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信息安全政策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王聪[1](2020)在《我国网络安全政策文本研究(1994-2018)》文中研究指明自1994年我国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网络安全政策经历了20余年的发展和演变。作为我国新时代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支撑,我国网络安全政策体系是确保网络安全的重要保障和人民生活幸福美满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网络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我国网络安全工作的开展,阻碍了网信事业的全面发展。基于此,本论文在收集1994-2018年间我国网络安全相关的政策基础上,通过政策文本研究法分析我国网络安全政策文本,对政策文本进行编码,并运用SPSS软件对网络安全政策的政策主体、政策主题内容、政策工具、政策发文时间分布以及它们之间的交互分析得出结论:政策文本制定结构的“多主体性和强战略性”、政策文本法定效力的“多规章性和少法律性”、政策发文主体的“多专业性和少协同性”、政策文本主题内容的“强具体性和弱基础性”、政策文本使用政策工具的“强环境性和弱需求性”。本文通过梳理我国网络安全政策的历史演变过程,总结和归纳我国网络安全政策体系特点,将我国网络安全政策发展历程划分为四个阶段,逻辑关系是从初步引进到主动布局、从分散宏观政策体系到集中且较为具体的政策布局,并结合前文的数据分析找出政策体系存在的不足。问题通过四个方面展开,一是政策主体方面发文主体出台法律欠缺体系化设计、立法分散和权责不明;二是政策主题分布失衡和主题内容与社会发展脱节;三是政策工具运用方面过于依赖环境型政策工具,忽视了供给型和需求型政策工具的运用;四是政策效力方面程序性法规及上位法较少、立法较为滞后。笔者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建议,就我国网络安全政策存在的不足提出网络安全政策主体层面加强各发文主体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建立健全政策法规的体系化设计;在政策主题层面提出要重视政策主题内容的系统性发展并重视政策主题方向的阶段性和均衡性特点;在政策工具运用层面提出要加强政策工具的合理使用以及政策配套的市场调节;在政策效力层面提出从网络生命周期出发增强法规操作性、细致立法。
张贝尔[2](2020)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全球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和中国“互联网+”国策的明朗,电子政府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帮助政府履职方面作用明显,不可替代。得益于政府的独特地位、丰富资源和巨大权能,以及互联网的强大场域,电子政府的施用已然从政府及其服务和监管对象范畴扩展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领域各方面,凸显出规范其言行、限制其权力以及监控其执行的必要和重要。为此,不仅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还需要提高电子政府自身的信用度,并加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力度,以此为“互联网+各行各业”和“互联网+行政”创设安全可靠的信用环境。作为电子政府构建亟待突破的障碍因素之一,电子政府信用的涵义既可从不同方面来理解,又可从多种层面来解读。首先,从技术、组织、关系等方面来理解电子政府信用,把电子政府信用理解为多方面信用的集合,如信息技术及其产品、网络及其他信息基础设施的信用,政府的信用及其内外部关系的信用等。其次,可以从伦理学、经济学、法学、人机工程学等层面来解读电子政府信用。从伦理层面,电子政府信用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在其内网、外网和互联网上“诚实无妄、信守诺言、言行一致”履行职责,涉及道德、职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是政府处理内外部关系的一种道德规范和践约行为。从经济层面,电子政府信用是指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守信践诺,在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与社会公众之间建立起信赖关系,以更低成本、更高质量和绩效令公众满意。从法律层面,电子政府信用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电子政府中工作的、与电子政府打交道的和享受电子政府服务的各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二是指各当事人按照“契约”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肩负的义务。因此,电子政府信用应要求电子政府持有诚信、善意、不欺诈的主观态度,没有伪装的客观事实,尊重他人应受保护的利益。基于上述观点,本文提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是社会公众对电子政府实施诚信行为的一种反馈或评价。从人机工程层面,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包括技术、网络和设施的信用,电子政府系统的信用,以及政府本身的信用。上述信用关系的承载者和信用活动的行为者遍及政府、其他公共组织、社会组织和私人组织。由于这些组织都是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承担着各自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追求利益的“经济人”的一般属性和基本特征,而“失信行为的泛滥必定表明现有的制度存在缺陷,从而使经济人发现选择机会主义的失信行为有利可图”,可见,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中涉及的众多信息行为主体相互作用形成的信用关系必然使电子政府信用受累于目前缺乏制度建设和规则约束的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尤其是在电子政府必须依靠信息技术及其产品,依赖网络及其他信息基础设施的情况下,我国在信息技术及其核心产品方面严重依赖国外的现实境况无疑令电子政府信用保障形势严峻。基于电子政府信用的量化和可操作,遵从集合的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原则,可以基于信息的观点将电子政府信用集合中的元素归类为信息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人信用。可将这五个组成元素作为电子政府信用构成模型的基本要素,也可以基于技术和管理参数将这五个组成元素归类为技术型要素和管理型要素。其中,技术型要素包括信息基础信用中的硬件环境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和信息系统信用;而管理型要素涵盖信息基础信用中的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信息信用和信息人信用。在五个基本要素中,信息人信用是最重要的要素,在大数据时代,政府可以获取大量有关自身、其他政府及其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信用状况记录,但这些记录并不一定是客观的,还混杂有主观的成分,需要政府在进行管理和决策过程中深入挖掘、辨识和使用,如何确定数据信用以及保证据此做出的管理和决策公平公正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但取决于政府的能力,所以,政府不得不依靠其他组织,与企业和社会公众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社会公众虽不是信息基础、信息平台、信息系统的直接建设者和运维者,却因广泛渗透与频繁使用信息基础、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而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信用主体。