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NFORMATION(论文文献综述)
胡松昀[1](2021)在《大理州跨部门涉税信息共享问题研究》文中指出
李尚昆[2](2021)在《企业信用信息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企业是市场交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市场经济发展有重要的作用,而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乃至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企业在市场交易中的口碑、商誉形象。企业在交易关系中的口碑、商誉形象最直观的体现是社会征信机构发布的有关企业的信用信息,同时,企业信用信息也是社会征信系统的关键一环。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于企业信用信息的保护仅规定于《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该条规定仅从人格权角度对私法领域非自然人主体的声誉进行了确权的概括性规定,对权利内容、如何保障权利以及出现侵害行为时如何救济等问题并未作出针对性规定,不足以应对所有侵权的情况,难以满足司法实践中对保障企业信用信息不受侵害、市场秩序稳定运行的需求。企业信用信息是指,在市场交易活动中能够反映一个企业经营状况与声誉形象的具有识别性的数据内容的总和。从信息经济学的视域来看,信息、信用与市场之间存在互相影响、密不可分的关系。市场交易的建立以交易双方相互之间存在信任为基础,而交易双方的信任则是在双方信息获取平衡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可以说,交易主体之间信息的相互传递是双方建立信任的前提。据此,信息的正确传递、及时传递对交易的走向起着主导作用,信用信息作为信息的下位概念,反映着一个交易主体在交易活动中的信誉,对交易的达成与否起着决定性作用。由此可见,针对具有如此决定性作用的企业信用信息缺乏专门规定,仅依靠《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的总则性规定远不能规避企业因信用信息不实等问题而遭受损害的风险,对此,应建立合理的行为模式和规制体系实现对企业信用信息的保障和救济。据此,企业信用信息的概念可从三个不同视阈探究,关于如何建立征信体系的问题可借鉴域外的既有经验,对我国现有的“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的征信模式进行优化。当下,我国的征信模式对企业信用信息的保护仍有许多局限性与困境,主要体现为企业信用信息定位模糊、规制模式不明确以及企业信用信息保护不力、方式运用不当等问题。因此,企业信用信息权研究的核心问题包括以下三点:第一,企业信用信息的民事法律属性问题,也即对企业信用信息法益的保障应采“权利模式”还是“权益模式”;第二,企业信用信息权的权利理论和权利构造,也即,何为企业信用信息权,企业信用信息权是如何运行的;第三,侵害企业信用信息权的行为样态分析和救济措施研究。企业信用信息权保护研究的第一个核心问题是企业信用信息民事法律属性的认定。企业信用信息的法律属性决定了法益的保护模式。因此在谈及保护问题之前首先应当确定其法律属性。首先需予承认的是,企业信用信息所蕴含的是私主体的私利益,应由私法予以调整。其次民事权利作为保护企业信用信息的方式符合企业信用信息的利益特征,也符合权利构造的哲学基础。关于权利本质的正当性解释有两种观点较为主流,一种是以边沁为代表的“利益说”,另一种是以哈特为代表的“意志说”。无论采“利益说”还是“意志说”,企业信用信息权均可证成,将企业信用信息法益作为权利予以保护具备其合理性。最后企业信用信息权在法人人格权的基础之上兼具财产性特征,是兼具人格权与财产权属性的权利束。从公法与私法的维度届分,企业信用信息权虽属私权,但同时承载着公权的功能。从期待权与既得权角度分析,企业信用信息权在权利实际取得之前呈现期待权的属性,而在权利实际取得后则呈现出期待权向既得权的转化。企业信用信息权的私法保护研究的第二个核心问题是企业信用信息权的权利概念和内容。企业信用信息在征信系统中所经历的历程包括信息的采集、信息的处理、信息的披露最后到信息的删除,这一流程对应着企业享有的知情权、异议权、修复权和被遗忘权,这四项子权利构成了企业信用信息权的主要内容。信息的采集者、管理者、使用者在收集、储存、利用、转让、传播、公开与本企业相关的信用信息过程中,企业享有知悉其信息被收集、处分状况的权利,此为企业信用信息知情权。在征信机构采集、处理、储存、传播、公开等过程中出现信用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形时,应当赋予企业提出异议的权利,使风险在源头得以控制,实现损失最小化,此为企业信用信息异议权。当发布的企业信用信息确有错误的情况发生时,企业有权要求征信机构删除、修改、发布正确信息,此为修复权。