劳动成本差异的情况下,国际税收竞争对跨国公司选址决策的影响以及福利分析,在拓展部分,进一步考虑了小国存在非自愿失业时对上述结果的影响。文章在这一部分讨论了市场规模效应、成本节约效应以及就业创造效应三者的交互作用在FDI政策竞争中对跨国公司选址决策的影响,该研究结果能够为目前大量外资撤离中国、涌向东南亚国家的典型事实提供一个全新的阐述视角。第三,在多级政府结构层面,本文将传统国际税收竞争模型中常见的纵向税收引入到文章分析框架,探讨了中央政府在地方引资竞争中发挥的“纠错”效应。文章在这部分更多关注的是福利分析,即中央政府如何制定均衡税收政策来避免地方政府间进行FDI竞争造成的福利损失,引导国家总福利实现最优目标;在拓展部分,本文进一步设计了纵向转移支付机制来解决上述结果中存在公平和效率问题。此外,该部分一个额外的发现是:以地方政府引资竞争的视角,明晰了中央政府设立经济开发区的动机,从而有助于缓解盲目重复建设经开区的问题。通过上述分析论证,本文的主要结论可以归纳如下:第一,关于特殊利益集团游说、要素市场定价机制、市场规模与FDI政策竞争的分析,本文发现特殊利益集团游说行为增加了小国想要得到FDI的动机,因此在FDI竞争中小国有机会克服市场规模效应赢得FDI竞争;无论哪个国家得到FDI,其国家福利和全球总福利均有所下降,造成此结果的根本原因是一国对FDI的评价超出了FDI本身带来的经济价值,诱发原因是该国的政治献金数额非常高或者该国政府的腐败程度非常高;如果一国能够打破要素市场的垄断定价权,就可以降低特殊利益集团的游说能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恢复“扭曲”的配置效率和国家福利,从而帕累托弱改进了FDI竞争均衡结果。第二,关于劳动成本差异、非自愿失业、市场规模与FDI政策竞争的分析,本文发现跨国公司的选址决策取决于市场规模效应、成本节约效应和就业创造效应,国际税收竞争并没有改变跨国公司的选址决策条件,但是影响了参与国福利,研究表明,竞争双方均有可能赢得FDI竞争且均有可能从FDI竞争中提高本国福利,但如果本国在竞争中吸引外资的相对优势不足够明显,竞争双方同样存在即使得到FDI,但损失了国家福利的情况。但无论哪种情况出现,从全球总福利视角来看,由于各国对FDI的评价等于FDI给改国家带来的福利改进,因此国际税收竞争的结果是具有配置效率的。第三,关于中央政府调控、地方引资竞争、转移支付制度与FDI政策竞争的分析,本文论证了中央政府能够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消除地方政府陷入“企业竞拍战”带来的福利损失,并且中央政府干预可以使FDI竞争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更加具有效率。无论地方政府以本地居民福利最大化为目标还是以自身税收收入最大化为目标,中央政府均有能力在均衡中实现国家福利最优。此外,如果地方引资竞争程度较低,中央政府出于限制竞争设立经开区的动机较弱,如果地方引资竞争程度较高,那么中央政府有强烈动机出台具有差异化的建立经开区政策,以引导不同类型外资的有效配置。在中国不断提高对外国资本开放水平的背景下,本文研究结论对中央政府运用经济手段修正“中国式财政分权”导致的地方政府“逐底竞争”以及合理布局经济开发区选址具有良好的借鉴意义。在“一带一路”倡议和全球FDI萎靡的局面下,保持对华直接投资的持续增长应是政府较为关注的目标,本文结论指出,像过去简单地依靠以激励为主的地方财政补贴和区别内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并不可取,一是由于这些政策多被地方政府所控制,缺乏透明度和游戏规则,容易引起地方政府间的逐底竞争从而扭曲市场价格,二是该做法实际上是直接牺牲本土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而间接地换取GDP增加,导致资源无效率浪费。
张恩泽[4](2020)在《基于竞合关系的客运走廊公交停靠站分布及行车调度优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城市客运走廊是城市道路网络中的主干线,同时也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核心干道,其内部往往敷设了轨道交通或快速公交线路以及密集的常规公交线路,对整个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整体服务能力具有显着的影响。本文以竞争与合作理论为基础对城市客运走廊内常规公交系统的停靠站分布及调度优化展开了研究。本文在竞争与合作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城市公共交通的竞合与合作特性,并讨论了城市客运走廊内的公共交通间存在的竞争与合作形式。提出了以Logit模型出行决策概率为基础的不同并线公共交通方式间竞争与合作关系的评价方法,以及以系统对道路及设施资源的利用效果为标准的常规公交内部并行线路间竞争与合作关系的评价方法。通过对影响城市客运走廊公共交通出行决策的因素进行分析,构建了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效用函数。分析了城市客运走廊沿线乘客对公共交通出行的决策特征,明确了轨道交通与并线常规公交竞争与合作关系的演化规律。再确定了两种公共交通方式出行的优势决策区间后,通过合理规划常规公交的停靠站位置能够有效突出两者的合作效果,使常规公交更好的实现对轨道交通系统的补充,进而提高整个公共交通系统的服务能力。以此为基础,结合城市客运走廊沿线的土地利用形式,以弱化两者间竞争、强化合作为目标,建立了城市客运走廊内常规公交站点分布优化模型。通过案例分析,证实了该模型的优化结果能够有效降低出行者乘坐常规公交的步行距离和出行成本,同时提高两种公共交通方式间的换乘效率。通过对已有理论的研究成果进行整理和改进,分析了常规公交系统在城市客运走廊内各区间的通行能力以及公交车辆的行车延误。建立了常规公交系统客运周转能力与线路发车频率的关系模型,分析了系统客运周转能力的变化规律。发现城市客运走廊内的常规公交系统的客运周转能力在某些条件下存在峰值,当公交车流量超过峰值对应的流量时,将会造成常规公交系统对道路及设施资源的浪费。基于此,以走客运廊内乘客平均行程时间最短、单位时间内常规公交系统运营里程数最低为目标,建立了城市客运走廊常规公交线路调度多目标优化模型。通过案例分析,证实了该模型的优化结果能够在满足出行需求和乘车舒适度的情况下,同时显着降低乘客的平均出行时间以及系统的运营成本,并且削弱了常规公交系统内部的道路资源竞争。
傅伟[5](2020)在《公共物品价格问题研究 ——基于广义价格角度》文中研究指明国内外学术界关于公共物品价格的研究成果较为丰硕,但当今研究依然具有现实需要。一是基于提高公共物品供给效率的需要,二是基于提升国家现代治理能力的需要,三是基于探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基点的需要。纵观已有研究,对“公共物品”的探讨多从公共财政切入,而对“价格”的探讨则多为私人物品交换领域,尽管“公共物品价格”一词频繁出现于众多文献并成为了常用词汇,但两个概念之所以能够结合的机理尚有待进一步解析;已有研究较多地仿照私人物品价格分析的新古典范式,可能难以解释现实中的某些公共物品定价行为,有必要寻找新的交易范式公共物品理论,从产权标价的内在性和“一致同意规则”的决策性,重新理解和确立公共物品价格的经济学内涵。本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为导论,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文献综述与评述、研究内容与框架、研究方法和主要贡献。第二章分别阐述了公共物品和价格的基本涵义。从消费角度,根据消费的竞争性和排他性不同,可将社会提供的满足人们消费欲望的物品分为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其中,公共物品又可细分为两类,分别是纯公共品以及准公共品。关于私人物品,其消费特征为竞争性以及排他性,纯公共品反之,准公共品则有三种定义,分别是雷诺兹定义(准公共品是具有外部性的私人物品)、植草益定义(准公共品是有竞争性而无排他性,或有排他性而无竞争性的物品)和布坎南定义(准公共品是俱乐部物品)。从生产角度,所谓公共物品,是指由公共部门提供的物品,或由组织提供的物品,或经集体决策提供的物品。本文认为,是制度选择决定了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分类。价格形式反映了某种单位使用价值与货币单位数量的量比关系,体现了物品的有用性、物品的稀缺性、物品的产权性、评价的货币性、交易的博弈性、社会的互动性和支付的代价性。价格形成的价值基础归纳起来有供给侧价值论、需求侧价值论和将两者结合起来的供求价值论,但它们均淡漠了物品产权在价格形成中的前置地位和实质内容。