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我国农地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祝洪章[1](2021)在《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问题,具有鲜明效率维度的价值追求和经济属性。立足中国特殊国情、农情,耕地流转问题不单纯是经济效率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在自发演化力量和有意识构建的共同作用下,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变迁具有自身特定的演进规律。我国现行耕地“三权分置”改革就是考虑到耕地流转的多重属性,通过权利分层方式,兼顾耕地社会属性、意识形态属性和经济属性。这是理解当下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问题的前提,是耕地经营权流转的制度环境。主流经济学推崇的简约理论模型的研究范式在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研究上存在明显的缺陷。本文结合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和西方新制度经济理论研究方法,从历史演进规律、制度逻辑的宏观视角,顺推制约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制度环境因素;从制度目标、制度机制的应然预设与流转运行和流转制度经济影响绩效实然状态的差异,逆推权利结构设计和流转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最终,针对问题成因提出优化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对策建议。本文分析了建国至今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历程和演化规律,提出农地产权制度存在制度价值复合化取向,呈现渐进、路径依赖式演化模式,具有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相结合,服务于国家城乡关系的国家意志等发展演进规律。“三权分置”改革以农户分化发展的社会现实为背景,遵循了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演进的历史规律,依托多重制度逻辑框架,将“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作为多重逻辑兼容的指引,通过“地权细分”为多重逻辑兼容共存提供载体,通过“走廊调控”方式为多重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机制,通过增量改革和绩效提升为多重逻辑兼容共存提供动力。经营权流转制度是以经济绩效为主导逻辑的农地产权交易制度,相关的政策制定和立法近年取得较大发展。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目标主要是优化耕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保障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实现以上预设功能,国家通过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稳定机制三种制度机制综合推进流转改革。激励机制包括鼓励主体分流、客体强权赋权和完善流转交易市场体系等;约束机制包括设立农地集体所有的制度红线、流转用途红线、农民权利保护红线等;稳定机制包括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等。本文在系统梳理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规模、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合约、流转价格、流转效力等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从宏观时空角度,运用LMDI法分析了耕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影响因素;从微观农户行为角度,基于农户流转规模决策模型,分析了影响农户流转决策行为的主要因素和农户耕地福利保障效应、农户耕地禀赋效应以及农户政策感知、预期与反馈效应等对流转决策的影响。对照流转制度功能目标定位,本文分别分析了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耕地配置绩效、生产效率绩效、粮食安全保障绩效。研究发现,虽然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耕地配置效率,但面积和地块细碎化和耕地撂荒等问题依然存在;耕地流转制度提升了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但对流转双方、全国区域间影响存在较强的异质性;现有耕地流转制度对流转“非农化”“非粮化”抑制效果不佳,经济发达地区的流转“非农化”明显,非粮食主产区流转“非粮化”明显,粮食主产区也存在流转“非粮化”趋势。依循“制度环境-制度逻辑-制度功能-制度机制-制度绩效”分析脉络,本文得出了我国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进程的渐进性约束了流转制度绩效发挥的结论;根据“产权结构-行为激励与约束-制度绩效”分析脉络,本文得出了耕地“三权”赋权方案不确定性、立法内容与技术缺陷影响了流转制度绩效发挥的结论;根据“制度交易成本”分析,本文得出了农户政策认知弱、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滞后、交易监管薄弱、交易信息化程度低等因素增加了制度交易成本,造成流转制度绩效损失的结论。针对制度环境,本文提出耕地经营权流转应与农业非农转移、城市及乡村非农产业吸纳能力、农业技术进步水平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相适应发展,加快协同配套进程推进。针对赋权环节,本文建议应捋顺三权关系,采取“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的赋权路径,完善立法以减轻经营权非经济属性功能负荷;针对流转制度运行,本文提出从规模化思路、政策指导、主体培育、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降低经营权流转制度交易成本,提高流转制度效能。
蒋崧韬[2](2021)在《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影响及对策研究》文中提出我国农业经营总体上呈现出分散、细碎的小农经济格局。传统产权理论认为只要权利有清楚的界定,不管界定为谁属,市场的运作会带来同样的效果。然而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却与传统理论相悖,在农地权利被清晰界定后,农地产权的整合仍然面临障碍,小农格局被长期固化。对于我国农业为何长期受困于小农格局,既有研究至今没有形成一致的解释。本文聚焦这一问题,从体制的角度出发,将我国的农业体制归纳为“小农体制”,并第一次较为系统的阐述了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即小农体制下农户始终拥有土地承包权,农地整合只能依靠派生于土地承包权的经营权,由于经营权派生于承包权必然具有期限性,当经营权期限届满后必须向土地承包权回复,因此农地整合后的产权格局就不具有终局性且存在向承包权回复的体制性动力,进而导致我国小农格局的固化。由于小农体制及其作用机理的存在,因此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就不仅是分散、细碎的农地产权格局,导致农地产权格局向分散、细碎的初始赋权状态回复的动力机制才是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症结”之所在。本文随后从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出发进一步分析了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影响,指出小农体制下农地整合的非终局性会给市场交易带来不确定性,从而“对冲”市场机制整合农地的动力,同时农地整合的非终局性也会导致为整合农地而支付的交易成本不具有永久性效果以及因农地整合而提升的农业效率难以得到有效的积累。为了验证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障碍机理,本文就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经营体制和农业生产效率两个方面的影响进行了讨论。在经营体制方面,由于小农体制及其作用机理的存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论采用何种组织形式都始终面临交易成本高、运营成本高以及地权稳定性弱等困境。而在农业效率方面,本文运用我国2004-2018年的省际面板数据对小农体制与我国农业生产效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无论是小农体制的表征还是小农体制的实质都对我国农业生产效率产生了显着的负面影响。本文的分析表明,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刻的。如果不阻断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发挥作用,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将始终受到束缚。考虑到西方农业发达国家(新大陆国家除外)在经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过程中也曾经经历过改造小农的历程,而我国各地农业现代化发展实践中也在不断尝试多种应对小农体制的办法,因此本文对改造小农格局的国际经验和应对小农体制的国内实践进行了梳理,以便从中找到参考和借鉴。从法国、德国、荷兰以及日本这几个主要农业发达国家改造小农格局的历程来看,通过财政、金融政策刺激、引导农场规模扩大,做好农户退出农业的安置工作以及出台限制农业分散的政策法规是被实践检验有效的通行做法。