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不合理的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的建议(论文文献综述)
王庆琦[1](2021)在《西方国家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多样性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已成为各国企业生产运营的发展趋势,同时也是政府维持社会经济平稳运行、扩大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职工在参与管理的过程中不仅实现了自我价值的升华,同时保证了企业在决策方式和决策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西方国家开展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实践较早,在不同历史背景以及文化等因素产生截然不同的参与路径,并且随着各国政府政策上的大力支持以及配套法律的逐步落实下,职工在企业中享有的决策权和监督权显着提升,企业内部的劳资矛盾也得到了有效缓解。本文以西方国家职工参与管理的不同形式为研究对象,通过梳理早期职工参与的实验探索以及西方发达国家各自形成的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多种形式,摸索出现阶段职工参与的三大模式:以德国为代表的“二元制”职工参与模式、以瑞典为代表的工会组织下的职工参与模式以及以西班牙蒙特拉贡联合公司为代表的工人合作制经济下的职工参与模式。通过分析不同模式的历史脉络、具体原则以及所面临的挑战,进而总结和对比出三种不同模式下的职工参与的主要经验以及相互之间的差异性,最后为当前我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企业治理方面提供可行性对策建议。本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同时回顾了职工参与企业管理这一研究主题的国内外相关文献,最后提出本文的研究方法、创新点以及不足之处。第二章为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理论梳理。本章从一种经济思想史的研究视角切入,论述了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在众多思想源流以及理论研究上的主要观点。具体包括以工人合作工厂理论和劳资关系理论为代表的马克思经济学相关研究、以约翰·穆勒和马歇尔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相关研究、以欧文的空想社会主义和蒲鲁东的无政府主义为代表的国外社会主义相关研究、以施韦卡特和达尔为代表的经济民主理论、以及以弗里曼等人为代表的利益相关者理论,构成了以职工参与企业管理为主题的理论框架。第三章为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历史沿革。本章从第一个成功开展的工人合作社——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作为探索起点,研究了早期合作社的基本原则、运作模式以及利润分配问题。根据不同国家的历史背景、文化因素等原因,进而过渡到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模式在不同国家形成的多元化治理方案,譬如以色列基布兹合作社以及德国“共同决定制”等,以及20世纪50年代以来社会主义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模式的探索。通过对二战后期多种治理方案的分类和总结,我们可以得到现阶段职工参与管理的三大模式,从而为后文进行逻辑铺垫。第四章为“二元制”模式的职工参与管理。本章论述了以德国为代表的“二元制”劳动者参与管理模式。笔者发现,德国在企业治理方面建立了独具特色并且运行效果良好的劳动者参与管理制度,从早期建立工人委员会的初步设想到相对成熟的法律框架的建立,最终形成了职工通过企业层面和公司层面共同参与管理的基本原则。从具体功能来看,德国“二元制”劳动者参与模式具有维护功能、协调功能和社会福祉功能。同时笔者关于这一模式在理论上的正确性以及实践中的合理性进行了系统性分析,最后探讨了德国面对后经济危机时代在企业治理方面所作出的调整,充分展示出“二元制”劳动者参与管理模式的生命活力和极强的稳定性。第五章为工会组织主导下的职工参与管理。本章主要分析了以瑞典为代表的工人组织主导下的职工参与管理模式。瑞典作为世界范围内“福利橱窗”的杰出代表,在企业治理方面形成了以工会为主要力量的职工参与模式,而瑞典众多工会的建立离不开社会民主党所推动的有利于工人阶级的劳工政策。在厘清瑞典工会组织下职工参与模式的演进后,本章分析了当下瑞典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最后借鉴海曼关于工会身份的三重定义来推测这一劳动者参与管理模式的发展前景。第六章为工人合作制经济的职工参与管理。本章分析了以西班牙蒙特拉贡联合公司为代表的工人合作制经济下的职工参与管理模式。作为全球最大的工人合作社,蒙特拉贡联合公司从生产资料所有权到重大事项决策,再到收入分配上均体现出了合作社经济的组织原则,尤其在进行合作社重大决策时,全体成员根据“一人一票”的原则来实现表决权和平等权。随后笔者从就业质量、工资差异以及战略选择等方面对蒙特拉贡联合公司进行社会经济绩效分析,进而为蒙特拉贡在国际化扩张背景下存在的主要挑战提供一系列对策建议。第七章为本文的总结和启示。通过对上述三大模式的具体分析,本章总结了西方国家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模式的基本特征、文化共性以及相互之间的差异性,最后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为推进职工更有效地参与企业管理提供可行性对策建议。
李佳[2](2021)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税制研究》文中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经济陷入低迷期,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能源供需版图深刻变革,国际经济政治格局复杂多变。“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产业结构作为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阶段性的着力点,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落脚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推进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强化基础设施支撑引领作用,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目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产业链上还存在低端化的“卡脖子”“掉链子”现状,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产业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理应纳入政治经济学研究视野。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税收既是政府在供给侧提供的公共政策产品,也是产业政策的有效工具,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政策支柱。“十三五”时期,税收在“三去一降一补”改革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重大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国地税机构合并的税务组织机构改革也配套跟进,税收总量负担和税收遵从成本双向降低,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凸显。实践证明,税制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需求,充分利用税制优化来助力供给侧改革,从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文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特别是运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把税制纳入政府供给公共产品或公共经济政策结构性改革的视阈,分析税制改革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机理。采用面板固定效应模型检验税制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基于总量指标、结构指标、区域税收竞争等视角进行实证检验,多维度分析税制设计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效应。理论分析和实证结果显示,税收的总量负担、分产业负担、劳动力资本要素负担,消费和投资的税收结构比列、所得税和商品税的税收结构比例,地方税收竞争程度等都对产业结构具有显着的抑制或者促进作用。今后和未来一段时间,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面临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仍将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据此建议,在未来的税制优化过程中,继续把“减税降费”作为积极财政政策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政策的重要内容;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商品和劳务税比重,不断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现代税收体系;健全地方税体系,给予地方一定范围内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和财政管理权限,在保证地方财政支出的前提下,鼓励地方税收竞争,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发挥税收产业政策的作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针对个别产业、行业,甚至企业集团来制定鼓励或限制性的税收政策,达到调节产业结构的目的和效果,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本文的主要创新,一是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深入地阐释了税制作用于产业结构的内在机理,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视阈。二是鉴于目前国内外关于税收制度和产业结构研究多集中在税收制度的某个领域、某个税种、某项产业税收政策,本文从多角度全面分析税制的产业结构效应,并利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08年至2018年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和结果检验,对深化相关研究提供较好的研究资料和数据积累。三是多维度分析税制对产业结构的影响效应,运用高度化和合理化两个指标来描绘产业结构的状态,并充分考虑全要素生产率对产业结构的影响,进而从税收总量、结构、行业、区域等四个维度,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分析税收制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效应,增强了分析的系统性,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政策参考价值。
赵悦[3](2019)在《吉林省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其优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04年以来,我国粮食生产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势。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三量齐增”、农产品供求结构失衡、生态环境恶化、农民增收乏力等问题。为了缓解粮食生产出现的问题,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迫切需要新一轮农业结构的调整。吉林省作为我国的粮食大省,玉米核心产区,一直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核心基地。然而,随着玉米临时收储政策的实施,玉米价格高位运行,吉林省玉米播种面积和产量呈刚性增长,大豆、杂粮等其它作物播种面积日益削减,形成了以玉米为主体的单一种植结构。这种结构带来的效应却是一方面玉米的高库存积压,下游加工企业生产成本上升、利益受损;另一方面大豆、水稻、玉米等农产品大量进口,形成了国内库存积压与国外进口并存的逆向市场困境。而造成这种结构困境的根本原因是忽视市场经济规律作用,用计划经济思维模式调控农业生产的结果。因此,只有运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经济的思维,对管理农业的体制、机制和手段进行改革,才能实现种植业供给结构的优化。本文以我国农业发展阶段特征的变化以及农业供给侧结构的现状与问题为背景分析,得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在于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而厘清了我国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涵与基本内容,得出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以往种植业结构调整呈现出截然不同的特征。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深入到结构变化的制度变革,其要义绝非是一般意义上结构的加减法,而是要通过改革不合理的农业管理体制,来实现结构优化。在这一过程中,改革是手段,结构优化是目标。之所以提出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用改革的思路来推动种植业结构的优化。