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普法教育 促进社会稳定(论文文献综述)
辛显华[1](2021)在《新时代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研究》文中认为新时代加强大学生法治观教育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大学生法治观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大学生法治素养和思想道德修养的重要途径。大学生法治观教育作为一项政治性、理论性、实践性、时代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活动,对于深化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引导新时代大学生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树立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推动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和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法治思想为理论基础,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思想借鉴,阐述了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相关概念,分析了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现状及成因,探究了加强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途径。全文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研究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相关概念。分析“法治”和“法治观”的概念是进行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前提。本文以古今中外有关“法律”和“法治”等概念进行研究,界定了“法治”和“法治观”的概念。同时,本文分析了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相比其他群体而言所具有的特殊性,并阐述了开展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重要性。第二,阐释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理论基础。分析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法治思想是进行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重要基础。本文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法的性质、地位以及法律职能的研究,体现了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科学性。同时,本文分析了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法治思想的基本内容和重要价值,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坚持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等法治思想作为研究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内容。此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为大学生法治观教育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借鉴。第三,通过社会调查对大学生法治观现状以及大学生法治观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从数据分析来看,大学生法治观呈现良好的态势,表现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高度认同、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以法治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绝大多数大学生能够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意识。同时,大学生法治观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一些大学生存在特权观念、缺乏对错误法律思想的判断力以及缺乏依法维权的意识三个方面。在此基础上,本文深入分析了大学生法治观存问题的原因,包括法治观教育体系不完备、法治观理论教育与实践结合不紧密、法治观教育合力尚未形成以及社会存在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现象。第四,提出新时代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途径。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根本遵循。本文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阐述了新时代加强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途径,包括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重要作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创新教育方法。第五,提出构建有利于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社会环境。当前,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社会环境不断改善,但是,依然存在着结构性、阶段性的矛盾和问题,因此,必须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为大学生法治观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总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大学生法治素养提升在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良好氛围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大学生法治观教育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而且是高等学校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大学生法治观教育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深刻的现实意义,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大学生法治观教育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史蕾[2](2021)在《转型期中国公民法治观念培育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公民法治观念培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内容。党中央在“四五”普法规划中就明确指出“要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1987年开始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加入了法治教育,2014年进一步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赋予法治教育全民教育的性质和定位。迄今,普法宣传教育已经进入“八五”规划开局之年,经过持续的法治教育,公民的法治观念显着增长。但是当前法治实践中依然存在公民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上升的现象,表明公民法治观念培育依然需要进一步深化提升。中国的社会转型是有着五千年悠久文明传统的古老大国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是国家治理深刻变革的转型,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转型。传统农业社会礼法合治,法治仅处于辅助地位,对法治文化建设较为轻视。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法治权威还没有真正树立,很多公民依然存有人情大于法治的观念。转型期法治观念培育有必要结合历史渊源和现状发展进行认真思考和研究。本文通过五个部分展开系统阐述:第一部分对法治观念进行界定。通过梳理既有研究成果,将法治观念进行概念厘定;并对法治观念培育过程中所涉及的主体、客体、内容、环境要素进行介绍,为后续论述框定研究范围。第二部分对法治观念培育的理论基础进行阐释。通过梳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中国共产党人对法治观念培育的阐述,阐明公民法治观念培育的基本原理。第三部分对法治观念培育的历史渊源进行梳理,总结其实践理路。传统社会是礼法合治的人治社会,法治在其中仅是补充和保障作用。历史发展证明,只有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国情实际相结合,培育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才是正确的道路。第四部分对当前中国公民法治观念培育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通过对转型期中国公民法治观念现状以及法治观念培育现状进行分析,揭示当前公民法治观念培育症结,进而探讨分析其影响因素。第五部分对转型期公民法治观念培育的路径进行总结。中国公民法治观念培育要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结合当前教育发展进一步完善法治观念培育方式,在教育过程中把握法治观念认知、认同、践行法治的主线,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以及社会教育统筹融合,形成全方位育人格局,并予以制度保障,提高法治观念培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杨芳[3](2020)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普法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九大报告庄严宣告,经过中华儿女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同时表明我国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方位。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发展战略之一,十九大报告指出,在新时代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次年,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建设法治乡村,可见推进法治建设,对于我国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设法治农村,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有效性直接决定着农村法治建设的进程,进而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系统性工程。经过三十多年的普法实践,虽已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但还仍然不适应乡村的发展。普法工作的下一阶段,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进行农村的普法教育转型,农村普法教育转型应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客观要求入手,研究新时代农村普法的逻辑与内涵。第一章阐明选题原因与选题意义,说明文章写作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重点难点。第二章对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普法的演进方向做出分析,首先对农村普法的历史发展做出说明,其次分析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普法提出的新要求,最后结合普法的发生逻辑与新要求分析当前农村普法应该如何演进。第三章以湖南省某地区为例进行实证分析,调查该地区的普法现状并进行简单总结和分析,还选取具体的普法案例重点进行对比分析,同时调查村民普法意愿,以细察普法的实际情况。第四章依据第三章的实地调研内容,结合一定普法理论对该地区普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看到当前农村普法存在的限制性因素,为优化当前农村普法情况进行实证铺垫。第五章立足文章前部分的实证分析数据与理论研究,为存在的问题提供对应的解决思路与方案,以农村普法应有的演化方向为指导,以实现乡村振兴为目的构建农村普法新格局。
