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国税运用政策支持苏北(论文文献综述)
徐玉鑫[1](2021)在《大庆市林甸县税收执法风险控制研究》文中提出
高思远[2](2020)在《民国时期江苏省牙税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牙行是一种古老的商业中介组织,主营撮合交易与代客买卖,最早被称为驵侩。而牙税是政府对牙行的经营所征课的税收,具有营业税的性质,也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商业税收之一,起源于唐代。牙税在清代走向制度化,为限制牙行的开设,雍正制定了定额牙帖制度,江苏省也基本确定了分等定额的税制。清末,面对窘迫的财政局面,苏州藩司将牙税税额增加十倍,引发了牙商的强烈抗议,在苏州商会的协助下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抗增牙税运动,最后以地方政府与牙商之间的妥协而告终。民国成立后,北京政府财政部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推动地方整顿牙税,并将牙税列为中央专款,由地方稽征后缴解中央。中央专款作为临时性的财政政策,在设置之初成效显着,但随着中央政府权威日益衰落,地方缴解数额不断减少,所谓的中央专款名存实亡,税款也被地方政府截留。为保障教育发展,江苏省在1924年设置教育经费管理委员会,并将牙税、屠宰税等税种列为教育专款,由委员会负责征管。委员会接手之初,制定了详细的牙税经收管理办法,但高昂的稽征成本难以为继,在1932年开启了招商包征牙税的办法。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原本作为江苏省会的南京市被划为特别市,由行政院直接管理。特别市成立后,南京市内牙税归属权成为省市间争夺的焦点,引发了历时六年的争夺。通过争夺,我们进而观察背后的制度体系与权力网络。在近代中国由传统向近代的转型中,税收现代化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中,牙税的改革可以被视为旧税种改革的重要案例。1931年营业税开征后,牙税因其具有的营业税性质,向营业税过渡也是法理的必然要求。而地方政府则遵循实用主义的原则,缺乏改革的动力,迟迟没有进展。直至抗战时期,重庆政府为裕税源,接管了地方营业税的征收,才使牙税改革得以推进,废止了分等定额税制,改按固定税率征收。观察牙税改革的进程,可以鲜明地发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税收改革中态度的差异。税收现代化的进程,不仅是税种和税制的革新,更是政府与纳税人之间关系的演进。政府对牙行征税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维护市场秩序,规范牙行经营的义务。而在考察政府与牙行之间的关系,以征代管的倾向尤为明显。而随着新式商业中介组织的产生与发展,牙行这种古老的商业组织也必然在历史的浪潮中,逐渐被取代,而牙税也随之消亡。
余治国[3](2019)在《近代税制演进过程中厘捐、子口税及其博弈》文中研究表明清代前期与中期继承了中国古代传统的财税体系,主要以田赋、盐税等为主,其他收入为辅的中央集权化之财政制度。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形成了以关税、盐税、统税等工商税收为主的财税体制,初步建成了现代税收制度。近代财税的现代化变迁过程历经八、九十年,其中的过程复杂曲折而漫长。研究近代税制的过程,既具有学术价值又具有现实意义。在近代税制变迁过程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过渡税种分别是厘捐与子口税。本研究所做的工作,就是以多方博弈的视角,通过考察厘捐、子口税及其相互关系与影响,展现近代税制演进过程中的主要政治、经济与社会问题,对近代税收体系变迁做细致的考察,以探讨这一嬗变的过程及特征。具体而言,清代前期与中期继承了中国古代传统的财税体系,刚性强,较僵化,财政体系缺乏国债、现代银行等现代融资手段与工具,在实际运作中已隐藏着潜在的危机。近代在内部战乱与对外战争的财政冲击下,清政府被迫下放财权,来源于传统捐输的厘捐由此产生。作为工商税种,厘捐具有相当的弹性,弥补了传统财税体系弹性不足的缺点。而地方督抚在战时掌控了军政、人事及财政等各种权力,并着力推动厘捐征收的长期化与制度化,清王朝中央财权与地方财权之间此消彼长。洋务新政时期所创办的各种企业,逐渐脱离了奏销制度的约束,巩固了地方督抚对厘捐等财权的控制,地方财政呈现半独立的状态,清政府的中央财权受到严重的削弱。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后,承认了地方税权与地方税,并引入西方预算制度替代传统的奏销制度,暂时划分了国地两税。袁世凯政权最终于1914年初在中国历史上首次明确了地方税制度。与此同时,厘捐的出现刺激了子口税制度的产生,子口税制度反过来又对厘捐征收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厘捐是近代地方财政的主要税源,子口税完全归中央所有,地方政府试图采取了各种办法以抵消子口税的影响,如土货三联单限制办法,以传统税种的落地税作为抵制进口子口税的主要厘捐。这些表现出近代税制变迁过程中的诸多特点。而清末民初铁路货捐的演变历程,则充分折射出这一时期中央与地方、中央各部门、中外之间在财政关系上多元博弈的特点。税收在本质上是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其运作基础是政治权力。概而言之,近代税制变迁是在条约制度的夹缝中获取生存的空间。税制需求存在着多方之间的利益博弈,如中外、央地、政商之间的利权、财权,因时因地,或存在着一致利益,或存在着冲突及妥协。税收制度的制定与实际执行的税收体系须考虑到各方利益之间的平衡,具有一定的妥协性。税制的有效变革依赖于稳定的政治环境与具有必要威权性之中央政府。以军事镇服与政治集权为支撑,南京国民政府推行裁厘加税政策,初步建立起现代化税制。但国民政府的现代税收制度未能避免变相厘捐的继续存在,尤其在县级仍延续着晚清以来无序而混乱的局面。总的来看,近代税制变迁的过程艰难而曲折,“变”与“不变”始终这一论题的焦点所在。多方势力之间的博弈则对这一焦点的实际结果起到决定性作用,而这又基于近代各种政治、经济与社会因素,从而使得近代税收体系的变迁过程具有若干鲜明的特点与性质。
张英楠[4](2019)在《江苏省内转移支付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基于苏南、苏中与苏北的面板数据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现阶段我国政府工作的重心,然而在财政分权的制度背景下,地方政府经常出现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不相匹配,导致地方政府之间财政能力存在一定的差异,进而导致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难以实现。对此,通过转移支付可以极大缓解不同地方之间的财力差异,对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起到促进作用。但各地方政府出于经济考核方面的考虑,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用途又呈现出一定的偏好性,地方政府的支出结构可能过于关注建设,不重视基本公共服务与人力资本方面的投入。