吉林省作为我国粮食生产的核心产区,种植业供给侧结构的矛盾表现的更为突出、更加尖锐。梳理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种植业结构演变历程发现,经过40年的发展,吉林省种植业粮、经、饲三元结构中以粮食作物内部结构变化为主,逐渐从20世纪80年代的玉米、大豆为主、水稻、高粱多元发展的作物结构,最终形成了以玉米为主体的“一粮独大”格局。然而,这种结构是否合理?本文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个方面对其进行综合性评价。结果显示:虽然这种结构在宏观种植业投入产出上、在微观农民收入上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却拉大了作物间的比较收益,不利于结构的多元化发展;虽然吉林省在粮食商品率上为国家粮食安全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过高的粮食进口依存度表明当前结构未能满足消费升级的需求,同时这种结构释放出的生态负效应令人堪忧。由此,吉林省种植业结构调整势在必行。但是,结构调整却面临着贸易格局复杂、农产品成本持续上涨的市场困境,农业用水资源紧缺、耕地质量与数量下降的生态困境以及农产品育种技术发展缓慢、农业技术推广供需不匹配的技术困境,从不同维度不同层面制约着结构的优化,以往调整的思路俨然无法破解,唯有用改革的手段才能推动结构的优化。2004年以来,国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使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然而,惠农政策在实施方式上,政府过度干预市场,由此导致了市场的失灵和农业资源配置的扭曲。之所以要用改革的方式实现种植业供给侧结构的优化,就是因为不合理的农业管理体制是造成结构失调的首要原因。基于此,从资源配置方式、价格形成机制、粮食市场结构以及农村组织制度四个维度构建吉林省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框架。转变我国政府长期以来形成的计划经济思维,充分发挥市场经济规律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建立市场价格机制,使粮食价格由市场决定。而粮食价格信息在粮食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产业链条中通过流通市场进行传递,以指导农民的种植行为。但是,当前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一支独大”的局面,扭曲了粮食收储市场。提出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发挥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政策性收储功能,与其它收储主体在收购市场中具有平等的经营地位,从而推动收储主体的多元化和社会化,实现粮食收储市场的顺畅。运行顺畅的粮食收储市场需要健全的农村组织制度作保障。我国目前的农村组织尚处于一种涣散状态,有序地将亿万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嵌入市场经济方面却效率甚微,并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一条软肋。以整合当前农村经济组织为路径,实现农村基层经济组织制度的创新。使市场的“无形之手”来指挥政府的“有形之手”,进而推动种植业结构的优化。基于上述制度改革框架,确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民种粮合理收入、产业协调发展以及生态可持续为吉林省种植业结构调整的价值取向。之所以提出这四个方面的价值取向,原因如下:首先,在未来很长时期内,我国粮食供给压力仍然存在,人地关系趋紧的矛盾仍然存在,粮食主产区生产功能在日益下降。吉林省作为粮食生产的核心产区,其结构调整必须坚持国家粮食安全地位不动摇,必须保证种粮农民和粮食产区两个积极性,以巩固粮食主产区核心地位。其次,合理的种粮收入是保证农民种粮积极性持续的支撑条件。吉林省以玉米为主体的种植结构决定了合理种粮收入的主要指向是围绕玉米种植获取收入。而玉米支持政策的不稳定性造成了农民种植玉米收入的起伏与玉米种植积极性的不稳定,呼吁将玉米纳入主粮范围,与稻谷和小麦具有同等地位,使玉米具有一个主粮生产应有的利润空间,进而实现玉米种植的合理收入。作物间收益水平相当,从而实现相互替代的效应,促进种植业结构的优化。再次,玉米作为产业链条最长的作物,其饲用和加工用途与下游的加工业与畜牧业紧密衔接。因此玉米三元作物的属性决定了种植业结构调整以产业协调发展为价值取向。最后,种植业结构调整应尊重自然规律与比较优势原则进行布局。去除赤色产能、恢复玉米大豆轮作制度、种地养地有机结合以及科学施用化肥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遵从结构调整的价值取向,对种植业结构调整的方向进行选择。吉林省种植业结构不论怎样调整,保证粮食作物为主体的结构不可改变,保证玉米核心产区优势不可改变。现阶段粮食作物比例偏高是由于粮食作物内部玉米结构不合理造成的。玉米粮经饲三元作物结构属性,片面强调了玉米粮食作物品种的一元结构,忽视了玉米作为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品种的结构。所以降低粮食作物用途的籽粒玉米比例,提高饲料作物青贮玉米比例,是粮食作物的调整方向,也表明吉林省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在于粮食作物与饲料作物之间的调整。因此,建立玉米三元作物结构,呼吁核心产区推动“粮改饲”,以“种养”结合的微观农户经营结构为行动支点,从而促进粮食作物向饲料作物调整。大豆则在进行合理区划布局基础上,建立非转基因大豆保护区,保护传统大豆纯度,不受转基因大豆的侵犯。在中部地区适当进行转基因大豆种植,与玉米合理轮作,从而增加大豆的种植面积。水稻以扩大优质品种稻米的种植为调整方向,杂粮杂豆以建设优质杂粮基地为依托,发展精深加工。经济作物的调整方向以东中西区域划分,打造东部特产、中部蔬菜、西部多种作物的发展格局。饲料作物的调整以形成增加玉米核心产区与镰刀弯地区青贮玉米种植以及西部地区牧草种植,协调畜牧业发展的农牧格局。最终实现吉林省种植业结构由单一玉米种植向多元作物发展,由过分强调经济社会效益转向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协调统一发展的种植业结构。
王玉[4](2019)在《地政学派土地思想研究(1933-1949)》文中认为民国时期的地政学派成立于1933年,是中国近代史上集当时最高水平的土地改革学术团体和国家经济建设智囊团功能于一身的重要学术流派。地政学派的土地学术和思想居于当时社会中的主流和中心地位,对民国土地经济学的发展、国民党政府土地政策的制定等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目前学界关于地政学派的研究成果不多,这与该学派当时的学术地位与社会影响尚有距离。本文在广泛收集有关地政学派的各类原始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地政学派的活动和思想等内容进行了系统性的考察,以期拓宽近代土地思想史的研究,同时厘清国民政府关于土地制度的政策演变逻辑。民国以来,局势不稳、军阀混战、外敌入侵等诸多因素导致政局动荡,但同时也激发社会各阶层探讨国家发展之路的热情,形成了一股思想开放、学术自由的活跃的文化氛围,近代也就成了经济思想发展转折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的土地问题,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心内容,更是封建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换的关键所在,因此各类土地思想也开始涌现。在蒋介石的授意下,1933年由萧铮组织发起了中国地政学会,将当时研究土地问题的专家学者以及实际从事地政工作的领导分子的力量聚集起来,是地政学派早期的正式组织,由此也标志着民国时期地政学派的正式形成。1947年为吸收更广泛的社会人士以及农民群体,萧铮又组建了中国土地改革协会,该协会性质为社会团体,以便深入民众,以此推动土地改革的发展。自此至1949年,地政学派步入了地政学会与土地改革协会两会并行的阶段。地政学派以孙中山“平均地权”思想为指导,以亨利·乔治”单一税”理论、达马熙克土地改革学说为参照,在“研究土地问题,促进土地改革”宗旨引领下,为国民政府实行土地制度改革进行具体的理论阐述和政策设计。地政学派主要的学术活动包括发行《地政月刊》、《人与地》等地政刊物,出版地政论着,译介国外土地学说。地政学派的历届年会也会密切结合时政形势,围绕最为迫切的土地问题展开讨论并形成决议,以此影响政府当局的政策,并推动民众土地观念之改变。同时,地政学派积极兴办地政教育,先后依托地政学院、地政研究所、私立建国法商学院等机构,为国民政府推行土地改革培养了大批地政人才。本文通过对地政学派相关资料发掘,系统梳理了地政学派的基本内容,提炼出地政学派土地改革主张的基础理论为平均地权、政策支柱为土地金融、配套设计为现代土地治理。以这三个层面作为土地思想主线,地政学派对民国时期土地制度进行了整体谋划。地政学派土地思想演化的脉络具有鲜明的以诱致性土地制度变迁为基础的强制性土地制度变迁特征,是顺应统制经济思潮以政府为主导解决农民对土地制度非均衡的诉求问题,但是在国民政府的土地改革实践中,强制性土地制度变迁逐渐脱离了诱致性土地变迁基础,地政学派的土地思想及制度主张不得不以妥协的形式实现,严重制约了土地改革的价值发挥。本文对地政学派同时期的中外土地学说进行研究对比。相较于中国共产党的为了推翻既有的社会制度和生产关系的土地革命论,地政学派为国民政府设计的土地改革方案则是在既有政治和经济制度框架内寻求农业发展的路径,这是由两者政治党派背景、经济学分析范式、适应经济阶段以及经济目标的不同所决定的。而相较于世界各国的土地改革事业,地政学派的土地改革主张也顺应了资本主义建立和发展以来土地改革的总体趋势,一是对土地私有制的行使范围大加限制,二是扶植农民收购土地,以推行耕者有其田政策。地政学派作为民国土地学界的重要组织,其土地思想和学术活动繁荣了民国的土地研究事业。尽管地政学派的土地思想在向土地制度转化的过程中,受到了诸多现实问题的影响而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但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也在一定程度上付诸了实践。尤其是在抗战胜利后,地政学派的土地金融思想在推动台湾省政当局土地改革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说明地政学派的土地思想在特定历史时期及条件下是能够转化为具有现实张力的政策实践的,其思想内涵对当下中国的土地制度改革也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郭彦[5](2019)在《我国森林资源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实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森林资源在自然资源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它不仅是陆地生态系统中上重要的资源之一,具有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承担着提供林产品、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的重大任务,而且影响着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的布局,战略性地位突出。对森林资源实施用途管制,保证森林资源的用途合法合理,对维持生态平衡,保障人与自然和谐,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从目前森林资源用途管制的现状来看,我国森林资源用途管制制度还不完善,具体表现在用途管制法律法规不健全,森林资源用途登记缺失,林业长远规划缺乏强制力和衔接,功能区分类和管制不当,用途转用机制不规范,监管不到位这六个方面。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森林资源法制建设滞后;二是森林资源三大效益失衡;三是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失灵。为有效对森林资源用途进行管制,结合美国、德国和新西兰三个国家森林经营管理的典型模式,在汲取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森林资源用途管制制度的六点建议:修改森林资源相关立法,增加森林资源的用途登记,规范林业长远规划,调整分区和管制强度,严格限制用途转用以及加大监督力度。只有通过以上措施,对森林资源实施最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规范森林资源的用途,引导社会合理利用和保护森林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吴淼[6](2019)在《生态导向下西安市城城乡空间发展模式及规划策略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城乡社会经济的发展达到了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居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显着提高。但由于发展观念、增长方式、管理体制等方面原因,使得社会经济在发展的同时,也集中爆发了大量的环境问题,如:大气污染、水环境污染、土地资源浪费、城镇化无序、生物多样性破坏等。针对上述问题,我国政府将“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作为新时期治国理政的重要理念。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城市也开始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到城乡发展建设当中,如北京“绿色生态城市”、广州“山水生态城市”等。由此可见,如何协调城乡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领域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面对城市无序蔓延、土地资源浪费、水环境污染等问题,如何寻求先进的科学方法,优化城乡空间发展秩序,保护有限的生态环境资源,将显得尤为必要,且也已成为城乡规划学、城市地理学、生态环境学等学科研究的前沿阵地。本文以西安为研究对象,以西安市域城乡空间为实证研究地域,以“理论实践剖析(理论借鉴)——现状评价及影响机制(问题梳理)——目标及模式确立(方法策略)——空间优化与技术制度创新保障(解决问题)”为整体技术路线,运用系统复合法、定性分析、定量控制、动态评判等方法,对生态视角下西安城乡空间发展优化这一命题进行了系统研究。通过系统梳理和总结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结合近年来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城乡发展之间关系研究的主流趋势,运用生态学、城乡规划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对生态导向下的西安市域城乡空间发展模式和规划策略展开研究,架构了城乡空间发展模式及优化策略的研究框架,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城乡空间研究的理论体系;并在西安实证评价分析的基础上,对西安市城乡空间的发展目标、空间布局方法、空间结构模式、技术创新等进行了系统性建构,对生态导向下转变西安市发展模式、提升发展质量、修复生态环境等具有积极意义。论文大体可以划分成三个部分共八个章节。第一部分为研究综述与理论基础,包含1、2章内容。该部分内容主要阐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等,并在生态视角下对城乡空间相关研究内容、研究进展、国内外实践等进行梳理和总结,提炼出了生态导向下城乡空间发展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第二部分为空间特征与问题审视,包含3、4章内容。首先,从时间的维度对西安市城乡空间发展轨迹进行了历史探源,并从演进动力机制和演进整体特征对西安城乡空间发展演变规律做了归纳总结。其次,通过对西安城乡生态建设的要素梳理和城乡生态建设现状的评价,辨识了西安城乡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产生的生态影响机制进行了系统性分析。第三部分为理论运用与实践探索,包含5、6、7章内容。首先,立足于生态导向的新价值取向,重新整合和确立西安市城乡空间发展目标和考评体系,制订了市域空间格局规划“法则”和城区空间布局规划“原则”,并对西安城乡空间结构模式进行了探索性研究。其次,基于城乡空间建设的系统方法与具体技术路径,在市域层面提出了生态安全格局构建策略,在城区层面制订了空间规划布局的优化策略,并在西安市实践基础上,对优化方案进行了后评估研究。最后,从城乡空间规划建设的“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两位一体的逻辑框架出发,架构了城乡空间发展建设的支撑保障体系。
