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孝感市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实行“四个一”(论文文献综述)
黎芳宇[1](2021)在《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研究》文中认为党务公开是推进政党治理体系和政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是新时代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一个新课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2017年12月20日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党务公开条例》)是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制定和发布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充分说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务公开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进。如何正确认识党务公开?如何规范党务公开?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构成论文分析的逻辑起点,也是贯穿全文的核心内容。党中央高度重视和推进党务公开,党的十八大之后,“党务公开”被高频率的使用,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是为了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有助于更好的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唤起党员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积极参与党内各项事务;三是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有助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推进政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论文选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方法,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党务公开的重要论述的基础上,以新时代党务公开现实状况为背景展开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极具价值和意义。本论文由导论、正文五章和结语三个部分组成。其中,正文五章是论文的核心部分。第一章聚焦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基础理论,旨在弄清楚党务公开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党务公开基础理论是整篇论文的立论基础和理论基础,厘定党务公开的基本概念和内在维度,对于研究党务公开具有本源性的重要意义。本章分为三节,即党务公开的科学内涵、党务公开的理论来源、党务公开的基本原理。首先,对党务公开进行概念分析并厘清党务公开的基本维度。其次,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关于党务公开的理论进行梳理和述评,厘定党务公开理论的孕育形成和发展脉络。最后,从党内民主、政党政治文明、党内监督、全党统一意志和行动这四个角度对党务公开的基本原理进行分析,回答为什么进行党务公开这个问题。第二章聚焦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历史进程,旨在弄清楚党务公开缘何而来、从何而来、怎样而来。本章顺沿我们党进行党务公开的历史轨迹,深刻总结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改革开放时期开展党务公开的历史进程和主要特点,本章分为四节,即党务公开的萌芽和初步探索时期、党务公开的探索与曲折时期、党务公开的恢复和发展时期、党务公开的完善和创新时期,深刻总结贯穿其中的基本经验和教训,系统论述新时代党务公开的新决策新思路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提供有益思考和镜鉴。第三章聚焦世界主要政党党务公开的理论与实践,旨在通过比对扬长避短、博采众长。本章分为两节,即世界主要政党党务公开实践现状、世界主要政党党务公开的经验和启示。本章对35部马克思主义政党章程和纲领,33个不同国家不同政党的章程、涉党法规和党内法规,以党务公开为线索进行全面的梳理、分类和评析,总结经验分析不足,为新时代加强和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提供参考。第四章聚焦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现实分析,旨在阐述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创新成效的基础上,指出党务公开现实困境的表征和主要成因。本章分为三节,即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的创新成效、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现实困境的主要表征、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现实困境的主要成因。本章根据党务公开的实践现状,选择从思想认识、技术方法、制度体系三个维度思考党务公开的主要影响因素,并从认识偏差、工作滞后、制度缺失三个层面指明党务公开现实困境的具体表征。在此基础上,从组织和个人的角度分析党务公开现实困境的成因:公心不足、功能淡化、责任不实。第五章聚焦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的创新路径,旨在弄清楚新时代如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本章分为五节,即着力完善党务公开制度,确保党务公开有序运行;着力培育党务公开文化,发挥党务公开文化优势;着力革新党务公开技术,提升党务公开整体效能;着力落实党务公开责任,确保党务公开贯彻落实;着力健全党务公开机制,夯实党务公开工作基础。本章以党务公开制度和实践中的问题为导向,以历史经验教训为镜鉴,从制度、文化、技术、责任、机制五个角度有针对性的提出实践路径,力图为加强和规范新时代党务公开提供一些有益思考和实践路径。
陆宏江[2](2020)在《拓宽五条传播渠道 广泛凝聚社会共识——黄石市下陆区政协面向社会传播共识的实践探索》文中认为2018年12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首次明确提出,人民政协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2019年9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进一步强调,"要把大家团结起来,思想引领、凝聚共识就必不可少",要求"人民政协要广泛联系和动员各界群众,
