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民政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报告
- 答:“一岗旁宏”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运游册双重责任。
“一岗双责”是指每一个岗位同时担负党风廉政建设和经营管理的双重责任。实施一岗双责是双向纳入的具体化。通过一岗双责实施责任分解建立责任网络使责任由软变硬、由粗变细、由虚变实。
“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磨拍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问: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 答:法律分析:各级领导干部对推荐使用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坚持“好干部”标准,不推荐、提拔“带病”干部,严格旅山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法律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履行“一岗双责” 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 一、落实选人用人责任 1、抓好干部制度建设。根据中央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巧镇轮》、《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精神,梳理修订干部管理制度,改进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2、抓好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各级领导干部对推荐使用干部的廉洁孝信自律情况负责。坚持“好干部”标准,不推荐、提拔“带病”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3、抓好干部日常廉政考核和诫勉。深化和拓展对干部日常廉政考核,加强对干部的各种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对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口头或书面诫勉。4、抓好选人用人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不搞小圈子;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绝不搞团团伙伙。5、抓好干部轮岗交流。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领导干部交流暂行办法》,对职责范围内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风险排查,对权力风险岗位及时提出轮岗交流建议,研究制定轮岗交流工作方案,分步骤、分批进行轮岗交流。6、抓好***选人用人倒查。凡出现因“带病”提拔、***提拔,以及未及时轮岗交流和诫勉谈话等发生腐败问题的,对选人用人过程进行倒查,存在腐败的,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推荐人、分管领导的责任。
问:一岗双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 答:法律分析:“一岗双责”方面也存在一 些不足之处。这些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引起重视,切实加 以解决。 三、整改措施 1、增强履职意识,确保责任制有效落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岩棚可以申请人民粗枣枝法院岩敏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八十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