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房地产最有效使用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邱天[1](2021)在《JRD房地产公司纳税筹划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房地产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拉动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但是随着房地产业材料采购成本与管理费用的不断攀升,房地产企业纳税成本逐年上升,成本利润率的不断下降打击了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积极性,而企业纳税遵从度、纳税满意度的双低,企业财税业务不规范也成为困扰税务部门的难题。与此同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初,全国楼盘暂时停止售楼处的销售活动,项目建设暂停,冰封的楼市使得房地产行业整体销售业绩出现下滑。销售回款无法实现造成工程款支付压力,建设暂停导致开盘滞后,延期其间会产生较高的资金成本,直接增加项目成本,给房企带来经营效益压力。因此,在巨大的挑战之下,利用纳税筹划减轻税负、增加税后收益对房地产企业来说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依据JRD房地产公司的实际情况,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来研究该公司的纳税筹划。主要内容有:第一,对纳税筹划的具体内容和相关理论进行归纳整理,为本文的纳税筹划案例研究奠定基础。第二,以JRD房地产公司为实际案例,对公司基本情况、税收负担情况进行说明,分析公司的纳税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第三,根据JRD房地产公司的纳税现状,结合疫情期间我国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针对整个项目开发流程不同环节中的涉税事项,提出具体可行的纳税筹划方案。第四,结合JRD房地产公司的纳税筹划方案,分析方案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
朱琴[2](2020)在《土地价值捕获工具及其效应分析 ——以上海基础设施建设价值增值贡献与房产税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00-2019年,中国的城市化率从36.20%增加到60.60%。一方面,当前我国城市化水平和社会经济一直在快速发展,随着人们对生产和生活的需求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一直在不断完善。另一方面,中国式“增长奇迹”主要依赖于“以地谋发展”模式。地方政府依靠土地财政融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以直接拉动经济或者是间接带动制造业发展的方式来刺激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从2004年到2018年,中国人均道路面积从10.34 m2增加到16.70 m2,人均绿地面积从7.39m2增加达到14.11 m2,增长0.91倍。2006年至2018年,上海轨道交通的运营里程从343 km增加到705 km,增长了1.05倍。尽管基础设施的公共服务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是仍然存在基础设施总量不足、标准有待提高的问题。首先,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政府首先需要面临的是资金问题。据国家统计局及中指数据库数据统计,2003-2018年上海市房产税占政府财政收入约3%,而土地出让金与财政收入占比高达20.90%。然而,因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有限性,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推进,“卖地财政”具有不可持续性。于是,我国地方政府需要探索出新的模式,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其次,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作为土地垄断供给者进行征地和拆迁过程引起土地价值增值,土地增值收益回收问题是各界关注的热点。城镇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有利于提高社会的公平性和福利水平。但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导致的价值增值却未能通过完善的价值捕获机制进行成本回收。依据受益者付费的原则,谁受益谁支付成本。我国急需建立有效的价值捕获机制进行溢价回收。依据国际经验,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导致的价值增值收益可以通过价值捕获工具进行回收,捕获的资金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当前许多国家的地方政府在从传统渠道获得收入下降的情况下,越来越意识到价值捕获的重要性。世界各国关于土地价值捕获的经验表明,征收财产税是土地价值捕获的一种常用手段。我国一直在探索和完善房地产税税制。我国政府和一些学者对房产税的研究仍然寄予厚望。从房产税收实施的速度来看,我国政府正在努力推进这一进程的快速运行。此外,2014年、2018年和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考虑了房产税的立法。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地方政府过度出售土地等问题逐渐出现。近年来,随着房价、地价的迅速上涨以及房地产的发展,逐渐增加了人们对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导致市场的正常秩序被扰乱。而房产税主要由税基和税率两部分组成,其中税率的设计是关键。因此,创新土地价值捕获工具,进行房产税税率设计在房产税税收价值捕获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本论文从相关文献和理论出发,建立了土地价值捕获的理论分析框架。基于理论分析框架进一步分析土地价值捕获的机制。同时考虑到沪渝地区进行房产税改革这一项重要政策举措,构建了城市价值捕获的理论框架及捕获机制,为实证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其次,本文总结了国内房产税发展历程及国外房产税特点,分析中国房产税的发展历史,并从国外财产税实施中获得经验,可以为中国房产税改革提供借鉴参考。紧接着,本文进行征收房产税功能定位阐述及沪渝房产税征收细则、征收效果及沪渝土地市场的对比分析。随后,本文分析了上海市房产税改革绩效不高的原因。再次,从经济学的角度对房产税进行理论分析,在此基础上,笔者进行了政府基础设施投资对房地产价值增长贡献的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政府每增加1%的投入将导致房地产价值增值4.405%。随后,本文用两种方法测算了房产税的税率范围为0.17%-0.56%和0.10%-0.64%,在不同房产税税率设计下进行税收敏感性分析。最后,本文提出了土地价值捕获工具创新的思路和政策建议。针对研究存在的局限性,提出了未来改进的方向。
张茜[3](2020)在《个人住房的房产税模拟研究 ——基于促进房产资源优化配置功能》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主要从房产税的保有环节入手,从促进房产资源优化配置的角度,根据影响居民购房行为的经济因素,运用数学模型,模拟房产税征税方案,本文的研究目的及意义是,通过房产税制度的研究,寻找解决我国部分城市居民“过度投资、投机性购房”问题的方法,本文用到的主要研究方法有:比较分析法、数学方法和模拟法。比较分析了四个国家的房产税政策在税率、征税范围、优惠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和特点,通过构建地方政府和非刚需房购房者和持有者的斯塔克伯格博弈模型确定模拟征税方案,从数学方面证实了本文研究的合理性,对我国房产税制度改革提供了数学支撑。正文部分,通过研究我国现行房产税制度的现状、功能定位以及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房产税制度改革的研究,以及美国、英国、新加坡、日本四个国家房产税政策的概述,为本文房产税征收方案的模拟提供理论依据,文章的第四章,简述了本文运用的斯塔克伯格博弈模型的概念及应用,确定本文模型建立的主要要素,建立博弈模型并求解,并对博弈结果进行分析,包括:地方政府与购房者博弈结果分析;地方政府与住房持有者博弈结果分析;房产税政策下房地产市场波动分析。进一步确定了房产税模拟征税方案。文章的第五章是,房产税模拟征税方案的效果评估,包括模拟征税方案对政府的影响、模拟征税方案对市场的影响以及模拟征税方案对社会的影响三部分。文章的第六章为,政策建议及结论,从征税范围、征税对象;计税依据及税率设置;税收的优惠政策;税收的应用;征税制度体系的建立方面提出政策建议。本文的研究结论:房产税政策能够优化我国房地产市场资源配置,遏制投资性、投资性购房,并且能够降低房价,房产税作为一种财产税可以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征收房产税,无论从政府、房地产市场、社会方面分析,都将产生积极影响,解决“一房难求”的民生问题。本文得到的博弈模型仅仅适用于经济发达、租房市场发展良好、房价持续上涨的一线发达城市,对于二三线城市的房产税模拟模型有待研究,并且本文在建立模型时征税对象仅限于非刚需房购房者和持有者。得到的征税方案只能作为短期调控政策,短期实施,从长期来看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律,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步发展。
王雪[4](2020)在《旧城更新背景下基于本土社区的遗产保护研究 ——以天津为例》文中研究说明从199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国土地与住房供给的市场化改革迅速推进,城市空间的交换价值逐渐压倒使用价值,于是全国各大城市掀起了以房地产为导向的空间重构。伴随着旧城区的物质环境、产业结构与社会阶层的全方位升级,很多历史久远的传统邻里街坊遭到致命破坏。历史城区不仅是城市发展轨迹的实物见证,也是本土社区赖以生活的家园,承担着居民的物质、精神、情感和社会需求。从人文主义遗产保护视角,受资本支配的理性主义城市重构不仅造成历史肌理的结构性破坏,更是将承载着文化与记忆、向景观中注入了情感与意义的社区彻底解构,而历史环境与本土社区之间动态的、迭代的、具体的互动关系恰是遗产社会价值的体现;从空间正义视角,与社区福祉相悖的城市空间生产与分配机制暴露出资本扩张与社会公平之间的深刻矛盾,而保障社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实现遗产社会价值的前提。天津是一座有着600余年历史的古老城市,同时也是推行改革开放政策的先锋城市,其过往二十余年的城市建设历程暴露出经济增长、遗产保护与社区需求之间的多重矛盾。论文以天津为例,基于对中心城区12个历史片区的社区调查(信息收集方法包括实地观察、访谈与问卷调查),围绕着历史环境与本土社区的关系展开研究,以期为历史城区更新与保护过程中实现历史环境延续性、社区生活质量和城市综合发展三者之间平衡的可行性策略提供现实借鉴,方能利于历史城区在当代生活中作为文化遗产能够更好地发挥社会价值。论文各章以人地关系为线索展开,总体分为三大部分:首先建构历史城区中人地关系在不同语境下的理论体系(第2章),然后基于实证研究阐明当代城市人地关系破坏的表现及动因(第3、4章),最后基于实证研究揭示不同人地关系对遗产保护的不同影响(第5、6章)。各章具体内容如下:第2章理清历史城区更新与保护议题中以本土社区为中心的问题群,按照对本土社区的文化权利关照、微观心理关照和城市权利关照三个维度建构理论体系;第3章分析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对人地关系的普遍威胁及其在社区尺度的消极结果,并且以西沽南为例基于对人地纽带特征的详细分析揭示城市空间重构对本土社区的破坏作用;第4章分析这种人地纽带破坏在中国乃至天津具体的经济、社会、政治背景下的动力机制;第5章以兆丰路社区为例揭示了在居住需求与现实利益因素的介入下,人地关系恶化导致遗产保护面临来自社区的阻力;第6章通过考察老城厢拆除以后当地居民自发抢救老城文化的行为,展现了人地情感纽带对推动遗产保护发挥的积极作用,及其体现出的遗产社会价值的韧性。论文从人地纽带视角切入,将着眼点由城市遗产的实物对象转向其中容纳的社会群体,从人情化和正义性两方面使遗产社会价值的人本思想得到全面阐发。通过对社区的微观研究可以将历史环境中相对隐形的文化、心理和日常生活方面呈现出来,使旧城更新中的遗产去留争议从建筑文化和空间经济之间的价值权衡向社会层面扩充。而且,论文以当下中国城市最具争议性的危旧改造现象为背景,将遗产社会价值、城市权利、士绅化、失所等国际关心的议题落地本土化分析。