姚一鸣[3](2019)在《生态文明视域下环评区域限批制度研究》文中认为“环评区域限批制度”作为环保法中确立的重要制度之一,对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环保意识,落实环保责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面对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生态文明的理念方略均有了极大的丰富和发展。生态文明对环评区域限批制度提出新的要求,本文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以分析这一制度存在的实践问题,以使其完善,这样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促进绿色经济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本文第一部分,笔者首先以理论研究、法律规范拓析环评区域限批的概念,并将其界定为仅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区域限批。其次,对行为性质进行界定,笔者认为其属于抽象行政行为,最后对其立法过程进行归纳性总结。本文第二部分,笔者从生态文明的内涵切入,结合立法的生态化和新要求探视环评区域限批制度之生态化要求,主要表现为制度内容应凸显环境质量主义,制度实施上应实现精细化治理,并对此进行细化。本文第三部分,笔者对环评区域限批制度的实证进行分析,对环评区域限批实施以来各级环保部门下发的近300余次案例进行了汇总,从限批次数、限批范围、限批主体、限批时间等各方面进行了较充分的对比研究,然后结合案例发现目前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于:限批主体混乱、限批情形规定模糊、实施程序不完善、以及限批期限不一。本文第四部分,针对环评区域限批的不足,结合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实现环评区域限批的生态化治理功能。
李婷婷[4](2019)在《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问题研究 ——以恩施州利川市为例》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在法治建设的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基层的法治建设。长期以来,我国基层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始终难以打通,乡村的法治始终难以落地。为了解决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乡村法律服务的全面提供和乡村法律服务体系的普遍建立,是当前必须完成的重要工作。乡村法律服务是中国特殊国情下的产物,具体是指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乡镇干部等基层治理工作者提供的,诉讼代理、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民间调解、公证和司法鉴定、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制教育和普法宣传等一系列法律服务。这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以预防和及时解决矛盾纠纷为导向,以稳定乡村社会秩序为目的,以保障广大乡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体现了法的秩序、效益、公正、民主等重要价值。为落实全面依治国方略,推进国家司法行政改革,支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国家倡导和支持建设乡村法律服务体系,以实现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目标。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理位置相对偏远的民族地区,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进展比较缓慢。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利川市,作为典型的少数民族地区,情况也是如此。当地政府在贯彻恩施州基层治理新部署的基础上,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契机,开展“律师进村,便民利民”法律服务活动,成立县乡两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层级调处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等等。经过几年的努力,利川市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乡土法治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和利用,矛盾纠纷处理取得较大进展,群众法律意识得到明显提高等等。但是,由于多方条件的限制,利川市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法律服务人才缺失、法律服务经费不足、法律服务落实不到位、法律服务平台单一等等。引发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地方文化习俗的影响、法律服务供应主体的欠缺等等。利川市乡村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服务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建设,完善法律服务质量保障的措施,推进乡村法律服务现代化的发展。加大法律服务政策支持力度,要强化党政机关的领导作用、发挥社会组织的特殊功能、增强财力保障;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要提高专业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激活乡土法律服务主体、引入其他法律服务资源;完善法律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要从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的设置和组织管理、健全法律服务工作考核评估制度、规范法律服务工作奖惩办法等方面着手;推进法律服务现代化,要强化法律服务的公共性、加强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创新法律服务方式。
许小凤[5](2019)在《政协制度基层拓展的问题探析 ——对南京市Z区街道政协工委工作机制的考察》文中研究说明在我国的社会结构中,基层承载着最庞大的群体。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基层群众的政治参与意识和利益诉求不断高涨。基层成为我国民意民愿的发源地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领域,基层社会治理的安定关乎着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和社会治理是党和国家的固本之策和长远之计。人民政协作为扩大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协商民主的重要途径与渠道,推动政协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和社会治理的参与,有利于政协组织机构的基层拓展建构和政协制度体系的完善,顺应我国民主政治发展以及政治体制改革转型的规律。为了更好地推进政协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密切基层政协委员与群众的联系,发挥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倾听民情、反应民意的积极作用,参与到基层社会的治理中,目前,全国不少地方已经开始了以县区级政协带头、专委会跟进、以委组联系乡镇(街道)工委为骨架、以基层政协委员为主体的基层政协机构建设的新探索。但是,从现行的政协章程来看,人民政协的基层组织机构只设置到区县级,导致全国各省市乡镇(街道)政协机构的建设发展缺乏统一的标准,为发掘政协的社会治理作用以及创新我国的人民政协制度研究提供了可探讨的空间。此外,在考察中发现,乡镇(街道)政协机构在实践探索的过程中,在机构职能定位、长效制度机制建设、组织机构设施建设、政协委员能力提升、协商民主环境营造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基层政协组织机构的建设、基层政协协商民主的发展以及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挥将面临形式主义的风险。本文以协商民主理论、统一战线理论和社会治理理论为基础,通过对南京市Z区政协街道政协工委工作机制的考察,探析乡镇(街道)政协机构的实际发展现状以及在发展中所出现的问题,探讨政协制度向基层拓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为完善乡镇(街道)政协机构的建设提供一些思考。
