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高速公路十年发展及再认识(论文文献综述)
苏静[1](2021)在《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与展示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在中华文明史中占据重要一页。地处西北偏僻之隅的秦人,不断奋斗东进而逐步统一中国,开启了一个伟大国家的新纪元。近几十年来在中国考古学家的努力下,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不断发现,特别是“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让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考古呈现出序列化、体系化的成果。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当前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的保护展示依然处于分散化各自为政的局面,严重影响其遗产价值的释放。本文以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为研究对象,以其整体性保护与展示方法为研究重点。通过对比类似的文化遗产概念,分析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的集群特征,将其称为“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并基于其历史、考古研究的系列成果,运用文化遗产“关联性”概念,揭示其集群空间格局与整体关联机制。其次,在历史、艺术、科学、文化、社会价值维度,凝炼其整体价值内涵,并以此架构其价值体系。再次,针对其单点、分散的保护展示现状,运用整体系统的研究方法,基于其整体关联性和整体价值研究,在阐释整体价值目标下,初步建构其保护和展示体系。本文研究主要取得了如下结论,首先揭示出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遗址点-遗址片区-遗址整体”层级构成及其“功能性关联”、“文化性关联”和“历史性关联”机制。其次,凝炼出其“见证统一国家创立过程”、“形成古代国家发展完整实物链”、“反映多元一体格局形成”、“构建中华文明标识秦文化核心”四项整体价值内涵。再次,初步建构了以“建立遗址体系信息库和管理平台”、“构建保护规划体系”为保护程序,遗址体系的“价值体系认知方法”、“完整性认知及评估方法”、“保护区划划定方法”为保护方法,“遗址点纳入制度”、“保护总体规划制度”、“联合管理制度”等为保护制度,并以“精准补充、注重关联和勘察环景”考古研究建议、“国-省-市/县”分级保护、“特区-分区-园区”分类保护、整体立法保护为保护建议的整体性保护体系。最后,建构了以“制度之始”、“国家之成”、“民族之基”为阐释主题,以“点-面-线”多层主题叙事结构为阐释框架,并以“建立阐释与展示总体规划制度、统一视觉识别系统、融媒体平台”为整体连贯强化措施的整体性展示体系。本文研究的创新体现在运用整体系统研究方法,揭示了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整体关联机制。针对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单点、分散的保护展示现状,建立了其整体保护策略集成框架,构建了其多层级主题叙事型阐释框架,实现了秦崛起及统一历史进程的完整阐释。同时,论文所提出的研究方法不仅可以用于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也可以应用于其他文化遗址类型及地区,以期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从碎片化、分散化状态,走向整体化、系统化的成熟阶段。
袁飞勇[2](2020)在《煤山文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煤山文化作为研究对象,对煤山文化的内涵界定、分期、年代、区域类型划分、文化渊源、发展过程与周边文化互动关系、文化去向、与夏的关系等问题做了较为全面而系统的研究。全文共分为绪论、第一至七章和结语。绪论部分主要对煤山文化以往考古发现和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问题和研究任务。第一章界定清楚了煤山文化的内涵。通过与王湾三期遗存的比较,赞同王湾三期文化与煤山文化的分别命名,并指出煤山文化还应包括以禹会村、王油坊、南荡、杨庄二期、乱石滩、西花园、肖家屋脊、石板巷子等为代表的遗存。第二章按汝颍河流域、豫东南、豫西南鄂西北、鄂北、江汉平原、鄂西宜都、豫东皖中北、江淮东部等八个地理单元,分别对各区域的煤山文化遗存进行了分期研究。第三章对煤山文化各区域分期的对应关系进行了整合,将煤山文化总共分为从早到晚的五期,其中第一、二期为早期阶段,第三、四期为中期阶段,第五期为晚期阶段。然后全面考察了煤山文化以及相关考古学文化的碳十四测年数据,提出煤山文化的年代约在公元前2500~1900年之间,其中早期约在公元前2500~2300年,中期约在公元前2300~2000年,晚期约在公元前2000~1900年。最后总结了煤山文化不同阶段分布范围的演变与区域类型的划分。第四章首先探讨了煤山文化形成之前中原地区仰韶晚期最晚阶段至龙山早期文化格局的变迁,指出过去常被认为已晚至龙山早期的王湾二期四段、里沟二期、滩小关四期、西山七组、大河村五期、谷水河三期、台王一期等遗存,因普遍仍含有彩陶,实则仍早于龙山早期且属于秦王寨文化。至龙山早期时,在大汶口文化尉迟寺类型晚期遗存西进高潮的推动下,汝颍地区新形成大汶口文化前后屯类型,秦王寨文化传统为之终结。在此基础上,本章继而讨论了煤山文化早期两个地方类型郝家台类型和禹会村类型在形成过程中分别对龙山早期时大汶口文化前后屯类型与尉迟寺类型晚期遗存文化因素的继承,以及对同时期山东龙山文化和石家河文化因素的吸收。第五章详细讨论了煤山文化在早、中、晚不同阶段的发展过程中与其周边地区各不同考古学文化遗存的互动关系。首先在早期阶段,煤山文化推动了王湾三期文化的形成,并受到山东龙山文化和石家河文化的较大影响。其次在中期阶段,煤山文化因东扩和南下,占据了江淮东部地区和汝颍以南的广大南方地区,自身分布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并形成诸多新地域类型,由此煤山文化与相邻周边地区产生了新的文化互动关系与文化格局。最后在晚期阶段,因汝颍地区煤山文化煤山类型已转变为新砦期二里头文化,由此,黄河流域此阶段相邻周边诸遗存与煤山文化的关系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而长江流域诸遗存与煤山文化的关系则大体维持了上一阶段的基本格局。第六章对煤山文化中晚期阶段各不同地域类型的流向分别进行了考察。一是只延续至中期的汝颍地区煤山类型,其中位于嵩山东麓的部分,在煤山文化王油坊类型和后岗二期文化的冲击下率先转变为二里头文化新砦类型,并北向和南向移动,推动了洛阳盆地二里头文化花地嘴类型和汝颍绝大部分地区二里头文化蒲城店类型的形成,即中原地区二里头文化新砦期三个类型的全面形成。二是延续至晚期的其他七个类型。其中豫东皖中北的王油坊类型和江淮东部的南荡类型均被岳石文化所取代,而汝颍地区以南至长江中游沿岸的五个类型,与目前这些地区发现的年代皆早不过二里头二期晚段的二里头文化遗存之间尚存在缺环,并且它们的主要文化因素也均未见之于后者中,故而它们的去向仍需存疑,有待新材料的发现。第七章结合学界关于夏王朝年代、文献所载夏王朝早期活动地望的研究,对有关夏代早期重大史事与考古学、年代学的对应关系做了相应探讨,并以此推断煤山文化煤山类型与夏的关系以及其他类型的主要人群构成。结语部分则对论文的几点主要收获进行了总结,并指出了本文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及对将来进一步研究的展望。
朴真浩[3](2020)在《夏家店下层文化聚落、经济与社会形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夏家店下层文化以内蒙古赤峰市夏家店遗址的发现、发掘而得名,是中国东北地区的一支早期青铜文化。依据类型学研究和碳十四侧年数据,其年代为BC2000BC1400年,大体相当于夏到早商时期。在本研究第二章中已分析的夏家店下层文化聚落等级,依据聚落的面积大体分为7个等级,以其为基础再结合遗址分布情况又分为6个规模不同的社会组织单元:第一等级聚落为特大型中心聚落,第二等级聚落为大型中心聚落,第三等级聚落为中型中心聚落、第四等级聚落为小型中心聚落,第五、六等级聚落为大型周边聚落,第七等级聚落为小型周边聚落。从这些聚落分布看,基本上低等级聚落围绕着高等级聚落分布。这种聚落分布形态明确体现了社会结构上的层次。相比于辽西地区铁器时代之前的其他考古学文化,夏家店下层文化的聚落、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达到了空前的高度。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人口的剧增,而人口的剧增导致聚落数量也呈快速增长之势。在已确认的5262处夏家店下层文化聚落遗址中,低等级聚落数量偏多,高等级聚落数量较少,呈现出金字塔式结构。其中第五、六、七等级聚落分布最为广泛,受地形的限制比较少。这些低等级聚落是整个夏家店下层文化社会内的基础,同时,又围绕着高等级聚落呈向心分布状。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剩余生产的增多,夏家店下层文化社会也变化发展。对剩余产品分配问题出现,聚落之间形成了竞争关系,结果出现控制社会矛盾的统治者或权力者。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这些现象是复杂化社会的必需条件。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夏家店下层文化在聚落和墓葬等方面都具有明确的等级与地位差别,且存在着不同的劳动分工,甚至女性和男性的社会地位有别。其社会的权力者控制居民,分配剩余产品,各个区域的权力者之间具有某种纽带,使夏家店下层文化社会成为具有垂直的层级区别的组织体系。夏家店下层文化是在继承当地的文化因素的基础上,再融合石砌建筑物、三足陶器等外来文化因素,形成一支高度发达的青铜时代早期的考古学文化。这些过程中外来因素的作用比较大,夏家店下层文化吸收外来文化因素,促进了本地区文化的发展,结果新传入的文化因素比较容易传播到整个夏家店下层文化社会内。对夏家店下层文化国家形成问题看,虽在夏家店下层文化分布范围内尚未发掘出具有多样的功能区的大城市,但城址分布非常紧密,成为一个具有系统网络的聚落群体。如果具有不同功能区的不同聚落,它们互相紧密地交流、交换、沟通的话,便能发挥跟一个大城市接近的作用。当时为建设大规模的石城或土城,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这样的建设工程,只在存在强制性威权的情况下才能完成。形式接近的建筑物在夏家店下层文化区比较广泛的出现,表明具有强制性的威权对各地施加了影响。这些劳动力与大甸子墓地中发现的仿制货贝一样,该文化社会已存在着原始税制的间接证据。可以说已具备了形成早期国家阶段的基本条件。夏家店下层文化是在辽西地区传统的文化因素基础上,吸收周边地区考古学文化的因素而融合发展起来的一支早期青铜文化。在东北地区同时期的考古学文化中,夏家店文化不仅是最早进入青铜时代的,而且也是发展水平最高的一支。夏家店下层文化在东北地区早期青铜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着突出的引领作用,中原地区和医巫闾山以东地区曾受到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强烈影响。
