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发展趋势(论文文献综述)
李思特[1](2021)在《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维护社会公平是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手段,维护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内涵的价值取向。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较为重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公平统一”作为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通过公平实现普惠性特征,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完善的必然要求。本文通过挖掘社会公平理念的基本内涵,比较了不同公平观的特点与区别;通过梳理不同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相关论述与思想,比较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公平理念;通过回顾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发展,阐释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变化特点;通过总结成就与问题,把握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通过对于理念、目标与路径的解读,明确了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第一章绪论部分阐述了选题的背景与意义。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定位、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选择、社会保障的发展道路三个问题入手,论证了本文研究的必要性。以社会公平视角对社会保障问题进行解读,既明确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内涵,也定位了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的基本视角。文章对现有研究成果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梳理、分类:纵向来看,关于社会保障公平问题的研究可分为理念探索阶段、共识形成阶段以及新时代以来的理念定型阶段;横向来看,相关的研究又可以划分为规范性研究、实证分析研究以及基于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视角进行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文章主要采用了跨学科综合分析法、唯物史观的研究方法以及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第二章是全文的理论支撑。首先,在概念界定的章节,明确了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阐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的基本内涵以及与其他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理念,也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选择。依据公平观的不同,社会保障模式可分为完全自由主义模式、重视公平的自由主义以及马克思公平观下的社会保障模式。其次,阐明了文章的的理论基础:按照“最大幸福”原则,以边沁、密尔为代表的古典功利主义持有的公平观可以总结为经济公平。福利经济学接受了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社会福利是个人福利的总和。旧福利经济学将公平视为效用的均等化,同时指出,由于边际效用递减的存在,国民财富必须均等分配才能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新福利经济学采用了序数效用论,在公平的问题上存在着价值中立的倾向。罗尔斯的公平观有着对于功利主义的批判、以及对于福利经济学的超越。罗尔斯将公平作为社会的首要价值,并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原则。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不同于上述学者。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出发,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是衡量社会公平的唯一标准。马克思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进行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无法孕育出真正的社会公平。此外,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相关理论为基础,马克思的社会保障思想可以概括为社会保险思想、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理论。第三章梳理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理念的论述与思想。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特点的变化,来源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社会公平问题认识上的变化。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通过确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使得社会公平从根本上得以实现。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进行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确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社会公平通过社会主义本质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重要再分配手段之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路径。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作为衡量社会公平的关键标准。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前提下,应该允许一定程度的合理差距。这一时期的社会保障公平理念,主要追求的是经济意义上的平等。而社会保障制度则被视为稳定社会的有效途径。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理念,将公平问题提升到了新的理论高度;同时还将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社会建设,纳入到“四位一体”的总布局当中;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出现了“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表述。这都使得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得到了空前的重视。这一时期的公平观,开始由经济公平向社会公平转变,由形式意义上的公平向实质公平深化。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公平正义问题。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以人民为中心明确了社会公平问题的基本向度。公平可持续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继续坚持的方向。习近平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进一步具象化为“底线公平”。“底线公平”的提法,突出了社会保障“社会生活安全网”的基本定位,也调和了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的内在矛盾。第四章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总结。由理念到实践,从顶层设计到制度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变化,也影响着社会保障制度实践的变革。本章以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为主线,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划分为共3个时期:(1)计划经济时期。(2)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时期。(3)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公平性矫正的时期。在计划经济时期,随着社会主义政权的确立,中国从无到有建立了“国家—单位”的社会保障模式。虽然保障水平尚不发达,保障覆盖存在薄弱环节,但总体来看,由于实行均等化原则因而公平程度较好。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确立,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中国开始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之路。这一时期改革的阶段性与非同步特征,客观上影响了社会保障公平性的实现。在第三个时期,城乡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随着新农合、新农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先后确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得以补足。另一方面,城乡地区社会保障公平性不断完善的阶段。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的确立以及城镇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社会保障公平性进一步提升,由“全面覆盖”开始走向“全民覆盖”。此外,本章还以公平性为视角,分析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历史演进特点:在建国初期,由于采取了国家保障模式,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绝对公平的特点;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制度被视作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配套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弱化了其公平内涵。党的十七大以后,随着“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又被强化为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手段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越发趋于成熟。社会保障制度自身就成为了社会公平的具象化体现。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实现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就是实现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总而言之,从理念、实践两方面进行把握,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有着如下特点:在理念层面,社会保障首先由计划经济时期的起点公平,让位于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公平,并在十八大前后再度向社会公平复归;在实践层面,由统一的国家保障,转变为带有城乡分立特点的自助与共济相结合,并在新时代以来随着制度实践的不断补足,向着提供均等社会保障服务的弥合化方向发展。