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篇 购买现有企业(论文文献综述)
陶德臣[1](2021)在《近代中国青(米)砖茶生产的盛衰》文中提出19世纪70年代至1917年,是近代中国青(米)砖茶生产的繁荣时期。茶砖价廉物美,运输携带方便、俄国许多地区居民偏爱砖茶、俄国市场砖茶需求旺盛是推动近代中国青(米)砖茶生产繁荣的三大主要原因。俄商砖茶厂与华商砖茶厂在生产方面各有特点。1918年后,近代中国青(米)砖茶生产迅速衰落,主要原因是外销市场丧失,俄商砖茶厂停产,华商砖茶厂并未复兴。
李梦娜[2](2021)在《马克思知识产权批判理论及其当代价值》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知识产权制度是目前经济活动中广泛应用的基本制度。然而,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知识产权制度却持批判态度。因此,我们有必要分析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基础,以阐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知识产权制度批判的实质内容。在此基础上,利用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成果,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知识产权制度提供可行性建议。本文主要分为三个章节的内容。第一章梳理了近代西方知识产权理论的主要观点及它们与马克思知识产权批判理论之间的关系。近代西方知识产权理论主要有以洛克为代表的劳动财产论、以边沁为代表的社会功利论和以黑格尔为代表的人格理论。当时知识产权正处于产生和初期发展阶段,这些理论分别从不同角度论证了知识产权的正当性,为知识产权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生根发芽奠定了基础。与上述观点不同,马克思用超越时代的眼光,看到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局限性: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知识产权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工具,不具有永恒合理性。第二章阐明了马克思知识产权批判的主要内容。一方面,资本主义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是资本控制创造性劳动的工具;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知识产权思想具有意识形态性。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知识产权制度必然趋于消亡,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制度仍有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积极意义。第三章从马克思知识产权批判理论出发来反观当代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运用马克思主义视角分析当代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尝试探讨发展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制度的可能路径。
黄永锋[3](2020)在《审判权的制度经济学分析》文中研究指明审判权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状态不但体现着国家治理能力,而且直接影响国家治理效果。鉴于审判权是一种稀缺的重要社会资源,因而在国家治理实践中最大限度实现审判权的有效使用,对一国良法善治的实现非常重要。为最大限度实现审判权的有效使用,首先要深刻认识审判权在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性状,其次要充分理解不同的约束条件必定会导致审判权不同的制度选择,再次要从权、责、利三个方面对审判权的使用者进行强有效的激励和约束。任何权力都是一把双刃剑。实践中审判权的运行状态既有独立、被动、中立、公开、专业、终局和公正的一面,也有相反的一面。由于存在相反的事实,因而用独立、被动、中立、公开、专业、终局和公正来解说审判权的性质,解释力有限。无论在逻辑还是事实上,追求独立、被动、中立、公开、专业、终局且公正的审判权,都不等于审判权在实践中就一定是独立、被动、中立、公开、专业、终局且公正的。把“应然”追求当作“实然”描述,是语言误用的表现,不利于对客观现实的把握。公力性、界权性、租值性、代理性和裁量性,是审判权在更深层面且更为持久的属性。具体而言,公力性是指,审判权属于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其运行离不开公共财政和公共强制力的支撑;界权性是指,审判权的主要作用在于对争议资源/财富的产权进行界定,从而决定其归属或者分配;租值性是指,审判权本身就属于资源的范畴,具有价值和财富效应;代理性是指,审判权的使用者处于代理人的地位,审判权的运行质效在极大程度上取决于代理人所面对的激励和约束;裁量性是指,裁判规则或者案件信息的不完备,使得审判权的运行无可避免地要受权力使用者主观因素的影响。从这五个方面展开的分析,能够跨越时空解释古今中外审判权的各种运行状态,因而理论解释力更强。只有充分认识和理解审判权的这些深层属性,才能通过相应的制度设计更好地实现审判权的独立、被动、中立、公开、专业、终局和公正。审判权的有效使用离不开制度载体。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是交易费用决定了制度选择,因此就同一目标的实现而言,交易费用更低的制度才是更优的制度。审判权制度涉及的交易费用主要有信息费用、裁决费用、执行费用、监管费用、量度费用和改制费用等六类。事实表明,审判权的制度选择(制度变迁)从总体上是朝着降低交易费用的方向进行的。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审判权在宏观层面的制度选择,取决于国家政权架构。人类社会既存在分权式也存在集权式的国家政权,两者分别适应于不同的约束条件。分权式国家政权的确立,源于不同政治团体相互僵持不下,无法形成可集中的政治力量;为避免国家分裂与战乱,各股政治力量只好以分割国家政权(权力分立)的方式相互妥协。如一国之内已形成具有压倒性优势的政治力量,集权式的政权架构就是该国必然的选择。但无论集权还是分权,制度的运行都存在交易费用。集权制的运行绩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掌权者的明智程度;而分权制则因无休止的党争与掣肘,往往难以成事。世界上不存在完美无瑕的政权组织形式,何者能够以更低交易费用实现一国的良法善治,何者就是最适合该国的制度安排。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集中制政权,是最符合我国实情、交易费用最小的制度安排;其在实现国家有效治理的同时,最大限度避免了因权力分割而在中国历史上反复出现的党争、内乱、甚至战乱。因此,着眼于制度运行绩效,我国的审判权必然要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绝无可能实行西方的“三权分立”。集权式的国家政权同样存在权力分工与监督。权力作为重要的社会资源,其使用与自然资源一样,首先必须明确使用主体,否则就会因为权属不明而引发争夺,耗费社会财富。因此,明确审判权的行使主体及其职责清单,是提高审判权运行质效的根本前提。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实质,就是将特定纠纷的裁判权力排他性地界定给法官个人使用。这与经济领域中资源产权的界定在本质上是相通的,都是为了减少因权属不明而导致的各种交易费用和租值消散。审判权的运行必须依托法官个人的人力资本/资源(知识、技能和健康等),相应地,对审判权进行激励和约束,实质上就是要对作为权力使用者的法官形成恰当的激励和约束,最大限度实现法官的个人利益与审判权的运行质效相统一。对审判权进行激励与约束的落脚点在于法官的权、责、利三个方面:首先,法官个人权限的清晰界定,是保障其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基本前提;其次,实行司法责任制,追究法官个人错误行使审判权的责任,是最大限度消除法官滥用权力的根本保证;再次,保障法官个人获得与其贡献相匹配的利(包括货币收入与非货币收入),则是激发法官工作积极性,避免法官懒用或者滥用权力的重要基础。当然,加强法官的职业保障,不等于法官职位就是“铁饭碗”。只有分清功过是非,准确量度个人贡献,并在此基础上严格进行奖惩,才会对法官个人产生强有效的激励和约束,从而最大限度实现审判权的社会价值。总而言之,为在我国治理实践中最大限度实现审判权的有效使用,首先要实事求是地认识和理解审判权在更深层面的公力性、界权性、租值性、代理性和裁量性等属性;其次要坚持党对审判权的绝对领导,降低审判权制度运行的交易费用,并在此基础上完善权力分工与监督,旗帜鲜明地反对西方的“三权分立”;再次要将法官个人的权、责、利有机统一起来,明确界定法官的权限和责任,保障法官能够获得与其贡献相匹配的收入,从而给予法官强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曾馨仪[4](2020)在《昆士兰规划法救济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城乡规划本质上是利益分配问题,政府利用公权力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对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进行直接干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规划价值观向市场偏移,公权和私权矛盾愈演愈烈,而规划法私权救济内容的缺失,使被侵害的权利得不到救济,加剧社会矛盾。本文对昆士兰以“规划与环境法院”为核心特色的规划法救济制度展开系统性研究,探究如何在法律层面构建规划救济制度,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理论研究方面,本文辨析了规划救济的概念和特殊性。规划涉及公共利益,对未来权利进行干预,权利关系极其复杂,因而规划救济不是几个原则就可以解决的,而是涉及整个规划体系的调整。规划救济是在承认规划成果的基础上,对被侵害的合法权利进行补救,协调和弥补不公平或遗漏的利益分配,是规划运作过程中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的纠错机制。规划救济的手段和渠道有很多,包括对公权的救济和对私权的救济。本文在昆士兰政治立法、司法体系等研究背景之上,梳理了昆士兰规划法和救济制度改革历史变迁。从IPA1997开始,昆士兰将开发评估系统(IDAS)和规划救济制度整合在一部规划法中,明确了七个规划行动主体,并清晰界定了各主体的合法权利。本文以SPA2009为主要研究对象,分别研究了昆士兰规划救济机构、救济事项和救济程序。规划救济机构包括规划与环境法院、建筑与开发争端仲裁委员会和检察员。规划救济事项包括开发申请和批准、合规评估、赔偿决定、强制执行通告、基础设施费用、拟议总体规划申请、地方法规、声明、开发罪行豁免等相关事项。昆士兰规划法制定了标准化的规划救济程序,并在规划与环境法院上诉程序中引入高效率低成本的ADR程序,同时规划处罚和强制执行程序都以落实规划目标为目标,其核心是“补救”。最后,本文总结了昆士兰规划法救济制度经验和启示。首先,对规划体系权力和权利分配进行了开放性探讨。而我国规划体系与昆士兰有一定共性,所以昆士兰经验对我国有一定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本文梳理了我国规划救济现状的四个主要问题。然后,在规划体系重构性改革过渡期,从优化我国规划救济制度角度,总结了三项理论启示,即界定规划权利,明确救济范围;增加规划专门非诉讼争端解决方式;明确处罚和强制执行目标,增强手段灵活性。最后,从重构我国规划救济制度的角度,提出两项经验建议,即理顺法律体系,健全规划法救济制度;设立专门的规划法院或自然资源审判庭。