徐亚男[4](2020)在《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创作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四十年期间的藏族题材绘画创作是重建和挖掘中国美术现代性话语和精神品格最好的美学创造和体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出现了由工业、科技、信息等混合而成的前所未有的现代化发展局面,而藏族题材绘画创作正是伴随着社会文化的现代性转型,所体现出的藏族文化、中原文化和受西方文化冲撞融合的当代文化彼此之间的相互交融对话,正历经着不同于任何时期的文化格局、主题内涵、形式语言、审美价值等传统资源的现代形态转换。艺术家不约而同地从“英雄史观”的“集体叙事”方式转向“平民史观”的“个体叙事”,形式语言风格也实现了从“一元”到“多元”的繁荣局面的转变,共同加速着中国美术创作在全球文化格局中的翻天覆地的位置变化。具体呈现出四个方面的本质特征:其一,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创作的形成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政治格局、东西方多元文化、藏族地域文化与相关美术基础设施共同推进的结果;其二,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创作的主题内容是建立在多种文化资源的整合与现代审美方式的转换,进而建构出的具有本土文化内涵和主体性的现代艺术形态;其三,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创作的内在形式语言演变不仅充当了中国美术现实主义美学的思想先锋,也印证着中国社会、中国文化的内在审美需求重新择取养分而进行的现代性探索的结果;其四,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创作是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与世界民族文化交融背景下形成的具有政治性、民族性、艺术性和当代性共存的代表“民族气派”和“国家形象”的美术现象。因此,对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创作的生发、演进、演变过程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第一章将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创作分为1978年——1989年的精神重建与技法探索时期、1990年——1999年的文化交流与观念表达时期、2000年——2018年的当代品格与本体建设时期这三个阶段。以中国/西方、传统/现代、内部/外部、民族/世界等多组视角展开论点,对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作品产生的政治体制、文化定位、美术思潮、画家群体、形式语言、展览市场等内在和外在因素进行分析,准确定位出这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创作明显不同于任何时期的藏族题材绘画创作的整体格局、风格面貌、发展形态与价值取向。进一步探索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创作的审美意蕴、艺术语言、绘画观念的现代性话语形态与中国社会、文化的内在转型需求之间的相互关系,为中国美术创作在新时代的再出发提供丰富的经验和思路借鉴。第二章是对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创作的主题文化内涵进行建构。藏族题材绘画创作是以独特的青藏高原地域文化、藏民族人物精神气质、藏民族传统民族和民间文化区别于其他题材的绘画创作。这种厚重的藏文化内涵再次激活了藏族题材绘画创作在现代性话语探索中的表达属性和涵纳力,并显示出任何时代不曾有的广泛性和内涵深度。一方面,艺术家基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民族想象所衍生出的对“中华民族大团结”、“‘路’的隐喻——藏区新建设新成就”这两方面主题内容的阐述,进而分析藏民族与国家民族身份、民族政策、藏区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另一方面,艺术家通过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时代”这三组视角关系的全新思考,进而探索藏族题材绘画创作所蕴含的多元和谐文化观的表达。具体可细化为:自然环境——“人与自然”关系的解读、高原人形象——民族气质的体现、传统民族节日——民俗文化的深入、信仰与朝圣——宗教文化的解读这四个方面的主题内容,显示出藏族题材绘画不曾有的文化内涵演变。第三章是对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创作的形式语言内在构成的分析,是从改革开放之前艺术本体语言“一元”的“传统形态”向“多元”的“现代形态”局面的转变。通过对藏族题材各画种的现实主义的中国化探索的归类,以及对油画、中国画这两个创作面貌齐全、创作数量庞大的画种形式语言的细化演绎,阐述这四十年的藏族题材绘画在现实主义美学思想和创作观念下所进行的中国美术形态内部语言规律演变,探究这四十年的中国文化需求和艺术家的创作心理、观察方式、审美取向、艺术本体语言形态生发的内在逻辑。第四章是对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创作的价值和意义的研究。这四十年的藏族题材绘画创作是通过民族想象与主题拓展、风格重构与多元图景呈现对中国当代美术史起到了革新价值的建构。在人文性的审美演绎上以对“天人合一”的观念思考和对人类精神世界的重建凸显出藏族题材绘画丰厚的文化含量和精神内涵。更以其作品强烈的民族思想、民族情感和民族审美意蕴,凝聚了中华民族的意志力,增强了中华民族的自豪感、自信心,重构了具有民族魂魄和时代精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形象。因此,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创作不仅是中国现当代美术史不可缺少的里程碑,也是改革开放四十年国家的现代化线性历史景观中重要的视觉文本。
丁宇[5](2021)在《中国山地城镇化的发展路径研究 ——以西南地区为例》文中指出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山地国家,山地面积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74.8%,山区人口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45%,山区GDP仅为全国的30%左右。山地资源环境的开发是影响全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总体走向的重要因素,决定着全国区域发展基本格局的根本改善。自工业化以来,中国的区域发展始终面临着山地资源环境开发方式与合理空间组织的挑战。但是,在地理开发条件的限制下,山地资源环境开发效益的改善和提升极为迟缓,以致我国西部内陆山区与东部沿海地区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发展理念和城镇化路径的转变成为山地可持续发展亟待破解的难题。从经济学视角来看,由于地理环境差异而造成的区域经济发展差异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从美国“锈带(Rust Belt)”的治理到中国西部内陆地区的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均反映出同样的现实需求:怎样依据“效率和公平”有机结合的原则,突破地理开发条件的制约,从而实现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环境的根本改善。这一问题不仅是现代经济学发展亟待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而且更是现代国家治理必须直面的一项重大挑战。本文以我国西南地区为研究对象,研究资源环境基础、地理开发条件和社会发展需求三者对山地城镇化发育的影响,评价山地资源环境开发条件对人口、经济要素集聚及城镇空间发育的作用机制,揭示影响山地城镇经济运行效益最大化的关键制约要素,为探索山地城镇化合理的发展路径、化解我国现代区域协调发展面临的矛盾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论文的研究成果表明:第一,山地城镇化是西部地区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建国以来,我国山地现代城镇化起步较晚,与东部地区相比,一方面由于以传统二三产业为主的经济城镇化发育明显快于人口城镇化发育;另一方面由于城镇自身产业结构演进失衡,社会生产创新能力不足,结果导致山地城镇化发育水平长期滞后。只有通过山地工业化和城镇化两者演进的有序和良性互动,建立适宜当地资源环境开发的城镇集聚经济活动空间组织体系,才是解决区域之间及区域内部多层次的发展不平衡问题,实现西部山区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有效手段和基本途径。第二,山地的特殊地理开发条件是实现当地资源环境大规模工业化开发效益最大化的一个关键制约因素。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山地资源环境的开发广度和深度持续扩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地区生产要素流动和经济增长的相对贡献越来越突出。但因人口过快增长和开发方式粗放,山区的人地关系已进入相对紧张阶段,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在地理开发条件的限制作用下,居高不下的资本投入和运行维护成本使得交通基础设施无法承受传统资源性产品社会生产及其空间集聚活动的增长压力,以致赶超式大一统开发模式难以为继。第三,低运价比和绿色环保的社会商品生产体系建设是改善和提升山地城镇经济运行效率的有效路径。在改善山区劣势的地理环境方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作用不可或缺,但是要实现山地资源开发价值最大化还需通过经济内外在发展要素的有效联动。换言之,西部山区转型发展亟需从山地工业化、运输化和城镇化三大系统的合理时空协调中寻求出路。坚持产业生态化,建立以特色终端产品制造为中心的社会生产体系,培育多功能支撑、多元化推进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以此满足日益多样化的资源开发与市场发育需求,实现山地经济发展有效性和持续性的全面提升。第四,政府主导的长期“输血型”发展模式不能解决山区发展潜能激活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实证研究及案例分析表明,现代山地城镇化发展的关键在于从山地资源环境开发的实际条件出发寻求地域环境有别、发展方式多样化的发展战略。只有选对山地城镇化的合理路径,才有可能超越社会生产投入成本(运输和环境成本)的约束,改变生活方式进而改变生产方式,从而形成市场主导的内生式发展机制,真正实现效益与公平有机结合原则下国家区域协调发展从“被动输血”方式向“主动造血”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本文的创新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构建“自然地形、交通运输与山地城镇化作用机制”的理论框架,基于资源环境基础与地理开发条件综合评价,分析复杂地理环境下交通运输对山地城镇经济运行的影响,进而揭示山地工业化、运输化与城镇化三者的相互关系及其演变规律,以此把握决定西部山区人地关系的内在协调机理,为山地城镇化路径选择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撑;二是依据我国西南地区山地城镇化的资源环境基础及其压力的测算,确定山地资源环境的开发利用强度及总体特征,以此判断未来区域资源环境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走向与生态文明发展的目标选择;三是改进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验证了地理环境对山地城镇化的影响,揭示出西部内陆山区社会生产投入成本居高不下的成因,从而确定城镇化发展模式个性化选择的必然;四是基于我国山地工业化时期的人地关系特征,探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修改的合理性,提出了适合山地城镇化的路径及对策建议。