此外,设立专门的中介机构来促进农地产权整合、降低农地产权整合的交易成本也是各国的共识。同时,不可忽略的是,土地私有制下农地产权能够被终局性整合是上述国家改造小农格局成效显着的关键因素。从国内应对小农体制的实践来看,虽然各地实践模式有所不同,但由于通过农地自发流转很难打破分散、细碎的产权格局。因此,各地大多由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来负责农地要素的整合、集中。然而,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作为农地整合机构也面临短板和困境:首先,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受其行为能力限制,在农地整合过程中只能发挥居间作用,相较于农业发达国家承担相应职能的农地中介机构而言,其职能单薄难以承载更多的期望。其次,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本身不是农地产权整合效果的直接受益者,其整合农地的动力可能并不来自于市场机制,这种权利义务配置的扭曲可能诱发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行为的失范。再次,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大多不具备独立的财产和责任能力,在农地整合过程中难以对其行为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负责,农户成为相关风险的主要转嫁对象,容易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最后,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并不能解决小农体制下农地产权整合的非终局性问题。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根据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在借鉴农业发达国家改造小农格局的国际经验和国内应对小农体制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策建议。该对策建议的思路是通过新的制度供给来阻断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总体制度构想为设立独立的农地经营机构来充当土地流转中介。围绕这一总体制度构想,本文就该制度下如何保持农地产权的稳定、如何保障农民的主体性(包括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和农民的耕地需求等)、如何低成本实现土地供应以及如何保障市场交易双方通过农地经营机构来参与农地要素交易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制度设计。最后,本文根据该制度设计之初拟定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对该制度设计的效果进行了检验并就设立农地经营机构可能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展开了必要的讨论。
任方方[3](2021)在《习近平关于承包地“三权分置”的重要论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新中国成立至十八大以前,我国的农地产权制度经历了多次变迁,每一次的变迁都有着鲜明的制度特征,在这段时期内,我国农村先后经历了农民所有、分散经营,集体所有、统一经营,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变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初步探索出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农地产权制度,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生产力的提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不再是最合适的农地制度。承包地“三权分置”是新时期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它是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前提下,把承包经营权一分为二,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分置并行。这一改革顺应了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满足了农民流转经营权的意愿,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的重要制度创新。而且,这一创新打破了传统的“二元权利结构”的局面,促进了农业经营模式多元化的发展,破解了土地碎片化,缓解了人地矛盾,为农业现代化发展营造了一个宽松、适宜的制度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承包地“三权分置”发表的许多论述,成为我国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文章主要从四大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阐述了选题的依据以及研究意义,并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分析归纳。第二部分,首先对习近平关于承包地“三权分置”重要论述的现实依据进行了分析,然后又对它的理论来源进行梳理分析,包括土地产权理论、地租理论和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梳理中阐明了对马克思农地产权理论的继承与创新。第三部分,对习近平关于承包地“三权分置”重要论述的内容进行了归纳、分析和研究,主要包括集体所有权的落实、农户承包权的稳定以及土地经营权的放活三个方面。第四部分,首先分析了习近平论述的基本特征,即战略性、创新性、人民性和底线性;然后总结分析了习近平关于承包地“三权分置”重要论述的意义,主要从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进行阐述。
邢伟[4](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周欢[5](2020)在《农地“三权分置”增收机理与效应研究 ——以榆中县北山地区为例》文中认为土地是财富之母,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而土地制度是维护国家稳定和社会发展的基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到二、三产业获得较高收入的非农就业机会,随之而来的“无人种田”、“空心村”、土地撂荒的现象在农村普遍存在,致使人地协调关系严重失衡。此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两权分离”的农地产权制度已然不能解决农业现代化发展所面临的困境,农地“三权分置”作为一种农村产权制度创新设计,它恰逢其时的出现打破了这一僵局,对提高农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激活土地资源,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目前对于农地“三权分置”的研究大多还停留在政策内涵解读和预期绩效等理论层面,鲜有学者将农地“三权分置”与农民收入联系起来进行深入研究,探究农地“三权分置”增收机理研究更是少见,并且作为一项农村经济制度,农地“三权分置”的实际政策效果尚需实证检验。基于此,本文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查阅相关文献资料,从理论上深入探究农地“三权分置”的增收机理;第二,以榆中县北山地区为例,构建农地“三权分置”与农民收入之间的指标体系,运用DID模型实证检验农地“三权分置”的增收效应,并对影响农地“三权分置”增收效应的因素进行分析,最后,对于贫困山区农地“三权分置”促农增收方面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农地“三权分置”作为我国又一大农地产权制度创新,它的形成不是独立、简单的制度安排,而是相关配套体系互相协调共同作用的结果,土地确权为农地“三权分置”的产权明晰提供了法律保障;土地整治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等综合整治,为农地“三权分置”顺利推进提供了前期的基础措施;农地流转作为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核心机制,是农地“三权分置”从宏观指向性到微观实施性的主要途径;农地“三权分置”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引导着我国农业产业结构逐渐向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发展。(2)农地“三权分置”作为一项农村产权经济制度,本身具有一定的经济属性,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理论层面系统地剖析了农地“三权分置”增收机理,从而得出:农地“三权分置”解除了土地对农民的束缚,释放了农村劳动力,进而从事二、三产业获得工资性收入;农地“三权分置”的核心是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农地流转,农民通过出租土地获得财产性收入;农地“三权分置”鼓励和培育更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到农业生产活动中,获得了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因此,从理论上看,农地“三权分置”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是可以实现的。(3)选取榆中县北山地区为研究区域,引入DID模型对农地“三权分置”增收机理进行了实证验证,测算了农地“三权分置”的增收效应,并对影响农户收入的因素进行了分析。从而得出:(1)农地“三权分置”确实达到了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绩效,对家庭人均总收入的DID估计值为1497元,在1%的置信度水平上显着促进家庭人均总收入,其净效应值为8.790>0;(2)农地“三权分置”对人均财产性收入、人均转移性收入、人均务工收入、人均农业经营性收入、人均养殖业收入增收的净效应均大于0,其中对人均财产性收入和人均转移性收入的增收效应最强,对人均务工收入的增收效应次之,对人均农业经营性收入的增收效应较弱,对人均养殖业收入的增收效应最弱。(3)在资源禀赋匮乏和环境条件恶劣的贫困山区,农地“三权分置”总体上在农民增收方面得到了显着体现,但在农业方面的政策绩效在短期内并没有凸显出来。
