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上无线移动终端在技术方面的竞争及其在国内的状况(论文文献综述)
刘宁[1](2021)在《面向智能互联时代的中国工业设计发展战略和路径研究》文中提出当前,全球经济社会发展正在经历从要素驱动到创新驱动的根本改变,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及我国均已将创新驱动、提质增效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近年来,随着一大批创新型企业的兴起(如苹果、小米、海尔、特斯拉等),越来越多的学者提出,技术能力和市场能力构成了经典创新耦合模型的基础,但除此之外,还存在第三种创新驱动模式——设计驱动型升级。自2000年起,众多国家制定了国家层面的设计政策与发展体系,其中,不乏将设计产业政策作为国家战略选择与政策制定的关键部分。因此,在此时代背景下,工业设计如何演变和进化,以及我国未来5-10年,工业设计相关国家战略的前瞻探析和实施路径的科学选择是亟待研究的问题。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案例研究、溯因研究、系统分析等方法,从社会学、经济学、人类学、设计学等多方面、多领域进行了深入研究。文章首先分析了国际国内工业设计发展的现状及趋势,总结了我国工业设计正在发生的三方面深刻变化,即创新属性、创新关系、创新业态。由此,提出了在我国传统设计服务向设计产业转变和升级这一重要论点。进而,明确界定了工业设计产业的概念、特征,并基于发展社会学、产业生命周期理论、范式与范式转变的机会窗口、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等,通过钻石模型、SWOT分析,结合阿里巴巴、小米、方太等实际案例,解析了如何推动设计服务向设计产业转变,以及如何构建我国工业设计发展的新阶段,即在智能互联为产业发展趋势的背景下,着力构建设计创新力的新属性、创新驱动力的新生态、社会发展力的新关系、国际影响力的新姿态等战略。最后,具体规划了战略实施路径,其一,建设创新型公共服务平台,包含创建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工业设计产业互联网平台两个部分。其二,产出工业设计标志性成果,包括成立并发展世界设计产业组织、持续举办世界工业设计大会、继续举办国家工业设计奖等。其三,开展工业设计人才培养工程,包括建设设计开放大学、实施工业设计领军人才计划、开展设计人才能力素质评价等。其四,提升工业设计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包括实施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实施设计赋能乡村产业振兴计划两个部分。本次研究遍览美国、英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分析总结全球20多年工业设计发展历程,紧扣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时代浪潮,并基于产业发展理论,提出我国未来工业设计的发展战略及实施路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实践应用价值。
周青松[2](2020)在《5G时代JT公司竞争战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全球信息技术和无线通讯技术的不断提高,社会发展对通信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通信技术为依托的通信行业获得了极大地发展。然而,另一方面,作为新兴科技产业,通信行业可以在短时间内为企业带来更多地利润,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进入这一领域,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从我国当前的通信市场看,华为作为通信市场的领军者,它在通信市场上占据着绝对优势。而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外通信企业也纷纷进入我国通信市场,共同参与到我国通信市场的竞争中来,市场竞争日益加剧。JT公司作为我国第一家上市的移动通信外围设备专业厂商,在整个通信行业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我国设有三十多家分支机构,积极拓展各地区的通信市场。然而由于企业战略发展定位不清晰的问题,公司在整个通信市场上并不占据较强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根据5G市场环境的发展,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自身的竞争战略,已经成为JT公司在发展中首要且亟需解决的难题。本文采用案例研究和理论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以JT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对JT公司自身的经营现状以及对通信行业的宏观环境进行分析,掌握通信行业的整体发展情况及后期发展方向,分析此环境下JT公司该采取的发展方向。本文结合波特五力模型分析工具,分析行业内竞争对手、供应商及潜在竞争对手的情况。然后对JT公司的业务发展进行SWOT分析,得出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优势、劣势、机遇及威胁。结合前文中行业内各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对手的分析、公司自身的优劣势分析,最终确定公司在整体竞争战略选择上应该采取差异化的竞争战略。在具体竞争战略选择上主要从系统集成服务差异化、基础实施建设差异化、5G产品及应用技术差异化、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以及目标管理差异化五个方面进行。同时,为了确保竞争战略的顺利实施,本文还指出应该从加强管理层重视程度、完善企业文化、加强人才培养以及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四个方面予以保障。
彭新添[3](2020)在《P公司伊朗市场的竞争战略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由于互联网支付的迅猛发展,给国内POS硬件生产厂家造成了强烈的冲击,国内POS硬件市场及行业用户呈现去硬件化的趋势,国内市场的POS硬件销售出现停滞,各POS厂家在国内市场面临巨大的挑战,需要寻求开拓国际市场。随着伊朗政局的稳定,伊朗政府非常重视金融支付市场的发展,POS硬件在伊朗市场的需求越来越旺盛。P公司通过对国际市场的深入调研和考察,将伊朗市场的开拓放在公司国际业务的重中之重的位置。本文以P公司在伊朗的市场竞争策略作为研究课题,首先对相关理论进行了阐述。其次,从P公司的内外部分别分析了其所处的环境:先剖析P公司外部环境,伊朗的政治、经济、法制和技术应用动态。P公司所处的行业环境,即其竞争结构与发展趋势以及P公司在伊朗发展所面临的行业竞争环境。根据伊朗市场需求现状与需求趋势分析,细分伊朗的POS机市场。以及P公司在进入伊朗市场可能会迎来的机遇和挑战。再分析其内部环境:从P公司的内部文化与背景出发,分析了P公司的财务、行业等公司资源;管理、生产研发等公司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最后,基于以上的内外部分析为P公司伊朗市场的竞争战略的实施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包括其战略定位与短、中、长期目标,CS经营战略与产品差异化经营战略。同时,从战略的宣传和推广、战略实施的推进措施以及这些措施实施所需要的保障等方面出发,为P公司在伊朗的竞争战略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基于对P公司内外部环境的解读,为P公司针对伊朗市场制定合理的市场竞争战略和保障实施方案,对于P公司进入伊朗市场的战略实施提供一定的借鉴和理论基础。
黄丽君[4](2020)在《司法与行政二元体系下专利等同原则的重构》文中研究指明现代专利制度是围绕权利要求构建的制度,等同原则在权利要求字面含义的基础上扩张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我国司法程序中广泛适用的等同原则,通常被定位于权利人与社会公共利益之平衡,为权利人提供公平保护,但这一定位不能维护中国在当前国际专利体系下的国家利益,中国应该根据国家利益之需要,系统性地重构等同原则。等同原则虽然仅在司法程序中适用,但行政审查程序作为专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机关对专利法具体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对司法适用等同原则影响深远,且等同原则的适用,同样会影响行政审查时投入资源的效率,进而影响中国专利制度的整体效率。此外,司法程序中适用的等同原则自身也面临诸多困境。正确定位中国专利制度在目前阶段能够发挥的功能,是理顺行政审查与等同原则的之间的潜在关系,化解等同原则适用困境的前提。文章围绕该主题,分五章进行论述。中国的等同原则受美国影响甚巨。第一章围绕中美两国等同原则的产生和发展,对等同原则进行简要介绍,论述了美国反垄断法对等同原则现代定位的塑造,以及美国现代等同原则的发展趋势。美国国内的等同原则整体处于收缩状态,且对等同原则的关注,已经从为权利人提供实质公平保护,演变为维护富有活力的市场竞争机制。第一章还简要回顾了中国等同原则的产生和发展,重点论述了中国的等同原则依然深受为权利人提供实质公平保护的价值观念影响,向权利人的利益倾斜明显。权利要求诞生于行政程序,行政审查的主体、思维、对具体条款标准的把握等均会对权利要求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后续等同的适用,第二章围绕等同原则的适用对行政审查中的优先权审查、修改超范围审查、三性审查、清楚条款的审查、功能性技术特征的审查与后续等同原则适用之间的关联关系展开。论证了等同原则目前的适用状态,使得中国专利司法程序和行政程序之间的摩擦进一步加深,使得中国专利制度的制度效率降低。第三章围绕司法程序适用等同原则的困境展开论述,具体为等同原则构成要件之间的矛盾性,且与中国经济技术现状不相匹配。等同原则本身即具备强化专利权的特征,使得这一问题更为突出的是,等同侵权在中国的专利诉讼架构中被作为判决的理由,而非诉讼请求,这使得权利人从证据义务中解脱,获得了本不该获得的程序利益,进一步强化了专利权,有碍公平竞争。这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极为不利。等同原则的适用,使得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的摩擦进一步加深,表面看来是具体规则层面的隔阂,实质是指引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的价值观并未统一。第四章围绕中国当前专利制度和等同原则的应然定位展开讨论,提出中国当前专利制度应定位于技术导流通道,在此背景下,等同原则应以国家利益为价值指引,定位于技术发达国家在中国的利益(尤其是美国)、权利人的利益、创新竞争机制的培育和维护之三元利益平衡。等同原则的功能发挥需要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合力向前,程序间的隔阂和摩擦应通过制度化的机制予以解决,因此,等同原则的重构是司法、行政、立法三位一体的重构。第五章的主要任务是提出解决路径:司法程序的重构重点在于等同原则构成要件的重构和诉讼程序的重构;行政程序可以为等同原则的重构提供助力,具体为提高行政授权标准,让更多导入中国国内的技术信息停留在公共知识层面;最后,立法应加强对处于行政闭环内的《专利审查指南》的备案审查,建立制度层面的司法权威。
