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全国助学贷款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全国助学贷款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鄂义强[1](2020)在《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扩招政策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由培育“精英”逐渐走向大众化,大学毕业生人数从扩招后第一届(2003年)的212万人次上升到2019年的834万人次,在就业市场化的今天,大学生就业难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随着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凸显,中国政府对大学生就业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已将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升到一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加以重视,同时国家层面不断出台系列的就业政策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在此背景下,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本文选择了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进行研究,也就是把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这两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将大学生就业置于整体政府责任的建构逻辑中去考察,从而有助于厘清政府在大学生就业中要承担的有关责任,在此基础上展开问题研究,就可以明晰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构建的重点。厘清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是开展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的逻辑起点。通过对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之间关系的省思,依据责任政府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市场失灵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依据现实中政府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的政府基本职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阐释政府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责任的必要性,厘定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为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一般而言,研究社会现象和相关问题,都不能割裂历史的纵向联系,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在不同就业制度时期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府责任履行状况进行考察,也就是于历史演进中去考察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的履行,阐释大学生就业中政府履行责任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凸显20世纪末大学生自主择业时期政府责任履行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当代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研究的历史承续性,为进行深层次的问题研究打下基础。呈现当代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在此基础上开展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为提高研究的可信度与客观性,以网络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进行实证研究。编制《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涵盖全国52所高校、20 197名大学毕业生,通过社会学统计软件SPSS对问卷数据进行分析,主要采用频率分析法和交叉分析法,分别得出频率分析结果和交叉分析结果。同时对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政府官员进行个案访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三个向度的问题研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就业政策对大学生个人需求关注不够,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亟待提升。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高校以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主体意识不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促进大学生就业作用不明显。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回应大学生就业状况的高等教育质量有效监督不足,大学生平等就业法治环境建设滞后,大学生就业政策监督机制不健全。深入研究英国、美国、日本、瑞典等发达国家,俄罗斯等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从中得到有益启示。在此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提出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重要性与特殊性,以及中国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构建必须坚持的中国道路。最后在现实的逻辑上回应理论逻辑中所厘定的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探索立足中国国情的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的建构性策略:在政府调控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在政府服务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在政府监督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从而在现实的逻辑上,形成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促进机制,力求逐步破解中国的大学生就业问题。

黄火玲[2](2019)在《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执行效果研究 ——以广西G学院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广西促进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的执行效果为研究内容,以反映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在广西G学院执行效果的数据为依据,运用事实与价值评估标准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评估方法,以公共政策评估理论、公共政策评估方法为基础,评估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在广西G学院执行的效果。通过本文的研究发现,广西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在广西G学院执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项政策目标得到不同程度的贯彻落实、部分政策目标体现了社会公平公正性,但也有些政策目标尚未实现。本文从政策执行影响因素方面找出政策偏离原因,政策本身方面的原因是: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制定过于分散、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制定没有针对性;政策执行主体的原因是:高职院校对基层就业政策表面化执行、高职院校执行人员培训制度不完善;政策目标群体的原因是:高职毕业生供给与基层需求存在差距、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能力提升受阻;政策执行环境的原因是:广西基层就业单位发展相对落后、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仍然受歧视。以此来提出相应的优化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执行效果的建议:完善基层就业政策的制定、夯实基层就业政策执行的基础、提高政策目标基层就业能力、优化政策执行环境,希望这些建议能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一些理论以及实践经验借鉴。

