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经济不容会计失信(论文文献综述)
刘畅[1](2021)在《QL银行聊城分行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控制》文中研究指明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贡献着绝大多数的税收,吸纳着大多数的劳动力,其健康发展和永续经营已成为衡量我国经济健康与否的重要指标。随着商业银行竞争的日益加剧,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在商业银行发展中的地位日显重要,已然成为各商业银行最重要的核心业务。然而,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经营规模、管理方式、市场空间等方面有着显着的差异,且不确定因素较多,其信贷业务违约率和不良率均明显高于大型企业,给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开展增添了诸多风险,特别是在我国经济下行阶段,商业银行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面对这些信贷风险,这就要求商业银行要不断寻求、探索信贷风险控制的相关对策,解决频发的信贷风险,以保证商业银行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信贷风险控制的好坏与否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益乃至其生存、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因此,做好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控制工作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极为重要。近年来,各级监管部门积极、大力推进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支持力度,但中小企业规模较小、组织结构简单、经营运作不规范、管理水平不高、抗风险能力较差等一系列自有特点所折射、呈现出的问题风险,在无形中增加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控制的难度,这就要求商业银行需建立起一套适用的风险控制体系,既要适合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同时也必须遵循银行自身贷款风险管理、控制的原则,以保证业务正常有序开展。本文主要以QL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整体风险情况分析为例,针对其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控制进行了研究。在展开全方位分析研究之前,通过收集大量的国内外相关文献,借鉴了诸多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并以此作为该论文研究的切入口,研究内容涵盖了信贷风险及风险控制概念、信贷风险类型、信贷风险控制对策、中小企业相关概念、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控制问题及成因等。经研究发现,虽然信贷风险控制理论诸多,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上还存在着诸多难题,信贷风险控制的好坏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金融业乃至整体国民经济的走向。本文的研究,主要建立在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信贷配给理论基础之上,并此次为依据,将QL银行聊城分行作为案例研究对象,在对QL银行聊城分行的基本概况,信贷资产状况、主要信贷业务品种、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等信贷风险情况,包括贷前、贷中、贷后三查方面的信贷风险控制方式等进行简要描述后,通过文献检索及案例研究的方法深刻剖析找出QL银行聊城分行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控制贷前调差质量不高,风险评价体系不完善,贷后管理难以落实的问题,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对企业约束力不足,地方政府对银行信贷决策的不当干预,民间融资导致的连锁反应、破坏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外部问题成因及掌握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评价技术手段落后,人员培训机制不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的内部问题成因,并就这些问题从内外部层面提出完善中小企业信用相关法律体系,优化政府对商业银行的干预机制,加快推进民间融资市场的建设和监管,严把中小企业准入关,优化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评价体系,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和评价、完善培训效果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打造“四位一体”内部控制监督机制等相应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控制对策。其研究旨在改善并解决QL银行聊城分行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控制问题,对促进QL银行聊城分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更为帮助其实现持续向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同时也为其他金融机构乃至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控制手段及方法提供有益借鉴。
管淑慧[2](2021)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许多国有企业都建立了包含内部审计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但是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国家相关政策下,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面临着升级的挑战。文章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国有企业应当改善内部审计形象、细化职能定位、注重内外部风险的管控、建立新型增值型内部审计体系,以切实提高国有企业的整体效益。
丛玖一[3](2021)在《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的研究 ——基于社会共同治税的视阈》文中提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日益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作为税收制度基本要素的纳税人,其经济活动中产生大量的涉税信息,这些信息的计量和披露包括向税务机关报送都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涉税信息治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关键内容,也是科学税收决策的重要依据。在现实社会经济活动中,不仅存在涉税信息不对称问题,也存在涉税信息弄虚造假问题。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给我国经济注入新活力,也给税收信息治理带来新问题和新挑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威胁着国家税收利益的安全,也会破坏公平、公正、统一的税收秩序与环境,这就需要对纳税人涉税信息开展全流程、全方位治理。