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农业“绿箱”保护措施(论文文献综述)
兰迪·施内普,王宇[1](2021)在《如何在世贸组织规则下选择有效的国内农业保护政策?》文中指出美国是国际农产品市场的主要生产者和消费者,美国农业政策对国际市场具有重要影响。农业保护政策是美国农业法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美国农业保护政策要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出台的《农业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和《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等关于农业保护政策的基本规定。其中,《农业协定》根据农业补贴政策对市场的扭曲程度由轻到重依次分为绿箱、蓝箱、黄箱、红箱政策。绿箱、蓝箱政策不受规则限制,黄箱政策受到严格的总支出限制,红箱政策被禁止。截至2017年,美国黄箱政策方面补贴没有超过总支出限额,符合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
刘滢泉[2](2020)在《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充足、可持续的能源供给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能源消费水平的提高,能源需求和生产之间的不平衡的矛盾愈加严重。能源的来源有很多不同种类,当前,世界能源使用很大程度上依赖化石燃料。大量化石燃料的使用、燃烧会带来酸雨、雾霾等严重的环境污染、破坏,产生的大量二氧化碳更会引起全球性的“温室效应”。“温室效应”带来的气候变化是当前人类面临的最大威胁,危及地球生态安全和人类生存与发展,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化石燃料大量使用在造成严重环境、气候问题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可再生带来的能源枯竭问题。化石燃料大量使用在造成严重环境、气候问题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可再生带来的能源枯竭问题。20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促使国际社会的能源危机、能源安全等问题浮出水面,也让许多国家更清醒地意识到能源供给持续性和发展新能源的重要性。全球范围内屡次发生的核事故,尤其是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事件引发了人类对核能安全的不信任。一些国家相继宣布“弃核”,并努力实现从核电到可再生能源的转换。因此,寻找替代能源,成为各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可再生能源低碳、清洁、可持续的优点,赢得了世界各国的青睐,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已经从过去个别国家、部分地区逐步扩展成为全球各国的一致行动。各国都对发展可再生能源给予了高度重视,通过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降低能源进口的依赖程度,保障本国能源安全,推进能源转型;保护环境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可再生能源产业具有初始投资成本高、成本受技术创新进步影响大、长期成本有下降空间等显着特点,因此,可再生能源产生经济效益需要长时间的发展和积累。巨大的投资、研发成本给成立初始阶段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压力,使其难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传统能源相竞争。考虑到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这一特点,以及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带来的环境、生态、经济价值,各国纷纷出台各种法律、政策,用以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壮大。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使用,作为未来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内容之一,不仅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可以说,谁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使用领域占得先机,就将在这场以绿色、智能和可持续为特征的科技革命中获得优势地位。世界各国既是气候可持续发展的利益共同体,更是经济社会存在竞争的利益个体,在逆全球化浪潮兴起的时代,国与国之间在发展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领域存在竞争关系、在争夺可再生能源产品、设备国际市场领域也存在竞争关系。补贴作为一种常用的政府激励措施,成为各国促进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发展的常用手段。随着可再生能源及其相关技术的不断发展,各国的可再生能源产业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补贴措施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应当如何使用成为了学者们关注的问题。在国际贸易领域,不断涌现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更是对各国可再生能源补贴措施的合规性问题提出了质疑。在各国普遍对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给予补贴的背景下,相比环境负面效应更大的化石能源补贴,为何可再生能源补贴屡遭国际争端诉讼?成为本文研究国际层面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的出发点。从GATT到WTO,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多边贸易组织经历了70多年的发展历程。WTO在国际贸易领域建立了秩序,为世界经济发展和世界和平维护作出了贡献,其制度的详实程度、争端解决机制的广泛实践,成为全球化时代成员方遵守的“模范国际法”。然而随着实践的发展,WTO既有制度的僵化、新规则的难以达成,都让成员方对WTO“究竟走向何方”产生了怀疑。争端解决机构难以完成可再生能源补贴认定、难以开展合规论证,正是WTO既有制度僵化的印证和缩影。与多边经贸规则难以达成相对应,区域贸易协定发展如火如荼。美国、欧盟、日本主导或参与了TPP、CPTPP、USMCA、EPA谈判,并达成了一系列高标准的区域贸易协定。具体到可再生能源补贴领域,前述区域贸易协定通过“非商业援助制度”“环境条款”“一般例外条款变通适用”等规则的设计,事实上改变了WTO框架下的补贴制度,体现了先进发达国家抢占21世纪国际经贸规则制定话语权的战略意图。虽然目前而言,这些区域贸易协定的规定相对原则,且未有争端实践适用,但结合多边经贸规则的形成过程来看,区域贸易协定的相关规定推而广之,也可能只是时间的问题。先进发达国家在推进诸边、双边层面经贸规则发展的同时,也在国内层面不断发展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体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手段,设计覆盖研发、投资、生产、销售环节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为国内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发展提供科学化的制度保障,并向全球输出了“上网固定电价制度”“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等制度设计,在国内法制度层面实现了领跑。而今,经过了长期的发展和补贴支持,先进发达国家更多地掌握了可再生能源的核心技术,其中部分类型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具备了参与自由市场竞争的实力。由此不难发现先进发达国家在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领域的整体设计图谱:第一,在国内法制度层面逐渐将市场因素纳入原有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以实现优胜劣汰,提升成熟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竞争力;第二,把握既有多边经贸规则,发起对其他国家的可再生能源措施争端,为本国可再生能源产业争取更多的国际市场和发展时间;第三,通过区域贸易协定实践,制定有利于本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高标准条款,抢占21世纪国际经贸规则“立法权”。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也是人口大国,高速发展的经济带来了巨大的能源消耗,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巨大的能源消费带来了大量的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排放,环境、资源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当今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能源安全问题是国家能源发展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在核能安全性备受质疑的情况下,发展可再生资源产业已成为我国保护环境资源、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产者,近年来,中国也成为在可再生能源发展领域最大的投资者,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迅速。然而,近年来,在贸易保护主义不时抬头的当下,我国可再生能源产品、设备在国际上屡遭反补贴诉讼。研究国际法律制度,归根到底的落脚点在于,对接国际经贸规则,发展、完善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助力我国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的发展。补贴、反补贴法律制度对我国来说是“舶来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自2004年后未有新的发展。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缺乏系统性,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散见于法律、政策之中,且多以政策形式出现,与先进发达国家相比,法制化程度明显不足,部分制度的合规性也有待论证。制度的局限必然影响实践的效果,实践中“弃风弃光”现象一方面是电力消纳的统筹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对既有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合理性的实践质疑。如何对接国际经贸规则,发展、完善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成为本文研究国内层面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的出发点。因此,本文将在既有多边贸易体系框架内,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寻找制度依据,并结合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实践,探析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路径及制度问题,并将归纳区域贸易协定、典型发达国家内国法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趋势,以推进多边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和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完善,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发展提供科学化的制度保障。本文从法学视角出发,聚焦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探讨了可再生能源及其补贴的价值、实施可再生能源补贴措施与贸易自由化的关系;分析了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相关制度,结合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实践及WTO制度,归纳了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所应遵循的逻辑思路;研究了区域贸易协定中可再生能源补贴相关制度,从诸边、双边层面为多边层面制度革新提供参考借鉴依据;讨论了可再生能源补贴专向性、不可诉补贴与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关系、可再生能源补贴与GATT1994第20条的关系等几个法律问题,就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发展提出了建议;对标WTO既有规则体系及案例实践,审视了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制度、政策措施的合规性,在结合他国立法、实践情况的基础上,审视国内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的体系性、科学性,为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的解决及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提出了建议。具体而言,本文由以下五章组成。第一章通过可再生能源、再生能源补贴概念的界定,明确文章的研究对象,从基础理论层面为开展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基础。