结果导致地区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供应情况仍存在较大差异,转移支付并没有达到预期的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而江苏省作为东部沿海的经济大省,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非均衡性发展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比如城乡之间,苏北、苏南、苏中之间差距明显等,不同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已严重失衡。而在我国不光有东、中、西部的区域发展不平衡,省内区域之间也有着很大的不平衡,如浙南、浙北之间,粤东、粤北、粤西同珠三角之间同样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因而省内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据此,本文以江苏省内区域间转移支付与基本公共服务作为研究主题,以20072017年苏南、苏中、苏北面板数据为基础,分析转移支付是否促进了省内区域间政府财力的均衡,以及在分析财力的基础上,探讨转移支付是否有效促进了省内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最后得出结论:(1)通过对转移支付总量、人均量的分析,表明2007年以来苏北地区接受了最大量的转移支付。通过对苏南、苏中、苏北最终的财力差异测算,表明不管从市级层面,还是分三大区域来看,转移支付都较好的控制了三大区域的最终财力差距。通过对均等化系数加以测算,表明江苏省实施转移支付起到的财力均衡化效果越来越好,有效地促进了苏南、苏中、苏北的财力均等,为地方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提供了有效的财力保障。(2)不管是从江苏省整体层面来看还是从三大区域分区域来看,转移支付对各市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均有一定的均等化效应。不过,转移支付对苏北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效应却小于苏南,说明苏北虽接收了大量的转移支付,但并未切实的把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供给基本公共服务,地方政府有将转移支付资金用在其它项目,如基本建设的动机。(3)最后本文从均等化、约束地方政府将财政资金运用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上、加强转移支付对落后地区的针对性等角度对现行转移支付制度提出了适当的建议。
朱磊[5](2018)在《税务系统人事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 ——以新沂市税务局“数字人事”试点为例》文中认为当前,全球信息化浪潮汹涌,世界各国都把推进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作为实现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动能,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引发了各部门、各环节的管理技术革命,其中也包括政府部门的绩效管理。欧、美各国依据强大的计算机技术基础,上世纪八十年代便开始对政府机构内的绩效管理进行了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成果,而我国的政府部门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作为重要的经济管理职能部门,税务系统承担着深化税收体制改革、维护经济发展的重任,而人员数量庞大、机构层级复杂的税务系统也在积极借助信息化手段完善和提高自身人事绩效管理工作。“数字人事”便是正在试点中的一套崭新体系,作为当前我国税务系统正在试点的人事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其试点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将对公共组织的绩效管理工作起到很好的理论丰富和实践推广意义。基于此,本文将在深入了解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立足公共管理学科背景,结合绩效管理中的组织行为学特征,依据期望理论和激励理论,以实证案例分析和对比分析等研究方法,对税务系统的数字人事试点工作加以研究。实证研究部分,将以新沂市税务局为代表,对其“数字人事”试点工作的基础数据、开展情况加以分析,并进一步引申向当前基层税务部门的人事绩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普遍情况,明确指出当前存在的系统指标不健全、基层干部参与度不高、激励措施不能妥善结合等现实问题,从思想意识、制度设计、宣传推广等多方面出发,对问题的背后原因进行分析。结合有关理论与实践经验,提出培育健康的绩效管理生态环境、建立标准化的考核指标体系和完善的配套管理机制等改进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许斌丰[6](2018)在《技术创新链视角下长三角三省一市区域创新系统协同研究》文中认为一直以来,区域创新系统及其创新能力建设都是影响地区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国内外学术界对区域创新系统、复合系统协同度等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区域创新系统构成、能力、绩效与科技-经济系统、科技-金融系统、产学研协同创新系统等方面,基于创新链对区域创新系统协同研究较少。鉴于此,本论文以区域创新理论、协同学理论、公共政策理论与社会网络理论为基础,从技术创新链的视角出发,对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区域创新系统的协同进行了研究。首先,本论文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梳理与总结;其次,对国内外典型的区域创新系统发展模式与特点进行了总结,并从创新政策与技术创新协同两方面的得出启示;其次,对长三角地区创新政策进行梳理,并基于技术创新链视角将长三角地区创新政策从目标类型划分为综合规划、自主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与技术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支持与外资引进等六项。并对长三角三省一市创新政策核心部门与合作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其政策制定主体协同情况,提取创新政策文本的高频关键词进行关键词词频分析,绘制政策核心内容社会网络关系图,并对其节点中心性进行了测算与分析,以研究其政策内容协同情况;再次,基于技术创新链将区域创新系统为研发投入、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应用三个子系统,构建了区域创新系统技术协同度评价指标体系,并基于面板数据,运用复合系统协同度模型对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区域创新系统技术协同的演变与发展情况进行了实证研究。最后基于上述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长三角三省一市区域创新发展对策建议。本研究的贡献主要包括以下三点:第一,区域创新系统协同度的研究是区域经济学与协同学的交叉,本论文从创新链的视角出发,对长三角三省一市的区域创新系统,建立了政策维度与实证维度两方面的分析架构,拓展了区域创新的研究范式。第二,本论文基于技术创新链将区域创新系统为研发投入、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应用三个子系统,并完善了区域创新系统技术协同度的评价指标。