牛凤燕[5](2020)在《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优化研究》文中提出全媒体时代,社会整体传播环境和传播生态发生了重大变化,思想文化传播特点、受众需求及利益关注点都发生着新的变化。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为主的新兴媒体,作为传统信息传播方式的颠覆性力量,改变着社会整体传播系统和权力结构,改变着传统媒体时代政府主导的以媒体机构为基本单位的信息传播模式,重构着媒体与民众之间的传播秩序和权利关系,传播受众话语权日益提升。新的时代境遇和技术环境,也改变着马克思主义传播的方式和形态,这对马克思主义传播提出了新的要求: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吸收新的时代内容,积极回应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当前,多元社会思潮活跃,强势挤压主流意识形态作用空间,技术升级更是扩大和加快了各种社会思潮的覆盖面和传播速度,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威胁。再加之马克思主义传播的方式、方法、载体、机制等在一定范围内落后于时代的发展要求,对于人民群众关心的一些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也缺乏有说服力的解答等。这些都削弱了马克思主义的吸引力和感召力,阻碍了当代马克思主义的有效传播,甚至出现学术理论界乃至普通群众热议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危机”。全媒体时代,我们要改进现有传播模式,提升马克思主义传播效能,逐步实现人们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可以通过构建科学的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来助力。本文侧重于对全媒体时代国内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的“实然”状态探讨,遵循“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基本思路。首先,对本文涉及的一般理论和基础概念进行梳理,从系统整体的角度全面审视和分析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的构成要素,从学理上阐明研究和优化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的缘由和意义。其次,从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的新时代境遇入手,探讨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分析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的构建框架。再次,具体考察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的构建路径,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第一章,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的一般理论分析。本章对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进行一般理论分析,主要内容包括对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的相关概念、构成要素以及研究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分析,并以此作为研究的起点。本章的重点聚焦于全媒体、全媒体时代、机制、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等概念界定,通过界说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的相关概念,分析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的构成要素,进而阐释全媒体时代优化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的意义。第二章,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优化面临的新时代境遇。本章分析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优化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这其中既有信息技术升级对于马克思主义传播的有利支撑、技术换代带来的溢出效应以及民众观念更新带来的传播机遇;又有全媒体时代整体传播环境的负向影响,传播主体的价值理念和思维模式亟待更新,传播受众注意力被各媒体平台分散,各层级媒介尚未适应技术更新带来的变化等问题,这些导致主流意识形态影响力减弱,马克思主义传播也面临困境和难题。第三章,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的问题分析及构建框架。本章从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运行特点的分析入手,探讨当前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传播主体的组织方式和综合素质制约着传播效能发挥,传播内容更新滞后于传播受众现实需求,各类传播资源尚未有效整合阻滞着传播顺畅运行以及传播主体与传播受众的互动反馈有待加强等等,并在此基础上从主体协同机制、内容创新机制、资源整合机制以及反馈评价机制四个方面提出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的构建框架。第四章,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的主体协同机制。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的主体除了包括传统媒体时代的主体力量,如党和政府各级组织、专业的学术研究机构、以高校为主体的各层级教育部门、各层级官方主流媒体等,还包含时代发展和技术升级带来的主体扩容,主要扩展对象是大众传播媒体从业者以及部分自媒体宣传力量等。但当前各层级传播主体存在各自为战缺乏系统协同,政治素质、理论素养、专业素质、媒介素养以及新技术应用能力良莠不齐等问题。因此,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发挥全媒体传播的主体协同优势,优化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的主体要素。第五章,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内容创新机制。全媒体时代,信息传播仍然是内容为王的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内容创新机制主要通过传播内容和话语表达两个要素的优化和创新来实现。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内容创新,可以通过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重点的现实转换,适应时代发展变化调整马克思主义传播内容,对接国家战略和社会现实实践更新传播内容来实现。而话语表达创新,则需要从注重传播内容解读的人本视角,推动多重传播话语的融合互补以及适应全媒体时代民众的话语偏好三个方面努力。第六章,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的资源整合机制。伴随着技术的飞跃式发展,全媒体时代为马克思主义传播提供了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丰盈的信息资源、媒介资源以及监管资源,如何利用好这些资源和平台是提升传播效能的关键所在。要通过打造全媒体互联媒介平台,实现不同媒介平台的资源共享,进一步构建起全媒体传播体系;要通过整合显隐互济的传播方式,进一步提升马克思主义传播效能;要整合多层级监管资源,借助大数据舆情监管等方式,加强对全媒体传播空间的监督和管控,不断增强舆论引导能力。第七章,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反馈评价机制。研究全媒体时代思想文化传播特点的新变化,在此基础上准确把握不同受众群体的心理预期和思想行为接受特点,立足民众利益诉求,不断提升马克思主义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巩固并完善传播主体与传播受众的互动反馈机制。依托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传播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综合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对马克思主义传播模式进行全面分析,明确效果评价的主体、标准及相应的互动反馈,建立健全马克思主义传播的效果评价机制。
曹红慧[6](2020)在《A民营铁塔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9年10月份,中国移动、联通正式对外宣布5G商业化,5G技术的商业化使得人民生活更加便捷化,同时这也为整个通讯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商机,尤其是5G基站的全面建设铺开拉动了其供应端铁塔的建设,为基站承建方——铁塔公司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会。但由于外部和内部的综合原因,目前很多民营铁塔公司都是踩着4G的尾声进来,并且在4G基础价格低、投入高的特性使得各民营铁塔公司望而却步,到目前为止,众多民营铁塔公司的投资性维持观望态度以及主动谋求吞并等消极发展态度越来越明显。基于此,本次研究以A民营铁塔公司为例,通过系统性的研究旨在为众多处在发展瓶颈期的民营铁塔公司提出更为科学的发展建议。本文在发展战略理论和运营战略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应用PEST模型对民营铁塔行业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技术四个方面的宏观环境进行了深入分析,其次对民营铁塔行业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行业壁垒以及A民营铁塔公司的业务、资源以及竞争对手三方面现状作了系统性阐释。通过对A民营铁塔公司的SWOT分析发现,A公司应将WO战略和SO战略相结合,偏向于国务院直属部门信息部于“十三五”期间定下的通信发展纲要制定发展战略。基于前文分析的基础上,笔者针对A公司提出了竞合战略、多元化战略和差异化战略三大方面的发展对策,同时为了公司发展战略能够真正落实,笔者还从强化企业财务管理、深化人力资源保障、加强技术创新水平、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六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窦凯[7](2020)在《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研究》文中指出随着以数字化知识和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的数字经济开始由量变发生质变,作为“文化创意+信息通信技术”的碰撞跨界融合所产生的数字内容产业,正逐渐成为中国乃至全球“后国际金融危机”时代经济复苏的新引擎。近年来,由于“网络中国”、“数字中国”战略的实施推进,中国数字内容产业整体上呈现向好向优的发展态势,数字影音、网络游戏、数字出版、移动内容等领域增长迅速且国际化程度逐渐加深,已经成为世界数字内容产业大国。然而与美欧日等数字内容产业强国相比,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在整体水平上仍然处于竞争弱势,国际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当前全球数字化背景下中国数字内容产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如何正确评价、合理分析当前中国数字内容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水平以及在全球数字内容产业格局中的地位,明确中国与发达国家存在的差距,进而针对性制定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升政策是当前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本文以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为研究背景,利用问卷调查、专家访谈、灰色关联等研究方法,探讨了数字内容产业的内涵及分类体系,阐述了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了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理论基础;围绕全球及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了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在全球数字内容产业格局中的地位,判断了中国数字内容产业的生命周期阶段;在以上基础理论研究和现状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了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理论分析框架,并利用层次分析法的思想构建包含1个目标、4大系统、14项要素、50项指标的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最后依据灰色关联分析法构建评价模型,并通过数据的收集与整理,选择G20国家为样本考察对象,选定2010-2017年8年作为考察阶段,完成了对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横向综合测评。实证结果表明,虽然近年来中国数字内容产业伴随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国际竞争力呈现明显增强的发展趋势,但较之于美国、英国等数字内容产业强国,中国在全球数字内容产业竞争格局中仍然处于弱势阶层,中国在G20国家中位列第7名,整体处于第三梯度。同时通过与美英两国的比较发现,中国劣势指标的数量远大于优势指标,尤其是在产品竞争实力、企业战略、关联产业、产业结构、产业基础设施、政府政策、市场开放等方面劣势明显,成为制约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以实证结果为参考,在借鉴美、英、日、韩四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模式的基础上,从政府层面、行业协会层面以及企业层面制定了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升路径。政府作为数字内容产业的宏观规划者,要加强顶层战略设计、科学规划产业布局,要规范产业发展秩序、优化产业发展环境,要加强政府引导扶持、完善产业政策体系,要推动跨界融合发展、构建协同产业集群,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培养高端国际企业,要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行业协会作为沟通数字内容企业与国家的中介,要发挥行业政策倡导功能、推动产业快速发展,要发挥行业自律功能、维护产业发展秩序,要发挥资源整合功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要发挥沟通协调功能、完善桥梁纽带作用;企业作为数字内容产业经营的微观主体,要推动企业持续创新、促进产业整体提升,要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科学发展,要参与国际竞争合作、不断开拓国际市场,要促进要素资源升级、形成动态竞争优势。