结合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必要性分析可以发现,环境、气候、资源问题的日益突出及环境问题的无国界特征,寻求发展替代能源,大力发展可能再生能源已经成为了国际社会的共识。结合“幼稚产业理论”和“外部性理论”两种经济学理论的分析,政府通过“有形的手”,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合理化能源产品的最终成本,为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符合自然法的公平价值和理性精神,体现了自然法的核心诉求。在综合政策的支持下,可再生能源产业竞争力的提升有空间、可实现,国际社会的认可度高,可再生能源补贴作为各国政府常用的政府干预手段和调控措施,其存在必要性在实践中也得到了体现。然而,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的质疑、可再生能源补贴贸易救济措施、可再生能源补贴贸易争端频发,可再生能源补贴“深陷”国际法律争议,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合规性备受质疑,成为了本文进一步研究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的动因所在。第二章围绕WTO框架下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适用这条主线,在第一节分析了WTO框架下SCM协定、GATT1994、GATS和《农业协定》中的与可再生能源补贴相关的制度及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的适用性,发现除了SCM协定,其他协定中的补贴制度都无法为可再生能源补贴认定提供充分依据;除了《农业协定》中的“绿箱”国内支持措施,其他涵盖协定中均无肯定可再生能源补贴环境价值、正外部性的补贴制度,有鉴于《农业协定》适用对象的特定性,因此当前WTO框架下没有专门适用于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特殊补贴制度;从制度层面来看,可再生能源补贴认定、论证遵循一般补贴认定、论证规则。在第二节中,结合WTO争端解决实践,以“加拿大-可再生能源案”为例,详细分析了WTO争端解决实践中确定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规则;并结合DSB裁决正、反两方面的评价肯定了既有合规论证规则的价值,同时也指出了其中的问题所在;并结合WTO补贴争端实践发展,发现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呈现“非补贴”化处理和高频度嵌入“国内成分要求”两个显着发展特点。而今,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路径发展呈现“停滞”状态,结合实践发展反思制度本身,发现WTO框架下补贴认定制度和分类制度都存在局限性,不利于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合规论证,无法在既有补贴制度框架内为可再生能源补贴提供豁免机会。DSB实践中形成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方法,是根据当前WTO框架下补贴制度做出的最无奈,也是最积极的选择,这种合规论证方法虽然暂时为非禁止性可再生能源补贴在事实上构建了暂时的绿色安全网,但从解决问题和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说,依然不是根本之道。第三章围绕“非多边视角下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从“诸边、双边”区域贸易协定视角和“单边”内国法视角分别切入,系统梳理了重点区域贸易协定、典型发达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内容特点和发展趋势。在“诸边、双边”维度下,区域贸易协定的制度创新,事实上拓展了WTO框架下的补贴制度,从实体层面将环境因素融入补贴制度、通过非商业援助制度设计改变了国有企业补贴认定方式,从程序层面凸显了对透明度原则的重视。可以肯定的是,多个国家(地区)认识到了既有WTO框架下补贴制度无法适应可再生能源补贴认定需求,并在区域贸易协定中进行了积极的制度发展尝试,这对在多边层面尝试制度革新提供了发展思路。当然,区域贸易协定中许多创新规则的设计还不够完善,相比WTO框架下的补贴制度,相对更为原则,实践中也未有争端案例适用这些创新规则,规则如何加以运用、解释还有待实践的发展。在“单边”维度下,列举国家都对可再生能源给予了形式各样的补贴,都有着自成体系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列举国家既有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制化程度高,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政策共同构筑了制度体系。列举国家相互之间在制度上也存在相互借鉴,同一补贴制度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金科玉律,需要特定国家结合本国能源市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加以适用。而今,市场因素逐渐并充分融入列举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可以预计,根据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逻辑,无论一国实施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究竟为何,随着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补贴的规模、数量都呈现递减的趋势,可再生能源产业最终面向的是自由市场,并将在自由市场的竞争过程中实现优胜劣汰。对列举国家可再生能源制度内容和发展趋势的把握,对多边层面制度革新及中国相关制度发展都有良好的参考价值。第四章根据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发展困境和制度适用问题,参考非多边视角下相关制度的发展实践,以WTO法律制度为基础,从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革新和一般例外条款制度革新两个层面出发,为多边视角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明确了方向。第一节聚焦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革新,通过对不可诉补贴制度恢复、修订,为具有环保、科研价值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构建了绿色空间;通过《环境产品协定》谈判视角下为可再生能源产品争取特殊待遇;参照《农业协定》分类模式为可再生能源补贴设计特殊规则,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创新提供发展思路。第二节根据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特点,结合“具有‘国内成分要求’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无法在补贴制度范畴内得到救济”的现状,尝试在补贴制度之外,为含有“国内成分要求”的可再生能源补贴论证寻找制度依据;效仿EPA吸纳一般例外条款的做法,着力探析WTO框架下GATT1994第20条与SCM协定的适用关系,并在归纳GATT1994第20条实际适用效果的基础上,从适用方法变更、条款修改两种“必要的变通”模式出发,建立了可再生能源补贴援引GATT1994第20条的发展路径。虽然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革新阻力重重,但还是应当有制度革新的愿景和勇气,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合法性论证提供发展思路和方向指引。结合逆全球化发展浪潮,多边制度改革任重道远,不可能也无法一蹴而就,应当结合多边、诸边、双边、内国法实践发展,以原则导向的修订为起点,明确制度改革基本方向,以期实现从原则形成到原则接纳,再到规则形成到规则接纳的发展过程,有策略、有方法的实现多边经贸规则渐进式改革的目的。综合第四章的制度设计,本文将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性论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第一,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需要多边层面规则的革新,无论是否最终在WTO平台解决,WTO既有制度和实践都会成为重要的参考依据;第二,在既有多边补贴制度框架内,最紧迫的就是重建不可诉补贴制度,在原则修订的基础上,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创造绿色空间;第三,对于含有“国内成分要求”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可通过在对GATT1994第20条进行“必要的变通”的基础上加以适用,为该类措施在制度层面再提供一次得以豁免的机会。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起步较晚,既有制度体系包括法律和政策两个层面的内容,且以政策为主。第五章在系统梳理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具体类型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内容,归纳了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的三个发展趋势: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在向“政府导向型、市场导向型并举”的方向转变;积极对接国际经贸规则;融入“低碳环保”“节能减排”内容。中国既有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呈现法制化程度不高、制度内容科学性有待提升两个明显不足,存在发展完善空间。基于可再生能源的价值,中国对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发展的需求,以及可再生能源补贴国际贸易争端的不断涌现,本章第二节对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完善提出了对策建议。第一,要推进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渐进式改革,在“遵守国际法义务”“借鉴他国有益实践”“坚持因地制宜思路”基本思路的指引下,针对第一节中提出的制度问题,着力提升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法制化水平和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内容的科学化水平,并对涉嫌“国内成分要求”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内容给予了特别关注。第二,要助力国际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创新,在“坚定多边立场”“坚持国际合作”基本思路的指引下,积极关注并参与多边、区域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创新,并对多边、区域贸易协定发展过程“非商业援助制度”“可再生能源市场基准”等问题给予了特别关注,并对“一带一路”能源国际合作背景下的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进行了发展展望。中国是WTO的重要成员方,也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实际受益者和坚定拥护者,围绕WTO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改革设计中国方案,既是履行负责任大国、代表发展中国家发声的重要举措,也是争取21世纪国际经贸新规则话语权的重要举措。无论WTO本身最终走向何方,多边经贸组织、多边经贸规则都不可或缺,在多边经贸规则重构的当下和未来,保持关注、持续参与、主动发声,都是避免成为新多边经贸规则“被动接受者”的积极作为。在国际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革新中,提交中国方案设计,是贡献中国智慧的有益尝试,也是坚定多边经贸谈判立场的实际行动。中国也应积极关注CPTPP、USMCA、EPA谈判的最新成果和发展走向,了解区域贸易协定在可再生能源补贴领域的制度创新和发展趋势,未雨绸缪。中国更应在自己主导的RECP谈判、“一带一路”倡议中,将能源合作、可再生能源制度加以融入,为区域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进行积极尝试。未来,人类文明必然会进入一个新能源的时代,但前往这条新能源的路上,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今的新能源,在科技发展后可能会纳入可再生能源范畴,也会给既有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带来新的内容。即使在当下,化石能源依然是当今世界的主要消费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壮大仍然有赖于科技创新和政策支持,因此,一要统筹兼顾、遵循能源发展规律,重视传统能源法律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传统能源在步入新能源时代的“桥梁”作用;二要为科技进步后,新型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产业化留有充分的制度发展空间,关注新能源领域的立法需求,展现制度的前瞻性,多面助力国家能源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发展;三要充分关注可再生能源资源高效利用、节能、生态税等层面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发展,以期为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构建更为全面的制度体系。