国家税务部门一直致力于纳税人涉税信息的优化治理,涉税信息的治理体系逐步完善、治理能力也不断提高,但是在涉税信息顶层战略设计、法律法规建设、信息技术应用、共同治税模式、税务组织架构、税务人员素质等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制约了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本文采用比较分析和调查研究等方法,基于信息不对称、信息管理、整体政府等理论,客观评价了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的现状并揭示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根据来自山东省内外的涉税信息治理调查问卷数据展开统计分析,进一步明确了需要研究和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在梳理国外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本文坚持以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中主要问题为主线,揭示问题的形式、关联性以及问题的成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尤其是创新性地把战略管理思想引入涉税信息治理中,构建了多元主体参加和多要素支持的共建共治共享税收信息框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主要论述选题背景与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内容与方法、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论文写作的创新点与不足等内容。第二章阐述了论文涉及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界定了信息与个人信息、纳税人涉税信息、税收治理、社会共同治税等概念,介绍了信息不对称论、整体政府理论、信息管理理论以及基础理论的作用机理。第三章分析了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的现状与问题,在描述分析了了涉税信息治理的基本状况及成绩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治理运行中存在主要问题,从战略层面、法律制度,到信息技术应用、治税模式、人才队伍、组织模式等深入分析了相关问题的成因。第四章通过对山东省涉税信息治理的问卷调查与统计分析,进一步印证了论文研究所发现的涉税信息治理问题及成因。第五章借鉴了国外涉税信息管理的典型经验和负面教训,以寻求问题解决思路和启示。第六章提出了构建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的多元主体和多元要素为框架的社会共同治税措施。最后给出论文研究的结论与展望。
孟晓波[4](2020)在《我国上市公司失信行为的判别因素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诚信,是我国资本市场的基石,市场经济是法律经济,更是诚信经济,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诚信建设一直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短板。我国上市公司作为上世纪90年代才出现的全新组织形式,由于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获取巨额的融资金额,其诚信状况尤其引人关注。财务造假、业绩“变脸”、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高管被立案调查等多宗非诚信行为,都使得原本羸弱的A股市场更加雪上加霜,从而直接影响了中国经济的发展。考虑到已有失信案例的情况,以及研究的角度主要是关注内部治理方面的因素,本文以实证研究法为主,以文献研究法和案例研究法为辅,并用不完全契约、信息不对称和委托代理三大理论为基础,推出三个假设,即关联交易频繁、无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内控管理失控这三项是否是上市公司发生失信行为的判别原因。同时通过选取2015年到2018年之间我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作为初始样本,利用相关模型分析,来研究这三项因素与上市公司失信行为之间的关系。同时结合相关案例进一步证实,并得出以下结论:关联交易频繁、无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内控管理失控都与上市公司发生失信行为概率呈正相关关系,都是判别上市公司出现违规行为的因素。针对上述结论,本文主要从公司内部治理研究角度出发,提出了几点有助于公司诚信建设的建议,一是优化股权结构和股权激励,制约上市公司失信行为;二是公司治理和财务治理相结合,形成有效的财务管理约束机制;三是建立健全的内控体系,提高内部监管有效性。
黄慧微[5](2020)在《马克思信用理论视角下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信用制度的支撑和促进作用。党的十八大提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要尽快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信用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领域建设,来规范市场经济的发展秩序,形成社会运行的良性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会议讲话中,将风险防范提高到新的高度,强调要在经济全局、系统中化解风险,“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近年全国工业企业应收账款数据显示,应收账款及其占流动性资产的比重逐渐增加,在经济转型调整的关键之年,多重因素叠加下,坏账风险也在相应提高;尽管商业票据融资业务尚不够成熟,但需求日益增加,使得商业票据业务在我国金融市场的份额不断提高,2016年票据风险事件爆出后,票据业务量开始持续减少,但2019年我国商业票据业务再次呈现集体非理性的快速扩张趋势,潜在风险极容易在企业和银行间传导,扩大风险范围。无论理论研究本身还是对现代金融危机实践的反思,马克思的货币、信用和危机理论都常常被当作一个系统、有机的分析框架。尽管其中对应资本主义的具体结论不能直接照搬到我国实践,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信用一般理论、资本积累、扩张以及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对分析和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商业信用风险依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价值,且其中蕴含着不少前瞻性、现代性的观点和洞察力。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样面临市场自发调节下的各种失衡或失灵,更需要我们始终坚持坚持马克思宏观经济思想和信用理论的基本逻辑,继续创造性解决信用制度二重性下的各种现实问题。基于此,针对当前我国商业信用发展中的主要现实风险及潜在风险,依据马克思的商业信用循环条件,以商业信用与生产过剩、货币理论、经济周期之间的相互作用为理论支撑,本文采用平行式行文结构,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投机风险三个方面探索我国商业信用风险的形成及防范。遵循马克思从抽象到具体、从本质到现象、从简单到复杂、从一般到特殊再到个别的逻辑顺序,剖析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信用风险的外在表现和产生的一般原因;坚持理论的实践性、开放性和发展性,探索信用基本理论与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的具体应用相结合;为更契合当代商业信用风险特征,采用了金融学、行为经济学、演化经济学、财务管理等多学科交叉、综合分析。马克思的信用理论包含了信用产生及其作用、信用在生产、分配、消费等环节加速资本主义经济各要素间对立的机理和表象,在资本主义社会,这种对立最终的发展趋势便是彼此分离并以危机的形式趋于统一,且具有周期性。统一的过程中,部分则以具体信用风险形式呈现出来,商业信用风险便是其中之一。第一部分介绍了马克思信用理论的基本观点,包括核心概念界定、信用制度的二重性以及马克思的信用思想逻辑分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下的“信用”范畴,形式上指以债权债务关系为核心的交易行为,是一种经济关系,从属于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商业信用则是社会再生产中以商品为借贷对象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具有商品让渡与价格实现分离、商品为对象、链条性的特征,风险也相应表现为锁链式扩散性、双向性、可转移性特点,但同样具备信用制度的二重性作用,即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在加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要素间的冲突。整理、归纳了商业信用扩张与风险形成相关理论,一是商业信用循环条件,即“1.产业资本家和商人的财富,即在回流延迟时他们所能支付的准备资本,2.这种回流本身”;二是商业信用扩张加剧和掩盖生产过剩的机理;三是商业信用对货币流通速度、流通数量的影响;四是归纳了经济周期中的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的共同作用及演变。