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江—深圳供水改造工程十四个标段标底编制(论文文献综述)
汕尾市人民政府[1](2017)在《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汕府[2017]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7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17年7月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7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2](2017)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中研究说明粤府[2017]7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2017年6月28日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关键性、引领性、支撑性作用。为加快补齐我省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建成适度超前、布局科学、功能完善、质量一流、面向未来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供给体系,制定本方案。
吴余鑫[3](2017)在《湖南省代建行业发展及其管理的研究》文中提出代建是适应工程建设及其管理规律而出现的市场行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作为一种制度而推行。在分析美国、英国和德国等发达国家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探讨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国际项目管理协会(IPMA)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项目管理的基础上,就如何进一步发展湖南省代建行业和代建管理,进行了专项研究。首先,探讨了国际代建行业范围和项目管理的发展,并对广义代建与狭义代建进行了理论界定。我国代理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可理解为狭义代建;基于委托代理关系,代理业主履行项目全过程业主的系统管理工作可理解为广义代建。代建行业是指从事业主项目管理专业化服务的社会群体。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单一的国家投资主体项目管理模式,表现为工程指挥部型、基建处型和项目法人型。“代建制”推行后,出现了政府专业机构代建、政府专业代建公司代建和市场竞争代建三种模式。其次,对代建行业的产业链进行了探讨。代建行业构成了基于技术经济关联性的产业链,融合了企业、效益、供应需求、空间等链。建设项目是具有多级代建关系的企业链,应引导企业适应与胜任代建需求。由于产业有着极大的关联性相应的产业链存在相互合作的企业,这样可以为彼此创造效益。其次,研究了代建行业的基本形态与形态发展,探讨了代建行业管理机制、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的创新。我国代建行业的基本形态为“代建制”下代理业主的项目管理,目前全社会社会代建单位(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与咨询企业)代理业主项目管理的年产值超过1000亿元。政府集中代建是一种过渡的管理模式,社会代建将逐步成为主要方式,以业主项目管理为核心理念的多种形式的代建管理正在兴起。社会代建单位应结合企业特色,创新代建服务内容,整合建设管理流程与环节,完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等代建管理服务职能,开发代建互联网项目协同管理平台。然后,研究了代建行业的市场关系与市场规模,分析了代建的成本、利润机制,对代建行业市场规范与诚信机制、行业协会进行了探索。在分析代建单位费用价格构成基础上,根据代建单位费用属性与发生要素,构建了代建单位代建项目的费用价格测算数学模型,提出了代建行业利润机制与代建单位效益评估的思路。代建单位应是能够履行建设单位职能的法人单位,承担法律赋予建设单位权利与义务的责任。社会性代建项目应依据我国招投标的相关法规规定进行代建委托。应建立代建行业的诚信机制,应引导与监督诚信机制的建立与实施。代建单位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其不良行为表现的界定应服从于《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对建设单位的规定,同时还应满足行业管理部门对代建不良行为的规定。最后,针对某基地项目代建招投标,基于项目情况建立了项目报价测算模型,湖南省代建项目团队人员配备基本标准下的费用价格及该基地项目代建基本报价进行了测算,并对该基地代建项目投标报价方案进行了策划,为本单位参与该基地代建项目投标提供了依据。
刘锐[4](2017)在《基于人与自然协调的广州旧城滨水地区设计研究》文中提出快速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带给人类巨大财富的同时,也造成了自然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对人与自然协调的呼唤日益强烈。广州旧城滨水地区,它处于自然水体和陆地相交的边缘地带,生态敏感度高、人文历史悠久,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密,矛盾也更为集中突出,寻求两者关系的协调,其挑战也更加艰巨。当今的广州旧城发展过程中,重经济轻生态、重利用轻保护的问题在旧城滨水地区普遍存在,使得旧城滨水地区的自然环境和历史人文环境受到很大破坏,滨水地区一度从城市的正面走向城市的背面,甚至变成了城市中被遗忘的地带。面对现实的各种困境,需要重新思考广州旧城滨水地区整体重塑和协调发展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本论文基于人与自然协调的主线,展开广州旧城滨水地区设计研究。广州旧城滨水地区在两千多年的演进历程中,人、水、城关系密切,经历了从傍水而居、因水而兴、水城一体,而又逐渐瓦解变化的历史过程,总结不同历史阶段的演进特征和启示,归纳出了 "古代自发协调"、"近代逐步失调"、"现代全面失调"的人与自然关系演变脉络,深刻反映出人与自然关系是贯穿广州旧城演变历程的核心主线。抓住这一主线,从规划、建筑、景观三个层面概括总结了广州旧城滨水地区的现状特征,结合相关理论和国内外经验教训进行相应的设计策略分析,进而综合集成了规划、建筑、景观一体化设计策略群。一体化设计策略群作为互联、动态、开放的体系,价值取向是内在的核心影响因素,论文最后基于人与自然协调的价值观念,探索性地从稳定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有序活力的人类滨水活动、延续多元的城市历史文脉三方面总结提炼出了广州旧城滨水地区的设计价值取向。论文分四大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立题。包括本论文的第一章、第二章。结合背景研究、相关学科理论及各种研究的综述,通过追踪广州旧城滨水地区演进历程,确立了"基于人与自然协调的广州旧城滨水地区设计"作为本论文研究的主题。第二部分:体系建构。主要是本论文的第三章。结合"人与自然协调"这一主线,从"整体思维、价值观念、专业理论"三方面,对广州旧城滨水地区设计的内涵进行解读和研究体系建构。明确了基于人与自然协调的广州旧城滨水地区设计包括:"规划"、"建筑"、"景观"三个层面进行分析,综合集成一体化设计策略群;并提出"指导原则"、"多级策略"、"总结提炼"三个层次的设计研究推导模式。第三部分:分析求证。主要包括本论文的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结合人与自然协调的主线,分别从规划、建筑、景观三个层面进行论证,详细分析并概括了广州1旧城滨水地区的现状特征,结合相关理论和国内外相关的经验教训,总结出规划层面"总体协调"、建筑层面"特色延续"、景观层面"多维均衡"的多项具体策略。第四部分:总结提炼。总结回顾前文基础上,围绕人与自然协调的主线,综合集成了广州旧城滨水地区的规划、建筑、景观一体化设计策略群,并进一步结合人与自然协调的价值观念,总结提炼出了广州旧城滨水地区的设计价值取向。
杨逢银[5](2015)在《行政分权、县际竞争与跨区域治理 ——以浙江平阳与苍南县为例》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有效地激发、释放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中的活力,我国政府自上而下地推行了以“放权让利”为核心的行政分权改革。在既有的“属地化管理”和行政分权改革体制背景下,我国各级政府行政权力的配置方式以及政府间府际关系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促使各级政府不仅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及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还使地方政府因维护各自的辖区利益而相互间形成了激烈的竞争关系,导致相邻政区的区域性公共事务治理陷入困境,严重阻碍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针对行政分权改革背景下跨区域事务治理困境的不断加剧,本研究从属地化管理和地方政府竞争的角度,对浙江温州平阳县和苍南县跨区域事务治理困境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在对个案中存在的“行政区经济”问题严重、区域性公共物品供给匮乏、区域城镇群协同发展困难、鳌江流域治理绩效低下等问题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揭示出跨区域事务治理议题的生成机理、主要治理困境及其影响因素,进而在突破既有政区行政(属地化管理)、复合行政、区域公共管理等理论分析范式的基础上,从跨区域治理的理论视角,提出包括政区相邻的各级地方政府、社会力量与市场力量在内的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跨区域治理解决机制。研究表明,跨区域事务的治理困境虽然主要由相邻政区地方政府属地化管理和恶性竞争所致,但单纯依赖地方政府间合作的“复合行政”或政府主导下的“区域公共管理”的解决范式对问题的消解是有限度的,只有将其纳入到跨区域治理的架构中问题才能得到更为有效的解决。跨区域治理是一种统合地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体在内的多方力量参与的网络化的协同治理框架,内涵着纵向政府间的科层治理机制、横向地方政府间及其与市场力量、社会力量的合作治理机制之间的良性互动。在对典型个案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本研究认为,通过区域范围内各级地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主体的合作治理,建立起地方政府间纵向与横向的沟通、合作机制和跨部门的区域协同治理机制,是消除属地化管理及地方政府竞争引起的跨区域事务治理困境的基本路径。