第三,有利于长三角地区区域创新系统的改进,并对长三角三省一市政府部门后续创新政策的出台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江苏省人民政府[7](2018)在《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意见》文中指出苏政发[2018]5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扩大我省信息消费有效供给,促进信息消费升级,持续释放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支撑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贾少涵[8](2018)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普法教育研究》文中认为自改革开放特别是1986年以来,党和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五年为一轮,至今持续已达40年的全民普法教育。所谓普法教育,是指以推进依法治国为目的,以提升全民族法治素养为目标,由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行业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通过自上而下形式,运用多种方式,对全体公民进行树立法律意识、传播法律知识,提高用法能力,弘扬法治精神的有计划的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农村普法教育既是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点和难点。以往农村普法教育虽取得了显着成就,但与城市普法教育相比始终是短板。这种状况,不适应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然而,长期以来,学界对农村普法教育的研究相对薄弱。通过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实证研究法和案例研究法,对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进行系统研究,旨在促进农村普法教育研究深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广大村民的法治素养,提升农村法治化水平,补上农村普法教育这块短板,实现全民普法教育平衡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学理支撑和对策建议。首先,对农村普法教育的历程及其特点作了全面考察。认为自1978年改革开放,即开始了全民普法的酝酿与准备,应将该阶段纳入全面普法包括农村普法的进程。这一结论弥补了以往研究的盲点,有利于正确认识该活动的整体进程。在此基础上,根据农村普法本身及其在全国普法教育中的地位变化,把农村普法教育40年历程,划分为准备、起步、展开、强化和新时代五个阶段。同时,根据对农村普法教育进程和城市普法教育的比较研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具有艰巨性、复杂性、滞后性和后发性四个鲜明特点,弥补了以往研究对该问题平面纵向直述的缺陷,有利于立体和深刻把握其进程,并正确认识农村普法教育成为全民普法教育短板的成因。其次,对以往40年的农村普法教育进行了客观评价。一是农村普法教育具有充分的正当性。指出农村普法教育是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自上而下”特征是中国成文法系普法的必然要求,不能由此否定其正当性。二是它虽存在诸多不足,但成就是主流。农村普法教育取得了显着成就,主要表现在重视程度逐步提高、普法内容逐渐全面、实施机制趋于完备、保障机制基本配套、村民法律素质明显提升、农村法治化水平大幅提高。农村长期基本稳定和快速发展是其成效的有力证明。即使农村普法教育存在不足也应正确看待。这些不足是在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探索和前进中发生的,并非不可克服的,并且这些不足事实上正处在逐步克服过程中;同时要看到农村普法教育的特殊难度,不能将其与城市普法工作简单类比。三是农村普法教育是中国全民普法被誉为我国和世界法治史创举的主要依据和标志。这些评价克服了低估甚至否定农村普法教育的倾向,有利于全面、公正、客观的认识这一伟大过程。再次,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的基本经验、不足及其原因。其基本经验包括: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普法教育的领导;始终把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并举;普法教育与思想道德及政治教育相结合;“送法下乡”服务村民等。其不足主要包括:一些普法主体对其重要性认识不充分;农村普法教育内容不够完备;农村普法教育实施机制不够合理;农村普法教育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农村普法教育效果不够理想等。这些不足产生的原因,既有传统文化的负面影响、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制约和中国法制现代化约束等社会历史原因,也有立法不够完备、执法不够规范、司法不够公正、农村纠纷解决机制不够健全和农村法治文化氛围不够浓厚等农村法治环境因素影响,还有村民受教育程度不高、思想政治意识较薄弱、物质生活水平较低等自身因素的制约。又次,提出了加强新时代农村普法教育的建议,即构建新时代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其一,指出新时代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落实国家现代化战略部署的需要,实现“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的结果,符合农村普法教育转型升级的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保障。其二,揭示了这种大格局的内涵。指出要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高度,以依法治国长期基础性工作、农村的公共法律服务、村民终身教育一部分的定位,以满足新时代农村对法律和法治新需求,提升村民法治素养,建立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优化农村法治环境为总体目标,实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城乡居民广泛参与的体制机制创新,尝试“自治教育、法治教育、德治教育”的“三教融合”模式创新,实行多种形式“精准普法”的方式方法创新的新格局。其三,论述了这一大格局实施的五大路径。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强化普法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地位,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效能,明确政府的主导地位,强化协调各部门关系力度。二是完备内容体系,提高普法水平。强化法律意识、法律规则、用法能力、法律信仰教育。三是创新实施机制,增强普法实效。构建“分类指导,因人制宜”的施教机制,打造“送迎结合”的施教体系,落实普法责任制,建设规模化普法主体队伍。四是完善保障机制,顺畅普法运行。通过制度体制创新,分别建立调研、立法、服务、人员、物质和评估等方面的保障机制。五是提升法治水平,优化普法环境,包括完备农村科学立法,加强农村规范执法,确保农村公正司法,健全农村纠纷解决机制,营造农村法治文化。