第五章首先从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视角解读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问题的内涵。其次,梳理了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建设取得的成果:在社会救助领域,通过脱贫攻坚专项计划,完善了以低保制度为代表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在社会保险领域,解决了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分立问题;整合了城镇地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现状。在社会福利领域,社会福利由狭义制度向广义制度拓展,由特殊性制度向普惠型制度扩充。最后,指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发展面临着的公平问题:其一,社会保障存在身份公平问题。新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明确,社会保障制度的准入资格是以职业、收入、户籍归属等要素差别化对待,还是一视同仁地以国民身份作为前提。其二,社会保障制度区域公平问题仍然严重。区域公平问题既包括各省份地区之间,社会保障发展的协调问题,也包括城乡社会保障实际待遇水平的均衡问题。其三,在老龄化加剧,人口出生率减少的背景下,防范社会保障制度可能出现的代际问题风险,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需要面对另一重大课题。本章还就身份公平问题、区域公平问题、代际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出了分析。第六章提出了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并从理念、总体目标、实现路径共三方面进行论述。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共享发展理念是建设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价值引领。其次,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民生七有”。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是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最后,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适度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以上基本内容从社会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保障对象、责任主体、保障水平、体系构建等五个方面,对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明确的路径指引。这其中,兜底线”通过完善底线性、普惠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底线公平;“织密网”侧重于调节非均等公平;“建机制”通过法制化与体系化共进并举,体现规则公平;“覆盖全面”、“城乡统筹”保障主体公平;“保障适度”、“可持续发展”助力代际公平的实现;“权责清晰”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协议公平。
胡波[2](2021)在《基本医疗保险对农民工城市居留意愿的影响研究 ——以长三角地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确保农民工群体顺利实现市民化转移,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步骤。城市居留意愿是衡量城市融入水平的重要指标,有效提升农民工群体的城市居留意愿,成为实现“以人为本”的城镇化的基础。当前,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中“半城镇化”、“伪城镇化”问题突出。一方面,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较低;另一方面,公共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日益凸显。相较于其他社会群体而言,农民工这一特殊劳动群体的健康受损程度更为严重,能否获取基本医疗保险这项健康权益,对于保障农民工身体健康和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而言至关重要。因此,研究基本医疗保险对农民工城市居留意愿的影响效果,从理论上厘清不同参保模式下农民工城市居留意愿的强弱区别,对于共建公平包容的社会环境、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构建新时代城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在充分阐释选题研究背景的基础上,本文主要探讨了基本医疗保险对长三角地区农民工城市居留意愿的影响效果。首先,回顾梳理了国内外学者在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对研究涉及的关键名词术语进行概念界定,继而介绍了理论基础;其次,对长三角地区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现状和城市居留意愿展开分析;再次,基于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实证检验了基本医疗保险对农民工城市居留意愿的影响效果;最后,基于实证结果得出研究结论,并提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农民工城市居留意愿的政策建议。研究发现,第一,基本医疗保险对农民工的城市居留意愿和落户意愿产生显着影响;第二,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削弱了农民工群体的长期居留意愿和落户意愿,产生了“返乡推动效应”;第三,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提升了农民工群体的城市居留意愿和落户意愿,产生了“留城锁定效应”;第四,重复参保导致了消极政策影响,削弱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带来的“留城锁定效应”;第五,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二线城市农民工城市居留意愿的提升效果最为明显。为了提高长三角地区农民工群体的城市融入水平,实现城乡高质量深度融合发展,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农民工群体中的覆盖面;第二,利用税务部门代征社保费的便利,强化农民工参保的执法监督;第三,推进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制度并轨;第四,完善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制度;第五,针对用工企业建立产业链管理模式,激励和督促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群体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李阳[3](2021)在《基于微观模拟的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研究》文中指出研究背景: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开办时间早,经验丰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分析研究,既可为其它地区大病保险政策的调整完善提供依据,也可帮助探索发现上海市现行大病保险政策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实际问题,并针对问题的关键因素提出改善措施,从而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员的福利水平。国家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大病保险基金筹资额高速增长受限,个人筹资标准额稳步增长,但在国家政策要求不断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的背景下,上海市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该采取何种方式提高?能提高到何种程度?并可保持大病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在国家主流采取按大额费用进行大病费用支付的背景下,上海市采取的是按病种治疗进行大病费用支付,两种大病保险支付方式何者更优?哪种方式更加适合上海市?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未来将如何发展?上述问题的有效回答,对提高上海市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研究目的:通过理论分析阐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目标定位,国内大病保险典型案例实施效果,为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调整提供依据。以大额费用和大病病种界定大病范围,以国家大病保险政策为基础,设计大病保险备选方案。构建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现行政策及备选方案微观模拟模型,将模型模拟至2025年,分析政策对医疗费用、个人医疗行为及政府支付补偿的影响,探讨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未来发展方向,提出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改革完善建议。研究内容与方法:本研究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分析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目标定位;按大病病种治疗和大额费用进行方案设计,构建政策微观模拟模型,模拟分析偿政策在上海市实施的运行效果。具体包括:1.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理论分析。系统梳理国家及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发展历史脉络,利用福利经济学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反贫困理论分析医疗保障体系内大病保险政策目标定位及存在的问题。筛选国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典型案例,结合当地社会和经济现状,从筹资、补偿、保障范围、运行管理、实施效果等方面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并与上海市模式进行比较,提出各自优势与不足,为上海市完善大病保险政策提供思路。2.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口模型构建分析。根据国家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数据、上海市统计年鉴、上海市老年信息监测数据,预测和分析大病保险目标参保人口的数量及其相关特征。本研究所指的大病保险目标参保人口为户籍人口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根据现行政策大病保险参保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一致,因此对大病保险参保人口分析离不开基本医保讨论。由于大学生参保人口涵盖了户籍与非户籍人口,以及基金筹资与支付补偿的特殊性,因此将目标参保人口中户籍大学生人口扣除,单独构建大学生参保人口模型。