陆辉[4](2020)在《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研究》文中指出法律精神是法律规则背后的思想和文化,是包含在法律制度中的有关法的最本质的观念,它经过历史的沉淀,深深扎根于国民性之中,具有稳定性和继承性,是法律文化的一种内在表现。法律精神大众化则是以法律规则为基础,实现法律精神的普及化、生活化、内化。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则是由党领导广大人民,提炼、凝结人民的智慧、思想、价值追求、生存意义的过程,是法律精神由精英化属性向大众化属性演变的过程,也是广大人民群众领悟、相信、接受,并能够以法律精神指引日常行为的过程与状态。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法律的实施不仅仅是对法律规范的执行与遵守,在更深层次上乃是对法律所承载的价值理念的认可和向往。只有内心信仰法律、对法律心悦诚服,才能真正敬畏法律、尊重法律,用法律来指导自己的行为。由于法律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极易导致法律精英主义的泛滥,少数法律精英成为了法律政策的解读者,而法律精英又习惯地把法律当作工具,机械地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以法律为工具解决问题,很少去思考个案背后的意义以及法律本身,法律工具主义强化了人治的理论基础,无法树立起法律的权威,同依法治国的目标背道而驰。法律精英主义和工具主义导致占社会绝大多数的普通大众只能被动接受法律,内心缺少对于法律价值的认可和向往。我们知道,人能弘法,但法不能弘人,用强制力约束人的外在行为易,让法律精神根植于心,形成自律难,但这却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根本方法。怎样才能使最广大的社会大众信仰法律,让法律精神根植于普通大众内心,使法律精神大众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扞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①当法律精神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每个公民都具备法律精神,都能运用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时,那么中国必然会长治久安。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逐步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但是现实中也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表现也是多方面的,所面临的困境是历史与现实,法律内部与法律环境,制度建构与意识形态创新不足等多方面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问题的解决,需要实现制度完善和精神塑造的有机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为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大动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法律精神,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成为必然。探究当代中国法律精神的本质以及在当代中国如何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成为了时代命题。如何与西方法律精神的普及化相区别,走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精神大众化的道路,如何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实现法律精神大众化等一系列问题,成为了本文要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本文的主要观点如下:第一,对法律精神及其大众化的内涵进行界定并明确本文所要研究的法律精神的基本范畴。文中所阐述的法律精神,不是泛指意义上的法理学概念,法律精神是包含在法律制度中,是法律意识与法律意志的高度统一,是法律规则背后的思想和文化,是经过历史的沉淀后,深深扎根于国民性之中,具有稳定性和继承性的观念,当代中国法律精神以我国的物质生活为基础,以我国传统文化中道德、习俗、伦理规范为来源,是为我国依法治国方略下遇到的现实问题提出解决途径的一种尝试。法律精神大众化是以法律规则为载体,实现法律精神的普及化、生活化和内化,既是法律精神为全体人民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状态,同时也包括实现这一状态的过程与机制。第二,推动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的现实意义。在当代中国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实现法律精神大众化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前提,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历史征程中,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不仅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律的权威,形成法律思维,更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维护公平正义的市场秩序,进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这些因素决定了在当代中国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第三,推动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的理论基础。法律精神是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的灵魂。在一定的社会发展阶段以及一定的历史时期,法律精神本身也是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思想揭示了法的来源、法的本质以及法的目的,这是我们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的基本遵循,在当代中国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要始终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基础。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第四,推动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需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法律精神大众化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制度规范和体制创新。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法治建设是社会治理制度完善的重要内容。在党的建设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在法治建设中坚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严格执法程序环节、确立公正司法制度为推进法律精神大众提供制度基础。第五,教育是实现法律精神大众化的重要途径。其中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的系统法律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普法教育的常态化机制化是法律精神大众化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法律精神大众化进程中的作用,提高融合媒体在法制宣传、法律精神养成中的实际效果,营造风气正的网络环境;法律精神大众化还需要让法律精神进入日常生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为基础,以日常生活为载体的法律精神自我教育渠道。
王莹[5](2020)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究》文中认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底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文化支撑。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仅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促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更加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课题。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文化支撑,其现状存在着发展水平不均衡、机制体制不完善、普法氛围不浓厚、自觉自信不充分等多方面的问题,其建设也面临着历史文化传统局限性传承性、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意识形态斗争复杂性多样性、地域人口因素现实性差异性等多方面制约,尚不能充分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要求。因此,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概念和理论,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渊源和理论依据,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历史成就和基本经验,剖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困境与成因,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和实施路径,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基于此,本文遵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原理和方法,立足中国国情和时代需要,旨在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科学内涵和理论依据,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进程和历史经验,剖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基本原因,提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对策和前瞻性思考,以期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科学内涵的理解,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积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究的经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助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论文由导论、主体部分和结语构成。