钟宁轲[6](2014)在《AHP评价法在市政工程项目招标评标中的应用研究》文中认为市政项目招标是优化资源配置,以最优成本获得最优工程的有效途径。由于市政项目具有政治性强(涉及居民安居与社会和谐),工程量大,工期紧,参与单位多,需要给予较大权重的因素多等特点,其招投标过程较一般工程项目更为复杂。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白热化,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恶意压价、行贿中标、围标作弊等扰乱市场秩序等不法行为愈演愈烈,手段更具有隐蔽性。投标竞争激烈很容易使市政项目招投标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因此,市政项目招投标对评标人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要求更高,对评标方法的科学性有更高的要求。实践表明,AHP评价法能够有效地减少评标过程中的技术失误,避免评标的片面性和顾此失彼,降低评标风险,提高评标效率。本研究采用理论研究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结合笔者多年来参与市政项目招标评标的工作实际写作而成。论文中所使用的指标体系是根据招投标流程、技术标准和相关法规制定的,设有三个层级,24个准则,从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和投标人业绩、投标报价等方面对投标单位进行考查;每个一级指标下面设置若干个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采用AHP成对相比和偏好值计算的方式得出权重,再对“成对比值”进行一致性检验,以保证所得权重能最好地反映招标方的偏好。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从研究背景、思路、目的入手,详细阐述了市政项目招投标的意义、招投标管理流程和相关法规、AHP在我国各领域应用的前景,在文献分析和案例分析的基础上,给出了市政项目评标的AHP分析法操作方案。并运用AHP层次分析法对相关投标企业综合实力进行定量分析。以DQ工程标书为例,将AHP评标方案与最低价评标法所得数据进行对比,从项目要素、风险控制、指标体系、AHP层次分析、管理流程等剖析了DQ工程标书AHP方案的优势和不足,提出相关优化改进建议。
叶浩军[7](2014)在《价值观转变下的广州城市规划(1978-2010)实践》文中研究说明新中国成立以来,城市总体规划一直是城市规划领域中非常重要的政策文件和技术文件,而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甚至是唯一的城市规划实施管理依据。然而,改革开放以来,是中国的经济社会急剧变化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城市规划实践活跃的时期。这个时期因为改革开放而引起的价值观转变,使得从国家经济制度到以此为基础的社会管理制度、包括城市规划制度,都发生了急剧和巨大的变化。这一因价值观转变而导致的城市规划实践变化,在中国城市规划历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意义。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发展历史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邓小平提出改革开放的政策,是中国人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一场革命,价值体系被重新思考和构建。在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实践领域也同样存在这样一个命题。工业革命以前,城市规模和形态之间的关系是相对平衡的。工业革命开始以后,价值观体系和构成及其转变过程更加复杂,城市的平衡被彻底打破,产生了一系列的城市问题,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将城市视为效率的机器而偏离了建设城市基本价值观的现象,迫使人们对由自己的经济活动而制造出来的城市进行全面的思考。其中也包括规划师不断思考和探索更加公平和有效的城市规划方法。然而,尽管规划师和规划制度都因为专业教育而建立起了一种理想的价值观,并在此指导下建立起多种理想的规划蓝图和目标,不过种种研究却已经表明,城市规划制度,只是社会制度的一部分,城市规划实践,也只是城市建设实践中的一部分,现实中规划师也只是所有社会成员中的一个群体而已,因此,规划师职业应该具有的价值观,在现实中往往因为社会角色的多重性并且受其他多种价值观及其变化影响而有所改变。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里,由于价值观转变,我们国家颁布了城市规划法,经济制度由计划经济体制迈向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样,在这个价值观转变过程中,广州成为了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有了经国务院批复的城市总体规划,有了城市规划管理的政府规章以及后来的城市规划地方法规,广州率先编制了全国第一个战略规划,地铁的开通使广州人的出行方式有了革命性的改变。在改革开放所引起的价值观转变中,广州不仅是最早实践的大城市之一,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作了许多具有超前探索性意义的贡献,相应地,在城市规划领域上也开展了许多与之相适应的实践,既有主动适应并促进城市空间有序拓展的成功,也有被动受制于快速发展经济思潮下的失败,因而为中国城市规划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提供了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全文试图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在全面认识城市规划在引导城市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和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检讨的基础上,以价值观为核心,以城市规划实践和城市建设的历史为线索,从对制度性的原因入手,通过规划立法、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和实施等四个方面,对这段时期广州不同阶段城市规划实践和城市形态的演进过程进行讨论和分析,划分出各阶段的特点及主要的动力要素和内在原因,揭示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期城市发展的现实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理想之间存在差异的内在原因。探索和揭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实施机制和作用、内容以及与其他法定规划之间的关系。从而展示出城市规划作为社会制度的一部分,和政府、市场及社会之间所产生关系的必然性。全文分为五章。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主要内容为对国内外城市规划特别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理论进行综述,并结合价值的视角提出选题的意义、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第二章首先回顾了1949-1978年历史阶段广州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践情况,在此基础上,研究了1978-1988年之间城市规划制度的恢复和启动时期城市规划的实践,重点讨论了一元价值观体系下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基于改革开放的实验性实践案例,讨论了广州城市规划从立法、规划编制和机构改革、规划实施等各方面的实践,以及城市规划制度试图对城市建设影响的关系,归纳出规划制度变革启动期的特征。第三章研究了1989-1997年在国家从法律层面对多元价值存在的承认开始、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的早期,由于市场力对效率的追求没有得到有效规范,城市规划制度建设相对于高速经济发展和快速城市化的滞后和偏离,尽管地方城市在规划实践中积极探索规划内容对市场经济的适应,但在客观上还是形成了城市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冲突,带来了城市规划实践的种种问题。