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论文文献综述)
谢忱[1](2020)在《我国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研究》文中认为自2006年以来,邮轮产业在中国迅猛发展。由于我国邮轮产业发展重心一直集中于邮轮旅游市场培育,行业管理与立法方面远远落后于现实需要,因而出现了一系列诸如低价团泛滥、恶性竞争、免责条款滥用等行业乱象,行业立法迫在眉睫。为解决行业立法滞后带来的种种问题,以上海为代表的我国邮轮产业发达城市,发布出台了一系列针对邮轮旅游的政策性文件与行业规章,例如《上海市邮轮旅游经营规范》、《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等,并建立了船期保险、多部门联合调解等行业管理机制,国内邮轮旅客的小额纠纷维权渠道已经逐渐畅通。然而,我国邮轮旅游的乱象并未得到根本改善,邮轮旅客人身伤亡等严重人身侵权案件仍然时有发生,“低价出境、大量购物、旅客权益保障不足”等负面印象,仍然充斥着大众对邮轮产业的认知。究其根本原因,我国法律学界与实务界当中,存在着邮轮旅游服务实际提供者与服务销售者之间责任倒挂的错误认识,导致对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一直无法达成共识,从而限制了立法活动的层次和深度,对邮轮公司的承运人责任规制与对邮轮旅客的特别立法保护更是无从谈起。这种错误认识源自我国因为独特的旅游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所产生的独特的邮轮船票销售模式。由于《旅行社条例》等国内立法对出境游经营主体的限制,导致我国开展邮轮船票直销模式受阻,过度依赖旅行社通过包切舱模式销售船票和组织邮轮旅游。而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包价旅游合同的研究不足,使得作为包价旅游合同主体的旅行社在大多数学者的眼中成为替代邮轮公司的责任主体,在海商法中承担了本应由邮轮公司承担的承运人责任,导致邮轮旅游中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分配明显失衡。因此,对我国特殊的法律和政策环境下所形成的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进行系统性的深入研究,有着非常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国内运输法兼旅游法为视角,参考大量邮轮产业发达国家相关立法和判例,对我国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在我国法特别是海商法下法律关系性质和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表现进行系统性研究,重点在于澄清学界对于包价旅游合同、邮轮舱位租用合同和邮轮船票的种种误区,在海商法和旅游法的框架下厘清包切舱旅行社、邮轮公司、邮轮休闲娱乐服务经营者等主体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并为我国邮轮旅游法律体系的完善提供充分的理论依据和立法建议。全文除引言和结论外,正文分为五章。第一章以邮轮和邮轮产业的历史沿革入手,对邮轮产业的行业与文化特点进行归纳,并研究不同邮轮船票销售模式的表现和成因。第二章从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定义、法律关系特点、部门法定位与涉外法律关系适用入手,在我国法下搭建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的基本框架。第三章研究分析在不同的邮轮船票销售模式下,对业界有关包切舱模式和邮轮船票直销模式的理论研究误区进行澄清,指出不同邮轮船票销售模式下,旅行社等邮轮船票销售主体对邮轮旅游的参与,都不会对邮轮公司的海上旅客运输承运人地位造成实质性影响。第四章通过对邮轮舱位租用合同的法律性质,以及邮轮休闲娱乐服务经营者的法律地位与责任连带关系进行研究,理顺邮轮旅游服务提供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五章落脚到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最重要的部分,即海商法下邮轮公司与邮轮旅客的关系,对海商法下的邮轮运输承运人识别、承运人责任体系尤其是邮轮公司对旅客的安全保障义务进行研究。通篇形成一个从整体到部分,从一般到特殊,从全面到重点的完整研究体系。
胡冲[2](2019)在《经济发达镇扩权改革背景下乡镇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研究 ——以信州区沙溪镇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基层政府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并逐渐形成一批经济发达镇。但由于这些经济发达镇现行所拥有的职、责、权与其发展前景并不匹配,需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这一形式,来进行扩权改革,被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通过优化机构设置、改革人事管理、理顺条块关系、划分事权责任等,实现权限承接、简化审批、推进执法、加强服务,从而提升乡镇政府治理能力。本文以分权理论和现代治理理论为基础,以信州区沙溪镇作为研究的对象,分析了沙溪镇进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根据其扩权改革的具体举措以及走访调研的资料分析,进一步挖掘沙溪镇扩权改革过程中政府治理能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权力下放和承接不畅,权力寻租和异化风险增加,放权、用权缺乏法律保障,权力行使个体能力有限等问题。