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就是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论文文献综述)
丁珊[1](2021)在《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的农民经济利益思想研究》文中认为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的农民经济利益思想是列宁农民问题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马克思主义农民利益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具有丰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价值。深入研究这一思想,既有助于加深对列宁主义的理解,又能够更好地指导我国处理“三农”问题,特别是解决农民经济利益问题。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归纳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在深入研究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的农民经济利益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究这一思想的现实启示。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研究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农民经济利益思想的理论依据和现实背景。从理论依据来看,马克思恩格斯在农业、土地、工农联盟及社会帮扶等方面的理论观点,是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农民经济利益思想的重要理论来源。从现实背景来看,战时共产主义时期造成苏俄国内农民经济利益受损严重,是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农民经济利益思想形成的主要现实依据。第二部分,主要研究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农民经济利益思想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两大层面:一是列宁对维护农民经济利益的经济意义、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的理论阐释;二是列宁对维护农民经济利益政策措施的设计,主要包括大力发展农业、调整粮食政策、改革土地政策、发展农村商业和自由贸易、加大国家帮扶力度等方面。第三部分,主要研究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农民经济利益思想的理论特征与实践效果。通过前两部分对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农民经济利益思想的探究不难发现,该思想的理论特征主要表现为战略性、创新性、亲民性和务实性。同时,历史事实表明,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农民经济利益思想也产生了较好的实践效果,主要表现在:一是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二是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向好发展,改善了国民经济;三是提升了农民对社会主义的认同度,巩固了苏维埃政权。第四部分,主要研究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农民经济利益思想的现实启示。理论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的农民经济利益思想启示我们,应思想上高度重视农民经济利益问题、强化粮食政策的惠农性、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农村市场经济等。
王文强[2](2020)在《深化农地制度改革的目的、难题与解决机制》文中研究表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新时代农村改革的焦点和难点。习近平在2016年视察小岗村时指出,"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1)。"仍然"一词,深刻揭示出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对农村土地制度及维护与发展农民土地利益的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明确要求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坚守了保护农民合理土地权益的原则,奠定了维护和发展农民利益
张翔[3](2020)在《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及其中国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形成于19世纪中叶至19世纪末。面对工业革命所带来的社会生产方式的巨大变化,马克思恩格斯在从事革命实践的过程中发现: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条件下,劳动、资本和土地三者逐渐分离并相互对立,农业雇佣工人既是土地的实际经营者,也是剩余价值的创造者,但其能得到的仅是维持自身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大部分剩余产品则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攫取。在这一过程中,资本、土地等非劳动要素所取得的报酬是通过参与剩余价值分割实现的,资本主义地租正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从农业资本家那里分得的一部分剩余价值,它的存在反映了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共同剥削农业雇佣工人的社会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资本主义地租不合理性的过程中逐渐意识到,私有制是资本主义地租产生的前提,要改变劳动者备受剥削的处境,就必须在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上通过土地国有化、农业合作化等手段,确立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使土地收益由全体民众共享。而究竟如何实现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恩格斯又为此创立了土地革命理论,把合理的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作为实现工农联盟的纽带,把工农联盟作为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石。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还从其所处的历史环境出发,横向的比较了欧美有代表性国家的土地制度与东方国家土地制度的差异,提出不同国家要依据国情选择合适的土地制度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式方法;从人类历史发展的纵向上考察了土地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关系,分析了土地所有制的变迁对人类历史发展所产生的重要影响。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其整体性之所在。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对中国革命和建设影响深远。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中国化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不断推进和深化的过程。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至1952年底土地改革运动基本结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的把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深刻分析近代以来的中国国情,把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作为中国革命的基本任务,适时实施分阶段的土地政策,成功开展了土地革命的伟大实践。随后中国共产党在城市实现了土地国有化,在农村则引导农民开展互助合作,把农民土地私有制改造为集体所有制,最终在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为尽快改变我国经济的落后状况,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全国展开,农村普遍实行公有化程度更高的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一切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统归公社调配与使用,农民实际上丧失了对土地的支配权,在当时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为落后的条件下,这种高度集中的土地管理体制实际是生产关系超常规的变革,违背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导致我国农业发展长期停滞不前。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的最初探索仍旧是从解决农民土地问题入手,探索适合国情的土地政策。中国共产党积极推进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分离”,农民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生产积极性显着提高,在一定时期内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快速发展。