孟俊红[7](2012)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法建构研究 ——以“同地同权”为基础》文中研究表明土地使用权是我国土地生产要素实现市场配置的物权法途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的基本要求是土地要素的可流动性,土地使用权的物权法建构就是要区分公益性与非公益性土地,允许在非公益性用途的土地所有权上设立可流转的土地使用权。城乡一体化进程、物权平等迫切需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完成物权法建构,在非公益性用途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上设立可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非出让方式设立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之转轨改造。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一体化成为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需要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农民的数量和我国目前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之间的矛盾、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家庭稳定、子女教育等因素决定了我国城乡一体化必须走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城市化道路,其关键在于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并解决其就业问题。我国目前的综合国力还很有限,政府不可能完全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这就意味着农村城市化很大程度上必须依靠农村自主城市化。如何盘活农民手中的土地资产,为农村自主城市化提供土地生产要素和资金支持,是农村自主城市化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反映了农村自主城市化的必然要求,为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自物权平等意义观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是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所有权上设立的用益物权,其用途都是在土地上建造建筑物,都要接受土地用途的公法管制,具有平等性,理应受到平等对待。作为物权平等原则的体现,“同地同权”理论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法建构之理论基础。正确理解“同地同权”必须正确理解“同地”、“同权”。所谓同地,是指按照市场化运作,符合非身份性、有偿性、有期限性等市场化要求的建设用地。所谓同权,是指相同用途的土地,可以设定相同性质的权利,赋予相同的法律地位,实现相同的功能(具有相同的权能),接受同样的限制,适用同样的法律保护。基于“同地同权”理论,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所有权均可以设立性质相同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过程中,从《民法通则》至《物权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完成了物权法建构,区分公益性与非公益性用途,在符合土地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针对非公益性建设用地可设立去身份、有偿、有期限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应当完成物权法建构,然《物权法》止步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造成这种局面的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现行制度下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是集体所有制在民法上的反映,农民与土地之间存在直接身份联系,从而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缺乏可流转性。法律禁止集体土地所有权设立可流转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是中央政策、地方立法、试点地区实践对可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直在进行探索,集体建设用地隐形入市对创设可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中央政策宏观上提出了解决非农建设用地入市问题,谨慎地提出了创设可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问题,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改革指明了方向;区分公益性与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征收制度、限缩征收范围,强化登记制度等措施,有助于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之物权化做好准备。地方立法和试点地区实践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之设立主体、可用于设立可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集体土地、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之事项、决策程序等做了有益的探索。中央政策、地方立法、试点地区关于可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创设的实践探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并未取得实质性突破。可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之设立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前提,是非出让方式设立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轨改造的参考标准,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关键应是设立可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目前的实践探索一直在着力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之流转,但既未设计出符合农村实际的可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创设路径,也没有完成非出让方式设立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之转轨改造。改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同地同权”为理论基础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之物权法建构面临着各种障碍:一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国有土地所有权事实上的不平等,二是现行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所建立的农民与土地的直接身份联系,三是不合理的土地征收制度。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法建构,首先必须对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物权化改造,使其成为符合物权法要求的、可以对抗一切非法侵害(包括对抗政府用于非公共利益的征收)的私权利。在此基础之上,区分可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之设立与非出让方式设立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之转轨改造分类规范、稳步推进。同时,还要完善土地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征收、财政转移支付、社会保障等配套制度。集体土地所有权物权化改造是设立可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前提。这既需要从主体、客体角度按照私法之要求对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物权化改造,又需要改革不合理的土地征收制度、限缩土地征收范围,落实农民的土地自主开发权。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之主体,应当以《物权法》之规定为依据正确定位集体组织、辅之以公司法股权限制理论完善集体组织,落实集体组织之决策机制与监督机制。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客体,应当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划定边界,并用登记手段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投资、融资等进行监管。设立可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在分清土地来源、正确认识农民土地自主开发权的基础上,针对经营性用地,在符合土地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采用出让方式设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组织之外的自然人、法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必须采用出让方式设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不再适合采用拨用方式,而是应当采用出让方式设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可以通过减免出让金的方式达到招商引资的目的。宅基地要逐渐实现由分配方式向出让方式的转变。纯粹的村集体的公益事业用地,仍然应当采用拨用方式设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可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还必须从主体、客体、内容等实体要件和决策、审批、登记等程序要件加以规范。非出让方式设立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之构成非常复杂,其转轨改造也要分类规范、稳步推进。非出让方式设立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完成有偿、有期限、去身份的转轨改造;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不适合采用转轨方式流转;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非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畴,其能否转轨流转和如何转轨流转应当区分存量与增量、自用与流转、一户多宅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隐形入市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问题更为复杂,应当区分违法的原因做不同处理。当务之急是对违法建设用地摸底、登记,以便为将来处理提供依据。以“同地同权”为理论基础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法建构还需要土地规划与用途管制、财政转移支付、土地征收、社会保障等配套制度的完善。土地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有助于防止耕地流失。《城乡规划法》已经将土地规划延伸到农村,目前需要做的是涤除《城乡规划法》中仍然残留的二元痕迹。更重要的是将在城市实施的土地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延伸到农村,并严格落实,实现城乡一体的土地规划与土地用途管制。土地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造成了部分农业用地不能转变为建设用地、因为农业用地与建设用地的巨额利差而受损,从而造成巨大的不公平。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有利于缓和区际不公平,有助于减缓地方政府和农民的土地利益冲动,防止耕地流失。不合理的土地征收制度是创设可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巨大障碍。因此,改革土地征收制度、限缩征地范围,有助于落实农民对土地的自主开发权,有助于设立可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改革土地征收制度,关键在于合理界定公共利益、限缩土地征收范围。此外,土地征收补偿形式也要进行创新。现行的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承担着对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并因而建立起农民与土地的直接身份联系。因此,切断农民同土地的身份联系,还依赖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应本着农民自愿原则,通过创新社会保障形式、完善保障成本分担机制等措施逐步实现。