分析存在问题背后的原因,主要有思想观念和相互利益存在痛点、制度和体制建设存在堵点、权力监督保障存在难点、干部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存在盲点。本文通过借鉴国内外基层政府治理以及扩权改革的相关经验,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巩固思想基础;二是改革财政体制,提供物质保障;三是完善法律保障,推进改革合法化;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监督实效;五是提升干部能力,强化队伍建设。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3](2019)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文中研究指明SDPR-2019-0330009鲁市监法规字[2019]8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已经2019年11月17日省局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鲁市监法规字[2019]1号),认真遵照执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自2019年1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9日。本基准生效前制定的有关市场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除外)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同时废止。
郭芷艺[4](2018)在《旅游强制购物监管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我国旅游业市场发展势头迅猛,但问题也随之而来,不少景区出现了欺瞒诱骗消费者、强制购物、以购养游等乱象。对于旅游强制购物的监管,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福建省旅游条例》、《厦门市旅游管理条例》等。虽然涵盖绝大多数强制购物监管的情形,但是旅游乱象依然屡禁不止,这与我国旅游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有关。我国旅游强制购物监管法律制度领域存在监管立法不完善,监管执法不到位的问题,致使政府作为市场监管者缺乏全面统筹的有效手段,监管效果不佳,不利于旅游市场持续繁荣发展。本文通过描述旅游强制购物监管法律制度现状,探究现实中存在的强制购物问题,剖析其成因,提出完善旅游市场有效监管的改革建议。除引言和结语,主要内容包括:第一部分:阐述当前旅游强制购物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监管主体、对象及标的、监管方式、投诉争议解决机制等,分析我国旅游中强制购物行为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和法律实施效果。第二部分:通过事例引出强制购物监管的不足及其研究意义,剖析原因,找出导致不足存在的成因。经笔者研究发现旅游强制购物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监管立法不完善、监管执法不到位两面不足,如立法存在下位法与上位法相冲突、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相冲突的不足,执法上存在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互推诿、人员不足、对假冒旅行社监管不到位、网络经营成为旅游盲区、旅游投诉取证难等不足。并试图分析每部分不足所造成的原因,探索我国旅游市场政府监管体系中漏洞与不足的源头。第三部分:进一步完善我国旅游强制购物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建议分别从旅游强制购物监管立法体系、执法体系两方面完善,提出立法体系应制定旅游强制购物监管法律发展规划,旅游法备案审查制常态化、避免地方重复立法,开展立法评估工作的改进措施。执法体系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素质培训,设立首问责任制度、建立执法奖励机制,推动联合执法,设置旅游举报APP,加强网警建设、规范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加大旅游维权宣传、明确举证责任分配倒置等改进措施。
汪全胜[5](2018)在《授权立法条款研究——以《旅游法》为考察对象》文中研究说明《旅游法》是我国旅游的基本性法律,它奠定了我国旅游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旅游法》通过设置授权立法条款,促使其他相关立法主体制定《旅游法》适用的配套法律规范性文件。虽然绝大多数授权立法条款得到了落实,有关立法主体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但是一些法律规范性文件的可操作性仍然需要加强。《旅游法》在授权立法条款设置上存在默示授权条款过多、授权立法条款不规范等缺陷,需要在运用明示授权立法条款、完善授权主体与被授权主体以及授权条款立法语言的表达技术上进一步完善。
武汉市人民政府[6](2016)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规范市级权力清单的通知》文中认为武汉市人民政府文件武政规〔2015〕1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 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鄂办发〔2015〕23