进一步地,本文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管理型信用要素部分解构为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信息人和信息信用,并基于“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础性要素”、“信息人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根本性要素”“信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核心性要素”“技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支撑性要素”予以分别建构,搭建起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整体性框架结构。最后,分析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难题,提出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实施策略,包括: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合法化;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打造普适的共享体系,达到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最大化。此外,本文在对吉林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信用评估中心以及负责吉林省信用信息平台搭建的祥云科技公司等政府机关和企业单位开展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为信用数据来源,验证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本构成及其现实构建的难题和策略的现实性和可行性。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从文献研究和积累方面看,国内尚没有关于电子政府信用体系这一论题的研究专着,也鲜见有学者和专家对该领域进行系统研究。部分成果概念繁杂,没有结合电子政府的特征进行界定,难免顾此失彼,层次不明。大多数学者都是从“政府信用”、“政府公信力”的角度来思考政府信用的内涵和外延,很少有人以“电子化”和定量化的视角去分析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逻辑内涵。本文通过对电子政府信用内涵的多方面、多视角阐释,以及对电子政府信用的构成要素的概要分析,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往电子政府信用概念模糊和难量化的问题,创新性地阐释了电子政府信用的核心思想。第二,本文提炼出电子政府信用构成的五大要素:信息人信用、信息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基础信用和信息系统信用,明确解析出的电子政府信用涉及到电子政府的软硬件环境、平台、系统、信息、人等多方面信用,相应地,牵涉到其各个构成要素的构件、结构、关系、流程、权限、结果等各个层面或环节,指出其体系构建必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关涉社会公众对与之相关的所有信用主体的多方面、各层面、全流程的诚信行为实施的反馈或评价,由此要求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必须兼具平台性和延展性、生态性和合作性、创新性和革命性、公共性和政治性等特征。这些研究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提供了具体化的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第三,本文依据“目标定位——顶层设计——保障机制——运行模式”路径对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进行逻辑设计,创造性地提出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的基本样式,凸显出其构建目标的具体化与可行性,旨在填补战略目标和具体样态之间的间隙。基本样式是由宏观至具体的设计过程。通过这一过程,能够有力保证总体目标定位与具体任务实现之间的关联、匹配和衔接,进而为其他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组成要素提供构建前提。考虑到信用难得易失,失去又很难恢复,且信用体系构成要素的任何一个出现问题,都会令电子政府信用减量、受损甚至失去,以致影响电子政府的健康发展和普及深化,为保证电子政府信用不因一时一事被破坏或毁掉,除了利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五大要素全方位、深层次地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之外,还必须保证所有应用电子政府功能和使用电子政府服务的人和组织都能从中体验到电子政府言行的守信践诺,并分享到电子政府及其信用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此,政府不但要借助与各类组织的合作持续完善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使其渐趋系统和完整,同时,以政府为代表的信用主体还要进行经常性的诚信宣传教育,实行常态化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诫,以及加强个体乃至全社会的诚信管理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可见,以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引导个人信用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是正途和根本,只有做到人人讲信用、所有组织都讲信用,诚信社会才有建立根基,诚信国家形象才有望树立。
卢坚[3](2019)在《“9·11”事件后美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信息技术的发展促使网络空间成为了各国关注的重点领域,对网络空间主导权的争夺也成为了大国新一轮政治博弈的焦点。美国作为网络空间领域综合实力最强的国家,其对信息网络系统的依赖性与日俱增,“9·11”事件后全球网络空间领域面临着复杂的安全问题,这给美国带来巨大挑战的同时也是世界各国所需要共同面临的复杂形势。所以加强对美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研究并提高本国网络空间领域的安全意识刻不容缓。本文根据三届政府的官方资料以及相关的论文和报告对“9·11”事件后的美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正文第一章对美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基本内涵进行理解和分析,主要从它的概念界定、形成过程以及战略层级体系等方面入手。正文第二、三、四章则具体梳理和阐述了从小布什到特朗普三届政府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发展进程,以对美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具体内容有个整体的把握。正文第五章主要就美国网络空间战略进行评估,不仅分析了它的转变过程和原因,还分析了战略的基础优势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结语部分则预测了美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未来发展趋势并结合实际情况对中国网络空间的未来发展建设提出了几点建议。纵观“9·11”事件后美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发展历程,其中的一些政策能对中国有所启示。今后,为更好地发展中国的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并深化中美两国在网络空间领域的合作关系,中国应该:第一,提升网络空间领域在国家安全战略中的地位;第二,完善国内网络空间安全能力建设;第三,持续推进网络空间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发展;第四,进一步加强中国与各国的国际网络空间合作。
张敏,马民虎[4](2020)在《企业信息安全法律治理》文中研究表明企业信息安全法律治理可有效保障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扞卫个人权益,促进产业在"安全"中得以"发展"。我国相关立法中规定的企业安全保护义务多为静态性、措施性的管理性义务,不足以防御多变的安全风险;企业安全法规遵从激励机制缺失,合规动力不足;企业信息安全文化的普及力度欠缺。解决以上难题,应基于"法律治理"思维,将"法人治理"定位为企业信息安全法律治理的重心。在制度设计层面,适当借鉴美国企业信息安全法律治理在立法监管与企业自治中的有益经验,以信息安全法律治理的基本原则为指引,充分发挥立法激励作用,鼓励所有企业建立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信息安全"法人治理"结构,对企业董事、高官人员的信息安全义务之履行予以充分重视,增强企业信息安全文化建设,凸显安全文化的价值。
