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权交易不是政府行为(论文文献综述)
白菊[1](2018)在《“资源诅咒”传导机制:资源产业依赖对财政透明度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传统经济增长模型中,自然资源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然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陷入增长陷阱引起经济学家深思,由此提出“资源诅咒”现象,即资源越丰裕的地区其经济发展速度反而比资源稀缺的地区更慢,对资源的过度依赖通过多种传导机制影响经济增长。在中国,也发生了类似的现象,建国以来,资源型城市为中国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近年来资源型地区发展中暴露出的经济发展停滞不前、腐败现象严重、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等问题,引发越来越多的人们对中国式“资源诅咒”问题的关注。中国式“资源诅咒”问题与地方政府对自然资源的管理不当密切相关,提升资源型地区的政府治理效率是破解“资源诅咒的关键”。近年来,财政透明度作为政府治理的重要表现形式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2014年通过的新《预算法》中明确指出财政信息公开透明的重要性: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透明是最好的监督。当地政府对资源产业的过度依赖是否弱化了当地的制度环境,如何改善政府治理效率来破解资源产业依赖对地区发展的影响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国内外,“资源诅咒”的传导机制研究主要从经济因素和制度因素两个方向展开,其中研究资源产业依赖对某一或几个经济因素的影响的文献偏多,从制度因素角度对其传导路径进行探讨的较少。对“资源诅咒”制度弱化的传导机制的研究主要包括将资源产业依赖与制度质量置于同一模型框架下运用理论模型分析资源产业依赖对制度质量的弱化和使用国家层面的数据实证检验资源产业依赖弱化了一国的制度质量。在中国,从制度弱化因素出发对“资源诅咒”传导机制进行探讨的方式为理论模型分析,通过资源产业依赖对制度质量弱化的理论分析、使用省级、市级层面数据检验资源产业依赖对制度质量的弱化、针对制度质量的某一形式如腐败、政府干预、财政透明度等,研究资源产业依赖对其的影响。其中,对于财政透明度这一细化的制度形式缺乏更深入的研究,文献多集中于简单的文字分析,将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文献较少。为此,本文首先梳理了国内外对于“资源诅咒”传导路径的研究以及资源产业依赖与财政透明度关系的有关文献,为针对制度弱化这一传导路径的可行性研究提供了基础。并在现有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探究在中国国情下资源产业依赖对财政透明度有何影响。资源产权的缺位、财政分权体制以及监管者缺失都会扭曲拥有自然资源的地方政府行为,进而使得资源型地区的财政透明度表现欠佳,这表明从财政透明度角度治理资源依赖问题具有实际意义。其次,基于资源产业依赖与财政透明度关系以及其中的影响机制所运用的理论分析提出相应的实证假设和理论模型推导,然后运用静态面板模型与动态系统GMM方法针对假设进行分析和实证。本文的实证部分主要以中国287个地级城市2012-2016年的面板数据为研究对象,在控制相关变量的条件下,得出的研究结论与理论分析相吻合,即资源产业依赖与财政透明度为负相关关系,且在资源产业依赖模式下,由于财政分权体制和“GDP锦标赛”的背景,资源产业依赖会通过“寻租”程度的加剧以及地方财政危机的发生进而抑制财政信息的披露。通过理论与实证的结合,说明资源产业依赖确实弱化了当地政府的制度环境,资源型城市的治理需要提升财政透明度。最后,基于上述结论,本文认为财政透明度的提升是倒逼资源型地区改革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可以通过改善资源型地区地方官员考核机制,将财政透明度指标纳入其中,使当地政府就资源的分配、利用渠道不断透明化,减少寻租的机会,更加有效率地管理当地资源禀赋,加强对政府债务特别是官员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弱化其过度投资的举债行为,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第三方和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能,减少自然资源使用中的“权钱交易”和“官商勾结”,同时加强自然资源预算违法责任惩罚力度,对于作为代理人的政府应该遵照人民的委托管理好自然资源收益,如果没有做到理应按照责任归则原则承担相应的责任,除去现在简单的行政处分还应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经济和刑事责任,对于政府管理自然资源中过于集中且容易滥用的权力,特别是关键环节的权力,进行适当的分解。如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管权相分离,权责分明,形成一种“相互制衡”,使得资源型地区的产业结构能够更加健康发展。
程承坪[2](2015)在《有效市场、有能企业与有为政府——基于科斯定理的思考》文中研究指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既不能像新自由主义者所主张的"无所作为",也不能像某些法与经济学家们所主张的"唯利是图"而"胆大妄为",而应当是法治条件下的"有为"而不是超越法治的"妄为"。基于科斯定理的启示,可以重新认识企业的性质,并且由此可以对政府的经济作用有新的认识。基于这一新认识,政府可以从八个方面扮演"有为政府"的角色。为使政府"有为"而不"妄为",提出了对策措施,这既有助于重新理解企业,也有助于加深人们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理解和认识。
石烁[3](2014)在《收,还是放:政府行为的交易边界》文中研究指明"以开放倒逼改革"正成为当今中国改革者们的共识。然而,政府行为到底应如何配合新一轮开放所形成的经济结构?"收""放"能否自如?这其中的冲击反应机制又是什么?在政府行为与交易成本关系历史演化的基础上,根据"科斯定理",论证了"要素交易成本剪刀差"的存在与作用方式,表明经济改革的重点正是利用"开放"所引入的竞争机制恢复市场在要素配置过程中的主导地位,从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增长。
曹海霞[4](2013)在《矿产资源的产权残缺与租值耗散问题研究》文中指出租值耗散(rent dissipation)是现代产权经济学中的重要理论之一,其内涵是,原本有价值的资源或财产,由于产权安排方面的缺陷,其租金(或价值)下降,乃至完全消失。矿产资源具有可耗竭性,相对于人类社会的无限需求,资源的有限供应能力引发了稀缺效应,产生了一种长期的超额利润或要素的超额收入。如果利用适度和管理得当,具有稳定供应量的矿产资源能够持续产生租值,反之,将导致租值的减少和浪费,即所谓的“租值耗散”问题。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现实中存在一定的产权残缺问题,包括国家的所有权权益没有充分实现,使用权缺乏严格规范和限制,转让权受到政府过度干预、收益权与控制权不对等等。产权残缺致使大量的矿产资源价值和资产收益被置于公共领域,转化为资源租值,导致相关利益主体的寻租行为和租值的耗散。租值耗散不仅降低了矿产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枯竭,而且引发了寻租腐败和社会福利损失,导致了一系列区域发展障碍问题。本文利用产权理论、公共选择等相关理论,搭建“产权残缺—公共领域—租值耗散”的理论范式,分析矿产资源产权残缺的根源、公共域的构成以及资源开发不同环节的租值耗散问题,提出矿产资源产权与收益分配制度创新与改革的路径和策略,力图破解资源型地区的产权制度瓶颈和收益分配难题。本文主要研究结论有:(1)在矿产资源开发环节,由于存在排他性产权残缺和委托代理失效问题,矿产资源产权主体对具体产权的权能难以单独享有,资源开采者竞相涌入、过度开采、粗放掠夺,产生了所谓的“公地悲剧”和外部性问题,使得矿产资源应有的租值下降,生态环境负外部性损失严重,最终导致租值耗散。资源开发环节的租值耗散是一种自然财富的减少。(2)在矿产资源出让和转让环节,由于市场体系不完善、价格传导机制不健全以及政府管制不当,资源市场客观上存在大量的“租”,以至于官员设租、企业寻租的活动时有发生。这种设租和寻租活动所耗费的成本导致非专有收入的租值耗散。资源转让环节的租值耗散是一种社会福利水平的降低。(3)山西是煤炭大省,在多年来大规模、高强度、粗放式开发煤炭资源的过程中,不仅产生了严重的资源损耗与生态环境破坏,而且也存在寻租与腐败问题,租值耗散现象十分突出。通过资源价值损耗、外部性损失、社会福利净损失、寻租成本等指标,测度出山西煤炭资源开发过程中租值耗散较为严重,占到GDP的9%以上。(4)针对矿产资源产权排他性残缺、转让性残缺以及收益性残缺的问题,提出优化矿产资源产权制度安排、推进矿业权交易制度改革、重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权利金制度体系等制度创新路径,以协调矿业领域不同主体间的收益分配关系,降低租值耗散,实现资源开发中的总交易费用最低和资源配置最优。本文的创新点包括:1.在选题方面,从租值耗散的独特视角出发,将该理论创新性地应用于资源经济学的研究中,对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公地悲剧、外部性、寻租、垄断等问题进行理论透视、机理研究和对策探讨,属于选题创新。2.在理论分析方面,应用产权理论与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矿产资源产权残缺的类型、公共域的构成以及租值耗散的形成机制,搭建“产权残缺—公共领域—租值耗散”的理论分析框架,并以此框架分析矿产资源开发环节与转让环节的租值耗散问题,认为在排他性产权残缺和转让性产权残缺的前提下,这两个过程中都存在巨大的租值耗散,且产权残缺的程度越强,公共领域的范围就越大,租值耗散便越严重。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租值耗散理论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属于理论创新。3.在研究方法与测度工具方面,通过资源价值损耗、外部性损失、社会福利损失、寻租成本等指标,测度山西煤炭资源开发转让中租值耗散的程度,从不同层面刻画矿业发展的边际收益下降和社会福利损失情况,探究资源产权安排与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属于方法创新。