最后,企业还应当具有在弥补其先前失信行为之后要求征信主体删除其相关否定性评价的权利,此为企业信用信息被遗忘权,对失信行为做出弥补的证明责任应当由信息主体承担。企业信用信息权的侵权行为样态以及权利受侵害的救济是企业信用信息权保护研究的最后一个核心问题。目前,侵害企业信用信息权的行为样态包括来自公权力机关——征信机关的侵害,以及市场私主体——其他市场参与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来自公权力机关的侵害主要体现在征信权的滥用,对此应当建立规范的征信制度,约束征信机关权力,保证其在征信过程中兼顾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来自私主体的侵害主要表现为商业诋毁行为,对此应当明确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以及侵权责任的范围,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与赔礼道歉四种具体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较适用于侵害企业信用信息权的救济。
陈希[3](2021)在《中国互联网信息服务协同治理:应然模式与实践路径》文中指出
王志双[4](2021)在《双层耦合网络上的传播行为与扩散动力学研究》文中指出信息技术的不断革新增多了信息的传播方式和途径,提升了信息的传播效率和速度,使得信息在短时间内能够广泛传播。在传染病频发和全球气候变化加剧的背景下,在人群中常有与疫情防控和绿色行为相关的信息扩散,这里的绿色行为主要指的是低碳环保的个体行为,例如绿色出行、垃圾分类和绿色消费等,这些行为的推行能对改善环境和减少碳排放起到积极作用。由于个体对疫情防控或绿色行为的看法和认知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经常会出现包含不同态度和观点的多种竞争性信息在人群中同时传播的现象,这些信息的传播通常也会影响疫情的防控和绿色行为的推广。目前,竞争性信息通过多个途径传播的动力学性质,以及竞争性信息与传染病和绿色行为耦合传播与扩散的动力学特征,还缺乏深入的分析和探讨。竞争性信息、传染病和绿色行为的传播与扩散通常会在多个复杂系统中进行,而多层耦合复杂网络恰好可以刻画这些复杂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为多种现象耦合传播与扩散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方法支撑。为此,本文基于双层网络研究了两种竞争性信息、传染病和绿色行为耦合传播与扩散的动力学特性,主要创新性工作和贡献概括如下:(1)建立了两种竞争性信息耦合传播的模型,分析了两种信息在线上和线下同时传播的动力学特征。构造了固定和可变的信息传播率,建立了相应的传播动力学方程。理论分析得到了每种信息单独传播时的爆发阈值,给出了两种竞争性信息同时传播时每种信息爆发阈值的下界。仿真实验验证了理论分析结果,并进一步探讨了初始传播节点选择方式和信息推广节点数量对两种信息的爆发阈值和传播规模的影响。(2)构造了积极和消极信息与传染病的耦合传播模型,讨论了两种信息扩散与传染病传播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根据该耦合传播模型的动力学方程,推导了在两种信息作用下传染病传播的爆发阈值。进一步探讨了大众媒体的相关报道对两种信息与传染病耦合传播的影响,并对相应的传播动力学特性进行了分析。理论分析和仿真结果表明两种信息对传染病的爆发阈值和传播规模有直接的作用,大众媒体则能通过对这两种信息传播的干预来间接地影响传染病的传播特性。(3)构建了正面和负面信息与绿色行为耦合扩散的模型,探讨了两种信息传播与绿色行为扩散的耦合机制。在考虑收益的耦合扩散模型中,使用公共物品博弈模型描述了绿色行为的扩散过程,并考虑了绿色信用的影响;在不考虑收益的耦合扩散模型中,借助传染病模型刻画了绿色行为的扩散过程,同时还考虑了政策干预的作用。对这两个耦合扩散模型的动力学性质分别进行了讨论,结果表明除了两种信息外,个体收益、绿色信用和政策干预也会对绿色行为扩散产生影响。(4)提出了两种信息作用下传染病与绿色行为耦合传播与扩散的模型,剖析了信息、传染病和绿色行为之间的关系。在构造的模型中还同时考虑了大众媒体和政策干预对绿色行为扩散的影响。构建了这三者耦合传播与扩散的动力学方程,分别从传染病传播和绿色行为扩散的角度展开了理论分析,得到了传染病和绿色行为爆发阈值的表达式。利用仿真实验讨论了两种信息、大众媒体和政策干预在传染病和绿色行为耦合传播与扩散中的作用。
文令[5](2021)在《电子商务领域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困境及法律应对》文中研究指明