蒋纯纯[5](2019)在《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我国数字档案信息呈现指数级增长,但由于受环境、理念、技术和管理等多种因素交叉影响,导致数字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等面临威胁。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一种新型安全理论,已经成为指导我国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因此,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开展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研究,对于有效解决数字档案信息管理面临的风险及问题具有积极意义。从数字档案信息安全工作的现状来看,我国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逐渐完善、标准体系初具雏形、管理方式日益多样。然而,通过对数字档案信息管理实践的审视,由于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理念落后、机制不顺畅、制度不完善、技术不成熟、管理方式落后等种种原因,常常导致在档案管理实践中出现数字档案信息流失和缺失、泄密和泄漏、失真和失效、管理权责不清等诸多问题,给档案安全工作带来极大挑战。为此,文章基于对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系统分析和研究,发现这些发达国家在数字档案信息管理方面十分重视顶层设计、法律建设、技术创新和建立标准等,这对我国做好数字档案信息安全工作具有积极的启示意义。最后,文章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视角,结合我国数字档案信息安全工作的实践需要和对国外先进经验的借鉴,提出可从三个方面优化我国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策略:一是优化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理念,树立全局化、协同化、法治化的风险管理理念;二是健全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环节,实现对数字档案信息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三是完善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保障体系,包括设计科学的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完善和优化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法制体系、构建统一的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标准体系、制定可靠的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技术体系等。论文的主要创新之处体现在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工作,将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纳入总体国家安全建设的范畴,并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了确保数字档案信息安全的政策建议,对于建立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视角的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框架具有创新价值。
张雅杰[6](2019)在《T市S局测绘类国家秘密信息保护机制研究》文中指出在国民经济的发展进程中,测绘工作可以为社会发展提供关键性的地理位置信息,在行政管理、国防建设、经济建设、人民生活等不同领域,测绘工作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测绘工作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项前期性和基础性的重要工作,促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然而地理信息易复制、易传播,一旦地理信息在传播过程中被泄露,就会引发诸多风险。当今测绘生产单位存在“重技术、轻管理”的现象,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防护制度,在人为因素的影响下,极有可能会发生诸多地理信息安全事故。因此,迫切需要研究一套秘密信息保护机制,预先采取防范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本文主要致力于测绘生产单位国家秘密信息保护机制的研究。以T市S局测绘部门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访谈调查、案例分析的方法,找出测绘部门在涉密信息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结合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利用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理论,参考美国等发达国家在地理信息安全监管体系、人才培育机制、设施管理等方面的管理经验,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用人机制、加强监督与应急管理机制、培育组织文化等四个方面对原有的工作机制进行完善,最终探索出一套更加详细的秘密信息保护机制,这个机制对其他测绘生产单位有借鉴意义,并值得运用与推广。
罗茗会[7](2018)在《中美信息安全法律保护比较研究 ——以ISO/IEC 27032:2012为逻辑起点》文中研究表明我国现行的《网络安全法》对于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概念界定存在一定的混淆。本文从ISO/IEC 27032:2012技术标准中对于“信息安全”的定义出发,重新构建网络安全法律保护的逻辑框架。该标准对于“信息安全”的保护重点在于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作为信息化程度最高的国家,美国拥有全世界最领先的信息管理系统,对信息安全的保护也十分完善。本文将借鉴美国对于“信息安全”法律保护的相关理念与措施,分析我国和美国在“信息安全”法律保护领域的发展历程、主要内容以及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比较研究,最终提出关于构建和完善我国“信息安全”法律保护的相关要求和具体措施。
王文婷[8](2018)在《中国信息政策研究现状及热点分析》文中指出现代化信息浪潮席卷全球,迫切需要制定合理的信息政策,引导信息事业发展,信息政策的研究已经成为中国情报学重要的研究领域。文章以中国知网中信息政策研究文献为数据源,运用信息可视化软件Citespace和Ucinet对信息政策文献进行学科关键词共现分析和聚类分析,并作出高频关键词多维尺度分析图,揭示信息政策研究领域热点和发展趋势。目前中国信息政策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中、美、日等国家信息政策法规的比较、信息资源管理、信息安全,电子政务服务4个方面,包括法律、经济、安全,政治等,同时,应该制定合理的信息政策减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建立完善的信息政策体系。
