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地方政府在再就业中的作用(论文文献综述)
鄂义强[1](2020)在《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扩招政策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由培育“精英”逐渐走向大众化,大学毕业生人数从扩招后第一届(2003年)的212万人次上升到2019年的834万人次,在就业市场化的今天,大学生就业难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随着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凸显,中国政府对大学生就业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已将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升到一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加以重视,同时国家层面不断出台系列的就业政策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在此背景下,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本文选择了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进行研究,也就是把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这两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将大学生就业置于整体政府责任的建构逻辑中去考察,从而有助于厘清政府在大学生就业中要承担的有关责任,在此基础上展开问题研究,就可以明晰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构建的重点。厘清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是开展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的逻辑起点。通过对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之间关系的省思,依据责任政府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市场失灵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依据现实中政府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的政府基本职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阐释政府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责任的必要性,厘定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为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一般而言,研究社会现象和相关问题,都不能割裂历史的纵向联系,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在不同就业制度时期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府责任履行状况进行考察,也就是于历史演进中去考察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的履行,阐释大学生就业中政府履行责任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凸显20世纪末大学生自主择业时期政府责任履行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当代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研究的历史承续性,为进行深层次的问题研究打下基础。呈现当代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在此基础上开展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为提高研究的可信度与客观性,以网络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进行实证研究。编制《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涵盖全国52所高校、20 197名大学毕业生,通过社会学统计软件SPSS对问卷数据进行分析,主要采用频率分析法和交叉分析法,分别得出频率分析结果和交叉分析结果。同时对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政府官员进行个案访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三个向度的问题研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就业政策对大学生个人需求关注不够,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亟待提升。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高校以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主体意识不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促进大学生就业作用不明显。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回应大学生就业状况的高等教育质量有效监督不足,大学生平等就业法治环境建设滞后,大学生就业政策监督机制不健全。深入研究英国、美国、日本、瑞典等发达国家,俄罗斯等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从中得到有益启示。在此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提出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重要性与特殊性,以及中国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构建必须坚持的中国道路。最后在现实的逻辑上回应理论逻辑中所厘定的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探索立足中国国情的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的建构性策略:在政府调控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在政府服务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在政府监督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从而在现实的逻辑上,形成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促进机制,力求逐步破解中国的大学生就业问题。
李春晖[2](2020)在《中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提出被征地农民问题事关国家发展战略,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不仅涉及农民群体的生存,而且与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等息息相关。当前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政府需征收大量农地用于城镇化建设,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也随之出现并日趋凸显。如何科学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关乎社会稳定和国家公平正义。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存在密切关联的辩证关系。社会保障为被征地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但如果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得以解决,其基本的生活保障就可以解决,且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从而享有较高的生活水平,可以因为从事某项工作而获得更多的社会存在感和荣誉感,可以因为有价值的工作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认为,就业就是最好的社会保障。然而,并不是所有被征地农民都适合就业,都能就业,也不是就业之后就不再失业,因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仍然是最后一道保障,起着保障的基础性作用。本研究将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关联起来研究,就业作为优选项,社会保障作为基础项。围绕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本研究基于多地区、大样本的实际调查,对其就业和社会保障现状、存在困境、主要原因进行了归纳分析,利用调查数据,运用计量经济模型对影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主要客观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运用扎根理论、博弈理论对被征地农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主观因素及其与政府的博弈进行了分析,借鉴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建议。考虑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东、中、西部分别选取了山东省济南市、安徽省当涂县和凤台县、四川省郫都区和彭山区作为调研区域,分别抽样了480、400、210个被征地农民样本,基于调查数据,对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情况、就业状况、社会保障状况进行了深入的统计分析。调查显示:不论东、中、西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均大量存在被征地农民群体,东部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状况好于中西部,但社会保障状况却低于中西部。被征地农民对就业和社会保障期望较高,但由于教育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职业技能水平低下、创业意识和能力低下、对政府安置存在依赖、政府就业培训工作相对欠缺、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的可及性较差等原因,致使就业率不高,就业层次主要集中在非正规就业领域,由于社会保障政策、体制、机制及农民自身问题等原因,被征地农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参保率参差不齐、保障水平偏低。