窦金启[8](2019)在《镜像中国 ——新时期中国影视“走出去”盘整与研究》文中认为在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中国要继续加强和改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创新内容形式和体制机制,拓展渠道平台,创新方法手段,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可以看出,从十六大期间开始提出的文化走出去思想已经成为中华文化软实力体系建设的战略指导方针。而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影视产业,其也必然要以此为其发展依据,从而形成影视“走出去”布局。影视“走出去”其实是在文化“走出去”整体战略下形成的影视产业对外传播的体系,也是新时代背景下,对影视国际传播与交流的一种具有中国时代理论特色的理论。其既涉及硬性的影视产业“走出去”,也包含软性的影视文化“走出去”,但所有这些的最终目的都是要实现文化的对外传播,让世界更好的了解中国。以此,向国际社会展示良好而积极的国家形象。其实,在新世纪初,我国的影视行业就开始不断探索“走出去”的方式和方法。本文采用面相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顺序展开,以影视“走出去”为本体,通过对《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广播影视“走出去工程”的实施细则(试行)》颁布以来到现阶段,我国的影视行业的“走出去”的理论形成,影视“走出去”构成内容的盘整与分析,影视个案及产品的调查与研究和影视“走出去”对我国国家形象体系构建的影响等几方面作为论述和研究的对象,梳理和盘整出我国影视“走出去”的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分析得出影视产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和不足,进而提出一些可行性的改进措施及方法。影视对外传播理论的不断创新是形成影视“走出去”的根本。本文的第一章,侧重探讨文化“走出去”战略与影视“走出去”之间的关系,以及其在中华文化对外传播过程中的优势特性。通过对十七大到十九大期间关于影视“走出去”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影视工作指导意见的梳理,可以得出,影视“走出去”是文化走出去的战略组成之一,是在其理论指导之下所形成的。并且在文化对外传播过程中发挥着其形象性、时效性和导向性的特征,进而对文化“走出去”产生积极的作用。本文第二、三章,以影视“走出去”的内容构成为研究对象,通过把影视“走出去”及对外影视体系中的主要构成内容—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这四种艺术形态,在新世纪“走出去”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果进行盘整和梳理,进而得出:我国影视产业在“走出去”过程中虽然取得了成绩,但仍然需要进一步提升发型和推广的方式和方法。影视“走出去”的另一个作用就是要配合国家外交方针及政策。本文第四章,以我国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基本方针为语境,分别从大国、周边、“一带一路”、以及中非“战略合作伙伴”这四个角度,对我国影视产业在这四种对外交往策略中的重点国家的“走出去”现状进行梳理,从而得出我国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所遇到的问题,同时,综合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了关于提升我国影视产业整体“走出去”的可行性路径。无论是影视产业“走出去”,还是影视文化对外传播,其在实现经济目的的同时,最高级的目标是要实现我国国家形象的良好表达,树立积极的国家形象。所以,本文最后一部分就影视“走出去”对于国家形象构建体系的丰富和提升进行研究,并认为,影视“走出去”无论从内容还是方式上都已经成为塑造国家形象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所以,影视产业的对外发展在提升自身的品牌意识和影响力的同时,要自觉的肩负起对中华文化软实力体系建设和国家形象塑造的责任。
高翔[9](2019)在《涉外反垄断争议解决研究》文中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指出,要逐步对市场监管及宏观调控体系进行加强和完善,要“反对垄断,促进合理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促进合理竞争的过程中,迫切需要《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发挥作用。反垄断法在实施过程中主要依靠“公共执行”和“私人执行”两种模式,“公共执行”主要是指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者的反垄断执法机关,通过行使公权力来执行反垄断法的方式;而“私人执行”则是指因垄断行为受到侵害的市场主体,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的方式来实施反垄断法的方式。传统上,维持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秩序主要依靠公共执法机构,公共执法机构可利用公权力对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调整。然而,在反垄断法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反垄断争议中,又有相当一部分争议集中于平等主体之间,此类带有一定私法性质的争议,强调对私人权益的维护,不适宜通过公共执行进行调整,对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反垄断争议一般依靠诉讼或仲裁等“私人执行”机制来解决。在反垄断争议解决中,“公共执行”与“私人执行”有本质的区别,却又联系紧密。“公共执行”以维护公共利益或市场秩序为根本目的,带有一定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性质,垄断行为可能会面临行政管理方面的处罚,如违反《欧盟运行条约》第101条和第102条的经营者,最高可能遭受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的罚款;而在美国等司法辖区内,垄断行为甚至可能遭受到刑事方面的指控。与“公共执行”不同,反垄断争议的“私人执行”主要是因垄断行为而遭受侵害的私人主体或者因合同违反反垄断法而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私人主体提起诉讼或仲裁而启动。私人主体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其自身利益,裁判机关在审理过程中适用反垄断法的基础在于合同关系或侵权关系。“公共执行”和“私人执行”并不是两个孤立平行的体系,两者在法律的运行过程中经常会发生交叉。如“私人执行”中的受害方可能会等待“公共执行”的处罚结果公布后才提起诉讼,在这类案件中,私人主体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公共执法机构通过公权力获得的证据和信息,甚至可以要求执法人员出庭作证。这种允许私人主体“搭便车”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私人主体的证明责任,大大提高了私人主体提起私人执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私人执行在维护个体的利益的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辅助了公共执法机构的公共执行,主要原因在于私人主体在诉讼过程中常伴有大量的投诉和举报行为,这可以为公共执法机构的执法行动提供重要线索。因此,可以说“公共执行”和“私人执行”共同支撑起了反垄断法“调查、威慑、惩罚”的职能,很多国家都通过立法的模式确立了两种执行方式的地位,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发挥作用,共同达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目的。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一个国家或一个司法区域内的市场主体从事的市场行为有可能影响到另一个国家或另一个司法辖区的市场竞争秩序,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也伴随着一体化的发展,带有了涉外性或跨国性的特点。如在受影响地国家被认定是损害竞争秩序的垄断行为,在行为地国家可能因法律规定而不会被认为是违法行为,甚至可能是被鼓励的行为,如实践中常见的出口卡特尔联盟、限制技术出口行为等。此外,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所针对的公司在很大概率上又是行为地国家的重点支持公司或大型跨国公司,这些公司对于当地的劳动用工、税收等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巨大影响力,这类市场主体的行为虽然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作用,但同时也可能促进了行为地国家的经济发展,极有可能会得到行为地国的豁免。比较典型的案例是上个世纪波音公司收购麦道公司案和通用电气收购霍尼韦尔案,欧盟和美国在上述交易的审查中意见相悖,险些导致大规模的贸易纠纷。由于受影响地国家和行为地国家之间的利益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冲突,受影响地国家根据“影响原则”证明其对其境外垄断行为行使管辖权具有合理性,而行为地国家则倾向于根据传统的“属地原则”认为受影响地国家对案件行使管辖权没有国际法上的合理性。1945年,在“美国铝公司案”中,美国法院首次将“影响原则”适用于发生于美国领土外的但限制美国境内市场的垄断行为,便遭到涉案企业及其注册地政府的非议。欧盟委员会也一直在案件中推广其竞争法的域外适用,即便案件当事人会向欧盟法院提起诉讼以对域外适用的模式进行抗议。行为地国家为了保护自己利益,甚至通过立法机制本国企业与域外适用反垄断法或竞争法的国家的机构进行合作;而受影响地国家未受到太多影响,依旧我行我素推行域外适用。两者之间利益冲突逐步导致矛盾激化,国际社会不得不对此问题也展开过积极的斡旋与沟通,在多方努力下,承认“影响原则”的国家进行了反思,并对域外适用做出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并通过双边或多边协议形式展开积极的合作,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不断深入,经贸往来日益频繁,我国与他国的市场不断互相放开,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境内及我国投资者在境外的经营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在经济交往中难免会遇到摩擦和纠纷,涉外反垄断争议便是诸多争议中的一类。