程子悦[6](2020)在《农地社会保障功能 ——历史渊源、演替规律与影响因素》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地社保论”将城乡融合发展中的农村社会保障滞后、失地农民权益损害、农地流转困难等问题归因为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的长期存在。正是因为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农地成为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老年人的养老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失业保障,使得农民宁可抛荒弃耕也不愿放弃对农地的承包权;也正是因为农地具有社会保障功能,政府忽视了对农村社会保障品的提供,造成城乡社会保障发展的巨大差距。但是,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非农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上升,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家庭承包的几亩耕地资产已不能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那么在这种现实背景下,农地还存在社会保障功能吗?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究竟从何而来?价值几何?是什么因素影响着保障功能的发挥?这需要我们重新审视“农地社保论”,追根溯源、正本清源,以更好地认识中国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实质。为回答上述问题,本研究在对我国农地以及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历史回顾的基础上,探寻了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历史渊源,并从农户、社会与政策三个层面分析了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形成原因;其次,测算了甘肃省1978年至2017年农地的社会保障价值,揭示农地社会保障功能演替规律与发展趋势;最后,用多元回归的方法对单位面积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测度,为我国农地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参考依据。现得到以下结论:⑴农地社会保障功能在我国自古有之。我国作为传统的农业社会,农地收入一直被用来支付农村居民家庭生活的各项基本费用,也被用来应对各种生活风险,是农民最后的一道生活安全保障。⑵我国的农地具有社会保障功能是千百年来我国传统的重农思想以及土地情节的延续,城乡二元格局是农地社会保障功能存在的现实基础,农地制度是农地社会保障功能存在的制度基础。⑶农地社会保障功能在逐渐弱化,并呈现出阶梯——曲线式的演替规律。结合甘肃省农地社会保障价值测算结果,得出农地社会保障功能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阶段相对应,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每提高一个层次,农地社会保障功能便下降一个阶梯,随着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推进,农地将会作为一种纯粹的经济要素进入农地市场,社会保障功能将从农地上剥离,并向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延伸。⑷家庭非农收入占比、人均耕地面积、社会保障参与程度、农地流转程度对单位面积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均有负向的影响作用。
付延妮[7](2020)在《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及其政策改进 ——基于CHIP数据的实证分析》文中认为面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日渐暴露的缺陷和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要求,能够优化配置各项生产要素,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提升农业技术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中央顶层设计的基本共识。自1986年中央一号文件出现适度规模的概念,党中央对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重视程度逐年增高,在连续多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及许多重要文件中,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被提到重要位置。然而,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在现实中的发展还并未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农地流转政策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影响了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进一步发展。所以,从全局考虑影响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因素,比较借鉴国外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经验,结合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状和现行政策存在的问题,从顶层设计上进行政策改进势在必行。文章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本文的绪论,在分析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的基础上介绍了国内外研究现状并做研究述评,然后界定了相关基本概念,介绍了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理论基础,并提出研究思路、内容和主要的研究方法并说明文章的可能创新之处。第二部分回顾了我国农地制度变迁过程,分析了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阶段和现状,指出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体系及其问题。第三部分利用多元线性逐步回归模型实证分析了具有全国代表性的CHIP2013农村样本数据,结果表明户主及其家庭经济特征、农地流转、劳动力转移、金融支持、制度环境对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且在粮食主产区和非主产区具有较大差异。第四部分阐述了国外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主要经验,得出了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启示。第五部分在阐述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改进的基本原则后,提出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改进建议:从农地流转和户籍制度、劳动力转移政策方面改革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在财政金融保险、征地、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方面精准规划,强化政策支撑;从社会保障、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培育、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监管政策方面进行完善,巩固政策效果;在粮食主产区和非主产区因地制宜落实政策,增强政策效力。第六部分是本文的研究结论与展望。