任杰[8](2011)在《完善我国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耕地作为一种基础性资源,不仅在自然资源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且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增长,全球的耕地资源不断流失,耕地保护成为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的课题。我国耕地资源基数大,但人均资源较少,且后备资源匮乏;质量总体水平不高,3/4以上的农田为中低产农田。同时,我国又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是重中之重,经济建设对耕地资源的需求加大,加上耕地资源的利用率不高,导致耕地浪费、闲置、荒漠化现象严重。耕地资源的先天不足、后天利用不合理激化了我国耕地资源的供需矛盾。耕地总体动态平衡不断被打破,耕地数量、质量持续下降的状况引起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温家宝同志提出“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影响耕地资源的因素包括了政府、市场、产权和法律制度这四个要素,其中法律制度是我国开展耕地保护工作的基础。我国政府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不断颁布耕地保护相关的政策法规,逐步形成了耕地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包含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征收征用制度等,对控制耕地资源的流失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城市会、工业化进程逐步加快,现有的耕地保护制度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制度的缺陷逐渐显露。围绕着如何完善耕地保护法律制度这一主题,本文在介绍耕地资源、耕地保护等基本概念和特征的基础上,首先通过对我国目前耕地资源状况进行考察,明晰了实践中造成我国耕地资源不断流失的主要原因,如耕地交易市场组织尚未建立,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体制、财税制度不完善等;其次通过将现行耕地制度与实践相结合,分析出我国耕地保护法律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如耕地保护法律规定未考虑地方差异,基本农田划分不合理等;再次通过介绍外国耕地保护法规,得到改进我国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启示,如注重耕地利用规划制度的建设,重视土壤生产能力改良等;最终,结合国外的先进成果,提出关于完善我国保持耕地资源数量、增强耕地资源质量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的几点建议,如制定基本农田保护奖励措施,以提高人们保护耕地资源的积极性;将耕地复垦的原则修订为“谁复垦,谁受益”等。
苗菁[9](2010)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保障措施研究 ——以河南省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管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宏观引导与调控作用,协调好土地利用活动中的利益关系,解决人口增长、经济建设与资源利用日益突出的矛盾,需要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保障体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保障措施研究是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规划得以实施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加强和改进规划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本专题运用系统工程方法、对比研究方法、统计分析预测方法、实地调查的方法和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借鉴国内外规划管理实施保障的先进经验,结合河南省实际情况,分析河南省上轮规划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研究本轮规划编制和管理理念、战略思路和机制,研究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用地规模、布局、时序、结构上进一步发挥调控和引导作用的保障措施和宏观调控手段,制定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法律、行政、经济、社会、技术和其他保障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河南省社会经济协调、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
雒占福[10](2009)在《基于精明增长的城市空间扩展研究 ——以兰州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当前,随着我国城市化与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各地城市正经历着空间规模迅速扩展与空间结构形态巨变的历史性过程,争做“国际化大都市”、向“巨型城市”迈进的“做大做强”成为各地发展的基本诉求,随之而来的是珍贵的耕地资源不断锐减、自然生态超负荷载运行、开发建设粗放低效益以及基础设施滞后等一系列困境问题。因此,如何在当前的快速城市化进程中,选择合理的城市空间扩展策略既不影响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发展,又达到土地集约利用的目的显得尤为紧迫,也是当前政府与学术界极为关注的问题。城市空间扩展是城市化的重要表现与特征之一。在宏观上就是城市用地规模的扩展过程,在微观上就是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农业用地(耕地、草地、荒山、荒地、滩地)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过程。城市空间扩展的实质上是城市在内外动力作用下非建设用地转化为各类建设用地的城市空间推进过程,包括空间要素的增殖和城市空间结构的形成与转化,以及城市外在形态在平面和垂直方向上的伸展等内容。城市空间扩展总是面临扩展方向问题、扩展的经济性问题、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应该选择何种扩展模式、策略方法等具体问题,而目前的单学科研究又难以整合成统一的判断依据。在西方城市,面对战后的郊区化蔓延,基于紧凑、节约和集工具策略为一体的城市精明增长思潮正方兴未艾。精明增长是一项涵盖了多个层面的城市发展综合策略.为了解决城市蔓延,建立了基于市场特点的控制类、引导类与配套类综合策略方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因此,精明增长为城市空间扩展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本文在国内外城市空间扩展与精明增长研究综述的基础上,通过精明增长视角,对城市空间扩展进行机制促动作用与目标促动作用的分析,揭示精明增长与城市空间扩展具有内在的同一性。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基于精明增长的城市空间扩展理论框架,并以西部河谷型城市为案例,进行实证研究,提出了精明增长的城市空间扩展策略。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基于精明增长的城市空间扩展是我国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在我国土地资源有限,特别是耕地资源紧张、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经济急速增长条件下,选择集约紧凑的城市空间扩展模式是现实要求,也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尽管我国的城市空间扩展现状与产生精明增长土壤的美国城市蔓延又有很大不同,但是在土地集约利用(精明增长的混合式开发、棕(灰)地开发),改变城市土地资源粗放低效益利用方面,在保护农田、开敞空间、生态景观等方面,在强化公交导向开发方面,在保护和改造传统邻里社区等方面不仅有共同的发展要求,而且在实践中显着成效得到了一致肯定。(2)精明增长的本质是调控城市扩展的综合性策略精明增长是一项涵盖了多个层面的城市发展综合策略,其综合性首先是区域、城市、街区或社区不同层次方案的综合,即广泛进行区域问题辨识,形成多个远景方案;将区域开放空间,填空区、重新发展区和新增长区,社区中心和走廊综合起来,作为基本目标;以多样性、步行平等、混合利用等原则将区域战略与社区建设统一起来,进行方案的比较分析。其次是多种策略工具与法律法规的综合,其策略性不仅是社区改造、道路改造、棕地开发、土地混合式使用等基础性策略,更是区域视角的交通规划、开敞空间保护策略,并合理选择法律、经济、行政等政策工具,并与这些策略结合起来综合地发挥作用。再次是管理者-规划者-民众的决策综合,通过建立主导作用的区域协调的政府管理组织与广泛性协调的民间组织与规划者一起进行综合决策。(3)精明增长是城市空间可持续扩展的向导精明增长对影响城市空间扩展的各因素具有积极的优化调整与合理组织作用,促进自然环境的合理改造、改善,有助于产业结构高级化、生态化、知识化的优化升级,有助于集聚效应的促发,有助于综合交通技术的发展创新,更有利于规划调控措施的合理选择与综合运用,从而使得精明增长有助于促进城市空间的合理有序扩展。同时,精明增长更能促进城市空间扩展向着四大目标发展——繁荣城市经济、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保护环境(包括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与节约资源(耕地、能源、水资源等),体现了集约紧凑思想、和谐综合思想、资源节约思想、多样性思想与承载有限的思想内涵。因此,精明增长具有判断城市空间扩展合理性作用,具有判断标尺的功能,具有促进城市空间扩展的可持续向导作用。(4)兰州市建设用地空间扩展模式亟需革新不论是市域建设用地空间扩展,还是市区建设用地空间扩展,都具有鲜明的河谷、交通引导的轴线带状模式。其中市区空间扩展模式更为具体而典型,经历了起初的轴线跳跃式扩展,形成带状组团模式,但发展到现在,却面临组团间具有隔离作用的开敞空间被蚕食开发的命运,从而使得组团间不断靠拢、融合,必将使几十年形成的适合河谷地域环境特点的城市组团结构模式被破坏,严重影响着兰州市区的可持续发展,特快随着人口规模的增长,跳出河谷建立新区是必然的选择。因此,从市域建设用地扩展层面入手,基于精明增长策略,选择重点县城与城镇作为市域社会经济的发展重点区,建立城镇增长边界,保护河谷地带的农田、河流生态用地,从根本上改变市域河谷轴线蔓延模式。在市区建设用地扩展层面,按照河谷型环境条件,选择跳跃式近域组团扩展模式(北拓战略)不仅开发了荒地与未利用地,增加了土地供给,并相对地保护或者解救了具有生态安全意义的脆弱的狭长河谷生态系统,避免了河谷型扩展的路径依赖,而且避免城市空间跨度过大而带来老城区可能的衰退。(5)兰州市实践精明增长的重点是河谷区不论是兰州市域建设用地还是市区建设用地,其空间扩展结果都普遍对河谷区产生显着影响。兰州市域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河谷区,1996年的河谷区建设用地占50.8%,2005年达到56.6%。这种以河谷为主的轴线式建设用地扩展直接占用河谷区耕地、生态水域用地,影响城镇体系空间结构的合理化,同时带来市域环境污染、灾害安全、交通等方面的压力过大、发展成本过高的问题。而市区建设用地空间扩展结果同样对河谷水域生态用地产生显着影响,不仅在河谷空间限制下,致使适宜河谷环境条件的组团结构受到重大胁迫,面临各组团的融合趋势,而且呈现沿河谷向外蔓延趋势,对城市边缘区开敞空间产生胁迫。因此,综合实施精明增长策略,推动兰州市河谷区的精明增长是解决未来兰州市建设用地空间扩展的关键。本论文研究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探求了精明增长对城市空间扩展的作用机理与内在的同一性通过精明增长策略对城市空间扩展机制的作用机理分析,表明精明增长策略不仅对城市空间的合理扩展有积极的优化调整作用——促进自然环境的合理改造、改善,有助于产业结构高级化、生态化、知识化的优化升级,有助于集聚效应的促发,有助于综合交通技术的发展创新,更有利于规划调控措施的合理选择与综合运用,而且对城市扩展目标有积极的推进作用——繁荣城市经济、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保护环境(包括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与节约资源(耕地、能源、水资源等)。因此,基于精明增长的城市空间扩展不仅体现了集约紧凑思想、和谐综合思想、资源节约思想、多样性思想与承载有限的共同的思想内涵,而且为城市空间扩展提供了新视角的研究思路,丰富了城市空间扩展的基本方法与策略工具,二者具有内在的同一性。(2)基于精明增长视角的国外城市空间扩展调控实践解析对于已经经历城市化快速阶段的城市空间扩展的调控实践考察,不仅有助于了解城市化快速阶段的空间扩展特征,而且有助于认识其调控的思想策略变化。因此,不论是美国精明增长的实践剖析,还是基于精明增长视角的英国、法国、日本等国家的城市调控实践解析,对科学理解基于精明增长的城市空间扩展策略提供了实践基础,为以GDP为导向的、背离于我国基本国情、资源环境基础与城市化进程要求的我国城市空间扩展提供了借鉴契机,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借鉴的前提与借鉴的重点。(3)基于精明增长视角的兰州市建设用地空间扩展分析与评价兰州市位于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西部欠发达地区,与东部地区相比较,其限制性因素多而发展差距大。因此,选择精明增长的城市空间扩展更有其紧迫性。论文基于市域与市区两个层面,通过GIS、SPSS等方法定量分析了其扩展过程特点与扩展机制,揭示了河谷型城市的空间扩展基本规律。并基于精明增长视角分析其扩展效应,形成河谷型城市空间扩展的基本趋势判断,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基于精明增长的河谷型城市空间扩展的策略性措施与政策性建议。
