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年省级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论文文献综述)
郑小凤[1](2021)在《制度视角下我国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研究》文中提出西部地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欠发达地区,影响了整个区域的教育,包括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发展高等教育,当以人才为本。体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理应重视体育人才。以往对于高校体育人才的研究,更多关注的是体育教师应该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如今转换一下视角,研究国家和学校能为西部高校体育教师提供什么样的环境,提供什么样的条件,激励体育教师潜心教学、科学研究,激发教师主动性和敬业精神,真正实现“以教师为本”。而制度与体育教师职业发展高度相关,制度是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方向标”,引导教师价值和行为选择。正是基于此,从制度视角研究西部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以体育学科发展的角度,考虑体育教师的职业要求和工作性质,制定有利于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职称晋升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薪酬分配制度、激励制度、培训制度等,以期为西部地区高校制度更新和改进提供借鉴。本研究通过文献资料法、调查法、比较研究法、数理统计法对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进行研究。研究内容包括:(1)梳理建国后国家及各省颁布的影响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宏观制度。根据制度对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产生的影响,结合建国后我国政治环境变化、经济社会发展、教育战略调整等,将制度的演变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了解每一个阶段的主要制度,掌握当下的政策热点,预测未来的制度走向,为西部地区体育教师职业发展提供政策依据。(2)通过问卷调查对我国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进行实证研究,获得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现实状况,呈现的主要特点以及与职业发展有关的潜在联系。具体运用因子分析、方差分析以及结构方程和回归分析等方法对理论模型和研究假设进行验证,并根据研究结果提出建议。(3)通过访谈法获得西部地区13所高校的学校制度以及专家观点,具体详细了解每所学校与体育教师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制度,制度实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研究结论如下:(1)新中国成立以后,学校重视体育教学,课程内容设置以运动项目为主,大学体育教师的培养注重“运动专项化”。制度高度统一化,初步建立了对所有教师一视同仁的培训进修、任职制度、考核制度、晋升制度、薪酬制度等。文革结束以后,各体育院系、师范院校采取各种手段,培养体育人才;考核制度进入量化考核阶段;职称晋升制度得到恢复;薪酬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20世纪90年代,高校体育教师进修培训网络体系基本建成;薪酬制度不断完善;考核制度进入分类探索时期;职称评审权下放,制度改革进入新的时期。(2)通过问卷调查,获得描述性统计结果。通过独立样本t检验和方差分析发现,人口特征变量性别、年龄、学历、年收入、执教时间,以及学校特征变量学校地理位置、省份、招生体育专业研究生、分类考核、分类职称评定在职业发展某个或某些维度存在显着性差异。通过回归分析发现,某些变量和维度对教学发展、科研发展、职称职务提升、薪资增长产生正向直接影响。探索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学校制度对职业发展的解释力度达到0.346,并探索建立调节效应模型。(3)通过微观研究发现部分高校存在评职称难的问题,各高校职称晋升制度有差别,评定方式也各有特色。通过对13所高校的对比分析发现,职称评审中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制定评定职称必备条件和任选条件;另一类是量化打分。在职称评定中,多数高校已经进行分类评定,有的高校将学历作为限制条件,影响体育教师评职称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是否将比赛成绩纳入其中,而各高校的规定各不相同,没有突出体育教师的特殊性。绩效考核突出量化标准,每所学校的年度考核制度不太一样,但都是侧重教学、科研的考核,教学占的比重更大。学校进修与培训制度明确,考核制度不太全面,教学、竞赛训练方面的奖励不足,薪酬制度满意度较低。根据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国家政策引领是西部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根本路径;高校制度是促进西部地区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有效保障;提高自身认识是促进西部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内部动力。
陈辉[2](2020)在《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研究》文中指出处置权是监察委员会依据法定程序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处置性决定权,兼具纪律检查权与国家监察权、实体权力与程序权力、判断力与执行力的双重属性,可分为建议型处置、处分型处置和移送型处置等三种类型。处置权的运行原则,包括职权法定、程序正当、监察独立、处置协同等。在现行人大至上的宪法体制之下,协调好监察委员会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行政惩戒权、检察监督权和审判权之间的关系,是监察委员会处置权运行的正当性基础。监委行使处置权应受人大监督,处置权与罢免权存在职能分工且互不替代。从制度运行层面看,监委会对人大机关领导人员、人大选举任命官员及人大代表履行撤职或开除等处置职权时,与人大罢免权存在不同程度的张力。在协调机制上,对涉及人大机关领导人员的监督,应通过提级管辖的方式来消解监察全覆盖与人大至上权力体制的逻辑悖论;对人大选举任命官员的处置应坚持与人大人事监督进行协同;对人大代表的处置应遵循政治责任优先原则。监委会与检察院存在监督与制约关系,前者有权对后者公职人员进行监督,但不宜对后者是否履行法定职责进行监督;后者通过对前者职务犯罪调查活动的合法性监督、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及提起公诉等方式对其进行制约。立足于审判中心主义的理念,应当对监委会监督审判机关公职人员的范围进行限缩,并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审判机关对监察机关的制约包括对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和对从宽处罚建议的司法审查,以及对处分型处置措施的有限监督等。宪法创设“执法部门”概念在于迎合监察体制改革法治化的需要,强化执法部门与监察机关的配合与制约。处置权和行政机惩戒权分属于异体监督和同体监督,前者可以对后者进行再监督,而后者则可以通过先行处分的方式制约监察机关的处置措施。适用边界遵循法律保留,处理程序遵循监察优先,运行方式遵循权力协同共同构成了内外两种监督机制的协调路径。建议型处置权是一种附条件的强制性执行权力,是监察机关处置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监察建议这一法律概念,应进行限缩解释,并对被派驻监察主体“根据授权”提出监察建议的条款进行合理规制。此外,在设定适用事由时,应从监察建议制度的目标能否实现和监察建议是否会侵犯其他权力的核心领域等两点加以考量。监察问责制度存在供给不足的问题,有待进行法制化完善。从宽处罚建议是监察法为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衔接的制度安排,具有法法衔接与资源优化,利益平衡与人权保障的双重价值取向。从宽处罚建议具有独立价值和一定的证据属性,应被赋予独立的法律地位;其法治化路径,应围绕法法衔接背景下的制度整合,配合与制约原则下的司法回应,以及审判中心主义视角下的司法审查等三个予以展开。处分型处置权是监察机关处置权的核心内容,兼具实体性与程序性、独立处置与协同处置等特点。政务处分在类型上属于典型的处分型处置措施。在现行双轨处分体制下,监察机关的配置模式难以满足政务处分制度的任务需求,且任免机关、单位的处分权难以有效行使。对此,有必要从“异体监督”与“同体监督”监督模式视角下厘定政务处分和处分的关系,明确监委会对任免机关、单位惩戒权的监督与制约、以及二者的分工、配合与制约关系。基于对法律规范结构的分析,应当将违法作为政务处分的适用事由。对监察对象道德审查的法治安排、重典治吏传统监察文化的传承以及公职人员模范遵守法律的义务要求,是确立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法理基础。监察法治原则导控下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规范路径,在形式上要求违法事由应当法定,在实质上要在合理划定违法行为事由类型的基础上,实现违法行为与政务处分的轻重程度相匹配。政务处分程序具有独立性、封闭性、二元结构性和多样性的特征。整体上看,政务处分程序在内容上可分为一般程序、特别程序和救济程序三大板块。如何在法律程序框架内对政务处分程序进行体系化构建,是今后理论研究和立法完善的努力方向。移送型处置权主要是指监委会将其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权力,主要是指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权力。移送审查起诉是职务犯罪案件从监察程序切入诉讼程序的端口。监察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应当以检察机关通过受理程序接受监察案件材料为节点。退回补充调查的程序在属性上应当界定为司法程序。监察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的同质性、刑事诉讼法在监察程序中的可适用性是在职务犯罪领域构建具有可操作性、层次化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前提要件。基于移送审查起诉是监察机关作出的最为严厉的处置措施,有必要强化移送审查起诉处置措施的内部规制机制。检察机关对移送案件的审查包括案件受理时的审查和案件受理后的审查。前者侧重于形式审查,由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负责,而后者侧重于实质性审查,由公诉部门负责。对职务犯罪行为的调查活动,检察机关应有权介入,但应将审查范围框定在非法取证领域,对监察机关的内部审批程序,因其并不遵循刑事诉讼的程序逻辑,不宜直接审查。