冯志峰[6](2018)在《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政治组织体系主要分为中央政权、地方政权和基层政权,由中央、省、市、县、乡五个层级组成。相对于中央政权和基层政权而言,地方政权包括省市县三级,成为我国政权系统承上启下、协调各方、高效运转、强本固基的关键枢纽,对维护党中央权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凝聚党心民心、决胜全面小康、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三个层级。地方党委组织承上启下、统揽大局、协调各方、强本固基,既是中央精神的执行者和建议者,又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者与领导者,承载着领导地方党的组织建设,履行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职责,成为加强地方治理能力建设条块结合的交汇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力量。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角色定位、职位属性与运行特性,内在地反映了地方党委组织的执政规律,蕴含着党组织权力运行与制约之道。遵循其行为之内在逻辑,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规律可提炼为“弹性定律”,鲜明地体现出独特的“二重”性,表现为“双刃剑”的作用,既能够实现有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也有可能引发权力腐败、危害人民利益,销蚀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在内外不良因素的交互作用下,总体呈现出“十大特征”,体现为“多面人”角色,其演化逻辑可归纳为“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强化跃迁定律”,作为地方主导改革的改革者反而成为改革阻力制造者。为扎实有效地“改革改革者”,破除权力制约“悖论”,就必须统筹“个人修养教化、体制机制转化、社会风气净化”,构建科学系统、务实管用、操作简便的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为此,必须立足于中外权力制约理论基础之上,深刻把握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诱致成因,认真分析其生成逻辑,精准提炼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之道,努力促进“文本规定”与“实践运行”的有机融合,将“自我律动法”与“一制九转法”深度融入到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之中,努力实现权力高效运行与有效制约的动态平衡,着力提高地方党委书记执政本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领导核心、组织保证和力量保障,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
张继军[7](2017)在《社区治理起来 ——对“开放空间会议+”及其实践的理解》文中提出近年来,社会工作技术与方法进入人们的视野,并在社区治理中发挥越来越多的作用,即借助专业社工技术与方法引导社区主体治理社区问题、满足社区居民需求,发挥社区各主体的主体性和能动性,满足差异化与多元化利益诉求,构建中国和谐社区。也就是说,治理需要技术,更需要治理机制。同样,社区治理需要技术,居民自治及协商民主也需要技术和机制。阿基米德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起整个地球。”社区治理也需要支点,开放空间会议就是一种社会技术,“开放空间会议+”是一套社会治理的技术体系,主要包括:参与式需求调查技术,让人们自由、独立和平等地表达个人需求,经过归类、打分、签名找到需求群体;团队活动创意技术,让人们独立策划活动,经过小组协商优选最佳方案,确定活动开展次序;公约协商技术,让人们独立表达内容,经过归类、整理和小组协商,全员表决出公约内容;公益积分兑换技术,激活社区参与动力,促使政府开放公共资源;资源连接技术,盘活社区人力资源和社区单位资源,向外链接政府资源、社会资源和市场资源;参与式评估技术,利益相关主体分别表达、确定评估指标及权重,综合各评估主体指标及权重,并进行评估的过程。同时,“开放空间会议+”也是一套社会治理的系统机制,主要包括:需求表达机制,让居民真实的表达需求,规避虚假需求;问题讨论机制,营造居民自由表达观点的场域和空间,社区主体自主、平等地讨论社区问题;公约协商机制,回归居民主体性,引导居民制定公约、执行公约,培养认同感和归属感:活动策划机制,以需求为导向,社区成员自我策划感兴趣的活动,提升社区活动参与的积极性和参与动力;事务分流机制,人们自下而上的协商、讨论各主体应该做的事情,开展自下而上治理。资源链接机制,秉承互惠互利机制,资源供给主体与资源需求主体合作、多赢,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评估参与机制,多方主体参与评估,真正的参与式评估而非他人评估,真实反馈评估情况。机制构建不能离开大的体制背景,一个好的机制不仅要将自身的特点发挥到极致,同时还要考虑到它的生态环境。社区研究突破了以往“国家无涉”的传统,国家“元治理”的作用被重新审视,社区治理被置于“国家社会合作”的视野中来。社区治理起来,离不开政府、社工、技术和社会多元要素。尤其是在当下“大政府小社会”格局背景下,政府仍然发挥着重要扶持作用,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成为参与社会建设和社区建设的重要主体,社工通过技术“武装”和“装备”,掌握了先进社会工作技术与方法,这些要素则构成社区治理可持续运转的要件。社区治理现代化,有社区治理体系现代化和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有社区治理技术和社区治理机制的现代化。为使社区治理运转起来,我们需要研发适合中国社区事实的系统治理技术,亟需构建适合中国社区治理的系统治理机制,以回应当前我国社区治理机制研究不足、功能低效,甚至缺失的问题。“开放空间会议+”是一套社会治理的技术体系,也是一套社会治理的系统机制,它能够发挥众多公共功能,引导人们参与社区治理,培育公民意识和公民责任,培养公民协商民主精神,构建公民社区。“开放空间会议+”及其实践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也带来诸多积极意义:一是理论上探究社区治理新机制,“开放空间会议+”弥补社区治理研究内容和范围。二是实践上提供可复制模板,“开放空间会议+”为社区治理起来提供“利器”和“样板”。三是社区治理现代化,“开放空间会议+”及其实践是社区治理运行机制生成、优化和完善的过程,也是社区治理机制现代化的过程。