“华为公司诉IDC公司必要标准专利案”“日立金属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维生素C出口卡特尔案”“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和“利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等涉外反垄断争议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高度关注,为了更好的保护我国市场的竞争秩序不受境外垄断行为的侵害,同时规范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境内的竞争行为,有必要对涉外反垄断争议解决进行深入研究,尽快构建并完善我国的相关制度,实现我国《反垄断法》第1条规定的“保护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立法目的,同时也能为未来的涉外反垄断争议解决领域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做好准备。对于涉外反垄断争议解决,国内目前已有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反垄断公共执行、公共执行中的宽恕和和解制度、反垄断私人执行与公共执行之间的冲突及协调,或以国别研究的方式探讨国外反垄断私人执行制度等,也有学者在讨论涉外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争议解决的问题的时候,会涉及到部分涉外反垄断争议解决,但尚无学者体系化研究涉外反垄断争议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尝试从国际私法的角度对涉外反垄断争议中的管辖权问题、法律适用问题、争议解决机制问题等方面展开分析与论证。除导言之外,主要分五章进行陈述。关于本文的选题背景、意义、国内外现有研究状况,导言部分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陈述,同时,导言部分还介绍了本文的研究重点、研究方法以及在写作过程中的创新与不足。第一章为“涉外反垄断争议概述”。概述部分首先对垄断及垄断行为的界定展开阐述。对于垄断的理解,经济学和法学的认识并不一致。经济学学者理解的垄断是一种不确定的经济形态,更偏重于市场呈现出的一种独占状态。法学领域的学者则认为垄断是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受法律规制的行为,相比较之下,法学视野中的垄断更侧重于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该行为是否应当被法律所禁止及是否应当被处罚等方面进行分析。目前,对于垄断的定义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导致各国对垄断行为的定性、规制范围和处罚手段也不尽相同。就垄断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而言,大部分国家的反垄断法立法主要对三类垄断行为进行规制,即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经营者集中(并购控制)。与他国反垄断法相较,我国的《反垄断法》中还对行政垄断行为进行了特别的规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仍旧存在一定的顽固的计划经济因素,行政权力经常会对市场进行不必要的干涉。其次,本章还讨论了涉外反垄断争议产生的动因。国际法上传统的“属地主义”认为,一国的法律的效力只能及于该国领土之内发生的行为,领土成为法律得以适用的边界,而在反垄断法领域,不管是美国反托拉斯法还是欧盟竞争法,都认为其对发生在境外的,但是对本国或本区域有影响的垄断行为可以发生效力,此时行为地国和受影响国便会因法律的域外效力(extraterritorial effect)产生冲突。通过对涉外反垄断争议的表现形式和产生原因的分析,可以进一步理清涉外反垄断争议的定义。在竞争过程中,市场主体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定的冲突和纠纷,其中涉及反垄断法的,同时可以由反垄断法所调整的,属于反垄断争议,而当争议的主体、客体或法律事实中含有涉外因素时,即构成涉外反垄断争议。第二章主要论述“涉外反垄断争议的管辖权”。涉外反垄断争议的管辖,即确定某一个涉外反垄断争议应该由哪一个国家的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判。要分析涉外反垄断争议管辖权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管辖权确立的依据、管辖权的种类以及涉外反垄断争议的特点对确定管辖权的影响。涉外反垄断争议的管辖权确定有两种途径,通过国内专门立法的途径明确案件的司法管辖权,或者通过缔结国际条约来与其他缔约国分配管辖权。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民商事管辖权及外国判决公约》的谈判失败,2015年生效的《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也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争议事项明确排除在外,都表明在涉外反垄断争议管辖权问题上,通过国际条约途径分配管辖权存在一定难度。涉外反垄断争议的管辖权,目前只能依靠各国国内法来进行明确规定。本章对涉外反垄断争议管辖依据的一般原则及特殊原则进行了梳理,同时比较了欧盟和美国的管辖权立法路径和司法实践。对于一般管辖原则,各国主要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而对可能适用的特殊管辖原则包括了协议管辖、专属管辖等。根据合同和侵权的特殊性,分别对这两类特殊争议的管辖权问题进行讨论。在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时代,传统管辖权理论中的“属地原则”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互联网巨头借助“网络效应”逐步扩大市场份额并占据了市场支配地位,对于涉及互联网公司的垄断行为的管辖权争论,也将在本章展开讨论。国际民商事交往日趋频繁,涉外争议也在日渐增多。由于主体、客体和有关内容的复杂性,加上各国为了本国的国家利益,往往会扩张其管辖权,这是就可能出现同一个争议多个国家均已主张管辖权的情况,形成积极的管辖权冲突问题。为了解决积极的管辖冲突问题,行之有效的作法是确立“非方便法院原则”和“未决诉讼原则”等调整措施。同时,在管辖权制度设计上,还需要从方便当事人、保护弱势群体、有利于判决结果的承认和执行的角度进行综合考量。第三章主要关注“涉外反垄断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确定了管辖权之后,就需要法院选择适用的法律,同一个案件在事实相同的情况下,很可能因为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而得到不同的结果,不仅给被侵害人带来困扰,也可能违背实质的公平和正义。在价值取向与标准上,涉外争议和非涉外争议有所区别,因此在解决涉外反垄断争议时,无法生搬硬套非涉外争议的模式进行争议处理,在尽可能符合国际的商事经济价值标准的基本要求上,还应充分考虑国际礼让原则。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调整一般会依靠冲突法来间接调整或通过国际统一实体法来调整。而在适用国际统一实体法时,还需要考虑其在国内适用的问题。在适用过程中,法院需要对涉案的事实的性质做出识别、定性或分类,把它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用哪一个冲突规范。从识别上看,涉外反垄断争议一般可以分为合同争议和侵权争议,对争议类型需要根据其特点来考虑法律适用的原则和规则。对于合同争议可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在当事人缺乏法律选择的意思表示时,可以根据合同的特征性履行制度或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原则进行分析;而对于侵权行为,则主要可以从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损害地等角度进行区分。第四章为“涉外反垄断争议的解决机制”。传统的反垄断争议解决机制,可以分为“公共执行”和“私人执行”,其中,欧盟以公共执行为主导,美国则以私人执行为主导。如果对垄断违法行为,反垄断公共执行机关未能做出处理,那么私人就垄断违法行为造成损害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私人可以不通过或不依附于公共执行,而独立执行或实施反垄断法以获得法律救济。本章首先对涉外反垄断私人执行中的特殊性问题进行研究,尤其是涉外反垄断争议中的间接购买者是否具有原告资格的问题。私人执行可以辅助公共执行,同时公共执行机构的处理结果以及其动用公权力获得的证据对于私人执行来说具有极大的帮助作用,尤其可以减轻原告的举证责任。私人执行的判决结果如果需要到域外执行并得到救济,就涉及到判决的域外承认和执行问题。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国际民商事诉讼中当事人实现权利义务的最后一道程序,一般是指法院根据内国法律或国际条约承认有关外国法院民事判决在内国的效力。一国的判决一般只在其作出国具有法律效力,要想在他国发生效力,就不得不通过另一国的承认与执行程序。在承认与执行过程中,比较有争议的是惩罚性赔偿的问题,由于惩罚性赔偿超过了实际损害,还带有惩罚和威慑不法行为的功能,与许多大陆法系国家所强调赔偿的损害填补功能相悖。反垄断争议中的惩罚性赔偿也是上述争议之一,并未被大多数国家所认可,甚至导致涉外反垄断案件的判决因为违反执行地国的公共利益而被拒绝承认或拒绝执行。本章还讨论了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对于涉外反垄断争议解决的影响。在实施反垄断法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争议,主要集中在微观的平等主体之间,但同时对宏观的竞争秩序也会有所影响。反垄断争议是否具有可仲裁性是关系到仲裁协议的有效性、管辖权和裁决的承认和执行问题,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时候,仲裁庭首先要面对的便是争议是否在可仲裁的范围内,其是否对案件享有管辖权,而法院在执行仲裁裁决的时候也必须确定争议事项是否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对于涉外反垄断争议的可仲裁性,国际社会的态度经历了从不信任对到支持的转变。传统上,反垄断争议因为涉及公共政策而被认为是不可仲裁的。如美国法院认为,反垄断争议过于复杂且重要,不适宜由私人仲裁员,尤其不适合由外国国籍的仲裁员处理这类可能对本国公共利益产生影响的案件。随着“支持仲裁”政策的深入人心,国际社会对这个问题开始产生采取更为灵活的态度,逐步认可了其可仲裁性。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985年在“三菱汽车案”中的判决中确立了反垄断争议可仲裁的先例,对其他国家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重大影响。欧盟也通过一系列案例放开了针对反垄断争议可仲裁性的诸多限制。承认反垄断争议的可仲裁性,允许市场主体通过高效、私密的仲裁机制获得救济,同时也可以缓解司法系统的压力,这已经为欧美等国所认可。同时,本部分将对仲裁员依职权适用反垄断法的义务、仲裁中的证据规则及涉外反垄断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问题展开讨论和分析。最后一章从立法和司法的不同角度论述了我国涉外反垄断争议解决现状与不足,同时提出完善我国的涉外反垄断争议解决制度对策思考。我国《反垄断法》中对争议解决的法律条文规定得非常简单,仅在第50条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对于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012年,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就反垄断争议解决专门出台了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管辖、举证责任、诉讼时效等相关问题。2019年1月1日,我国反垄断案件的管辖制度发生重大变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新设立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将越过省级高级人民法院,直接审理一审由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反垄断民事诉讼的上诉案件。至此,我国形成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北上广知识产权法院+地方专门知识产权法庭+地方其他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垄断纠纷专门管辖格局。不过遗憾的是,上述司法解释对涉外反垄断案件的管辖和法律适用等问题没有做出特别规定。对于涉外垄断争议的管辖权,建议将第一审涉外反垄断争议集中于部分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人民法院管辖、明确当事人协议管辖的范围,在限制过度管辖的同时,应充分利用未决诉讼原则和不方便法院原则妥善调整管辖冲突;在法律适用方面,需要根据涉外反垄断争议的特点对法律适用进行细化,不能一概排斥外国法,需要推进外国法查明制度并充分利用现有的“直接适用的法”原则,尽可能保护当事人利益并维护我国市场秩序;在争议解决机制方面,建议确认间接购买人的原告资格、谨慎承认和执行含有惩罚性赔偿的外国判决,同时应认可反垄断争议的可仲裁性,鼓励通过仲裁解决涉外反垄断争议,但需要对仲裁裁决做好司法审查,发挥司法监督功能,保障承认和执行制度能够发挥作用。