陆寰[5](2012)在《国家豁免中的商业例外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国家豁免是国际法的重要研究领域之一。有关该问题的争论集中于国家不受他国法院管辖的特权是否存在例外。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在内的诸多国家均认为在某些例外情形下国家必须服从于另一国法院的管辖权,并且认为商业例外是诸多例外情形中的核心。国家究竟采取何种理论的决定性因素在于某种理论和具体国情之间的契合程度。应当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国家豁免的理论和制度。我国目前虽然仍坚持绝对豁免理论,但从发展的角度来看,限制豁免理论在未来更符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我国应当以限制豁免理论为指导制定自己的国家豁免法。本文从理论和制度两方面入手,对国家豁免中的商业例外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对我国目前有关国家豁免中商业例外问题的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了介绍和评价,并提出了有关该问题的具体立法建议。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探讨了国家豁免中商业例外的理论基础。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重点关注了商业例外具体制度设计中所存在的问题。第五章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建议。第一章论述了国家豁免中商业例外问题的理论基础。在国家豁免问题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最有影响的理论是绝对豁免理论和限制豁免理论。综合考虑国家豁免制度在主要国家的发展历程,国家豁免理论有很强的时代特点。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为界限,各国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转变。这种转变并非取决于某种理论的好坏,而是取决于国际社会的发展水平和某种理论的契合程度。从目前国际社会的发展水平来说,限制豁免理论更好的反映了国家主权平等理论,更深刻的反映了国家主权和国家行为之间的关系,更妥善的处理了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关系,与绝对豁免理论相比更为适当。限制豁免理论的适当性无疑为脱胎于其中的商业例外制度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我国目前虽然采取绝对豁免的立场,但这并不构成排斥限制豁免及从其中产生的商业例外制度的理由。从发展的眼光来看,限制豁免理论更符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在我国未来国家豁免制度的设计中更为重要。第二章探讨了商业行为的措辞、定义和范围。在相关立法中,这三个问题往往集中于同一个条款。相关立法中主要有三种关于商业行为的措辞,分别是商业行为,商业交易和商业合同。在各种表述中,商业行为(commercial activity)最能体现立法者的意图并涵盖相关行为的特点。该种表述也是各国立法中采用范围最广的一种措辞。商业行为的定义和商业行为的范围紧密相关。各国立法和国际条约中主要有三种定义方法,直接定义法规定商业行为的内涵,该种定义方法为美国和加拿大的立法所采用;间接列举法列举商业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该种方法主要为英国、澳大利亚。南非和新加坡等国立法所采用;而混合方法兼有上述特点,为以色列立法所采用。综合比较相关的国际国内立法,应当采取直接定义和间接列举相结合的方式规定商业行为的定义,并从具体的商业行为方式,商业行为的排除和具体行为方式的补充三个方面规定商业行为的范围。其中商业行为的排除和具体行为方式的补充可以充分考虑我国的具体国情,反映我国在相关实践中的切实需要并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相关规定。第三章阐释了商业行为的判断标准。作为商业例外制度的核心问题,商业行为的判断标准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结果。关于该问题,目前主要有性质标准和性质、目的混合标准以及无标准三种立法模式。性质标准主要为美国的立法所采用,德国和比利时等发达国家也坚持以此来判断行为的商业属性。该标准认为凡是私人在公共市场上能够从事的行为都应当被认定为商业行为。混合标准主要是联合国公约所采用的做法。公约中规定商业行为的判断应当兼采性质和目的两方面因素。发展中国家认为仅仅以性质作为商业行为的判断标准会导致商业行为范围的扩大。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应当将行为的目的也作为行为属性的判断标准。公约最终采取了折中的做法。但公约的规定并没有明确在二者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何者优先,为该条款的适用留下了漏洞。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应当确定以行为的性质为判断准,并明确规定在存在协议和考虑到法院地国实践的情况下以行为的目的加以判断。第四章研究了国家豁免法中的商业例外条款。该问题包含管辖豁免中的专门商业例外条款、其他管辖豁免例外中的商业因素和执行豁免中的商业例外条款三方面内容。相关国际国内立法在其他管辖豁免例外中的商业因素和执行豁免中的商业例外条款上已经取得了较为统一的意见,认为应当将某些已经形成专门规则但仍旧将商业行为作为核心内容的领域单列出来作为单独的管辖豁免例外条款。有关船舶和货物的管辖豁免条款就是上述主张的具体体现。该条款的单独设置并不影响对其中商业因素的研究。执行豁免中的商业例外条款则当然的被认为应当属于商业例外条款的范畴。与之相比,专门的管辖豁免商业例外条款则较为复杂,综合有关立法,该条款包括一般管辖权的确定,商业行为和诉讼之间的关系,合同义务的特殊规定和商业例外条款的排除等四方面内容。美国国家豁免法法对一般管辖权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阿根廷的立法则仅仅略有提及。大多数国家的国家豁免法并没有对该问题进行规定,而是将其交由相关诉讼法进行解决。我国也可以采取同样的做法。合同义务的特殊规定以英国国家豁免法的规定为代表,主要体现了英国普通发展过程中由合同产生的义务的特殊地位,并不具有普遍性。商业行为和诉讼之间的关系和商业例外条款的排除规定为各国立法所普遍关注的问题,应为我国立法所借鉴。第五章主要分析了我国对国家豁免问题的态度、立法和最新的司法实践。我国目前仅有一部关于国家豁免问题的立法,该法仅有四条并且仅涉及具体领域中的国家豁免问题,远远不能解决实践的需要。随着我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我国法院不可避免的会越来越多的涉及国家豁免问题,制定专门的国家豁免立法势在必行。虽然我国在最新的有关国家豁免的司法实践中仍旧坚持绝对豁免的立场,但这并不是一种终局性的选择。从长远的眼观来说,限制豁免理论更符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未来的立法应当以其为指导。本文在详细分析我国具体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了国家豁免中商业例外制度的具体立法建议。认为国际豁免中的商业例外制度应当包括商业行为和商业财产的定义和范围、商业行为的判断标准、管辖豁免中的商业例外条款、其他管辖豁免例外中的商业因素和执行豁免中的商业例外条款五方面内容。最后,本文对国家豁免制度和其中的商业例外问题从宏观上进行了分析和展望。从目前看来,我国应当采取限制豁免理论并在国家豁免法中着重规定商业例外问题,这是我国国情和发展的需要。但总体而言,应当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国家豁免和商业例外问题,某一种理论和制度并没有绝对的好坏。问题的关键还在于理论和一国的国情是否切合。应当以动态和长远的眼光看待国家豁免中的商业例外问题。