贾俊兴[8](2015)在《信访工作困局与破解路径研究 ——以沈阳市信访工作为例》文中研究说明信访制度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参与和权利救济的政治制度,在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对缓解社会矛盾和保障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和攻坚区,各种矛盾不断累积叠加,纷纷涌入信访渠道。尤其是信访洪峰的出现,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并使信访工作陷入困境。在本文中,笔者主要结合沈阳信访工作实践,重点分析了我国信访工作运行中暴露出的信访功能无限放大、信访维稳成本高昂、信访总量居高不下、越级访、非正常访持续高发以及“信访不信法”现象突出等问题和不足,并从“清官”情结和人治思想的影响、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新老矛盾叠加效应、政府不作为乱作为加重信访压力以及行政复议、调解、仲裁、司法等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作用缺失等角度对信访工作陷入困局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最后结合公共治理和管理理论,在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的基础上,就破解我国信访工作困局提出对策和建议,一要推进服务、责任、效能型政府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二要改革完善现有信访制度,依法分流信访工作职能;三要畅通民意表达、权利救济渠道,积极培育发展民间组织,提高行政复议效能,改革完善司法制度,实现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的无缝衔接;四是建立科学的信访信息分析研判机制、信访风险评估机制、信访工作考评机制、问题解决跟踪督查机制;五是引导公民依法有序信访,引入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完善基层信访代理制度,并不断规范信访救助程序,以更好应对新形势下不断凸显的矛盾纠纷。
李国[9](2014)在《抓好三大重点 推进政协群众工作》文中研究表明做好群众工作,是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沙洋县政协认真落实省、市政协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履职为民理念,将群众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以政协委员为主体、以"123"服务群众活动为主题,以开展"四个一"("献一智、引一企、联一户、解一难")
李增元[10](2013)在《分离与融合:转变社会中的农民流动与社区融合 ——基于温州的实证调查》文中研究指明自由全面发展一直以来都是人类孜孜不倦的追求目标。不过,个体是具体的、历史的、现实的,个体的自由并不是超然于社会的绝对自由。各种社会制度创造着人类有秩序的社会生活,同时,它也可能成为阻碍个体自由发展的重要因素。以自由人为基础的“自由联合体”是人类自由发展的最终目标,是以自由、融合为基础的人类和谐社会。作为社会基础构成部分,广大农民的自由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特别是在开放、流动社会中,广大农民的不自由性更加明显的体现了出来,它表现在政治、经济、社会、精神文化诸多方面。就当前来看,社会流动已经成为社会发展常态。不过,农民外在的自由流动难掩内在的不自由,流动中的各种公民权利及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维护,生存发展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社会开放、流动难以掩盖城乡分割、乡村社会封闭、排外的事实。建基于农村社区之上的诸多社会制度既是民众行为的社会规范,同时也往往成为约束个体自由发展的根本因素,致使社会分割、社会融合难以实现。广大农民离土难以真正离乡,城乡居民有流动自由发展不足,有流入难融入,这一矛盾在转变社会中更为突出。在现代社会发展中,解放农民,扩展农民自由发展权利,破除社会分割、封闭与排外的弊端,创造有机融合、和谐发展的社会,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命题,也是农民面临的历史性新命运。本文以温州市作为研究样本,对转变社会中的农民自由、社会融合诸问题进行探索性研究,转变社会中的农民流动仅仅是本文研究农民自由及社会融合的一个引子。本文首先以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对建国以来温州社会变革中的农民自由现状进行了考察分析。在改革开放前,基层经济社会制度的变革,都直接地影响着农民的自由,农村基层社会发展过程正是一个广大农民为争取自由发展与国家互动的过程,也是广大农民扩展生存与发展权利与自由空间的过程。改革开放后,城乡社会逐步走向开放、流动,经济政治体制开始变迁,广大农民在政治、经济、社会及精神文化层面的自主发展权利及发展空间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展,农民独立意识的增长。在现代化发展中,农民从传统小农向现代农民蜕变,逐步走向新的社会发展大舞台。然而,僵化的经济社会制度却内嵌于日渐转变的乡村经济社会结构中,构造出了外在流动、开放背景下的内在封闭社会,广大农民无法从封闭性社会结构中脱离出来,无法自由自主发展,乡村外部人员也无法自由进入与融入,整个社会没有实现真正的自由流动与有机融合。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新时期温州所实施的“三分三改”与“社区重建”进行了深入分析探讨。以“政经分开”、“资地分开”、“户产分开”、“股改”、“地改”、“户改”为主要内容的“三分三改”破除了传统社区的封闭、排外及束缚性,破除了封闭的乡村经济社会结构,促进了农民的自由流动,并保障了流动中的各项权利、权益,为外来人员的自由进入与融入提供了有利条件,促进城乡社会从分割走向融合,改革实践是农民自由解放的新里程碑。在此基础上,温州市进行了农村社区重建,通过社区空间重组、组织体系重建、治理机构再造、治理机制改革,构造“城乡一体型”新社区,推动城乡基层社会对接,努力将新型农村社区逐步建设成具备政府公共管理服务功能、社区社会自我治理功能,能够为居住在社区内的不同性质居民提供平等服务、保障不同性质居民享有平等公民权利、公民待遇、社区成员权利,为社区居民提供情感归属及精神认同,具有开放性、容纳性的新型基层社会单元。基于上述考察分析,本文继而对建国以来温州农民自由发展历程及特征进行了总结性分析,对当前开放性、流动性社会发展中,温州农村新社区的社会融合状况进行了定量、定性考察,并对温州社会转型发展中农民自由的影响因素、社会融合影响因素进行了判断分析。转变社会中的农民流动仅仅是一个大的历史背景,而流动中的农民自由及生存发展权利与权益才是农民流动背后的实质与根本性问题。正是基于此,本文建基于温州样本的实证研究,对转变社会中农民流动背景下农民自由及社区社会融合这一实质性问题进行了深度探讨。本文首先指出了“自由与融合”是社会流动、开放背景中农民的历史性新命题,并对国内外历史进程中农民自由及社会融合问题进行回顾与分析,探讨国内外农民自由的构成内容,及农民自由与社会融合的关键影响因素。此基础上,本文对所研究的核心内容,何为农民自由、农民自由的影响因素、转变社会中的农民自由实现途径等问题进行了理论提炼;自由的个体何去何从、融合性社会及社区社会融合何以可能等诸多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对自由、人性、社会制度等抽象问题进行了余论探讨。基于温州样本的微观考察,及社会发展的宏观性分析,本文得出如下结论:第一,农民自由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呈现出层次与差异性。个体是历史的、实践的、具体的,社会发展的历史性及阶段性决定了,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广大农民呈现出不同的自由状况,体现在政治、经济、社会及精神文化不同层面。