3.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微观模拟分析。以国家大病保险指导意见为参考,按大病病种治疗和大额费用界定大病,设计大病保险支付政策,构建上海大病保险政策微观模拟模型。以获取的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支付补偿微观数据为基础,利用SAS9.4软件对微观数据库进行整理与分析,根据状态分布,随机模拟城乡居民就医、医疗消费和医保支付补偿过程,通过改变大病保险政策方案相关参数,模拟分析大病保险政策连续运行至2025年的保障效果。4.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完善分析。结合理论和实证分析结果,从大病保险基金可持续性、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衔接的顺畅性、保障水平等方面对政策进行分析,提出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未来发展的建议。研究结果:从构建的人口模型来看,上海市户籍人口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标参保人口数量(不含大学生)逐年增加,预计到2025年目标参保人口中18岁及以下人口数量将占目标参保人口数量的55.35%,是参保人员的主体;60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占目标参保人口数量的27.19%;19-59岁年龄组人口数量占目标参保人口数量的17.46%。大学生参保人口数量呈现波动变化,波动的范围在54.15-68.82万人之间。从大病保险现行筹资政策模拟结果来看,在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97%或者98%时,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筹资标准逐年提高;与其它年龄组相比,老年组(60岁及以上人口)筹资标准额相对较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总额逐年增加,基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补贴额;现行政策大病保险基金来源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基本医保基金的逐年稳定增加带动了大病保险基金的逐年增长。从大病保险现行政策模拟结果来看,支付补偿方面: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受益人数、大病保险受益率与实际支付比逐年增加。基金运行方面:大病保险基金结余额将逐年增加,现有大病保险基金筹资能够满足大病患者补偿需求。从现行政策支付比例调整模拟结果来看,支付补偿方面:大病保险在60%、70%、80%三种支付比例下,大病保险个人实际支付比逐年增加。大病保险支付比例每增加10%,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增加3%左右,年人均个人负担的费用减少约0.14万元左右。基金运行方面:大病保险在60%、70%支付比例下,现有筹资规模下,大病保险基金能够保持正常运营,基金略有结余。大病保险在80%支付比例下,某些年度大病保险基金则不能够维持正常运营。从现行政策支付范围调整来看,支付补偿方面:在大病保险支付比例维持不变,将完全自费部分纳入大病保险范围时,与未扩大范围时相比,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约增加3%左右。基金运行方面:扩大支付范围后,大病保险基金的结余额逐年增加,大病保险基金能够维持正常运营。从大病保险按高额费用进行补的模拟支付果来看,两种起付线情况下,支付补偿方面:大病保险受益人数逐年增加。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维持在5%-8%之间,低于个人自负和完全自费比例。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支付补偿后,个人需承担的费用额度仍较高,高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说明减贫效果不理想。基金运行方面:在起付线为2.0万元时,大病保险基金支出额大于收入额,大病保险基金结余为负值;起付线为2.5万元时,大病保险基金整体上支出额度大于收入额度,大病保险基金结余为负值。结论与建议:理论研究结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目标应定位为关注贫困的脆弱性,保障应更加精准,以降低大病患者因病致贫风险,大病保险是基本医保的补充层。经济发展水平的约束下,整合医保资源是提高大病保障水平有效做法。根据按病种治疗补偿的缺点,上海市大病保险应注重保障范围外的大额费用患者个人实际承担的医疗费用。实证研究结论:在不考虑大学生参保人口的情况下,目标参保人口中未成年年龄组人口占比、老年人口占比相对较高,劳动年龄人口占比相对较少,呈现出两头多、中间少的特征,这种分布特征与实际情况相一致,因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包括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群体;随着目标参保人口数量和参保率的逐年增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总额逐年增加,在大病保险基金按照基本医保基金的2%进行筹资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总额的增长必然带动大病保险基金的增长;在现行筹资标准下,大病保险补偿力度可在一定范围内提高,如提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扩大病种支付范围等,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员有更高的获得感;在现行筹资标准下,与按高额费用进行支付相比,大病保险基金按病种治疗支付更具有可持续性;在相同参保率与大病保险支付比例条件下,从上海市情况来看,大病保险按病种治疗进行支付更具有针对性,个人支付补偿效应更好。政策建议:针对现行政策,可将大病保险支付比例由55%提高至70%,能够保证在现有筹资标准情况下,大病保险基金能够保持可持续运营,同时可使大病患者年人均个人承担的费用减少0.21万元;针对现行政策,可将大病费用中完全自费部分纳入到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大病保险基金能够满足大病患者支付补偿需求,并具有可持续性;在按照病种治疗进行大病患者支付补偿的政策下,应重点关注保障范围外大额费用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应开展相关研究帮助有效识别家庭经济状况,保证大病保险支付的公平性。
张铭[4](2021)在《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险政策及患者费用研究》文中指出目的:梳理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病政策,分析门诊慢病患者费用变化情况及其影响因素,预测门诊慢病患者费用变化趋势,为完善相关政策和控制患者费用提供建议及科学依据。方法: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研究设计,通过查阅国内外慢性病门诊医疗保险及费用相关文献,归纳总结门诊慢病医保政策研究现状和突出问题;采用半结构式访谈和专家小组讨论法,了解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病医保政策运行情况。从张掖市医保局医疗保险结算系统收集城镇职工2016-2019年门诊慢病患者结算数据,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和费用构成,运用Excel 2016和SPSS 23.0软件建立数据库,对患者情况及相关费用进行统计描述,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法,分析患者医疗费用变化及其影响因素;应用STATA 12.0软件,采用间断时间序列模型,分析政策实施前后门诊慢病患者费用水平及趋势的变化;运用MATLAB 12.0软件,采用灰色模型GM(1,1),预测张掖市2020-2024年门诊慢病患者费用及变化趋势。结果:(1)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病政策梳理结果显示,该市门诊慢病政策执行过程中,纳入的病种数由2010年的10种增加到2018年的42种,且逐步加入了监督检查内容,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及患者行为,完善了政策内容。(2)2016-2019年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病参保患者人数逐年增加,男性远高于女性;患者总费用支出从2016年733.18万元增加到2019年1591.70万元,但次均总费用支出呈下降趋势;次均统筹支付费用由2016年430.51元下降到2019年240.31元,但统筹支付比均大于70%;次均个人支付费用呈降低趋势,但个人支付比持续上涨;次均药品支出费用逐年降低,次均诊疗项目支出费用在2017年增长到最高值(66.49元),随后两年开始下降。(3)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病患病人数顺位前五的疾病为糖尿病及并发症、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恶性肿瘤放化疗、原发性高血压(Ⅱ级及以上)和慢性心力衰竭,这些疾病患者2016-2019年次均总支出费用、次均药品支出费用、次均统筹支付费用和个人支付费用在不断降低;统筹支付费用占比在逐年降低,个人支付费用占比逐年升高。(4)经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显示,总支出费用、统筹支付费用、个人支付费用和药品支出费用随患者年龄增大均不断升高(均P<0.05);市本级统筹区总支出费用、药品费用和诊疗项目支出费用均高于区县级(均P<0.05);三级医院总支出费用和诊疗项目支出费用高于二级医院(均P<0.05)。(5)间断时间序列分析结果显示,政策实施后门诊慢病患者次均总支出费用、统筹支付费用、个人支付费用、药品支出费用和诊疗项目支出费用均降低,变化呈下降趋势,且实施后月均费用波动幅度均变缓。(6)经灰色模型预测结果显示,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病患者费用支出未来5年继续呈上升趋势。结论:(1)张掖市门诊慢病医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纳入病种数量达全国较高水平,但存在病种范围不合理,应在确定病种时充分考虑其合理性和公平性,纳入真正存在经济风险的疾病。(2)张掖市2016-2019年城镇职工门诊慢病患者次均统筹支付费用在逐年降低,但统筹支付比较高,费用较高的恶性肿瘤放化疗和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与费用较低的糖尿病及并发症、慢性心力衰竭和原发性高血压(Ⅱ级及以上)等统筹支付比差距不明显,没有体现出统筹基金对高费用门诊慢病患者更高的保障力度,建议调整统筹支付比,优先保障经济风险较重疾病。(3)张掖市2016-2019年城镇职工门诊慢病患者个人支付比在不断上升,个人账户使用未有效减轻患者个人负担,建议国家逐步取消个人账户,进一步提高门诊医保制度公平性。(4)张掖市2016-2019年城镇职工门诊慢病患者在三级医院就诊的总支出费用高于二级医院,患者选择高级别医院就诊不仅不利于医疗资源合理利用,也给自身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建议积极引导门诊慢病患者自觉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开展全科医生“守门人”制度。(5)张掖市2018年实施的门诊慢病新政策对患者费用影响较显着,次均总支出费用、统筹支付费用、个人支付费用、药品费用和诊疗项目支出费用均瞬时下降,变化趋势由实施前上升变为下降,且月均费用幅度波动变缓,达到了政策修订目的。(6)未来5年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病患者总费用支出呈上升趋势,为了控制费用过快增长,保障门诊慢病政策高效运行,需加大对重点慢性病人群预防投入,加强与公共卫生、医疗救助和基层卫生服务衔接,全面开展“按人头”付费方式改革,积极创建“按人头”付费条件。