杨双钊[6](2011)在《规制视角下的盐业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盐是与水、空气一样,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维持人体及其他许多生命体内部机能正常运行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如果人体不能每天摄入一定量的盐,就会出现四肢乏力的现象,久而久之,生命安全也将面临威胁。所以,盐被赋予“百味之祖”、“食肴之将”、“国之大宝”等称谓,人们对盐的重视程度由此可见一斑。同时,正是由于盐是人类存活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所以盐始终伴随着人类发展的每一步。人类早期的集居和城市的形成与盐有着密切的关系;人类早期的战争也源于对盐这样一种重要资源的争夺和控制;盐还与政权变迁和社会稳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封建社会,盐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三大支柱之一,固有“天下之赋,盐利居半”一说。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盐的经济价值被逐渐开发,它成为一种重要的工业原料,并与铁、石油、石灰石、硫磺并称为五大工业原料。现今,盐产品已有14000多种。其产量、消费量和使用方式是反映一个国家工业发展水平的标志之一。我国是产盐大国,每年的盐产量达到六千六百万吨,居世界第一;盐生产能力则达到了七千两百万吨。我国的盐产量主要来自海盐、井盐和湖盐。其中,以海盐为大宗,约占全球海盐总产量的三分之一以上。我国的盐产业规制颇具特色:首先,我国实行食盐专营制度。食盐专营制度在消除我国碘缺乏病,提高国民素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因专营产生的弊端也逐渐显露。食盐专营制度将食盐和“小工业盐”纳入专营范畴,形成了“食小盐”和大工业盐并存的二元市场结构;把盐业企业的生产和销售两大环节分割开,将盐业企业分割成只能运销的盐业公司和只能生产的制盐企业的两类畸形厂商,阻碍了制盐企业和盐业公司的发展;盐业公司凭借食盐专营带来的垄断地位,无形中提高了食盐的零售价格,阻碍了其在这些存在碘缺乏病的地区发挥作用。其次,政府的过度规制导致我国的盐产业存在严重的地区垄断。盐产业的地区垄断阻碍了我国的盐产能调整,并使得不合格的,不达标的私人微型盐场长期存在。再次,盐业企业的国有产权结构不仅导致了盐业市场的恶性价格竞争行为,而且为盐产业的行政垄断提供了平台。由于盐业企业的经营者的最大化利益与盐业企业的最大化利益并不一致,并且,作为国有企业的所有者的“人们”并不明确,无法提供有力地监督,因此在我国制盐行业中,为了获得短期利益,国有制盐企业普遍竞相压价,最终导致盐品的价格小于其边际成本,造成行业恶性竞争持续泛滥。不仅如此,国有盐业企业还成为行政垄断的平台。政府的食盐专营制度、地区垄断的长期存在以及国有产权的产权设置妨碍了盐业市场结构的优化,导致盐业市场的不良结构和恶性市场行为,最终使得我国的盐业企业长期处于散乱、弱小的处境,出现盐业市场结构畸形,恶性价格竞争频仍,企业兼并效果不明显、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低等一系列问题,降低了我国盐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本文将盐业的改革发展作为研究对象,采用了如下研究方法:其一,是基于多学科的综合和交叉性的研究。其中具体涉及到经济学理论、管理学原理、法学、公共管理、政治学以及行政学等学科的基础,综合多种学科领域的知识;其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该领域基本理论的研究,结合我国政府盐业规制的具体现状,来研究和分析盐业规制改革问题,具有针对性和现实意义;其三,比较分析方法。通过对世界其他国家的盐业市场结构的横向比较和分析,考察他国的规制经验和教训,有助于我国的盐业规制改革的实践;其四,抽象与具体相结合。从抽象到具体的研究方法,可以更好地揭示事物的本质。以规制的视角探讨盐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希望研究结论可以为盐业的改革发展略尽绵薄之力。本文以规制理论为基础,梳理了关于盐业规制和产业规制的国内外文献,并对中国的盐业改革和发展进行了系统研究。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文章第2章,主要介绍了垄断理论与规制理论的起源、规制的定义、分类、以及规制的过程等基础理论,为文章的后续内容做了理论铺垫;第二部分,即文章第3章,详细介绍了我国盐业发展的概况,诸如我国盐资源的分布、我国盐产业的产能、技术基础等问题,还着重介绍了我国盐业规则的制度基础——食盐专营制度,以及组织基础——我国盐业公司的设置;第三部分,即文章的第4、5两章。在第4章介绍了我国盐业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产销脱节、恶性价格竞争频仍、企业兼并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并从规制角度简要地分析了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第5章分析了我国盐业市场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即我国盐业市场主体散乱、弱小,市场集中度低,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都不明显,而盐业企业的兼并则受到了食盐专营制度、地区性的性质垄断以及国有产权的诸多限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盐业改革的主要目标,即改变盐业市场主体散乱、弱小的现状,提高盐业市场集中度,转变盐业市场的结构类型,将我国盐业“低集中型”的市场结构转变为“寡占型”的市场结构,提出了盐业市场结构转变的渐进式改革,确立了盐业市场结构转变的中期目标及最终目标;第四部分,即文章的第6、7、8章。由于盐业企业的兼并则受到了食盐专营制度、地区性的性质垄断以及国有产权的诸多限制,因而无法完成企业规模的扩大,及盐业市场主体的优化与壮大,从而也就无法凸显我国盐产业的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因此,要实现我国盐业市场结构的转变,凸显我国盐产业的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就首先要从食盐专营制度、地区性的性质垄断以及国有产权的改革入手。文章第6章详细论述了我国食盐专营制度改革的客观环境,并进一步提出了食盐专营制度改革的战略步骤和措施。第7章论述了我国地区性行政垄断的表现及成因,并运用经济学方法分析了地区垄断的成本和收益,进而提出了改革地区垄断措施,主要包括进行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等。第8章论述了我国盐业企业国有产权的改革问题,指出了“国进民退”的改革目标,并论述了其内涵和必要性,并总结出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路径。文章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广泛运用规制理论对我国的盐业规制进行分析,主要分析了食盐专营制度、地区垄断以及国有产权对我国盐业发展的制约作用,并按照相关理论提出我国盐业改革的方式和目标。使其既具有理论深度,又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其二,提出了我国盐业规制改革的目标应是建立寡头垄断市场,并通过对比世界其他国家产业发展论述了寡头垄断的必要性,同时,笔者认为我国盐业改革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破除多种障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分步实现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的方案,先实现中上集中寡占型的市场结构,进而再向极高寡占型的市场结构发展的战略思路。其三,在食盐专营制度改革的目标上,提出要照顾“老少边穷”地区的改革思路,充分体现了公平、照顾弱势群体的思想,并依照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了改革思路,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当然,本文对盐业规制改革的部分问题的研究还不够透彻,如盐业改革如何促进盐业市场的绩效,以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改进市场绩效,实现盐业行业的健康发展,并增强我国盐企的竞争力。这是在以后的研究过程中需要深入研究的地方。
梁红[7](2011)在《循环经济中的价格形成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循环经济是后工业社会下实现生态文明的一种经济形式,是我国的重要经济发展战略。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不少进展,但自然资源价格低廉、再生资源价格偏高、资源性产品比价不合理、废弃物排放成本较低等资源环境的价格扭曲现象严重地阻碍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关于循环经济的研究已有很多文献,但对循环经济中的价格形成研究很少。本文以广义价格理论为理论基础,采用规范研究和矛盾分析的方法,分6章对循环经济中的价格形成进行了研究。主要观点如下:(1)本文认为,尽管市场经济代表工业文明的经济方式,而循环经济为生态文明下的经济方式,但循环经济不是对市场经济的完全否定,而必须进行兼容。循环经济与市场经济方式由于人性假设、理性假设、产权性质、产品性质、溢出效应、驱动机制和运行机制的不同,导致价格形成变异,表现出两者存在明显的对立性。但是,经济性也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作为利益机制的价格机制也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机制。市场经济机制与循环经济机制兼容的途径是采用广义价格对市场经济下的价格形成机制进行修正。