耿庆刚[6](2019)在《东周青铜器动物纹样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动物纹样是造型艺术的一大分支,各地区动物纹样之间有相当大的变化与差异性,本文以东周青铜器动物纹样为研究对象,动物纹样及其载体一方面具有物的属性,其作为“符号”又具有意识属性,对研究东周社会,即从方国到帝国转化阶段有重要意义。在东周考古学文化分区系的基础上,对晋系、楚系、齐鲁系、秦系、燕系、徐舒系、吴越系、巴蜀系动物纹样进行研究,依据动物种类,并对龙、凤、虎等大宗动物纹样进行类型学研究,概括各区系动物纹样特点。在此基础上,对龙、凤、虎、牛、兽蛇与人蛇主题、神怪主题进行综合研究,概述其发展阶段性;最后对列国之间动物纹样的交流与互动进行探讨。研究发现:春秋早期,晋系、楚系、齐鲁系等在以龙造型为核心的动物纹样选择上,具有很大的相似性;春秋中期开始分化,晋系新出现“翼龙”、“龙身凤”、鸟兽衔蛇与践蛇等动物纹样,楚系新出现“兽身龙”等动物纹样,晋系、楚系动物纹样对其它地区影响较大;春秋晚期以来,各区系动物纹样发生了较大转型,写实性动物纹样渐趋增多,至战国中晚期,并且各区系龙造型有混同的趋势。这一过程,始终存在相同的装饰风格出现在不同的区系中的现象,应该有共同的价值认同观念,追求相似的艺术风格。正是由于这种艺术语言与思想信仰的共同性,才是大一统局面得以形成的文化基础。
刘旭东[7](2019)在《法律的可诉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法律的可诉性意指任何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在理论及实践中都可以直接以法律作为依据,向法院提出争议解决的请求;同时,法官也因法律要素的完备、细致而易于对纠纷进行直接裁判。法律的可诉性内含深刻的法治逻辑。首先,法律的基本内容是权利,而权利的存在必然同时要求权利救济渠道的存在,在现代法治国家,司法是维护权利的最重要也是最后一道防线,没有法律的可诉性,司法启动就将无从谈起;其次,约束公权力、保障私权利始终是法治的永恒主题。行政权是最具侵犯性的公权力,实践中,对行政权力的约束主要是依靠司法权予以完成的,司法权的充分施展也依赖于法律的可诉性;最后,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日益凸显,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采用公益诉讼的方式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公益诉讼的蓬勃发展必然在实践中要求法律须完善有关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举证方式及证据鉴定等内容的规定,这也指向了法律的可诉性。当今世界最主要的两大法系即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在法律可诉性的问题上存在着发展迥异却又殊途同归的现象。英美法系强调“从事实出发”,英美法系的普通法本就发源于诉讼,衡平法则在令状缺失的情况下保证了法官得以依据公平、正义的原则直接断案,先例制度中的“区分先例”及“法官造法”技术则为新型利益纠纷提供了司法救济,在法律“空白”处保障了当事人的利益不被法律所遗弃。上述事实使得英美法系国家天然地信奉着救济先于权利的理念,决定了法律的可诉性在英美法系国家中是不言而喻的。大陆法系则注重“从规范出发”,追求完备精致的法典,而必然出现的立法“空白”现象则决定了“法典唯一论”将会引发大陆法系法律在可诉性方面的障碍。为弥补这一缺陷,当代大陆法系国家也开始逐步重视通过对司法判例的运用来提升法律的可诉性。作为同为大陆法系国家的中国,大陆法系国家提升法律可诉性的经验显然对于中国的法治建设事业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国各大部门法领域都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可诉性欠缺现象。私法可诉性欠缺主要体现在法律原则在当下的司法实践中难以获得充分运用,法官对法律规则的恪守过于执着乃至于死板,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法官通常仅仅将规则视为审判依据,在缺乏规则的情况下,法官往往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理由拒绝对之进行裁判,即便存在适用法律原则的情况,其适用方式也过于简单,缺乏规范性;公法可诉性欠缺主要体现为法律规范中责任规定的缺失,即相关立法在为权力机关设定了大量权力的基础上,并没有为这些权力搭配相应的法律责任条款,导致法律或是有权力无责任,或是责任条款极其笼统,或是以行政责任代替法律责任,公民无法针对部分公权力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社会法可诉性的欠缺则主要体现为“宣言性立法”过多,部分法律条款既没有规定有关主体,也没有规定相应的责任,而仅仅是在宣示国家特定的态度或政策。私法可诉性的提升在于法律原则的充分运用,实现法无明文规定下法官得以依据原则判案。公法与社会法在可诉性方面的不足需要由细化法律规则来弥补,即实现法律规则逻辑构造的完整性、明确性与可操作性,明确规定权利义务主体、法律后果以及相应的处理机构、解决程序和执行机构,并尽量减少宣言性立法。司法解释亦是提升法律可诉性的有效辅助手段,司法解释可以有效地阐明法律的真实含义,甚至在出现法律漏洞时,司法解释还可以发挥“造法”的作用,弥补法律的空缺,故而司法解释通过对法律的阐明甚至补缺推动了法律的司法适用,提升了法律的可诉性。同时,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也公布了诸多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在统一司法裁判与补充成文法方面同样发挥着重要的实践功能,这使得它们天然地与法律的可诉性密切相关。
王璟谛[8](2019)在《国家治理视角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合理的财税体制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市场统一有序、社会公平公正、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基于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性安排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推进民族自治地方治理必然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建立符合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应然要求,也是民族自治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题中之义。长期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民族自治地方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并提出了加大力度支持革命地区、民族自治地方、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给民族自治地方尤其是边疆民族自治地方带来了新发展机遇。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坚实的财力保障和规范的制度保障,由于历史原因和原来国家战略大局安排,民族自治地区财政经济发展还明显地落后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自主财力还较为薄弱,目前中央支持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政策还欠稳定欠规范,转移支付力度与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需要深入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此背景下,加强在国家治理视角下开展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建立符合民族自治地方加快发展全面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文献回顾和收集八个民族省区的财政经济资料的基础上,针对民族自治地方存在的财政问题开展一定范围的实地调研,从国家治理视角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和财政运行的特殊性进行再认识,按照“理论分析—统计描述—实证分析(案例分析)—改革设计”的逻辑思路展开研究,全面分析了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支体系、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政策、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制度和债务管理制度等财政体制问题,以及国家的财政法律制度建设和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法规建设问题,并分别提出了政策建议。本论文主要的创新点和突破点为:一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现代财政制度框架(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改革和地方税体体系)的基础上进行论证和修订,并提出符合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框架(财政收支体系、财政体制、财政管理制度和财政法律)。二是用历史唯物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科学分析,得出受国家发展战略影响,民族自治地方存在基本公共服务历史欠账,自身定位不准发展滞后等多重因素制约,在一定时期内,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优先于地方组织收入工作。三是论文提出民族自治地方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必须体现历史补偿原则,中央和发达地区支持是民族自治地方成功从“输血”转向“造血”的重要保障。四是通过研究中央部委不当政策干预造成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不优、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案例,得出结论是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重赋金、轻赋权的指导思想应该要调整,并进一步指出财政法制建设任重道远。五是提出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先试先行天然试验区,根据建设现代财政制度需要,先行全面深化民族自治地方行政管理机构改革,率先试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机构改革,尤其是突破人大机关职能职责的改革,率先推进财政大数据。