归纳起来,政府与民众认识和考虑存在偏差、中央与地方认识和考虑存在偏差、执行部门认识和考虑存在偏差等这些政府层面的问题是造成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主要原因。除政府层面的原因外,被征地农民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等也影响着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本研究利用抽样调查数据,运用方差分析、多变量Logistic回归、主成分分析等方法,探讨了在既定政策背景下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如何影响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在就业影响因素方面,研究发现:被征地农民的年龄和教育程度对其就业有重要影响,其中教育程度的影响程度明显高于年龄的影响;居住在主城区的被征地农民具有更大的就业机会,与就业之间存在正向关系;培训具有正向影响,而且显着高于其他变量;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就业的正向影响最高,起到基本“安全网”的作用;公共安置途径有积极作用,但作用较小。在被征地农民工作关系认同度(满意度)影响因素方面,不同地区的影响因素存在着地区差异:受教育程度在东部地区具有显着正向影响;家庭就业人口比例在中部地区有显着正向影响;东部和中部地区虽然具有共同的影响因素,如年龄、对未来工作的信心和就业培训,但影响程度存在显着差异。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方面,研究发现:当被征地农民年龄相对较小、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家庭子女数量相对较多时,更不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当被征地农民健康状况相对较差、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较差时,更加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当被征地农民对政府养老保险补贴预期相对较高、对养老保险政策了解相对较深时,更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当被征地农民的个人缴费金额相对较高、认为参保程序相对较为复杂时,更不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此外,性别也对被征地农民养老意愿的选择具有显着影响。在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影响因素方面,家庭成员的构成及健康状况、新农合的规定报销水平和缴费水平、家庭成员的文化程度,与农民的参合行为显着相关,收入水平、性别等因素对农民参合意愿的影响并不显着。除影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客观因素外,本文还通过扎根理论深入讨论了影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主观因素。结合深度访谈和对访谈资料的三级编码发现: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需求来自于利益状况的改变,现有的利益分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使得该群体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依赖被放大,但是无论是其群体自身的心态转换困局还是外部政策设计都制约了其实际行动。在此过程中,被征地农民所面临和经历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土崩瓦解以及社会结构的急剧变迁都使得其对社会支撑体系的诉求异常强烈。因此,本研究构造出“利益重塑-心态转换-政策优化-社会支撑”的问题解决模型。另外,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既离不开政府,也离不开被征地农民本身,双方存在复杂的博弈关系。基于博弈论,本文对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在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中的博弈进行了分析,发现:在就业博弈中,当“政府进行就业安置,被征地农民找工作”时实现长期均衡;在社会保障博弈中,当“政府提供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民不进行抵抗”时实现长期均衡。为更好地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应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研究发现: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是所有国家在城镇化的进程中都会面临的问题,并不单单是中国所面临的问题;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确保被征地农民权利的关键;政府和被征地农民均应承担相应责任;应根据实际采取多种补偿形式;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培训是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要举措。基于以上研究,本研究提出了针对性政策建议:健全相关法律体系、优化征地补偿制度、构建项目齐全公平合理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和被征地农民间信息沟通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和第三方组织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充分考虑被征地农民的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住所位置、就业环境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加强管理服务以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环境,加强宣传教育以增强被征地农民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了解程度,充分发挥公众安置途径;通过提高被征地农民工资水平和政府的社会保障金,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工作能力,减少被征地农民缴纳的社会保障比例等措施实现被征地农民和政府博弈的长期均衡。
李洁[3](2020)在《基层政府在刑释人员再就业中的作用研究》文中提出我国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又是一个当之无愧的发展中大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愈演愈烈的就业竞争是当今的现实社会环境。在这样白热化的就业竞争中,刑释人员毫无疑问是就业群体中极为特殊的一部分,这不仅是因为他们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与社会环境脱节、入狱前缺乏职业技能、接受义务教育的程度总体来看比较低,还有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在出狱后面临的社会歧视。刑释人员面临极大的就业困难,这部分特殊群体的就业难问题是人们想象不到的,也是普遍被忽视的。从山东省的情况来看,每年都有数量庞大的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在这个特殊的庞大群体中,每年有2/3以上无法找到工作或拥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从现实情况来看,做好刑释人员再就业工作不仅能够体现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的成果,同时能够在治理体系中完善社会管理的创新,也有利于进一步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解决刑释人员再就业的过程中,政府也可以创新社会管理手段,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也正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深刻阐述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因此,对刑释人员再就业问题进行研究,使服刑人员在释放后能成为合格的、有独立生存能力的社会人意义深远,在这其中,基层政府起到了怎样的作用,是论文研究的内容。论文的入手点是基层政府推动刑释人员再就业现状的分析,以L县和X县为例,总结归纳L县和X县政府职能部门推动刑释人员再就业的措施,分析了刑释人员再就业的现状差异,随后对基层政府推进刑释人员再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分析影响刑释人员就业的各项因素,最后提出基层政府推进刑释人员再就业的改进策略。对刑释人员再就业能力和水平的提升,需要自身、社会、政府共同努力,但是,目前对刑释人员的再就业中政府职能、政府行为、政府责任的研究还相对较少,尤其是基层政府。因此,基层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如何更好的帮助刑释人员再就业,这是本文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论文总共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主要对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做了介绍,同时介绍了国内外在这个领域的研究现状,还包括本论文的研究思路、方法;第二章节主要对基层政府、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再就业的概念进行界定,并对标签理论、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以及新公共管理理论进行阐释,奠定论文的理论基础;第三章节为实例分析部分,对L县和X县两地基层政府所做的工作做了总结,对两地刑释人员再就业现状做了详细分析;第四章节对基层政府推动刑释人员再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分析,是刑释人员再就业研究的重要补充。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就业技能培训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基层政府安置帮扶工作缺乏成效、就业安置难度大。原因主要有:监狱和基层政府对接不畅、基层刑释人员的就业环境存在许多差异、异地联动帮教机制未完全建立、刑释人员作为特殊群体自身存在不足、社会力量参与就业安置较薄弱、社会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接纳程度不够。第五章节在前四部分的基础上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和去标签化,提出基层政府推动刑释人员再就业的改进策略,包括明确职业技能培训的目标、全面优化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强化社会力量介入度。