郑川[3](2019)在《我国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历史演进和当代效果评价》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市场机制中的价格改革,尤其是农产品价格政策改革。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研究出台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农产品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2019年初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6年聚焦“三农问题”,依然将农产品价格政策放在了重要位置。如何让市场在农产品价格上发挥正确的作用,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是当前中国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关键所在。然而,当今国际大宗产品价格大幅震荡,国内玉米、大豆等农产品价格波动剧烈,且在国际竞争中不占优势,对经济的平稳运行和国家的安全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值得探讨。因此,基于我国国情,正确理解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实施背景、历史演进、政策效果,可以使我国农业政策的制定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更好的扬长避短,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同时充分利用价格政策对我国带来的正面效应,从而保障农业生产、粮食安全和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本研究的主要目标包括:一是研究中国从古至今农产品价格政策的探索、当代政策的效果,以及国外政策的对比。二是梳理我国农产品政策的问题,探索政策改进的可能性。三是优化农产品市场价格政策,为政府制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必要参考。本研究针对近年来农产品价格的剧烈波动,以及受之影响的农民收入波动、国家粮食安全和市民消费成本上升等问题,在探索国内农产品价格政策演进的基础上,研究国家和市场在价格形成中发挥的作用和效果。具体结构:首先,提出当前世界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下我国农产品价格政策面临的严峻形势,并总结学者在农产品价格及其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随后,研究中国古今在农产品价格政策上进行持续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在此基础上,通过实证方法,对我国农产品价格政策的效果进行评价,包括价格支持政策和农业补贴政策。同时,选取发达、中等发达国家为对象,分析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在农产品价格政策实行的背景、产生和发展。最后,研究我国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制度设计和具体优化建议。为达到研究目标,本研究涉及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一是定量分析法,通过双重差分法建立模型,分析我国农产品中的玉米临时收储政策的效果;选取数据交络模型方法计算农业补贴的政策效果。二是通过历史分析法,深入分析中外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历史背景、产生原因、目的、产生过程、框架体系、历史影响、意义和教训。三是政策分析法,探索价格调控政策产生的原因,评价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和农业补贴政策效果,对国内外政策进行筛选,以探索新的政策方案。四是以比较法,从中国古代与当代之间、国外国家之间、中外之间等不同的角度进行比较,从而为系统、全面理解政策、改进政策提供有益启示。五是采取机制设计法,通过设定农产品价格政策的总体目标,把价格调控政策放在一起进行研究,最终寻求适合我国现阶段农产品价格调控目标的最佳政策组合。主要结论包括:一是充分肯定我国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原创性的古代理论和实践,以及当代政策的斐然成果。通过梳理中国农产品价格管理的历史演进,我们发现,中国在农产品价格管理上形成了一系列原创的理论,也形成了一系列与时俱进的稳定农产品价格和保障主粮供给的中国方案和中国政策。前者是理论的一般,后者是理论应用。这些中国原创的理论、方案、政策在农业价格管理领域居于世界领先地位,为人类贡献了中国智慧,需要我们继承、发展,推陈出新,也给后人这样的一些启示。在此基础上,我们发现:只有根植于中国实践的原创性理论发展,才能为经济学发展做出中国人的应有贡献;只有通过政策体系的连续调整与边际改进,才能实现中国粮价的持续稳定;从历史与现实、理论和实践、国内和国外市场变化中找准定位,完善政府定价,使我国的农业发展走向新的辉煌。二是通过定量方法评价发现,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在实施的8年间,确实显着提高了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地区的玉米价格。由于主产区农民收入中的一半以上来源于玉米,玉米价格的提升意味着农民收入的增加。该政策对玉米价格提升幅度为每50千克8.084元,以2015年为例,可使农民增收161亿元。增收会极大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粮食产量来看,我国2015年粮食总产量比2007年增加了1.19亿吨,主粮玉米增产0.72亿吨,占粮食增产的六成。玉米产量的增加对于全国粮食总产量实现“连增”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随着临时收储政策的持续实施,我国玉米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包括玉米市场价格被扭曲等问题。三是我国实行的农业补贴是非常有效的,但存在效益递减的趋势。综合效率均能达到0.9以上,说明农资综合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的相继推出和额度的增加,对于稳定农产品价格、提高粮食产量、提高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补贴政策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开始减弱,政策对农村居民的吸引力呈现一定的下降趋势,但下滑程度并不明显。各年度农业补贴在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益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在未来的政策调整中可以进一步进行调整和细化,提高财政补贴效率,包括需要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功能,以及分区域实施农业补贴政策。四是国外价格政策方向调整较大。通过分析美国、欧盟、日本和韩国等发达国家经验,以及巴西等典型中等发达国家的主要做法,发现国外农业补贴程度不降反增。政策方式从价格补贴转向收入补贴,政策目标从生产支持转向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政策对象从高保护普惠政策调整为支持创新、专用性、高附加值和多元化的农产品。五是加强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制度设计。要理顺国家和市场的关系,制定政策时需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根据国家和市场的关系分层次安排制度。要处理好政府、企业、家庭和个人的关系,做到四个经济主体的利益平衡,核心和关键是保障粮食供给与价格稳定。要统筹各项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按照WTO农业规则,逐步削减农产品的价格支持程度,转向收入补贴政策。价格支持以价补分离形式开展,支持价格损失保障补贴,以市场为主、国家政策为辅开展定价。补贴政策以支持地力保护、藏粮于地的政策目标为主。要逐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改革土地制度,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发挥市场主体活力,从而提高农产品的价格优势,推动我国农业稳步向前发展。主要的创新点和见解:一是补充农产品价格政策在历史研究上的不足。指出中国在农产品价格调控政策上的重要地位,通过梳理我国价格管理的历史演进,验证中国在农产品价格管理上形成的一系列原创理论,以及一系列与时俱进的稳定农产品价格和保障主粮供给的中国方案和中国政策。具体政策包括轻重理论、平籴论、常平仓、青苗法等原创性政策。二是从农产品价格的角度丰富国家理论和市场理论。由于农产品价格政策过度干预市场容易产生市场紊乱和调控时滞等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制定政策时就需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对农产品价格这一极具代表性的对象进行研究,更加深刻的理解国家与市场的理论关系。将市场与国家放在同一层次研究两者关系,在经济运转中本质上研究政府与企业、家庭、个人的关系。三是从机制设计的角度提出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提出要处理好政府、企业、家庭和个人的关系,做到四个经济主体的利益平衡,核心和关键是保障粮食供给与价格稳定。要统筹各项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逐步削减农产品的价格支持程度,转向收入补贴政策。需要逐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改革土地制度,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从根本上提高价格竞争力。
孙浩[4](2018)在《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绩效评价与启示》文中研究指明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且农业具有多功能性、外部性、弱质性等特点,不合理的农业生产活动会造成农业资源环境破坏,因此农业环境补贴是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过程中政府对农业生产者的激励政策,通过影响农业生产者的生产行为来改善资源环境质量。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目标是在保障农业生产的同时保护农业资源环境,实现农业绿色发展。我国农业资源环境面临严峻形势,存在水资源紧张、耕地质量下降、森林草原生态脆弱、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等问题,因此通过农业环境补贴政策激励人民参与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我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发展起步较晚,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美国从上世纪就开始注重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资源环境问题,通过农业环境补贴政策来促进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取得了显着成果。我国可以借鉴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发展经验,不断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以解决农业资源环境问题,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基于上述目标,本文通过研究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历史演变过程及发展特征,运用文献研究法、实证研究法、比较分析法,依据相关理论对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进行绩效评价,并研究了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传导路径及有效条件,根据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发展启示,提出完善我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建议。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创新之处及对国内外研究情况进行评述。第二部分为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绩效评价的理论基础。首先界定了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绩效评价的概念,其次对与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绩效评价相关的理论进行了介绍,最后分析了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传导机理。第三部分对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演变过程及特征进行分析。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演变过程可以分为1985年之前和之后两个阶段,1985年之前主要对土壤侵蚀及水污染进行治理,没有设立相关环境保护项目,1985年之后,农业环境保护成为政府重要工作目标,设立了许多农业环境保护项目来进行农业资源环境保护。通过对美国农业环境保护项目的比较分析,得出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特征包括完善的法律保障、覆盖范围大、投入力度大、补贴方式丰富多样、保障农业生产与资源环境保护共重等。从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发展过程可以预测美国未来的农业环保项目会进一步优化简化,资金投入会重点流入到在耕地保护项目中,补贴的申请条件也会更加严格。