高锐[5](2020)在《现代金融治理视域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以来,随着一系列“严监管”政策的出台和执行,各类金融风险呈现收敛可控的局面,中国金融杠杆率得到了有效控制,金融体系总体稳健。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进一步恶化,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再次凸显出来。为应对这一问题,中国政府正在通过各项举措缓解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但又出现政策持续放宽导致的局部领域杠杆率快速回升的问题。为什么“防风险”政策和行动会加剧民营企业融资的难度?而随后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政策和举措会再度引发风险?从公共治理学科的视角看,“防风险”与支持民营企业融资不能实现平衡的根本原因在哪儿?回答这些问题,需要解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经济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理论意涵,给出推动“防风险”背景下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答案。本文通过研究认为,防控金融风险和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间的矛盾,其本质上是政府干预与市场运作之间的矛盾,其根源在于政府金融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无法适应现代金融发展的要求。二者的协调本质上涉及金融体制结构改革、政府经济金融职能重新定位、政府金融管理权力分配等问题。因此,本文从金融治理现代化的角度,在理论和实践层面给出如何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经济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答案。金融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在金融领域的表现形式,是各类金融活动主体在国家治理框架下维护金融稳定、推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相互关系,以及治理的方式方法、途径、过程和能力。本文认为,“金融治理”的概念和框架更加适用于解释和应对纷繁复杂的金融事务管理活动和金融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其理论发展和实践探索的蕴意是健全现代金融治理体系、塑造现代金融治理能力,即实现国家金融治理的现代化。本文所探讨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是金融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具体而言,实现金融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就是金融风险可控,包括实现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银行同业业务等的良好治理,同时,把握好改革、发展与风险防范之间的平衡,避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实现金融治理现代化的现实基础就是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优化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从而为金融体系注入源源活力、为金融创新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以此推论,构建现代化金融治理框架,对缓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出现的突出矛盾、实现两者的统一与平衡具有重要理论指导意义。金融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旨向是要求政府履行现代金融治理职能,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市场意识,明确政府干预边界、推进金融市场化程度,发挥市场在配置金融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要通过建立健全金融市场体系,积极有为地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从而实现“金融监管”到“金融治理”的转变、推进金融治理现代化。本文主要研究了如何实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平衡,即如何处理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关系。总体上,文章基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背景下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变化的实践状态,通过建构现代金融治理分析框架,考察其中存在的金融治理偏差和失灵问题,继而寻求推进金融治理现代化的可行路径。具体而言,首先,研究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对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正反两方面影响。一方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可以进一步防止金融“脱实向虚”的倾向,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的意愿和能力,进而优化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另一方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使得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变窄,促使银行收紧信贷政策、减少民营企业贷款份额,从而加剧了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和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其次,文章认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理论意旨就是要实现金融治理现代化,推动传统的金融监管范式向金融治理转变。金融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是实现金融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模式的现代化,是金融治理制度、金融治理体制的现代化,是金融治理主体、金融治理工具的多元化,是政策供给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动员能力、金融服务能力、通用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强调金融治理中的部门整合和多元融合。再次,文章认为从当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实践情况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表现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前后民营企业融资难度的变化,不同企业由于规模、类型、信用甚至隐性社会地位的差异而金融风险与融资水平不同,以及抑制金融业发展造成的金融资源配置和实体经济发展在结构上出现不协调、不适应。其原因在于金融治理制度、体制、政策、协调能力、动员能力等出现问题与偏差,以及金融体系公平竞争机制长期缺位、行政干预与市场调节的潜在矛盾、金融治理体系存在的固有矛盾引发的治理失灵。本文从金融治理偏差与失灵两个理论分析维度出发,通过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归因分析结构,系统地揭示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一般规律。最后,本文认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背景下实现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优化需要完善金融治理偏差与矫正金融治理失灵。其一,采用多元化治理工具,继续推进金融治理手段科技化,丰富已有治理理念。其二,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积极推动建立更加有序、有效的全球金融治理体系。其三,建立综合型治理政策调控架构,建立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优化的长效机制。其四,推进现代金融治理的“元治理”进程,为金融治理得以实现提供各种制度机制支持。其五,明晰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边界,建立治理主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风险分担和问责机制。其六,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建立金融法人治理体系等金融治理各项体系,继续推进金融市场改革与开放,增强金融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欧阳亦梵[6](2020)在《嵌入公有地权体系结构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是事关中国土地产权制度体系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是住宅建设用地期间届满后的自动续期问题更是社会各界一直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2007年《物权法》确立了国有土地上住宅和非住宅建设用地续期的“双轨制”。2015年至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已取得重要制度成果,并已经落实到2019年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但当前各界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期间届满续期问题缺乏关注。本项研究拟建构中国特色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制度建设的基本理论,并进一步针对国有住宅建设用地、国有非住宅建设用地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这三类建设用地的续期问题展开分类研究。总体来看,目前学界对中国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问题已经开展了大量有意义的研究,这些研究在视角、方法和分析框架上有较大差异。其中,有不少研究往往脱离中国公有地权体系结构而孤立地探讨续期问题。从域外经验看,土地所有与使用“两权分离”时的续期制度均是嵌入其土地产权制度体系总体中的一个构成部件,中国也不会例外。基于这一认识,本文构建了一个嵌入中国特色公有地权体系结构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分析框架。在这一分析框架下,中国公有地权体系与其续期制度之间存在着一个因果反馈关系结构,即:一方面,我国公有地权体系结构的内在规定性对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的发展和形成起着决定、约束和塑造的作用,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是公有地权体系的内在逻辑展开的结果;另一方面,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又必然是对中国公有地权体系的表达,公有地权体系的内核也将通过续期制度得到再现和巩固,但续期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又势必推动着中国公有地权体系结构的创新发展。同时,土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并非中国大陆所独有,其他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在土地“两权分离”中使用权续期问题上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实践和理论经验,这些理论和经验可资我们借鉴。对于国有土地上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由于住宅建设用地具有存续期限长、产权人数量众多、续期规模极大、与公民的居住权密切关联等特殊属性,住宅建设用地到期后的续期问题绝非一个单纯的合同期限延长的法律问题,而是一项涉及公有地权改革、事关政治和社会长治久安的重大制度变革。2007年《物权法》提出的住宅建设用地实行“自动续期”,明确了这一重大改革方向。本研究表明,自动续期的要义是土地使用权人无须申请,无须与原出让人达成合意,也无须交付对价即可自行启动续期程序。而要保障续期自动机制的实现,最终须将其落实到法定续期的轨道上,即使用权期间届满时使用权人可依法自动地完成续期,原出让人得依法予以配合。但是,自动续期程序之启动不以交付对价为要件,这并不意味着使用权人无须承担新期间的土地使用费。针对住宅建设用地续期收费制度,本研究引入特征价格模型,以杭州市住宅二手房市场成交数据为基础,对二手住宅成交价格的各项特征因素进行回归分析后发现,住宅建设用地剩余年限的长短对二手成交房价格具有正向影响,但相比较于交通条件、医疗条件、容积率、装修程度、户型等其他影响因素,剩余年限因素对房价的影响程度相对较低,这表明住宅二手房市场对住宅建设用地剩余年限问题是有所反应的,购房者对未来住宅建设用地70年产权到期后采取有偿续期是有预期的,但重新缴纳类似于建设用地首次出让时的高昂土地出让金则超出了购房者的心理预期。基于这样的民意基础,本研究引入有偿续期的年金制度,在法定续期的制度框架下,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新的使用期间内应履行缴纳年金的法定义务。在年金的征缴方式设计上,可通过设置房地产税附加,在未来开征的房地产税的基础上,设置合理的房地产税附加税率,对期间届满续期后的房地产按不同情形依法征缴数额不同的年金。对国有非住宅建设用地的续期问题,由于非住宅建设用地所涉及的个人业主相对较少,受众范围相对较窄,同时其土地利用活动具有多样性,且主要以私益最大化为目的的经营与生产活动,这决定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不宜采法定续期的方式,而应选择申请续期制度,为土地使用者提供表达个人续期意志的空间和途径,以满足非住宅建设用地之上差异性土地利用活动的多样化续期需求。