刘洁[3](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选择探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至今,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已走过四十余年。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政府的政策息息相关,政策目标的达成与否又与政府工具的选择密切相关。政府工具理论是以技术理性为指导,倡导转变政府施政形式,促进政府目标有效实现的手段与方法。因此,恰是的政府工具选择是实现政策目标的重要因素。本研究选用冯德尔多兰对政府工具限制性与扩展性的划分方式,结合萨拉蒙将政府工具划分为直接政府、社会规制、经济规制、经费支持、政府支持、政府支持企业以及福利券的划分类别,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下发的政府文件进行文本的定量与定性分析。以期对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的选择运用增添一种新的理解与分析方式。通过对改革开放后中央政府部门下发的关于民办高等教育治理相关的包括办法、法律、方案、复函、纲要等12种文件类型,总数为70份的相关政府下发文件的整理、梳理与分析,对我国改革以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以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为节点,分析前后两个历史阶段我国在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工具选择的特点。发现前一个阶段颁布的政府工具选择总数为288条,包含32份政府文件,占总文件数的45.71%。后一个阶段的政府工具选择总数为346条,包含38份政府文件,占总文件数的54.29%,文件数量相对持平,文件中政府工具的选择运用更加丰富。且前一阶段的治理主要以传统的行政手段为主,限制性政策工具占整个工具选择的94.09%,扩展性政府工具的使用仅占5.91%,且包含最多的为宏观政策的鼓励,缺乏实际操作的政策指导。后一阶段中拓展性政策工具的使用明显增多,其数量为前一阶段的三倍,占总拓展性政策工具(19822019)选择数的75%。从而得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的选择在总体上是由限制性政府工具的使用向扩展性政府工具的使用转变。在对两个时期工具选择的类别分析中,发现后一个时期的工具选择增加了经费支持中的政府拨款、直接贷款、税收;政府支持工具中增加了基础设施建设与政府购买;政府支持企业工具类型中大力发展了独立学院。除此之外,在对地方政府相关文件的梳理中发现,从下发的文件时间与类型可以看出,中央政府相关文件的下发相对地方文件的下发具有先行性与导向性。同时,我国地方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选择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存在一定的地域特征。此外,部分地区在工具选择中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除此之外,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工具的属性特征不清晰或残缺,信息服务供给不足等。因此,本研究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四点政府建议:不断完善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的属性特征,同时政府工具选择适当的协调地域差异。加强政府工具中信息服务工具的供给,同时依据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特点不断创新政府工具,提供更多、更高效的政府工具选择。

廖逸儿[4](2019)在《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目标及其实证检验》文中提出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财政精准扶贫是公共财政的价值体现,也是确保完成新时期我国扶贫攻坚任务的物质保障。历史经验表明,财政政策重在落地。从财政资金管理流程来看,明确绩效目标,以评价检验和驱动目标实现对于提升支出绩效,提高公共财政公信力和执行力,增强政治信任,推进理论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梳理我国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的演变过程,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目标包含凸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和可以量化的技术目标,这种特征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不谋而合。基于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依据财政绩效评价的理念方法与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的结构维度,构建结构化的目标检验体系,以2016-2017年广东省财政教育精准扶贫资金为例,运用问卷调查等方法取得基础数源,对其量化目标的检验结果显示:专项资金总体绩效表现一般,存在补助对象识别不精准、部分基层财务合规性不足等问题;价值依附于个体而存在,从个体发展权考虑,基于马斯洛需要层次论,运用深度访谈法与观察法等手段,对财政教育精准扶贫进行价值目标检验发现,价值“扶贫”受到重视并收到成效,但扶贫对象基本生理保障不足、农村教育存在安全隐患、教学点学生社交得不到保障、贫困家庭拒绝扶助并表现“贫困无奈”、贫困生缺乏内生动力。究其原因在于:高强度考评与权责分立导致目标置换;扶贫与教育部门间职权错位与职能重叠;全国范围内教育系统间数据联通不畅;基层财政薄弱难以支撑教育精准扶贫长期性巨额投入;财政教育精准扶贫价值目标检验体系尚不成熟;等等。财政绩效评价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论。从“工具-价值”视角,依据存在问题,分析成因,要确保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目标实现,应高度重视价值目标与量化目标的融合;强调“人民满意”价值导向;建立“扶贫部门识别、教育部门提供在学证明”的贫困生瞄准机制;基于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全国教育数据联网;强化教育财政投入激励机制,构建“以省为主”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同时,应立足于基层实际,构建对目标的纠错纠偏机制,以及基层容错机制。本研究涉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畴与教育精准扶贫领域。主要创新:一是选题跨公共管理学、财政学、教育学等学科领域,研究问题是国家推进扶贫攻坚的重大问题;二是研究区分价值目标与量化目标,并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4E”维度相对应,从形式上推动目标纠正纠偏。当然,本文研究涉及的样本量有限、产出目标检验较为单一等,有待日后进一步深入探讨。

唐海君[5](2019)在《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的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家庭农场是助推中国农业走出“小农困境”的关键,是我国未来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形式,它既保留了传统农户家庭经营的合理内核,又继承了家庭承包经营产权激励的优点,是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符合我国农业生产特点,契合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引领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有生力量。然而,受到城乡比较利益的驱动,人力、智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资源源源不断地大量流向城市。掌握一技之长的农民、青壮年劳动力、从农村走出来的大学生等都倾向于到城市工作,使得留守农民大都是老年人、妇女和儿童,且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较低,加上投资农业农村更是缺乏动力,使得家庭农场的发展始终处于一个较低层面。目前,人才紧缺已经成为限制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瓶颈。因此,针对城乡人才配置结构性失衡问题,通过鼓励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投身现代农业建设,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发展家庭农场对高素质人才的渴求,而且还有利于缓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实现农村智力输出与智力回流合理平衡,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与此同时,政府部门也意识到高素质人才返乡投资创建家庭农场的重要性,2014年农业部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投资创建家庭农场,但是目前鼓励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的政策存在体系不健全、概念不明确、执行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阻碍了大学生的积极性。因此,本文在分析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的必要性和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和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将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的政策分为鼓励类、扶持类以及后续保障类,并对三类政策的概念、目标进行界定,从而对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政策需求点进行细化。然后基于这三类政策的需求点设计调查问卷,对大学生开展调研;构建指标体系,运用多元有序Logistic模型对城镇和农村大学生、农业专业和非农业专业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和本科及专科学历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意愿的政策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不同类型大学生在返乡创建家庭农场中的政策需求;此外,将大学生的家乡社会经济情况、家庭情况、个人情况以及大学生对家庭农场的认知作为自变量,同样采用多元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对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过程中对三类政策重要程度认知的影响因素作实证分析;最后,根据模型回归结果,从基于鼓励、扶持和支持以及后续保障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层面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张银锋[6](2018)在《异地中、高考政策的区域对比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2年后,各地区陆续推出实施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升学办法。综合异地中、高考政策的总体情况,可以将其归纳、划分为4种类型:中考和高考均未全放开;中考或高考未全放开;中考和高考全部放开;中考和高考均无政策。在大多数地区,异地中考比异地高考的准入条件相对宽松,这无疑为随迁子女接受初中后教育提供了较大便利。不同地区的准入规定都与"年限"这一指标密切挂钩,这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地防控了"高考移民"现象。大部分地区的异地考试政策均处在推进过程中,但少数地区存在较大差异,尤以京津最为突出,与作为主要流入地的上海、广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政策实施的整体效果来看,异地考生并未对本地区的升学秩序、教育资源、录取率等产生显着影响。