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风险治理思想中居于核心地位的金融风险防范框架,金融发展“回归本源”的论断正是对马克思关于货币、信用与危机基本理论的继承与发展。该部分也成为下文具体分析我国商业信用风险的直接理论依据。第二部分概括了我国商业信用产生、发展历程,重点分析了应收账款和商业票据的整体现状、新发展:应收账款方面,当前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偏紧,呈现比较稳定的行业集中分布,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质押及应收账款证券化三种应收展账款融资模式快速发展趋势明显,并逐渐平台化;商业票据方面,业务经营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票据市场的参与主体范围不断扩大,票据业务电子化水平显着提升,电子票据、数字票据带动票据融资业务增加,但随着国家逐步推进金融去杠杆和强化监管,票据市场进入调整、转型期,从而回归服务实体经济之本源。总体看,新常态下商业信用发展主要面临着突出的信用风险、不断增强的流动性风险、投机盛行三方面风险。第三部分从伦理维度分析了商业信用道德弱化下的信用风险及防范对策。成因:商业信用道德形态的不完备、道德契约的脆弱性;提出相应防范建议,即辩证看待马克思关于信用资本的道德批判,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观体系下的诚信美德,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强化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培育企业信用文化。从经济维度分析了商业信用风险评估、企业风险管理方面导致的信用风险,主张多渠道提高商业信用评估的科学性,全过程提高企业信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征信服务系统。第四部分围绕马克思的商业信用循环条件分析流动性风险形成及防范。其中外部可支配的准备资本条件的分析综合了马克思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关于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关系的研究,同时结合经济周期原理,从部分产能过剩、产业比例失调、利润率下降、市场竞争压力分析了我国商业信用回流本身的风险。提出了优化外部准备资本配置、控制企业商业信用扩张边界、优化产业结构、构建公平、理性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环境的具体建议。第五部分为关于投机风险的分析,主要针对商业票据投机问题展开,也有部分兼具实体交易和金融衍生交易特征的投机风险形式。依据投机形成条件,从商业信用融资工具、供给、收益实现、有限理性等方面分析投机风险的形成。建议从完善商业票据融资市场供给、提升理性决策水平、强化制度、监管、服务一体化三方面抑制投机。第六部分总结、梳理了三种具体风险形成机理上的内在联系。主张整体中考量商业信用风险形成的各类因素;从防范措施中概括、提炼出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即遵循经济规律、货币流通规律,科学化解风险;优化信用制度安排,调控政府行为边界;强化企业主体“志诚”的内在支撑。整体看,论文运用了马克思宏观经济思想、信用理论的研究方法和体系,又结合我国商业信用发展、经济转型的时期特征,把握信用杠杆和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的机遇,在创新发展中化解风险,在实践中继承、丰富马克思信用思想。
左咏词[6](2020)在《广东和平县税务部门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在广东省产业“双转移”战略的辐射带动下,粤北地区经济迅速发展,和平县在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的浪潮中抓住发展机遇,产业结构不断升级,经济总量持续增长,税收收入稳步增加。与此同时,税收违法犯罪形式趋于多样化和隐蔽化、纳税人诚信意识不强、纳税信用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日益突出,不利于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本文以和平县税务局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为例,以查阅文献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厘清相关概念,了解征管现状,通过对比分析珠三角地区、欧美发达国家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先进做法,剖析当前和平县税务局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并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最后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对策和措施,从而为我国县级税务部门的工作实践提供决策参考,也为丰富我国县级税务部门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做出贡献。论文由六部分构成: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等。第二章是核心概念及研究支撑理论。核心概念着重介绍纳税信用的概念及纳税信用体系的内涵。第三章是和平县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分析,从和平县纳税信用体系的构成、建设历史及建设成果来阐述现状,从纳税信用管理制度、纳税信用评价体系及纳税信用信息化程度来阐明存在的问题。第四章是和平县税务局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从纳税信用缺乏法律层面保障、纳税信用评价体系不健全、纳税信用管理系统不完善等方面进行论述。第五章是对珠三角地区、欧美发达国家的纳税信用体系进行对比分析,从而为县级税务部门带来启示。第六章是从增强纳税信用法律保障、完善纳税信用评价体系以及加强纳税信用信息化建设三方面提出推进和平县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最后概括和提炼本文的研究结论。
闪涛[7](2020)在《论完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行政监管制度》文中认为为了应对气候变化所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问题,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及其他国家都不同程度地采用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作为推动企业减少碳排放的一种新型治理方式。我国已经在2012年启动碳排放权交易的试点工作。本文试从行政法的角度对其行政监管制度进行研究,力图分析与解决其中所存在的问题,为试点结束后改进和完善该制度提供理论支撑。由于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尚在从试点到成形的过渡期内,理论与实务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还十分欠缺,因此本文的选题尚属一个新的课题。全文除导论外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主要研究了碳排放权交易行政监管制度的国际与国内实践现状。本章首先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置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展开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就碳排放权交易的理论来源与基本机制进行了分析与总结。碳排放权交易这一制度之所以产生,主要来自于经济学上的产权理论、外部性理论、公共财产理论以及稀缺资源理论。上述理论的核心逻辑是功能与目的之间的关系,从目的角度,是为了解决外部性问题以及资源的稀缺性问题;从功能的角度,则提出了产权以及市场机制的逻辑。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碳排放权交易正是运用了经济学上的上述理论,将环境资源或者环境容量进行了产权化设计并引入市场交易机制,从而解决如何用更加经济与有效的方式推动排放主体减少碳排放的问题。基于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本身的分析,本章转向对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行政监管制度的考察,并从我国试点阶段的行政监管体系与行政监管规则两个方面展开。在行政监管体系方面,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在行政监管规则方面,总量控制规则、配额分配规则、监测报告与核查规则、履约规则、登记规则、交易规则等均初步建立。