王鹏程[10](2019)在《移动互联网时代L公司的转型战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移动互联网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一场深刻的技术变革,作为中国传统IT企业的代表,当前,L公司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方面,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以其友好的界面、极强的便携性以及海量的应用成为PC最大的替代品,抢走了大量的潜在PC用户,导致PC市场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下滑。同时,华为、小米等竞争对手强有力的冲击,造成L公司市场份额不断缩小,收入锐减;另一方面,公司内部管理思维固化,虽然具有一定的变革能力,但是产品创新和前瞻性技术储备稍显不足,市场反应速度偏慢。面对这些问题,L公司在内忧外患中需要认真地、科学地、系统地审视和研究外部环境的新动向,全面评估产业格局和竞争对手的新变化,并结合自身核心竞争力及动态能力,精准地采取战略转型,才能够从根本上扭转当前的不利局面,实现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本文采用文献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对L公司转型战略的选择和实施展开系统研究。首先通过对战略转型、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动态能力等相关文献进行系统梳理,了解当前理论发展动态,提供相关理论依据。在此基础上,选取PEST分析、波特五力分析模型、SWOT分析等战略分析工具。其次,通过对L公司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剖析公司当前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再次,通过对L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环境以及微观环境展开深入系统的分析,发现企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以及企业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并基于SWOT分析矩阵,提出了公司战略转型的愿景、目标,制定出公司归核化战略和多元化发展战略。紧接着,在具体实施环节,提出L公司分别采取三波发展战略、研发全球化整合战略、多元化创新布局战略等,并从组织、财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和风险防控五个维度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战略实施取得预期效果。最后,对研究结论进行总结,并提出研究的局限性和未来展望。通过对于L公司转型战略进行系统研究,不仅帮助公司全面地认清内外部形势,并积极致力于寻求从根本上解决短板问题,找到一条契合实际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化解发展危机,而且对于我国同类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启示和借鉴作用。
二、国际上无线移动终端在技术方面的竞争及其在国内的状况(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际上无线移动终端在技术方面的竞争及其在国内的状况(论文提纲范文)
(1)面向智能互联时代的中国工业设计发展战略和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课题来源 |
第二节 选题依据和研究背景 |
一 工业设计正在成为全球创新发展新模式 |
二 我国工业设计已处于突破规模优势临界点 |
三 工业设计正在发生三个深刻变化 |
四 我国工业设计快速升级发展 |
第三节 课题研究的意义和价值 |
一 意义1:推动中国工业设计从“政策红利”阶段转向“创新红利”阶段 |
二 意义2:推动中国工业设计从“跟随式发展”转型为“先进性发展” |
三 价值:为中国工业设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行动路径提供理论基础、指导思想、行动路线 |
第四节 研究现状综述 |
一 工业设计产业研究综述 |
二 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综述 |
三 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战略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五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二 研究的创新点 |
三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第一章 工业设计与工业设计产业 |
第一节 工业设计与工业设计产业的界定 |
一 工业设计的界定 |
二 工业设计产业的界定 |
三 工业设计产业的主要特征 |
四 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 |
第二节 产业发展战略的内涵 |
一 产业发展战略的定义 |
二 产业发展战略的特征和主要内容 |
三 产业发展战略的制定与执行 |
第三节 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的基础理论和工具 |
一 产业发展战略的主要理论基础 |
二 产业发展战略的主要分析工具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脉络 |
第一节 工业设计理念的引入与成长 |
一 现代工业设计理念的引入 |
二 与产业脱节的初期成长阶段 |
三 工业设计产业的成长 |
第二节 政策推动下的产业发展 |
一 我国工业设计产业中重要政策的提出 |
二 我国工业设计产业中典型企业的发展历程 |
第三节 智能互联时代中国工业设计发展的新趋势 |
一 工业设计发展的多元化趋势 |
二 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新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智能互联时代背景下我国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战略的分析 |
第一节 智能互联时代背景和特征分析 |
一 智能互联时代的技术和经济发展特征 |
二 智能互联时代对设计产业发展的影响和新的要求 |
三 智能互联时代设计产业的发展和走向 |
第二节 服务国家现行战略 |
一 “双循环”战略 |
二 “一带一路”倡议 |
三 供给侧、需求侧升级 |
第三节 发展战略分析 |
一 基于钻石模型的分析 |
二 智能互联时代下的中国工业设计产业SWOT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智能互联时代我国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新战略 |
第一节 战略之一:设计创新力的新属性构建战略 |
一 构建设计产业资源配置系统 |
二 工业设计产业领域扩展 |
三 制造业设计创新能力提升的策略 |
第二节 战略之二:设计创新力的新生态构建战略 |
一 智能互联重构“人、物、环境”设计生态 |
二 数字化创新型人才培养策略 |
三 工业设计产业生态构建策略 |
四 法律法规的保障策略 |
第三节 战略之三:推动社会发展力的新关系构建战略 |
一 工业设计与数字技术的新关系构建 |
二 工业设计与创新型公共服务平台的新关系构建 |
三 工业设计与产业发展的新关系构建 |
第四节 战略之四:提升国际影响力的新姿态构建战略 |
一 融入国际设计业界的“语境” |
二 成立中国主导的国际设计组织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战略的实施路径 |
第一节 路径之一:建设创新型公共服务平台 |
一 创建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 |
二 构建智能互联时代工业设计技术支撑体系 |
三 建设工业设计产业互联网平台 |
第二节 路径之二:产出工业设计标志性成果 |
一 成立并发展世界设计产业组织 |
二 持续举办世界工业设计大会 |
三 继续举办国家工业设计奖 |
第三节 路径之三:开展人才培养工程 |
一 建设设计开放大学 |
二 实施工业设计领军人才计划 |
三 开展设计人才能力素质评价 |
第四节 路径之四:提升工业设计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
一 实施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
二 实施设计赋能乡村产业振兴计划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2)5G时代JT公司竞争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国外研究现状 |
1.4.2 国内研究现状 |
1.4.3 研究述评 |
1.5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6 技术路线图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5G无线通信技术 |
2.1.2 竞争战略 |
2.2 环境分析工具 |
2.2.1 SWOT分析方法 |
2.2.2 PEST分析方法 |
2.2.3 波特五力模型分析方法 |
2.3 理论基础 |
2.3.1 核心能力理论 |
2.3.2 成本领先战略理论 |
2.3.3 差异化战略理论 |
2.3.4 集中化战略理论 |
第3章 5G背景下JT公司外部环境及内部条件分析 |
3.1 JT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3.1.1 公司简介 |
3.1.2 组织架构 |
3.1.3 产品事业部简介 |
3.2 宏观环境分析 |
3.2.1 政治环境分析 |
3.2.2 经济环境分析 |
3.2.3 科技环境分析 |
3.2.4 社会文化环境分析 |
3.3 行业环境分析 |
3.3.1 五力模型分析 |
3.3.2 JT公司目前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分析 |
3.4 JT公司内部条件分析 |
3.4.1 企业能力分析 |
3.4.2 核心竞争力分析 |
3.5 SWOT分析 |
3.5.1 优势分析 |
3.5.2 劣势分析 |
3.5.3 机会分析 |
3.5.4 威胁分析 |
3.5.5 基于SWOT的竞争战略分析 |
第4章 5G背景下JT公司竞争战略的制定 |
4.1 5G时代网络及运用特征 |
4.2 战略设计思路 |
4.2.1 指导思想 |
4.2.2 总体目标 |
4.2.3 战略定位 |
4.3 竞争战略选择 |
4.3.1 系统集成服务业务差异化战略 |
4.3.2 基础设施建设差异化战略 |
4.3.3 5G产品及运用技术差异化创新战略 |
4.3.4 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的战略 |
4.3.5 目标管理差异化战略 |
第5章 5G背景下JT公司竞争战略实施的保障性措施 |
5.1 加强管理层的重视程度 |
5.2 完善企业文化 |
5.3 加强人才的培养 |
5.4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
第6章 结论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局限性及下阶段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P公司伊朗市场的竞争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文献综述 |
1.3.1 企业战略管理理论 |
1.3.2 波特五力分析模型 |
1.3.3 差异化竞争战略 |
1.4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的方法及路线 |
第二章 外部环境分析 |
2.1 伊朗宏观环境分析 |
2.1.1 政治环境 |
2.1.2 法制环境 |
2.1.3 经济环境 |
2.1.4 技术环境 |
2.1.5 社会文化环境 |
2.2 POS行业环境分析 |
2.2.1 POS行业竞争结构分析 |
2.2.2 POS行业竞争对手分析 |
2.2.3 POS行业发展趋势 |
2.3 伊朗市场需求分析 |
2.3.1 伊朗市场需求现状 |
2.3.2 伊朗市场需求趋势分析 |
2.3.3 伊朗市场细分 |
2.4 现存机遇与障碍 |
2.4.1 现存机遇 |
2.4.2 现存障碍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内部环境分析 |