二、改革不合理的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的建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改革不合理的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的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1)西方国家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多样性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内涵与依据 |
1.2.2 职工参与的实现形式与法律界定 |
1.2.3 职工参与在民主管理层面的外延 |
1.2.4 职工参与的影响因素与定量分析 |
1.2.5 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理论梳理 |
2.1 马克思经济学理论 |
2.1.1 工人合作工厂理论 |
2.1.2 劳资关系理论 |
2.2 西方经济学相关研究 |
2.2.1 约翰·穆勒对合作制经济的研究 |
2.2.2 马歇尔关于合作社的分析 |
2.3 国外社会主义的相关研究 |
2.3.1 空想社会主义 |
2.3.2 无政府主义 |
2.3.3 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理论 |
2.3.4 霍尔瓦特工人管理型企业理论 |
2.3.5 西方左翼学者的理论探索 |
2.4 经济民主理论 |
2.4.1 施韦卡特经济民主理论 |
2.4.2 达尔经济民主理论 |
2.5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5.1 爱德华·弗里曼 |
2.5.2 玛格丽特·布莱尔 |
2.5.3 罗纳德·米切尔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历史沿革 |
3.1 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最初实验 |
3.2 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对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探索 |
3.2.1 瑞典共享型劳资协调机制 |
3.2.2 以色列基布兹合作制经济 |
3.2.3 西班牙蒙特拉贡工人合作制经济 |
3.2.4 日本三支柱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
3.2.5 德国“共同决定制” |
3.3 20 世纪50 年代以来社会主义国家对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探索 |
3.3.1 南斯拉夫工人自治经济 |
3.3.2 新中国“鞍钢宪法” |
3.4 西方国家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主要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二元制”模式的职工参与管理 |
4.1 职工参与管理的发展脉络 |
4.1.1 起步阶段:未形成有效的法律规定 |
4.1.2 发展阶段:“二元制”模式的生成 |
4.1.3 巩固阶段:法律框架的搭建 |
4.2 职工参与管理制度的组织结构 |
4.2.1 企业职工委员会 |
4.2.2 监事会与董事会 |
4.3 职工参与管理模式的功能与挑战 |
4.3.1 职工参与管理的三大功能 |
4.3.2 职工参与管理制度的学理辩论 |
4.3.3 职工参与管理制度的实践困境 |
4.4 “二元制”参与模式的进一步调整:后经济危机的再平衡 |
4.4.1 《最低工资法》的调整 |
4.4.2 企业职工委员会与工会的合作 |
4.4.3 外包业务及外资机构的策略调整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工会组织主导下的职工参与管理 |
5.1 瑞典工会主导下职工参与模式的演进 |
5.1.1 历史起点:社会民主主义 |
5.1.2 劳资双方力量的短暂平衡 |
5.1.3 职工参与地位的确立 |
5.1.4 新自由主义雇主势力的崛起 |
5.1.5 政府协调下劳资力量的新发展 |
5.2 瑞典工会主导下职工参与模式的基本构成 |
5.2.1 企业职工委员会 |
5.2.2 董事会级别代表 |
5.3 瑞典工会主导下职工参与模式的挑战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工人合作制经济的职工参与管理 |
6.1 蒙特拉贡联合公司的发展进程 |
6.2 社员广泛参与:职工参与管理的内在逻辑 |
6.3 蒙特拉贡工人合作制经济的社会经济绩效 |
6.3.1 就业质量与规模的提升 |
6.3.2 工资差异与X效率 |
6.3.3 “多本地化”国际战略选择 |
6.4 国际化扩张下蒙特拉贡工人合作社的挑战与对策 |
6.4.1 主要挑战 |
6.4.2 解决对策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总结与启示 |
7.1 西方国家职工参与管理的主要经验 |
7.2 西方国家职工参与管理的差异性比较 |
7.3 推进我国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对策建议 |
7.3.1 健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 |
7.3.2 完善企业董事制、监事制 |
7.3.3 增强工会组织职能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税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及内容框架 |
1.2.1 研究思路 |
1.2.2 内容框架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之处及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关于税制研究的文献综述 |
2.1.1 税收职能定位的研究 |
2.1.2 税制选择的理论研究 |
2.1.3 关于税制优化的经济学研究 |
2.2 关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研究综述 |
2.2.1 相关概念界区 |
2.2.2 产业结构演进理论研究 |
2.2.3 产业结构的评价标准研究 |
2.2.4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测度方法研究 |
2.3 关于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研究综述 |
2.3.1 税收负担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2.3.2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 |
2.3.3 产业税收政策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 |
2.4 文献评述 |
第3章 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机理分析 |
3.1 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理论依据 |
3.1.1 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视域下的税收 |
3.1.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
3.1.3 产业政策有效性理论 |
3.2 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机制 |
3.2.1 产量效应 |
3.2.2 替代效应 |
3.3 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调整途径 |
3.3.1 税制在供给侧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3.3.2 税制在需求侧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税制和产业结构的历史演进 |
4.1 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的税制和产业结构演进(1949-1978 年) |
4.1.1 产业结构从恢复到失衡 |
4.1.2 税制从简化到再简化 |
4.1.3 税制与产业结构的配合 |
4.2 改革开放到全面深化改革前的税制和产业结构演进(1979-2011 年) |
4.2.1 产业结构渐趋合理 |
4.2.2 市场经济税制体系日渐完善 |
4.2.3 税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4.3 全面深化改革以来的税制和产业结构演进(2012-2019 年) |
4.3.1 产业结构优化趋势明显 |
4.3.2 现代税制体系日臻完善 |
4.3.3 税制与产业结构现状及问题 |
第5章 税制对产业结构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模型设定 |
5.2 变量说明 |
5.2.1 被解释变量 |
5.2.2 解释变量 |
5.2.3 控制变量 |
5.3 回归结果 |
5.3.1 税收负担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5.3.2 税制结构比例与产业结构分析 |
5.3.3 税收激励与产业结构的关系 |
5.4 稳健性检验 |
5.4.1 税收负担与产业结构的稳健性检验 |
5.4.2 税制结构比例与产业结构的稳健性检验 |
5.4.3 税收激励与产业结构的稳健性检验 |
5.5 实证结论 |
5.5.1 税收负担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抑制作用 |
5.5.2 提升直接税比重有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5.5.3 税收创新激励显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第6章 税制改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建议 |
6.1 持续推进减税降费降成本 |
6.1.1 统筹减税降费的多元衍生效应 |
6.1.2 强化减税降费的宏观引导效应 |
6.1.3 畅通减税降费的间接传导机制 |
6.2 不断优化税制结构促升级 |
6.2.1 持续深化增值税税制改革 |
6.2.2 持续优化消费税制度调控职能 |
6.2.3 强化提升所得税制度竞争力 |
6.3 健全地方税体系规范税收竞争 |
6.3.1 完善地方财政管理权限 |
6.3.2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
6.3.3 赋予地方限度内税收立法权 |
6.4 逐步调整完善产业税收政策 |
6.4.1 配合产业组织政策的税制优化 |
6.4.2 促进科技创新的税制优化 |
6.4.3 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税制优化 |
6.4.4 推动“一带一路”的税收合作 |
附录 我国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表(1994至2020年)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3)吉林省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其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依据 |
1.2 文献评述 |
1.2.1 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基础研究 |
1.2.2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研究 |
1.2.3 关于种植业结构评价的研究 |
1.2.4 关于种植业结构调整的制约因素 |
1.2.5 关于种植业结构调整方向的研究 |
1.3 理论基础 |
1.4 基本概念界定 |
1.5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5.1 研究目标 |
1.5.2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6.1 研究方法 |
1.6.2 数据来源 |
1.6.3 技术路线图 |
1.7 本论文的学术贡献 |
第二章 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分析 |
2.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发展的阶段及其特征 |
2.1.1 以粮食为主体的农产品供给快速增长(1978—1984 年) |
2.1.2 粮食供给呈多元化发展(1985-1998 年) |
2.1.3 推进农业供给战略性调整(1999-2003 年) |
2.1.4 农产品供给全面提升与结构性失衡(2004-2015 年) |