试点运行期间,试点省市的碳排放总量呈现出下降趋势,监管成效初显。目前正值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行政监管从试点阶段转向全国统一建设阶段,因此及时总结试点阶段的经验尤其是分析其不足之处,有助于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阶段尽快形成相对完善的行政监管制度。第二章对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行政监管制度所存在的问题从理论、制度与方法三个维度进行了归纳与分析。理论维度指的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行政监管制度在理论基础上的薄弱之处,包括监管理念的缺失、监管价值取向与位序不明确、监管主体理论存在局限性以及在对碳排放权属性的认识上存在误区。制度维度指的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行政监管在制度建设方面的不足之处,包括监管体系尚不完整、监管规则尚未完全统一、监管法律责任的界定仍不清晰等问题。方法维度指的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行政监管在监管方法上存在短板,具体包括了信息披露制度不完整、监管手段的科技化水平不高以及激励约束方法在程序上存在瑕疵等问题。第三章主要是研究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行政监管在理论上的完善。具体分为四个方面:首先在行政监管理念方面提出了行政管制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监管理念、预防为主的全程监管理念以及科技支撑的监管理念。三者相互联系,共同形成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行政监管所应当具备的监管理念。在监管价值取向与位序上,提出在“风险社会”语境下,行政监管应当更加重视“公平与秩序”的价值取向,并应对“自由与效率”的价值取向进行修正,将可持续发展纳入考量。在监管主体理论方面,基于对公共行政视角中的管理主体与合作治理理论中的治理主体的分析,提出了建立多元化监管主体理论,并从生态环境监管主体与金融监管主体合作治理、第三方核查机构与交易机构监管合作以及行业自律监管对行政监管的协作三个方面构建碳排放权交易行政监管的主体理论。在碳排放权本质属性方面,基于对碳排放权及碳排放配额概念的比较分析,提出碳排放权本质上是一个公法框架下的有限的功能性的私法权利,在碳排放权的取得与分配环节应注重其公法属性及规制作用,在碳排放配额的交易环节、金融化环节应注重其私法属性及激励作用。对碳排放权既要明确其公法属性的法律地位,也要正确对待其私法属性所发挥的功能。第四章重点从监管体系的完善、监管规则的统一以及法律责任制度的明晰这三个方面对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行政监管制度提出了进一步改进的思路。首先在监管体系方面,从完善制度体系、明确职能设置以及增设程序性规范三个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在监管规则的统一上,主要从配额分配规则、监测、报告与核查规则以及履约与交易规则三大核心规则提出统一化的建议。在法律责任制度方面,明晰了排放主体的法律责任以及核查主体的法律责任。第五章主要研究了碳排放权交易的监管方法,分别从重视信息披露制度、提升科技监管能力以及规范奖惩机制三个方面提出具体的措施与建议。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提出了应当从信息披露主体、信息披露基本原则、获取信息的权利主体、信息披露的时点、信息披露的内容诸方面进一步完善。在提升科技监管能力方面,应当通过对大数据技术、区块链技术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来提升监管效能、弥补监管短板、克服监管的有限性。在奖惩机制方面,着重从奖惩的适用条件、奖惩的类型、奖惩的形式、奖惩的程序以及奖惩的救济等方面给予具体建议。
张茜[8](2020)在《重庆市中职学校学生诚信教育研究》文中提出中职学校作为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基地,肩负着提高中职学生专业技能、完善中职学生人格和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等重要使命。随着全国上下越来越意识到诚信的重要作用,以及党和国家建立诚信社会的总体要求,加强中职学校学生诚信教育是对中职学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对中职学生提出的新要求,更是推动国家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中职学生诚信教育的主要场所,中职学校是中职学生诚信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尽管中职学生诚信教育效果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但是学校诚信教育一直是诸多因素中的重中之重。本文的正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了解中职学校学生诚信教育所涉及的理论和方法。通过阅读书籍、文献资料等强对中职学生诚信教育理论知识的认识,学习了相关理论,分析了中职学生诚信教育的意义、内容和特点。第二部分,精心设计调查问卷和访谈提纲,选取了重庆市具有代表性的6所中职学校的学生进行调查,对12位教师进行访谈,对调查数据和访谈资料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以此为基础,从学校、家庭、社会、学生四个角度分析了中职学校学生诚信教育现状的影响因素。第三部分,从学校、家庭、社会和自身四个方面来探讨中职学生诚信教育的对策。学校层面拓展学校诚信教育形式,包括环境熏陶、文化浸润、教师范行、课程育信、活动扬长;家庭层面提高家庭诚信教育参与度,树立正确观念,营造优良家风,改善家教方式,引导家长垂范,配合学校教育,加强家校联动;社会层面构建社会弘扬诚信价值的观念,加快诚信法规建设,健全诚信评价体系,加强诚信监督力度,完善诚信奖惩机制,重视诚信舆论引导,培养“诚信至上”意识;学生层面,自觉加强自我诚信教育,引导诚信行为自省,培养自我诚信意识,加强诚信知识学习,提升道德精神修养,增强诚信道德体验,塑造健全诚信人格。在论述家庭、社会、个人层面的时候,笔者始终站在中职学校教师的角度,对学校、社会和个人对中职学生诚信教育提出了改进对策与建议。
王一棠[9](2020)在《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税收收入也不断增加。在纷繁复杂的经济环境下,经济活动的形式越来越丰富,也给税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当前我国税收工作处于瓶颈时期,一方面民众的收入增多,经济活动更加多样化。同时,随着税收总量逐步增大,税收工作所面对的经济多样性也在逐步趋于复杂化;另一方面,由于税收政策不够完善,产生了税收扭曲效应,并且影响不断扩大,不公平问题日益突出,所以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亟需切合税收政策调整,同时进行适时调整与革新。本文围绕着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这一主题,梳理了税收征管模式、税收管理措施、税收征管效率、税收征管成本与税源控制等国内外文献,构建以制度经济学为基础的研究框架,从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形成、特点以及制度变迁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并借鉴国外经验和基于实际,提出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对策建议。本文在对税收征管的内涵、变迁及其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基于现有的相关研究,运用DEA-Malmquist方法,从三个方面展开对中国税收征管制度效率的检验:(1)从时间角度检验全国及各省区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的税收征管效率;(2)从空间角度验证我国31个省级行政地区税收征管效率的地区异质性;(3)研究分析我国国、地税合并改革前后全国及各省级行政地区的税收征管效率。研究结论:第一,从时间维度看,“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期间内,全国税收征管效率呈上升趋势,税收征管资源投入的利用效率得到了提高。然而,全国各省区税收征管效率均值在“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阶段均处于DEA无效状态。因此,需加强现有的税收征管技术以及税收征管投入资源的配置,以提高征管效率。第二,从空间维度来看,“十一五阶段”全国近38%的地区税收征管纯技术效率较低,但依靠较高的征管资源投入维持总体的技术效率。“十二五”阶段中,很多地区提升了税收征管的纯技术效率,跃升至更高类别中。