第四章研究了1998-2010年广州市政府对城市发展的理念进行了新的理性思考下,重新强调了政府对市场的主导和影响的决定性地位,城市规划制度上也进行了梳理并强化了规划编制的工作。重点讨论了城市行政区划的调整和城市空间的拓展,对城市规划制度变革的新探索及战略规划编制,城市政府依据战略规划和基础产业政策有序推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讨论了国家一系列新的城市规划制度设计下,广州逐步引入城市规划与社会对话的机制,开展了针对面向社会和公众参与的科学规划、依法规划和阳光规划探索,并将公众参与纳入法制建设的范畴。第五章进行了理论性的总结,指出目前中国仍然是一元价值观为主导的社会管理模式和多元价值观社会现实共存、政策和法律管治共存的格局,改革开放以来城市规划实践经历了一个公平——效率——公平的螺旋式发展过程。提出了在此格局下城市规划制度中依然没有解决的对市场经济体制适应的存在问题和需继续研究的方向。论文的创新点:第一个创新点是方法上以价值观为研究基础,分析了广州改革开放30多年来城市规划实践和国家价值观转变的关系。研究城市规划多会关注其自身应有的价值观,同时也会关注其在城市发展动力的相互影响及作用过程中某个方面的实际情形及结果,但是基于价值观和价值观的转变系统研究一个具体城市的城市规划实践,是一种方法上的尝试和创新。应用这种方法可以更清楚和客观地判断城市规划实践中成功与失败的根本原因。本文内容上有两个创新点。第一个是目前研究城市规划实践的成果已经很多,涉及城市规划系统的各个方面。但既有成果多从城市规划系统中的某个方面研究和讨论居多,将城市规划系统各部分有机地联系起来综合研究和讨论并判断城市规划的有效性尚没有。本文依据城市规划实践涉及的要素建立起相关的制度关系并以此作为城市规划实践评价体系,并提出“价值性工具”和“工具价值性”概念,是一种内容上的新尝试。内容上第二个创新点是以一个城市为案例,纵向剖析研究其城市规划实践的发展及演变过程,并依据其价值观表达的特点进行了基本的断代,归纳出不同时期城市规划实践的主要特征,是另一个内容上新的尝试。
丁心海[8](2013)在《招投标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开始更加重视反腐败问题,将其视为和平时期最大的执政威胁,将反腐败工作上升到反腐败斗争高度,于2005年1月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标志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开始进入科学化、法制化、系统化的创新发展阶段。2008年5月,中央又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其中明确将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监管,规范国有企业采购招标投标等列为重点工作。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积极开展招投标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论文围绕“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重点问题机理分析->问题应对->结论”的研究思路展开,共分七章,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是问题提出。主要是对论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与选题有关的基本概念、研究思路和拟采用的研究方法、论文结构逻辑及主要内容、研究创新等进行总体性的概述。基于选题研究目的,将机制定义为涵盖与招投标活动监管和风险防控有关的管理体制、法律规范、程序方法、技术支持等。在简述招投标基本概念和基本流程基础上,特别指出招投标与拍卖的经济学理完全相同,只是两者的交易性质反向,完全可基于拍卖理论来分析招投标经济机理。在大量研讨文献基础上,对国内外研究现状从制度机理、技术方法、支持系统三个层面进行了归集阐述。第二章相关理论基础,是分析问题的理论指导。主要是对本文研究主题涉及的相关理论基础集中进行简要介绍。这些理论包括拍卖理论、博弈理论、机制设计和委托代理理论、腐败与反腐败理论、风险管理理论等。每一理论基础都将被用于指导后文一个或几个章节的研究。拍卖理论和博弈理论用于分析横向串标(合谋)和纵向串标(腐败)的经济机理。机制设计和委托代理理论用于纵向串标有关机制设计分析。腐败与反腐败理论用于指导全文研究框架设计和招投标监管机制设计。风险管理的基本概念和思想则是本文研究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其贯穿于全文各章节的分析与研究。第三章我国招投标实践中的廉洁风险分析,全面分析问题的表现形式、性质分类、产生原因。对招投标实践中的种种问题,按可能引发问题和风险的招投标活动相关主体分类归集分为:招投标监管部门的不合理行政干预、招标(代理)方的不规范或暗箱操作、投标方的限制竞争行为、评标专家的失职渎职行为等四大类。同时按问题所关联的行为方互动(串谋)特征分类归集分为:横向串标行为、纵向串标行为、混合串标行为、非串谋不良行为等四类。在此基础上,对招投标廉洁风险问题表象背后的主要原因,从信息不对称、产权激励约束机制、法律法规、监管体制、评标机制、市场诚信环境等多方面进行了剖析。第四章横向串标机理分析,对重点问题之一横向串标进行详细经济机理分析。在分析横向串标的基本概念及关键特征基础上,通过建立一个典型的一维价格招标采购标准模型,应用拍卖理论详细分析横向合谋串标的均衡特性,并重点分析投标参与人数、保留价格、实施成本等外控因素对横向合谋串标均衡的影响,以及合谋的风险博弈。此外,还对横向合谋串标的认定和检测方法进行了初步分析。第五章纵向串标机理分析,对另一重点问题纵向串标进行详细经济机理分析。在分析指出纵向串标问题的本质特征在于评标自由裁量权滥用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一个关于质量和价格的二维属性标准竞标模型,应用拍卖理论详细分析其均衡特性,评标自由裁量权对竞标均衡解和最优招标机制的影响,及其与腐败决策、腐败率之间的相关关系。并应用寻租理论和博弈理论构建一个由招标委托人(监管者)、设租招标人(招标代表或代理机构)、寻租投标人参与的三方动态博弈模型,分析腐败的查处率与惩罚强度、串标收益的相互关系,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腐败率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腐败率与监管查处成本、惩罚强度、代理酬金(薪酬)、行贿受贿大小之间的静态比较关系。第六章招投标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设计,是关于问题的应对措施分析。在对国外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美国、德国、日本)与我国的招投标监管制度进行全面比较分析基础上,针对我国招投标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国家反腐败战略方针,从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三个方面着重论述了我国招投标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的完善设计对策。第七章总结和展望。是对全文研究内容和相关结论进行总结回顾,提炼概括本文研究成果的创新点,并对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相关问题进行展望。论文的主要创新工作可总结为以下四个方面:(1)基于大量文献研究对招投标全过程各环节的各种不廉洁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类归集。一是从可能引发问题和风险的招投标活动相关主体角度,将各种问题归集分为:招投标监管部门的不合理行政干预、招标(代理)方的不规范或暗箱操作、投标方的限制竞争行为、评标专家的失职渎职行为等四大类,这样归集便于各相关主体所属部门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流程等针对性地加强内部风险管控。二是从问题所关联的行为方互动(串谋)角度,将招投标实践中反映出的各类问题和风险归集分为:横向串标行为、纵向串标行为、混合串标行为、非串谋不良行为等四类,这样归集便于问题防范的机制设计。同时对招投标廉洁风险问题表象背后的主要原因,从信息不对称、产权激励约束机制、法律法规、监管体制、评标机制、市场诚信环境等方面进行了总结分析。(2)在分析横向串标的基本概念及横向串标问题的关键特征基础上,建立了一个一维价格招标采购标准模型,应用拍卖理论详细分析了横向合谋投标与非合谋投标的均衡解及均衡特征,并重点分析了投标参与人数、保留价格、实施成本等外控因素对横向合谋投标均衡的影响,以及合谋的风险博弈,通过论证分析得到关于横向投标合谋及防范的有指导意义的六点主要结论。同时初步分析了横向合谋的认定和检测方法。(3)在分析指出纵向串标问题的本质特征在于评标自由裁量权滥用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一个关于质量和价格的二维属性标准竞标模型,应用拍卖理论详细分析了评标自由裁量权对竞标均衡解和最优招标机制的影响,及其与腐败决策、腐败率之间的相关关系。此外,应用寻租理论和博弈论构建了一个由招标委托人(监管者)、设租招标人(即招标代表或代理机构)、寻租投标人参与的三方动态博弈模型,在给出博弈均衡解的基础上,分析了招标委托监管方对腐败的查处率与惩罚(罚款)强度、串标收益的相互关系,设租招标人(招标代表或代理机构)和寻租投标人的腐败率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腐败率与监管查处成本、惩罚(罚款)强度、招标代理酬金(薪酬)、行贿受贿大小之间的静态比较关系。相关研究结论被总结成七条定理。(4)在对国内外招投标监管机制比较和借鉴基础上,结合国家反腐败战略方针,以廉洁风险防控视角,基于系统工程思想,从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三个方面着重论述了我国招投标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的完善设计措施。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主要体现在完善招投标相关法律制度、加快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两方面。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主要体现在改革招投标监管体制、强化招投标过程内控管理两方面。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主要体现在合理设定评标方法、提升招投标监管信息化水平两方面。分别在以上六个方面提出了若干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和建议。