只有首先确立交易主体对交易客体的产权归属及交易主体之间的权责利关系,交易才有可能顺利进行。同时产权作为一切依据某种生产要素获取收入的权利,其拥有的要素因使用或耗费而付出的货币代价或价值牺牲便构成了物品的成本,生成和创造的价值便构成了物品的收益,交易中让与和取得的产权权利束的大小便决定了价格的高低。对价值的探讨有必要回归哲学关于价值定义的本源,公共物品的纳入意味着应将价格概念广义化,方能实现逻辑的自洽。第三章分别从广义的物品、产权、成本、收益和交换等方面对传统的价格范畴进行拓展,得出广义价格的命题。任何价格都是某个或某种、某类物品的价格。人作为“社会人”结群而居,除了个人需要之外还存在共同需要,有赖组织提供。这包括公共资源、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公共福利、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发展、有益品等公共物品。随着人类需要的物品由私人物品向公共物品拓展,价格圈也相应地要由私人物品价格延展到公共物品价格。任何有用且稀缺的物品都有相应的产权制度安排与之相匹配,产权的让与是各种交换形成的重要原因,交换的同时会产生产权成本和产权收益。广义的产权泛指一切依据某种生产要素获得收入的权利,一个完整清晰的产权包括排他的所有权、自由的转让权和剩余的索取权,或者包括所有权财产和“共同财产”。人类社会通过长期的实践,形成了私人产权、集体产权和社团产权三种基本的产权制度,分别对应私人物品、纯公共品和准公共品三种物品。成本是指在物品的生产和供给中,基于要素使用或耗费而付出的货币代价或价值牺牲,并随要素范畴的延展而广义化。广义的成本包括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分别反映了在人与物、人与人、人与环境、今人与后人打交道所发生的成本,是分别耗费生产要素、制度要素、环境要素、可持续要素所支付的货币代价和价值牺牲。成本广义化过程中存在层次态演进规律,价格决策者要以广义成本为最低经济界限。要素的投入一方面产生了成本,另一方面产生了收益。价格是产生收益的因素之一,且平均收益便是价格。广义的收益不仅包括经济收益,还包括社会收益和生态收益。它们分别是在经济系统、社会系统和生态系统运用生产要素所生成和创造的经济收入、社会福利和生态价值。随着人类需求层次的提升,非经济利益越来越占有更大的比重,并通过各种可计量的方式纳入价格体系。广义的成本和广义的收益必须通过交换获得社会承认,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和实现,同时广义的物品和广义的产权也使交换的对象和内容发生变化,为此需要将交换广义化。广义的交换是产权让与和取得的交易行为。这表明无论交易主体是不同经济主体之间还是同一经济主体内部,交易客体是私人物品还是公共物品,交易方式是自愿还是强制,交易价格是等价还是不等价,只要其间发生了产权的让与和取得的行为,便属于交易的范畴,在交易中所让与和取得的产权价值的货币标度,便是物品的价格。价格由自由价格向规制价格的演进,税收由税收收入向非税收入的演进,也说明了交换与分配具有同一性,可以在广义交换的命题中获得统一。据此所构造的以市场和科层为两端的交易频谱上,各类物品、产权和价格形态可以有序分布。由此得出,广义的价格是物品产权价值让与和取得的货币标度。从让与主体来看,是让与主体基于所拥有的要素使用或耗费所付出的成本的补偿索价;从取得主体来看,是取得主体为获得物品产权的收益而愿意支付的代价。广义价格包括狭义的市场价格、收费和税收。广义价格的形成和实现是通过交易各方的博弈,遵循“一致同意规则”达成的均衡价格。以交易成本为生产制度绩效的评价标准,私人物品实行私人产权和价格制度,纯公共品实行集体产权和税收制度,准公共品实行社团产权和收费制度,是有利于资源配置优化、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制度选择。通过对企业循环经济的初始投入、生产、销售、消费回收环节中的价格、税费、押金、基金、罚款、补贴、政府采购等的考察,不仅表明广义价格的客观存在,更为重要的是,广义价格手段的组合运用,可使各方面的利益兼容,价值链保持增值,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这才是广义价格论的真正用武之地。第四章以广义价格为理论基础,阐述了公共物品价格形成的机理和机制。公共物品价格形成的机理与私人物品价格有所不同,一是存在多个交易环节,二是存在多种价格形式,三是存在多重价格水平,四是存在多条补偿渠道,五是遵循“一致同意”或“大多数同意”的集体定价决策方式,经一致同意达成的均衡价格具有相对的固定性。之所以作此制度安排,是为了体现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纯公共品供给的成本由供给决策成本、生产成本、代理成本构成,三者之和构成纯公共品的总价格即税收总额,个人所缴纳的税金则为个人为取得纯公共品所支付的个体价格。纯公共品价格的优化体现在供求实现最优均衡、补偿成本最小化和税制优化。准公共品Ⅰ是指可由公私部门共同提供,允许市场竞争经营的公益性准公共品,其价格由市场经营价格(私人价格)和政府补偿或规制价格(公共价格)合成,其价值补偿来自市场价格和政府补贴双重途径,其中政府补贴的力度视物品公益性程度的大小而定。政府对市场价格的规制则更多的是限制和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准公共品Ⅱ是指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公营性准公共品,其价格具有明显的行政定价和市场定价结合的特征。应区别进入有无障碍、企业有无承受力和自然垄断强弱状况,采取不同的规制决策,达到激励与约束兼容,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兼顾。准公共品Ⅲ是指外部性物品。可通过庇古提出的补贴和税收方式、科斯提出的产权交易方式、威廉姆森提出的纵向一体化方式、奥斯特罗姆提出的自主治理方式,将外部性内在化。第五章在机理机制分析的基础上进而阐述公共物品价格的一般计量模型。公共物品价格计量模型由两个自变量构成,一个是定价基础(Bi),即向个人定价的基础,取决于各类公共物品的消费特征和公共物品的定价目标,有以受益为基础定价和以支付能力为基础定价;另一个是价格结构系数(Ki),其取决于定价的政策目标和定价方法的特点,有线性模型(如定额模型、均一价格模型)和非线性模型(如多部制价格、递增(递减)定价、高峰负荷定价)。第六章研究了公共物品的价格政策。首先阐述了纯公共品的分级供应模式和分税制政策。在分析纯公共品价格结构、税收政策体系的基础上,讨论了税收政策规制问题,指出应税费归位。接着分析了准公共品价格政策的目标,在回顾我国准共品价格政策目标取向的基础上,提出了变“均衡点”的固化控制为“安定带”的区间调控,变市场、政府分轨定价为“市场+政府”合轨定价,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警。变单打独斗为综合治理的改革建议。第七章为研究结论和展望。在总结全文的基础上,指出本文由于侧重于从概念逻辑和理论思辨上进行规范分析,而在实证分析和案例分析方面存在欠缺,在广义价格研究方面缺乏深入,有待后续研究予以改进和深化。
过帅[6](2020)在《地方政府竞争对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供给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社会经济的长期发展,人民对教育、医疗、环保以及社会保障等的需求日益增长,民生水平则成了我国当前最尖锐且引人注目的关键问题。本文研究的非经济性公共产品正是民生问题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国在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上有了很多成就和进步,但在非经济性公共产品的供给上仍然存在水平低等问题,且地方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偏向问题严重。在探寻政府如何造成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供给水平低和公共产品供给偏向时,我国经济学界各学者专家纷纷注意到以GDP为核心的地方政府竞争,将其与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供给联系在一起,研究其对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供给的影响并探讨二者间的内在联系。本文试图结合我国具体实情从地方政府竞争行为的角度出发,运用联邦主义的财政分权理论和公共选择学派的政府行为理论作为实证的理论基础,将地理空间因素纳入研究范畴采取空间杜宾模型进一步确定地方政府竞争如何影响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供给。