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司法干预三个规定自查报告
- 答:法律分析:三个规定”指的是:
1.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烂清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2.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3.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汪正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法律依据:《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困历悔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保证公正司法,根据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问:三个规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 答:法律分析:为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地,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辽宁三级法院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再次发力,上下联动,强力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这一顽瘴痼疾,不断强化制度执行,规范司法行为,各项举措更加务实而富成效。
法律依据:《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陪如睁规定》
第二条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芦岁职权。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第橡悄三条 对司法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可以依照工作 程序了解案件情况,组织研究司法政策,统筹协调依法处理工作,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司法机关创造公正司法的环境,但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体决定。
问: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
- 答:法律分析:“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然而,“三个规定”落实和党中央的要求还有差距。 在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全国试点办把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摆到了“六大顽瘴痼疾”第一位,要求进行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加深对“三个规定”的学习理解,强化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卖差线,有力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这一顽瘴痼疾,特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任文松处长作专题辅导报告。 报告中,任文松对“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贯彻落实、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做了详细解读,条分缕析,深入透彻。
法律依据:《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司法的行为包括: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2.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3.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穗戚请托说情的;4.为了猜配陵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5.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