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美国总统与国会之间的关系
- 答:美国宪法规定了美国总统执掌美国行政权。他既是国家元首,又是 首脑;总统不对国会负责.
所以听总统的
总统主外,国会主内,并具有相互否决的信橡权利。
在美国政治制度的“三角架”中,总统(行政)与国会是重要的两极模坦配,也是频繁发生关系的两极。在开国者的设计下,总统与国会很自然地对美国内政外交进行了分工,在外交事务方面,总统的权力比国会大,但在一项国内政策上,总统的权力就小了许多。在大多数时间里,双方都保持着心照不宣的默契和权力平衡,任何打破平衡的一方都将受到另一方的坚决抵抗。
在美国,总统是媒体的焦点所在,总统的一言一行都会成为媒体报道的中心,相比之下,国会便很难得到如此的青睐,而且国会由于成员复杂、政见不一,也很难用一个声音说话,因此影响力远远不及总统。不仅如此,白宫还有专门与媒体和公众打交道的部门和专家,他们的公关策划能力非常之强,十分善于利用舆论为总统摇旗呐喊,而公众大多也会比较倾向于他们所选中的总统,媒体出于与白宫的共生关系也经常自觉自愿地为总统做免费宣传和公关活动。在这种巨大的舆论压力下,国会在反对总统的问题上也不得不慎重一些,它经常需要在公旦指众支持和利益驱动之间做出选择。 - 答:总统不向国会负责,而对选民负责。国会无权解散政稿迹府,总统也无权解散国会。总统有参与,通过轿亏各种咨文直接影响国会立法,并可对全国通过的法案键帆并行使否决权。但国会可以2/3多数票推翻总统否决
美国总统权力也受到国会制约,如总统对 高级官员的任命要得到的认可,总统和 高级官员如违反宪法和法律,国会可提出弹劾 - 答:总统拥有行政权,国会拥有立法权。相互制衡,互相监督。总统可以森脊咐行使否野基决权否决国会的法案,国会可以弹劾总统,并且 高级人员由国会参议院批准, 财政预算由国会众议院批准。此纯
- 答:美国国会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统是由选举人团制度选举产生(间接产生),而最高法院的法官是由总统提名经国会参议院批准产生,总统的行政咐纤袭班子即内阁也是由参议院批准产生的。
总统不向国会负责,国会无权解散 ,总统也无权解散国会,竖咐总统是向宪法负责,统揽美国的行政大权,集国家元首, 首脑,军队统帅及执政党领袖于一身,可以随时罢免行政班子成员(罢免不需参议院通过),行政成员必须执行总统的决定。通过向国会提出咨文的形式指导立法。还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停止国会的会期,但期满后国会自行复会。
国会是唯一联邦级立法机关,由两院通过的法律必须由总统签字批准才能生效,但经总统否决的法案经两院再次通过时就自动生衡兄效了。除行使立法权外可以对总统,总统的行政班子及法官提出弹劾,弹劾必须由众议院提出,参议院调查并通过,弹劾总统时须由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任弹劾法庭主席,国会可任命一位独立检察官调查,证据确凿后既由参议院2/3通过就正式罢免了,有叛国及重罪的由法院审理,参议院可拒绝批准总统提名的人选以牵制总统,而众议院可拒绝总统提出的财政预算牵制。
问:美国总统与国会之间的关系
- 答:总统不向国会负责,而对选民负责。国会无权解散政稿迹府,总统也无权解散国会。总统有参与,通过轿亏各种咨文直接影响国会立法,并可对全国通过的法案键帆并行使否决权。但国会可以2/3多数票推翻总统否决
美国总统权力也受到国会制约,如总统对 高级官员的任命要得到的认可,总统和 高级官员如违反宪法和法律,国会可提出弹劾
问:美国总统和议会是什么关系
- 答:美国是总统制闭败民主共和政体 美国的国家元首、 首脑和三军总司令都是美国总统.(雹拍总统是最高权力拥有者,是政治和军事力量的领导者);三权分立政治制度(即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开)
美国是典型的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其宪法规定国会行使立法权,以总统为首的 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
【国会与总统的关系】总统领导 各部,有权任命 高级官员(包括联邦法院法官);有权缔结外交条约,派遣和接受外交使节;总统还是全国武装力量总司令,统率正规军和民兵。
