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监管合作促进业务合作(论文文献综述)
金慧敏[1](2021)在《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反映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仍存在许多问题。可见,健全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法律制度势在必行。2019年12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首次规定了通过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联合惩戒的方式来构建食品安全领域内的信用监管。诚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信用体系的构建更不可能一蹴而就,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本文以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为研究对象,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文献研究的方法及实证研究的方法分析我国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法律制度,研究了美国、欧盟及日本的相关制度的理论与实践。本文阐述了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的相关概念及该制度建构的法学理论,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的现状和不足之处,结合国外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法律制度的成功经验,以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法律制度。以人为本是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法律制度的第一要义,保障人的生命健康权是人权价值最为核心的内容,因此,人权价值成为该制度构建的基本理念,为该制度的构建确立了导向。保障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法律制度的基本目标之一,因此,安全价值为该制度的构建明确了目标。秩序价值在食品安全市场中起基础性作用,由于市场失灵会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和食品市场秩序的混乱,因此,食品市场的秩序仅依靠食品市场机制是无法保障其有序性,构建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才能保障食品安全市场处于有序状态。笔者通过分析我国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的现状及不足之处,将主要原因归纳如下:首先,在立法方面,我国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的配套法律不健全,从中央层面来看,只有模糊的法律规范且缺乏可持续性,从地方层面来看,地方出台的办法与通知法律效力均不高;其次,在监管模式方面,我国是政府主导型的信用监管模式,未形成社会多元主体参与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的科学体;最后,我国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具体制度不健全,概括而言,食品安全问题是制度性因素所导致的。因此,笔者围绕国外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的现状、监管的模式以及其在治理中的有益经验进行了分析,希望有助于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为了健全我国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笔者根据该制度在我国的现状及不足之处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健全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法律体系;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承诺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公众有奖举报制度及健全行业协会的食品信用档案制度,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多元化主体参与的社会共治模式;强调完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的具体内容;运用大数据创新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的手段来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法律制度。
陈博昭[2](2021)在《博野县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监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放管服政策的实施,乡镇机构改革的进行,我国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长,原有的信用监管模式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随之而来的就是新的信用监管模式的出现,监管效能得到有效的提升。近年来,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主体数量迅猛增加,各类隐藏的企业信用问题也在不断凸显,影响着我国信用体系的建设,同时严重阻碍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不利于维护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因此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是非常有必要的,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有助于构建新的现代化监管体系。本文以博野县市场监管局为例,以公共治理理论、行政监督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为依据,通过查阅总结国内外研究现状、相关信用监管的政府文件,比较分析市场监管局内部数据,探究近几年博野县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监管现状,并对监管成效进行了客观评价。企业信用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这样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信用监管显得非常有必要,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关系到我国经济是否能健康有序发展。本文通过分析整理博野县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监管中产生的问题,站在博野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角度,从企业信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完善企业信用监管法律法规及制度、加强信用监管职责一体化建设、增强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机制、提高随机抽查监管水平、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完善企业信用奖惩机制等方面,提出完善博野县企业信用监管的行之有效的建议,以期达到政府部门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履行好监管职责,提升企业自身竞争力的目的,进一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谭笑[3](2021)在《Y市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13年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后,市场主体数量爆发式增长,新商业模式、新商业形态不断涌现。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新型监管机制已经初步形成,但仍需升级完善。