吴洪涛[9](2013)在《我国政府采购领域信任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我国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政府采购试点,2002年《政府采购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正式建立。随着政府服务职能的扩展和我国经济总量的增加,政府采购规模越来越大,而政府采购作为国家管理公共财政支出手段之一,其重要性也越发突显。政府采购除具有提供公共产品这一基本功能外,还被用作实现社会政策目标的工具。而要发挥好政府采购的功能,离不开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及对政府采购制度的信任,离不开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我国政府采购工作虽经过10多年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必须同时看到,由于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导致政府采购领域出现严重的信任危机。政府采购当事人相互间的不信任,将会增加政府采购成本、降低政府采购效率,且难以达到通过政府采购节约公共资金的目的。而政府采购信任与政府信任密切相关,政府采购领域信任危机必然会导致政府的信任危机。公众对政府采购的整体不信任,实质就是对政府的不信任,而对政府的不信任必须会导致对政府合法性的质疑。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信任问题已使我国政府采购制度饱受诟病。对政府采购领域的信任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分析,找出引发信任问题的根源,从而提出化解当前信任危机的办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研究政府采购信任问题首先必须对信任理论进行全面梳理,进行解析信任的作用并找出信任的生成机制。基于此,本文在对西方信任理论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提出从微观、中观、宏观层面来研究信任问题,微观层面的信任主要是基于人格特征、人际交往、理性计算及所处的社会情境而产生;中观层面主要是指对抽象系统及制度的信任;宏观层面主要是从道德、文化层面来解释信任,并创新性提出信任是维护合作秩序的一种自平衡机制。政府采购信任问题一方面涉及政府采购制度本身的可信度,另一方面涉及在制度规制下的各参与方相互间的信任。制度本身的可信度源于制度的统一性、科学性、权威性。但我国《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在多个方面存在冲突,因而制度本身的可信度不高。由于政府采购中存在较长委托代理链,而只要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必然存在委托方与代理方相互间的信任关系,由此引出公众对政府,政府财政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与社会中介机构等主体相互间的信任关系。政府采购宏观信任主要是指公众对政府采购制度及对作为政府采购管理者的政府的信任,而微观层面或操作层面的政府采购信任则指作为采购人的政府,包括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与评标委员会这一临时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当事人相互间的信任。在全面剖析政府采购信任影响因素及其现状的基础上,文章对政府采购领域信任缺失的原因进行了全面分析,进而提出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化取向是导致政府采购领域信任危机的根本原因。政府采购权作为一种行政权本应由政府行使,如果政府本身都不能行使好,何以能保证赢利性的社会中介机构能出于公共利益考量来保证合理使用公共资金?何以能保证作为委托人的政府对委托出去的采购权实现有效监督?政府采购市场化取向是政府责任的退缩,只有通过建立责任政府、廉洁政府、阳光政府、法治政府才能重拾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增进政府采购的公信力,从而建立和维护公众对政府采购的整体信任度。而构建政府采购微观信任机制的关键首先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制度,并保证制度的落实。通过对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公共采购示范法》、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欧盟《公共采购指令》及美国政府采购制度比较研究,本文从政府采购结构性要素与政府采购过程两方面探讨了如何构建我国政府采购微观层面当事人之间信任关系的问题。结构性要素方面主要包括科学界定采购人范围、确保供应商资质、增进采购官员职业伦理道德与技能等方面来提高政府采购当事人本身的可信度。而构建基于政府采购过程控制、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行为的各种信任外在保障机制则是能否建立微观政府采购信任关系的关键。基于此,文章从采购人行为约束、失信惩戒及信誉培育三方面提出了构建微观政府采购信任的八大机制,包括权力制衡机制、利益冲突回避机制、有效竞争机制、公共问责机制、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机制、信息披露机制、信誉培育机制、权利救济机制。
范金臣[10](2012)在《施工项目招标标段划分的影响因素与方案制定研究》文中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实施,是标志着我国建筑市场趋向法制化、规范化、完善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标段划分是施工项目招标阶段的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其对于选择优秀的承包商、控制工期、组织管理和合理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影响项目的实施进程,决定招标的成败。本文从有利于发包方控制工程造价的角度,对标段划分的影响因素以及标段划分方案的确定进行了研究。通过资料分析,并引用层次分析法,对众多影响因素进行了归类总结,并通过各种因素对控制项目工程造价的重要程度进行分析,最终得到四种重要因素。同时,通过分析标段数量与施工项目工程造价之间的数学关系,建立标段划分模型。发包方可以依据本文得出的重要因素和标段划分模型确定合理的标段划分方案。
二、东江—深圳供水改造工程十四个标段标底编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东江—深圳供水改造工程十四个标段标底编制(论文提纲范文)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 |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
(一)高速公路里程保持全国领先,普通公路服务水平实现较大提升. |
(二)高快速铁路骨架网基本建成. |
(三)民航运输国际门户基本确立. |
(四)港口航道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 |
(五)现代能源体系进一步完善. |
(六)水利防灾减灾和水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高. |
(七)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显着提升. |
(八)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 |
(九)生态环保基础设施覆盖城乡. |
(十)科技基础设施对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 |
二、精准施策,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主体多元化 |
三、创新投入方式,拓宽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渠道 |
四、加大制度供给,形成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强大支撑体系 |
五、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强大合力 |
(3)湖南省代建行业发展及其管理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及应用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研究的方法 |
第2章 业主项目管理的发展与代建含义的探讨 |
2.1 业主的项目管理 |
2.1.1 CM模式 |
2.1.2 PMC模式 |
2.2 国际代建业的界定 |
2.2.1 社会业主投资项目管理 |
2.2.2 CM模式 |