董丽锐[3](2020)在《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随着“养儿防老”观念的减弱及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不再将子女作为唯一的养老支撑力量,而是积极拓展其他途径来保证自己的老年生活。在此情况下,多数人开始将养老保险作为自己的选择。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从20世纪50年代建立之初到今天,在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该保险运行中的一些问题也逐渐呈现。而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总体偏低。基于上面的情况,本文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职保)为具体对象,对其统筹层次问题展开了探究。本文首先阐述了我国城职保的统筹层次现状并分析了在此之下该养老保险具体内容的发展状况,包括养老基金、制度规定、经办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然后本文分析了在上述统筹现状下,我国城职保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之后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实现城职保全国统筹的各种条件,其中,中央财政数额的稳定增长、缴费制度规定的日趋统一、中央调剂制度的实施和省级统筹的逐渐实现这些有利条件能够加速全国统筹的进程,而错综复杂的主体利益、不平衡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不完善的辅助措施这些不利条件则制约着全国统筹的实现。最后,本文在实现全国统筹的对策建议部分,提出了要巩固现有的有利条件,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减小不利条件带来的影响。
张思新[4](2020)在《X高职院校预算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高等教育的规模日益扩大化,据统计,高职院校增长率由2012年的1.33%增长至2018年的2.16%,资金的来源也逐渐多样化,行政事业单位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明确预算会计工作的细则也对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产生了巨大影响。这些变化对于高校发展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客观上,要求高校不断完善财务管理,进一步做好理财和管理等工作。通过对高校预算管理相关文献的研究,发现在当前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基础上,以省财政厅一级财政补助预算事业单位的X高职院校为例,实地调查研究,分析预算管理的现状及问题,构建完整的闭合管理系统,从而提高了学校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了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了学校的发展。本文共有六个章节构成,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高校转型发展的背景下,从梳理国内外高校预算管理相关文献着手,针对处于上升期的X高职院校,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评价等几方面对案例X高职院校的预算管理现状进行系统分析,发现存在预算管理机构需要细化、预算编制内容不够完整、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预期估计、预算评价体系中定量指标较少等问题,从而进行了优化方案的设计,结构化的建立合理的预算目标体系、预算组织体系以及预算运行体系,并且提出了保障措施以使得方案能够良好的应用于下一年度预算。优化的预期效果在于首先,设立专门的预算管理委员会,并且成立单独的预算管理部门,与各系、各部门做好专门的工作管理和对接;其次在预算编制上,提升预算编制文件的及时性、完整性、以及真实性,细化公开内容,采取线上系统报送;随后在编制完成后及时将校内预算额在系统内如实批复至各系各部门,每位老师在报账模块查看批复情况以尽快执行,同时为了提高财务的服务水平及报账效率,严格规范报销手续,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师生,该院资财处拟于今年采用新的报账系统进行报账业务办理,推广并加强公务卡的使用及管理;最后,完善适合X高职院校的预算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宋夏子[5](2020)在《中国公务用车改革效率评价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公务用车指的是各级人民政府下辖职能部门及各机关事业单位为解决因公用车的需要而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申请财政预算而购买的车辆。近些年来各机构的公车数量越来越多,传统的公车制度弊端日益突出,公车使用效率十分低下,公车运行成本难以控制。我国的公车改革工作截至2019年底已跨度26年,总体而言,公车改革有益,既减少了以前公车私用、违规用车、超标用车、超规格购车、乱报销维修费用等现象,又确实相当于补贴了公务员的实际收入,但是目前也存在诸多问题,某些地方尤其存在比如改革进度慢、节支率不达标等情况,那么我国公车改革的效率究竟如何?学者在研究该问题时,多是以可观察现象研究公车改革存在的某方面问题以及提出对策建议,对公车改革效率缺少系统性探讨,且更加侧重于利用案例数据分析,很少有利用全面的大数据进行公车改革效率研究。因此,本文从公车改革效率出发,基于机制设计理论的资源有效配置要求及激励相容和信息节约两大条件,结合中国各省份公车改革的经验数据,利用DEA-Malmquist模型对我国30省份公车改革效率动态特征及演变规律展开研究,并借助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考察了查处公车腐败怠政案件、公车改革文件数量及明细、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等因素对公车改革效率的影响。此外,还对公车改革效率较高的安徽省进行案例剖析,进一步辅证本文研究结论。本文的研究结论如下:(1)我国公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大多数省份综合技术效率、纯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率较好,但也有效率不足之处,全国一共有15个省份达到了综合技术效率最优,整体上省份综合技术效率是左偏分布。公车改革效率不一定完全与经济发展正相关。(2)从省份分析我国公车改革效率变化,共有19个省份的公车改革效率大于等于1,这些省份在2010-2018年间公车改革效率实现了增长。东中西部地区的M指数差距相对较小,且均呈上升趋势,反映了各地区公车改革效率总体较为均衡,其中M指数最高的是东部地区,达到1.055。(3)我国公车改革技术效率的上升受规模效率影响,纯技术效率相对较小,纯技术效率水平代表着各个省份的公车改革管理水平,说明完善我国公车管理体系是提高公车改革效率的主要着力点。(4)东中西地区部门执行效率、查处公车腐败怠政,公车改革政策文件数量及明细程度对公车改革效率都至少在5%的水平下显着,影响我国公车改革效率的主要因素是激励相容、信息节约制度和规模效率。对此,本文给出如下建议:(1)从政府及公众角度出发,运用机制设计理论对公车改革的机制进一步设计,需保证规模效率最大;从涉改人员角度出发,运用时空经济理论对公车改革制度优化方案进行讨论,实报实销为最有效方案。(2)为实现中国车改机制设计时空匹配,要做到行政级别匹配、行政区级、单位类型匹配、所属地域匹配相匹配。(3)对中国公车改革的制度进行优化,在后公车改革时代要进一步优化管理水平,合理制定各种政策改革公车使用方式;建立和完善因地制宜的长期动态调整机制;秉持公平,综合考量不断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统一部署,先易后难分类分步市场化;透明公开,坚持制度创新保障补贴到位;严格问责,建设车改节约型法治监管。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从理论上讲,在丰富我国公车改革制度的理论建设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从实践上讲,对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下一步实施高效率可行的公车改革提供指导,也能为国内公务用车的进一步改革提供思路,且在符合国家大力提倡绿色经济的大背景下,对涉及车辆减排、绿色出行等交通环保政策的实施效果起到助力作用。