孟佳玉[4](2020)在《哈尔滨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城镇化的迅猛发展将我国的经济带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随之而来的是,建筑、工业等非农业用地需求不断攀增,为了满足这个需求,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用,大量的失去土地的农民随之产生。从全国来看,目前失地农民存在两个突出的问题,一是失地农民这一特殊群体的人口增长过快,人口规模越来越大;二是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向城市涌动,这一特殊群体既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却无法真正享受得到同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我国的人口城镇化的发展速度远不足与土地城镇化的速度。解决好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也是我国提出脱贫攻坚、加速步入小康社会这一国家战略目标的内在要求。本研究顺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趋势,通过对研究问题的影响因素挖掘和实证模型的构建,搭建了一个“个人-市场-制度”的分析框架,对哈尔滨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实现再就业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基于此,本研究分别从人力资本、市场状况和制度因素等这三个层面对失地农民实现再就业的影响因素进行理论分析,构建出本研究的理论模型。以此为基础,设计了对失地农民进行调研的问卷。通过对研究问题的影响因素样本特征描述和交叉列联表分析,为回归分析奠定基础。论文选择了最适合本文研究内容以及变量形式的logit回归模型,结合回归结果和文献研究、理论基础等内容对回归结果进行充分的讨论后,发现失地农民实现再就业难本质上,一是失地农民就业观念陈旧,受教育程度和非农业技能局限,寻职积极性脆弱等的制约。二是快速发展的城镇化进程、区域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战略与失地农民再就业职业供给没有平衡发展的结果。最后是我国政府征地政策和补偿制度的不健全,城乡二元结构转型中就业结构体系和劳动力相关制度不完善。最后从人力资本、市场经济因素和制度环境这三个层面,给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
拱睿[5](2020)在《D市低龄老年人再就业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科学的不断发展,人类越来越长寿。老龄人口的增长数量和速度都不容忽视,持续的人口老龄化是不可避免的趋势。我国人口基数大,虽然现在仍有人口红利使各种矛盾没有凸显的很严重,但也需要引起我们国家的重视。老年人占人口比重的提高给社会带来了养老压力、劳动力不足、养老金缺口等一系列问题。如何将老龄化的负面影响转化为正面影响是我们亟需解决的问题。鼓励老年人再就业,发挥自己的余热,是其中一个缓解老龄化的重要途径。低龄老年人是老年人再就业的主要群体而现阶段我国在这方面的法规、政策等仍不完善。如何有效支持老年人再就业,努力实现老有所用,老有所乐,发挥公共部门的职能作用,为今后低龄老年人再就业提供一些经验借鉴,将成为本文研究的重要方向。本文以D市低龄老年人为主要研究对象,随机抽样分析了 D市低龄老年人再就业现状及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其他国家和地区在老年人再就业中的先进经验,通过文献分析、问卷调查等方法,对D市老年人再就业的现状及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并进一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式与建议对策。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部分,在这一个章节里对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的理论和研究思路及方法进行阐述。对人口老龄化造成的负面经济效应以及低龄老年人在就业的重大社会意义进行分析,归纳国外国内研究情况,为此次研究提供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为相关概念及基础理论部分,在这一部分中将老龄化、退休与再就业、老年人力资源等相关概念进行阐释;介绍了相关的活动理论、生命周期假说理论及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为本文提供理论依据;第三部分对D市低龄老年人再就业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并就推进老年人再就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阐释及原因分析;第四部分为国内外的经验借鉴,通过借鉴美国、英国、法国等发达国家以及青岛、成都等国内城市的经验,为D市低龄老年人再就业方向提供参考,以更好地提出对策;第五部分为对策部分,从政府层面、制度层面及社会层面等几个方面,共同努力,以解决低龄老年人再就业问题;第六部分为结论与展望,总结整篇文章,为未来的发展趋势做展望。总体来讲,以D市为例研究低龄老年人再就业问题,对于我国完善老年人再就业法律法规、政策指导及制度安排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王立雪[6](2020)在《失地农民再就业政府治理研究 ——以范家屯镇为例》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新型城镇化已经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趋势。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土地征用现象持续发生,大量农民失去土地,而对于这一群体来说,失地即失业。失地后,这一群体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转变,流向社会后,会带来诸多问题,加剧社会矛盾。虽然失地农民会得到征地拆迁土地补偿款,但补偿款多为一次性支付,缺乏“自主造血性”地持续性生活来源保障,因此失地农民问题已经成为公共治理领域不可忽视的问题,而促进失地农民再就业则成为政府治理这一问题的关键。本文以范家屯镇为例,对失地农民再就业政府治理进行研究。范家屯镇城镇化进程快,城镇化率明显高于同时期的全国水平,失地农民问题突出,而且范家屯镇属于欠发达地区,该地区失地农民特点是自主意识差、缺乏再就业技能和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因此范家屯镇失地农民的政府治理有一定特殊性和代表性。本研究选取了范家屯镇下辖的4个行政村或社区发放调查问卷,通过对问卷结果进行详尽的分析,探究了范家屯镇失地农民再就业政府治理的现行机制,剖析了政府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通过借鉴其他地区政府治理的优秀经验,结合当地特色和政策框架,提出了政府治理当地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建议,如树立责任意识、强化政策宣传,健全专门设立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建立就业培训协同治理机制和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推进失地农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构建失地农民再就业跟踪反馈机制和健全企业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岗位的机制,力图在机制上进行完善,形成可持续的、行之有效的公共治理措施。本文立足政府责任理论、公共就业服务理论等公共管理理论,通过合理采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和经验总结法等研究方法,直面研究对象和群体,收集一手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希望对其他欠发达地区的失地农民再就业政府治理提供一般性参考。本文在研究中在研究视角和研究内容两方面进行了创新。在研究视角的创新方面,传统的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研究集中在再就业问题上,本研究从治理主体的视角切入,突破了传统的研究范式,拓宽了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的研究维度。在研究内容的创新方面,鲜见对欠发达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的政府治理进行研究,本研究试图弥补这一点,以范家屯镇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典型,探讨类似欠发达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的现状和治理建议,这些建议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是对实践理论的客观分析。
