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问题初探(论文文献综述)
胡如梅[1](2020)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地方政府行为研究》文中认为探索建立集体产权与国有产权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制度规范是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客观要求,是向城乡等值发展迈出的重要一步。这一制度改革的关键在于地方政府能够让渡权利,改变传统的由政府主导的土地资源配置方式,因此有必要关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行为表现、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地方实践中,可以观察到政府征收入市、直接就地入市、指标交易入市三种基本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途径,但是正式的改革试点之前,只有个别一些地方主动突破城乡土地要素流转的规则限制,允许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参与一级市场供地,大多数地方仍然以政府征收入市模式为主。在中央层面直接领导开展入市改革试点后,地方间的这种差异仍然存在。另外,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些在早期允许集体土地直接入市的地方又呈现出上收土地开发权、由政府统筹入市的特征。基于这些实践观察,本文尝试探究在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地方政府行为为什么会呈现出空间差异和时间演化特征?具体的研究问题包括:提高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水平是否优化了土地利用效率和收益分配结果?既然征地制度为地方政府发展土地财政提供了制度优势,为什么其中一些会主动放弃一级市场上供地的垄断地位?又如何解释这些地方在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后选择了不同的组织方式来实现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面对中央政府强化改革压力,地方间仍然表现出明显的回应差异,这又意味着什么?“制度环境”、“政策工具”和“资源利用”的分析框架,将地方的土地治理表现置于宏观激励结构和特定的制度环境,以及具体的地方情境中进行考察,帮助我们厘清体制因素和地方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政府土地治理行为的影响。对不同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路径的比较分析显示,相比较传统的政府征收入市模式,允许符合规划条件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在当前阶段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相对较小,但是农民集体分享到的收益比例相对较高,达到60%以上。土地指标交易模式提升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配置效率,同时缩小了因区位因素造成的农村内部的土地权益实现差距。此外,在不考虑产权差异的情况下,同一宗地块是通过政府征收入市还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实施入市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并没有明显不同,但是后者的收益分配格局更有利于农村和农民。对广东省南海区近30年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历程进行梳理和分析发现,引资环境和农民集体的博弈能力等地方局限条件的s差异和变化,带来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的诉求和利益主体间土地权益分配的矛盾,弱化了原有土地政策的优势,引致地方政府土地治理行为的差异和变化。地方政府间围绕招商引资展开激烈竞争是导致具备资本涌现优势和征地成本相对较高的地方在早期主动下放土地开发权的主要原因。当土地利用强度达到城市规划的限制,“大量引资”逐渐转为“优质选资”,土地区位和规模的优化调整有赖于原产权主体间达成集体行动,为降低这一过程的交易成本,同时考虑到农民事实上的土地产权已经形成,基于市场协商的政府主导模式成为这一阶段政策工具的新选择。进一步地,基于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数据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验证了面对中央政府自上而下的土地市场化改革要求,地方政府回应行为的差异性源于对“以地生财”的依赖差异。“政府性债务规模”和“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作为直接表征地方“以地生财”需求的代理变量,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比例呈现负向关系,且前者的影响更为显着,一定程度上说明地方政府垄断和控制土地一级市场,并不完全是为了获取直接的土地出让收益,更重要的是方便以地抵押融资,但归根结底还是出于对“以地生财”的依赖。另外,文章选取能够表征地方其他税收收入成长状况的“预算内财政自给率”指标来间接反映地方对降低“以地生财”依赖的可能性,回归结果显示该指标对地方开展“农地入市”改革有显着促进作用,表现在财政自给率更高的地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面积和供应比例相对更大。该研究发现表明,在中国这样一个威权国家治理体制下,地方政府也并非完全服从上级,其施政行为还受地方发展偏好和具体情境的影响。研究总体上揭示了在经济分权和政治集权的国家治理框架下,横向间的地方竞争、纵向制约体制下的行政压力和包括引资环境、农民集体政策博弈能力在内的地方情境条件共同塑造了地方政府的土地治理行为。面对来自高层级政府的行政压力和来自农民集体的征地压力,财政自给率更高、对土地财政依赖更低的地方更倾向于切实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改革。因此,需要对地方政府提供适当的激励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最后,根据笔者有限的知识,本文或有以下贡献。一是关注政府这一特殊利益主体的价值取向和利益偏好对实现经济学意义上的资源利用效率的影响。不同于在传统土地资源经济学框架内关注资源利用效率和收益分配效应的研究,本文尝试从地方政府这个关键主体入手,将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的组织方式视为特定激励结构和制度环境下的工具选择结果,并综合利用新制度经济学和新政治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探析这种工具选择的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二是现有文献已经清楚地介绍了“市场化”改革可能引起的土地配置效率和权益分配变化等,但对地方政府主动向农民集体下放土地开发权,并在面对相同的“允许入市”的政策环境下采取了不同的组织方式来实现集体土地入市的这一问题的原因还没有太多研究。本文结合地方改革经验,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方法对该问题进行了探究。三是关注到本轮由中央政府直接领导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地方政府的回应差异,并由此引发对“以地谋发展”理论的再思考。
孙秋鹏[2](2020)在《农村宅基地流转问题研究述评》文中认为在中央"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的要求下,通过整理、置换、征收等宅基地流转方式已经成为地方政府获得新增城市土地或建设用地指标的主要方式。学术界对以地方政府为主要推动者的宅基地流转进行了深入研究。关于宅基地流转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宅基地管理、使用、流通中存在的问题,农户宅基地流转、退出意愿,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农户的福利变化以及政策建议等方面。
王欢[3](2019)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构建研究》文中指出传统的城乡二元建设用地制度已经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各地自发的和政府推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开启了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历史进程。2014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为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本文基于以上现实背景,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问题进行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界定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相关概念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系统分析方法、logistic实证分析法、层次分析方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等多种研究方法,考察了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历史沿革与发展现状,揭示了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并在此基础上,研究了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基本架构、运行机制、收益分配及风险防控。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基本规定。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是指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统一交易的市场,包括以下四层涵义:一是建设用地所有者平等参与土地市场的市场准入机制,实现了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能对等;二是统一、高效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释放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的市场调节功能。三是城乡建设用地相关主体的利益共享机制,保证了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主体在收益共享权利、收益共享机会以及收益共享规则上的平等性;四是适度有效的国家宏观调控机制,最大程度地促进建设用地资源的优化配置。(2)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由割裂走向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立过程中依然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首先,城乡建设用地在法律制度、产权安排等方面的不对称性是制约当前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根本原因。其次,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构建还面临着主体障碍和市场约束。其中,主体障碍包括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依赖”,农村建设用地入市主体认知与入市意愿低;市场约束则表现为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价格形成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不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成本高、风险大以及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市场市场限制较多。(3)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基本架构主要由交易主体、交易客体、交易规则、交易程序、交易平台所构成。在此基本架构中,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各个组成部分以城乡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同权”为原则,在市场运行机制的作用下,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功能,同时在政府监督和管理下,促进建设用地市场的规范有效运行。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以城镇规划区内采取“实物交易+指标交易”和城镇规划区外采取“指标交易”为主要内容的城乡建设用地交易模式,用以解决由于土地的空间性以及位置的固定性造成的建设用地供需不匹配的问题。(4)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土地价格形成机理。以效用最大化理论为基础,引入讨价还价因子,将集体建设用地交易双方的主观偏好(风险规避系数)和客观能力(讨价还价能力)区分开来,并纳入同一模型,探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中的土地交易价格的形成机理。不难发现,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言,其风险规避系数越高,讨价还价能力越低,土地的成交价格就会越低,反之亦然。为了提高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运行效率,应该在成立专门的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机构,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讨价还价能力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城乡建设用地交易平台和交易中介在信息传播上的重要作用,并辅以政府信息供给的主要责任,降低交易双方的信息获取成本,形成较为公平合理的土地交易价格。