苏振[7](2011)在《旅游产业演进与旅游公共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旅游公共政策是政府为了促进和规范旅游产业发展、服务社会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旅游发展战略方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办法措施的总和。它也是我国数十年来旅游产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保障。然而近年来,学者们对于我国旅游公共政策应如何应对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群”看法不尽相同,争议颇多,如:地方旅游产业定位的普遍现象是否都合理,出境旅游人数和消费的快速增长是否应进行政策干预,政府的旅游管理角色应如何转型等等。为了寻求解决上述问题的依据,论文基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等基本理论,将旅游产业演进引入旅游公共政策研究,并提出了旅游产业演进的理论分析框架。在理论的论证过程中,论文立足全球视野,一方面对全球一百余个国家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定量研究和评价旅游产业演进的过程以及(非人为直接干预)影响因素;另一方面以国外3个具有典型性的国家以及中国为例,定性分析和诠释旅游产业演进与旅游公共政策之间的关系。在理论框架得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论文进一步以我国为案例对象,剖析我国旅游公共政策在旅游产业演进视角下的问题成因及修正方向。通过本文的研究工作,能够为理论上进一步完善旅游公共政策的形成机制提供一种新的视角,也为解决现实中面临的各种政策选择问题提供一种方法论,并对处于不同旅游产业演进阶段的政府超前制定理性而科学的旅游公共政策提供更科学的依据,为我国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一种新的思路。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及结论如下:1.理论研究(1)提出和论证了旅游产业演进的理论分析框架。旅游产业演进是旅游产业实现供需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这是一个自发性的历史过程,同时也可是一个干预性的过程。旅游公共政策的制定总是遵循着旅游产业演进的轨迹,而同时又对旅游产业演进施加着影响。(2)构建和运用了旅游产业演进的二维目标参照性评价模型。本文引入二维象限分析的基本形式和目标参照性评价的基本理念,构建旅游产业演进的二维目标参照性评价模型,为评价和定位旅游产业演进的程度和阶段提供了一种新的理论方法。(3)分析和讨论了不同旅游产业演进水平下的旅游公共政策选择。在二维目标参照性评价的基础上,针对评价对象所涉及的旅游产业强势区、旅游产业拉动区、旅游产业弱势区以及社会经济推动区4个区域的发展现实,本文进一步分析和讨论了不同地区在旅游公共政策上的一般导向选择。2.实证研究(1)借鉴库兹涅茨国际截面比较分析方法研究全球一百余个国家的旅游产业演进概况及其影响因素。论文以全世界140余个国家的历时性数据和共时性数据为基础,分析旅游产业演进在全球范围内的基本概况。论文重点借鉴了库兹涅茨的国际截面比较分析方法,分析了2007年和1995年两个时间截面上影响旅游产业演进的4种因素(2008年后受全球金融风暴影响数据波动过大不宜采用)。(2)运用二维目标参照性评价模型评价全球一百余个国家与我国各省、自治区的演进程度。论文以2000年与2007年为截面,评价得到具有纵向可比性的绝对数值和标准化后横向可比性的相对数值并形成可直观观察的散点分布图。(3)结合文献分析法分析和诠释国外3个典型国家以及我国旅游产业演进与旅游公共政策的关系。论文分别以传统发达国家(地区)——欧盟、追赶型发达国家——日本、传统发展中国家——泰国以及我国自身为案例,从不同维度分析和诠释了旅游产业演进与旅游公共政策形成之间的关系和历史过程。(4)基于旅游产业演进视角对我国旅游公共政策的成因与修正策略进行分析。针对我国幅员辽阔、旅游产业演进梯度差异大等现实,指出当前我国旅游公共政策的四项不匹配现状,提出我国应构建“跨省区域性旅游公共政策组合”的政策理念等五项修正策略。3.主要结论(1)旅游公共政策的形成源于两个因素(基于旅游产业演进角度),一是旅游产业演进的程度,二是政府的理性目标。(2)旅游产业发展水平高度依附于人均GDP、产业结构、人口规模及密度4个因素的特征。一般情况下,国家越富裕,旅游产业规模和人均效益都越高;国家产业结构水平越高,旅游产业人均效益越高;国家人口规模越大,旅游产业规模越大;国家人口密度越高,旅游人均效益越高。(3)发现各国旅游服务贸易顺差额总体上会随着人均GDP、产业结构以及人口密度的上升而出现先增后降的“倒U型”分布。(4)全球一百余个国家以及我国各省、自治区旅游产业演进水平的分布趋势基本一致:大多数国家或地区走的是经济优先发展,随之带动旅游产业发展的路径。少数国家或地区在旅游公共政策的强势推动下表现出旅游产业超前发展并拉动社会经济发展的路径特征。
王文杰[8](2011)在《我国旅行社市场监管体系研究》文中提出在我国旅游业中,旅行社是受政府监管较多的部门:从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到出境旅游业务,从旅行社的设立、运作到退出,旅行社发展的各个环节都受到旅游管理部门的监管。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旅游管理部门逐渐认识到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和调整旅行社市场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针对本国和不同地区旅游业的实际情况及其与各相关行业的发展关系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从1985年国务院颁布《旅行社管理条例》到2009年出台的《旅行社条例》、《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无不显示出我国政府对规范旅行社市场秩序的决心。