董键铭[5](2020)在《资本权力批判 ——资本之为权力的哲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和批判过程中,实际上已经形成了意识形态批判和剩余价值批判这两条主要研究思路,这两条研究思路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时都各有优长,但同时它们也都在一定程度上面临某些理论困难。资本权力批判作为切入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重要视角,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两条思路有机结合起来,取长补短,从而深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整体批判。本文的核心工作是从权力的视角出发,对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权力的表现形式、实质内容、历史生成及权力机制进行总体性批判,从而扩展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视野,深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解,并进而探索超越资本权力的可能性。资本主义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自由主义——一方面认为现代社会中政府的目的在于保障财产权,因而只有人与政府之间存在权力问题,人与人之间不存在权力问题,另一方面也认为市场原则作为平等的交换原则,必然催生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因而自由主义坚信私人领域、经济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不会存在支配性的权力关系,这也就事实上的将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真实存在的资本权力掩盖了起来。通过批判性的分析和考察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本文指出,在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依然广泛地存在着支配性的权力关系,只有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理论出发才能揭示资本权力的秘密。政治经济学批判一方面将研究深入到生产领域,从而揭示了市场交换原则的平等主义假象掩盖下的,内在于生产领域中的不平等权力关系;另一方面也揭示了政治解放的虚假性,从而私人领域、经济生活中依然会存在人与人之间的支配性权力关系,即资本权力。首先,资本作为积累起来的一定量的货币,它继承了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所具有的购买力,在前资本主义时代这种购买力也是存在的,因而购买力构成了资本权力的史前形式。第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当资本能够购买到工人的活劳动以后,它就获得了在生产领域中支配工人进行劳动的劳动支配权,这构成了资本权力的核心形式。第三,同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一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逐渐深入到了人类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之中,劳动形式也愈发多样化,这使得资本权力获得了更为丰富多样的社会化形式。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样,资本权力也不是天然存在的,而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逐渐建立起来的,从原始积累到资本积累、虚幻的共同体,再到帝国主义,这标志了资本权力从诞生到一步步走向成熟。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权力是从属于政治权力、神权等权力形式的,但随着人类经济活动的逐渐频繁,货币成为了物质财富的一般性代表并获得独立性地位,这催生了人们的致富欲望。在致富欲望的推动下,以政治权力及暴力手段的运用为基础的原始积累过程得以展开,原始积累一方面剥夺了旧的封建贵族、教会的财富,从而导致了政治权力、神权的衰落,另一方面剥夺了农奴、自耕农、小手工业者的生产资料,从而创造了大量自由工人,这奠定了资本主义社会逐渐兴起的基础。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逐步建立的过程中,资本权力与资本积累互相促进,同步发展。资本权力推动了资本积累进程,而资本积累也有助于资本权力的扩展与强化。随着资本权力的逐渐强化,劳动由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发展为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这又反过来促进了资本权力的增强。资本积累与资本权力的共同发展在国内必然催生虚幻的共同体,而在国外领域则必然催生帝国主义。虚幻的共同体处于与资本权力的共谋关系中,二者相互促进,资本权力在虚幻的共同体中成为最高权力;帝国主义首先表现为以在国际领域运用政治权力的古典帝国主义,而在当今时代,新帝国主义已不再仅仅依赖于国家的政治权力,而是试图依靠资本权力本身进行全球性积累,新帝国主义的形成意味着资本权力发展到了空前的高度。资本权力的权力机制是生命政治性的,福柯通过探索现代社会中资产阶级的治理术发现了现代权力的生命政治性机制,其中主要包括惩戒肉体的权力技术与调节生命的权力技术。实际上,这同时也揭示了资本权力的权力机制。在惩戒肉体的序列上,资本家在工场手工业中通过深化劳动分工实现了对工人的初步规训,随着机器体系的运用,现代工厂制度得以建立,不仅资本家可以通过严格的工作纪律、更为细致的劳动分工来进一步规训工人,机器本身也能够发挥规训工人的作用。最终,现代企业完全成为了全景敞视主义监狱,将资本家对工人的规训推向顶峰。在调节生命的序列上,资本家只愿支付工人的生产消费,支付给工人的工资只能满足其生理需要和对必需品的需要,而不能满足工人的社会需要,因而工资形式使工人丧失了全面发展的维度,被降格为赤裸生命。机器的广泛运用使得工人的生命只能依附于机器,而在现代社会的加速化与数字化倾向中,资本与技术相结合,实现了对工人生命的全面控制。与此同时,资本权力创造了与现役劳动军相对立的产业后备军,将工人与资本家的矛盾转嫁于现役劳动军和产业后备军的矛盾,并通过二者的竞争进一步瓦解工人的反抗力量,实现对现役劳动军及产业后备军人口的全面控制。资本家运用资本权力实现了对全部工人以及整个人类社会的全面控制,要想实现人的自由解放,就必须超越资本权力。对超越资本权力的探索不仅应该诉诸于从根本性的层面上彻底超越资本主义,同时也要在具有现实可行性、可操作性的层面上进行。诸众革命理论探索了重拾革命的可能性,但单纯依赖主体的内在性力量是不够的;对经济民主理论的研究提示我们,在根本性革命的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借助制度法律体系的力量来首先限制、克服、战胜资本权力。因此,以制度法律体系变革为起点,首先在生产组织方式的层面上实现马克思所探讨过的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等制度,进而通过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等环节实现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性超越,这样我们就有可能探索出一条根本性层面与可行性、可操作性层面相结合的超越资本权力的可能性道路。
张尚达[6](2020)在《1933年国民政府公营制造工厂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国民政府在1933年面临着国内外恶劣经济环境的考验,其为应对危机、稳定经济状况采取了众多的经济措施,在工业发展上颁布了一系列的计划方案,以图促进工业进步,并为此时的公营工业发展制定了基本方针。地方政府也奋力提振本省经济倡导新式工业,并因地制宜地建立了一批公营制造工厂。当时的一些经济学家为解决经济低迷的现状纷纷献言献策,同时“统制经济”思潮开始传播,为国民政府之后实行统制经济奠定了理论基础。这些历史现象共同构成了当时国民政府开设公营制造工厂的社会背景。目前,学界关于国民政府国家资本或官僚资本的研究主要集中于20世纪40年代,对于20世纪30年代的研究并不多;仅有的研究也主要集中于对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整个国家资本或官僚资本的宏观研究,缺乏深入探讨具体产业国家资本或官僚资本的早期形态问题。1933年前后国民政府对当时全国的公营制造企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调查,该调查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工业普查。有鉴于此,1933年公营制造工厂的探究可用各种详实的统计资料作为研究基础,分别从1933年国民政府公营制造工厂的数量、资本、投资主体、行业构成、空间布局和长期影响等角度进行深入探讨,以此管窥国民政府国家资本形成与发展的早期形态。1933年公营制造工厂在数量上共有110家,这个工厂统计数据是在公营制造工厂严谨定义的基础上,通过梳理各种调查统计资料和研究成果后得出的。1933年公营制造工厂的数量在本年制造业工厂总数中占比较低,按不同标准的统计结果计算均在4%左右。因各种研究中关于这些工厂的资本性质模糊不清,故需厘清不同资料中所统计的工厂资本性质,然后再考证这些政府经营工厂的具体投资数额。除军工厂外,其余各厂的资本几乎均可考证出来。