王飞[9](2018)在《大企业税收管理研究 ——以L市国税局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从世界经济发展史看,大企业往往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大企业能够大规模地集中社会生产资料,较为高效地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创造大量的社会财富。与一般的企业相比,大企业具有资产规模巨大、内部组织结构复杂、分支结构众多、跨国或跨区域交易频繁的特点,因此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大企业往往也是该国家和地区的利税大户,在相关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收入中占据重要地位,历来为当地政府和税务机关所重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水平的不断深入,大企业纳税人数量迅猛增长,各国政府纷纷加强对大企业税收管理力度,大多数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均成立了专门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对大企业纳税人实施专业化的税收管理。目前,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中进一步探索。本文以L市大企业税收管理为研究对象,以风险管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为研究依据,结合L市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相关情况,采取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调查问卷和访谈等研究方法,围绕问卷获取信息,得出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一些思考。通过对L市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研究,力求更全面地了解L市大企业税收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加深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理论认识,并对相关问题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同时,在系统化、科学化地对大企业税收管理进行研究的情况下,努力为下一步继续加强知识更新和实践积累,加深研究层次,不断优化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体系做出贡献。本文首先介绍了研究的背景、目的及意义,明确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找准创新点。随后介绍了L市国税局大企业管理的相关情况,主要从大企业发展趋势、大企业国税收入情况及分布特点以及该市大企业税收管理基本情况三个方面进行介绍。在此基础上,归纳L市大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从管理职责不清晰、税务风险管控力度不足、纳税服务体系不够完善、信息化建设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和专业化人才资源缺乏等方面进行总结。在介绍了概况、现状、存在的问题之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思想认识的局限性、管理机制不健全、风险防范意识不足、信息化程度建设投入力度不够以及人才培养缺乏规划等方面进行分析。最后,根据问题提出完善L市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对策,提出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制度机制建设、强化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注重企业合法需求提高税务服务水平、实现信息共享和系统整加快信息建设的步伐、造就高素质的大企业税收管理人才队伍等方面建议。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0](2016)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文中研究指明苏政办发[2016]12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2016—2020)》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6年11月8日江苏省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2016-2020)为深入贯彻国家"十三五"时期对外贸易"优进优出"战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外贸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要求,推动我省外贸转型升级,形成以技术、标准、品
二、省国税运用政策支持苏北(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省国税运用政策支持苏北(论文提纲范文)
(2)民国时期江苏省牙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学术史回顾 |
(一) 牙行与牙人 |
(二) 牙税 |
(三) 营业税 |
(四) 地方财政 |
三.研究视角与方法 |
(一) 研究视角 |
(二) 研究方法 |
(三) 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四.文章框架 |
(一) 章节内容 |
第一章 清代江苏牙税的制度与变动 |
第一节 清代江苏地区的牙行与牙税 |
一.牙行与牙税的历史沿革 |
二.清代江苏牙行的分布经营与牙税稽征制度的形成 |
第二节 清末苏州抗增牙税运动 |
一.抗税运动的爆发 |
二.商会与政府的博弈 |
三.抗税运动渐息及余波 |
第二章 税权的博弈:民国时期牙税的地方征管 |
第一节 中央专款:牙税收归国家税的尝试 |
一.北京政府的国地财政划分与牙税整理 |
二.中央专款制度的建立与牙税划归 |
三.民国初期江苏省对牙税的初步整顿与征管 |
第二节 教育专款:国家税的地方用途 |
一.江苏省教育经费管理处成立与教育专款划分 |
二.教育经费管理处主导的牙税包征 |
第三节 以教育的名义:屠牙税征收权的争夺 |
一.混乱的种子:南京特别市成立与省市财政划分 |
二.六年的对抗:南京市与江苏省的税权纠葛 |
三.调停与缓和:省市税权矛盾因素的探析 |
第三章 牙税向营业税演进的艰难历程 |
第一节 牙税制度的概览与民间争论 |
一.各省牙税稽征制度概览与比较 |
二.关于牙税存废的民间舆论 |
第二节 向营业税过渡:税收现代化的进程 |
一.北京政府举办营业税的尝试 |
二.南京国民政府牙税改革的艰难历程 |
三.牙税改革的最终完成与新旧税制对比 |
四.江苏省非国统区牙税的征收与废除 |
第四章 税收与商民:牙税稽征与社会互动 |
第一节 苛商病民?——浅析牙行日常经营与市场功能 |
