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治国及其必要性(论文文献综述)
郑业鹭[1](2021)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性质和主要形式》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决定了我国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性质。准确理解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性质,是做好民主党派社情民意信息、专题调研建议和政协提案发言等参政议政工作的前提,也是进一步提高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质量和效果的基础。熟练掌握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和工作方法,一方面有利于形象深入理解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性质,另一方面有利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丰富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文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从我国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宪制规定,执政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政治协商制度,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和特色,以及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与智库工作的区别等五个方面展开。第二部分从社情民意信息、专题调研和建议、政协提案发言、政党协商、以及学术性刊物和论坛等五个方面阐述。
阴建峰,侯撼岳,关仕新[2](2021)在《用好重器,新时代刑法学人的使命担当》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刑法学人士共同的家园”有了新变化。12月11日至12日,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大会暨2021年全国刑法学年会在北京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通过线上和线下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暨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等。浙江省检察院?
苏志远,宁永彬[3](2021)在《全球治理观下跨境数据取证:模式反思和路径探索》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跨境数据取证因为各国管辖主张不同,难以有效开展:域外的"数据存储地"模式和"数据控制者"模式,实际运行效果不佳;国内的司法合作模式和单边取证模式,难以满足执法需求。犯罪治理的传统思路亟需转型。应从全球治理观和习近平涉外法治思想中汲取理论资源,将其作为指导跨境数据取证的基本遵循,实现进路突破。立足跨境数据取证的理论解析和数据主权原则的辩证思考,通过扩大远程勘验的适用,探索新的取证路径。
蔡艺生,翁春露[4](2021)在《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评估机制的解释与构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针对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更新迟滞等突出问题,解释、构建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评估机制,是助推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与时俱进、完善国家安全法学发展进路的尝试路径。首先应从基础理论层面解释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评估机制:明确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评估作为分析评价活动的基本概念;界清评估机制对国家安全法学及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的理论-实践双重意义;阐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理性主义与系统论原理等理论基础。继而应从实践逻辑层面建构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评估机制:厘定作为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评估机制主体的确定、预期及潜在等三类利益相关者;探讨立法前评估、立法表决前评估、立法后评估等不同阶段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评估对象与内容;在明确主体、对象及内容的基础上,从"文本内容-实施效益"两大角度出发设置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地方特色性等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评估具体指标。
朱有华[5](2021)在《从我国器官捐献发展的现状看脑死亡立法势在必行》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公民素质的大幅度提高和医学科普的日趋精进,近10年来我国器官捐献工作得到迅速发展。作为死亡的判定标准,脑死亡尽管已在医学界获得普遍认可,但尚未进行立法确认。中国专家撰写了《脑死亡判定实施与管理:专家指导意见(2021)》。其主要内容涉及临床医师在脑死亡判定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本文着重探讨了我国脑死亡立法的现状及其必要性,并基于我国器官捐献现状及公众对脑死亡立法接受程度的分析,旨在助力加快脑死亡相关立法的进程。
王伟[6](2021)在《当代大学生宪法意识的培养路径研究》文中指出大学生群体作为未来社会事业的主要建设力量,对其进行宪法意识的培养对于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实现以及大学生综合价值的提升都具有重要意义。但当前大学生群体对宪法的认知程度较低、高校未对宪法教育引起足够的重视以及国家对宪法的宣传尚显不足都成为影响大学生宪法意识培养的问题。因此,为了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群体的宪法意识水平,在大学生层面,应注重个人主观层面宪法意识的养成;在高校层面,应对宪法教育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国家层面,则需要构建良好的宪法教育环境,最终通过多方主体的努力,共同促进对当代大学生宪法意识的培养。
张小静[7](2021)在《当代高校法学专业教育的优化路径探析》文中研究表明高校的法学专业教育作为培养我国法律专业人才的主要途径,其对于推动中国法治建设,促进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形成具有极强的能动作用。但当前由于高校法学教育的目标片面、方法落后、体制混乱以及模式单一导致其实效性并未得到发挥。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高端法学人才的不断涌现为当代高校法学专业教育带来了新的机遇。应首先准确把握高校法学教育目标;其次,积极转变高校法学教育方法;再次,打破高校同实务部门的体制壁垒;最后,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法学"的教育模式。以期提高我国高校法学教育的水平。