第二,人性解放与发展是农民自由及个体自由的根本内涵。个体自由,外在体现为不同历史时期个体维持生存与发展的一系列需求,这些仅仅是个体自由的外化,人性解放与发展才是人类自由的根本内涵所在。第三,社会制度是转变社会中农民自由的关键影响因素。在现实中,存在于特定经济社会结构中的个体及外化的社会关系,都受到嵌入到该经济社会的各种制度的规范与约束,一旦制度规约偏离促进人性自由方向发展,它对人的束缚性就潜在地体现了出来。第四,在解构中构建开放性、容纳性新制度是保障当前农民自由发展的根本途径。破除强制嵌入到经济社会中的一系列封闭、排外社会制度,打破经济社会结构的封闭性、束缚性,建构新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各类要素自由流通、个体自由自主流动的新型融合性城乡社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个体权利权益平等,是实现个体自由发展的重要基础。第五,“自由”的个体内嵌于一个群体性、融合性社会。个体自由的实现是以他人的自由为基础,个体存在的社会是一个群体性社会,只有群体性社会实现了自由与融合发展,个体才能够真正实现自由发展。第六,开放制度体系是实现社区及社会有机融合的重要基础。不同层次融洽和谐社会的形成,都离不开制度的规范。由社区制度、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及人类社会制度等诸多制度构成的开放、容纳性的制度体系,能够推动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个体社会认同与归属,促进融合性社会的形成与人的自由发展。自由全面发展与人性绽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本质体现,不过,实践中的个体自由发展与融合性社会的形成,都需要建立在相应的社会制度基础之上。
二、湖北孝感市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实行“四个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湖北孝感市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实行“四个一”(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及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
(一) 基于Citespace的党务公开文献分析 |
(二) 研究现状 |
三、论文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难点和创新点 |
(一) 研究的难点 |
(二)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基础理论 |
第一节 党务公开的科学内涵 |
一、党务公开的概念分析 |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维度 |
第二节 党务公开的理论来源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党务公开学说 |
二、中国共产党的党务公开理论 |
第三节 党务公开的基本原理 |
一、党务公开是发展党内民主的理论基石 |
二、党务公开是政党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 |
三、党务公开与全党统一意志和行动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
四、党务公开是党内监督的便捷有效方法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历史进程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的萌芽和初步探索时期(1921年至1949年) |
一、初步探索严格保密下的党务公开 |
二、初步认识党务公开和党务保密的关系 |
三、初步发掘党务公开的功能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的探索与曲折时期(1949年至1978年) |
一、持续探索党务公开的功能 |
二、统筹党务公开和党务保密 |
三、党务公开的曲折发展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的恢复和发展时期(1978年至2012年) |
一、清晰界定党务公开范围 |
二、进一步阐释党务公开功能 |
第四节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的完善和创新时期(2012年至今) |
一、党务公开实现党规制度化 |
二、党务公开实现了全覆盖 |
三、党务公开与“四个全面”密切关联 |
第三章 世界主要政党党务公开的理论与实践 |
第一节 世界主要政党党务公开实践现状 |
一、世界主要政党党务公开理论 |
二、世界主要政党党务公开实践述评 |
第二节 世界主要政党党务公开的经验和启示 |
一、完善党内法规,提高党内事务整体透明度 |
二、运用新媒体力量,提升党务公开工作效能 |
三、明确党务公开定位,服从政党国家发展大局 |
四、积极创新同步开展,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
五、稳中有进逐步拓展,注意范围延展的渐进性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现实分析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的创新成效 |
一、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制度建设的做法与成效 |
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实践的做法与成效 |
第二节 党务公开现实困境的主要表征 |
一、党务公开认识之困:认识存在偏差 |
二、党务公开工作之困:工作相对滞后 |
三、党务公开制度之困:党务公开制度亟待完善 |
第三节 党务公开现实困境的主要成因 |
一、从思想根源上讲,就是“公心”不足 |
二、从制度机制上讲,就是“功能”淡化 |
三、从监督责任上讲,就是“责任”不实 |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路径创新 |
第一节 着力完善党务公开制度,确保党务公开有序运行 |
一、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破解制度“不足”之难 |
二、创新探索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破解制度“革新”之困 |
三、积极构建党务公开制度体系,破解制度“乏力”之痛 |
第二节 着力培育党务公开文化,发挥党务公开文化优势 |
一、“上下”同步,培育公开透明价值观 |
二、“内外”兼修,强化党务公开内心认同 |
三、“点面”结合,营造党务公开制度文化 |
第三节 着力革新党务公开技术,提升党务公开整体效能 |
一、更新公开理念,优化公开方式 |
二、精准公开内容,设置公开时效 |
三、量化评估标准,协同公开模式 |
四、搭建“IDKAW”模型,开展智慧党务公开 |
第四节 着力落实党务公开责任,确保党务公开贯彻落实 |
一、善以“思想+思路”,坚持动态问责 |
二、善以“同体+异体”,明确问责主体 |
三、善以“整体+局部”,确定问责范围 |
四、善以“组织+个人”,实现责任量化 |
第五节 着力健全党务公开机制,夯实党务公开工作基础 |
一、聚焦精准提质,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目录编制机制 |
二、聚焦继承创新,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舆情监测机制 |
三、聚焦求实求效,进一步完善党务保密工作各项机制 |
四、聚焦协同优化,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信息发布机制 |
结语 |