首先,借鉴前人研究成果对非经济公共产品和地方政府竞争的概念进行界定,并对其性质和形式深入分析,以此界定本文研究的非经济性公共产品的范围和确定地方政府竞争的形式,再梳理和总结地方政府竞争对非经济性公共产品的相关理论,并以此作为探索理论基础和寻找新的突破口的关键;在上一部分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剖析解释地方政府竞争产生的联邦主义的财政分权理论以及有关地方政府竞争为何影响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供给的公共选择学派的政府行为理论。并以此为基础,通过博弈论方法深入探究地方政府竞争对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供给影响的机理,分析指出本地区政府竞争不仅抑制本地区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供给,相邻地区政府竞争对本地区的非经济性公共产品的供给还存在负的溢出效应;然后,分析我国2009-2018年东、中、西部地区各省政府竞争的现状与2009-2018年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的供给现状来,以此为基础,寻找二者之间的联系,并进一步探究我国地方政府竞争对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供给影响的因素;同时,选用2009-2018年的地方政府竞争、非经济公共产品供给以及其它数据,对我国最具代表非经济性公共产品(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的供给与地方政府竞争的相关关系采用空间杜宾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地方政府竞争不利于非经济性公共产品的供给,且相邻地区政府竞争对本地区的非经济公共产品的供给也有显着的空间溢出效应;最后,结合本文相关理论研究及实证结果,并以“实现均等化”、“完善财政体制”、“优化激励机制”、与“建立共决机制”为切入点,提出促使地方政府良性竞争与提升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供给水平的政策建议。
王志刚[7](2019)在《中国房地产产业组织优化研究》文中提出自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来,中国房地产业迅猛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的支柱性产业,为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与此同时,房地产业的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房价虚高、投资过热、市场秩序混乱、供求结构失衡等。为解决这些问题,很多学者展开了大量有益的研究,其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房地产金融和房地产实务等方面,对房地产领域的产业组织问题较少涉及。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基于中观产业层面,综合运用西方经济理论、产业组织理论和博弈论等多种理论,致力于研究中国房地产业的产业组织优化问题,期待通过产业组织优化的方式促进中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及现实意义。本文参考产业组织理论中的SCP分析框架,对中国房地产业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将“有效竞争”模式作为中国房地产产业组织优化的目标模式,并结合中国房地产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全文共包含八个部分。第一章,绪论。本章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对文中所涉及的房地产、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等基本概念进行了概括介绍,阐述了论文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并对论文的主要创新点做了简要说明。第二章,相关基本理论概述。本章首先介绍了房地产领域的相关理论,如房地产供求理论、地租理论、土地价格理论和区位理论等,同时对产业组织理论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做了归纳分析,介绍了哈佛学派、芝加哥学派、新奥地利学派和可竞争市场理论的学术观点,并对国内外有关房地产产业组织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第三章,中国房地产业市场结构分析。本章首先介绍了市场结构的分类及相关量化指标,并在此基础上分别从全国和区域房地产市场的角度测算了中国房地产业的市场集中度;运用广告密度法考察了中国房地产业的产品差异化程度,结果表明中国房地产业处于中等产品差别水平;在进入壁垒方面着重分析了中国房地产业的经济技术壁垒、规模经济壁垒和政策制度壁垒,客观描述了中国房地产业的进入壁垒现状。第四章,中国房地产企业的竞争行为研究。本章从价格竞争和非价格竞争两种不同的竞争方式入手,探讨了中国房地产企业的市场行为特征。价格竞争方面,本章运用伯川德(Bertrand)模型分析了房地产企业间的价格竞争过程,对房地产企业的垄断定价、价格歧视和价格合谋等市场行为进行了详细分析;非价格竞争方面,本章运用豪泰林(Hotelling)线性城市模型和萨洛普(Salop)圆形城市模型分析了房地产企业间的区位差异化竞争,运用鲍利(Bowley)模型和多夫曼-斯坦纳(Dorfman-Steiner)模型分析了房地产企业间的广告竞争关系;最后对上述两种竞争行为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了房地产企业的非价格竞争偏好。第五章,中国房地产业市场绩效的实证分析。本章介绍了评估市场绩效的常用量化指标,并运用三种不同方法对中国房地产业的市场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首先,重点考察了中国房地产业的利润总额及利润率变化情况,运用利润指标对中国房地产业的收益性市场绩效进行了评估;其次,测算了全国及各省级行政区房地产市场的勒纳指数,对中国房地产业的竞争性市场绩效进行了评价;最后,运用数据包络分析(DEA)方法和Malmquist生产率指数对中国房地产业的综合市场绩效进行了测度。第六章,中国房地产产业组织优化的目标模式。本章分别介绍了古典经济学和主流产业组织理论的产业组织优化目标模式,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有效竞争”的内涵、特征及相关评价标准,最后结合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特点有针对性提出了中国房地产产业组织优化的目标模式。第七章,中国房地产产业组织优化的对策研究。本章根据前面各章的研究结论,结合中国房地产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围绕产业组织优化这一具体目标,提出了促进中国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的相关对策建议,具体包括理顺供求关系、优化市场结构、规范市场行为、改善市场绩效及强化宏观调控五个方面。第八章,结论及展望。本章对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做了梳理和总结,并对论文中的不足之处以及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做了研究工作展望,期待通过未来的不断努力,使本文的相关研究取得深入进展,为中国房地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借鉴。