龚红梅[8](2020)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在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峻,环境侵权事件频繁发生的形势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日益成为监督和解决环境污染防治问题的重要途径。虽然我国在试点地区推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并且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在全国展开公益诉讼,但是在一些细节上仍有不少问题要解决。对此,惟有透过近年各级检察院、法院办理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数和质的实证分析,快速回应在检察机关法律地位、诉讼主体、举证责任、诉前程序、取证调查权、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等具体法律装置上的模糊混乱,才能及时发现和锻造中国特色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路向。基于此,本文选取全国范围和云南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开展情况作为切入点,通过统计分析的方式对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存在问题、产生原因和我国对于该问题对策进行研究,并探究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以原告身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宪法定位下开展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并开展对策分析。本文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相关理论和概念等做出了简要的阐述,开展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现实必要性,以期对后文的分析论证提供理论支撑;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发展现状,通过对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立法、司法解释、办案指南、全国案件开展情况和云南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开展情况进行概述和统计,进而得出本文的论证要点;第三部分选取最高检的指导案例“清流县环保局行政公益诉讼案”以及“陕西省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凤翔分局不全面履职案”进行分析,从而得出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存在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问题、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认定问题、检察机关的调查收集证据问题这三方面的主要问题;第四部分针对上一部分所述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对完善对策进行构想,通过理顺检察监督与环境行政权之间的关系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与相关诉讼之间的关系为基本思路,分别从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为前置程序的功能、以行政机关全面履职开展实质合法性审查、细化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取证权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措施与建议。
陈一超[9](2020)在《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方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方式,是为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客观需要而实现的理论升华,也是为纾解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而进行的理论扩展,更是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而做出的理论回应。对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方式这一话题展开深入剖析,兼具多重价值。第一,有助于优化国家治理方略,从而推动国家治理向现代化方向迈进;第二,有助于协商民主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阈下得到进一步完善,从而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第三,有助于形成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的比较优势,从而凸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第四,有助于将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从而回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第五,有助于广泛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从而提高党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在论文的论证过程中,首先从三个层面分别阐述了研究主题的两个要素,即阐明了协商民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概念、内涵及特征。在明晰两种研究要素“是什么”的基础上,将二者做联动分析,也就是深入剖析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方式的原因,其中包括前提条件和理论依据两方面;其次从基本确立、恢复与深化和全面升华三个层面纵向描述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方式的历史演进,并创造性地将其未来进路定位在构建中国特色协商治理方案上。最后针对构建中国特色协商治理方案展开具体分析,明晰其要素、推进方略和世界意义。论文从四个章节对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方式做持续深入分析,详细言之:第1章为绪论部分。这部分主要是从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概念的提出和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转变对国家治理领域的影响等层面深入挖掘和探究,找准其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此基础上,从国内和国外两个维度考察学界对该主题的研究程度,以前人学者的研究成果为研究参照继续深挖主题,并运用历史分析法与多学科交叉研究法探究主题。第2章为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方式的相关概述。本部分内容,首先系统地分析了研究主题的两个研究要素,即“协商民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分别分析其概念、内涵和基本特征。在此基础上对二者进行联动分析,主要从协商民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契合性上分析研究主题得以成立的前提条件,进而分析研究主题得以成立的理论基础。