张伟文[9](2018)在《从神明到世俗—云南石林彝族牛崇拜研究》文中认为牛是人类较早驯化的动物之一,与人类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早在石器时代,人类就与牛生活在一起。云南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每一个民族都离不开牛。本文着重探讨牛在彝族社会生活关系的演变及其规律,以期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依存,阐发个人的浅见,提供引玉之砖,为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尽绵薄之力。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利用考古资料、历史文献、田野考察、神话传说、对云南石林为中心的彝族牛崇拜的发生、发展及演变过程进行进行描述及阐释。本文首次将彝族与牛的关系分为三个大的阶段:从远古到唐代,将牛做为神灵顶礼崇拜,彝族将牛作为保护神膜拜;唐代牛作为农业耕作的主要蓄力,与人在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方面形成相互依存的关系,为求得农业生产的丰收,牛的饲养十分重要,形成农耕时代的牛崇拜;现代社会,随着现代化农耕的发展,耕牛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日渐减弱,在社会上形成斗牛的风俗。斗牛在节日、旅游中逐渐成为重要的消费活动。斗牛与赌博结缘,赌博成为斗牛发展的重要动力。斗牛将远古以来对牛的神灵崇拜蜕化为商业化世俗化的金钱崇拜。本文通过对晋宁石寨山、江川李家山为主的滇池地区出土的青铜器中,牛的形象甚多,这反映了牛在滇人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滇人对牛的崇拜既有将牛视为保护神的象征,又有祈求生育繁衍的意义。自牛成为农耕的主要蓄力后,对牛的神灵崇拜与精心养护并重。牛崇拜逐渐趋向实用、务实。衍生出来的牛文化大多与精耕细作、踏实勤劳、坚忍不拔相关。人类牛崇拜的程度成为衡量一个地区或一个民族生产力水平的重要标志。凡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地区或民族,该地区及民族的牛崇拜现象就越典型,其相应的牛文化亦越丰富。盖牛对于生活于这一地区的民族或族群而言,牛实乃维系该民族或族群生存及发展须臾不可或缺之极为重要之工具。当机器已替代牛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的主要工具时,牛只有走下神坛,成为该地区民族的食物或玩物。这在当代云南彝族群体中得到了较为清晰的体现。牛具有性情温顺、吃苦耐劳、健壮有力、坚忍不拔等性格特征,而这些特征亦为人类所需要及推崇。在彝族对牛的崇拜中,也有自强不息,坚持不懈,英勇不屈的理念,成为重要的民族性格与孜孜不倦的价值追求。彝族牛崇拜,不仅仅只是对牛的单一崇拜,也是对整个大自然的崇拜,与“天人合一”及“道法自然”为主要特征的中华传统文化有异曲同工之妙。从牛的具象敬畏崇拜,衍生为对自然的敬畏崇拜。从对自然的敬畏崇拜,发展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与价值取向,这是彝族牛崇拜的核心。本文研究认为:彝族先民的牛崇拜及牛文化与其所处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以及自然环境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它们之间存在一种互动关系:彼此作用及反作用,进而形成一种新的文化或现象。作者考察后认为:从历史演变过程看,彝族牛崇拜及牛文化经历了如下一个历程:即由发生、发展到鼎盛,而后渐趋衰落,及至当下呈现再度复兴之态势。其中主要原因在于政治及经济因素的干扰。本文并首次对这一演变的历史过程进行了初步划分。本研究认为:在工业文明之后,人类不可避免地将进入生态文明阶段。中国古代先贤的生态理念为当代人类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中国先哲深刻洞察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指出人与自然同根同源,同为一体,“天人合一”,故对自然的尊重,也就是对人的尊重。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道法自然”,而不是凌驾于自然之上,平等地对待世间万物,如此,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互容共生、互利共赢及共同发展。“竭泽而渔”、“焚薮而田”的生产生活方式,不仅会造成对自然生态资源的严重毁坏,也会对人类自身的生存及发展造成严重伤害。这些闪耀着深邃智慧光芒的生态理念,充分反映出中国先哲对人与自然关系独到而深刻的认识。对当代人类而言,实乃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互容共生的和平世界的强大思想渊源和坚实基础。
郑红玉[10](2018)在《土地混合利用多尺度测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文中提出随着城市空间发展模式由增量扩张走向存量优化,土地利用方式由单一向混合转变成为资源紧约束下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然而,局限于社会发展所处的阶段及对传统混合功能自发组织性的固有理解,我国土地混合利用研究进展滞后且缓慢。伴随着西方理论引介的是对概念的不同解读,国内学者各执一词、未有共识,制约了理论研究的深化和规范化,与此同时,土地混合利用实践在政府主导或市场自发力量下不断涌现,但仍缺乏方法体系的支撑和制度体系的引导,阻碍了土地混合利用模式探索的科学性。土地混合利用的测度研究尝试通过量化方法架起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联系。首先明确三个基本问题:一是从土地作为一种空间资源的视角,对混合组织模式进行再认识,明晰土地混合利用测度的契入点;二是从土地利用系统稳定性的视角,剖析?混?与?合?的核心特征,探索混合空间组织机制;三是归纳、改进、创新已有的测度方法,形成土地混合利用测度的方法基础。在辨识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土地混合利用测度的三角框架。运用该研究框架选取?为适应全球城市建设,正面临国土空间结构调整?的我国特大城市上海作为研究案例,分别从社区、街道(镇)、市域多尺度展开土地混合利用测度,并进一步探讨混合与社区的融合、混合与分区的统一、混合与紧凑的一致等问题,以此阐述相关的优化策略。主要研究成果与结论如下:(1)土地是一种多元的复合空间资源,混合空间组织可从三类空间契入:要素属性组成的绝对空间、要素结构表达的相对空间、要素功能反映的关系空间,并作为土地混合利用测度的基础;土地混合利用是一个要素结构功能系统,其目标是通过混合促进区域内不同地类形成互利共生的关系,避免高成本高频率的用途转换、城市改造等行为,混合系统稳定运行需要三个必备的条件:混合要素组成应满足人的多元化需求;混合空间结构应强化城市空间联系与融合;混合功能关系应激活土地的正外部性;从测度方法看,已有的测度研究一般偏执于?混?,忽视了混合的良性发展更依赖于?合?,通过建立兼容性判断矩阵改进创新现有的兼容性测度方法,促进?混合?内涵的完整表达。(2)基于混合空间组织再分类、混合组织的运行机制、混合量化方法的改进整合,建立土地混合利用测度的三角理论框架:绝对空间混合要素组成的多样性,相对空间混合空间结构的可达性,关系空间混合功能关系的兼容性。三个量化组成部分彼此联系成为一体:混合要素组成的多样性是混合判断的基础,混合空间结构的可达性将个体化的属性辨识转变为集体化的区位比较,混合功能关系的兼容性促使属性各异、区位邻近的土地形成互利共生的关系网络。基于三角框架以上海为例,从?社区的尺度?到?街道(镇)尺度?再到?市域尺度?,尝试体现小尺度上混合的个性、中尺度上混合的可识别性、大尺度上混合的共性,更加全面地理解土地混合利用的空间地理格局。(3)社区尺度,上海2009年开展了第二批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大型居住社区的选址规划,23处大型居住社区因数量多分布广且用地规模大对郊区居住空间影响深远。通过土地混合利用测度探讨居住空间的优劣,结果显示大型居住社区整体土地利用混合度不高,可达性与兼容性是主要影响因素,高混合大居主要依托行政中心或郊区新城已有的服务配套、人口产业等资源优势推进较快,低混合大居往往区位偏远、设施供给不足,混合发展条件缺乏。从居住功能主导到混合功能集聚可能是一个不均衡发展的过程,政府主导下的大居建设应充分考虑规划区位、辐射资源等混合基础,推进渐进式的混合发展,避免刚性的不可持续的功能转换。(4)街道(镇)尺度,上海216个街道(镇)中有22个为高度混合,分布于上海中心城区核心地带,不混合的街道(镇)有42个,兼容性是主要的限制因素。216个街道(镇)的土地利用混合度存在空间集聚特征,高高集聚的街道(镇)有50个,占比23.1%,低低集聚的有17个,占比7.9%,综合?混合度?、?空间集聚?、?主导功能用地构成?三种空间格局特征,将上海市216个街道(镇)在混合基础上分为两类:一类是居住主导、服务主导、居住与服务混合的高度混合区域,另一类是工业主导、工业与服务混合、居住与工业混合、居住工业服务混合的低混合区域。与刚性排他的分区相比,混合分类更倾向于一种包容式的分区,即不兼容或具有显着外部性的用地类别可排除在外,原则上鼓励多样化的用途共存于同一区域,混合与分区并不是非黑即白的二元逻辑,二者辩证统一。(5)市域尺度,上海全市土地利用混合度并不高,高度混合的区域面积占全市陆域面积的16.4%,集中分布中城市中心,尤其是静安区、黄埔区、虹口区(区内高混合面积占比均高于85%),低混合分布于宝山、闵行、嘉定等近郊或远郊区(区内高混合面积占比均低于25%)。从建设用地管控格局、产业分布格局、基本农田保护格局分析土地利用混合度特征发现,集中建设区内的混合度高于集中建设区外,以第三产业主导的外环线以内的混合度高于以一二产业主导的外环线外,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外的混合度并未有显着的优劣之分。进一步探讨混合与紧凑的空间关系表明,具有一致性的区域面积占比为18.8%,空间一致性较低,高混合且高紧凑的区域集中于城市核心与部分郊区新城,是城市复合功能的主要空间载体。根据以上研究结论,从多尺度空间视角给出土地混合利用实践与管理的策略:第一,不同尺度的混合特征表现出各异的结构性质,街道(镇)表现为有组织的复杂性,是融合自上而下的混合空间布局优化与自下而上的混合人地关系协调的核心尺度,可作为土地混合利用理论与实践开展的着力点与出发点;第二,土地混合利用实践应结合区域特征,明确区域发展所处的阶段及混合实践的尺度效应,从多样性、可达性、兼容性三个方面渐进式展开,鼓励在小尺度上建立混合居住单元与混合服务单元,在大尺度上,以混合空间分类为引导,优先发展具备高混合条件的潜力区;第三,通过完善自上而下的用途引导并鼓励自下而上的生机创造,建立动态立体的土地混合利用管理体系,强调管理的动态思维与分层管控。
二、江苏高速公路十年发展及再认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江苏高速公路十年发展及再认识(论文提纲范文)
(1)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与展示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论文的研究背景 |
1.1.1 关陇地区先秦之秦的历史 |
1.1.2 关陇地区先秦之秦在中华文明中的地位 |
1.2 论文研究对象的界定及其保存、保护、展示现状和问题 |
1.2.1 研究对象的界定 |
1.2.2 研究对象的保存、保护与展示现状 |
1.2.3 研究对象保护与展示存在的问题及缺失 |
1.3 论文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研究意义 |
1.3.1 论文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1.3.2 论文的研究意义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 |
1.4.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的考古研究 |
1.4.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的历史研究 |
1.4.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的保护研究 |
1.4.4 类似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群的文化遗产概念及其保护研究 |
1.4.5 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体系及相关研究 |
1.4.6 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方法研究 |
1.5 论文的研究方法 |
1.5.1 系统科学研究方法 |
1.5.2 文献梳理与实地调查法 |
1.5.3 问题史学方法 |
1.5.4 类比、归纳和演绎研究法 |
1.5.5 研究框架 |