黄治恒[9](2018)在《大数据时代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刑法应对 ——以信息安全为视角》文中认为人类已步入大数据时代,数据(信息)成为继物质、能源之后的第三大战略资源。大数据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好处和变革的同时,也带来风险和隐患,屡屡发生的数据泄露事件给世人敲响了警钟。信息技术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应用,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信息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信息技术国际竞争和网络攻防概念浮现,必然带来国家信息安全问题。海量数据经挖掘、分析、应用,产生有价值的信息或情报。大数据时代,信息安全得不到包括法律规范在内的全方位的有力保障,国家安全将受到冲击和影响。国家安全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的关键时期,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内改革步入攻坚期、深水期,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变,传统领域安全风险依旧,非传统领域安全风险增大,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呈现新情况新特点,信息安全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尤为凸显。为了维护信息安全乃至国家安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及相关犯罪、危害信息安全行为进行了规制,大数据背景下社会变化发展更加快速,法律在信息保护、信息处理方面的滞后性问题较为突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对国家统一、安全和稳定具有重大影响的一类犯罪,在我国整体犯罪中所占数量较小,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刑法理论对此类犯罪的研究总体较薄弱。因此,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研究国家安全理论,辨别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危害信息安全行为,正确认识信息安全规制对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议和对策,这是公民及国家安全部门需要面对的迫切问题。全文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介绍课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第二部分阐释大数据、国家安全、信息安全的内涵及逻辑关系,强调信息安全在国家安全领域的重要性;第三部分从信息安全的角度,阐述我国国家安全刑法保护体系及存在的不足;第四部分讲述美国、欧盟、俄罗斯信息安全领域的刑法保护及启示;第五部分提出相关的对策和建议,加强信息安全保护,维护国家安全;第六部分是结论。
相丽玲,陈梦婕[10](2018)在《试析中外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演化路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大数据时代,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的提升与制度体系的完善,是世界各国奋力攀登的制高点和国家战略。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对中外信息安全保障概念、立法原则及其法律制度的演化路径进行深入分析。信息安全保障是大安全观下对信息内容安全、数据安全、物理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等的积极防御措施;其法律制度建设正在由分散走向统一,由单纯立法走向"立法与实施机制"并进;其保障体系正在形成一个由技术、管理、法制、文化等多元素、跨国跨区域、全方位的主动积极防御整体联动框架。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体制机制,以及"总体安全观"下以《国家安全法》为基准的信息安全法律体系正走向健全与发展之路;新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正在成为前沿课题。
二、美国信息安全政策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美国信息安全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网络安全政策文本研究(1994-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网络安全问题频发 |
1.1.2 网络安全重要性不断凸显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网络安全研究综述 |
1.3.2 网络安全政策研究综述 |
1.3.3 政策文本研究方法综述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文本分析法 |
1.4.3 技术路线 |
1.5 研究内容和创新点 |
1.5.1 研究内容 |
1.5.2 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与理论依据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网络安全 |
2.1.2 网络安全政策 |
2.2 理论依据 |
2.2.1 总体国家安全观 |
2.2.2 政府治理理论 |
2.2.3 政策工具理论 |
第三章 我国网络安全政策文本编码分类与统计分析 |
3.1 网络安全政策样本选择 |
3.2 政策文本编码体系 |
3.3 政策文本统计分析 |
3.3.1 政策文本的数量发展 |
3.3.2 政策文本的文种类型分布 |
3.3.3 政策文本的主体分析 |
3.3.4 政策文本的主题分析 |
3.3.5 政策文本的政策工具分析 |
3.3.6 政策文本发文主体与政策主题的交互分析 |
3.3.7 政策文本发文主体与政策工具的交互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网络安全政策的历史演变 |
4.1 基础政策构建的探索期(1994-2000) |
4.2 政策体系构建的启动期(2001-2002) |
4.3 具体政策出台的高峰期(2003-2011) |
4.4 政策体系整体布局的完善期(2012至今) |
4.4.1 党的十八大之后五年来的网络安全政策发展 |
4.4.2 党的十九大之后网络安全政策发展思路与前景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网络安全政策存在的不足之处 |
5.1 发文主体层级关系有待合理规划 |
5.1.1 政策发文主体出台法律欠缺体系化设计 |
5.1.2 网络安全政策发文主体立法分散,权责不明 |
5.2 政策文本主题覆盖面有待加强 |
5.2.1 政策主题分布失衡 |
5.2.2 政策主题内容与社会发展脱节 |
5.3 政策工具运用能力有待提升 |
5.4 政策效力有待全面加强 |
5.4.1 程序性法规及上位法较少 |
5.4.2 立法滞后导致政策效力不足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网络安全政策的优化对策 |
6.1 健全体系化设计,强化发文主体间沟通能力 |
6.1.1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政策法规体系化设计 |
6.1.2 加强各发文主体合作以及主体间的沟通能力 |
6.2 政策主题内容增大覆盖范围 |
6.2.1 重视政策主题内容的系统性发展 |
6.2.2 重视政策主题方向的阶段性和均衡性 |
6.3 政策工具运用注重均衡性 |
6.3.1 加强政策工具的合理使用 |
6.3.2 强化市场调节作用 |
6.4 强化细致立法,提升政策效力 |
6.5 本章小结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本文数据分析的原始表格截图 |
附录2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2)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一)美国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二)欧盟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三)中国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三、理论依据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三维信用论 |
(三)制度经济学理论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分析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相关概念 |
一、政府信用相关概念的理解 |
(一)信任 |
(二)信用 |
(三)政府信用 |
二、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内涵特征 |
(一)电子政府信用的概念理解 |