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及理论基础,这一部分主要论述了国内和国外在旅行社监管方面的研究现状,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相关概念的语义辨析及市场监管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旅行社市场发展现状;旅行社行业的发展历程及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我国旅游立法发展的基本状况以及旅行社分类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旅行社市场监管所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详细介绍了我国、澳大利亚及日本三者的市场监管体系,通过对法律体系、市场准入、行业协会及市场退出四个方面比较分析了国外在旅行社市场监管方面的优点长处,以期能从中获取有效的经验。第四部分主要论述通过构建旅行社市场监管体系,来保障我国旅行社市场有序经营。我国旅行社市场监管体系的构建涉及到这样几个方面:旅行社市场监管的原则、旅行社市场监管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法律体系及评价体系,这几部分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他们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可以有效地监督管理旅行社已经存在、正在发生、即将出现的问题,用完善的旅行社市场监管体系去引导规范我国旅行社的发展,这将有益于我国旅行社市场秩序的建立、旅行社行业的发展、整个旅游业的进步。第五部分为本文的结论及不足。
李致磊[9](2010)在《中国旅行社办事处研究——以南京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旅行社办事处一般是指旅行社在异地设立的从事旅游宣传促销、协调联络、售后服务等工作的办事机构。依据相关资料,旅行社异地设立办事处现象在中国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现象。旅行社办事处的产生有一定的市场合理性,却也对旅游市场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调整对办事处全盘否定的思路,建立配套的相关政策,促进旅行社行业的健康发展。
潘伟[10](2010)在《我国旅行社新规制体系对旅行社业发展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旅行社在满足人民群众的旅游需求、促进旅游业发展以及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伴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行社行业的不正当竞争现象和不规范经营现象也日益突出。各种旅游投诉、旅游纠纷日益增多,特别是虚假广告、合同陷阱、零(负)团费等3大问题,反映尤为突出。鉴于此,2009年2月20日国务院公布了《旅行社条例》2009年4月2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新的规章制度对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者合法利益,提供了充分、有力的法律依据。《旅行社条例》的颁布,将对未来5-10年的中国旅游业产生深远影响。因此,研究《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我国旅行社业发展产生的影响有着很大的现实意义。通过对青岛市30家具有代表性的旅行社的调查,研究《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颁布以来的实施情况,从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预测旅行社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旅行社条例》将促使旅行社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相应地调整旅游发展战略,在旅游市场上开展正当竞争,进而加快推进旅游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同时也会逐步提高国内外公民出游的质量,为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本文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言,确定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进展、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对我国旅行社业规制体系进行系统概述。分别介绍了中央政府的行业规制体系、地方政府的规制措施和行业协会对旅行社业的管理。第三部分是分析《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如水平分工体系的弊端、旅行社及分社设立方面的限制等六个方面,进而阐明《旅行社条例》的实施是势在必行的。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部分,首先对《旅行社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的总结,然后重点分析了新《旅行社条例》和实施细则对旅行社业发展产生的积极影响和可能的消极影响。第五部分是实证研究,通过对青岛市经营较好的30家大、中、小旅行社的调查和访谈,印证以上所做出的影响分析。第六部分是旅行社面对新规制体系应采取的对策研究。从牢固树立合同意识,维护旅游者和旅行社合法权益;进行内部监控,严格保障团队旅游质量;积极调整服务战略,倡导企业诚信经营理念;实施差异化、品牌化经营战略和依据企业规模、特点选择合适的发展道路五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七部分对全文的内容及主要观点进行概括,并提出本项研究存在的一些不足,明确今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二、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邮轮及邮轮产业 |