李辉华[8](2019)在《论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之间的动态理论关系:分离与耦合》文中指出本文首先比较了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在两种不同经济条件下的运动特点,接着分析了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之间分离和独立的五个直接原因,最后从四个方面论证了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之间耦合与融合的必然性,并认为:1.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间的分离与独立,既是商品含义延伸和扩展、货币职能深化、信用形式发展的必然产物,又是社会劳动分工不断深化、科技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2.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间的耦合与融合,既是商品流通系统整体运行、风险利益机制的必然要求,又是社会分工协作和市场竞争模式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3.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间的分离和独立是相对的和形式上的,而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间的耦合和融合才是绝对的和本质上的。
乔华敏[9](2019)在《日语培训机构的商业模式创新研究 ——以W公司为例》文中研究指明W公司从事日语培训业务,近些年凭借教育培训行业市场规模的井喷式扩大,公司的业务和收入获得了非常良好的发展。但在2018年,其公司收入却遭遇“断崖式”减少。本文将据此对W公司的商业模式进行研究,分析商业模式的动态性变化对企业影响的关键变量再结合“魏朱六要素”模型对W公司的商业模式进行创新设计。论文首先通过商业模式和动态性理论与文献资料对商业模式的定义和本质进行了解,阐述国内外目前的研究成果,并通过形态视角和结构视角进行了总结。再结合目前的现实背景,通过PEST模型和内部环境要素模型研究W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接下来根据商业模式物质及信息层面的七个要素分析W公司现有的商业模式及其竞争力和发展困局,发现现有的“单一业务型商业模式”已无法适应W公司的发展。随后研究商业模式的动态性变化,从时间、空间、环境、资源、意识五个维度对商业模式的动态性约束进行研究,并将W公司代入研究结果,最终提炼出对W公司有影响的12个约束关键变量,分别是:企业创新能力、企业市场细分能力、企业健壮性、企业运营能力、企业组织管理方式、企业应变能力、企业研发及对接能力、企业市场推广能力、企业产品核心竞争力、企业整合能力、企业法律风险、企业感知和把握能力。最后将12个变量作为约束条件结合魏朱六要素模型对W公司的商业模式进行梳理和创新设计,形成新的“联盟合作型商业模式”。并通过新旧商业模式竞争力对比及优劣测评工具来评价新旧商业模式的优劣,得出结论新的商业模式完全可以满足W公司的未来发展需要。本文的创新点有两个。第一个创新点是通过五个动态维度研究了商业模式的动态性对企业商业模式的约束关键变量。五个动态维度以时间维度为基础依次展开研究,形成维度闭环,并详细分析了每个维度对企业商业模式的动态约束影响及关键变量。第二个创新点是对W公司的商业模式进行创新设计时,采用商业模式的动态性约束关键变量+结构视角的商业模式创新模型的方式进行研究和分析,得到新的商业模式。也希望能对同类机构提供参考。本文图30幅,表35个,参考文献84篇。
张艳娜[10](2019)在《税收分权、地方政府竞争与地区发展水平》文中指出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拥有一定的财权,这对地方官员形成了激励,使得中国的税收收入呈现长达10年的高速增长趋势。然而,分税制也带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问题,中央政府本级税收收入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地方政府本级税收收入所占比重越来越小,但是支出责任层层下移。另外,随着分税制的实行,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形成单纯地以GDP增长率为目标的考核机制,地方政府为了自身的晋升,必然会争夺有利的劳动、资本、技术等资源。然而,地方政府作为辖区居民的利益代表,单纯追求GDP的增长并不意味着能使辖区居民受益,辖区居民更多的是关心该地区综合水平的提高,那么,地方政府竞争的形成会提高本地区的发展水平吗?以往学者基本上都是采用人均GDP或者GDP增长率来反映地区发展水平,但单纯GDP并不能全面代表一个地区的发展水平。如何科学地评估税收分权、地方政府竞争与地区发展水平问题,深入剖析其内在逻辑关系,不能单纯地将财政分权的研究成果应用于税收分权,而应单独考量税收分权的作用机制。因此,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从中国实际出发,首先从理论上阐述税收分权、地方政府竞争的相关理论及其对地区发展水平的影响路径;其次,构建我国税收分权、地方政府竞争以及地区发展水平的指标,分析其变动趋势;再次,利用2000-2016年中国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西藏)的数据建立空间杜宾模型,并将全国分为东、中、西三大区域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全国层面上税收分权和地方政府竞争以及交互项均能显着提升本地区的发展水平,且除了交互项的空间外溢性不显着为负外,税收分权和地方政府竞争的空间外溢性均显着为正;分地区来看,东部地区除了交互项不显着外,其他情况与全国类似,西部地区除了交互项的空间外溢性为正外,其他也与全国情况类似,中部地区的地方政府竞争显着不利于地区发展水平的提高,并且加入交互项后,交互项的空间外溢性显着为负。最后,本文认为研究税收分权、地方政府竞争对地区发展水平的影响是为了规范地方政府的竞争行为,激励地方政府采取“利人利己”的方式进行竞争,从而促进地区发展水平的提高。因此,本文提出几点政策建议,首先要合理划分政府间的财权和事权,科学设计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加大对中部地区的投资,引导中部地区健康发展;促进地方政府间的合作,避免产生伯特兰“无效率”的博弈,鼓励具有正向外溢性的竞争。
二、基于合作的四种企业竞争形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基于合作的四种企业竞争形式(论文提纲范文)
(1)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共线条件下线路及站点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竞合理论在交通系统中的应用 |
1.3.2 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共线条件下的研究 |
1.3.3 国内外研究现状小结 |
1.4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常规公交与城市轨道交通共线概述 |
2.1 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概述 |
2.1.1 城市公共交通系统 |
2.1.2 城市轨道交通 |
2.1.3 常规公交 |
2.1.4 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对比分析 |
2.2 常规公交与城市轨道交通共线概述 |
2.2.1 公交与轨道的客流吸引范围 |
2.2.2 公交与轨道共线的含义与空间拓扑图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公交与轨道共线条件下的竞合性分析 |
3.1 竞争与合作理论 |
3.1.1 竞争理论 |
3.1.2 合作理论 |
3.1.3 竞合理论 |
3.2 公交与轨道共线条件下竞合关系的定性分析 |
3.2.1 共线客运走廊内公交与轨道竞合关系概述 |
3.2.2 共线客运走廊内公交与轨道的竞争形式与合作形式 |
3.2.3 共线条件下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竞合关系的影响因素分析 |
3.3 公交与轨道共线条件下竞合关系的定量分析 |
3.3.1 站点组的合作度 |
3.3.2 站点组的竞争度 |
3.4 公交与轨道共线客运走廊内站点组竞合强度分类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常规公交线路及停靠站点优化研究 |
4.1 常规公交线路及站点优化目标与原则 |
4.1.1 优化目标 |
4.1.2 优化原则 |
4.2 常规公交线路及站点优化措施 |
4.3 常规公交线路及站点的优化研究 |