第3章为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方式的历史进程。唯有从历史发展的维度纵向勾勒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方式的历史进程,才能让我们更加明晰从建国初期起协商民主便以其实践形态强势融入国家治理领域,成为了国家治理的重要方式。因此,本部分主要从“建国初期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重要方式的基本确立”、“改革开放后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重要方式的恢复与深化”以及“新时代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方式的全面升华”三部分探究,进而明晰协商民主在国家治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第4章为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方式的未来进路。本文在第三章研究其历史进程,就是为了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未来进路。本部分主要是在结合王浦劬、房宁、王岩等专家学者对协商治理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将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方式的未来进路定位在构建中国特色协商治理方案上。并结合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探究构建中国特色协商治理方案的要素、方略和世界意义,以便为协商民主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重要作用的持续发挥提供方向性建议,最终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本论文力求在问题选择和学术观点上实现些许创新。具体而言:第一,在仔细分析前人关于协商民主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学术成果的基础上,将协商民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概括为协商民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式,并以此为主题展开全方位、立体式分析,实现了问题选择上的些许创新和突破。第二,通过对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方式的原因和历史进程进行分析,大胆地提出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方式的未来进路是构建中国特色协商治理方案实现了学术观点上的些许创新。
方琳琳[10](2020)在《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历来重视公民道德建设,但是社会环境的日益复杂和价值观的多元交织使公民道德有时难以发挥有效调控力,公民道德领域依然存在道德失范现象和道德观念模糊甚至缺失情况。新时代背景下,人们日益增长的对美好道德生活需要同满足这种需要的外在动力如道德教育、法治手段等供给不足存在矛盾,而公民道德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民层面内容融入法治建设是对公民道德建设的一大动力支持。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集体主义原则的公民道德建设受多元道德观冲击,亟需以法治这一有力手段来凝聚公民道德共识,同时法治对公民道德建设也有充分诉求,使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具有必要性。道德治理与法律治理的互补和道德法律化理论的成熟,加上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已有成就和国外成功经验,都使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具有可行性。但是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存在现实问题。一方面是公民道德建设与法治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如地方道德规范存在不合法元素,公民道德教育中法治内涵的层次性不够突出;另一方面是以法治手段保障公民道德建设的方式不成熟问题,一些公民道德的立法不具有可操作性,涉及公民道德的执法方式过于单一粗暴,司法判决与公民道德观脱节。这两个方面的问题有道德与法律两者冲突的内在原因,也有立法项目论证制度不完善、公民法治意识不高和执法司法主体德法平衡能力不足的综合原因。针对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的现实问题和成因,可以从理论思考和实践路径两个层面加以解决。首先从理论层面整体把握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的基本原则:以惩恶扬善和德福统一为基本尺度,以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为目标、以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为基本方法,以公民道德教育和规范法治手段为建设重点,再进一步从以法治精神夯实公民道德建设根基和以法治手段保障公民道德建设两个角度规范建设内容;从实践层面针对现实具体问题提出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的实践路径:细化公民道德的立法范围、以分层的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规范法治手段解决公民道德突出问题、优化社会治理整体推进建设。
二、依法治国及其必要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依法治国及其必要性(论文提纲范文)
(1)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性质和主要形式(论文提纲范文)
Ⅰ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性质 |
1宪法的规定 |
2中共关于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 |
2.1三大法宝之一统一战线的形成 |
2.2“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的提出 |
2.3“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 |
2.4“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
2.5爱国统一战线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 |
3政治协商制度 |
4民主党派的地位、职能和特色 |
4.1民主党派的地位 |
4.2 民主党派的职能 |
4.3民主党派的特色 |
5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与智库的异同 |
5.1智库的定义 |
5.2智库的特点 |
5.3智库的作用 |
5.4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与智库的本质区别、共同点和借鉴 |
5.4.1本质区别 |
5.4.2共同点 |
5.4.3借鉴 |
Ⅱ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 |
1社情民意信息 |
1.1基本情况 |
1.2主要特点 |
1.2.1特色 |
1.2.2及时 |
1.2.3专业 |
1.2.4灵活 |