本文基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背景,参考Y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信用监管实际工作方式方法,运用政府管制理论、公共治理理论等,研究Y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并进一步剖析产生的原因,最后从Y市市场监管局的角度出发,提出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完善Y市市场本次研究主体信用监管的对策和建议。首先,在阐明研究的实际背景的基础上,对国内外关于信用监管或者信用管理的学术成果进行总结,对此次研究的方法、创新点以及不足作出了说明。接着,介绍Y市商事制度改革的措施实施情况,分析实施后出现的新问题以及对市场主体监管产生的影响,总结了 Y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信用监管方面的具体做法。进而指出监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监管过程中遇到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法律依据不足、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成效不足、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信用监管支撑不足、监管队伍对信用监管认识不足、市场主体信用社会认同度不高等挑战。接着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主要集中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不足、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足、市场主体信用公示信息共享共用机制不健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队伍难以完成当前的监管任务五方面,接着在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提出完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的建议和对策。最后对研究内容进行总结。
王一超[4](2021)在《中概股上市公司跨境会计监管问题研究 ——以瑞幸咖啡为例》文中指出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资本市场日趋自由化,为了满足本国企业对跨国资本的需求,许多国家纷纷打开国门。中国企业也顺势而为,不仅在国际市场上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以及进行跨国并购等各种资本运作,部分企业还选择到境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中概股上市公司在增强境外市场活力及公司自身融资能力的同时,也提高了跨境会计监管的复杂程度,研究中概股上市公司会计监管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对保障国际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和促进中概股上市公司国际化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020年4月“爆雷”的瑞幸咖啡事件暴露出跨境会计监管面临的新难题,对这一问题研究的重要性再次凸显。本文以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为例,主要运用归纳法、文献研究法和案例研究法,对中概股上市公司跨境会计监管面临的问题进行探讨。首先对中概股上市的动因和面临的主要监管环境进行分析;继之,考虑到中概股上市公司中在美上市的数量众多,出现问题较为频繁,且在政治、经济体制上与中国差异大,因此从理论上分析在美上市中概股公司跨境会计监管的难题,以及由于这些难题未能妥善解决带来的后果;再结合瑞幸咖啡财务造假案例,剖析该案例所暴露的跨境会计监管问题,并对中美会计监管机构采取的措施进行评价;最后,基于瑞幸咖啡案例,提出进一步完善中概股上市公司跨境会计监管的具体对策措施和建议。研究发现,虽然表面上看瑞幸咖啡事件只是一场源于公司内部治理缺陷的资本运作,然而,中概股公司造假问题层出不穷,表明这不仅仅是中概股上市公司创始人或高管团队自身商业伦理与道德存在问题,也与公司所在国与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对跨境上市公司会计问题协调与合作不够有关。因此,对中概股上市公司一方面必须加强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监管,另一方面也应大力加强双方监管部门的协调。同时,从瑞幸咖啡事件可以看出,域外管辖范围和审计底稿查阅问题是跨境会计监管冲突的直接表现形式,然而其核心问题仍是主权原则问题。针对上述结论,本文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监管、资本市场监督、中概股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等层面提出跨境会计监管的改进建议:(1)完善国内会计监管法律,提高政府监管机构的会计监管效率;(2)协调境内外监管部门,建立国际会计监管合作机制;(3)加强会计中介机构行业自律,发挥其辅助作用,及时发现中概股上市公司隐蔽性、复杂性的风险点;(4)适度引进做空机制,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监督作用;(5)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建立风险预防和应对机制。近两年随着美国对中国企业的持续打击,赴美上市公司面临新的监管环境,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中概股上市公司跨境会计监管问题,尤其是针对中概股上市公司跨境会计监管合作问题展开研究,得出的结论更能够适应当前的国际环境。希望本文的研究结论能够为中美会计监管冲突解决及中美会计监管合作提供可能的思路,同时也为日后中国企业赴境外上市提供一定的参考。
李鹤[5](2021)在《甘肃省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监管体系优化研究》文中认为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政府自上而下推行“放管服”改革,改革带来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大幅度增加,有效的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随之而来还有对市场主体监管压力的增大。对加强登记后的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以查代管”的监管方式已不能适应当前国家“宽进严管”的监管需要,为此国务院提出了企业信用监管的新监管方式。国务院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原国家工商总局)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规章制度的出台对企业信用监管工作进行的设计规划。对事中、事后的监管职能进行了强化,在六年多的监管实践中,暴露出一些在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监管效果与预期设想也存在一些差距。本文是在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在明确了“企业信用”、“企业信用监管”相关概念后,以协同治理理论和公共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将甘肃省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现状为研究内容,展开优化研究。通过走访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当前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现状,向甘州区企业负责人或管理者、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从事企业信用监管工作人员发放调查问卷及进行深度访谈等方式了解经营者和企业信用监管工作者对企业信用监管认知和监管效果评价的一手资料,从监管主体、监管手段、监管制度、监管效果四个维度对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同时从监管主体、监管手段、监管制度、监管外部环境四个角度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国内发达地区企业信用监管先进经验借鉴,提出了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监管体系优化对策。希望本研究结论能积极推动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满足当前甘州区商事制度改革后的监管需要,为全区企业信用监管献力。