贵州省人民政府[7](2018)在《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979—2016年)的决定》文中认为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17]3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省人民政府对1979年至2016年期间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省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如下:

高晓峰[8](2017)在《中国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研究(1904-2014)》文中研究表明学校体育政策规定了学校体育的性质、任务、管理实施模式和运行机制。而学术上,对于百余年来学校体育政策缺乏系统性研究。本文通过对一个多世纪中国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梳理,呈现了不同历史条件下,学校体育发展的历程和特征,为研究学校体育变迁的规律提供依据,为学校体育管理提供借鉴。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政策文本分析法、历史分析法与个案研究法,通过多源流理论对百余年来中国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历程、内容、特征及动因进行研究,结论如下:一、百余年来我国学校体育组织管理机构设置逐步健全、管理逐渐规范。从近代清末的学部开始,发展到现代教育、体育和卫生等国家行政部门为主导,以相关学校体育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咨询与指导组织和学校体育社团等为辅的学校体育组织管理体系逐渐形成,构成了我国学校体育政策出台的坚实基础。二、清末随着各级学校和教育管理体系迅速建立的同时,学校体育课程和教学也仿照日本逐渐建立起来,学校体育政策体系初具雏形并强调建章立制,政策内容鲜明而单一,但没有相应的考核要求。战争溃败、“西学东渐”、近代国外政策成效的示范效应、陈腐教育等是促使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动因。三、民国开始探索中国自己的学校体育发展道路,政策颁布机构开始协同工作,政策规范化程度日益提高,对有关机构、制度、人员和设施、标准等都有了相关的法规文件,呈现出了体系比较完备、内容层次比较清晰严谨、制定技术相对规范的特征,但政策中国化程度较弱,实际可行性存疑。对国民身体教育改革诉求、民主革命以及清末学校体育政策的积极尝试成为政策变迁重要动因。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色学校体育政策与新中国成立初期学校体育工作全面学习苏联模式,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学校体育制度的基础。构建了较完备的学校体育政策体系,政策颁布机构协同工作常态化,政策形式多样,但法制化较弱,计划色彩浓厚,强调阶级路线和阶级斗争,出现学校体育发展数质难以兼顾等问题。苏联学校体育政策模式的引进、政策至上理念、对民国学校体育政策改造、计划体制与经验缺乏等成为此时期学校体育政策变迁动因。六、“文革”中后期中断五年的学校体育政策开始恢复,1978年伴随改革开放及市场经济的确认,学校体育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期,学校体育的法制体系逐步形成与完善。我国的学校体育法制体系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专门法中有关学校体育的法律规定;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相关文件中有关学校体育具有法规性质的要求;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有关学校体育的专门法规。形成了三个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校体育的法律法规的体系。学校体育政策数量大幅增加,涉及范围广泛拓展,政策质量日益提高,政策制定机制逐渐健全等鲜明特征。但政策强制性较弱,政策重叠过多,政策内容尚需优化。而学校体育自身发展迫切需要、政治体制改革深入、思想解放、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人才培养的需求成为新时期学校体育政策变迁动因。七、借用多源流理论解释不同历史时期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动因,发现其表现出一定的特征:各个时期政治源流、政策源流和问题源流互动明显,政治流占主导地位;问题源流受客观因素影响显着;精英化决策模式主导政策源流;政治源流表现在政治力量构成不均衡。国家意志的执政理念,使政治源流贯穿于三条源流的始终,并影响着问题源流和政策源流的走向,体现了政治流为主导的,三源流高互动性。八、针对百余年来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特征和动因分析,提出了“加强法制建设,健全颁布机制”、“调控政治源流,完善监督制度”、“丰富政策源流,优化政策条款”的学校体育政策发展的启示。

刘新林[9](2016)在《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研究 ——以制度经济学为视角》文中研究指明最近几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推动得较快,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还不是十分理想,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国家助学贷款的覆盖面不全,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满足率不太高,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额度偏小,国家助学贷款的开展在地区和校际之间不平衡。这些问题都说明,金融机构在国家助学贷款中存在“惜贷”现象。出现这种现象,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推高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拖欠和违约率,导致金融机构对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不太高。到2020年,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将达到适龄青年的40%。如此多的青年在高等院校接受高等教育,开展好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发展高等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研究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推动国家助学贷款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从1999年开始,我国国家助学贷款的开展一波三折,经历了探索阶段、展开阶段、发展阶段、停滞阶段、改革阶段、完善阶段六个时期。随着时间的增长,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经验越来越丰富,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日益完善。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准公共物品,采取混合供给方式,即由商业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政府提供财政补贴。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对贫困学生的资助,而贫困学生的偿债能力很低,不要求贫困学生提供担保,具有很大的风险。政府提供的补助仅限于利率优惠、还款期限优惠、贷款减免优惠,没有提高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率,保护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金融机构对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不太高。为了提高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率,保障金融机构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的安全,提高金融机构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地开展,从我国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开始,就让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承担义务。随着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发展,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越来越多,到现在,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承担了催收义务、告知义务、接受联系义务、代偿义务、曝光附带义务等五项义务。