第三,从动态的视角分析,全国各省区税收征管的全要素生产率变化幅度不大。通过DEA-Malmquist分析发现,全要素生产率指数呈现出波动的状态,其中技术效率的变化上下波动趋势明显,主要原因是受到税收征管规模效率波动变化的影响。第四,以国、地税合并为时间分割点,对比国、地税合并前后的税收征管效率。研究得出:自国、地税合并之后,税收征管效率均有略微提升,但提升幅度不大,可能是因为研究时间段仅半年,间隔较短,国、地税合并对我国税收征管有着积极的意义。基于上述实证结果,本文结合国外税收制度的经验,即分析了美国、英国、日本的税收征管制度,提出了国外税收征管制度对我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的启示,即限制现金交易和建立税务、社保、银行一体化信息管理制度。并对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路径进行系统分析,通过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依据、障碍和渠道三方面的因素,分析其路径选择的举措:一是提升数据采集与应用能力,获取更加全面系统的涉税信息和数据,深化对大数据的处理与应用能力;二是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大税收管理力度,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升,努力实现税务工作的目标;三是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和数据共享平台,增加风险识别、信息对比和纳税评估的衔接环节,建立以“大数据”为基础的风险导向型税收征管模式;四是重构税收风险控制流程,对征管流程整体框架和具体环节进行规范,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最终,本文提出对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创新建议。从税收法制化、机构设置、加快推进税务系统“放管服”、改善代征社保费模式、调试和优化纳税人心理、优化税务机构人员管理等几个角度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刘刚[10](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市场经济不容会计失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市场经济不容会计失信(论文提纲范文)
(1)QL银行聊城分行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控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关于银行信贷风险控制的相关研究评价 |
1.关于信贷风险相关概念的研究 |
2.关于信贷风险控制的相关研究 |
3.关于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控制问题、成因及对策的研究 |
(三)研究内容、框架及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框架 |
3.研究方法 |
二、基本概念界定和相关理论基础 |
(一)信贷风险类型和特征 |
1.信贷风险类型 |
2.信贷风险特征 |
(二)信贷风险控制环节 |
1.贷前调查 |
2.贷中审查 |
3.贷后管理 |
(三)相关理论基础 |
1.企业生命周期理论 |
2.信息不对称理论 |
3.信贷配给理论 |
三、QL银行聊城分行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控制现状 |
(一)QL银行聊城分行基本概况 |
(二)QL银行聊城分行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情况 |
1.QL银行聊城分行信贷资产现状 |
2.QL银行聊城分行主要信贷业务品种 |
3.QL银行聊城分行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
(三)QL银行聊城分行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控制方式 |
1.加强贷前调查质效,强化风险源头把控 |
2.认真履行审贷职责,提高审查审批质量 |
3.强化贷后管理成效,提高风险预警水平 |
四、QL银行聊城分行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控制问题及原因 |
(一)QL银行聊城分行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控制问题 |
1.贷前调查质量不高 |
2.风险评价体系不完善 |
3.贷后管理难以落实 |
(二)QL银行聊城分行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控制原因 |
1.外部原因 |
2.内部原因 |
五、QL银行聊城分行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控制对策 |
(一)外部层面 |
1.完善中小企业信用相关法律体系 |
2.优化政府对商业银行的干预机制 |
3.加快推进民间融资市场的建设和监管 |
(二)内部层面 |
1.严把中小企业准入关 |
2.优化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评价体系 |
3.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和评价,完善培训效果评估制度 |
4.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
5.打造“四位一体”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
六、研究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面临的挑战和难题 |
1.1 职能定位模糊,业务层级较低 |
1.2 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不够,没有形成一致的认同度 |
1.3 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和升级将面临文化与认知的挑战 |
2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分析 |
2.1 细化审计职能定位,构建增值型审计业务体系 |
2.2 塑造内部审计形象,使增值型审计身份得到认同 |
2.3 扩大风险控制范围,提高增值型审计的风险管控能力 |
3 结束语 |
(3)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的研究 ——基于社会共同治税的视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关于涉税信息治理理论与应用的研究 |
1.2.2 关于涉税信息战略规划与治理问题研究 |
1.2.3 关于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环节与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 |
1.2.4 关于信息技术在涉税信息治理中应用研究 |
1.2.5 关于社会共同治税模式建构研究 |
1.2.6 总体评价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创新点 |
第2章 基本概念界定与理论依据 |
2.1 基本概念 |
2.1.1 信息及信息治理 |
2.1.2 纳税人个人信息与涉税信息 |
2.1.3 涉税信息管理与涉税信息治理 |
2.1.4 社会共同治税 |
2.2 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整体政府的社会共治理论 |
2.2.3 信息资源管理理论 |
2.3 基本理论对涉税信息治理的作用机制 |
2.3.1 信息不对称理论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与涉税信息治理 |
2.3.2 在整体政府理论下构建涉税信息的共商共建共治格局 |
2.3.3 依据信息资源管理理论开展涉税信息全过程治理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
3.1 涉税治理的基本情况 |
3.1.1 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政策制度 |
3.1.2 税收治理模式的嬗变与信息化历程 |
3.2 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3.2.1 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2 问题的成因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涉税信息治理调查与分析 |
4.1 调查问卷设计与步骤 |
4.1.1 问卷设计思路 |
4.1.2 调查操作步骤 |
4.2 问卷回收情况统计 |
4.2.1 问卷来源地 |
4.2.2 问卷的质量与代表性 |
4.2.3 客观选择题类与主观问答题类的统计 |