杨世龙[6](2021)在《建设工程中政府部门协同监管问题研究 ——以白银市平川区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建设工程在任何时期内都是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重要元素,围绕建设工程的话题从来都不乏热度,建设工程领域出现的问题也一直是社会各界所广泛关注的。我国政府在建设工程领域的监管虽然在各个时期有各自的特点,但政府对于建设工程的监管一直都保持着专注。建设工程领域出现的问题往往都事关经济建设大局,事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一些重大问题的产生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也损害政府公信力和建设工程行业形象,有效的监管尤其是有效的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能尽可能地解决大部分的实际问题。政府对建设工程领域的监管在由粗放的监管方式逐步向实现监管治理转变。建设工程涉及众多领域,除建设主管部门以外,政府其他部门对于建设工程负有其相应的监管职责,因而在监管过程中,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运用政府规制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以白银市平川区为例,通过对研究对象发放问卷和访谈的形式,研究政府在建设工程监管中的部门协同治理问题,通过对调查数据的分析,得出协同监管不力、信息沟通不畅、人才匮乏等问题是现阶段建设工程中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协同制度不完善、协同文化氛围不够、政策执行失灵以及监管者能力不足是造成协同监管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最后,就研究中发现的问题,本研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继续厘清各部门监管边界、创新政府部门协同监管手段、引入第三方机构的协同监管绩效评价以及加快监管人才队伍建设等几项相应的改进策略和完善协同监管制度、营造协同监管文化氛围、加快信息化建设和争取社会支持等保障措施。
徐坚[7](2020)在《张家港企业信用监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企业整个信用对社会和谐与稳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伪造假冒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不履行合同、逃税漏税和其他不遵守公司承诺的行为在我国很常见,这些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与此同时,也会破坏政府的公共形象和和谐的人际关系。人们越来越注重一个以信用为基础的企业监管机制的建立,政府也在积极寻求有效的企业信用管理和改善企业信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探寻适当和有效的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努力提高企业的总体信用水平,是本论文研究的关键和主旨。此外,还分析了我国其他地区在企业信用监管方面的实践经验,可以作为张家港市企业信用的参考。在经过一系列分析后,根据张家港市实际情况,提出了完善张家港市企业信用监管的应用对策,包括建立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制机制;改善信用市场的信用管理,加强企业信用文化、整合和分享信用信息资源,优化企业外部信用监管机制等相关解决措施。本论文研究有助于改善对企业信用监管的整体管理水平,提高政府的信誉和企业信用水平有一定的实践意义。本文通过文献研究、问卷调查等研究方法,系统全面地分析了与张家港市企业信用监管建设有关的问题,并结合张家港市企业信用现状调查、原因分析、经验和行动建议展开研究。本条首先从有关信用、信用监管、市场监管、企业信用监管等概念出发,然后展开论文的研究分析。对张家港市企业信用监管现状的研究与分析,现在主要存在运行机制不顺畅,监管职能有所欠缺,一定的法律依据缺失,加上信用数据整合的欠妥,公众获取途径匮乏,监管实效有待提高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不完善的企业信用管制制度,企业信用管制法律和条例的执行力度不足,缺乏对企业信用管理的正确指导,政府相关支持力度不足,诚实守信的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处措施也不完善。此外,本报告还分析了中国其他地区优秀企业信用监管的实际经验案例,这些经验为张家港市企业信用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经过一系列分析,根据张家港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完善张家港市企业信用监管的对应措施加强企业信用的监管,包括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监管系统和机制;改善信用市场的信用管理,加强企业信用文化建设,整合和分享信用信息资源,优化企业信用外部监管机制及其他相关解决方案。本论文的研究有助于提高企业信用监管的总体管理水平,并对提高政府信誉和企业信用水平具有实际意义。
张俊慈[8](2020)在《失信联合惩戒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指出自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颁行以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进地步伐不断加快,信用似水般润物无声渗入至社会治理每处角落。而构成核心机制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因其既有治理之刚性,通过联合惩戒措施对失信行为进行事后的惩罚和约束减少其获利;又具备激励之柔性,可对那些损人利己的失信冲动发挥事先预防和制止作用,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之功效,尤为引人注目。作为发挥信用基础作用的新型监管机制,其设计之初衷是以贯彻“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政策精神,放大失信后果,将失信主体对一人失信转化为对社会失信。鉴于失信联合惩戒所产生的强大威慑力,在政府广泛应用于市场监管的同时也同样遭受合法性危机。为了平衡实效性与合法性,本文提出应对其进行法律规制,将其纳入法治轨道之内。为进一步展开论证,在第二章运用法学和经济学视野对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概念及背后蕴涵深层次的信息不对称、重复博弈、需要国家干预进行阐释,并对其所具有的惩罚、威慑、激励法律功能优势进行了分析,试图揭示该制度的基本理论面相,为后文渐次展开论述奠定理论基础。第三章从现有制度框架、组织和保障以及实施效果进行实证研究。并在现状考察的基础上对失信联合惩戒在实践维度存在的法律规制困境进行探讨,指出存在社会信用立法进程滞后、失信对象认定标准和程序欠缺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不健全、联合惩戒措施适用泛化、失信主体权益保障机制亟待完善的现实困境,并剖析了问题表征之背后更深层次原因。为更全面、深刻理解失信联合惩戒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丰富意涵,采取比较法的视野,将目光着眼于国际前沿。本文第四章探讨了西方国家两种不同的失信惩戒体系发展模式背后的运行逻辑,分别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驱动型和以德国为代表的政府与市场双向驱动型,希冀借鉴有益经验为失信联合惩戒法律规制提供适合国情的“中国方案”。最后第五章基于对实践问题的分析和国外经验的借鉴,从完善实体法律制度、程序法律制度和救济法律制度出发,提出从加快社会信用立法进程、优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健全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规范失信联合惩戒措施适用、完善失信主体权益保障机制等方面优化失信联合惩戒法律规制的应对之策。