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构成研究 |
2.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概念的提出 |
2.1.1 类似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群的文化遗产的概念发展 |
2.1.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概念 |
2.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遗址点——组成型遗址与关联型遗址 |
2.2.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组成型遗址——都邑 |
2.2.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组成型遗址——秦公、王、帝陵 |
2.2.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组成型遗址——离宫别馆与苑囿 |
2.2.4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组成型遗址——祭祀处所 |
2.2.5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关联型遗址——道路 |
2.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关联机制 |
2.3.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单点关联机制 |
2.3.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片区关联机制 |
2.3.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整体关联机制 |
2.4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空间格局 |
2.5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环景(Setting) |
2.5.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遗址点的环景 |
2.5.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遗址片区的环景 |
2.5.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整体环景 |
2.6 本章小结 |
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价值研究 |
3.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价值认知 |
3.1.1 国内外文化遗产的价值类型及定义 |
3.1.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价值内涵认知逻辑 |
3.2 相关价值研究综述 |
3.2.1 秦文化的历史价值与当代意义研究 |
3.2.2 秦统一的历史观照 |
3.2.3 相关秦文化遗址的价值研究 |
3.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整体价值 |
3.3.1 历史价值:秦崛起与统一的历史进程——见证了中国大一统制度、统一国家的创立过程 |
3.3.2 科学、艺术价值:古代中国国家形成的完整经历——形成了古代中国国家形态发展的完整实物链 |
3.3.3 文化价值:华夏民族形成过程的映射——反映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过程 |
3.3.4 社会价值: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秦文化核心 |
3.4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片区价值 |
3.4.1 西垂片区的价值分析 |
3.4.2 雍城片区的价值分析 |
3.4.3 咸阳片区的价值分析 |
3.5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单点价值 |
3.5.1 大堡子山遗址的价值分析 |
3.5.2 雍城遗址的价值分析 |
3.5.3 咸阳城遗址的价值分析 |
3.5.4 秦始皇陵的价值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4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完整性认识 |
4.1 文化遗产“完整性(Integrity)”的概念发展 |
4.1.1 文化遗产“完整性”概念的发展脉络 |
4.1.2 文化遗产“完整性”的衡量标准 |
4.1.3 文化遗产“完整性”概念的定义层面 |
4.1.4 类似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文化遗产对象“完整性”讨论 |
4.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完整性认知 |
4.2.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完整性的认知层级 |
4.2.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完整性的认知层面 |
4.2.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完整性的评估框架 |
4.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完整性评估 |
4.3.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遗址点的完整性评估 |
4.3.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整体层级的完整性说明 |
4.4 本章小结 |
5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建构 |
5.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保存、保护和管理现状及缺失 |
5.1.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遗址点的保存现状 |
5.1.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遗址点的保护管理现状 |
5.1.3 整体价值观照下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管理的缺失 |
5.2 类似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文化遗产对象的保护经验 |
5.2.1 系列遗产(Serial Properties)的保护方略 |
5.2.2 文化线路(Cultural Routes)的保护方略 |
5.2.3 美国国家遗产区域(National Heritage Areas)的保护方略 |
5.2.4 系列遗产、文化线路与美国国家遗产区域保护管理方式的异同 |
5.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构成逻辑 |
5.4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保护程序 |
5.4.1 建立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信息库和管理平台 |
5.4.2 构建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保护规划体系 |
5.5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保护方法 |
5.5.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价值的认知方法 |
5.5.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完整性的认知和评估方法 |
5.5.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保护区划的划定方法 |
5.6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保护制度 |
5.6.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遗址点纳入制度 |
5.6.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保护总体规划制度 |
5.6.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联合管理制度 |
5.7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保护建议 |
5.7.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考古研究建议 |
5.7.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分级保护建议 |
5.7.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分类保护建议 |
5.7.4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整体立法保护建议 |
5.8 本章小结 |
6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体系的建构 |
6.1 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的概念、原则和内容 |
6.1.1 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的定义与辨析 |
6.1.2 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的原则 |
6.1.3 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的内容 |
6.2 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的方法 |
6.2.1 文化遗产阐释规划的编制 |
6.2.2 文化遗产主题阐释框架的构建 |
6.2.3 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方法、方式的其他探索 |
6.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展示利用现状及缺失 |
6.3.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遗址点的展示利用现状 |
6.3.2 整体价值观照下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利用的缺失 |
6.4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体系的组成内容 |
6.5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体系的阐释框架 |
6.5.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体系的阐释主题 |
6.5.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体系阐释框架的垂直建构(主题/价值—分解) |
6.5.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体系阐释框架的水平建构(主题—叙事线索) |