4.3 基于共同治税视阈的涉税信息数据分析 |
4.3.1 缺乏包括涉税信息在内的战略规划设计 |
4.3.2 税法制度不健全导致上下位法在法理上的抵触 |
4.3.3 治理主体素质与组织架构难以适应现代治理要求 |
4.3.4 治理环节不周全导致整体治理效果不佳 |
4.3.5 金税工程在技术架构和数据处理上存在缺陷 |
4.3.6 征纳的涉税信息治理权与保护权存有边界不清 |
4.3.7 社会共同治税格局构建进展缓慢 |
4.3.8 跨国跨域信息情报交换与共享困难重重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外涉税信息治理的经验与启示 |
5.1 典型经验 |
5.1.1 注重税收战略规划和数字税收规划 |
5.1.2 完善信息管理的税收法律制度 |
5.1.3 健全的“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纳税人权利保护制度 |
5.1.4 “互联网+税务”成为“互联网+整体政府”的重要内容 |
5.1.5 借助组织改革和业务流程再造提升信息的效能 |
5.1.6 对银行账户监管和对信息质量的把控 |
5.1.7 开展国际税收情报交换 |
5.2 负面案例 |
5.2.1 美国南方保健的财务造假案 |
5.2.2 瑞士银行采用“阴阳账本”帮人逃税被起诉 |
5.2.3 保加利亚510万名纳税人信息被泄露 |
5.3 对我国的启示 |
5.3.1 战略管理是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的基石 |
5.3.2 法律制度是开展涉税信息治理的标准与保障 |
5.3.3 整体政府理论指导涉税信息不对称性和组织效能治理 |
5.3.4 保护好纳税人权益是处理涉税信息公私权冲突的关键 |
5.3.5 技术成为有效解决纳税人涉税治理的重要抓手 |
5.3.6 从企业会计信息和银行结算等信源关键点管好信息流 |
5.3.7 建立和完善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制度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优化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的措施 |
6.1 构建涉税信息治理的多元要素保障支持体系 |
6.1.1 以顶层设计形成的战略规划引领治税治信 |
6.1.2 以税收法定主义实现来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规制作用 |
6.1.3 以科技驱动并发挥技术在涉税信息治理中的支撑作用 |
6.1.4 以纳税人业务为中心和大数据技术为工具再造组织 |
6.1.5 提升人才现代化能力为涉税信息治理提供保证 |
6.1.6 建立纳税人涉税信息的权益安全保障和保全机制 |
6.2 推动涉税信息治理参与主体多元化与责任化建设 |
6.2.1 涉税信息治理必须在党委领导下开展 |
6.2.2 涉税信息治理必然在政府主责下推进 |
6.2.3 涉税信息治理必定在税务主管下专业化开展 |
6.2.4 涉税信息治理离不开政府部门配合 |
6.2.5 涉税信息治理需要社会组织协助支持 |
6.2.6 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要依赖公众 |
6.3 构建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
6.3.1 多元主体在党政的领导下开展多元治理要素共建 |
6.3.2 多元治理要素在税收共治中协整关系发挥合力作用 |
6.3.3 多元治理主体共同享有和享受共建共治的成果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纳税人税收违法失信公布案例统计表(单位:项) |
附录B《纳税人涉税信息调查问卷》 |
致谢 |
(4)我国上市公司失信行为的判别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角度研究 |
2.2 从上市公司财务制度的角度研究 |
2.3 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角度研究 |
2.4 从上市公司价值管理的角度研究 |
2.5 小结 |
3 我国上市公司失信行为的研究假设 |
3.1 失信行为判别因素的假设之一—关联交易频繁 |
3.2 失信行为判别因素的假设之二—无法出具审计意见 |
3.3 失信行为判别因素的假设之三—内控管理失控 |
4 我国上市公司失信行为的实证分析 |
4.1 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
4.2 模型建立和变量选取 |
4.3 实证分析 |
4.4 内生性检验 |
4.5 稳健性检验 |
5 我国上市公司失信行为的案例分析 |
5.1 案例一:赫美集团关联交易 |
5.2 案例二:康美药业财务造假 |
5.3 案例三:雏鹰农牧管理失控 |
6 结论与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相关建议 |
参考文献 |
(5)马克思信用理论视角下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一) 重点 |
(二) 难点 |
(三) 创新点 |
第一章 马克思的信用理论 |
一、马克思信用理论核心概念界定 |
(一) 信用 |
(二) 商业信用 |
(三) 信用风险 |
(四) 商业信用风险的含义及特征 |
二、信用的作用 |
(一) 信用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
(二) 信用加速危机的爆发 |
三、商业信用的产生与发展 |
(一) 商业信用的产生 |
(二) 商业信用的发展 |
四、马克思商业信用风险形成理论 |
(一) 商业信用自身的界限 |
(二) 信用扩张与生产过剩 |
(三) 信用与货币流回规律 |
(四) 经济周期中的信用作用及演变 |
五、马克思信用理论的时代价值 |
(一) 对我国市场经济运行效率提升的指导价值 |
(二) 研究当代金融风险的重要理论支撑 |
(三) 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指导意义 |
第二章 我国商业信用发展现状及主要风险 |
一、我国商业信用发展现状 |
(一) 发展概述 |
(二) 传统商业信用形式的发展现状 |
(三) 商业信用模式的新发展 |
二、当前商业信用发展中的主要风险隐患 |
(一) 信用风险突出 |
(二) 流动性风险增强趋势明显 |
(三) 投机活动难以有效遏制 |
第三章 信用风险形成及防范 |
一、信用风险形成 |
(一) 伦理维度的商业信用道德弱化成因 |
(二) 经济维度的信用风险成因 |
二、信用风险防范 |
(一) 强化商业信用伦理道德建设 |
(二) 提高商业信用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
(三) 提高企业信用治理水平 |
(四) 完善征信服务系统 |
第四章 流动性风险形成及防范 |
一、流动性风险形成 |
(一) 企业所能支配的准备资本不足 |
(二) 回流本身的风险 |
二、流动性风险防范 |
(一) 优化外部准备资本配置 |
(二) 商业信用扩张以产业资本边界为限 |
(三)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四) 进一步构建公平、理性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环境 |
第五章 投机风险形成及防范 |
一、投机风险形成逻辑 |
(一) 商业信用基础工具及金融衍生品融合的风险 |
(二) 有限理性下的决策偏差 |
(三) 商业票据融资制度、监管机制不够完备 |
二、投机风险防范 |
(一) 完善商业票据融资市场供给 |
(二) 提升理性决策水平 |
(三) 制度、监管、服务一体化 |
第六章 系统把握三种商业信用风险的防范 |
一、贯彻习近平现代信用风险治理念和新时代经济思想 |
(一) 立足新时代的风险治理战略部署 |
(二) 金融风险治理 |
(三) 金融风险治理是对马克思信用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
二、整体考量商业信用风险形成因素 |
(一) 坚持马克思信用风险的基本立场 |
(二) 理顺商业信用风险成因的内在联系 |
三、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科学化解风险 |
(一) 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回归信用服务实体经济之本源 |
(二) 尊重货币流通规律,调控信用规模 |
四、优化信用制度安排,调控政府行为边界 |
(一) 优化相关信用制度安排,提高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
(二) 把握信用功能发挥中政府与市场合理边界 |
五、强化企业主体“志诚”的内在支撑 |
(一) 信用道德提升有助于信用风险与投机风险控制 |
(二) 流动性问题的解决为企业诚信提供物质保障和凝聚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6)广东和平县税务部门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关于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研究 |