赵慧君[6](2020)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经济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政府投资项目数量逐年增长,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质量要求也逐步提高。尤其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至我国大范围治愈之后,政府面临着巨大的复工复产任务,内蒙古自治区更需要政府投资项目的支持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质量,保证政府投资项目规范运行,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研究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主要是指接受发展部门委托,对国家投资的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调整概算、后评价及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等提出评审、评估意见,为发展改革部门项目决策、审批和下达投资计划服务。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职能的政策性改革举措集中在近五年,2016年评审职能权力下放,各盟市开展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2017年国家出台《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明确工程咨询企业可以接受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开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咨询评估业务;2018年国家发改委为规范投资决策过程中的咨询评估工作,保障咨询评估质量,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19年从征求稿到施行九年磨一剑的《政府投资条例》出台;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之后政府投资项目数量激增,最后到各评审中心即将开始的事业单位改革。可以看出,近几年有关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改革举措多且频繁,改革的背后暴露出很多问题,分析这些问题及挖掘背后的原因,能够为我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发展提供一些思考。本文主要研究参与我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不同主体的评审方式,总结我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部分项目审批决策者一言堂现状,盟市评审中心承担职能作用较弱,工程咨询企业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咨询评估水平较低,技术力量匮乏及缺乏专项资金等问题。从问题出发分析其背后的主要原因有,部分项目审批决策者意识不到位,承担我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职能机构和相关企业起步晚、起点低,人才、经费制度保障力度不足,未建立完善的评审体系等。分析各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工程咨询企业及中咨公司的优劣势、发展机遇及挑战,并以完善体制机制,明确各方参与主体的发展定位,加强评审专家力量储备三方面,总结了优化我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对策建议。
李新茹[7](2020)在《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研究》文中提出养老保险事关国计民生,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作为民生安全网,其对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非常关键的组成部分之一,其改革更是社会民生领域改革的重点内容,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此前,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所采取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完全不同的,也就是双轨制,这就造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退休人员之间养老待遇差异日趋加大,影响了社会稳定。因此改双轨制为并轨制,成为养老保险改革的重点问题,也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笔者通过文献分析、案例分析、比较分析、调查分析等方法,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查阅相关文献基础上,依据相关理论,根据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的运行情况,分析目前肥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运行的对策与建议。本文主要分六个部分来对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的问题进行研究,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研究背景,阐述对其并轨改革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在对研究现状进行阐述的基础上,提出研究思路和方法。第二部分提出并轨改革的相关概念,阐述了其并轨改革的理论依据,其中包括社会公平理论、福利经济学理论、帕累托最优理论。第三部分对并轨改革的基本情况进行简单阐述,并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首先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前后作对比,然后将并轨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对比,分析截止到目前已取得的成绩。第四部分重点探讨了并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主要从政策法规滞后、财政负担大、不公平问题依然存在、年金双轨制、舆论阻力大、社保经办服务体系滞后这六个方面问题出发,探究在改革中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第五部分针对并轨改革中出现的六个问题,从六个方面归纳总结完善并轨改革运行的对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完善相应政策法规、科学规划并消解财政压力、缩小养老待遇差距、鼓励企业缴纳企业年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升经办服务体系的能力等措施。第六部分是结论和展望。以期对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运行的发展和研究有所拓展。
黄晶[8](2020)在《权变理论视角下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研究 ——基于A市的调研》文中指出随着媒体融合这一概念从国家发展层面和政策上得到明确的支持,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成为现阶段媒体融合工作的重心,并正在逐步推进,这就要求县级融媒体中心通过顶层设计与优化组织结构以提升其治理能力,扩大基层新闻舆论影响力。权变理论是组织理论中运用最广泛的理论之一,其核心思想是强调设计决策取决于环境条件,对于一个组织而言,其结构的形成及其变化是适应周围环境的结果,主要包括三大权变因素:战略、环境、技术,正是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使得一个组织的结构经历从产生到完善的量质变的过程。本文以A市县级融媒体中心作为研究对象,权变理论为研究视角,通过文献分析、案例分析、深度访谈等研究方法,对A市市委宣传部新闻科负责人、20个县市区的县级融媒体中心负责人进行访谈,并通过调研数据分析A市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发展历程与建设现状,对A市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权变因素进行分析,探究权变理论视角下A市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过程中的权变缺陷及原因,并在此基础上试图完善A市县级融媒体中心的机制建设。研究发现,县级媒体向县级融媒体中心转型的过程中,在这期间组织结构的建构与三大权变因素的综合作用有着密切联系。但在权变的过程中发现存在一些缺陷,主要表现为"权变不完整"、"权变的不深入"、"权变的不见效"。这三大缺陷之间存在着现象与本质的关系,即缺陷出现的原因是权变过程不系统。针对这些问题分别以三点建议应对“环境适应”、“内部管理”、“技术建设”困境,为县级融媒体中心提供更加完善组织结构设计,以推动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建设。