一.牙行的成立、经营与市场功能 |
二.绕不开的牙行:南京米粮的交易与流通 |
第二节 稽征与治理——牙行乱象与政府对牙行的管理 |
一.牙行积弊:偷税漏税与市场垄断 |
二.政府治理:以征代管的内在逻辑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近代税制演进过程中厘捐、子口税及其博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
(二)已有研究的成果与不足 |
三、研究目标及意义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意义 |
四、研究方法、创新之处及文章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三)文章结构 |
(四)制度与体系 |
第一章 厘捐的产生 |
第一节 清代前中期的财税制度与特点 |
一、财税制度与法外之法 |
二、财税体系的刚性化回归 |
三、财政制度内含的潜在危机 |
第二节 晚清的内外财政冲击与厘捐的肇始 |
一、内外冲击对财税体系的动摇 |
二、厘捐之缘起 |
三、民间自愿捐输的近代变异:厘捐 |
第三节 地方财权的兴起过程 |
一、战时中央财政集权化制度的削弱 |
二、洋务新政对地方督抚厘捐控制权的巩固 |
小结 |
第二章 清末民初央地税权之争及地方税的初步成型 |
第一节 清廷清理财政得失及地方税的孕育 |
一、中央集权化的财政清理 |
二、财政分权背景下的地方厘捐 |
第二节 预备立宪与央地税权分配的角逐 |
一、各省对地方税权的意见 |
二、混乱的税捐及税收支配权的多方竞力 |
三、央地税权分配的各方争论与清廷的尝试 |
第三节 北洋时期的央地税权胶葛 |
一、袁世凯政府的税权分配方案 |
二、赣宁之役后袁世凯政权的财税中央集权化 |
三、地方税体系的初步形成及其特征 |
小结 |
第三章 厘捐盛行背景下子口税制度的形成与演进 |
第一节 子口税制度的设立 |
一、厘捐兴盛对开办子口税的刺激 |
二、子口税制度的初步建立及效果 |
三、复进口税制度对地方税权的侵蚀 |
四、修约谈判与子口税制度的调整 |
第二节 子口税制度引起的央地纠纷 |
一、海关的划一管理与子口税的中央控制 |
二、地方争夺子口税控制权的失败 |
小结 |
第四章 子口税与厘捐之间的此消彼长 |
第一节 三联单制度与厘捐 |
一、土货出口三联单制度的不统一 |
二、三联单制度之修订及其结果 |
三、对三联单制度的整顿及挫败 |
第二节 产地税对三联单制度的抵制 |
一、土货出口产地税的举办 |
二、行商包税形式的产地税 |
三、假名落地税的产地税 |
第三节 土货三联单限制办法对厘捐的保护 |
一、镇江关土货名目限制办法的形成 |
二、镇江关《土货限制章程》的局部推广 |
三、区域性零星土货的名目限制办法 |
第四节 华洋合伙对厘捐与子口税的双重规避:以新泰兴案为例 |
一、华洋合伙与新泰兴羊毛贸易网的建立 |
二、新泰兴羊毛联单案的起因 |
三、新泰兴羊毛联单案的结局 |
第五节 满足地方财政之需的区域性厘捐 |
一、广东台炮经费引发的中外交涉 |
二、吉林省七四厘捐与九厘捐的征收与改办 |
三、江西省九九商捐的征收 |
小结 |
第五章 落地税的演变及其与子口税的冲突 |
第一节 近代之前传统落地税的构成与特点 |
一、州县落地税 |
二、税关落地税 |
三、边疆落地税 |
第二节 清代后期落地税的延续与变动 |
一、传统落地税的存续 |
二、落地税与厘捐的合流 |
三、工业产品的落地税 |
第三节 洋货落地税的形成与普遍化 |
一、洋货落地税的产生 |
二、中外续订商约的影响 |
三、清末洋货落地税的中外交涉 |
第四节 落地税的分化与裁撤 |
一、落地税在北洋时期的变化 |
二、北洋时期洋货落地税的中外交涉 |
三、落地税之消亡及余波 |
小结 |
第六章 多方之间的财权博弈:以津浦货捐为个案 |
第一节 铁路货捐的兴办与多方角力 |
一、铁路货捐的起始及中外交涉 |
二、铁路路权与货捐税权之内在矛盾 |
第二节 财政部直管津浦货捐的制度确立之曲折过程 |
一、苏皖直鲁四省津浦货捐局的设而复废 |
二、财政部直管津浦货捐制度的最终确立 |
第三节 津浦线厘捐征收的外国干涉 |
一、津浦货捐的外交纠葛 |
二、津浦铁路沿线厘捐征收之中外纷争 |
第四节 地方军阀对中央津浦货捐控制权的消解 |
一、地方军阀对津浦货捐的截留 |
二、中央津浦货捐控制权的消解 |
小结 |
第七章 厘捐与子口税的裁撤 |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裁厘加税的过程 |
一、南京国民政府初期裁厘加税的延滞 |
二、中原大战后裁厘加税政策的推行 |
三、裁厘加税政策的成效 |
第二节 现代税制的初见雏形 |
一、南京国民政府的税制变革 |
二、国地税的划分及地方税的现代化进展 |
三、变相厘捐的长期存在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江苏省内转移支付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基于苏南、苏中与苏北的面板数据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选题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1.3.2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1.3.3 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简评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的方法 |
1.4.2 实证研究的方法 |
1.5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
1.6 论文的基本结构 |
1.7 论文的主要创新 |
1.8 论文研究存在的不足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政府间转移支付 |
2.1.1 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内涵与特征 |
2.1.2 转移支付的目标:公平与效率的分析 |
2.1.3 转移支付的主要类型 |
2.1.4 转移支付的资金分配:经济因素与政治考量 |
2.2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分析 |
2.2.1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内涵界定 |
2.2.2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途径 |
2.3 地方政府财力、转移支付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2.3.1 转移支付、地方政府财力均等化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在逻辑 |
2.3.2 我国各级政府财力、转移支付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概况 |
第三章 转移支付对苏南、苏中、苏北的财力均等化效应实证分析 |
3.1 引言 |
3.2 江苏省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介绍 |
3.2.1 江苏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实施细则介绍 |
3.2.2 江苏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介绍 |
3.3 分析方法及数据阐述 |
3.4 苏南、苏中、苏北的初始财力差异分析 |
3.5 苏南、苏中、苏北获得的转移支付量分析 |
3.5.1 苏南、苏中、苏北获得转移支付总量分析 |