(5)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条件下的土地收益分配。根据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认为集体建设用地增值收益的原因主要包括土地利用增值、农地转用增值、供不应求增值、规划管制增值、外部辐射增值等。得出相应的分配原则是:(1)由农村集体对土地所有权的垄断带来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绝对地租必须全部归农民集体所有;(2)由地块经济条件、交通状况、资源分布的差异造成的级差地租I的分配顺序应该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方政府>用地单位;(3)由农村集体、政府和企业在同一块建设用地上追加投资改变该土地的生产效率而产生的地级差收益Ⅱ的收益分配顺序应该为地方政府>集体经济组织>用地企业。(6)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风险评估与防范。从指标层看,加剧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风险、农村宅基地失去社会保障的功能的风险、国家对土地管理失控的风险、利益分配不公平的风险、降低房价的风险等五个指标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权重较大。从准则层看,降低政府管理效益的风险、侵害农民利益的风险、消弱国家宏观调控的风险、冲击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和危及国家粮食安全的风险的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为0.3437、0.3184、0.1522、0.1236、0.0621。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系统风险的评估值为0.44,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在整体上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需要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使其控制在社会经济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韩欣宇[4](2018)在《城乡统筹背景下乡村住区发展与空间重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正经历快速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阶段,城乡社会经济面临剧烈的发展转型。特别是在城乡统筹背景下,人口众多、地域广阔的乡村在城乡关系重塑中要素单向性外流,导致地域要素组织与功能结构演进出现诸多变动。乡村住区的发展与空间重构既是客观现实又是未来趋势,迫切需要开展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以增强本土理论的知识贡献和规划技术的实施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论文研究了城乡关系变迁与乡村住区发展建设之间的互动关系和阶段特征,借助理论透视厘清城乡关系驱动下乡村住区发展的历史过程,以及城乡要素重组对地域空间结构与功能演进的作用机理。进而重点研究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要素组织存在的问题及其对功能结构调整的影响,提出解决现阶段乡村住区发展困境的整体思路。其次,根据城乡关系重塑与乡村发展之间的内在逻辑,论文建构了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理论框架,借鉴国内外相关理论明确空间重构的理论取向,研究空间重构的概念内涵和运行机制,以及组织实施的内容、要素和层次。第三,结合空间重构的组织框架,论文建构了乡村住区综合评价方法,基于乡村住区发展的复杂性和重构的差异性归纳住区空间重构的类型及特征,进而研究乡村住区空间重构模式,从建设过程、动力机制和影响意义等方面总结创新发展经验,最后提出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实现路径和支撑策略。论文主要得到以下结论:1)城乡关系重塑是一种影响乡村发展的最具渗透力的驱动因素,主要通过影响要素组织方式和功能结构调整推动住区空间重构;2)城乡统筹阶段,城乡要素流动和配置的方式显着变化,导致乡村住区出现人口流失加剧、土地利用低效、发展资本不足和地域特色丧失等问题,应通过重塑乡村的地位与价值、优化地域资源利用方式和推进地方性空间生产等思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方式与村民日常生产生活的转变;3)乡村住区空间重构是乡村发展的正向演进过程,应利用人为的空间干预与调控手段,优化系统的要素配置、空间演进和功能拓展,从而实现乡村自主发展能力和城乡协同发展水平的提升;4)在乡镇地域尺度下应用乡村住区综合评价方法,基于发展度和重构度识别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类型,发现不同类型住区呈圈层布局结构且重构需求差异显着;5)新时期乡村住区应采取“内外联动”的重构路径,通过提升存量供给水平、优化城乡产业分工和加强公众参与程度等方法,发挥空间规划的引导作用;采取加速资源整合、壮大集体经济和鼓励村社自治等手段,提升乡村自主发展能力。
耿敬杰[5](2018)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研究》文中认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是推动集体建设用地规范有序流转的重要环节。但当前学术界对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研究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国家也未出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规程及相关技术标准。这就导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体系的缺失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不断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基于这样的现实背景,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相关理论,价格形成机制及影响因素,并构建科学合理的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机制。进而扭转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在整个地价评估体系中较为薄弱的局面,为集体建设用地的规范流转提供价格参考。为了实现上述研究目标,综合利用以下四种研究方法。第一,文献计量法,依托Citespace软件绘制科学知识图谱的方式来展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的研究热点、研究趋势和理论基础;第二,专家访谈法,通过与多位专家访谈来选取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影响因素的指标,并构建相应的指标体系;第三,层次分析法,采用层次分析法来计算不同影响因素的权重值,并根据权重值大小进行排序;第四,实地调查法,通过实地调查获取第一手真实资料,为本研究的开展提供充足的数据支撑。本研究将马克思经济理论作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研究最重要的基础性理论,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立场,同时吸收西方经济学效用价值理论的合理部分,同时选取马克思地租地价理论及产权理论、区位理论等共同构成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研究理论基础。同时要把握好乡村振兴战略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研究带来的有利外部环境,而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又为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研究提供良好的现实基础。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当前集体建设用地价格普遍存在价格扭曲问题。造成这种价格扭曲的原因主要有土地二元结构造成的权利不平等,政府干预失灵与市场调节失灵并存,缺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机制等方面。科学合理的集体建设用地价格机制应该建立在尊重产权具有的双重稀缺性、可交易性及细分性等基本特征基础上,坚持以市场导向为主,政府管制为辅所形成的价格机制。第二,构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影响因素指标体系并计算权重。采用层次分析法将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影响因素划分为宏观因素、中观因素(区域因素)及微观因素,并构建由3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组成的影响因素指标体系。通过权重计算得出在一级指标中,中观因素的影响最为显着(0.594),其次是微观因素(0.249),最后是宏观因素(0.157)。在二级指标中,区位繁华程度对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影响最为显着(0.228),土地管制状况的影响排在第二位(0.144),交通便捷程度的影响排在第三位(0.136)。第三,根据不同特征分别选取和构建集体建设用地分等定级的影响因素指标体系。将“先分等后定级,等别级别分别划定”作为分等定级的总体技术要求。在构建集体建设用地分等影响因素指标体系时选取区位因素、集聚因素、基础设施、区域综合服务能力、区域土地供需状况6个方面共计21个影响因子,采用加权求和法计算单元综合分值并确定土地等别。将区位繁华程度、交通便捷程度、经济与人口发展程度、基础设施完善程度、产业集聚程度和环境保护程度6大因素10个影响因子作为集体建设用地定级的影响因素,并构建相应的指标体系,对于点状与面状因素采取不同的计算方式,并形成最终的定级结果。第四,确定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思路、原则、方法及范围划定。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要按照“参考相关估价技术规范,借鉴流转试点的成熟经验,确立基准地价评估步骤”的基本思路,遵循合法原则、同地同权同价原则、纯地价评估等7项基本原则。考虑当前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发育不健全的客观现实,选择成本逼近法作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的基本方法,针对集体建设用地分布特点划定不同的评估范围和定价单元,并与其他类型土地基准地价进行衔接。第五,案例分析结果及验证。贵州省铜仁市集体建设用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结果:铜仁市境内10个县级行政区被划分为三个等别,所辖171个乡镇(含办事处)按土地用途及综合评分划为四个级别,并将分等定级结果绘制成GIS图形直观地展现出来。将2018年1月1日作为铜仁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期日,采用成本逼近法测算铜仁市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耕地占用税、社保基金等8项成本支出,并根据测算结果确定同一类型、相同级别集体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测算结果为铜仁市集体建设用地(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范围为256元/平方米至381元/平方米;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范围从226元/平方米到340元/平方米;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范围从182元/平方米到280元/平方米。通过与铜仁市当前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格对比分析,以及与其他类型用地基准地价衔接分析发现,该评估结果处于较为合理的价位区间,具有较强的有效性和可信度。政策建议:国家在推动集体建设用相关改革时必须要立足于农村的客观实际;利用好乡村振兴战略所带来的政策红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打破城乡土地二元结构壁垒,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国家层面尽快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规程和技术规范等。
农村土地综合开发治理投资课题组,韩连贵[6](2017)在《关于探讨农村土地综合开发治理利用、征购储备、供应占用和财政筹融资监管体系完善的途径(上)》文中提出19582017年以来,国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组织推动各地区逐步深化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及相关系统经营管理体制,拓展农村土地综合开发治理利用、保护节约集约使用、征购储备供应占用、财政筹融资监管体系完善征途上,拓展十二条途径:一是农村土地所有制、使用权益和征购、占用法制途径;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长久和使用权流转畅通保障途径;三是农村耕地永久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及占补平衡途径;四是农村土地全面整理和深入整治途径;五是农村土地综合开发和科学复垦途径;六是农村土地依法征购、储供、利用途径;七是农村土地定级估价和建设占用审批调控途径;八是农村村民住宅基地建设维护和治理途径;九是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制定实施途径;十是农村土地及相关系统经营管理监督检查途径;十一是农村村民失地后社会保障途径;十二是农村土地财政筹融资监管体系逐步完善途径。