这样可对1933年公营制造工厂的资本有一个数量规模上的估计,也便于我们了解1933年公营制造工厂的资本投资情况。在1933年,公营制造工厂的投资主体可分为两个部分,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其中中央政府经营的工厂共有49家,地方政府经营的工厂一共有61家。即在1933年就投资主体而言,地方政府所属工厂数量多于中央政府所属工厂数量。结合以往的研究成果,1933年全国公营制造工厂在行业上可以划分为12个大类行业,这12个大类行业大多属于当时国民政府工业计划方案中的基础工业部门。而且当时中央政府所属制造工厂同地方政府所属制造工厂,在行业构成上略有差异。这体现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投资制造工厂上的侧重点不尽相同。中央政府在兴办公营制造工厂上更侧重于基础工业部门,而地方政府虽也有这样的考量但更多的是结合本省实际来开办公营工厂。关注1933年公营制造工厂的行业构成,也可直观地了解政府在公营企业投资方面的重点部门与当时国民经济主要增长部门的分离。1933年全国公营制造工厂在整体的空间分布上偏重于东部地区。但具体而言,中央政府经营的制造工厂与地方政府所属制造工厂在空间分布上是有略有差异的。除军工厂外,中央政府所属的35家制造工厂在空间分布上偏重于东部地区,而地方政府所属的50家制造工厂在地理分布上较为侧重于中西部地区。若从工厂厂址的县市布局角度分析,1933年全国公营制造工厂的空间分布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进行讨论。再有,这些公营制造工厂厂址分布的原因也不尽相同,其厂址分布的原因归纳总结后大致可以而分为三种类型。1933年公营制造工厂的长期影响主要体现在促进日后公营企业的发展上。从这个角度分析,1933年公营制造工厂可以说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国民政府坚持抗战,其在促进抗战之后公营企业的发展上主要有四点表现,即统一管理部门、基础工业行业建设的先导性作用、新的财政会计制度与工业分布的战略性布局。同时,公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必然带来抗战之后国家资本的扩张。国民政府时期的国家资本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比较这三个时期可知相较全面抗战前的国家资本,之后的两个时期国家资本有了极大地扩张。
廖绍义[7](2020)在《WT公司自动喷漆设备营销策略研究》文中认为涂装是工程机械产品的表面制造工艺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仅具有防锈、防蚀等基本质量功能,且还有产品防护、装饰性能等其他作用。随着人们生活水准的越来越好和环保意识的加强,对产品涂装层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作为涂装处理的设备,其市场需求也发展迅速。喷漆设备作为涂装行业的一个分支,其市场需求量增长迅猛,同时研制这种设备的供应商也越来越多,竞争越来越激烈。每个市场中的公司都想制定合适的营销策略,期望在市场中争取到更多市场份额,获取更多利润。本文以WT公司的自动喷漆设备作为研究对象,对其营销策略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论文首先介绍了研究背景与意义、主要内容、研究方法等,对全文起到纲领性作用;其次对相关文献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包括营销理论综述、工业产品营销理论综述等,为全文提供理论支持;接着,通过调查了解,从渠道建设,促销方式,定价,产品等方面分析WT公司的营销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然后运用PEST、波特五力模型对WT公司的外部环境进行分析,发现自动喷漆设备行业的市场需求逐步增长、同质化竞争激烈;再利用SWOT分析方法对WT公司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进行了梳理,根据4P理论为WT公司营销策略提出改进建议,包括:产品差异化、灵活的定价方法、多渠道开发市场、进行促销创新等,期望能提升WT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市场份额、增加利润。
董晓丽[8](2020)在《诺奇克的正义观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当代政治哲学中,诺奇克素以思想的深刻、严密的论证和犀利的批判而着称。理论批判是诺奇克理论的显着标志,而理论建构则是其理论的隐性特征。如果以正义理论作为参照点,诺奇克的理论建构就显得更为重要和明显。当代政治哲学的主题是社会正义,而有着明确正义理论的思想家并不多见。除了罗尔斯的平等正义、古典的应得正义以及需要的正义之外,诺奇克的资格正义在当代政治哲学的思想谱系中占据独特的理论位置。资格正义以“权利的边界约束”为道德基础,重申和扞卫了自由的绝对价值。在理论形态上,资格正义与分配正义所主张的平等价值尖锐对立。自此之后,当代西方正义理论如果要以恰当的理论形态反映启蒙以来的自由和平等价值,它们只能是在诺奇克的绝对自由和罗尔斯的实质平等之间寻找自己合适的理论位置。本文分为五章来分析和解释诺奇克资格正义的思想构成、内在逻辑、理论特征及其理论意义。第一章,通过权利来确定正义的边界。由于对正义的认知和秉持的观念不同,每个哲学家在思考正义理论时都会寻求相应的理论起点和能够为之辩护的道德理由。诺奇克把正义理论的基石建立在权利上,并通过对权利信念的扞卫,为其整个政治哲学思想和基本立场辩护。诺奇克的权利具有否定性、绝对性和彻底性特征,它是一种“道德的边界约束”原则。诺奇克本人并没有赋予权利体系化的道德理论,而是通过对权利功利主义的批判,对康德“人是目的”原则的批判性吸收,把“生活的意义”理论作为权利的道德基础。第二章,批判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指出所有的分配正义与权利原则都严重冲突。依据权利原则,任何形式的分配正义都是不合法的。诺奇克指出分配正义不是“中性”的理论,是目的-结果原则的体现,是罗尔斯理论设计和理论剪裁的结果;分配正义以“模式化”为运作方式,是一种单一性、任意性和不注重生产的分配方式,为了维持模式化而必然会侵犯人们的自由;分配正义以国家再分配为政治实践方式,而再分配是对个人财产权的严重侵犯,违反了权利的边界约束原则。第三章,建构资格正义理论。诺奇克以“持有正义”指代自己的正义理论。持有正义由获取的正义、转让的正义和矫正正义三个正义原则构成。由于三个正义原则的核心都是“资格”,因而持有正义即为“资格正义”。资格正义的理论论证并非尽善尽美,但是,资格正义的目的鲜明,它以极端自由主义的立场来扞卫自由的绝对价值、扞卫个人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宣示了义务无强加的坚决态度。资格正义与分配正义在正义的目的、实现途径和程序正义观念上都完全对立。第四章,分析和批判资格正义依赖的自我所有基础。自我所有权是权利原则的体现形式,也是资格正义直接的理论基础。资格正义的首要原则即获取的正义原则其逻辑支撑点在于“自我所有”,它也是个人财产权得以辩护的形而上学基础。只有批判自我所有原则,才能动摇诺奇克的极端自由主义立场。以平等为价值坐标,本章分析了社会主义和自由主义的两种批判路径。科亨以共同所有批判自我所有,为社会主义的平等开辟理论空间;克里斯特曼区分控制所有权和收入所有权,在权利自由主义的立场中寻求平等的理论向度。第五章,分析资格正义与平等理念的一致和区别。资格正义的目的是扞卫自由,但是也承认一定程度的平等。权利平等是资格正义在平等理念上的体现,也是诺奇克对待平等的真实态度。诺奇克反对罗尔斯式的实质平等(财富和收入的平等),仅承认一种形式的机会平等即自然的自由。不平等是一种不幸,但不能说是不正义;相反,不平等同个人选择相关,个人应该承担责任。诺奇克的平等观念对自由主义者德沃金、社群主义者沃尔泽和社会主义者科亨的平等思想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诺奇克的资格正义不是为不平等而立论,而是为绝对的自由而立论。诺奇克同自由主义者的区别不在于权利和自由本身,而在于权利和自由的边界在何处。在基本的权利和基本的自由方面,诺奇克同自由主义者、社群主义者、共和主义者以及新功利主义者们不会有实质性的差别,都承认它们的重要性以及对于个人的意义;真正的差别在于正义是否仅限于基本的权利和基本的自由。分享社会利益和福利、每个人过上体面的生活是否是人应有的权利和自由,诺奇克在晚年以“人道”和“团结”作为正义应该构成的部分而做出了肯定的回答。诺奇克在极端自由主义立场上的退步为平等留下了理论空间,但是,“人道”和“团结”如何能融贯地嵌入到资格正义之中也是诺奇克留给人们继续思考的理论课题。
苏冬冬[9](2020)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在医药技术、医药经济和公共健康备受关注的当下,如何有效对医药发明进行专利保护,既可以激励医药技术创新和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又可以满足药品可及性和保障公众健康权益的实现,已成为国内外学界和产业界讨论的重点话题。目前,我国药品注册审批环节不审查拟上市药品的专利状况,导致上市后的药品面临着专利侵权和退市的双重风险。药品注册审批环节缺乏有效的专利争议解决机制,难以有效保护药品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制度上需要引入一种机制将药品的注册审批与专利权的保护相联系。美国1984年的《Hatch-Maxman法案》首创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并在2003年的《医疗保险处方药改进和现代化法案》(MMA)中得到优化和完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是一个复杂的制度体系,包括程序链接和职能机构链接,涵盖简化新药申请程序、专利信息公示、专利声明、暂缓审批期、专利挑战机制、首仿药市场独占期等内容。我国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仅是对药品的审评审批与专利的权属状态之间的联系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尚未建立实质意义上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我国既有规定过于简单宽泛,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实际运行效果不佳,难以满足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实际需求。为此,国家从宏观政策和立法层面提出要探索构建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这引起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广泛讨论。