齐飞[9](2020)在《垂直管理体制改革背景中的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效能研究 ——以瑞昌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得到飞跃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环境污染造成群体事件层出不穷。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战略布局,从国家层面顶层构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自从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全国省(市、区)督察之后,各地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在不断加强,许多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为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壁垒,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国家开启了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制度改革工作,有效推进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切实保护属地生态环境,解决漠视群众利益的环保顽疾,为百姓提供健康良好的生态居住环境。但垂直管理后也面临一些矛盾,比如地方保护主义依然存在,相关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推诿扯皮,执法人员业务技能不强,部分环保法律条款过时等多个问题困扰着生态环境执法。本文通过阐明垂直管理与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之间内在逻辑,运用了个案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和归纳分析法,以瑞昌市为例,着力分析影响该市生态环境执法效能的原因,提出加快推进垂直管理改革配套措施、加快环保法律法规的修改、加强基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强部门之间联动、创新生态环境执法方式的对策,为市县基层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提升提供借鉴。
郑梦真[10](2020)在《治理与放权: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研究 ——基于东部八所高职院校的调研》文中认为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是评价教师工作绩效、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制度。《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明确指出,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应突出自己的特色。目前,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尚处于套用转向独立的过渡状态。在评审权下放的大背景下,研发符合高职院校特点与需求的职称制度,对引领高职院校教师发展,服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的主要研究问题是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以问题为导向构建研究思路,选取研究方法。运用制度有效性理论、治理理论和教师评价理论,本研究构建了制度有效性框架,作为问题研究的基本方法和论证的重要观测点。在运用文献法、问卷法和访谈法的过程中,根据放权改革节点、地域分布、院校类型等情况,从我国东部G省、Z省、J省和S市高职院校建设高地选出8所有代表性的高职院校为样本校。一方面,对国家关于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法规进行梳理,对学校层面的职称评审办法进行文本内容分析;另一方面,对样本学校进行问卷和访谈,收集了较为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归纳整理了8所样本校放权后的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并且进一步借助SPSS数据分析工具,对东部8所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着重分析。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中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制度设计导向不够明确,尚未凸显高职教师特点;制度内容建设不够完善,各部分的权重不够合理;制度方法体系不够规范,影响评审结果的公平性;评审主体建设不甚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制度实施效果不够明显,需要进一步提高有效性等。主要原因是,制度设计理念的相对滞后;制度参与主体的理性不足;制度设计受外部环境制约等。主要建议包括,赋予高职院校更加独立的治理权;明确职称制度设计的价值导向;完善职称制度内容设计的科学性;不断优化评审主体的构成;进一步提高评审方法的规范性;加强职称评审过程监督的有效性等。本研究中的主要创新包括:(1)丰富了制度有效性理论,将制度的价值有效性和功能有效性扩充为四个维度、构建了八个观测点,用于制度有效性程度分析的参照指标;(2)以治理理论为视角探讨新型政校关系的构建,提出明确治理主体权责关系,落实职称制度改革目标;(3)以教师评价理论为视角探讨了发展性评价理念在职称制度设计中的重要导向作用。
二、今年省级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今年省级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1)制度视角下我国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家宏观制度相继出台 |
1.1.2 西部大开发重新受到重视 |
1.1.3 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不可或缺 |
1.1.4 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需要成长 |
1.1.5 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新旧问题叠加 |
1.2 问题的提出 |
1.3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思路 |
1.5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6 论文的创新点 |
1.7 论文的局限 |
2 文献综述 |
2.1 国内外高校教师职业发展研究 |
2.1.1 高校教师职业发展阶段划分 |
2.1.2 有关高校教师职业发展的制度研究 |
2.2 国内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研究 |
2.2.1 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
2.2.2 有关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制度研究 |
2.3 职业发展及其相关变量测量的研究综述 |
2.4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3 研究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文献资料法 |
3.2.2 调查法 |
3.2.3 比较研究法 |
3.2.4 数理统计法 |
3.3 基本理论与研究假设 |
3.3.1 基本概念 |
3.3.2 基本理论 |
3.3.3 研究假设 |
3.4 相关量表的修订与测量 |
3.4.1 量表修订 |
3.4.2 变量测量 |
3.4.3 量表评价 |
4 建国后基于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宏观制度梳理 |
4.1 初创与曲折发展阶段(1949—1977 年) |
4.1.1 初创阶段 |
4.1.2 曲折发展阶段 |
4.2 恢复发展阶段(1978—1991) |
4.2.1 进修培训制度 |
4.2.2 考核制度 |
4.2.3 职称晋升制度 |
4.2.4 薪酬制度 |
4.2.5 聘任制度 |
4.3 探索改革阶段(1992—2019) |
4.3.1 宏观制度分析 |
4.3.2 影响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制度 |
4.3.3 有关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制度 |
4.4 结果分析 |
4.4.1 前两个阶段制度呈现的特点 |
4.4.2 有关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制度 |
4.4.3 影响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制度 |
5 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现状与模型构建 |
5.1 数据质量评价 |
5.1.1 正式问卷量表的信度分析 |
5.1.2 验证性因子分析 |
5.2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3 人口特征的差异性分析 |
5.4 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相关分析 |