税子娟[7](2020)在《退休再就业人员劳动权益法律保障研究》文中认为新时代下人们的权利意识得以提高,劳动权益得到更多的彰显和重视。然而,新时代下生活节奏快、更迭换代快的特点也让劳动权益保障效果欠佳,存在权益保障的难点和痛点。特别是对于退休再就业人员,其劳动权益难以得到制度层面的有力护佑,发生纠纷时也得不到应有的人文关怀。针对实践中退休再就业人员越来越多的劳动权益保障需求,国家在法律层面上构建和落实专门性制度来保障他们的各项劳动权益显得尤为迫切。为了解决实践中退休再就业人员劳动权益法律保障的痛点和难点,第一步要做的是对我国退休再就业人员劳动权益法律保障的现状、问题与不足做出分析,以便于对症下药、弥补法律空白。当前我国的老年人口已经超过两亿,但再次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人数占比小,老年人力资源浪费严重。退休再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政策法律环境欠佳,中央层面未形成专门性的法律,地方层面的规定不统一。这些问题的解决就需要建立保障退休再就业人员劳动权益的专门性制度。学术界对实践中频频发生的退休人员再就业的劳动纠纷各抒已见。针对退休再就业用工关系的法律性质主要有四种代表性的观点,分别是“劳务关系说”、“劳动关系说”、“社会保险关系挂钩说”、“特殊劳动关系说”。本文从主要观点与理由、探讨与评析两个角度分析了四种观点的合理性与局限性。考虑到退休再就业人员有别于适龄劳动者,本文认为采纳“特殊劳动关系说”更加科学合理。相较于其他学说,这一学说更加契合退休再就业人员的特殊身份,更能满足多元化时代不同用工形式下的劳动权益保障需求。国际老龄化现象出现早,各国际组织及域外国家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来促进退休人员再就业,保障退休老年人再就业的劳动权益。可见,积极保障退休人员再就业及其劳动权益,早在上世纪已是国际社会的通行举措。域外代表性的国家是美国、英国和日本,三国采取了详尽的措施来保障中高龄劳动者就业,这些措施包括专门针对中高龄劳动者的制度体系建立、中高龄劳动者平等就业等权益的保障,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要建立专门的退休再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制度,除了要在结合我国法律规制现状的基础上借鉴域外优秀经验做法之外,还需要明确保障的基本原则,即尊重劳动原则、同等保护原则、特别对待原则以及衔接协调原则。将四项基本原则贯穿于制度制定的始终,为建立专门针对退休再就业人员的保障制度提供思想指引。在具体的制度保障上,需要在立法上确认退休人员享有劳动权,并将退休再就业人员的用工性质纳入劳动法的一般调整,这是落实具体权益保障的前提。在此基础上建立平等但有区别的劳动基准制度,在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同工同酬等方面给予退休再就业人员针对性的保障。建立针对退休再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制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比照适龄劳动者的缴纳比例来确定退休再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在不同行业中体现工伤保险费率的梯度变化。设立养老保险制度,针对是否享有养老保险待遇分情况处理。构建具有针对性的权利救济制度,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协调纠纷、保障权益,劳动争议仲裁以及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执法作用以全方位、高效率的保障退休再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退休再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法律保障问题关系到退休人员是否能够老有所乐、老有所用,关系到是否能在今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更关系到每一个人的民生福祉,需要认真对待。建立健全退休再就业人员劳动权益法律保障制度有利于再分配社会资源以实现社会公平,有利于我国老龄化事业的健康长远发展。
柏玉成[8](2020)在《“全面二孩”背景下促进女性就业的政府策略研究 ——基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的调查分析》文中指出受上世纪计划生育政策和改革开放后经济科技医疗水平不断提高的影响,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愈发严重,目前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我国极为严峻的社会问题,相关调查显示我国老年人口占世界老年人口总数的20%。为有效缓解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增加市场劳动力数量促使经济社会均衡发展,我国于2015年10月在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决定。全面二孩政策无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但女性作为政策相关的直接生育主体,不可避免地受到来自政策附带的负面影响,生育将会占用女性更多的家庭和工作时间,为了生育及照料子女不少女性被迫中断或放弃职业,企业也因女性生育频数增加及国家生育配套政策不完善而导致用人成本过高的问题开始在入职、升迁和职业发展中刻意限制女性群体,最终致使女性在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面临更加严重的就业歧视问题。女性群体占我国总人口的一半,数量庞大且稳定,再加上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女性群体的学历日益增高,女性充分就业所释放的性别红利能够有效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本文围绕女性平等就业这一主题,旨在探讨全面二孩政策下我国女性群体遭遇的就业困境,并就此提出新形势下促进女性就业的相应政府策略。笔者通过问卷调研发现全面二孩政策对男性群体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小,而给女性群体带来较多的负面影响,具体表现为就业性别歧视现象有增无减、薪资待遇减少、职业向下流动、家务劳动时间延长、多数女性无法平衡家庭与工作、职业中断甚至退出职场回归家庭。研究表明制度宣传和性别观念引导不及时、生育配套政策滞后、企业“喧宾夺主”承担过高的生育成本、女性劳动就业权益保障和监管不力及政府与社会组织关于促进女性就业的合作力度低是全面二孩政策下女性就业负担有增无减的政府原因。鉴于问题产生的原因和现状,本文借鉴三个与我国生育政策调整相似度高的亚洲地区国家日本、新加坡和韩国,借鉴其有关促进女性就业的相关政策经验,以政府为主要责任者,从引导社会性别观念、健全生育保险制度、削减企业用人成本、完善政策法规及健全多元主体协同监管机制、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针对女性就业的合作互动关系五个方面入手,为政府解决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女性面临的就业问题提供系统的治理策略。
许嘉诚[9](2019)在《社会资本对退休职工再就业的影响研究 ——以Y公司为例》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社会的发展,老龄化是我国在二十一世纪不得不面临的社会问题。一方面,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我国养老保险压力也会逐渐增大,养老保险金已不能完全满足退休职工的生活需求;另一方面,有相当一部分职工在退休后,不适应闲赋在家的生活,想通过自己的努力重新回到社会的浪潮中去,越来越多的退休职工开始选择“退休不退业”。退休职工进行再就业是一种发挥自身余热、重新参与社会的现象,社会资本对其实现再就业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本文以社会资本的相关理论为基础,研究哪些社会资本、是如何影响退休职工实现再就业。本文在社会资本理论的视角下,以案例企业Y公司为例,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关系型资本和制度型资本两个方面对职工的社会资本存量在退休前后发生了何种变化和产生了何种效果、不同类型的社会资本对退休职工再就业产生的影响、退休职工是如何运作两种类型的社会资本以实现再就业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解释。现行针对退休再就业的制度和政策不够成熟和完善,对退休职工实现再就业的帮助不理想,退休职工大多要依靠自身关系网络才能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在单独对关系型资本进行量化研究后发现,地缘关系对退休职工实现再就业的影响是最大的,这也体现了Y公司职工的特殊性,实现再就业后,如何巩固自身职位优势和保证自身权益不受侵害也很重要,对于老年人再就业问题的研究,学者们的关注点往往集中在下岗和失业群体,类似本文针对退休再就业群体展开的研究并不多。本文主要研究以下三个问题,即Y公司退休职工拥有的社会资本类型;Y公司退休职工的社会资本存量情况和作用比较;以及社会资本是如何影响Y公司退休职工实现再就业。第一章对研究过程中涉及到的基本概念进行梳理,交代清楚研究背景、意义、采用的研究方法和选取的研究对象等基础性的问题。第二章主要针对案例企业,即Y公司进行介绍,通过问卷和访谈了解Y公司中的退休再就业职工的特点,对其社会资本构成进行了分析。第三章对Y公司退休职工社会资本存量进行分析,将两种类型社会资本存量对再就业的作用进行比较,从而引出下一章对关系型资本的进一步分析。第四章对问卷数据进行整理,运用SPSS24软件分析不同类型的关系资本是否对Y公司退休职工实现再就业产生影响,在提出四点假设后,逐一对产生的结果进行理论解释。第五章主要结合访谈内容,分析Y公司退休职工在不同阶段对自身社会资本的运作策略。第六章对研究结论进行了综合阐释,以及对本文研究方面的不足进行列举,最后是对未来关于类似退休职工的老年再就业群体研究的展望。通过研究得出的结论提出了一些看法,应重视针对退休职工再就业市场的开发和对相关制度的完善,提高退休职工的制度资本存量,为改善退休职工的晚年生活提供帮助。
张小宝[10](2019)在《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演进及推进策略研究》文中指出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指导下,将男女平等与国家社会发展相结合,以国家最高政策的形式推动中国男女平等事业发展的一项具有长远性和根本性的总政策。二十多年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从提出到确立,从一项政府承诺发展为一个不断完善并日益丰富的运行体系,在推动我国男女平等事业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全局战略高度,对如何进一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了新的观点和要求。因此,系统地梳理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进程,探索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的策略,既是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体制机制”的题中之义。所以,本研究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研究,力争突破现有的研究局限,将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微观与宏观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策略建构相结合,从党和国家对男女平等认识的发展变化、妇女发展需求的变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其体系的生成与建构及对男女平等突出问题的解决等多个层面展开。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梳理和归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男女平等观、毛泽东男女平等思想和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男女平等观,从理论上廓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国共产党人对“妇女问题”的社会属性、妇女的社会地位和作用、妇女发展与社会发展关系的认识变迁,揭示这些思想理论的核心构成、阶段性特征和新发展,以阐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探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及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推动中国男女平等的伟大实践,重点回顾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法律政策等方式推动男女平等与国家发展进步共赢的重要举措,揭示党运用法律政策推动男女平等的延续和发展。