不同于住宅建设用地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的申请续期本质上是“合意续期”。从法律关系上来说,非住宅建设用地的“合意续期”是在公法规范约束下的意思自治,即土地使用权人与原出让人双方通过达成约定、订立合同的行为来实现新的合同期限的延展。其中,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相对于原出让方的相对优势地位,公法给予一定的规范,这一制度逻辑体现在续期申请、行政审批、土地出让金缴纳及地上物处理等非住宅建设用地申请续期制度的诸关键环节上。就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而言,续期问题是当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中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具有地域性、经营性与高风险性的特征,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内部关系上虽然以公法规范为主,但在对外关系上则以遵从私法规范为主,这决定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总体上属于私法领域内对等的私法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基于私法自治的基本理念,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续期应当走“合意续期”的路径。与国有非住宅建设用地相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续期“合意”的程度更高、范围更广,在不涉及公共利益和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公权力可不予以干预。依私法自治原则,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续期的基本制度是:双方已作约定的,即依其约定;未作约定的,须协商一致。在这一续期法律关系中,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有者发送续期申请,集体作为土地所有者则有权决定是否同意。至于集体内部对续期同意与否的决策,则应遵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公法规范。纵览国有住宅建设用地、国有非住宅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续期,这三类建设用地的续期在“意思自治”尺度上存在分异。本研究发现,在国有住宅建设用地、国有非住宅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这三类建设用地续期制度逻辑中,公法规范介入的广度和深度呈递减状态,而私法规范作用的力度则呈递增状态。亦即,这三类建设用地续期的意思自治的广度与深度依次递增,续期的法定性程度则依次递减,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方案设计要遵从这一基本逻辑。在续期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问题上,这三类建设用地续期制度呈现出从“保护土地使用者的绝对优势地位”、到“保护土地使用者的相对优势地位”和“保护双方相对平等地位”的分异格局。
王蕴[7](2019)在《中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进入增长速度‘换挡’期,处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我国GDP已经从年均9%高增速换档为当前6%左右增速水平的新常态,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6%,经济总量突破90万亿元。在经济增长的新常态背景下,我国宏观经济面临三大新挑战,首先,人口老龄化加速,传统以廉价劳动力为核心竞争的“人口红利”已经消失;其次,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下,我国日益成为“世界工厂”,成为了全球价值链的重要一环,但是,也造成了我国制造业总体产能过剩、利润微薄,对出口贸易具有很强的依赖性;最后,由于政治经济利益的重大冲突,美国相继拉开了以中国为目标的税制改革和贸易战,恶化了我国宏观经济的外部环境。在微观经济层面上,我国消费市场已经完成了从“有胜于无”的短缺经济向“高品质消费”的现代化转型,在新的消费品市场条件下,原有以价格为核心竞争手段的工业经济模式已经失效,个性化、智能化、定制化已经成为我国现代消费品市场的新常态。在网络经济的作用下,“海淘”、“代购”等新消费模式已经将我国的终端消费品市场拉入了全球竞争。在这种经济竞争格局之下,为了保持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六稳”就成为了我国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工作重心。然而,如何实现“六稳”?短期刺激政策等措施一段时间会推动经济增长速度,但是长时期会孕育更大的金融经济风险,造成房地产库存继续增加、债务杠杆率持续提高以及产能过剩难以出清等问题。经济演变的周期规律显示,只有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发展进行效率、动力、质量变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经济增长质量发展第一,不简单追求经济增长速度,才能不断增强企业经营效益,提高企业的产品创新,提升企业的服务质量,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就更加需要进一步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换言之,要优化财政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减少财税政策对经济的扭曲,激励市场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提升市场主体的投资经营决策自主权,加快实现经济发展由数量和规模扩张向质量和效益提升转变。具体而言,就是要减少财政的直接补贴,通过优化税制,实现财政的宏观调控职能。同时,距离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在2020年左右建立法治政府、落实税收法定的时间目标已经不远了。“营改增”税收制度改革,虽然从实际效果上来看优化了我国的产业结构、刺激了经济发展,但是“营改增”改革造成的繁杂税率结构却可能对法律的稳定性造成重大困难。复杂的税率结构,不仅增加了法律执行的成本,更加剧了对微观经济的扭曲作用。增值税立法在即,优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合理设置增值税税率水平成为了当前增值税改革的重点与焦点。基于上述考虑,本文将分为七大部分,全面论述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问题:第一部分,导论。首先,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其次,评述了当前国内外学者对增值税税率结构相关问题的研究情况,发现增值税税率结构研究的主要理论依据存在着对最优商品课税理论和增值税税收中性的认知,同时,缓解增值税的累退性更优的做法是通过财政补贴或其它税种。导论的基础研究为本文的研究明确了方向。第二部分,理论分析。本文首先界定了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对象,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优化的对象是法定税率(也就是经济学意义的名义税率);其次,从增值税的税收中性优势、最优商品税理论和增值税税制演化的路径依赖三个角度分析,构建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分析框架。从税收中性的角度而言,单一税率结构是有效发挥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的关键机制;但是,考虑到拉姆齐法则,采用差别税率结构的增值税更符合最优商品的课税需求;同时,我国的增值税税制演化存在着典型的路径依赖。在当前增值税完成消费型转型、增值税征收范围实现全覆盖的大背景下,对增值税税率结构进行系统性调整需要明确两大原则,一是明确增值税的生产效率取向;二是必须承认增值税税率结构演化的路径依赖。在这两个原则的约束下,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应当尽可能靠近单一税率,但是,由于路径依赖,更为现实的做法是两档税率结构。第三部分,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的制度变迁与经济影响。该部分重点阐述了不同阶段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对经济的影响,虽然不同阶段增值税改革的共性目标都是提振经济、改善效率,但是,仍然存在政策关注点的差异。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均以实现,虽然,这造成了增值税税率结构的复杂化,但是,这是我国渐进式改革的重要特征,也是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从幼稚走向成熟的必然历程。同样,在增值税税率结构完成了转型改革以及货物与劳务的全覆盖之后,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的任务是在先前阶段修修补补的改革后,以发挥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为目标,完成增值税税率结构的科学化、系统化改革。第四部分,在明确了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任务后,从增值税税率结构出发,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相关制度存在的两大问题:一是增值税税率水平偏高,从全球供应链视角分析,现行增值税税率水平对我国制造业价值链“升级”的制约作用。我国需要通过增值税税率水平的优化,促进我国制造业价值链“升级”,提升全球价值链收入分配的比重,对冲“人口红利”消失对制造业的税后利润,以“中国智造”维持我国“世界工厂”的关键地位;二是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过于复杂。我国增值税现行的三档税率、四档征收率以及不彻底的“零税率”政策,加剧了增值税的扭曲作用,抑制了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的有效发挥。从三档税率的税率结构而言,特别是9%和13%两档税率涉及的部分行业是在同一抵扣范围内生产抵扣链条之上的,差别税率造成了不同生产环节的税收资本利润水平差异,扭曲了资本配置;从小微企业向大中型企业的发展角度而言,税制不应当成为企业发展决策的障碍,但是,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客观上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形成了制度性扭曲,阻碍了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的发挥;从国际贸易的角度而言,为了保持出口商品竞争力,发挥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是征收增值税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但是,我国增值税“零税率”政策与理论意义上的增值税零税率仍存在不小的差距。第五部分,分析了当前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产生的原因。本文认为,当前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产生的原因主要受两种路径依赖约束:一是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不同阶段的政策关注点差异,以及先前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所形成的改革成果与既得利益约束了未来改革的空间;二是先前增值税“以票管税”征管技术,在后期不同时期不断强化,“以票管税”客观上解决了早前增值税的征管漏洞,但是也限制了其他增值税征管技术的尝试。因此,后期增值税税率结构的历次改革必须考虑增值税征管技术的约束。第六部分,对增值税税率结构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国际比较。当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采用了消费型增值税,仅有南亚、非洲、拉丁美洲等部分发展中国家采用生产型增值税,而收入型增值税几乎没有国家采用,世界各国增值税实施的主要差别在于税率结构与抵扣范围的不同。本文主要分析了当今世界上主要经济体的增值税实施情况、税率档次与税率水平。在对比采用增值税多档税率的国家时,重点分析了低税率(优惠税率)的政策,通过增值税税率结构相关制度的国际比较,得出了对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启示。这些启示也成为本文第七部分对策建议的主要依据。第七部分,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对策选择。本部分包括五个方面:一是通过增值税税率档次的国际比较与模式调整的国际经验,得出“1+1”税率档次是现阶段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模式选择;二是从国家财政安全稳定的角度,分析我国可接受的增值税减税规模,并将这一规模作为确定“1+1”税率档次的约束性条件;三是结合前述约束性条件,确认我国增值税标准税率应当控制在13%,低税率5.5%,并结合国际经验划定了低税率的征收范围;四是对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的退出提出了分阶段的优化改革建议,本文认为,首先应当先将征收率统一,实现简化税制的目的;在统一征收率后,应当将增值税起征点改革为增值税免征额,以实现增值税的税负公平;为了平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利益,在增值税免征额替代增值税起征点之后,应当将增值税免征额标准与一般纳税人标准统一,实现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的最终退出;五是增值税零税率的优化,实现出口退税率、离境退税率与适用税率相一致,跨境服务的出口退税由免税调整为零税率以及优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退税制度。最后结合现有的研究,对本文的研究结论进行了总结,并规划了未来的研究方向。