1.3基本结构 |
1.3.1情况反映 |
1.3.2存在问题 |
1.3.3意见建议 |
1.4写作要点 |
1.4.1选题 |
1.4.2意见建议 |
1.4.3撰写格式 |
1.5制度建设 |
1.6典型案例 |
2调研和建议 |
2.1基本情况 |
2.2主要特点 |
2.2.1有特色 |
2.2.2有情况 |
2.2.3有经验 |
2.2.4有问题 |
2.2.5有建议 |
2.2.6有深度 |
2.3基本结构 |
2.3.1前言 |
2.3.2 情况介绍 |
2.3.3经验总结 |
2.3.4存在问题 |
2.3.5意见建议 |
2.3.6结尾 |
2.4注意事项 |
2.4.1选题、选人、选时、选地 |
2.4.2调研前的学习、沟通和讨论 |
2.4.3制作调研方案和调研提纲 |
2.4.4调研中的座谈、考察和交流 |
2.4.5调研结束的讨论和总结 |
2.4.6委托调研与联合调研 |
2.4.7撰写初步调研报告 |
2.4.8征求意见和修改调研报告 |
2.4.9提炼形成建议稿 |
2.4.10上报建议和跟进落实 |
2.5专题调研的理论与方法 |
2.5.1理论与实践经验相结合 |
2.5.2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 |
2.5.3“走马观花”与“下马观花”相结合 |
2.5.4线上与线下调研相结合 |
2.5.5多维分析视角 |
2.6制度建设 |
2.7典型案例 |
3政协提案发言 |
3.1法规制度依据 |
3.2主要特点 |
3.2.1提案应当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和任务,社会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 |
3.2.2提案应当一事一案,增强可操作性,同时注意时效性和规范性 |
3.2.3体现党派特色 |
3.2.4大会提案与平时提案 |
3.3基本结构 |
3.3.1情况介绍 |
3.3.2存在问题 |
3.3.3意见建议 |
3.4提案质量要求 |
3.5政协会议发言及其质量要求 |
3.6制度建设 |
3.7典型案例 |
4政党协商 |
5学术刊物和论坛 |
(2)用好重器,新时代刑法学人的使命担当(论文提纲范文)
系统全面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 |
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刑法理论的新拓展 |
积极预防与谨慎发展 |
对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宏观评价 |
个罪立法有待实践检验 |
对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具体分析 |
(3)全球治理观下跨境数据取证:模式反思和路径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模式反思:跨境数据取证的实践桎梏 |
(一)域外考察:管辖模式运行效果不佳 |
1. 难以确认目标数据所在的地域 |
2. 难以平衡效率与公平正义的关系 |
(二)我国现状:取证途径难以满足执法需求 |
(三)理论反思:犯罪治理思路亟需转型 |
三、指导路径:全球治理观下的理论参照 |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意义 |
(二)跨境数据取证的基本遵循 |
1. 尊重国际法治秩序,维护新的安全格局 |
2. 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 |
3. 积极探索法律适用,构建域外适用机制 |
(三)跨境数据取证的全球治理路径 |
四、路径探索:远程勘验的应用前提、逻辑与展开 |
(一)应用前提:跨境数据取证的理论解析 |
1. 数据分类:犯罪相关的个人信息 |
2. 属性差异:承载内容的弹性分布 |
3. 适用标准:“实害或者影响关联性”原则 |
(二)应用逻辑:基于数据主权原则的辩证思考 |
(三)应用展开:远程勘验的扩大适用 |
1. 符合“尊重国际法治秩序,维护新的安全格局”原则 |
2. 助力“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实现 |
3. 符合“积极探索法律适用,构建域外适用机制”要求 |
五、余论 |
(4)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评估机制的解释与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一、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评估机制概述 |
(一)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评估机制的概念 |
(二)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评估机制的价值 |
1. 理论价值 |
2. 实践价值 |
二、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评估机制的理论基础 |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总体国家安全观 |
(二)理性主义与系统论原理 |
三、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评估机制的主体 |
(一)确定的利益相关者 |
(二)预期的利益相关者 |
(三)潜在的利益相关者 |
四、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评估机制的对象与内容 |
(一)立法前评估的对象与内容 |
(二)立法表决前评估的对象与内容 |
1. 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合法性评估 |
2. 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合理性评估 |
(三)立法后评估的对象与内容 |
1. 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法律实效 |
2. 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实施效益 |
五、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评估机制的指标 |
六、余论 |
(6)当代大学生宪法意识的培养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培养大学生宪法意识的重要性 |
1.1 有利于保障国家依法治国战略的落实 |
1.2 有利于实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 |
1.3 有利于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
2 大学生宪法意识的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2.1 大学生对宪法的认知程度低 |
2.2 高校的宪法教育工作不到位 |
2.3 国家对宪法的宣传尚显不足 |
3 当代大学生宪法意识的培养路径 |
3.1 大学生自身应注重宪法意识的养成 |
3.2 高校应对宪法教育引起足够的重视 |
3.3 国家应构建良好的宪法教育环境 |
4 结 语 |
(7)当代高校法学专业教育的优化路径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1 高校法学专业教育的现状 |
1.1 法学教育目标片面 |
1.2 法学教育方法落后 |
1.3 法学教育体制不一 |
1.4 法学教育模式单一 |
2 高校法学专业教育面临的机遇 |
2.1 依法治国理念为高校法学专业教育带来思想优势 |
2.2 社会经济增长为高校法学专业教育带来经济优势 |
2.3 人工智能发展为高校法学专业教育带来技术优势 |
2.4 高端法学人才为高校法学专业教育带来智力优势 |
3 高校法学专业教育的优化路径 |
3.1 准确把握高校法学教育目标 |
3.2 积极转变高校法学教育方法 |
3.3 打破高校同实务部门的体制壁垒 |
3.4 探索“人工智能+法学”的教育模式 |
4 结 语 |