张嘉雯[5](2020)在《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的代际比较研究 ——基于2013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福建省数据》文中指出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的同时,社会保障问题也日益突出。虽然农民工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已经是无可争议的事实,但实际上规模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以及跟随着他们四处转移的家属,却在城镇里无法完全享有和当地市民一样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尤其是在现阶段,农民工内部之间已经出现代际更迭的现象,新生代农民工逐步代替了第一代农民工的位置,逐渐成为主力军。两代农民工在面临社会保障的合法权益时,所面对的态度和采取的行动是否也如代际更迭一样,产生代际差异,是否需要针对两代农民工构建不一样的社会保障制度等,这一系列问题,已然变得十分重要。本研究以2013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福建省的数据为样本,从“就医行为”为出发点,以小见大,结合已有文献和理论基础,探索两代农民工是否在“就医行为”方面已产生代际差异,为进一步完善两代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制度做铺垫,以期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为农民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本文首先对两代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的特征进行描述统计,从个体特征、社会特征及就医行为方面进行代际比较。其次,将性别、民族、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流动时间、流动范围、个人收入等变量纳入两代农民工的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这些因素是如何影响两代农民工的就医行为的,最后得出两代农民工是否存在差异的结论。研究结果发现:农民工就医行为是受多种变量共同影响的结果,例如,个人特征的教育程度和婚姻状况等,社会特征方面的个人收入和就业身份等因素;此外,两代农民工的就医行为选择等方面也存在一定差异。但是从大体上看,两代农民工的就医行为选择和医疗服务需求等方面还没有发生代际差异。
刘辉[6](2020)在《社保制度对企业行为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在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速和社保制度全面改革的大背景下,探讨社会保险制度对企业行为的影响将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地认识社保制度的多重效应,为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变迁下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提供合理的解释、预测和引导,从而为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措施提供经验借鉴与政策指导,同时也有助于政府更好地平衡好社会保障与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为社保政策的优化和相关配套措施的出台提供一定的支撑。本文依据制度经济学理论、社会保险理论和企业避税理论,围绕社会保险制度与企业应对行为展开理论和实证研究,重点探讨社会保险制度下企业的成本转嫁机制及潜在影响。通过构建相应的理论框架和对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全面梳理,本文重点就社会保险征缴体制改革与企业社保合规、社保成本的转嫁、社会保险缴费与全要素生产率等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1)社会保险费征缴主体由社保经办机构调整为地方税务部门后,企业的社保合规程度有所提升,说明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对于提高社保基金收入和企业遵缴率存在正面意义,但同时也意味着会增加企业的成本与负担;进一步的机制分析发现,社保征缴体制改革对企业社保合规程度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影响社保征缴强度来实现的,通过对税务代征和全责征收模式的征收效果比较后发现,由于税务部门全责征收模式赋予了税务部门更为完整的权力职能,其对企业的信息掌握更为全面,且制度激励更强,其征收效果更佳;由于社保合规程度的差异,社保征缴体制对企业参保行为的影响存在异质性,其对非国有企业、小规模企业、工资水平较低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社保合规程度影响更为明显,这意味着社保征缴体制的全面改革将显着增加这些企业的用工成本。(2)本文进一步运用云南省和浙江省的社会保险征缴体制改革为准自然实验,基于工业企业微观数据库和地级市层面的征缴体制改革数据库,检验了社保征缴体制改革所导致的劳动力成本冲击和企业的潜在社保转嫁行为,结果发现社保征缴体制改革导致企业的实际缴费率上升,进而促使企业通过降低职工工资等手段进行劳动力成本转嫁,本文发现这种转嫁行为仅在企业工资中发现,并未对企业雇佣规模形成明显挤压。通过异质性分析发现,社会保险缴费的转嫁效应在非国有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更为明显。(3)最后,本文基于2004-2007年的工业企业数据库和2008-2011年的全国税收调查数据库,考察了企业社保缴费对其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结果发现,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存在显着的正向影响,其影响机制主要在于促使企业增加员工工资福利水平和人力资本投入等来提升企业生产率,但是其总体上挤出了企业的研发投入。在异质性分析中,本文发现了一些具有政策含义的结论:社会保险缴费能够有效提升资本密集型、高工资水平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而对劳动密集型、低工资水平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则存在负向效应,对国有企业则影响不显着。本文结合社会保险筹资理论、经典的逃税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和现有文献,通过构建社会保险制度影响企业行为之间的理论框架,较为深入地分析了社会保险制度规制下企业的社保逃费行为和成本转嫁机制,并进一步地探讨了企业社保负担对其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机制。本文的研究有助于更好地全面认识和评估社会保险规制下企业行为的变化过程及相应的经济后果,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拓展了制度经济学以及宏观经济政策与微观企业行为等理论的研究视角。
吕鑫[7](2020)在《城镇职工退休前后消费行为动态演进过程研究 ——基于断点回归的分析》文中提出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越来越多的社会群体开始关心老年人的生存状况和生活福利水平。众多研究表明退休会对消费产生显着负向影响,一般情况下老年人退休后收入会有明显的下降,收入来源主要依靠于养老金,收入的降低使得消费水平会发生一定程度的下降。传统生命周期理论认为,在面对未来可预测的收入变化时,一个理性个体为了追求终身效用最大化,可以平滑其整个生命周期的消费(退休前后消费保持平滑)。然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作为一种较难预测的因素,其对于收入的冲击必然也是较难预知的,这使得人们很可能并未做出理性下的最优储蓄,从而使其整个生命周期的消费并不会像经典生命周期理论预测的那样保持平滑。因此退休对人们消费行为的影响在制度变革前后会有不同表现,需要从动态视角研究退休对消费的影响,即人们在退休前后消费行为的变化是一个随时间发展的动态演进过程。以最近一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数式改革为时间节点,本文主要分析城镇职工退休前后消费行为变化随时间发展的变化,这种变化是否反映了城镇职工终生消费逐渐趋于平滑,以及这种变化是否会因不同消费类别和不同收入群体而产生差异,这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老年人退休后生活福利水平的改善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本文首先从养老保险缴费办法和养老金计发办法两个方面梳理了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变革历程,之后本文重点关注最近一次养老保险参数式改革前后城镇职工终生消费平滑趋势的变化,在消费者行为理论及生命周期理论框架下,建立了养老保险政策两种规定下的消费者跨期消费选择模型,理论推导了城镇职工退休前后消费行为变化的动态演进过程,并通过模糊断点回归方法对这种变化过程进行了实证检验。通过研究,最终得到以下结论:第一,整体来看,随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变革的时间发展,我国城镇职工退休前后消费变化的差异从9.4%逐步扩大到39.5%,反映出其终生消费更加趋于不平滑,不利于追求终生效用最大化。第二,具体来看,这种变化趋势会因消费细分类别而异,与工作相关消费等生活必需品支出和医疗保健消费支出随着时间变化均更加趋于平滑,这也说明对于生活必需品而言,人们在退休前后均有相对固定的消费需求,文化娱乐消费等非生活必需品支出则更加趋于不平滑,且下降幅度随着时间变化逐渐变大,医疗保健支出一定程度上挤出了对文化娱乐等非生活必须品的需求。第三,低收入群体终生消费随着时间变化更加趋于不平滑,退休前后消费差异从1.3%逐步扩大为17.5%,而高收入群体终生消费则呈现出由趋于不平滑到趋于平滑的转变,消费差异由29.2%先增加到35.5%而后减少到20.1%,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高收入群体平滑终生消费能力要强于低收入群体。据此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对不同收入群体逐步实施差异化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如可考虑实行阶梯式缴费政策,当收入在不同区间时,实施不同缴费率,同时在缴费阶段辅以低收入群体财政补贴等配套政策,提高其平滑终生消费能力;第二,增加退休年龄的弹性空间,提供通过延长缴费年限以提高养老金替代率的选择机会,一方面有利于减轻医疗保健消费对文化娱乐等非生活必需品消费的挤出,促进后者消费的平滑,另一方面对于想要延迟退休的低收入群体来说,制度改革为其保留退休年龄的弹性空间,有利于提高其平滑终生消费的能力;第三,优化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增加养老保险支柱,一方面政府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低收入群体购买,降低缴费负担,提高养老金替代率,另一方面通过增加个人养老金收入来源,也可减轻城镇职工退休后对于生老病死的后顾之忧,促进消费结构改善。