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因素,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成为趋势,中国共产党创造性的针对农村土地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使承包权继续担负农民的社会保障职责,这样仅承担财产功能的经营权就可以“轻装上阵”进入市场自由流转,从而兼顾了保障农户土地权益与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双重需求,细化并明确了承包农户与实际经营者的产权关系,为土地规模化经营扫清了障碍,这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催生新理论、新理论引领新实践的良性互动。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不是一帆风顺的,但不论遇到何种困难,中国共产党始终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坚持不懈的探索,积极构建符合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土地理论,努力使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取得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新形式,实现了坚持与发展的统一,突出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自觉与实践探索的与时俱进。本文主要分为五章内容,聚焦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萌芽、形成、完善、后续实践与发展整个历史进程,通过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中国共产党关于土地问题的论述置于具体的历史语境中进行解读,深入探讨了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的整体性及其内在逻辑,详细论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后续的实践与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中国化及其理论成果,充分挖掘了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对中国现阶段土地制度改革的现实启示。各章内容简述如下:第一章具体论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理论渊源和发展历程。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与小块土地相结合的农业经济结构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社会两极分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无产阶级的反抗意识日益觉醒,开始作为重要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为了给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提供先进的理论指导,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性继承国民经济学家对土地问题的分析和探讨、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对未来社会制度的构想和19世纪欧洲自然社会科学领域其他杰出成就的基础上,创立了土地思想。第二章全面阐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的基本内容。在从事无产阶级革命的伟大实践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对土地相关的概念、范畴和逻辑体系的认识不断深入,逐渐发现: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历经劳动地租、产品地租、货币地租和资本主义地租四个发展阶段。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有必要通过土地国有化等手段,确立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并依据所处的历史条件积极探索土地公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使土地收益由全体民众共享。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制定明确的土地纲领、建立工农联盟和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牢牢掌握国家政权。地租理论、土地国有化理论和土地革命理论环环相扣、逐步推进,共同构成了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的基本内容。第三章主要论述了列宁对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的继承、实践与发展。在俄国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列宁立足基本国情制定并实施了布尔什维克党的土地纲领和革命策略,在苏俄实现了土地国有化,同时适时推进苏俄的工农联盟从政治军事联盟向经济联盟转变;明确了无产阶级政党制定土地纲领时应坚持策略性与原则性的辩证统一、用灵活的土地政策服务于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现实需要,进而争取农民对社会主义事业的支持和参与。他还针对中国等东方国家提出了民族和殖民地土地问题理论,通过共产国际对中国的土地革命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早期的土地革命实践施加了重要影响。第四章主要研究了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的中国化及其理论成果。中国共产党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土地思想,进一步提出土地纲领和政策不是僵化的和一成不变的,应依据现实革命条件的变化适时调整,先通过土地改革变革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再分阶段确立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土地公有制在我国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具体实现形式,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努力构建符合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土地理论,使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取得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新形式。理论研究重要的是回应现实问题的解决。第五章主要论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的现实启示。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土地占有情况和土地关系的稳定程度,从根本上决定了整个社会阶级和利益结构的均衡性与稳定性,进而决定了统治阶级政权的巩固程度,因此土地问题是任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都无法回避的核心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当前我国的土地问题集中体现为现行农村土地制度所面临的三对矛盾:一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与产权明晰的矛盾,二是效率与公平的矛盾,三是计划与市场的矛盾。要推动这些矛盾的合理解决,需要在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的基础上,告别“以地谋发展”模式和建立土地资产的良性运营格局,在因时因地持续改革中构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农村土地制度。
陈梦婷[4](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农村土地政策演变研究》文中认为土地是人类财富之母,它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和人类生产活动的重要场所,对一地区乃至一国的经济发展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三农”问题提出于20世纪70年代,它自提出之日起就是党和国家关注的焦点问题,同时也是顺利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关键问题,土地问题作为“三农”问题的重要问题,牵动着农民、农村和农业的发展。因此,党和国家能够审时度势地制定出适合农村发展形势的农村土地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农村经历了七十年曲折而艰辛的发展历程,取得了令人可喜和骄傲的成果。尤其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农村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改变很大部分原因得益于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功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点是双层经营、统分结合,它是在土地改革、生产合作化、人民公社运动和改革开放等一系列对农村土地制度的探索过程中形成的,是一个不断突破和创新旧的经济体制的过程。它的确立不仅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生活积极性,促进了我国的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还带动了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对农村土地政策的研究,不论是对我国农地政策演进历史的学习,还是对土地政策制定规律的把握,甚至对城镇化进程中暴露的土地问题以及对土地政策未来发展方向的展望,都有可借鉴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改革开放为大的历史背景,以党的农村土地政策为研究对象,以党和政府各时期出台的农村土地政策文件为依据,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发展历程,分别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定:争议中诞生的包产到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稳定:以家庭承包和双层经营为特点的承包制的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深化和完善:从长期稳定到长久稳定。并对这些阶段的农村土地政策发展过程进行梳理和解读。同时,总结出承包制自实施以来的四点成效:农民的主体地位得到加强;生产力得到长足发展;农民的温饱问题得到解决;土地政策法律化程度越来越高,能够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除了归纳其取得的历史性成效,对承包制发展过程中的不足和问题也给予归纳、总结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根据理论界学术界的研究成果,结合自己的学习探索和理解感悟,最后探究了土地政策演进的历史经验。