5.5 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模型构建 |
5.6 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假设验证 |
5.7 调节效应模型构建 |
5.8 分析讨论 |
5.8.1 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整体情况 |
5.8.2 西部地区高校制度执行情况分析 |
5.8.3 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称结构分析 |
5.8.4 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分析 |
5.8.5 人口特征变量对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和学校制度的评价 |
5.8.6 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和学校制度的关系验证 |
5.8.7 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
6 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微观探析 |
6.1 职称晋升制度比较 |
6.1.1 职称情况 |
6.1.2 学术成果 |
6.1.3 职称晋升人数比较 |
6.1.4 职称晋升方式比较 |
6.2 绩效考核制度比较 |
6.3 培训与进修制度比较 |
6.4 奖励制度比较 |
6.5 薪酬制度比较 |
6.6 结果分析 |
6.6.1 职称晋升制度各不相同 |
6.6.2 职称晋升受限 |
6.6.3 绩效考核方式多样化 |
6.6.4 体育教师工作量量化不足 |
6.6.5 高校支持进修与培训 |
6.6.6 明确的奖励制度 |
6.6.7 奖励“一刀切” |
6.6.8 薪酬偏低 |
7 我国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
7.1 国家政策引领是西部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根本路径 |
7.1.1 国家给与西部地区政策支持 |
7.1.2 国家制度突出“以教师为本” |
7.1.3 国家进行有效的监督 |
7.2 学校制度是西部地区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有效保障 |
7.2.1 激励高校制度创新 |
7.2.2 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
7.2.3 制定合理的晋升制度 |
7.2.4 合理运用激励制度 |
7.2.5 完善薪酬制度 |
7.2.6 突出体育学科的学科差异 |
7.2.7 注重制度公平 |
7.3 提高自身认识是促进西部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内部动力 |
7.3.1 正视体育教学与科研的问题 |
7.3.2 积极引导体育教师树立正确的发展意识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初始量表 |
附录2:调查问卷 |
附录3:正式量表 |
附录4:访谈提纲 |
附录5:项目分析 |
附录6:H大学职称评审分值表 |
附录7:博士在读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致谢 |
(2)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二、相关研究成果梳理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的概念、类型与原则 |
第一节 处置权的概念界定 |
一、处置权的意涵 |
二、处置权的地位 |
三、处置权的双重属性解析 |
第二节 处置权的主要类型 |
一、处置权类型划分的依据与标准 |
二、三种基本处置类型概述 |
三、处置权类型化的意义 |
第三节 处置权的运行原则 |
一、职权法定 |
二、正当程序 |
三、监察独立 |
四、处置协同 |
第二章 人大体制下监委会处置权的宪法地位关系 |
第一节 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内在张力及协调 |
一、监委会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关系界定 |
二、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内在张力 |
三、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协调机制 |
第二节 检察职能的重新定位及与处置权的配合制约关系 |
一、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职能的重新定位 |
二、监委会与检察机关的关系界定 |
三、监委会与检察院的职权衔接 |
第三节 审判中心主义下处置权与审判权的配合制约关系 |
一、监察体制改革下审判中心主义的宪法意义 |
二、监委会对审判人员实施监督的边界 |
三、审判机关监督处置权的方式与限度 |
第四节 监察独立原则下处置权与执法部门的配合制约关系 |
一、监察独立原则下“执法部门”的意涵及地位 |
二、处置权与行政惩戒权的关系界定 |
三、处置权与行政惩戒权的衔接机制 |
第三章 建议型处置权的类型、范围与制度完善 |
第一节 监察建议的效力、范围及适用条件 |
一、监察建议的强制效力及与其他监察“建议”的区分 |
二、监察建议适用事由的合理限定 |
三、被派驻监察主体“根据授权”提出监察建议的范围 |
第二节 问责建议的定位、问题及法制完善 |
一、监察问责制度的基本定位 |
二、监察问责制度的供给不足及其问题 |
三、问责建议制度法制完善的具体路径 |
第三节 从宽处罚建议的定位、边界及司法审查 |
一、从宽处罚建议制度的宪法意义 |
二、从宽处罚建议的合理定位 |
三、从宽处罚建议的范围 |
四、从宽处罚建议的制度整合与司法审查 |
第四章 处分型处置权的主体、范围与程序 |
第一节 双轨制处分体制下的处分决定主体及其关系 |
一、“政务处分—行政惩戒”之双轨体制的确立 |
二、双轨处分体制存在的问题 |
三、双轨处分体制下处分决定主体之间的关系 |
第二节 监委会政务处分的适用范围 |
一、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概念阐释 |
二、“违法”作为政务处分事由的法理基础 |
三、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范围界定 |
第三节 监委会政务处分程序的构造 |
一、政务处分程序的功能与特征 |
二、政务处分的一般程序 |
三、政务处分的特别程序 |
四、政务处分的救济程序 |
第四节 问责决定的特征、功能及运行边界 |
一、问责决定的非独立性特征 |
二、问责决定的功能界定:实现对“关键少数”的监督 |
三、问责决定的运行边界 |
第五章 移送型处置权的范围、程序及规制路径 |
第一节 移送审查起诉的范围界定与构成要件 |
一、移送审查起诉的内涵、价值及范围界分 |
二、移送审查起诉的构成要件 |
第二节 移送审查起诉与审查起诉的程序衔接 |
一、监察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阶段的立案衔接 |
二、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调查的程序属性 |
三、移送审查起诉与审查起诉的证据衔接 |
第三节 移送审查起诉处置权的内部规制 |
一、强化移送审查起诉处置权内部规制的必要性 |
二、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的监督职能 |
三、强化层级审批程序的监督功能 |
四、完善监察机关对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则体系 |
第四节 检察院对移送案件的审查起诉 |
一、检察院对移送案件审查的价值诉求 |
二、监察规范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可适用性 |
三、检察院对移送案件予以审查的内容及后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3)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2.1.2 全国统筹 |
2.2 理论基础 |
2.2.1 大数法则原理 |
2.2.2 社会公平理论 |
2.2.3 福利经济理论 |
3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现状及产生的问题 |
3.1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现状 |
3.1.1 统筹层次总体偏低 |
3.1.2 养老基金差距显着 |
3.1.3 制度规定内容不同 |
3.1.4 经办服务属地管理 |
3.1.5 信息系统建设任重道远 |
3.2 统筹现状下产生的问题 |
3.2.1 限制了养老保险基础作用的发挥 |
3.2.2 限制了养老保险的长期持续发展 |
3.2.3 限制了养老关系的转移接续 |
3.2.4 限制了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 |
4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条件 |
4.1 有利条件 |
4.1.1 中央财政数额的稳定增长 |
4.1.2 缴费制度规定的日趋统一 |
4.1.3 中央调剂制度的实施 |
4.1.4 省级统筹的逐渐实现 |
4.2 不利条件 |
4.2.1 主体利益错综复杂 |
4.2.2 发展水平差距较大 |
4.2.3 辅助措施尚不完善 |
5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对策建议 |
5.1 巩固现存有利条件 |
5.2 协调主体利益关系 |
5.3 缩小地区发展差距 |
5.4 完善各项辅助措施 |
6 结论、不足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各地2019年养老金调整政策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X高职院校预算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图 |