刘羿[7](2016)在《中央用地管控视角下土地指标交易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出于耕地保护的需要,中央政府对农用地转用进行了严格的总量控制。尽管如此,农用地转用带来的巨大增值收益以及当下地方经济严重依赖新增建设用地这一事实,使中央政府不得不主动开辟渠道以增加计划外指标供应。在政策激励下,地方政府更进一步探索出了包括折抵指标有偿调剂以及地票交易在内的土地指标交易机制。土地指标交易在增加土地用途刚性管制的弹性之余,亦存在一定制度缺陷:以农用地转用指标为代表的土地指标本是中央政府对下级地方政府农用地转用权力的数量控制工具,但政府间土地指标交易的产生使指标突破了这一“控权”属性,呈现出一定的经济价值;私人间土地指标交易的缺陷在于,其主要利用了政府在土地招拍挂市场的垄断地位,迫使私人资本参与农村土地整理,并没有建立起使私人真正获益的机制。与中国的指标交易制度相比,美国土地开发权转让制度的真正优势在于它建立起了私人之间的利益交换机制。其以容积率作为交易客体,不仅使规划制度更为灵活,还成功地将私人资金引入到了公共福利领域,节省了政府财政开支。美国开发权转让制度对我国最大的启示,正是如何在土地管理领域建立起这种私人间的利益交换机制,并使之成功运转。同时,美国土地管理制度在中央与地方分权、政府与市场关系方面的经验,也为我国未来的制度完善提供了充分的启示。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土地制度改革起步,现有的地权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都将面临重大的变革。在地权制度方面,城乡二元地权体制已经松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放入市、农村住房财产权允许抵押流转、征地范围不断缩小,未来的地权制度将沿着“同地同权”的方向不断推进。考虑到土地制度改革的长期性,指标交易制度也有短期、长期两种改良方案:短期方案主要解决土地整理复垦的资金来源问题;长期方案主张在地权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背景下,理顺权力与利益、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立起符合市场机制的土地指标交易制度。
杨莲芳[8](2016)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伴随着农地产权变更与权能重组,由于制度的不合理以及农民的弱势地位,农民土地权益的流失就成为必然结果。长期以来,我国农民土地权益得不到充分有效的保障,其根源在于法律制度上的缺位。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法律制度的有力、有效配合。法律制度和谐是社会和谐之根本,也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根本所在,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进行法律制度安排,既能使新型城镇化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也能保障农民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农村土地与农民利益是一个密切联系的统一体,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保障农民土地权益,需要对农村土地进行法制化、发展化、体系化的法律制度安排。首先,本研究将综合运用法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对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制度的基础理论进行分析,尤其是对法学理论中的平等生存权与发展权理论、农地发展权和宏观调控理论,以及经济学上的利益与利益机制理论、政府规制理论以及制度变迁理论进行阐述,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理论基础。其次,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法律制度进行体系化梳理,特别地,将制度中关于农地流转、集体建设用地配置以及农地征收的规定进行梳理,分析发现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逐渐扩展,并能自由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历了制度上的全面禁止到局部放开的变化;征地制度的变化仅在于补偿额度,但始终有补偿上限的限制。总之,农民土地权益完全依附于制度的安排,随制度变化而变化;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的土地权益在绝对损失过程中相对在增加,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制于国家的发展战略,也当然遵循城镇化战略。然后,农地流转、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地征收是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必然趋势。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法律保障的现状进行研究,得出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法律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农地流转、抵押和入股权能受限、“三权分置”的法律化滞后、流转法律程序不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法律规定滞后、宅基地用益物权权能受限;征地目标泛化、征地补偿不合理、征地法律程序不完善等。再次,由于农地流转是现有体制下实现、发展与保障土地权益的最佳选择,重点选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视角进行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实证调研,为完善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制度提供实践基础。实证剖析农地流转实践存在流转行为不规范、流转价格生成制度不健全、农地流转用途改变、流转融资难等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同时还存在“确权不确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合同违约、农地过度集中等影响农民土地权益进而危害土地安全、生态安全、产业安全与社会安全的风险。最后,通过理论与实证的分析,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与创新。第一方面:首先,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的完善,包括农地“三权分置”政策法律化的“三权分设”,流转、抵押和入股的权能复归,农地经营权主体的市场准入,流转价格指导制度、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宅基地用益物权权能复归等;其次,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的创新,包括农地流转股权定额保障金制度、农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以及农地流转法律制度可操作性的具体立法选择。第二方面:借鉴土地征收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国际经验,进行我国农村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完善,包括严格限制征地权,完善土地征收制度,注重界定土地征收目的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改革征地补偿制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第三方面:健全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配套法律制度,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制度、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农地流转信息规制制度、多元土地纠纷化解制度。
朱颂[9](2015)在《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土地财产权是一项古老、传统的权利,在当前人多地少、用地紧张的现代社会,土地财产权的实现与社会多元价值的冲突成为现代法律制度亟待解决的矛盾。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现已经成为现阶段社会制度深化改革的第一要务。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初始构造起源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产权制度,存在产权内容模糊、权利边界不清、权利流转效率低等问题。本文通过系统梳理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历史变迁,阐释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理论,提出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路径、机制、对策。本文主要研究内容为:第一章对国内外农民土地财产权产生进行了历史考察,阐述了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确立的意义。域外农民土地财产权的萌发与演变,以不同时期的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发展特点为主线,结合特定时期社会制度变革,揭示了西方社会发展与农民土地财产权演变的相互作用关系。现代西方民主法制社会逐渐孕育了独立、排他、权利内容充实的农民土地财产权。通过对我国历史上农民土地制度的研究,发现我国古代农民在土地上义务多于权利,劳役、税收成为农民土地的沉重负担,农民土地财产权的萌芽毫无生存土壤;近现代农民土地权利虽渐渐得到立法认可,但因社会环境动荡不安,农民土地权利终未得到真正实施;建国后,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经历了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公社所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三个阶段。第二章诠释了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理论。产权理论是法经济学的重要理论,其中马克思主义土地产权理论与西方经济学产权理论是研究产权的两种分析范式。马克思主义土地产权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启示在于,公有制下土地产权权能具有多样性的特征,并可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化得进行适当的调整。西方经济学界产权理论认为产权独立性、完整性是市场交易的前提基础。这两种分析范式均肯定了产权的激励作用,提高产权效率的前提需要清晰的产权界线——此为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改革方向。财产权平等理念是实现人权的基本保障,是宪法的基本原则,更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平等的内涵包括财产权起点平等、交换平等、结果平等。财产权行使理论包括财产权自由行使理论与财产权适度限制理论。财产权自由行使理论要求农民土地财产权得到法律承认与保障、并当受到侵害时获得法律救济或补偿。财产权适度限制体现在物权法定对农民土地财产权的限制、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社会义务等。第三章对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实践方式进行了分析评价。成都模式以城乡统筹为基础,确权赋能。重庆模式注重创新,指标交易独具特色。广东模式较早进行三权分置,大力倡导土地股权改革。浙江模式由下而上,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农民土地财产权流转。这些模式的共性特点在于农民土地财产权趋向企业制经营主体、政府主导作用凸显、农民土地财产权明晰化。各地实践模式存在主要问题在于改革常违背农民权益保障的实现、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存在冲突、部分地区农民积极性不高。因此,在各地实践改革下应充分重视市场调节作用的发挥、充分尊重农民自主权、建构完整的农民土地财产权。第四章系统梳理我国现行法框架下农民土地财产权体系与属性,解析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障碍及原因,最后提出我国土地财产权实现障碍破解的路径。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以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为主要内容,具有私权属性、家庭权属性与社会保障属性。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权能残缺、效率低下、公平缺失。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现要充实权利内容,回归处分权,提高提高权利利用效率,明晰权利主体地位。第五章提出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配套制度。在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下,完善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登记制度。基于我国现有农村土地增值利益分配不公平的现状,提出均衡政府、集体、农民三方利益,以及重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建议。我国各地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存在产权交易种类混乱、交易缺乏统一规范等缺陷,应明确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的法律性质,注重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产权市场。