周小雨[8](2020)在《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的法律属性问题》文中研究表明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之初,我国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试点运行。二十多年来,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制度在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减轻职工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和缓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压力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于其制度属性问题,国家层面一直没有一个明确并且统一的规定。本文对国家现有的城镇职工大额医保制度相关规范出发,结合各地对城镇职工大额医保的具体实施状况,分析职工大额医保应然的制度属性。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各地对于职工大额医保的规定,我国似乎倾向于将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纳入补充医疗保险范畴进行规制。然而,从各地对于职工大额医保的具体操作来看,其与一般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存在诸多矛盾之处,而与基本医疗保险在保障对象、保障范围、基金管理主体等要素上存在高度一致的情况。这种矛盾状态导致人们对职工大额医保的属性认识模糊,该制度在目标上应该具有何种定位,政府在制度运行中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以及制度应该采取何种经办模式等问题都亟需解决。本文从职工大额医保建立的历史原因、制度功能与目标以及功能目标的实现路径出发,针对其制度属性在基本医保和补充医保之间摇摆不定的情况,从应然层面对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做出实质上的区分,为界定大额医保的属性提供理论依据。然后,通过分析各地对职工大额医保制度的相关规定,从实然层面归纳出大额医保制度的功能目标是分担参保人的基本疾病风险、满足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结合我国目前对基本医疗需求界定的方式和存在的问题,得出大额医保与基本医保最终目标一致。接下来,对我国职工大额医保现有的经办模式进行简要分类和剖析。重点针对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办职工大额医保的模式,具体分析商保公司和医保经办机构在大额医保中分别发挥的作用,发现商业保险公司在大额医保运行中并不具备保险人的功能和地位,该运行模式下职工大额医保与基本医保并无实质意义上的区别。由于大额医保在制度功能与目标上与基本医保一致,具体操作也与基本医保无实质区别,得出职工大额医保制度具有基本医保属性的结论。在职工大额医保的基本医保属性得到明确后,政府在大额医保中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以及大额医保经办模式应该如何选择等问题也有了明确的解决方向,至于职工大额医保应该如何回归基本医保范畴,本文认为最终的解决路径还是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对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的保障逐渐纳入基本医保功能范围。
李慧[9](2020)在《新生代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意愿影响因素研究 ——以青岛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民工群体内部已经出现了代际的转换,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成为劳动力市场上的主力军。他们中的大多数有着融入城市生活的愿望,并且由于新时代的社会背景而有着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个体特征。医疗保险可以分担未来疾病风险所带来的经济压力,事关新生代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对该群体来说尤为重要。因此,本文通过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回归分析对相关影响因素进行研究,进而得出结论并且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对策建议,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医疗保险的意愿参保率。本文依据“基础研究-实证研究-归纳研究”的研究路径,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问卷调查分析法以及统计分析法进行研究分析。第一阶段的基础研究主要是理论方面的探索,为下文开展奠定基础;第二阶段的实证分析主要是构建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第三阶段的归纳研究主要是对上文的实证研究结果进行原因、结果分析并且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本文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首先对选题的背景、目的和意义进行了阐述。其次对国内外相关的研究进行了梳理。最后提出本文可能的创新点与存在的不足。第二部分对研究所涉及的相关概念及理论进行界定和阐述。第三部分主要对青岛市新生代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意愿的差异性进行分析。包括区域间、行业间以及学历间的差异。第四部分是对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类型选择的因素进行实证检验。首先进行问卷的信度和效度检验,检验通过后再构建Probit和mlogit模型,基于个人因素、就业因素、疾病风险因素、迁移意愿因素、政策熟悉度及满意度影响因素五个方面分别对影响新生代农民工意愿参加医疗保险的因素进行Probit和mlogit回归分析,进而发现这五个方面均有变量对新生代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意愿产生显着影响。最后,文章基于实证分析的结论以及结合文献研究、访谈记录等资料,有针对性的从完善新生代农民工的相关制度与法律体系,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察与引导,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本这几个大方面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对策。
何瑞娜[10](2020)在《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医疗保险制度作为国家医疗保障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直接关系着国计民生,在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方面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一直致力于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经过一系列深化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历程,已在全国范围内构建起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共同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河源市作为广东省的“山区板块”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一直落后于省内的大部分城市,但在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方面一直紧跟省政府的步伐,依托广东省政府的政策优势,已领先于全国大部分城市实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城乡一体化。本文以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研究法、历史分析法、归纳分析法和数据分析法等研究方法,重点剖析了河源市医疗保险制度的组成框架和运行现状,并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以问题为导向提出优化建议。本文一共八章,可分为五个部分。第一、二章为第一部分,对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相关理论依据进行了介绍,重点分析了国内外对于医疗保险制度的研究情况。第三、四章为第二部分,对河源市各个时期的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总结,划分出河源市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的各个阶段和演进历程,整理出其当前的制度框架结构,并从制度运行现状和医疗卫生服务情况两方面重点分析了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情况。一是从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和参保人数、筹资模式和基金模式、筹资水平、医保基金收支情况等几方面正面分析了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现状;二是通过分析医疗资源配置情况和医疗卫生服务情况侧面反映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否运行良好。第五章为第三部分,从制度构成、医疗资源配置和医保基金负担情况等方面分析了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问题。第六章为第四部分,主要对国内外医疗保险制度模式进行分析并得出可借鉴经验。第七、八章为第五部分,提出了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建议和对策。
二、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发展趋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发展趋势(论文提纲范文)
(1)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与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社会公平视阈下社会保障问题的理论资源与基础 |
2.1 概念辨析与关系界定 |
2.1.1 社会公平的概念界定 |
2.1.2 社会保障的概念界定 |
2.1.3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 |
2.1.4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模式选择 |
2.2 西方学者的理论资源 |
2.2.1 功利主义的公平观 |
2.2.2 福利经济学的公平观 |
2.2.3 “福利国家自由主义”的公平观 |
2.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公平思想 |
2.3.1 社会公平取决于物质资料生产方式 |
2.3.2 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进行批判 |
2.3.3 对社会主义公平观的探索与构想 |
2.4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保障思想 |
2.4.1 基于再生产理论的社会保险思想 |
2.4.2 基于劳动力相对过剩的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 |
2.4.3 基于平均利润率理论的保险基金理论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 毛泽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1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公平的权利基础 |
3.1.2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 |
3.1.3 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 |
3.2 邓小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2.1 生产力发展是社会公平的物质保证 |
3.2.2 按劳分配是社会公平的阶段性体现 |
3.2.3 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共同富裕的使命追求 |
3.3 江泽民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3.1 确保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实现的要求 |
3.3.2 社会保障制度是推进社会公平的基本措施 |
3.3.3 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 |