具体为通过完善初次和二次分配,使“经济人”转化为与生态文明相适应的“社会人”,使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相兼容;通过“一权一主”将资源环境公共品转化为类私人产权的责权利关系;通过税收和收费形成公共品的价格;通过微观利益与宏观利益的兼顾,对负外部性进行税收、罚款,对正外部性进行财政补贴、绿色投资等使外部性内在化;通过初始产权分配和排污权交易将数量信号转化为价格信号。(2)论文对广义价格理论进行了探讨。通过对广义的物品、广义的产权、广义的交换、广义的成本和广义的收益的分析,得出了物品的有用性、稀缺性、产权性和可货币性是形成广义价格四个不可或缺的因素。本文认为,分配也是一种交换,实现资源环境产权交易市场化,产权应由“一物一主”向“一权一主”发展;价格的形成除了考虑传统意义上的成本外,还应包括环境成本、代际成本,其收益既要包括传统意义上的经济收益,还包括社会收益和生态收益。通过论证表明,广义价格理论不仅能够容纳循环经济中发生的各种价格关系,为循环经济发展中采取的各种货币化手段提供理论依据,也为循环经济发展采取“价格组合拳”提供可能。(3)论文以广义价格为理论支点,在论证资源环境的绝对稀缺、空间和时间维度的外部性、特殊的价值属性及难以货币化等,使得在价格形成中存在资源环境稀缺程度度量困难、产权界定困难、价值计量困难、外部性货币化困难和比价安排困难。解决这五大难题,有赖于价格形成的广义化。即应该是价格形成主体的广义化、价格形成客体的广义化、价格形成目标的广义化和价格形成方法的广义化,采取“市场导向、政府调节、社会参与、义利并重”的价格形成机理,使各种资源环境价格,如Py(原生资源价格)、Pz(再生资源价格)、Pp(排污权价格)、Pr(资源税费)、Ph(环境税费)、Pq(其他税费)、Pb(财政补贴)、Pf(罚款)、P1(绿色采购)、Pj(基金)、Pe(押金)通过不同价格形成主体得以实现。(4)论文从物质流和价值链的角度,分析了循环经济系统的层次性,即企业层面、区域层面、社会层面和国际层面四个层次的循环经济发展。分析认为,上下游企业间,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合则双赢,竞争则两败,只有通过协商定价的方式才能实现价格较高、利润最大。在社区循环层面,自治是实现社区废弃物利用的重要条件,只有通过社区成员的自我约束机制,通过自治定价的方式才能有利于废弃物分类和将分散的废弃物进行集中。废弃物的社会循环就是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实现城市垃圾向“城市矿山”的转变。要实现这一目标,仅靠“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是不够的,应采用参与定价的方式才能得以解决。在国际循环层面,通过对有关事例的分析和基于“国家也是人”的国际关系理论,阐述了国际循环的合作定价及其实现途径。(5)论文基于广义价格理论,对循环经济中价格形成的微观基础、市场体系、技术支撑、政府政策进行了分析。从微观层面来看,理性经济人视角下的循环经济价格形成,一方面源于企业竞争优势的推动,另一方面是源于企业对政府广义价格手段的推动;社会人视角下企业对循环经济价格形成的影响,包括企业主动推动市场机制下绿色产品的价格形成、促进资源环境产权明晰和建立押金制度。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是资源环境价格形成的基础,只有资源环境的产权得到界定,资源环境产权市场化并通过交易市场进行交换,才能使资源环境产权货币化。技术是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技术创新会改变供求关系、提高企业竞争力、降低交易成本,从而与循环经济中的价格形成密切相关。产业政策、财政金融政策、进出口政策、统计核算政策、法律法规等对循环经济中的价格形成影响,既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有的政策,如税收、补贴、奖励、绿色采购等,本身就是广义价格的一部分,有的政策或法律法规关系到资源环境产权的界定和交易,影响着企业的成本收益及产品的市场供求关系。促进循环经济中价格形成的政府政策包括财政补贴和直接投资、税收政策、金融政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绿色进出口制度、绿色GDP核算体系和统计体系、法律体系,既有资源环境税、使用费、押金返还制度和专项补贴等直接的手段,也有产权、许可证交易、跨境生态补偿和创建回收网络等间接的手段,有标准、禁令、配额和许可证等规制措施,也有宣传、信息公开和鼓励参与等参与性措施。
张忠宇[8](2010)在《我国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机制设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人类活动范围的增大以及改造自然能力的提升正在对整个地球的环境承载能力提出严峻挑战,地球环境资源系统正面临无法回避的系统性风险,环境危机已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环境资源将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传统经济模式下的社会生产方式和运行机制必将受到挑战,生态文明时代即将到来。在充分尊重自然和社会规律的基础之上,本文运用机制设计理论,设计出包含协调机制、市场交易机制、宏观调控机制、科技创新体机制、人才引进机制在内的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机制,以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协调相关利益冲突。协调机制充分考虑到时间和空间的统一性以及资源配置的公平和效率问题,力求实现各机制的相互补充与协调,使各机制共同构成有机整体。市场交易机制包括产权机制、排污权交易机制、低碳交易机制、补偿与合作机制和可持续性消费机制,通过市场交易机制设计可以实现环境资源利用的经济效率。宏观调控机制可以转变政府职、避免政府失灵,通过建立健全绿色财政、税收体系引导微观主体行为,通过引入环境统计和核算方法可以加强对环境利用的实时监控、建立绿色审计与考评体系可以引导各级政府的树立绿色行政理念。科技创新机制充分运用知识扩散的微观机理与乘数效应,积极调动科技创新主体的源动力,完成在企业、行业和区域以及国家层面机制设计,为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新型资源的开发提供动力。人才引进机制从人才引进、利用再到人才激励提供了有效的平台,构建人才流动的良好通道,为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智力支持,可以实现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
陈军[9](2009)在《基于水资源利用的松花江流域农村减贫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农村贫困问题是当今人类社会面对的最严峻挑战之一,农村减贫是破解这一难题最理想却又是最困难的途径。现有的贫困理论一般认为,贫困的发生是因为某些地区与其他地区存在比较劣势,在区域的竞争中失去了发展的机会。但是在我国东北的松花江流域,资源丰富、农业发达,却存在着普遍的贫困,仅黑龙江省就分布着14个国家级贫困县,9个省级贫困县,现有理论中的比较劣势特征并没有在松花江流域的贫困中得到突出的体现。如何理解松花江流域这种困惑性的贫困现象,是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问题。要回答松花江流域贫困的解决途径问题,首先要回答松花江流域贫困的原因是什么。现有的贫困理论能够一般解释贫困发生的机制,但是对贫困的原因无法给出针对性的答案,特别是对松花江流域这种存在着反常贫困现象的情况,就更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认为松花江流域的资源丰富主要表现在水资源上,解决松花江流域的农村贫困也自然要落到水资源上。正是这一基本思路成为本文研究松花江流域贫困现象的出发点。本文集中考察了松花江流域农村贫困与水资源利用之间的相互关系,针对性地回答了松花江流域的贫困问题。尽管本文研究贫困的思路是一个全新的思路,但是本文的研究仍然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本文系统地总结了相关领域的理论以及实践,虽然总结的理论未免过于宽泛,综述的实践也不一定符合松花江流域的实际,但是对我们理解松花江流域农村贫困与水资源利用之间的关系还是提供了直接的指导。本文从多个方面对松花江流域农村贫困现象进行了分析,发现虽然松花江流域存在丰富的水资源,但是水资源却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这大大降低了水资源的质量,不仅如此由于部分地区水资源污染严重还导致了流域局部因病致贫的二次灾害。现有的水利资源体系构建不合理,水资源的多项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使得在这样一个资源丰富的地带存在着大面积的贫困。从制度经济学层面上,本文发现水资源产权属性不清晰是造成目前这一混乱现象的主要原因,另外水资源的公共资源特征导致了各地区之间存在着竞争性的开采,使得水资源过度利用、环境被污染,政府在其中存在一定程度的缺位,没有扮演其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良性竞争发展的角色。本文对以水资源为中心的松花江流域减贫进行了针对性的研究,并系统地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这些措施内容丰富、操作性强,涵盖了松花江流域的各个方面,对综合治理松花江流域贫困提供了现实可行的方案。最后本文通过富裕县案例论证了我们方法的可行性。本文研究创新之处在于提出了建立松花江流域农用水资源产权制度、建立松花江流域水资源市场的构想,对于松花江流域农村减贫实践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韩旭[10](2008)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文中提出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清产核资、企业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和处置、企业员工身份置换等一系列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但由于历史、政策、体制、法制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国有企业改制中出现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改制企业进行的资产评估不规范,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产权交易不规范,缺乏公开透明度;企业改制工作缺乏制约机制,逃、漏、废债现象依然严重;国企改制依据的主要是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政策性较强。这些问题的存在,已严重影响了国企改革的进程和成效。