杜文静[9](2020)在《枣庄市S区市场信用监管研究》文中认为由于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市场主体数量激增,传统的监管方式已经跟不上市场的发展,无法对信用交易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监管和查处。如果监管不及时,市场中就有可能发生失信行为,不利于诚实守信经营者和新的市场主体发展,更会严重阻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因此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突出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主要作用,使信用成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如何实现有效的信用监管成了研究的重点。为了对这一问题进行重点分析,本文选取枣庄市S区市场信用监管进行案例分析。通过搜集整理国内外在市场信用监管方面的研究文献,归集学习与市场信用监管有关的资料,并进行分类总结,逐步理清研究思路。以S区市场信用监管为例,通过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访谈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并综合运用政府干预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及有限政府理论,对S区市场信用监管基本情况、具体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分析,找出市场信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借鉴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及国内上海浦东新区、浙江杭州等地方部门信用监管的优秀经验,为本区市场信用监管提供一定参考。通过实证研究,主要从以下三点提出完善信用监管的措施:一是要完善体制建设。制度是完善信用监管的根本保障,完善制度首先要完善法律体系,再对信用监管制度进行加强构建。二是要加强队伍建设。从队伍的能力、手段及部门协调入手提高队伍的监管水平。三是促进社会共治。监管不是政府部门的“单打独斗”,还需要社会的共同配合。
孙琪[10](2020)在《商事制度改革下企业信用监管研究 ——以德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我国商事登记制度是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不断完善,一定时期内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交易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政府部门对商事主体的大量前置性行政审批已不适应市场竞争所需的高效要求。鉴于这种情况,我国于2014年3月启动了商事制度改革。改革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准入门槛,使得市场主体数量“井喷式”增长,有效化解了人民投资创业的痛点和堵点问题,“放”出了一定成效。然而面对日益复杂艰巨的社会治理任务,传统常规治理手段的作用日渐式微,以信用为核心进行社会治理的信用监管作用日益凸显。本文以政府监管理论为理论基础,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和企业监管模式转变为突破口,企业信用监管的主要目的是适应商事制度改革的形势需要,创新政府部门管理方式,通过拓展“管”的深度,全面推行信用监管,达到“严管”的目的从而实现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最终达到全面提升企业信用监管水平,构建新型企业信用监管机制的目标。本文以德庆县商事制度改革后企业信用监管为研究对象,笔者利用在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身份,通过走访德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下辖的部分基层所,同时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访谈法和比较研究方法开展研究。本文首先分析论述了商事制度改革内容及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职能,然后剖析了德庆县企业信用监管现状、存在问题及其成因。接着又对佛山市、横琴新区和天津市等地企业信用监管的经验进行总结归纳,应用于德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监管体系中存在问题的整改中来。最后提出了完善企业信用法律体系建设、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构建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升队伍监管效能、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构建市场多元共治监管体系等方面的对策建议。
二、用监管合作促进业务合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用监管合作促进业务合作(论文提纲范文)
(1)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工作和创新 |
1.5 论文的基本结构 |
第2章 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的概述 |
2.1 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相关概念 |
2.1.1 食品安全 |
2.1.2 信用监管 |
2.1.3 食品安全信用监管 |
2.2 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建构的法理基础 |
2.2.1 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的人权价值 |
2.2.2 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的秩序价值 |
2.2.3 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的安全价值 |
2.3 小结 |
第3章 我国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我国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的现状 |
3.1.1 我国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的立法现状 |
3.1.2 我国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模式的现状 |
3.1.3 我国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具体制度的现状 |
3.2 我国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 |
3.2.1 我国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的配套法律不完备 |
3.2.2 我国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模式单一 |
3.2.3 我国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具体制度不完善 |
3.3 小结 |
第4章 国外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法律制度的经验及启示 |
4.1 欧盟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法律制度及模式 |
4.1.1 完备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
4.1.2 政府主导型信用监管模式 |
4.1.3 统一的信用监管体系 |
4.1.4 事前预防的监管制度 |
4.2 美国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法律制度及模式 |
4.2.1 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 |
4.2.2 市场主导型信用监管模式 |
4.2.3 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 |
4.2.4 全程跟踪的信用监管制度 |
4.3 日本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法律制度及模式 |
4.3.1 重视食品安全及诚信教育 |
4.3.2 第三方主导型信用监管模式 |
4.3.3 严格的肯定列表制度 |
4.4 启示与借鉴 |
4.4.1 形成完备的食品安全信用法律体系 |
4.4.2 形成社会共治的监管模式 |
4.4.3 完善信用信息运行机制 |
4.4.4 鼓励社会多方参与监管 |
4.5 小结 |
第5章 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议 |
5.1 健全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的法律体系 |