2.2.3 PMC模式 |
2.2.4 DB模式 |
2.2.5 EPC模式 |
2.2.6 BOT模式 |
2.2.7 PPP模式 |
2.3 我国代建行业的发展 |
2.3.1 政府投资项目传统管理模式 |
2.3.2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的试行 |
2.4 我国代建行业界定 |
2.4.1 广义代建与狭义代建 |
2.4.2 代建行业界定研究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代建行业发展形态的研究 |
3.1 代建行业产业链特色 |
3.1.1 代建的价值链 |
3.1.2 代建的企业链 |
3.1.3 代建的供需链 |
3.1.4 代建的空间链 |
3.2 代建行业基本形态 |
3.2.1 行业主体类别及其业态 |
3.2.2 社会代建单位行业基本业态 |
3.3 代建行业形态发展与创新的研究 |
3.3.1 代建行业形态发展分析 |
3.3.2 管理机制创新 |
3.3.3 服务方式创新 |
3.3.4 服务手段创新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代建行业市场分析与行业管理研究 |
4.1 代建行业市场主体的法律关系 |
4.1.1 代建单位的法律地位 |
4.1.2 代建单位与其他参与方的法律关系 |
4.2 代建行业市场规模分析 |
4.3 代建行业效益机制分析 |
4.3.1 代建成本分析 |
4.3.2 代建行业利润机制 |
4.3.3 代建单位效益评估 |
4.4 代建行业市场规范 |
4.4.1 代建招标投标机制 |
4.4.2 代建行业的诚信机制 |
4.5 行业管理 |
4.5.1 建单位项目管理的法律地位 |
4.5.2 代建管理的核心理念 |
4.5.3 简化管理程序方式 |
4.5.4 发挥社团自我管理作用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基准运营的某代建项目的代建企业报价分析 |
5.1 项目概况 |
5.1.1 项目基本情况 |
5.1.2 代建管理目标 |
5.1.3 代建范围 |
5.1.4 代建内容 |
5.2 项目报价测算 |
5.2.1 测算的假定 |
5.2.2 测算模型 |
5.2.3 湖南省代建项目基本价格的测算 |
5.2.4 基地代建项目基本报价的测算 |
5.3 项目代建的报价方案 |
5.3.1 项目报价分析 |
5.3.2 项目运营报价方案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基于人与自然协调的广州旧城滨水地区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人与自然协调理念的相关研究 |
1.2.2 国内外滨水地区相关研究 |
1.2.3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相关研究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滨水地区 |
1.3.2 广州旧城范围的界定 |
1.3.3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 |
1.3.4 人与自然协调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框架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框架 |
第2章 人与自然关系视角下的广州旧城滨水地区历史演进 |
2.1 古代广州旧城滨水地区的演进历程 |
2.1.1 广州旧城的初步产生时期(秦汉时期) |
2.1.2 广州旧城的逐渐发展时期(唐宋时期) |
2.1.3 广州旧城的基本成熟时期(明清时期) |
2.1.4 古代广州旧城滨水地区演进的主要特征与启示 |
2.2 近代广州旧城滨水地区的演进历程 |
2.2.1 近代广州旧城的自然地理环境与水系状况 |
2.2.2 近代广州旧城的滨水地区活动状况分析 |
2.2.3 近代广州旧城滨水地区演进的主要特征与启示 |
2.3 现代广州旧城滨水地区的演进历程 |
2.3.1 现代广州旧城的自然地理环境与水系状况 |
2.3.2 现代广州旧城的滨水地区活动状况分析 |
2.3.3 现代广州旧城滨水地区演进的主要特征与启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基于人与自然协调的广州旧城滨水地区设计理论建构 |
3.1 人与自然协调对旧城滨水地区设计研究的启示 |
3.1.1 人与自然协调的内涵 |
3.1.2 人与自然协调视角下的广州旧城滨水地区设计研究 |
3.1.3 人与自然协调对广州旧城滨水地区设计研究的意义 |
3.2 基于人与自然协调的广州旧城滨水地区设计原则 |
3.2.1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共同演进、协调发展的整体原则 |
3.2.2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社会和谐、经济高效、自然良性循环的原则 |
3.2.3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的"历时性"和"共时性"原则 |
3.3 基于人与自然协调的广州旧城滨水地区设计研究体系建构 |
3.3.1 整体思维、价值观念、专业理论为指导的理论建构 |
3.3.2 规划·建筑·景观一体化设计策略体系建构 |
3.3.3 "指导原则"、"多级策略"、"总结提炼"的层次化模式建构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规划设计研究 |
4.1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规划的现状特征 |
4.1.1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城市职能现状特征 |
4.1.2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土地利用现状特征 |
4.1.3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交通现状特征 |
4.1.4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城市空间现状特征 |
4.2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城市职能的设计研究 |
4.2.1 自然生态优先 |
4.2.2 保护历史文化 |
4.2.3 提升城市活力 |
4.2.4 促进社会和谐 |
4.3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土地利用的设计研究 |
4.3.1 控制保护水系网络用地空间 |
4.3.2 调整优化滨水地区用地功能与布局 |
4.3.3 合理调控滨水地区用地强度 |
4.3.4 倡导多样混合紧凑的土地利用模式 |
4.4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城市交通的设计研究 |
4.4.1 减弱滨水地区过境交通的干扰性 |
4.4.2 增强滨水地区联系交通的可达性 |
4.4.3 保障滨水地区内部交通的连续性 |
4.5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城市空间的设计研究 |
4.5.1 凸显山水城一体的空间形态 |
4.5.2 突出以水系网络为主体的空间结构 |
4.5.3 彰显地域文化特色的城市空间意象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建筑设计研究 |
5.1 广州旧城滨水建筑的现状特征 |
5.1.1 功能与空间的现状特征 |
5.1.2 建筑形式的现状特征 |
5.1.3 建筑技术运用的现状特征 |
5.1.4 建筑文化内涵的现状特征 |
5.2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建筑功能调适与空间组合的设计研究 |
5.2.1 功能的保留拓展与重置 |
5.2.2 外部空间的组织 |
5.2.3 内部空间的组合 |
5.3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建筑形式表达与特色展现的设计研究 |
5.3.1 注重形体与尺度的处理 |
5.3.2 加强界面的塑造 |
5.3.3 突出建筑审美特色 |
5.4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建筑适宜技术与措施运用的设计研究 |
5.4.1 强调对自然要素的结合与利用 |
5.4.2 注重传统特色展现的技术 |
5.4.3 倡导节能环保与智能化技术 |
5.5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建筑场所特征与文化内涵的设计研究 |
5.5.1 注重场所特征的展现 |
5.5.2 强调岭南建筑文化脉络的继承 |
5.5.3 反映岭南建筑文化的精神内涵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景观设计研究 |
6.1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景观的现状特征 |
6.1.1 广州旧城水系网络的现状特征 |
6.1.2 广州旧城河流廊道的现状特征 |
6.1.3 广州旧城绿化的现状特征 |
6.1.4 广州旧城人文景观的现状特征 |
6.2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水系网络设计研究 |
6.2.1 塑造完整连续的水系网络 |
6.2.2 构建功能复合的水系网络 |
6.2.3 体现独特个性的水系网络 |
6.3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河流廊道设计研究 |
6.3.1 注重水域的改善与恢复 |
6.3.2 增强护岸的多种功能 |
6.3.3 注重水陆缓冲带的合理建设 |
6.4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绿化设计研究 |
6.4.1 构建完整多层级的绿化网络 |