(二)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内涵范畴 |
(三)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主要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础性要素 |
一、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目标定位 |
(一)文化定位 |
(二)制度定位 |
(三)平台定位 |
二、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顶层设计 |
(一)基于治理视角的顶层设计 |
(二)基于法律关系的顶层设计 |
(三)基于政治生态的顶层设计 |
三、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保障机制 |
(一)信息人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二)信息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三)技术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四、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模式 |
(一)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样式 |
(二)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信息人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根本性要素 |
一、信息人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信息人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信息人信用的属性 |
二、信息人信用的权义解析 |
(一)电子政府行政人的权利解析 |
(二)电子政府行政人的义务解析 |
(三)“行政相对人”和“利益相关方”信用的权义解析 |
三、对信息人信用的检验研究 |
(一)构建评估指标的现实目标 |
(二)构建评估指标的层次逻辑 |
四、信息人信用的建构路径 |
(一)目录式建构——相应电子政府信息人的核心信用功能需求 |
(二)互动式建构——提高电子政府信息人的协同治理能力 |
(三)监督式建构——完善电子政府信息人的行政治理意愿 |
(四)成果式建构——适应电子政府信息人的主流信用评价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信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核心性要素 |
一、信息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信息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信息信用的属性 |
二、信息信用规制解析 |
(一)信息建设的整体性规制 |
(二)信息治理的制度性规制 |
(三)信息供给的异质性规制 |
(四)信息管控的格式化规制 |
三、对信息信用的实证研究 |
(一)构建模型推演的背景描述 |
(二)构建模型推演的取样调查 |
(三)构建模型推演的实证研究 |
(四)构建模型推演的回归分析 |
四、信息信用的形塑路径 |
(一)改善信息传递性,塑造信用形象 |
(二)增强信息互动性,提升信用影响 |
(三)提高信息响应度,巩固信用粘度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技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支撑性要素 |
一、技术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技术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技术信用的属性 |
二、技术信用配置解析 |
(一)技术信用与供需配适的差异化 |
(二)技术信用与制度驱动的缺失化 |
(三)技术信用与全球网络的安全化 |
三、对技术信用的优化研究 |
(一)技术信用的危害案例 |
(二)构建技术信用的现实描述 |
四、技术信用的发展路径 |
(一)协同技术制度发展 |
(二)划归技术规范界限 |
(三)提升技术治理高度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策略 |
一、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难题 |
(一)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制度保障 |
(二)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推进合力 |
(三)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执行保障 |
二、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实施策略 |
(一)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 |
(二)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合法化 |
(三)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 |
(四)建立普适的共享体系,达到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最大化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情况 |
后记 |
(3)“9·11”事件后美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点与难点 |
第一章 美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基本内涵 |
第一节 美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形成过程 |
一、美国互联网技术发展与网络空间的地位提升 |
二、美国对网络空间问题的“安全化”过程 |
三、美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层级体系 |
四、美国对网络空间安全本质的认知 |
第二节 美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总体目标 |
一、突出应对来自网络空间领域的三大安全威胁 |
二、确保关键网络基础设施领域的安全 |
三、确保网络空间安全人才和技术优势 |
四、获取网络空间领域的军事优势 |
五、争夺网络空间治理领域的主导权 |
第三节 美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指导原则 |
一、广泛集中动员多主体的资源来推进网络空间安全建设 |
二、在灵活反应的原则指导下推动网络空间安全防护能力建设 |
三、以确保美国优势为目标驱动网络空间领域进攻能力建设 |
四、将网络威慑作为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的重要手段 |
第二章 小布什政府的网络空间安全战略 |
第一节 小布什政府的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形成的背景 |
一、美国对网络的高度依赖性使得美国的网络脆弱性加强 |
二、恐怖主义的发酵促使小布什政府日趋重视网络恐怖主义的威胁 |
三、黑客和内部人士等网络犯罪力量带来的威胁进一步凸显 |
第二节 小布什政府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主要内容 |
一、将国家网络安全意识和培训计划纳入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之中 |
二、结合用户的具体特征从五个层面降低网络系统的脆弱性 |
三、构建一体化的安全响应系统以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安全 |
四、分层次参与网络空间国际安全治理 |
第三节 小布什政府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特点 |
一、在网络空间安全领域内反对恐怖主义的色彩浓厚 |
二、美国的网络空间应急响应能力是小布什政府的建设重点 |
三、战略理念更保守,对网络空间的控制性明显增强 |
第三章 奥巴马政府的网络空间安全战略 |
第一节 奥巴马政府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形成的背景 |
一、新媒体影响下社交网络的发展与扩散 |
二、网络空间军事化进程不断加速 |