主体部分包括五章:第一章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概念与基本理论。从源头上探究了法治文化,辨析了法治文化相关概念的含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概念。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内涵的研究中,涵盖了对其主客体的甄别,对其特征属性的描述,并从物质、精神、制度和行为四重结构探究了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容,对其所遵循的客观规律进行了总结,并指出了其战略价值所在。第二章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依据与借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并不是无源之水,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依据,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法治文明则是其借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法治观和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有关法治文化建设的思想,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学理依据。中国历史和西方历史中的优秀法治文化建设思想,则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第三章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历史与基本经验。重点阐述了中国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进程、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中国法治文化建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展现出不同特点。中国法治文化建设在强化实践基础、深化法治理论以及人民法治认同三方面取得了不俗成就。同时,本章还阐释了法治文化建设在坚持基本国情,发挥改革创新精神,正确处理党与法、权与法、情理法三个方面的关系和不断坚持两个“三位一体”的重要经验。第四章剖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困境与成因分析。主要是从现实状况出发,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找寻不足,以全面反映法治文化建设的全貌。在发展水平、体制机制、普法氛围、法治信仰等方面探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现实瓶颈,指出其主要制约是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意识形态斗争、地域人口因素上的影响。直面法治文化建设的问题根源所在,为下一步深入探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提供了坚实基础。第五章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与前瞻思考。基于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现实瓶颈与制约因素,围绕思想、制度、实践、文化、资源和国际六方面提出了路径选择,还从多元动力、责任监督、普法传播、文化创新、人才培育和法治评估机制等方面探讨了法治文化建设的机制构建。最后,从目标取向、实践要求、拓展方向阐述了对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未来发展的前瞻性展望。
焦翠革[6](2019)在《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培育研究》文中认为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队伍,新生代农民工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受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差距逐渐凸显。在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公共服务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不同,导致新生代农民工缺乏公平感和城市融入感。新生代农民工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权利得不到保障,一系列问题由此产生。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强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培育成为城市化进程中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本研究立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习近平的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为理论指导,制定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培育的“应然”目标,即相关法律知识基本掌握,依法行事初步形成,法律信仰最终确立。从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的内涵界定出发,通过对国家统计局和权威报告的调查数据整理分析,了解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的“实然”现状。以问题意识为导向,发现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存在相关法律认知水平不高,依法维权意识淡薄,自觉守法意识欠缺,公平意识缺失的问题。从内因和外因两方面分析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问题。内因:新生代农民工缺乏学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外因:普法教育不到位;权利保障不足;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以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培育的“应然”目标为导向,从普法教育,法律服务体系,权利保障,制度四个方面提出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培育的对策。最终实现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培育的质的飞跃。
朱颜嫣[7](2019)在《H镇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一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队伍的建设。目前我国的农村普法工作在制度模式和管理考核机制方面存在欠缺。笔者针对H镇农村普法教育队伍的现状进行研究,提出了本论文的中心研究点:第一,以H镇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建设为研究对象,总结H镇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建设的主要经验;第二,分析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第三,建构完善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建设的合理化对策建议。笔者运用了文献法、案例分析法和访谈法,利用人力资源这一理论基础,结合H镇农村普法教育队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研究。H镇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建设的主要经验:一是立足实际,创新组团化的农村普法队伍。二是创新队伍选拔模式,真正做到人尽其用。三是借用兼职模式,扩充队伍数量。H镇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建设的不足之处:一是建设主体不明确,农村普法教育的建设主体涉及部门有上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各市直部门的法制机构,建设主体多而不直接,造成管理缺失。二是人员数量不够。专业农村普法教育队伍与全镇的农民人口数量比例为1:320,一名兼职的专业农村普法教育人员要完成对320名农民的普法工作,这是非常难实现的。三是人员流动性大。四是队伍缺乏应有的法律素养。普法人员自身法律素养不高,执法不严。五是队伍缺乏积极性。对普法工作存在认识误区,形式主义走流程,缺乏更深层次的思考与探索。针对这些问题,总结了原因:一是上层机构内设组织问题,缺乏统筹的部门安排。二是市镇两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建设的关注度不够,普法教育工作沦为了执法的附属品。三是职能与编制不配套。各个单位编制与人员紧张,往往身兼数职。四是对农村普法教育队伍重使用,轻培养和监督。对农村普法教育队伍缺乏法律教育培训和实质性的监督。五是人才管理机制不健全,物质保障不足。对专业农村普法教育队伍缺乏长效的职业生涯规划和物质保障。对策分析:一是明确建设主体。二是强化认识,扩大人员。三是培养专职社会普法志愿者。四是强化对农村普法教育队伍的培养与监督。五是用活人力资源理论,鼓足士气。
