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分化与整合及其对中国社会稳定的影响(论文文献综述)
沙涛[1](2021)在《功能主义刑法解释论 ——立场、方法与运用》文中提出刑法需要被解释。刑法解释需要借助体系化方法,构建以犯罪论体系为核心的刑法解释体系,因为体系化有助于保障解释结论的合逻辑性和安定性,进而保障相同案件相同处理这一法律公正原则的实现。然而,被体系化思维与方法宰制的刑法解释存在封闭、僵化进而脱离社会实际的危险,所以要从社会现实出发构建科学的刑法解释体系。近现代刑法传统上将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分离,刑法被认为是刑事政策不可逾越的界限。这种认识虽有利于刑法的安定性,但忽视了刑法体系与社会环境的关系,有损于刑法的适应性。刑法体系的刑事政策化和刑事政策的法治化命题便是对刑法体系与社会需求关系的进一步思考。如今已渐成共识的看法是,一方面刑法体系不应排斥刑事政策的诉求,另一方面刑事政策对刑法体系的影响应受到限制。于是,刑事政策的法治化的实现路径成为新的时代课题。以刑法功能为导向,建构功能主义的刑法解释体系是刑事政策法治化的正确路径。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一方面具有实践基础、方法论基础和合法性基础;另一方面具有超越形式/实质解释与主观/客观解释的科学性和优越性。对刑法功能的理解直接关涉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的建构。传统的刑法功能理论在逻辑上和方法论上存在诸多弊端,不适合指导刑法解释体系的建构。刑法功能研究应以科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以卢曼为代表的社会系统理论在社会理论传统脉络的基础上吸收了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包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学、生物学等,因而是跨学科研究的典范。社会系统理论在方法上不仅具有优越的科学性,而且与刑事政策法治化命题相契合,所以应作为研究刑法功能以及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建构的方法论基石。根据社会系统理论,现代社会是一个复杂性与偶在性快速增长的社会,为降低社会交往的复杂性、维持社会的存续,社会出现了功能分化,社会系统分化为政治、经济、法律等诸多子系统。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理论本身预设了功能/效果的区分和系统/环境的区分。系统的功能是指系统要解决的关于社会存续的某些问题,且该问题只能由该功能的发挥得以解决。系统与环境之间不是输入/输出关系,而是结构耦合关系。系统是自创生的,一方面系统根据自身的符码和纲要实现自我指涉,另一方面系统对环境通过结构耦合的方式实现开放。法律系统与其他社会子系统之间是既相互独立又相互激扰的关系,一方面法律系统闭合运作,来自社会环境的需求不能直接干涉法律系统的运作;另一方面法律系统与政治、经济等社会子系统之间存在结构耦合关系,其他社会子系统的需求给法律系统带来压力,法律系统经选择将来自社会环境的需求纳入法律系统。按照系统/环境的区分范式,法律系统进一步分化为宪法系统、行政法系统、刑法系统、民法系统等法律子系统。刑法系统一方面与法律系统外的环境之间存在独立且耦合的关系,另一方面与民法系统等法律子系统间亦存在独立且耦合的关系。法律系统的功能是稳定社会交往的规范性预期。一种形态社会的存续以人与人之间交往关系的正常开展为前提。于是,预期的稳定对社会的存续而言至关重要。稳定预期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调整认知以形成新的预期,二是确证既有预期的效力,也即确证规范性预期的效力。现代社会是一个价值多元、功能分化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只有法律具有一致性一般化的特点,所以法律系统的功能是稳定规范性预期,而这一功能是道德系统和宗教系统等不能替代的。刑法系统在整个法律系统中居于保障法地位,刑法系统的功能既不是法益保护或人权保障也不是行为规制,而是确证包括刑法在内的全部法律规范的效力。刑法系统确证法规范效力的工具是刑罚,刑罚作为物理性暴力具有一致性一般化的性质,能够有效实现对破坏规范效力行为的否定。法律规范的效力得到确证,法律系统稳定社会规范性预期的功能才能实现。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论证说理需要借助利益衡量。利益衡量是刑法系统实现认知开放的重要管道。为确保刑法系统的独立运作,利益衡量要以法律条文为前提,并依托于以法规范确证功能为导向的犯罪论体系。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的建构需要运用体系化方法,首要之事便是建构一个功能性的犯罪论体系。在既有的犯罪论体系理论资源中,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与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在思考方法上具有一致性。所以,经济的做法是以刑法系统的法规范确证功能为导向,对既有的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进行改造。法益是刑法系统与其环境的连接点,刑法系统对社会环境需求的纳入需要通过利益衡量进行转译。首先,要进行利益识别,也即识别出属于法律系统的利益。识别的过程是一个选择的过程,选择的标准以刑法系统的法规范确证功能为导向。刑事政策等社会需求层面的利益应通过法益概念的转译进入刑法系统,利益衡量不应将不属于刑法系统的利益纳入考量。其次,要进行具体的利益衡量,也即在诸多法律利益中权衡选择有助于法规范确证功能实现的利益。归属于刑法系统的利益需进行划分和层级设定,异质利益之间的衡量需在具有共识性的制度利益下展开。最后,利益衡量还应遵循比例原则,合宪性解释能起到对利益衡量的限制作用。功能主义刑法解释是科学的解释立场和方法,能够为具体的法律适用提供方法论支持。例如在正当防卫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解释适用中,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便体现出其优越性。既有关于正当防卫原理的学说略显零散和乏力,个人利益保全说独力难当,传统法秩序维护说欠缺理论根基,利益衡量说存在诸多缺陷。正当防卫原理应在与刑法系统功能的关联中探寻,正当防卫的原理应是法规范确证导向的利益衡量。以法规范确证导向的利益衡量为基础对正当防卫要件进行功能主义解释,是精准认定正当防卫的科学方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构成要件的解释,应结合《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前置法规定,以刑法系统的法规范确证功能为指引,兼顾信息主体个人利益与信息流通利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是个人信息权,个人信息权应限缩解释为信息自决权,且在新技术环境下宜将个人的社会交往利益作为信息自决权的核心内容,同时强化信息处理者的信息保护义务。刑法没有限缩个人信息范围的必要,个人信息的范围应依《民法典》等前置法确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是不法要件,“知情同意”的违反是判断不法的核心要素。为实现刑法处罚范围的合理划定,应通过“情节严重”这一不确定法律概念实现犯罪圈调节。“知情同意”的认定规则与“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取决于在法规范确证功能导向下的利益衡量。
李珊珊[2](2021)在《参政党视角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研究》文中指出政党制度是人类现代政治生活的基本形式之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共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全新概括,其中具有两大主体,一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二是作为参政党的八个民主党派。作为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政党概念,民主党派是与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亲密友党,而参政党的称谓则是一个具有集体含义的政治名词,彰显了民主党派在中国政治体制中的独特位置和作用。它突破了西方政治学对“政党”的一般定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之“特色”所在。新型政党制度是一个系统性构成,参政党是其中的一个子系统,其角色定位的规范化程度,及其与其他结构性要素的互动关系对这一制度具有重要的型塑作用。因而以参政党为视角对新型政党制度的研究需要从要素分析系统、从部分考察整体,这与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范式具有一定程度的契合性,可以借鉴其角色、结构与体系的分析模型,将参政党角色定位于组织、制度与治理三个层面,再以此为基础分析参政党与执政党在新型政党制度体系中的结构性互动,以及参政党的角色功能向新型政党制度运行效能的转化,从而形成从参政党视角出发考察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研究框架。参政党的三种角色之间具有紧密的内在逻辑关系:首先,参政党只有具备完善的组织体系,才能在此基础上建构规范化的制度,进而充分发挥治理功能;其次,合理有效的制度设计,也为参政党组织的良性发展,及其治理能力的提升提供了必要保障;再次,随着参政党参与国家治理的不断深化,又反过来对其组织建设和制度设置的规范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执政党的领导下,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角色定位在新型政党制度演进的过程中不断明确,同时其自身的规范化进程也深刻影响着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模式,使后者呈现出平稳渐进、合作共识的总体特征。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包括组织模式、制度模式与治理模式三重要素。在组织模式上,参政党与执政党的互动遵循民主集中的组织原则,形成了非竞争性的组织关系,具有非对称性的组织特征。在制度模式上,参政党与执政党在国家政权层面的互动形成了“执政—参政”的制度模式,在政党层面的互动形成了多党合作的制度模式,在社会层面的互动形成了政治协商的制度模式。作为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新型政党制度全方位嵌入到国家治理体系中,形成了“嵌入式”治理的模式,具有一主多元的权力配置格局,以及科学化与民主化的政策优化机制。从总体上看,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呈现出鲜明的合作型特征,其中执政党领导合作,参政党协同参与,有效提升了治理绩效。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效能包括体系效能、过程效能与政策效能三个维度。参政党自身具有政治录用、政治社会化、利益综合、社会服务与政策反馈等功能,它与执政党互动则形成了政治沟通、科学决策、民主协商以及民主监督等功能。这些功能维系着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提升了该制度的效率与稳定性,充分展现了该制度治理科学化和民主化的政策效果。尽管新型政党制度具有显着的制度优势,但它在结构运作与能效发挥等方面仍有提升的空间,而参政党自身建设也有待进一步规范。鉴于外在的环境的复杂多变,新型政党制度尤需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运行效能、增强适应能力,从而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王枭[3](2021)在《近代中国教学思想的观念史考察》文中研究指明近代中国教学观念是怎样形成的?这是现代教学研究首要回答的问题。如果知道了近代中国教学观念的形成路径,那么就可以知道近代中国教学观念是什么。近代中国教学观念是现代中国教学研究的起点,其研究价值不言而喻。近代中国教学观念以中国传统教学观念为起点,中西方文化碰撞为其提供了驱动力、近代中国社会的物质基础和教育诉求为提供了发展要求,在驱动力和发展要求的基础之上,形成了具有中国属性的近代教学观念,即教学做合一观念。本论文采用观念史法、文献法、内容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开展研究。首先,绪论部分阐述了本文的研究源起、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研究创新之处等内容。通过文献综述梳理了教学思想、观念史研究等相关文献,充分吸收现有研究成果,从而确定论文的研究问题和论文的写作方向。其次,从观念史的含义、理论要义、理论的产生、理论的发展、方法论的意蕴等方面来探析观念史研究方法。在此基础之上,明确观念史研究为教学思想史带来多个研究启示,如注重教学观念在文化场域中的综合研究、教学观念的语境研究、同一时空下多元教学观念间的互动研究等。再次,近代中国教学观念转变的起点是指中国传统教学观念阶段。通过近代中国教学观念转变前的文化场域特征的梳理发现,此文化场域具有稳定和秩序性、直觉和顿悟性、关系性等特征。在此文化场域下,中国形成两种类型的教学观念,一是混沌一体教学观念,二是相对独立的教、学观念。近代中国教学观念转变前的教学观念在教学目的上具有关系性、教学内容上具有稳定性、教学方式上具有体悟性等特征。另外,近代中国教学观念改变的动力来源于文化场域、教学观念转变的内部动力、教学观念转变的外部动力等。随后,近代中国教学观念形成的阶段与路径。横向来看,近代中国教学观念的形成经历了教学观念的自我批判、欧洲大陆教学观念对教学制度化的改造、英美教学观念对教学方法的改造、近代中国教学观念重塑等四个阶段形成的。纵向来看,近代中国教学观念的形成是从文化改造、到西方教学观念传播与实验、再到教育改革的路径中形成的。之后,近代中国教学观念的内涵与特征。通过近代中国教学观念内涵的梳理,可知教学做合一观念具有三种含义,第一教、学、做是一体三面的关系,第二做是教、学的基础,第三教学做合一是一个传承与超越的教学观念。教学做合一观念具有关系论、主体性等特征。从学理的角度看,近代中国教学做合一观念是一个传承与超越的教学观念。最后,中国近代教学观念的形成历程对我国教学理论本土化建构提供了三点启示,一是坚持文化自信,扎根教育传统;二是以开放的心态对待异域文化,吸收外来文化的优势;三是关注时代发展,建构本土化教学理论。