我国要在很短的时间内建立完善的国家助学贷款体系,在制度变迁上选择了强行性制度变迁的方式,采取迅速而果断的行动,一步到位地安排预期制度。由于制度变迁的方向不太明确,导致制度不断地变更,几乎每年都有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对以往的政策予以调整。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频繁地发布命令和规章,相互之间难免不和谐,有的甚至前后矛盾,相互抵触。用人单位在我国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不具有制度的普适性、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制度实施机制的畅通性、其他相关制度安排实现其功能的完善性,并且效用递减得特别快。无论从动态方面讲,还是从静态方面讲,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效率都不太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是负效率。这不但没有起到预期的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回收率提高的作用,甚至还起到了与预期相反的推高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和拖欠率的作用。为了保证所有需要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学生都能得到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有必要对我国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予以检讨,重新设置用人单位在我国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重新设置的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义务,要起的一种重要作用,就是提高国家助学贷款的供给效率。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像我国一样,也承担义务。不过,在这些国家,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承担的义务,与我国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承担的义务不同,他们承担的是提供就业信息义务、代扣利息义务、代扣代缴义务、出具证明义务。在这些国家中,大多数国家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的义务只有一种,少数国家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的义务有两种。而且,这些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履行起来,都比较容易,不太难,费用不高,成本较低,负担不太重。国外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率高,与这些都息息相关。这些启示我们,让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承担义务,应当尽量少加重用人单位的负担,与提高国家助学贷款回收率紧紧挂钩,与本国的实际情况相适应。我国国家助学贷款采取的是分期定额还款方式,这种还款方式一出台,就受到了广泛的诟病。分期定额还款方式无法使国家助学贷款达到规模经济的要求,无法使国家助学贷款的正外部性有效内在化,无法使国家助学贷款的信息不对称得到改善,无法使对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的厌恶得到克服,有强烈的变更需求。缓解国家助学贷款价格的上升,需要采取按收入比例还款方式;对个人所得税实行全额管理化,按收入比例还款方式制度上的障碍已经扫清;个人所得税征收技术的进步,具备了采取按收入比例还款方式的条件,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采取按收入比例还款的方式具备可行性。我国税务机关的征收组织早就已经覆盖了所有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区域,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经过多年的建设已经形成,税务机关基本上能够控制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风险,税务机关参与国家助学贷款回收的成本低,税务机关不仅应当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而且应当以国家助学贷款回收机构身份的方式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税务机关以国家助学贷款回收机构的身份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机构不必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只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大大降低了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机构的管理成本。税务机关以国家助学贷款回收机构身份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用人单位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代扣代缴毕业生应当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为了保障到国家鼓励的地区和岗位工作的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由国家代替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在毕业生申请国家代替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时,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承担代扣代缴义务和出具证明义务,原来在国家助学贷款中承担的催收义务、告知义务、接受联系义务、代偿义务、曝光附带义务可以废止。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公务员局[10](2015)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区党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积极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中指出藏政办发[2015]20号(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区党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公务员局《关于积极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积极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一)研究目的
        (二)研究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内容
    五、研究方法
        (一)文献分析法
        (二)实证研究法
        (三)比较研究法
    六、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一)创新之处
        (二)不足之处
第一章 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关系的理论概述
    一、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一)大学生就业的概念界定
        (二)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理论基础
        (一)责任政府理论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
        (三)市场失灵理论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
        (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实依据
        (一)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的内在要求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厘定
        (一)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调控责任
        (二)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服务责任
        (三)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监督责任
第二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践历程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时期:政府包办、计划配置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二、“供需见面”就业制度时期:计划配置为主、调节为辅
        (一)“供需见面”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时期: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