上官彩霞[10](2015)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中宅基地置换的模式选择及其对农民福利的影响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与耕地保护间的矛盾日益加剧。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不断扩张。在这一过程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了大量的耕地资源,至2011年,全国耕地面积缩减为18.2476亿亩,不断逼近18亿亩的警戒线。与此同时,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粗放、利用效率低下。近年来,随着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居住生活,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农村村落"空心化"现象更为严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特别是宅基地,出现大量低效利用、闲置浪费的现象,存在巨大的整理和再开发利用潜力。为缓解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土地供需矛盾、实现经济持续发展和耕地保护的双重目标,集约节约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成为有效的破解途径。2004年国务院出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简称"增减挂钩")政策,于2006年首先在山东、天津、江苏、湖北、四川5个省市展开试点工作,截止到2011年,增减挂钩试点总共达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目前现有的文献中关于增减挂钩政策的研究覆盖很广,但是对以下问题还未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如何形成的,目前大部分学者仅从现实或政策背景出发,虽然也有些学者解析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形成的理论基拙,但只是一般性概述,仍然缺乏更深层次的理论解析。(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以试点方式推进过程中产生了许多典型的宅基地置换模式,很多学者采用案例分析法详细描述了每种模式可能的适用范围以及对比分析这些模式的异同点,但是为什么会产生差异的宅基地置换模式,哪些因素影响了宅基地置换模式的差异等问题还缺乏理论和实证研究。(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为解决农村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走出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两难"困境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实践过程中因为农民利益受损问题使其备受社会的广泛关注,尤其拆迁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方面农民参与机会少,导致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以及侵害农民利益。为此,国土资源部强调将维护农民利益作为试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减挂钩政策实施过程中宅基地置换对农民权益保障的影响究竟如何,已有研究主要以案例分析法定性描述项目区宅基地置换对农民福利的影响,缺乏定量分析,尤其不同模式下的农民利益保障研究甚是缺乏。为回答和解释上述问题,本文拟在"制度环境——治理结构——资源配置"三层次框架下分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如何形成的、比较分析增减挂钩实践背景下宅基地置换模式的差异性及其原因、定量评价增减挂钩实施过程中宅基地置换对农民福利的影响。制度环境层次主要采用布罗姆利制度变迁理论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形成进行制度解析。研究结论表明:(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形成的动因是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产生了非农建设对耕地的大量占用、城乡建设用地配置失衡以及农民权益受损严重三方面问题,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产生了地区经济发展受限以及耕地占补平衡困难两方面问题。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下,中央政府保护耕地的目标、地方政府发展地区经济的目标、村集体发展集体经济的目标和农民增加土地权益的目标均不能得到实现。相关利益主体为了实现各自目标,希望调整现有制度安排,从而产生制度创新需求。(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最终实现过程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这一新的创新性想象能够实现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村集体和农民的目标期望。治理结构层次主要采用威廉姆森交易费用理论分析宅基地置换模式产生差异性的原因。从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三个方面构建宅基地置换的交易费用指标体系,并对比分析江苏省"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昆山市C镇、南通市B镇和宿迁市A镇三个案例区,探讨宅基地置换模式的差异性及其原因,研究结论表明:(1)江苏省"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宅基地置换模式主要采用了置换宅基地、置换集体公寓房和置换商品房三种模式,具有显着的差异性。(2)土地稀缺程度、非农就业机会大小、农地流转稳定程度和农村社会保障程度是导致宅基地置换模式差异的主要原因。昆山市C镇因土地稀缺程度较大、非农就业机会较大、农地流转稳定程度和农村社会保障程度较高,宅基地置换交易费用较小,采用类似市场制的置换商品房模式;相反,宿迁市A镇因土地稀缺程度较小、非农就业机会较小、农地流转稳定程度和农村社会保障程度较低,宅基地置换交易费用较大,采用类似层级制的置换宅基地模式;南通市B镇因各项指标处于中等水平,宅基地置换的交易费用中等,采用类似中间混合制的置换集体公寓房模式。资源配置层次分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中宅基地置换对农民福利的影响以及不同模式下宅基地置换对农民福利的影响。基于苏北宿迁市、苏中南通市、苏南苏州市3个地级市7个"万顷良田建设"项目区13个集中安置区236份原有住房被复垦为耕地、集中居住的农户调查数据,在森的可行能力分析框架下构建农民福利指标体系,运用结构方程模型(SEM)对农民福利各项指标进行测度,进而定量分析宅基地置换对农民各项福利的影响。宅基地置换对农民福利影响的研究结论表明:(1)在知情权、谈判权与参与权等权益没有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农民就被强制要求进行了宅基地置换。(2)虽然宅基地置换通过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增加了农民的非农收入,但是由于农民自愿搬迁的比例低(25.8%)、大部分农民(60.2%)需要支付额外资金用于新建或购买安置房、绝大多数农民(95.3%)没有能够将多余的房屋用于出租或销售等,导致农民的家庭收入降低,同时宅基地置换后农民的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支出和总支出大大增加了,从而进一步加剧了农民家庭经济状况的恶化。(3)宅基地置换导致农民居住环境变差了(空气质量变差了和噪音变大了)和居住面积变小了,然而农村土地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集约利用。(4)农民对宅基地置换的实施结果并不满意,如果想要提高农民的满意程度,必须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谈判权得到真正实现。置换宅基地模式、置换集体公寓房模式和置换商品房模式下的农民福利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分析不同模式下宅基地置换对农民福利的影响时表征农地及房产置换状况的观察变量是有差异的。表征置换宅基地模式下农地及房产置换状况的观察变量是农地处置方式和是否自愿搬迁;表征置换集体公寓房模式下农地及房产置换状况的观察变量是农地处置方式和宅基地置换套数;表征置换商品房模式下农地及房产置换状况的观察变量是宅基地置换套数、是否用于出租或销售和是否支付额外资金。(2)三种模式下宅基地置换具体实施过程中农民的权益均没有得到保障。然而,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谈判权等权益越能得到保障,越能提升农民的各项福利和农民满意状况。(3)置换宅基地模式下虽然农地及房产置换状况较差以及农地是被迫流转的,但是大部分农民自愿搬迁有助于提升农民的各项福利;置换商品房模式下虽然农地及房产置换状况较好、配套设施状况较完善,但是需要支付额外资金用于购买住房降低了家庭经济状况和居住面积状况两方面的福利;置换集体公寓房模式下的农地处置方式和置换房屋套数也均有助于提升农民各项福利。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了如何规范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建议:(1)依据区域土地稀缺程度、非农就业机会大小、农地流转稳定程度和农村社会保障程度选择合适的宅基地置换模式。(2)运用多种宣传平台和手段增加农民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及其实施目标和程序的了解,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得到保障;在制定房屋补偿标准及安置房置换标准时要召开多次听证会,多次询问农民的意见,让农民能够真正地参与到政策实施过程,了解房屋补偿标准及安置房置换标准的制定是公开、公正、公平的;需要尊重农民的谈判权,使农民享有谈判资格,尽力地为农民解决其担忧问题而不是逼迫农民拆迁,造成农民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抵触。(3)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过程中需要分层次地为农民提供就业保障和养老保障。(4)按照市场价格对农民的房屋进行补偿,切实减少农民动迁成本。(5)不同宅基地置换模式下应采取差别化的农地及房产置换工作。置换宅基地模式下应该尊重农民自行处置农地的意愿(因为农民对农地提供的就业和保障功能依赖性较强),不能强行收回农民的农地经营权;置换集体公寓房模式下,如果集中经营农地应按时给农民支付租金,另外应设定期限给予农民安置房完整产权使其能够上市交易;置换商品房模式下,理应减少农民用于购买住房的资金和促使农民能够出租或销售多余的住房。
二、农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问题初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农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问题初探(论文提纲范文)
(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地方政府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引言 |
1.2 研究目标、研究问题和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问题 |
1.2.3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全文结构和主要内容 |
1.4.1 全文结构 |
1.4.2 各章节主要内容 |
2 文献综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研究评述与展望 |
2.1 文献划分的视角:四个层次 |
2.2 四个层次的文献综述 |
2.2.1 第四层次:资源利用 |
2.2.2 第三层次:政策工具的多样性、选择逻辑和影响因素 |
2.2.3 第二层次:正式制度的作用和变迁 |
2.2.4 第一层次:地方政府的激励结构特征和影响 |
2.3 综述的总结和进一步的研究展望 |
3 制度环境、政策工具和资源利用:地方政府土地治理行为的一个分析框架 |
3.1 引言 |
3.2 建国以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的历史演进 |
3.2.1 阶段一(1949-1953):建国初期实行农民土地个人所有制 |
3.2.2 阶段二(1953-1978):集体土地所有制下的集体统一经营 |
3.2.3 阶段三(1978-1998):集体土地所有制下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 |
3.2.4 阶段四(1998-2008):严格限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 |
3.2.5 阶段五(2008-2014):中央政府鼓励地方探索集体土地流转 |
3.2.6 阶段六(2014-2019):中央政府强力要求地方开展改革 |
3.2.7 小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演变的历史特征和内在逻辑 |
3.3 地方政府土地治理行为分析框架的总体概览 |
3.3.1 制度环境 |
3.3.2 政策工具 |
3.3.3 资源利用 |
3.4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模式的绩效差异:政策工具的影响 |
3.4.1 政策工具选择影响资源利用的生产效率 |
3.4.2 政策工具选择影响资源利用的过程效率 |
3.4.3 政策工具选择影响资源利用的收益分配 |
3.5 土地政策工具选择差异:制度环境和地方情境的共同影响 |
3.5.1 激励机制影响地方政府土地治理行为 |
3.5.2 土地政策领域的基础性制度与政策工具选择的相互影响 |
3.5.3 地方情境对土地政策工具选择的影响 |
3.6 本章结论 |
4 政策工具的选择效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模式比较 |