庄壮[6](2021)在《基金实地调研上市公司对基金业绩的影响 ——基于信息搜寻行为的视角》文中研究指明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使得信息优势方(知情者)可以在与信息劣势方(非知情者)的不断交易中获利。许多研究认为,基金公司作为股票市场中专业的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相对的信息优势获取超额收益。然而,观察基金经理获取信息优势的渠道受到相关数据的限制,现有文献主要通过社会网络、商业关系、政治关联以及银团贷款等间接途径来研究和验证基金公司在市场中的信息“占优”地位。本文利用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的公开数据,研究了一种基金经理进行信息搜寻的直接行为——实地调研上市公司,进而从动态的视角观察基金获取信息优势的渠道,以此来解释其超额收益的来源。基于此,本文是对基金行为和业绩归因领域研究的拓展与创新。基金行业在当前资本市场“机构化”“专业化”的大背景下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的管理规模随着金融环境的优化和市场制度的完善而快速增长,截止到2019年底,中国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的资产管理规模皆突破14万亿人民币。随着规模与实力的与日俱增,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作为资本市场中拥有重要地位的投资主体,开始展现出强有力的市场影响力,对其投资行为与投资影响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实地调研活动,作为基金公司搜寻信息的特殊行为,即与基金的投资行为密切相关,又与基金的投资影响紧密联系,已经成为基金参与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主要途径。本文从两方面的角度出发,分别观察基金的实地调研活动与业绩表现之间的联系。一方面,从信息传递的角度出发,本文将实地调研活动作为一种基金信息搜寻的行为,通过观察基金调研行为与基金自身业绩表现之间的关系,以及分析影响两者之间关系的重要因素,来验证实地调研的信息价值。本文发现,调研成本与信息处理能力的差异导致不同的基金有着不同的调研频率,而不同调研频率的基金有着差异化的业绩表现,调研越多的基金业绩表现更好,且调研的业绩效应深受信息环境的影响,说明实地调研能够帮助基金获取信息优势;另一方面,从信息披露的角度出发,本文将基金参与实地调研的行为作为一种引发投资者市场关注的事件,观察基金调研的信息对中小投资者关注度与股价表现的短期影响,并将其效应与基金短期收益和公司长期资本结构联系起来,以证明实地调研活动的市场影响。本文发现,投资者对实地调研活动的关注会受到调研参与者类别的影响,其中基金公司在调研中的参与会引发投资者的异常关注,并带来股票价格的异常反应,因此存在着基金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和短期的市场效应交易获利的可能。并且,基金调研引发的投资者异常关注还会作用于上市公司,促进被调研公司长期资本结构的改善,这也为解释基金调研影响基金投资收益提供了新的渠道。另外,由于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在投资风格、持仓限制和激励机制等方面存在着显着的差异,且二者在股票投资组合信息披露上也大有不同,本文从基金公司参与实地调研的视角出发,分别观察了两类基金的调研所产生的业绩效应与市场效应,并从多角度分析了二者特有机制影响下调研效应的不同。基于非对称信息影响投资者预期收益和投资者情绪影响股票价格的理论模型,本文刻画和分析了基金进行信息搜寻的行为——实地调研对市场中不同参与主体产生的影响。主要得出以下结论:首先,本文通过手工整理的私募基金实地调研数据,分别从基金层面和公司层面出发研究了私募基金进行信息搜寻的行为决策,发现私募基金的实地调研存在显着的业绩增益作用,即调研次数越多的私募基金可以获得更高的超额收益。并且,私募基金调研的业绩增益效应,会在相关公司拥有更高的分析师关注度时减弱,在投资者提出更多调研问题和上市公司情绪表达更积极时增强;另外,与公募基金的共同参访会显着增强私募基金调研的业绩增益效应,说明实地调研的参与者之间存在相互作用;本文还探究了私募基金在实地调研后获取更高业绩表现的途径,发现被调研公司的融资融券交易量在私募基金调研后有显着的提升,说明融资融券业务可能是私募基金通过交易策略获取更高收益的“潜在”渠道。其次,本文结合机构实地调研数据与公募基金持股数据,研究了公募基金进行信息搜寻的行为决策,发现公募基金的调研次数与业绩回报之间存在显着的正向关系,说明信息搜寻行为可以为公募基金带来更高的超额收益;并且,公募基金调研的业绩增益效应会在基金调研信息披露质量更好的公司时增强,在参与调研的基金经理与被调研公司高管之间存在“校友”联系时增强,在上市公司情绪表达更积极、传递信息更细节时增强;本文还发现,主动型基金、持仓更集中以及持仓更偏小市值公司的基金,可以在调研中获得更高的业绩表现;另外,本文结合公募基金调研和持仓数据,对公募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了重构和分组,发现在基金的股票持仓中,被调研公司的股票组合收益率显着高于没有被调研公司的股票组合收益率。