第四部分为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绩效评价。通过利用协整方法对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与环境质量改善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研究发现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能够有效促进农业环境收益的增加;而运用DEA模型对具有代表性的美国农业环境保护项目的效率进行分析,研究发现环境质量激励项目、草地储备项目等项目的投入规模及政策制度本身仍需要进一步改善,如此才能进一步提高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效率;根据农业外部性理论、黄箱政策理论、绿箱政策理论、收入分配理论分析了美国农业环境政策实施的意义,并对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改善提出相关建议。总体而言,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能够有效地促进农业资源环境的改善。第五部分为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对中国的启示。首先对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有效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其次对中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发展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发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发展我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关键,最后根据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发展经验提出了相关建议。
杨颖[5](2018)在《农业补贴政策效果评价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离不开粮食。根据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全球范围内“三大安全”其中就包括粮食安全,国家因为粮食所独有的战略属性十分重视粮食安全问题。粮食价格的上涨会造成其他商品价格的连锁性反应,从而造成整个社会的消费物价水平的剧烈波动。可见维持稳定的粮食价格对于社会民生、国家经济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研究阐述了新时代对于“粮食安全”的多位一体的要求。基于我国粮食安全综合排名截至2017年最新数据位于世界中等偏上水平的客观事实,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首要任务是保障基本的耕地面积。紧接着分别从需求的价格弹性、弱质产业扶持论、价格波动动态研究模型、公共物品提供论和城乡反差协调论五个理论方面结合函数模型去阐述国家对农业进行宏观调控和执行财政补贴的必要性。随后引入农业补贴的相关概念,并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协议将其进行了种类的划分。通过梳理中国和其他发达国家(美欧日)的农业补贴政策的发展演变过程,可知农业补贴逐步用收入支持政策替代价格支持政策从“黄箱政策”逐步发展至“绿箱政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目前国家使用效果最为显着的粮食补贴政策是粮食最低价收购政策,该政策属于“黄箱政策”之一。结合2007年—2016年近10年历史数据引入主成分分析的方法建立影响粮食播种面积的评价指标体系模型,运用该体系模型对于全国十三个粮食主产区进行综合评价排序,并结合真实的播种面积排序对该模型的准确性予以验证。随后,为验证国家执行粮食最低价收购政策的效果,选取综合排序靠前且具有代表性的小麦主产区河南省以及水稻主产区湖南省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分别建立粮食最低收购价对于两地粮食产量和农民收入影响的模型,得到结论该政策确实能够有效地促进农民种粮积极性并使得粮食产量和农民收入获得双丰收。对比分析可知小麦的最低价收购政策效果优于水稻的最低价收购政策,河南省相较于湖南省更具有规模效应因此其受粮食最低价收购政策的影响也更为显着。结合支持向量机(Support Vector Machine,SVM)模型,得到水稻及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预测区间曲线。依据小麦生产函数模型的倒推如果需要实现其播种面积的5%的增加,需要将小麦的最低收购价价格上调91.7%,由此可见该政策具有边际效益递减、负面效益递增的特性,国家应对现行的粮食最低价收购政策进行革新、逐步加大“绿箱”政策的使用范围及支持力度。目前,我国已逐步脱离农业基础保护阶段,国家在政策导向上应该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农业政策发展特点,加大“绿箱政策”的使用以增强农业基础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实力,充分保障我国多层次的粮食安全、进而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粮食安全。基于此研究最后建议将我国农产品现行的价格支持政策体系进行调整改革,针对不同功能的农产品的最低收购价格定价原则和水准予以重新定位及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配合好农产品价格支持相关事权。
耿仲钟[6](2018)在《我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果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业“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这三项补贴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三项补贴政策效果逐渐钝化。2015年国家在浙、鲁、皖、川、湘五省进行三项补贴改革试点,试点将“三项补贴”三合一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一部分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被称之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另一部分资金用于提升粮食产能(被称之为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一年试点期满后于2016年开始在全国推开。新政策催生新的问题,有必要对这项农业政策进行深入的研究。本项研究的研究脉络如下:(1)从历史角度梳理我国主要的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发展历程,总结三项补贴改革之后各地实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操作方式;(2)基于政策目标评价其政策效果,包括:评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耕地地力、粮食产量、农民收入的影响,评价适度经营规模补贴对粮食产量、农民收入、农业信贷担保的影响;(3)测算该项政策的政策成本以及农户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回应性;(4)根据WTO规则判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合规性;(5)提出优化该项补贴政策的建议。本文构建较为完整的分析框架研究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该项政策,并综合利用宏观统计数据和微观农户调研数据进行了有别于既有研究的一些处理和方法运用,不仅能够有效揭示该项新农业政策的政策效果,而且能够为政府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该项政策提供思路和依据。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是对原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调整与完善。旨在“藏粮于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普惠制”的性质仍然没变,但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体现了“特惠制”;(2)现有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行为影响程度并不显着;“政策目标模糊-执行较困难”不利于保护地力保护目标的达成。单独依靠该项补贴资金无法达成地力的提升与保护;(3)相比较而言按确权面积方式补贴对农户收入影响更大,与实际种植面积挂钩补贴方式对产量影响更大,但不管哪种方式当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对粮食产量和农户收入的刺激作用较小,该项补贴能够缩小农户的收入不平等;(4)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具有较好的增产增收效应,但是规模经营主体对粮价变动更敏感;(5)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支持信贷担保体系能够增强担保公司的核心实力,有利于撬动更大的信贷资金,刺激银行信贷供给,降低农户融资成本;(6)与原三项补贴的相比,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执行成本得以简化,与其他涉农政策相比,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执行成本不高;农户对两项补贴的期望补贴标准在100-200元/亩,期望补贴与与种植面积相挂钩,农户期望更多农业生产方面的社会化服务;(7)“三项补贴”改革大大释放了黄箱尤其是非特定产品支持的政策空间,未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确权面积挂钩能进一步符合WTO规限。
仇景万[7](2018)在《多哈回合农业补贴谈判与中国农业补贴政策选择》文中提出农业与粮食安全、国计民生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承担着为社会提供最基本消费品的功能。不仅如此,农业还是很多发展中国家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农业补贴成为一国政府农业支持和保护政策体系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其主要目的是保护本国的粮食安全、维护农产品价格稳定和保障农民收入。正是由于农业的重要地位,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即便是一直倡导自由贸易的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也为农业制定了特殊的支持和保护规则。农业问题自1986年乌拉圭回合谈判起即被纳入多边贸易谈判的有效约束内,世界主要国家及地区已经签署了乌拉圭回合《农业协定》,这也是世界上首部关于农产品贸易方面的国际规则。但自《农业协定》签署以来,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进程一直较为缓慢,成员国在农业议题上的分歧较大,这也成为阻碍多哈回合谈判进程的一个主要因素。尽管农业谈判在WTO的进展较慢,但是农业谈判却一直处于WTO谈判的中心位置。目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以及不发达国家在农业领域的补贴方式多样,而选择既能维护粮食安全、又不造成贸易扭曲、同时维护农业基本收益及发挥比较优势在农业领域的运用,仍有在理论上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多边贸易体制下农业规则的变化势必对我国农业的生产产生重要的影响,加强和完善中国的农业补贴制度尤为重要。本文主要研究多哈回合农业谈判未来在农业领域的发展方向,对多哈回合农业谈判在国内农业进口关税削减方面进行模拟分析,提出中国在多哈回合农业谈判方面的谈判策略,同时结合中国农业发展的具体国情及生产现状,提出中国农业补贴政策的改革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为:在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策略上,由于多哈回合农业谈判在农产品进口关税的削减上分歧严重,发展中国家寄希望于发达国家大幅度削减国内进口关税从而获得发达国家农业市场的目标很难实现。为了实证检验农业补贴的效果,本文使用WWZ增加值分解法,通过跨国投入产出表对43个国家(地区)的双边农业出口额进行分解,计算出一国参与全球农业生产的实际利得。在此基础上,构建出口补贴与农业增加值的计量模型,实证结果表明,农业补贴增加了一国农业出口的国内增加值,并促进了出口额和国内增加值占比的提升。农业补贴可以分为生产者支持、一般服务支持和消费者支持三个部分。在对三种补贴类型的实证检验后发现,生产者支持对一国农业生产的促进作用要大于一般服务支持的促进作用,而消费者支持对国内增加值的影响并不显着。而现实情况中各国政府的政策选择与这一实证结果较为接近。在考虑国家异质性的情况下,我们在回归中引入是否发达国家交互项,对发达国家农业补贴的偏效应进行实证检验。计量结果显示发展中国家农业补贴对出口的促进作用更大。可以看出,农业补贴对于提升一国在全球农业生产分工中的实际利得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在中国农业补贴的改革政策上,我国属于粮食净进口国,取消出口补贴对我国粮食安全战略影响不大,但对于少数粮食出口企业有一定的影响。在后续的谈判中,中国应积极参与,争取在公共粮食储备、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贸易安排争取有利的谈判地位,维护我国农业的产业安全。开放发展本身是把双刃剑,必须有正确的开放战略和有效的措施,才能保证在开放中趋利避害。一方面既要加快对农业的开放水平,充分利用国外的土地资源来满足我们日益增长的粮食需求,又要坚决保证以粮食安全为目标的公共储备良好发展;所以对于中国来讲,我们在多哈回合谈判中既要坚持农产品市场的开放方向,又要坚持以粮食安全为目的公共储备的落实。既要坚持不降低现有农产品的补贴水平,又要坚持发达国家进一步开放本国农产品市场,降低巨额农业补贴的总量,减少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扭曲作用。