第一节 邮轮的定义与历史沿革 |
一、产业视角下的邮轮与邮轮旅游的定义 |
二、邮轮定义的历史沿革考证——“邮轮”与“游轮”之争 |
三、邮轮旅游产业本土化的进程与特点 |
第二节 邮轮产业的行业特点与文化特点 |
一、邮轮产业的行业特点 |
二、邮轮产业的文化特点 |
第三节 邮轮船票销售模式及其成因与结果 |
一、邮轮船票直销模式 |
二、包切舱模式 |
三、包切舱模式在我国兴起与异化的原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法律框架下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邮轮旅游中法律关系的定义与内容 |
一、邮轮旅游中法律关系的定义 |
二、邮轮旅游中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
第二节 邮轮旅游中法律关系的特点 |
一、以海事法和旅游法为主线的部门法交叉管辖 |
二、国际性与本土性并存 |
三、受产业结构影响的价值平衡选择 |
第三节 邮轮旅游法律规范的部门法定位 |
一、研究部门法定位的意义和路径 |
二、世界主要国家邮轮旅游法律定位 |
三、我国对邮轮旅游法律规范应采取的部门法定位 |
第四节 涉外邮轮旅游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
一、传统冲突规范对涉外邮轮旅游侵权的不适应性 |
二、适用母港所在地法律重构涉外邮轮侵权准据法的必要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邮轮船票销售主体与邮轮旅客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包切舱旅行社与邮轮旅客的法律关系 |
一、域外法下包价旅游合同的性质 |
二、我国法律对包价旅游合同的学理争议 |
三、在我国法下重新认识包价旅游合同性质 |
第二节 我国邮轮船票直销模式合法性与旅行社应然法律地位的探析 |
一、我国邮轮船票直销模式的合法性基础 |
二、邮轮船票直销模式的不同发展阶段和法律关系 |
三、邮轮船票直销模式对旅游服务合同下旅行社地位的重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邮轮旅游服务提供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包切舱旅行社与邮轮公司的法律关系 |
一、邮轮舱位租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表现 |
二、邮轮舱位租用合同在大陆法下的性质探析 |
三、美国法对邮轮舱位租用合同的性质界定 |
四、海商法对邮轮舱位租用合同的性质界定 |
第二节 邮轮休闲娱乐服务经营者与其他主体的法律关系 |
一、邮轮休闲娱乐服务经营者的定义与表现 |
二、邮轮休闲娱乐服务经营者的法律地位 |
三、邮轮休闲娱乐服务经营者的合同责任承担 |
四、邮轮休闲娱乐服务经营者的侵权责任承担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邮轮公司与邮轮旅客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海商法视角下邮轮公司承运人身份的确定 |
一、我国《海商法》下承运人的定义和外在表现 |
二、邮轮运输服务在我国承运人制度下的定位 |
三、邮轮公司与旅行社的承运人地位选择 |
第二节 以《海商法》为主线的承运人法定责任体系 |
一、海上旅客运输法的排他性管辖效力 |
二、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
三、承运人的归责原则 |
四、承运人的责任限制与强制保险 |
第三节 邮轮承运人安全保障义务重构 |
一、安全保障义务的定义和立法现状 |
二、邮轮承运人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特点 |
三、邮轮承运人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框架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2)经济发达镇扩权改革背景下乡镇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研究 ——以信州区沙溪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关于经济发达镇的界定 |
2.1.2 关于扩权改革的界定 |
2.1.3 关于乡镇政府治理的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2.1 分权理论 |
2.2.2 治理理论 |
2.2.3 现代化治理理论 |
第3章 沙溪镇扩权改革实践探索 |
3.1 沙溪镇基本概况 |
3.2 沙溪镇进行经济发达镇扩权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
3.2.1 镇政府职能不能满足现行经济发展需求 |
3.2.2 镇政府财力不能适应其承担的事权责任 |
3.2.3 镇政府公共服务不匹配群众的公共需求 |
3.2.4 镇政府的执法体制不适应目前执法诉求 |