5.1.1 细化中央层面的立法 |
5.1.2 推进地方层面的立法 |
5.2 探索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信用监管模式 |
5.2.1 发挥政府监管的主导作用 |
5.2.2 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承诺制度 |
5.2.3 建立食品安全公众有奖举报制度 |
5.2.4 健全行业协会的食品信用档案制度 |
5.3 完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的具体内容 |
5.3.1 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 |
5.3.2 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披露制度 |
5.3.3 加强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 |
5.3.4 建立食品安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
5.3.5 创新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手段 |
5.4 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1、结论 |
2、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2)博野县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企业信用监管相关概念 |
2.1.1 市场监管 |
2.1.2 企业信用 |
2.1.3 企业信用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治理理论 |
2.2.2 行政监督理论 |
2.2.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第三章 博野县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监管现状分析 |
3.1 博野县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监管内容 |
3.1.1 对企业进行事中信用监管 |
3.1.2 对企业进行事后信用监管 |
3.2 博野县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监管现有措施 |
3.2.1 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
3.2.2 双随机抽查机制 |
3.2.3 经营异常名录制度 |
3.2.4 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
3.3 博野县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监管成效 |
3.3.1 企业年报意识逐年增强,失信行为不断减少 |
3.3.2 监管效能提高 |
第四章 博野县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监管存在问题及成因 |
4.1 博野县市场监管部门中企业信用监管存在问题 |
4.1.1 企业信用监管适用规定具体实施指向不完全明晰 |
4.1.2 企业信用监管职能多样化,基层人员监管压力大 |
4.1.3 企业公示系统公示信息与企业实际处罚信息不对称 |
4.1.4 基层双随机抽查效果一般 |
4.1.5 企业建立信用体系数量有待增多 |
4.1.6 失信惩戒制度震慑力有待增强 |
4.2 博野县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监管存在问题的成因 |
4.2.1 企业信用监管条例有待完善 |
4.2.2 监管体系不优化,基层监管人员素养有待进一步加强 |
4.2.3 部门间信息交流不顺畅 |
4.2.4 随机抽查制度安排在实际执法中适用性不强 |
4.2.5 缺乏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引导 |
4.2.6 奖惩机制不健全 |
第五章 博野县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监管完善建议 |
5.1 完善企业信用监管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 |
5.2 加强信用监管职责一体化建设 |
5.3 增强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机制 |
5.3.1 增强信用信息归集的完整性 |
5.3.2 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
5.4 提高随机抽查监管水平 |
5.5 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 |
5.5.1 建立完善内部信用体系 |
5.5.2 完善外部信用体系 |
5.6 加强和完善奖惩机制 |
5.6.1 完善企业信用激励机制 |
5.6.2 加强部门间联合惩戒机制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Y市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研究述评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研究的创新之处 |
1.5.2 研究的不足 |
第2章 相关的概念和理论概述 |
2.1 相关概念 |
2.1.1 商事制度 |
2.1.2 市场主体 |
2.1.3 信用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治理理论 |
2.2.2 政府管制理论 |
第3章 Y市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现状分析 |
3.1 Y市商事制度改革 |
3.1.1 Y市商事制度改革措施实施情况 |
3.1.2 Y市商事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
3.1.3 Y市商事制度改革后呈现出的新情况 |
3.1.4 Y市商事制度改革后对市场主体监管产生的影响 |
3.2 Y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现状 |
3.2.1 Y市市场主体信用缺失情况调查分析 |
3.2.2 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事项 |
3.2.3 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现有的措施 |
第4章 Y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4.1 Y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存在的问题 |
4.1.1 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法律依据不足 |
4.1.2 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成效不足 |
4.1.3 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信用监管支撑不足 |
4.1.4 监管队伍对信用监管认识不足 |
4.1.5 市场主体信用社会认同度不高 |
4.2 Y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 |
4.2.2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不足 |
4.2.3 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足 |
4.2.4 市场主体信用公示信息共享共用机制不健全 |
4.2.5 现有监管队伍难以完成当前的监管任务 |
第5章 国内外信用监管先进经验借鉴 |
5.1 美国市场主导型信用监管模式 |
5.2 德国政府主导型信用监管模式 |
5.3 浙江义乌信用积分制数字化监管 |
5.4 上海浦东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模式 |
5.5 山西浑源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
5.6 可借鉴性分析 |
第6章 完善Y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的对策及建议 |
6.1 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体系 |
6.2 完善现有信用监管模式 |
6.2.1 完善市场主体准入退出监管机制 |
6.2.2 推行市场主体信用积分制监管 |
6.2.3 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 |