秦国庆[4](2021)在《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文中认为作为中国农村地区最重要的生产性公共池塘资源之一,基层农田灌溉系统具有抗旱排涝的基础功能,在抵御农业旱涝灾害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提升农村社区韧性和灾害应急能力的重要物质基础。然而,凡是属于大多数人的公共资源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公共池塘资源“弱排他性”和“竞用性”的属性使其管护及治理通常面临“囚徒困境”难题。同时,在农户分化趋势下,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资产专用性特征、不同类型农户主体的灌溉需求特征呈现出差异化趋势,农户群体在先前“同质化”时期基于地缘、业缘关系所建立的农田水利合作基础逐渐瓦解,实现基层农田灌溉系统长效治理的难度有增无减。适应性制度变迁是应对农户分化挑战的可行路径,结合不同类型农户的生产需求差异,总结不同农户分化情形下的适应性制度变迁规律,是推动农户分化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由对立关系转换为协调关系的关键所在,这有利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水平的提升,对于实现农田灌溉系统建设与农业现代化的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因此,将农户分化和制度变迁概念引入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研究框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基于农户分化和制度变迁的双重视角,依据社会分化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集体行动理论、公共事务治理等理论,对农户分化、制度变迁和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进行概念界定,确定三类核心变量的维度特征与指标表征依据,构建了农户分化、制度变迁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理论框架,深入阐释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治理绩效之间衔接逻辑。在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利用河南、湖北2省10县237个村的两期面板数据与典型案例资料,使用双案例比较分析法、固定效应模型(FE-OLS、IV-FE-OLS)、一阶差分模型(FD-OLS、IV-FD-OLS)、倾向得分匹配法(PSM)等多种识别策略探究了农户分化、制度变迁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以及制度变迁在农户分化与治理绩效之间的传导机制;并结合研究结论指出了基层农田灌溉系统长效治理优化路径。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边界可分为结构性和非结构性边界两类。其中,结构性边界指实体灌溉设施的物理边界,非结构性边界指灌溉系统中非实体要素的边界,包括经济边界、政治边界等。对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一类公共池塘资源而言,实体设施供给的缺失是一阶困境,制度等非实体要素供给的缺失是二阶困境。本文根据基层农田灌溉系统“弱排他性”和“竞用性”的特征,从“供给”和“占用”两大维度测度其治理绩效,供给绩效实际上衡量了治理手段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弱排他性”缺陷的克服程度,占用绩效则衡量了治理手段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竞用性”缺陷的克服程度。前者反映了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设施供给有效性,后者反映了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制度运行存续性。总体来看,样本村庄的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在2013至2017年发生了明显的下滑,主要体现为设施维护成本负担的上升和输水排涝能力的下降。(2)农户分化是农户要素配置方式变迁的后果。因此,农户要素配置方式的结构差异是农户分化的核心维度,本文称之为农户水平分化。除此之外,农户先天禀赋差异也是加剧农户分化的重要因素。即使农户要素配置方式相同,先天禀赋的差异也会引致农户分化,这种分化体现为相同要素配置方式下的产出差异化,集中表现为农户收入的垂直分层,故农户收入差异是农户分化的另一重要维度。总体来看,样本村庄的农户水平分化指数和垂直分化指数从2013至2017年呈现上升趋势。(3)基层农田灌溉系统运行制度实际就是约束村庄灌溉集体行动的博弈规则,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运行制度变迁实际就是边界、位置、选择、信息、范围、聚合和偿付7类博弈规则的状态演变,这一演变过程符合制度变迁的广义特征,且至少部分由集体内生推动。数据分析结果表明,从2013年至2017年,样本村庄的农田灌溉系统运行制度发生了多样化的变迁,既存在正式规则、非正式规范向无规范无规则状态退化演变的情形,也存在由无规范无规则、非正式规范状态向正式规则进化演变的情形,还有相当部分村庄未发生相应的规则变迁。(4)农户分化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之间具有显着的因果关联:(1)农户分化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占用绩效及其总体治理绩效具有显着的负向影响,这一结论经过了内生性检验、安慰剂检验和稳健性检验的多重评估。(2)农户分化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依灌溉设施类型、产权配置形式、农业生产依赖度、村庄关系和睦程度、是否被派驻“第一书记”的差异而存在异质性。(3)农户分化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之间并不存在显着的“U”型或倒“U”型关系。(4)农户分化降低了当事主体在治理过程中的要素配置效率,加剧了治理主体面临的不确定性感知,进而负向影响了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占用绩效与总体治理绩效。(5)制度变迁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之间具有显着的因果关联:(1)?allo3(按一定顺序取水规定)的进化型变迁能够显着的提升村庄农田灌溉系统占用绩效,?info2(农田灌溉系统功能指标公示规定)的进化型变迁能够显着的提升村庄农田灌溉系统的供给绩效和总体治理绩效,?pay2(水费及维护费用摊派规定)的进化型变迁能够显着的提升村庄农田灌溉系统的占用绩效和总体治理绩效,以上结论经过了内生性检验、安慰剂检验和稳健性检验的多重评估。(2)制度变迁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依灌溉设施类型、农业生产依赖度的差异而存在异质性。(3)边界规则的进化型变迁虽然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没有直接的显着影响,但可以和?allo3(按一定顺序取水规定)、?info2(农田灌溉系统功能指标公示规定)、?sco1(哪些土地可以被灌溉的规定)、?pay2(水费及维护费用摊派规定)产生交互作用,联合正向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4)“制度变迁→要素投入水平→治理绩效”以及“制度变迁→要素配置效率→治理绩效”的作用渠道是部分成立的。(6)制度变迁在农户分化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之间存在显着的中介作用。具体而言,农户水平分化能够推动?allo3(按一定顺序取水的规定)、?info2(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功能性指标公示规定)、?pay2(水费及维护费用摊派的规定)的进化型变迁,而?allo3的进化型变迁能够显着的提升村庄农田灌溉系统占用绩效,?info2的进化型变迁能够显着的提升村庄农田灌溉系统的供给绩效和总体治理绩效,?pay2的进化型变迁能够显着的提升村庄农田灌溉系统的占用绩效和总体治理绩效。以上结论经过了内生性检验和稳健性检验的多重评估。可以认为,“农户分化—制度变迁—治理绩效”的中介作用渠道是部分成立的。综合而言,农户分化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是复杂的:一方面,农户分化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具有消极的直接影响;另一方面,农户分化又会驱动部分运行规则的进化型变迁,进而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产生积极的间接影响。结合以上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1)精准识别长效治理制约因素,建立健全治理绩效评价体系;(2)统筹农户灌排需求,推进设施提档升级;(3)引导管护模式改革,鼓励治理机制创新;(4)加强基层集体行动能力建设,重构村庄公共事务合作基础;(5)整合多元农户主体优势资源,支持基层灌排制度自主创新;(6)探索基层灌排治理经验,推广扩散典型治理模式。
朱长征[5](2020)在《自我整合的概念与机制及其对自我成分参照的影响》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我是个体心理活动和体验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心理学的自我研究无论是在理论构建还是在实证研究中均存在明显的不足。James(1890)将自我这一研究主题从哲学接引到心理学之初,对客体我的分类给心理学的实证研究奠定了基础。但James关于主体我的描述依然沿用哲学传统,将其定义为自我结构中的行动者和认识者,强调主体我作为“观察者”为个体提供存在感和连续感。主体我的这种“哲学式”定义难以量化操作,难以用实证的方法展开研究,从而导致主体我研究滞后于客体我。主体我和客体我研究的不同步使得心理学的自我研究缺乏整体性和主体我与客体我相互作用的视角。针对心理学自我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本研究试图从心理学视角定义主体我,并使用多种方法验证这一理论构想,以期为心理学主体我乃至自我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和新的研究视角。本研究以哲学对主体我的界定为线索,梳理归纳心理学领域内的主体我研究。已有的文献表明,不同维度自我成分(自我侧面、层级自我和时间自我)均以特定的方式关联在一起并对个体的认知和适应产生影响。其中时间自我整合是心理学回答哲学主体我问题的持续努力,致力于研究时间自我如何整合在一起形成自我同一性、产生自我存在感和连续感的问题。我们认为,不同维度的自我成分都需要通过整合形成一个组织化和结构化系统,才能实现自我的功能。整合不仅仅发生在时间自我之间,自我侧面和层级自我之间也存在整合。以此为基础,本研究使用自我整合取代主体我,并将其定义为个体在不断分化和增殖的自我成分之间构建联结、提高概念化水平,最终形成持久稳定的核心自我的倾向和过程。结合不同维度自我整合的机制,本研究认为自我整合具有联结性、概念化和稳定性的特征。在研究方法方面,本研究坚持主体我和客体我相互作用的视角,从自我整合和自我成分的交互作用中探究自我内部的结构组织以及这个结构组织的不同成分如何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促进自我发展、实现自我功能。本研究采用了问卷、叙事和行为实验等多种方法验证自我整合的概念和特征。在具体研究中,我们(1)采用自我概念分化的测量程序来获取自我整合的量化指标;(2)将自我成分作为自我参照范式的参照对象;(3)以R值作为自我成分认知的量化指标;(4)使用人格特征词和年龄特征词为刺激材料激活不同的自我成分。研究的主要结果如下:(1)自我整合与自我成分交互作用显着。自我整合与自我侧面、层级自我、时间自我、自我定义记忆的类型之间均存在显着的交互效应。这种交互效应指向一个共同结论:整合组个体自我成分参照的R值无显着差异,呈现出一种集中聚合的趋势;分化组个体自我成分参照的R值差异显着,表现出一种离散分离的状态。研究结果支持我们关于自我整合的理论构想,不同维度的自我成分随自我整合水平的提高,其联结更为广泛丰富、概念化程度更高,并具有跨时间、层级和情境的稳定性。自我内部结构和成分的这种整合性变化导致个体的认知和行为具有跨越时间、层级和情境的稳定性,有利于个体自我存在感和连续感的维持与发展。(2)自我整合对社会认知的影响。整合组个体以内在的“明”辨别他人(一般朋友)不同层级的信息,分化组个体则因内在的“冲突”混淆他人的信息。而对于“自己人”(同年龄同性别的亲密朋友)的认知则和个体对于自身的认知保持一致。(3)自我整合影响心理适应。自我整合与积极的心理适应(心理幸福感)正相关,与消极的心理适应(焦虑)负相关。