聂盛[8](2020)在《“三权分置”政策下农地流转路径探索 ——基于多源流理论的分析》文中提出土地问题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耕地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前提和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农地产权和农地流转是当前党中央和学术界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得了显着的成就,但进入新世纪后,原有农地制度的弊端日益凸显,一些与农地流转有关的焦点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政治精英积极参与应对政策的调查研究,国家则希望通过农地制度改革规范引导农地流转的途径,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为此,农地“三权分置”思想适应潮流而来。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市考察时首次提出农地三权的分置,主要是指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相互分离,这是“三权分置”思想的萌芽。2016年《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出台正式拉开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大幕。农地“三权分置”政策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它更能适应当前农地产权清晰的要求,能为农业经营的现代化与规模化发展提供良好条件。据此,本文从理论、历史、政策、实践视角对我国农地流转发展情况、“三权分置”政策下农地流转路径及改革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本文提到的农地仅限于狭义的农地,即农民的承包地,主要是耕地。正文的第一部分是绪论。阐述了本文研究的背景及意义,介绍了研究的思路、方法与创新之处。笔者通过归纳、梳理国内外学界研究的土地产权制度理论、土地流转变迁历史和土地流转效率影响因素等相关文献,从中找出优点与不足,进行了有针对性地评述。第二部分是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该部分对农地、农地流转和“三权分置”思想的内涵进行了界定,介绍了“三权分置”背景下农地流转方式的几种类别,同时解释了本文研究的重要理论方法:约翰·金登多源流理论模型,并以政治经济学思维对该模型理论做了本土化解析与相关适用性分析。第三部分是“三权分置”背景下我国农地流转的发展现状和时空特征分析。选取了“三权分置”思想提出前后时间段的数据,讨论这一区间内全国范围及各省农地流转的发展情况,对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农地流转的时空特征进行阐释,社会经济发展、区域性政策帮扶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都是当下全国农地改革发展进程呈现区域性差异的主要原因,这为政府因地制宜地制定“三权分置”改革实现方案提供参考。第四部分引入多源流理论模型,研究我国农地治理政策与“三权分置”改革的相关问题。讨论了问题源流视角下农民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和政治源流视角下农地流转参与主体的利益偏好,并基于政策源流分析了“两权”到“三权”的制度变迁,从问题显化、诉求互动和思想合集革新三个角度,结合三条独立且并行源流的“三流交汇”制定模型分析农地“三权分置”政策的发展原理,为改革的推进路径提供思路。第五部分是基于案例对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典型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归纳整理了东、中、西部经济带内三个较为成功的改革案例,由“多源流”的启发选择了产权制度、政府和市场三个维度讨论分析这些农地改革模式的实践路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府主导型和市场导向型三种农地流转模式的治理经验和经济绩效进行比较总结。第六部分是提出政策建议部分,结合以上的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几点有效推进农地“三权分置”改革深化的对策建议: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建立经营主体监查机制,防范农地“两非”风险;做好政策、法律宣传工作,完善基层政府职能;成立农地流转中介组织,降低交易成本;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高农民素质;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地规模化经营。
杨凯越[9](2020)在《农地三权分置对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传统农业的发展贯穿了我国几千年来的繁衍变迁,新中国成立以来,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在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前提下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更是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在农业发展建设中所需要面对的重大现实问题。一直以来,我国对于农地产权制度和农业产业经营问题做了诸多探索和实践,产权制度对于产业化的发展具有指导和保障作用,而产业化的发展和实践也会倒逼产权制度的改革和深化。新时代背景下,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于农村农业的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推动和促进产业化的发展,当前农地土地产权制度也正经历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的转变和迈进。三权分置是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经营权赋予农户个体,通过农户个体对其所拥有的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从而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实现产业化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一方面,三权分置政策打破了两权分离格局下对于农地的限制,为农地的流转和产业化经营提供了基础;另一方面,三权分置政策的法律化未臻于完善,三权分置对于产业化发展的法理障碍,阻碍了产业化的发展和实践。本文通过对产权制度改革和三权分置对于农业产业化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和阻碍的分析和探讨,以期可以从产权制度改革的角度为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提供可行的建议。文章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绪论部分主要包括选题背景,理论框架,文献综述以及对于研究内容等的简要介绍。第二部分主要对我国农地制度改革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和分析,分析农地制度改革对于农业产业化进程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第三部分通过对理论和实践案例的分析,剖析当前我国产业化实践中所面临的困境和在此基础上产权制度所需的改革方向。第四部分分析了现阶段三权分置对于产业化发展形成阻碍和困境的根本原因,分析了三权分置推进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权利关系不清,土地经营权权利属性模糊,土地所有权虚置等风险和问题。第五部分,针对第四部分中所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土地权利进行整合、赋予土地经营权以物权、建立基层集体经济组织等相关建议和措施。第六部分是文章结语。希望本文的研究成果能为三权分置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深化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杨茗驰[10](2020)在《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变迁中乡村社会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论述与组织社会学中的集体行动理论、组织决策理论为支撑,结合新中国成立以来乡村基层组织的变迁以及变迁过程中的乡村社会发展的实践,提出新时代我国农村社会发展的原则:在农村应当建立以经济发展为目标和主要动力的基层合作化组织,进而创新基层组织发展模式,实现乡村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的发展进步。本论文的研究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了本论文的研究背景与相关意义、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国内外着名学者的相关论述,以及本论文的研究方法、创新思想以及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理论论述,本章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思想和西方组织社会学中的集体行动理论与组织决策理论为支撑。从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出发,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对于农村基层建立合作社发展农业经济,进而逐渐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思想,研究列宁对于合作社的基本原则的具体论述以及毛泽东根据我国具体国情相适应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思想,并且与西方组织社会学中的部分思想相结合,进而为本论文的核心观点提供理论依据。第三部分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基层组织变迁过程,本章将我国农村基层组织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乡村基层进行合作化运动,经历了从初级社到高级社再到人民公社的发展过程;第二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以人民公社为主体的农村基层组织解构到村民自治组织的出现,实现了乡村基层组织的重构。第四部分为改革开放后农村基层组织变迁及社会发展,从乡村基层变迁中分析我国乡村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的发展变化。本章将改革开放后基层组织变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以人民公社为主体的农村基层组织解构时期,分析了此时期的乡村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状况;另一个方面是村民自治的出现,即农民基层组织重构时期,分析此时期乡村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的发展状况。第五部分为对新时代我国乡村基层组织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建设等全方位进行研究,指出当前我国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应该实现以社会功能为主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向以经济为发展目标和动力的合作化组织方向转变,创新以合作社为核心的基层组织模式,进而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振兴乡村经济,发展基层农村公共事业,建立与合作化组织文化相适应的乡风文明。