1.3.2 国内关于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研究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核心概念和研究理论支撑 |
2.1 核心概念 |
2.1.1 信用的概念和内涵 |
2.1.2 社会信用、税收信用与纳税信用 |
2.1.3 纳税信用体系的内涵 |
2.2 研究支撑理论 |
2.2.1 契约论 |
2.2.2 信用创造理论 |
2.2.3 税收债务债权关系理论 |
第三章 和平县纳税信用体系现状分析 |
3.1 和平县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概况 |
3.1.1 和平县纳税信用体系的构成 |
3.1.2 和平县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历史 |
3.1.3 和平县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成果 |
3.2 和平县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
3.2.1 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不健全 |
3.2.2 纳税信用评价体系不科学 |
3.2.3 纳税信用信息化程度不高 |
第四章 和平县纳税信用体系不健全的原因审视 |
4.1 纳税信用缺乏法律层面保障 |
4.1.1 立法层级过低 |
4.1.2 纳税遵从信息记录缺乏针对性 |
4.2 纳税信用评价体系不健全 |
4.2.1 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不强 |
4.2.2 指标设置不够合理 |
4.2.3 基础数据归集不全 |
4.2.4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公开及应用不足 |
4.3 纳税信用管理系统不完善 |
第五章 国内外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借鉴 |
5.1 珠海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借鉴 |
5.2 国外发达国家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借鉴 |
5.2.1 美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借鉴 |
5.2.2 日本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借鉴 |
第六章 加强和平县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
6.1 增强纳税信用法律保障 |
6.1.1 加快信用立法进程 |
6.1.2 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6.2 完善纳税信用评价体系 |
6.2.1 加强纳税信用宣传教育 |
6.2.2 积极推动“税企共治” |
6.2.3 完善纳税信用评价指标 |
6.2.4 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作用 |
6.2.5 扩大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 |
6.3 加强纳税信用信息化建设 |
6.3.1 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系统 |
6.3.2 加强纳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1)国内学术着作 |
(2)国外着作译着 |
(3)国内期刊论文 |
(4)国外期刊论文 |
(5)学位论文 |
附录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 |
附件: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 |
附录二 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访谈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7)论完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行政监管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缘起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的意义 |
四、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五、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行政监管的现状 |
第一节 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
一、碳排放权交易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重要法律途径 |
二、碳排放权交易的基础理论与核心机制 |
三、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启动与发展 |
第二节 试点阶段的碳排放权交易的行政监管 |
一、试点阶段碳排放权交易的行政监管体系 |
二、试点省市碳排放权交易的行政监管规则 |
三、试点阶段行政监管的成效和需要思考的问题 |
第二章 碳排放权交易行政监管问题的三个分析维度 |
第一节 碳排放权交易行政监管理论基础的缺陷 |
一、监管理念的缺失 |
二、监管的价值取向及其位序不明 |
三、监管主体的理论局限 |
四、监管的核心内容——碳排放权属性的认识误区 |
第二节 碳排放权交易行政监管的制度缺陷 |
一、监管体系缺乏完整性 |
二、监管规则缺乏统一性 |
三、监管法律责任的界定不明 |
第三节 碳排放权交易行政监管的方法粗放 |
一、信息披露制度不系统完整 |
二、监管手段的科技化的水平不高 |
三、激励与约束手段的程序规则不完备 |
第三章 碳排放权交易行政监管的理论完善 |
第一节 行政监管理念的三重构建 |
一、明确行政管制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监管理念 |
二、确立预防为主的全程监管理念 |
三、树立科技支撑的监管理念 |
第二节 价值取向位序的调整 |
一、“公平与秩序”价值的凸显 |
二、“自由与效率”价值取向的修正 |
第三节 监管主体理论的拓展 |
一、公共行政视角中的管理主体 |
二、合作治理理论中的治理主体 |
三、碳排放权交易监管主体理论的更新 |
四、碳排放权交易监管主体体系的构建 |
第四节 碳排放权的双重法律属性分析 |
一、相关国家与组织中有关碳排放配额的规定 |
二、碳排放权的权利属性及其特殊性 |
三、碳排放权双重法律属性及其意义 |
第四章 碳排放权交易行政监管的制度完善 |
第一节 监管体系的完善 |
一、完善制度体系 |
二、明确职能设置 |
三、增设程序规范 |
第二节 行政监管规则的统一化 |
一、初始分配规则的统一 |
二、监测、报告与核查规则的统一 |
三、履约与交易规则的统一 |
第三节 行政监管法律责任的类型化 |
一、排放主体的法律责任 |
二、核查机构的法律责任 |
三、完善失信惩戒的适用范围与使用条件 |
第五章 碳排放权交易行政监管的方法完善 |
第一节 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在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 |
一、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现状 |
二、信息披露机制的完善 |
第二节 科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
一、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监管的信息处理能力 |
二、运用区块链技术保障监管信息的安全可靠性 |
三、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克服监管资源的有限性 |
第三节 奖惩机制的规范化适用 |
一、激励型监管中的奖惩机制 |
二、碳排放权交易中奖惩机制的规范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重庆市中职学校学生诚信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的可行性 |
(四)核心概念界定 |
(五)文献综述 |
(六)研究思路、方法、重难点与拟创新点 |
一、中职学生诚信教育概述 |
(一)中职学生诚信教育的重要意义 |
1.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
2.培养新时代合格技能型人才 |
3.推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
(二)中职学生诚信教育的主要内容 |
1.传统文化诚信教育 |
2.人际关系诚信教育 |
3.学习生活诚信教育 |