赵力[6](2020)在《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研究 ——基于组织社会学的视角》文中认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不仅是法院自身运作与内部治理的需求,更是应对司法复杂的外部性,以及不断适应社会转型、政治体制改革等的体现。作为一项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举措,这一改革在本质上是法院内部的一场“脱胎换骨”,是一种对自身结构与功能的优化。如何恰当地设置各个内设机构,实现彼此之间的分工协作。一方面,在宏观上,这一改革应当与政治权力结构、社会治理的要求相适应;另一方面,在微观上,它又涉及到法院内部的人、财、物等要素的重新配置。可以说,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是内外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的产物。它既要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又应当满足法院内部治理的需求。由此,基于组织社会学的视角,从组织环境、组织目标、组织结构、组织机制、组织决策等方面入手,来分析和研究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逻辑、历程和方式。在性质上,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是解决纠纷的专门机构。它是以审判为目的,由专业的法官按照一定规则成立的组织。但是,和任何其他组织一样,法院也需要行政管理来维持自身的正常运转。由此,作为组织的人民法院,其运行呈现为一种“审判—管理”的二元模式。这种运作模式构成了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组织基础。围绕着审判职能与行政管理,一方面,法院通过与外部环境的互动,嵌入整个政治社会体制之中,并会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变迁。另一方面,基于职能分工的要求,它又在内部结构上实行分庭管理,由不同的机构分别承担不同的职能,并呈现出一种异质化、矩阵式的组织结构。这一改革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复杂到专业”“从表层到实质”等四个阶段,分别体现为不同时期法院组织体制的发展特点。作为一个开放系统,法院通过与外部环境的资源交换、持续互动,嵌入到政治、经济、社会系统之中。它不仅取决于能否适应外部环境的要求,还将随着环境的变迁和复杂化,不断进行自我调整以满足其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可以说,环境构成组织变迁的外在动力,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也是适应特定社会经济环境的产物。一方面,从一般外部环境入手,法院不仅依附于政治权力的安排,还需要应对社会生活的复杂性,顺应经济秩序的发展,以及获得民众的接受与认可。另一方面,在司法场域中,这些环境因素又在进一步影响或塑造着法院的组织形态。既促使其组织规模不断扩大,内设机构数量持续增多,又在推动着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来保障审判权运行的高效公正。基于“审判—管理”二元模式,法院的运作以公正和效率为基本目标,并依赖于合法性和效率两种机制组织起来。作为一种正式组织,特定的目标是法院存在的必不可少的前提。但是,法院究竟会选择或追求何种组织目标,后者又将如何影响法院组织形态的塑造。在新制度主义组织理论中,来自业务技术环境、制度环境的制约,构成了组织目标选择的外部空间。与之相应,一方面,技术环境要求组织有效率,即按最大化原则组织生产。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机构,法院应当保持稳定、高效的产出,并将资源集中于组织的生产系统——各个审判部门。另一方面,制度环境对组织的制约将通过合法性机制实现。在合法性压力下,法院与其他行政组织产生了同质化的演变过程,也采用了科层制的组织形式。但是,司法权的判断属性以及中立、公正的要求,又反过来塑造了法院的组织结构,发展出有别于行政机构的独特性。由此,效率机制与合法性机制,这两种组织机制构成了不同制度变迁的逻辑,在实际支配着法院组织形态的塑造和变革。在本质上,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是一种组织结构的分化与整合。作为一种正式组织,法院之所以具有一定的功能,是由法院相应的组织结构所决定和保证的。伴随着结构分化的过程,科层制组织模式被逐步扩张到整个法院系统,并在法院内部形成一种科层化的“线性构造”。包括内部职权的“层级配置”、司法资源的“线性分配”和司法人员的“分级安排”。一方面,通过组织的水平分化,导致法院组织规模不断扩大,其内设机构数量持续增多。另一方面,法院的垂直分化又将使其产生新的等级和层次,通过上下级之间的控制关系来加强法院内部的管理和监督。对于法院来说,这种科层制结构存在正功能与反功能之分。一方面,正功能构成科层制结构存在之必要性,它们体现为该结构在法院组织体系中的作用,并对组织目标的实现有所助益。另一方面,反功能源于科层化管理与审判独立之间的张力,这种张力又将进一步导致结构紧张或者引起结构变迁。于是,这种反功能的存在,可以反映出法院组织结构中所蕴含的紧张或冲突,进一步成为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内在动力。随着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全面启动,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精简整合内设机构,实行扁平化管理,成为了实行司法责任制的应有之义。从科层制结构到扁平化管理,这种转变需要经过一种结构整合的过程来优化法院内部结构,形成明确合理的分工协作体系。一方面,通过精简整合机构,特别是司法行政管理机构,严格控制法院组织规模,来改变法院以往臃肿的体制;另一方面,这种结构整合关键在于减少法院内部管理层级,合理调整结构安排,进一步提高法院运作的效率。总之,围绕着审判职能与行政管理,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是适应特定社会经济环境的产物。它不仅依赖于合法性和效率两种机制组织起来,也体现为一种法院组织结构的分化与整合。这一改革只有满足外部环境变化的需求,通过优化职能分工和结构安排,才能实现法院内部职权的合理配置。
于丽春[7](2020)在《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文中研究说明在组织活动中,通过合作能够提升组织效率、服务质量,而合作缺失,则会带来服务质效的下降。政府组织亦如此,即政府部门间合作与否会对其服务质量和效率产生重要影响。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政府部门间合作是其发展的内在要求。首先,社会转型带来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问题,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提升治理能力加以解决;其次,发展经济的压力,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提高办事效率;再次,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满足公众需求;最后,信息化的推进,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打破传统的“碎片化”运行模式。在具体实践中,我国政府逐步加强对政府部门间合作问题的关注,并通过“大部制”改革、跨部门协调机制等方式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但仍存在着不足之处。“大部制”改革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关系调整,但没有形成顺畅的政府部门间合作关系;建立协调机制对高效推动特定跨部门事项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推动了政府部门间合作,但容易带来机构林立,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长效性、内生性不足等问题。并联审批是伴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而产生、发展的一种促进审批效率提升的运行方式,外在形式上,其是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一个微观切口;内在本质上,并联审批通过流程优化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避免了组织机构变动和新的机构设置,有助于形成长效性、内生性的合作机制,是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一个必要切口。所以,基于现实问题与实践考量,本研究聚焦并联审批这一运行方式,对其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进行分析。那么,并联审批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通过何种机制、何种路径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这构成了本文要回答的核心问题。首先,政府部门间合作需求与合作困境共存,对合作困境生成逻辑的探索有助于破解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难题。在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场域内,政府部门面临着两方面的挑战,一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二是经济、社会对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而政府部门间合作是应对以上挑战的必然选择。合作需求是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逻辑起点,其形成源于两方面的因素,第一,实现更高效率以满足经济社会的公共服务需求,是形成合作需求的直接原因;第二,提升政府整体效能以获得更大效用,是形成合作需求的深层原因。虽然,政府部门间合作具有理论上的基础和实践中的需求,但是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的政府部门间合作常常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产生合作困境。主要体现在“权责壁垒”使政府部门间整体性价值缺失、增加沟通成本、阻碍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导致形成合作难;“分割式”审批使审批流程破碎、审批标准不一,导致合作执行难。那么,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逻辑为何?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目标不一致、行动不一致是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前者表现为,政府部门的“自利”导致部门间目标各异、政府部门的“利他”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一致;后者表现为,分散化审批、流程破碎、信息不畅致使部门间行动不一致。但分化的组织结构是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其纵向关系瓦解政府部门间合作意愿,横向关系削弱政府部门间合作动力。其次,并联审批作为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微观且必要的切口,具有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并联审批经历了萌芽、发展和相对成熟阶段,其发展历程中体现了各政府部门从简单的联合办公逐步转化为相互合作的过程。进一步地,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体现在形成过程和执行过程之中。第一,并联审批的形成过程包含了政府自身改革因素,以及来自群众和企业的经济社会因素,其有利于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也体现在政治和经济社会方面。政治方面,并联审批是产生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种创新方式,目的在于提升政府的审批效能;经济社会方面,并联审批是相对于串联审批的一种高效运行的审批方式,强调各审批部门的共同推进;基于以上方面,其有利于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第二,并联审批的执行过程,强调一个部门或者窗口向申请人收取申请材料,通过后台并联式运行对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意见,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送达审批结果。为达此要求,并联审批基于组织载体进行集中审批、以优化流程为运行前提、以信息科技为技术支撑,从而有利于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从最终效果来看,并联审批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合作,表现为促进了政府部门间的联合行动、增进了公共价值。但是,政府组织结构的分化不可避免、政府部门间的利益不会得到根本性的调和,这决定了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限度。