4.3.1 常规公交线路的优化研究 |
4.3.2 常规公交站点的优化研究 |
4.4 优化模型 |
4.4.1 基本假设 |
4.4.2 目标函数 |
4.4.3 约束条件 |
4.4.4 模型构建 |
4.5 模型求解 |
4.5.1 遗传算法求解 |
4.5.2 最优方案的优化步骤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实例分析 |
5.1 实例背景 |
5.2 数据获取与处理 |
5.2.1 轨道交通数据处理与分析 |
5.2.2 常规公交数据处理与分析 |
5.2.3 轨道交通站点与常规公交站点重合服务面积 |
5.3 站点组竞合度计算 |
5.3.1 站点组合作度计算 |
5.3.2 站点组竞争度计算 |
5.3.3 站点组分类 |
5.4 常规公交线路及停靠站点的初步优化方案 |
5.4.1 常规公交线路初步优化方案 |
5.4.2 常规公交站点初步优化方案 |
5.4.3 模型求解 |
5.4.4 常规公交线路及站点的具体优化方案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创新点 |
6.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取得的学术成果 |
(2)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规制的相关理论 |
1.2.2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专门条款的规范研究 |
1.2.3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规制的域外经验 |
1.2.4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规制的研究评价与展望 |
1.3 论文框架、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3.1 论文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3.3 论文创新点 |
第2章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问题的界定 |
2.1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
2.1.1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 |
2.1.2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为的特征 |
2.2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
2.2.1 干扰、排他型不正当竞争行为 |
2.2.2 误导型不正当竞争行为 |
2.2.3 数据型不正当竞争行为 |
2.3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特殊性 |
2.3.1 行为成本低影响大 |
2.3.2 规制目标多元 |
第3章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现状 |
3.1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立法现状 |
3.1.1 法律修改与规则模式转换 |
3.1.2 竞争法律之间存在交叉 |
3.1.3 竞争规则与行业监管规则并行 |
3.2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执法现状 |
3.2.1 执法机关首获执法权限 |
3.2.2 新条文目前已经得以适用 |
3.3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司法现状 |
3.3.1 案件覆盖面广 |
3.3.2 竞争利益维度多元 |
3.3.3 注重长期效应 |
3.3.4 存在技术中立的趋势 |
第4章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不足 |
4.1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立法不足 |
4.1.1 立法多头 |
4.1.2 逻辑混乱 |
4.1.3 与实践经验匹配性不足 |
4.2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执法不足 |
4.2.1 执法经验不足 |
4.2.2 执法水平参差不齐 |
4.3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司法不足 |
4.3.1 裁判思路不够稳定 |
4.3.2 对既有案件缺乏梳理 |
第5章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域外经验与借鉴 |
5.1 立法经验及其借鉴 |
5.1.1 “权利主义”的立法模式 |
5.1.2 “法益主义”的立法模式 |
5.2 执法经验及其借鉴 |
5.2.1 域外执法机构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保持高度关注 |
5.2.2 域外竞争机构遵循正当程序的执法理念 |
5.3 司法经验及其借鉴 |
5.3.1 类似行为基于不同价值观可产生不同判决结果 |
5.3.2 通过“效能竞争”理论认定不正当竞争损害 |
5.3.3 通过司法政策影响法律适用和立法 |
第6章 完善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建议 |
6.1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 |
6.1.1 秉持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 |
6.1.2 注重利益平衡和激励相容 |
6.1.3 保持技术中立和包容审慎 |
6.2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模式选择 |
6.2.1 从一元规制走向多元协调 |
6.2.2 摒弃“本身违法”的思维模式 |
6.3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立法完善 |
6.3.1 行为类型化 |
6.3.2 要件具体化 |
6.3.3 标准明确化 |
6.4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执法完善 |
6.4.1 制定落实不正当竞争政策 |
6.4.2 秉承技术中立的执法理念 |
6.4.3 强化机构之间的沟通配合 |
6.5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司法完善 |
6.5.1 形成稳定裁判思路标准 |
6.5.2 实施案例群的司法政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国际税收竞争与FDI区位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议题的提出 |
1.2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2.1 研究背景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和框架 |
1.3.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问题和主要观点 |
1.5 本文创新之处 |
1.6 本文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税收外部性理论 |
2.1.1 横向税收外部性 |
2.1.2 纵向税收外部性 |
2.2 产业空间布局理论 |
2.2.1 杜能农业区位理论 |
2.2.2 韦伯工业区位理论 |
2.2.3 廖什市场区位理论 |
2.2.4 艾萨德空间经济与区位理论 |
2.2.5 新经济地理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国际税收竞争:流动资本 |
2.3.2 国际税收竞争:跨国公司 |
2.3.3 政治因素与FDI区位选择 |
2.3.4 劳动成本与FDI区位选择 |
2.3.5 国内税收竞争 |
2.3.6 述评 |
第3章 特殊利益集团游说、国际税收竞争与FDI区位选择研究 |
3.1 问题提出 |
3.2 模型设定 |
3.2.1 需求、生产和政府行为 |
3.2.2 行动时序 |
3.2.3 支付 |