三、网络经济犯罪活动不断增加 |
四、“棱镜门”事件使美国在国际上陷入信任危机 |
第二节 奥巴马政府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主要内容 |
一、继续加强对国内关键网络基础设施的防护体系建设 |
二、在网络自由的幌子下利用新媒体等工具干涉别国内政 |
三、突出加强美国在网络空间的军事进攻能力建设 |
四、以攻击溯源能力建设为核心推行网络威慑战略 |
五、针对“棱镜门”事件的影响对有关网络政策进行策略性地调整 |
六、继续推动美国政府与私营部门和国际伙伴之间的合作 |
第三节 奥巴马政府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特点 |
一、把网络空间军事化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加剧国际安全形势紧张 |
二、特别强调运用社交媒体,网络空间成为美国干涉别国内政的新空间 |
三、突出网络空间在国际政治中的地位,重视网络规则的塑造 |
第四章 特朗普政府的网络空间安全战略 |
第一节 特朗普政府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形成的背景 |
一、美国国内选举政治使网络空间安全问题进一步升温 |
二、美国国内两党斗争使网络空间安全政策成为焦点议题 |
三、特朗普政府不断渲染网络空间领域的大国竞争威胁 |
第二节 特朗普政府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主要内容 |
一、秉持“美国优先”的原则在网络空间领域“以实力求和平” |
二、调整机制体制,战略性地管理国家网络安全风险 |
三、将网络作为经济增长的“赋能器”,重振美国的综合实力 |
四、增加预算和投入建设更具杀伤力的网络联合部队 |
五、下放网络攻击权限,进一步突出主动威慑 |
六、转向双边谈判与合作以制定国际网络空间规则 |
第三节 特朗普政府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特点 |
一、大国政治思维回归,强调网络空间领域内的大国竞争 |
二、进攻性色彩浓厚,网络空间战略主动性增强 |
三、把网络空间安全问题与经济问题挂钩的政治思维较为明显 |
第五章 “9·11”事件后美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评析 |
第一节 美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演变特征 |
一、威胁认知从非国家行为体的网络犯罪向大国竞争扩展 |
二、关注重点在国内与国际间徘徊 |
三、手段选择从防御性向进攻性演变 |
第二节 美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实施成效 |
一、巩固了网络基础技术资源占据上的优势 |
二、形成了完备的网络空间安全技术体系 |
三、推动了信息技术的创新发展 |
四、储备了卓越的网络人才资源 |
五、形成了强大的网络空间作战能力 |
第三节 美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主要缺陷 |
一、对网络节点高度依赖,应对网络犯罪的能力有待提高 |
二、网络溯源技术制约着威慑效果的发挥 |
三、公私矛盾带来国内网络合作体系的分裂 |
四、利用网络输出价值观的做法削弱美国的影响力 |
结语启示与对策 |
一、提升网络空间领域在国家安全战略中的地位 |
二、完善国内网络空间安全体系能力建设 |
三、持续推进网络空间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
四、进一步加强中国与各国的国际网络空间合作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4)企业信息安全法律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一、企业信息安全法律治理的提出 |
(一)企业信息安全法律治理之内涵解析:基于“治理”理论视角 |
(二)企业信息安全法律治理的制度价值 |
1.有效保障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公共利益 |
2.有效保障个人信息安全,扞卫个人权益 |
3.促进产业在“安全”中得以“发展” |
二、我国企业信息安全法律治理:问题检视及治理“重心”的定位 |
(一)我国企业信息安全义务的法律渊源 |
(二)我国企业信息安全法律治理在立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检视:基于网安法“保障法”定位展开 |
1.企业安全义务多为静态性、具体措施性的管理性义务,而非内生于企业“治理”层面的义务 |
2.企业安全法规遵从的激励机制缺失,难以扭转企业信息安全治理的“被动”思维 |
3.企业信息安全文化的引导与塑造力度欠缺,不利于形成良好的治理生态 |
(三)我国企业信息安全法律治理的“重心”:法人治理 |
1.企业信息安全“法人治理”的内涵 |
2.企业信息安全“法人治理”的比较优势 |
三、美国企业信息安全法律治理:立法监管、企业自治及启示 |
(一)立法渊源广泛,重视保障数据的“机密性”“可用性”与“完整性” |
(二)企业信息安全义务主体为所有企业,义务客体涵盖“所有数据” |
(三)更具弹性的“合理安全(reasonable security)”标准是衡量企业信息安全治理成熟度的法定基线,“合理安全”以“程序导向(process-oriented)”为评判标准 |
(四)优化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信息安全治理的重心 |
(五)明晰CEO及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安全责任是企业信息安全治理的关键 |
(六)启示 |
四、企业信息安全法律治理的中国进路 |
(一)企业信息安全法律治理应谨慎权衡“安全”与“发展”的关系 |
(二)优化我国企业信息安全法律治理的基本路径 |
1.立法应明确企业信息安全法律治理的基本原则 |
2.充分发挥立法的引导与激励作用,鼓励企业从“被动”合规迈向“主动”治理 |
3.立法引导和激励企业建立“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信息安全“法人治理”结构,消弭安全“短板” |
4.重视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安全义务的履行,将其作为《公司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与勤勉义务”的适当延伸 |
5.引导和促进企业信息安全文化建设,深度融入企业法人治理中,以凸显安全文化的价值 |
(5)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总体国家安全观与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理论分析 |
2.1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概念及内容 |
2.1.1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概念 |
2.1.2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内容与特点 |
2.2 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概念与内容 |
2.2.1 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概念 |
2.2.2 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内容与环节 |
2.3 总体国家安全观与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逻辑关联 |
2.3.1 信息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
2.3.2 总体国家安全观对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具有指导作用 |
2.4 总体国家安全观下加强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现实意义 |
2.4.1 确保国家信息资产得以安全保护 |
2.4.2 确保数字档案资源得以长期保存 |
2.4.3 确保数字档案信息内容真实完整 |
第3章 我国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 |
3.1 我国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取得的主要成绩 |
3.1.1 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规章制度逐渐完善 |
3.1.2 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标准体系初具雏形 |