3.4 胡锦涛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4.1 拓展了社会公平的维度 |
3.4.2 深化了社会公平的认识 |
3.4.3 强化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公平取向 |
3.5 习近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5.1 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向度 |
3.5.2 共享发展是社会公平的实现形式 |
3.5.3 公平与可持续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原则 |
3.5.4 底线公平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要求 |
第4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 |
4.1 以公平为主线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
4.1.1 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保障理念与制度实践 |
4.1.2 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 |
4.1.3 以社会公平理念为先导的社会保障公平性矫正 |
4.2 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特征的发展趋势 |
4.2.1 理念:由起点公平到经济公平,并向社会公平复归 |
4.2.2 制度:由单位保障到城乡分立,并向城乡一体迈进 |
第5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 |
5.1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公平维度 |
5.1.1 权利公平之维 |
5.1.2 机会公平之维 |
5.1.3 规则公平之维 |
5.2 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取得的成就 |
5.2.1 社会救助 |
5.2.2 社会保险 |
5.2.3 社会福利 |
5.3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面临的公平问题 |
5.3.1 身份公平问题 |
5.3.2 区域公平问题 |
5.3.3 代际公平问题 |
5.4 新时代社会保障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 |
5.4.1 立法进程严重滞后引发身份公平问题 |
5.4.2 制度统筹层次不高引发区域公平问题 |
5.4.3 转制成本责任归属不清引发代际公平问题 |
第6章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
6.1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理念之基 |
6.1.1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 |
6.1.2 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 |
6.1.3 共享发展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引领 |
6.2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 |
6.2.1 幼有所育 |
6.2.2 学有所教 |
6.2.3 劳有所得 |
6.2.4 病有所医 |
6.2.5 老有所养 |
6.2.6 住有所居 |
6.2.7 弱有所扶 |
6.3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 |
6.3.1 “兜底线”完善底线公平 |
6.3.2 “织密网”调节非均等公平 |
6.3.3 “建机制”强化规则公平 |
6.3.4 “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实现主体公平 |
6.3.5 “保障适度”、“可持续”凸显代际公平 |
6.3.6 “权责清晰”、“多层次”确保协议公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基本医疗保险对农民工城市居留意愿的影响研究 ——以长三角地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目标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框架 |
第五节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一、可能的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农民工 |
二、基本医疗保险 |
三、城市居留意愿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推拉理论 |
二、二元经济结构理论 |
三、增长极理论 |
第三章 长三角地区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现状与城市居留意愿分析 |
第一节 长三角地区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现状分析 |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变化趋势分析 |
二、不同类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变化趋势分析 |
三、不同等级城市中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变化趋势分析 |
第二节 长三角地区农民工城市居留意愿分析 |
一、城市居留意愿变化趋势分析 |
二、不同等级城市中农民工城市居留意愿变化趋势分析 |
第四章 基本医疗保险对长三角地区农民工城市居留意愿的影响研究 |
第一节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一、数据来源与说明 |
二、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
第二节 模型设定与研究假设 |
一、模型设定 |
二、研究假设 |
第三节 基本医疗保险对农民工城市居留意愿影响的实证分析 |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农民工城市居留意愿的影响 |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农民工城市居留意愿的影响 |
三、重复参保对农民工城市居留意愿的影响 |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不同等级城市中农民工留城意愿影响的异质性分析 |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基本医疗保险对农民工城市居留意愿和落户意愿产生影响 |
二、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削弱了农民工的城市居留意愿 |
三、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提升了农民工的城市居留意愿 |
四、重复参保削弱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带来的留城锁定效应 |
五、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二线城市农民工城市居留意愿的提升最为明显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进一步扩大农民工群体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 |
二、推进居民医疗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的制度并轨 |
三、完善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制度 |
四、利用税务部门代征社保费的便利强化农民工参保的执法监督 |
五、针对用工企业建立产业链管理模式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3)基于微观模拟的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词表 |
第一章 前言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目的 |
四、研究内容 |
五、数据来源 |
六、研究方法 |
七、论文总体框架 |
第二章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理论分析 |
一、研究范围的界定 |
二、福利经济学理论视角下的大病保险政策分析 |
三、制度变迁理论视角下的大病保险政策分析 |
四、反贫困理论视角下的大病保险政策分析 |
五、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典型模式分析 |
一、基于典型模式的我国大病保险发展特征分析 |
二、上海市大病保险模式分析 |
三、上海市大病保险模式与典型模式比较分析 |
四、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上海市大病保险参保人口模型构建 |
一、2010-2025 年户籍人口估计 |
二、大学生参保人数估计 |
三、大病保险目标参保人口估计 |
四、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上海市大病保险筹资的微观模拟分析 |
一、大病保险筹资的微观模拟模型构建 |
二、大病保险基金筹资模拟与结果分析 |
三、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上海市大病保险方案设计及其微观模拟分析 |
一、按病种治疗支付的方案设计及微观模拟分析 |
(一)大病保险方案的设计 |
(二)大病保险微观模拟模型构建 |
(三)大病患者医疗服务模拟 |
(四)模拟结果分析 |
二、按大额费用支付的方案设计及微观模拟分析 |
(一)大病保险方案的设计 |
(二)大病保险方案的微观模拟模型的构建 |
(三)大病患者医疗服务形式 |
(四)大病患者门诊住院类型医疗服务模拟 |
(五)大病患者单独门诊、单独住院模拟 |
(六)模拟结果分析 |
三、本章小结 |
(一)按病种治疗支付的大病保险政策模拟结果 |
(二)按大额费用支付的大病保险政策模拟结果 |
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
一、主要结论 |
二、政策建议 |
三、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数据库整理SAS程序及结果 |
附录二 各类分布参数估计SAS程序及结果 |
附录三 大病保险支付模拟SAS程序及结果 |
综述 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演进、现状与思考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期间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工作情况(2018.09-2021.05) |
致谢 |
(4)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险政策及患者费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前言 |
1.1 慢性病及其流行情况 |
1.2 慢性病医疗费用负担情况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张掖市基本情况 |
1.5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6 研究内容 |
1.7 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资料与方法 |
2.1 资料来源 |
2.2 数据处理 |
2.3 费用调整 |
2.4 研究方法 |
2.5 统计分析 |
2.6 研究指标及相关定义 |
第三章 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病医保政策梳理 |
3.1 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病政策历史沿革 |
3.2 现行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病医保政策 |