4.1 引言 |
4.2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政策工具介绍 |
4.2.1 政府征收入市:发挥政府的统筹作用 |
4.2.2 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土地发展权在村集体层面的直接兑现 |
4.2.3 土地指标交易政策:土地发展权市场交易的构想 |
4.2.4 小结 |
4.3 土地增值收益内涵及测算思路 |
4.3.1 土地增值收益的内涵 |
4.3.2 土地增值收益的测算思路 |
4.4 三种入市模式下土地增值收益的具体核算:以义乌改革实践为例 |
4.4.1 义乌市政府征收入市模式下的土地增值收益及分配 |
4.4.2 义乌市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模式下的土地增值收益及分配 |
4.4.3 义乌市土地指标交易模式下的土地增值收益及分配 |
4.5 对比分析结果 |
4.6 本章结论 |
5 地方政府主动下放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权利的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 |
5.1 引言 |
5.2 理论分析 |
5.3 研究方法的介绍 |
5.4 广东南海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案例介绍 |
5.4.1 农村社区工业化、园区化(1993-2007):村集体自行组织入市 |
5.4.2 存量盘活的初步尝试(2007-2013):鼓励产权主体自行改造 |
5.4.3 公有资本介入存量建设用地资源整合(2013-至今):地方政府向农村集体购买土地开发权 |
5.5 利益主体辨析和案例实证分析 |
5.5.1 主要的利益主体 |
5.5.2 下放集体土地开发权:保障建设用地供应效率的地方选择 |
5.5.3 向村集体购买土地开发权:提高建设用地再开发的过程效率 |
5.5.4 优化农民集体在土地整备中的利益分配:农民事实产权的建立 |
5.6 本章结论 |
6 地方政府面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回应差异和原因探析 |
6.1 引言 |
6.2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改革背景和特征 |
6.3 理论分析:“以地生财”与地方政府改革回应差异 |
6.4 案例定性比较:Z省Y市和F省J市 |
6.5 定量分析 |
6.5.1 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 |
6.5.2 数据来源 |
6.5.3 实证模型和结果分析 |
6.6 本章结论 |
7 研究结论和政策启示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启示 |
7.3 可能的创新和不足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2)农村宅基地流转问题研究述评(论文提纲范文)
一、宅基地管理、使用和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
二、各地改革探索 |
(一)宅基地置换和征收模式 |
(二)宅基地入股模式和重庆“地票”模式 |
(三)不同模式间的对比 |
三、宅基地流转、退出意愿 |
四、福利变化 |
五、改革建议 |
(一)管理制度改革 |
(二)建立宅基地内部流通市场 |
(三)建立开放的宅基地流通市场 |
(四)反对放开宅基地流转限制 |
(3)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对相关研究的总结与评价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本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主要的创新点 |
1.5.2 主要的不足之处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城市建设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市场 |
2.1.2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
2.1.3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制度变迁理论 |
2.2.2 土地产权理论 |
2.2.3 土地市场理论 |
2.2.4 地租地价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历史考察与现状分析 |
3.1 城市建设用地市场的建立与发展 |
3.2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的探索与试验 |
3.2.1 从法律的禁锢到政策的松动 |
3.2.2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实态:由改革试验区例证 |
3.3 我国现行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存在的问题 |
3.3.1 市场运行机制被扭曲 |
3.3.2 农民利益被损害 |
3.3.3 助长土地财政与土地寻租 |
3.4 本章小结 |
4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制约因素 |
4.1 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法律困境 |
4.1.1 集体建设用地法律性质定位不清 |
4.1.2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规划方面法律缺失 |
4.2 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制度缺陷 |
4.2.1 集体建设用地产权主体不明确 |
4.2.2 集体建设用地产权期限不明确 |
4.2.3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配套制度不健全 |
4.3 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主体障碍 |
4.3.1 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依赖 |
4.3.2 农民对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认知不足 |
4.4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市场约束 |
4.4.1 集体建设用地价格形成机制不规范 |
4.4.2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不规范 |
4.4.3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市场限制较多 |
4.5 本章小结 |
5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基本架构与主要模式 |
5.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目标与原则 |
5.1.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基本目标 |
5.1.2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指导原则 |
5.2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基本架构 |
5.2.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基本架构解析 |
5.2.2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主要内容 |
5.3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主要模式 |
5.3.1 城镇规划区内采取“实物交易+指标交易”模式 |
5.3.2 城镇规划区外采取“指标交易”模式 |
5.4 本章小结 |
6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运行机制 |
6.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供求机制 |
6.1.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供求主体决策 |
6.1.3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供求均衡调节 |
6.1.4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供求机制的构建 |
6.2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价格机制 |
6.2.1 土地价格的本质及其影响因素 |
6.2.2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价格机制的运行 |
6.2.3 基于效用最大化理论的建设用地价格形成机理 |
6.2.4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价格机制的构建 |
6.3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竞争机制 |
6.3.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市场结构 |
6.3.2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竞争机制的表现形式 |
6.3.3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竞争机制的构建 |
6.4 本章小结 |
7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条件下的土地收益分配 |
7.1 集体建设用地增值收益的形成 |
7.2 集体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原理 |
7.2.1 集体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主体 |
7.2.2 集体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原理 |
7.3 典型试点地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实践 |
7.3.1 政府参与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分配的比较 |
7.3.2 集体经济组织参与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分配的比较 |
7.3.3 需求主体参与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分配的比较 |
7.3.4 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用途规定的比较 |
7.4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土地收益分配机制的构建 |
7.4.1 政府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收益分配 |
7.4.2 集体经济组织与成员之间的收益分配 |
7.5 本章小结 |
8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风险防范机制 |
8.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风险因素识别 |
8.1.1 危及国家粮食安全的风险 |
8.1.2 削弱国家宏观调控的风险 |
8.1.3 冲击房地产市场的风险 |
8.1.4 侵害农民权益的风险 |
8.1.5 降低政府管理效益的风险 |
8.2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风险指标评估 |
8.2.1 指标体系的构建 |
8.2.2 判断矩阵的构造 |
8.2.3 层次单排序与一致性检验 |
8.2.4 指标层风险因素对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风险的综合权重 |
8.3 基于模糊综合评价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风险等级评估 |
8.3.1 模糊综合评价模型 |
8.3.2 确定风险等级 |
8.3.3 对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风险的评估 |
8.4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 |
8.4.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事前风险防范机制 |
8.4.2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事中风险防范机制 |
8.4.3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事后风险防范机制 |
8.5 本章小结 |
9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立与发展的保障措施 |
9.1 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法律规则体系 |
9.1.1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分类标准 |
9.1.2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登记制度 |
9.1.3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规划体系 |
9.2 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价格体系 |
9.2.1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地价评估体系 |
9.2.2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度 |
9.2.3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最低限价制度 |
9.2.4 建立城乡统一的地价公示和地价申报制度 |
9.3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收益分配机制 |