为了保障医药创新政策的有效部署落实和立法工作的顺利推进,有必要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设计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建构方案。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进行全方位和体系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本文通过全面梳理和分析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产生的缘由、创立的背景、发展历程、基本内容、发挥的功效,挖掘该制度所蕴含的宗旨和价值理念,剖析制度的内在运行机理及其缺陷,探寻该制度建立、实施过程中的关键和重要影响因素,发现和解决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协调与衔接问题,剖析制度运行中产生的竞争法问题,在对比分析美国、加拿大、韩国等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国家的立法实践、实际运行状况及其实施效果、所进行的革新举措的基础上,总结分析不同立法模式的优缺点,吸收、合理借鉴这些国家在药品专利保护与药品监管制度改革方面所进行的有益尝试、探索和经验,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发展实际、医药创新政策和制度环境,确立我国的药品专利链接立法模式和构建出科学、合理、健全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完善我国药品专利保护与药品监管制度体系。本文除导论和结语外,共由六章构成,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解读。本章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内涵出发,厘清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含义及其适用范围,明晰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建立的判断标准,梳理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产生缘由与演变过程,剖析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内在运行机制及其缺陷,确定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功能及作用,分析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基本内容。本章的内容为全文探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奠定了基础。就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本身而言,其是一把“双刃剑”,在发挥促进新药研发和及时确定专利法律状态的正效应时,也具有阻碍仿制药竞争和危及药品可及性的负效应。第二章,我国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本章通过深入剖析药品专利链接的制度逻辑及其合理内核,挖掘出该制度建立的正当性基础和基本价值取向,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发展实际、医药产业政策的演变过程,探寻该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为药品专利权人提供了在药品上市前解决专利纠纷的途径,是社会纠纷解决机制得以实现的手段之一。该制度遵循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的宪法原则、契合利益平衡的立法旨趣、合乎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符合最优资源配置的要求和我国的知识产权政策立场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政策目标。该制度有助于强化药品专利权的保护,激励药品创新;有利于促进仿制药与创新药的充分竞争,实现医药产业的良性发展;有助于解决公民健康需求与药品供给不足的矛盾。该制度是解决我国药品专利保护不力、医药产业创新不足和高质量药品紧缺问题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国家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创新政策和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制度设计。第三章,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比较法考察。本章主要考察了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同时结合近年来签订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中有关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规定,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和实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国家,其后得到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的响应和仿效实施。实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国家基于本国实际和政策目标采取了不同的链接模式,且产生了不同的实施效果。美国将国内立法中的药品专利链接机制通过双边或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方式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推行。现阶段,由于各成员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结构不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尚无法在国际范围内形成统一的标准。未来将会成为国际药品专利保护领域的一项基本准则。第四章,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配套法律制度。本章详细介绍了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相配套的药品试验例外、药品专利期限延长、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制度内容,分析了这三个制度的功能及作用、制度本身的利与弊,以及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之间的关系。这几个制度实质上是围绕着药品专利保护与创新药研发之间的矛盾和药品专利权人的私人利益与和社会福利的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而展开。药品试验例外制度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与药品专利期限延长制度的并行实施,起到了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作用。药品试验数据保护是药品专利链接的基础,药品专利链接是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延伸。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相关的各个制度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平衡,能够起到共同激励创新药物的开发和加快仿制药及时上市的作用。第五章,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的法律规制。本章主要探讨了美国和加拿大在应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问题方面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同时也考察了欧盟在应对相关问题上的经验做法。从微观的角度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实施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挖掘法院对同类案件作不同处理的法理依据,总结归纳相关行为的违法性判定要件。针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实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医药产业发展实际、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提出了我国应对相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滥用主要表现为药品专利常青(药品专利不当登记)和反向支付协议两类典型行为。药品领域的专利常青、反向支付协议问题本质上反映了药品创新激励保护和市场自由竞争之间的冲突与平衡问题。运用反垄断法规制药品专利常青行为和反向支付协议行为具有正当性基础,对这些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应遵循合理分析原则,综合衡量其垄断行为对竞争的正负效应,以判定是否落入反垄断法的规制范畴。第六章,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构建的体系化思考。本章在梳理及评析现有药品专利链接模式,分析我国与药品专利链接相关的现行立法规定、实施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参考借鉴其他国家相关立法与实践的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发展实际和法制环境,提出该制度在我国建构的基本设想和具体实施方案。我国与药品专利链接相关的现行立法规定主要存在规定缺乏上位法依据、规定不具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等突出问题。在药品注册审批实践中因药品注册申报引发的专利纠纷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因而,在我国构建药品专利链接制度需要补充制度创设的依据和设计具有可操作性的专利链接方案。