3.1 公司简介 |
3.2 公司理念 |
3.3 公司资源分析 |
3.3.1 公司财务资源 |
3.3.2 行业资源 |
3.3.3 人力资源 |
3.3.4 技术资源 |
3.3.5 社会和营销资源 |
3.4 公司能力分析 |
3.4.1 管理能力 |
3.4.2 生产、研发能力 |
3.4.3 公司布局能力 |
3.5 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 |
3.5.1 成熟的运营管理 |
3.5.2 优质的人力资源管理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市场竞争战略的制定 |
4.1 战略定位 |
4.2 战略目标 |
4.2.1 短期目标 |
4.2.2 中期目标 |
4.2.3 长期目标 |
4.3 竞争力导向的CS经营战略 |
4.3.1 CS战略的内涵 |
4.3.2 CS战略的内容 |
4.3.3 P公司的CS战略 |
4.4 差异化经营战略的制定 |
4.4.1 产品功能差异化战略 |
4.4.2 产品服务差异化战略 |
4.4.3 公司形象差异化战略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战略的实施及保障 |
5.1 战略的宣传与推广 |
5.2 战略的推进 |
5.2.1 系统和非系统的推进 |
5.2.2 自上而下的推进 |
5.2.3 快慢的把控 |
5.3 制定合适的战略 |
5.3.1 产品战略 |
5.3.2 价格战略 |
5.3.3 渠道战略 |
5.3.4 促销战略 |
5.4 战略实施的保障 |
5.4.1 组织架构的保障 |
5.4.2 激励政策的保障 |
5.4.3 企业文化的保障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4)司法与行政二元体系下专利等同原则的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提出 |
二、概念界定 |
(一)权利要求解释与等同原则之间的关系 |
(二)本文讨论中涉及的专利 |
(三)等同原则的定义 |
三、研究意义 |
四、研究综述 |
(一)等同原则的介绍性研究 |
(二)等同原则构成要件及其限制性原则研究 |
(三)等同原则与技术创新、经济发展关联关系研究 |
(四)行政程序与等同原则的关联研究 |
(五)美国等同原则研究现状 |
五、研究框架与方法 |
第一章 等同原则概述 |
第一节 等同原则在美国:从权利到竞争机制的一部分 |
一、反垄断法影响下的专利法 |
二、市场竞争视角下的等同原则:从公平保护到竞争机制下的限制 |
(一)1890 年之前的等同原则:自然权利说主导下的“实质性改变”标准 |
(二)1890-2000 年:利益平衡理念下的等同原则 |
(三)2000 年后:竞争机制保护与促进理念下的等同原则 |
(四)对等同原则的进一步限制:权利要求妨害原则 |
第二节 等同原则在中国:根深蒂固的自然权利说 |
一、法律阙如下的司法适用(1985 年-2000 年) |
二、司法解释框架下的广泛适用(2001 年-2008 年) |
三、等同原则的体系化(2009 年-至今) |
第三节 等同原则功能与价值再思考 |
一、等同原则需回应中国潜在创新主体的现实需求 |
二、等同原则对后生技术的捕获能力 |
第二章 行政审查与等同原则的适用 |
第一节 优先权审查(先申请制度)与等同原则之间的摩擦 |
一、优先权成立要件 |
二、等同原则对优先权制度(先申请制度)的突破(中国) |
三、等同原则突破优先权制度后的利益归属 |
第二节 修改超范围审查与等同原则的摩擦 |
一、修改超范围的判断依据和方式 |
二、等同原则对修超范围审查之突破(中国) |
三、等同原则突破修改超范围后的利益归属 |
第三节 三性审查为重点的行政程序未夯实等同适用的基础 |
一、三性审查的本质 |
(一)布莱恩·阿瑟(W.Brian Arthur)的技术本质论 |
(二)三性审查的过程 |
(三)检索客体的表达:在专利分类体系中寻找位置 |
(四)解构发明构思 |
二、三性审查在适用等同原则时的价值 |
三、被特别强调的三性审查扭曲了适用等同原则的基础 |
第四节 清楚、功能性技术特征的审查未夯实等同原则的适用基础 |
一、技术层面的清楚不能满足等同原则的适用前提 |
二、流于表面的功能性技术特征审查不能满足等同原则的适用前提 |
第三章 司法领域等同原则适用之现实困境 |
第一节 逻辑上无法自洽的构成要件 |
一、等同原则构成要件与新颖性/创造性标准的混淆 |
二、司法的迂回适用 |
第二节 未真正适用过的侵权行为日时间基点 |
一、侵权行为日为时间基点的意义及现实适用 |
二、以侵权行为日为时间基点使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无法配合 |
第三节 等同原则适用客体的主观性 |
第四节 较相同侵权享有更多程序利益的等同原则 |
一、免除了举证责任的等同侵权之诉 |
二、免于举证的等同原则对专利民事诉讼模式的挑战 |
第四章 等同原则的应然定位 |
第一节 国际专利体系下发达国家技术优势的利益实现 |
一、建立道德优势 |
二、TRIPS条约/TRIPS+(TRIPS plus)掩护下的贸易 |
三、建立在技术优势上的专利掠夺 |
四、日本的选择:将专利制度作为技术导流通道 |
第二节 中国专利制度的技术导流功能不足 |
一、创新与专利权的关系被扭曲 |
(一)国家创新体系的网络化、非线性化特征 |
(二)单向思维主导下的中国专利制度 |
二、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合力不足 |
(一)功利主义价值观指引下的行政程序 |
(二)自然权利说主导下的司法程序 |
三、重视技术信息导入、传播功能 |
(一)技术信息导入、传播的必要性 |
(二)美国在科技领域的引领地位 |
(三)中国的务实选择 |
第三节 技术导流通道下的等同原则 |
一、中国等同原则下的三元利益平衡 |
二、助力市场良性竞争机制塑造的等同原则 |
第五章 等同原则的重构 |
第一节 司法程序中的重构:等同原则的自身重构 |
一、消除等同原则构成要件之间的矛盾性 |
二、去除等同原则对后生技术的捕获能力:以申请日作为等同判定的时间基点 |
三、等同原则应回归辅助地位,回归民事诉讼程序 |
(一)等同原则应归于辅助地位 |
(二)等同侵权应限于权利人的请求 |
(三)权利人应对等同的范围举证证明 |
第二节 助力等同原则重构的行政程序 |
一、提高创造性标准 |
二、重视说明书的技术信息教导作用 |
(一)严格限制功能性技术特征的使用 |
(二)对专利法第 26 条第 4 款法律价值的回归 |
第三节 立法层面对等同原则的重构 |
一、建立《审查指南》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制度 |
(一)《审查指南》的本质 |
(二)《专利法》司法解释体现了立法目的 |
(三)让立法审视行政闭环中的《审查指南》 |
二、向专利行政程序导入司法权威:建立司法判例行政参考制度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发表或录用的论文 |
(5)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和意义 |
(一) 研究的缘起 |
(二) 研究的意义 |
二、学界研究述评 |
(一) 国内研究述评 |
(二) 国外研究述评 |
(三) 当前研究的局限及未来研究趋向 |
三、内容结构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及内容框架 |
(二) 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努力方向 |
(一) 创新之处 |
(二) 努力方向 |
第一章 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的一般理论分析 |
一、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的相关概念 |
(一) 全媒体与全媒体时代 |
(二) 机制与传播机制 |
(三) 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 |
二、全媒体时代优化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的意义 |
(一) 全媒体时代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需要 |
(二) 全媒体时代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 |
(三) 全媒体时代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 |
(四) 全媒体时代提振民众精神世界的需要 |
第二章 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优化面临的新时代境遇 |
一、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优化面临的机遇 |
(一) 信息技术升级提升马克思主义传播效能 |
(二) 思想文化传播环境更加多元包容 |
二、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优化面临的挑战 |
(一) 全媒体时代整体传播环境的负向影响 |
(二) 全媒体时代凸显传播主体思想观念的滞后性 |
(三) 全媒体时代带来传播受众注意力分散难题 |
(四) 全媒体时代推动各层级传播媒介发生深刻变化 |
第三章 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的问题分析及建构框架 |
一、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的特点呈现 |
(一) 传播主体与传播受众共同主导传播进程 |
(二) 传播受众话语权提升要求与传播主体平等交流 |
(三) 信息技术升级推动马克思主义传播转向全媒体渠道 |
二、当前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的问题分析 |
(一) 传播主体的组织方式和综合素质制约着传播效能发挥 |
(二) 传播内容更新滞后于传播受众现实需求 |
(三) 各类传播资源尚未有效整合阻滞着传播顺畅运行 |
(四) 传播主体与传播受众的互动反馈有待加强 |
三、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的框架建构 |
(一) 通过主体协同机制,优化传播主体要素 |
(二) 通过内容创新机制,增强传播内容吸引力 |
(三) 通过资源整合机制,提升整体传播效能 |
(四) 通过反馈评价机制,加强互动反馈,规范评估体系 |
第四章 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的主体协同机制 |
一、传统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主体的优势巩固 |
(一) 传统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的主体构成 |
(二) 传统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主体的既有优势 |
二、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主体的作用发挥 |
(一) 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主体的扩容 |
(二) 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主体的时代优势 |
三、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主体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
(一) 坚定政治立场,提升政治素质 |
(二) 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 |
(三) 培养原创内容生产能力 |
(四) 增强媒介素养和技术应用能力 |
四、加强顶层设计发挥全媒体传播的主体协同优势 |
(一) 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多层级主体协同发力的传播格局 |
(二) 完善制度建设,夯实多层级主体协同配合的传播模式 |
第五章 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内容创新机制 |
一、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内容创新 |
(一) 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重点的现实转换 |
(二) 适应时代主题变化调整马克思主义传播内容 |
(三) 对接国家战略和社会现实实践更新传播内容 |
二、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的话语表达创新 |
(一) 注重传播内容解读的人本视角 |
(二) 推动多重传播话语的融合互补 |
(三) 适应全媒体时代民众的话语偏好 |
第六章 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的资源整合机制 |
一、传播媒介的融合互通 |
(一) 打造全媒体互联媒介平台 |
(二) 实现不同媒介平台的资源共享 |
(三) 强化各层级传播平台的技术融通 |
二、传播方式的协同配合 |
(一) 巩固显性传播方式已有优势 |