3.3 沙溪镇进行经济发达镇扩权改革的可行性分析 |
3.3.1 社会效能能够得到提升 |
3.3.2 公共服务能够得到提质 |
3.3.3 运转机构能够得到精简 |
3.4 沙溪镇进行经济发达镇扩权改革的具体探索 |
3.4.1 扩大管理权限,增强发展动力 |
3.4.2 创新管理体制,优化组织架构 |
3.4.3 推进配套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
第4章 扩权过程中沙溪镇政府治理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扩权过程中沙溪镇政府治理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 |
4.1.1 权力下放和承接不畅 |
4.1.2 权力寻租和异化风险增加 |
4.1.3 放权、用权缺乏法律保障 |
4.1.4 权力行使个体能力有限 |
4.2 扩权过程中沙溪镇政府治理能力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
4.2.1 思想观念和相互利益存在痛点 |
4.2.2 制度和体制建设存在堵点 |
4.2.3 权力监督保障存在难点 |
4.2.4 干部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存在盲点 |
第5章 进一步提升沙溪镇政府治理能力的对策建议 |
5.1 国内外基层政府治理实践经验 |
5.1.1 国外可借鉴的基层政府治理实践经验 |
5.1.2 国内可借鉴的乡镇政府治理实践经验 |
5.2 提升沙溪镇扩权改革背景下政府治理能力的对策建议 |
5.2.1 统一思想认识,巩固思想基础 |
5.2.2 改革财政体制,提供物质保障 |
5.2.3 完善法律保障,推进改革合法化 |
5.2.4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监督实效 |
5.2.5 提升干部能力,强化队伍建设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上饶市信州区赋予沙溪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
(4)旅游强制购物监管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旅游强制购物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 |
(一) 旅游强制购物监管法律制度构成 |
1、监管主体 |
2、监管对象及标的 |
3、监管方式 |
4、投诉争议解决机制 |
(二) 旅游强制购物监管法律制度实施的效果 |
二、我国旅游强制购物监管法律制度的不足及其成因 |
(一) 旅游强制购物监管法律制度的不足 |
1、监管立法不完善 |
2. 监管执法不到位 |
(二) 旅游强制购物监管不足的成因 |
1. 监管立法问题的成因 |
2、监管执法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三、完善我国旅游强制购物监管法制的建议 |
(一) 完善旅游强制购物监管的立法 |
1、制定旅游强制购物监管法律发展规划 |
2、旅游法的备案审查制常态化 |
3、开展立法评估工作 |
(二) 完善旅游强制购物监管执法制度 |
1、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素质培训 |
2、设立首问责任制,建立执法奖励机制 |
3、推动联合执法 |
4、设置旅游举报APP |
5、加强网警建设,规范网络平台信息发布 |
6、加大旅游维权宣传,举证责任分配倒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谢辞 |
个人简历和在学术期间研究成果 |
(5)授权立法条款研究——以《旅游法》为考察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一、《旅游法》授权立法条款的类型 |
二、《旅游法》授权立法条款的性质与价值 |
三、《旅游法》授权立法条款的实施效果 |
四、《旅游法》授权立法条款设置技术的缺陷 |
(一) 默示授权立法条款过多 |
(二) 被授权主体不明确 |
(三) 授权事项有所重复 |
(四) 授权范围不明确 |
(五) 授权目的不明确 |
(六) 授权条款的立法语言不规范 |
五、《旅游法》授权立法条款设置技术完善的几点建议 |
(一) 授权立法条款应明晰化, 不采用默示授权立法条款 |
(二) 明确被授权主体, 增加授权立法条款的可操作性 |
(三) 涉及规制同一个对象的授权事项应合并 |
(四) 授权规范应明晰化 |
(五) 完善授权条款的语言表达技术 |
(7)旅游产业演进与旅游公共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旅游公共政策研究进展 |
1.2.2 国内旅游公共政策研究进展 |
1.2.3 国内外旅游产业演进相关研究进展 |
1.2.4 研究述评及空白点 |
1.3 研究思路、方法与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内容 |
1.3.4 研究拟创新点 |
1.3.5 研究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理论分析框架 |
2.1 理论基础 |
2.1.1 产业经济学理论 |
2.1.2 旅游经济学理论 |
2.1.3 公共政策学理论 |
2.1.4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 |
2.1.5 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理论 |
2.2 旅游产业演进的概念、特征与路径 |
2.2.1 旅游产业演进及其相关概念 |
2.2.2 旅游产业演进的基本特征 |
2.2.3 旅游产业演进的时间路径 |
2.3 旅游公共政策的概念与形成 |
2.3.1 旅游公共政策及相关概念 |
2.3.2 旅游公共政策的内容体系 |