在基金调研的股票中,被持有公司的股票组合收益率显着高于没有被持有公司的股票组合收益率。在基金调研且持有的股票中,调研后增持的股票组合投资收益率显着高于调研后减持的股票组合收益率;本文还发现,实地调研能够提升公募基金对其持股公司发生业绩披露“变脸”事件的预测能力;最后,本文探索了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在激励机制、锁定机制和持仓限制等方面的差异对调研效应的影响,并对比了调研活动给两类基金带来的业绩提升效果。最后,本文将机构投资者行为与个人投资者行为联系起来,从行为金融学的角度观察了基金调研所引发的异常投资者关注和股票市场反应。已有文献发现机构投资者的交易行为会吸引个人投资者的跟随模仿,并引发交易行为的“羊群效应”,本文则基于投资者有限理性的视角,观察个人投资者对基金特定关注行为的反应。通过研究,本文发现公募基金的调研行为会显着增加投资者对相关公司的异常关注,并且这些关注包含正面、负面及中性等多种情绪,但私募基金的调研行为不会引发投资者的异常关注;公募基金调研引发的投资者关注效应,在持股基金调研时更弱,在前期绩优基金调研时更强;被调研公司的股票时滞性会减弱基金调研的投资者关注效应,被调研公司的高治理水平则会增强基金调研的投资者关注效应;更重要的,本文发现基金调研行为会带来更多看涨的投资者关注情绪,由此显着提升股票的隔夜收益率;并且,基金调研公告发布后提升的股票隔夜收益率与基金短期回报之间存在显着的正向关系,由此证明了公募基金通过调研引发的投资者效应进行短期交易获利的可能性;另外,本文还发现基金调研引发的投资者异常关注,可以显着地增强调研行为对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产生的改善效应。本文通过分析基金实地调研上市公司的活动,检验了信息搜寻行为对基金投资收益的影响,为探究基金公司获取信息优势的途径提供了新的观察视角;另外,本文将基金调研与投资者关注、市场反应联系起来,为探索基金短期交易获利的渠道和机构投资者行为的市场“溢出效应”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最后,本文的结论为我国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优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完善以及基金行业自律管理制度的规范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文献支持,为监管部门规范机构投资者的行为、警惕市场参与主体间的“共谋”以及防范股票“异动”引发的系统性风险提供了参考。
刘欢[7](2021)在《教育信息化2.0时代农村初中教师信息素养的现状及策略研究 ——以云南省YL县为例》文中提出
陈杰[8](2021)在《论人工智能时代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文中研究表明
叶健峰[9](2022)在《征信领域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以《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为背景》文中认为
李昱[10](2019)在《“去识别化的个人信息”不受刑法保护吗?》文中研究表明当下我国刑事司法实务界与刑法学界对于个人信息去识别化以及再识别化等极有可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严重缺乏关切,但去识别化个人信息应当受到刑法保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既不是超个人法益,也不是混合法益或隐私权法益,而是个人信息权。个人信息权的核心包括两个方面:公民对"敏感信息"的支配权、自我决定权与防御权,以及公民对于"一般信息"的防御权。在既有的"侵害+概率"标准的基础上,应当添加"一般社会交往"标准用于界分"敏感信息"与"一般信息"。去识别技术的不彻底性以及我国规制去识别以及再识别等行为的规范与标准的匮乏,使得公民个人信息权始终面临着被侵害的巨大风险。公民对于个人信息的支配权、决定权和防御权决定了去识别化个人信息必须受到刑法保护。再识别行为及其难易程度是去识别化个人信息与可识别个人信息之间的关键联结点,刑法应当将去识别化个人信息提供者和接收者作为被规制的主体,在确立个人信息去识别化"法律—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对"公民个人信息"和"非法获取"等构成要件要素进行适当的扩张解释,以此建构去识别化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完善模式。
二、INFORMATION(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INFORMATION(论文提纲范文)