(二) 发挥隐性传播方式浸润力量 |
三、社会监管资源的整合利用 |
(一) 加强对全媒体传播空间的依法监管 |
(二) 加强对全媒体传播空间的技术监管 |
(三) 加强对全媒体传播空间的舆论监督 |
第七章 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反馈评价机制 |
一、巩固完善传播主体与传播受众的互动反馈机制 |
(一) 依托全媒体平台加强与受众的互动交流 |
(二) 运用大数据技术准确把握受众利益诉求 |
二、建立健全马克思主义传播的效果评价机制 |
(一) 马克思主义传播效果的评价主体 |
(二) 马克思主义传播效果的评价标准 |
(三) 马克思主义传播效果评价的反馈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A民营铁塔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目的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问题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多元化战略 |
2.1.2 竞争化战略 |
2.1.3 竞合战略 |
2.2 分析工具 |
2.2.1 PEST分析 |
2.2.2 SWOT分析 |
2.3 文献综述 |
2.3.1 国外文献综述 |
2.3.2 国内文献综述 |
3 A民营铁塔公司经营环境分析 |
3.1 民营铁塔行业与企业概况 |
3.1.1 民营铁塔行业简介 |
3.1.2 A民营铁塔公司简介 |
3.2 民营铁塔PEST分析 |
3.2.1 政治方面 |
3.2.2 经济方面 |
3.2.3 社会方面 |
3.2.4 技术方面 |
3.3 行业环境分析 |
3.3.1 通信行业状况 |
3.3.2 通信行业五力模型分析 |
3.4 A民营铁塔公司发展现状分析 |
3.4.1 经营概况 |
3.4.2 业务分析 |
3.4.3 资源分析 |
3.4.4 竞争对手分析 |
4 A民营铁塔公司SWOT分析 |
4.1 机遇分析 |
4.1.1 国家政策重视 |
4.1.2 行业需求旺盛 |
4.1.3 通信技术升级 |
4.2 威胁分析 |
4.2.1 行业竞争加剧 |
4.2.2 国家政策壁垒 |
4.3 优势分析 |
4.3.1 成本优势 |
4.3.2 技术优势 |
4.3.3 管理优势 |
4.3.4 市场优势 |
4.4 劣势分析 |
4.4.1 企业规模较小 |
4.4.2 科研水平不高 |
4.4.3 企业资金短缺 |
4.4.4 高端人才匮乏 |
5 A民营铁塔公司业务发展战略选择 |
5.1 公司发展战略选择 |
5.1.1 选择依据 |
5.1.2 发展愿景 |
5.1.3 战略目标 |
5.2 公司发展战略制定 |
5.2.1 多元化战略 |
5.2.2 差异化战略 |
5.2.3 竞合战略 |
6 A民营铁塔公司业务发展战略保障措施 |
6.1 强化企业财务管理 |
6.2 深化人力资源保障 |
6.3 加强技术创新水平 |
6.4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
7 总结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7)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框架与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框架 |
1.3.2 主要内容 |
1.4 论文创新点 |
1.4.1 研究视角创新 |
1.4.2 研究方式创新 |
1.4.3 机制路径创新 |
第2章 文献综述及基础理论梳理 |
2.1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数字内容产业概念界定 |
2.1.2 数字内容产业分类界定 |
2.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2.2.1 产业国际竞争力理论综述 |
2.2.2 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现状综述 |
2.2.3 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综述 |
2.3 产业竞争力来源及基本理论梳理 |
2.3.1 产业国际竞争力理论来源探讨 |
2.3.2 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理论前提 |
2.4 文献述评 |
第3章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现状 |
3.1 全球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
3.1.1 全球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历程 |
3.1.2 全球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现状 |
3.2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
3.2.1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历程 |
3.2.2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现状 |
3.2.3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重点领域发展现状 |
3.3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在全球数字内容产业格局中的地位 |
3.3.1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在国际分工格局中的地位 |
3.3.2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在国际贸易格局中的地位 |
3.4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生命周期阶段判断识别 |
3.4.1 产业生命周期理论概述 |
3.4.2 数字内容产业生命周期形态与特征 |
3.4.3 基于Logistic生长曲线模型的数字内容产业生命周期识别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与模型构建 |
4.1 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理论分析框架 |
4.1.1 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组成要素 |
4.1.2 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衍生路径 |
4.2 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技术路径 |
4.2.1 确立评价目标 |
4.2.2 明确评价原则 |
4.2.3 理清评价思路 |
4.2.4 设计评价流程 |
4.2.5 选择评价方法 |
4.3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3.1 指标体系评价框架 |
4.3.2 指标体系确定原则 |
4.3.3 指标体系初步选取 |
4.3.4 指标体系修正筛选 |
4.3.5 指标体系最终确定 |
4.4 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模型构建 |
4.4.1 基于AHP法的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赋权 |
4.4.2 基于灰色关联分析法的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模型构建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系统测度与评估 |
5.1 横向层面基于国际比较的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综合测评 |
5.1.1 横向比较样本国家选择 |
5.1.2 评价指标数据采集来源 |
5.1.3 G20国家数据导入测度 |
5.2 基于横向测评结果的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综合评价 |
5.2.1 G20各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综合指数演变状况 |
5.2.2 G20各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综合指数聚类分析 |
5.2.3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综合指数国际比较分析 |
5.3 中国与其他G20国家竞争力要素与指标的综合比较 |
5.3.1 核心竞争力要素及其指标综合比较 |
5.3.2 基础竞争力要素及其指标综合比较 |
5.3.3 环境竞争力要素及其指标综合比较 |
5.3.4 现实竞争力要素及其指标综合比较 |
5.4 基于实证研究的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系统总结 |
5.4.1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参与国际竞争的优势和劣势统计分析 |
5.4.2 基于实证研究的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结论分析 |
5.5 基于实证研究的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制约因素分析 |
5.5.1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升内部制约因素分析 |
5.5.2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升外部制约因素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主要发达国家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模式成功经验分析 |
6.1 美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模式成功经验分析 |
6.1.1 美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概况 |
6.1.2 美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模式成功经验分析 |
6.2 英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模式成功经验分析 |
6.2.1 英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概况 |
6.2.2 英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模式成功经验分析 |
6.3 日本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模式成功经验分析 |
6.3.1 日本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概况 |
6.3.2 日本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模式成功经验分析 |
6.4 韩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模式成功经验分析 |
6.4.1 韩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概况 |
6.4.2 韩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模式成功经验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升路径 |
7.1 政府宏观层面的数字内容产业发展路径 |
7.1.1 加强顶层战略设计科学规划产业布局 |
7.1.2 规范产业发展秩序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
7.1.3 加强产业引导扶持完善产业政策体系 |
7.1.4 推动跨界融合发展构建协同产业集群 |
7.1.5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培养高端国际企业 |
7.1.6 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
7.2 行业中观层面的数字内容产业发展路径 |
7.2.1 发挥政策倡导功能推动产业快速发展 |
7.2.2 发挥行业自律功能维护产业发展秩序 |
7.2.3 发挥资源整合功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
7.2.4 发挥沟通协调功能完善桥梁纽带作用 |
7.3 企业微观层面的数字内容产业发展路径 |
7.3.1 推动企业持续创新促进产业整体提升 |