6.4.2 加强绿化网络与水系网络的融合 |
6.4.3 建设各类绿化斑块 |
6.5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人文景观设计研究 |
6.5.1 突出滨水地区人文景观特征 |
6.5.2 营造人文景观网络 |
6.5.3 促进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融合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基于人与自然协调的广州旧城滨水地区设计策略集成及提炼 |
7.1 人与自然关系视角下的广州旧城滨水地区发展趋势——走向人与自然协调 |
7.1.1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众多学科领域关注的核心问题 |
7.1.2 人与自然的关系贯穿了广州旧城演变的历史过程 |
7.1.3 人与自然协调——广州旧城滨水地区的发展趋势 |
7.2 基于人与自然协调的广州旧城滨水地区设计策略的综合集成 |
7.2.1 规划·建筑·景观一体化设计策略群的综合集成 |
7.2.2 规划·建筑·景观一体化设计策略群集成简表 |
7.2.3 一体化设计策略群是互联的、动态的、开放的体系 |
7.3 基于人与自然协调的广州旧城滨水地区设计策略的总结提炼 |
7.3.1 广州旧城滨水地区设计价值取向的探索 |
7.3.2 稳定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水系网络为骨架的自然生态网络 |
7.3.3 有序活力的人类滨水活动——合理导控和积极促进各类滨水活动 |
7.3.4 延续多元的城市历史文脉——尊重城市历史和展现岭南文化 |
7.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学术着作 |
学位论文 |
学术期刊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行政分权、县际竞争与跨区域治理 ——以浙江平阳与苍南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及其意义 |
1.1.1 跨区域治理问题的提出 |
1.1.2 跨区域治理问题的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1.2.1 政府间关系 |
1.2.2 大都市区治理 |
1.2.3 跨区域公共物品供给 |
1.2.4 跨界流域治理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2 理论视角与分析工具 |
2.1 跨区域治理 |
2.1.1 跨区域治理的界定 |
2.1.2 跨区域治理的特征 |
2.1.3 跨区域治理的重要意义 |
2.2 跨区域治理的三个维度 |
2.2.1 优化行政权力配置 |
2.2.2 构建多方合作的伙伴关系 |
2.2.3 拓展区域性地方治理 |
2.3 地方政府竞争 |
2.3.1 地方政府竞争的内涵 |
2.3.2 地方政府竞争的机制分析 |
2.3.3 地方政府竞争的效应分析 |
2.3.4 地方政府竞争行为失范的矫治 |
3. 跨区域事务解决的制度框架 |
3.1 跨区域事务管理的历史沿革 |
3.1.1 建国前:从城镇区域分割走向区域城乡分治 |
3.1.2 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中央集权的大政区管理 |
3.1.3 改革开放后:市场导向的分权型区域管理 |
3.2 跨区域事务管理的制度安排及局限 |
3.2.1 政区行政与行政区划调整 |
3.2.2 区域政府合作与区域行政 |
3.2.3 多方参与与区域公共管理 |
3.3 县际跨区域事务管理的个案选择:苍平竞逐 |
3.3.1 个案选择的依据 |
3.3.2 个案中两县及下辖两镇发展概况 |
3.3.3 个案中跨区域事务管理的主要议题 |
4 县域“行政区经济” |
4.1 招商引资竞争 |
4.1.1 “招商引资是第一要务” |
4.1.2 两县政府招商引资政策比较 |
4.1.3 两县个案项目招商过程比较 |
4.1.4 招商项目同质化竞争的弊端 |
4.1.5 招商引资恶性竞争的原因分析 |
4.2 产业同构 |
4.2.1 两县支柱产业的比照 |
4.2.2 鳌江龙港两镇支柱产业的比照 |
4.2.3 低小散的雷同产业转型升级困境 |
4.2.4 产业同构问题的困境反思 |
4.3 工业园区建设 |
4.3.1 工业园区建设的地位 |
4.3.2 两县工业园区布局及建设情况 |
4.3.3 两县工业园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
4.3.4 工业园区重复建设问题的反思 |
5 跨区域公共物品供给 |
5.1 县际桥梁建设 |
5.1.1 瓯南大桥:一座400米的桥,缘何架了20年 |
5.1.2 鳌江多座大桥建设概况 |
5.1.3 鳌江多座大桥建设困境的原因剖析 |
5.2 县际公交服务供给 |
5.2.1 鳌江至龙港县际公交开通运营 |
5.2.2 鳌江至龙港县际公交运营困难 |
5.2.3 龙鳌县际公交运营困难的原因剖析 |
5.3 县际公共物品供给缺失的反思 |
5.3.1 县际公共物品的外溢特性 |
5.3.2 上级政府行政不作为 |
5.3.3 横向政府间无序竞争 |
5.3.4 企业、民众参与度低 |
6 区域中心城市建设 |
6.1 鳌江流域中心城市建设规划 |
6.1.1 省、市对鳌江流域城镇发展规划的沿革 |
6.1.2 平阳县及鳌江镇的城镇发展规划 |
6.1.3 苍南县及龙港镇的城镇发展规划 |
6.1.4 鳌江流域中心城市规划混乱的困境反思 |
6.2 鳌江流域中心城市建设的竞争策略 |
6.2.1 平阳县大力推进“昆鳌一体化” |
6.2.2 苍南县全力打造龙港新城 |
6.2.3 两县中心城市建设战略举措的困境反思 |
6.3 鳌江流域跨区域城镇事务管理 |
6.3.1 城镇交通运输管理 |
6.3.2 跨政区城管执法 |
6.3.3 跨区域城镇事务管理面临的困境反思 |
6.4 鳌江流域中心城市建设滞后的困境分析 |
7 鳌江流域跨区域事务治理 |
7.1 鳌江流域跨区域治理议题的生成 |
7.1.1 鳌江流域跨区域治理问题丛生 |
7.1.2 鳌江流域跨区域治理困境产生的诱因 |
7.2 鳌江流域跨区域事务治理困境分析 |
7.2.1 鳌江流域跨区域水污染治理 |
7.2.2 两县沿江防护堤修筑 |
7.2.3 两县港口规划建设 |
7.3 鳌江流域跨区域事务治理困境的反思 |
7.3.1 地方政府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
7.3.2 企业非法排污 |
7.3.3 公众参与组织化程度低 |
7.3.4 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协同机制缺失 |
8. 县际跨区域治理困境的形成机理 |
8.1 “属地化”管理 |
8.1.1 “属地化”管理体制 |
8.1.2 “属地化”管理与区域行政分割 |
8.1.3 “属地化”管理与跨区域事务 |
8.2 县际政府竞争 |
8.2.1 行政分权改革 |
8.2.2 准科层化的政府治理结构 |
8.2.3 县际地方政府竞争与跨区域事务 |
8.3 县际跨域治理困境 |
8.3.1 县际经济发展 |
8.3.2 县际公共物品供给 |
8.3.3 鳌江流域中心城市建设 |
8.3.4 鳌江流域治理 |
9 跨区域治理制度框架的构建 |
9.1 目标模式:走向跨区域治理 |
9.1.1 跨区域治理的可行性 |
9.1.2 跨区域治理的实践及成效 |
9.1.3 跨区域治理面临的挑战 |
9.2 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的构建 |
9.2.1 重塑区域政府间关系,型构整体性政府治理机制 |
9.2.2 健全社会参与及自治机制,建立政社良性互动机制 |
9.2.3 完善市场自律机制,构建公私合作治理的伙伴关系 |
9.2.4 构建政府、社会和市场相互协作的复合治理机制 |
9.3 跨区域治理的实现路径 |
9.3.1 推进跨区域经济统筹发展 |
9.3.2 创新跨区域公共物品供给机制 |
9.3.3 推进跨区域城镇群协同发展 |
9.3.4 改善鳌江流域治理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6)AHP评价法在市政工程项目招标评标中的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次 |
1 绪论 |
1.1 本项研究涉及的基本概念 |
1.1.1 市政工程 |
1.1.2 招标与投标 |
1.1.3 标书 |
1.1.4 评标 |
1.1.5 AHP 方法的界定 |
1.2 本项研究的选题背景 |
1.2.1 市政项目的特点 |
1.2.2 市政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
1.2.3 现有评标方法的局限性 |
1.3 本项研究的现实意义 |
1.3.1 有利于解决市政项目评标中的指标平衡问题 |
1.3.2 有利于降低市政项目评标中的人为干扰和寻租空间 |
1.3.3 有利于减少市政项目评标中的失误 |
1.3.4 给出了市政项目招投标的 AHP 评价法框架和实用操作方法 |
1.4 主要研究方法 |
1.4.1 典型调查法 |
1.4.2 文献分析法 |
1.4.3 AHP 层次分析法 |
2 AHP 应用研究综述及本领域引入该方法的前置条件 |
2.1 近年来 AHP 方法在各领域中的应用成果 |
2.1.1 供应商选择决策中的 AHP 应用研究 |
2.1.2 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决策中的 AHP 应用研究 |
2.1.3 风险投资项目评估中的 AHP 应用研究 |
2.1.4 税务风险预警体系中的 AHP 应用研究 |
2.1.5 村镇银行绩效指标体系构建中的 AHP 应用研究 |
2.2 综述:已有应用成果对本研究的启示 |
2.2.1 已有应用成果为本文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研究思路 |
2.2.2 已有研究成果对本研究方法的启示 |
2.3 本领域 AHP 应用的前置条件 |
2.3.1 熟悉招投标管理流程 |
2.3.2 掌握招投标法规 |
2.3.3 依据法律法规确定 AHP 层次指标 |
3 AHP 方法在 DQ 项目招投标中的应用 |