附录1: 中国共产党一大至十九大党章对于党务公开(保密)的规定一览 |
附录2: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于党务公开的具体规定 |
附录3: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于党务的规定 |
附录4: 系统动力学模型在党务公开研究的应用 |
附录5: 党务公开调查问卷和访谈提纲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拓宽五条传播渠道 广泛凝聚社会共识——黄石市下陆区政协面向社会传播共识的实践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一、拓宽“多平台学习”传播渠道,在界别委员中凝聚共识 |
二、拓宽“委员进社区”传播渠道,在联系群众中凝聚共识 |
三、拓宽“有事来商量”传播渠道,在基层协商中凝聚共识 |
(一)搭建活动平台。 |
(二)建立活动机制。 |
(三)加强活动保障。 |
四、拓宽“画好同心圆”传播渠道,在交流联谊中凝聚共识 |
(一)健全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机制。 |
(二)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
(三)开展交流联谊活动。 |
五、拓宽“特色化工作”传播渠道,在履职创新中凝聚共识 |
(3)生态文明视域下环评区域限批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章 环评区域限批制度之概述 |
1.1 环评区域限批的概念界定 |
1.2 环评区域限批的性质分析 |
1.3 环评区域限批制度的立法探索 |
第二章 环评区域限批制度之生态化 |
2.1 生态文明的内涵 |
2.2 立法生态化之拓展 |
2.3 生态文明对环评区域限批制度的新要求 |
2.3.1 对制度内容的新要求 |
2.3.2 对制度实施的新要求 |
第三章 生态文明视域下环评区域限批制度的实践现状与问题分析 |
3.1 环评区域限批制度实施以来的实践现状 |
3.2 生态文明视域下环评区域限批制度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分析 |
3.2.1 限批主体混乱 |
3.2.2 限批情形规定模糊 |
3.2.3 实施程序不完善 |
3.2.4 限批期限不一 |
第四章 生态文明视域下环评区域限批制度完善的具体建议 |
4.1 完善对于环评区域限批制度的立法 |
4.2 配置相关主体责任,完善监督、监测机制 |
4.3 强化公众参与程序 |
4.4 赋予救济性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问题研究 ——以恩施州利川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目标 |
(五)研究方法 |
一、乡村法律服务的法理分析 |
(一)乡村法律服务的内涵与特征 |
1.乡村法律服务的内涵 |
2.乡村法律服务的特征 |
(二)乡村法律服务的功能与价值 |
1.乡村法律服务的功能 |
2.乡村法律服务的价值 |
(三)乡村法律服务体系的构成 |
1.矛盾预防服务机制 |
2.矛盾化解服务机制 |
3.服务考核与保障机制 |
(四)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 |
1.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 |
2.推进司法行政改革 |
3.支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
4.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
二、恩施州利川市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
(一)恩施州利川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
(二)恩施州加强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 |
(三)利川市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 |
1.开展“律师进村,便民利民”法律服务活动 |
2.成立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 |
3.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层级调处机制 |
4.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 |
(四)利川市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 |
1.乡土法治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和利用 |
2.矛盾纠纷处理取得较大进展 |
3.群众法律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
三、利川市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存在的问题 |
1.法律服务人才稀缺 |
2.法律服务经费不足 |
3.法律服务落实不到位 |
4.法律服务平台单一 |
(二)原因分析 |
1.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 |
2.地方文化习俗的影响 |
3.法律服务供应主体的欠缺 |
四、进一步推进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
(一)加大法律服务发展支持力度 |
1.强化党政机关的领导作用 |
2.发挥社会组织的特殊功能 |
3.增强财力保障力度 |
(二)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
1.提高专业法律服务水平 |
2.进一步激活乡土法律服务主体 |
3.引入其他法律服务资源 |
(三)完善法律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
1.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的设置和组织管理 |
2.健全法律服务工作考核评估制度 |
3.规范法律服务工作奖惩办法 |
(四)推进法律服务现代化 |
1.强化法律服务公共性 |
2.加强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
3.创新法律服务方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5)政协制度基层拓展的问题探析 ——对南京市Z区街道政协工委工作机制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 关于人民政协制度的研究 |
(二) 关于基层人民政协的研究 |
(三) 关于政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 |
三、基本概念 |
(一) 人民政协制度 |
(二) 基层 |
四、研究方法与行文结构 |
(一) 研究方法 |
(二) 行文结构 |
第一章 理论与现实:政协制度基层拓展的必要性 |
一、人民政协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 协商民主理论 |
(二) 统一战线理论 |
(三) 社会治理理论 |
(四) 人民政协通过协商民主参与社会治理 |
二、新形势对政协制度提出的挑战 |
(一)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提出 |
(二) 相对独立社会形态的出现 |
(三) 社会治理的复杂性 |
三、新形势下人民政协的价值与定位 |
(一) 人民政协的定位 |
(二) 新形势对人民政协的新要求 |
(三) 基层政协制度拓展的现实需求 |