第四章 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病患者费用研究 |
4.1 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病患者人口学特征情况 |
4.2 2016-2019 年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病患者费用变化情况 |
4.3 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病患者费用影响因素研究 |
4.4 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病患者费用间断时间序列研究 |
4.5 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病患者费用预测研究 |
第五章 讨论与建议 |
5.1 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病医保制度现状分析 |
5.2 2016-2019 年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病患者费用分析 |
5.3 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病患者费用影响因素分析 |
5.4 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病患者费用预测分析 |
第六章 结论和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创新之处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病监督检查细则 |
在校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5)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的代际比较研究 ——基于2013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福建省数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文献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内容、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图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思路 |
三、技术路线图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代际比较的分析框架 |
第一节 主要概念厘定 |
一、农民工 |
二、就医行为选择 |
三、代际差异 |
第二节 研究基础理论 |
一、代际差异理论 |
二、社会融入理论 |
三、政府责任理论 |
第三节 “就医行为选择”的衡量指标 |
第四节 研究假设 |
一、两代农民工在医疗机构选择上的影响因素 |
二、两代农民工在医疗费用报销方式选择上的影响因素 |
第三章 一项经验研究:基于2013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福建省的数据 |
第一节 数据来源及变量选择 |
一、数据来源 |
二、变量选择 |
第二节 两代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的主要特征 |
一、个体特征的代际比较 |
二、社会特征的代际比较 |
三、就医行为选择的代际比较 |
第三节 两代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的异同点 |
第四章 两代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的影响因素 |
第一节 两代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的影响因素 |
一、个体特征对就医机构选择的影响 |
二、个体特征对医疗费用是否报销的影响 |
三、社会特征对就医机构选择的影响 |
四、社会特征对医疗费用是否报销的影响 |
第二节 两代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的Logistic回归分析 |
第五章 两代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特征的公共政策分析 |
第一节 两代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特征的政策环境 |
一、国家关于农民工就医行为的政策演变 |
二、农民工就医行为的政策特征 |
第二节 农民工就医行为政策执行的主体责任 |
一、政策执行主体责任不清 |
二、执行力不足 |
第三节 农民工就医行为政策执行的保障原因 |
一、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
二、社会保障制度灵活性弱 |
第四节 完善两代农民工就医行为的对策建议 |
一、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障待遇 |
二、加强责任主体的政策执行力 |
三、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医疗服务 |
研究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问卷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6)社保制度对企业行为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2.1 企业社保合规的影响因素 |
1.2.2 社保征缴体制改革研究 |
1.2.3 社保制度与就业 |
1.2.4 社保制度与工资 |
1.2.5 社保制度与企业生产率 |
1.2.6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基本框架 |
1.3.3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理论与实证研究相结合法 |
1.4.3 比较研究法 |
1.5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社会保险制度影响企业行为的理论分析 |
2.1 理论基础 |
2.1.1 税收遵从理论 |
2.1.2 A-S经典逃税模型 |
2.1.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1.4 经济归宿理论 |
2.1.5 激励理论 |
2.2 社会保险制度影响企业行为的理论机制 |
2.2.1 社保缴费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 |
2.2.2 社保征缴制度与企业社保逃费 |
2.2.3 社保负担与企业成本转嫁 |
2.3 理论框架构建 |
第3章 我国社会保险的制度演进 |
3.1 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模式 |
3.1.1 现收现付制 |
3.1.2 基金积累制 |
3.1.3 部分积累制 |
3.2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演变过程 |
3.2.1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整体演变 |
3.2.2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构成及其演变 |
3.3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现状 |
3.3.1 政策缴费率 |
3.3.2 缴费基数与统筹层次 |
3.3.3 征缴体制 |
3.3.4 社会保险收入与制度覆盖率 |
第4章 社保征缴体制对企业社保合规程度的影响 |
4.1 问题的提出 |
4.2 制度背景与研究假设 |
4.2.1 云南省和浙江省的社保征缴体制改革 |
4.2.2 研究假设 |
4.3 数据来源、计量模型与描述性统计 |
4.3.1 数据来源 |
4.3.2 计量模型设定 |
4.3.3 描述性统计 |
4.4 实证结果 |
4.4.1 基准回归结果 |
4.4.2 机制分析 |
4.4.3 异质性分析 |
4.5 稳健性检验 |
4.5.1 PSM-DID检验 |
4.5.2 考虑企业参保信息误差的影响 |
4.5.3 考虑企业迁移的影响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社保征缴体制改革、社保负担与企业成本转嫁 |
5.1 问题提出与理论模型 |
5.1.1 问题提出 |
5.1.2 理论模型 |
5.2 数据来源、计量模型与描述性统计 |
5.2.1 数据来源 |
5.2.2 计量模型设定 |
5.2.3 描述性统计 |
5.3 实证结果 |
5.3.1 基准回归结果 |
5.3.2 机制分析 |
5.3.3 异质性分析 |
5.4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社保缴费对企业生产率的影响研究 |
6.1 问题的提出 |
6.2 数据来源、计量模型与描述性统计 |
6.2.1 数据来源 |
6.2.2 计量模型设定 |
6.2.3 描述性统计 |
6.3 实证结果 |
6.3.1 基准回归结果 |
6.3.2 工具变量回归 |
6.3.3 基于全国税收调查的实证分析 |
6.3.4 机制分析 |
6.3.5 异质性分析 |
6.4 稳健性检验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坚持税费同征同管,提升社保征缴效率 |
7.2.2 以做实费基为契机实现社保费率下调 |
7.2.3 完善激励机制,提升企业参保积极性 |
7.2.4 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实现全国统筹 |
7.2.5 精准施策,降低企业社保负担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7)城镇职工退休前后消费行为动态演进过程研究 ——基于断点回归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四、研究思路 |
五、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变革历程与城镇职工消费行为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消费平滑性 |
二、退休 |
三、消费者行为 |
第二节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变革历程与城镇职工消费行为 |
一、养老保险统账结合政策的起步(1991-1996 年) |
二、养老保险统账结合政策的发展(1997-2004 年) |
三、养老保险统账结合政策的完善(2005 年以后) |
第二章 理论分析框架与模型分析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消费者行为理论 |
二、生命周期理论 |
第二节 理论分析模型 |
一、模型假设 |
二、对城镇职工退休前后消费行为动态演进过程的模型探讨 |
三、模型结果分析与讨论 |
第三章 基于断点回归方法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数据与描述性统计 |
一、数据来源、变量选择与样本筛选 |
二、描述性统计结果 |
第二节 模糊断点回归模型构建 |
第三节 实证分析结果 |
一、2002-2005 年城镇职工退休前后消费行为变化分析 |
二、2006-2009 年城镇职工退休前后消费行为变化分析 |
三、基于2011-2015年CHARLS数据的消费行为变化分析 |
四、不同消费项目下城镇职工退休前后消费行为动态演进过程 |
五、不同收入的城镇职工退休前后消费行为动态演进过程 |
第四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城镇职工退休前后消费行为变化趋于不平滑 |
二、城镇职工退休前后消费行为变化因消费类别而异 |
三、城镇职工退休前后消费行为变化因收入水平而异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对不同收入群体逐步实施差异化养老保险缴费政策 |
二、增加退休年龄的弹性空间 |
三、优化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增加养老保险支柱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的法律属性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与发展态势 |