最后,为了化解合作困境,实现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需要对政府部门间的目标和行动进行一致性协调。第一,基于政治、经济和社会三个维度,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具体表现为,在行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提升的公共服务需求的宏观背景下,跨部门行政审批中的政府部门需要进行合作,并联审批在不改变原有制度设置和职能划分的基础上,以审批事项为中心,促进了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第二,通过组织、流程和技术三个方面,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组织方面,政务服务中心和行政审批局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组织载体;流程方面,审批流程的整体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运行前提;技术方面,电子政务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技术支撑;以此为基础,并联审批促进了传统上以政府部门为核心的“职能驱动型”服务模式向以审批流程为核心的“流程驱动型”服务模式的转变,促进了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通过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并联审批促进了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本文最后一章,以J省不动产登记改革为例对前文的理论分析部分进行验证。第一,从合作需求来看,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引发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需求;但是,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存在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即“权责壁垒”导致形成合作难、“分割式”审批导致合作执行难;而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在于相关部门间的目标不一致、行动不一致,分化的组织结构则是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第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体现了不动产登记已经从简单的部门联合办公转化为部门间的相互合作,与此同时,从其形成过程和执行过程来看,具有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形成、行动一致生成的优势;并且,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取得了积极效果,但也因分化的组织结构使其具有一定的限度。第三,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主要体现在,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具体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维度;以及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具体包括组织载体、运行前提和技术支撑。综上,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第一,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逻辑包括生成机理和深层诱因两个层面;第二,并联审批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合作,但面对合作困境生成逻辑的不同层面,其有效性与有限性并存;第三,基于目标一致和行动一致构建的分析框架,能够对并联审批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进行解释,而目标一致、行动一致是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效路径。
薛睿[8](2020)在《哈尔滨中心城区形态演进研究(1898-2018)》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哈尔滨的大规模城市化发展起源于1898年中东铁路的勘测与修建,百余年的历史相比于国内众多历史文化名城并不算久远,但其发展过程较为曲折,造就了哈尔滨独具特色的城市空间形态及其剧烈波动的演化过程。本文以哈尔滨中心城区为研究对象,以城市形态学理论与方法为基础,从时间维度上划分出从前至后的6个形态演化周期,确定了中心城区与典型片区两个尺度层级,融合多种定性及定量分析方法,对哈尔滨相关形态要素特征的演变历程进行系统的分析及动因解读。本文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包括第1章绪论与第2章城形态学理论解析及研究框架构建,是论文的基础分析部分,论述了论文写作的背景、目的与意义,从研究框架、研究方法、研究对象与要素等方面为其后论述提供理论及技术上的支撑;第二部分包括第3章近代时期与第4章现代时期的城市形态解析,分别对所确定的6个形态周期中的哈尔滨中心城区及各典型片区的发展背景与形态特征进行的分析与解读;第三部包括第5章城市形态演化规律分析与第6章城市形态演化动因分析,是整个论文的最重要结论部分,将各周期城市形态静态特征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其演化的规律,并结合相关背景分析形态特征的生成及演化动因与机制。哈尔滨的中心城区的扩展经历了从以铁路与水路为依托的聚集式扩展,到以公路及产业网络为依托的外延式扩展,其间经历了三次明显的加速过程以及一次明显的降速过程。市区的结构形态经历了较为复杂的演化过程,从城市生成初期的松散的多中心结构,以及其后几个阶段中单中心结构的整合、迁移与分化过程,并逐渐朝着相对成熟的多核心结构发展,整个过程受到地缘环境不断转化的影响呈现出先“差异式”再“叠加式”的演化特征。较大的阶段性差异使城市结构发展的连续性较差,市区内始终未形成延续性较强的功能轴线。市区内受限于铁路、水系、大面积的工业用地等因素的阻隔,各片区之间的交通无法进行有效的整合,导致市区路网整体联系度较弱,无法对“双极多核心”结构的培育提供有效的交通支撑。在局部的城市形态生成及演化过程中,主要的指导思想从初期的以美学秩序为基础的欧式古典主义规划思想演化为后期的以功能理性为基础的现代城市规划思想,伴随这一过程哈尔滨的片区路网肌理形态从“图形化、内向型”的形式向“均质化、外向型”的形式转化,并体现出一定的“去地域文化性”特征;功能组织形态经历了从“线性组织”到“分区组织”,再到“组团式组织”的演化过程,组织层级上具有从“垂直化”到“扁平化”的演化特征;公共开放空间的类型经历了从“街区主导”到“公园绿地主导”的演化过程,并体现出小型化、带状化、多样化与商业化的趋势特征。哈尔滨城市形态生成及演化的动因较为复杂,其中主要以地缘环境及自然环境为主要的底层逻辑,以“城市的枢纽地位”及“移民城市及来自于俄国的影响”两条始终保有持续影响力的因素为主线,以经济体制、依托网络、空间门槛、规划思想、形态主导意向等因素的阶段性变化为最直接的动因,并以标志性事件为触发点,通过其对应的城市发展政策与相关规划直接作用在城市形态上。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创新性成果:提炼出城市形态学相关理论中的“时间”、“尺度”与“区域”三个核心概念,并以此为基础搭建了对中观尺度的城市形态的融合型研究平台;通过从静态到动态的形态特征分析,揭示了哈尔滨中心城区的各种形态要素的演化规律,并结合城市发展背景提炼出城市形态生成及演化的主要动因;结合哈尔滨城市形态演化过程及发展趋势,以片区尺度层面的6个维度及12组变量为基础建立了“肌理指数”的片区形态择优模型及初步的评价体系。
施萧萧[9](2020)在《合作网络与知识网络特征对高技术企业双元创新影响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和创新复杂性的不断提升,企业需要同时兼顾能够为其带来持久竞争力的探索性创新和实现持续盈利效益的利用性创新,才能够维持持久竞争力。在知识经济和网络经济时代背景下,一方面,知识是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核心要素,高新技术企业注重自身知识基础的构建和配置,旨在核心技术的研发和自主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企业边界日趋模糊,基于外部研发合作网络这一平台,各个利益相关者能够实现对外部重要技术知识资源的搜寻、获取、整合和利用,这成为企业提高创新效率和加快创新速度的核心途径。如何合理构建企业知识基础和优化企业外部合作网络来加速双元创新的发展成为学术界和企业界关注的核心议题。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研究视角出发,对企业内、外部因素如何影响双元创新活动展开了相关探讨,但没有对如何合理匹配内部知识基础结构构建和保障外部资源获取,以保障双元创新活动最高效地开展这一问题给出系统性的回答,这使得高技术企业在知识基础构建和外部资源获取实践过程中面临着诸如过度的依赖外部资源集成、忽略核心技术培育等问题,缺乏针对性的理论指导和实证支持。本研究针对高技术企业创新实践过程中面临的上述问题以及目前相关领域的研究缺口,以高技术企业双元创新过程中内外部创新资源合理配置为切入点,基于相关理论,结合理论推理和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对企业外部合作网络和内部知识网络结构如何影响双元技术创新的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探究。本研究成果促进了创新网络和知识基础相关理论的发展,填补了双元创新理论研究的空白。研究结论能够为高技术企业合理利用外部创新资源,适时配置自身知识基础结构来开展创新活动,持续提升双元创新绩效提供了理论参考。首先,本文从网络惯性视角出发,研究验证并揭示了合作网络嵌入性对高技术企业双元创新的动态影响机制模型。通过层次线性回归模型方法对获取的专利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随着产业技术的发展,合作网络关系嵌入对双元创新的正向影响逐步增强,结构嵌入对探索性创新的正向影响也在逐步增强,但是,合作网络结构嵌入对高技术企业利用性创新的积极影响效果在不断锐减;至技术进入稳定推进阶段,合作网络结构嵌入会抑制利用性创新水平的提升。在产业技术发展的不同阶段,网络惯性在高技术企业合作网络嵌入与双元创新关系中的调节作用存在一定的差异性。随后,基于技术群体分化视角出发,研究验证并揭示了知识网络嵌入性对高技术企业双元创新的动态影响机制模型。通过层次线性回归模型方法对获取的专利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知识网络结构嵌入性能够提升企业双元创新水平,但随着产业技术的发展,企业知识网络结构嵌入性对利用性创新的正向影响在不断减弱,到技术发展稳定期,结构嵌入性对利用性创新产生负向影响;知识网络关系嵌入性会提升企业双元创新水平,但对探索性创新的正向影响也在不断减弱,到技术发展稳定期,结构嵌入性对探索性创新产生负向影响。在产业技术发展的不同阶段,企业技术群体内凝聚性和群体间桥接关系在高技术企业知识网络嵌入与双元创新关系中的调节作用存在一定的差异性。紧接着,从个体网层面出发,研究验证并揭示了双重网络嵌入对高技术企业双元创新的影响机制模型。通过负二项回归模型对获取的专利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合作网络与知识网络双重结构嵌入的交互会促进高技术企业探索性创新活动,但同时会阻碍企业利用性创新。合作网络与知识网络双重关系嵌入交互会促进高技术企业利用性创新,但同时会阻碍企业探索性创新。合作网络关系嵌入与知识网络结构嵌入的交互、合作网络合作网络结构嵌入与知识网络关系嵌入的交互均会阻碍企业双元创新的发展。外部搜索在合作网络结构嵌入与双元创新关系中起到部分中介作用,但是外部搜索在知识网络关系嵌入与双元创新关系中起到部分中介作用。最后,从整体网视角出发,探究验证并揭示了合作网络小世界性和知识网络凝聚性对高技术企业双元创新的影响机制。通过负二项回归模型对获取的专利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合作网络聚集系数会促进企业利用性创新的发展,但会对探索性创新产生倒U型影响;合作网络平均路径长度越短,越有利于企业探索性创新和利用性创新的发展。知识网络全局凝聚性会提高企业利用性创新水平,但会对探索性创新产生倒U型作用;知识网络局部凝聚性会对企业利用性创新和探索性创新均产生积极影响。知识网络全局凝聚性会增强合作网络聚集性对利用性创新的正向作用,也会增强合作网络聚集系数对探索性创新的倒U型作用。知识网络局部凝聚性仅会削弱合作网络平均路径长度对利用性创新和探索性创新的负向影响。