阮皇灵[8](2019)在《转型期越南城市空间生产机制与边缘区空间失控问题研究 ——以河内为例》文中认为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之一的越南,经历经济改革后进入了转型发展阶段,从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至今,越南的经济-体制转型已经30余年,经历了全球化、市场化和分权化过程;越南城市的发展战略也不局限在本地经济增长,开始参与到区域竞争,并融入到全球资本流动和国际职能分工的体系之中。在该语境下,城市的空间生产不再是国家垄断的产,而是由多元利益主体共同参与建设,同时,土地资源也不仅是生产资料而更成为一种特殊商品。随着经济增长,越南城市经历了快速城市化,城市空间向外迅速扩张,边缘区形成。然而,城市边缘区的快速增长伴随着空间发展失控的现象。如:城市用地无序扩大、鬼城项目出现、土地荒化低效利用、城中村和城边村出现,并且违规建设不断增加使空间破碎化、消极外边效应无法内部化、导致规划失效等问题。论文以体制转型的视角,借鉴空间生产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方法,针对越南城市空间生产机制和制度-体制转型建立了逻辑关系,从此解释越南城市边缘区空间失控的内在动因。其中,土地制度是城市空间生产之法律基础。通过对土地产权制度、土地使用与土地管理制度的深入研究,论文剖析现行制度体系的缺陷,解读制度与空间生产问题之根源;从此展开讨论城市空间发展过程中,发现政府、市场和个体的角色与关联。通过越南河内市的实证研究,论述河内市城市边缘区的形成,发展的特征以及空间失控问题。通过理论和实证结合,论文得出主要的结论包括:(1)转型时期,土地市场的形成是空间价值属性的变化和城市边缘区兴起的动力;(2)边缘区的空间生产关系从“单向式”的国家垄断变成“网络式”的多元参与;(3)现行土地制度的缺陷直接影响利益主体的空间策略;(4)土地制度的缺陷以及政府的管理能力不足造就混合性的土地市场;(5)边缘区空间生产的失控问题是各利益主体的空间行为和策略的结果。最后,论文从制度的价值取向和实践具体操作层面提出制度优化的建议。在价值取向层面,论文针对三个主要的发展思维:增长与发展,效率与公平,管理与治理进行再思考;在实践层面,针对土地制度的落实提出改革的建议。
郭建华[9](2019)在《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房地产税收制度是指与房地产直接相关的税种构成的税收制度体系,其广义概念包括房地产开发、交易和保有环节涉及的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房地产税)等税种。其中,保有环节的房地产税(以下简称房地产税)通常形成其狭义概念,是本文的研究重点。本文基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包容性视角,以促进房地产的包容性发展为聚焦目标,在全面考察分析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构建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理论命题,并对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理念的内涵特征、功能定位等作了系统阐述;为探索房地产税制变迁规律及路径依赖特性,本文对国内外房地产税制变迁进行了总结回顾和比较分析,归纳出房地产税制建设的普遍规律和包容性经验;为进一步验证按照包容性理念指导下构建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框架是否满足包容性制度特征和目标定位,本文结合CGE模型最新研究成果,设计了一个基于省级行政区域样本的房地产税CGE模型,对以扣除面积、税率等为主要变量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构建方案进行了模拟分析。根据模拟结果,本文提出了一套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建议方案,核心是房地产税制度的供给,以期为我国房地产税立法提供参考。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性认识和研究成果是:第一,当前我国房地产领域表现出的利益分配不平衡、个别利益集团享受过多经济发展成果、社会不和谐因素增加等问题,反映和揭示了房地产经济制度的包容性缺失。作为房地产经济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房地产税收制度,重房地产交易环节征税,轻(免)保有环节征税等问题导致税收公平性不足,调节功能缺位甚至存在逆向调节,制度供给呈现出较强的包容性短板。第二,为构建包容性的房地产经济制度,需要以包容性的房地产税收制度与之匹配,作为其相关制度安排的重要和关键组成部分。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是以税收制度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促进房地产供给更好适应全社会不同阶层、身份的社会成员都“住有所居”,实现包容性发展,从而推动实现社会公平包容、和谐共赢;同时作为房地产治理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致力于促进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其他组成部分结构优化、相得益彰,引导健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和公共选择机制的制度安排。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以弥补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包容性短板、助力构建房地产长效治理机制为基本任务,以促进包容性发展、实现人人“住有所居”为基本目标,以构建中性、功能更加健全、税收遵从度高的税制要素为主要途径,同时满足“公平、共享、激励兼容、法治化”等基本特征。第三,作为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房地产税面临多重功能和使命,包括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但在现阶段,凸显与注重房地产税的调节功能,是政府开征房地产税的现实出发点,要以征收房地产税为手段,向全社会发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强烈预期。而从中长期来看,房地产税也将逐步充实财政收入功能。因此,房地产税的制度供给,现阶段可以立足于高端调节,采取税基扣除和累进税制,同时给予农村房地产免税和城镇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实现量能纳税、激励兼容;长期来看,应该是一个简单便利、公平高效的普遍课税的税收制度,总体框架为“宽税基、低税率、高遵从”。第四,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的现实目标是“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制度供给的方式将以强制型供给为主导。具体的制度供给思路包括:同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交易环节税收改革,优化房地产税收制度结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少税制的扭曲效应;按照“宽税基、低成本、优惠得当、遵从度高”的原则,逐步将所有不动产纳入房地产税的征税范围;将土地与房屋合并课税,并采取面积和价值综合扣除的税基减免方案,保障公平性的同时,增强税收的调节功能。第五,模拟分析发现,同步实施交易和保有环节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比单独开征房地产税的制度供给方案更加包容。开征房地产税,有助于房地产价格恢复理性,降低房价上升曲线的斜率,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而配套实施交易环节税制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经济增长(GDP)、投资、居民消费、就业等需求侧和供给侧重要经济指标都具有促进作用。因此,联动改革方案可以实现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激励兼容,符合包容性的制度供给取向。第六,考虑到制度供给的包容性要求,开征房地产税在短时间内难以大幅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实现对“土地财政”的完全替代,也就是说房地产税在短时间内不太可能成为地方主体税种和主要税源。但从长期来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平衡、更加充分,包容性发展成果不断累积,正如个人所得税发展轨迹一样,因税基等要素的成长,房地产税未来具备成为地方主体税种的潜力。
魏华[10](2019)在《市场化进程中中国法治经济思想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当代中国经济改革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在40年来的实践过程中,市场机制的引入一方面极大地激发了社会生产力的活力,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与此同时,它对传统的管理体制也形成了严峻的倒逼改革的态势。在经济学意义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但从更广的视野和更深的层次看,养成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法是必由之路。历史证明,规范的市场经济必然是一个法治经济,没有法治,市场经济不能得到健康、可持续地发展。就我国的情况而言,法治建设的推进每每促进着社会经济的繁荣,而经济领域中目前尚存的若干问题,都和法治不够完善密切相关。因此,如何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法治经济发展的道路,成为改革决策者和相关学科理论工作者长期思考和深入研究的问题。法治经济的实践探索和法治经济的思想演进是既有区别又互相联系的两个方面,而后者对前者的推进又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显然,对当代中国法治经济作一个思想史的回顾和分析,是有特定学术价值和现实需求的。本文分三个部分,共六章。第一部分为导论,即第一章。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背景与现实意义;“法治经济”的概念与定义;研究的过程与综述;研究方法;论文构架;以及论文的创新与不足等几个方面。第二部分为正文,包括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二章:市场化进程中中国法治经济的先行思想资料。市场化进程中中国法治经济思想虽然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逐渐形成和丰富的,但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它作为一种中国经济现代化转型时期的思想和理论成果,本质上是对中外相关先行资料的继承、反思和创新。本章所分析的先行思想资料主要有两类:其一、西方古典经济学创建以来的相关理论阐述;其二、中国古代思想遗产和现代学者的反思。第三章:市场化进程中中国法治经济的思想引领。本章以时间为主线,对改革开放以来党的领导人关于法治经济问题的论述进行系统归纳,通过邓小平、胡耀邦、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人在不同时期提出的相关论述,突出其对中国法治经济建设的重要思想贡献,结合40年来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的梳理,凸显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促进中国法治经济发展方面的宝贵经验和历史功绩。第四章:市场化进程中中国法治经济的理论探索。本章主要回顾和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术界在法治经济方面的理论成果,重点分析评价具有代表性的杜润生、吴敬琏、江平、钱颖一等人的理论创见。他们的研究涉及法治经济的基本内涵、实现法治经济的必要和充分条件、如何推进法治经济的建设,如何解决法治经济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等等,他们的论述体现了中国法治经济理论研究的探索进程和学术水平。第五章:市场化进程中中国法治经济的实践及思考。本章从实践的角度对市场化中国法治经济的推进进行考察,并作出若干理论和思想层面的分析。这些考察包括经济方面和法律方面的,前者如行政干预对经济运行的困扰、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市场价格机制的失灵、财税体制改革的迟缓、政府职能转变的减速等,后者如物权法的实施、民众对自身权益的诉求等。