贾少涵[8](2018)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普法教育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改革开放特别是1986年以来,党和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五年为一轮,至今持续已达40年的全民普法教育。所谓普法教育,是指以推进依法治国为目的,以提升全民族法治素养为目标,由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行业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通过自上而下形式,运用多种方式,对全体公民进行树立法律意识、传播法律知识,提高用法能力,弘扬法治精神的有计划的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农村普法教育既是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点和难点。以往农村普法教育虽取得了显着成就,但与城市普法教育相比始终是短板。这种状况,不适应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然而,长期以来,学界对农村普法教育的研究相对薄弱。通过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实证研究法和案例研究法,对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进行系统研究,旨在促进农村普法教育研究深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广大村民的法治素养,提升农村法治化水平,补上农村普法教育这块短板,实现全民普法教育平衡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学理支撑和对策建议。首先,对农村普法教育的历程及其特点作了全面考察。认为自1978年改革开放,即开始了全民普法的酝酿与准备,应将该阶段纳入全面普法包括农村普法的进程。这一结论弥补了以往研究的盲点,有利于正确认识该活动的整体进程。在此基础上,根据农村普法本身及其在全国普法教育中的地位变化,把农村普法教育40年历程,划分为准备、起步、展开、强化和新时代五个阶段。同时,根据对农村普法教育进程和城市普法教育的比较研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具有艰巨性、复杂性、滞后性和后发性四个鲜明特点,弥补了以往研究对该问题平面纵向直述的缺陷,有利于立体和深刻把握其进程,并正确认识农村普法教育成为全民普法教育短板的成因。其次,对以往40年的农村普法教育进行了客观评价。一是农村普法教育具有充分的正当性。指出农村普法教育是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自上而下”特征是中国成文法系普法的必然要求,不能由此否定其正当性。二是它虽存在诸多不足,但成就是主流。农村普法教育取得了显着成就,主要表现在重视程度逐步提高、普法内容逐渐全面、实施机制趋于完备、保障机制基本配套、村民法律素质明显提升、农村法治化水平大幅提高。农村长期基本稳定和快速发展是其成效的有力证明。即使农村普法教育存在不足也应正确看待。这些不足是在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探索和前进中发生的,并非不可克服的,并且这些不足事实上正处在逐步克服过程中;同时要看到农村普法教育的特殊难度,不能将其与城市普法工作简单类比。三是农村普法教育是中国全民普法被誉为我国和世界法治史创举的主要依据和标志。这些评价克服了低估甚至否定农村普法教育的倾向,有利于全面、公正、客观的认识这一伟大过程。再次,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的基本经验、不足及其原因。其基本经验包括: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普法教育的领导;始终把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并举;普法教育与思想道德及政治教育相结合;“送法下乡”服务村民等。其不足主要包括:一些普法主体对其重要性认识不充分;农村普法教育内容不够完备;农村普法教育实施机制不够合理;农村普法教育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农村普法教育效果不够理想等。这些不足产生的原因,既有传统文化的负面影响、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制约和中国法制现代化约束等社会历史原因,也有立法不够完备、执法不够规范、司法不够公正、农村纠纷解决机制不够健全和农村法治文化氛围不够浓厚等农村法治环境因素影响,还有村民受教育程度不高、思想政治意识较薄弱、物质生活水平较低等自身因素的制约。又次,提出了加强新时代农村普法教育的建议,即构建新时代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其一,指出新时代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落实国家现代化战略部署的需要,实现“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的结果,符合农村普法教育转型升级的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保障。其二,揭示了这种大格局的内涵。指出要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高度,以依法治国长期基础性工作、农村的公共法律服务、村民终身教育一部分的定位,以满足新时代农村对法律和法治新需求,提升村民法治素养,建立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优化农村法治环境为总体目标,实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城乡居民广泛参与的体制机制创新,尝试“自治教育、法治教育、德治教育”的“三教融合”模式创新,实行多种形式“精准普法”的方式方法创新的新格局。其三,论述了这一大格局实施的五大路径。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强化普法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地位,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效能,明确政府的主导地位,强化协调各部门关系力度。二是完备内容体系,提高普法水平。强化法律意识、法律规则、用法能力、法律信仰教育。三是创新实施机制,增强普法实效。构建“分类指导,因人制宜”的施教机制,打造“送迎结合”的施教体系,落实普法责任制,建设规模化普法主体队伍。四是完善保障机制,顺畅普法运行。通过制度体制创新,分别建立调研、立法、服务、人员、物质和评估等方面的保障机制。五是提升法治水平,优化普法环境,包括完备农村科学立法,加强农村规范执法,确保农村公正司法,健全农村纠纷解决机制,营造农村法治文化。
莫桑梓[9](2018)在《普法教育制度实施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建设美好生活的关键步骤。成熟的法治文化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前提,普法教育制度则是提供法治教育、培育法治价值观和建设法治文化的重要路径。然而,普法教育制度迄今尚未能实现这一目标。现实与理想的差距要求对普法教育制度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这一新时代背景下进行研究,要求寻找新的研究视角,体现创新性,具体包括:首先,从法治社会化的角度解读普法教育制度的生效机制,将其置于制度的萌芽、过渡、确立及发展脉络中考察。其次,创新研究方法。要回答普法教育制度实施效果为何的问题,需要更多的经验研究。这需要构建其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在一定范围内就普法的效果展开调查分析。最后,为解决普法教育制度面临的问题和改善其自身,提出明确制定原则、提高内容针对性、改善各项运行机制等构想。普法教育制度的确立是以中宣部、司法部于1985年颁布并实施的“一五”普法规划为标志。在那之前,党和政府已经积累了相关普法经验,在取得成效的同时认识到了运动式普法的不足和进行常规化普法的必要性。自普法教育制度成立以来,如今已进入“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阶段。考察党和政府组织实施的普法实践经验,三十余年中我国从政治运动式的普法向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式普法转变。期间普法的内容和强调的重点根据我国国家建设的要求和人民的实际需要而调整和变化。特别是自依法治国方略提出后,我国普法教育开始重视对法治价值观的宣传普及,所提供的教育也开始从传统的法制教育向法治教育转变,力图建设法治文化,为达成依法治国的目标助力。然而,基于对普法教育制度及其实施效能的分析可以看到,我国普法教育制度的实施效果难以令人满意,而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却需要更成熟的法治文化。这一矛盾的解决需要从改善其所面临的两方面的问题着手:一方面,需要解决普法教育制度实施中面临的多重困境。一是法治观念的价值判断存在偏差和解释力不足,这影响了人们的接受度;二是实施方存在路径依赖,这制约了对实施方式的改进;三是实施方和接受方之间的利益算计关系,这阻碍了普法教育实效的产生;四是接受方对法治规约的不适应,这也对其效果产生了消极影响。另一方面,需要完善普法教育制度本身存在的不足。比如规划不够完善、缺少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内容、缺少促进实施和监督有力的机制。造成这些问题的部分原因在于历史客观条件的限制,但主要在于未能实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贯彻运用。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五方面进行改善:首先,要明确普法教育规划的制定原则。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人本主义、可操作性作为制定原则。其次,要对普法内容进行完善,提供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内容,同时提高内容的针对性和多样性。然后,要借鉴法治社会化理论,改善实施态度和实施机制,重视媒介的社会化作用。再次,合理的普法教育制度绩效评估机制是促进普法教育有效实施的途径。要利用第三方评估机构、责任追究机制及公众参与来督促对普法教育制度的贯彻落实。最后,需借鉴国外法治教育的的有益做法,从提高普法内容的质量、务实性,以及进一步鼓励专业人士自愿参与等方面促进我国普法教育制度的改善。在新时代里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对普法教育制度的效果、困境及改善对策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法治文化建设。对于要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目标来说,只有贯彻实现普法教育制度,提高其实效,才能培养成熟的法治文化,才能顺利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李亚娟[10](2018)在《当代中国法治教育的困境与优化》文中研究说明中国自1986年开始自上而下的普法教育,以五年为一个周期,时至今日已经进入“七五”普法,但普法三十余年效果却远未至预期。法治现代化是中国社会必然的选择,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的法治中国也是执政党确立的依法治国的建设目标。中共中央十九大报告也指出“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而在“生产力水平显着提高,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更突出”的情况下,法律乃至社会的法治就更为重要,因此“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也是法治教育持续深入的动力。但是法治教育要进一步展开必须进行反思,同时要借鉴有益而成功的经验。中共的法治教育历史可以回溯至井冈山时期,涵盖井冈山时期、延安时期、共和国初期与普法时期四个阶段。论文选取延安时期与普法时期的法治教育进行重点研究,中国共产党在延安进行区域执政的实践,颁布大批条例与法令,同时在陕甘宁边区推行法律并开展社会教育,是革命时代的社会秩序重建,服务于战争时局下的政治需求。1970年代末中国开始法制建设,并于1986年开始五年一次的普法教育,同样是执政党在社会动荡后的秩序重整,服务于改革开放、建立法治社会的政治需求。二者都是在受传统中华文化影响的民众心理上,用受西方法律规则影响的法律制度来重建新秩序。从法治教育视角出发,延安时期的政治活动、司法实践与社会教育中蕴涵着朴素的法治教育理念与方式,是法治教育的隐性存在;其培养主体意识的法治教育理念,融入式法治教育内容,多样化的法治教育方式都值得当代法治教育借鉴。普法教育既有延安时期中共执政思维与经验的延续,又面对法制建设大发展,而民众法治意识未能相应跟进的局面,从“一五”普法到“七五”普法已经持续三十余年,民众知晓了权利,也开始追求法治秩序,但自上而下灌输教育与条文教育的模式,忽视了法治社会的形成需要法治文化的土壤,同时知识教育的理念也导致普法教育未能实现知法守法的目标。普法时期的法治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公民的权利意识增长而维权行动也伴之而起,法律也因为权利话语彰显而相应变化,但公权力主体的法律意识却未能跟进,依然固守治民心态,仅仅把法治教育作为教化公民守法的工具,未能理解现代法治首先是对公权力进行限制,以保护私权利,因此产生大量冲突并导致政府权威与司法权威不足,进而导致公民对法律丧失信心。此外对象化、知识化与形式化的法治教育导致法律本身工具化,虽然权利意识觉醒,法律的工具性价值被张扬而蕴涵在法律背后的法治价值却被忽视,导致法治认同不足,因而知法却未必守法,守法却未必信法。在对普法时期法治教育进行反思,对延安时期法治教育进行借鉴,并参考美国法治教育实践后,明确当代法治教育的内涵为:其是以自由、平等、民主、公正等理性法治文化为基础的一种教育活动,遵循现代法治理念,着力于培养公民的现代法治素养,以及对法律的认同与信任。现代法治教育的目标应为通过主体意识培育、法治价值认同、法治精神培育实现人的法治化,进而实现社会的法治化。法治教育的内容应包含宪法教育、人权教育、权利为本、程序正义四个方面,从知识教育转向价值教育,侧重法治精神与价值的培养。而要实现法治教育的目标,则必须改变主客体的法治教育关系,以平等主体间的交往关系进行的法治教育过程,有助于主体自主性的养成、民主平等精神的塑造,通过主体间的理性交往,实现主体的法治化。法治教育作为价值教育,必须回归生活世界,遵从价值教育的规律,从“教育即生活”与“生活即教育”出发,主体的法治化是主体全方位地参与法律生活,在参与中主体性、主体意识、法治意识得到成长,也有助于建立法律认同、重塑司法权威。法治教育过程通过三个途径实现,首先是系统的校园法治教育,除了师资专业化,还应将法治教育内容融入多学科,以侧重内隐认知的方式螺旋式展开,并注重校园法治文化氛围的培育;其次法治教育应从限制政府公权力入手,在内外力作用下重塑政府公信力和司法权威,通过实践理性为民众塑造守法典范,在民众内心建立起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任;最后法治教育要在全社会展开,而其实现途径必然应是整个生活世界的法治化,在生活中认识法律,在生活中实践法律,对法治的认识需要实践理性的过程,对法治的信任是实践理性的结果,生活世界法治化正是法治教育实践理性的过程。