同时,在具体制度设计时,需要立足我国实际、注重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协调与衔接,并建立相应的配套法律机制。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合理内核在于利益平衡,其通过一系列精巧的平衡设计,激励原研药企业继续研发新药并推向市场,鼓励仿制药企业挑战原研药企业的专利,使原研药行业与仿制药行业保持良性协调发展。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有效实施及其所追求的利益平衡价值目标的实现,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制约、配合和支撑,构建起一套较为完整的促进原研药与仿制药协调发展的法律制度体系。在中国语境下实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应当警惕该制度滥用可能带来的反竞争风险。立法者和政策制定者应科学评估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利弊,克服制度本身的内在缺陷,消解该制度对药品可及性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王雪[10](2020)在《破解资本权力之谜 ——马克思资本批判理论中的一个政治问题》文中研究说明政治哲学是当代哲学的显赫学科,也是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热点问题。按照英国着名政治哲学研究专家杰弗里·托马斯的看法,主流政治哲学的研究主题包括:权力与公共利益、正义与平等、自由与民主、国家与法律、权利与财产权等重大问题;其中的权力问题又是所有这些主题中头等重要的问题,从而是探讨任何政治哲学问题的合理起点(1),因为围绕权力、财富和地位的冲突是人类政治生活的基本现实(2)。或者引用赵汀阳先生的论断:“权力与利益的博弈构成了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3)马克思当然不能归属于近代西方主流政治哲学,而是这一主流政治哲学的批判者;马克思对近代西方政治哲学进行批判的最重要理论成就,是他通过对资本的批判性理解而达成的对资产阶级财产权的批判。从政治哲学的角度看,透视资本的压迫性本质,追问资本何以具有权力,探讨这种权力的内在结构和运作方式,就成为马克思政治哲学研究领域应有的一个重要课题。从历史的观点看,资本的权力问题是伴随着近代资本主义发展和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崛起而进入近代政治哲学的视野之中的,由亚当·斯密首创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把理论的重心从政治领域转向经济领域,将新时代人类文明发展的蓝图建构在对财富的无限追逐之上。由此产生的理论后果是,经济领域中权力与利益的分配问题成为近代政治哲学的新主题,财产成为权力作用的核心要素,资本的权力取代传统的以宗教和政治为主的权力形式,成为资本主义社会具有“普照光”意义的最大的政治权力和社会权力。马克思捕捉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这一历史性本质,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深入到资本主义经济结构的机理内部去探寻资本作为政治权力和社会权力的运作机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消解资本权力,超越资本主义社会,实现人类解放的全新政治哲学规划。本论文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前提,以政治哲学中的权力问题为基本视角,通过探究马克思资本权力批判的理论内容,来透析资本权力隐秘而复杂的运作机制,以此揭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政治问题,并由此说明马克思对近代政治哲学所产生的深刻影响。本论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旨在对近代政治哲学语境中的权力和资本权力问题的生成作一个历史性的回顾,为探究资本权力的复杂结构和政治意义提供一个学术背景。新兴的政治经济学取代近代政治哲学的主流地位是“资本权力”概念形成的总体性理论背景。政治经济学作为“近代市民社会的科学”,终结了古典政治理论的政治观念论传统,经济取代政治被置于理论的首要位置,财产权取代传统的政治权力成为近代市民社会的实体性社会内容。马克思从对人的现实生存条件的考察出发,发现黑格尔的法哲学无法解决“物质利益的困惑”;通过批判黑格尔法哲学,马克思意识到“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由此开启了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宏伟理论工程,为反思财产权理论的政治性与历史性限度提供了最恰当、最深刻的平台。马克思指出了近代财产权理论的两个根本性教条:第一,财产权理论依托于近代哲学所构建的“个人”范畴,“个人式主体”是财产权理论的出发点,从而导致了财产权理论的“个人原则”。第二,“主体式个人”开创了“权利本位”的现代政治社会,私有财产权被确立为自由的首要基础,“自我保全”的欲求使“财富最大化原则”成为财产权理论的另一个教条,所谓个人权利主要是“获得财产以维护自己的利益”的权利。个人作为财富主体与权利主体,成为近代哲学的主导性范式。在近代政治发展的历史性格局中,财产对自身权利边界的扩张,嬗变为其最高政治形式,即资本的权力,这是资产阶级社会最普遍也最强大的支配性力量,其理论依据是作为市民社会政治理论的政治经济学。马克思将批判的锋芒指向政治经济学崇尚的“自由市场”原则,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揭示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造成资本权力统治的现实根源,揭露了资本权力所造成的历史幻相、劳动幻相和自由幻相,为反思资本权力的形式与本质提供了最深刻的理论平台和理论方法。第二章基于对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的深度解读,从劳动、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方面探讨资本权力的发生机理和运行机制。通过描摹经济运作的现实过程,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和政治哲学批判的高度上揭示出资本权力在社会生活中的实现路径,还原物的关系背后所隐藏着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生产过程中,通过购买劳动力,劳动对资本从“形式上的从属”过渡到“实际上的从属”,劳动者的主体性被消解。资本权力转化为对人的生命和生活的“规训权力”,以时间和空间的双重维度塑造生产者,将独立自主的个人驯化为“经济上有用且政治上无害”的柔顺个体。在分配层面,资本家以工资购买劳动形成一种隐秘的非等价交换,资本的权力建构起一种平等幻相,掩盖了资本以财产权名义索取剩余价值而产生的对于工人阶级的政治压迫性;同时,通过榨取剩余价值并凭借自身资本量参与剩余价值分配,资本权力由此获得了维系自身存在的物质基础。在交换层面,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根源——“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对立统一,形成了资本权力的价值幻相,商品的使用价值被交换价值所掩盖,资本权力表现为货币的权力,以其自身的购买力形成对人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支配力。在消费层面,消费以异化自身的方式实现了晚期资本主义时代资本对权力的新一轮攫夺和自身转型,通过控制现代人对商品的需要和消费,重建了评定社会价值标准的方式,并形成一套全新的资本权力运作机制;由此导致的自由幻相表现为,表面上人成为自己需要和欲望的奴隶,深层意义上则接受了资本权力的更彻底的统治。第三章基于唯物史观,分析马克思对资本权力的价值批判,以此澄明马克思所规划的超越资本统治,实现人类解放的革命主题。这一部分主要吸取了马克思哲学的核心概念“共同性”、“无产阶级”、“共产主义与自由人联合体”,来展开讨论资本权力批判问题的理论思维前提,指出马克思将对资本权力的批判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之上,以人的实践的否定性和超越性为基础,通过揭露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类最现实的生存状况——个人受资本权力的统治,来唤醒无产阶级的革命意识,推翻造成权力压迫关系的社会历史前提,在此基础上实现消解资本权力、超越资本主义社会的哲学目标。马克思的资本权力批判理论以极为强大的理论穿透力启发了后世哲学家对于权力问题的思考建构,形成了资本权力问题的“生命政治回响”。作为这方面的两个着名案例,本章专题探讨了马克思资本权力批判工作对福柯权力理论和当代生命政治理论所产生的重大影响:福柯正是沿着马克思资本权力批判的思路和问题框架继续前进,进一步揭示了资本权力的外显形式变化:工厂纪律——“规训权力”——“生命权力”,并以此重思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而当代生命政治理论则以对“生命存在样态”的追问在新时期重启对资本权力的思考,发掘马克思资本权力批判理论中的生命政治要素,以期建构“新共同性”,在新时期探索实现人类自由解放的可能路径。
二、下篇 购买现有企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下篇 购买现有企业(论文提纲范文)
(1)近代中国青(米)砖茶生产的盛衰(论文提纲范文)
一、近代中国青(米)砖茶生产繁荣的原因 |
(一)砖茶价廉物美,携带方便 |
(二)俄国许多居民偏爱砖茶 |
(三)俄国市场砖茶需求旺盛 |
二、近代中国青(米)砖茶生产繁荣的情况 |
(一)俄商情况 |
(二)华商情况 |
三、近代中国青(米)砖茶生产衰落的原因 |
(一)外销市场丧失 |
(二)俄商砖茶厂停产 |
(三)华商砖茶厂并未复兴 |
结语 |
(2)马克思知识产权批判理论及其当代价值(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意义 |
二 研究综述 |
三 研究方法 |
四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近代西方知识产权理论的主要观点 |
第一节 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 |
第二节 近代西方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 洛克的劳动财产权理论 |
二 边沁的功利论 |
三 黑格尔的人格理论 |
第三节 马克思理论对知识产权本质的新思路 |
第二章 马克思知识产权批判理论 |