6.2.4 推进信用修复机制 |
6.2.5 引入行业协会共同监管 |
6.3 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 |
6.4 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队伍建设 |
6.4.1 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监管理念 |
6.4.2 充实力量,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
6.5 提高社会上信用的认同感 |
6.5.1 加大宣传教育,培育企业信用理念 |
6.5.2 强化舆论监督,营造社会信用氛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Y市市场主体信用问题调查问卷 |
附录二: Y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访谈提纲 |
致谢 |
(4)中概股上市公司跨境会计监管问题研究 ——以瑞幸咖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有关企业境外上市的研究 |
1.3.2 有关跨境会计监管必要性的研究 |
1.3.3 跨境会计监管面临的主要问题研究 |
1.3.4 有关跨境会计监管合作的研究 |
1.3.5 文献述评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 |
2 中概股上市公司跨境会计监管背景分析 |
2.1 证券市场境外上市现状 |
2.1.1 境外上市的兴起与发展 |
2.1.2 中概股公司上市现状 |
2.2 中概股公司上市动因分析 |
2.2.1 满足融资需求 |
2.2.2 提高品牌知名度 |
2.2.3 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
2.3 中概股上市公司面临的主要监管环境 |
2.3.1 主要境外市场的法律体系 |
2.3.2 主要境外市场的监管模式 |
2.3.3 主要境外市场的准则制度 |
2.4 本章小结 |
3 中概股上市公司跨境会计监管面临的难题及后果 |
3.1 中概股上市公司跨境会计监管难题 |
3.1.1 主权原则冲突 |
3.1.2 监管标准界定模糊 |
3.1.3 监管方式落后 |
3.1.4 监管执行不到位 |
3.2 中概股上市公司跨境会计监管难题的后果分析 |
3.2.1 上市公司违规操作 |
3.2.2 跨境会计监管对抗 |
3.3 本章小结 |
4 中概股上市公司跨境会计监管案例分析: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 |
4.1 案例公司背景及事件梳理 |
4.1.1 瑞幸咖啡公司背景 |
4.1.2 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 |
4.2 瑞幸咖啡事件暴露的跨境会计监管问题 |
4.2.1 瑞幸咖啡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 |
4.2.2 境外上市的监管屏障与文化认知差异 |
4.2.3 会计师事务所对中概股公司审计风险防范不足 |
4.3 中美两国监管机构对瑞幸咖啡采取的会计监管措施 |
4.3.1 美国监管机构采取的主要措施 |
4.3.2 中国相关监管机构采取的主要措施 |
4.4 中美两国会计监管机构面临的问题 |
4.4.1 监管机构双边执法权未等效 |
4.4.2 审计工作底稿跨境调取困难 |
4.4.3 美国对域外高管惩戒实施无果 |
4.4.4 中国域外管辖权施行受限 |
4.5 本章小结 |
5 基于瑞幸咖啡事件的跨境会计监管改进建议 |
5.1 完善国内政府监管的立法与执法 |
5.1.1 完善国内会计监管法律 |
5.1.2 提高监管机构的会计监管效率 |
5.2 建立国际会计监管合作机制 |
5.2.1 加强各国会计监管机构的协调与合作 |
5.2.2 促进监管标准趋同和等效 |
5.2.3 建立跨境会计监管有效运行的保障机制 |
5.3 加强会计中介机构行业自律 |
5.3.1 改进会计中介机构自身管理 |
5.3.2 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管 |
5.4 适度发挥做空机制的纠偏作用 |
5.5 完善中概股上市公司内部治理 |
5.5.1 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
5.5.2 强化企业内部监督 |
5.5.3 建立风险预防和应对机制 |
5.6 本章小结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5)甘肃省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监管体系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信用 |
1.2.2 企业信用监管 |
1.2.3 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监管 |
1.2.4 综合评述 |
1.3 论文的研究思路、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企业信用 |
2.1.2 信用监管 |
2.1.3 企业信用监管体系 |
2.2 相关理论依据 |
2.2.1 协同治理理论 |
2.2.2 公共治理理论 |
第三章 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甘州区市场监管局现状 |
3.2 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现状 |
3.2.1 监管主体 |
3.2.2 监管手段 |
3.2.3 监管制度 |
3.2.4 监管效果 |
3.3 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
3.3.1 参与主体与治理需求不匹配 |
3.3.2 监管平台使用不畅 |
3.3.3 多元主体参与制度落实不到位 |
3.3.4 缺乏良好的协同监管环境 |
3.4 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4.1 从参与主体角度 |
3.4.2 从监管信息化角度 |
3.4.3 从监管制度角度 |
3.4.4 从监管外部环境角度 |
第四章 国内发达地区企业信用监管的经验借鉴 |
4.1 国内发达城市企业信用监管经验借鉴 |
4.1.1 上海市企业信用监管先进经验 |
4.1.2 浙江省企业信用监管先进经验 |
4.1.3 河北省企业信用监管先进经验 |
4.2 国内发达城市信用监管启示 |
4.2.1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
4.2.2 发挥市场运用作用 |
4.2.3 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 |
第五章 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监管体系优化对策 |
5.1 优化目标和原则 |
5.1.1 优化目标 |
5.1.2 优化原则 |
5.2 优化对策 |
5.2.1 转变信用监管理念 |
5.2.2 积极培育多元治理主体 |
5.2.3 提升信息化手段运用水平 |
5.2.4 完善信用监管各项配套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调查问卷 |
附录 B 深度访谈 |
致谢 |
(6)建设工程中政府部门协同监管问题研究 ——以白银市平川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建设工程 |
2.1.2 政府监管 |
2.1.3 政府部门协同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政府规制理论 |
2.2.2 协同治理理论 |
第三章 白银市平川区建设工程中政府部门协同监管现状回顾 |
3.1 建设工程中政府部门协同监管概述 |
3.1.1 建设工程中政府部门协同监管的主体和协同监管方式 |
3.1.2 政府在建设工程监管中的部门协同 |
3.2 白银市平川区建设工程中政府部门协同监管模式 |
3.2.1 上下对接式的上下级部门之间的纵向协同监管 |
3.2.2 以职能为依托的同级部门之间的横向协同监管 |
3.3 白银市平川区建设工程中政府部门协同监管特点 |
3.3.1 依托监管平台进行的协同监管 |
3.3.2 根据建设工程各阶段进行的过程监管 |
3.3.3 对于重点工程进行的特别监管 |
3.3.4 行业需求和上级指令是主要的协同监管动力 |
3.3.5 协同监管带来一定的积极效果但同时面临诸多挑战 |
第四章 白银市平川区建设工程中政府部门协同监管中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白银市平川区建设工程中政府部门协同监管的主要问题 |
4.1.1 协同监管的效果不佳 |
4.1.2 缺乏协同监管的制度保障 |
4.1.3 协同监管未能解决固有的监管难题 |
4.1.4 协同监管信息沟通不畅 |
4.1.5 监管人才匮乏 |
4.1.6 部门职能原因造成的其它协同监管问题 |
4.2 建设工程中政府部门协同监管问题的成因分析 |