3.3 考虑单边议价的政策竞争模型 |
3.3.1 市场竞争行为与FDI配置分析 |
3.3.2 两个博弈:政府行为与特殊利益集团游说 |
3.3.3 福利分析 |
3.4 引入讨价还价的政策竞争模型 |
3.4.1 环境设定和初步分析 |
3.4.2 均衡和福利分析 |
3.5 若干讨论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劳动成本、国际税收竞争与FDI区位选择研究 |
4.1 问题提出 |
4.2 模型设定 |
4.2.1 需求和生产 |
4.2.2 政府行为 |
4.2.3 行动时序 |
4.3 缺失政策竞争时跨国公司的选址 |
4.3.1 均衡分析 |
4.3.2 福利分析 |
4.4 考虑政策竞争下的FDI区位选择 |
4.4.1 均衡分析 |
4.4.2 福利分析 |
4.5 失业与劳动法豁免权 |
4.5.1 环境设定 |
4.5.2 均衡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地方引资竞争与中央政府调控效应研究 |
5.1 问题提出 |
5.2 模型构建 |
5.3 地区间不存在FDI竞争的情况 |
5.3.1 考虑中央政府采取对称政策 |
5.3.2 考虑中央政府采取非对称政策 |
5.4 地方政府参与FDI政策竞争的情况 |
5.4.1 考虑中央政府采取对称政策 |
5.4.2 考虑制定有利于优势地区的政策 |
5.4.3 考虑支持劣势地区的政策 |
5.4.4 部分小结 |
5.5 纵向转移支付 |
5.5.1 环境设定 |
5.5.2 均衡分析 |
5.5.3 转移支付还是地方竞争? |
5.6 地方政府变为收入最大化型政府 |
5.6.1 当中央政府采取对称政策 |
5.6.2 当中央政府采取支持优势地区的政策 |
5.6.3 当中央政府采取支持劣势地区的政策 |
5.6.4 比较和讨论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主要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A 第三章涉及的引理和命题证明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4)基于竞合关系的客运走廊公交停靠站分布及行车调度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技术路线 |
第2章 城市客运走廊公共交通竞合关系研究 |
2.1 公共交通背景下的竞争与合作关系 |
2.1.1 竞争与合作理论 |
2.1.2 城市公共交通的竞争与合作特性 |
2.2 基于空间拓扑关系的线路间竞争与合作分析 |
2.2.1 城市公共交通的空间拓扑关系 |
2.2.2 公共交通间竞争与合作关系的初步分析 |
2.3 城市客运走廊内公共交通的竞争与合作形式 |
2.3.1 竞争形式 |
2.3.2 合作形式 |
2.4 竞争与合作关系的评价指标 |
2.4.1 不同公共交通方式间的竞争与合作 |
2.4.2 常规公交内部的竞争与合作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城市客运走廊常规公交停靠站分布优化研究 |
3.1 客运走廊内公共交通出行效用函数 |
3.1.1 公共交通出行决策的影响因素 |
3.1.2 构建公共交通出行效用函数 |
3.2 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效用调查 |
3.2.1 调查方法 |
3.2.2 变量数据的处理 |
3.2.3 参数估计结果及特征分析 |
3.3 轨道交通与并线常规公交的合作水平变化特征 |
3.3.1 基本假设 |
3.3.2 客运走廊沿线合作水平的变化特征 |
3.3.3 合作水平与常规公交停靠站分布的关系 |
3.4 以合作关系为基础的常规公交停靠站分布优化方法 |
3.4.1 常规公交停靠站分布的优化目标 |
3.4.2 优化问题分析 |
3.4.3 模型约束及边际条件 |
3.4.4 建立模型及求解 |
3.4.5 优化结果的后续调整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城市客运走廊常规公交行车调度优化研究 |
4.1 客运走廊常规公交运输能力的影响因素 |
4.1.1 车辆运载能力 |
4.1.2 一般路段通行能力 |
4.1.3 信号交叉口通行能力 |
4.1.4 停靠站服务能力 |
4.2 常规公交客运周转能力与发车频率关系模型 |
4.2.1 公交专用道基本路段公交车辆交通流参数关系模型 |
4.2.2 公交车辆交叉口延误分析 |
4.2.3 公交车辆站点停靠延误分析 |
4.2.4 常规公交发车频率与客运周转能力关系模型 |
4.3 常规公交系统客运周转能力变化规律 |
4.3.1 停靠站泊位数 |
4.3.2 道路设计速度 |
4.3.3 信号交叉口绿信比 |
4.3.4 设置多个公交停靠站 |
4.4 考虑道路资源竞争的客运走廊常规公交调度优化模型 |
4.4.1 优化目标 |
4.4.2 常规公交系统的前期处理 |
4.4.3 目标函数的计算方法 |
4.4.4 模型的约束条件 |
4.4.5 模型的构建及求解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案例分析 |
5.1 学府路道路及公共交通建设运营现状 |
5.1.1 学府路现状调查 |
5.1.2 学府路道路基本情况 |
5.1.3 哈尔滨市地铁1号线建设情况 |
5.1.4 学府路常规公交系统建设情况 |
5.2 常规公交停靠站分布及行车调度优化 |
5.2.1 常规公交停靠站分布优化 |
5.2.2 常规公交行车调度优化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 |
一、主要研究成果 |
二、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致谢 |
(5)公共物品价格问题研究 ——基于广义价格角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与评述 |
1.2.1 关于公共物品的概念 |
1.2.2 关于公共物品的需求 |
1.2.3 关于公共物品的供给 |
1.2.4 关于公共物品的价格 |
1.2.5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5 主要贡献 |
2 基本涵义:公共物品和价格 |
2.1 关于公共物品的基本涵义 |
2.1.1 基于消费角度 |
2.1.2 基于生产角度 |
2.1.3 基于制度角度 |
2.1.4 公共物品的分类 |
2.2 关于价格的基本涵义 |
2.2.1 价格形式的特征 |
2.2.2 价格形成的基础 |
2.2.3 简要评述 |
3 理论基础:广义价格论 |
3.1 广义的物品 |
3.2 广义的产权 |
3.2.1 产权的涵义及特征 |
3.2.2 三种基本的产权制度 |
3.3 广义的成本 |
3.3.1 成本的涵义 |
3.3.2 成本的延展 |
3.3.3 广义成本的层次态分析 |
3.4 广义的收益 |
3.4.1 收益的涵义 |
3.4.2 收益的延展 |
3.5 广义的交换 |
3.5.1 交易及其交易的三种形式 |
3.5.2 交换与分配的相互转化 |
3.5.3 交易频谱及各种价格形态的定位 |
3.6 广义的价格 |
3.6.1 广义价格的定义 |
3.6.2 生产制度的选择 |
3.6.3 结语 |
3.7 广义价格论的应用:以循环经济为例 |
3.7.1 初始投入环节的价格安排 |
3.7.2 生产环节的价格安排 |
3.7.3 销售环节的价格安排 |
3.7.4 消费回收环节的价格安排 |
4 公共物品的价格形成 |
4.1 公共物品价格形成的过程和机理 |
4.2 纯公共品的价格形成与优化分析 |
4.2.1 纯公共品供给的成本构成 |
4.2.2 纯公共品价格形成优化分析 |
4.3 准公共品的价格形成与优化分析 |
4.3.1 准公共品Ⅰ的价格形成和优化分析 |
4.3.2 准公共品Ⅱ的价格形成和优化分析 |
4.3.3 准公共品Ⅲ的价格形成和优化分析 |
5 公共物品的价格模型 |
5.1 定价基础的确定 |
5.1.1 以受益原则为基础定价 |
5.1.2 以支付能力为基础定价 |
5.2 K值的类型和定价模型 |
5.2.1 线性模型 |
5.2.2 非线性模型 |
6 公共物品的价格政策 |
6.1 纯公共品的价格政策 |
6.1.1 纯公共品的有效供给与价格结构选择 |
6.2 准公共品的价格政策 |
6.2.1 准公共品价格政策的目标 |
6.2.2 对我国准公共品价格政策的讨论 |
6.2.3 对我国准公共品价格政策改革的建议 |
7 结论与研究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后记 |