(8)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1.研究方法 |
2.研究思路 |
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及其必要性 |
(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界定 |
1.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内涵和特征 |
2.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与相关诉讼的差异 |
(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必要性 |
1.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 |
2.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
3.保护环境公共利益的需要 |
二、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发展现状 |
(一)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状况 |
1.法律层面的相关规定 |
2.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文件 |
(二)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开展情况 |
1.试点期间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 |
2.《行政诉讼法》修改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 |
(三)云南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开展情况 |
1.试点期间的情况 |
2.《行政诉讼法》修改后的案件情况 |
三、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典型案例分析 |
1.清流县环保局行政公益诉讼案 |
2.陕西省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凤翔分局不全面履职案 |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
1.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问题 |
2.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认定问题 |
3.检察机关的调查收集证据问题 |
四、推进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若干建议 |
(一)基本思路 |
1.理顺检察监督与环境行政权之间的关系 |
2.理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间的关系 |
(二)具体建议 |
1.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为前置程序的功能 |
2.以行政机关全面履职开展实质合法性审查 |
3.细化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取证权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方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框架结构与创新观点 |
1.4.1 框架结构 |
1.4.2 创新观点 |
第2章 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方式的相关概述 |
2.1 协商民主的基本理论 |
2.1.1 协商民主概念的提出 |
2.1.2 协商民主内涵的界定 |
2.1.3 协商民主的基本特征 |
2.2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理论 |
2.2.1 从国家治理到国家治理现代化 |
2.2.2 国家治理现代化内涵的界定 |
2.2.3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特征 |
2.3 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方式的前提条件 |
2.3.1 公共性:价值基轴相一致 |
2.3.2 多元性:主体架构相统一 |
2.3.3 民主性:共生要素相契合 |
2.4 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方式的理论基础 |
2.4.1 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奠基作用 |
2.4.2 中国优秀传统政治理念的现代启蒙 |
2.4.3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时代昭示 |
第3章 从基本确立到全面升华: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方式的历史进程 |
3.1 建国初期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重要方式的基本确立 |
3.1.1 人民政协的创建:协商民主治理形式的初步形成 |
3.1.2 政协代行人大职权:协商民主治理形式的有效实践 |
3.1.3 全国人大召开后:两种民主治理形式的和谐共存 |
3.1.4 三大改造完成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治理形式正式确立 |
3.2 改革开放后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重要方式的恢复与深化 |
3.2.1 改革开放初期:协商民主治理形式的恢复和重构 |
3.2.2 二十世纪后期:协商民主治理形式的稳中有序开展 |
3.2.3 进入新世纪后:协商民主治理形式的持续深入推进 |
3.3 新时代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方式的全面升华 |
3.3.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体系正式形成 |
3.3.2 国家治理现代化命题正式提出 |
3.3.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治理工作全面开展 |
第4章 构建中国特色协商治理方案: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方式的未来进路 |
4.1 构建中国特色协商治理方案的要素 |
4.1.1 以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要素 |
4.1.2 以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核心要素 |
4.1.3 以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为支撑要素 |
4.1.4 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内在灵魂 |
4.2 构建中国特色协商治理方案的方略 |
4.2.1 重视中国特色协商治理方案的理论建构 |
4.2.2 完善中国特色协商治理方案的制度设计 |
4.2.3 提高中国特色协商治理方案的实施效能 |
4.3 构建中国特色协商治理方案的世界意义 |
4.3.1 对西方民主政治模式的挑战与超越 |
4.3.2 为发展中国家政治民主化提供新思路 |
4.3.3 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10)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2 研究现状 |
1.2.1 外国研究 |