第三部分从国内妇女发展状况、国际社会推动妇女发展的潮流及中国共产党对男女平等认识的拓展三个层面分析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时代背景,梳理1995年前后到2012年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从提出到在国家政策、法律和党的执政纲领层面的确立,呈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由一项国家承诺发展为一个内含组织机构、规划纲要、法律政策、监测评估在内的国策运行体系的过程,并以此期间中国妇女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研究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男女平等的重要作用。第四部分研究在新时代妇情新变化、中国共产党男女平等新思想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共同作用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在完善法律政策、健全相关机制、激发妇女主体潜力等方面的新发展,以及在此基础上,研究党和政府直面弱势妇女和农村妇女群体的生存和发展难题,推动新时代中国男女平等事业不断走向深入。第五部分研究新时代背景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发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并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的内在局限及国策运行的外部环境来理解和认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面临的问题;然后,立足新的历史起点,探讨如何在完善法律政策、健全配套措施、增强机构建设、优化国策实施的外部环境等方面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发展。总之,二十多年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不断发展呈现出中国共产党对男女平等认识的不断深化和拓展;呈现出中国共产党正视不同时期中国男女平等的现实情况和妇女发展的现实需求,推动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取得突破性成就;呈现出中国共产党推动中国男女平等事业逐渐走向深入的历史图景。但是,面向新时代背景下“三个平等”的新观点给中国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提出的更高要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正面临着内在机制的不健全和外部环境的不完善的新挑战和新问题。对此,党和政府应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更加科学化、现代化、系统化的方式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男女两性平等发展、妇女自身全面发展。
二、论地方政府在再就业中的作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地方政府在再就业中的作用(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六、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关系的理论概述 |
一、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一)大学生就业的概念界定 |
(二)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理论基础 |
(一)责任政府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 |
(三)市场失灵理论 |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实依据 |
(一)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
(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的内在要求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厘定 |
(一)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调控责任 |
(二)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服务责任 |
(三)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监督责任 |
第二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践历程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时期:政府包办、计划配置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二、“供需见面”就业制度时期:计划配置为主、调节为辅 |
(一)“供需见面”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时期: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 |
(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第三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状与问题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现状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现状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现状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证研究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设计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概况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频率分析结果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交叉分析结果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第四章 国外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第五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策略建议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 |
(二)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 |
(二)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 |
(二)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 |
(三)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 B 用人单位对大学生人才要求访谈提纲 |
附录 C 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2)中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逻辑结构和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逻辑结构 |
1.2.3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相关理论和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 |
2.1.1 被征地农民 |
2.1.2 就业与被征地农民就业 |
2.1.3 社会保障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
2.2 相关理论 |
2.2.1 就业领域中的基本理论 |
2.2.2 社会保障领域的基本理论 |
2.2.3 扎根理论和博弈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政策 |
2.3.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研究 |
2.3.3 关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问题的博弈研究 |
2.3.4 对国内外研究的简要评述 |
3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现状调查与分析 |
3.1 样本地区基本情况与农民被征地情况 |
3.1.1 样本地区基本情况 |
3.1.2 样本地区农民被征地情况 |
3.2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现状 |
3.2.1 东部地区 |
3.2.2 中部地区 |
3.2.3 西部地区 |
3.3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归纳 |
3.3.1 政策因素 |
3.3.2 市场因素 |
3.3.3 农民自身因素 |
3.4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 |
3.4.1 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
3.4.2 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
3.4.3 其他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
3.5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
3.5.1 征地补偿方面 |
3.5.2 保障体系方面 |
3.5.3 被征地农民自身问题 |
3.5.4 农民土地所有权的缺失 |
3.6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主要原因分析 |
3.6.1 政府与民众认识和考虑偏差 |
3.6.2 中央与地方在认识和考虑方面的偏差 |
3.6.3 执行部门认识和考虑偏差 |
3.7 本章小结 |
4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客观影响因素分析 |
4.1 样本基本情况 |