3.1 C 市自来水公司 DQ 工程项目招标概况 |
3.1.1 招标项目概况介绍 |
3.1.2 招标技术风险控制 |
3.1.3 招标法律风险控制 |
3.1.4 评标专家道德风险和技术风险的控制 |
3.2 DQ 项目的 AHP 层次分析 |
3.2.1 指标选择的原则和主要技术参数 |
3.2.2 DQ 项目的指标体系和层次递进模型 |
3.2.3 DQ 项目指标的 AHP 分析 |
3.2.4 用 AHP 分析法确定二级指标的权重 |
3.3 最低价法和 AHP 法评标结果比较 |
3.3.1 投标企业简介 |
3.3.2 用最低价评标法计算投标企业得分 |
3.3.3 用 AHP 计算投标企业综合得分 |
4 DQ 项目 AHP 方案的优点和不足之处 |
4.1 DQ 项目招投标 AHP 方案的优点 |
4.1.1 运用 AHP 方法评标所得结果 |
4.1.2 AHP 法所得排名对总目标的趋进度 |
4.1.3 AHP 法应用于市政项目招投标的优势 |
4.2 DQ 项目招投标 AHP 方案的不足之处 |
4.2.1 指标权重的主观成份影响依然很大 |
4.2.2 指标过多时通过“一致性检验”的概率较低 |
4.2.3 判断矩阵本身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
4.3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价值观转变下的广州城市规划(1978-2010)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价值观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
1.4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结构思考及技术路线 |
第二章 一元价值体系下公平优先的城市规划实践(1978-1988) |
2.1 改革开放以前的广州城市规划历程(1949-1977) |
2.2 改革开放与价值观转变的启动 |
2.3 城市规划制度的恢复和启动 |
2.4 城市规划的立法 |
2.5 第14 版总规和街区规划编制 |
2.6 从规划局成立到区规划土地管理处成立 |
2.7 土地有偿使用和统一开发的实践 |
2.8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多元价值体系下效率主导的城市规划实践(1989-1997) |
3.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值观转变的转折点 |
3.2 城市规划法颁布和广州城市规划条例的编制实施 |
3.3 总规深化调整(1990 年至 2010 年)(第 15 方案) |
3.4 规划管理权的下放 |
3.5 珠江新城的形态演变 |
3.6 东南部地区规划与开发 |
3.7 市场经济初期城市用地的无序扩张 |
3.8 解困房——解居住之困而没有解城市之困 |
3.9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多元价值体系下注重公平的城市规划实践(1998-2010) |
4.1 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
4.2 直面公平的城乡规划法规颁布与实施 |
4.3 战略规划和总规第 16、17 方案 |
4.4 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
4.5 规划的法制化——控规全覆盖 |
4.6 珠江新城规划检讨 |
4.7 村庄规划的实践 |
4.8 机构设置从效率优先向保障公平转变 |
4.9 逐步向多元价值公平转变的城市规划实践 |
4.10 新的开发区战略——第三次行政区划调整下的东进与南拓 |
4.11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论 |
5.1 计划与市场并存,一元价值体系与多元价值体系并存 |
5.2 城市规划实践经历了公平——效率——公平的螺旋式发展过程 |
5.3 城市规划制度受制于政府社会管理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 |
5.4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建立有效城市规划机制的前提 |
5.5 论文创新点 |
5.6 尚需继续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附件 |
(8)招投标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招投标基础知识 |
1.3 招标与拍卖的联系和区别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制度机理层面 |
1.4.2 技术方法层面 |
1.4.3 支持系统层面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主要内容和结构安排 |
1.7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拍卖理论 |
2.1.1 拍卖的概念和拍卖方式 |
2.1.2 拍卖的基本经济模型 |
2.1.2.1 独立私有价值模型 |
2.1.2.2 共同价值模型 |
2.1.2.3 关联价值模型 |
2.1.3 等价拍卖方式和收益等价定理 |
2.1.3.1 等价拍卖方式 |
2.1.3.2 收益等价定理 |
2.1.4 最优保留价格 |
2.2 博弈理论 |
2.2.1 博弈的基本概念 |
2.2.2 博弈的类型及其表示 |
2.2.3 博弈的策略均衡 |
2.3 机制设计和委托代理理论 |
2.3.1 机制设计的含义 |
2.3.2 机制设计研究的基本问题 |
2.3.3 机制设计的理论分析框架:委托代理模型 |
2.3.3.1 委托代理关系的基本概念 |
2.3.3.2 委托代理关系的分析模型 |
2.3.4 机制设计的显示原理 |
2.3.4.1 直接机制 |
2.3.4.2 一般间接机制 |
2.3.4.3 显示原理 |
2.4 腐败与反腐败理论 |
2.4.1 腐败的定义和特征 |
2.4.2 腐败的分类 |
2.4.3 腐败产生的原因 |
2.4.4 腐败的经济学原理 |
2.4.5 寻租理论 |
2.4.5.1 寻租的概念和分类 |
2.4.5.2 寻租与腐败联系和区别 |
2.4.6 腐败的预防 |
2.5 风险管理理论 |
2.5.1 风险管理 |
2.5.1.1 风险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
2.5.1.2 风险偏好 |
2.5.1.3 风险管控 |
2.5.2 廉洁风险管理 |
2.5.2.1 廉洁风险的概念和特点 |
2.5.2.2 廉洁风险分类 |
2.5.2.3 廉洁风险管控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招投标实践中的廉洁风险分析 |
3.1 招投标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3.1.1 按招投标活动相关参与主体分类 |
3.1.1.1 招投标监管部门的不合理行政干预 |
3.1.1.2 招标(代理)方的不规范或暗箱操作 |
3.1.1.3 投标方的限制竞争行为 |
3.1.1.4 评标专家的失职渎职行为 |
3.1.2 按招投标参与主体间的串谋形式分类 |
3.1.2.1 横向串标行为 |
3.1.2.2 纵向串标行为 |
3.1.2.3 混合串标行为 |
3.1.2.4 非串谋不良行为 |
3.2 招投标廉洁风险原因分析 |
3.2.1 信息不对称和产权机制激励约束失衡 |
3.2.2 法制不完善 |
3.2.3 监管体制存在缺陷 |
3.2.4 评标机制未发挥应有作用 |
3.2.5 市场诚信缺失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横向串标机理分析 |
4.1 横向串标的概念 |
4.2 模型假设和参数 |
4.2.1 竞标维度设定 |
4.2.2 投标成本与报价 |
4.2.3 招标与投标期望效用 |
4.3 非合谋投标均衡分析 |
4.4 合谋投标均衡分析 |
4.5 干扰合谋投标的外控因素分析 |
4.5.1 投标参与人数对合谋的影响 |
4.5.2 保留价格对合谋的影响 |
4.5.2.1 非合谋条件下的最优保留价格 |
4.5.2.2 合谋条件下的最优保留价格 |
4.5.3 实施成本对合谋的影响 |
4.5.3.1 合谋的组织成本 |
4.5.3.2 合谋的风险成本 |
4.5.3.3 合谋的风险博弈 |
4.6 合谋的特征显示及检测 |
4.6.1 合谋的认定标准 |
4.6.2 合谋的检测方法 |
4.7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纵向串标机理分析 |
5.1 纵向串标特征 |
5.2 模型假设和参数 |
5.2.1 竞标维度设定 |
5.2.2 投标成本函数和效用函数 |
5.2.3 招标效用函数和评分函数 |
5.3 无腐败串标时的均衡分析 |
5.3.1 均衡投标策略 |
5.3.2 招标机制设计 |
5.3.3 评标自由裁量权 |
5.4 有腐败串标时的均衡分析 |
5.4.1 腐败决策与自由裁量权 |
5.4.2 腐败率与自由裁量权 |
5.5 腐败串标的寻租监管博弈分析 |
5.5.1 腐败串标的三方动态博弈模型 |
5.5.2 腐败串标博弈均衡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招投标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设计 |
6.1 国外招投标监管的基本制度 |
6.1.1 美国 |
6.1.2 德国 |
6.1.3 日本 |
6.2 我国招投标监管的基本制度 |
6.2.1 法律体系 |
6.2.2 监管体制 |
6.2.3 专业管理 |
6.3 国内外招投标监管制度的比较借鉴 |
6.3.1 我国招投标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
6.3.2 国外招投标监管制度的主要借鉴 |
6.4 我国招投标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的完善设计 |