2.1.5 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阶段(2016 年至今) |
2.2 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现状及问题 |
2.2.1 供求结构性矛盾凸显 |
2.2.2 粮食市场竞争力丧失 |
2.2.3 农业资源环境约束加重 |
2.3 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内涵与内容 |
2.3.1 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内涵 |
2.3.2 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容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吉林省种植业结构的演变 |
3.1 种植业结构快速调整阶段(1978-1984 年) |
3.2 种植业结构缓慢调整阶段(1985-1988 年) |
3.3 种植业结构调整徘徊阶段(1989-1998 年) |
3.3.1 第一阶段:1989-1993 年全面增长时期 |
3.3.2 第二阶段:1994-1998 年波动发展时期 |
3.4 种植业结构高速调整阶段(1999-2015 年) |
3.4.1 第一阶段:1999-2003 年粮食生产下滑 |
3.4.2 第二阶段:2004-2008 年粮食生产持续增长 |
3.4.3 第三阶段:2009-2015 年粮食生产超常增长 |
3.5 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阶段(2016 年至今)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吉林省种植业结构的合理性评价 |
4.1 种植业结构合理性评价客观依据 |
4.2 种植业结构经济效益评价 |
4.2.1 种植业投入产出比分析 |
4.2.2 种植业结构变动对农民收入增长效应 |
4.2.3 不同作物间比较收益分析 |
4.3 种植业结构社会效益评价 |
4.3.1 粮食商品率 |
4.3.2 粮食进口对外依存度 |
4.4 种植业结构生态效益评价 |
4.4.1 不同农作制度的使用频率 |
4.4.2 化肥施用强度 |
4.4.3 秸秆还田率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吉林省种植业结构调整的困境 |
5.1 吉林省种植业结构调整的市场困境 |
5.1.1 国际贸易环境错综复杂 |
5.1.2 玉米临储价格政策逆向而行 |
5.1.3 农产品成本持续上涨 |
5.1.4 农产品收益增长乏力 |
5.2 吉林省种植业结构调整的生态困境 |
5.2.1 农业水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 |
5.2.2 耕地质量呈下降趋势 |
5.2.3 非耕地资源滥垦严重 |
5.3 吉林省种植业结构调整的技术困境 |
5.3.1 优良品种技术研发滞缓 |
5.3.2 农业技术推广与应用不匹配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吉林省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框架 |
6.1 农业资源配置方式的改革 |
6.1.1 我国农业资源配置方式分析 |
6.1.2 农业资源配置的改革方向 |
6.2 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 |
6.2.1 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分析 |
6.2.2 建立目标价格形成机制 |
6.3 粮食市场结构的改革 |
6.3.1 粮食收购市场结构现状分析 |
6.3.2 粮食收购市场结构改革方向 |
6.4 农村经济组织制度的改革 |
6.4.1 农村组织制度的发展现状 |
6.4.2 农村组织制度的改革方向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吉林省种植业结构调整的价值取向 |
7.1 国家粮食安全的价值取向 |
7.1.1 国家粮食安全地位不可动摇 |
7.1.2 粮食主产区核心地位急需巩固 |
7.2 农民种粮合理收入的价值取向 |
7.2.1 合理收入是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支撑条件 |
7.2.2 保证玉米生产的合理收入 |
7.2.3 建立合理的作物比较收益结构 |
7.3 产业协调发展的价值取向 |
7.3.1 与下游产业结构相适应 |
7.3.2 有利于构建下游产业成本竞争优势 |
7.4 生态可持续的价值取向 |
7.4.1 退出“赤色”产能 |
7.4.2 恢复轮作制度 |
7.4.3 种地养地结合 |
7.4.4 科学施用化肥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吉林省种植业结构调整方向 |
8.1 吉林省种植业结构调整方向的选择 |
8.1.1 坚持粮食主产区应有的结构属性 |
8.1.2 积极发展经济作物 |
8.1.3 加快开发饲料作物 |
8.2 吉林省粮食作物结构调整的方向 |
8.2.1 优化玉米内部种植结构 |
8.2.2 逐步激发大豆种植活力 |
8.2.3 提升优质水稻种植比例 |
8.2.4 增加优质杂粮杂豆种植面积 |
8.3 吉林省经济作物结构调整方向 |
8.3.1 做强东部特产作物 |
8.3.2 做大中部蔬菜作物 |
8.3.3 开发西部多种经济作物 |
8.4 吉林省饲料作物结构调整方向 |
8.4.1 加快发展青贮玉米 |
8.4.2 建设优质牧草基地 |
8.5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作者简介 |
致谢 |
(4)地政学派土地思想研究(1933-1949)(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述评 |
一、关于民国时期土地思想的研究 |
二、关于地政学派及其土地思想的研究 |
三、关于地政学派思想来源的研究 |
第三节 主要研究任务与内容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内容 |
三、拟解决的问题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地政学派的创立和发展 |
第一节 地政学派的创立背景 |
一、国外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掠夺 |
二、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严峻挑战 |
第二节 地政学派的创立概况 |
一、地政学派的初期发轫 |
二、地政学派的正式成立 |
三、地政学派的组织发展 |
四、地政学派的成员群体 |
第三节 地政学派的学术活动和教育事业 |
一、举办年会 |
二、发行刊物 |
三、出版书籍 |
四、兴办地政教育 |
第二章 地政学派土地思想渊源与制度经济学架构 |
第一节 地政学派的理论指导 |
一、孙中山的“平均地权”理论 |
二、亨利·乔治的“单一税”理论 |
三、达马熙克的土地改革理论 |
第二节 地政学派土地思想的制度经济学架构 |
一、制度变迁及土地制度经济学理论 |
二、地政学派的土地制度变迁分析 |
第三章 平均地权:地政学派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土地问题剖析 |
一、土地问题的界定 |
二、土地政策的内涵 |
第二节 对土地改革纲领的研究 |
一、“平均地权”诠释 |
二、“耕者有其田”诠释 |
第三节 土地改革的政策主张 |
一、设置地政机关作为推行主体 |
二、推广土地整理作为基础前提 |
三、落实地价税制作为核心举措 |
四、改革租佃制度作为耕者保障 |
五、规划市地利用作为城建支撑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土地金融:地政学派的政策支柱 |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土地金融问题剖析 |
一、土地金融的界定 |
二、土地金融发展瓶颈的成因 |
第二节 对融通土地资金必要性的研究 |
一、对土地金融与“平均地权”关系的探讨 |
二、对土地金融与“地尽其利”关系的探讨 |
三、对土地金融与工业化关系的探讨 |
四、对土地金融与城市改造关系的探讨 |
第三节 土地金融体系的构建主张 |
一、设立土地银行作为专营机关 |
二、发行土地债券作为资金来源 |
三、完善农业保险作为风险补偿 |
四、发展合作信用作为有益补充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现代治理:地政学派的配套设计 |
第一节 对土地法制现代化的思考 |
一、修改《土地法》的探讨 |
二、推动土地纲领入宪的倡议 |
第二节 对人地关系现代化的探讨 |
一、土地人权保障论 |
二、内地殖民政策论 |
第三节 对土地利用现代化的分析 |
一、土地生产技术应用观 |
二、土地经营方式改良观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地政学派对同时代中外土地思想的研究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的研究 |
一、对原中共红色区域的土地政策研究 |
二、地政学派受到的中国农村派辩驳 |
第二节 国外土地政策的研究 |
一、世界土地制度发展的趋势 |
二、部分国家土地改革运动的特点 |
第七章 地政学派的学术贡献和应用价值 |
第一节 地政学派与民国土地研究发展 |
一、对中国传统土地思想的传承与创新 |
二、对孙中山土地思想的阐述与发展 |
三、对民国土地思想研究的引领与繁荣 |
第二节 地政学派与民国土地政策实践 |
一、以推进土地改革事业为政治追求 |
二、参与国民政府土地理论阐述和政策设计 |
第三节 为台湾土地改革积累经验 |
一、夯实台湾农地改革的基础准备 |
二、完善土地金融与土地行政体系 |
第八章 地政学派土地思想对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启示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以来土地制度变迁 |
一、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土地制度演变 |
二、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1978年间的土地制度演变 |
三、改革开放以来的土地制度演变 |
第二节 我国土地制度改革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
一、土地产权制度性缺失 |
二、土地金融供给不足 |
三、土地规模化经营受限 |
第三节 地政学派土地思想的现实启示 |
一、完善土地产权制度 |
二、发展土地金融市场 |
三、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
附录 |
地政学派主要成员简介 |
地政月刊目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我国森林资源用途管制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内容 |
一、森林资源用途管制的基本理论 |
(一)森林资源用途管制的涵义 |
1.森林资源的概念 |
2.用途管制的概念 |
3.森林资源用途管制的内涵 |
(二)森林资源用途管制的理论基础 |
二、森林资源用途管制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一)森林资源用途管制制度的现状 |
1.管制依据 |
2.管制措施 |
3.管制效果 |
(二)森林资源用途管制制度存在的问题 |
1.森林资源用途登记缺失 |
2.规划缺乏强制力和衔接 |
3.功能区分类和管制不当 |
4.用途转用机制不规范 |
5.监管不到位 |
三、森林资源用途管制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森林资源法制建设滞后 |
(二)森林资源三大效益失衡 |
(三)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失灵 |
四、域外森林资源用途管制制度的实践及借鉴 |
(一)域外森林资源用途管制制度的实践 |
1.美国的“生态系统经营模式” |
2.德国的“近自然林业经营模式” |
3.新西兰的“分类经营模式” |
4.比较评价 |
(二)域外森林资源管理的借鉴 |
1.健全森林管理法制体系 |
2.强化林业规划的效力 |
3.保护天然林资源 |
4.减轻林产品税费负担 |
5.重视公众的参与 |
五、完善我国森林资源用途管制制度的建议 |
(一)修改森林资源相关立法 |
(二)增加森林资源的用途登记 |
(三)规范林业长远规划 |
(四)调整分区和管制强度 |
(五)严格用途转用 |
(六)加大监管力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参考政策法规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6)生态导向下西安市城城乡空间发展模式及规划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对象及概念界定 |
1.3.1 研究对象 |
1.3.2 概念界定 |
1.4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框架 |
1.5 研究方法 |
1.6 本章小结 |
2 相关理论基础及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相关理论基础 |
2.1.1 复合生态系统理论 |
2.1.2 系统生态学理论 |
2.1.3 生态位理论 |
2.1.4 景观生态学理论 |
2.1.5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2.1 国外研究现状 |
(1)生态导向下城乡空间研究 |
(2)生态评价指标及方法研究 |
2.2.2 国内研究现状 |
(1)生态导向下城乡空间研究 |
(2)生态评价指标及方法研究 |
2.3 国内外实践经验及启示 |
2.3.1 国外实践 |
2.3.2 国内实践 |
2.3.3 发展启示 |
2.4 本章小结 |
3 西安城乡空间发展轨迹及其生态空间演变特征 |
3.1 城市起步:1950s西安城乡空间发展结构及特征 |
3.1.1 时代背景 |
3.1.2 空间结构 |
3.1.3 总体特征 |
3.2 发展革新:1980s西安城乡空间发展结构及特征 |
3.2.1 时代背景 |
3.2.2 空间结构 |
3.2.3 总体特征 |
3.3 空间重构:1990s西安城乡空间发展结构及特征 |
3.3.1 时代背景 |
3.3.2 空间结构 |
3.3.3 总体特征 |
3.4 品质提升:2008 年以来西安城乡空间发展结构及特征 |
3.4.1 时代背景 |
3.4.2 空间结构 |
3.4.3 总体特征 |
3.5 西安城乡空间发展结构及其生态空间演变特征 |
3.5.1 空间演进轨迹历程 |
3.5.2 空间演进动力机制 |
3.5.3 城乡空间演进整体特征 |
3.5.4 城乡生态空间演进特征 |
3.6 本章小结 |