马欣[8](2015)在《中国农业国内支持水平及典型政策效果研究》文中提出农业多边谈判框架下,未来中国对农业持续增长的补贴水平以及不断增多的政策措施必将受到更多WTO规则的限制。基于此,本文以中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为研究对象,重点就其政策体系的设计特点、农业支持水平与结构、典型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了分析。主要内容及结果包括4个方面。(1)系统梳理了中国主要的农业国内支持政策及其特点。结果显示当前价格支持和四项补贴政策构成了中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体系框架。各项措施的政策目标主要是保障粮食安全和提高农民收入,对于农业可持续发展目标关注有限。政策设计重视生产者补贴而非消费者利益,且仍有政府调控色彩,对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考虑不足。此外,政策目标与实施方式不一致问题严重,导致粮食补贴政策普遍存在从目标看是“黄箱”、从实施方式和结果看同时具有“黄箱”和“绿箱”的属性;这也使得政策实施效果不如人意。(2)运用中国国内的“三农”支出口径和WTO体系共同分析了中国的农业支持现状和未来趋势。结果表明,当前中国农业国内支持总量和人均量都相对较高,对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支持措施以一般服务支持等“绿箱”为主;“黄箱”支持占支持总量的比重逐渐增加,原因是非特定产品支持增长迅速;特定产品支持对象为粮食、油籽类作物。农业支持结构仍存在不合理现象,包括政府行政费用比重过高,对农业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农业科研、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支持力度仍然较低。未来中国农业支持水平仍将进一步增长。(3)分别从农户评价、对农户收入影响、对农户种粮影响三个层面探讨了粮食补贴政策实施效果。结果表明农户对粮食补贴政策的评价非常积极,政策在刺激农户种粮积极性上有显着作用。但在实现提高农户收入和保障粮食产量的政策目标上作用有限。补贴政策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远小于种粮经济利益和比较利益;同样,由于土地规模的限制而在实现粮食增产方面的效果大大折扣。从农户评价、对农户购买农机的影响两个层面探讨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结果表明,了解该政策农户对购机补贴政策及其整体实施效果评价非常积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激发农户购机需求方面能够起到积极地影响作用,但对不同类型的农户影响不同。(4)通过上述研究及借鉴巴西实施农业支持政策经验,建议今后中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在设计上需要更多关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气候变化等目标:转变补贴思路,重视市场机制作用;出台消费者食品补贴、渔业补贴等,加强信贷支持措施。政府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支出;同时公开各项补贴明细数据,接受国内外社会的监督。
王玉帅[9](2014)在《WTO框架下中国农业补贴法律和政策研究》文中认为农业补贴是一国政府农业支持和保护法律和政策体系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其主要目的是保护本国的粮食安全、维护农产品价格稳定和保障农民收入。随着中国的社会主义进程进入了“深水区”,多哈回合谈判又终破坚冰,中国的农业补贴法律和政策改革也随之到了一个新的关键节点。中国入世13年,农业补贴法律和政策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暴露出来诸多问题。本文首先提出了中国农业补贴法律和政策面临的突出问题,随之分析这些问题产生背后的制约的因素。中国农业补贴问题的产生归根结底是由中国农业补贴的客观情况决定的。其中,国际法与国内法的适用关系是制约中国农业补贴的重要因素,它如何与WTO规则接轨、如何在本国适用WTO相关规则、以及在争端解决机制下如何处理农产品贸易争端等一系列因素,是为什么要在WTO框架下研究农业补贴制度的根本原因。其中,WTO争端解决机制主要依据《农业协定》(Agreement onAgriculture)、《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议》(以下简称SCMA)、《1994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GATT1994)来解决农产品贸易纠纷,同时中国的农业补贴很大程度上还受《实施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以下简称SPS)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以下简称TBT)构建起的技术壁垒的制约。在WTO框架下的各项规则中,《农业协定》和2008年12月修订的《多哈回合农业谈判模式草案》(Draft Modalities,以下简称《模式草案》)是最为重要的两个制约因素,本文对此作了单独的分析。《农业协定》是WTO框架下所有约束中国农业补贴法律和政策的国际法中最为重要一项国际协定,在处理农产品贸易争端时优先适用于其他国际法和国内法。其中,国内支持规则是《农业协定》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农业补贴的核心。2011年中国向WTO农业委员会通报了2005-2008年中国国内支持已使用的八项措施,这些措施对中国农业乃至整个中国社会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笔者认为,广义来说,《农业协定》附件2中列出的12项“绿箱”措施1在中国已经全部适用。中国的“黄箱”措施2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方式还比较单一、对生产的刺激作用还不十分显着、补贴的专向性还不够突出。此外,中国现在还没有使用“蓝箱”措施,短期内使用“蓝箱”措施3的时机还不成熟。《模式草案》是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阶段性成果,作为迄今为止最完整的谈判文案,是指导和制约中国农业补贴未来发展趋势最重要的谈判文案。《模式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多哈回合谈判推动贸易自由化的改革方向,主张贸易自由化将会给各成员国带来更多的利益,鼓励各成员积极努力参与到谈判中来,消除隔阂、打破僵局,维护国际农产品贸易公平、自由、透明的体制,争取尽早达成共识,签署新一轮的农业多边协议。国内支持措施既是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核心问题,也是与中国关系最为紧密的谈判内容。随后,本文结合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最新成果继续对中国农业补贴未来趋势进行分析。多哈回合谈判历经13年的艰苦努力,直到2013年12月巴厘岛会议4才突破坚冰。多哈农业谈判的成功将对WTO各成员的农业补贴制度产生现实和深远的影响,对重振全球农产品贸易和提升消费者信心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巴厘岛会议通过了《巴厘部长宣言》,取得了“一揽子”的共识,史称“早期收获”。中国在多哈回合农业谈判中的总体立场和目标是“澄清和改进规则、加严纪律、防止滥用”,全程深度参与谈判过程和规则制定过程。本文综合地论述了中国农业补贴面临的主要问题,在系统地分析了问题产生背后的制约因素的基础上,借鉴主要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多哈回合农业谈判新进展,围绕中国农业补贴“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总目标和总任务,在WTO相关规则的框架下,以“四化同步”为导向,最终提出了多项建议。
张晓京[10](2013)在《WTO与粮食安全 ——法律与政策问题》文中研究说明粮食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国际贸易作为粮食供给和获取的重要影响因素,与粮食安全有着密切的关联。随着农业多边贸易体制的推进,贸易自由化究竟是有利于粮食安全,还是破坏了粮食安全,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在《农业协定》实施评估期间,贸易自由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更是成为经济学家、决策者和谈判成员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贸易自由化支持者认为,贸易自由化能够保障粮食充足、稳定供给,提高国家的经济增长效率和福利水平,增加收入,降低粮食不安全程度;批评贸易自由化的观点认为,贸易自由化扩大了收入差距,降低了贫困人口的福利水平,从而破坏了其粮食安全。为厘清贸易自由化与粮食安全之间的关系,文章从法律与政策的视角出发,分析论证农业贸易自由化进程对粮食安全的实际和潜在影响,并考察WTO对中国农业和粮食安全的影响与应对。本文主要通过四部分(包括论文的第三章至第六章)来探讨上述问题。第一部分研究了GATT时期农业贸易保护政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通过对GATT农业贸易规则以及各国农业贸易政策的分析,文章指出,因农业被排除在GATT体制之外,国际农产品贸易实际上受到各国国内农业政策的调整和支配。主要发达国家奉行高度保护的农业贸易政策,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国家则对农业实行“负保护”政策。这些政策虽为实现国内的政治、经济或社会目标产生,但政策实施产生的“溢出效应”却扭曲了世界农业贸易秩序,严重影响到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大部分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因粮食供给不平衡引起的粮食短缺、因农产品市场的不稳定引起的粮食供给波动、因出口收入锐减引起的粮食获取能力下降。粮食净进口发展中国家虽能从农业贸易保护政策中短期获益,但长远来看,也存在粮食安全忧患。因此,国家对农业的高度干预和保护并不能起到保障粮食安全的效果。消除主要发达国家的农业贸易扭曲,制定适当的国内农业政策,可能更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第二部分研究了WTO体制下的农业贸易自由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文章通过对WTO农业贸易规则实施效果的分析,考察了《农业协定》与《马拉喀什决议》基于粮食安全关注考虑的实际效果,探讨了WTO农业贸易规则体系下的农业贸易自由化对粮食安全的实际影响。文章指出,WTO农业贸易规则关于粮食安全关注的具体安排虽然认识到农业贸易改革不能忽略粮食安全问题,并提供了一定的政策灵活性,但是这些安排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保障并未产生应有的实际效力;农业贸易自由化的推行,虽然为粮食安全的保障提供了可预见的制度环境,增加了世界贸易流量,有利于保证粮食的供给,但自由化进程中的不平衡却限制了发展中国家促进粮食安全的政策选择,继续存在的贸易扭曲和支持依然影响着发展中国家粮食的供给和获取。因此,WTO农业贸易自由化对于粮食安全的影响利弊兼存,而发展中国家受益甚微。第三部分研究了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进展及其对粮食安全的影响与变革。文章在分析多哈回合农业谈判进展的基础上,探讨了谈判形成的阶段性成果——《框架协议》以及具体模式阶段达成的共识对粮食安全的积极意义和潜在负面影响,指出多哈回合与乌拉圭回合相比,更能全面深入地推进农业贸易自由化,且部分实现了对发展中国家粮食安全关注和农业发展需要的考虑,但它并不能根本实现包含粮食安全在内的发展使命,要实现WTO体制下的贸易自由化与粮食安全关注的协调,还需要进一步推进农业贸易改革,包括完善与粮食安全有关的农业贸易规则,促进《马拉喀什决议》的有效实施,增强农业委员会在贸易与粮食安全方面的职能,加强与其他国际组织在贸易和粮食安全问题上的协作等等。第四部分研究了WTO对中国农业和粮食安全的影响与应对。文章结合中国农业发展与粮食安全的现状,分析了入世和多哈农业谈判对中国农业和粮食安全产生的实际和潜在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中国在后续农业谈判中的应对之策,以及在国内层面上的粮食安全政策选择和制度完善。文章指出,入世不仅给中国农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与挑战,而且还对粮食安全目标的实现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一方面中国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配置粮食生产资源,或直接从国际市场获取粮食;另一方面,中国的粮食国内供给会因入世承诺的全面履行受到较大冲击,粮食生产的政策支持空间受限,政府对粮食贸易进行宏观调控的难度加大。多哈发展议题的确立,虽然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中国的粮食安全需要,但影响粮食安全的潜在不利因素(包括关税削减和国内支持政策)仍然存在。对此,中国应在国际层面进一步推进贸易改革,同时辅之以国内层而的政策调整和制度完善,坚持“立足国内生产,实现粮食基本自给,适度利用国际粮食市场”的粮食安全策略。基于上述研究,文章认为,完全不受约束的农业贸易保护主义并不利于世界粮食安全问题的解决,而农业贸易自由化的推进在为粮食安全保障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产生了威胁和负而效果,尤其对于发展中国家,贸易自由化义务的不平衡严重影响其粮食安全目标的实现。因此,就保证粮食安全而言,农业贸易自由化改革本身并不存在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什么情况下这些改革是恰当的,以及怎样更好地推进这些改革来实现粮食安全目标。在目前的改革阶段,关键是要确保发展中国家不能过早地将其农业部门置于激烈的竞争之下,而没有充备的制度机制来预防潜在的负面影响。从长远来看,如果能根本改革WTO体制下不公平的贸易规则,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灵活的国内政策空间,公平、自由的贸易将会成为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中国而言,入世后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中国应“立足国内粮食生产,适度利用国际粮食市场”。