钟思婷[5](2020)在《基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海口市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程加快,城市发展对土地产生了极大的需求。我国城镇化人口的数量大幅度提升,失地农民的数量激增,因土地而生的矛盾接连出现。当前,失地农民出现权益保障不全面且效果差的问题,土地征收模式由保障农民生活向保护农民权益转变,解决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对于海口市的长远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指导思想,既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也包含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海口市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理论指导,观察、分析当前海口市失地农民权益保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解决该问题提供理论支持,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为了对海口市的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情况形成基本了解,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查阅资料,掌握海口市征地的整体情况;二是开展调研活动,了解征地过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实际状况。实地调研的地点主要集中在灵山镇大昌村与林昌村,归属于当前海口市征地工作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江东新区。调研主要围绕失地农民生活现状、失地农民征地补偿现状、失地农民的安置现状、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现状、失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状展开,调研结果显示失地农民的政治权益、经济权益、社会权益均存在被损害的问题。了解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的原因是从根源上维护失地农民权益的关键。以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进而探究失地农民权益被损害的原因,主要包括:征地补偿制度不合理,社保制度尚未完善,安置政策缺乏科学性,征地监察机制未确立,再就业培训存在不足。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相关内容,结合失地农民生活状况,提出保护失地农民权益的相关建议:一是依据马克思地租理论,建立科学的征地补偿标准;二是依据马克思社会保障理论,构建由政府与用人单位出资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三是依据毛泽东实事求是思想,制定科学的失地农民补偿安置方案;四是依据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建立专门征地监察机制;五是依据习近平创新发展理念,开展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工作。
王仁成[6](2019)在《土地流转中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J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在我国的总人口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而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同样也是国家的根本,只有保障好土地问题,才能真正推动我国农村与农业的发展与进步。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办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一直在开展进行,土地制度也成为了我国农村与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与推动力。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先后针对“三农”问题下达了“五个一号文件”,在第一次提出“三农”问题之后就将农业的基础地位进行了明确,也充分认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重要性与价值,推动我国农业发展步入了新的阶段。在新时期中,我国中央更是着重强调了对农民权益的保护问题,通过对农业的结构性调整,实现乡村振兴,力求解决“三农”问题。本文从我国农村发展、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角度入手,对土地的流转与发展历程进行概括研究,基于相关理论开展分析与梳理;然后选取J市作为具体的研究对象,对该地区的实际土地流转情况进行明确,分析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保障情况现状,研究其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的成因,并提出相关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刘刚[7](2019)在《新中国70年的农地制度变迁与农民主体地位》文中研究指明在新中国70年的农地制度演变过程中,农民主体地位的塑造经历了初始塑造、联合经营主体塑造、集体集权与经营一体化主体塑造、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主体塑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塑造等阶段。历史证明,农地制度的良性变迁必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党和国家主导与农民自主相统一,尊重农民意愿并发挥好农民的能动作用和创造作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并保障农户土地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新时代的农地制度改革,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进一步发挥好农民的能动作用和创造作用;探索更为包容的农地制度,满足不同农民主体对农地权益的诉求;发挥好农户家庭经营主体作用,促进农民增收和共同富裕;加强党的领导,实现党的领导作用与农民主体作用的有机统一。
杨青贵[8](2019)在《进城落户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改革的法理意蕴与路径优化》文中研究表明目次一、进城落户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改革的主要要求二、进城落户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改革的制度空间三、进城落户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改革的实践经验四、进城落户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改革的优化路径中国的城镇化是21世纪影响世界发展历程的重大事件。新型城镇化根本在于农民的城镇化。农民城镇化的关键则在于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的核心则在于确认和维护好农民土地权益,实现土地利益的公平配置。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进城落户农民成为改革中的一类群体,在身份、权益及其他多方面区别于传统农