        (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第三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状与问题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现状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现状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现状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证研究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设计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概况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频率分析结果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交叉分析结果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第四章 国外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二)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一)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第五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策略建议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
        (二)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一)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
        (二)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一)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
        (二)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
        (三)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附录 A 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
    附录 B 用人单位对大学生人才要求访谈提纲
    附录 C 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访谈提纲
后记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2)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执行效果研究 ——以广西G学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2.3 简要评述
    1.3 创新之处
    1.4 研究思路
    1.5 研究方法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界定
        2.1.1 高职毕业生
        2.1.2 基层就业
        2.1.3 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
        2.1.4 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
    2.2 理论基础
        2.2.1 公共政策评估理论
        2.2.2 公共政策评估方法
第三章 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概述
    3.1 我国促进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的政策
    3.2 广西地方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的政策
        3.2.1 地方基层就业项目
        3.2.2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
        3.2.3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政策
        3.2.4 基层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政策
    3.3 广西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概述
        3.3.1 基层就业政策内容及特点
        3.3.2 基层就业政策目标
第四章 广西G学院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执行效果评估
    4.1 公共政策执行效果评估标准的选取
    4.2 公共政策执行效果评估指标的设计
    4.3 基层就业政策执行情况
        4.3.1 高职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人数
        4.3.2 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的主要渠道
        4.3.3 提升高职毕业生能力情况
        4.3.4 促进高职毕业生面向基层平等就业情况
        4.3.5 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保障措施情况
    4.4 基层就业政策执行效果
        4.4.1 “增加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人数”目标执行效果
        4.4.2 “扩宽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目标执行效果
        4.4.3 “提升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的能力”目标执行效果
        4.4.4 “促进高职毕业生面向基层平等就业”目标执行效果
        4.4.5 “完善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保障措施”目标执行效果
        4.4.6 执行效果小结
第五章 广西G学院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执行偏离原因分析
    5.1 政策本身的原因
        5.1.1 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制定过于分散
        5.1.2 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缺乏针对性
    5.2 政策执行主体的原因
        5.2.1 高职院校对基层就业政策表面化执行
        5.2.2 高职院校执行人员培训制度不完善
    5.3 政策目标群体的原因
        5.3.1 高职毕业生供给与基层需求存在差距
        5.3.2 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能力提升受阻
    5.4 政策执行环境的原因
        5.4.1 广西基层就业单位发展相对落后
        5.4.2 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仍然受歧视
第六章 优化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执行效果的建议
    6.1 完善基层就业政策的制定
        6.1.1 基层就业政策要统筹规划,统一管理
        6.1.2 加强基层就业政策制定的针对性
    6.2 夯实基层就业政策执行的基础
        6.2.1 发挥高职院校教育人才作用
        6.2.2 加大高职院校向基层地区招生力度
    6.3 提高政策目标基层就业能力
        6.3.1 加强高职院校就业指导的力度
        6.3.2 强化高职毕业生基层适应能力
        6.3.3 强调高职教育以基层需求为取向
    6.4 优化政策执行环境
        6.4.1 促进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
        6.4.2 改变用人观念,适当轻学历重技能
第七章 结论与不足
    7.1 研究结论
    7.2 不足之处
参考文献
附录1
附录2
致谢

(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选择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问题提出
    (二)研究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核心概念界定
    (五)研究的基本思路、内容与方法
一、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选择的文本分析
    (一)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选择的分析框架
    (二)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选择的政府文件选择
    (三)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文件外部属性分析
    (四)建构分析编码表
    (五)定义分析单元与类目
    (六)信效度评估
    (七)数据统计分析
二、研究结论
    (一)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选择特点
    (二)我国地方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选择的特点
    (三)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选择的价值取向
三、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选择的优化
    (一)不断完善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的属性特征
    (二)政府工具选择需要协调地域差异
    (三)加强政府工具中信息服务工具的提供
    (四)依据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特点不断创新政府工具
结语
附录
参考文献
    (一)着作类
    (二)期刊类
    (三)硕博论文类
致谢

(4)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目标及其实证检验(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一、选题缘由