6.4.1 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
6.4.1.1 完善招投标相关法律制度 |
6.4.1.2 加快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 |
6.4.2 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
6.4.2.1 改革招投标监管体制 |
6.4.2.2 强化招投标过程内控管理 |
6.4.3 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
6.4.3.1 合理设定评标方法 |
6.4.3.2 提升招投标监管信息化水平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总结和展望 |
7.1 全文研究总结 |
7.2 论文主要创新点 |
7.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和主要参与的课题 |
致谢 |
(9)我国政府采购领域信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导论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基本理论概述 |
第一节 信任概念界定及其理论研究脉络 |
一、 信任的概念及其词义辨析 |
二、 西方信任理论研究脉络及视角 |
三、 政府信任——信任理论在当代政治学领域的应用 |
四、 信任理论:走向新的综合与均衡 |
第二节 政府采购概念及基本理论研究 |
一、 政府采购的概念与特征 |
二、 政府采购的源起及其思想演变 |
三、 政府采购的功能及采购模式 |
四、 政府采购行为的性质及政府采购合同的法律属性 |
第三节 政府采购信任的概念、类型及其功能 |
一、 政府采购信任的概念与类型 |
二、 政府采购信任的功能 |
第二章 政府采购信任影响因素及其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宏观政府采购信任影响因素及现状分析 |
一、 政府采购的制度化(法治化)及其现状 |
二、 政府采购廉洁度及其现状 |
三、 政府采购透明度及其现状 |
四、 政府采购公正性及其现状 |
五、 政府采购绩效及其现状 |
六、 政府采购中公众与政府的互动性及其现状 |
第二节 微观政府采购信任的影响因素及现状分析 |
一、 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性及其现状 |
二、 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及其现状 |
三、 政府采购竞争性及其现状 |
四、 政府采购的公平性及其现状 |
五、 失信惩戒制度的有效性及其现状 |
第三章 政府采购信任危机探源及市场化取向的反思 |
第一节 政府采购信任危机的根源分析 |
一、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设置混乱 |
二、 社会中介机构难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
三、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间委托代理关系的失灵 |
第二节 政府采购市场化取向的批判与反思 |
一、 对新公共管理的批判与诘难 |
二、 对政府采购业务市场化取向的反思 |
第四章 宏观政府采购信任机制的构建 |
第一节 政府在构建与公众信任关系中的责任 |
一、 构建责任政府采购机制 |
二、 构建阳光政府采购机制 |
三、 构建廉洁政府采购机制 |
四、 构建法治政府采购机制 |
第二节 合作治理:增进公众对政府采购事务参与程度 |
一、 公众参与政府采购需求确定 |
二、 公众参与采购项目实施 |
第五章 从政府采购结构性要素看微观政府采购信任机制的构建 |
第一节 科学界定政府采购主体范围 |
一、 国际组织及英美两国有关政府采购主体的规定 |
二、 我国政府采购主体范围界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第二节 明确划分政府采购客体对象 |
一、 国际组织有关政府采购客体的规定 |
二、 我国政府采购客体界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第三节 明确社会中介机构性质 |
第四节 建立供应商资格审查与管理制度 |
一、 供应商的定义 |
二、 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度 |
三、 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质规定 |
第六章 从政府采购过程看微观政府采购信任机制的构建 |
第一节 构建基于采购人信任行为的约束机制 |
一、 建立政府采购权力制衡机制 |
二、 建立政府采购利益冲突回避机制 |
三、 建立政府采购有效竞争机制,构筑科学采购方式体系 |
第二节 构建基于采购人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 |
一、 建立政府采购行政问责机制 |
二、 建立政府采购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机制 |
第三节 构建基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 |
第四节 构建鼓励交易双方信任行为的信誉生成机制 |
一、 建立政府采购信息披露机制 |
二、 建立政府采购信誉培育机制 |
三、 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权利救济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后记 |
附录 |
(10)施工项目招标标段划分的影响因素与方案制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1.3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技术路线 |
1.2.1 研究的方法 |
1.2.2 研究技术路线 |
1.3 研究内容及结构框架 |
1.3.1 研究的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第2章 文献综述与相关理论 |
2.1 文献综述 |
2.1.1 标段划分的相关概念 |
2.1.2 标段划分的现状 |
2.1.3 影响标段划分的因素 |
2.1.4 标段划分的原则 |
2.2 标段划分概述 |
2.2.1 相关法律法规 |
2.2.2 标段划分的必要性 |
2.3 标段划分与工程造价的关系 |
2.3.1 工程造价的分类 |
2.3.2 标段划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
2.4 标段划分的原则分析 |
第3章 标段划分的影响因素及其评价 |
3.1 标段划分目标的确定 |
3.2 标段划分的影响因素识别 |
3.3 标段划分的影响因素分析 |
3.3.1 影响因素与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关系 |
3.3.2 影响因素与生产费用的关系 |
3.3.3 影响因素与委托监理费用的关系 |
3.3.4 影响因素与建设项目管理费的关系 |
3.4 标段划分的影响因素评价 |
3.4.1 因素分析模型的建立 |
3.4.2 标段划分影响因素的权重确定 |
第4章 标段划分方案制定与实施 |
4.1 标段划分方案的制定原则 |
4.1.1 标段数与生产费用的关系 |
4.1.2 标段数与交易费用的关系 |
4.1.3 标段数与建设期贷款利息的关系 |
4.1.4 标段数与涨价预备费的关系 |
4.2 标段划分方案的制定流程 |
4.2.1 招标代理服务费 |
4.2.2 生产费用 |
4.2.3 委托监理费用 |
4.2.4 建设项目管理费 |
4.2.5 标段划分模型的建立 |
4.3 标段划分方案的实施 |
4.3.1 施工项目的工程概况 |
4.3.2 标段划分方案的比选 |
4.3.3 案例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1 问卷调查 |
附录 2 总造价计算过程 |
致谢 |
四、东江—深圳供水改造工程十四个标段标底编制(论文参考文献)
- [1]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J]. 汕尾市人民政府. 汕尾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7(08)
-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J].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20)
- [3]湖南省代建行业发展及其管理的研究[D]. 吴余鑫. 湖南大学, 2017(07)
- [4]基于人与自然协调的广州旧城滨水地区设计研究[D]. 刘锐. 华南理工大学, 2017(06)
- [5]行政分权、县际竞争与跨区域治理 ——以浙江平阳与苍南县为例[D]. 杨逢银. 浙江大学, 2015(10)
- [6]AHP评价法在市政工程项目招标评标中的应用研究[D]. 钟宁轲. 四川师范大学, 2014(01)
- [7]价值观转变下的广州城市规划(1978-2010)实践[D]. 叶浩军. 华南理工大学, 2014(05)
- [8]招投标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研究[D]. 丁心海. 武汉大学, 2013(12)
- [9]我国政府采购领域信任问题研究[D]. 吴洪涛. 苏州大学, 2013(08)
- [10]施工项目招标标段划分的影响因素与方案制定研究[D]. 范金臣. 吉林大学, 2012(04)
标签:城市设计论文;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论文; 代建单位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政府工程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