4.2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2.1 数据来源、变量和模型选择 |
4.2.2 单变量Logit回归分析模型估计与结果分析 |
4.2.3 多变量Logistic回归建模与结果分析 |
4.3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工作关系认同度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3.1 数据来源、样本选取和变量 |
4.3.2 模型估计结果与分析 |
4.3.3 实证研究结论 |
4.4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的地区差异与影响因素分析 |
4.4.1 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的地区差异分析 |
4.4.2 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地区差异的影响因素分析 |
4.5 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5.1 模型设计及变量选取 |
4.5.2 模型估计结果及分析 |
4.5.3 实证研究结论与建议 |
4.6 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6.1 模型设计及变量选取 |
4.6.2 模型估计结果及分析 |
4.6.3 实证研究结论 |
4.7 实证分析结论与进一步讨论 |
4.8 本章小结 |
5 被征地农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主观因素分析及博弈分析 |
5.1 被征地农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主观因素分析 |
5.1.1 数据来源和数据描述 |
5.1.2 编码过程和编码结果 |
5.1.3 模型的政策意蕴 |
5.2 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在就业中的博弈分析 |
5.2.1 模型假设 |
5.2.2 支付矩阵 |
5.2.3 纳什均衡分析 |
5.3 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博弈分析 |
5.3.1 模型假设 |
5.3.2 支付矩阵 |
5.3.3 纳什均衡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 |
6.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
6.1.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际经验 |
6.1.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国际经验的启示 |
6.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内实践与启示 |
6.2.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内实践 |
6.2.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国内实践的启示 |
6.3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相关政策建议 |
7.2.1 针对性克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
7.2.2 依据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影响因素制定对策 |
7.2.3 采取措施实现被征地农民的主观需求和与政府博弈的长期均衡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3)基层政府在刑释人员再就业中的作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引言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综述 |
1.国内研究综述 |
2.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二、概念厘定与理论支撑 |
(一)概念厘定 |
1.基层政府 |
2.刑释人员 |
3.安置帮教 |
4.再就业 |
(二)理论支撑 |
1.标签理论 |
2.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3.新公共管理理论 |
(三)关系界定—新公共管理理论下基层政府帮扶刑释人员再就业的优势 |
三、基层政府推动刑释人员再就业现状与分析 |
(一)L县和X县政府职能部门推动刑释人员再就业的措施 |
1.开展再就业技能培训 |
2.全面开展安置帮教制度 |
3.采取就业援助措施 |
(二)L县和X县刑释人员就业现状 |
1.样本来源 |
2.调查结果及现状分析 |
四、基层政府推进刑释人员再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
(一)基层政府推进刑释人员再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 |
1.就业技能培训不能完全满足需求 |
2.基层政府安置帮扶工作缺乏成效 |
3.就业安置难度大 |
(二)基层政府推进刑释人员再就业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监狱和基层政府对接不畅 |
2.基层刑释人员的再就业环境存在许多差异 |
3.异地联动帮教机制未完全建立 |
4.刑释人员作为特殊群体自身存在不足 |
5.社会力量参与就业安置较薄弱 |
6.社会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接纳程度不够 |
五、基层政府职能部门推进刑释人员再就业的改进策略 |
(一)明确职业技能培训的目标 |
1.找准技能培训方向 |
2.加强心理健康疏导 |
3.深入引导企业发挥作用 |
(二)全面优化落实安置帮教工作 |
1.细化安置帮教政策 |
2.加强安置帮教信息化建设 |
3.加强安置帮教队伍建设 |
4.加强宣传和引导力度 |
5.基层政府加大对有关刑释人员再就业公共服务的购买力度 |
(三)强化社会力量介入度 |
1.消除刑释人员的“特殊化”和“标签化 |
2.尊重刑释人员的人格 |
3.展开刑释人员的帮扶工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 |
(二)论文 |
致谢 |
(4)哈尔滨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简析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论文的创新点 |
第2章 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城镇化 |
2.1.2 农民与失地农民 |
2.1.3 再就业 |
2.2 相关理论 |
2.2.1 人力资本理论 |
2.2.2 发展经济学的就业理论 |
2.2.3 制度变迁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因素研究设计 |
3.1 失地农民再就业影响因素 |
3.1.1 人力资本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 |
3.1.2 市场因素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 |
3.1.3 制度因素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 |
3.2 基于人力、市场、制度因素的问卷设计 |
3.3 调查问卷描述性统计 |
3.3.1 失地农民基本特征 |
3.3.2 失地农民再就业影响因素样本特征描述 |
3.3.3 失地农民再就业影响因素交叉列联表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的实证分析 |
4.1 变量选择与赋值 |
4.2 模型构建 |
4.3 实证结果与分析讨论 |
4.3.1 人力资本因素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 |
4.3.2 市场因素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 |
4.3.3 制度因素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 |
4.3.4 个人基本特征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失地农民再就业战略选择和政策建议 |
5.1 人力资本与失地农民再就业 |
5.1.1 重视失地农民的健康及其子女的教育情况 |
5.1.2 加强失地农民的就业引导和技能培训,提升技能和就业素质 |
5.2 市场因素与失地农民再就业 |
5.2.1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鼓励支持中小型企业 |
5.2.2 完善失地农民的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体系 |
5.3 制度因素与失地农民再就业 |
5.3.1 完善土地征用补偿制度 |
5.3.2 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内容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D市低龄老年人再就业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技术路线 |
1.2.3 研究方法 |
1.3 国内外研究情况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低龄老年人 |
2.1.2 再就业 |
2.1.3 老年人力资源 |
2.2 理论基础 |
2.2.1 活动理论 |
2.2.2 生命周期假说理论 |
2.2.3 马斯洛的的需求层次理论 |
3 D市低龄老年人的再就业现状调查分析 |
3.1 D市老年人基本情况调查及再就业情况调查 |
3.1.1 D市老年人基本情况 |
3.1.2 老年人样本调查情况 |
3.2 影响D市老年人再就业因素分析 |
3.2.1 对再就业老年人数量与素质情况进行分析 |
3.2.2 对已就业老年人情况进行分析 |
3.2.3 调查结果分析 |
3.3 D市老年人再就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3.3.1 与低龄老年人签订劳动合同行为不规范 |
3.3.2 低龄老年人再就业维权难 |
3.3.3 低龄老年人就业渠道少及信息不畅 |
3.3.4 低龄老年人技术技能偏低 |
3.4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4.1 关于低龄老年人再就业的立法不够完善 |
3.4.2 低龄老年人再就业缺乏政策和制度保障 |
3.4.3 关于低龄老年人再就业的指导机制不健全 |
3.4.4 缺少对低龄老年人的技能技术培训 |
4 国外与国内其他地区低龄老年人再就业的的经验借鉴 |
4.1 国外低龄老年人再就业的实践经验 |
4.1.1 美国: 政策法规陆续出台实施及依托机构的支撑作用 |
4.1.2 英国: 努力消除就业歧视及机构支持 |
4.1.3 法国: 激励企业雇佣及老年教育 |
4.2 国内其他地区低龄老年人再就业的实践经验 |
4.2.1 青岛: 提升各方位平台建设 |
4.2.2 成都: 社区推行低龄老人照顾高龄老人的志愿者行动 |