(2)企业信用信息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指导教师对博士论文的评阅意见 |
指导小组对博士论文的评阅意见 |
答辩决议书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与现状 |
(二)研究意义 |
二、思路内容 |
(一)基本思路 |
(二)主要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一)案例研究法 |
(二)法和经济学分析方法 |
(三)比较法研究 |
(四)价值衡量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企业信用信息的概念与现实描述 |
第一节 不同视阈下企业信用信息的概念诠释 |
一、信息经济学视阈下的企业信用信息 |
二、私法视阈下的企业信用信息 |
三、征信系统视阈下的企业信用信息 |
四、小结 |
第二节 域外企业信用信息的保护经验 |
一、域外企业信用信息权的法律保护 |
二、域外征信机构模式 |
第三节 企业信用信息的保护困境 |
一、企业信用信息定位不准 |
二、企业信用信息规制模式不清 |
三、企业信用信息的内容不明确 |
四、企业信用信息运用方式不当 |
五、企业信用信息保护力度不够 |
第二章 企业信用信息的民事权利属性 |
第一节 权利基础理论 |
一、权利本质理论之展开:“利益论” |
(一)“功利原理”与“利益论” |
(二)拉兹“利益论”的理论延展 |
二、权利本质理论之展开:“意志论” |
(一)古典“意志论”理论脉络 |
(二)现代权利“意志论”——以哈特“选择说”为代表 |
第二节 企业信用信息权的权利证成 |
一、企业信用信息权的内在证成 |
(一)“利益论”价值基础:企业信用信息利益 |
(二)“意志论”价值基础:企业法人意志 |
二、企业信用信息权的外在证成 |
(一)企业信用信息的客体性 |
(二)企业信用信息权利保护的必要性 |
第三节 企业信用信息权的权利特性 |
一、企业信用信息权是兼具人格权与财产权属性的权利束 |
(一)人格权理论及法人人格权证成 |
(二)财产权及企业信用信息权财产利益享有的正当性 |
(三)企业信用信息权的多重权利属性 |
二、企业信用信息权与信用信息的公法维度 |
(一)企业信用信息是公法规制市场的重要工具 |
(二)企业信用信息权受公法的目的性限制 |
三、企业信用信息权的期待权属性及向既得权的转化 |
第三章 企业信用信息权的基本内容 |
第一节 企业信用信息知情权 |
一、企业信用信息知情权的概念 |
二、企业信用信息知情权的逻辑基础 |
三、企业信用信息知情权的行使 |
(一)知情同意原则 |
(二)企业参与原则 |
(三)企业信用信息知情权的行使方式 |
第二节 企业信用信息异议权 |
一、企业信用信息异议权的概念 |
(一)企业信用信息异议权的内涵 |
(二)企业征信异议的原因追溯 |
二、企业信用信息异议权的逻辑基础 |
三、企业信用信息异议权的行使 |
(一)企业信用信息异议制度的运行现状 |
(二)企业信用信息异议权的行使 |
第三节 企业信用信息修复权 |
一、企业信用信息修复权的概念 |
(一)企业信用信息修复权的内涵 |
(二)修复权与法人信用 |
二、企业信用信息修复权的逻辑基础 |
(一)修复权是企业信用信息保护的关键 |
(二)禁止权利滥用与维护征信稳定 |
三、企业信用信息修复权的行使 |
第四节 企业信用信息被遗忘权 |
一、企业信用信息被遗忘权的概念 |
(一)企业信用信息被遗忘权的内涵 |
(二)企业信用信息被遗忘权的可行性探析 |
(三)企业信用信息被遗忘权的实施困境 |
二、企业信用信息被遗忘权的逻辑基础 |
三、企业信用信息被遗忘权的行使 |
(一)企业信用信息被遗忘权的义务主体 |
(二)企业信用信息被遗忘权的行使方式 |
第四章 企业信用信息权的侵害与救济 |
第一节 侵害企业信用信息权的表现形式 |
一、侵害企业信用信息权的现实案例 |
(一)侵害企业信用信息权的名誉权救济实例 |
(二)侵害企业信用信息权的竞争法救济实例 |
二、侵害企业信用信息权的行为样态 |
(一)对错误企业信用信息的传递 |
(二)对真实企业信用信息进行不当加工 |
(三)对真实企业信用信息的延时、重复传递 |
第二节 公权力对企业信用信息权的侵害与救济 |
一、公权力对企业信用信息权的侵害 |
二、对政府信用工具的约束 |
(一)政府应依法获取、处理企业公共信用信息 |
(二)政府应采取合理手段获取与运用信用信息 |
(三)政府应遵循正当程序获取与运用企业信用信息 |
第三节 市场主体对企业信用信息权的侵害与救济 |
一、市场主体对企业信用信息权的侵害 |
二、企业信用信息权的侵权责任法保护 |
(一)侵权法视角下企业信用信息权保护的利益衡量 |
(二)企业信用信息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 |
(三)企业信用信息权的侵权责任方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研究成果 |
致谢 |