尹冯樟[9](2019)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机制研究 ——以江西省杨洲乡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点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始终是国家的重点工作。“三农”问题的关键在农民,农民的核心是其自身的权益问题。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乡村旅游成为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同时也是我国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但是通过对杨洲乡旅游发展调研发现,乡村旅游在开发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问题,农民的土地在流转给开发企业时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害,这些问题如果不妥善解决会影响基层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本文希望通过深入的研究,尝试建立相应机制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本文通过文献分析法分析了当前国内外乡村旅游开发中的农民土地权益现状以及表现形式,采用实地调研法,对江西省杨洲乡境内界牌村的旅游开发企业管理人员、政府工作人员以及相关农民进行深入调研,得出农民在把土地流转给旅游开发企业过程中权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害。针对调研分析得出的结论,运用了人本法律观、土地地租理论以及可持续发展理论对农民土地权益受到损害的原因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主要从农民的参与模式、土地流转制度、利益表达机制、农民维权渠道、问责制度等五个方面入手,从政府、农民、开发企业、农村集体组织几个主体进行深入分析。最后,根据前文提出的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乡村旅游开发中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机制,希望能够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上做出改变,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土地权益,为我国乡村旅游规范化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实现乡村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张慧瑶[10](2019)在《新中国成立七十年(1949-2019)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地区的平稳有序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息息相关。法律作为维持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最稳定、最有效的保障力量。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在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农村经济平稳增长的制度保障和缓和农村矛盾的制度途径,而且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法制是法治的基础,法制化也是法治化建设的必由之路。只有在农村基层治理法律体系上进行了完善,才会使得农村法治有了既定制度的依靠。然而,我国农村基层治理因其受到经济发展滞后、农民法律意识不足等因素影响,其法制化程度严重滞后于农村治理需要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需要。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给农村基层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是一个探索、研究、实践的过程,需要长期、大量的投入,只是单纯依靠政府是无法实现农村基层治理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需要更为多元、有效的力量来推动基层治理的法制化发展。本研究共分为九章,第一章为导论,主要引入研究缘起,述评当前国内外对基层治理法制的演技现状,明晰研究基点;第二章是研究理论基础部分,在介绍当前中国农村基层治理的概念、主要特点的基础上,阐述了目前中国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重点,分析统治、管理与治理的联系与区别,接从六方面介绍了本研究借鉴的法学基础理论;第三章是历史梳理部分,依据不同经济历史条件将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划分为不同的时间节点,主要阐述农村基层治理现状、治理目标、价值理念、和特定历史时期所取得的成效;第四章是规律总结部分,对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定性分析,归结出我国农村在法制治理进程中遵循的一般规律和经验,为后续的研究内容铺垫基础;第五章是现状分析部分,着重从基层治理法律制度、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干群关系等方面探究目前中国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面对的难点与困境;第六章是国内外典型国家和地区借鉴部分,通过对其他国家和我国典型地区的特色基层治理模式比较分析,总结出我国新时代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的经验借鉴;第七章是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发展预景部分,在遵循宪法和加强党的领导下,从法律规则、法治环境、法律主体、法制背景等四个方面,阐述“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发展重点与趋势探究;第八章是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重点制度与重点立法设计部分,通过分析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价值取向,在基本原则的引导下,从重点制度与重点立法设计两方面出发系统化对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提出完善意见;第九章是结语部分,主要论述了研究的主要结论和对未来发展的展望。本研究通过从整体上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多年来的演变历程,从宏观和微观角度双向分析当前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特点,涵盖了治理主体、治理对象、治理行为、治理关系、治理规则等多层次,将其作为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发展的理论基础。对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定性分析,归结出我国农村在法制治理进程中遵循的一般规律和经验。同时,在选取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典型国家农村基层治理的发展模式和我国农村地区进行比较探讨,吸收其有益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新时代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针对农村基层法制化的发展提出其经济法价值取向和法律制度原则,从自治、法治、德治三者协同的角度对具体法律制度完善提出修改意见。立足于时代需要和社区发展,制定一部作为保障和完善各社区成员权益的社区发展法——《农村社区发展促进法》,对社区的性质、作用和职能,社区管理机构的产生和设置及各自的职责权限划分,通过立法保证农村社区建设顺利开展,实现农村社区建设与管理的法律化、规范化。
二、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就是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就是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论文提纲范文)
(1)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的农民经济利益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1.学术价值 |
2.现实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1.国内研究综述 |
2.国外研究综述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与不足 |
1.本论文的创新之处 |
2.本论文的不足之处 |
一、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农民经济利益思想的形成依据 |
(一)理论依据: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农民经济利益问题的思想 |
1.农业发展是农民经济利益的自然基础 |
2.土地权益是农民经济利益的现实支撑 |
3.工农联盟是农民经济利益的政治保障 |
4.社会帮助是农民经济利益的必要依托 |
(二)现实背景:战时共产主义时期苏俄农民经济利益受损严重 |
1.余粮收集制使农民生活十分困苦 |
2.日用必需品的不足使农民难以维系正常生活 |
3.农业生产条件严重落后导致农业生产难以为继 |
二、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农民经济利益思想的基本内容 |
(一)列宁对维护农民经济利益重要意义的阐释 |
1.经济意义:推动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
2.政治意义:“没有经济基础,工农联盟就不能长期维持” |
3.社会意义:增进农民对社会主义的社会认同,稳定社会秩序 |
(二)列宁对维护农民经济利益政策措施的设计 |
1.大力发展农业:“改造农业,提高农业经营水平” |
2.调整粮食政策:“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 |
3.改革土地政策:从土地法令到《土地法典》 |
4.发展农村商业和自由贸易:“由国家调节商业和货币流通” |
5.加大国家帮扶力度:“共产党人正在实际帮助农民” |
三、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农民经济利益思想的理论特征与实践效果 |
(一)理论特征 |
1.战略性:大处着眼,高瞻远瞩 |
2.创新性:敢于创新,理论超越 |
3.亲民性:以民为本,关爱农民 |
4.务实性:基于国情,实事求是 |
(二)实践效果 |
1.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