1.4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高校预算管理基础理论 |
2.1 预算管理相关理论 |
2.1.1 预算的概念 |
2.1.2 预算管理的概念 |
2.1.3 预算管理理论基础 |
2.2 高校预算管理相关理论 |
2.2.1 高校预算管理的发展 |
2.2.2 高校预算管理的涵义 |
2.2.3 高校预算管理的方法 |
第三章 X高职院校预算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X高职院校基本情况 |
3.1.1 基本情况 |
3.1.2 机构设置 |
3.2 X高职院校预算管理现状分析 |
3.2.1 预算管理体制 |
3.2.2 预算编制现状 |
3.2.3 预算执行现状 |
3.2.4 预算绩效评价现状 |
3.3 X高职院校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
3.3.1 预算管理体制方面 |
3.3.2 预算编制方面 |
3.3.3 预算执行方面 |
3.3.4 预算绩效评价方面 |
第四章 X高职院校预算管理优化方案设计 |
4.1 构建预算管理体系 |
4.1.1 设计原则 |
4.1.2 体系设计 |
4.2 目标体系设计 |
4.3 组织体系设计 |
4.4 运行体系设计 |
4.4.1 优化预算编制内容 |
4.4.2 强化预算执行与控制 |
4.4.3 构建预算绩效评价 |
第五章 X高职院校预算管理优化方案应用及保障措施 |
5.1 健全体制鼓励全员参与 |
5.2 建立管理组织机构 |
5.3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
5.4 深化信息管理系统 |
5.5 强化预算管理绩效评价 |
5.6 X高职院校预算管理保障措施 |
5.6.1 提升工作人员质量 |
5.6.2 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
5.6.3 增强数据准确性 |
5.6.4 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
第六章 结论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局限与不足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科研情况及获得的学术成果 |
(5)中国公务用车改革效率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核心概念的定义 |
1.2.1 公务用车 |
1.2.2 公车改革 |
1.2.3 公车改革效率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图 |
1.4 研究意义 |
1.4.1 理论意义 |
1.4.2 现实意义 |
1.5 研究的创新点 |
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 公车改革进展研究 |
2.2 公车改革效果研究 |
2.3 公车改革制度研究 |
2.4 文献述评 |
3 理论基础 |
3.1 机制设计理论 |
3.1.1 资源有效配置 |
3.1.2 激励相容 |
3.1.3 信息节约 |
3.2 时空经济理论 |
4 中国公车改革的效率问题与影响因素分析 |
4.1 中国公车改革效率时空演变特征分析 |
4.1.1 评价模型 |
4.1.2 指标与数据 |
4.1.3 中国公车改革效率空间分布特征 |
4.1.4 中国公车改革效率时间演变规律 |
4.2 中国公车改革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
4.2.1 模型构建 |
4.2.2 变量选择与说明 |
4.2.3 实证结果及讨论 |
4.3 安徽省公车改革案例检验及分析 |
4.3.1 安徽省省直机关公车改革进展 |
4.3.2 激励相容制度指标设计 |
4.3.3 信息节约制度指标设计 |
4.3.4 规模指标设计 |
4.3.5 安徽省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前后效益分析 |
5 提高公车改革效率的对策建议 |
5.1 中国公车改革机制设计的意义与补充 |
5.1.1 机制设计理论的意义与局限性 |
5.1.2 时空经济理论的补充与适用性 |
5.2 中国公车改革机制设计的时空匹配 |
5.2.1 机制设计与行政级别匹配 |
5.2.2 机制设计与行政区级别匹配 |
5.2.3 机制设计与单位类型匹配 |
5.2.4 机制设计与所属地域匹配 |
5.3 提高公车改革效率的具体措施 |
5.3.1 因地制宜,建立完善长效动态调整机制 |
5.3.3 统筹兼顾,秉持公平原则优化资源配置 |
5.3.4 统一部署,先易后难分类分步市场化 |
5.3.5 透明公开,坚持制度创新保障补贴到位 |
5.3.6 严格问责,建设车改节约型法治监管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6)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四)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一、相关概念和理论依据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1.政府投资项目 |
2.财政投资项目评审 |
3.政府投资项目评审 |
(二)相关理论依据 |
1.多元治理理论 |
2.决策学理论 |
3.政策过程理论 |
二、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发展现状分析 |
(一)我国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不同方式 |
1.基于主管部门不同 |
2.单位的性质不同 |
3.评审的方式不同 |
4.业务开展类型不同 |
(二)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现状分析 |
1.自治区各级评审中心 |
2.工程咨询企业 |
3.其他行政单位 |
三、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存在的问题与成因分析 |
(一)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存在的问题 |
1.部分项目审批决策者一言堂 |
2.组织评审各方主体问题 |
3.财政专项资金不足 |
4.评审技术力量匮乏 |
5.低效评审问题 |
6.后评价等优化评审环节发展滞后 |
(二)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项目审批决策者的认识不到位 |
2.组织评审各方主体出现问题的原因 |
3.财政经费制度保障不足 |
4.评审专家人才制度保障不足 |
5.参与评审的各主体水平参差不齐 |
6.未建立完善的评审体系 |
四、优化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对策探讨 |
(一)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体制机制 |
1.完善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制度规范 |
2.强化带有行政职能评审机构制度保障 |
3.建立完善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评价监督体系 |
(二)明确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未来发展定位 |
1.明确各级评审中心的职能定位 |
2.工程咨询机构的评审业务定位 |
3.创新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模式 |
4.拓宽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领域范围 |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储备力量制度安排 |
1.提升自治区专家库资源信息化水平 |
2.对社会专家资源建立激励机制 |
3.加强对评审机构专业评审人才的培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2.1 理论意义 |
1.1.2.2 实践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难点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的难点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养老保险 |
2.1.2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
2.1.3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
2.1.4 养老保险双轨制 |
2.1.5 养老保险并轨制 |
2.2 理论基础 |
2.2.1 社会公平理论 |
2.2.2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2.3 帕累托最优理论 |
3 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的实施 |
3.1 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基本情况 |
3.1.1 配套政策文件相继出台 |
3.1.2 信息采集全面 |
3.1.3 参保缴费正常 |
3.1.4 职业年金有序运行 |
3.1.5 后续并轨改革新进展 |
3.2 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前后对比分析 |
3.2.1 参保范围 |
3.2.2 缴费基数 |
3.2.3 缴费比例 |
3.2.4 养老保险待遇计发 |
3.3 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对比分析 |