4.3 国内外经验归纳 |
4.3.1 完善低龄老年人再就业立法 |
4.3.2 出台针对性的扶持政策 |
4.3.3 为老年人再就业搭建更专业的平台 |
4.3.4 重视对低龄老年人的再培训 |
5 进一步加强对D市低龄老年人再就业措施及建议 |
5.1 完善对低龄老年人再就业的法律保障体系 |
5.1.1 针对低龄老年人再就业制定法律法规 |
5.1.2 建立相对完善的低龄老年人再就业保险保障制度 |
5.1.3 完善低龄老年人与用人单位劳动协议 |
5.2 加大对低龄老年人再就业的相关政策支持 |
5.2.1 统筹人力资源实施岗位分类 |
5.2.2 对用人单位给予一部分政策优惠或支持 |
5.2.3 规范用人单位的用人用工制度 |
5.3 加强建设对低龄老年人再就业者的指导机制 |
5.3.1 在劳务市场等地方开设专门的低龄老年人再就业窗口 |
5.3.2 在网络上建立低龄老年人用工平台 |
5.3.3 加大鼓励低龄老年人再就业的社会宣传力度 |
5.4 加强对低龄老年人再就业者的相关培训 |
5.4.1 建立由政府主导的技能培训班 |
5.4.2 依托老年大学提升低龄老年人再就业者学历 |
5.4.3 有效利用网络平台、专业技术学校等资源提升低龄再就业者技能 |
6 结论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退休再就业情况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6)失地农民再就业政府治理研究 ——以范家屯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点 |
第2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失地农民 |
2.1.2 再就业 |
2.1.3 治理和政府治理 |
2.1.4 失地农民再就业政府治理 |
2.1.5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
2.2 理论基础 |
2.2.1 责任政府理论 |
2.2.2 公共就业服务理论 |
第3章 范家屯镇失地农民再就业政府治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及成因 |
3.1 概况 |
3.1.1 范家屯镇自然情况 |
3.1.2 范家屯镇城镇化历程 |
3.1.3 范家屯镇失地农民基本情况 |
3.2 范家屯镇农民失地原因 |
3.2.1 新型农村社区项目的建设 |
3.2.2 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的设立 |
3.2.3 长春--公主岭同城化发展的推进 |
3.3 失地农民再就业政府治理的现状 |
3.3.1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 |
3.3.2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 |
3.3.3 指导创业基地及培训基地建设方面 |
3.3.4 开发公益岗位方面 |
3.3.5 协同多主体治理方面 |
3.4 失地农民再就业政府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
3.4.1 政府政策宣传及动员力度不足 |
3.4.2 社会救助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不健全 |
3.4.3 失地农民就业技能培训体系不健全 |
3.4.4 招聘信息发布渠道落后 |
3.5 失地农民再就业政府治理中产生问题的成因分析 |
3.5.1 政府责任理念不足 |
3.5.2 政府政策落实不到位 |
3.5.3 治理中缺少失地农民就业跟踪反馈机制 |
3.5.4 治理中未形成有效的第三方监督 |
第4章 其他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政府治理的经验及启示 |
4.1 失地农民再就业政府治理的经验 |
4.1.1 南京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的经验 |
4.1.2 长春市新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经验 |
4.2 失地农民再就业政府治理的启示 |
4.2.1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 |
4.2.2 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
第5章 范家屯镇失地农民再就业政府治理的建议 |
5.1 树立责任意识强化政策宣传 |
5.1.1 创新线上宣传方式提升失地农民就业积极性 |
5.1.2 重视线下政策宣传全方位服务失地农民 |
5.2 健全专门设立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
5.2.1 健全当地专门设立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
5.2.2 保障并轨后社会保障待遇不降低 |
5.3 建立就业培训协同治理及就业治理评估机制 |
5.3.1 建立就业培训协同治理机制 |
5.3.2 建立第三方就业治理监督评估机制 |
5.4 推进失地农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 |
5.4.1 完善现代化软硬件支持及数据库建设 |
5.4.2 运用新技术进行就业政府治理 |
5.5 构建失地农民再就业跟踪反馈机制 |
5.5.1 对失地农民再就业情况动态管理 |
5.5.2 跟踪反馈失地农民实时再就业情况 |
5.6 健全企业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岗位的机制 |
结语 |
附录 范家屯镇失地农民征地及再就业情况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7)退休再就业人员劳动权益法律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我国退休再就业人员劳动权益法律保障的现状 |
(一)退休人员再就业基本情况 |
(二)退休人员再就业政策制度变迁 |
(三)退休人员再就业现行政策和法律规定 |
二、退休再就业用工关系法律性质的主要观点与评析 |
(一)劳务关系说 |
(二)劳动关系说 |
(三)社会保险关系挂钩说 |
(四)特殊劳动关系说 |
(五)退休再就业用工关系法律性质再思考 |
三、退休再就业人员劳动权益法律保障域外考察与借鉴 |
(一)域外退休再就业人员劳动权益法律保障概况 |
(二)代表性国家保障退休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措施 |
(三)域外老年人劳动权益保障立法给我国的启示 |
四、我国退休再就业人员劳动权益法律保障的基本原则 |
(一)尊重劳动原则 |
(二)同等保护原则 |
(三)特别对待原则 |
(四)衔接协调原则 |
五、我国退休再就业人员劳动权益法律保障制度构建的基本路径 |
(一)立法确认退休人员的劳动权 |
(二)退休再就业用工关系纳入劳动法一般调整 |
(三)制定退休人员再就业专门法律规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全面二孩”背景下促进女性就业的政府策略研究 ——基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的调查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四、研究设计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依据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一)全面二孩政策 |
(二)性别歧视 |
(三)男女平等就业权 |
二、理论依据 |
(一)社会公正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
(三)新公共服务的责任政府理论 |
第二章 全面二孩政策下女性就业问题探析——以南京市雨花台区为例 |
一、数据来源与问卷设计 |
(一)数据来源 |
(二)问卷设计 |
二、全面二孩政策下女性就业问题的具体表现 |
(一)全面二孩政策对女性就业产生的影响大于男性 |
(二)全面二孩政策影响产后女性的再就业动机 |
(三)全面二孩政策加大了女性平衡家庭与就业之间的难度 |
第三章 全面二孩政策下女性就业问题的政府责任追溯 |
一、政府对男女平等和生育权相关制度观念宣传不力 |
(一)法制宣传不到位,女性维权意识淡薄 |
(二)对男权文化和落后生育观念缺乏及时正确的引导 |
二、生育配套政策不健全 |
(一)生育休假制度不健全,男性育儿责任不明确 |
(二)婴幼儿照护系统不完善,“二孩母亲”照料负担加重 |
(三)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小,普遍二孩生育使得社会生育成本增加 |
三、政府缺少对雇佣“二孩母亲”企业的成本分担措施 |
(一)政府将部分生育成本潜在地强加给企业 |
(二)关于企业雇佣“二孩母亲”可能导致间接经济损失的政策保障偏弱 |
四、政府对女性就业权益保障及监管不到位 |
(一)针对男女平等就业的专门法律法规缺位 |
(二)劳动保障部门监管范围不全面 |
五、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渠道狭窄,女性就业资源匮乏 |
(一)政府与社会组织主动介入提升女性就业素质的力度不够 |
(二)缺乏针对女性群体的公共性就业咨询与培训服务 |
第四章 部分亚洲国家促进女性就业相关政策及经验借鉴 |
一、日本的女性就业保障法律 |
(一)专项立法保障女性基本就业权利 |
(二)明确界定就业歧视范围保障男女就业机会均等 |
(三)保障良好的女性就业环境 |
二、新加坡的生育支持政策与家庭 |
(一)生育支持政策 |
(二)家庭友好政策 |
三、韩国平衡生育与女性就业的生育政策激励机制 |
(一)医疗保健激励机制 |
(二)托幼激励机制 |
(三)女性就业激励机制 |
第五章 全面二孩政策下打破女性就业困境的政府策略优化 |
一、引导社会性别观念,倡导男女平权 |
(一)在全社会培育正确的性别观念,尊重女性生育权 |
(二)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普法宣传,提高女性维权意识 |
二、完善配套生育政策,重视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制度 |
(一)改革现有产假制度,建立统一标准 |
(二)提供形式多样的普惠性托儿服务 |
(三)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维护女性生育福利 |
三、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企业提供适当的税收减免及优惠政策 |
(一)建立政府、企业、个人三方联合承担的生育保险制度 |
(二)降低企业雇佣女性职工的成本 |
四、健全多元主体协同监管机制,维护妇女基本就业权益 |
(一)推动出台性别平等地方法规,杜绝就业中的隐形性别歧视 |
(二)多元主体协助配合政府机构,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 |
五、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提高女性就业能力 |
(一)重视高等教育,提高女性整体就业素质 |
(二)积极开展面向女性群体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活动,鼓励自主创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调查问卷 |
附录B:访谈提纲 |