二、产权交易不是政府行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产权交易不是政府行为(论文提纲范文)
(1)“资源诅咒”传导机制:资源产业依赖对财政透明度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鉴定 |
1.2.1 资源产业 |
1.2.2 财政透明度 |
1.2.3 资源诅咒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2 文献综述 |
2.1 “资源诅咒”传导机制的相关研究 |
2.2 资源产业依赖与财政透明度的相关研究 |
3 资源产业依赖影响财政透明度的作用机理 |
3.1 资源产业依赖对财政透明度的影响 |
3.2 资源型地区财政透明度的内在约束因素 |
3.2.1 产权不清晰的“寻租”问题 |
3.2.2 财政分权体制下的财政危机 |
3.3 资源型地区财政透明度的外在监督弱化 |
4 资源产业依赖对财政透明度影响的实证考察 |
4.1 模型设定与指标构建 |
4.1.1 计量模型的设定 |
4.1.2 数据来源与变量描述 |
4.2 静态面板实证分析 |
4.2.1 资源产业依赖对财政透明度的影响 |
4.2.2 资源产业依赖影响财政透明度的渠道分析 |
4.3 动态面板实证分析 |
4.3.1 资源产业依赖对财政透明度的影响 |
4.3.2 资源产业依赖影响财政透明度的渠道分析 |
4.4 实证分析的归纳总结 |
5 总结与政策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收,还是放:政府行为的交易边界(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反思 |
二、要素交易成本剪刀差 |
三、结论 |
(4)矿产资源的产权残缺与租值耗散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引言 |
1.2 选题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与基本构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与论文框架 |
1.3.3 论文主要观点 |
2.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产权及产权残缺理论 |
2.1.1 相关概念 |
2.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2.2 公共领域及租值耗散理论 |
2.2.1 相关概念 |
2.2.3 国内外研究进展 |
3 理论分析框架:矿产资源产权残缺—公共领域—租值耗散 |
3.1 产权残缺论 |
3.1.1 制度安排层面的产权残缺 |
3.1.2 制度执行层面的产权残缺 |
3.2. 公共领域研究 |
3.2.1 公共领域的类型 |
3.2.2 公共领域的动态分析 |
3.3 租值耗散的形成 |
3.3.1 租值耗散的定义 |
3.3.2 租值耗散的形成机制 |
3.3.3 租值耗散的数理解析 |
4.现行制度安排下的矿产资源产权残缺与租值耗散研究 |
4.1 矿产资源产权制度的理论分析 |
4.1.1 产权制度、产权结构与特征 |
4.1.2 矿产资源产权安排与收益分配体系 |
4.2 矿产资源产权制度变迁与租值耗散 |
4.2.1 第一阶段(1949 年—1978 年) |
4.2.2 第二阶段(1979 年—1995 年) |
4.2.3 第三阶段(1996 年至今) |
4.3. 矿产资源收益性残缺与租值耗散 |
4.3.1 国内外矿业税费制度比较 |
4.3.2 矿业税费制度存在的问题与租值耗散根源 |
5.矿产资源开发中的产权残缺与租值耗散问题研究 |
5.1 资源产权执行与委托代理关系 |
5.2 租值耗散的根源:产权排他性残缺 |
5.2.1 产权排他性残缺 |
5.2.2 产权委托代理失效 |
5.3 公共域及租值耗散的形成 |
5.3.1 公地悲剧、公共域与租值耗散 |
5.3.2 外部性问题、公共域与租值耗散 |
5.4 租值耗散路径 |
5.4.1 过度开发下的资源损耗、浪费导致租值耗散 |
5.4.2 粗放式开发、负外部性损失导致租值耗散 |
6. 矿产资源转让中的产权残缺与租值耗散问题研究 |
6.1 租值耗散的根源:产权转让性残缺 |
6.1.1 矿业权市场不完善 |
6.1.2 政府管理的“越位”与“缺位”并存 |
6.1.3 价格传导机制不健全 |
6.2 公共域与租值耗散的形成 |
6.2.1 政府管制下的寻租和租值耗散 |
6.2.2 市场垄断中的寻租和租值耗散 |
6.3 租值耗散路径 |
6.3.1 政府部门的设租成本和腐败费用导致租值耗散 |
6.3.2 企业的寻租、护租成本加剧租值耗散程度 |
7. 山西煤炭资源产权残缺及租值耗散的实证研究 |
7.1 租值耗散程度测度 |
7.1.1 租值耗散测度指标 |
7.1.2 测算过程与结论 |
7.2 租值耗散成因探析 |
7.2.1 山西煤炭资源产权改革历程 |
7.2.2 产权残缺根源与租值耗散的产生 |
8 矿产资源产权改革及收益分配制度创新 |
8.1 矿产资源产权制度改革重点与路径设计 |
8.1.1 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设计 |
8.1.2 优化矿产资源产权制度安排 |
8.1.3 深化资源型企业产权改革 |
8.1.4 创新政府矿业管理体制机制 |
8.1.5 规范矿业权交易市场运行 |
8.2 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制度改革路径 |
8.2.1 重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权利金制度体系 |
8.2.2 完善综合补偿机制协调收益分配关系 |
9.结语 |
9.1 主要研究结论 |
9.2 论文创新点 |
9.3 论文不足与下一步研究的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5)国家豁免中的商业例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国家豁免中商业例外的理论基础 |
1.1 国家豁免的概念和法理依据 |
1.2 国家豁免的历史起源 |
1.3 有关国家豁免的几种理论 |
1.3.1 绝对豁免理论 |
1.3.2 限制豁免理论 |
1.3.3 废除豁免理论和平等豁免理论 |
1.4 限制豁免理论作为国家豁免中商业例外理论基础的适当性 |
1.4.1 限制豁免理论的适当性 |
1.4.2 主要国家对国家豁免问题的立场 |
小结 |
2 国家豁免中商业行为的措辞、定义和范围 |
2.1 商业行为的措辞 |
2.2 商业行为的定义 |
2.2.1 直接定义法 |
2.2.2 间接列举法 |
2.2.3 混合方法 |
2.3 商业行为的范围 |
小结 |
3 商业行为的判断标准 |
3.1 性质标准 |
3.1.1 有关性质标准的立法 |
3.1.2 有关性质标准的司法实践 |
3.1.3 性质标准的新发展---具体领域中的判断 |
3.2 混合标准 |
3.2.1 相关立法和实践 |
3.2.2 联合国公约的选择 |
小结 |
4 立法中的商业例外条款 |
4.1 管辖豁免中的商业例外条款 |
4.1.1 商业行为和诉讼之间的关系 |
4.1.2 一般管辖权的确定 |
4.1.3 由合同产生的义务的特殊规定 |
4.1.4 商业例外条款的排除 |
4.2 其他管辖豁免例外中的商业因素 |
4.2.1 用于商业目的的船舶和船货 |
4.2.2 雇佣合同例外中的商业因素 |
4.3 执行豁免中的商业例外 |
小结 |
5 对我国的立法建议 |
5.1 我国对国家豁免问题的立场 |
5.1.1 我国最新的司法实践 |
5.1.2 我国的相关立法 |
5.1.3 可能的转变 我国采取限制豁免理论的理由 |
5.2 商业例外条款的构建 |
5.2.1 商业行为的定义 |
5.2.2 商业行为的判断标准 |
5.2.3 管辖豁免中的商业例外条款 |
5.2.4 其他管辖豁免例外中的商业因素 |
5.2.5 执行豁免中的商业例外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部分 |
二、英文部分 |
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附件 |
(6)规制视角下的盐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与研究空间 |
1.2.1 文献综述 |
1.2.2 研究空间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框架 |
2 相关理论阐释 |
2.1 垄断理论 |
2.1.1 垄断的一般涵义 |
2.1.2 自然垄断 |
2.1.3 行政垄断 |
2.2 规制的理论渊源 |
2.2.1 规制经济学的产生 |
2.2.2 产业经济学 |
2.2.3 法经济学 |
2.2.4 制度经济学 |
2.3 规制的涵义 |
2.3.1 规制的定义 |
2.3.2 规制的主体 |
2.3.3 规制的分类 |