4 西安城乡生态建设的现状评价及影响机制 |
4.1 西安城乡生态建设的现状格局 |
4.1.1 生态要素梳理 |
4.1.2 生态总体格局 |
4.2 生态建设评价指标及方法 |
4.2.1 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4.2.2 “市域层次”的评价指标及方法 |
4.2.3 “城区层次”的评价指标及方法 |
4.3 市域城乡生态适宜性评价及影响机制 |
4.3.1 生态敏感性评价 |
4.3.2 生态承载力评价 |
4.3.3 生态安全性评价 |
4.3.4 市域生态问题 |
4.3.5 生态影响机制 |
4.4 城区生态建设评价及影响机制 |
4.4.1 生态环境评价 |
4.4.2 绿地建设评价 |
4.4.3 生态建设问题 |
4.4.4 生态影响机制 |
4.5 本章小结 |
5 生态导向下西安城乡空间发展的基本原则及结构模式 |
5.1 城乡空间发展目标导向及阶段划分 |
5.1.1 发展目标导向 |
5.1.2 发展阶段划分 |
5.1.3 发展考评体系 |
5.2 城乡空间发展的基本原则拟定 |
5.2.1 市域空间格局规划“法则” |
5.2.2 城区空间布局规划“原则” |
5.3 城乡空间发展的结构模式选择 |
5.3.1 结构模式基本特征 |
5.3.2 典型结构模式比选 |
5.4 本章小结 |
6 生态导向下西安城乡空间发展的优化布局方法及策略 |
6.1 城乡空间发展的优化技术路径与方法 |
6.1.1 既有的技术路径 |
6.1.2 优化路径及方法 |
6.2 市域生态安全格局构建策略 |
6.2.1 划定生态分区,管控资源利用 |
6.2.2 串点连线织网,构建生态网络 |
6.2.3 控制城乡规模,优化城乡布局 |
6.2.4 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 |
6.3 城区空间规划布局优化策略 |
6.3.1 控制城区人口,推动旧城更新 |
6.3.2 优化空间结构,城市分区管控 |
6.3.3 调整产业用地,疏解城区工业 |
6.3.4 划定城市绿线,完善公园体系 |
6.3.5 延续历史特色,建设遗址公园 |
6.3.6 建设海绵城市,实现“柔性”治水 |
6.3.7 加快绿道建设,完善交通体系 |
6.4 生态导向下城乡空间格局优化方案“后评估” |
6.4.1 情景分析法的适用性 |
6.4.2 基于情景分析的优化方案“后评估” |
6.4.3 “后评估”结果 |
6.5 本章小结 |
7 生态导向下城乡空间规划建设的技术创新及制度创新 |
7.1 技术创新 |
7.1.1 统一规划技术标准及规范 |
7.1.2 明确生态空间规划层级及对象 |
7.1.3 构建城乡生态空间规划导则 |
7.1.4 加强相关规划体系的衔接 |
7.2 体制创新 |
7.2.1 建立生态控制线管控机制 |
7.2.2 建立生态保护区补偿机制 |
7.2.3 建立生态绩效评估审查机制 |
7.2.4 建立多部门协同管理机制 |
7.3 本章小结 |
8 结论 |
8.1 研究结论 |
8.2 创新点 |
8.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图录 |
表录 |
作者在读期间的研究成果 |
1.发表论文 |
2.参编论着 |
3.参与课题 |
4.参与研究项目 |
附录 |
附录Ⅰ 西安市生态评价基础数据及来源汇编 |
附录Ⅱ 国家生态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
附录Ⅲ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 |
附录Ⅳ 国家森林城市指标体系 |
(7)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法建构研究 ——以“同地同权”为基础(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基本概念的界定 |
四、研究框架 |
五、研究方法与创新 |
第一章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法建构之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物权法建构之必要性 |
一、土地生产要素市场配置的重要性及物权法路径 |
二、我国土地生产要素市场配置的物权法路径:土地使用权 |
三、我国土地使用权物权法建构的必要性 |
第二节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法建构之迫切性 |
一、城乡一体化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法建构之迫切要求 |
二、物权平等的必然要求 |
第三节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法建构之理论基础:同地同权 |
一、对“同地同权”的不同理解 |
二、“同权”与“同价”、“同利”的关系 |
三、“同地同权”内涵解析 |
第四节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法建构之参照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一、权利的设立制度 |
二、权利的主体制度 |
三、权利的客体制度 |
四、权利的内容制度 |
五、权利的消灭制度 |
六、权利的保护与救济制度 |
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法建构完成的意义 |
第五节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法建构之现状 |
一、现行法律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之规定 |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行制度设计存在之问题 |
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行制度存在问题之根源 |
第二章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法建构之实践探索及出路 |
第一节 中央政策对可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探索 |
一、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中央政策概述 |
二、相关中央政策取得的进展 |
三、相关中央政策存在的局限性 |
第二节 地方立法对可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探索 |
一、地方立法关于可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概述 |
二、地方立法取得的进展 |
三、地方立法存在的局限性 |
第三节 试点地区实践对可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探索 |
一、试点地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索概述 |
二、试点地区实践取得的进展及局限性 |
第四节 隐形入市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创设 |
一、集体建设用地隐形入市概况 |
二、隐形入市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创设 |
三、隐形入市中创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存在之问题 |
第五节 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法建构实践探索之评析 |
一、探索的定位不够准确 |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法建构之障碍 |
第六节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法建构之根本出路 |
一、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物权化改造 |
二、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分类规范、稳步推进 |
三、完善配套制度 |
第三章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法建构之设计 |
第一节 建构之前提:集体土地所有权之物权化改造 |
一、主体的完善:村集体组织的明确与实化 |
二、客体的界定:集体土地的确定与登记 |
三、权利核心内容:设立可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四、权利的保护与救济 |
第二节 可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之设立 |
一、区分设立可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土地来源 |
二、设立方式:出让 |
三、设立之实体要件 |
四、设立之程序要件 |
第三节 非出让方式设立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之转轨改造 |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轨之借鉴意义 |
二、非出让方式设立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构成的复杂性 |
三、非出让方式设立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之转轨改造 |
四、非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之转轨问题 |
五、隐形入市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瑕疵补正问题 |
第四章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法建构配套制度之完善 |
第一节 实施城乡一体的土地规划与土地用途管制 |
一、由城乡二元土地规划到《城乡规划法》 |
二、目前城乡规划与土地用途管制存在的问题 |
三、严格土地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 |
第二节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 |
一、我国关于土地保护方面财政转移支付的实践 |
二、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若干建议 |
第三节 土地征收制度改革 |
一、公共利益的界定 |
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创新 |
第四节 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
一、土地对我国农民的社会保障价值 |
二、我国农民的社会保障现状 |
三、健全与完善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完善我国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研究目的 |
1.2 研究现状 |
1.2.1 完善我国耕地保护立法体系 |
1.2.2 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耕地保护法律制度 |
1.2.3 完善耕地保护法律责任制度 |
1.2.4 强化执法监察体制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意义 |
第二章 耕地资源概述 |
2.1 基本概念 |
2.2 分类 |
2.2.1 耕地的传统分类 |
2.2.2 耕地的现代分类 |
2.3 我国耕地资源基本状况 |
2.3.1 我国耕地资源现状 |
2.3.2 造成耕地资源流失的原因 |
2.3.3 耕地保护的现实意义 |
第三章 我国耕地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简介 |
3.1 我国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
3.1.1 耕地保护制度化过渡阶段(从 1978 年到 1985 年) |
3.1.2 耕地保护法律制度产生的时期(从 1986 年到 1996 年) |
3.1.3 耕地保护法律制度发展阶段(从 1997 年到 1999 年) |
3.1.4 耕地保护法律制度完善的阶段(从 2000 年至今) |
3.2 简析我国现行主要的耕地保护法律制度 |
3.2.1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内容 |
3.2.2 土地利用规划方面的内容 |
第四章 我国现行耕地保护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不足 |
4.1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的不足 |
4.1.1 制度设置未考虑到地方性区域差异 |
4.1.2 耕地保护权限设置不合理 |
4.2 基本农田保护法律制度中的缺陷 |
4.2.1 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不健全 |
4.2.2 划定基本农田范围、比例的规定流于形式 |
4.2.3 欠缺基本农田保护的激励机制 |
4.3 耕地开发整理复垦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
4.3.1 耕地开发规定过于原则化 |
4.3.2 耕地复垦法律制度存在缺陷 |
4.3.3 耕地整理的质量难以保障 |
4.3.4 耕地开发整理复垦具有垄断性 |
4.4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不足 |
4.5 耕地征收征用制度存在缺陷 |
4.5.1 土地征用“公共利益”标准界限模糊 |
4.5.2 耕地征用补偿制度缺少市场机制介入 |
第五章 国外与台湾地区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
5.1 美国耕地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
5.2 日本耕地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
5.3 台湾地区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
第六章 完善我国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对策 |
6.1 完善保持“耕地资源总量动态平衡”的相关法律制度 |
6.1.1 健全耕地占补平衡法律制度 |
6.1.2 改进基本农田保护法律制度 |
6.1.3 完善耕地开发整理复垦制度 |
6.2 健全耕地利用规划法律制度 |