(三)论文的主攻方向、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一、职工大额医保属性的规定与问题 |
(一)相关规范将大额医保定位于补充医保 |
(二)大额医保与基本医保混同 |
1.保障对象与基本医保一致 |
2.待遇支付范围与基本医保高度重合 |
3.基金管理主体与基本医保相同 |
(三)大额医保属性不明的危害后果 |
1.大额医保目标定位不明 |
2.政府责任不清 |
3.医保经办模式不明 |
二、职工大额医保产生的历史原因及属性的决定因素 |
(一)历史原因:职工基本医保保障水平低 |
1.个人账户划拨比例高 |
2.待遇支付范围窄 |
3.起付标准高而支付限额低 |
(二)大额医保属性的决定因素 |
1.功能定位:分担基本疾病风险 |
2.制度目标:“广覆盖、保基本”与“多样化、高水平” |
3.功能目标的实现:强制参保与自愿原则 |
三、职工大额医保的功能目标——保障基本医疗需求 |
(一)大额医保的功能在于分担基本疾病风险 |
1.疾病风险的可保性 |
2.大额医保支付范围对应的疾病风险 |
3.大额医保:分担基本疾病风险 |
(二)基本医疗需求的含义与界定标准 |
1.我国“基本医疗”指向“低水平医疗” |
2.“基本医疗”的界定标准 |
(三)大额医保与基本医保目标一致 |
四、职工大额医保的经办方式 |
(一)商业保险经办大额医保的相关规定 |
(二)商保公司不具保险人地位 |
1.商保公司的发挥作用的空间小 |
2.商保公司在大额医保中的风控能力弱 |
3.商保公司并非大额医保的实际保险人 |
(三)大额医保经办运行与基本医保并无实质区别 |
五、职工大额医保属性回归及制度之调整 |
(一)回归大额医保的基本医保属性 |
(二)大额医保中的政府责任 |
(三)大额医保经办模式的选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新生代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意愿影响因素研究 ——以青岛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的背景、目的及意义 |
0.1.1 选题背景 |
0.1.2 选题目的 |
0.1.3 选题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0.2.1 国内研究综述 |
0.2.2 国外研究综述 |
0.2.3 文献评述 |
0.3 研究的内容、方法及框架 |
0.3.1 研究内容 |
0.3.2 研究方法 |
0.3.3 研究框架 |
0.4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0.4.1 创新点 |
0.4.2 不足之处 |
1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1.1 相关概念界定 |
1.1.1 新生代农民工 |
1.1.2 农民工医疗保险 |
1.1.3 参保意愿 |
1.2 理论基础 |
1.2.1 人口迁移的“推-拉”理论 |
1.2.2 公共物品理论 |
1.2.3 需求层次理论 |
2 青岛市新生代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意愿现状分析 |
2.1 样本选取与问卷设计 |
2.1.1 样本选取 |
2.1.2 问卷设计 |
2.2 青岛市新生代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意愿的差异性分析 |
2.2.1 参保意愿的区域差异性分析 |
2.2.2 参保意愿的行业差异性分析 |
2.2.3 参保意愿的学历差异性分析 |
3 青岛市新生代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意愿的影响因素及实证检验 |
3.1 新生代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意愿的影响因素 |
3.1.1 个人因素 |
3.1.2 就业因素 |
3.1.3 疾病风险因素 |
3.1.4 迁移意愿因素 |
3.1.5 政策熟悉度及满意度因素 |
3.2 问卷信度与效度分析 |
3.2.1 问卷信度分析 |
3.2.2 问卷效度分析 |
3.3 新生代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影响因素的Probit回归分析 |
3.3.1 Probit模型设定 |
3.3.2 变量赋值情况 |
3.3.3 Probit回归分析结果 |
3.4 新生代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类型选择影响因素的mlogit回归分析 |
3.4.1 mlogit模型设定 |
3.4.2 mlogit回归分析结果 |
4.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意愿的对策建议 |
4.1 完善新生代农民工的相关制度 |
4.1.1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差异 |
4.1.2 提高统筹层次,实现险种一致 |
4.1.3 给予政策优惠,提高参保率 |
4.2 完善新生代农民工医疗保障法律体系 |
4.2.1 加快医疗保障立法 |
4.2.2 加强医疗保障法律的实施与监督 |
4.2.3 加强实施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 |
4.3 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与引导 |
4.3.1 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 |
4.3.2 提高用人单位的参保责任 |
4.3.3 健全企业工会组织 |
4.4 提高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水平 |
4.4.1 延长新生代农民工正规教育年限 |
4.4.2 建立农民工职业培训制度 |
4.4.3 促进新生代农民工的有效流动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10)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框架及创新之处 |
1.4.1 研究框架 |
1.4.2 创新之处 |
1.4.3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医疗保险制度 |
2.1.2 基本医疗保险 |
2.1.3 补充医疗保险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平正义理论 |
2.2.2 社会福利理论 |
2.2.3 政府责任理论 |
第三章 河源市医疗保险制度概述 |
3.1 广东省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
3.2 河源市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
3.2.1 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时期(从2001年至2005年) |
3.2.2 建立全面医疗保障时期(2006年至2017年) |
3.2.3 建成全民健康发展的新时期(2018年起) |
3.3 河源市医疗保险制度的体系构成 |
3.3.1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3.3.2 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
第四章 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现状分析 |
4.1 制度运行情况分析 |
4.1.1 覆盖范围和参保人数 |
4.1.2 筹资模式和基金模式 |
4.1.3 筹资水平 |
4.1.4 基金收支情况 |
4.2 医疗卫生服务情况分析 |
4.2.1 医疗资源现状 |
4.2.2 医疗卫生服务现状 |
第五章 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
5.1 制度设计存在缺陷 |
5.1.1 制度分割带来不公 |
5.1.2 分级诊疗制度运行失效 |
5.2 医保基金压力大 |
5.2.1 医保基金来源扩面难 |
5.2.2 医保基金过度超额 |
5.3 医疗资源分配不均 |
5.3.1 市县区域卫生发展不平衡 |
5.3.2 社区医疗服务体系不完善 |
5.3.3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低 |
第六章 国内外医疗保险制度的经验借鉴 |
6.1 国外医疗保险制度模式 |
6.1.1 英国的国家医疗保险模式 |
6.1.2 德国的社会医疗保险模式 |
6.1.3 美国的商业健康保险模式 |
6.1.4 新加坡的储蓄医疗保险模式 |
6.2 国内医疗保险制度先行模式 |
6.2.1 东莞模式 |
6.2.2 湛江模式 |
6.3 国内外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
6.3.1 国外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
6.3.2 国内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
第七章 完善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
7.1 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的统筹协调机制 |
7.1.1 在制度上统一医保模式,实现制度并轨 |
7.1.2 统一医保筹资机制 |
7.1.3 深入推广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和分级转诊制度 |
7.2 加大基层就诊优势,促进医疗资源的供需平衡 |
7.2.1 布局完善社区医疗 |
7.2.2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
7.2.3 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待遇支付比例 |
7.3 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7.4 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
7.5 搭建“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 |
第八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发展趋势(论文参考文献)
- [1]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 李思特. 吉林大学, 2021(01)
- [2]基本医疗保险对农民工城市居留意愿的影响研究 ——以长三角地区为例[D]. 胡波. 安徽财经大学, 2021(10)
- [3]基于微观模拟的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研究[D]. 李阳.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 2021(01)
- [4]张掖市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险政策及患者费用研究[D]. 张铭. 兰州大学, 2021(11)
- [5]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的代际比较研究 ——基于2013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福建省数据[D]. 张嘉雯. 华侨大学, 2020(01)
- [6]社保制度对企业行为的影响研究[D]. 刘辉. 湖南师范大学, 2020(11)
- [7]城镇职工退休前后消费行为动态演进过程研究 ——基于断点回归的分析[D]. 吕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8]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的法律属性问题[D]. 周小雨. 武汉大学, 2020(04)
- [9]新生代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意愿影响因素研究 ——以青岛市为例[D]. 李慧. 辽宁大学, 2020(01)
- [10]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何瑞娜.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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