第二章 基础与潜力:政协制度基层拓展的可行性 |
一、制度建设的基础 |
(一) 政协法律地位不断提高的外部保障 |
(二) 政协制度建设逐步体系化的内部支持 |
二、社会治理空间的供给 |
(一) 基层群众自治让渡的空间 |
(二) 基层协商民主的良好态势 |
三、各地创新试点的实践支持 |
(一) 多省市的普遍试点 |
(二) 机构职能的逐步拓展 |
第三章 实践与探索:南京市Z区政协街道工委的建设现状 |
一、街道政协工委发展概况 |
(一) 成立背景及筹建进程 |
(二) 机构地位与人员组成 |
(三) 工作职责及运行机制 |
二、街道政协工委的协商民主实践 |
(一) 开展街道民主协商 |
(二) 分层开展协商议事 |
(三) 街道党政出题协商 |
(四) 探索网络议政协商 |
三、街道政协工委的工作开展 |
(一) 提交提案信息 |
(二) 组织委组活动 |
(三) 督促提案办理 |
(四) 提供联络服务 |
(五) 开展理论培训 |
第四章 问题与分析:街道政协工委运行的问题发现与原因 |
一、街道政协工委参与社会治理的案例分析 |
(一) 通过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参与城乡建设治理 |
(二) 通过提案跟进与督办参与民生保障治理 |
(三) 通过社区民主协商议事参与乡村治理 |
二、街道政协工委的运行问题 |
(一) 制度落实不到位 |
(二) 角色定位不准 |
(三) 机构建设不足 |
(四) 工作效果不理想 |
(五) 委员履职参与度不高 |
三、街道政协工委运行问题的成因 |
(一) 长效制度规范不健全 |
(二) 工作人员组织安排不合理 |
(三) 政协委员履职意识不强 |
(四) 外部环境支持乏力 |
第五章 思考与展望:乡镇(街道)政协机构的发展趋向 |
一、乡镇(街道)政协机构发展的前景展望 |
二、完善乡镇(街道)政协机构发展的对策 |
(一) 加强制度层面的长效机制建设 |
(二) 规范机构层面的配套设置 |
(三) 强化委员层面的政治能力培育 |
(四) 完善基层政协委员评估考核机制 |
(五) 营造基层政协协商民主的良好环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导论 |
一、问题聚焦与研究意义 |
(一)现实问题聚焦 |
(二)问题研究意义 |
(三)问题研究价值 |
二、文献综述与相关评论 |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与评论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现状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研究方向 |
三、研究设计与主要框架 |
(一)明确调查研究要素 |
(二)科学选取研究方法 |
(三)合理设计研究框架 |
四、资料来源与数据说明 |
(一)历史文献资料来源 |
(二)实地访谈资料来源 |
(三)核心概念内涵界定 |
第二章 中外权力制约思想比较 |
一、权力制约的理论内涵 |
(一)权力的本质定义 |
(二)权力的固有特征 |
(三)制约与监督辨析 |
二、中国传统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中国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中国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中国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历代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西方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西方中世纪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西方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马克思主义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开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主体化权力制约思想 |
五、中外权力制约理论体系 |
(一)以道德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先导 |
(二)以法律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保障 |
(三)以权力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核心 |
(四)以权利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根本 |
(五)以社会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依据 |
第三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现状 |
一、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建制的演变 |
(一)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地方党委建制的雏形 |
(二)土地革命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形成 |
(三)抗日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发展 |
(四)解放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调整 |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党委建制的成熟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的经验做法 |
(一)地方党委书记选拔标准逐步得到明确,凸现党性坚定首要性 |
(二)地方党委书记任用程序逐步得到规范,呈现环节设计科学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逐步得到控制,体现流程管理严肃性 |
(四)地方党委书记绩效考核逐步得到优化,实现评价方式合理性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监督逐步得到健全,展现腐败整治威慑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要素 |
(一)地方党委书记职位厘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分析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成长特征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模量定律”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含义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特征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成因 |
第四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衡量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现象的界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认定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定义的确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要件 |