3.3.1 参保范围 |
3.3.2 缴费基数 |
3.3.3 缴费比例 |
3.3.4 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 |
3.3.5 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 |
4 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并轨改革中的问题 |
4.1.1 政策法规滞后 |
4.1.2 财政负担大 |
4.1.3 不公平问题依旧存在 |
4.1.4 年金双轨制 |
4.1.5 舆论阻力大 |
4.1.6 社保经办服务体系滞后 |
4.2 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实践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政策法规不完善 |
4.2.2 养老金收不抵支 |
4.2.3 养老待遇差异大 |
4.2.4 企业年金参保率低 |
4.2.5 政策宣传不到位 |
4.2.6 社保经办体系不规范 |
5 肥城市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运行的对策 |
5.1 完善相应政策法规 |
5.1.1 完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相关法律 |
5.1.2 完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配套制度与政策 |
5.2 科学规划并消解财政压力 |
5.2.1 财政应做好测算并形成预警机制 |
5.2.2 提高统筹层次 |
5.2.3 推进国有资本及收益划转社保基金 |
5.2.4 拓宽基金筹资渠道 |
5.2.5 投资运营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
5.3 缩小养老待遇差距 |
5.3.1 建立合理的养老金增长机制 |
5.3.2 加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
5.4 鼓励企业缴纳企业年金 |
5.4.1 降低企业年金费率 |
5.4.2 宣传并鼓励缴纳企业年金 |
5.5 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
5.5.1 做好政策宣传,引导社会舆论 |
5.5.2 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内部宣传 |
5.6 提升社保经办体系的能力 |
6 结论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权变理论视角下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研究 ——基于A市的调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 |
1.2.1 文献研究法 |
1.2.2 案例分析法 |
1.2.3 深度访谈法 |
1.3 研究思路和创新之处 |
1.3.1 研究思路 |
1.3.2 创新之处 |
1.4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4.1 关于媒体融合的研究 |
1.4.2 关于县级融媒体中心的研究 |
1.4.3 关于权变理论的研究 |
1.5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1.5.1 概念界定 |
1.5.2 理论基础 |
2 A市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发展历程与建设现状 |
2.1 A市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发展历程 |
2.1.1 A市县域基本概况 |
2.1.2 A市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发展历程 |
2.2 A市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建设现状 |
2.2.1 A市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建设模式 |
2.2.2 A市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媒体矩阵 |
2.2.3 A市县级融媒体中心的技术对接 |
2.2.4 A市县级融媒体中心的政务服务 |
3 A市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权变因素分析 |
3.1 战略因素——对战略目标的权变性导向 |
3.2 环境因素——对环境变化的权变性应对 |
3.3 技术因素——对技术功能的权变性调整 |
4 A市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权变性反思 |
4.1 权变不完整——环境适应困境 |
4.1.1 .体制机制滞后,机构未真正相融 |
4.1.2 思想认识不深,缺乏具体建设标准 |
4.2 权变不深入——内部管理困境 |
4.2.1 管理严重缺位,一人多岗现象突出 |
4.2.2 内部人员管控难度大,成员结构复杂 |
4.3 权变不见效——技术建设困境 |
4.3.1 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新媒体运营困难 |
4.3.2 技术平台对接效果欠佳,功能未完全发挥 |
5 A市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权变性设计 |
5.1 加快转变融媒体职能,增强环境适应性 |
5.1.1 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机构融合 |
5.1.2 加强思想建设,构建融媒体建设新模式 |
5.2 强化融媒体内部建设,提升管理协调性 |
5.2.1 细化职责范围,做到按事设岗 |
5.2.2 完善绩效考核,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
5.3 推动融媒体信息化升级,提高技术性建设 |
5.3.1 增进业务骨干培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
5.3.2 持续推进技术建设,深化服务功能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着)及科研情况 |
(9)垂直管理体制改革背景中的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效能研究 ——以瑞昌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生态环境部门垂直管理体制与执法效能分析 |
2.1 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垂直管理:概念和意义 |
2.1.1 垂直管理概念 |
2.1.2 垂直管理意义 |
2.2 生态环境部门垂直管理的成效 |
2.3 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执法效能及其评价指标 |
2.4 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垂直管理与执法效能的内在逻辑 |
第3章 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前后瑞昌市生态环境执法:现状、成效与问题 |
3.1 目前现状 |
3.1.1 瑞昌市生态环境执法从属地管理到垂直管理的改革历程 |
3.1.2 瑞昌市概况 |
3.1.3 瑞昌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的设置情况、机构性质及规格 |
3.1.4 瑞昌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的职责任务 |
3.1.5 瑞昌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人员编制的配备 |
3.2 垂直管理改革尝试前后比较 |
3.3 垂直管理的成效 |
3.4 垂直管理的问题分析 |
第4章 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后瑞昌市生态环境执法:困境及原因 |
4.1 垂直管理后的执法困境 |
4.1.1 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依然存在 |
4.1.2 瑞昌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主体不明确 |
4.1.3 瑞昌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不强 |
4.1.4 部分法律条款难以适用 |
4.1.5 职能部门依旧互相推诿 |
4.2 执法困境原因分析 |
4.2.1 垂直管理改革过程推进缓慢 |
4.2.2 环保法律修改的滞后性 |
4.2.3 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
4.2.4 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没有理清 |
第5章 提升瑞昌市生态环境执法效能的对策 |
5.1 加快推进垂直管理改革配套措施 |
5.1.1 完善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 |
5.1.2 制定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清单 |
5.1.3 明确生态环境执法主体身份 |
5.1.4 保障基层执法人员职务晋升和工资待遇 |
5.2 加快环保法律法规的修改 |
5.3 加强基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建设 |
5.3.1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 |