二、美国农业“绿箱”保护措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美国农业“绿箱”保护措施(论文提纲范文)
(1)如何在世贸组织规则下选择有效的国内农业保护政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美国农业法案与农业保护政策 |
二、关于各国农业保护政策: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 |
(一)《农业协定》 |
(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 |
(三)《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 |
三、在世贸组织规则下选择更有效的农业保护政策 |
(一)绿箱政策 |
(二)蓝箱政策 |
(三)黄箱政策 |
(四)国内农业政策与国际市场 |
四、推动农业保护政策逐步走向绿箱 |
(2)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法律发展困境 |
第一节 可再生能源及其补贴的概念演进 |
一、可再生能源的概念演进 |
二、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概念演进 |
第二节 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法律争议 |
一、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必要性 |
二、给予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必要性 |
三、可再生能源补贴面临的法律争议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适用 |
第一节 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合规分析 |
一、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依据 |
二、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合规论证 |
第二节 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实践反思 |
一、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实践发展特点 |
二、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局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非多边视角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 |
第一节 区域经济一体化视角下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一、欧盟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二、CPTPP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三、USMCA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四、EPA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五、区域贸易协定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小结 |
第二节 内国法视角下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一、德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二、美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三、日本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四、内国法视角下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小结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多边视角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建议 |
第一节 多边补贴制度革新视角下的发展建议 |
一、不可诉补贴制度革新的发展建议 |
二、多边视角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创新的发展建议 |
第二节 一般例外条款制度革新视角下的发展建议 |
一、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对一般例外条款的适用需求 |
二、GATT1994第20 条与SCM协定的适用关系 |
三、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援引GATT1994第20条的发展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完善 |
第一节 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反思 |
一、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依据 |
二、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发展趋势 |
三、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问题 |
第二节 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完善的对策建议 |
一、推进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渐进式改革 |
二、助力国际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创新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我国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历史演进和当代效果评价(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研究目的 |
1.2 基本概念界定 |
1.2.1 农产品 |
1.2.2 价格 |
1.2.3 农产品价格政策 |
1.3 文献综述 |
1.3.1 农产品价格波动与影响因素 |
1.3.2 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发展 |
1.3.3 农产品价格政策评价 |
1.3.4 研究评论 |
1.4 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主要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方法 |
1.4.4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
1.5 创新点及不足 |
1.5.1 本研究的创新点 |
1.5.2 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中国农产品价格管理的理论和政策演进 |
2.1 农产品价格管理的中国古代理论及政策演进 |
2.1.1 古代理论演进 |
2.1.2 古代政策与方案 |
2.2 农产品价格管理当代理论和政策的形成 |
2.2.1 当代理论发展 |
2.2.2 当代政策实践措施及成果 |
2.3 我国农产品价格管理理论与政策的启示和改进建议 |
2.3.1 基于中国实践的原创性理论,为经济学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
2.3.2 只有通过政策体系的边际改进,才能实现粮价的持续稳定 |
2.3.3 完善政府定价,使我国的农业发展走向新的辉煌 |
第3章 当代农产品价格政策的效果评价 |
3.1 玉米临时收储政策的效果评价 |
3.1.1 效果评价研究进展 |
3.1.2 建立模型 |
3.1.3 实证分析 |
3.2 农业补贴政策的效果评价研究 |
3.2.1 农业补贴政策的效果评价 |
3.2.2 模型构建 |
3.2.3 实证分析 |
3.3 结论与政策优化措施 |
3.3.1 妥善处理国家和市场的关系 |
3.3.2 市场化方向改进支持政策 |
3.3.3 补贴政策应发挥社会综合功能 |
3.3.4 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发挥市场活力 |
第4章 国外农产品价格政策分析 |
4.1 各国政策体系发展和构成 |
4.1.1 美国农产品价格政策 |
4.1.2 欧盟农产品价格政策 |
4.1.3 日本农产品价格政策 |
4.1.4 韩国农产品价格政策 |
4.1.5 巴西农产品价格政策 |
4.2 政策分析 |
4.2.1 国外农产品价格政策的特点 |
4.2.2 政策趋势 |
4.3 对我国的启示 |
4.3.1 调整政策的方向 |
4.3.2 分类改革价格支持政策 |
4.3.3 加强政策对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支持 |
4.3.4 加大对产业链各政策对象的支持 |
第5章 农产品价格政策建议 |
5.1 农产品价格政策主要问题 |
5.1.1 政策理论的缺陷 |
5.1.2 政策目标的局限性 |
5.1.3 政策制定的不足 |
5.1.4 制度执行的漏洞 |
5.1.5 政策实施效果的问题 |
5.2 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制度设计 |
5.2.1 理顺国家和市场的关系 |
5.2.2 创新价格政策体制机制设计 |
5.2.3 提高农产品价格内生竞争力的制度设计 |
5.3 政策实施具体建议 |
5.3.1 价格支持政策 |
5.3.2 农业补贴政策 |
5.3.3 加强金融支农制度的作用 |
5.3.4 统筹使用贸易政策 |
5.3.5 提高农业内生竞争力 |
5.3.6 配套制度保障措施 |
参考文献 |
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4)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绩效评价与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关于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研究 |
(二)国内关于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研究 |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绩效评价的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一)农业环境补贴的涵义及动因 |
(二)绩效评价的涵义及动因 |
二、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绩效评价的理论依据 |
(一)农业外部性理论 |
(二)黄箱政策理论 |
(三)绿箱政策理论 |
(四)理性选择理论 |
(五)收入分配理论 |
三、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传导机理 |
(一)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实施方式 |
(二)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传导路径 |
(三)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实施效应目标 |
第三章 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演化过程及特征分析 |
一、美国农业环境补贴制度历史演进过程 |
(一)1985年之前美国的农业环境补贴制度 |
(二)1985年之后美国的农业环境补贴制度 |
二、美国农业环境补贴项目分析 |
(一)主要项目内容介绍 |
(二)项目优缺点比较 |
(三)项目投入比较 |
三、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主要特点 |
(一)以法律手段为载体 |
(二)政策覆盖范围广,支持力度大 |
(三)补贴方式丰富多样 |
(四)促进农业环境改善并保障农民收入 |
四、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发展趋势 |
(一)农业环境保护项目优化简化 |
(二)在耕地环境保护项目投入继续增加 |
(三)农业环境保护补贴的申请条件更加严格 |
第四章 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绩效评价 |
一、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环境效应的描述性统计 |
(一)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环境改善效果 |
(二)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环境收益状况 |
(三)统计结论 |
二、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环境效应的实证分析 |
(一)研究方法、指标选取与数据来源 |
(二)美国农业环境补贴与环境改善的协整关系检验 |
(三)美国农业环境补贴与环境改善的格兰杰因果性检验 |
三、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效率的实证分析 |
(一)农业环境补贴政策效率评价的理论基础 |
(二)研究方法与指标选择 |
(三)DEA模型的构建 |
(四)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效率的实证结果 |
四、结论与建议 |