(4)双层耦合网络上的传播行为与扩散动力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主要符号表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信息传播动力学的研究现状 |
1.2.2 传染病传播动力学的研究现状 |
1.2.3 行为扩散动力学的研究现状 |
1.3 本文的研究内容和结构安排 |
第二章 相关的理论和技术 |
2.1 复杂网络简介 |
2.1.1 复杂网络的定义和表示方法 |
2.1.2 复杂网络的基本特征量 |
2.1.3 复杂网络的主要类型 |
2.1.4 多层复杂网络 |
2.2 网络上的传播动力学 |
2.2.1 经典传播模型 |
2.2.2 理论分析方法 |
2.3 网络上的演化博弈动力学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双层网络上两种竞争性信息耦合传播 |
3.1 引言 |
3.2 两种竞争性信息耦合传播模型 |
3.3 耦合传播的动力学方程和爆发阈值 |
3.3.1 信息的两种传播率 |
3.3.2 信息耦合传播的动力学方程 |
3.3.3 信息的爆发阈值 |
3.4 仿真结果 |
3.4.1 传播动力学方程的精度 |
3.4.2 爆发阈值的验证与分析 |
3.4.3 两种信息的传播规模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两种信息与传染病耦合传播 |
4.1 引言 |
4.2 积极和消极信息对传染病传播的影响 |
4.2.1 两种信息与传染病耦合传播模型 |
4.2.2 耦合传播的动力学方程与爆发阈值 |
4.2.3 仿真结果 |
4.3 大众媒体作用下两种信息与传染病耦合传播 |
4.3.1 大众媒体作用下两种信息与传染病耦合传播模型 |
4.3.2 耦合传播的动力学方程和爆发阈值 |
4.3.3 仿真结果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两种信息与绿色行为耦合扩散 |
5.1 引言 |
5.2 正面和负面信息对绿色行为扩散的影响 |
5.2.1 两种信息与绿色行为耦合扩散模型 |
5.2.2 仿真结果 |
5.3 政策干预下两种信息与绿色行为耦合扩散 |
5.3.1 政策干预下两种信息与绿色行为耦合扩散模型 |
5.3.2 耦合扩散的动力学方程和爆发阈值 |
5.3.3 仿真结果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两种信息作用下传染病与绿色行为耦合传播与扩散 |
6.1 引言 |
6.2 两种信息作用下传染病与绿色行为耦合传播与扩散模型 |
6.3 耦合传播与扩散的动力学方程和爆发阈值 |
6.3.1 耦合传播与扩散的动力学方程 |
6.3.2 绿色行为和传染病的爆发阈值 |
6.4 仿真结果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7.1 本文工作总结 |
7.2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和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6)基金实地调研上市公司对基金业绩的影响 ——基于信息搜寻行为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结构安排 |
1.4 研究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基金信息搜寻行为-实地调研 |
2.1.2 基金业绩评价 |
2.1.3 投资者异常关注 |
2.2 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投资者关系管理理论 |
2.2.3 行为金融学相关理论 |
2.3 经验研究 |
2.3.1 信息优势对投资者收益的影响研究 |
2.3.2 投资者关注度的市场影响研究 |
2.3.3 投资者实地调研的影响研究 |
2.4 文献述评 |
3 理论机理、模型构建与研究假设 |
3.1 机理分析 |
3.2 理论模型 |
3.2.1 基金调研行为与信息收益模型 |
3.2.2 基金调研行为与投资者关注情绪模型 |
3.3 研究假设 |
3.3.1 私募基金实地调研与基金业绩表现的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3.2 公募基金实地调研与基金业绩表现的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3.3 基金调研、投资者关注与股价表现的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4 框架设计 |
4 私募基金实地调研与基金业绩 |
4.1 引言 |
4.2 研究设计 |
4.2.1 数据来源 |
4.2.2 变量定义与构建 |
4.2.3 模型设定 |
4.2.4 描述性统计及单变量分析 |