6.5.4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体系阐释框架遗址展示点的甄选 |
6.6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体系的叙事结构 |
6.6.1 整体层级的“主题—叙事”结构 |
6.6.2 片区层级的“主题—叙事”结构 |
6.6.3 单点层级的“主题—叙事”结构 |
6.7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体系的展示方式 |
6.7.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体系的节点展示方式 |
6.7.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体系的整体展示方式 |
6.8 本章小结 |
7 结论 |
7.1 研究结论 |
7.2 创新点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图录 |
表录 |
附录论文中相关评估及综述表录 |
致谢 |
(2)煤山文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简史 |
三、本文研究任务 |
第一章 文化界定 |
第一节 煤山文化命名的合理性 |
第二节 煤山文化范畴的再界定 |
一、中原地区新砦二期阶段的遗存及其性质 |
二、汝颍地区以外可归入煤山文化的遗存 |
三、小结 |
第二章 遗存分析 |
第一节 汝颍地区 |
一、典型遗存分析 |
二、其他遗存分析 |
三、小结 |
第二节 豫东南地区 |
一、典型遗存分析 |
二、其他遗存分析 |
三、小结 |
第三节 豫西南鄂西北地区 |
一、典型遗存分析 |
二、其他遗存分析 |
三、小结 |
第四节 鄂北地区 |
一、遗存分析 |
二、小结 |
第五节 鄂西宜都地区 |
一、遗存分析 |
二、小结 |
第六节 江汉平原区 |
一、典型遗存分析 |
二、其他遗存分析 |
三、小结 |
第七节 豫东皖中北地区 |
一、典型遗存分析 |
二、其他遗存分析 |
三、小结 |
第八节 江淮东部地区 |
一、遗存分析 |
二、小结 |
第三章 煤山文化的时空结构 |
第一节 煤山文化的分期 |
第二节 煤山文化的年代 |
一、相对年代 |
二、绝代年代 |
三、小结 |
第三节 煤山文化的地域类型 |
一、早期阶段 |
二、中期阶段 |
三、晚期阶段 |
四、小结 |
第四章 煤山文化的形成 |
第一节 中原地区仰韶晚期至龙山早期的文化变迁 |
一、仰韶晚期 |
二、龙山早期 |
三、小结 |
第二节 煤山文化的形成 |
一、禹会村类型的形成 |
二、郝家台类型的形成 |
三、小结 |
第五章 煤山文化的发展及其与周边文化的关系 |
第一节 煤山文化早期与周边文化的关系 |
一、与郑洛地区 |
二、与豫西晋南地区 |
三、与关中地区 |
四、与豫北冀南地区 |
五、与海岱地区 |
六、与江淮东部地区 |
七、与宁镇地区 |
八、与环太湖地区 |
九、与环巢湖地区 |
一〇、与皖西南地区 |
一一、与鄂东地区 |
一二、与豫东南、豫西南鄂西北及江汉平原地区 |
一三、小结 |
第二节 煤山文化中期与周边文化的关系 |
一、与郑洛地区 |
二、与豫西晋南地区 |
三、与关中地区 |
四、与豫北冀南地区 |
五、与海岱地区 |
六、与宁镇地区 |
七、与环太湖地区 |
八、与环巢湖地区 |
九、与皖西南地区 |
一〇、与鄂东地区 |
一一、与澧阳平原 |
一二、与峡江地区 |
一三、与清江下游地区 |
一四、小结 |
第三节 煤山文化晚期与周边文化的关系 |
一、与郑洛、汝颍地区 |
二、与黄河流域诸地区 |
三、与冀中及京津唐地区 |
四、与长江流域诸地区 |
五、小结 |
第六章 煤山文化的流向 |
第一节 煤山文化煤山类型向新砦二期二里头文化的转变 |
一、新砦第二期的形成 |
二、新砦二期二里头文化的全面形成 |
三、小结 |
第二节 煤山文化其他类型的流向 |
一、王油坊类型的流向 |
二、南荡类型的流向 |
三、乱石滩类型的流向 |
四、其他四个类型的流向 |
五、小结 |
第七章 煤山文化与夏的关系 |
第一节 关于夏王朝年代与早期地望的基本认识 |
第二节 关于夏代早期重大史事的考古学、年代学解释 |
一、夏代早期重大史事与考古遗存的对应关系 |
二、夏代早期重大史事的年代学研究 |
三、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科研成果 |
(3)夏家店下层文化聚落、经济与社会形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辽西地区的自然环境 |
一、地理位置与自然环境 |
二、辽西地区古环境特征 |
第二节 夏家店下层文化的研究概况 |
一、发现与命名 |
二、分期与年代 |
第三节 选题意义与研究方法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夏家店下层文化聚落分布研究 |
第一节 概述 |
第二节 阴河中下游及英金河流域的聚落分布 |
一、概述 |
二、阴河中下游及英金河流域聚落的简述与分级 |
三、阴河中下游及英金河流域聚落的分布特征 |
第三节 半支箭河及锡伯河流域的聚落分布 |
一、概述 |
二、半支箭河及锡伯河流域聚落的简述与分级 |
三、半支箭河及锡伯河流域聚落的分布特征 |
第四节 教来河中游的聚落分布 |
一、概述 |
二、教来河中游流域聚落的简述与分级 |
三、教来河中游流域聚落的分布特征 |
第五节 大凌河流域的聚落分布 |
一、概述 |
二、大凌河上游流域聚落的简述与分级 |
三、大凌河中游流域聚落的简述与分级 |
四、大凌河上游流域聚落的分布特征 |
五、大凌河中游流域聚落的分布特征 |
第六节 孟克河中游流域的聚落分布 |
一、概述 |
二、孟克河中游流域聚落的简述与分级 |
三、孟克河中游流域聚落的分布特征 |
第七节 柳河上游流域的聚落分布 |
一、概述 |
二、柳河上游流域聚落的简述与分级 |
三、柳河上游流域聚落的分布特征 |
第八节 小结 |
一、聚落分布与选址特征 |
二、聚落等级划分与相互关系 |
第三章 夏家店下层文化典型聚落遗址的发掘与研究 |
第一节 概述 |
第二节 大甸子遗址与墓地 |
一、发现与发掘 |
二、房址 |
三、灰坑 |
四、夯土墙 |
五、墓地 |
第三节 二道井子遗址与墓地 |
一、发现与发掘 |
二、环壕与城墙 |
三、院落与房址 |
四、窖穴及灰坑 |
五、墓地 |
六、陶窑 |
第四节 康家屯遗址 |
一、发现与发掘 |
二、城墙及附属设施 |
三、房址 |
四、石筑穴 |
五、石函 |
第五节 丰下遗址 |
一、发现与发掘 |
二、房址 |
三、墓葬 |
第六节 三座店遗址 |
一、发现与发掘 |
二、城墙 |
三、院落 |
四、房址 |
五、窖穴及灰坑 |
第七节 上机房营子遗址 |
一、发现与发掘 |
二、城墙 |
三、房址 |
四、窖穴及灰坑 |
五、陶窑 |
六、双重石圆圈 |
第八节 城子山遗址 |
第九节 其他遗址 |
一、西梁遗址 |
二、大山前第一地点 |
三、大山前第四地点 |
四、东八家石城 |
五、药王庙遗址 |
六、点将台遗址 |
七、蜘蛛山遗址 |
八、四分地东山咀遗址 |
九、红山石城 |
十、宁城三座店遗址 |
十一、喀喇沁河东遗址 |
十二、水泉遗址 |
十三、牛河梁地十六地点(三官甸子城子山遗址) |
十四、萧杖子遗址 |
十五、平顶山遗址 |
十六、界力花遗址 |
十七、向阳岭遗址 |
十八、西大川遗址 |
十九、代海遗址 |
二十、马圈子遗址 |
二十一、望宝山遗址 |
二十二、西大砬子遗址 |
二十三、大马口子南山遗址 |
二十四、台山遗址 |
二十五、盖子顶遗址 |
二十六、上河首遗址 |
二十七、朝阳热电厂遗址 |
二十八、罗锅地遗址 |
二十九、西灰同遗址 |
三十、东水泉遗址 |
三十一、西小山遗址 |
三十二、下三家遗址 |
三十三、卧龙山遗址 |
三十四、水手营子墓葬 |
三十五、胡金稿遗址 |
三十六、小东沟遗址 |
第十节 小结 |
一、聚落的营建、使用及废弃 |
二、聚落内部结构与布局特征 |
三、聚落类型与功能划分 |
四、不同功能聚落之间的关系 |
第四章 夏家店下层文化经济形态研究 |
第一节 农业经济 |
一、植物考古证据 |
二、农业生产工具 |
三、农业生产方式与经济形态 |
第二节 家畜饲养业 |
一、动物遗存分析 |
二、稳定同位素证据 |
三、家畜饲养业的发展水平 |
第三节 狩猎采集经济 |
一、动植物遗存考古证据 |
二、狩猎采集工具 |
三、狩猎采集经济传统的继承及意义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五章 夏家店下层文化社会形态研究 |
第一节 社会组织形式 |
一、社会等级与社会分层 |
二、社会分工与社会分化 |
第二节 社会关系 |
一、内部社会关系 |
二、对外社会关系 |
第三节 祭祀与宗教信仰 |
一、卜骨的发现与占卜术 |
二、祭祀活动与社会背景 |
第四节 小结 |
第六章 结语 |
第一节 夏家店下层文化的聚落、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 |
一、聚落方面 |
二、经济方面 |
三、社会方面 |
第二节 夏家店下层文化与早期国家的形成 |
第三节 夏家店下层文化在中国青铜文化体系中的作用 |
参考文献 |
(4)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创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理论意义 |
三、选题实际意义 |
四、相关研究综述 |
五、研究对象及其相关概念界定 |
六、研究方法与手段 |
第一章 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创作的分期评述 |
第一节 精神重建与技法探索(1978-1989年) |
一、“精神家园”的重建 |
二、形式语言探索的“试验田” |
第二节 文化研究与观念表达(1990-1999年) |
一、文化研究的深入 |
二、机制转变和观念演化 |
第三节 当代品格与本体建设(2000-2018年) |
一、当代品格的文化定位 |
二、本体建设与视觉革命 |
第二章 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创作的主题内涵 |
第一节 民族大团结共同体意识的塑造与藏区新成就的歌颂 |
一、中华民族大团结——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塑造 |
二、“路”的隐喻——藏区新建设新成就 |
第二节 民族风情叙事与多元和谐的文化观表达 |
一、自然环境——“人与自然”关系的探索 |
二、高原人形象——民族气质的凸显 |
三、传统民族节日——民族文化的研究 |
四、信仰与朝圣——宗教文化的解读 |
第三章 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创作的形式语言 |
第一节 藏族题材绘画的现实主义内涵的中国化探索 |
一、藏族题材绘画的现实主义内涵的演变 |
二、藏族题材绘画创作的语言特征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油画创作的表现形式 |
一、对西方油画传统的研究与中国化转换 |
二、“油画民族化”命题的延续 |
第三节 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中国画创作的形式语言 |
一、藏族题材水墨画的扩展与演化 |
二、藏族题材工笔画的复兴与重彩演化 |
第四章 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创作的价值意义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对中国美术史的建构 |
一、民族想象与主题拓展 |
二、风格重构与图景呈现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创作的人文诉求 |
一、对“天人合一”观念的思考 |
二、人类精神世界的重建 |
第三节 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创作对国家形象的塑造 |
一、对民族气派的生动阐述 |
二、大国形象的对外塑造 |
总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艺术家详情表 |
附录二 《美术》杂志中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创作的收录情况(节选) |