7.3.2 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
7.3.3 参与国际竞争合作不断开拓国际市场 |
7.3.4 促进要素资源升级形成动态竞争优势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局限 |
8.3 未来展望 |
附录A 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初始评价指标专家咨询表 |
附录B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权重确定调查问卷 |
附录C 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定性指标专家打分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8)镜像中国 ——新时期中国影视“走出去”盘整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依据 |
二、相关概念的厘清和界定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原则及方法 |
五、研究意义及创新 |
第一章 影视“走出去”的文化理论支撑 |
第一节 文化“走出去”语境下的影视对外传播 |
一、文化“走出去”战略的形成 |
二、文化“走出去”战略的指导意义 |
三、文化“走出去”的方式 |
四、影视对外传播结合文化“走出去”战略的时代理论成果 |
第二节 影视“走出去”的特征及其影响 |
一、影视“走出去”的媒介特性 |
二、中国影视“走出去”的影响力分析 |
三、制约影视“走出去”影响力的因素 |
第三节 影视“走出去”在时代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
一、影视艺术具有天生的文化责任 |
二、影视媒介影响文化认同 |
三、影视产品转变价值取向 |
第二章 影视“走出去”内容形态及问题分析(上) |
第一节 映像东方--国产电影“走出去”现状及问题分析 |
一、利好的电影“走出去”政策 |
二、国产电影海外推广与传播内容 |
三、国产电影“走出去”的影响力及问题分析 |
第二节 剧领天下--国产电视剧“走出去”现状与问题分析 |
一、国产电视剧“走出去”的环境 |
二、国产电视剧海外推广与发行内容 |
三、国产电视剧“走出去”的问题分析 |
第三章 影视“走出去”内容形态及问题分析(下) |
第一节 纪录中国--纪录片“走出去”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
一、国产纪录片及其“走出去”环境 |
二、国产纪录片“走出去”的路径及内容 |
三、国产纪录片“走出去”所面临的问题 |
第二节 多彩世界--国产动画片“走出去”及问题分析 |
一、国产动画“走出去”的环境及利好政策 |
二、国产动画片的海外销售与发行 |
三、国产动画片的国际合作分析 |
第四章 影视“走出去”在外交语境中的个案分析与研究 |
第一节 中国影视在欧美大国“走出去”影响力的提升 |
一、美国 |
二、法国 |
三、俄罗斯 |
第二节 中国影视在周边国家“走出去”影响力的扩大 |
一、越南 |
二、蒙古 |
三、印度 |
第三节 深耕“一带一路”的中国影视“走出去” |
一、匈牙利 |
二、泰国 |
三、埃及 |
第四节 中国影视在非洲主流国家“走出去”得到巩固和发展 |
一、中国影视业在非洲发展概况 |
二、中国影视作品在非洲传播的优势 |
三、中国影视在非洲传播的问题分析 |
第五节 中国影视“走出去”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策略 |
一、多途径调控生产要素,充分利用地方资源优势 |
二、主抓影视节目内容,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
三、多元化传播渠道,建设基础化数字平台 |
四、完善对外影视人才培养建构 |
五、建立良性的监督反馈机制 |
第五章 影视“走出去”的国家形象研究 |
第一节 文化形象与影视媒介 |
一、文化形象与国家形象塑造 |
二、西方映像中的中国形象 |
三、影视“走出去”的国家形象生成 |
第二节 影视媒介塑造国家形象的规律 |
一、对外宣传让位于国际传播 |
二、不断拓展对外传播平台 |
三、持续推进国际交流合作 |
四、影视创作要保持文化自觉 |
第三节 影视创作表达国家形象的问题与不足 |
一、文本创作方面,缺乏思想力量 |
二、作品表达方面,缺乏视觉感染力 |
三、推广发行方面,缺乏民族基础层面的统筹 |
四、学术研究方面,缺乏正确的指引和批评 |
五、文化消费方面,缺乏民族意识引导的力量 |
第四节 影视“走出去”塑造国家形象的方式与原则 |
一、影视媒介对于国家形象传播的优势 |
二、影视作品塑造国家形象的手段 |
三、其他的影视文化形式与国家形象塑造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广播影视”走出去工程”的实施细则(试行) |
附录B 《中国电视剧(网络剧)出口联盟倡议书》 |
附录C 《关于加快纪录片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附录D 上海国际电视节“白玉兰奖”获奖作品目录 |
附录E 四川国际电视节“金熊猫”奖获奖名单一览 |
附录F 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节“金红棉”奖评优单元优胜作品 |
附表G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监制的对外影视节目一览 |
附录H 三大欧洲国际电影节上获奖的中国电影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9)涉外反垄断争议解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和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涉外反垄断争议概述 |
第一节 反垄断争议的基本理论 |
一、垄断及垄断行为含义 |
二、垄断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 |
第二节 涉外反垄断争议产生的动因 |
一、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域外效力 |
二、欧盟竞争法的域外效力 |
三、我国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 |
第三节 涉外反垄断争议的概念及特征 |
一、涉外反垄断争议的定义 |
二、涉外反垄断争议的主要表现形式 |
三、涉外反垄断争议的特点 |
四、涉外反垄断争议解决中涉及的国际私法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涉外反垄断争议的管辖权 |
第一节 涉外反垄断争议的管辖原则 |
一、一般管辖原则 |
二、特殊管辖原则 |
三、互联网案件的管辖 |
第二节 管辖权的调整 |
一、未决诉讼原则 |
二、不方便法院原则 |
第三节 特殊考量因素 |
一、方便当事人诉讼 |
二、保护弱势群体利益 |
三、有利于判决的域外承认和执行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涉外反垄断争议的法律适用 |
第一节 涉外反垄断争议的识别 |
一、识别 |
二、调整方法 |
第二节 涉外反垄断合同争议的法律适用 |
一、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及其限制 |
二、当事人缺乏法律选择时的准据法 |
第三节 涉外反垄断侵权争议的法律适用 |
一、侵权行为地法 |
二、其它法律适用情况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涉外反垄断争议的解决机制 |
第一节 反垄断争议解决的传统模式 |
一、公共执行 |
二、私人执行 |
三、公共执行与私人执行的协调 |
第二节 涉外反垄断争议诉讼解决中的特殊问题 |
一、原告资格 |
二、外国人法律地位 |
三、公共执行机关对私人执行的影响 |
第三节 涉外反垄断争议仲裁解决中的特殊问题 |
一、可仲裁性 |
二、仲裁员依职权适用反垄断法的义务 |
三、专家证人 |
四、行政执法和司法判决对仲裁的影响 |
第四节 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
一、救济措施 |
二、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
三、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涉外反垄断争议解决完善的法律选择 |
第一节 我国涉外反垄断争议解决的立法现状 |
一、我国涉外反垄断争议解决的法律渊源 |
二、我国涉外反垄断争议解决的制度设计 |
三、我国涉外反垄断争议解决的立法完善 |
第二节 我国涉外反垄断争议解决的司法实践与困境 |
一、我国涉外反垄断争议审判实践 |
二、我国涉外反垄断争议司法裁判实践的评述与建议 |
第三节 我国涉外反垄断争议的仲裁解决现状与问题 |
一、我国涉外反垄断仲裁在实践中的问题 |
二、完善我国涉外反垄断争议仲裁解决机制的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10)移动互联网时代L公司的转型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1.6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理论综述 |
2.1 战略管理相关理论 |
2.2 核心竞争力理论 |
2.3 动态能力理论 |
2.4 战略分析主要方法 |
2.4.1 “PEST”分析 |
2.4.2 波特的“五力模型” |
2.4.3 “SWOT”分析 |
第3章 L公司发展现状分析 |
3.1 L公司简介 |
3.2 L公司发展历程回顾 |
3.3 L公司发展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
3.3.1 海外市场发展迅速,中国市场受到威胁 |
3.3.2 业务发展不平衡,行业竞争激烈 |
3.3.3 L公司有良好的品牌声誉,研发能力相对较弱 |
3.3.4 L公司产品间技术协同、营销协同效应较弱 |
第4章 L公司外部环境分析 |
4.1 宏观环境分析——PEST |
4.1.1 政治环境 |
4.1.2 经济环境 |
4.1.3 社会和文化因素 |
4.1.4 技术分析 |
4.2 产业环境分析——五力模型 |
4.2.1 供应商讨价还价的能力 |
4.2.2 购买者讨价还价的能力 |
4.2.3 潜在进入者的威胁 |
4.2.4 产业内部现有竞争者的竞争强度 |
4.2.5 替代产品的威胁 |
4.3 小结 |
第5章 L公司内部资源分析 |
5.1 公司的优势和劣势分析 |
5.1.1 优势 |
5.1.2 劣势 |
5.2 L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分析 |
5.3 L公司的动态能力分析 |
5.4 SWOT矩阵分析 |
第6章 L公司转型战略的制订 |
6.1 L公司战略愿景的调整 |
6.2 L公司战略目标的制定 |
6.2.1 培育和塑造核心竞争力 |
6.2.2 拓展多元化和个性化业务 |
6.2.3 提升智能化和信息化能力 |
6.3 L公司转型战略的选择 |
6.4 企业战略转型的实施 |
第7章 L公司转型战略实施的保障条件 |
7.1 组织保障 |
7.2 财务保障 |
7.3 人力资源保障 |
7.4 企业文化保障 |
7.5 风险与防控措施 |
第8章 结语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的局限性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国际上无线移动终端在技术方面的竞争及其在国内的状况(论文参考文献)
- [1]面向智能互联时代的中国工业设计发展战略和路径研究[D]. 刘宁. 南京艺术学院, 2021(12)
- [2]5G时代JT公司竞争战略研究[D]. 周青松. 湖北工业大学, 2020(04)
- [3]P公司伊朗市场的竞争战略研究[D]. 彭新添.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4]司法与行政二元体系下专利等同原则的重构[D]. 黄丽君. 上海交通大学, 2020(09)
- [5]全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传播机制优化研究[D]. 牛凤燕. 山东大学, 2020(08)
- [6]A民营铁塔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研究[D]. 曹红慧.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4)
- [7]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研究[D]. 窦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8]镜像中国 ——新时期中国影视“走出去”盘整与研究[D]. 窦金启. 山西师范大学, 2019(06)
- [9]涉外反垄断争议解决研究[D]. 高翔.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10]移动互联网时代L公司的转型战略研究[D]. 王鹏程.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