1.2.2 国内研究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践意义 |
1.4 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主要创新点 |
2 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的必要性 |
2.1 公民道德建设的理论要求 |
2.1.1 公民道德的政治性与社会性要求国家力量的推动 |
2.1.2 公民道德建设从重德性伦理到德性伦理与制度伦理并重的趋势 |
2.1.3 中国特色公民道德建设理论发展的要求 |
2.2 公民道德建设的现实要求 |
2.2.1 多元道德观的交织导致公民道德认知模糊 |
2.2.2 社会环境的复杂性给公民道德调控能力带来挑战 |
2.2.3 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外部保障有待加强 |
2.3 法治对公民道德建设的诉求 |
2.3.1 公民道德内容是法律的素材与补充 |
2.3.2 公民道德教育是培养法治思维的重要手段 |
2.3.3 公民道德的价值取向能够滋养法治精神 |
2.4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实践要求 |
2.4.1 适应新时代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变化的需要 |
2.4.2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 |
2.4.3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
3 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的可行性 |
3.1 理论支撑 |
3.1.1 道德治理与法律治理的相辅相成 |
3.1.2 道德法律化理论的成熟 |
3.2 客观条件 |
3.2.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奠定坚守基础 |
3.2.2 依法治国的全面性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制度支持 |
3.2.3 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提供技术支持 |
3.3 主观要求 |
3.3.1 公民对用法律法规解决道德问题的现实需求 |
3.3.2 公民道德素质和法治意识的普遍提高 |
3.4 实践经验:道德与法律具有互补性的成功实践使其成为可能 |
3.4.1 国外经验 |
3.4.2 国内实践 |
4 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存在的现实问题和成因 |
4.1 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的现实问题 |
4.1.1 地方道德规范存在不合法元素 |
4.1.2 公民道德教育中法治内涵的层次性不够突出 |
4.1.3 一些公民道德的立法不具有可操作性 |
4.1.4 涉及公民道德的执法方式过于单一粗暴 |
4.1.5 司法判决与公民道德观脱节 |
4.2 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问题的成因 |
4.2.1 道德与法律的冲突是内在原因 |
4.2.2 公民法治意识还不足以成为有效的监督力量 |
4.2.3 关于公民道德的立法论证不到位 |
4.2.4 执法、司法机关的德法平衡能力不高 |
5 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的理论思考 |
5.1 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的基本原则 |
5.1.1 基本尺度是惩恶扬善和德福统一 |
5.1.2 目标是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 |
5.1.3 基本方法是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 |
5.1.4 重点建设内容是法治手段与公民道德教育 |
5.2 以法治精神夯实公民道德建设根基 |
5.2.1 法治文化建设为公民道德建设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
5.2.2 法治要求体现在公民道德体系中 |
5.2.3 法治内涵的层次性在公民道德教育中突显 |
5.3 以法治手段保障公民道德建设 |
5.3.1 以科学立法凝聚公民道德共识 |
5.3.2 以严格文明执法提高公民道德调控能力 |
5.3.3 以公正司法维护公民道德建设的正确方向 |
6 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的实践路径 |
6.1 细化公民道德的立法来提高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 |
6.1.1 社会公德的法律化 |
6.1.2 家庭美德的法律化 |
6.1.3 职业道德的法律化 |
6.2 以分层的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 |
6.2.1 以基层的道德教育提高普通民众的守法意识 |
6.2.2 以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用法意识 |
6.2.3 以家庭和学校的道德教育提高青少年的诚信意识 |
6.3 规范法治手段解决公民道德建设突出问题 |
6.3.1 完善立法程序保证公民道德的科学立法 |
6.3.2 丰富关于公民道德的执法方式 |
6.3.3 深化司法队伍改革提高法官司法能力 |
6.4 优化社会治理整体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
6.4.1 以合作治理方式调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
6.4.2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类 |
(二)期刊文献类 |
(三)学位论文类 |
四、依法治国及其必要性(论文参考文献)
- [1]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性质和主要形式[J]. 郑业鹭. 中国发展, 2021(06)
- [2]用好重器,新时代刑法学人的使命担当[N]. 阴建峰,侯撼岳,关仕新. 检察日报, 2021
- [3]全球治理观下跨境数据取证:模式反思和路径探索[J]. 苏志远,宁永彬.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1(06)
- [4]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评估机制的解释与构建[J]. 蔡艺生,翁春露.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21(05)
- [5]从我国器官捐献发展的现状看脑死亡立法势在必行[J]. 朱有华. 中华医学杂志, 2021(36)
- [6]当代大学生宪法意识的培养路径研究[J]. 王伟.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03)
- [7]当代高校法学专业教育的优化路径探析[J]. 张小静.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03)
- [8]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法律问题研究[D]. 龚红梅. 昆明理工大学, 2020(05)
- [9]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方式研究[D]. 陈一超. 吉林大学, 2020(08)
- [10]公民道德融入法治建设研究[D]. 方琳琳. 浙江大学, 2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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