2.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向好发展,改善了国民经济 |
3.提升了农民对社会主义的认同度,巩固了苏维埃政权 |
四、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农民经济利益思想的现实启示 |
(一)应思想上高度重视农民经济利益问题 |
1.确保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目标与保障 |
2.巩固工农联盟和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石 |
3.维护农村乃至全国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 |
(二)应强化粮食政策的惠农性 |
1.优化落实粮食直补政策 |
2.建立健全粮食收储制度 |
(三)应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
1.优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
2.坚持守住耕地“红线” |
3.制定合理的土地政策法规 |
(四)应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
1.强化农业的科技支撑 |
2.坚持工业反哺农业 |
(五)应加快发展农村市场经济 |
1.妥善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 |
2.遵循以人为本的市场经济发展导向 |
3.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致谢 |
(2)深化农地制度改革的目的、难题与解决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一、以维护与发展农民利益为根本目的 |
(一)维护农民的基本土地权益。 |
(二)激发农民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
(三)确保农民共享城乡改革发展成果。 |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面临三大难题 |
(一)如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平的土地权益。 |
(二)如何将农村土地增值收益返还给农民。 |
(三)如何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确保改革稳健推进。 |
三、构建长效机制保障农民利益 |
(一)以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权益为突破口。 |
(二)以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为主抓手。 |
(三)以打破既有土地利益分配格局为着力点。 |
(四)以发挥土地对其他要素的带动作用为推动力。 |
(3)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及其中国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关于几个主要概念的界定 |
四、选题的基本内容 |
五、选题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的时代背景、理论渊源和发展历程 |
第一节 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 |
一、经济基础:与小块土地相结合的农业经济结构逐渐瓦解 |
二、社会基础:资本主义的发展及其内在矛盾的尖锐化 |
三、政治基础:欧洲各国阶级斗争呈现出新的特点 |
四、实践基础:无产阶级和农民争取自身权益的革命运动风起云涌 |
第二节 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的理论渊源 |
一、国民经济学家对土地问题的分析和探讨 |
二、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对未来社会制度的构想 |
三、18-19世纪欧洲自然和社会科学领域的其他杰出成就 |
第三节 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的发展历程 |
一、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的萌芽 |
二、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的形成 |
三、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的发展完善 |
第二章 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的基本内容 |
第一节 地租理论 |
一、土地所有权与其他权能相分离产生地租 |
二、封建地租形式的演化与地租的资本化 |
三、资本主义地租及其与相关范畴的区别 |
四、分成制与农民小块土地所有制 |
五、住宅及房租理论 |
第二节 土地国有化理论 |
一、土地国有化的条件和实行土地国有化的原因 |
二、土地国有化的具体实施路径 |
三、土地国有化之于社会主义革命的意义 |
第三节 土地革命理论 |
一、对资产阶级、工人和农民进行阶级分析 |
二、分析农民土地问题与实现工农联盟的关系 |
三、恩格斯晚年对无产阶级革命道路和土地革命策略的新认识 |
第四节 欧美国家与东方社会土地理论 |
一、欧美有代表性国家现行的土地制度及其发展方向 |
二、东方有代表性国家的土地制度及其未来发展方向 |
三、东西方国家土地制度的多样性 |
第五节 土地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关系理论 |
一、土地是人类文明发展所需自然条件的核心组成部分 |
二、史前社会的土地公有制结构及其解体和后续发展 |
三、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后形成的土地私有制和“地产”的财富属性 |
第三章 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的实践探索与发展 |
第一节 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在德国社会民主党内部的曲折演绎 |
一、德国社会民主党内部关于土地问题的论战 |
二、考茨基《土地问题》对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的部分继承与发展 |
第二节 列宁对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的继承与创新 |
一、土地国有化理论在苏俄的实践与发展 |
二、全面论述合理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重要性 |
三、明确无产阶级政党制定土地纲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四、适时推进工农联盟从政治军事联盟向经济联盟进行转变 |
五、民族和殖民地土地问题理论及其影响 |
第四章 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中国化及其理论成果 |
第一节 对中国农民及其土地问题展开初步探索(1921-1927年) |
一、中国传统土地思想与中国共产党最初的土地政策 |
二、农民是中国革命的重要力量与无产阶级天然的同盟者 |
三、合理解决农民土地问题是实现工农联盟的关键 |
第二节 从国情出发适时实施分阶段的土地政策(1927-1952年) |
一、明确土地革命是工农武装割据的基本内容 |
二、总结实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出土地革命路线 |
三、立足基本国情的变化对土地政策适时做出调整 |
四、土地改革运动确立了农民对土地的完整所有权 |
第三节 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的实现形式(1953年至今) |
一、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的逐步确立与巩固 |
二、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土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分离” |
三、针对农村土地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
第五章 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的现实启示 |
第一节 充分认识农村土地问题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性 |
一、农村土地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核心问题 |
二、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现存的主要矛盾 |
三、关于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争论 |
第二节 在因时因地持续改革中构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农村土地制度 |
一、坚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三个底线”不动摇 |
二、告别“以地谋发展”模式和建立土地资产的良性运营格局 |
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农村土地政策演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所要解决的问题 |
五、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六、论文创新点 |
第一章 土地政策相关概念 |
一、土地产权、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
(一)土地产权 |
(二)土地所有权 |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 |
二、土地革命、土地改革、土地制度、土地政策 |
(一)土地革命 |
(二)土地改革 |
(三)土地制度 |
(四)土地政策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土地政策演变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土地政策理论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土地政策理论 |