附录三 相关藏族题材绘画创作的调查问卷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5)中国山地城镇化的发展路径研究 ——以西南地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1.2.1 问题的提出 |
1.2.2 研究意义 |
1.3 基本概念与研究范畴 |
1.3.1 基本概念 |
1.3.2 研究范围 |
1.3.3 研究对象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内容 |
1.5.2 技术路线 |
2 地理环境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理论及研究综述 |
2.1 相关理论 |
2.1.1 区位理论与集聚经济 |
2.1.2 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理论 |
2.1.3 新经济地理空间集聚理论 |
2.1.4 比较优势理论 |
2.2 相关研究 |
2.2.1 地理环境与区域经济发展 |
2.2.2 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 |
2.2.3 促进山区发展的对策研究 |
2.2.4 研究述评 |
2.3 本章小结 |
3 自然地形、交通运输与山地城镇化作用机制 |
3.1 经济基础与山地城镇化的关系 |
3.1.1 区域经济发展对山地城镇化的影响 |
3.1.2 区域发展战略对山地城镇化的影响 |
3.2 自然地形与山地城镇化的关系 |
3.2.1 山地地理环境的主要特征 |
3.2.2 自然地形对山地城镇化的影响 |
3.3 交通运输与城镇化相互作用机制 |
3.3.1 交通运输对城镇化的影响 |
3.3.2 城镇化对交通运输的影响 |
3.4 工业化、运输化与城镇化作用机制 |
3.4.1 工业化、运输化与城镇化关系 |
3.4.2 工业化、运输化与城镇化关系演变 |
3.5 本章小结 |
4 西南地区经济基础与山地城镇化发育特征分析 |
4.1 经济基础综合测度 |
4.1.1 经济发展历程 |
4.1.2 工业化发展阶段 |
4.1.3 竞争能力测度 |
4.1.4 影响因素分析 |
4.2 城镇化水平综合测度 |
4.2.1 人口城镇化 |
4.2.2 经济城镇化 |
4.2.3 整体城镇化 |
4.2.4 城镇空间拓展 |
4.3 城镇等级结构变化分析 |
4.3.1 人口规模等级结构 |
4.3.2 城市经济等级结构 |
4.3.3 城市空间等级结构 |
4.3.4 城市消费等级结构 |
4.3.5 城市职能和类型多样化 |
4.4 本章小结 |
5 西南地区山地城镇化的资源环境基础及压力评价 |
5.1 资源环境要素构成及特征 |
5.1.1 资源环境要素构成 |
5.1.2 资源环境本底特征 |
5.2 资源环境要素供需状态评价 |
5.2.1 土地资源 |
5.2.2 淡水资源 |
5.2.3 矿产与能源 |
5.2.4 森林与草地资源 |
5.2.5 资源开发压力评价 |
5.3 资源环境开发对城镇化影响评价 |
5.3.1 “地—地”关系评价 |
5.3.2 “人—地”关系评价 |
5.3.3 资源开发的负面效应 |
5.4 本章小结 |
6 交通运输对西南地区山地城镇化影响的实证检验 |
6.1 交通运输主要特征 |
6.1.1 运输网络发展 |
6.1.2 专业化程度 |
6.1.3 运输距离 |
6.1.4 运输成本 |
6.1.5 运输能耗 |
6.2 工业化、运输化与城镇化关系的测度 |
6.2.1 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 |
6.2.2 平稳性及协整检验 |
6.2.3 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
6.2.4 VAR模型的估计及脉冲分析 |
6.3 交通运输对山地城镇化影响的实证分析 |
6.3.1 实证模型选择 |
6.3.2 数据来源与数据处理 |
6.3.3 实证过程及实证结果 |
6.3.4 基于实证结果的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我国山地城镇化的路径选择与对策建议 |
7.1 山地城镇化发展的现实困境 |
7.1.1 对区域发展差异与不平衡问题的再认识 |
7.1.2 对效率与公平抉择问题的再认识 |
7.2 国内外典型案例研究 |
7.2.1 瑞士山地城镇化发展模式 |
7.2.2 贵州山地城镇化发展模式 |
7.3 山地城镇化发展思路与措施 |
7.3.1 总体发展思路 |
7.3.2 发展路径选择 |
7.3.3 主要措施及建议 |
7.4 本章小结 |
8 结论 |
8.1 主要结论 |
8.2 主要创新点 |
8.3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6)东周青铜器动物纹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对象 |
1.2 研究简史 |
1.2.1 理论探讨 |
1.2.2 综合研究与区域研究 |
1.2.3 纹样与中西交流 |
1.3 研究方法 |
1.3.1 区系划分 |
1.3.2 类型学 |
1.3.3 文化因素分析法 |
1.4 研究目的 |
第二章 东周青铜器动物纹样形态学研究 |
2.1 晋系青铜器动物纹样 |
2.1.1 龙 |
2.1.2 凤 |
2.1.3 鸟 |
2.1.4 虎 |
2.1.5 蛇 |
2.1.6 牛 |
2.1.7 猴 |
2.1.8 马 |
2.1.9 猪 |
2.1.10 羊 |
2.1.11 类犀动物 |
2.1.12 狩猎纹 |
2.1.13 晋系青铜器动物纹样特征 |
2.2 秦系青铜器动物纹样 |
2.2.1 龙 |
2.2.2 凤 |
2.2.3 虎 |
2.2.4 豹 |
2.2.5 熊 |
2.2.6 蛇 |
2.2.7 蛙 |
2.2.8 斗兽 |
2.2.9 猪 |
2.2.10 雁 |
2.2.11 鹤 |
2.2.12 鸱鸮 |
2.2.13 其它鸟类 |
2.2.14 羊 |
2.2.15 秦系青铜器动物纹样特征 |
2.3 楚系青铜器动物纹样 |
2.3.1 龙 |
2.3.2 凤 |
2.3.3 鸟 |
2.3.4 鸳鸯 |
2.3.5 虎 |
2.3.6 蛇 |
2.3.7 骆驼 |
2.3.8 鹿 |
2.3.9 牛 |
2.3.10 猪 |
2.3.11 马 |
2.3.12 狩猎纹 |
2.3.13 楚系青铜器动物纹样特征 |
2.4 齐鲁系青铜器动物纹样 |
2.4.1 龙 |
2.4.2 凤 |
2.4.3 鸟、鹰 |
2.4.4 虎 |
2.4.5 蛇 |
2.4.6 蛙 |
2.4.7 猴 |
2.4.8 类犀动物 |
2.4.9 马 |
2.4.10 牛 |
2.4.11 象 |
2.4.12 齐鲁系青铜器动物纹样特征 |
2.5 燕系青铜器动物纹样 |
2.5.1 龙 |
2.5.2 凤 |
2.5.3 虎 |
2.5.4 鹿 |
2.5.5 鸟 |
2.5.6 蛇 |
2.5.7 猴 |
2.5.8 象 |
2.5.9 狼 |
2.5.10 犀牛 |
2.5.11 燕系青铜器动物纹样特征 |
2.6 徐舒青铜器系动物纹样 |
2.6.1 龙 |
2.6.2 神人珥蛇、操蛇 |
2.6.3 兽面 |
2.6.4 虎、羊、鸟等 |
2.6.5 徐舒青铜器动物纹样特征 |
2.7 吴越系青铜器动物纹样 |
2.7.1 龙 |
2.7.2 蛇 |
2.7.3 虎 |
2.7.4 鸟 |
2.7.5 吴越系青铜器动物纹样特征 |
2.8 巴蜀系青铜器动物纹样 |
2.8.1 龙 |
2.8.2 神人操蛇 |
2.8.3 虎 |
2.8.4 鸟 |
2.8.5 蝉 |
2.8.6 猪 |
2.8.7 鹿 |
2.8.8 犀牛 |
2.8.9 兽 |
2.8.10 巴蜀系青铜器动物纹样特征 |
第三章 东周动物纹样来源及其发展阶段性 |
3.1 龙 |
3.2 凤 |
3.3 虎 |
3.4 牛 |
3.5 兽蛇、人蛇 |
3.6 神怪 |
第四章 东周动物纹样所见列国之间的交流与互动 |
4.1 其它区域所见晋系动物纹样 |
4.1.1 翼龙 |
4.1.2 涡龙纹 |
4.1.3 凤 |
4.1.4 兽面纹 |
4.1.5 鸟蛇、兽蛇 |
4.1.6 写实动物 |
4.2 其它区域所见楚系动物纹样 |
4.2.1 兽身龙 |
4.2.2 蜥蜴形龙 |
4.2.3 凤 |
4.3 其它区域所见齐系动物纹样 |
4.4 其它区域所见吴越、徐舒、秦、巴蜀系动物纹样 |
4.5 小结 |
第五章 结语 |
5.1 动物纹样的继承与选择 |
5.2 动物纹样视角下的东周社会转型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法律的可诉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选题理由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思路、方法和可能的创新 |
第一章 法律可诉性问题的提出 |
一、法律基本特征中的可诉性问题 |
(一)可诉性与法律的特征 |
(二)可诉性在我国法律特征理论中的普遍缺失 |
二、“可诉性”的多种言说指向 |
(一)作为诉讼依据的法律之可诉性 |
(二)作为诉讼对象的法律之可诉性 |
(三)作为诉讼对象的行为之可诉性 |
(四)作为诉讼对象的社会纠纷之可诉性 |
三、法律可诉性的规范意涵 |
(一)法律可诉性在本文中的界定 |
(二)法律可诉性命题的理论澄清 |
四、法律可诉性的功能指向 |
(一)法律的科学性角度的分析 |
(二)法律的功能实现层面的分析 |
五、法律可诉性缺失的成因分析 |
(一)可诉性缺失的普遍成因 |
(二)我国法律可诉性缺失的特殊原因 |
第二章 法治逻辑中的法律可诉性 |
一、权利本位法律观与法律可诉性 |
(一)法律、权利与救济 |
(二)救济与诉权 |
二、权力制约与法律可诉性 |
(一)法治的核心要义 |
(二)现代司法的控权功能 |
三、社会公共利益与法律可诉性 |
(一)社会公共利益:现代法治的基本任务 |
(二)公益诉讼: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路径 |
第三章 两大法系之法律可诉性的比较分析 |
一、英美法系与法律的可诉性 |
(一)普通法与衡平法:法律可诉性的外部观察 |
(二)判例制度:法律可诉性的内部探析 |
二、大陆法系与法律的可诉性 |
(一)大陆法系传统法律的可诉性欠缺 |
(二)大陆法系国家对法律可诉性的提升 |
三、两大法系可诉性比较背后的理念差异 |
(一)进化论理性主义、建构论理性主义与法律可诉性 |
(二)法律可诉性在制定法国家的提升及对中国的启示 |
第四章 可诉性欠缺在我国不同法律部门中的表现 |
一、私法部门中法律的可诉性 |
(一)禁止拒绝裁判原则的理论基础 |
(二)法律原则在私法领域的运用缺失 |
二、公法部门中法律的可诉性 |
(一)部分责任条款较为笼统、模糊 |
(二)部分行政行为不可诉 |
(三)部分法律主体不可诉 |
(四)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阙如 |
三、社会法部门中法律的可诉性 |
(一)宣言性立法数量广泛 |
(二)法律主体、运作模式和责任后果设置不当或模糊不清 |
第五章 强化法律可诉性的实践方案 |
一、法律原则在私法领域的充分运用 |
(一)私法领域法律原则的分类 |
(二)通过存于法律明文、基础之原则提升私法可诉性 |
(三)通过存于法律上面之原则提升私法可诉性 |
二、公法和社会法领域的法律规则科学化 |
(一)法律规则逻辑构造的完善 |
(二)若干重点领域可诉性之提升 |
三、通过司法解释提升法律可诉性 |
(一)司法解释与法律的可诉性 |
(二)指导性案例与法律的可诉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获奖情况 |
(8)国家治理视角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主要研究范围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1.3 研究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1.4 文献述评 |
1.5 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
1.6 研究的难点与创新 |
第二章 国家治理与财政相关理论基础 |
2.1 国家治理 |
2.2 财政分权理论 |
2.3 财政职能划分 |
2.4 民族区域自治与地方财政相关理论 |
2.5 构建符合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意义 |