二、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我国农地制度创新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我国农地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述评 |
(一)关于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研究述评 |
(二)关于我国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研究述评 |
(三)关于家庭承包耕地经营权及流转的研究述评 |
(四)关于农地制度绩效的研究述评 |
四、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耕地 |
二、耕地经营权及耕地经营权流转 |
三、制度及制度绩效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制度经济学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 |
三、多重制度逻辑理论 |
四、小农经济与规模经济理论 |
五、土地用益物权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与“三权分置”改革制度逻辑 |
第一节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与演进特征 |
一、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 |
二、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演进特征 |
第二节 “三权分置”改革的多重制度逻辑 |
一、以“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指引 |
二、通过“地权细分”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载体 |
三、以“走廊调控”方式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机制 |
四、以“增量改革”和“绩效提升”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动力 |
五、“三条底线”与“放活经营权”的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功能定位与运行机制 |
第一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立法现状 |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规定 |
二、《民法典》物权编关于土地经营权及流转的相关规定 |
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办法》关于经营权流转内容的相关规定 |
第二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功能定位 |
一、耕地配置优化功能 |
二、生产效率优化功能 |
三、粮食安全保障功能 |
第三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运行机制 |
一、流转激励机制 |
二、流转约束机制 |
三、流转稳定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现状与影响因素 |
第一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现状 |
一、流转规模方面 |
二、流转主体方面 |
三、流转方式方面 |
四、流转合约方面 |
五、流转价格方面 |
六、流转效力方面 |
第二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时空特征与影响因素 |
一、LMDI法模型设计 |
二、变量解释 |
三、数据来源 |
四、结果与分析 |
第三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的微观决策与影响因素 |
一、农户耕地流转规模决策模型 |
二、农户耕地福利保障效应 |
三、农户耕地禀赋效应 |
四、农户政策感知、预期与反馈效应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绩效评价 |
第一节 耕地配置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耕地经营权流转对“撂荒”的影响 |
二、耕地经营权流转与规模种植 |
第二节 生产效率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研究方法与模型设计 |
二、变量与数据 |
三、结果分析 |
第三节 粮食安全保障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耕地经营权流转对“非农化”的影响 |
二、耕地经营权流转对“非粮化”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制约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根源分析 |
第一节 制度环境发展进展约束 |
一、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约束 |
二、小农户与农业现代化衔接程度约束 |
第二节 三权赋权方案解读的不确定性 |
一、“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经营权(不动产租赁权)”赋权方案 |
二、“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 |
第三节 立法内容与立法技术缺陷 |
一、现行法律对承包权的性质、内容没有明确规定 |
二、涉及经营权性质的部分表述容易引发歧义 |
三、法条对承包权受让与经营权受让的身份未区分 |
第四节 流转制度实施环节交易费用高 |
一、农户对流转制度认知度差 |
二、耕地流转市场交易平台建设滞后 |
三、耕地流转外部监管缺失 |
四、耕地经营权流转交易规范性差 |
五、耕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信息化水平低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提升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持续引导农村人口有序转移 |
一、引导务农人口的城镇化转移 |
二、引导务农人口的农村非农产业转移 |
三、推进转移人口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
第二节 推进生产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双轮驱动协调 |
一、推进流转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的互补与转化 |
二、科学设计流转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的优序与组合 |
第三节 采用“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的赋权方案 |
一、“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架构 |
二、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优势 |
三、逐步实现承包权对承包经营权的替代 |
四、明确承包权成员权性质与内容 |
第四节 加强立法平等保护耕地经营权 |
一、明确经营权“分段”式用益物权权利期限细分模式 |
二、修改完善现有经营权权属性质法条内容 |
第五节 加强耕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分类指导 |
一、根据城乡融合差异重点对规模化路径进行分类指导 |
二、根据农业现代化模式差异重点对适度规模标准进行分类指导 |
三、根据粮食安全功能差异重点对流转租金、租期进行分类指导 |
第六节 加快耕地流转市场体系建设 |
一、建立完善耕地流转公开交易平台 |
二、加强流转合同管理 |
三、优化耕地经营权流转抵押担保等配套服务 |
四、加强承包地流转及流转用途的监督管理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表附录 |
图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2)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影响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国际背景 |
1.1.2 国内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文献综述 |
1.4.1 小农经济理论 |
1.4.2 关于中国农业的小农经济特征 |
1.4.3 关于我国小农格局的成因 |
1.4.4 关于小农格局对农业现代化的影响 |
1.4.5 关于小农格局的破除 |
1.4.6 关于国外改造小农格局的实践经验 |