二、开展普法教育 促进社会稳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开展普法教育 促进社会稳定(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目的 |
1.1.2 研究意义 |
1.2 选题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本文研究方法 |
1.3.1 跨学科研究法 |
1.3.2 阶级分析法 |
1.3.3 问卷调查法 |
1.4 本文创新之处 |
第2章 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相关概念 |
2.1 法治观的内涵 |
2.1.1 “法治”的界定 |
2.1.2 “法治观”的界定 |
2.2 新时代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内容 |
2.2.1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思想 |
2.2.2 宪法 |
2.2.3 基本法律知识 |
2.2.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成果 |
2.3 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特征 |
2.3.1 教育对象的独特性和可塑性 |
2.3.2 教育过程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
2.3.3 教育内容的阶级性和批判性 |
2.4 新时代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重要意义 |
2.4.1 坚定新时代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 |
2.4.2 树立新时代大学生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 |
2.4.3 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扞卫者 |
2.4.4 大学生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 |
第3章 新时代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理论基础 |
3.1 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律思想 |
3.1.1 法的关系反映着经济关系 |
3.1.2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
3.1.3 法律具有政治统治和管理社会的双重职能 |
3.2 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法治思想 |
3.2.1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
3.2.2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
3.2.3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
3.3 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思想借鉴 |
3.3.1 “隆礼重法” |
3.3.2 “以法而治” |
3.3.3 “法不阿贵” |
第4章 大学生法治观现状分析 |
4.1 大学生法治观呈现良好态势 |
4.1.1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高度认同 |
4.1.2 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
4.1.3 以法治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 |
4.1.4 绝大多数大学生具有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意识 |
4.2 大学生法治观存在的问题 |
4.2.1 一些大学生存在特权观念 |
4.2.2 缺乏对错误法律思想的判断力 |
4.2.3 缺乏依法维权的意识 |
4.3 大学生法治观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3.1 法治观教育体系不完备 |
4.3.2 法治观理论教育与实践结合不紧密 |
4.3.3 法治观教育合力尚未形成 |
4.3.4 社会存在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现象 |
第5章 新时代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途径 |
5.1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
5.1.1 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
5.1.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5.1.3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
5.1.4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
5.2 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重要作用 |
5.2.1 加大思政课教学中法治教育力度 |
5.2.2 提升“第二课堂”法治教育水平 |
5.2.3 加强法治类通识课教育 |
5.3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
5.3.1 提高思政课教师的法治素养 |
5.3.2 增强辅导员、管理人员的法治教育能力 |
5.3.3 聘任司法实务人员参与思政课教学 |
5.4 创新教育方法 |
5.4.1 创新理论讲授方式 |
5.4.2 丰富实践教育载体 |
5.4.3 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宣传阵地建设 |
第6章 构建有利于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社会环境 |
6.1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
6.1.1 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6.1.2 凸显人民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
6.1.3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
6.2 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
6.4.1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
6.4.2 发挥“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引领作用 |
6.4.3 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
结束语 |
附录 新时代大学生法治观教育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2)转型期中国公民法治观念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的相关研究 |
(二)国外的相关研究 |
三、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点 |
第一章 公民法治观念培育界说 |
一、法治观念的界定 |
(一)法治与法制之辨 |
(二)观念与意识之辨 |
(三)法治观念的概念 |
二、法治观念培育的要素 |
(一)法治观念培育的主体 |
(二)法治观念培育的客体 |
(三)法治观念培育的环境 |
三、公民法治观念培育的目标层次 |
(一)知法:法治认知 |
(二)信法:法治认同 |
(三)行法:践行法治的行为习惯 |
第二章 公民法治观念培育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法治观念培育的阐释 |
(一)马克思恩格斯法治观念培育的思想 |
(二)列宁斯大林法治观念培育的思想 |
二、中国共产党人对法治观念培育的智慧贡献 |
(一)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法治观念培育论述 |
(二)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法治观念培育论述 |
(三)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法治观念培育论述 |
(四)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的法治观念培育论述 |
(五)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法治观念培育论述 |
第三章 转型期中国公民法治观念培育的历史渊源 |
一、中国传统礼法合治观念培育的历史积淀 |
(一)礼法合治的重要特色 |
(二)法治思想教育资源丰富 |
二、中国近现代公民法治观念培育实践尝试 |
(一)移植西方法治观念培育方案失败及其教训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构建与培育 |
第四章 转型期中国公民法治观念培育的现实基础 |
一、转型期中国公民法治观念现状 |
(一)法治认知现状 |
(二)法治认同现状 |
(三)法治践行习惯现状 |
二、转型期中国公民法治观念培育现状 |
(一)法治观念培育现状 |
(二)法治观念培育成效与存在问题 |
三、转型期中国公民法治观念培育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中国传统礼法合治观念的影响分析 |
(二)西方资本主义法治观念传入的影响分析 |
(三)当前公民法治观念培育的环境影响分析 |
第五章 转型期中国公民法治观念培育路径 |
一、明确法治观念培育价值旨归 |
(一)法治观念培育的目标 |
(二)法治观念培育的原则 |
二、把握法治观念培育主线 |
(一)深化法治认知 |
(二)激发法治认同 |
(三)养成法治践行习惯 |
三、完善法治观念培育方式 |
(一)构建终身学习培育模式 |
(二)拓展法治观念培育载体 |
(三)协同高效提升培育效能 |
(四)发掘中华传统文化沃土 |
(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
四、统筹多维培育体系 |
(一)创新学校法治教育 |
(二)注重家庭法治教育 |
(三)强化社会法治教育 |
五、落实法治观念培育保障体系 |
(一)明确政府推进保障 |
(二)加强培育队伍建设 |
(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3)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普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普法概述 |
第一节 新中国农村普法的内在逻辑 |