2.3.3 旅游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形成 |
2.4 旅游产业演进过程的理论分析框架 |
2.4.1 旅游产业自发性演进 |
2.4.2 旅游产业干预性演进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旅游产业演进的分析与评价 |
3.1 旅游产业演进的历时性分析 |
3.1.1 全世界历时性分析 |
3.1.2 世界各大洲历时性分析 |
3.1.3 世界典型样本国家历时性分析 |
3.1.4 全球旅游产业格局的特征与主要发现 |
3.2 旅游产业演进的共时性分析 |
3.2.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3.2.2 数据分析与主要发现 |
3.2.3 分析结论 |
3.3 旅游产业演进的二维目标参照性评价 |
3.3.1 旅游产业演进的二维目标参照性评价模型与方法 |
3.3.2 旅游产业演进的评价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旅游公共政策的形成及其与旅游产业演进的关系 |
4.1 旅游公共政策的形成及其与旅游产业演进的理论关系 |
4.1.1 旅游产业演进与旅游公共政策的关系 |
4.1.2 旅游产业演进程度与旅游公共政策的选择 |
4.1.3 政府的理性目标与旅游公共政策的选择 |
4.2 国外典型国家实证分析 |
4.2.1 传统发达国家(组织):欧盟 |
4.2.2 赶超型发达国家:日本 |
4.2.3 传统发展中国家:泰国 |
4.2.4 对比分析 |
4.3 我国实证分析 |
4.3.1 我国旅游产业演进对旅游公共政策的影响 |
4.3.2 我国旅游公共政策对旅游产业演进的作用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旅游公共政策问题的成因与修正策略 |
5.1 旅游产业演进下我国旅游公共政策问题的成因 |
5.1.1 旅游产业演进格局的不均衡与旅游公共政策的高度统一不匹配 |
5.1.2 旅游产业演进的程度与旅游公共政策的地位不匹配 |
5.1.3 旅游产业演进的复杂性与旅游公共政策的协调机制不匹配 |
5.1.4 旅游产业演进的实践与旅游公共政策的理论滞后研究不匹配 |
5.2 我国旅游公共政策的修正策略 |
5.2.1 理念修正:建立我国跨省区域性政策组合 |
5.2.2 路径修正:确立地区发展路径差异化的政策导向 |
5.2.3 分工修正:建立多层次性的旅游公共政策体系 |
5.2.4 体制修正:构建适应区域发展的弹性旅游公共管理制度体系 |
5.2.5 机制修正:形成完善合理的旅游公共管理运行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 |
6.1 主要结论 |
6.1.1 理论研究结论 |
6.1.2 实证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6.2.1 研究不足 |
6.2.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表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8)我国旅行社市场监管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
1.2.1 市场失灵 |
1.2.2 信息不对称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监管 |
2.1.2 市场监管 |
2.1.3 旅行社市场监管体系 |
2.2 理论基础 |
2.2.1 监管公共利益理论 |
2.2.2 社会责任理论 |
3 我国旅行社业的发展历程及监管现状 |
3.1 我国旅行社业发展现状 |
3.1.1 发展回顾 |
3.1.2 发展现状 |
3.1.4 旅行社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3.2 我国旅行社市场监管现状 |
3.2.1 立法现状 |
3.2.2 制度现状 |
3.2.3 监管模式 |
3.3 目前我国旅行社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
3.3.1 旅游基本法缺失,监管依据不充分 |
3.3.2 地方法律纷杂,影响监管效率 |
3.3.3 法律协调和部门协同性差,监管效能低下 |
3.3.4 产业政策失灵,监管出现偏差 |
3.3.5 行业协会自律性不高,监管职能不明确 |
4 国内外旅行社市场监管体系对比分析 |
4.1 我国旅行社市场监管体系分析 |
4.1.1 监管机构 |
4.1.2 法律依据 |
4.1.3 制度监管 |
4.2 澳大利亚旅行代理商监管制度分析 |
4.2.1 旅行代理商市场准入监管制度 |
4.2.2 旅行代理商市场运行监管制度 |
4.2.3 旅行代理商市场退出监管制度 |
4.3 日本旅行社市场监管体系分析 |
4.3.1 完善的法律监管 |
4.3.2 旅行业协会制度 |
4.4 国内外对比分析 |
4.4.1 法律体系比较 |
4.4.2 市场准入比较 |
4.4.3 行业协会比较 |
4.4.4 市场退出比较 |
5 我国旅行社市场监管体系构建 |
5.1 旅行社市场监管的原则 |
5.1.1 公开、公平、公正监管原则 |
5.1.2 协调监管原则 |
5.2 旅行社市场监管组织体系 |
5.2.1 旅行社市场监管主体 |
5.2.2 旅行社市场监管客体 |
5.3 旅行社市场监管制度体系 |
5.3.1 旅行社市场准入监管制度 |
5.3.2 旅行社市场运行监管制度 |
5.3.3 旅行社市场退出监管制度 |
5.3.4 旅行社从业人员监管制度 |
5.4 旅行社市场监管法律体系 |
5.4.1 旅行社市场监管法律关系 |
5.4.2 旅行社市场监管法律依据 |
5.4.3 旅行社市场监管行业标准 |
5.5 旅行社市场监管评价体系 |
5.5.1 旅游者投诉 |
5.5.2 社会监督 |
6 结论与不足 |
致谢 |
附录一:访谈记录 |
附录二:座谈会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的研究成果 |
