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物防疫法的调研报告

执行动物防疫法的调研报告

问:本次动物防疫法修改的亮点有什么?
  1. 答: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副主任王观芳在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本次动物防疫法修改的亮点有两项“调整”。
    分别是:动物防疫的方针由原来“预防为主”调整为“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在全面防控的基础上,推动动物疫病从有效控制并向逐步净化消灭转变;动物防疫责任从原来主要由***兽医机构承担,调整为构建责任明确、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的防疫责任体系。
    谈及动物防疫法修订的背景,王观芳指出,2018年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对动物防疫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调研时了解到,现行动物防疫法实施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动物防疫形势方面,我国动物疫病病种多、病原复杂、人畜共患风险存在;随着对外贸易和人员交流的增多,非洲猪瘟等境外动物疫病传入风险增大。圆扮
    扩展资料:
    新动物防疫法对无害化处理病死春腔弯动物、病害动物产品也做出规定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王功民介绍,新法对此作出5个“明确”,即明确:生产经营主体和运输主体的责任,并设定了禁止性的条款;无害化处理管理部门及其职责分工;
    县乡两级***对不同区域发现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和溯源职责,以及野外环境发现的病死野生动物的收集、处置规定;无害化处理场所规划的制定主体和无害化处理的运行机制;各级财政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提供补助,以及补助标准、办法的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
问: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1. 答:我国现行法定的动物疫情冲搜报告制度规定于《》中,出现动物疫情,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三十一条从事动物疫病监测、检测、检验检疫、研究、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岩吵疫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粗判侍,并迅速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到动物疫情报告的单位,应当及时采取临时隔离控制等必要措施,防止延误防控时机,并及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上报。
    第三十二条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本法所称重大动物疫情,是指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在重大动物疫情报告期间,必要时,所在地县级以上可以作出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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