1.4.7 文献评述 |
1.5 本文创新点 |
1.6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技术路线 |
2.1 相关理论基础 |
2.1.1 农业现代化理论 |
2.1.2 产权理论 |
2.2 本文研究的技术路线 |
第3章 小农体制概述 |
3.1 中国农业体制的性质 |
3.1.1 关于经济体制 |
3.1.2 中国农业体制为何是小农体制 |
3.2 我国小农体制的形成与发展 |
3.2.1 我国农地制度的沿革 |
3.2.2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展沿革及性质辨析 |
3.2.3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准所有权性质导致了小农体制的形成 |
3.3 相关概念界定 |
3.3.1 “小农体制” |
3.3.2 “小农经济”与“小农格局” |
3.3.3 其他相关概念 |
3.4 本章小节 |
第4章 小农体制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障碍机理分析 |
4.1 从“科斯定理”看我国的小农格局 |
4.1.1 关于我国农地产权界定的讨论 |
4.1.2 关于农地要素流动交易成本的讨论 |
4.1.3 小农体制的作用“对冲”了市场机制对农地的整合效果 |
4.2 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影响 |
4.2.1 小农体制下农地整合的特殊方式——土地流转 |
4.2.2 小农体制下农地整合后果的不确定性 |
4.2.3 小农体制下农地整合交易成本花费的无效率 |
4.2.4 小农体制下农业效率积累困难 |
4.2.5 小农体制导致小农格局被固化难以打破 |
4.2.6 关于小农体制下农地整合期限的讨论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小农体制与农业经营体制 |
5.1 小农体制如何影响我国农业经营体制 |
5.1.1 小农体制的表征对农业经营体制的影响 |
5.1.2 小农体制的实质对农业经营体制的影响 |
5.2 小农体制下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 |
5.2.1 小农体制下家庭农场农地整合的交易成本高 |
5.2.2 小农体制下家庭农场土地流转的成本高 |
5.2.3 小农体制下家庭农场的地权稳定性弱 |
5.2.4 从农业发达国家家庭农场的发展看我国小农体制的特殊性 |
5.3 小农体制下的农业合作 |
5.3.1 普通农户间的合作难以达成 |
5.3.2 大户领办的合作——合作社的异化 |
5.3.3 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合作社发展的影响分析 |
5.4 小农体制下的社会化服务 |
5.4.1 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历史沿革 |
5.4.2 小农体制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困境 |
5.4.3 从农业社会化服务自身的生存、演化逻辑看小农体制的影响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小农体制对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 |
6.1 相关理论和研究设计 |
6.2 研究方法和变量选取 |
6.2.1 方法简介 |
6.2.2 变量选取及数据来源 |
6.3 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测算与分析 |
6.4 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实证分析 |
6.4.1 模型参数估计 |
6.4.2 稳健性检验 |
6.5 估计结果分析与结论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改造小农格局的国际经验和应对小农体制的国内实践 |
7.1 国外改造小农格局的相关经验 |
7.1.1 法国 |
7.1.2 德国 |
7.1.3 荷兰 |
7.1.4 日本 |
7.1.5 国外改造小农格局的经验借鉴 |
7.2 国内应对小体制的实践尝试 |
7.2.1 “联耕联种”模式 |
7.2.2 “虚拟地块”模式 |
7.2.3 “土地信托”模式 |
7.2.4 “土地银行”模式 |
7.2.5 国内应对小农体制实践的经验总结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对策建议 |
8.1 根本方向:通过新的制度供给阻断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 |
8.2 制度供给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 |
8.2.1 价值取向 |
8.2.2 基本原则 |
8.3 总体制度构想:设立独立的农地经营机构充当土地流转中介 |
8.3.1 农地经营机构的基本功能:承担农地要素流动的中介 |
8.3.2 农地经营机构应该独立承担中介职能避免政府干预 |
8.3.3 农地经营机构应该具有独立的财产和责任能力 |
8.4 农地经营机构的具体制度设计 |
8.4.1 保持农地产权稳定的相关制度设计 |
8.4.2 尊重农民土地流转意愿和保障农户耕地需求的制度设计 |
8.4.3 保障低成本土地供应的相关制度设计 |
8.4.4 保障农户通过农地经营机构流转土地的制度设计 |
8.5 对制度设计效果的检验 |
8.5.1 新的制度安排能否阻断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 |
8.5.2 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能否被实现 |
8.5.3 提出的基本原则能否被贯彻 |
8.6 设立农地经营机构可能面临的风险 |
8.6.1 运营成本过高的风险 |
8.6.2 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
8.7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习近平关于承包地“三权分置”的重要论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依据 |
二 研究意义 |
三 研究现状 |
四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习近平关于承包地“三权分置”重要论述的形成基础 |
1.1 习近平关于承包地“三权分置”重要论述的现实依据 |
1.1.1 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内在需求 |
1.1.2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强大拉力 |
1.1.3 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内在动力 |
1.2 习近平关于承包地“三权分置”重要论述的理论来源 |
1.2.1 土地产权理论 |
1.2.2 地租理论 |
1.2.3 农业合作化理论 |
第二章 习近平关于承包地“三权分置”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
2.1 关于集体所有权的落实 |
2.1.1 坚持农村农地农民集体所有 |
2.1.2 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 |
2.2 关于农户承包权的稳定 |
2.2.1 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 |
2.2.2 坚持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延长承包期限 |
2.2.3 抓紧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
2.3 关于土地经营权的放活 |
2.3.1 推进经营权的有序流转 |
2.3.2 引导经营权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2.3.3 鼓励创新土地流转的形式 |
第三章 习近平关于承包地“三权分置”重要论述的特征和意义 |
3.1 关于承包地“三权分置”重要论述的特征 |
3.1.1 战略性 |
3.1.2 创新性 |
3.1.3 人民性 |
3.1.4 底线性 |
3.2 习近平关于承包地“三权分置”重要论述的意义 |
3.2.1 关于承包地“三权分置”重要论述的理论意义 |
3.2.2 关于农地“三权分置”重要论述的现实意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5)农地“三权分置”增收机理与效应研究 ——以榆中县北山地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SUMMARY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产权制度与经济发展的研究 |
1.2.2 农地“三权分置”功能价值和积极效应的研究 |
1.2.3 土地制度与减贫增收效应的研究 |
1.2.4 研究评述 |
1.3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农地“三权分置”形成逻辑、实施路径、价值功能 |
2.1 农地“三权分置”形成逻辑 |
2.2 农地“三权分置”实施路径 |
2.2.1 土地确权是农地“三权分置”落地的法律依据 |
2.2.2 农地流转是农地“三权分置”实施的主要途径 |
2.2.3 农业现代化发展是农地“三权分置”的终极目标 |
2.3 农地“三权分置”价值功能 |
2.3.1 明晰产权功能 |
2.3.2 主体多元功能 |
2.3.3 资源整合功能 |
2.3.4 资产显化功能 |
2.3.5 制度完善功能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农地“三权分置”增收机理 |
3.1 农民类型和收入变化 |
3.1.1 农民类型 |
3.1.2 农民收入类型 |
3.1.3 农民收入演变趋势分析 |
3.2 农地“三权分置”增收机理框架构建 |
3.2.1 农地“三权分置”增收的内在逻辑关系 |
3.2.2 农地“三权分置”配套体系 |
3.2.3 农地“三权分置”增收机理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地“三权分置”增收效应 |