一、农村普法的发展历程 |
二、国家普法的发展逻辑 |
三、农村社会治理规则转型 |
第二节 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普法提出的新要求解析 |
一、增强农村基层干部“法治”观念 |
二、提升农民“法治素养” |
三、为建设三治合一农村治理体系提供保障 |
第三节 农村普法在乡村振兴时代中的演化方向 |
一、普法教育与推进农村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并行 |
二、普法教育与农村社会治理紧密结合 |
三、普法教育促进农村社会规则与精神的全面转型 |
第二章 当下农村普法的实证考察——以湖南省石门县叶村为例 |
第一节 普法主体 |
一、司法行政系统 |
二、人民调解员 |
三、志愿者 |
第二节 普法内容与普法受众 |
一、普法内容 |
二、普法受众 |
第三节 普法方式 |
一、集中地点进行普法宣传 |
二、进行走访式普法 |
第四节 普法效果 |
一、普法效果影响接受普法主动性 |
二、普法效果影响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 |
三、个案分析 |
第三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普法限制因素研究 |
第一节 农村基层政权“倒三角”和“悬浮化”:普法实施机制的限制因素 |
一、基层政权“倒三角” |
二、农村基层政权“悬浮化” |
第二节 供给与需求的错位:普法内容的限制因素 |
一、普法方对法律条文的过量供应 |
二、未体现乡村振兴战略特色需求 |
三、普法方式限制村民的需求表达 |
第三节 传统文化与二元结构:普法环境的限制因素 |
一、传统文化的负面影响 |
二、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对农村普法的制约 |
第四章 以乡村振兴要求为目标建构农村普法新格局 |
第一节 改善普法实施机制:落实基层政权普法工作 |
一、改善基层普法人员配置 |
二、实现普法力量重心下沉 |
第二节 完善普法内容:合理进行供需分配 |
一、开展文化活动,重视法治精神宣传 |
二、紧跟时代发展,突出普法中的涉农内容 |
三、改革普法工作实施方式,构建需求表达路径 |
第三节 优化农村普法环境 |
一、利用乡村社会本土资源 |
二、破除城乡二元对立,构建公共服务平台 |
结语 |
附录:农村接受普法意向调查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目的及意义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选题背景 |
(三) 理论意义 |
(四) 现实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一) 研究方法 |
(二)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法律精神大众化的一般理论 |
一、 法律精神概念之考辨 |
(一) 法律精神的内涵 |
(二) 相关概念比较分析 |
二、 法律精神形成的社会基础 |
(一) 法律精神的社会经济基础 |
(二) 法律精神的社会政治基础 |
(三) 法律精神的社会文化基础 |
三、 法律精神大众化之诠释 |
(一) “大众化”的语义分析 |
(二) 法律精神大众化的内涵 |
第二章 法律精神大众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 |
一、 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 |
(一)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
(二) 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
(三)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
二、 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需要 |
(一) 有利于牢牢掌握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 |
(二) 有利于坚定“四个自信” |
(三) 有利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三、 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
(一) 培育公平竞争意识 |
(二) 养成主体平等意识 |
(三)提供市场经济法治保障 |
第三章 推进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的理论基础与基本遵循 |
一、 推进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开展教育的理论基础 |
(一) 马克思主义的法哲学观指明了核心教育内容 |
(二) 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是人民创造的理论明确了教育对象 |
(三) 马克思、恩格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思想设定了教育目标 |
(四) 列宁的灌输理论提供了教育的基本途径 |
二、 推进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的基本遵循 |
(一)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 |
(二) 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障 |
(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
第四章 完善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的制度保障 |
一、 以加强党的建设引领法律精神大众化 |
(一) 全面从严治党,锻造领导力量 |
(二) 抓好“关键少数”,提升榜样力量 |
二、 以完善法治建设助推法律精神大众化 |
(一) 扩大公众参与,提高立法质量 |
(二) 严格行政执法,实现依法治理 |
(三) 公正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 |
第五章 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的教育实践途径 |
一、 法律精神大众化融入教育全过程 |
(一) 学校教育中法律精神的培育 |
1. 中小学教育法律精神的培养 |
2. 高校大学生法律精神的培养 |
(二) 社会教育中法律精神的养成 |
1. 推动新时代我国普法教育 |
2. 构建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的法治文化环境 |
二、 构筑法律精神大众化的网络新媒体教育环境 |
(一) 运用新媒体开展法律宣传 |
(二) 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环境 |
三、 在日常生活中开展自我教育塑造法律精神 |
(一) 法律精神进入日常生活的场域 |
(二) 法律精神在大众日常生活中的塑造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问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的现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概念与基本理论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概念界定 |
(一)法治与文化 |
(二)法治文化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内涵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主体客体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特征属性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结构内容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在规律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战略价值 |
(一)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的重要支撑 |
(二)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发挥显着优势的内在动力 |
(三)开创管党治党新局面和开辟党的建设新境界的迫切需要 |
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依据与借鉴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治文化建设思想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法治观 |
(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思想 |
二、中国历史文化中的法治文化建设思想 |
(一)中国历史文化中法治文化思想的演变 |
(二)中国历史文化中法治文化建设的特点 |
三、西方历史文化中的法治文化建设思想 |
(一)西方历史文化中法治文化思想的主旨 |
(二)西方历史文化中法治文化建设的要义 |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历史与经验审视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进程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法治文化建设的源起 |
(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法治文化建设的探索 |
(三)改革开放以来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成就 |
(一)强化了法治文化的实践基础 |
(二)促进了法治理论的逐步深化 |
(三)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认同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经验 |
(一)法治文化建设应符合现实基本国情 |
(二)法治文化建设应体现改革创新精神 |
(三)法治文化建设要正确处理三种关系 |
(四)法治文化建设要坚持两个“三位一体” |
第四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困境与成因分析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现实瓶颈 |
(一)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水平不均衡 |
(二)法治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不完善 |
(三)法治文化建设的普法氛围不浓厚 |
(四)法治文化建设的自觉自信不充分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制约因素 |
(一)历史文化传统局限性的制约 |
(二)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制约 |
(三)意识形态斗争复杂性的制约 |
(四)地域人口现实差异性的制约 |
第五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与前瞻思考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
(一)增强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 |
(二)健全法治体系、提升法治能力 |
(三)强化依法行政、营造法治氛围 |
(四)积淀法治底蕴、培育法治自信 |
(五)统筹法治资源、实现科学发展 |
(六)树立法治形象、彰显法治实力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机制构建 |
(一)强化法治文化建设的多元动力机制 |
(二)完善法治文化建设的责任监督机制 |
(三)健全法治文化建设的普法传播机制 |
(四)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文化创新机制 |
(五)优化法治文化建设的人才培育机制 |