        (一)选题背景
        (二)问题提出
    二、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二)实践意义
    三、核心概念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二)财政支出与财政政策
        (三)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
        (四)目标与绩效目标
        (五)目标检验
    四、文献综述
        (一)文献来源
        (二)关于教育财政支出与扶贫关系的研究
        (三)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研究
        (四)关于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的研究
        (五)文献评析
    五、研究方法
        (一)文献分析法
        (二)实地考察法
        (三)统计分析法
    六、研究内容与论文结构
        (一)研究内容
        (二)逻辑思路
        (三)论文结构
第二章 理论方法
    一、教育精准扶贫理论
        (一)精准扶贫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制度保障
        (二)教育精准扶贫是精准脱贫的长期性举措
        (三)公共财政是教育精准扶贫的物质基础
    二、政策执行理论
        (一)政策目标实现是政策的终极目标
        (二)政策执行是实现政策目标的必经阶段
        (三)公共选择机制下政策执行偏误难以避免
    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与绩效目标价值理论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引入、目的与功能定位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管理手段的双重理性
        (三)绩效目标价值决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科学性
    四、财政支出绩效目标检验的技术体系与方法
        (一)绩效目标检验及其分类
        (二)公共价值的可得性
        (三)绩效目标检验的体系与方法
    本章小结
第三章 绩效目标
    一、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政策阶段性演进
        (一)早期教育扶贫阶段
        (二)教育财政扶贫形成阶段
        (三)“两基”全覆盖与助学体系完善阶段
        (四)新时期教育精准扶贫阶段
    二、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绩效目标
        (一)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目标需求
        (二)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绩效目标体系
        (三)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绩效目标特征
    三、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价值目标与量化目标
        (一)价值目标
        (二)量化目标
        (三)作为财政绩效评价的目标界定
    本章小结
第四章 目标检验体系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双重属性
        (一)以监督提效降耗为目标的工具属性
        (二)以公众满意度为主导的价值属性
        (三)评价适用的前提条件
    二、绩效目标检验视角
        (一)第四代评价的提出与意义
        (二)“工具-价值”绩效检验视角
    三、“量化-价值”绩效目标检验体系构建
        (一)体系构建
        (二)量化目标检验具体思路
        (三)价值目标检验具体思路
    四、目标检验个案选择
        (一)广东贫困情况基本介绍
        (二)广东的典型性与代表性
    本章小结
第五章 量化目标检验
    一、量化目标检验:以广东省财政教育精准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为例
        (一)资金概述
        (二)评价范围与对象
        (三)评价体系与评分标准
        (四)评价组织与流程
        (五)实地考察抽样与满意度调查
    二、量化目标检验的基本结果
        (一)总体结果
        (二)区域结果
        (三)指标结果
    三、量化目标实现偏差及其原因
        (一)量化目标实现偏差
        (二)原因分析
    本章小结
第六章 价值目标检验
    一、价值目标的构成与检验方法
        (一)价值目标的构成
        (二)检验方法
    二、深度访谈结果
        (一)教育扶贫补助广覆盖下成效明显
        (二)学生教育需求保障难精准
    三、满意度测量及分析
        (一)普通师生与家长的满意度
        (二)贫困户与扶贫干部的满意度
        (三)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满意度的影响因素
    四、价值目标实现偏差的直接原因
        (一)经费投入不足导致教育需求难保障
        (二)扶助对象强自尊与扶贫考核间矛盾导致低满意度
        (三)教育精准扶贫补助化导致教育扶贫效果不彰
        (四)信息系统维护不足与管理条块化导致瞄准偏差
        (五)农村生源流失给农村教育规划与保障带来挑战
    本章小结
第七章 目标完善及绩效提升
    一、量化目标与价值目标实现偏差的深层原因
        (一)高强度考评与权责分立引起目标置换
        (二)扶贫与教育部门间职权错位与职能重叠
        (三)全国范围内教育系统间数据联通不畅
        (四)基层难支撑教育精准扶贫长期性巨额投入
        (五)财政教育精准扶贫价值目标检验体系尚不成熟
    二、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提升的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人民满意”价值导向
        (二)建立绩效评价纠偏机制与容错机制
        (三)形成“扶贫-教育”贫困生瞄准机制
        (四)实现全国范围教育数据联网
        (五)构建“以省为主”教育经费管理体制
    三、延伸与讨论
        (一)2020 年全面教育脱贫的形式意义与实质内涵
        (二)未来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的支出重点
        (三)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及“量化-价值”绩效目标检验
    本章小结
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附录1 :S市问卷调查中师生与家长所提到关于当前教育精准扶贫的主要问题
    附录2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附件

(5)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的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内容和创新点
        1.2.1 研究内容
        1.2.2 研究创新点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1.3.1 研究方法
        1.3.2 技术路线
    1.4 文献综述
        1.4.1 国内研究现状
        1.4.2 国外研究现状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阐述
    2.1 概念界定
        2.1.1 家庭农场
        2.1.2 返乡创业
        2.1.3 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扶持政策
    2.2 理论基础
        2.2.1 推力-拉力理论
        2.2.2 公共政策理论
        2.2.3 理性经济人假设
第三章 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的政策分类与政策现状
    3.1 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政策分类
        3.1.1 企业生命周期理论
        3.1.2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3.1.3 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的三类政策
    3.2 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政策梳理
        3.2.1 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鼓励类政策
        3.2.2 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扶持类政策
        3.2.3 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后续保障类政策
    3.3 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政策现状
第四章 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的政策需求实证分析
    4.1 研究假设的提出
        4.1.1 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鼓励类政策对大学生意愿有影响
        4.1.2 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扶持类政策对大学生意愿有影响
        4.1.3 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后续保障类政策对大学生意愿有影响
