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的实践报告

南海仲裁案的实践报告

问:南海仲裁案 是什么?
  1. 答:南海仲裁案,是一个临时组建的仲裁庭,就菲律宾阿基诺三世政府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进行的所谓“裁决”,其实质是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
    2016年7月12日,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对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终裁决”,判菲律宾“胜诉”,并否定了“九段线”,还宣称中国对南海海域没有“历史性所有权”。 
    仲裁庭背景:
    仲裁庭五人中,阿尔弗雷德·H.A.·松斯是一名教授,其余四人都是国际海洋法法庭现任或前任法官,其中托马斯·A·门萨是临时仲裁庭主席。按照程序,国际海洋法法庭时任庭长柳井俊二在接受菲律宾2013年1月强行提出的仲裁案后,于2013年5月组成由五名“专业人士”组成的仲裁庭。
    菲律宾方面指派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德国人吕迪格·沃尔夫鲁姆在仲裁庭中代表菲律宾;由于中方不参与仲裁,因此剩余4人均由柳井俊二指派。
    以上内容参考:
问:如何看待这次南海仲裁问题?
  1. 答: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并推动南海仲裁案。
    南海,位于中国大陆的南方,是太平洋西部海域,中国三大边缘海之一,该海域自然海域面积约350万平方公里,为中国近海中面积最大、水最深的海区,平均水深1212米,最大深度5559米。
    中国领海由渤海(内海)和黄海、东海、南海三大边海组成,东部和南部大陆海岸线1.8万千米。内海和边海的水域面积约470万平方千米。
南海仲裁案的实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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