4.经济领域诚信教育 |
5.法律法规诚信教育 |
(三)中职学生诚信教育的基本特点 |
1.教育对象的特殊性 |
2.教育内容的广泛性 |
3.教育方向的职业性 |
4.教育方式的多样性 |
5.教育过程的系统性 |
二、重庆市中职学生诚信教育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
(一)重庆市中职学校学生诚信教育现状 |
1.调查目的 |
2.调查对象 |
3.调查方法与内容 |
4.基于学生调查结果分析 |
5.基于教师访谈结果分析 |
(二)中职学生诚信缺失影响因素分析 |
1.学校教育薄弱制约着诚信教育的质量 |
2.家庭教育缺失抑制着诚信家风的形成 |
3.社会机制滞后影响着诚信氛围的营造 |
4.自身素质缺陷阻碍着诚信修养的提升 |
三、加强重庆市中职学生诚信教育的对策及措施 |
(一)学校层面:拓展学校诚信教育形式 |
1.环境熏陶——感受诚信 |
2.文化浸润——领悟诚信 |
3.教师范行——感染诚信 |
4.课程育信——培养诚信 |
5.活动扬长——践行诚信 |
(二)家庭层面:提高家庭诚信教育参与度 |
1.树立正确观念,营造优良家风 |
2.改善家教方式,引导家长垂范 |
3.配合学校教育,加强家校联动 |
(三)社会层面:构建社会弘扬诚信价值的观念 |
1.加快诚信法规建设,健全诚信评价体系 |
2.加强诚信监督力度,完善诚信奖惩机制 |
3.重视诚信舆论引导,培养“诚信至上”意识 |
(四)学生层面:自觉加强自我诚信教育 |
1.引导诚信行为自省,培养自我诚信意识 |
2.加强诚信知识学习,提升道德精神修养 |
3.增强诚信道德体验,塑造健全诚信人格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文献综述与评析 |
1.3.1 税收征管模式研究 |
1.3.2 税收管理措施研究 |
1.3.3 税收征管效率研究 |
1.3.4 税收征管成本与税源控管研究 |
1.3.5 研究文献评析 |
1.4 研究框架结构 |
1.5 可能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可能创新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税收征管制度的概念、内涵与效率 |
2.1 税收征管的概念 |
2.1.1 税收征管的概念 |
2.1.2 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和税务管理的概念辨析 |
2.2 税收征管制度的内涵 |
2.2.1 税收征管制度的构成 |
2.2.2 税收征管制度的特征与功能 |
2.2.3 税收征管制度的供给与需求 |
2.3 税收征管制度的成本与收益 |
2.4 税收征管制度的效率 |
第3章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分析 |
3.1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变迁 |
3.1.1 税收征管制度变迁动因 |
3.1.2 相关法律条文变迁 |
3.1.3 征管制度模式变迁 |
3.1.4 税源管理制度变迁 |
3.1.5 大企业税收管理制度变迁 |
3.1.6 纳税服务制度和税务稽查制度变迁 |
3.1.7 发票管理制度变迁 |
3.1.8 非正式税收征管制度及实施机制变迁 |
3.2 中国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 |
3.2.1 第一阶段:征、管、查“三分离” |
3.2.2 第二阶段:纳税申报制度 |
3.2.3 第三阶段:税收征管制度完善 |
3.2.4 第四阶段:国、地税合并 |
3.2.5 第五阶段:信息技术助力 |
3.3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现状 |
3.3.1 税收征管法律体系现状 |
3.3.2 税收征管机构设置状况 |
3.3.3 税收征管人员构成状况 |
3.3.4 税收征管收入现状 |
3.4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缺陷 |
3.4.1 税收法律法规不健全 |
3.4.2 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权责不明确 |
3.4.3 纳税服务体系不完善 |
3.4.4 税收监控缺失 |
3.4.5 纳税评估体系缺失 |
第4章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效率实证分析 |
4.1 研究方法梳理 |
4.2 研究方法选择 |
4.2.1 DEA模型 |
4.2.2 Malmquist指数模型 |
4.3 中国税收征管效率的测度分析 |
4.3.1 指标设置原则 |
4.3.2 指标选取 |
4.3.3 数据来源及说明 |
4.4 基于DEA-MALMQUIST指数的税收征管效率分析 |
4.4.1 年际时间差异分析 |
4.4.2 各地区异质性分析 |
4.4.3 国、地税合并前后差异分析 |
4.5 实证总结 |
第5章 国外税收征管制度及其借鉴 |
5.1 国外税收征管制度 |
5.1.1 美国税收征管制度 |
5.1.2 英国税收征管制度 |
5.1.3 日本税收征管制度 |
5.2 国外税收征管制度的借鉴 |
5.2.1 限制现金交易 |
5.2.2 建立一体化信息管理制度 |
第6章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优化的路径选择 |
6.1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依据 |
6.2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障碍 |
6.2.1 “互联网+税务”存在的问题 |
6.2.2 “金税三期工程”存在的问题 |
6.3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渠道 |
6.4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举措 |
第7章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创新建议 |
7.1 完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
7.1.1 制定税收基本法 |
7.1.2 延伸《税收征管法》的边界 |
7.1.3 优化税法体系和税收计划 |
7.1.4 细化地方性法律法规 |
7.2 完善税收机构设置 |
7.2.1 建立专门数据风险监控部门 |
7.2.2 建立专门登记管理和档案中心 |
7.3 加快推进税务系统“放管服” |
7.3.1 建立与其他部门协调制度 |
7.3.2 开通全国税收信息共享渠道 |
7.3.3 优化整合国地税合并后的税务征管系统 |
7.3.4 构建中国特色的税务代理体系 |
7.4 改革社保费代征制度 |
7.5 调适和优化纳税人心理 |
7.5.1 鼓励纳税人自主纳税 |
7.5.2 提升纳税人纳税意识 |
7.6 优化税务人员管理 |
7.6.1 妥善安排干部,建立激励机制 |
7.6.2 提高税务人员素质 |
7.6.3 转变税务人员服务理念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10)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四、市场经济不容会计失信(论文参考文献)
- [1]QL银行聊城分行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控制[D]. 刘畅. 广西师范大学, 2021(02)
- [2]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J]. 管淑慧. 当代会计, 2021(09)
- [3]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的研究 ——基于社会共同治税的视阈[D]. 丛玖一.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4]我国上市公司失信行为的判别因素研究[D]. 孟晓波. 浙江大学, 2020(02)
- [5]马克思信用理论视角下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研究[D]. 黄慧微.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
- [6]广东和平县税务部门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研究[D]. 左咏词.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7]论完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行政监管制度[D]. 闪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8]重庆市中职学校学生诚信教育研究[D]. 张茜. 西南大学, 2020(01)
- [9]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研究[D]. 王一棠. 吉林大学, 2020(08)
- [10]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