4.1 模型设定 |
4.2 研究区选择与数据来源 |
4.2.1 研究区概况 |
4.2.2 数据来源 |
4.3 指标选择 |
4.4 实证分析及结果 |
4.4.1 农地“三权分置”实施前后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分析 |
4.4.2 农地“三权分置”增收效应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导师简介 |
作者简介 |
(6)农地社会保障功能 ——历史渊源、演替规律与影响因素(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SUMMARY |
第一章 绪论 |
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2 研究综述 |
2.1 国内研究现状 |
2.2 国外研究现状 |
2.3 文献评述 |
3 研究目标与内容 |
3.1 研究目标 |
3.2 研究内容 |
4 研究方法和与技术路线 |
4.1 研究方法 |
4.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历史渊源 |
1 我国农地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 |
1.1 我国农地制度发展历程 |
1.2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 |
1.3 农地制度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历史进程中的关联性分析 |
2 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的概念及内涵 |
2.1 传统社会保障与现代社会保障 |
2.2 社会保障与农地社会保障 |
3 小结 |
第三章 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的演替规律 |
1 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形成原因 |
1.1 农户层面 |
1.2 社会层面 |
1.3 国家制度层面 |
2 农地社会保障功能价值测算 |
2.1 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组成部分 |
2.2 已有测算方法 |
2.3 农地社会保障功能价值测算方法 |
2.4 实证研究——甘肃省农地社会保障价值评估 |
3 农地社会保障功能演替规律和发展趋势 |
3.1 农地功能的演替趋势图谱 |
3.2 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发展趋势 |
4 小结 |
第四章 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影响因素分析 |
1 研究区域的选取与概况 |
1.1 研究区域的选取 |
1.2 研究区域概况 |
2 调查问卷的设计 |
2.1 问卷内容设计 |
2.2 调查方案 |
3 样本统计与描述 |
3.1 人口情况 |
3.2 经济生活情况 |
4 变量选取与说明 |
4.1 被解释变量 |
4.2 解释变量 |
5 模型设定及检验 |
5.1 模型设定 |
5.2 模型检验 |
6 结果与分析 |
7 小结 |
第五章 讨论与结论 |
1 讨论 |
2 主要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导师简介 |
作者简介 |
(7)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及其政策改进 ——基于CHIP数据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 |
第三节 基本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 |
二、理论基础 |
第四节 研究思路、方法与可能的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二、研究的主要方法 |
三、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历史演化与现状 |
第一节 我国农地制度变迁过程回顾 |
第二节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阶段 |
一、改革开放前我国农地规模经营发展 |
二、改革开放后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
第三节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现状 |
一、农地流转推动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
二、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区域差异明显 |
三、农地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逐渐多元化 |
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非粮化现象凸显且区域差异较大 |
第四节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体系 |
一、农地流转政策 |
二、户籍及劳动力转移政策 |
三、财政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 |
四、征地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 |
五、配套支持政策 |
第五节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存在的问题 |
一、农地流转政策体系不健全 |
二、户籍制度制约及劳动力转移政策不完善 |
三、财政金融保险政策支农效果有限 |
四、征地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未与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形成合力 |
五、配套支持政策不完善 |
第三章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模型构建与分析 |
第一节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
二、研究假设 |
第二节 模型构建与数据来源 |
一、变量选择 |
二、模型选择与构建 |
三、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第三节 模型回归分析 |
一、模型回归结果 |
二、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
三、粮食主产区与非主产区影响因素的比较研究 |
第四章 国外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比较与启示 |
第一节 美国的农地适度规模经营 |
一、完善的法律规范 |
二、健全的社会化服务、教育、科研与机械推广体系 |
三、支持和培育新职业农民 |
第二节 法国的农地适度规模经营 |
一、调整农地结构 |
二、鼓励农业生产机械化和农地集中化发展 |
三、完善的配套政策体系 |
第三节 日本的农地适度规模经营 |
一、持续完善农地制度 |
二、系统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 |
三、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农村人才 |
四、出台财政金融政策助推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
五、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农业中小型机械化水平 |
第四节 国外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经验与启示 |
第五章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改进的路径探析 |
第一节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改进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原则 |
二、适应性原则 |
三、人民性原则 |
第二节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改进的具体建议 |
一、改革创新,加大政策支持 |
二、精准规划,强化政策支撑 |
三、配套保障,巩固政策效果 |
四、因地制宜,增强政策效力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三权分置”政策下农地流转路径探索 ——基于多源流理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农地产权制度的理论研究 |
1.2.2 农地流转政策的变迁研究 |
1.2.3 影响农地流转的问题研究 |
1.2.4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研究的创新之处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农地及农地流转的内涵 |
2.1.2 “三权分置”思想的内涵 |
2.2 “三权分置”下农地流转方式的分类 |
2.3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3.1 约翰·金登的多源流理论模型 |
2.3.2 多源流理论模型的本土化解析 |
3 我国农地流转的发展现状和时空特征 |
3.1 数据选取 |
3.2 “三权分置”背景下农地流转的发展 |
3.2.1 全国农地流转发展情况研究 |
3.2.2 各省农地流转发展情况研究 |
3.3 我国农地流转的时空特征分析 |
3.3.1 区域性政策引导是农地流转的重要驱动力 |
3.3.2 农村劳动力转移制约农地规模经营的发展 |
4 农地“三权分置”政策的多源流理论解析 |
4.1 基于问题源流分析农民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 |