5.3.2 增加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编制和数量 |
5.3.3 建立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
5.3.4 加大执法经费和设备投入 |
5.4 加强部门之间联动 |
5.4.1 建立公检法环联席制度 |
5.4.2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能 |
5.5 创新生态环境执法方式 |
5.5.1 采用专业化执法 |
5.5.2 鼓励多方参与执法监督 |
5.5.3 科普环保法律知识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访谈提纲 |
(10)治理与放权: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研究 ——基于东部八所高职院校的调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制度悬缺的尴尬:高职院校套用普通本科教师职称制度 |
(二)治理理念的关照:共同治理能助推职称制度建设的水平 |
(三)发达地区的经验:东部高职职称制度探索经验需要总结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一)教育治理 |
(二)高职院校 |
(三)教师职称制度 |
(四)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 |
四、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制度有效性理论 |
(三)教师评价理论 |
五、文献综述 |
(一)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二)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六、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七、本研究的创新之处 |
(一)论文选题的视角较新:基于治理理论和制度有效性理论 |
(二)研究结论比较有新意:服务放权后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 |
第一章 我国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的变迁逻辑 |
一、我国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的历史变迁 |
(一)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的同源初创时期(1986—2000年) |
(二)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的分型探索时期(2001—2016年) |
(三)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的放权治理时期(2017年—至今) |
二、我国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变迁的逻辑 |
(一)职称制度变迁的深层结构分析 |
(二)职称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分析 |
(三)职称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分析 |
第二章 我国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的发展现状 |
一、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的探索经验 |
(一)职称制度制定具有较强合法性 |
(二)职称制度制定目标设计比较明确 |
(三)职称制度制定标准趋于合理化 |
(四)职称制度实施过程逐渐公平 |
二、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的数据分析 |
(一)对职称制度总体认识情况 |
(二)对教师师德考核评价现状 |
(三)对教师双师素质评价现状 |
(四)对教师教学评价的基本情况 |
(五)对教师科研评价的基本情况 |
(六)对教师社会服务评价的基本情况 |
(七)对教师专业技能提升的基本情况 |
(八)对评审结果争议处理的基本情况 |
第三章 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制度设计导向不够明确,尚未凸显高职教师特点 |
(一)对教师双师素质导向不够明确 |
(二)对企业实践考核重视程度不够 |
(三)对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内容缺失 |
二、制度内容建设不够科学,考核内容权重不够合理 |
(一)教师学历资历要求比较僵化 |
(二)技术应用与服务条件不明确 |
(三)分类评审条件制定不尽完善 |
(四)教学与科研的考核比重失衡 |
(五)科研考核偏重数量而轻质量 |
三、制度方法体系不够规范,影响评审结果的公平性 |
(一)学生评教分值权重较大 |
(二)同行评议的客观性不够 |
四、评审主体建设不甚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
(一)校外同行专家引入不足 |
(二)评审组织成员的专业程度不够 |
(三)争议处理机制不健全 |
五、制度实施效果不够明显,需要进一步提高有效性 |
(一)职称评审规定未能彰显高职院校特色 |
(二)评聘合一难以形成对教师的有效激励 |
第四章 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困境的归因分析 |
一、制度设计理念的相对滞后 |
(一)制度设计盲目推崇本科高校评价理念 |
(二)制度设计尚未能凸显发展性评价理念 |
二、制度参与主体的理性不足 |
(一)利益相关者的有效参与不够 |
(二)行政权力相对制衡学术权力 |
(三)制度设计的专业性相对欠缺 |
三、制度设计受外部环境制约 |
(一)教育行政部门主导高职院校评估 |
(二)学校人事管理部门的自主性不足 |
第五章 健全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的政策建议 |
一、赋予高职院校更加独立的治理权 |
(一)明确高职院校治理主体 |
(二)完善高职院校内部治理 |
(三)赋予高职院校更大的人事管理权 |
二、明确职称制度设计的价值导向 |
(一)加强教师双师素质价值导向 |
(二)明确教师双师认证标准建设 |
(三)完善教师继续教育标准建设 |
三、完善职称制度内容设计的科学性 |
(一)实行分专业、分年龄段考核 |
(二)完善技术应用与服务内容建设 |
(三)不断优化教学型、科研型教师考核标准 |
(四)进一步完善代表作送审制度建设 |
四、不断优化评审主体的构成 |
(一)引入企业专家参与评审组织的组建 |
(二)扩大校内外、省内外同行专家比例 |
五、进一步提高评审方法的规范性 |
(一)增强学生评教信度 |
(二)规范同行评审方法 |
六、加强职称评审过程监督的有效性 |
(一)提高评审组织成员专业素养 |
(二)完善评审专家责任制度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类 |
二、期刊类 |
三、学位论文类 |
附录 |
附录 A 高职院校人事处人员的调查问卷 |
附录 B 高职院校专业课教师调查问卷 |
附录 C 对高职院校人事部门进行访谈的提纲 |
附录 D 对高职院校人事部门的访谈内容部分摘录 |
附录 E 对高职专业课教师进行访谈的提纲 |
附录 F 对高职专业课教师的访谈内容部分摘录 |
致谢 |
攻读研究生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四、今年省级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论文参考文献)
- [1]制度视角下我国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研究[D]. 郑小凤. 上海体育学院, 2021(09)
- [2]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研究[D]. 陈辉. 东南大学, 2020(02)
- [3]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问题研究[D]. 董丽锐.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4)
- [4]X高职院校预算管理研究[D]. 张思新. 西安石油大学, 2020(10)
- [5]中国公务用车改革效率评价研究[D]. 宋夏子.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4)
- [6]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问题与对策研究[D]. 赵慧君.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0(08)
- [7]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研究[D]. 李新茹. 山东农业大学, 2020(10)
- [8]权变理论视角下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研究 ——基于A市的调研[D]. 黄晶. 江西师范大学, 2020(10)
- [9]垂直管理体制改革背景中的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效能研究 ——以瑞昌市为例[D]. 齐飞. 南昌大学, 2020(06)
- [10]治理与放权: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研究 ——基于东部八所高职院校的调研[D]. 郑梦真. 河南大学, 2020(02)
标签: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 职业体育论文; 监察对象论文; 行政监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