9.3.1 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分配的指导性规定 |
9.3.2 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税费体系 |
9.3.3 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多样化收益分配方式 |
9.3.4 规范相关主体的土地增值收益的使用方向 |
9.3.5 弱化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依赖 |
9.4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交易服务体系 |
9.4.1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交易平台 |
9.4.2 构建多元化的城乡建设用地金融服务体系 |
9.5 本章小结 |
10 结论与研究展望 |
10.1 研究结论 |
10.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4)城乡统筹背景下乡村住区发展与空间重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城镇化进程中城乡系统发展转型的时代背景 |
1.1.2 乡村发展与规划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议题 |
1.1.3 乡村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求 |
1.2 研究意义 |
1.2.1 现实意义:借助空间规划落实国家乡村发展相关政策 |
1.2.2 理论意义:城乡规划学科理论建设与完善的重要补充 |
1.3 基本概念与研究范畴 |
1.3.1 基本概念 |
1.3.2 研究范畴 |
1.4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4.1 技术路线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与典型实践 |
2.1 国内相关研究与典型实践 |
2.1.1 针对乡村住区发展问题的理论研究 |
2.1.2 新时期国内乡村住区建设典型实践 |
2.1.3 国内相关研究与实践评述 |
2.2 国外相关研究与典型实践 |
2.2.1 针对乡村住区发展问题的理论研究 |
2.2.2 发达国家乡村住区建设的实践经验 |
2.2.3 国外相关研究与实践评述 |
2.3 本章小节 |
第3章 城乡关系变迁下乡村住区发展演变及规律 |
3.1 自然均衡阶段(1949 年以前):住区建设的历史基点 |
3.1.1 早期均衡城乡关系 |
3.1.2 住区系统基本形成 |
3.1.3 住区单元稳步生长 |
3.1.4 住区发展的制约因素 |
3.2 二元隔离阶段(1949~1978 年):国家总体性支配住区发展 |
3.2.1 二元结构下乡村封闭的发展环境 |
3.2.2 社会经济功能变迁分化住区格局 |
3.2.3 住区单元建设的主要内容及特征 |
3.3 城乡联系恢复(1978~2002 年):工业化与城镇化共同影响 |
3.3.1 城乡关系调整改变乡村发展环境 |
3.3.2 居住改善的需求推进住区建设 |
3.3.3 乡村工业化延续分散格局 |
3.3.4 乡村城镇化促进均衡集中 |
3.3.5 园区建设与土地供应紧张 |
3.3.6 村镇规划的介入与引导 |
3.4 城乡关系变迁下乡村住区的演变规律与机制 |
3.4.1 城乡相互作用决定住区发展趋向 |
3.4.2 要素重组驱动地域空间功能变迁 |
3.5 本章小节 |
第4章 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发展的问题与调整 |
4.1 城乡关系进入反哺与统筹阶段 |
4.1.1 加强要素供给,改善发展条件 |
4.1.2 推进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 |
4.1.3 创新经营体制,破除制度壁垒 |
4.2 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发展的限制因素 |
4.2.1 乡村劳动力流动加剧 |
4.2.2 农业基础地位降低 |
4.2.3 自主发展资本不足 |
4.2.4 自然生态本底恶化 |
4.3 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发展面临的问题 |
4.3.1 高流动性社会冲击生活基础 |
4.3.2 土地利用方式限制生产发展 |
4.3.3 外部冲击促成地域生境变迁 |
4.4 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发展的调整思路 |
4.4.1 重塑乡村的地位与价值 |
4.4.2 优化地域资源配置水平 |
4.4.3 强化“地方性空间”生产 |
4.5 本章小节 |
第5章 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理论的提出 |
5.1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理论取向 |
5.1.1 国外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相关理论 |
5.1.2 国内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指导思想 |
5.2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概念内涵 |
5.2.1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概念 |
5.2.2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特征 |
5.3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运行机制 |
5.3.1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理论模型 |
5.3.2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目标规则 |
5.3.3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作用机制 |
5.4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组织实施 |
5.4.1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层次 |
5.4.2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内容 |
5.4.3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要素 |
5.5 本章小节 |
第6章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类型划分方法及特征识别 |
6.1 基于“发展—重构”的乡村住区综合评价方法建构 |
6.1.1 评价分析流程与方法选择 |
6.1.2 研究对象及相关资料来源 |
6.1.3 乡村住区发展水平评价方法及评测 |
6.1.4 乡村住区重构水平评价方法及评测 |
6.1.5 乡村住区“发展—重构”综合评价结果 |
6.2 基于“发展—重构”的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特征分析 |
6.2.1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分布特征 |
6.2.2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类型的识别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创新模式与实现路径 |
7.1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创新模式 |
7.1.1 基于生活空间优化城乡聚居格局 |
7.1.2 基于生产空间激发产业经济活力 |
7.1.3 基于生态空间盘活山水田园资源 |
7.2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实现路径 |
7.2.1 外部拉力:空间规划的引导路径 |
7.2.2 内部推力:自主发展的实施路径 |
7.3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支撑策略 |
7.3.1 人:解除福利捆绑,培育职业农民 |
7.3.2 村: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7.3.3 产:挖掘存量土地的综合效益 |
7.3.4 景:人文自然开发与保护并举 |
7.4 本章小节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主要结论 |
8.2 研究的创新点 |
8.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5)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四、主要创新点 |
第一章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理论基础分析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
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
第二节 最核心的理论基础:马克思经济理论 |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与效用价值理论 |
二、马克思地租理论 |
三、马克思产权理论 |
第三节 其他相关理论基础 |
一、区位理论 |
二、供求理论 |
三、发展理论 |
第二章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价格的现状分析与形成机制 |
第一节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价格现状及问题分析 |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价格的现状分析 |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价格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价格的来源分析 |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价值与价格 |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价格的供求分析 |
第三节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价格形成机制 |
一、价格扭曲现象的原因 |
二、价格形成机制的原理分析 |
第三章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AHP方法的应用研究 |
一、层次分析法基本内涵介绍 |
二、层次分析法基本运作步骤 |
第二节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影响因素指标体系 |
一、影响因素分析 |
二、构建递阶层次模型 |
第三节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影响因素权重计算与结果分析 |
一、构造判断矩阵及权重计算 |
二、影响因素实证结果分析 |
第四章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 |
第一节 分等定级的基本原理及评估流程 |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等定级的基本原理 |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等定级的评估流程 |
第二节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等定级的因素及权重分析 |
一、分等因素权重确定及分值测算 |
二、定级因素权重确定及分值计算 |
第三节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 |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原则及思路分析 |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 |
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范围与地价衔接 |
第五章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案例分析 |
第一节 研究区域概述 |
一、铜仁市概况 |
二、铜仁市集体建设用地分布及流转数据统计 |
第二节 铜仁市集体建设用地分等定级评估 |
一、铜仁市集体建设用地分等评估 |
二、铜仁市集体建设用地定级评估 |
第三节 铜仁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 |
一、评估期日及相关指标说明 |
二、评估的基本思路与方法 |
三、评估结果及验证 |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一、研究结论 |
二、政策建议 |
三、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附录 |
致谢 |
(6)关于探讨农村土地综合开发治理利用、征购储备、供应占用和财政筹融资监管体系完善的途径(上)(论文提纲范文)
一、农村土地所有制、使用权益和征购、占用法制途径 |
(一) 农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经管法制规则。 |
(二) 农村土地所有、使用权利证明、变更、收回登记发证法制规则。 |
(三) 农村土地所有权确认及其所属经管法制规则。 |
(四) 农村土地使用权维护、补偿经管法制规则。 |
(五) 农村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经管法制规则。 |
(六) 农村土地征收、收回、购买依据法制规则。 |
(七) 农村土地征收占用和购买使用实施法制规则。 |
(八) 农村土地利用法制规则调整修正落实。 |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长久和使用权流转畅通保障途径 |
(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长久保障途径。 |
(二) 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畅通保障途径。 |