3.5.2 苏南、苏中、苏北获得转移支付人均量分析 |
3.6 苏南、苏中、苏北获得转移支付后的最终财力差异分析 |
3.7 转移支付对苏南、苏中、苏北的财力均等化效应分析 |
3.8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转移支付与苏南、苏中、苏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效应实证分析 |
4.1 引言 |
4.2 转移支付与苏南、苏中、苏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证分析 |
4.2.1 变量设置 |
4.2.2 描述性统计分析 |
4.2.3 相关性分析 |
4.2.4 面板单位根检验 |
4.2.5 模型假设和实证结果分析 |
4.3 对本章回归的经济分析 |
第五章 基于激励、均等以及约束机制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对策 |
5.1 以均等化作为目标的转移支付制度 |
5.2 考虑征税努力程度的转移支付制度设计 |
5.3 在转移支付制度设计中考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
5.4 重点监管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对落后地区转移支付的针对性 |
5.5 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构建纵横相统一的转移支付模式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5)税务系统人事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 ——以新沂市税务局“数字人事”试点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内外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部门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概况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4 研究方法和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第2章 税务系统绩效管理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绩效管理相关概念 |
2.1.1 绩效的概念 |
2.1.2 绩效管理的概念 |
2.1.3 绩效考核的概念 |
2.1.4 信息化绩效管理的概念 |
2.2 税务系统信息化绩效管理的内涵及特点 |
2.2.1 税务系统信息化绩效管理的内涵 |
2.2.2 税务系统信息化绩效管理的特点 |
2.3 绩效管理相关理论 |
2.3.1 期望理论 |
2.3.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3.3 目标管理理论 |
2.3.4 激励理论 |
第3章 税务系统信息化人事绩效管理现状分析——以新沂市税务局“数字人事”试点为例 |
3.1 新沂市税务局概况 |
3.1.1 新沂市简介 |
3.1.2 新沂市税务局概况 |
3.1.3 人员和机构设置概况 |
3.2 “数字人事”概念及产生过程 |
3.2.1 “数字人事”的概念 |
3.2.2 “数字人事”的试点进程 |
3.2.3 “数字人事”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简介 |
3.3 “数字人事”实证数据分析 |
3.3.1 职业基础量化分析 |
3.3.2 平时考核结果量化分析 |
3.3.3 年度考核得分划段情况分析 |
3.4 试点工作初步成效 |
第4章 当前税务系统信息化人事绩效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当前税务系统信息化人事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4.1.1 制度规范与指标确定方面 |
4.1.2 制度落实及运行推广方面 |
4.1.3 考核激励与配套机制方面 |
4.2 制约因素及原因分析 |
4.2.1 落后理念的不良影响 |
4.2.2 岗位类别设置的特殊性 |
4.2.3 信息化建设时间短不成熟 |
4.2.4 对考核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
4.2.5 考核主体的局限性 |
4.2.6 信息化建设水平不到位 |
第5章 完善税务系统信息化人事绩效管理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
5.1 培育健康的绩效管理生态环境 |
5.2 建立标准化的考核指标体系 |
5.2.1 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 |
5.2.2 进一步规范制度体系 |
5.2.3 进一步加快信息系统建设 |
5.2.4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程序 |
5.3 建立完善的配套管理机制 |
5.3.1 完善监督监管机制 |
5.3.2 建立结果反馈机制 |
5.3.3 规范培训引导机制 |
5.4 结果运用与多种激励方式结合 |
5.4.1 规范绩效奖励的发放 |
5.4.2 完善职务晋升通道 |
5.4.3 协助建立职业生涯规划 |
第6章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技术创新链视角下长三角三省一市区域创新系统协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核心概念界定 |
1.2.1 技术创新链 |
1.2.2 长三角地区 |
1.2.3 区域创新系统政策协同 |
1.2.4 区域创新系统技术协同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方法 |
1.4 结构安排和技术路线图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图 |
1.5 本文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与研究现状 |
2.1 理论基础 |
2.1.1 区域创新系统理论 |
2.1.2 协同学理论 |
2.1.3 公共政策理论 |
2.1.4 社会网络理论 |
2.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2.1 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现状 |
2.2.2 复合系统协同度研究现状 |
2.2.3 科技创新政策研究现状 |
2.2.4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国内外典型区域创新发展分析及其启示 |
3.1 长三角地区区域创新发展 |
3.1.1 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发展模式 |
3.1.2 长三角地区协同创新的开展 |
3.2 美国波士顿地区区域创新发展 |
3.2.1 多元化的产学互动与合作机制 |
3.2.2 良好的政企互动与科技服务机构 |
3.2.3 构建区域企业创新网络 |
3.2.4 构建良好的创新环境层 |
3.3 以色列区域创新发展 |
3.3.1 政府主导创新体系的构建 |
3.3.2 活跃的风险投资与广泛的对外合作 |
3.3.3 构建科学研究与技术产业化机制 |
3.3.4 形成宽松与开放的创新氛围 |
3.4 东京湾区区域创新发展 |