4.1.1 城乡二元体制与城乡居民收入 |
4.1.2 农地“抛荒化”现象与流转机制调整 |
4.2 基于政治源流分析农地流转参与主体的利益偏好 |
4.2.1 国家战略导向与民众诉求表达 |
4.2.2 地方政府与工商资本的价值取向 |
4.3 基于政策源流分析“两权”到“三权”的制度变迁 |
4.4 “三流耦合”推动农地流转进入政策议程 |
5 “三权分置”政策下农地流转典型模式的比较分析 |
5.1 “多源流”对农地流转路径选择的启示 |
5.2 农地流转路径探索的三种典型模式 |
5.2.1 新型农业主体培育的农地流转模式 |
5.2.2 政府主导型的农地流转模式 |
5.2.3 市场导向型的农地流转模式 |
5.3 不同模式及实现路径间的比较分析 |
6 有效推进农地流转的配套改革措施建议 |
6.1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破除城乡二元体制 |
6.2 建立经营主体监查机制,防范农地“两非”风险 |
6.3 做好政策、法律宣传工作,完善基层政府职能 |
6.4 成立农地流转中介组织,降低交易成本 |
6.5 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高农民素质 |
6.6 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规模化经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农地三权分置对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理论框架与文献综述 |
1.2.1 理论框架 |
1.2.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难点与创新点 |
第二章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与农业产业化发展沿革 |
2.1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沿革 |
2.1.1 “私有私用”(1950-1953):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 |
2.1.2 “私有公用”(1951-1957):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转变 |
2.1.3 “公有公用”(1958-1978):人民公社时期的土地公有权 |
2.1.4 “公有私用”(1978-今):权能分离下的土地制度 |
2.2 农业产业化发展历史演变 |
2.2.1 过渡时期的农业合作化运动 |
2.2.2 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化运动 |
2.2.3 改革开放时期对于集体化思想的转变 |
2.3 农地产权制度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影响和作用 |
第三章 农业产业化发展所面临的困境 |
3.1 产业化发展的制约因素:农地碎片化与生产主体的小农户化 |
3.2 产权制度改革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现实案例及经验总结 |
3.2.1 现实案例:四川崇州“农业共营制” |
3.2.2 产业化发展经验总结与三权分置确立 |
第四章 三权分置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法理障碍 |
4.1 “四权”结构与三权分置体系冲突 |
4.2 土地经营权权属纷争与农民权益保护需求冲突 |
4.2.1 土地经营权“债权说”与“物权说”的纷争 |
4.2.2 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民权益保护的限制 |
4.3 土地所有权持续虚化与私有化风险 |
4.3.1 所有权权利主体的模糊与缺位 |
4.3.2 “公权”和“私权”的博弈与农地制度的有效运行 |
第五章 完善三权分置农地制度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建议 |
5.1 整合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权,回归“三权”权利体系 |
5.1.1 “四权”共存现状不利于农地流转和农地权利保护 |
5.1.2 整合重塑“三权”权利结构体系符合理论及现实要求 |
5.2 整合土地经营权权利属性,明确土地经营权行权规则 |
5.2.1 土地经营权是土地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主要呈现方式 |
5.2.2 赋予土地经营权物权属性 |
5.3 整合土地所有权多元主体,建立基层集体经济组织 |
5.3.1 集体所有制是农地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 |
5.3.2 构建具有独立性的集体经济组织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及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10)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变迁中乡村社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写作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写作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农村基层组织的相关理论 |
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农村基层组织理论 |
2.1.1 马克思关于农村基层组织理论 |
2.1.2 恩格斯关于农村基层组织理论 |
2.1.3 列宁关于农村基层组织理论 |
2.1.4 毛泽东关于农村基层组织理论 |
2.2 组织社会学的相关理论 |
2.2.1 集体行动理论 |
2.2.2 决策组织理论 |
第3章 我国农村基层组织的变迁 |
3.1 合作化时期的农村基层组织 |
3.1.1 从互助组到初级合作社 |
3.1.2 从高级合作社到人民公社 |
3.2 改革开放后的农村基层组织 |
3.2.1 农村基层组织的解构 |
3.2.2 村民自治组织的产生 |
第4章 改革开放后农村基层组织的变迁及社会发展 |
4.1 农村基层组织解构后的社会发展 |
4.1.1 农村基层组织解构后的乡村经济 |
4.1.2 农村基层组织解构后的乡村社会 |
4.1.3 农村基层组织解构后的乡村文化 |
4.2 村民自治组织产生后的社会发展 |
4.2.1 村民自治组织产生后的乡村经济 |
4.2.2 村民自治组织产生后的乡村社会 |
4.2.3 村民自治组织产生后的乡村文化 |
第5章 新时代农村的基层组织及社会发展 |
5.1 构建以经济发展为目标和动力的农村基层组织 |
5.1.1 构建“专业技术协会+合作社+农户”型组织模式 |
5.1.2 构建“企业+合作社+农户”型组织模式 |
5.1.3 构建“政府+合作社+农户”型组织模式 |
5.1.4 构建“市场+合作社+农户”型组织模式 |
5.2 农村基层合作化组织下的乡村经济展望 |
5.2.1 完善统分结合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
5.2.2 盘活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民收入 |
5.3 农村基层合作化组织下的乡村社会展望 |
5.3.1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职能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
5.3.2 维护基层农村社会秩序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
5.4 农村基层合作化组织下的乡村文化展望 |
5.4.1 构建以基层合作组织相适应的的组织文化 |
5.4.2 增强乡村文化自信实现乡村文化振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一、 作者简介 |
二、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我国农地制度创新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D]. 祝洪章.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2]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影响及对策研究[D]. 蒋崧韬. 四川大学, 2021(12)
- [3]习近平关于承包地“三权分置”的重要论述研究[D]. 任方方.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4]“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5]农地“三权分置”增收机理与效应研究 ——以榆中县北山地区为例[D]. 周欢. 甘肃农业大学, 2020(01)
- [6]农地社会保障功能 ——历史渊源、演替规律与影响因素[D]. 程子悦. 甘肃农业大学, 2020(01)
- [7]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及其政策改进 ——基于CHIP数据的实证分析[D]. 付延妮.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8]“三权分置”政策下农地流转路径探索 ——基于多源流理论的分析[D]. 聂盛. 江西财经大学, 2020(12)
- [9]农地三权分置对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影响研究[D]. 杨凯越. 天津商业大学, 2020(12)
- [10]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变迁中乡村社会发展研究[D]. 杨茗驰. 吉林大学, 2020(08)
标签:农村改革论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论文; 三权分置论文; 制度创新理论论文; 农业发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