第一节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知识产权制度的批判 |
一 资本主义知识产权的本质是资本对创造性劳动的控制 |
二 资本主义知识产权具有意识形态功能 |
第二节 资本主义知识产权制度终将消亡 |
一 资本主义知识产权制度固有矛盾无法彻底解决 |
二 资本主义知识产权制度阻碍人本质的实现 |
第三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制度的积极意义 |
一 知识产权制度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
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的重要手段 |
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制度为知识创新提供了法律保障 |
第三章 马克思知识产权批判理论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
第一节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
一 知识产权保护主体向投资者倾斜 |
二 知识产权非理性扩张趋势增强 |
三 知识产权成为发达国家打压其他国家的手段 |
第二节 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制度 |
一 我国知识产权应着重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
二 我国知识产权在发展过程中要强调利益平衡 |
三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应提高自主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审判权的制度经济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问题缘起 |
二、选题意义 |
三、理论脉络 |
(一) 资源、产权与交易费用 |
(二) 作为资源的权力及其产权安排 |
(三) 权力的产权安排与激励约束作用 |
四、研究方法 |
(一) 事实检验 |
(二) 语义分析 |
(三) 制度经济分析 |
五、结构内容 |
第二章 实践中的审判权 |
一、问题与视角 |
二、事实检验的进路 |
三、揭开审判权的面纱 |
(一) 独立与不独立 |
(二) 被动与主动 |
(三)中立与偏向 |
(四) 公开与不公开 |
(五) 专业与非专业 |
(六) 终局与非终局 |
(七) 公正与不公正 |
(八) 小结 |
四、透视审判权的实质 |
(一) 公力性 |
(二) 界权性 |
(三) 租值性 |
(四) 代理性 |
(五) 裁量性 |
五、结语 |
第三章 审判权的制度选择 |
一、问题与视角 |
二、基于交易费用的分析框架 |
(一) 交易费用的范式 |
(二) 专业分工与司法审判 |
(二) 审判权力的权属界定 |
三、历史变迁中的审判权 |
(一) 古希腊:迎合民主的审判权 |
(二) 古罗马:不同势力分割的审判权 |
(三) 古代英国:努力挣脱王权的审判权 |
(四) 古代中国:依附中央集权的审判权 |
四、把审判权放在恰当的位置 |
五、结语 |
第四章 审判权的激励约束 |
一、问题与视角 |
二、人力资本与行为激励 |
(一) 人力资本 |
(二) 行为激励 |
三、激励约束审判权的实践考察 |
(一) 美国的精英模式 |
(二) 法国的科层模式 |
(三) 中国的混合模式 |
四、认真对待法官的权责利 |
五、结语 |
第五章 结论 |
一、实践中审判权的深层属性 |
二、审判权之制度选择的逻辑 |
三、激励和约束审判权的关键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4)昆士兰规划法救济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社会公平性问题:公权和私权的冲突 |
1.1.2 国家治理体系建设难点:政府规划价值观偏移 |
1.1.3 依法治国的窘境:规划法私权救济的缺失 |
1.1.4 课题选取:昆士兰规划法救济制度的先进性 |
1.1.5 研究基础:1997/2009/2016昆士兰规划法全文翻译 |
1.2 关键问题与研究对象 |
1.2.1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2.2 研究对象的界定 |
1.3 研究目的和创新点 |
1.3.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2 创新点 |
1.4 研究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综述 |
2.1 规划救济理论研究概况 |
2.2 规划救济的概念和特殊性 |
2.2.1 救济的内涵 |
2.2.2 规划救济的定义 |
2.2.3 规划救济的特殊性 |
2.2.4 规划的可诉性分析 |
2.3 规划救济的必要性 |
2.3.1 规划运作过程必定存在不公平或遗漏的利益分配 |
2.3.2 规划救济是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的纠错机制 |
2.3.3 规划救济协调和弥补不公平或遗漏的利益分配 |
2.4 规划救济的方法渠道 |
2.4.1 救济方法分类 |
2.4.2 规划救济类型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昆士兰规划法救济制度变迁 |
3.1 昆士兰规划法的发展 |
3.1.0 昆士兰立法和司法权力架构 |
3.1.1 早期昆士兰规划法变迁 |
3.1.2 昆士兰规划法改革 |
3.2 昆士兰规划法救济制度的发展 |
3.2.1 规划与环境法院的建立 |
3.2.2 昆士兰规划法救济制度条文变迁 |
3.2.3 昆士兰规划法救济制度内容发展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昆士兰规划法救济机构 |
4.1 规划与环境法院 |
4.1.1 法院的建立和组成 |
4.1.2 法院的审判权和权力 |
4.2 建筑与开发争端仲裁委员会 |
4.2.1 仲裁委员会的建立和组成 |
4.2.2 仲裁委员会的裁判权 |
4.3 检察员 |
4.3.1 检察员的任命 |
4.3.2 检察员的权力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昆士兰规划法救济事项 |
5.1 开发申请和批准相关事项 |
5.1.1 昆士兰整合开发评估系统(IDAS) |
5.1.2 开发申请批准和拒绝相关事项 |
5.1.3 开发批准延期和变更申请相关事项 |
5.1.4 建筑、给排水开发申请相关事项 |
5.2 合规评估相关事项 |
5.2.1 合规评估 |
5.2.2 合规评估请求和许可相关事项 |
5.3 赔偿决定相关事项 |
5.3.1 赔偿补偿和购买、征用土地 |
5.3.2 赔偿和补偿上诉事项 |
5.4 强制执行相关事项 |
5.5 基础设施费用相关事项 |
5.6 拟议总体规划申请相关事项 |
5.7 地方法规相关事项 |
5.8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相关事项 |
5.9 法院和仲裁委员会的声明 |
5.9.1 规划与环境法院的声明 |
5.9.2 仲裁委员会的声明 |
5.10 开发罪行 |
5.10.1 开发罪类型 |
5.10.2 开发罪豁免 |
5.11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昆士兰规划法救济机制和程序 |
6.1 诉讼程序 |
6.1.1 规划和环境法院诉讼程序 |
6.1.2 选择性争端解决程序(ADR) |
6.1.3 仲裁委员会诉讼程序 |
6.2 裁判法院违法罪行诉讼 |
6.3 强制执行程序 |
6.3.1 强制执行通告 |
6.3.2 强制执行令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昆士兰规划法救济制度经验和启示 |
7.1 规划体系权利关系 |
7.1.1 规划的权力和权利 |
7.1.2 规划体系的权力和权利分配 |
7.1.3 规划体系比较及两国的共性 |
7.2 我国规划救济概况和现状问题 |
7.2.1 法律制度分散,边界模糊 |
7.2.2 权利界定不清晰,救济事项不明确 |
7.2.3 违法处罚强制执行目标不明确 |
7.2.4 救济机构专业性有待提高 |
7.3 对优化我国现有规划救济制度的启示 |
7.3.1 界定规划权利,明确救济范围 |
7.3.2 增加规划专门非诉讼争端解决方式 |
7.3.3 明确处罚和强制执行目标,增强手段灵活性 |
7.4 对重构我国规划救济制度的经验建议 |
7.4.1 理顺法律体系,健全规划法救济制度 |
7.4.2 设立专门规划法院或自然资源审判庭 |
7.5 本章小结 |
结语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昆士兰可持续规划法2009》翻译成果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资本权力批判 ——资本之为权力的哲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资本权力: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重要视角 |
第一章 内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资本权力 |
1.1 当代自由主义对权力问题的遮蔽 |
1.1.1 近代政治哲学的基本观念 |
1.1.2 古典政治经济学:权力的交换关系根源 |
1.1.3 自由主义片面性的权力观 |
1.2 现实存在的资本权力 |
1.2.1 私人性政府:现代企业中的支配性关系 |
1.2.2 政治经济学批判:权力与生产关系 |
1.2.3 政治解放与资本权力 |
1.3 资本权力的三个侧面 |
1.3.1 购买力:资本权力的史前形式 |
1.3.2 劳动支配力:资本权力的核心形式 |
1.3.3 社会权力:资本权力的社会化形式 |
第二章 资本权力的历史性生成 |
2.1 原始积累与资本权力的基础 |
2.1.1 前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权力的从属性 |
2.1.2 暴力的运用与致富欲望 |
2.1.3 社会生活的资本化 |
2.2 资本积累与资本权力的运行 |
2.2.1 资本积累与资本权力的自我生产 |
2.2.2 从“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到“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 |
2.2.3 资本集中、垄断与资本权力的社会化 |
2.3 资本权力与虚幻的共同体 |
2.3.1 虚幻的共同体的虚幻性 |
2.3.2 虚幻的共同体与资本权力的共谋 |
2.4 资本权力与帝国主义 |
2.4.1 资本权力推动下的资本积累与政治权力推动下的原始积累 |
2.4.2 政治权力与古典帝国主义 |
2.4.3 资本权力与新帝国主义 |