3.4.1 制定有持续性的创新政策体系 |
3.4.2 构建完善的产学研政协同创新体系 |
3.4.3 注重技术改良的渐进式自主创新 |
3.5 发达国家区域创新发展对长三角的启示 |
3.5.1 创新政策层面 |
3.5.2 技术创新协同层面 |
第4章 长三角地区区域创新系统政策协同研究 |
4.1 长三角地区创新政策梳理与分类 |
4.1.1 长三角地区创新政策梳理 |
4.1.2 基于技术创新链的长三角地区创新政策分类 |
4.2 政策制定主体协同分析 |
4.2.1 政策制定核心部门分析 |
4.2.2 主体联合制定政策情况 |
4.2.3 政策制定过程中主体协同存在的问题 |
4.3 政策文本内容协同分析 |
4.3.1 政策文本的选择 |
4.3.2 政策样本关键词词频分析 |
4.3.3 政策样本网络图及节点中心性分析 |
4.3.4 结果分析与讨论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长三角地区区域创新系统技术协同实证研究 |
5.1 指标的选取原则 |
5.2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数据收集 |
5.2.1 指标体系构建 |
5.2.2 数据收集及来源 |
5.3 模型构建与实证分析 |
5.3.1 模型构建 |
5.3.2 实证分析 |
5.3.3 结果分析与讨论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促进长三角地区区域创新系统发展对策建议 |
6.1 创新政策方面 |
6.1.1 加强创新政策制定的主体协同 |
6.1.2 建立区域内创新产业政策制定的合作机制 |
6.2 技术创新协同方面 |
6.2.1 加大引进技术本土再创新的经费投入 |
6.2.2 加强上海市高技术产业技术应用支持 |
6.2.3 推动区域企业间创新合作网络的建立 |
6.3 其他方面 |
6.3.1 加强技术创新中的国际化合作 |
6.3.2 营造宽容友好的创新环境 |
6.3.3 构建区域内多方参与的创新政策全过程评估机制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件 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创新政策列表 |
附表1 上海市创新政策列表 |
附表2 江苏省创新政策列表 |
附表3 浙江省创新政策列表 |
附表4 安徽省创新政策列表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取得的其他研究成果 |
(8)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普法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综述 |
(二) 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论证思路与创新点 |
(一) 研究方法 |
(二) 论证思路 |
(三) 创新点 |
四、相关概念内涵界定 |
(一) 农村概念内涵界定 |
(二) 普法教育概念内涵界定 |
(三) 农村普法教育概念内涵界定 |
(四) 本文研究时限界定 |
第1章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历史回顾 |
1.1 农村普法教育的时代背景 |
1.2 农村普法教育的历程 |
1.2.1 农村普法教育的准备阶段(1978年~1985年) |
1.2.2 农村普法教育的起步阶段(1986年~1990年) |
1.2.3 农村普法教育的展开阶段(1991年~2000年) |
1.2.4 农村普法教育的强化阶段(2001年~2015年) |
1.2.5 农村普法教育的新时代阶段(2016年~2018年) |
1.3 农村普法教育的特点 |
1.3.1 农村普法教育的艰巨性 |
1.3.2 农村普法教育的复杂性 |
1.3.3 农村普法教育的滞后性 |
1.3.4 农村普法教育的后发性 |
第2章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的评价 |
2.1 农村普法教育有充分的正当性 |
2.1.1 农村普法教育是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
2.1.2 农村普法教育“自上而下”特征未否定其正当性 |
2.2 成就是农村普法教育的主流 |
2.2.1 农村普法教育取得的显着成就 |
2.2.2 农村普法教育存在不足但应正确看待 |
2.3 农村普法教育是人类法治史上的创举 |
2.3.1 农村普法教育是中国法治史上的创举 |
2.3.2 农村普法教育是世界法治史上的创举 |
第3章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的基本经验 |
3.1 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普法教育的领导 |
3.1.1 党的领导地位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体现 |
3.1.2 党的领导地位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特殊意义 |
3.2 始终把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 |
3.2.1 宪法的首要位置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体现 |
3.2.2 宪法的首要位置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特殊意义 |
3.3 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并举 |
3.3.1 “普治并举”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体现 |
3.3.2 “普治并举”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特殊意义 |
3.4 普法教育与思想道德及政治教育相结合 |
3.4.1 “三结合”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体现 |
3.4.2 “三结合”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特殊意义 |
3.5 “送法下乡”服务村民 |
3.5.1 “送法下乡”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体现 |
3.5.2 “送法下乡”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特殊意义 |
第4章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4.1 农村普法教育存在的问题 |
4.1.1 农村普法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 |
4.1.2 农村普法教育内容不够完备 |
4.1.3 农村普法教育实施机制不够合理 |
4.1.4 农村普法教育保障机制不够完善 |
4.1.5 农村普法教育效果不够理想 |
4.2 农村普法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社会历史原因 |
4.2.2 法治环境原因 |
4.2.3 村民自身原因 |
第5章 新时代加强农村普法教育的建议 |
5.1 新时代加强农村普法教育的必要性 |
5.1.1 落实国家现代化战略部署的需要 |
5.1.2 实现“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的结果 |