在此基础上,对学术界相关的对策研究进行梳理,并提出本文在分析过程中发现和形成的几点看法。第三部分为结论,即第六章。对中国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的法治经济思想进行总结,概括其主要内容和特点,得出若干研究结论,并展望其理论发展的路径和前景。本文所研究的市场化进程中中国法治经济思想,内容丰富,主要包括:(1)通过对计划经济效率低下和市场经济发展优势的比较,作为一种取代政府集权的制度形式,逐渐形成和初步构建了由现行资料、思想引领、理论探索和对策思路组成的可供研究的基本框架;(2)当代中国法治经济的推进具有具体的国情特点和体制转型的阶段特征,因此,如何把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法治规范结合起来,如何汲取西方发达国家的法治经验,用于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经济发展的实践,构成了决策层和理论工作者关注的重点;(3)作为一个经济学和法学互相交叉的研究对象,如何把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进程结合起来,如何把立法和执法结合起来,也是人们讨论较多的问题;(4)对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治理模式及其观念进行了深刻反思,使人们认识到树立全民法治经济意识和推进法治经济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等等。本文认为,就推进当代中国法治经济思想的探索和实践而言,科技进步、扩大开放和观念转型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在基础理论问题上的创新突破尤为关键。例如,怎样认识和处理好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和法律对经济运行的规范之间的关系?怎样阐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等等。对此,本文选择《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房地产调控等个案展开分析,意在解剖麻雀,以小见大。显然,只有在重大理论问题上取得进展,法治经济的制度建设和政策实施才能更顺利地推动。此外,在着力转变人们的传统观念方面,在切实加强执法力度方面,也都需要提出新的思路,出台新的举措。但尽管任重道远,推进法治经济是中国未来繁荣昌盛的必由之路,在其中,法治经济思想的丰富和深化肩负重要的历史使命。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房地产最有效使用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房地产最有效使用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JRD房地产公司纳税筹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述评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及创新点 |
1.5.1 技术路线图 |
1.5.2 创新点 |
第二章 纳税筹划相关理论依据 |
2.1 纳税筹划的定义与特点 |
2.1.1 纳税筹划的定义 |
2.1.2 纳税筹划的特点 |
2.2 纳税筹划的原则和目标 |
2.2.1 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 |
2.2.2 纳税筹划的目标 |
2.3 纳税筹划理论基础 |
2.3.1 税收效应理论 |
2.3.2 有效税收筹划理论 |
2.3.3 契约理论 |
2.3.4 博弈理论 |
第三章 JRD房地产公司基本状况及纳税管理现状分析 |
3.1 JRD房地产公司基本情况 |
3.1.1 公司基本概况 |
3.1.2 公司组织架构 |
3.2 JRD房地产公司的行业环境及面临的风险 |
3.2.1 疫情之下JRD房地产公司的行业环境 |
3.2.2 公司面临的风险 |
3.3 JRD房地产公司纳税情况分析 |
3.3.1 涉税种类分析 |
3.3.2 税负水平分析 |
3.4 JRD房地产公司纳税管理现状分析 |
3.4.1 JRD房地产公司纳税管理现状 |
3.4.2 JRD房地产公司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
3.5 JRD房地产公司进行纳税筹划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3.5.1 JRD房地产公司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
3.5.2 JRD房地产公司纳税筹划的可行性 |
第四章 JRD房地产公司纳税筹划方案设计 |
4.1 JRD房地产公司纳税筹划整体思路 |
4.2 前期准备阶段的纳税筹划 |
4.2.1 利息扣除方式的筹划 |
4.2.2 购货结算方式的筹划 |
4.3 项目开发阶段的纳税筹划 |
4.3.1 增加新建房的筹划 |
4.3.2 扩大进销项税率差的筹划 |
4.4 运营销售阶段的纳税筹划 |
4.4.1 销售时间的筹划 |
4.4.2 销售方式的筹划 |
4.5 保有清算阶段的纳税筹划 |
4.5.1 租赁合同的筹划 |
4.5.2 留存房产的筹划 |
4.6 及时应对疫情期间税收政策的筹划 |
4.6.1 公益捐赠支出的筹划 |
4.6.2 延期缴纳税款的筹划 |
第五章 JRD房地产公司纳税筹划方案应用效果与保障措施 |
5.1 JRD房地产公司纳税筹划方案应用效果分析 |
5.2 JRD房地产公司纳税筹划方案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
5.2.1 外部环境风险 |
5.2.2 人员操作风险 |
5.2.3 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
5.3 纳税筹划方案得以有效实施的保障措施 |
5.3.1 提高纳税筹划意识 |
5.3.2 设立纳税筹划小组 |
5.3.3 设立税法政策信息资料库 |
5.3.4 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奖惩制度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科研情况及获得的学术成果 |
(2)土地价值捕获工具及其效应分析 ——以上海基础设施建设价值增值贡献与房产税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 |
1.5 技术路线 |
1.6 可能创新 |
2.研究综述 |
2.1 土地价值捕获研究综述 |
2.1.1 土地价值捕获起源 |
2.1.2 土地价值捕获体系 |
2.2 房地产税与价值捕获 |
2.2.1 政府基础设施投资与房地产价值增值 |
2.2.2 房产税税率研究 |
2.3 研究评述 |
3 土地价值捕获、房地产税制度设计的理论基础及机理分析 |
3.1 土地价值捕获概念 |
3.2 理论基础 |
3.2.1 土地价值捕获理论 |
3.2.2 受益者支付成本理论 |
3.2.3 房产税调控理论分析 |
3.3 房地产价值增值机制与房地产税工具的价值捕获机理 |
3.3.1 房地产开发环节的增值机制 |
3.3.2 房地产的持有环节的增值机制 |
3.3.3 房地产流通环节的增值机制 |
3.3.4 房地产税对政府财政作用机理 |
3.4 本章小结 |
4 土地价值捕捕获工具-国内外房地产税绩效分析与经验借鉴 |
4.1 房产税功能定位 |
4.2 国内房产税发展历程及存在问题 |
4.2.1 我国房产税发展历程 |
4.2.2 沪渝房产税改革情况 |
4.2.3 我国房产税存在问题 |
4.3 国际房产税经验借鉴 |
4.3.1 国际房产税价值捕获 |
4.3.2 国际房产税设计经验 |
4.4 国际房产税对我国的启示 |
4.5 本章小结 |
5 政府基础设施投资对房地产增值作用 |
5.1 研究区域概况 |
5.2 数据来源及变量选择 |
5.3 政府基础设施投资对房地产价值增值贡献理论基础与理论模型 |
5.3.1 政府公共投资贡献理论模型 |
5.3.2 政府基础设施属性与房地产价值增值的特征价格模型 |
5.4 政府基础设施投资对房地产增值作用实证分析 |
5.4.1 基于宏观层面基础设施投资对房屋价值增值的贡献度 |
5.4.2 基于微观基础设施投资对房屋价值增值的影响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房产价值增值与政府的价值捕获-税率决定及其敏感性分析 |
6.1 房产税税率设计 |
6.1.1 基于最适税负理论宏观角度税率测算 |
6.1.2 基于蒂布特模型税率测算 |
6.2 房地产税对政府财政收入敏感性分析 |
6.2.1 不同税率下的房地产税占政府财政税收收入敏感性分析 |
6.2.2 不同税率下房产税对政府土地财政的敏感性分析 |
6.3 .政府基础设施投资价值捕获政策建议 |
6.4 本章小结 |
7.结论与研究展望 |
7.1 结论与讨论 |
7.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7.2.1 研究不足 |
7.2.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个人住房的房产税模拟研究 ——基于促进房产资源优化配置功能(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房产税政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房产税政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和论文结构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现行房产税制度分析 |
2.2 房产税功能定位 |
2.2.1 增加财政收入 |
2.2.2 调节市场、优化资源配置 |
2.2.3 调节贫富差距 |
2.3 房产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 |
2.3.1 征收范围及征收对象 |
2.3.2 计税依据 |
2.3.3 税率设置 |
2.3.4 优惠政策 |
2.3.5 房产税税种设置 |
2.3.6 征收配套制度 |
第三章 国外房产税政策研究 |
3.1 美国 |
3.2 英国 |
3.3 新加坡 |
3.4 日本 |
第四章 房产税模型构建 |
4.1 斯塔克伯格博弈的介绍 |
4.2 模型构建及求解 |
4.2.1 构建模型 |
4.2.2 博弈模型求解 |
4.3 博弈结果分析 |
4.3.1 地方政府与购房者 |
4.3.2 地方政府与住房持有者 |
4.3.3 市场波动分析 |
4.4 房产税模拟方案确定 |
4.4.1 征税要素 |
4.4.2 征税表达式 |
第五章 房产税方案效果评估 |
5.1 政府效果评估 |
5.2 房地产市场效果评估 |
5.2.1 住房需求及供给 |
5.2.2 房价 |
5.2.3 居民 |
5.3 社会效果评估 |
第六章 政策建议及结论 |
6.1 政策建议 |
6.1.1 征税范围及征税对象 |
6.1.2 计税依据及税率设置 |
6.1.3 优惠政策 |
6.1.4 税收应用 |
6.1.5 制度体系 |
6.2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4)旧城更新背景下基于本土社区的遗产保护研究 ——以天津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理论背景——人文主义回归的广泛影响 |
1.1.2 现实背景——中国后改革时代的“无地方性”城市重构 |
1.1.3 研究契机——“三年清零”行动计划 |
1.2 题目解析 |
1.2.1 研究对象概念界定 |
1.2.2 几个核心概念的相互关系辨析 |
1.3 文献综述 |
1.3.1 主体视角的人地纽带研究 |
1.3.2 遗产保护中涉及本土社区的研究 |
1.4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意义 |
1.5 创新之处 |
1.6 技术路线 |
1.6.1 研究方法 |
1.6.2 调研对象与调研内容 |
1.6.3 研究内容与逻辑框架 |
第2章 历史城区更新与保护中围绕本土社区的理论体系建构 |
2.1 以本土社区为中心的问题群及其逻辑梳理 |
2.2 对本土社区的文化权利关照——遗产社会价值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
2.2.1 社会价值概念的形成背景——遗产价值格局的人本视角转向 |
2.2.2 社会价值的概念涵义 |
2.2.3 社会价值的思想要旨 |
2.2.4 强化社会价值的实践探索——社区增权与赋能 |
2.3 对本土社区的微观心理关照——“地方”视角下的人地纽带解读 |
2.3.1 人地纽带何以形成 |
2.3.2 人地纽带在日常生活中的呈现 |
2.3.3 人地纽带与遗产社会价值的联系 |
2.4 对本土社区的城市权利关照——“无地方性”的经济根源及空间正义视角的价值矫正 |
2.4.1“无地方性”的涵义 |
2.4.2“无地方性”空间生产逻辑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新自由主义经济体制下的“剥夺式积累” |
2.4.3 历史城区更新的社会包容性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当代城市普遍的“无地方性”及其导致的社区失落 |
3.1“无地方性”的现实诠释 |
3.1.1 无地方性的表现特征 |
3.1.2 无地方性的传播媒介 |
3.2 失所(Displacement)——无地方性城市重构对社区生活的影响 |
3.2.1 失所的涵义与不同类型 |
3.2.2 对物质与经济生活的消极影响 |
3.2.3 对社会文化生活的消极影响 |
3.2.4 对地方认同的消极影响 |
3.3 基于地方依恋反思旧城更新语境下的失所现象——以天津西沽南拆除计划为例 |
3.3.1 旧城更新语境下研究地方依恋与失所的意义 |
3.3.2 研究过程设计 |
3.3.3 结果分析与讨论 |
3.3.4 对城市社会-空间发展的启示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促成“无地方性”的泛化士绅化进程及其本土化动力机制 |
4.1 士绅化现象的全球传播及其引发的争议 |
4.1.1 士绅化现象的普遍化、多样化及复杂化 |
4.1.2 士绅化的两面性——藏匿于“都市复兴”背后的正义缺失 |