(9)社会资本对退休职工再就业的影响研究 ——以Y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退休职工 |
1.3.2 再就业 |
1.3.3 社会资本 |
1.3.4 关系型社会资本 |
1.3.5 制度型社会资本 |
1.4 相关研究现状和发展 |
1.4.1 国外关于社会资本理论研究现状和发展 |
1.4.2 国内关于社会资本理论研究现状和发展 |
1.4.3 国外关于退休职工再就业的研究现状和发展 |
1.4.4 国内关于退休职工再就业的研究现状和发展 |
1.5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6 研究的创新之处 |
2 Y公司退休职工的社会资本构成因素 |
2.1 Y公司概况 |
2.1.1 Y公司退休职工现状 |
2.1.2 Y公司退休职工社会资本构成 |
2.2 退休职工制度型社会资本的构成 |
2.2.1 物质保障 |
2.2.2 政策保障 |
2.2.3 劳务市场的辅助 |
2.3 退休职工关系型社会资本的构成 |
2.3.1 血缘关系 |
2.3.2 地缘关系 |
2.3.3 业缘关系 |
2.3.4 趣缘关系 |
3 Y公司退休职工的社会资本存量和作用 |
3.1 制度型社会资本存量减少 |
3.1.1 相关制度法律保障欠缺、界定模糊 |
3.1.2 市场针对退休职工待遇政策欠缺完善 |
3.2 关系型社会资本存量减少 |
3.2.1 退休职工的关系网络规模变小 |
3.2.2 退休职工的关系网络同质性变强,密度变低 |
3.3 关系型资本对退休职工再就业的影响较大 |
4 Y公司中关系型资本对其退休职工再就业影响的回归分析 |
4.1 研究设计 |
4.1.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1.2 影响因素与变量定义 |
4.2 回归分析 |
5 Y公司退休职工对社会资本的运作策略 |
5.1 退休职工对社会资本的运作——寻找再就业机会阶段 |
5.1.1 对关系资本的运作:主动扩大社会关系网络 |
5.1.2 对制度资本的运作:被动接受为主 |
5.2 退休职工对社会资本的运作——巩固再就业职位优势阶段 |
5.2.1 对关系资本的运作:完善自身社会网络 |
5.2.2 对制度资本的运作:主动去争取更多收益和保障 |
6 总结与讨论 |
6.1 结论与不足 |
6.1.1 关系型资本对实现再就业的影响大于制度型资本 |
6.1.2 退休职工完全实现再就业是两种资本共同运作的结果 |
6.1.3 本文研究的不足 |
6.2 启示和展望 |
6.2.1 正视退休职工再就业的价值,鼓励社会参与 |
6.2.2 构建退休职工再就业劳务市场的完整性 |
6.2.3 政府针对退休再就业应给予更多干预和支持 |
6.2.4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演进及推进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现状和目标 |
(一)国内关于男女平等的研究 |
(二)国内关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研究 |
(三)国外相关研究 |
(四)文献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五、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男女平等观 |
(一)私有制是男女不平等的根源 |
(二)无产阶级解放道路是妇女解放的根本道路 |
(三)妇女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伟大作用 |
二、毛泽东男女平等思想 |
(一)“四权”是中国妇女受压迫的社会总根源 |
(二)在革命斗争中求解放,在参与生产中求平等 |
(三)劳动妇女是争取男女平等的主体力量 |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共领导人的男女平等观 |
(一)邓小平男女平等观 |
(二)江泽民男女平等观 |
(三)胡锦涛男女平等观 |
(四)习近平男女平等观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孕育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推进男女平等的初步探索 |
(一)动员妇女参政议政,争取男女政治权利平等 |
(二)打破封建土地制度,争取男女经济权利平等 |
(三)实行婚姻制度改革,争取妇女婚姻自由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推进男女平等的全面探索 |
(一)男女平等成为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 |
(二)颁布《婚姻法》构建新型婚姻家庭关系 |
(三)保障妇女参加普选和民主建政 |
(四)强调同工同酬与保护妇女劳动权益 |
三、改革开放初期党推进男女平等的全新探索 |
(一)修改《婚姻法》,应对新时期婚姻新问题 |
(二)直面妇女参政低谷,切实维护妇女参政权利 |
(三)促进妇女公平就业,深化妇女劳动权益保障 |
(四)出台《妇女权益保障法》,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制化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及逐步完善 |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和确立 |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时代背景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 |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的建构 |
(一)明确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组织体系 |
(二)制定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纲要规划体系 |
(三)构筑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执行的法律政策体系 |
(四)建立科学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监测评估体系 |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妇女发展的初步推进 |
(一)多措并举保障妇女就业创业 |
(二)齐抓共管积极推动妇女参政 |
(三)多部门联合共促妇女成长成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发展 |
一、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的新机遇 |
(一)新时代妇女发展的新样态 |
(二)习近平男女平等的新思想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 |
二、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的新进展 |
(一)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政策体系的突破性成果 |
(二)妇女发展纲要规划凸显妇女的主体地位 |
(三)法律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的探索和建立 |
三、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妇女发展问题的新突破 |
(一)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
(二)助力贫困妇女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
(三)促进农村妇女平等参与村民自治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 |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妇女发展问题凸显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法律政策体系有待完善 |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度亟需加强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受阻的原因分析 |
(一)地方政府对男女平等的重视程度有限 |
(二)相关机构的权威性与协调性不足 |
(三)性别平等文化环境尚未形成 |
三、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未来发展的着力点 |
(一)完善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法律政策 |
(二)健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配套措施 |
(三)增强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机构建设 |
(四)营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文化环境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四、论地方政府在再就业中的作用(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D]. 鄂义强.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2]中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 李春晖. 北京林业大学, 2020(01)
- [3]基层政府在刑释人员再就业中的作用研究[D]. 李洁. 曲阜师范大学, 2020(02)
- [4]哈尔滨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D]. 孟佳玉.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0(02)
- [5]D市低龄老年人再就业问题研究[D]. 拱睿.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3)
- [6]失地农民再就业政府治理研究 ——以范家屯镇为例[D]. 王立雪. 吉林财经大学, 2020(06)
- [7]退休再就业人员劳动权益法律保障研究[D]. 税子娟. 西南大学, 2020(01)
- [8]“全面二孩”背景下促进女性就业的政府策略研究 ——基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的调查分析[D]. 柏玉成.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9]社会资本对退休职工再就业的影响研究 ——以Y公司为例[D]. 许嘉诚. 东北财经大学, 2019(07)
- [10]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演进及推进策略研究[D]. 张小宝.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标签:农民论文;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论文; 社会因素论文; 中国现状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