第三章 资本权力的生命政治性机制 |
3.1 资本权力与生命政治的内在契合性 |
3.1.1 规训与惩戒肉体的技术 |
3.1.2 治理术与调节生命的技术 |
3.1.3 资本权力的规训性与生命性 |
3.2 资本权力与惩戒肉体的技术 |
3.2.1 工场手工业中的规训机制 |
3.2.2 机器大生产与工厂中的规训机制 |
3.2.3 现代企业中的规训机制 |
3.3 资本权力与调节生命的技术 |
3.3.1 工资与工人生命的赤裸化 |
3.3.2 机器体系、社会加速与数字化 |
3.3.3 产业后备军与生命控制 |
第四章 超越资本权力 |
4.1 超越资本权力的两个层面 |
4.1.1 根本性扬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
4.1.2 柯亨对根本性方案的质疑 |
4.1.3 超越资本权力的现实可操作性方案 |
4.2 超越资本权力的当代理论尝试 |
4.2.1 哈特、奈格里与诸众革命 |
4.2.2 诸众革命的限度 |
4.2.3 施韦卡特的经济民主理论 |
4.2.4 以制度推动社会变革 |
4.3 如何超越资本权力 |
4.3.1 发挥制度法律体系作用 |
4.3.2 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
4.3.3 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 |
结语 资本权力:物和物的关系与人和人的关系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1933年国民政府公营制造工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一)学术意义 |
(二)现实价值 |
二、学术史回顾与本文的创新之处 |
(一)学术史回顾 |
(二)前人研究述评与本文的创新之处 |
三、基本概念、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基本概念——公营制造工厂 |
(二)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四、研究范围 |
第二章 1933年国民政府兴办公营工厂的历史背景 |
一、国内外经济环境 |
二、政府推动工业化 |
三、经济学家的建议 |
第三章 1933年公营制造工厂数量与投资 |
一、1933年公营制造工厂的数量 |
二、1933年公营制造工厂的资本数额 |
(一)资本性质探究 |
(二)工厂资本考察 |
三、1933年公营制造工厂的投资主体 |
第四章 1933年公营制造工厂的行业构成 |
一、全国公营制造工厂的行业构成 |
二、中央与地方公营制造工厂行业分布 |
第五章 1933年公营制造工厂的空间分布特点 |
一、公营制造工厂厂址分布 |
二、公营制造工厂的分布类型 |
三、公营制造工厂空间布局溯源 |
第六章 1933年公营制造工厂的长期影响 |
一、对抗战的支持作用 |
二、促进国家资本的扩张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WT公司自动喷漆设备营销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第二章 WT公司喷漆设备营销现状及问题 |
2.1 WT公司概况 |
2.2 产品策略 |
2.2.1 产品种类 |
2.2.2 产品质量 |
2.2.3 产品研发能力 |
2.2.4 品牌建设 |
2.3 价格策略 |
2.3.1 定价方法 |
2.3.2 定价依据 |
2.4 渠道策略 |
2.4.1 网络渠道 |
2.4.2 关系渠道 |
2.4.3 代理经销 |
2.5 促销策略 |
2.6 营销策略存在的问题 |
2.7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WT公司喷漆设备营销环境分析 |
3.1 宏观环境PEST分析 |
3.1.1 政治法律环境分析 |
3.1.2 经济环境分析 |
3.1.3 社会文化环境分析 |
3.1.4 技术环境分析 |
3.2 WT公司行业环境分析 |
3.2.1 现有竞争者的威胁 |
3.2.2 新进入竞争者的威胁 |
3.2.3 替代品威胁 |
3.2.4 卖方能力 |
3.2.5 买方议价能力 |
3.2.6 消费者需求分析 |
3.3 WT公司SWOT分析 |
3.3.1 优势 |
3.3.2 劣势 |
3.3.3 机会 |
3.3.4 威胁 |
3.3.5 SWOT矩阵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WT公司市场定位及营销策略改进建议 |
4.1 市场定位分析 |
4.1.1 市场细分 |
4.1.2 目标市场选择 |
4.1.3 市场定位 |
4.2 WT公司营销策略改进建议 |
4.2.1 产品策略 |
4.2.2 价格策略 |
4.2.3 渠道策略 |
4.2.4 促销策略 |
4.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诺奇克的正义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三、主要内容和框架 |
第一章 正义与权利:分配正义的边界 |
第一节 权利作为“道德的边界约束” |
第二节 权利与“功利主义怪兽” |
第三节 边界约束与意义理论 |
第四节 权利与国家的边界 |
第二章 分配正义批判 |
第一节 分配正义与目的-结果原则 |
1.非“中性”的分配正义 |
2.解释原则与目的性 |
3.原初状态与平等的理念 |
4.无知之幕与剪裁作用 |
第二节 分配正义与模式化 |
1.历史与模式化 |
2.自由与模式化 |
3.分配正义与模式化“魔咒” |
第三节 再分配与财产权 |
1.家庭与财富分配 |
2.模式化与再分配 |
3.再分配与所有权 |
第三章 资格正义及其诸原则 |
第一节 劳动占有与获取原则 |
1.劳动占有与所有权 |
2.占有与劳动价值论 |
3.占有的限度 |
第二节 自愿交换与转让原则 |
1.转让原则的重要性 |
2.自愿与强迫 |
3.转让与限制 |
第三节 程序正义与矫正原则 |
1.矫正原则与历史正义 |
2.矫正原则与边界约束 |
3.矫正原则与程序正义 |
第四节 资格正义与分配正义的对照 |
第四章 自我所有:资格正义的基础 |
第一节 自我所有:权利的形而上学基础 |
1.所有权与自我所有 |
2.自我所有与意志所有 |
3.自我所有与资格正义 |
第二节 自我所有与共同所有 |
1.自我所有与正义 |
2.自我所有与自由 |
3.自我所有还是共同所有 |
第三节 控制所有与收入所有 |
1.自我所有与财产权 |
2.控制所有权与自主 |
3.收入所有权与分配平等 |
第五章 资格正义与平等 |
第一节 资格正义与权利平等 |
1.平等的理由批判 |
2.反对实质平等 |
3.坚持权利平等 |
第二节 权利平等与不平等之再考察 |
1.不平等的原因 |
2.不平等与责任 |
3.不平等原因之再考察 |
第三节 平等思想的影响 |
1.资源平等 |
2.复合平等 |
3.优势平等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9)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内容、思路与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解读 |
第一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基本内涵 |
一、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含义 |
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适用范围 |
三、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基本内容 |
第二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溯源与发展 |
一、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建立的背景 |
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正式确立 |
三、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建立的缘由及标准 |
四、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发展历程 |
第三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运行机制及缺陷 |
一、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内在运行机制 |
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内在缺陷 |
第四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功能定位及作用 |
一、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功能定位 |
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作用解析 |
第五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与药品可及性 |
一、对药品价格的影响 |
二、对医药产业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第一节 提升我国医药行业创新能力与产业发展的需要 |
一、我国医药行业创新发展现状分析 |
二、我国医药行业技术创新能力评价 |
三、我国医药政策的演变 |
四、我国医药产业的总体评价 |
五、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制度保障 |
第二节 保障公民健康权与生命权的重要途径 |
一、药品取得是公共健康的重要保障 |
二、利于解决药品短缺这一现实问题 |
第三节 参与国际竞争与国际规则制定的需要 |
一、提升我国医药企业国际竞争力 |
二、我国对药品专利国际规则变革的需求 |
第四节 制度移植可行性的多维分析 |
一、遵循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的宪法原则 |
二、契合利益平衡的立法旨趣 |
三、合乎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 |
四、符合最优资源配置的要求 |
五、因应公共政策价值目标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
第一节 美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
一、美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现状 |
二、美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效果 |