2.4 规制的过程 |
2.4.1 规制机构及规制立法 |
2.4.2 规制的实施 |
2.4.3 政府规制的放松与解除 |
3 中国政府的盐业规制 |
3.1 我国盐产业概况 |
3.1.1 我国盐业资源的分布 |
3.1.2 我国盐产品的种类 |
3.1.3 我国盐业的产能 |
3.1.4 制盐工业主要经济指标 |
3.2 我国盐业的企业概况 |
3.2.1 盐业企业区域结构 |
3.2.2 盐业企业的组织结构 |
3.2.3 盐业企业的技术结构 |
3.3 我国盐业的规制体制 |
3.3.1 盐业规制体制沿革 |
3.3.2 盐业规制体制现状 |
3.4 政府规制的具体措施 |
3.4.1 盐产品价格管理 |
3.4.2 进入规制 |
3.4.3 产品质量规制 |
3.5 政府规制的载体 |
3.5.1 食盐专营制度 |
3.5.2 地区性行政垄断 |
3.5.3 国有产权 |
4 我国盐业存在的问题及盐业规制评价 |
4.1 产销脱节与"二元"市场 |
4.1.1 我国盐业市场产销脱节的起因 |
4.1.2 "大工业盐"市场 |
4.1.3 "食小盐"市场 |
4.2 恶性价格竞争频发 |
4.2.1 恶性价格竞争的内涵 |
4.2.2 "大工业盐"市场的恶性价格战 |
4.3 盐业产品缺乏差异化 |
4.3.1 产品差异化的内涵 |
4.3.2 盐业市场的产品差异化 |
4.4 我国盐业资源配置不合理 |
4.4.1 盐业已有自然资源配置错位 |
4.4.2 盐业生产资源闲置 |
4.4.3 盐卤资源利用效率低 |
4.5 盐产业组织战略重组效果不明显 |
4.5.1 企业兼并的内涵 |
4.5.2 我国盐产业组织兼并的原因 |
4.5.3 我国盐产业组织兼并的方式 |
4.6 我国盐业规制的效果评价 |
4.6.1 食盐专营制度的规制效果 |
4.6.2 价格规制的效果评价 |
4.6.3 进入规制的效果评价 |
5 我国盐业规制改革的目标 |
5.1 我国盐业的市场结构 |
5.1.1 市场结构 |
5.1.2 市场集中度 |
5.1.3 我国盐产业的市场结构 |
5.2 我国盐业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 |
5.2.1 我国盐业的规模经济效率低下 |
5.2.2 我国盐业的范围经济效率低下 |
5.3 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是我国盐业改革的最优选择 |
5.3.1 优化盐产业市场结构应该是我国盐业改革的切入点 |
5.3.2 寡占型市场结构是我国盐产业市场结构的最佳模式 |
5.4 寡头垄断再认识 |
5.4.1 寡头垄断的概念 |
5.4.2 寡头垄断的普适性与稳定性 |
5.4.3 寡头垄断市场的特点 |
5.4.4 寡头垄断的形成 |
5.4.5 寡头垄断行为的审视 |
5.5 我国盐业市场结构转型的战略步骤 |
5.5.1 市场结构转型的递进性 |
5.5.2 我国盐产业组织的过渡目标 |
5.5.3 我国盐业市场结构改革的最终目标 |
5.5.4 我国盐业市场结构改革的步骤 |
6 食盐专营制度改革 |
6.1 取消食盐专营制度的必要性 |
6.1.1 食盐专营制度改革的客观环境 |
6.1.2 取消食盐专营制度的必要性 |
6.1.3 食盐专营制度改革的战略构想 |
6.2 老少边穷地区食盐专营制度的改革模式 |
6.2.1 碘盐实物免费供给制度是最优制度模式 |
6.2.2 确立碘盐实物免费供给制度的步骤 |
6.3 非老少边穷地区食盐专营制度改革的架构安排 |
6.3.1 创建废除专营制度前期条件,奠定成熟市场主体基础 |
6.3.2 加强碘盐普及宣传力度,培育成熟消费群体 |
6.3.3 重新界定"私盐"内涵,构建碘盐专营制度 |
6.3.4 彻底废除食盐专营制度,启动碘盐市场化竞争机制 |
6.3.5 加大碘盐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专营制度改革的成功 |
7 地区垄断规制 |
7.1 盐产业地区垄断的表现及成因 |
7.1.1 盐产业地区垄断的表现 |
7.1.2 盐产业地区垄断的成因 |
7.2 地区垄断的经济学分析 |
7.2.1 地区垄断的内部成本 |
7.2.2 地区垄断的外部成本 |
7.2.3 地区垄断的总成本 |
7.2.4 地区垄断的收益分析 |
7.3 进行体制改革以打破地区垄断 |
7.3.1 转变地方政府职能、规范地方政府行为 |
7.3.2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理顺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 |
7.4 加强法制建设以打破地方性行政垄断 |
7.4.1 加快立法进程,完善法律体系 |
7.4.2 健全司法独立制度 |
8 国退民进——国有盐业企业所有制改革 |
8.1 国退民进的必要性 |
8.1.1 国退民进的内涵 |
8.1.2 盐业"国退民进"的必要性 |
8.2 盐业"国退民进"的有效路径 |
8.2.1 化解国有企业退出的沉淀成本 |
8.2.2 出台"国退民进"的盐产业组织政策 |
8.2.3 优化盐业"国退民进"的渠道 |
参考文献 |
(7)循环经济中的价格形成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发展循环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 |
1.1.2 资源环境的价格扭曲是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 |
1.1.3 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加强价格形成研究 |
1.2 文献综述与评述 |
1.2.1 关于循环经济的内涵及其运行机制 |
1.2.2 关于价格的含义及其运行机制 |
1.2.3 关于循环经济的价格机制 |
1.2.4 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论文结构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和不足 |
2. 价格形成在循环经济中的地位 |
2.1 资源环境问题的根源:"政府失灵"还是"市场失灵" |
2.2 市场经济机制的基本特征 |
2.3 循环经济机制的基本特征 |
2.4 循环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兼容及其转化 |
2.4.1 循环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对立性 |
2.4.2 循环经济机制与市场经济机制的兼容性 |
2.5 价格形成在循环经济中的地位分析 |
2.5.1 发展循环经济有赖于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 |
2.5.2 我国资源环境价格扭曲的根源是价格形成体制机制存在障碍 |
2.5.3 循环经济中的价格决定有别于传统的商品价格决定 |
2.6 小结 |
3. 循环经济中的价格形成基础 |
3.1 循环经济中的价格关系 |
3.1.1 循环经济下的各种利益(价格)关系分析 |
3.1.2 世界各国在循环经济发展中采取的货币性手段 |
3.2 广义价格理论 |
3.2.1 广义的物品 |
3.2.2 广义的产权 |
3.2.3 广义的交换 |
3.2.4 广义的成本 |
3.2.5 广义的收益 |
3.2.6 广义的价格 |
3.3 对循环经济中的价格关系的再认识 |
3.3.1 资源环境的有用性 |
3.3.2 资源环境的稀缺性 |
3.3.3 资源环境的产权性 |
3.3.4 资源环境产权的交换及其货币化 |
3.4 小结 |
4. 循环经济中的价格形成机理 |
4.1 循环经济中的价格形成因素 |
4.1.1 资源环境的价值 |
4.1.2 资源环境的成本 |
4.1.3 资源环境的供求 |
4.1.4 资源环境的产权及其货币化 |
4.2 循环经济中的价格形成矛盾 |
4.2.1 资源环境稀缺程度度量的困难 |
4.2.2 资源环境产权界定的困难 |
4.2.3 资源环境价值计量的困难 |
4.2.4 资源环境外部性货币化的困难 |
4.2.5 比价安排的困难 |
4.3 循环经济中的价格形成机理分析 |
4.3.1 循环经济中价格形成主体的广义性 |
4.3.2 循环经济中价格形成客体的广义性 |
4.3.3 循环经济中价格形成目标的广义性 |
4.4 循环经济中价格形成的方法 |
4.4.1 计量方法 |
4.4.2 试错方法 |
4.4.3 市场方法 |
4.5 循环经济中价格形成的原则 |
4.5.1 初始环节的价格形成原则 |
4.5.2 生产环节的价格形成原则 |
4.5.3 销售环节的价格形成原则 |
4.5.4 回收环节的价格形成原则 |
4.6 小结 |
5. 循环经济中的价格形成形式 |
5.1 循环经济系统的层次结构 |
5.2 企业循环中的价格形成形式 |
5.2.1 企业循环中的物质流和价值流分析 |
5.2.2 企业循环中的协商定价 |
5.2.3 企业循环中协商定价的支撑条件 |
5.3 社区循环中的价格形成形式 |
5.3.1 社区循环中的物质流分析 |
5.3.2 社区循环的的理论基础—公共资源自治理论 |
5.3.3 社区循环中的自治定价 |
5.4 社会循环中的价格形成形式 |
5.4.1 发展资源再生产业是实现社会循环的关键 |
5.4.2 社会循环中的价格形成形式-参与定价 |
5.5 国际循环中的价格形成形式 |
5.5.1 废弃物的跨国转移 |
5.5.2 解决废弃物国际循环的途径----国际合作 |
5.6 小结 |
6. 循环经济中的价格形成支持 |
6.1 价格形成的微观基础 |
6.1.1 企业行为是循环经济中价格形成的基础 |
6.1.2 企业参与循环经济活动的动力与循环经济中的价格形成 |
6.2 价格形成的市场体系 |
6.2.1 资源环境产权市场化与价格形成 |
6.2.2 关于碳权交易 |
6.3 价格形成的的技术支撑 |
6.3.1 循环经济发展迫切需要技术创新 |
6.3.2 技术支持循环经济价格形成的主要体现 |
6.3.3 循环经济下的技术创新体系构建 |
6.4 价格形成的政府政策 |
6.4.1 循环经济中价格形成的财政、金融政策 |
6.4.2 循环经济中价格形成的进出口政策 |