3.1.3 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方式日益多样 |
3.2 我国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1 数字档案信息流失和缺失 |
3.2.2 数字档案信息泄密和泄漏 |
3.2.3 数字档案信息失真和失效 |
3.2.4 数字档案信息管理权责不清 |
3.3 我国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理念比较落后 |
3.3.2 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机制不顺畅 |
3.3.3 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制度不完善 |
3.3.4 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技术不成熟 |
3.3.5 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方式比较落后 |
第4章 国外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典型经验及其启示 |
4.1 美国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典型经验及其特点 |
4.1.1 美国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典型经验 |
4.1.2 美国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特点 |
4.2 加拿大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典型经验及其特点 |
4.2.1 加拿大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典型经验 |
4.2.2 加拿大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特点 |
4.3 澳大利亚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典型经验及其特点 |
4.3.1 澳大利亚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典型经验 |
4.3.2 澳大利亚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特点 |
4.4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经验的启示 |
4.4.1 重视顶层设计 |
4.4.2 树立安全理念 |
4.4.3 完善合作机制 |
4.4.4 优化法规体系 |
4.4.5 建立标准体系 |
4.4.6 推进项目实践 |
第5章 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策略 |
5.1 优化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理念 |
5.1.1 树立全局化风险管理理念 |
5.1.2 树立协同化风险管理理念 |
5.1.3 树立法治化风险管理理念 |
5.2 健全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环节 |
5.2.1 数字档案信息风险识别 |
5.2.2 数字档案信息风险评估 |
5.2.3 数字档案信息风险应对 |
5.3 完善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保障体系 |
5.3.1 设计科学的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战略规划 |
5.3.2 完善和优化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机制 |
5.3.3 建立健全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的法制体系 |
5.3.4 构建统一的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标准体系 |
5.3.5 制定可靠的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技术体系 |
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6)T市S局测绘类国家秘密信息保护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研究的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分析法 |
1.3.2 调查问卷法 |
1.3.3 案例研究法 |
1.4 研究内容 |
1.5 论文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1.5.1 论文创新之处 |
1.5.2 论文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测绘 |
2.1.2 测绘成果 |
2.1.3 地理信息特征 |
2.1.4 国家秘密 |
2.1.5 涉密载体泄密风险 |
2.2 理论基础 |
2.2.1 测绘地理信息定密 |
2.2.2 信息安全风险管理 |
2.2.3 人力资源管理 |
第3章 T市S局测绘部门保密管理现状及原因分析 |
3.1 T市S局测绘部门保密管理概况 |
3.1.1 部门组织结构 |
3.1.2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
3.1.3 涉密人员分级情况 |
3.1.4 保密制度 |
3.2 测绘作业流程中的泄密风险识别 |
3.2.1 最易出现泄密问题的环节调查 |
3.2.2 外业工作中的泄密渠道 |
3.2.3 内业工作中的主要泄密渠道 |
3.3 测绘部门保密管理现状问题分析 |
3.3.1 涉密人员对保密的认识度不够 |
3.3.2 保密制度落实不到位 |
3.3.3 领导重视度不足 |
3.3.4 部门内部保密文化氛围不足 |
3.4 测绘部门保密管理问题原因分析 |
3.4.1 保密安全管理制度待完善 |
3.4.2 涉密人员培养机制不明确 |
3.4.3 对泄密行为的监督机制不完善 |
3.4.4 安全保密的组织文化氛围不够 |
第4章 国外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相关管理经验与启示 |
4.1 美国 |
4.1.1 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监管政策 |
4.1.2 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人才培育机制的特点 |
4.1.3 测绘地理信息安全设施管理 |
4.2 欧盟 |
4.2.1 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监管政策 |
4.2.2 测绘地理信息安全设施管理 |
4.3 日本 |
4.3.1 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人才培育机制 |
4.3.2 测绘地理信息安全设施管理 |
4.4 启示 |
4.4.1 开放式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监管理念 |
4.4.2 有效的组织保障 |
4.4.3 完善的测绘地理信息人才的教育和激励制度 |
4.4.4 完善微观层面的设施保护机制 |
第5章 测绘部门保密管理改进措施 |
5.1 健全工作机制 |
5.1.1 提高定密的科学性水平 |
5.1.2 完善风险识别机制 |
5.1.3 建立生产过程保密责任机制 |
5.1.4 完善成果资料管理制度 |
5.1.5 完善设备管理制度 |
5.1.6 完善局域网管理制度 |
5.2 完善涉密人员用人机制 |
5.2.1 完善选拔任用机制 |
5.2.2 完善教育培训制度 |
5.2.3 改进涉密人员绩效考核 |
5.2.4 完善涉密人员行为管理制度 |
5.3 加强监督与应急管理机制 |
5.3.1 完善对涉密人员的监督 |
5.3.2 技术上加强对涉密数据保护的监督 |
5.3.3 建立地理信息泄密突发事件分级应急机制 |
5.4 培育信息保护组织文化 |
5.4.1 提高领导重视 |
5.4.2 创新宣传模式 |
5.4.3 培养组织价值观 |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保密管理现状调查问卷 |
附录 B 测绘部门工作人员访谈提纲 |
附录 C 访谈统计表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7)中美信息安全法律保护比较研究 ——以ISO/IEC 27032:2012为逻辑起点(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信息安全概述 |