5.1.3 符合农村普法教育转型升级的要求 |
5.1.4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保障 |
5.2 构建新时代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 |
5.2.1 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的内涵与特点 |
5.2.2 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的基本定位 |
5.2.3 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的总体目标 |
5.2.4 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的基本原则 |
5.3 实施新时代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的主要路径 |
5.3.1 加强组织建设,强化普法领导 |
5.3.2 完备内容体系,提高普法水平 |
5.3.3 创新实施机制,增强普法实效 |
5.3.4 完善保障机制,顺畅普法运行 |
5.3.5 提升法治水平,优化普法环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9)大企业税收管理研究 ——以L市国税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依据 |
1.3.1 理论依据 |
1.3.2 现实依据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L市大企业税收管理现状 |
2.1 L市大企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
2.1.1 L市大企业发展现状 |
2.1.2 L市大企业发展趋势 |
2.2 L市大企业税收管理现状 |
2.2.1 L市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设置 |
2.2.2 注重大企业税收制度化管理 |
2.2.3 实行大企业管理例会制度 |
2.2.4 创建“互联网+税务”工作模式 |
2.2.5 不定期开展大企业税收管理专项行动 |
第三章 L市大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
3.1 数据来源 |
3.1.1 问卷调查 |
3.1.2 访谈 |
3.2 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1 部门职责不清晰 |
3.2.2 税务风险管控力度不足 |
3.2.3 纳税服务体系不够完善 |
3.2.4 信息化建设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
3.2.5 专业化人才资源缺乏 |
第四章 L市大企业税收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
4.1 思想认识方面 |
4.1.1 对服务型税收机关建设的理解不够深入 |
4.1.2 难以摆脱收入核心论的束缚 |
4.2 管理机制方面 |
4.2.1 税务机构改革不彻底 |
4.2.2 税务机构不能因地制宜 |
4.2.3 税务机构职责范围的不确定性 |
4.3 税务风险防范意识方面 |
4.3.1 大企业领导层对财务风险不够重视 |
4.3.2 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优惠政策理解存在误区 |
4.4 信息化建设方面 |
4.4.1 数据相对滞后且来源单一 |
4.4.2 内部业务逻辑不清晰 |
4.5 人才培养方面 |
4.5.1 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
4.5.2 缺乏系统的培养规划 |
第五章 完善L市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对策建议 |
5.1 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机制建设 |
5.1.1 建立协作配合的内部工作制度 |
5.1.2 探索纵横协调的管理组织架构 |
5.2 强化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大企业税收管理 |
5.2.1 构建风险管理新模式 |
5.2.2 构建涉税风险管理体系 |
5.2.3 构建涉税风险评定机制 |
5.2.4 制定个性化应对策略机制 |
5.3 加快完善纳税服务体系 |
5.3.1 构建税企沟通渠道 |
5.3.2 明确快速需求响应办法 |
5.3.3 出台诉求处理方案 |
5.3.4 做好大企业个性化服务 |
5.4 实现信息共享和系统整合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
5.4.1 充分发挥省局数据情报平台作用 |
5.4.2 厘清大企业税收的内部业务逻辑 |
5.4.3 整合系统资源,开发大企业税收管理专用模块 |
5.5 打造高素质的大企业税收管理人才队伍 |
5.5.1 加大大企业税收管理人才队伍的选拔力度 |
5.5.2 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人才培训质量 |
5.5.3 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
附录2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省国税运用政策支持苏北(论文参考文献)
- [1]大庆市林甸县税收执法风险控制研究[D]. 徐玉鑫.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21
- [2]民国时期江苏省牙税研究[D]. 高思远.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3]近代税制演进过程中厘捐、子口税及其博弈[D]. 余治国. 安徽师范大学, 2019(06)
- [4]江苏省内转移支付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基于苏南、苏中与苏北的面板数据分析[D]. 张英楠.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7)
- [5]税务系统人事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 ——以新沂市税务局“数字人事”试点为例[D]. 朱磊. 南京农业大学, 2018(03)
- [6]技术创新链视角下长三角三省一市区域创新系统协同研究[D]. 许斌丰.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18(01)
- [7]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意见[J].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08)
- [8]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普法教育研究[D]. 贾少涵. 河北大学, 2018(01)
- [9]大企业税收管理研究 ——以L市国税局为例[D]. 王飞.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8(01)
- [10]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J].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