(二)列宁的土地政策理论 |
二、毛泽东为我国农村土地政策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
(一)中国共产党以革命的手段解决土地问题 |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农村的土地政策 |
(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土地政策 |
(四)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农村土地政策的演进历程 |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从包产到组到包产到户 |
(一)农村部分地区土地包产到户的兴起 |
(二)包产到户从实行到推广 |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稳定:家庭承包、双层经营 |
(一)农村粮食统购制度的改革和取消 |
(二)家庭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 |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深化和完善:长期稳定与长久稳定 |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长期稳定 |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长久稳定 |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农村土地政策的成效和不足 |
一、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成效 |
(一)土地政策确立和加强了农民的主体地位 |
(二)土地政策的制定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
(三)土地政策的制定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 |
(四)土地政策法律化程度的加深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
二、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不足 |
(一)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清晰 |
(二)分散的农户经营难以形成规模化生产 |
(三)承包地经营权不完善使土地缺乏有效投资 |
(四)土地管理体制不完善阻碍耕地保护 |
(五)初级阶段的土地流转难以解决农民致富 |
第五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农村土地政策演变的历史经验 |
一、土地政策的制定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二、土地政策的制定要体现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
三、土地政策的制定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
四、土地政策的制定要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
五、土地政策的制定要以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为条件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基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海口市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失地农民权益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 农民土地权益 |
二 失地农民 |
三 失地农民的土地权益 |
第二章 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理论基础 |
一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论述 |
(一)马克思地租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 |
(三)列宁关于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论述 |
二 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论述 |
(一)毛泽东关于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论述 |
(二)邓小平关于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论述 |
(三)江泽民关于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论述 |
(四)胡锦涛关于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论述 |
(五)习近平关于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论述 |
第三章 海口市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现状与问题分析 |
一 海口市征地概况 |
二 海口市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现状调查 |
(一)实地调研地点分布 |
(二)受访者基本要素分析 |
(三)调研的具体内容分析 |
三 海口市失地农民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一)征地补偿制度不合理 |
(二)社会保障制度未完善 |
(三)安置政策缺乏科学性 |
(四)征地监察机制未确立 |
(五)再就业培训存在不足 |
四 海口市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实践经验 |
第四章 海口市失地农民权益有效保障的建议 |
一 完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
(一)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合理性 |
(二)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科学性 |
(三)促进农地收益分享的合理性 |
二 构建征地社会保障制度 |
(一)构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现实意义 |
(二)构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承办主体 |
(三)构建两方出资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
三 制定科学补偿安置方案 |
(一)货币补偿为主的失地富有家庭安置方案 |
(二)组合配置为主的失地小康家庭安置方案 |
(三)具体分析为主的失地贫困家庭安置方案 |
四 建立专门征地监察机制 |
(一)建立专门征地监察机制的必要性 |
(二)强调专门征地监察机制的科学性 |
(三)提高专门征地监察机制的创新性 |
五 创新再就业培训工作 |
(一)成立失地农民普法工作室 |
(二)开设失地农民心理辅导室 |
(三)丰富失地农民就业培训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 |
(6)土地流转中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J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及理论支持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文献研究法 |
(2)系统研究法 |
(3)访谈法 |
第2章 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问题 |
2.1 土地流转的方式 |
2.2 农地流转中农民权益受损种类 |
2.2.1 农民承包权受损 |
2.2.2 农民收益权受损 |
2.2.3 农民知情权受损 |
2.2.4 农民参与权受损 |
2.3 相关理论基础 |
2.3.1 地租理论 |
2.3.2 土地产权理论 |
第3章 农村土地流转及其农民权益保障现状—以 J 市为例 |
3.1 J市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
3.1.1 J市经济发展现状 |
3.1.2 J市农村土地流转模式 |
3.1.3 J市农村土地流转的现实情况 |
3.2 J市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障的保护现状 |
3.2.1 设立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指导土地流转价格评估 |
3.2.2 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逐步健全 |
3.2.3 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日益完善 |
3.2.4 给予生产经营大户给予补助奖励 |
3.2.5 农民征地补偿机制日趋完善 |
3.2.6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
第4章 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障的问题和原因 |
4.1 J 市 X 镇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障问题调查 |
4.1.1 调查问卷设计 |
4.1.2 调查结果分析 |
4.2 J市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障的问题分析 |
4.2.1 风险保障金收取遇难题,土地补偿款难到位 |
4.2.2 土地流转定价机制不规范,流转租赁金低且难到位 |
4.2.3 受让方擅自变更耕地用途,流转市场不成熟 |
4.2.4 农民土地流转遭遇强制性,失地农民就业诉求难满足 |