(一)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存在的问题 |
(二)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实施意义 |
(三)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改进建议 |
第五章 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对中国的启示 |
一、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有效的原因分析 |
(一)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实施的外部环境 |
(二)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制度设计 |
二、中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面临的问题分析 |
(一)中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面临的制度问题 |
(二)中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面临的财政问题 |
(三)中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
(四)中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面临的农业基础问题 |
三、中国发展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相关建议 |
(一)聚焦农业资源环境问题,增强绿色发展意识 |
(二)建立健全农业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完善制度保障 |
(三)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
(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科研教育作用 |
(五)创新农业环境补贴方式,提高农业环境补贴效率 |
(六)强化农业环保项目科学化管理,实现精准保护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着 |
(5)农业补贴政策效果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外研究动态评述 |
1.2.1 国外研究发展历程 |
1.2.2 农业补贴问题的研究方法 |
1.2.3 粮食补贴政策相关观点 |
1.3 国内研究动态评述 |
1.3.1 国内外农业补贴政策比较 |
1.3.2 农业补贴政策效果评析 |
1.4 研究目标与思路 |
1.5 研究内容及方法 |
第二章 粮食安全问题 |
2.1 粮食安全的基本要义 |
2.2 我国的粮食安全现状 |
第三章 农业补贴政策理论依据 |
3.1 粮食补贴的微观经济学背景 |
3.2 弱质产业扶持论 |
3.3 价格波动论 |
3.4 公共产品提供论 |
3.5 城乡反差协调论 |
第四章 各国农业补贴政策发展历程 |
4.1 农业补贴相关概念 |
4.2 发达国家粮食补贴政策的演变过程 |
4.2.1 美国 |
4.2.2 欧洲联盟 |
4.2.3 日本 |
4.3 我国粮食补贴政策的演变过程 |
4.4 我国粮食补贴政策成效 |
第五章 粮食补贴政策效果统计分析 |
5.1 影响粮食播种面积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5.1.1 数据来源及整理 |
5.1.2 引入多指标综合评价的主成分分析模型 |
5.1.3 对主产区进行综合实力排名分析 |
5.2 建立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价模型 |
5.2.2 建立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评价模型 |
5.3 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合理区间预测 |
总结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6)我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问题与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4 主要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的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历史进程及三项补贴改革 |
3.1 我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历史进程 |
3.2 我国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 |
3.3 “三项补贴”改革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实施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效果分析1:基于地力保护视角 |
4.1 补贴对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的影响——基于微观调研数据 |
4.2 补贴对耕地地力的影响——基于自然实验的证据 |
4.3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效果的逻辑解释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效果分析2:基于粮食生产与农户收入视角 |
5.1 政策效果模拟方法——PMP模型 |
5.2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影响粮食产量和农户收入的模拟分析 |
5.3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农户种粮积极性的影响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政策效果分析1:基于粮食生产与农户收入视角 |
6.1 基于田野调查的规模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案例 |
6.2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影响粮食产量和农户收入的模拟分析 |
6.3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的受益公平性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政策效果分析2:基于信贷担保视角 |
7.1 市场失灵与农业信贷担保 |
7.2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支持信贷担保政策效应的数理分析 |
7.3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支持信贷担保政策效应的案例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成本与回应性分析 |
8.1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财政成本 |
8.2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执行成本 |
8.3 政策的回应性分析:农户的了解、评价与期望 |
8.4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合规性分析 |
9.1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黄箱空间释放 |
9.2 “三项补贴”改革前后政策保护程度变化 |
9.3 本章小结 |
第十章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优化 |
10.1 国外农业支持政策的启示 |
10.2 当前我国农业主要国内支持政策 |
10.3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优化安排 |
10.4 本章小结 |
第十一章 结论和政策建议 |
11.1 主要结论 |
11.2 政策建议 |
11.3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一) 部分田野调查素材整理 |
(二) 农业支持政策的国际经验整理 |
(三) 调研问卷与访谈提纲 |
致谢 |
个人简介 |
(7)多哈回合农业补贴谈判与中国农业补贴政策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文献评述 |
1.4 主要内容与框架 |
1.5 研究思路 |
1.6 研究方法 |
1.6.1 定性研究方法 |
1.6.2 定量研究方法 |
1.7 拟创新点 |
第2章 农业补贴的政治经济学及基本理论 |
2.1 农业补贴的内涵及历史由来 |
2.2 农业补贴的政治经济学基本理论 |
2.2.1 幼稚工业保护论 |
2.2.2 相对成本理论 |
2.2.3 赫克歇尔-俄林理论 |
2.2.4 新国际贸易理论 |
2.2.5 农业的多功能理论 |
2.3 农业支持政策的分类及主要指标 |
2.3.1 OECD农业政策的划分 |
2.3.2 WTO农业政策的划分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进程及典型国家农业补贴政策 |
3.1 多哈农业谈判进程 |
3.1.1 多哈回合概述 |
3.1.2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进程 |
3.2 美国农业支持现状与多哈回合农业谈判 |
3.2.1 基于WTO标准的美国农业支持保护现状 |
3.2.2 基于OECD标准的美国农业支持保护现状 |
3.2.3 美国在多哈回合的谈判立场 |
3.3 欧盟农业支持现状与多哈回合谈判 |
3.3.1 基于WTO标准的欧盟农业支持保护现状 |
3.3.2 基于OECD标准的欧盟农业支持保护现状 |
3.3.3 欧盟农业补贴变化及现状 |
3.4 日本农业支持现状与多哈回合谈判 |
3.4.1 基于WTO标准的日本农业支持政策现状 |
3.4.2 基于OECD标准的日本农业支持保护现状 |
3.4.3 日本在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立场及要求 |
3.5 印度农业支持现状与多哈回合谈判 |
3.5.1 基于WTO标准的印度农业支持政策的现状 |
3.5.2 基于OECD标准的印度农业支持保护现状 |
3.5.3 印度在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立场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WTO主要成员农业补贴的实证研究 |
4.1 农业补贴对农产品出口的实证检验 |
4.1.1 计量模型的建立 |
4.1.2 指标构建 |
4.1.3 统计性描述 |
4.1.4 基准回归结果 |
4.1.5 稳健性检验 |
4.1.6 工具变量回归 |
4.1.7 拓展分析I——基于农业补贴类型的研究 |
4.1.8 拓展分析II——基于国家类型的研究 |
4.2 中国在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立场 |
4.3 小结 |
第5章 中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分析及农业补贴政策的演变 |
5.1 中国农业生产与出口竞争力 |
5.1.1 中国农业生产现状 |
5.1.2 中国农业出口与国际竞争力 |
5.2 中国农业补贴发展进程 |
5.2.1 农业支持工业化阶段 |
5.2.2 工农业平衡政策阶段 |
5.2.3 农业政策全面调整阶段 |
5.2.4 中国农业补贴政策的现状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本文结论与中国农业补贴政策建议 |
6.1 结论 |
6.2 中国农业补贴政策的选择 |
6.2.1 完善公共储备制度 |
6.2.2 加快城镇化建设 |
6.2.3 集约化土地经营 |
6.2.4 提高一般服务支持 |
6.2.5 合理控制生产者支持 |
6.2.6 提高补贴效率 |
6.2.7 提高基本作物规模化生产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8)中国农业国内支持水平及典型政策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图表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标、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 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中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体系及特征 |
2.1 中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措施 |
2.2 中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设计特点及问题 |
2.3 关键政策的WTO属性争议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农业国内支持水平与结构分析 |
3.1 中国农业支持水平特征 |
3.2 中国农业国内支持结构特征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粮食补贴政策实施效果评价 |
4.1 农户调研情况 |
4.2 农户对粮食补贴政策的效果评价 |
4.3 粮食补贴政策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4.4 粮食补贴政策对农户种粮积极性的影响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效果评价 |
5.1 农户调研 |
5.2 农户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效果评价 |
5.3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农户购机决策的影响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巴西农业国内支持特点及启示 |
6.1 农业国内支持政策体系及特点 |