    4.2 问卷设计与调查
    4.3 问卷信效度分析
    4.4 指标体系构建
    4.5 模型选择
        4.5.1 模型理论
        4.5.2 模型检验
    4.6 问卷描述
        4.6.1 大学生创建家庭农场意愿情况
        4.6.2 大学生家乡社会经济情况
        4.6.3 大学生家庭基本情况
        4.6.4 大学生个人基本情况
        4.6.5 三类政策的政策点数据述
    4.7 多项有序模型运行
        4.7.1 不同家乡所在地的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政策需求影响因素回归结果分析
        4.7.2 农业专业和非农业专业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政策需求影响因素回归结果分析
        4.7.3 硕士、学士和专科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政策需求影响因素回归结果分析
第五章 大学生对三类返乡创建家庭农场政策重要程度认知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5.1 研究假设
    5.2 指标体系
    5.3 数据描述
    5.4 模型选择
    5.5 模型结果分析
第六章 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政策建议及研究展望
    6.1 对策建议
        6.1.1 鼓励类政策
        6.1.2 扶持类政策
        6.1.3 后续保障类政策
    6.2 研究展望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
攻读硕士期间取得的论文成果

(6)异地中、高考政策的区域对比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研究背景 二、资料来源 三、中考异地报考政策
(一) 政策实施时间
(二) 考生报考条件
(三) 考生家长条件
(四) 地区条件
(五) 特殊情况
    1. 湖南将随迁子女进入当地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情况分为三类:
    2. 山东则专门制定了完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的配套措施, 具体内容为:
(六) 综合分类 四、普通高校异地报考政策
(一) 政策实施时间
    1. 不能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考试录取, 只能参加高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
    2. 一次性允许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考试录取, 即规定从某年开始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可报名参加考试, 并和户籍考生同等条件录取。
    3. 逐年放开政策, 即设立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的施行时间表。
(二) 考生报考条件
    1. 流入地学籍
    2. 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
    3. 在流入地取得初中毕业证书
    4. 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被流入地高中录取
    5. 参加当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 具有合格毕业生资格
    6. 公安机关颁发的三年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三) 考生家长条件
    1. 合法稳定住所
    2. 合法稳定职业
    3. 社会保险
    4. 纳税证明
    5. 居住证
(四) 一些特殊的规定
    1. 提供借考
    2. 放开高考, 限制中考
    3. 从有户籍到无户籍逐步放开
    4. 外出考生回户籍地参加高考的情况
    5. 报名并符合条件的外地考生人数极少
    6. 仅允许报考高职
    7. 积分落户
(五) 综合分类 五、结论

(8)中国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研究(1904-2014)(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前言
    1.1 研究缘起
        1.1.1 学校体育政策研究的史学缺失
        1.1.2 学校体育政策研究的重要性
    1.2 研究目的
    1.3 研究意义
        1.3.1 理论意义
        1.3.2 实践意义
    1.4 文献综述
        1.4.1 相关教育政策研究
        1.4.2 相关体育政策研究
        1.4.3 国外对我国学校体育政策的研究
        1.4.4 对清末至民国时期的学校体育政策相关研究
        1.4.5 对建国后学校体育政策的相关研究
        1.4.6 有关教育政策分类研究对学校体育政策的分类的借鉴
        1.4.7 小结及创新点
    1.5 研究思路与方法
        1.5.1 研究论域及时空跨度
        1.5.2 概念界定和术语选择
        1.5.3 方法及思路
        1.5.4 关于本研究的历史分期
        1.5.5 本研究所依据的分析框架和理论基础
2 末世初兴:清末学校体育政策的初露头角(1904-1911)
    2.1 清末学校体育政策环境
        2.1.1 政策环境概述
        2.1.2 颁布学校体育政策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
    2.2 政策文件
    2.3 政策内容:新式教育中学校体育政策的初步提及
        2.3.1 《钦定学堂章程》的出台与旋即废止
        2.3.2 《奏定学堂章程》的颁布与实施
    2.4 主要特征及问题
        2.4.1 学校体育政策体系略有雏形
        2.4.2 学校体育政策主题强调建章立制
        2.4.3 清政府学校体育政策颁布机构的单一
        2.4.4 政策内容鲜明而单一
        2.4.5 问题一:学校体育政策数量变化无序
        2.4.6 问题二:学校体育政策并未有效实施
3 共和风云:民国时期学校体育政策的相对进展(1912-1949)
    3.1 国民政府时期学校体育政策环境
        3.1.1 政策环境概述
        3.1.2 颁布学校体育政策的中央行政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
    3.2 政策文件
    3.3 政策内容
        3.3.1 民国前期:临时政府及北洋政府阶段(1912-1927)
        3.3.2 民国后期:南京国民政府阶段(1928-1949)
    3.4 主要特征及问题
        3.4.1 立法视角下政策制定初现民主化倾向
        3.4.2 政策颁布机构协同工作的初现
        3.4.3 学校体育政策制定技术较为规范
        3.4.4 民国学校体育政策体系初步完备
        3.4.5 学校体育政策内容层次较为清晰
        3.4.6 问题一:学校体育政策中国化程度较弱
        3.4.7 问题二:学校体育政策实际可行性存疑
4 计划深痕:建国初至改革开放前期学校体育政策的进退反复(1949-1978)
    4.1 政策基础:建国前共产党治理下的苏区、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学校体育政策
        4.1.1 政策环境概述
        4.1.2 政策内容及特点
    4.2 建国初期政策环境
        4.2.1 政策环境概述
        4.2.2 颁布学校体育政策的中央行政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
    4.3 政策文件
    4.4 政策内容
        4.4.1 建国初期学校体育政策的初步构建和探索(1949-1965)
        4.4.2 “文革”至改革开放前期学校体育政策的中断与复苏(1966-1978)
    4.5 主要特征及问题
        4.5.1 形成了苏联模式的学校体育政策体系
        4.5.2 政策颁布机构协同工作常态化,政策形式多样
        4.5.3 法制化较弱,仅部分政策具备法规属性
        4.5.4 计划色彩浓厚
        4.5.5 问题一:强调阶级路线和阶级斗争
        4.5.6 问题二:“大跃进”的政策使学校体育发展数质难以兼顾
5 法治宏篇:改革开放至新时期学校体育政策逐步振兴到历史辉煌(1979-2014)
    5.1 政策环境
        5.1.1 政策环境概述
        5.1.2 颁布学校体育政策的中央行政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
    5.2 政策文件
    5.3 政策内容
        5.3.1 改革开放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前期政策的恢复与转变(1979-1992)
        5.3.2 市场经济确立背景下学校体育政策发展的辉煌(1993-2014)
    5.4 主要特征及问题
        5.4.1 学校体育政策数量大幅增加,法制化程度大幅提升
        5.4.2 学校体育政策涉及范围广泛拓展
        5.4.3 政策质量日益提高
        5.4.4 学校体育政策制定机制逐渐健全
        5.4.5 问题一:政策强制性较弱,部分政策尚需完善
        5.4.6 问题二:部分政策重叠与过多,执行出现偏差
6 动因演变:基于多源流理论对百余年来学校体育政策变迁动因分析
    6.1 多源流理论对政策变迁的解释逻辑
    6.2 各阶段学校体育政策变迁动因的演变
        6.2.1 清末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动因(1902-1911)
        6.2.2 民国时期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动因(1912-1949)
        6.2.3 建国初至改革开放前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动因(1949-1978)