4.2.1 协同监管制度不健全导致协同监管缺乏制度保障 |
4.2.2 政策执行中的协同失灵影响了协同监管的效果 |
4.2.3 各政府部门的监管任务和监管目标不同造成协同监管目标冲突 |
4.2.4 缺乏协同监管的文化氛围造成监管者的协同积极性不高 |
4.2.5 政府部门间的关系影响到了彼此间的协同 |
4.2.6 专业人才稀缺导致协同监管缺乏人才支持 |
4.2.7 信息化建设不到位影响了协同监管的信息沟通 |
第五章 白银市平川区建设工程中政府部门协同监管的改进策略与保障措施 |
5.1 白银市平川区建设工程中政府部门协同监管的改进策略 |
5.1.1 继续厘清各部门的监管职责边界 |
5.1.2 创新政府部门协同监管的手段 |
5.1.3 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协同监管的绩效进行评价 |
5.1.4 加快监管者队伍建设 |
5.2 政府部门协同监管的保障措施 |
5.2.1 完善制度保障 |
5.2.2 营造良好的协同监管文化氛围 |
5.2.3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
5.2.4 争取更广泛的社会支持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建设工程中政府部门协同监管问题调查问卷 |
附录二 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监管对象)对政府部门在建设工程领域协同监管问题反馈的调查问卷 |
附录三 建设工程中政府部门协同监管问题研究的访谈提纲一 |
附录四 建设工程中政府部门协同监管问题研究的访谈提纲二 |
附录五 依据访谈内容和文件整理出的数据主轴表 |
(7)张家港企业信用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析 |
1.3 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 |
第二章 企业信用监管的基本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1.1 信用 |
2.1.2 企业信用及信用管理 |
2.1.3 市场监管 |
2.1.4 企业信用监管 |
2.2 相关理论 |
2.2.1 公共治理理论 |
2.2.2 信用管理理论 |
2.2.3 政府监管理论 |
第三章 张家港市企业信用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张家港企业信用监管问题调查分析 |
3.2 张家港企业信用监管的现状分析 |
3.2.1 张家港市企业信用监管构成主体 |
3.2.2 建立企业信用监管依据 |
3.2.3 建立企业信用监管措施 |
3.2.4 企业信用监管的调查分析 |
3.3 张家港市企业信用监管存在的问题 |
3.3.1 运行机制不顺畅,企业信用缺失仍然较严重 |
3.3.2 监管职能欠缺,法律依据缺失 |
3.3.3 信用数据整合欠妥,公众获知途径匮乏 |
3.3.4 监管实效性尚待提高 |
第四章 张家港市企业信用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企业信用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 |
4.2 对企业信用监管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
4.3 企业信用系统建设不完备,缺乏公众对企业信用建设的引导 |
4.4 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健全 |
第五章 国内企业信用监管的经验借鉴 |
5.1 深圳市、厦门市以及天津市企业信用监管实践经验 |
5.2 国内企业信用监管实践经验对张家港的启示 |
第六章 完善张家港市企业信用监管的对策 |
6.1 建立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制机制 |
6.1.1 坚持全流程监管 |
6.1.2 完善企业信用监管第三方机构 |
6.2 改进市场监管局对企业信用监管 |
6.2.1 加快后续监管立法进度 |
6.2.2 提高经营异常企业惩戒力度 |
6.2.3 建立红榜表彰制度 |
6.3 加强企业信用文化建设 |
6.3.1 信用宣传提高信用意识 |
6.3.2 示范创建引领信用风尚 |
6.3.3 信用惠企建立长效机制 |
6.4 推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
6.4.1 统一信息公示平台,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信息 |
6.4.2 推进信用数据的归集,深化信息共享 |
6.5 优化企业信用监管的外部监管机制 |
6.5.1 完善行业监管协会对企业信用的约束机制 |
6.5.2 利用信用信息开展服务 |
6.5.3 增强各种媒体对企业信用的监管约束作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张家港市企业信用监管的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介 |
(8)失信联合惩戒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失信联合惩戒理论概述 |
2.1 失信联合惩戒及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失信的内涵探析 |
2.1.2 失信惩戒的缘起及功能 |
2.1.3 失信联合惩戒的制度意涵 |
2.2 失信联合惩戒理论基础阐释 |
2.2.1 降低信息不对称的必要性 |
2.2.2 由一次博弈转向重复博弈 |
2.2.3 市场失灵之需要国家干预 |
2.3 失信联合惩戒法律功能认知 |
2.3.1 失信联合惩戒的惩罚功效 |
2.3.2 失信联合惩戒的威慑作用 |
2.3.3 失信联合惩戒的激励价值 |
第三章 失信联合惩戒法律规制现状及现实困境 |
3.1 失信联合惩戒法律规制现状 |
3.1.1 失信联合惩戒法律规制的制度框架 |
3.1.2 失信联合惩戒法律规制的组织和保障 |
3.1.3 失信联合惩戒法律规制的实施效果 |
3.2 失信联合惩戒法律规制现实困境 |
3.2.1 社会信用立法进程滞后 |
3.2.2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欠缺规范 |
3.2.3 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机制亟需健全 |
3.2.4 失信联合惩戒措施适用机制亟待规范 |
3.2.5 失信者权益保障机制亟待完善 |
第四章 失信联合惩戒法律规制国际经验借鉴及启示 |
4.1 失信联合惩戒法律规制国际经验借鉴 |
4.1.1 美国模式 |
4.1.2 德国模式 |
4.2 失信联合惩戒法律规制国际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五章 失信联合惩戒法律规制路径优化 |
5.1 加快社会信用立法进程 |
5.2 优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 |
5.2.1 明确细化对象认定标准 |
5.2.2 合理界定对象认定依据 |
5.3 健全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 |
5.3.1 加强信息公开和隐私保护 |
5.3.2 提高信息共享的程度和质效 |
5.4 规范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适用机制 |
5.4.1 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 |
5.4.2 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关联性 |
5.4.3 提高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综合性 |
5.5 完善失信主体的权益保障机制 |
5.5.1 完善异议投诉渠道 |
5.5.2 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
5.5.3 明确失信联合惩戒的解除 |
5.5.4 畅通司法救济的渠道 |
5.5.5 健全实施主体责任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9)枣庄市S区市场信用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和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点 |
1.4.2 论文的不足 |
第2章 概念阐述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阐述 |
2.1.1 信用 |
2.1.2 市场信用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政府干预理论 |
2.2.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3 有限政府理论 |
第3章 枣庄市S区市场信用监管现状分析 |
3.1 枣庄市S区市场信用监管原则及主体 |