三、评价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第二节 加拿大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
一、加拿大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现状 |
二、加拿大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效果 |
三、加拿大与美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异同 |
四、评价及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三节 韩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
一、韩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现状 |
二、韩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情况 |
三、评价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第四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 |
一、自由贸易协定下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 |
二、国际药品专利规则的未来走向 |
三、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前景展望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配套法律制度 |
第一节 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试验例外 |
一、药品试验例外的创立 |
二、药品试验例外的正当性及制度功用 |
三、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试验例外相互制衡 |
四、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试验例外的冲突与解决 |
第二节 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专利期限延长 |
一、药品专利期限延长制度的创立与发展 |
二、药品专利期限延长的制度评价 |
三、药品专利链接与专利期限延长的关系 |
四、我国的制度因应 |
第三节 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试验数据保护 |
一、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创立与发展 |
二、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制度评价 |
三、药品试验数据保护与药品专利链接的关系 |
四、我国的制度因应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法律规制的理论溯源 |
一、创新激励与自由竞争之间的差异性 |
二、创新激励与自由竞争之间的协调性 |
三、专利法与反垄断法适用的竞合及取舍 |
第二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的表现形式 |
一、药品专利常青 |
二、反向支付协议 |
第三节 药品专利常青行为的法律规制 |
一、典型国家的规制路径之考察 |
二、我国的规制路径之选择 |
第四节 反向支付协议的反垄断法规制 |
一、典型国家的反垄断执法实践之考察 |
二、我国对典型国家执法经验的现实借鉴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构建的体系化思考 |
第一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的规定及实践之评价 |
一、我国现行药品专利链接规定之梳理 |
二、我国现有实践之考察 |
三、我国现行规定及实践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本质定位与立法选择 |
一、药品专利链接模式梳理与评介 |
二、推行以利益平衡为核心的强保护模式 |
三、制度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第三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规范设计 |
一、补充制度设计的法律依据 |
二、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衔接 |
三、药品专利链接的具体操作流程 |
四、药品专利信息的公示 |
五、暂缓审批期的设定 |
六、专利挑战制度的设计 |
七、首仿药市场独占期制度的设计 |
第四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与其他制度的衔接 |
一、与药品试验例外制度的衔接 |
二、与药品专利期限延长制度的衔接 |
三、与专利药品强制许可制度的衔接 |
四、与诉前禁令制度的衔接 |
五、与药品专利诉讼制度的衔接 |
六、与专利行政处理制度的衔接 |
第五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机制之完善 |
一、简化药品上市审批程序 |
二、适当提高医药发明可专利性标准 |
三、修改和完善专利无效程序 |
四、建立首仿药替代制度 |
五、完善药品价格管控机制 |
六、健全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10)破解资本权力之谜 ——马克思资本批判理论中的一个政治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资本权力批判: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一个政治问题 |
1.资本权力批判的理论场域 |
2.国内外研究现状 |
3.本文结构及论证思路 |
第1章 权力与资本权力——一个历史性的回顾 |
1.1 从政治权力到财产权 |
1.1.1 理论视域的转向:从政治哲学到政治经济学 |
1.1.2 社会形态的发展:从契约社会到商业社会 |
1.1.3 主体诉求的转变:从对死亡的恐惧到“过得更好的欲求” |
1.1.4 财产成为权力作用的核心要素 |
1.2 从财产的权利到资本的权力 |
1.2.1 现代财产权理论的两个教条:个人原则与财富原则 |
1.2.2 财产权的悖论:对主体间关系的忽视 |
1.2.3 从“财产”到“资本”:财产的异化形态 |
1.2.4 从“权利”到“权力”:资本的非理性力量 |
1.3 作为“异化的社会权力”的资本 |
1.3.1 政治与社会的区分 |
1.3.2 “市民社会”中的资本逻辑 |
1.3.3 马克思对“社会”概念的重建 |
1.3.4 资本权力的神秘面纱:“异化的社会权力” |
1.4 历史唯物主义与资本权力的幻相 |
1.4.1 资本正当性幻相的解构——对资本权力的还原 |
1.4.2 劳动幻相的解构——“异化人”生存论状况批判 |
1.4.3 自由幻相的解构——现代性意识批判 |
第2章 资本权力的运作机制研究 |
2.1 资本权力与形而上学 |
2.1.1 资本支配性权力的形上基础:计算范式与进步范式 |
2.1.2 资本支配性权力的实现路径:交换原则与增殖原则 |
2.1.3 资本权力的形上本质:“个人受抽象统治” |
2.2 资本作为规训劳动的权力 |
2.2.1 主体性的消解:劳动从形式从属到实际从属 |
2.2.2 资本权力重塑主体的时间维度 |
2.2.3 资本权力重塑主体的空间维度 |
2.2.4 资本权力塑形的新主体 |
2.3 资本作为分配领域的权力 |
2.3.1 工资:隐秘的不等价交换与赤裸的工人生命 |
2.3.2 剩余价值:资本权力维持自身的秘密 |
2.4 资本作为交换领域的权力 |
2.4.1 商品交换与价值抽象 |
2.4.2 “货币权力”的生成 |
2.5 资本作为消费领域的权力 |
2.5.1 资本权力形成的显逻辑与隐逻辑 |
2.5.2 消费主义:资本权力的自由幻相 |
2.5.3 消费与需要:资本权力的消解 |
第3章 资本权力批判的哲学前提及其理论效应 |
3.1 历史唯物主义作为资本权力批判的哲学前提 |
3.1.1 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存在论” |
3.1.2 关于“改变世界”的“新世界观” |
3.2 马克思资本权力批判与福柯的权力理论 |
3.2.1 从工厂生产纪律到社会“规训权力” |
3.2.2 从“规训权力”到“生命权力” |
3.2.3 基于“权力的生产性”重新阐释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生产理论 |
3.3 马克思资本权力批判的“生命政治”回响 |
3.3.1 政治经济学:生命政治与资本权力的接榫 |
3.3.2 劳动力商品化:资本权力中的生命政治 |
3.3.3 重返阶级范式与建构新共同性 |
3.4 资本权力的瓦解与人的解放 |
3.4.1 资本的内在界限与资本权力的瓦解 |
3.4.2 共同性对资本逻辑的对抗 |
3.4.3 共产主义与人的解放 |
结语:资本权力批判与马克思的哲学革命 |
1.资本权力批判的理论旨趣——“认识世界”的“眼睛” |
2.资本权力批判的现实意蕴——“改变世界”的“武器”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下篇 购买现有企业(论文参考文献)
- [1]近代中国青(米)砖茶生产的盛衰[J]. 陶德臣. 中国农史, 2021(05)
- [2]马克思知识产权批判理论及其当代价值[D]. 李梦娜.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3]审判权的制度经济学分析[D]. 黄永锋. 吉林大学, 2020(01)
- [4]昆士兰规划法救济制度研究[D]. 曾馨仪.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5]资本权力批判 ——资本之为权力的哲学研究[D]. 董键铭. 吉林大学, 2020(08)
- [6]1933年国民政府公营制造工厂研究[D]. 张尚达. 广西师范大学, 2020(07)
- [7]WT公司自动喷漆设备营销策略研究[D]. 廖绍义.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8]诺奇克的正义观研究[D]. 董晓丽. 吉林大学, 2020(08)
- [9]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研究[D]. 苏冬冬.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10]破解资本权力之谜 ——马克思资本批判理论中的一个政治问题[D]. 王雪. 吉林大学, 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