(6)地方政府竞争对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供给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文献综述 |
二、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 |
二、技术路线 |
第四节 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可能存在的创新之处 |
二、存在的难点与不足 |
第二章 地方政府竞争影响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供给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地方政府竞争与非经济性公共产品的概念 |
一、非经济性公共产品的概念 |
二、地方政府竞争的概念 |
第二节 地方政府竞争影响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供给的基础理论 |
一、联邦主义的财政分权理论 |
二、公共选择学派的政府行为理论 |
第三节 地方政府竞争影响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供给的机理 |
一、完全信息下的地方政府竞争的“博弈”模型 |
二、地方政府竞争对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供给的影响机理 |
第三章 我国地方政府竞争与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地方政府竞争的现状 |
一、东部地区地方政府竞争的现状 |
二、中部地区地方政府竞争的现状 |
三、西部地区地方政府竞争的现状 |
第二节 我国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 |
一、教育的供给现状 |
二、医疗卫生的供给现状 |
三、社会保障的供给现状 |
第三节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竞争影响非经济公共产品供给的因素 |
一、竞争环境 |
二、竞争激励机制 |
三、制度设计 |
第四章 我国地方政府竞争对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供给影响的实证 |
第一节 空间计量模型设定 |
一、空间计量模型构建 |
二、变量的选取 |
三、数据说明 |
四、空间权重矩阵选择 |
第二节 计量结果分析 |
一、空间自相关检验 |
二、空间杜宾模型检测结果 |
第五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一、地方政府具备“经济人”特性 |
二、非经济公共产品具有“非经济性” |
三、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供给存在地区差异 |
四、地方政府竞争会导致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供给水平低 |
五、经济增长与财政自给率促进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供给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高效使用财政资金,实现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供给均等化 |
二、明确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完善财政体制 |
三、以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为导向,优化地方政府激励机制 |
四、引导居民参与决策,建立公共产品支出共决机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的研究成果 |
(7)中国房地产产业组织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基本概念的界定 |
1.2.1 房地产 |
1.2.2 房地产业 |
1.2.3 房地产市场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对象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基本理论概述 |
2.1 房地产业基本理论 |
2.1.1 房地产供求理论 |
2.1.2 地租理论 |
2.1.3 土地价格理论 |
2.1.4 区位理论 |
2.2 产业组织理论概述 |
2.2.1 产业组织理论的产生 |
2.2.2 产业组织理论的学术流派 |
2.3 房地产产业组织的国内外研究动态 |
2.3.1 国外房地产产业组织研究 |
2.3.2 国内房地产产业组织研究 |
第3章 中国房地产业市场结构分析 |
3.1 市场结构的类型 |
3.2 市场结构的决定因素 |
3.2.1 市场集中度 |
3.2.2 产品差异化 |
3.2.3 进入和退出壁垒 |
3.3 中国房地产业市场集中度分析 |
3.3.1 全国房地产市场的集中度研究 |
3.3.2 区域房地产市场的集中度研究 |
3.3.3 全国及区域房地产市场集中度综合分析 |
3.4 中国房地产业产品差异化分析 |
3.4.1 房地产广告的基本特征 |
3.4.2 中国房地产业的广告密度 |
3.5 中国房地产业进入壁垒分析 |
3.5.1 中国房地产业进入壁垒的量化指标 |
3.5.2 经济技术壁垒分析 |
3.5.3 规模经济壁垒分析 |
3.5.4 政策与制度壁垒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房地产企业的竞争行为研究 |
4.1 中国房地产企业的价格竞争行为 |
4.1.1 伯川德(Bertrand)模型分析 |
4.1.2 房地产企业的垄断定价 |
4.1.3 房地产企业的价格歧视 |
4.1.4 房地产企业的价格串谋 |
4.2 中国房地产企业的非价格竞争行为 |
4.2.1 区位差异化竞争 |
4.2.2 广告竞争 |
4.3 房地产企业两种竞争行为的比较分析 |
4.3.1 价格竞争与非价格竞争的比较 |
4.3.2 房地产企业的非价格竞争偏好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房地产业市场绩效的实证分析 |
5.1 市场绩效的常用评价指标 |
5.1.1 利润率指标 |
5.1.2 勒纳指数(Lerner index) |
5.2 中国房地产业收益性市场绩效评价——基于利润率指标 |
5.3 中国房地产业竞争性市场绩效评价——基于勒纳指数 |
5.4 中国房地产业综合市场绩效的实证分析——基于数据包络分析(DEA)模型 |
5.4.1 数据包络分析(DEA)模型介绍 |
5.4.2 变量选择 |
5.4.3 DEA实证分析 |
5.4.4 中国房地产业的Malmquist生产率指数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房地产产业组织优化的目标模式 |
6.1 产业组织优化的理论目标模式 |
6.1.1 古典经济学的产业组织优化目标模式 |
6.1.2 主流产业组织理论的产业组织优化目标模式 |
6.2 有效竞争的内涵、特征及评价标准 |
6.2.1 有效竞争的内涵 |
6.2.2 有效竞争的基本特征 |
6.2.3 有效竞争的评价标准 |
6.3 中国房地产产业组织优化的目标模式 |
6.3.1 有效竞争:中国房地产产业组织优化的目标 |
6.3.2 中国房地产业有效竞争的目标模式 |
6.3.3 中国房地产业有效竞争的相关标准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房地产产业组织优化的对策建议 |
7.1 理顺供求关系、提升社会福利 |
7.1.1 合理引导房地产市场的消费需求 |
7.1.2 加快调整房地产市场的供给结构 |
7.2 优化市场结构、加强资源整合 |
7.2.1 加快房地产业内部整合、改善资产结构 |
7.2.2 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行业监管 |
7.2.3 改进土地出让制度、减少行政垄断 |
7.2.4 推动品牌建设、优化市场结构 |
7.3 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 |
7.3.1 强化监督、规范开发商价格行为 |
7.3.2 维护市场秩序、整顿房地产企业广告行为 |
7.3.3 引导房地产企业改进产品和服务、开展差异化竞争 |
7.4 改善市场绩效、实现均衡发展 |
7.4.1 加强科技创新、推进房地产业现代化 |
7.4.2 引导资源流向,推动区域均衡发展 |
7.5 强化宏观调控、促进产业发展 |