4.2 天津旧城区士绅化的发展状况 |
4.2.1 市场转轨背景下中国城市士绅化的特征 |
4.2.2 后改革时代天津旧城更新历程 |
4.2.3 中国式士绅化在天津的具体表现 |
4.3 天津旧城区士绅化的动力机制分析——以历史工业街区为例 |
4.3.1 工业街区衰败与复兴的供给端动因 |
4.3.2 权威与营销策略合力推升的社会-空间升级——以棉三项目为例 |
4.3.3 讨论——工业遗产空间复兴背景下社会价值的空洞化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新自由主义城市更新、遗产保护与社区需求的三元悖论 |
5.1 理论回顾 |
5.1.1 旧城更新语境下的社区问题 |
5.1.2 遗产保护语境下的社区问题 |
5.2 研究方法 |
5.3 案例地概况——矛盾丛生的兆丰路社区 |
5.3.1 兆丰路社区历史沿革 |
5.3.2 兆丰路社区的遗产价值与“非遗产”身份 |
5.3.3 居住环境恶化与脆弱群体集中 |
5.3.4 旧城改造计划的曲折进程 |
5.4“拆”与“留”的矛盾 |
5.4.1 政府视角——土地财政背景下天津城市遗产保护之瓶颈 |
5.4.2 社区视角——积极的文化认同与消极的保护态度 |
5.4.3 旧城更新、遗产保护与社区需求的矛盾焦点 |
5.5 讨论 |
5.5.1 都市企业主义逻辑下历史街区空间再开发的社会代价 |
5.5.2 历史街区的资产价值和使用价值对遗产社会价值的抑制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重建人地纽带的民间实践及其体现的遗产社会价值的韧性 |
6.1 案例地概况——天津老城厢的失落 |
6.1.1 老城厢对天津城市的意义 |
6.1.2 老城厢的地方破坏历程 |
6.2 被迫失所过程中浮现的个人保护行为 |
6.2.1 老城里人的恋地情结与失所创伤 |
6.2.2 失所创伤激发的文化意识——民间有识之士自发保护老城文化、重建邻里社区 |
6.2.3 家族纽带培育的文化责任感——名门后裔抢救老城大宅门文化 |
6.2.4 乡邦文化自觉与自信——民间向政府谏言保留故城遗迹 |
6.3 持续发酵的乡愁——老城文化保护行动向社会化发展 |
6.3.1 参与主体的组织化和规模化 |
6.3.2 社区协作修复地方集体记忆 |
6.3.3 遗产保护意识的成熟化——由情感依恋到文化认知 |
6.4 民间自发的地方文化保护实践中体现的遗产社会价值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 |
7.1 城市遗产保护前沿堆积的重重矛盾及其根源 |
7.2 立足本土社区推进城市遗产保护的应然性 |
7.2.1 关注本土社区是文化可持续与社会可持续的双重要求 |
7.2.2 从人本视角重新解读老城区对城市的意义 |
7.3 立足本土社区推进城市遗产保护的策略性建议 |
7.3.1 价值观念转型 |
7.3.2 可行性路径的起点 |
7.3.3 规划与实施过程中的工作要点 |
7.3.4 实践中对广泛社会动力的培育 |
7.4 局限性与展望 |
7.4.1 案例地有待多元化扩展 |
7.4.2 信息收集渠道有待优化 |
7.4.3 有待引入长线跟踪调查 |
7.4.4 理论建构有待进一步系统化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西沽南片区调查问卷 |
附录B 兆丰路社区调查问卷 |
附录C 网络文章“即将消失的兆丰路”留言内容摘录 |
附录D 兆丰路社区居民向地方政府表达诉求的相关材料 |
附录E 实地调研及部分受访居民照片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5)现代金融治理视域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政府经济金融职能的理论演进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相关研究 |
(三)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相关研究 |
(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关系研究 |
(五)文献述评 |
四、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相关概念 |
(二)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相关概念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关系 |
(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的界定 |
二、理论基础 |
(一)政府金融监管改革理论 |
(二)现代金融治理理论 |
第二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背景下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概述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时代背景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行动机制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对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影响 |
(一)正面影响 |
(二)负面影响 |
三、实践层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平衡 |
(一)调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政策重点 |
(二)平衡“防风险”和“促发展”的关系 |
(三)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
第三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理论意旨:金融治理现代化 |
一、金融治理现代化的理论阐释 |
(一)金融治理体系现代化 |
(二)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三)金融治理模式现代化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下的现代金融治理意涵 |
(一)“防风险”与“促发展”的有机统一 |
(二)政府治理行为制度性约束的同步加强 |
(三)中央和地方金融治理权力的合理配置 |
(四)政府、市场和自组织治理机制的协调 |
(五)金融治理“公共理性”水平显着提升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下的现代金融治理理论框架建构 |
(一)现代金融治理体系构面 |
(二)现代金融治理能力构面 |
(三)现代金融治理模式构面 |
第四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实践探析:金融治理的偏差与失灵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实践景观 |
(一)总体性失衡表现 |
(二)阶段性失衡表现 |
(三)结构性失衡表现 |
(四)冲突性失衡表现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失衡下金融治理偏差 |
(一)治理制度偏差 |
(二)治理体制偏差 |
(三)治理主体偏差 |
(四)治理工具偏差 |
(五)金融政策偏差 |
(六)协调能力偏差 |
(七)动员能力偏差 |
(八)服务能力偏差 |
(九)通用能力偏差 |
(十)治理模式偏差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失衡下金融治理失灵 |
(一)金融体系公平竞争机制长期缺位 |
(二)行政干预与市场调节的潜在矛盾 |
(三)金融治理机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 |
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失衡归因的二维结构 |
(一)基本假设 |
(二)二维结构 |
(三)结构矩阵 |
第五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路径选择:金融治理的矫正与完善 |
一、提升金融治理工具的运用水平 |
(一)实现治理工具多元化 |
(二)推进治理手段科技化 |
二、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 |
三、建立综合型治理政策调控架构 |
(一)加强各项政策紧密配合 |
(二)坚持结构性去杠杆政策 |
(三)落实民企长效发展政策 |
四、推进现代金融治理的“元治理” |
五、理顺金融治理之中的各种关系 |
(一)明晰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边界 |
(二)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和问责机制 |
(三)建立治理主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
六、改革完善金融治理体制与体系 |
(一)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 |
(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
(三)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
(四)建立金融法人治理体系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嵌入公有地权体系结构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对象与问题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问题 |
1.3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2 文献综述 |
2.1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的若干问题 |
2.1.1 自动续期的内涵 |
2.1.2 自动续期的期限问题 |
2.1.3 续期次数问题 |
2.1.4 自动续期有偿无偿的争论 |
2.1.5 自动续期的程序 |
2.1.6 自动续期的立法安排 |
2.2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问题 |
2.3 地上建筑物续期的法律后果 |
2.4 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域外研究 |
2.4.1 国内外关于英美法系土地制度相关研究成果 |
2.4.2 国内外关于大陆法系地上权制度相关研究成果 |
2.5 评论与展望 |
3.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理论逻辑与分析框架 |
3.1 嵌入公有地权体系的续期因果反馈结构 |
3.2 中国特色公有地权体系的理论构造 |
3.2.1 城乡土地所有权二元分立 |
3.2.2 公有土地所有权“公私二重性” |
3.2.3 公有土地所有与使用“两权分离” |
3.2.4 土地使用权“物债二分” |
3.3 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的分析框架 |
3.3.1 逻辑起点:土地用益物权和土地债权续期的分野 |
3.3.2 制度内核:土地用益物权续期的有期性与有偿性 |
3.3.3 制度路径:国有与集体土地续期“意思自治”的分异性 |
3.3.4 改革目标:用益物权在地权体系中的轴心地位 |
3.4 建设用地续期制度一般及类型化 |
3.4.1 建设用地续期制度一般 |
3.4.2 建设用地续期制度的类型化 |
4.土地使用权续期制度的域外经验 |
4.1 两大法系下土地权利制度的差异 |
4.2 英美法系租赁地产权的续期经验 |
4.2.1 英国租赁地产权 |
4.2.2 我国香港地区土地租业权 |
4.2.3 英美法系租赁地产权的续期经验 |
4.3 大陆法系地上权的续期经验 |
4.3.1 德国地上权 |
4.3.2 日本借地权 |
4.3.3 我国台湾地区地上权 |
4.3.4 大陆法系地上权的续期经验 |
4.4 两大法系土地权利续期的比较与启示 |
4.4.1 续期的法律关系 |
4.4.2 续期机制 |
4.4.3 续期期限 |
4.4.4 续期有偿性 |
4.4.5 地上物处置 |
5.国有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制度 |
5.1 国有住宅建设用地续期概述 |
5.1.1 住宅建设用地的特殊性 |
5.1.2 民意对住宅建设用地续期的诉求 |
5.1.3 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的解读与反思 |
5.2 国有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的制度逻辑 |
5.2.1 法定续期权 |
5.2.2 土地出让制度的重大创新 |
5.2.3 续期制度运行成本最小化 |
5.2.4 防止土地占有不公的长期固化 |
5.3 二手房市场对住宅建设用地续期有偿性的预期与响应 |
5.3.1 二手房价格与剩余年限的关系 |
5.3.2 特征价格模型及其理论的适用性 |
5.3.3 基于杭州市二手房数据的实证分析 |
5.4 国有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制度的方案设计 |
5.4.1 自动续期制度的法定续期机制 |
5.4.2 自动续期的法定义务:年金制 |
5.4.3 不予自动续期的情况及纠纷处理机制 |
6 国有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续期制度 |
6.1 国有非住宅建设用地续期概述 |
6.1.1 非住宅建设用地的范围界定 |
6.1.2 非住宅建设用地的特征 |
6.1.3 非住宅建设用地申请续期的解读与反思 |
6.2 国有非住宅建设用地申请续期的制度逻辑 |
6.2.1 公私法交融下的合意续期 |
6.2.2 反映非住宅建设用地利用的多样化需求 |
6.2.3 体现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地位的相对优越性 |