3.1.1 监管原则 |
3.1.2 监管主体 |
3.2 枣庄市S区市场信用监管具体措施 |
3.2.1 市场主体主动申报制 |
3.2.2 市场主体抽查制 |
3.2.3 跨部门联合惩戒 |
3.3 枣庄市S区市场信用监管的成效 |
3.3.1 提高了市场监管效率 |
3.3.2 加强了市场主体的自律能力 |
3.3.3 提升了市场监管部门的服务水平 |
3.3.4 巩固了商事制度改革成果 |
第4章 枣庄市S区市场信用监管问题分析 |
4.1 存在的问题 |
4.1.1 市场信用信息归集能力欠缺 |
4.1.2 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不完善 |
4.1.3 市场主体分类监管措施不到位 |
4.1.4 缺乏严格的失信惩戒措施 |
4.1.5 外部监管力量不足 |
4.2 问题产生的原因 |
4.2.1 信用监管立法滞后 |
4.2.2 大数据手段应用不到位 |
4.2.3 信用监管部门能力缺失 |
4.2.4 市场信用意识匮乏 |
第5章 市场信用监管的国内外经验借鉴 |
5.1 国外市场信用监管经验借鉴 |
5.1.1 美国:市场主导型监管模式 |
5.1.2 德国:政府主导型监管模式 |
5.2 国内市场信用监管经验借鉴 |
5.2.1 上海浦东新区:“互联网+”监管模式 |
5.2.2 浙江杭州:大数据型监管模式 |
5.3 国内外市场信用监管经验启示 |
5.3.1 信用监管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支持 |
5.3.2 信用监管需要政府发挥主要作用 |
5.3.3 信用监管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持 |
第6章 完善枣庄市S区市场信用监管的对策分析 |
6.1 健全完善配套机制制度 |
6.1.1 建立健全市场信用监管法律体系 |
6.1.2 完善市场信用信息系统 |
6.1.3 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
6.1.4 完善失信惩戒机制 |
6.2 优化提升监管机构建设 |
6.2.1 加强部门间的协同与配合 |
6.2.2 提高队伍监管水平 |
6.2.3 加强大数据手段运用 |
6.3 构建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
6.3.1 培育市场主体守信意识 |
6.3.2 发挥行业协会的巨大作用 |
第7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致谢 |
(10)商事制度改革下企业信用监管研究 ——以德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评析 |
1.3 概念与理论 |
1.3.1 主要概念 |
1.3.2 理论基础 |
1.4 研究目标、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思路 |
1.5 可能创新点 |
第二章 商事制度改革内容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信用监管职能分析 |
2.1 商事制度改革内容及要点 |
2.1.1 五大内容 |
2.1.2 三大要点 |
2.2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信用监管职能分析 |
2.2.1 商事制度改革前企业信用政府监管 |
2.2.2 商事制度改革后企业信用政府监管 |
第三章 德庆县商事制度改革后企业信用监管现状 |
3.1 德庆县企业信用的现状调查与统计分析 |
3.1.1 德庆县企业信用现状问卷调查及分析 |
3.1.2 德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现状的数据统计及分析 |
3.2 德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制度改革后企业信用监管的现状 |
3.2.1 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
3.2.2 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制 |
3.2.3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
3.2.4 开展合同信用监管 |
第四章 德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制度改革后企业信用监管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存在问题 |
4.1.1 企业信用监管法律制度依据不足 |
4.1.2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不完善 |
4.1.3 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共享不通畅 |
4.1.4 监管队伍不适应新型信用监管模式 |
4.1.5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监管效果不明显 |
4.2 成因分析 |
4.2.1 国家性立法和地方性制度建设滞后 |
4.2.2 企业信用监管效能不高 |
4.2.3 部门信息数据不统一 |
4.2.4 后续监管力量达不到严管要求 |
4.2.5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不完善 |
第五章 国内其他城市商事制度改革后企业信用监管经验借鉴 |
5.1 佛山 |
5.1.1 构建市场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 |
5.1.2 推进协同监管工程 |
5.1.3 开展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
5.2 横琴新区 |
5.2.1 完善顶层制度设计 |
5.2.2 强化信息互联共享 |
5.2.3 制定市场主体违法经营行为提示清单 |
5.3 天津市 |
5.3.1 推进部门联合惩戒 |
5.3.2 强化部门协同监管 |
5.3.3 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
5.4 经验借鉴 |
第六章 完善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德庆县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的建议 |
6.1 完善企业信用法律体系建设 |
6.2 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 |
6.3 构建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6.4 提升队伍监管效能 |
6.5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
6.5.1 充实执法力量 |
6.5.2 规范检查流程 |
6.5.3 强化结果运用 |
6.6 构建市场多元共治监管体系 |
6.6.1 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 |
6.6.2 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6.6.3 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四、用监管合作促进业务合作(论文参考文献)
- [1]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 金慧敏. 山西财经大学, 2021(09)
- [2]博野县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监管问题研究[D]. 陈博昭. 河北大学, 2021(02)
- [3]Y市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研究[D]. 谭笑. 扬州大学, 2021(09)
- [4]中概股上市公司跨境会计监管问题研究 ——以瑞幸咖啡为例[D]. 王一超. 河北经贸大学, 2021(12)
- [5]甘肃省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监管体系优化研究[D]. 李鹤. 兰州大学, 2021(02)
- [6]建设工程中政府部门协同监管问题研究 ——以白银市平川区为例[D]. 杨世龙. 兰州大学, 2021(02)
- [7]张家港企业信用监管研究[D]. 徐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4)
- [8]失信联合惩戒法律规制研究[D]. 张俊慈. 河北大学, 2020(06)
- [9]枣庄市S区市场信用监管研究[D]. 杜文静. 山东师范大学, 2020(09)
- [10]商事制度改革下企业信用监管研究 ——以德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例[D]. 孙琪.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