(六)实施法治文化建设的评价评估机制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前瞻 |
(一)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取向 |
(二)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要求 |
(三)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的拓展方向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文章情况 |
(6)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目的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 |
1.5 研究方法 |
1.6 创新点 |
第2章 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培育的理论研究 |
2.1 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的界定 |
2.1.1 新生代农民工 |
2.1.2 法律意识 |
2.1.3 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 |
2.2 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培育的目标 |
2.2.1 相关法律知识基本掌握 |
2.2.2 依法行事初步形成 |
2.2.3 法律信仰最终确立 |
2.3 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培育的理论基础 |
2.3.1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理论 |
2.3.2 习近平的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 |
第3章 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
3.1 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 |
3.1.1 相关法律认知水平不高 |
3.1.2 依法维权意识淡薄 |
3.1.3 自觉守法意识欠缺 |
3.1.4 公平意识缺失 |
3.2 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存在问题的原因 |
3.2.1 新生代农民工学法的非主动性 |
3.2.2 普法教育不到位 |
3.2.3 权利保障不足 |
3.2.4 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 |
第4章 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培育的对策 |
4.1 加强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 |
4.1.1 明确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主体 |
4.1.2 丰富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内容 |
4.1.3 创新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形式 |
4.2 完善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服务体系 |
4.2.1 加强用人单位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
4.2.2 搭建劳动输出地法律服务平台 |
4.3 加强新生代农民工权利保障 |
4.3.1 维护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 |
4.3.2 保证新生代农民工休闲娱乐权 |
4.3.3 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发展权 |
4.4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度 |
4.4.1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制度性融合 |
4.4.2 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
致谢 |
(7)H镇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文献回顾 |
(二)文献评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 |
(一)普法教育 |
(二)普法教育队伍 |
二、理论基础 |
第二章 H镇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建设的基本做法和主要经验 |
一、H镇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建设的基本做法 |
(一)H镇专业农村普法队伍建设的基本做法 |
(二)H镇农村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基本做法 |
二、H镇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建设的主要经验 |
(一)队伍建设方式创新 |
(二)队伍选拔模式的创新 |
(三)队伍建设制度创新 |
第三章 H镇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
一、农村普法队伍存在的问题 |
(一)建设主体不明确 |
(二)人员数量不够 |
(三)人员流动性大 |
(四)队伍缺乏应有的法律素养 |
(五)队伍缺乏积极性 |
二、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上层机构内设组织问题 |
(二)市镇两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关注度不够 |
(三)职能与编制不配套 |
(四)重使用,轻培养和监督 |
(五)人才管理机制不健全,物质保障不足 |
第四章 完善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
(一)明确建设主体 |
(二)强化认识,扩大人员 |
(三)培养社会普法志愿者 |
(四)强化对农村普法教育队伍的培养与监督 |
(五)用活人力资源理论,鼓足士气 |
第五章 结论与讨论 |
一、本论文的研究结论 |
二、与前人相关研究的讨论 |
三、本论文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表 |
H镇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建设访谈提纲 |
(8)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普法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综述 |
(二) 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论证思路与创新点 |
(一) 研究方法 |
(二) 论证思路 |
(三) 创新点 |
四、相关概念内涵界定 |
(一) 农村概念内涵界定 |
(二) 普法教育概念内涵界定 |
(三) 农村普法教育概念内涵界定 |
(四) 本文研究时限界定 |
第1章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历史回顾 |
1.1 农村普法教育的时代背景 |
1.2 农村普法教育的历程 |
1.2.1 农村普法教育的准备阶段(1978年~1985年) |
1.2.2 农村普法教育的起步阶段(1986年~1990年) |
1.2.3 农村普法教育的展开阶段(1991年~2000年) |
1.2.4 农村普法教育的强化阶段(2001年~2015年) |
1.2.5 农村普法教育的新时代阶段(2016年~2018年) |
1.3 农村普法教育的特点 |
1.3.1 农村普法教育的艰巨性 |
1.3.2 农村普法教育的复杂性 |
1.3.3 农村普法教育的滞后性 |
1.3.4 农村普法教育的后发性 |
第2章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的评价 |
2.1 农村普法教育有充分的正当性 |
2.1.1 农村普法教育是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
2.1.2 农村普法教育“自上而下”特征未否定其正当性 |
2.2 成就是农村普法教育的主流 |
2.2.1 农村普法教育取得的显着成就 |
2.2.2 农村普法教育存在不足但应正确看待 |
2.3 农村普法教育是人类法治史上的创举 |
2.3.1 农村普法教育是中国法治史上的创举 |
2.3.2 农村普法教育是世界法治史上的创举 |
第3章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的基本经验 |
3.1 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普法教育的领导 |
3.1.1 党的领导地位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体现 |
3.1.2 党的领导地位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特殊意义 |
3.2 始终把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 |
3.2.1 宪法的首要位置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体现 |
3.2.2 宪法的首要位置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特殊意义 |
3.3 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并举 |
3.3.1 “普治并举”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体现 |
3.3.2 “普治并举”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特殊意义 |
3.4 普法教育与思想道德及政治教育相结合 |
3.4.1 “三结合”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体现 |
3.4.2 “三结合”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特殊意义 |
3.5 “送法下乡”服务村民 |
3.5.1 “送法下乡”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体现 |
3.5.2 “送法下乡”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特殊意义 |
第4章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4.1 农村普法教育存在的问题 |
4.1.1 农村普法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 |
4.1.2 农村普法教育内容不够完备 |
4.1.3 农村普法教育实施机制不够合理 |
4.1.4 农村普法教育保障机制不够完善 |
4.1.5 农村普法教育效果不够理想 |
4.2 农村普法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社会历史原因 |
4.2.2 法治环境原因 |
4.2.3 村民自身原因 |
第5章 新时代加强农村普法教育的建议 |
5.1 新时代加强农村普法教育的必要性 |
5.1.1 落实国家现代化战略部署的需要 |
5.1.2 实现“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的结果 |
5.1.3 符合农村普法教育转型升级的要求 |
5.1.4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保障 |
5.2 构建新时代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 |
5.2.1 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的内涵与特点 |