6.3 国有非住宅建设用地申请续期制度的方案设计 |
6.3.1 合意续期的域外范式 |
6.3.2 申请续期程序 |
6.3.3 续期土地出让金 |
6.3.4 地上物的处理 |
6.3.5 区分建筑物所有权人的申请续期 |
6.3.6 续期纠纷的处理机制 |
7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续期制度 |
7.1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续期概述 |
7.1.1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及其使用权界定 |
7.1.2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特质 |
7.1.3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续期实践之验视 |
7.2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制度逻辑 |
7.2.1 对等私法主体之间的合意续期 |
7.2.2 保持双方利益的相对平衡 |
7.2.3 私法调整为主、公法调整为辅 |
7.3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申请续期制度的方案设计 |
7.3.1 发送续期通知 |
7.3.2 续期的集体决议 |
7.3.3 续期价格评估 |
7.3.4 行政审核 |
7.3.5 地上建筑物的处置 |
7.3.6 土地续期中的纠纷 |
8.研究结论和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可能的创新之处 |
8.3 不足之处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7)中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框架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 |
1.3.2 内容结构 |
1.3.3 研究方法 |
1.3.4 技术路线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2 本文的不足 |
2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理论分析 |
2.1 税率结构及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内涵 |
2.1.1 税率结构 |
2.1.2 税率结构优化 |
2.1.3 增值税税率结构 |
2.1.4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 |
2.2 税收中性与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 |
2.2.1 增值税中立性之理解 |
2.2.2 法定增值额与税收中性 |
2.3 最优商品税与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 |
2.3.1 拉姆齐法则 |
2.3.2 基于税收公平的最优商品税理论 |
2.3.3 公共选择视角下的最优税收理论 |
2.4 增值税税率结构形成的路径依赖 |
2.4.1 路径依赖的一般机理 |
2.4.2 我国增值税试行期间的税率结构 |
2.4.3 增值税多档税率结构与政治成本 |
2.4.4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趋势 |
2.5 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理论依据评述 |
2.5.1 增值税税率结构演化与理论选择 |
2.5.2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理论选择 |
3 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的制度变迁与经济影响 |
3.1 增值税转型税率结构与经济影响 |
3.1.1 生产型增值税税率结构 |
3.1.2 消费型增值税税率结构 |
3.1.3 增值税转型税率结构对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 |
3.2 “营改增”改革税率结构与经济影响 |
3.2.1 “营改增”改革税率结构 |
3.2.2 “营改增”改革税率结构对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 |
3.3 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期与经济影响 |
3.3.1 2017年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 |
3.3.2 2018年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 |
3.3.3 2019年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 |
3.3.4 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对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 |
4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率结构存在的问题 |
4.1 增值税税率水平偏高不利于全球价值链“升级” |
4.1.1 全球供应链网络形成原因 |
4.1.2 我国在全球供应链网络中的地位 |
4.1.3 我国增值税税率水平对制造业的“锁定效应” |
4.2 增值税税率档次复杂抑制税收中性优势的发挥 |
4.2.1 增值税三档税率产生的扭曲 |
4.2.2 增值税四档征收率产生的扭曲 |
4.2.3 增值税现行零税率的扭曲作用 |
5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率结构的主要原因 |
5.1 增值税税率结构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 |
5.1.1 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前流转税税负水平较高 |
5.1.2 “营改增”改革所经历的特定过渡阶段 |
5.1.3 以增值税为基础而征收的各项附加税费水平 |
5.2 征管制度缺陷对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影响 |
5.2.1 增值税信息不对称与征收管理能力缺陷 |
5.2.2 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度及其弊端 |
6 增值税税率结构国际比较 |
6.1 世界各地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1.1 增值税税率档次国际比较 |
6.1.2 欧盟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1.3 OECD成员国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1.4 我国周边国家(地区)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1.5 主要国家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2 世界各国增值税税率水平比较 |
6.2.1 增值税的累退性与差别税率 |
6.2.2 世界各国增值税优惠税率比较 |
6.2.3 增值税抵扣制度与增值税有效税率 |
6.2.4 金融服务业增值税税率比较 |
6.3 增值税税率结构国际比较启示 |
6.3.1 税收中性是现代型增值税主要追求目标 |
6.3.2 优化抵扣制度降低增值税的有效税率 |
7 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对策选择 |
7.1 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优化路径选择 |
7.1.1 增值税税率档次 |
7.1.2 “1+1”模式是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优化选择 |
7.2 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财政约束 |
7.2.1 财政收入增速明显下滑 |
7.2.2 财政支出面临刚性需求 |
7.2.3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严峻 |
7.2.4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合理减税规模测算 |
7.3 基于“1+1”模式的增值税税率水平优化 |
7.3.1 增值税标准税率水平的确定 |
7.3.2 增值税低税率水平的确定 |
7.3.3 我国增值税低税率适用范围优化 |
7.4 增值税征收率的优化 |
7.4.1 统一增值税征收率 |
7.4.2 起征点调整为免征额 |
7.4.3 增值税免征额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统一 |
7.5 增值税零税率的优化 |
7.5.1 出口退税率、离境退税率与适用税率相一致 |
7.5.2 跨境服务的出口退税由免税调整为零税率 |
7.5.3 设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退税率 |
7.6 结论与研究展望 |
7.6.1 基本结论 |
7.6.2 研究展望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转型期越南城市空间生产机制与边缘区空间失控问题研究 ——以河内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问题与背景 |
1.1.1 转型期越南快速城镇化进程 |
1.1.2 越南城市边缘区空间发展的实践问题 |
1.2 研究的对象与概念界定 |
1.2.1 城市边缘区 |
1.2.2 空间失控问题 |
1.2.3 土地制度 |
1.2.4 空间利益主体 |
1.3 城市边缘区空间问题:越南的研究现状 |
1.3.1 关于城市边缘区空间扩张的研究 |
1.3.2 关于违法建设与非正规住房的研究 |
1.3.3 研究现状梳理与研究问题提出 |
1.4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意义 |
1.5 研究方法及框架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体制转型”,“空间生产”与”土地制度“相关理论基础 |
2.1 ‘体制转型’的视角和相关研究 |
2.1.1 越南‘体制转型’的总体环境 |
2.1.2 对‘体制转型,的理解和模式 |
2.1.3 越南体制转型的基本特征 |
2.2 空间生产理论: 资本,权力与空间 |
2.2.1 空间生产理论在转型中的越南的运用 |
2.2.2 认知空间的价值属性 |
2.2.3 空间生产中的国家权力 |
2.2.4 空间生产中的资本运作 |
2.3 土地制度转型: 空间资源,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2.3.1 土地制度: 空间生产的基础 |
2.3.2 土地市场与政府干预 |
2.3.3 土地产权中的权力与权益 |
2.4 研究视角的总结 |
第三章: 越南城市空间生产的机制转型与边缘区的兴起 |
3.1 体制转型与城市空间生产的制度改革 |
3.1.1 土地制度改革 |
3.1.2 住房制度改革 |
3.1.3 金融制度改革 |
3.1.4 产业发展制度改革 |
3.2 转型期城市空间的生产机制 |
3.2.1 城市空间生产的权力运作与转型 |
3.2.2 城市空间生产主体的转型 |
3.2.3 城市空间生产的资本运作模式转型 |
3.2.4 从计划到市场: 城市空间生产的机制变革 |
3.3 转型期城市边缘区的兴起与发展特征 |
3.3.1 转型时期城市边缘区的形成 |
3.3.2 土地价值呈现与边缘区的兴起 |
3.3.3 混杂性土地市场与多样性的空间结构 |
3.4 小结 |
第四章: 城市边缘区利益主体的空间生产动机及策略 |
4.1 政府的职能转型与空间生产机制 |
4.1.1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职权分配与博弈 |
4.1.2 地方政府的发展职责转型与问题 |
4.1.3 地方政府对空间生产的动机与空间行为 |
4.2 开发企业的角色与空间生产机制 |
4.2.1 开发企业的类型与空间生产的动机 |
4.2.2 影响企业开发的制度环境 |
4.2.3 开发企业的空间生产的行为策略 |
4.3 城市边缘区利益个体的空间生产机制 |
4.3.1 城市边缘区的利益个体 |
4.3.2 利益个体主导下的空间生产策略 |
4.4 小结 |
第五章: 土地制度,土地市场与城市边缘区的空间问题 |
5.1 土地产权制度中的国家权力 |
5.1.1 所有权的主体模糊: 国家权力的根源 |
5.1.2 土地产权的非完整性 |
5.1.3 土地发展权中权益缺失 |
5.2 城市边缘区土地使用的制度问题 |
5.2.1 土地价格双轨制的缺陷 |
5.2.2 土地征收与补偿的制度缺陷 |
5.2.3 土地供应的制度缺陷 |
5.3 土地管理的制度缺陷分析 |
5.3.1 城市规划的制度缺陷 |
5.3.2 土地财税体系的缺陷 |
5.4 混合性土地市场与城市边缘区空间失控问题 |
5.4.1 混合性土地制度与混合性土地市场 |
5.4.2 权力与资本的空间生产联盟、及其空间效应 |
5.4.3 个体的空间投机行为及空间效应 |
第六章 河内市城市边缘区空间生产的失控 |
6.1 河内市城市边缘区空间生产与发展演进 |
6.1.1 河内市的概况 |
6.1.2 经济计划时期的城市空间结构 |
6.1.3 转型期河内城市边缘区的空间发展演进 |
6.2 权力与资本驱动下城市空间失控问题 |
6.2.1 权力驱动下城市边缘区空间扩张 |
6.2.2 ‘精英联盟‘主导的土地开发失控问题 |
6.3 个体利益主导下违章空间开发现象 |
6.3.1 河东区城中村与城边村的违章建设 |
6.3.2 自发建设导致空间管理失控的效应 |
6.4 小结 |