6.2.1 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规划法律体系 |
6.2.2 完善耕地征收征用制度 |
6.3 完善耕地保护制度的配套措施 |
6.3.1 赋予农民保护耕地的权利,提高农民耕种积极性 |
6.3.2 完善违法行为预防、监察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科研成果 |
(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保障措施研究 ——以河南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 论文结构 |
2 国外土地规划实施管理保障的经验与启示 |
2.1 国外经验 |
2.2 国外土地利用实施管理的比较 |
2.3 启示 |
3 我国现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保障措施研究 |
3.1 现状分析 |
3.1.1 规划管理法律保障措施 |
3.1.2 规划管理行政保障措施 |
3.1.3 规划管理经济保障措施 |
3.1.4 规划管理技术保障措施 |
3.1.5 规划管理社会保障措施 |
3.1.6 规划保障措施取得的成效 |
3.2 规划管理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
4 新时期(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保障的理念、战略思路和机制研究 |
4.1 理念 |
4.1.1 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理念 |
4.1.2 绿色规划理念 |
4.1.3 全球化与区域性理念 |
4.1.4 以人为本、开放的理念 |
4.1.5 市场理念 |
4.1.6 动态与弹性规划理念 |
4.1.7 规划管理的风险理念 |
4.2 战略思路 |
4.2.1 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
4.2.2 大力推进节约集约土地 |
4.2.3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
4.2.4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
4.2.5 推进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
4.2.6 强化规划实施管理 |
4.3 机制研究 |
4.3.1 公众参与机制 |
4.3.2 弹性机制 |
4.3.3 审核许可证机制 |
4.3.4 经济调控机制 |
4.3.5 实施反馈与修正机制 |
4.3.6 管理监督机制 |
4.3.7 实施评价机制 |
4.3.8 激励机制 |
4.3.9 责任追究机制 |
4.3.10 耕地补造核查验收机制 |
5 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保障措施框架体系研究 |
5.1 体系框架 |
5.1.1 健全和完善规划实施管理的国家级法律法规 |
5.1.2 健全和完善规划实施管理的地方级法律法规 |
5.2 行政措施研究 |
5.2.1 建立规划许可制度 |
5.2.2 改进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设置与管理方式 |
5.2.3 加强项目用地预审的各项制度建设 |
5.2.4 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 |
5.2.5 规划修订和调整管理制度 |
5.2.6 探索城市建设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相挂钩制度 |
5.2.7 健全和完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 |
5.3 社会措施研究 |
5.3.1 规划公众参与制度 |
5.3.2 规划公示制度 |
5.3.3 规划管理公开制度 |
5.4 经济措施研究 |
5.4.1 规范土地市场 |
5.4.2 税费调节 |
5.4.3 地价管理 |
5.4.4 强化城市土地收购储备 |
5.4.5 实行规划指标有偿调剂 |
5.4.6 完善土地收益分配 |
5.5 技术措施研究 |
5.5.1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
5.5.2 土地利用遥感动态监测体系建设 |
5.5.3 土地利用预警系统建设 |
5.5.4 实施效能评价体系建设 |
5.5.5 规划实施队伍建设 |
5.6 其他措施研究 |
5.6.1 土地收益基金的尽快建立 |
5.6.2 建立实施评价定期报告制度 |
5.6.3 积极探索土地利用分区管理制度 |
5.6.4 改革户籍制度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主要创新点 |
6.3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10)基于精明增长的城市空间扩展研究 ——以兰州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中国城市化加速发展的必然性 |
1.1.2 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必要性 |
1.1.3 城市土地有限供给的紧迫性 |
1.1.4 城市生态环境恶化的严峻性 |
1.1.5 城市可持续理性扩展的时代性 |
1.2 研究意义与重点 |
1.2.1 研究意义 |
1.2.2 研究重点 |
1.3 研究范围、方法与相关概念界定 |
1.3.1 研究范围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4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综述与评价 |
2.1 国内外城市空间扩展研究综述与评价 |
2.1.1 国外城市空间扩展研究综述 |
2.1.2 国内城市空间扩展研究综述 |
2.1.3 国内外城市空间扩展研究评述 |
2.2 国内外城市精明增长研究综述与评价 |
2.2.1 国外城市精明增长研究综述 |
2.2.2 国内城市精明增长研究综述 |
2.2.3 国内外城市精明增长研究评述 |
第三章 基于精明增长的城市空间扩展相关理论基础 |
3.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3.2 相关经济理论 |
3.2.1 聚集经济理论 |
3.2.2 城市合理规模理论 |
3.2.3 门槛理论 |
3.2.4 增长极理论 |
3.3 相关城市结构形态理论 |
3.3.1 霍华德田园城市理论 |
3.3.2 马塔线形城市理论 |
3.3.3 卫星城理论 |
3.3.4 有机疏散理论 |
3.3.5 同心圆理论 |
3.3.6 扇形理论 |
3.3.7 多核心学说 |
3.4 相关生态理论 |
3.4.1 景观生态学理论 |
3.4.2 城市生态承载力理论 |
3.5 相关管理理论 |
3.5.1 城市管理理论 |
3.5.2 城市经营理论 |
3.5.3 城市管治理论 |
第四章 精明增长对城市空间扩展的作用机理与目标内涵 |
4.1 城市空间扩展的过程与特点 |
4.1.1 城市空间扩展的过程 |
4.1.2 城市空间扩展的特点 |
4.2 城市空间扩展的模式 |
4.2.1 外延式扩展 |
4.2.2 跳跃式扩展 |
4.2.3 内填改造扩展 |
4.3 精明增长的产生及其内容 |
4.3.1 精明增长的产生根源——城市蔓延扩展 |
4.3.2 精明增长的形成与概念 |
4.3.3 精明增长的策略内容 |
4.4 精明增长对城市空间扩展的作用机理 |
4.4.1 精明增长促进自然环境条件的合理利用、改造与保护 |
4.4.2 精明增长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
4.4.3 精明增长促进集聚经济 |
4.4.4 精明增长促进交通方式的综合运用 |
4.4.5 精明增长促进规划调控的有效实施 |
4.4.6 精明增长促进规划体制的创新 |
4.5 精明增长对城市空间扩展的目标要求 |
4.5.1 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目标 |
4.5.2 促进城市社会和谐目标 |
4.5.3 促进城市环境优美目标 |
4.5.4 促进资源节约目标 |
4.6 基于精明增长的城市空间扩展内涵 |
4.6.1 集约紧凑思想 |
4.6.2 和谐综合思想 |
4.6.3 资源保护节约思想 |
4.6.4 多样性思想 |
4.6.5 负载有额思想 |
4.7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基于精明增长的城市空间扩展实践解析与借鉴 |
5.1 精明增长的实践解析 |
5.1.1 俄勒冈州波特兰实践 |
5.1.2 犹他州盐湖城实践 |
5.1.3 马里兰州的实践 |
5.1.4 佛罗里达州的实践 |
5.1.5 实践的总体评价 |
5.2 城市空间扩展的调控实践解析 |
5.2.1 英国大伦敦调控实践 |
5.2.2 法国大巴黎调控实践 |
5.2.3 北欧城市的调控实践 |
5.2.4 日本东京都的调控实践 |
5.2.5 实践的总体评价 |
5.3 精明增长对我国城市空间扩展的借鉴 |
5.3.1 我国城市空间扩展的阶段判断 |
5.3.2 我国城市空间扩展的主要问题与特点 |
5.3.3 我国城市空间扩展的精明增长借鉴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于精明增长的兰州市域建设用地空间扩展评价 |
6.1 兰州市域建设用地空间扩展的特点 |
6.1.1 兰州市域社会经济发展快,内部发展不平衡 |
6.1.2 兰州市域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较快,内部区县差异显着 |
6.1.3 兰州市域各区县建设用地效益差异显着 |
6.1.4 兰州市域河谷区建设用地增长最为显着 |
6.2 兰州市域建设用地空间扩展机制研究 |
6.2.1 市域社会经济发展是建设用地空间扩展的根本动力 |
6.2.2 自然地形条件是兰州市域建设用地带状扩展的基础性力量 |
6.2.3 区域性交通发展是兰州市域建设用地带状集聚的引导性力量 |
6.3 基于精明增长的兰州市域建设用地空间扩展评价 |
6.3.1 建设用地扩展对耕地影响大 |
6.3.2 用地的蔓延式轴线扩展突出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基于精明增长的兰州市区建设用地空间扩展评价 |
7.1 兰州市区建设用地空间扩展的现状特点分析 |
7.1.1 研究方法 |
7.1.2 城市规模扩大,具有明显的快速—缓慢—高速扩展的波动性 |
7.1.3 总体扩展的河谷型带状形态 |
7.1.4 总体扩展的合理性不断提高 |
7.1.5 典型的组团式带状跳跃式扩展模式 |
7.1.6 组团间扩展差异缩小 |
7.2 兰州市区建设用地空间扩展机制研究 |
7.2.1 微观扩展机制分析 |
7.2.2 中观扩展机制分析 |
7.2.3 宏观扩展机制分析 |
7.3 基于精明增长的兰州市区建设用地空间扩展评价 |
7.3.1 侵占自然生态用地,特别是河流生态廊道 |
7.3.2 河谷带状组团结构不断破坏 |
7.3.3 城市空间扩展用地不足 |
7.3.4 城乡边缘带绿色开敞空间被蚕食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基于精明增长的兰州市建设用地空间扩展策略 |
8.1 基于精明增长的兰州市建设用地空间扩展战略分析 |
8.1.1 兰州市建设用地空间扩展战略回顾 |
8.1.2 基于精明增长的兰州市建设用地空间扩展战略分析 |
8.2 基于精明增长的兰州市建设用地空间扩展原则 |
8.2.1 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长远协调的原则 |
8.2.2 “开源”与“节流”并举的原则 |
8.2.3 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原则 |
8.2.4 总量与结构兼顾的原则 |
8.2.5 建设用地与保护相协调的原则 |
8.2.6 政府与市场协调的原则 |
8.3 基于精明增长的兰州市建设用地空间扩展的策略措施 |
8.3.1 选择公交导向(TOD)策略 |
8.3.2 设置城市增长边界 |
8.3.3 保护绿色开敞空间 |
8.3.4 基于合理城镇体系结构的重点开发策略 |
8.3.5 加强传统邻里开发(TND) |
8.3.6 土地的紧凑开发 |
8.4 基于精明增长的兰州市建设用地空间扩展的政策建议 |
8.4.1 完善城市土地市场机制 |
8.4.2 建立健全城市土地宏观调控体系 |
8.4.3 建立绿色GDP 考核机制与土地利用监督机制 |
8.5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与展望 |
9.1 主要结论 |
9.2 创新点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图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改革不合理的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的建议(论文参考文献)
- [1]西方国家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多样性问题研究[D]. 王庆琦. 吉林大学, 2021(01)
- [2]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税制研究[D]. 李佳. 辽宁大学, 2021(02)
- [3]吉林省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其优化研究[D]. 赵悦. 吉林农业大学, 2019(03)
- [4]地政学派土地思想研究(1933-1949)[D]. 王玉.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9(10)
- [5]我国森林资源用途管制制度研究[D]. 郭彦. 山西大学, 2019(01)
- [6]生态导向下西安市城城乡空间发展模式及规划策略研究[D]. 吴淼.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9(06)
- [7]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法建构研究 ——以“同地同权”为基础[D]. 孟俊红. 华东政法大学, 2012(11)
- [8]完善我国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的研究[D]. 任杰. 石家庄经济学院, 2011(04)
- [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保障措施研究 ——以河南省为例[D]. 苗菁. 河南理工大学, 2010(04)
- [10]基于精明增长的城市空间扩展研究 ——以兰州市为例[D]. 雒占福. 西北师范大学, 20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