第三章 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性的再认识 |
3.1 .民族自治地方政治特殊性的再认识 |
3.2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特殊性的再认识 |
3.3 民族自治地方社会发展特殊性的再认识 |
3.4 民族自治地方地理生态和历史文化特殊性的再认识 |
3.5 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性对财政问题的影响 |
第四章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支问题分析 |
4.1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情况分析 |
4.2 民族自治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水平分析 |
4.3 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补助收入分析 |
4.4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支关系的实证分析 |
4.5 主要结论及政策启示 |
第五章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的制度分析 |
5.1 加强民族自治地方财税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
5.2 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分析 |
5.3 民族自治地方分级财政体制问题 |
5.4 民族自治地方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低效与缺失 |
5.5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入制度的低效与缺失 |
5.6 民族自治地方债务管理制度缺失 |
第六章 建设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体系的政策建议 |
6.1 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构想 |
6.2 建立并完善财政收支体系,夯实民族自治地方治理现代化的物质基础 |
6.3 坚持并完善符合民族区域自治的财政体制机制,理顺中央和民族自治地方政府间关系 |
6.4 .构建现代财政法律体系,提升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法治化水平 |
6.5 创新配套地方性法规和制度 |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一、已公开发表的论文 |
二、主持或参与研究的课题 |
后记 |
(9)从神明到世俗—云南石林彝族牛崇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选题缘由及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学术意义 |
(三) 现实意义 |
二. 相关研究综述 |
(一) 国外相关研究 |
(二) 国内相关研究 |
(三) 国内有关云南彝族牛文化的研究 |
三. 研究内容与方法 |
第一章 彝族牛崇拜的历史渊源及演变历程 |
第一节 云南石林县概况 |
第二节 远古时期彝族的牛崇拜 |
第三节 历史时期彝族牛崇拜的演变 |
第二章 走向世俗的彝族牛崇拜 |
第一节 当代石林彝族牛崇拜活动 |
第二节 当代彝族牛文化背后的“财神” |
第三节 当代彝族牛文化活动背后的“手” |
第三章 彝族牛文化的再解析 |
第一节 政治与彝族牛文化之关系 |
第二节 经济与彝族牛文化之关系 |
第三节 文化与彝族牛崇拜之关系 |
第四节 自然地理环境与彝族牛文化之关系 |
第四章 彝族文化及其他 |
第一节 彝族民间信仰的变迁 |
第二节 对彝族文化的再认识 |
一. “相匹配”的万物观 |
二. “均衡“的世界观 |
第三节 彝族传统生态理念的现代价值 |
一. 彝族传统生态理念与森林的存在与发展 |
二. 彝族传统生态理念与自然环境的保护 |
三. 彝族传统生态理念与现代经济发展 |
四. 彝族传统农业生产的现代价值 |
五. 彝族聚居地区未来发展之展望 |
第五章 彝族文明、中华文明对人类文明的贡献 |
第一节 对人类文明历程的回顾 |
第二节 气候变化与人类文明 |
第三节 工业文明的弊端与生态文明的萌发 |
第四节 生态文明的构建 |
第五节 对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再认识 |
结语 |
一. 中国古代先贤的生态文明意识 |
二. 中国古代先贤生态理念的当代意义 |
三. 本次研究的基本结论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附录四 |
附录五 |
附录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10)土地混合利用多尺度测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理论背景 |
1.1.2 现实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3.4 技术路线 |
1.4 研究区域与数据来源 |
1.4.1 区域选取依据 |
1.4.2 研究区域概况 |
1.4.3 实证数据基础 2 文献综述 |
2.1 文献梳理思路 |
2.2 土地混合利用的理论发展 |
2.2.1 国外理论批判与发展:从瓦解到重建 |
2.2.2 国内理论引介与推动:从忽视到重视 |
2.3 土地混合利用的概念辨析 |
2.3.1 国外概念梳理与分类 |
2.3.2 国内一词多译与明晰 |
2.3.3 近似关联概念的讨论 |
2.4 土地混合利用的组织形式 |
2.4.1 尺度效应 |
2.4.2 小尺度的混合 |
2.4.3 中尺度的混合 |
2.4.4 大尺度的混合 |
2.5 土地混合利用的定量测度 |
2.5.1 测度的核心依据 |
2.5.2 数量视角的测度 |
2.5.3 距离视角的测度 |
2.5.4 综合视角的测度 |
2.6 土地混合利用的实践应用 |
2.6.1 土地混合利用的驱动因素 |
2.6.2 土地混合利用的实践管理 |
2.7 已有研究评述 |
2.7.1 研究进展 |
2.7.2 尚存不足 3 理论基础与研究框架 |
3.1 土地混合利用的空间组织 |
3.1.1 土地作为一种空间资源 |
3.1.2 空间实践的三元性理论 |
3.1.3 混合空间组织的再认识 |
3.2 土地混合利用的组织机制 |
3.2.1 土地功能的多样性理论 |
3.2.2 土地利用的外部性理论 |
3.2.3 土地系统的稳定性理论 |
3.2.4 混合空间的组织机制 |
3.3 土地混合利用的测度依据 |
3.3.1 绝对空间:混合要素组成的多样性 |
3.3.2 相对空间:混合空间结构的可达性 |
3.3.3 关系空间:混合功能关系的兼容性 |
3.4 土地混合利用的测度尺度 |
3.4.1 自下而上:人地关系理论 |
3.4.2 自上而下:空间规划理论 |
3.4.3 尺度选择与尺度推绎 |
3.5 土地混合利用的测度方法 |
3.5.1 传统:混合多样性测度 |
3.5.2 匹配:混合可达性测度 |
3.5.3 改进:混合兼容性测度 |
3.5.4 整合:土地混合利用测度 |
3.6 土地混合利用测度的三角框架 4 混合与聚居的融合:社区尺度土地混合利用测度 |
4.1 混合聚居理念的探索与演进 |
4.1.1 现象:上海大批量聚居社区的建立 |
4.1.2 驱动:城市非农化进程的政府主导 |
4.1.3 趋势:从居住基地到15 分钟生活圈 |
4.2 大型居住社区混合多样性 |
4.2.1 大居土地利用类型的数量构成 |
4.2.2 大居土地利用多样性空间布局 |
4.3 大型居住社区混合可达性 |
4.3.1 大居服务可达性 |
4.3.2 大居交通可达性 |
4.3.3 大居综合可达性 |
4.4 大型居住社区混合兼容性 |
4.4.1 各个大居用地兼容性分析 |
4.4.2 大居用地兼容性综合比较 |
4.5 大型居住社区土地混合利用空间特征 |
4.5.1 大居土地利用混合度测度 |
4.5.2 大居土地混合利用组织特征 |
4.6 本章小结 5 混合与分区的统一:街道(镇)尺度土地混合利用测度 |
5.1 街道(镇)土地混合利用测度 |
5.1.1 街道(镇)混合多样性 |
5.1.2 街道(镇)混合可达性 |
5.1.3 街道(镇)混合兼容性 |
5.1.4 街道(镇)土地利用混合度 |
5.2 街道(镇)土地混合利用空间分类 |
5.2.1 土地利用混合度空间自相关 |
5.2.2 主导功能用地构成分类 |
5.2.3 混合基础上的包容式分区 |
5.3 街道(镇)土地混合利用空间组织模式 |
5.3.1 居住主导高混合模式 |
5.3.2 服务主导高混合模式 |
5.3.3 居住与服务高混合模式 |
5.3.4 居住与工业低混合模式 |
5.3.5 居住工业服务低混合模式 |
5.4 本章小结 6 混合与紧凑的一致:市域尺度土地混合利用测度 |
6.1 市域土地混合利用测度 |
6.1.1 市域混合多样性 |
6.1.2 市域混合可达性 |
6.1.3 市域混合兼容性 |
6.1.4 市域土地利用混合度 |
6.2 市域土地混合利用特征 |
6.2.1 建设格局:集中建设区内外混合比较 |
6.2.2 产业格局:外环线内外混合比较 |
6.2.3 红线格局: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外混合比较 |
6.3 市域混合与紧凑的空间关系 |
6.3.1 紧凑城市理念与土地混合利用 |
6.3.2 市域空间形态紧凑度特征 |
6.3.3 混合与紧凑的空间一致性分析 |
6.4 本章小结 7 多尺度下土地混合利用的优化策略 |
7.1 土地混合利用尺度比较与优选 |
7.1.1 不同尺度混合的特征与比较 |
7.1.2 理论与实践探索的最优尺度 |
7.2 土地混合利用实践的主要路径 |
7.2.1 实践探索的前提 |
7.2.2 可能的实践路径 |
7.3 建立土地混合利用多尺度管理体系 |
7.3.1 完善自上而下的用途引导 |
7.3.2 鼓励自下而上的生机创造 |
7.3.3 建立动态分层的管理体系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与可能的创新点 |
8.1.1 研究结论 |
8.1.2 可能的创新点 |
8.2 尚存不足和后续展望 |
8.2.1 本研究的不足 |
8.2.2 后续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参与科研情况 |
四、江苏高速公路十年发展及再认识(论文参考文献)
- [1]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与展示体系研究[D]. 苏静.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1(01)
- [2]煤山文化研究[D]. 袁飞勇. 武汉大学, 2020(06)
- [3]夏家店下层文化聚落、经济与社会形态研究[D]. 朴真浩.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4]改革开放四十年藏族题材绘画创作研究[D]. 徐亚男. 中央民族大学, 2020(01)
- [5]中国山地城镇化的发展路径研究 ——以西南地区为例[D]. 丁宇. 北京交通大学, 2021(06)
- [6]东周青铜器动物纹样研究[D]. 耿庆刚. 西北大学, 2019(01)
- [7]法律的可诉性研究[D]. 刘旭东. 南京师范大学, 2019(02)
- [8]国家治理视角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D]. 王璟谛.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1)
- [9]从神明到世俗—云南石林彝族牛崇拜研究[D]. 张伟文. 云南大学, 2018(04)
- [10]土地混合利用多尺度测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D]. 郑红玉. 浙江大学, 20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