(10)我国旅行社新规制体系对旅行社业发展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言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2.2 国外理论界研究旅行社规制体系的现状 |
1.2.3 国内理论界研究旅行社规制体系的现状 |
1.3 研究框架和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2 中国旅行社业规制体系概述 |
2.1 中央政府的法律法规体系 |
2.1.1 行政法规 |
2.1.2 部门规章制度 |
2.1.3 行业标准 |
2.1.4 其它 |
2.2 地方政府对旅行社业的管理 |
2.2.1 地方旅游行政法规 |
2.2.2 专门的旅行社管理办法 |
2.2.3 地方政府的创新管理体制 |
2.3 行业协会对旅行社业的管理 |
2.3.1 中国旅行社协会 |
2.3.2 地方旅行社协会 |
3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
3.1 水平分工体系的弊端 |
3.1.1 大型旅行社规模经济优势得不到发挥,中小型旅行社陷入经营困境 |
3.1.2 恶性价格竞争,市场秩序混乱 |
3.1.3 产品重复雷同 |
3.2 旅行社及分社设立方面的限制 |
3.3 旅行社经营行为的规范、经营规则的设定不够 |
3.4 旅行社对旅游者应尽义务的规定不够全面 |
3.5 对旅行社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大 |
3.6 外商投资旅行社方面的限制 |
4 《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我国旅行社业发展产生的影响 |
4.1 《旅行社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 |
4.1.1 放宽旅行社垂直分工的行政制约 |
4.1.2 降低行业准入门槛 |
4.1.3 经营规则、经营行为、法律责任规定更全面 |
4.1.4 利益相关者权责及旅游者维权的规定 |
4.1.5 对外资旅行社实行国民待遇 |
4.1.6 下放旅行社审批权,强调市场监管 |
4.2 《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我国旅行社业的积极影响 |
4.2.1 促进分工体系的调整 |
4.2.2 促使旅行社经营行为规范化和旅游业务操作标准化 |
4.2.3 加速旅行社行业兼并、重组的步伐 |
4.2.4 在线旅游服务商将迎来巨大发展机遇 |
4.2.5 三大旅游市场的市场格局和地位变化凸显 |
4.2.6 外资旅行社赢得发展机遇,国内的旅行社面临挑战与机遇 |
4.3 《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我国旅行社业可能的消极影响 |
4.3.1 入境旅游市场的削价竞争和市场秩序的混乱 |
4.3.2 部分小型的原国内旅行社经营压力增加 |
5 《旅行社条例》对青岛市旅行社产生影响的实证研究 |
5.1 《条例》实施情况的调查 |
5.2 对青岛市旅行社产生的影响分析 |
5.2.1 对《条例》实施的态度 |
5.2.2 产生的影响分析 |
5.2.3 结论 |
6 旅行社面对新规制体系应采取的对策研究 |
6.1 牢固树立合同意识,维护旅游者和旅行社合法权益 |
6.2 进行内部监控,严格保障团队旅游质量 |
6.3 积极调整服务战略,倡导企业诚信经营理念 |
6.4 实施差异化、品牌化经营战略 |
6.5 实施网络化经营战略 |
6.6 依据企业规模、特点选择合适的发展道路 |
6.6.1 大型旅行社发展道路 |
6.6.2 中小型旅行社发展道路 |
7 结语 |
7.1 本文主要结论 |
7.2 研究的局限性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附录四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发表的学术论文 |
四、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研究[D]. 谢忱.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4)
- [2]经济发达镇扩权改革背景下乡镇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研究 ——以信州区沙溪镇为例[D]. 胡冲. 南昌大学, 2019(01)
- [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J].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33)
- [4]旅游强制购物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 郭芷艺. 福州大学, 2018(03)
- [5]授权立法条款研究——以《旅游法》为考察对象[J]. 汪全胜.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2)
- [6]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规范市级权力清单的通知[J]. 武汉市人民政府. 武汉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04)
- [7]旅游产业演进与旅游公共政策研究[D]. 苏振. 云南大学, 2011(01)
- [8]我国旅行社市场监管体系研究[D]. 王文杰. 上海师范大学, 2011(10)
- [9]中国旅行社办事处研究——以南京为例[J]. 李致磊. 经济研究导刊, 2010(18)
- [10]我国旅行社新规制体系对旅行社业发展的影响研究[D]. 潘伟. 中国海洋大学, 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