第七章: 越南城市边缘区空间生产的制度优化建议 |
7.1 制度优化的价值取向之建 |
7.1.1 增长与发展: 面向城乡统筹发展 |
7.1.2 效率与公平: 协调空间资源配置与发展中的权力与权益 |
7.1.3 管理与治理: 提升市场经济下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 |
7.2 操作层面上的政策改良建议 |
7.2.1 土地产权改革: 发展权共享理念 |
7.2.2 市场化导向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议 |
7.2.3 优化土地财税制度的建议 |
7.2.4 优化规划程序的制度建议 |
第八章: 结论 |
8.1 主要结论和观点 |
8.2 创新点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图表来源 |
作者简介 |
致谢 |
(9)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论文选题背景 |
1.2 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
1.2.1 选题目的 |
1.2.2 理论意义 |
1.2.3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主要内容和创新点 |
1.4.1 主要内容 |
1.4.2 主要创新点及不足 |
2 文献综述 |
2.1 包容性理论研究综述 |
2.1.1 包容性增长理论 |
2.1.2 包容性经济制度理论 |
2.1.3 包容性理论研究述评 |
2.2 制度供给理论研究综述 |
2.2.1 制度需求—供给理论分析框架 |
2.2.2 制度失衡与均衡 |
2.2.3 制度变迁与路径选择 |
2.2.4 转轨经济理论与新供给经济学 |
2.2.5 制度供给理论研究述评 |
2.3 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与需求研究综述 |
2.3.1 房地产税收理论 |
2.3.2 房地产税收制度需求与供给 |
2.3.3 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方案研究 |
2.3.4 房地产税收理论研究述评 |
2.4 房地产税收制度实证研究综述 |
2.4.1 传统实证研究方法 |
2.4.2 CGE模型与房地产税模拟分析 |
3 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的现状考察与问题分析 |
3.1 我国不动产物权及税收制度的历史变迁 |
3.1.1 中国古代的土地与赋税制度 |
3.1.2 近代中国租界的土地及房地产税制 |
3.1.3 民国时期的土地制度与房地产税制 |
3.1.4 新中国以来土地制度及房地产税制变革 |
3.2 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现状分析 |
3.2.1 我国房地产制度建设现状:汲取性特征明显 |
3.2.2 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现状分析:面临包容性短板 |
3.3 当前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面临的具体问题和障碍 |
3.3.1 供求存在失衡 |
3.3.2 功能定位争议大 |
3.3.3 征税对象和范围难以合理设定 |
3.3.4 税收征管落地难 |
4 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 |
4.1 国外不动产物权及房地产税制比较分析 |
4.1.1 国外不动产物权制度现状 |
4.1.2 国外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比较分析 |
4.2 我国港澳台地区不动产物权及房地产税制比较分析 |
4.2.1 中国香港不动产物权与税制现状 |
4.2.2 中国台湾不动产物权与税制现状 |
4.2.3 中国澳门不动产物权与税制现状 |
4.3 国外及港澳台房地产税制供给的包容性经验借鉴 |
4.3.1 以公平为导向,将“平均地权”作为不动产物权制度建设的立足点 |
4.3.2 制度设计趋于中性,“宽税基、低税率”成为普遍趋势 |
4.3.3 “涨价归公”,房地产税是地方公共收入的主要来源 |
4.3.4 因地制宜,根据发展阶段实行不同的课税模式 |
4.3.5 健全征管制度及评税体系,改善征纳关系和税收遵从度 |
4.3.6 实行收入与公共服务挂钩,以利于纳税人和地方政府激励相容 |
5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的理论分析与制度选择 |
5.1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理念的提出 |
5.1.1 包容性房地产经济制度及其供给路径 |
5.1.2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理念及其内涵特征 |
5.2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创新与路径选择 |
5.2.1 目标原则 |
5.2.2 功能定位 |
5.2.3 制度创新的路径与模式选择 |
6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模拟分析 |
6.1 房地产税收制度变革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分析 |
6.1.1 房地产税收制度变革对经济的影响 |
6.1.2 房地产税收制度变革对居民收入的影响 |
6.1.3 房地产税收制度变革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
6.1.4 房地产税收制度变革对金融的影响 |
6.2 基于MONASH-TYPE的房地产税CGE模型的构建 |
6.3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模拟分析——基于省级行政区域样本 |
6.3.1 模拟分析有关前提假设 |
6.3.2 模拟分析的几个关键性问题 |
6.3.3 政策模拟方案及冲击设定 |
6.4 模拟分析结果 |
6.4.1 模拟分析结果 |
6.4.2 两类制度方案模拟结果的对比分析 |
6.4.3 模拟分析简评 |
7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的方案建议 |
7.1 制度供给的总体思路 |
7.2 保有环节房地产税的包容性制度方案 |
7.2.1 按照公平原则,设计房地产税的主要税制要素 |
7.2.2 按照共享原则,合理设定房地产税收优惠方案 |
7.3 交易环节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包容性方案 |
7.3.1 降低房地产增值税税率,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 |
7.3.2 降低契税名义税率,促进税收政策公平统一 |
7.3.3 推进房地产转让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发挥税收调节功能 |
7.3.4 实施房屋转让印花税改革,增强印花税调节功能 |
7.3.5 推进房地产收费基金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
7.4 房地产税收征管的包容性方案 |
7.4.1 建立公平有效的房地产价值评估体系 |
7.4.2 产权不合法、不完整及交易受限的住房评估征税方案 |
7.4.3 优化房地产税纳税申报制度 |
7.4.4 推进房地产税相关信息全面共享 |
7.4.5 房地产税违法处理与税收救济 |
7.5 房地产税收立法的包容性实施路径 |
7.5.1 立法先行 |
7.5.2 充分授权 |
7.5.3 分步实施 |
7.6 相关配套制度的包容性解决方案 |
7.6.1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方案 |
7.6.2 房地产税开征后土地定价问题的解决方案 |
7.6.3 关于“租”与“税”的过渡衔接方案 |
7.6.4 优化地方公共支出方案,引导健全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选择机制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的主要结论和突破 |
8.1.1 主要研究结论 |
8.1.2 取得的主要成果 |
8.2 研究展望 |
8.2.1 探索构建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的评价体系 |
8.2.2 优化房地产税模拟分析机制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10)市场化进程中中国法治经济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界定与意义 |
一、研究的背景 |
二、研究的问题和界定 |
三、研究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的学术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第三节 本文的起点:当代中国法治经济的实践 |
第四节 研究的方法与构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构架 |
第五节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市场化进程中中国法治经济的先行思想资料 |
第一节 古典经济学家的法治经济思想 |
一、亚当·斯密的市场经济思想 |
二、亚当·斯密论法治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
三、李嘉图、萨伊、穆勒的法治经济思想 |
第二节 20 世纪以来西方经济学家的法治经济思想 |
一、米塞斯、哈耶克的法治经济思想 |
二、欧根的法治经济思想 |
三、弗里德曼、布坎南的法治经济思想 |
第三节 中国古代的经济治理思想及其反思 |
一、以法家理论为核心的中国古代经济治理思想 |
二、梁启超、严复对经济自由和传统经济思想的宣扬和分析 |
三、顾准的市场经济洞见及其历史反思 |
第三章 市场化进程中中国法治经济的思想引领 |
第一节 邓小平对法治经济的倡导 |
一、邓小平的市场经济理念 |
二、邓小平论用法律手段处理经济问题和加强法制 |
三、从政治体制改革和反思历史的高度谈推进法治建设 |
第二节 胡耀邦、彭真的相关见解 |
一、胡耀邦的经济改革主张和法治理念 |
二、彭真的法治经济见解 |
第三节 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的法治经济论述 |
一、江泽民的法治经济论述 |
二、胡锦涛的法治经济论述 |
三、习近平的法治经济论述 |
第四章 市场化进程中中国法治经济的理论探索 |
第一节 杜润生在农村改革主张中的法治经济理念 |
一、对农村经济的思考和改革主张 |
二、法治经济理念的凸显 |
第二节 张维迎、钱颖一学术研究中的法治经济见解 |
一、张维迎对企业产权的研究 |
二、钱颖一论法治与市场、政府的关系 |
第三节 吴敬琏经济改革理论的市场取向和法治关切 |
一、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理论探索 |
二、呼唤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并行的法治建设 |
第四节 江平对法治经济的理论研究和框架设计 |
一、对法治经济的理论研究 |
二、对法治经济的框架设计 |
三、对法治经济和法治国家的理性追求 |
第五章 市场化进程中中国法治经济的实践分析及对策思考 |
第一节 当代中国法治经济实践中的问题(经济方面) |
一、政府职能转变问题 |
二、市场机制扭曲问题 |
三、经济利益固化问题 |
四、贫富差距扩大问题 |
五、财税政策改革问题 |
第二节 当代中国法治经济实践中的问题(法律方面) |
一、迫切需要制定一部《民法典》 |
二、贯彻实施好物权法制度 |
三、加快培育遵守契约的法治环境 |
第三节 关于推进法治经济建设的对策思考 |
一、技术进步对法治经济具有的推进作用 |
二、扩大开放对法治经济形成的倒逼机制 |
三、文化观念对法治经济制度演进的长远影响 |
四、理论创新是完善法治经济的当务之急 |
第六章 结论 |
第一节 对市场化进程中中国法治经济思想的总体考察 |
第二节 对推进法治经济建设的若干思考 |
第三节 存在的不足及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房地产最有效使用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JRD房地产公司纳税筹划研究[D]. 邱天. 西安石油大学, 2021(12)
- [2]土地价值捕获工具及其效应分析 ——以上海基础设施建设价值增值贡献与房产税为例[D]. 朱琴. 华中农业大学, 2020(05)
- [3]个人住房的房产税模拟研究 ——基于促进房产资源优化配置功能[D]. 张茜. 扬州大学, 2020(04)
- [4]旧城更新背景下基于本土社区的遗产保护研究 ——以天津为例[D]. 王雪. 天津大学, 2020
- [5]现代金融治理视域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研究[D]. 高锐. 吉林大学, 2020(08)
- [6]嵌入公有地权体系结构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研究[D]. 欧阳亦梵. 浙江大学, 2020(06)
- [7]中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研究[D]. 王蕴. 东北财经大学, 2019(06)
- [8]转型期越南城市空间生产机制与边缘区空间失控问题研究 ——以河内为例[D]. 阮皇灵. 东南大学, 2019(01)
- [9]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研究[D]. 郭建华.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9(01)
- [10]市场化进程中中国法治经济思想研究[D]. 魏华.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