国会有权对以总统为首的 官员进行弹劾和审判;有权拒绝拨款;有权否决总统的人事提名,有权否决 缔结的外交条源态羡约;有权中止总统的不宣而战;有权从总统处获得信息(即总统有义务经常向国会递交国情咨文)。本世纪中叶以后国会又通过一系列法律确定了由上述权力派生出的对行政部门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力。
总统对国会有权提出立法建议,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任命联邦法院法官,有权决定特赦。
【国会与最高司法机关的关系】最高司法机关是最高法院。宪法授权联邦法院审判一切违反联邦宪法与法律的案件。最高法院因此获得了司法审查权,即对宪法进行权威解释的权力。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通过的一切法律、决议和行政部门的一切行政法规、行政命令、政策和规章是否符合宪法,一旦某项法律被宣布为违宪,则该项法律不得再被援引或执行。国会有权对联邦法官进行弹劾和审判,有权重新制定法律以纠正法院的误判。
【国会与宪法监督机关的关系】宪法监督机关是最高法院。
所以没有什么绝对的权利 美国信奉的是权利的制约于平衡 - 答:美国是总统制共和制国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国家首脑。总统总樱迅揽行政权力,统率陆、海、空三军。作为议会,其议员不能兼任行政职务;而作为行政机关的 官员,也不能兼任议员拍颂运。 由当选的总统组织,政党能否上台执政,不在于是否获得议会中的多数席位,而在于在总统选举中能否获胜。
总统(行政部门):向国会建议立法,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总统委任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可以对冒犯美国的罪行赦免惩罚。
议会(国会)(立法部门)袭梁:为行政部门拨款,可以推翻总统的否决;拨款给司法部门,可以设立或取消较低级的联邦法院。
最高法院(司法部门):可以宣布国会的立法违宪;可以宣布总统或 行为违宪。
最高法院大法官由议会任命,两院制定的法律要由总统签署才能生效,大法官可以弹劾总统。 - 答:总统等于主席,议会等于人大代表,政协。不过权利不大一样,人家察碰运是互相制约,我们是主席无限大,人大可以举手,政协可以拍败梁手吵孝,非常和谐
- 答:美国是总统制民主共和政体 美国的国家元首、 首脑和三军总司令都是美国总统.(总统是最高权力拥有者,是政治和军事力量的领导者);三权分立政治制度(即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开)
美国是典型的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其宪法规定国会行使立法权,以总统为首的 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
【国会与总统的关系】总统领导 各部,有权任命 高级官员(包括源态羡联邦法院法官);有权缔结外交条约,派遣和接受外交使节;总统还是全国武装力量总司令,统率正规军和民兵。
国会有权对以总统为首的 官员进行弹劾和审判;有权拒绝拨款;有权否决总统的人闭败事提名,有权否决 缔结的外交条约;有权中止总统的不宣而战;有权从总统处获得信息(即总统有义务经常向国会递交国情咨文)。本世纪中叶以后国会又通过一系列法律确定了由上述权力派生出的对行政部门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力。
总统对国会有权提出立法建议,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任命联邦雹拍法院法官,有权决定特赦。
【国会与最高司法机关的关系】最高司法机关是最高法院。宪法授权联邦法院审判一切违反联邦宪法与法律的案件。最高法院因此获得了司法审查权,即对宪法进行权威解释的权力。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通过的一切法律、决议和行政部门的一切行政法规、行政命令、政策和规章是否符合宪法,一旦某项法律被宣布为违宪,则该项法律不得再被援引或执行。国会有权对联邦法官进行弹劾和审判,有权重新制定法律以纠正法院的误判。
【国会与宪法监督机关的关系】宪法监督机关是最高法院。
所以没有什么绝对的权利 美国信奉的是权利的制约于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