欧阳鹏[10](2020)在《新时代家庭德育变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新时代是中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状况发生具有进步意义的重大变化的历史时期。家庭德育是在“家庭场域”中培育和发展孩子的道德、思想、政治、理想、爱国精神、民族情怀、集体意识、民主理念、法治观念、心理素质的教育活动。新时代国家发展中的新形势与新变化,以及家庭德育本身存在的许多与客观规律相违背的因素、不合时宜的因素、效率低下的问题等,呼唤家庭德育变革。变革,是一个“变”的过程,又是一个“革”的过程。“变”,意味着家庭德育中原有积极因素的强化、匮乏因素的补全;“革”,意味着家庭德育中负面因素的消弭。变革既是刊谬与补缺的过程,又是强化与增益的过程。研究新时代家庭德育变革,除明晰其基本内涵外,亦需厘清与之相关的重要概念或“关系”。人们的“家庭观、生活观与婚姻观”,“个人与家庭关系、家庭成员与儿童关系”的妥善建构与维持,各个家庭之“家格”的发展状况,人们对于“家庭与个人幸福、社会和谐之耦合关系”的理解,都与家庭德育的存续和变革息息相关。另外,以马克思主义家庭德育相关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家庭德育相关理论为行动指南,从中国传统家庭德育思想及近代以降中外学界家庭德育相关理论中汲取充足“营养”,是新时代家庭德育实现科学、高效变革的必要前提。探赜新时代家庭德育为什么要变革,一方面,须揭示和正视家庭德育面临的新变化与新形势:科技跃升与物质积淀、地缘结构与人口结构变迁、生活方式与社交模式转型、社会分化与阶层固化加深、日益习见的特殊家庭现象。另一方面,须审视新时代家庭德育的现实问题及其归因:当前阶段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结构性难题,引致家庭德育的诸多被动和无奈;在古今中外文化杂糅与冲突背景下,家庭德育面临文化选择与坚守之困局;科学建构与理性反思贫乏、德育理论与方法自觉缺失;家庭“自我”发生疏离;德育智慧与家庭安全感缺位;“德育过度”;家长育德能力和化人水平欠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家庭“德育爱”出现“二律背反”;父亲沦为家庭德育中的“他者”。“缺失型”、“控制型”、“反面型”、“暴力型”、“威权型”为家庭德育现实问题的典型表现形式。深刻体认变革的制约因素与基本原则,是开展变革前最核心的准备工作。剖析制约因素,是因为变革会牵涉这些因素、变革活动将受到这些因素制约。唯有洞悉它们的本质内涵,才能顺利开展变革工作。制约因素主要涵括主体因素、结构因素、环境因素、时间因素、功能因素等。明确基本原则,是为了充分保障变革的合理性、有序性、科学性和高效性,是为了让变革活动的具体行为在秩序与“章法”的规范下更加有的放矢。变革过程应遵循方向正确与操作可行相结合、承继传统与前瞻未来相统一、国外经验与中国国情相协调、时代共性与家庭个性相洽同等原则。开展新时代家庭德育变革,既要变革家庭外围的“德育生态”,又要变革家庭内在的“德育体系”。变革家庭外围的“德育生态”:第一,在国家层面,创新与优化相关制度,完善制度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第二,在社会层面,整治和重构家庭外围的社会环境与道德生态;第三,在社区层面,优化社区资源配置,促进社区对家庭德育的有效参与和多元协同;第四,在家校及个体层面,洞悉家校德育分野与共生之道,打造协作相通且互不从属的共育格局。变革家庭内在的“德育体系”:其一,从优化父亲角色、强化亲职教育、深化家长参与、统摄德育影响等方面着手,提高家长的德育胜任力,形成以能力发展与使命自觉为基础的家庭德育内生动力;其二,建立兼具个适性与社会性、融合民族性与世界性、统一实效性与综合性的家庭德育目标结构,规避道德目标“阿伦特困境”;其三,创新家庭德育内容体系构建的知识立场、时代立场、身份立场、生命立场和系统观导向;其四,在融贯并蓄、旁求博考、多元创生、用科技舆情之利、动“爱与关心”之情的方法求索中推动家庭德育质量提升。综上,论文采用思辨研究法、文献研究法、实证研究法(含描述性统计、独立样本T检验、相关性分析、问卷调查以及质性访谈等)、历史研究法和多学科研究法等研究方法,以“变革是什么——为什么变革——准备变革——开展变革”为研究思路和逻辑线索,对中国家庭德育及其变革的内涵与理论、问题及归因、因素与原则、生态外铄与质量内求等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
二、社会分化与整合及其对中国社会稳定的影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社会分化与整合及其对中国社会稳定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1)功能主义刑法解释论 ——立场、方法与运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刑事政策概念的诞生与演变 |
(二)刑事政策与刑法关系的变迁 |
(三)功能主义刑法学的发展 |
三、研究方法 |
(一)既往研究方法的缺陷 |
(二)社会系统论方法的科学性 |
四、论文框架 |
第一章 刑法解释的功能主义取向之确立 |
第一节 相关概念厘清与界定 |
一、功能概念的厘清 |
二、功能主义概念的厘清 |
三、功能主义刑法解释术语交代 |
四、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品格 |
第二节 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基础 |
一、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实践基础 |
(一)刑法解释的必要性 |
(二)刑法解释的实质化趋向 |
(三)司法裁判的后果考量 |
二、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方法论基础 |
(一)概念法学与功能主义解释龃龉 |
(二)目的法学与功能主义解释契合 |
(三)利益法学、评价法学促成功能主义解释 |
三、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合法性基础 |
(一)功能主义解释内含罪刑法定需求 |
(二)功能主义解释兼顾合理性与合法性 |
第三节 功能主义刑法解释对其他解释立场的超越 |
一、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立场袪魅 |
二、主观解释与客观解释的缺陷 |
三、功能主义解释的超越性 |
第二章 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理论框架——基于卢曼社会系统论的尝试 |
第一节 社会系统论与刑法解释学的耦合 |
一、社会系统论的概念工具:自创生社会系统理论 |
(一)自创生系统理论与社会理论的耦合 |
(二)现代社会的功能分化 |
(三)系统与环境的关系:闭合运作与认知开放 |
二、刑法系统经由自我指涉的闭合运作 |
三、刑法系统经由结构耦合的认知开放 |
第二节 刑法系统结构耦合的媒介 |
一、法益作为刑法系统结构耦合的媒介 |
(一)既有若干观点检思 |
(二)法益概念作为结构耦合媒介之证成 |
二、法益相关概念辨析 |
(一)法益、利益与权利三者的关系辨析 |
(二)法益衡量与利益衡量的关系辨析 |
第三章 社会系统论视域下的刑法功能定位 |
第一节 传统刑法功能观述评 |
一、刑法功能与刑罚的关系 |
二、刑法功能观的分歧与反思 |
第二节 法益保护或行为规制作为刑法系统的附随效果 |
一、刑法系统功能与效果的区分 |
(一)功能与效果的混淆及其弊端 |
(二)功能与效果的区分标准 |
二、刑法系统的功能不是法益保护 |
(一)刑法在保护利益上的不周全性和可替代性 |
(二)法益保护不具有独立地位 |
三、刑法系统的功能不是行为规制 |
(一)社会系统与心理系统的区分与耦合 |
(二)从自然人到社会人:刑法视域下的人类图像 |
(三)从行为强制到行为预期强制:刑法功能的当代转变 |
第三节 刑法系统的功能是法规范确证 |
一、刑法系统功能的初步证成 |
二、法规范确证为何要通过刑罚来实现 |
(一)刑罚的正当性追问 |
(二)刑罚的象征性及其功能 |
三、法规范确证与正义的关系 |
(一)正义标准的社会化转变 |
(二)法规范确证与正义的内在一致性 |
第四章 利益衡量作为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论证方法 |
第一节 利益衡量的必要性与需限制性 |
一、利益衡量的必要性 |
二、利益衡量方法需被限制 |
第二节 利益衡量需依托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 |
一、刑法解释应兼顾体系思考与问题思考 |
二、利益衡量与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的契合性 |
(一)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是功能性体系 |
(二)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为利益衡量提供思考框架 |
(三)利益衡量的主要应用场景 |
第三节 利益衡量的具体方法 |
一、利益识别:被考量的利益范围 |
(一)法外利益如何进入刑法系统 |
(二)不应被考量的利益 |
二、利益衡量的标准与操作 |
(一)利益衡量的标准 |
(二)异质性利益之间如何衡量 |
三、合宪性解释对利益衡量的约束 |
第五章 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具体运用 |
第一节 正当防卫原理与要件的功能主义解释 |
一、正当防卫原理的功能主义探寻 |
(一)正当防卫原理检讨 |
(二)正当防卫原理的研究进路反思 |
(三)法规范确证导向下的利益衡量 |
二、正当防卫要件的功能主义解释 |
(一)不法侵害的范围 |
(二)防卫过当的判断标准 |
(三)防卫意识的认定 |
第二节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功能主义解释 |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保护法益的确定 |
(一)本罪的保护法益是个人信息权 |
(二)个人信息权的限缩解释 |
二、“个人信息”的功能主义解释 |
(一)“个人信息”的范围 |
(二)“个人信息”的合理分类 |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功能主义解释 |
四、“情节严重”的功能主义解释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2)参政党视角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对中国新型(特色)政党制度的研究状况 |
二、国外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研究状况 |
三、对已有研究的分析和评价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何谓参政党 |
二、何谓新型政党制度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五节 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困难与不足 |
第一章 参政党视角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建构 |
第一节 参政党视角的形成 |
一、政党制度研究的西方路径 |
二、中国政党制度的既有解释 |
三、参政党: 中国政党制度研究的新角度 |
第二节 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功能分析 |
一、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缘起与发展 |
二、本文对结构-功能主义的借鉴 |
三、角色定位、角色互动与功能转化:参政党视角下新型政党制度的分析框架 |
第二章 参政党角色定位与新型政党制度的变迁 |
第一节 参政党的角色定位及其规范化发展 |
一、作为组织的参政党 |
二、作为制度的参政党 |
三、治理中的参政党 |
四、参政党三种角色间的逻辑关系 |
第二节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变迁 |
一、20世纪40年代中国政党制度的形成 |
二、改革开放前中国政党制度的曲折发展 |
三、改革开放后中国政党制度的健全与制度化 |
四、新时代以来“新型政党制度”概念的提出 |
第三节 参政党角色规范化对新型政党制度变迁的积极作用 |
一、新型政党制度变迁的总体特征 |
二、新型政党制度变迁中执政党与参政党的角色定位 |
三、参政党角色规范化与新型政党制度变迁关键节点的契合 |
四、参政党文化建设对新型政党制度的意义 |
第三章 参政党和执政党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 |
第一节 组织角色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组织模式 |
一、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
二、组织关系——非竞争性 |
三、组织特征——非对称性 |
第二节 制度角色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模式 |
一、政党与政权关系——执政-参政 |
二、政党与政党关系——多党合作 |
三、政党与社会关系——政治协商 |
第三节治理角色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治理机制 |
一、嵌入式治理——新型政党制度的治理机制 |
二、一主多元: 治理主体的权力分配机制 |
三、协商整合: 治理过程的协同互动机制 |
四、科学民主: 治理绩效的提升机制 |
第四节 参政党与执政党互动下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 |
一、合作型: 新型政党制度结构的整体特征 |
二、参与型: 参政党在新型政党制度结构中的定位 |
三、参政党政治参与对新型政党制度合作型结构的塑造 |
第四章 参政党功能与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效能 |
第一节 体系维持: 参政党与新型政党制度的体系效能 |
一、政治录用: 参政党的人才吸纳效应 |
二、政治沟通: 参政党与执政党的党际交流 |
三、政治社会化: 参政党的文化传播 |
第二节 治理优化: 参政党与新型政党制度的过程及政策效能 |
一、利益表达与聚合: 参政党的利益整合作用 |
二、政策制定与实施: 参政党对决策科学化的推动 |
三、职权行使、社会服务与政策监督: 参政党的政策输出与反馈功能 |
第三节 参政党功能转化对新型政党制度效能的积极作用 |
一、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特点 |
二、参政党对新型政党制度体系的巩固效应 |