4.3 J市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障的原因 |
4.3.1 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配套制度不完善 |
4.3.2 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模式不健全,征地补偿款低且难到位 |
4.3.3 流转价格机制不健全,流转市场不规范 |
4.3.4 流转信息不对称 |
第5章 J市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对策建议 |
5.1 对农民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健全优化 |
5.1.1 完善户籍制度 |
5.1.2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
5.1.3 建立土地巡查制度 |
5.2 完善流转风险保障模式,调节征地补偿机制 |
5.2.1 构建流转风险防范机制 |
5.2.2 调节征地补偿机制 |
5.3 健全土地流转的相关市场机制 |
5.3.1 健全土地价流转格机制 |
5.3.2 .规范土地流转市场秩序 |
5.4 提高农民自身在土地流转中的维权能力 |
5.4.1 正确发挥政府服务职能 |
5.4.2 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7)新中国70年的农地制度变迁与农民主体地位(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与农民主体地位 |
二、历史考察:新中国农地制度变迁中的农民主体地位塑造 |
1. 土地改革:农民主体地位初始塑造 |
2. 农业合作化:农民联合经营主体塑造 |
3. 人民公社:农民集体集权与集中经营主体塑造 |
4.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主体塑造 |
5.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塑造 |
三、基本经验:农地制度变迁必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
1. 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好农民的能动作用和创造作用是农地制度良性变迁的根基 |
2. 土地集体所有制下渐进式推进农民生产经营合作是农地制度良性变迁的导向 |
3. 保障农户土地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是农地制度良性变迁的核心 |
4. 党和国家主导与农民自主相统一是农地制度良性变迁的保障 |
四、当代启示:在农地制度改革中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
1.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进一步发挥好农民的能动作用和创造作用 |
2. 探索更为包容的农地制度,满足不同层次和类型农民主体对农地权益的诉求 |
3. 发挥好农户家庭经营主体作用,促进农民增收和共同富裕 |
4. 加强党的领导,实现党的领导作用与农民主体作用的有机统一 |
(9)乡村旅游开发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机制研究 ——以江西省杨洲乡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点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状况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状况综述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及创新 |
1.5.1 研究方法 |
1.5.2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乡村旅游开发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理论分析 |
2.1 乡村旅游概念 |
2.1.1 乡村旅游定义 |
2.1.2 乡村旅游概念的界定 |
2.1.3 乡村旅游的内涵 |
2.2 乡村旅游开发概念 |
2.2.1 乡村旅游开发原则 |
2.2.2 乡村旅游开发涉及的内容 |
2.2.3 乡村旅游开发中的利益主体角色分析 |
2.3 农民土地权益的范畴 |
2.3.1 农民的界定 |
2.3.2 权益的界定 |
2.3.3 农民土地权益的内容 |
2.4 旅游开发与农民土地权益的关系 |
2.4.1 农民土地权益的内容 |
2.4.2 各主体与农民土地权益关系 |
2.5 研究理论基础 |
2.5.1 土地地租理论 |
2.5.2 人本法律观 |
2.5.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第三章 界牌村旅游开发的实证分析 |
3.1 界牌村概况 |
3.2 界牌村旅游开发模式 |
3.3 研究时间与内容 |
3.4 样本选取和基本情况 |
3.4.1 访谈对象情况分析 |
3.4.2 研究调查样本分析 |
3.5 调查结论 |
3.5.1 农村土地收益分配制度不合理 |
3.5.2 土地流转市场机制不规范 |
3.5.3 土地权益纠纷日益增多 |
3.5.4 社会保障机制缺失 |
第四章 乡村旅游开发中农民土地权益受损原因 |
4.1 参与模式的制约因素 |
4.1.1 农民参与缺乏制度保障 |
4.1.2 乡村旅游运行机制不健全 |
4.1.3 农民的职业素质普遍较低 |
4.2 土地流转制度不完善 |
4.2.1 流转制度不符合市场规律 |
4.2.2 流转程序的不完善 |
4.2.3 补偿形式单一 |
4.2.4 行政权力过度干预 |
4.3 利益表达机制不完善 |
4.3.1 农民缺乏利益表达的意识和能力 |
4.3.2 农民主体地位缺失 |
4.4 农民维权渠道窄 |
4.4.1 行政调解难 |
4.4.2 行政裁决难 |
4.4.3 行政复议难 |
4.4.4 信访制度不完善 |
4.4.5 司法救济制度的缺失 |
4.5 问责制度不够完善 |
4.5.1 内部责任监督不够完善 |
4.5.2 外部问责制度有待完善 |
第五章 完善农民土地权益保护机制 |
5.1 利益表达机制的建立 |
5.1.1 建立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
5.1.2 加强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
5.2 法律保障机制的建立 |
5.2.1 完善土地权益相关制度 |
5.2.2 确保农民利益表达的主体地位 |
5.2.3 限制政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权力 |
5.3 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 |
5.3.1 健全内部运行监督机制 |
5.3.2 健全外部配套监督机制 |
5.4 救济机制的建立 |
5.4.1 完善农民权益受损的行政救济机制 |
5.4.2 完善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司法救济机制 |
5.5 完善农民参与的合作开发机制 |
5.5.1 完善农民参与旅游开发的基本条件 |
5.5.2 将农民参与乡村旅游与农业发展相结合 |
5.5.3 将农民参与乡村旅游与实现农民生活宽裕相结合 |
5.5.4 将农民参与乡村旅游与村容整洁相结合 |
5.5.5 将农民参与乡村旅游与基层民主管理相结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新中国成立七十年(1949-2019)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缘起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设计与分析进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路线 |
1.4 研究的创新点和存在的难点 |
1.4.1 研究的创新之处 |
1.4.2 研究存在的难点 |
第二章 中国农村基层治理基础理论 |
2.1 中国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相关概念 |
2.1.1 中国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概念分析 |
2.1.2 中国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特点 |
2.2 中国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重点分析 |
2.2.1 二元要素为主走向五元要素并重 |
2.2.2 重视农村基层经济法律制度的治理作用 |
2.2.3 由行政法领域向经济法领域的制度重心迁移 |
2.3 中国农村基层治理的法学理论基础 |
2.3.1 实质公平理论 |
2.3.2 社区发展权理论 |
2.3.3 生存权与发展权平等理论 |
2.3.4 农民权益保障理论 |
2.3.5 利益与利益机制理论 |
2.3.6 资源相互依赖理论 |
2.4 治理理论 |
2.4.1 统治、管理与治理 |
2.4.2 多中心治理理论 |
2.4.3 社会中间层主体理论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演变历程 |
3.1 建国初期(1949-1966 年):具备少量法律规则的行政命令式管理 |
3.1.1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概述 |
3.1.2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的目标和价值理念 |
3.1.3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取得成效 |
3.2 文革时期(1966-1976 年):缺乏法律规制的运动管理 |
3.2.1 农村基层治理概述 |
3.2.2 农村基层治理评价 |
3.3 恢复发展时期(1977-1989 年):逐步建立的基层治理法律规则 |
3.3.1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概述 |
3.3.2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的目标和价值理念 |
3.3.3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取得成效 |
3.3.4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 |