        6.2.4 改革开放至新时期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动因(1979-2014)
    6.3 百余年来学校体育政策变迁动因的认识
        6.3.1 百余年来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问题源流:客观因素影响显着
        6.3.2 百余年来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政策源流:精英化决策模式占主导地位
        6.3.3 百余年来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政治源流:政治力量构成不均衡
        6.3.4 三条源流的关系:互动明显,政治流主导
7 余论:历史变迁对当今学校体育政策发展的启示
    7.1 加强法制建设,健全颁布机制
    7.2 调控政治源流,完善监督制度
    7.3 丰富政策源流,优化政策条款
8 结论与后续研究建议
    8.1 结论
    8.2 后续研究展望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 A:民国期间全国性教育、体育会议决议案(1912-1949)
附录 B:建国后学校体育政策文件(1949-2014)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9)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研究 ——以制度经济学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导论
    1.1 问题提出和研究意义
        1.1.1 问题提出
        1.1.2 研究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外的研究
        1.2.2 国内的研究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1.4 主要创新与主要不足
        1.4.1 主要创新
        1.4.2 主要不足
第2章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演进及用人单位的义务
    2.1 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演进
        2.1.1 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发展的强制性变迁
        2.1.2 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发展的过程
    2.2 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义务的具体内容
        2.2.1 催收义务
        2.2.2 告知义务
        2.2.3 接受联系义务
        2.2.4 代偿义务
        2.2.5 曝光附带义务
第3章 用人单位在我国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效率分析
    3.1 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义务变迁的现象
        3.1.1 路径依赖
        3.1.2 连锁效应
        3.1.3 时滞
    3.2 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义务的静态效率分析
        3.2.1 普适性分析
        3.2.2 制度设计合理性分析
        3.2.3 制度实施机制分析
        3.2.4 其他相关制度安排促使制度履行完善程度分析
    3.3 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义务的动态效率分析
        3.3.1 动态效率表现
        3.3.2 动态效率成因
第4章 部分国家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
    4.1 用人单位在分期定额还款方式的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
        4.1.1 日本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
        4.1.2 韩国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
        4.1.3 印度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
    4.2 用人单位在按收入比例还款方式的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
        4.2.1 泰国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
        4.2.2 匈牙利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
        4.2.3 南非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
    4.3 用人单位在混合还款方式的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
        4.3.1 美国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
        4.3.2 英国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
        4.3.3 澳大利亚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
        4.3.4 加纳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
    4.4 部分国家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义务的经验
        4.4.1 用人单位义务的特点
        4.4.2 用人单位义务的启示
第5章 重构用人单位在我国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
    5.1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的选择
        5.1.1 还款方式的优缺点
        5.1.2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无法获得潜在的利益
        5.1.3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选择的有关方案
        5.1.4 国家助学贷款应当选择的还款方式
    5.2 国家助学贷款回收机构的选择
        5.2.1 国家助学贷款回收机构
        5.2.2 国家助学贷款回收机构选择的有关方案
        5.2.3 国家助学贷款回收机构方案的分析
        5.2.4 税务机关参与国家助学贷款回收的方式
    5.3 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新设想
        5.3.1 承担代扣代缴义务
        5.3.2 不承担现有的五项义务
        5.3.3 承担出具证明义务
第6章 结论与建议
    6.1 结论
    6.2 建议
        6.2.1 政策建议
        6.2.2 建议实施
参考文献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后记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D]. 鄂义强.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2]高职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执行效果研究 ——以广西G学院为例[D]. 黄火玲. 广西大学, 2019(06)
  • [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选择探究[D]. 刘洁. 西南大学, 2019(05)
  • [4]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目标及其实证检验[D]. 廖逸儿.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5]大学生返乡创建家庭农场的政策研究[D]. 唐海君. 电子科技大学, 2019(01)
  • [6]异地中、高考政策的区域对比分析[J]. 张银锋.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3)
  • [7]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979—2016年)的决定[J].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03)
  • [8]中国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研究(1904-2014)[D]. 高晓峰. 北京体育大学, 2017(11)
  • [9]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研究 ——以制度经济学为视角[D]. 刘新林. 武汉大学, 2016(06)
  • [10]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区党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积极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J].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公务员局.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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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全国助学贷款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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