三、参政党对新型政党制度过程与政策效能的优化作用 |
第五章 参政党视角下新型政党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应对 |
第一节 参政党角色缺位及其对新型政党制度的影响 |
一、参政党角色规范化的不足 |
二、参政党自身的结构性瓶颈 |
三、参政党的功能局限 |
第二节 新型政党制度面临的压力与挑战 |
一、国内社会环境的压力 |
二、国际局势的影响 |
第三节 参政党视角下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化路径 |
一、在执政党领导下完善参政党建设 |
二、完善政党协商机制与新型政党制度合作型制度结构 |
三、提升参政党治理能力与新型政党制度运行效能 |
四、增强参政党与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适应性 |
结语 |
一、理论价值 |
二、治理价值 |
三、民主价值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近代中国教学思想的观念史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源起 |
二、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现状 |
(一)近代中国教学思想研究涉及的内容 |
(二)近代中国教学思想的研究视角 |
(三)观念史研究现状 |
(四)现有研究存在的不足 |
五、本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观念史研究及其对教学思想史研究的启示 |
一、观念史研究的产生与发展 |
(一)观念史研究的背景 |
(二)观念史研究的流派 |
二、观念史的含义及理论要点 |
(一)观念史的含义 |
(二)观念史的理论要点 |
(三)观念史研究特征 |
三、观念史研究的方法论意蕴 |
(一)建构性研究范式 |
(二)历史语境的研究方法 |
(三)大众话语为研究对象 |
四、观念史研究对教学思想史研究的启示 |
(一)注重教学观念在文化场域中的综合研究 |
(二)注重教学观念的语境研究而非普世研究 |
(三)注重同一时空下多元教学观念间的互动研究 |
第三章 近代中国教学观念转变的起点 |
一、近代中国教学观念转变前的文化场域特征 |
(一)稳定和秩序性特征 |
(二)直觉和顿悟性特征 |
(三)关系性特征 |
二、近代中国教学观念转变前的教学观念的类型 |
(一)混沌一体的教学观念 |
(二)相对独立的教、学观念 |
三、近代中国教学观念转变前的教学观念的特征 |
(一)教学目的具有关系性特征 |
(二)教学内容具有稳定性特征 |
(三)教学方式具有体悟性特征 |
第四章 近代中国教学观念转变的动力 |
一、近代中国教学观念转变的文化场域 |
(一)转型中的社会文化冲突 |
(二)碰撞中的中西文明 |
(三)冲突中的人才选拔标准 |
二、近代中国教学观念转变的内部动力 |
(一)人才价值取向的矛盾 |
(二)教学观念发展方向的矛盾 |
三、近代中国教学观念转变的外部动力 |
(一)传统教学观念与欧洲大陆教学观念的教学方式的冲突 |
(二)传统教学观念与英美教学观念的教学方式的冲突 |
第五章 近代中国教学观念形成的阶段与路径 |
一、近代中国教学观念形成的阶段 |
(一)教学观念的自我批判 |
(二)欧洲大陆教学观念对教学制度化的改造 |
(三)英美教学观念对教学方法的改造 |
(四)近代中国教学观念的重塑 |
二、近代中国教学观念形成的路径 |
(一)文化改造的路径 |
(二)西方教学观念传播与实验的路径 |
(三)教育改革的路径 |
第六章 近代中国教学观念的内涵与特征 |
一、近代中国教学观念的内涵 |
(一)教、学、做是一体三面的关系 |
(二)做是教、学的基础 |
(三)传承与超越的教学观念 |
二、近代中国教学观念的特征 |
(一)关系论特征 |
(二)主体性特征 |
第七章 近代中国教学观念对我国教学理论本土化建构的启示 |
一、坚持文化自信,扎根教育传统 |
(一)坚持直觉、顿悟文化自信,传承体悟教学方式 |
(二)坚持关系论文化思想自信,注重教学理论中个体间的关系 |
二、以开放的心态对待异域文化,吸收外来文化的优势 |
(一)全面深入研究异域文化,避免文化嫁接 |
(二)有选择地消化吸收异域文化,避免全盘西化 |
三、关注时代发展,建构本土化教学理论 |
(一)基于时代发展,建构本土教学理念 |
(二)基于时代需求,建构本土教学活动 |
结论 |
参考?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4)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长效治理的必要性 |
1.1.2 农户分化为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带来新的挑战 |
1.1.3 适应性制度变迁是应对农户分化挑战的可行路径 |
1.1.4 理顺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治理绩效之间的关系是探索适应性制度变迁路径的前提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1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概念演进 |
1.3.2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治理机制研究 |
1.3.3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测度研究 |
1.3.4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因素研究 |
1.3.5 农户分化对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研究 |
1.3.6 制度变迁对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研究 |
1.3.7 农户分化驱动制度变迁的相关研究 |
1.3.8 国内外相关研究评述 |
1.4 研究思路、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4.3 技术路线 |
1.5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数据来源 |
1.6 论文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重要概念界定 |
2.1.1 农户分化 |
2.1.2 制度及制度变迁 |
2.1.3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 |
2.2.2 社会生态系统框架 |
2.2.3 公共物品博弈模型 |
2.2.4 社会分层理论 |
2.2.5 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 |
2.2.6 社会动力学理论 |
2.2.7 集体行动理论 |
第三章 农户分化、制度变迁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理论逻辑分析 |
3.1 农户分化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机理分析 |
3.2 制度变迁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机理分析 |
3.2.1 变异:观念变革—偏好改变与共同知识裂变—农田灌溉系统治理 |
3.2.2 选择:规则制定博弈—价值整合与行为协调—农田灌溉系统治理 |
3.2.3 遗传:规则稳态化—跨期承诺—农田灌溉系统治理 |
3.3 农户分化、制度变迁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联合影响机理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历史沿革与现状分析 |
4.1 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历史沿革 |
4.1.1 农户分化的历史演变 |
4.1.2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运行规则的历史沿革 |
4.1.3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宏观特征及其治理历史脉络 |
4.2 农户分化的测度与现状分析 |
4.2.1 农户分化的测度 |
4.2.2 农户分化的现状分析 |
4.3 制度变迁的测度与现状分析 |
4.3.1 制度变迁的测度 |
4.3.2 制度变迁的现状分析 |
4.4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测度与现状分析 |
4.4.1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测度 |
4.4.2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现状分析 |
4.5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面临的挑战 |
4.5.1 农户分化背景下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难度有增无减 |
4.5.2 通过制度变迁实现农户分化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长效治理的协同相容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典型案例与实证分析 |
5.1 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典型案例 |
5.1.1 方法选择 |
5.1.2 案例选择 |
5.1.3 资料收集与范畴提炼 |
5.1.4 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案例分析 |
5.2 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实证分析 |
5.2.1 研究假说 |
5.2.2 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 |
5.2.3 基准模型构建、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5.2.4 内生性检验 |
5.2.5 稳健性检验与安慰剂检验 |
5.2.6 异质性分析 |
5.2.7 拓展性讨论:农户分化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之间是否存在非线性关系 |
5.2.8 作用渠道分析 |
5.3 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数值模拟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制度变迁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典型案例与实证分析 |
6.1 制度变迁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典型案例 |
6.1.1 方法选择与案例选择 |
6.1.2 资料收集与范畴提炼 |
6.1.3 制度变迁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案例分析 |
6.2 制度变迁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实证分析 |
6.2.1 研究假说 |
6.2.2 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 |
6.2.3 基准模型构建、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6.2.4 内生性检验 |
6.2.5 稳健性检验与安慰剂检验 |
6.2.6 异质性分析 |
6.2.7 拓展性讨论:不同规则之间的交互作用分析 |
6.2.8 作用渠道分析 |
6.3 制度变迁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数值模拟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制度变迁中介作用下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典型案例与实证分析 |
7.1 制度变迁中介作用下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典型案例 |
7.1.1 方法选择与案例选择 |
7.1.2 资料收集与范畴提炼 |
7.1.3 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运行制度变迁的案例分析 |
7.2 制度变迁中介作用下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计量检验 |
7.2.1 研究假说 |
7.2.2 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关系检验 |
7.2.3 制度变迁的中介作用检验 |
7.3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精准识别长效治理制约因素建立健全治理绩效评价体系 |
8.2.2 统筹农户灌排需求推进设施提档升级 |
8.2.3 引导管护模式改革鼓励治理机制创新 |
8.2.4 加强基层集体行动能力建设重构村庄公共事务合作基础 |
8.2.5 整合多元农户主体优势资源支持基层灌排制度自主创新 |
8.2.6 探索基层灌排治理经验推广扩散典型治理模式 |
8.3 研究局限与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5)自我整合的概念与机制及其对自我成分参照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文献综述 |
1.1 自我的性质 |