5.2.2 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的基本定位 |
5.2.3 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的总体目标 |
5.2.4 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的基本原则 |
5.3 实施新时代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的主要路径 |
5.3.1 加强组织建设,强化普法领导 |
5.3.2 完备内容体系,提高普法水平 |
5.3.3 创新实施机制,增强普法实效 |
5.3.4 完善保障机制,顺畅普法运行 |
5.3.5 提升法治水平,优化普法环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9)普法教育制度实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相关问题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相关问题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评价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基本方法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研究的基本方法 |
1.3.3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普法教育制度的理论考察 |
2.1 普法教育制度与法治的关系 |
2.1.1 普法教育制度与法治的内涵 |
2.1.2 西方法治理论的不适应性 |
2.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正当性 |
2.1.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普法教育制度正当性的基础 |
2.2 普法教育制度的理论分析视角 |
2.2.1 法治社会化理论的国外视角 |
2.2.2 法治社会化理论的国内视角 |
2.3 普法教育制度的重要价值 |
2.3.1 普法教育制度的生效机制 |
2.3.2 普法教育制度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方式 |
第3章 普法教育制度的创设与变迁 |
3.1 普法教育制度的萌芽与过渡 |
3.1.1 普法教育制度的萌芽 |
3.1.2 普法教育制度的过渡 |
3.2 普法教育制度的逐步确立 |
3.2.1 1949年-1956年:普法教育实践的良好进展 |
3.2.2 1978年-1985年:普法教育制度的确立 |
3.3 普法教育制度的发展 |
3.3.1 “二五”、“三五”普法教育:普法教育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
3.3.2 “四五”至“七五”普法教育: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的转变 |
3.4 普法教育制度创设与变迁的影响因素 |
3.4.1 中国共产党角色的转换 |
3.4.2 经济体制的变化 |
3.4.3 民众观念的更新 |
3.4.4 信息技术的推动 |
第4章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效能分析 |
4.1 普法教育制度的实施 |
4.1.1 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的规定 |
4.1.2 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
4.1.3 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 |
4.2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效能测评指标体系建构 |
4.2.1 指标体系的建构依据 |
4.2.2 指标体系的模型建构 |
4.3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效能测评指标体系运行 |
4.3.1 指标体系运行对象的选取 |
4.3.2 指标体系运行结果的描述 |
4.3.3 普法教育制度的效能评估 |
第5章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困境探微 |
5.1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困境表现 |
5.1.1 法治观念的价值判断偏差与解释力的不足 |
5.1.2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方的路径依赖 |
5.1.3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方与接受方之间的利益算计 |
5.1.4 普法教育制度接受方的不适应性 |
5.2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致困的原因 |
5.2.1 普法教育制度创设理念的偏差 |
5.2.2 普法教育制度本身的不完善 |
第6章 完善普法教育制度及其实施的对策思考 |
6.1 明确普法教育制度制定原则 |
6.1.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原则 |
6.1.2 人本主义原则 |
6.1.3 可操作性原则 |
6.2 完善普法教育制度的具体内容 |
6.2.1 适应习近平新时代的要求 |
6.2.2 强化内容的针对性 |
6.2.3 丰富内容的多样性 |
6.3 改善普法教育制度的实施机制 |
6.3.1 转变实施态度 |
6.3.2 改善实施程序 |
6.3.3 增加社会媒介 |
6.4 健全普法教育制度绩效评估机制 |
6.4.1 与第三方评估机构合作 |
6.4.2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
6.4.3 创建公众参与的制度环境 |
6.5 合理吸收国外法治教育有益做法 |
6.5.1 美国法治教育内容的重点明确 |
6.5.2 美国法治教育活动资源的充分利用 |
6.5.3 美国法治教育的借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调查问卷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清单 |
致谢 |
(10)当代中国法治教育的困境与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缘起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法治教育研究 |
1.2.2 国外法治教育研究 |
1.2.3 延安时期法律制度与法治实践的研究 |
1.2.4 当代普法教育的研究 |
1.2.5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创新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创新点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内容 |
2 法治教育的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法治教育的概念界定 |
2.1.1 法治教育概念的历史回顾 |
2.1.2 法治教育与法制教育辨析 |
2.1.3 法治教育与普法教育、法律教育的辨析 |
2.1.4 法治教育与公民教育辨析 |
2.2 法治教育与相关概念的联系 |
2.2.1 法治与法治社会 |
2.2.2 法律意识与法治文化 |
2.2.3 法律信仰与法治认同 |
2.3 法治教育的理论基础 |
2.3.1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 |
2.3.2 思想政治教育接受论 |
2.3.3 生活世界理论 |
3 中国共产党法治教育的历史渊源与延安经验 |
3.1 中国共产党法治教育的历史渊源 |
3.1.1 井冈山时期法治教育的萌芽 |
3.1.2 延安时期法治教育的深入发展 |
3.1.3 共和国初期法治教育的全面展开与停滞 |
3.2 延安时期法治教育的社会背景与法制状况 |
3.2.1 延安时期法治教育的社会背景 |
3.2.2 延安时期的法制状况 |
3.3 延安时期的法治教育实践 |
3.3.1 边区政府是法律政策积极的宣讲与执行者 |
3.3.2 报纸刊物及群众团体是宣传普及法律的阵地 |
3.3.3 乡村文化教育是法治教育的助推器 |
3.3.4 司法实践是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堂 |
3.4 延安时期法治教育的经验 |
3.4.1 立法充分考虑边区民众的需求 |
3.4.2 形式多样的社会教育是法治教育的基础 |
3.4.3 边区民众主体意识与权利意识的养成 |
4 普法时期法治教育的历史演进、实效与困境 |
4.1 普法时期法治教育的背景与历史回顾 |
4.1.1 普法时期法治教育的社会背景 |
4.1.2 普法时期法治教育的历史回顾 |
4.2 普法时期法治教育的演进 |
4.2.1 法治教育对象不断变化 |
4.2.2 法治教育目标不断调整 |
4.2.3 法治教育内容不断充实 |
4.2.4 法治教育方法不断丰富 |
4.3 普法时期法治教育的效果 |
4.3.1 普法时期法治教育的活动效果 |
4.3.2 普法时期法治教育的社会效果 |
4.4 普法时期法治教育的困境 |
4.4.1 法治教育的工具化思维 |
4.4.2 法治教育内容与目标脱节 |
4.4.3 法治教育的形式化与运动化 |
4.4.4 法治教育主体的对象化与分化 |
5 法治教育的反思与借鉴 |
5.1 对普法时期法治教育的反思 |
5.1.1 法治教育主体不明确——法盲是谁? |
5.1.2 法治教育理念不清晰——普现代法律,唱传统歌谣 |
5.1.3 法治教育目标不准确——法有何用 |
5.2 对延安时期法治教育的借鉴 |
5.2.1 培养主体意识的法治教育理念 |
5.2.2 融入式法治教育内容 |
5.2.3 多样化的法治教育方式 |
5.3 对当代法治教育的启示 |
5.3.1 公共性塑造 |
5.3.2 政府权威塑造 |
5.3.3 言教身教境教 |
6 当代中国法治教育的提升与优化 |
6.1 重新认识法治教育 |
6.1.1 法治教育内涵新解 |
6.1.2 现代法治教育与法治社会的交互关系 |
6.2 法治教育的目标与内容提升 |
6.2.1 以人的法治化为法治教育的目标 |
6.2.2 以法治价值为法治教育的内容 |
6.3 法治教育主体与模式优化 |
6.3.1 主体间性的法治教育 |
6.3.2 法治教育的模式优化——从生活世界出发,回归生活世界 |
6.4 法治教育的途径优化 |
6.4.1 法治社会的公民养成——校园法治教育 |
6.4.2 重塑政府公信力与司法权威——公权力法治教育 |
6.4.3 生活世界法治化——社会法治教育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 |
四、开展普法教育 促进社会稳定(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研究[D]. 辛显华. 辽宁大学, 2021(02)
- [2]转型期中国公民法治观念培育研究[D]. 史蕾. 辽宁师范大学, 2021(10)
- [3]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普法问题研究[D]. 杨芳. 江苏大学, 2020(05)
- [4]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研究[D]. 陆辉.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究[D]. 王莹.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6]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培育研究[D]. 焦翠革. 长春理工大学, 2019(01)
- [7]H镇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建设研究[D]. 朱颜嫣. 西北师范大学, 2019(06)
- [8]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普法教育研究[D]. 贾少涵. 河北大学, 2018(01)
- [9]普法教育制度实施研究[D]. 莫桑梓. 湖南大学, 2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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