4.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3.1 影响上市公司被私募基金调研的因素 |
4.3.2 影响私募基金进行实地调研的因素 |
4.3.3 私募基金实地调研与基金业绩表现 |
4.3.4 分析师关注对基金实地调研效应的影响 |
4.3.5 调研深度对基金实地调研效应的影响 |
4.4 稳健性检验 |
4.4.1 改变被解释变量的观察期 |
4.4.2 替换解释变量 |
4.5 拓展研究 |
4.5.1 私募基金在调研中与其他调研参与者之间的相互作用 |
4.5.2 私募基金调研与融资融券交易 |
4.5.3 投资者调研问答文本的情绪分析与私募基金调研效应 |
4.6 结论 |
5 公募基金实地调研与基金业绩 |
5.1 引言 |
5.2 研究设计 |
5.2.1 数据来源 |
5.2.2 变量定义与构建 |
5.2.3 模型设定 |
5.2.4 描述性统计及单变量分析 |
5.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3.1 影响公募基金参与实地调研的因素 |
5.3.2 公募基金实地调研与公募基金业绩 |
5.3.3 内生性问题 |
5.3.4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对基金调研效应的影响 |
5.3.5 公募基金类型对基金调研效应的影响 |
5.3.6 基金经理的“校友圈子”对基金调研效应的影响 |
5.4 稳健性检验 |
5.4.1 替换解释变量 |
5.4.2 剔除非正常时期的样本 |
5.5 拓展研究 |
5.5.1 基金调研与股票投资组合收益 |
5.5.2 投资者调研问答文本的情绪细节分析与公募基金调研效应 |
5.5.3 实地调研对基金预测上市公司业绩异常变动能力的影响 |
5.6 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调研效应对比研究 |
5.6.1 基于基金激励机制的对比研究 |
5.6.2 基于基金锁定机制的对比研究 |
5.6.3 基于基金持仓限制的对比研究 |
5.6.4 基于基金工作方式的对比研究 |
5.6.5 基于调研业绩效应的对比研究 |
5.7 本章小结 |
6 基金调研、投资者关注与股价表现 |
6.1 引言 |
6.2 研究设计 |
6.2.1 数据来源 |
6.2.2 变量定义与构建 |
6.2.3 模型设定 |
6.2.4 描述性统计及单变量分析 |
6.3 实证结果和分析 |
6.3.1 影响投资者调研的公司特征 |
6.3.2 公募基金调研对投资者关注的影响 |
6.3.3 公募基金调研对不同情绪投资者关注的影响 |
6.3.4 公募基金调研所引发的投资者关注对股价的影响 |
6.4 稳健性检验 |
6.4.1 替换解释变量 |
6.4.2 替换被解释变量 |
6.4.3 分样本回归 |
6.5 拓展研究 |
6.5.1 基金特征对基金调研引发的投资者关注效应的影响 |
6.5.2 公司特征对基金调研引发的投资者关注效应的影响 |
6.5.3 基金调研引发的市场反应对基金收益的影响 |
6.5.4 基金调研引发的市场关注对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影响 |
6.6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启示 |
7.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四、INFORMATION(论文参考文献)
- [1]大理州跨部门涉税信息共享问题研究[D]. 胡松昀. 云南财经大学, 2021
- [2]企业信用信息权研究[D]. 李尚昆. 吉林大学, 2021
- [3]中国互联网信息服务协同治理:应然模式与实践路径[D]. 陈希. 吉林大学, 2021
- [4]双层耦合网络上的传播行为与扩散动力学研究[D]. 王志双. 天津理工大学, 2021(02)
- [5]电子商务领域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困境及法律应对[D]. 文令. 江西财经大学, 2021
- [6]基金实地调研上市公司对基金业绩的影响 ——基于信息搜寻行为的视角[D]. 庄壮. 浙江大学, 2021
- [7]教育信息化2.0时代农村初中教师信息素养的现状及策略研究 ——以云南省YL县为例[D]. 刘欢. 四川师范大学, 2021
- [8]论人工智能时代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D]. 陈杰. 河北经贸大学, 2021
- [9]征信领域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以《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为背景[D]. 叶健峰. 中国政法大学, 2022
- [10]“去识别化的个人信息”不受刑法保护吗?[J]. 李昱. 刑事法评论,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