7.5.1 以房产税为切入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
7.5.2 规范金融市场、控制房地产金融风险 |
7.5.3 完善市场信息系统、稳定房地产价格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本文主要结论 |
8.2 研究工作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附录 |
(8)论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之间的动态理论关系:分离与耦合(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深入透视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间的动态理论关系:分离与耦合 |
(一) 实体经济条件下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遵循不同的运动规律 |
(二) 虚拟经济条件下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的特点 |
(三) 分离与独立:是商品含义延伸和扩展、货币职能深化、信用形式发展的必然结果 |
(四) 分离和独立:是社会分工不断深化、科技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 |
(五) 耦合与融合:是流通系统整体运行、风险利益机制的必然要求 |
(六) 耦合和融合:是社会分工协作和市场竞争模式发展的必然要求 |
三、结论 |
(9)日语培训机构的商业模式创新研究 ——以W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3.1 论文结构 |
1.3.2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商业模式及其动态性理论 |
2.1.2 市场营销理论 |
2.1.3 企业战略理论与工具 |
2.2 文献综述 |
2.2.1 形态视角下的商业模式创新 |
2.2.2 结构视角下的商业模式创新 |
2.2.3 商业模式的动态性研究 |
2.3 概括性评论 |
3 日语培训行业及W公司现有商业模式分析 |
3.1 W公司日语培训行业环境分析 |
3.1.1 宏观环境 |
3.1.2 企业内部微观环境 |
3.2 W公司现有商业模式分析 |
3.2.1 W公司基本概况 |
3.2.2 W公司现有商业模式 |
3.3 W公司商业模式的竞争力分析与发展困局 |
3.3.1 竞争力分析 |
3.3.2 发展困局 |
3.4 本章小结 |
4 商业模式的动态性约束关键变量分析 |
4.1 多动态维度对商业模式的约束分析 |
4.1.1 动态维度的选择 |
4.1.2 时间维度的约束及变量 |
4.1.3 空间维度的约束及变量 |
4.1.4 环境维度的约束及变量 |
4.1.5 资源维度的约束及变量 |
4.1.6 意识维度的约束及变量 |
4.2 W公司商业模式的多动态维度约束变量确认 |
4.2.1 时间维度的动态性约束关键变量 |
4.2.2 空间维度的动态性约束关键变量 |
4.2.3 环境维度的动态性约束关键变量 |
4.2.4 资源维度的动态性约束关键变量 |
4.2.5 意识维度的动态性约束关键变量 |
4.2.6 W公司商业模式的动态性约束关键变量整合 |
4.3 本章小结 |
5 W公司新商业模式创新设计 |
5.1 W公司商业模式创新设计逻辑 |
5.2 W公司商业模式创新设计方案 |
5.2.1 定位创新设计 |
5.2.2 业务系统创新设计 |
5.2.3 关键资源能力创新设计 |
5.2.4 盈利模式创新设计 |
5.2.5 自由现金流结构创新设计 |
5.2.6 企业价值创新设计 |
5.2.7 W公司新商业模式综述 |
5.3 W公司新旧商业模式对比分析和评价 |
5.3.1 新旧商业模式竞争力对比分析 |
5.3.2 新旧商业模式优劣测评评价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10)税收分权、地方政府竞争与地区发展水平(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2.3 简要评论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研究内容和研究框架 |
1.3.1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框架 |
1.4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2.税收分权、地方政府竞争与地区发展水平的相关理论 |
2.1 税收分权的相关理论 |
2.1.1 .税权与税收分权概念的界定 |
2.1.2 税收分权的契约形式 |
2.1.3 中国税收分权的历史演变 |
2.2 地方政府竞争的相关理论 |
2.2.1 地方政府竞争的界定 |
2.2.2 地方政府竞争理论的演化 |
2.2.3 税收分权与地方政府竞争的关系 |
2.3 税收分权、地方政府竞争对地区发展水平影响的理论基础 |
2.3.1 税收竞争理论 |
2.3.2 寡头竞争理论 |
2.4 税收分权、地方政府竞争对地区发展水平的影响机制 |
2.4.1 税收分权对地区发展水平的影响 |
2.4.2 地方政府竞争对地区发展水平的影响 |
2.4.3 税收分权、地方政府竞争对地区发展水平的影响 |
3.税收分权、地方政府竞争与地区发展水平指标的构建 |
3.1 税收分权指标的测度及变动趋势 |
3.1.1 税收分权度指标的测度 |
3.1.2 税收分权度指标的变动趋势 |
3.2 地方政府竞争指标的测度及变动趋势 |
3.2.1 地方政府竞争指标的测度 |
3.2.2 地方政府竞争指标的变动趋势 |
3.3 地区发展水平的测度及变动趋势 |
3.3.1 地区发展水平的指标构建 |
3.3.2 因子分析法步骤及结果 |
3.3.3 地区发展水平指标结果分析 |
4.税收分权、地方政府竞争与地区发展水平的实证分析 |
4.1 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4.1.1 变量选取 |
4.1.2 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 |
4.1.3 单位根检验及协整检验 |
4.1.4 数据来源 |
4.2 实证分析 |
4.2.1 空间权重矩阵的构建 |
4.2.2 空间相关性检验 |
4.2.3 模型设定 |
4.2.4 模型估计 |
4.2.5 稳健性检验 |
5.结论及政策建议 |
5.1 主要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四、基于合作的四种企业竞争形式(论文参考文献)
- [1]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共线条件下线路及站点优化研究[D]. 雷羽. 重庆交通大学, 2021
- [2]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研究[D]. 杨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3]国际税收竞争与FDI区位选择[D]. 刘超.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4]基于竞合关系的客运走廊公交停靠站分布及行车调度优化[D]. 张恩泽.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0(01)
- [5]公共物品价格问题研究 ——基于广义价格角度[D]. 傅伟.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1)
- [6]地方政府竞争对非经济性公共产品供给的影响研究[D]. 过帅.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7]中国房地产产业组织优化研究[D]. 王志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8]论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之间的动态理论关系:分离与耦合[J]. 李辉华. 财经理论研究, 2019(03)
- [9]日语培训机构的商业模式创新研究 ——以W公司为例[D]. 乔华敏. 北京交通大学, 2019(01)
- [10]税收分权、地方政府竞争与地区发展水平[D]. 张艳娜. 西南财经大学, 20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