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于强制报告制度,师范生有什么意见
- 答:1、激发社会各界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主动自觉,鼓励形成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2、芹拍虚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强制程序嫌燃进行全面梳理,严格贺散规范行政强制实施程序。
问:什么是行政强制措施?
- 答: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作为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性行政行为,应当遵守严格的程序,否则将会造成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非法剥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枝友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告销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猛尺;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 答:秩序,预防明拿和治治非法行为和未来激悉搭事业发生或者为了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而实施的强制限制相对人行为。行为和未来事业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收秩序预陆凯防和治治非法
问: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 答: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含义如下:
所谓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吵缓,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升扰模,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李袭为;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