1.1.1 反身意识 |
1.1.2 自我的主体性 |
1.1.3 自我的社会性 |
1.2 自我的结构 |
1.2.1 自我的结构 |
1.2.2 客体我及其分类 |
1.2.3 主体我及其研究 |
1.2.4 自我结构模型图 |
1.3 自我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
1.3.1 理论建构问题 |
1.3.2 实证研究问题 |
第2章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方案 |
2.1 问题的提出 |
2.1.1 自我整合的概念 |
2.1.2 主体我和客体我相互作用的研究视角 |
2.1.3 自我整合对自我成分参照的影响 |
2.2 研究变量 |
2.2.1 自我整合 |
2.2.2 自我成分的认知能力 |
2.3 研究方案 |
2.4 研究意义 |
2.4.1 理论意义 |
2.4.2 现实意义 |
第3章 自我整合的概念和机制(研究一) |
3.1 从主体我到自我整合 |
3.2 自我侧面的整合及其内在机制 |
3.2.1 自我侧面及其整合 |
3.2.2 自我侧面整合的机制 |
3.3 层级自我的整合及其内在机制 |
3.3.1 层级自我及其整合 |
3.3.2 层级自我整合的机制 |
3.4 时间自我的整合及其内在机制 |
3.4.1 时间自我及其整合 |
3.4.2 时间自我整合的内在机制 |
3.5 自我整合对自我发展的影响 |
3.5.1 自我侧面整合对自我发展的影响 |
3.5.2 层级自我整合对自我发展的影响 |
3.5.3 时间自我整合对自我发展的影响 |
3.6 自我整合的概念 |
3.6.1 倾向和过程 |
3.6.2 联结性、概念化和稳定性 |
3.6.3 核心自我 |
3.7 结语 |
第4章 自我整合对心理适应的影响(研究二) |
4.1 引言 |
4.2 研究方法 |
4.3 研究结果 |
4.4 讨论 |
第5章 自我整合对自我侧面参照的影响(研究三) |
5.1 引言 |
5.2 研究假设 |
5.3 研究方法 |
5.4 研究结果 |
5.5 讨论 |
第6章 自我整合对层级自我参照的影响(研究四) |
6.1 自我整合对层级自我参照的影响(实验1) |
6.1.1 引言 |
6.1.2 研究假设 |
6.1.3 研究方法 |
6.1.4 研究结果 |
6.1.5 讨论 |
6.2 自我整合对层级自我参照的影响(实验2) |
6.2.1 引文 |
6.2.2 研究假设 |
6.2.3 研究方法 |
6.2.4 实验结果 |
6.2.5 讨论 |
第7章 自我整合对时间自我参照的影响(研究五) |
7.1 引言 |
7.2 研究假设 |
7.3 研究方法 |
7.4 研究结果 |
7.5 讨论 |
第8章 自我整合对自我定义记忆叙事的影响(研究六) |
8.1 引言 |
8.2 研究方法 |
8.3 研究结果 |
8.4 讨论 |
第9章 总讨论和结论 |
9.1 自我整合的概念与机制 |
9.2 研究的视角和方法 |
9.3 自我整合对自我成分参照的影响 |
9.3.1 自我整合对自我侧面参照的影响 |
9.3.2 自我整合对层级自我参照的影响 |
9.3.3 自我整合对时间自我参照的影响 |
9.3.4 总结 |
9.4 自我整合对自我定义记忆叙事的影响 |
9.5 自我整合的功能 |
9.5.1 自我整合对社会认知的影响 |
9.5.2 自我整合对心理适应的影响。 |
9.6 总结论 |
9.7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9.7.1 研究的创新 |
9.7.2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研究 ——基于组织社会学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意义 |
二、现有研究述评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框架和内容 |
第一章 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组织基础 |
第一节 作为组织的人民法院 |
一、“审判—管理”二元模式 |
二、条块状的制度环境 |
三、矩阵式的组织结构 |
第二节 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历程 |
一、第一个阶段:从无到有 |
二、第二个阶段:从简单到复杂 |
三、第三个阶段:从复杂到专业 |
四、第四个阶段:从表层到实质 |
第三节 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分析框架 |
第二章 组织与环境:法院组织变迁的外在动力 |
第一节 组织作为一个开放系统 |
第二节 环境构成组织变迁的动力 |
第三节 法院嵌入社会结构环境之中 |
一、应对社会生活的复杂性 |
二、依附于政治权力的安排 |
三、顺应经济秩序的发展 |
四、获取社会民众的认可 |
第四节 通过司法场域塑造法院体制 |
一、法院体制的初步建立 |
二、形成庞大的组织体系 |
三、不断深化的机构改革 |
第三章 效率与合法性:法院组织形态塑造的两种机制 |
第一节 效率与公正:法院的组织目标 |
第二节 技术环境与制度环境:组织目标选择的外部空间 |
第三节 效率机制与合法性机制:组织结构塑造的内部机制 |
第四节 作为一种制度变迁的逻辑 |
第四章 分化与整合:法院组织结构变革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法院的组织结构与功能 |
第二节 结构分化:科层制向法院组织的扩张 |
一、科层化的“线性构造” |
二、水平分化:法院组织规模扩大 |
三、垂直分化:新的等级层次产生 |
第三节 正功能与反功能:法院科层制结构的功能分析 |
一、正功能:科层制结构存在之必要性 |
二、反功能:科层化管理与审判独立的张力 |
第四节 结构整合与实行扁平化管理 |
一、扁平化的“水平装置” |
二、结构整合:精简机构与减少管理层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7)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述评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相关研究 |
(二)并联审批相关研究 |
(三)既有研究的启示与可供拓展的空间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概念界定 |
(二)并联审批的概念界定 |
二、理论基础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无缝隙政府理论 |
(三)协同学 |
三、分析框架 |
本章小节 |
第二章 政府部门间合作需求、困境及其生成逻辑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发生场域、需求与困境 |
(一)合作的发生场域: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 |
(二)合作需求的形成 |
(三)合作困境的外在表现 |
二、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基于目标和行动的解释 |
(一)目标不一致 |
(二)行动不一致 |
三、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分化的组织结构 |
(一)纵向关系:瓦解政府部门间合作意愿 |
(二)横向关系:削弱政府部门间合作动力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及其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与效果 |
一、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 |
(一)并联审批的萌芽阶段(2001年以前) |
(二)并联审批的发展阶段(2001-2012) |
(三)并联审批的相对成熟阶段(2013年以来)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 |
(一)形成过程:有利于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 |
(二)执行过程:有利于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 |
三、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效果 |
(一)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效性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限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并联审批: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 |
一、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 |
(一)政治维度 |
(二)经济维度 |
(三)社会维度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 |
(一)组织载体 |
(二)运行前提 |
(三)技术支撑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案例分析:以J省不动产登记改革为例 |
一、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需求、困境及生成逻辑 |
(一)合作需求 |
(二)合作困境 |
(三)生成逻辑 |
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及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与效果 |
(一)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 |
(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 |
(三)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效果 |
三、并联审批促进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 |
(一)目标一致的形成 |
(二)行动一致的生成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启示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不动产登记改革案例相关材料收集 |
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8)哈尔滨中心城区形态演进研究(1898-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城市发展转型 |
1.1.2 中观尺度的城市形态演化梳理 |
1.1.3 哈尔滨总体城市设计专题 |
1.2 研究意义和目标 |
1.2.1 研究的意义 |
1.2.2 研究的目标 |
1.3 相关研究综述 |
1.3.1 城市形态学 |
1.3.2 城市结构形态 |
1.3.3 城市功能布局形态 |
1.3.4 路网形态量化研究 |
1.3.5 城市形态演化 |
1.3.6 哈尔滨城市形态发展 |
1.3.7 相关研究评述 |
1.4 研究对象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对象及数据来源 |
1.4.2 主要研究内容 |
第2章 形态学理论解析及研究框架构建 |
2.1 相关理论及基本研究思路 |
2.1.1 概念解析 |
2.1.2 相关理论解析 |
2.1.3 基本研究思路 |
2.2 框架基础分析 |
2.2.1 研究周期划定 |
2.2.2 尺度层级划定 |
2.2.3 研究区域划定 |
2.3 研究要素及研究方法 |
2.3.1 研究要素 |
2.3.2 中心城区研究内容 |
2.3.3 典型片区研究内容 |
2.4 论文研究框架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近代时期城市形态解析 |
3.1 沙俄主导及中东铁路影响时期(1898-1932) |
3.1.1 城市发展背景—中东铁路影响下的城市初创 |
3.1.2 城市规划设计思潮—俄国人眼中的理想城市 |
3.1.3 中心城区形态特征分析 |
3.1.4 典型片区形态特征分析 |
3.2 日伪占领时期(1932-1945) |
3.2.1 城市发展背景—强权统治下的城市整合 |
3.2.2 城市规划设计思潮—从古典主义到现代主义 |
3.2.3 中心城区形态特征分析 |
3.2.4 典型片区形态特征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现代时期城市形态解析 |
4.1 解放初期及计划经济时期(1945-1979) |
4.1.1 城市发展背景—工业城市转型及发展 |
4.1.2 城市规划设计思潮—社会主义工业城市 |
4.1.3 中心城区形态特征分析 |
4.1.4 典型片区形态特征分析 |
4.2 改革开放初期(1979-2004) |
4.2.1 城市发展背景—改革与转型压力下的调整 |
4.2.2 城市规划设计思潮—国内规划的新启蒙时期 |
4.2.3 中心城区形态特征分析 |
4.2.4 典型片区形态特征分析 |
4.3 改革深化推进时期(2004-2015) |
4.3.1 城市发展背景—增长主义下的高速发展 |
4.3.2 城市规划设计思潮——经营城市与多核心结构 |
4.3.3 中心城区形态特征分析 |
4.3.4 典型片区形态特征分析 |
4.4 新型城镇化时期(2015- ) |
4.4.1 新时期国内城镇化发展趋势 |
4.4.2 哈尔滨城市发展机遇与问题 |
4.4.3 中心城区形态发展 |
4.4.4 典型片区形态特征分析 |
4.4.5 相关规划的形态发展趋势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城市形态演化规律分析 |
5.1 城市扩展形态演化规律 |
5.1.1 扩展强度演化 |
5.1.2 扩展的空间分异 |