3.4 转型发展时期(1989-2000 年):行政法体系下的基层法制发展 |
3.4.1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概述 |
3.4.2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的目标和价值理念 |
3.4.3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取得成效 |
3.4.4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 |
3.5 稳定发展时期(2000-2012 年):经济法介入中的治理法律体系完善 |
3.5.1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概述 |
3.5.2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的目标和价值理念 |
3.5.3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取得成效 |
3.5.4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 |
3.6 新时代(2012 年至今):经济法框架下的基层治理五元规制 |
3.6.1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概述 |
3.6.2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的目标和价值理念 |
3.6.3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建设取得成效 |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影响因素及演变规律 |
4.1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影响因素 |
4.1.1 金融要素的支持 |
4.1.2 技术要素的影响 |
4.1.3 政策要素的倾斜 |
4.1.4 土地要素的影响 |
4.1.5 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推动 |
4.2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演变规律 |
4.2.1 立法理念从―以农为本“到―以民为本” |
4.2.2 法律主体从单项权威到多元共治 |
4.2.3 治理方式从政府包办到自治、法治、德治协同 |
4.2.4 法制化效果从―以城带乡“到―城乡一体化” |
4.3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经验总结 |
4.3.1 重视法律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保障作用 |
4.3.2 重视村民自治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内生力量发挥 |
4.3.3 重视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堡垒作用 |
第五章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现状分析 |
5.1 当前中国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现状描述 |
5.1.1 国家层面对农村基层经济治理制度的逐步重视 |
5.1.2 社会层面对农村社区组织化法律制度的逐步发展 |
5.1.3 个人层面对农民权益的法治保障 |
5.2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问题分析 |
5.2.1 “治理缺位”: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新危机 |
5.2.2 “权能弱化”和“信任流失”: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新困境 |
5.2.3 基层治理转型中传统理念与实践模式的双重阻滞 |
5.3 服务导向下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困境的原因分析 |
5.3.1 压力型体制: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深层因素 |
5.3.2 法制悬浮: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制度因素 |
5.3.3 村民自治梗阻: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决定因素 |
第六章 国内外典型国家和地区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经验借鉴 |
6.1 国外典型国家农村基层治理制度介绍 |
6.1.1 美国:“城乡共生型”乡村小城镇 |
6.1.2 日本:“地方自治”建设现代乡村 |
6.1.3 韩国:“多元协作供给”的乡村治理 |
6.1.4 澳大利亚:“上下互动”的社区自助式治理 |
6.1.5 新加坡:政府主导的社区组织治理 |
6.2 国内典型地区农村基层治理经验 |
6.2.1 江西省分宜县“党建+”乡村治理经验 |
6.2.2 广东珠海幸福村居建设经验 |
6.2.3 湖北省秭归县“幸福村落”治理经验 |
6.2.4 浙江省诸暨市新时代“枫桥经验” |
6.3 国内外典型国家及地区乡村治理的经验借鉴 |
第七章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发展重点与趋势 |
7.1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发展目标 |
7.2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发展重点 |
7.2.1 重视农村经济法律制度的发展健全 |
7.2.2 重视治理依据的法律向转型 |
7.2.3 重视治理法制环境的市场化转变 |
7.2.4 重视农村多元纠纷的法治化解 |
7.3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发展趋势 |
7.3.1 法律规则体系化 |
7.3.2 法律主体多元化 |
7.3.3 法治环境社区化 |
7.3.4 法制背景市场化 |
第八章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重点制度与重点立法设计 |
8.1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经济法价值取向 |
8.1.1 注重实质公平正义 |
8.1.2 限制公权,保护农民权益 |
8.1.3 自由价值 |
8.1.4 绿色价值 |
8.2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基本原则 |
8.2.1 农民权益保障原则 |
8.2.2 规制适度原则 |
8.2.3 共建共治共享原则 |
8.2.4 最小限制和最大促进原则 |
8.3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的重点制度构建 |
8.3.1 稳定和发展农村基本经济法律制度 |
8.3.2 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自治制度 |
8.3.3 完善社会中间层组织治理的法律引导制度 |
8.3.4 建立健全乡规民约的软法规制制度 |
8.4 乡村治理法制化重点立法设计——《农村社区发展促进法》 |
8.4.1 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的立法选择 |
8.4.2 制定《农村社区发展促进法》的宗旨与目标 |
8.4.3 制定《农村社区发展促进法》的总体思路 |
8.4.4 制定《农村社区发展促进法》的立法框架拟定 |
8.4.5 《农村社区发展促进法》法律草案建议稿 |
第九章 结语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与获奖情况 |
附录2 研究生在读期间参与研究的课题 |
致谢 |
四、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就是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论文参考文献)
- [1]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的农民经济利益思想研究[D]. 丁珊. 曲阜师范大学, 2021
- [2]深化农地制度改革的目的、难题与解决机制[J]. 王文强. 毛泽东研究, 2020(03)
- [3]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及其中国化研究[D]. 张翔. 中央财经大学, 2020(02)
- [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农村土地政策演变研究[D]. 陈梦婷. 兰州交通大学, 2020(01)
- [5]基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海口市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D]. 钟思婷. 海南师范大学, 2020(02)
- [6]土地流转中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J市为例[D]. 王仁成. 南昌大学, 2019(01)
- [7]新中国70年的农地制度变迁与农民主体地位[J]. 刘刚. 西部论坛, 2019(05)
- [8]进城落户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改革的法理意蕴与路径优化[J]. 杨青贵. 经济法论坛, 2019(01)
- [9]乡村旅游开发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机制研究 ——以江西省杨洲乡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点为例[D]. 尹冯樟. 广西大学, 2019(01)
- [10]新中国成立七十年(1949-2019)农村基层治理法制化研究[D]. 张慧瑶. 华中农业大学, 2019
标签:农民论文; 土地流转论文; 三农论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论文; 中国土地制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