第一节 ISO/IEC27032:2012 技术标准 |
一、选择ISO/IEC27032:2012 作为逻辑起点的意义 |
二、ISO/IEC27032:2012 中信息安全的定义 |
第二节 信息安全的特征 |
第三节 信息安全与相关概念之区分 |
第二章 我国信息安全法律保护体制 |
第一节 我国信息安全法律保护发展历程及现状 |
一、我国信息安全法律历史沿革 |
二、我国信息安全法律对三大主体的保护 |
第二节 组织机构的权责分析 |
一、信息安全管理机构体系的构建 |
二、机构权责划分不清晰 |
第三节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模式 |
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主要发展阶段及内容 |
二、等级划分标准界定不明确 |
第四节 我国信息安全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美国信息安全法律保护机制 |
第一节 美国信息安全法律保护历史沿革及主要法案 |
一、美国信息安全法律发展历程 |
二、对信息安全“三性”的保护 |
第二节 信息安全组织机构的设立 |
一、美国信息安全领域组织体系 |
二、明确信息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划分 |
第三节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
一、美国信息系统等级划分 |
二、以信息安全“三性”作为等级划分标准 |
第四节 美国信息安全法律保护的特征 |
第四章 完善我国信息安全法律保护的构思与设想 |
第一节 借鉴ISO/IEC27000 标准族保护信息安全的理念 |
第二节 我国信息安全法律保护体系的整体思路架构 |
一、保护信息的保密性 |
二、保护信息的完整性 |
三、保护信息的可用性 |
第三节 完善我国信息安全法律保护的建议及措施 |
一、确立注重保护信息安全“三性”的价值取向 |
二、建立统一完善的信息安全法律保护体系 |
三、信息安全立法自治与社会共治相结合 |
总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8)中国信息政策研究现状及热点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
1.1 数据来源 |
1.2 研究方法 |
2 研究热点提取 |
2.1 社会网络分析提取研究热点 |
2.1.1 高频关键词知识图谱分析 |
2.1.2 高频关键词聚类分析提取研究热点 |
2.2 多维尺度分析提取研究热点 |
3 研究热点分析 |
3.1 中美日等国家信息政策法规的比较 |
3.1.1 中美日信息政策战略目标 |
3.1.2 中美日信息政策的特点 |
3.2 信息资源管理政策 |
3.3 信息安全政策 |
3.4 电子政务的相关政策 |
4 结语 |
(9)大数据时代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刑法应对 ——以信息安全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大数据、国家安全、信息安全的内涵及逻辑关系 |
第一节 大数据与信息安全 |
第二节 信息安全与国家安全 |
第二章 我国以信息安全为视角的国家安全刑法保护体系 |
第一节 相关犯罪的罪名体系安排 |
第二节 相关犯罪构成特征的界定 |
第三节 以信息安全为视角的案件剖析 |
第四节 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及不足 |
第三章 美国、欧盟、俄罗斯信息安全刑法保护的启示 |
第一节 美国的信息安全刑法保护与启示 |
第二节 欧盟的信息安全刑法保护与启示 |
第三节 俄罗斯的信息安全刑法保护与启示 |
第四章 我国加强信息安全保护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对策和建议 |
第一节 加强信息安全刑事法治建设 |
第二节 形成信息安全管理新举措 |
第三节 加强信息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试析中外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演化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1 信息安全保障概念的演化 |
1.1 信息保密 |
1.2 信息安全 |
1.3 信息安全保障 |
2 信息安全保障立法原则的演化 |
2.1 适度安全—最低限度原则 (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21世纪初) |
2.2 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下的整体安全原则 (21世纪初至今) |
3 国外信息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演化 |
3.1 通信及计算机安全立法时期 (20世纪40—80年代) |
(1) 立法体系形成:分散立法 |
(2) 立法范围与立法内容 |
3.2 网络安全立法时期 (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后期) |
(1) 立法体系发展:分散立法与综合/统一立法并存 |
(2) 立法范围与立法内容 |
3.3 国家安全战略下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完善时期 (21世纪初至今) |
(1) 国家安全战略框架:基本法+实施机制 (行动计划) |
(2) 立法范围与立法内容 |
4 国内信息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演化 |
4.1 通信安全立法时期 (20世纪60—80年代) |
(1) 立法体系初步构建:分散立法 |
(2) 立法范围与立法内容 |
4.2 计算机和网络安全立法时期 (20世纪90年代初至21世纪初) |
(1) 立法体系开始形成:分散立法与综合/统一立法并存 |
(2) 立法范围与立法内容 |
4.3 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下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时期 (2003年至今) |
(1) 国家安全战略框架: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保障体系 |
(2) 国家安全体制机制确立 |
(3) 立法原则:总体国家安全观 |
(4) 立法范围与立法内容 |
5 结论 |
(1) 新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在国际范围内达成共识 |
(2) 确立中国特色的新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成为当务之急 |
(3) 未来研究趋势 |
四、美国信息安全政策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网络安全政策文本研究(1994-2018)[D]. 王聪. 湖北工业大学, 2020(04)
- [2]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D]. 张贝尔. 吉林大学, 2020(08)
- [3]“9·11”事件后美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研究[D]. 卢坚. 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 2019(02)
- [4]企业信息安全法律治理[J]. 张敏,马民虎.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05)
- [5]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数字档案信息风险管理研究[D]. 蒋纯纯. 湘潭大学, 2019(02)
- [6]T市S局测绘类国家秘密信息保护机制研究[D]. 张雅杰. 天津大学, 2019(06)
- [7]中美信息安全法律保护比较研究 ——以ISO/IEC 27032:2012为逻辑起点[D]. 罗茗会. 上海交通大学, 2018(06)
- [8]中国信息政策研究现状及热点分析[J]. 王文婷. 农业图书情报学刊, 2018(09)
- [9]大数据时代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刑法应对 ——以信息安全为视角[D]. 黄治恒. 深圳大学, 2018(12)
- [10]试析中外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演化路径[J]. 相丽玲,陈梦婕. 中国图书馆学报, 20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