6.4.3 循环经济中价格形成的核算体系 |
6.4.4 循环经济中价格形成的法律支持 |
6.5 小结 |
7. 主要研究结论和后续研究展望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后续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我国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机制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面临新的课题 |
1.1.2 传统工业化生产模式难以为继 |
1.1.3 金融危机下世界科技竞争愈演愈烈 |
1.1.4 新形势下我国经济发展模式面临两难抉择 |
1.1.5 我国必须走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道路 |
1.2 文献综述 |
1.2.1 人类愈加重视环境资源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
1.2.2 传统经济学对环境资源利用存在局限 |
1.2.3 机制设计的引入可以破解环保难题 |
1.2.4 我国学者对西方环境资源利用模式的反思 |
1.2.5 我国学者对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机制的探索 |
1.2.6 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需要更好的机制设计 |
1.3 论文结构与研究方法 |
1.3.1 论文研究框架与研究思路 |
1.3.2 论文内在逻辑 |
1.3.3 论文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
1.4.1 论文研究的理论意义 |
1.4.2 论文的现实意义 |
1.5 论文的创新和不足 |
第2章 环境资源的经济属性分析 |
2.1 环境危机使资源利用向可持续性转变 |
2.1.1 研究范式的转变 |
2.1.2 创新模式的转变 |
2.1.3 研究方法的转变 |
2.2 对环境资源经济属性的重新审视 |
2.2.1 环境资源在经济增长中具有基础性作用 |
2.2.2 环境资源成为可持续发展的约束条件 |
2.2.3 环境资源具有外部性属性 |
2.2.4 环境资源具有经济价值属性 |
第3章 协调机制是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 |
3.1 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机制的系统组成与特征 |
3.1.1 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机制的系统组成 |
3.1.2 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机制的内在关系 |
3.1.3 环境资源可持续性机制的特征 |
3.2 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是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 |
3.2.1 机制设计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
3.2.2 机制设计可以实现不同机制的比较 |
3.3 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要厘清利益主体的博弈关系 |
3.3.1 认清博弈关系有利于环境资源提供程序的改善 |
3.3.2 认清博弈关系有利于对政府行为形成有效激励 |
3.4 制度分析在可持续机制设计过程具有重要价值 |
3.4.1 制度分析在具体机制设计过程中的运用 |
3.4.2 制度分析方法与可持续性思想的有机结合 |
3.4.3 可持续性机制设计要防止政策挤出效应 |
3.5 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须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 |
3.5.1 要正确认识贸易和环境保护之间的作用关系 |
3.5.2 要实现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的平衡 |
3.5.3 要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结构提升的平衡 |
3.5.4 要实现国家经济实力和环境保护责任的匹配 |
第4章 市场交易机制是实现环境资源利用效率的保障 |
4.1 我国环境资源利用的市场交易机制存在的问题 |
4.1.1 我国能源行业产权制度存在问题 |
4.1.2 排污权交易市场尤其是碳交易市场发展滞后 |
4.1.3 传统的消费模式不可持续 |
4.1.4 对资源利用外部性的协调不足 |
4.2 完善资源型产业产权制度改革 |
4.2.1 明确界定产权、完善产权交易机制 |
4.2.2 利用资源收益分配制度构建激励与约束机制 |
4.3 排污权交易制度建设 |
4.3.1 总量控制是排污权交易的前提 |
4.3.2 降低交易成本是排污权交易的目标 |
4.3.3 发展低碳交易空间巨大 |
4.4 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补偿与合作机制 |
4.4.1 基于环境资源系统性的补偿机制 |
4.4.2 环境资源利用的国际合作 |
4.4.3 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NGO)在环境资源利用中的作用 |
4.5 建立可持续性消费模式 |
4.5.1 可持续性消费是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保障 |
4.5.2 可持续性的消费机制要以有效的机制作为保障 |
第5章 宏观调控机制构成对环境资源利用的引导和监督 |
5.1 我国政府在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
5.1.1 政府规制本身存在政府失灵 |
5.1.2 政府直接干预方式存在弊端 |
5.1.3 传统财税机制激励机制存在问题 |
5.2 转变政府职能防止政府失灵 |
5.2.1 构建绿色政府,转变规制理念 |
5.2.2 将对环境资源利用的微观规制动态化 |
5.2.3 强调政策的体系性和相互配合 |
5.2.4 加强信息沟通,强化服务职能 |
5.3 构建绿色政策体系 |
5.3.1 转变财政资金利用方向加强绿色激励 |
5.3.2 建立和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
5.3.3 制定并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 |
5.4 引入环境统计和核算方法 |
5.4.1 环境统计的总体原则 |
5.4.2 环境统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
5.4.3 加强环境核算 |
5.4.4 建立绿色审计体系 |
5.5 建立监控机制与绿色考评体系 |
5.5.1 建立监控机制 |
5.5.2 建立绿色考评体系 |
5.5.3 绿色考评指标体系设计 |
第6章 科技创新机制成为环境资源利用的动力机制 |
6.1 我国科技创新机制的问题与制度障碍 |
6.1.1 科技创新资源分布不均 |
6.1.2 政府政策的外在能动性因素缺失 |
6.1.3 科技创新环境的制度性约束 |
6.1.4 对引进技术利用不利 |
6.2 科技创新的微观机理与扩散的乘数效应 |
6.2.1 知识的分类和特征 |
6.2.2 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增长的微观机理 |
6.3 科技创新机制的动力组成与属性 |
6.3.1 科技创新机制设计的总体构想 |
6.3.2 科技创新的基本动力 |
6.3.3 科技创新机制的阻力 |
6.3.4 企业科技创新的动力平衡机制 |
6.3.5 创新意识决定创新系统的发展方向 |
6.3.6 科技创新机制的系统性 |
6.3.7 科技创新的技术社会结构思想 |
6.4 各层面科技创新机制的动力设计 |
6.4.1 企业层面科技创新机制的动力设计 |
6.4.2 行业层面和区域层面的科技创新机制研究 |
6.4.3 国家以及超国家层面的创新机制 |
6.5 促进绿色科技创新的政策探讨 |
6.5.1 确定合理有效的专利制度 |
6.5.2 加强科技创新机制的知识管理 |
6.5.3 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资源投入加快科技创新模式转变 |
6.5.4 促进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 |
6.5.5 科技创新机制的金融支持 |
6.5.6 科技创新要凸显“绿色化”特点 |
第7章 人才引进机制为环境资源利用提供智力支持 |
7.1 我国人才引进工作面临的问题 |
7.1.1 我国人才流失严重 |
7.1.2 我国的人才引进工作缺乏系统性 |
7.1.3 对于引进人才的管理落后 |
7.1.4 人才引进面临国际竞争的挑战 |
7.2 引进国外人才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互动机制研究 |
7.2.1 引进人才带来知识溢出效应 |
7.2.2 引进人才带来科技创新效应 |
7.2.3 引进人才加快创业经济建设和产品市场化 |
7.3 人才引进机制的特征分析 |
7.3.1 人才引进机制的系统性 |
7.3.2 人才引进具有结构属性 |
7.3.3 人才引进的效率性和协调性 |
7.3.4 人才引进过程的博弈性 |
7.4 引进人才促进环境资源利用方式转变的对策建议 |
7.4.1 加强人才引进的国家宏观调控 |
7.4.2 加强对人才的激励机制建设 |
7.4.3 加强人才引进的中介服务 |
7.4.4 加强人才引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