三、农村耕地永久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及占补平衡途径 |
(一) 农村耕地要坚定组织开拓全方位永久保护途径。 |
(二) 农村耕地要全力组织拓宽科学节约集约利用途径。 |
(三) 农村耕地保护占补平衡的途径。 |
四、农村土地全面整理和深入整治途径 |
(一) 农村土地全面整理和深入整治的意义和特点。 |
(二) 农村土地全面整理和深入整治的理念和标准。 |
(三) 农村土地全面整理和深入整治的任务和要求。 |
(四) 农村土地全面整理和深入整治的方式和做法。 |
(7)中央用地管控视角下土地指标交易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目的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我国土地指标交易的产生背景 |
第一节 土地用途管制法律制度 |
一、我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 |
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概况 |
三、农用地转用制度及其特点 |
第二节 土地整理折抵指标法律制度 |
一、土地财政与农用地转用指标 |
二、土地整理与折抵指标 |
三、中央的鼓励和地方的积极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土地指标交易的现状 |
第一节 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土地指标交易 |
一、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土地指标交易 |
二、中央政府主导下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
第二节 以私人为主体的土地指标交易 |
一、以私人为主体的土地指标交易规则 |
二、利益格局与规制缺陷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土地指标交易的理论分析与现实困境 |
第一节 土地指标及其交易的性质分析 |
一、土地指标的分类与属性 |
二、土地指标交易的构成与本质 |
第二节 土地指标及其交易的理论与制度困境 |
一、土地指标及其交易的理论困境 |
二、土地指标及其交易的制度困境 |
第三节 三种视角下对我国土地指标交易困境的反思 |
一、土地指标交易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
二、土地指标交易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
三、土地指标交易中的国家与公民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比较法视野下的土地指标交易 |
第一节 土地开发权制度的产生、发展与演化 |
一、土地开发权制度的产生 |
二、土地开发权制度的发展 |
三、土地开发权制度的演化 |
第二节 土地指标交易与土地开发权转让的共性与差异 |
一、土地指标交易与土地开发权转让的共性 |
二、土地指标交易与土地开发权转让的差异 |
第三节 开发权制度视角下土地指标交易之改造 |
一、我国土地开发权理论探讨 |
二、比较法意义上的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土地指标交易制度的改革 |
第一节 地权制度与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 |
一、地权制度改革 |
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
第二节 土地指标交易制度改革 |
一、概述 |
二、土地指标交易改革的两种方案 |
三、完善私人间土地指标交易制度的方案设计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8)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源起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选题的目的与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2 现有研究的不足 |
1.3 研究设计与分析进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路线 |
1.4 研究的创新之处与存在的难点 |
1.4.1 研究的创新之处 |
1.4.2 研究存在的难点 |
第二章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概述 |
2.1.1 新型城镇化的基本内涵 |
2.1.2 农民土地权益的基本内容 |
2.2 新型城镇化与农民土地权益的关系 |
2.3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研究的基础理论 |
2.3.1 法学理论 |
2.3.2 经济学理论 |
第三章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历史沿革 |
3.1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梳理 |
3.1.1 城镇化起步和快速发展时期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梳理(1949-1957年) |
3.1.2 城镇化不稳定发展时期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梳理(1958-1978年) |
3.1.3 城镇化平稳发展时期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梳理(1979-1999年) |
3.1.4 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梳理(2000-2011年) |
3.1.5 新型城镇化时期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梳理(2012年至今) |
3.2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制度分析 |
3.2.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演变 |
3.2.2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的演变 |
3.2.3 农村征地制度的演变 |
第四章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法律保障现状 |
4.1 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土地权益的现行法律保障 |
4.1.1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行法律制度分析 |
4.1.2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现行法律制度分析 |
4.2 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土地权益法律保障现状 |
4.2.1 农村土地征收的现行法律制度分析 |
4.2.2 农地征收中农民土地权益受损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实证分析: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证考量 |
5.1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与问题 |
5.1.1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 |
5.1.2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问题 |
5.2 基于流转阶段差异的风险识别 |
5.2.1 流转前:农地“确权不确地”风险 |
5.2.2 流转中:农地流转的“非农化”、“非粮化”风险 |
5.2.3 流转后:流转违约与农地过度集中的风险 |
5.3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风险的原因剖析 |
5.3.1 经营权主体准入制度不健全 |
5.3.2 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 |
5.3.3 法律规定的矛盾与滞后 |
第六章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之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完善 |
6.1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的完善 |
6.1.1 农地流转的基础:从政策“三权分置”到法律“三权分设” |
6.1.2 农地流转方式的扩展:抵押和入股的权能复归 |
6.1.3 农地流转的主体解困:经营权主体的市场准入 |
6.1.4 农地流转的平衡杆:流转价格指导制度 |
6.2 建设用地法律制度的完善 |
6.2.1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创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制度 |
6.2.2 宅基地法律制度的完善:宅基地的流转解禁 |
6.3 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的创新 |
6.3.1 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农地流转股权定额保障金制度 |
6.3.2 农地流转的风险防范:农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 |
6.3.3 农地流转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具体立法选择 |
第七章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之农地征收法律制度完善 |
7.1 土地征收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国际经验借鉴 |
7.1.1 土地征收制度的国际经验 |
7.1.2 征地补偿制度的国际经验 |
7.1.3 各国征地制度与补偿制度的基本特征与启示 |
7.2 完善土地征收制度:严格限制征地权行使 |
7.2.1 界定土地征收目的范围:合法又合理 |
7.2.2 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公正与透明 |
7.3 改革征地补偿制度 |
第八章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配套法律制度完善 |
8.1 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制度 |
8.2 创建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 |
8.3 农地流转信息规制制度 |
8.4 多元土地纠纷化解制度 |
第九章 结语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研究调查问卷 |
附录2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研究访谈提纲(一) |
附录3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研究访谈提纲(二) |
附录4 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与获奖情况 |
附录5 研究生在读期间参与研究的课题 |
致谢 |
(9)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 国内文献综述 |
(二) 国外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框架 |
四、基本概念厘清 |
(一) 农民 |
(二) 土地 |
(三) 财产权 |
(四) 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现 |
第一章 农民土地财产权产生之历史考察 |
第一节 古希腊罗马时期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孕育 |
一、土地私有制的产生与农民权利 |
二、土地权利的兴起与农民权利 |
三、古希腊罗马时期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特点 |
第二节 中世纪农民土地财产权的萌发 |
一、日耳曼法制的瓦解与农民土地财产权 |
二、中世纪英国土地保有制与农民土地财产权 |
三、中世纪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特点 |
第三节 近代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流变 |
一、近代英国圈地运动与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流变 |
二、近代美国西部开发立法中的农民土地财产权 |
三、《法国民法典》颁布与物权概念的兴起中的农民土地财产权 |
四、近代西方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特点 |
第四节 现代西方国家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路径之解析 |
一、土地财产权界线清晰与市场流转导向的紧密结合 |
二、政府注重农业调控手段的运用与实现 |
三、土地发展权等新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
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 |
第五节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发展的历史梳理 |
一、我国古代农民土地财产权状况考察 |
二、我国近现代土地所有制的发展概述 |
三、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考察 |
第二章 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之基础理论 |
第一节 产权权能理论 |
一、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 |
二、西方经济学界产权权能理论 |
三、产权权能理论与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现 |
第二节 产权效率理论 |
一、马克思产权效率理论 |
二、西方经济学产权效率理论 |