6.2 农业国内支持水平与结构特征 |
6.3 对中国的启示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作者简介 |
(9)WTO框架下中国农业补贴法律和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世界农业补贴的复杂环境 |
1.1.2 中国农业补贴面临的客观形势 |
1.2 研究意义和目标 |
1.2.1 现实意义 |
1.2.2 学术价值 |
1.2.3 研究目标和拟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和框架 |
1.4.1 研究的内容 |
1.4.2 研究的框架 |
1.5 研究方法 |
1.5.1 历史分析法 |
1.5.2 比较分析方法 |
1.5.3 案例分析方法 |
1.5.4 实证分析方法 |
1.6 概念的界定 |
1.6.1 农业补贴 |
1.6.2 农业补贴制度中法律和政策的关系 |
1.6.3 主要发达国家 |
1.7 论文的创新和不足 |
1.7.1 论文的创新点 |
1.7.2 论文的不足 |
第2章 WTO 框架下中国农业补贴面临的问题 |
2.1 农业补贴法律缺失现象严重 |
2.1.1 法律透明度不高 |
2.1.2 法律一元化和法典化不完善 |
2.1.3 司法审查制度不健全 |
2.2 农业补贴结构不合理 |
2.2.1 中国农业补贴结构的变化趋势 |
2.2.2 中国的农业补贴方式比较单一 |
2.2.3 中国农业补贴的科技水平较低 |
2.2.4 农业生产和贸易信息化建设严重不足 |
2.2.5 农村生产合作社在农产品生产经营领域的作用还不够突出 |
2.3 农业补贴的效力较低 |
2.3.1 农业补贴力度不足 |
2.3.2 农业补贴效率较低 |
2.3.3 粮食直接补贴效率下降 |
2.3.4 农业补贴的专向性不够突出 |
2.4 农业补贴的多功能性不强 |
2.4.1 补贴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例较低 |
2.4.2 “生态友好型”农业奖励补贴制度不健全 |
2.5 WTO 相关规则的吸收和利用不充分 |
2.6 缺乏应对农业技术壁垒的有效措施 |
2.7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农业补贴问题的制约因素 |
3.1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适用关系 |
3.1.1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适用关系 |
3.1.2 国际法在中国的适用方式 |
3.1.3 WTO 有关农业补贴的规则在中国的适用 |
3.2 中国农业补贴的现状 |
3.3 WTO 框架下的贸易壁垒 |
3.3.1 SCMA 与《农业协定》的适用 |
3.3.2 GATT1994、《农业协定》与 SCMA 之间的适用 |
3.4 WTO 框架下的技术壁垒 |
3.4.1 《实施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SPS)在中国的适用 |
3.4.2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及其与 SPS 的适用 |
3.5 《农业协定》 |
3.5.1 《农业协定》国内支持规则 |
3.5.2 《农业协定》出口竞争规则 |
3.6 2008 年 12 月修订版《模式草案》 |
3.7 本章小结 |
第4章 国内支持规则框架下中国农业补贴的适用情况分析 |
4.1 已通报的八项“绿箱”措施在中国的适用情况分析 |
4.1.1 一般服务 |
4.1.2 用于粮食安全目的的公共储备 |
4.1.3 国内粮食援助 |
4.1.4 对生产者的直接支付——风险规避 |
4.1.5 不挂钩的收入支持——种粮直接补贴 |
4.1.6 自然灾害救济支付 |
4.1.7 环境计划下的支付 |
4.1.8 贫困地区援助计划下的支付 |
4.2 未通报的四项“绿箱”措施在中国的适用情况分析 |
4.2.1 收入保险和收入安全网计划中政府的资金参与 |
4.2.2 通过生产者退休计划提供的结构调整援助 |
4.2.3 通过资源停用计划提供的结构调整援助 |
4.2.4 通过投资援助提供的结构调整援助 |
4.2.5 未通报的四项“绿箱”措施对中国农业补贴的借鉴意义 |
4.3 “黄箱”措施的具体适用 |
4.3.1 中国的“黄箱”措施 |
4.3.2 中国农业“黄箱”措施的主要方式 |
4.4 “蓝箱”措施的具体适用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模式草案》对中国农业补贴法律和政策发展趋势的影响 |
5.1 《模式草案》国内支持的主要内容 |
5.1.1 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总量(OTDS) |
5.1.2 综合支持总量(AMS) |
5.1.3 特定农产品的“黄箱”措施(Per product Amber Box support) |
5.1.4 微量允许 |
5.1.5 “蓝箱”措施 |
5.1.6 “绿箱”措施 |
5.1.7 棉花措施 |
5.2 《模式草案》市场准入的主要内容 |
5.2.1 关税削减公式 |
5.2.2 削减过程中的灵活性 |
5.2.3 关税封顶 |
5.2.4 敏感产品 |
5.2.5 特殊保障产品和措施 |
5.2.6 最不发达国家特别条款 |
5.2.7 其他标准和问题 |
5.3 《模式草案》出口竞争的主要内容 |
5.4 《模式草案》对中国农业补贴法律和政策的影响 |
5.4.1 国内支持规则对中国农业补贴法律和政策产生的影响 |
5.4.2 市场准入规则对中国农业补贴法律和政策产生的影响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背景下农业补贴法律和政策的发展趋势 |
6.1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概述 |
6.1.1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历程 |
6.1.2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各利益集团的主要立场 |
6.1.3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主要内容 |
6.2 巴里岛会议对中国农业补贴发展趋势的影响 |
6.2.1 出口竞争 |
6.2.2 一般服务 |
6.2.3 用于粮食安全目的的公共储备计划 |
6.2.4 农产品关税配额计划 |
6.2.5 小结 |
6.3 中国在多哈回合农业谈判中的立场分析 |
6.3.1 严格规范国内支持措施 |
6.3.2 实质性改进市场准入规则 |
6.3.3 差别待遇新成员 |
6.3.4 加强对特殊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的管理 |
6.3.5 深入参与规则谈判 |
6.3.6 小结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WTO 框架下完善中国农业补贴法律和政策的建议 |
7.1 完善农业补贴的法律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
7.1.1 建立完善的农业补贴法律体系 |
7.1.2 建立规范的农业补贴实施程序 |
7.1.3 建立相对固定的农业补贴衡量标准 |
7.2 建立以直接补贴为主的农业补贴体系 |
7.3 提高农业补贴的专向性 |
7.3.1 推广与收入挂钩的补贴 |
7.3.2 适量增加与价格挂钩的补贴 |
7.3.3 探索建立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反周期补贴制度 |
7.4 增强农业补贴的多功能性 |
7.4.1 提高补贴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例 |
7.4.2 提升农业补贴对保障粮食安全和保护农业生产者的作用 |
7.4.3 着力打造生态友好型农业 |
7.5 激发农业补贴的创新力 |
7.5.1 增强农产品流通领域的创新力 |
7.5.2 试点铺开农业收入保险补贴制度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 |
附录A 主要发达国家“绿箱”措施的实施情况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WTO与粮食安全 ——法律与政策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标与主要思路 |
1.3.1 研究目标 |
1.3.2 主要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 |
2 贸易自由化与粮食安全:两种不同的观点 |
2.1 基本概念和理论 |
2.1.1 粮食安全概述 |
2.1.2 农业贸易自由化的基本理论 |
2.2 贸易自由化与粮食安全的关系 |
2.2.1 国际贸易与粮食安全的关联 |
2.2.2 贸易自由化与粮食安全:不同的观点与立场 |
2.2.3 争论中的粮食安全政策路径:自给自足和自力更生 |
2.2.4 评价 |
2.3 小结 |
3 GATT时期的农业贸易与粮食安全问题:历史回顾 |
3.1 农业与GATT |
3.1.1 农业被排除在GATT的有效约束之外 |
3.1.2 历轮GATT农业贸易谈判无果而终 |
3.2 GATT时期各国的农业贸易保护主义 |
3.2.1 主要发达国家的农业贸易保护政策 |
3.2.2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农业负保护政策 |
3.3 农业贸易保护主义对世界农业和粮食安全的影响 |
3.3.1 农业贸易保护政策对世界农业的影响 |
3.3.2 农业贸易保护政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 |
3.3.3 基于农业贸易保护政策效应的评价 |
3.4 小结 |
4 WTO农业贸易自由化与粮食安全:成就与不足 |
4.1 WTO农业贸易规则体系 |
4.1.1 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 |
4.1.2 WTO农业贸易规则体系 |
4.2 《农业协定》对粮食安全的影响 |
4.2.1 《农业协定》的主要内容 |
4.2.2 《农业协定》下的粮食安全关注 |
4.2.3 《农业协定》对粮食安全影响的实效性分析 |
4.3 《马拉喀什决议》对粮食安全的影响 |
4.3.1 《马拉喀什决议》的产生 |
4.3.2 《马拉喀什决议》的主要内容 |
4.3.3 《马拉喀什决议》对粮食安全影响的实效性分析 |
4.4 《SPS协定》对粮食安全的影响 |
4.4.1 《SPS协定》的产生 |
4.4.2 《SPS协定》的主要内容 |
4.4.3 《SPS协定》对粮食安全的影响 |
4.5 小结 |
5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与粮食安全:进展与影响 |
5.1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概况 |
5.1.1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主要目标 |
5.1.2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历程 |
5.1.3 主要谈判方及其立场 |
5.2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进展与粮食安全 |
5.2.1 议题谈判阶段各方关于粮食安全的关注与斗争 |
5.2.2 框架谈判阶段取得的成果及其对粮食安全的可能影响 |
5.2.3 具体模式谈判阶段的进展及其对粮食安全的潜在影响 |
5.3 基于粮食安全关注的WTO农业贸易改革路径 |
5.3.1 完善与粮食安全有关的农业贸易规则 |
5.3.2 推动《马拉喀什决议》的有效实施 |
5.3.3 增强农业委员会在贸易与粮食安全方面的职能 |
5.3.4 加强与其他国际组织在贸易和粮食安全问题上的协作 |
5.4 小结 |
6 纳入WTO体制的中国:农业和粮食安全 |
6.1 中国农业发展与粮食安全现状 |
6.1.1 中国农业发展与粮食安全目标 |
6.1.2 中国粮食安全的现状 |
6.2 入世对中国农业和粮食安全的影响 |
6.2.1 中国农业入世承诺 |
6.2.2 入世给中国农业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
6.2.3 入世对中国粮食安全的影响 |
6.3 多哈农业谈判对中国粮食安全的可能影响及应对 |
6.3.1 中国在多哈农业谈判中的立场 |
6.3.2 多哈农业谈判的进展对中国粮食安全的可能影响 |
6.3.3 后续农业谈判中我国的应对之策 |
6.4 WTO框架下中国粮食安全的政策选择与制度完善 |
6.4.1 WTO框架下中国的粮食安全政策选择 |
6.4.2 WTO框架下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政策调整与制度完善 |
6.5 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论文 |
四、美国农业“绿箱”保护措施(论文参考文献)
- [1]如何在世贸组织规则下选择有效的国内农业保护政策?[J]. 兰迪·施内普,王宇. 金融发展研究, 2021(08)
- [2]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研究[D]. 刘滢泉.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3]我国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历史演进和当代效果评价[D]. 郑川.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
- [4]美国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绩效评价与启示[D]. 孙浩. 山东师范大学, 2018(01)
- [5]农业补贴政策效果评价研究[D]. 杨颖. 江汉大学, 2018(10)
- [6]我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果研究[D]. 耿仲钟. 中国农业大学, 2018(12)
- [7]多哈回合农业补贴谈判与中国农业补贴政策选择[D]. 仇景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8(05)
- [8]中国农业国内支持水平及典型政策效果研究[D]. 马欣. 中国农业大学, 2015(07)
- [9]WTO框架下中国农业补贴法律和政策研究[D]. 王玉帅.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4(12)
- [10]WTO与粮食安全 ——法律与政策问题[D]. 张晓京. 武汉大学, 20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