5.1.3 从“聚集式扩展”到“外延式扩展” |
5.1.4 扩展轴的政策带动倾向 |
5.2 城市路网拓扑形态演化规律 |
5.2.1 网络整体集成度分布演化 |
5.2.2 路网联系度与合理程度演化 |
5.3 城市结构形态演化规律 |
5.3.1 结构的“差异式”与“叠加式”演化 |
5.3.2 “单中心”与“多中心”相互交替 |
5.3.3 公共轴线缺乏延续性 |
5.4 片区形态类型演化规律 |
5.4.1 街道街廓系统形态类型演化 |
5.4.2 功能组织形态类型演化规律 |
5.4.3 公共开放空间构成及形态类型演化 |
5.5 片区形态相关变量演化规律 |
5.5.1 街道街廓形态相关变量演化 |
5.5.2 功能组织形态相关变量演化 |
5.5.3 公共开放空间相关变量演化 |
5.5.4 肌理指数评估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城市形态演化动因分析 |
6.1 地缘及自然环境动因 |
6.1.1 地缘环境引发的城市定位转向 |
6.1.2 依水而起、顺势生长 |
6.1.3 枢纽地位及俄国影响 |
6.2 经济及技术动因 |
6.2.1 经济因素的转换 |
6.2.2 技术经济进步引发的依托网络的转化 |
6.2.3 发展的空间门槛 |
6.3 社会及文化动因 |
6.3.1 典型的近代移民城市 |
6.3.2 规划思想中文化与技术的主从关系 |
6.3.3 形态主导意向的迭代 |
6.4 政策及规划动因 |
6.4.1 标志性事件及政策驱动 |
6.4.2 政体关系与规划干预 |
6.4.3 城市设计的实施与引导 |
6.5 哈尔滨中心城区形态优化探讨 |
6.5.1 政策层面 |
6.5.2 中心城区层面 |
6.5.3 典型片区层面 |
6.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9)合作网络与知识网络特征对高技术企业双元创新影响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 |
1.3.1 创新网络相关研究 |
1.3.2 双元创新相关研究 |
1.3.3 合作网络、知识网络与双元创新关系相关研究 |
1.3.4 国内外文献述评 |
1.4 研究内容及结构 |
1.4.1 研究内容 |
1.4.2 论文结构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概念界定及研究框架 |
2.1 相关理论基础 |
2.1.1 创新网络相关理论 |
2.1.2 知识基础理论 |
2.1.3 资源基础理论 |
2.1.4 开放式创新理论 |
2.1.5 双元组织理论 |
2.1.6 生命周期理论 |
2.2 相关概念界定 |
2.2.1 高技术企业概念及特征 |
2.2.2 合作网络概念及特征 |
2.2.3 知识网络概念及特征 |
2.2.4 合作网络与知识网络之间关系分析 |
2.2.5 双元创新概念及特征 |
2.3 整体研究框架和模型 |
2.3.1 总体研究设想 |
2.3.2 子研究框架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合作网络嵌入对高技术企业双元创新动态影响机制 |
3.1 假设模型构建 |
3.1.1 合作网络嵌入与高技术企业双元创新 |
3.1.2 网络惯性与高技术企业双元创新 |
3.2 研究方法 |
3.2.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3.2.2 变量测量 |
3.2.3 模型设定 |
3.3 结果和分析 |
3.3.1 合作网络拓扑分析 |
3.3.2 相关性分析 |
3.3.3 回归结果分析 |
3.4 相关机制讨论 |
3.4.1 合作网络嵌入对高技术企业双元创新动态影响机制 |
3.4.2 网络惯性的调节效应机制 |
3.5 理论贡献及启示 |
3.5.1 理论贡献 |
3.5.2 管理启示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知识网络嵌入对高技术企业双元创新动态影响机制 |
4.1 假设模型构建 |
4.1.1 知识网络嵌入与高技术企业双元创新 |
4.1.2 知识网络技术群体与高技术企业双元创新 |
4.2 研究方法 |
4.2.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2.2 变量测量 |
4.2.3 模型设定 |
4.3 结果和分析 |
4.3.1 知识网络的演化分析 |
4.3.2 相关性分析 |
4.3.3 回归结果分析 |
4.4 相关机制讨论 |
4.4.1 知识网络嵌入对高技术企业双元创新动态影响机制 |
4.4.2 技术群体分化的调节效应机制 |
4.5 理论贡献及启示 |
4.5.1 理论贡献 |
4.5.2 管理启示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合作网络与知识网络双重嵌入对高技术企业双元创新影响机制 |
5.1 假设模型构建 |
5.1.1 双重网络嵌入交互与高技术企业双元创新 |
5.1.2 外部搜索与高技术企业双元创新 |
5.1.3 双重网络嵌入、外部搜索与高技术企业双元创新 |
5.2 研究方法 |
5.2.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5.2.2 变量测量 |
5.2.3 模型设定 |
5.3 结果和分析 |
5.3.1 相关性分析 |
5.3.2 回归结果分析 |
5.4 相关机制讨论 |
5.4.1 双重网络嵌入交互影响机制 |
5.4.2 双重网络嵌入的直接影响机制 |
5.4.3 外部搜索的直接影响机制 |
5.4.4 外部搜索的中介影响机制 |
5.5 理论贡献及启示 |
5.5.1 理论贡献 |
5.5.2 管理启示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合作网络小世界性和知识网络凝聚性对高技术企业双元创新影响机制 |
6.1 假设模型构建 |
6.1.1 合作网络小世界性与高技术企业双元创新 |
6.1.2 知识网络凝聚性与高技术企业双元创新 |
6.1.3 知识网络聚集性的调节效应 |
6.2 研究方法 |
6.2.1 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
6.2.2 变量测量 |
6.3 结果和分析 |
6.3.1 相关性分析 |
6.3.2 回归结果分析 |
6.4 相关机制讨论 |
6.4.1 合作网络小世界性的直接影响机制 |
6.4.2 知识网络凝聚性的直接影响机制 |
6.4.3 知识网络全局凝聚性的调节效应机制 |
6.4.4 知识网络局部凝聚性的调节效应机制 |
6.5 理论贡献及启示 |
6.5.1 理论贡献 |
6.5.2 管理启示 |
6.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的科研项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新时代家庭德育变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特别说明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既有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1.3 论文的研究进路 |
1.3.1 研究目标与逻辑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新时代家庭德育变革的内涵阐释与理论基础 |
2.1 新时代家庭德育变革之内涵梳理及概念界定 |
2.1.1 新时代 |
2.1.2 家庭德育 |
2.1.3 变革 |
2.2 家庭德育变革的相关概念、因素或关系剖析 |
2.2.1 家庭观、生活观与婚姻观 |
2.2.2 个人与家庭的关系 |
2.2.3 家庭成员与儿童的关系 |
2.2.4 家有“家格” |
2.2.5 家庭与个人幸福及社会和谐的耦合性 |
2.3 新时代家庭德育变革的理论基础和思想资源 |
2.3.1 马克思主义家庭德育相关理论 |
2.3.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家庭德育相关理论 |
2.3.3 中国传统家庭德育思想及其涵育之道 |
2.3.4 近代以降中国学界家庭德育相关思想 |
2.3.5 近代以降国外学界家庭德育相关理论 |
第3章 新时代家庭德育的现实问题及其归因 |
3.1 新时代家庭德育面临的新形势与新变化 |
3.1.1 科技跃升与物质积淀 |
3.1.2 地缘结构与人口结构变迁 |
3.1.3 生活方式与社交模式转型 |
3.1.4 社会分化与阶层固化加深 |
3.1.5 特殊家庭日益习见 |
3.2 新时代家庭德育的主要现实问题及其归因 |
3.2.1 结构性难题 |
3.2.2 文化杂糅与冲突 |
3.2.3 科学建构与理性反思贫乏 |
3.2.4 家庭自我的疏离 |
3.2.5 智慧与安全感缺位 |
3.2.6 德育“过度” |
3.2.7 育德能力和化人水平制约 |
3.2.8 犯罪预防与德育爱背反 |
3.2.9 父亲沦为家庭德育中的他者 |
3.3 新时代家庭德育现实问题的典型表现形式 |
3.3.1 威权型家庭德育 |
3.3.2 控制型家庭德育 |
3.3.3 反面型家庭德育 |
3.3.4 暴力型家庭德育 |
3.3.5 缺失型家庭德育 |
第4章 新时代家庭德育变革的制约因素与基本原则 |
4.1 新时代家庭德育变革的制约因素 |
4.1.1 主体因素 |
4.1.2 结构因素 |
4.1.3 环境因素 |
4.1.4 时间因素 |
4.1.5 功能因素 |
4.2 新时代家庭德育变革的基本原则 |
4.2.1 目标导向、系统有序与操作可行相结合的原则 |
4.2.2 继承传统、立足现实与前瞻未来相融合的原则 |
4.2.3 高新技术、传统方法与德育规律相协调的原则 |
4.2.4 借鉴国外经验与结合中国国情相统一的原则 |
4.2.5 时代共性要求与家庭个性文化相洽同的原则 |
第5章 德育生态外铄:新时代家庭德育变革的宏观着力点及实践路向 |
5.1 国家制度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5.1.1 加强党对德育制度变革的领导 |
5.1.2 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
5.1.3 价值取向转换 |
5.1.4 制度内容嬗变 |
5.1.5 社会主义法治、德治的体认与共生 |
5.1.6 制度家庭德育与家庭德育制度互洽 |
5.2 社会环境优化与整治 |
5.2.1 重构社会环境与家庭德育的关系 |
5.2.2 变革社会之“道”以引领个体之德 |
5.2.3 强化“互联网+”社会之家庭德育担当 |
5.2.4 完善社会工作嵌入融入 |
5.3 社区有效参与和多元协同 |
5.3.1 优化社区资源配置 |
5.3.2 活用习近平共建共治共享理念 |
5.3.3 空间重构与认同再造并济 |
5.3.4 社区文化、环境、舆论建设 |
5.4 家校德育分野与共生 |
5.4.1 明晰家校德育联动分工之关系及边界 |
5.4.2 学校对家庭德育的支持 |
5.4.3 发展学校德育的个适性 |
5.4.4 家校共育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
第6章 德育质量内求:新时代家庭德育变革的微观着力点及实现方略 |
6.1 家长德育胜任力提升 |
6.1.1 深化家长参与和三向互通 |
6.1.2 强化亲职教育与父母成长 |
6.1.3 优化父亲角色投入 |
6.1.4 统摄家庭德育影响 |
6.1.5 创新多位一体家庭教育 |
6.2 家庭德育目标变革 |
6.2.1 协调个适性与社会性 |
6.2.2 融合民族性与世界性 |
6.2.3 讲求实效性与综合性 |
6.2.4 规避道德目标阿伦特困境 |
6.3 家庭德育内容变革 |
6.3.1 内容设计求索 |
6.3.2 时代特色彰显 |
6.3.3 人与中国人身份体认 |
6.3.4 内容衔接及阶段原则恪守 |
6.3.5 系统观运用 |
6.4 家庭德育方法变革 |
6.4.1 把准德育方法的辩证与统一 |
6.4.2 活用其它学科之育人方法 |
6.4.3 促成家庭德育方法多元指向 |
6.4.4 创生儿童道德发展的可能性 |
6.4.5 擅取时代科技与舆情之利 |
6.4.6 让孩子在爱与关心中“动情”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附录B (青少年道德同一性问卷) |
附录C 简式父母教养方式问卷(s-EMBU-C) |
致谢 |
四、社会分化与整合及其对中国社会稳定的影响(论文参考文献)
- [1]功能主义刑法解释论 ——立场、方法与运用[D]. 沙涛. 吉林大学, 2021(01)
- [2]参政党视角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研究[D]. 李珊珊. 山东大学, 2021(02)
- [3]近代中国教学思想的观念史考察[D]. 王枭.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1(09)
- [4]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D]. 秦国庆.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1
- [5]自我整合的概念与机制及其对自我成分参照的影响[D]. 朱长征.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2)
- [6]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研究 ——基于组织社会学的视角[D]. 赵力. 吉林大学, 2020(03)
- [7]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D]. 于丽春. 吉林大学, 2020(03)
- [8]哈尔滨中心城区形态演进研究(1898-2018)[D]. 薛睿.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0(02)
- [9]合作网络与知识网络特征对高技术企业双元创新影响机制研究[D]. 施萧萧.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0(02)
- [10]新时代家庭德育变革研究[D]. 欧阳鹏. 湖南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