三、产权效率理论与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现 |
第三节 财产权平等理论 |
一、财产权平等是实现人权的基本保障 |
二、财产权平等是宪法的基本原则 |
三、财产权平等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
四、农民土地财产权的三维平等理论 |
第四节 财产权自由行使理论 |
一、财产权自由行使之价值 |
二、财产权自由行使之理论学说 |
三、农民土地财产权自由行使之要素 |
第五节 财产权适度限制理论 |
一、财产权适度限制之价值 |
二、财产权适度限制之理论学说 |
三、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适度限制 |
第三章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实践模式 |
第一节 成都模式 |
一、“双放弃换三保障”模式 |
二、“两股一改”模式 |
三、“土地银行”模式 |
四、模式特点 |
第二节 重庆模式 |
一、“地票”模式 |
二、“股田制公司”模式 |
三、模式特点 |
第三节 广东模式 |
一、股份合作制模式 |
二、农村建设用地入市模式 |
三、“两化一流转”模式 |
四、模式特点 |
第四节 浙江模式 |
一、“两分两换”模式 |
二、规模化转包模式 |
三、土地信托模式 |
四、模式特点 |
第五节 实践中具体问题分析 |
一、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过程中的农民权益保障 |
二、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间的冲突与选择 |
三、部分地区农民参与程度低 |
第四章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之障碍与破解 |
第一节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体系与属性 |
一、我国现有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理论种类 |
二、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权能解析 |
三、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法律属性 |
第二节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障碍之表征 |
一、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功能性弱化 |
二、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差异性 |
三、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身份性色彩浓厚 |
四、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流转效率低下 |
第三节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障碍之原因 |
一、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归属不明 |
二、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权能缺失 |
三、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客体差异性 |
四、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取得规范缺失 |
五、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退出困难 |
第四节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障碍之破解 |
一、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方式创新 |
二、充实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内容:未来利益 |
三、回归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处分权:流转利益 |
四、提高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用效率:利用利益 |
五、明晰农民土地财产权的主体地位:归属利益 |
第五章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配套制度 |
第一节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登记制度 |
一、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确权的现实状况 |
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下农村土地登记的新调适 |
三、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登记效力须统一 |
四、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登记辐射力的强化 |
第二节 我国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 |
一、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基础理论 |
二、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均 |
三、我国集体土地增值收益与农村土地征收的关系 |
四、建立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 |
第三节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 |
一、我国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的现状分析 |
二、我国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的法律性质及基本规范 |
三、我国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主体作用发挥 |
四、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土地产权市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博期间学术成果简介 |
(10)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中宅基地置换的模式选择及其对农民福利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标与主要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主要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数据来源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3.3 数据来源 |
1.4 论文结构 |
1.5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5.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5.2 可能存在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形成原因研究综述 |
2.2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施模式研究综述 |
2.3 农村土地政策的实施对农民福利的影响 |
2.3.1 福利指标的选取 |
2.3.2 福利指标的测算方法 |
2.4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究综述 |
2.4.1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形成原因 |
2.4.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模式研究 |
2.4.3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的影响分析 |
2.5 简要评述 |
第3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3.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3.1.1 城乡建设用地 |
3.1.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
3.1.3 万顷良田建设 |
3.1.4 宅基地置换 |
3.1.5 农民福利 |
3.2 理论基础 |
3.2.1 土地供求理论 |
3.2.2 地租理论 |
3.2.3 土地区位理论 |
3.2.4 土地产权理论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形成的制度解析 |
4.1 制度环境层次的"细化" |
4.1.1 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 |
4.1.2 布罗姆利的制度变迁理论 |
4.2 制度创新的理论分析框架 |
4.3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形成的制度解析 |
4.3.1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创新需求的产生 |
4.3.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最终形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中宅基地置换的模式选择 |
5.1 治理结构层次的"细化" |
5.1.1 交易 |
5.1.2 交易费用 |
5.1.3 治理结构 |
5.2 宅基地置换模式选择的理论分析 |
5.2.1 宅基地作为资产的专用性 |
5.2.2 宅基地置换的不确定性 |
5.2.3 宅基地置换频率 |
5.3 本章的研究假说 |
5.4 宅基地置换模式选择的实证分析 |
5.4.1 案例简介 |
5.4.2 宅基地置换模式呈现差异的原因分析 |
5.4.3 宅基地置换交易费用及模式选择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中宅基地置换对农民福利的影响研究 |
6.1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中宅基地置换对农民福利的影响:理论分析 |
6.1.1 分析框架 |
6.1.2 理论模型 |
6.2 农民福利影响因素分析 |
6.2.1 农民福利指标体系构建 |
6.2.2 农民福利影响逻辑关联路径分析 |
6.3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中宅基地置换对农民福利的影响:实证检验 |
6.3.1 研究区域概况及样本选择 |
6.3.2 基本模型识别与估计方法 |
6.3.3 数据处理与检验 |
6.3.4 模型估计结果与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中不同模式下宅基地置换对农民福利的影响研究 |
7.1 不同模式下宅基地置换对农民福利影响的研究假说 |
7.2 不同模式下的农民福利描述性分析 |
7.3 独立样本T检验 |
7.4 置换宅基地模式下的农民福利分析 |
7.4.1 数据处理与检验 |
7.4.2 模型估计结果与分析 |
7.5 置换集体公寓房模式下的农民福利分析 |
7.5.1 数据处理与检验 |
7.5.2 模型估计结果与分析 |
7.6 置换商品房模式下的农民福利分析 |
7.6.1 数据处理与检验 |
7.6.2 模型估计结果与分析 |
7.7 对比分析不同模式下宅基地置换对农民福利的影响效果 |
7.7.1 三种模式下农民参与权实现状况对农地及房产置换状况影响效果的对比分析 |
7.7.2 三种模式下农地及房产置换状况对家庭经济状况影响效果的对比分析 |
7.7.3 三种模式下农地及房产置换状况对居住条件状况影响效果的对比分析 |
7.7.4 三种模式下农地及房产置换状况对社会保障状况影响效果的对比分析 |
7.7.5 三种模式下农地及房产置换对社会资本状况影响效果的对比分析 |
7.7.6 三种模式下农地及房产置换状况对农民满意状况影响效果的对比分析 |
7.8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加科研项目和论文发表 |
四、农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问题初探(论文参考文献)
- [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地方政府行为研究[D]. 胡如梅. 浙江大学, 2020(04)
- [2]农村宅基地流转问题研究述评[J]. 孙秋鹏.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1)
- [3]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构建研究[D]. 王欢. 山东农业大学, 2019(01)
- [4]城乡统筹背景下乡村住区发展与空间重构研究[D]. 韩欣宇. 天津大学, 2018
- [5]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研究[D]. 耿敬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6]关于探讨农村土地综合开发治理利用、征购储备、供应占用和财政筹融资监管体系完善的途径(上)[J]. 农村土地综合开发治理投资课题组,韩连贵. 经济研究参考, 2017(19)
- [7]中央用地管控视角下土地指标交易研究[D]. 刘羿. 上海交通大学, 2016(06)
- [8]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研究[D]. 杨莲芳. 华中农业大学, 2016(05)
- [9]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研究[D]. 朱颂. 南京大学, 2015(10)
- [10]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中宅基地置换的模式选择及其对农民福利的影响研究[D]. 上官彩霞. 南京农业大学, 2015(06)
标签:农村改革论文; 建设用地论文; 农民论文; 宅基地论文; 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