7.4.5 加强低碳领域人才引进 |
第8章 结论 |
8.1 协调机制是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机制的基础 |
8.2 市场交易机制是实现环境资源利用效率和公平的保障 |
8.3 宏观调控机制构成对环境资源利用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
8.4 科技创新机制为环境资源利用提供动力支持 |
8.5 人才引进机制可以实现人才流动与环境资源利用的良性互动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9)基于水资源利用的松花江流域农村减贫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1.2.1 贫困问题国外研究现状 |
1.2.2 贫困问题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水资源问题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4 贫困、水资源问题国内外研究分析 |
1.3 研究内容与结构 |
1.3.1 主要研究内容 |
1.3.2 重点与难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2 理论基础 |
2.1 贫困问题相关理论 |
2.1.1 贫困的一般理论 |
2.1.2 贫困的发展理论 |
2.2 水资源使用相关理论 |
2.2.1 水资源承载能力理论 |
2.2.2 水资源价值理论 |
2.2.3 水资源产权理论 |
2.3 其他相关理论 |
2.3.1 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理论 |
2.3.2 节水灌溉理论 |
2.3.3 流域理论 |
2.3.4 农村经济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3 国内外减贫和水资源利用的实践 |
3.1 减贫问题的国内外实践 |
3.1.1 发达国家的减贫实践 |
3.1.2 发展中国家的减贫实践 |
3.1.3 中国的减贫实践 |
3.2 水资源管理的国内外实践 |
3.2.1 流域水资源管理实践 |
3.2.2 建立水资源市场实践 |
3.2.3 非传统水资源利用实践 |
3.3 国内外实践的经验借鉴 |
3.3.1 减贫实践的经验借鉴 |
3.3.2 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发展趋势及经验借鉴 |
3.4 本章小结 |
4 松花江流域水资源和农村贫困的现状及原因 |
4.1 松花江流域概况 |
4.1.1 自然地理 |
4.1.2 松花江流域社会经济指标表 |
4.1.3 气象水文 |
4.1.4 内河航运 |
4.1.5 物产资源 |
4.1.6 本文研究范围的界定 |
4.2 松花江流域水资源现状 |
4.2.1 松花江流域水资源量的现状 |
4.2.2 松花江流域水资源质的现状 |
4.3 松花江流域农村贫困现状 |
4.3.1 流域农村贫困的表现形式 |
4.3.2 农村贫困人口比例增加 |
4.3.3 流域农村贫困人口的特点 |
4.4 松花江流域农村贫困原因 |
4.4.1 因灾致贫 |
4.4.2 因病致贫 |
4.4.3 基础设施落后致贫 |
4.4.4 地域经济落后致贫 |
4.4.5 因种植结构制贫 |
4.4.6 因教育致贫 |
4.5 本章小结 |
5 松花江流域水资源对农村贫困的影响 |
5.1 松花江流域农村贫困的制度性因素 |
5.1.1 水资源产权制度对松花江流域农村贫困的影响 |
5.1.2 水资源市场制度对松花江流域农村贫困的影响 |
5.1.3 水资源管理制度对松花江流域农村贫困的影响 |
5.2 松花江流域农村贫困的非制度性因素 |
5.2.1 水资源承载力对农村贫困的影响 |
5.2.2 水害对松花江流域农村贫困的影响 |
5.3 松花江流域水资源对农村贫困的影响 |
5.3.1 水资源对松花江流域农业生产起着决定性作用 |
5.3.2 水资源是松花江流域农民致病致贫的重要因素 |
5.3.3 水资源的运能可以缓解松花江流域农村贫困的交通压力 |
5.3.4 水资源过度开采加重松花江流域农村贫困程度 |
5.3.5 水资源通过绿色农业影响松花江流域经济发展 |
5.3.6 教育通过水资源方式导致松花江流域农村贫困 |
5.4 水资源与农村贫困关系的库兹涅茨曲线分析 |
5.4.1 库兹涅茨曲线与贫困、水资源的关系 |
5.4.2 目前松花江流域农村贫困与水资源恶化程度的库兹涅茨曲线位置 |
5.4.3 水资源库兹涅茨曲线假说的启示 |
5.5 制度干预的依据——一个博弈模型分析 |
5.5.1 模型背景 |
5.5.2 模型求解 |
5.5.3 结果分析 |
5.5.4 结论的经济学含义 |
5.6 本章小结 |
6 以水资源利用为中心的松花江流域减贫途径 |
6.1 建立松花江流域农用水权制度 |
6.1.1 确定松花江流域农用水权的经营权主体 |
6.1.2 保证经营权主体与使用权主体的地位平等 |
6.1.3 维护使用权主体用水权力的平等性 |
6.1.4 建立农用水权制度对减缓松花江流域农村贫困的实例分析 |
6.2 建立松花江流域农用水资源市场 |
6.2.1 建立农用水资源市场的操作平台 |
6.2.2 建立农用水资源市场的保障机制 |
6.2.3 建立农用水资源市场的监管机制 |
6.3 改进农业灌溉方式发展节水农业 |
6.3.1 加快节水灌溉鼓励政策的出台 |
6.3.2 推进节水灌溉技术的普及与推广 |
6.3.3 适度提高农业灌溉用水价格 |
6.3.4 加大节水灌溉的资金投入力度 |
6.4 加快松花江流域农业生产布局调整 |
6.4.1 根据流域水土特点调整农业生产结构 |
6.4.2 大力压缩水田种植面积推广节水高产旱田 |
6.5 加强流域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 |
6.5.1 加大兴建农业水利设施农民参与力度 |
6.5.2 扩大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的比重 |
6.5.3 加强已有农用水利工程的管护力度 |
6.6 本章小结 |
7 以水资源利用为中心的松花江流域农村减贫对策 |
7.1 加强松花江流域水资源承载力 |
7.1.1 加强松花江流域水资源质的保护 |
7.1.2 加强松花江流域水资源量的保护 |
7.1.3 加强气候变化条件下松花江流域水害防治 |
7.2 拓展非传统水资源的利用范围 |
7.2.1 加强松花江流域雨水利用 |
7.2.2 利用松花江流域污水进行灌溉 |
7.3 改革松花江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 |
7.3.1 制定流域水资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
7.3.2 成立松花江流域水资源管理联合机构 |
7.3.3 加强流域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合作 |
7.4 完善松花江流域水资源调节制度 |
7.4.1 改革松花江流域水资源的价格管理制度 |
7.4.2 实施流域农业用水许可制度 |
7.5 完善农业水利设施的制度建设 |
7.5.1 建立农业水利设施的科学论证制度 |
7.5.2 建立对农业水利设施的金融支持制度 |
7.6 建立农业用水监测系统 |
7.7 本章小结 |
8 以水资源利用为中心的松花江流域农村减贫实践 |
8.1 富裕县概况 |
8.1.1 自然条件 |
8.1.2 社会经济条件 |
8.2 富裕县农村贫困概况以及特征 |
8.2.1 富裕县农村贫困现状 |
8.2.2 富裕县农村贫困特征 |
8.3 富裕县农村水资源现状及对农村贫困的影响 |
8.3.1 富裕县农村水资源现状 |
8.3.2 富裕县水资源对农村贫困的影响 |
8.4 富裕县农村贫困的水资源因素分析 |
8.4.1 水资源利用效率低 |
8.4.2 水资源污染严重 |
8.4.3 水旱灾害严重 |
8.4.4 水土流失严重 |
8.5 以水资源利用为中心的富裕县农村减贫途径 |
8.5.1 建立健全水权制度 |
8.5.2 培育发展水市场 |
8.5.3 加强水资源管理 |
8.6 以水资源利用为中心的富裕县农村减贫对策 |
8.6.1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节水灌溉农业 |
8.6.2 以水资源保护为基础发展特色牧业 |
8.7 富裕县农村减贫成果 |
8.8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四、产权交易不是政府行为(论文参考文献)
- [1]“资源诅咒”传导机制:资源产业依赖对财政透明度的影响研究[D]. 白菊. 东北财经大学, 2018(06)
- [2]有效市场、有能企业与有为政府——基于科斯定理的思考[J]. 程承坪. 徐州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04)
- [3]收,还是放:政府行为的交易边界[J]. 石烁. 经济研究导刊, 2014(14)
- [4]矿产资源的产权残缺与租值耗散问题研究[D]. 曹海霞. 山西财经大学, 2013(08)
- [5]国家豁免中的商业例外问题研究[D]. 陆寰. 武汉大学, 2012(12)
- [6]规制视角下的盐业发展研究[D]. 杨双钊. 东北财经大学, 2011(06)
- [7]循环经济中的价格形成研究[D]. 梁红. 江西财经大学, 2011(04)
- [8]我国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机制设计研究[D]. 张忠宇. 吉林大学, 2010(08)
- [9]基于水资源利用的松花江流域农村减贫问题研究[D]. 陈军. 东北林业大学, 2009(01)
- [10]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J]. 韩旭. 经济研究导刊, 2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