(一)“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性别构成 |
(二)“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级别构成 |
(三)“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地域分布 |
(四)“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期间 |
(五)“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年龄 |
(六)“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潜伏时长 |
(七)“落马”地方党委书记腐败类型 |
(八)“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罪名分布 |
(九)“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判处结果 |
三、地方党委书记违法乱纪的行为特征 |
(一)违反政治纪律,挑战党中央权威 |
(二)违反组织纪律,干部选任藏猫腻 |
(三)违反廉洁纪律,官商勾结搞腐败 |
(四)违反群众纪律,脱离群众捞名利 |
(五)违反工作纪律,言行不一污形象 |
(六)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受堕牢笼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运行轨迹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形成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转化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强化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重复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惩罚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成因追问 |
(一)地方党委书记心理贪欲强化是权力腐败的原始驱动力 |
(二)地方党委书记制度规定泛化是权力腐败的外在驱动力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异化是权力腐败的内在驱动力 |
(四)地方党委书记管理监督弱化是权力腐败的间接驱动力 |
(五)地方党委书记人情交往物化是权力腐败的直接驱动力 |
第五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自我律动法”的实施途径 |
(一)加强党性修养,坚定对党忠诚执政立场 |
(二)明确主攻方向,树立稳中求进执政目标 |
(三)提高领导水平 带好立党为公执政队伍 |
(四)坚持服务群众 打牢为民造福执政基础 |
(五)发扬民主作风 完善求真务实执政机制 |
(六)勤于学习调研 提高实干兴邦执政魄力 |
(七)践行法治思维 形成改革创新执政方法 |
(八)锐意攻坚克难 肩负敢于担当执政责任 |
(九)保持党员本色 固守清正廉洁执政底线 |
(十)加强官德修养 涵泳诚信平实执政道德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的他律途径 |
(一)加强人才储备精准“育权”、好中选优正本清源 |
(二)改进选任方式法定“授权”、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
(三)明确权力边界科学“厘权”、合理定位职责明晰 |
(四)科学划分权责依法“制权”、坚持原则恪守规矩 |
(五)推进党务公开全程“晒权”、公布清单职责法定 |
(六)设计权力流程依规“行权”、固化程序规范运行 |
(七)加强权力制约有效“控权”、严格制度强化监督 |
(八)优化考评机制公正“评权”、创新方式科学考核 |
(九)完善奖惩机制规范“退权”、优胜劣汰吐故纳新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件 |
附件1 “现任”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2 “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3 党中央制定的权力监督制度简明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相关学术研究成果 |
后记 |
(7)社区治理起来 ——对“开放空间会议+”及其实践的理解(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 武昌区社区体制改革研究:居民自治的缺失 |
(二) 坪山新区社区建设调研:组织居民同样重要 |
(三) 海曙区参与式治理调研:技术助力组织参与 |
(四) 社会技术的民主实验场:技术的魅力与使命 |
二、研究进展 |
(一) 社区社会治理机制 |
(二) 开放空间会议研究 |
三、研究假设与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一) 文献研究 |
(二) 案例研究 |
(三) 深度访谈 |
五、主要概念 |
(一) 社会技术 |
(二) 开放空间会议 |
(三) 开放空间会议+ |
(四) 社区治理机制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 论文的创新之处 |
(二) 论文存在的不足 |
第二章 循循渐进——我国社区治理的历史发生与发展 |
一、我国社区管理到社区治理发生及关联 |
(一) 从统治、管理到治理 |
(二) 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 |
(三) 社区管理到社区治理 |
二、当前我国社区治理机制困境 |
(一) 历史遗留,体制惯性 |
(二) 治理技术研究的缺失 |
(三) 社会技术转换程度低 |
(四) 社区治理机制的困境 |
三、我国社区治理机制价值追求及未来走向 |
(一) 我国社区治理机制价值追求 |
(二) 我国社区治理机制未来走向 |
第三章 意外惊喜——“开放空间会议+”社会治理系统机制 |
一、作为社会技术的开放空间会议 |
(一) 开放空间会议是技术 |
(二) 开放空间会议是社会技术 |
(三) 开放空间会议是软技术 |
二、“开放空间会议+”一套社会治理的技术体系 |
三、“开放空间会议+”一套社会治理的系统机制 |
四、“开放空间会议+”理念、原则与要素 |
(一) “开放空间会议+”理念 |
(二) “开放空间会议+”原则 |
(三) “开放空间会议+”要素 |
第四章 大刀阔斧——“开放空间会议+”发展及其实践 |
一、“开放空间会议+”技术版本的阶段划分 |
二、“开放空间会议+”实践研究 |
(一) 需求表达机制 |
(二) 问题讨论机制 |
(三) 公约协商机制 |
(四) 活动策划机制 |
(五) 事务分流机制 |
(六) 资源链接机制 |
(七) 评估参与机制 |
第五章 抽丝剥茧——社区治理可持续之四维合力 |
一、项目运行的考察 |
(一) 项目制:社区治理的社会化 |
(二) 公益创投的项目化运作流程 |
(三) 苏州姑苏区居民自治项目化 |
(四) 湖北省社区公益项目项目化 |
二、社区治理可持续:政府、技术、社工和社会的四维合力 |
(一) 社工给力——社工能力专业化 |
(二) 技术助力——技术体系科学化 |
(三) 政府推力——行政扶持明晰化 |
(四) 社会接力——社会参与常态化 |
第六章 意犹未尽——“开放空间会议+”价值与局限 |
一、“开放空间会议+”价值 |
二、“开放空间会议+”适用性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信访工作困局与破解路径研究 ——以沈阳市信访工作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框架结构 |
1.5 重点和难点 |
第二章 信访工作的发展历程 |
2.1 国家层面的沿革与发展 |
2.2 沈阳市信访工作的改革与实践 |
2.2.1 沈阳市信访工作改革的背景 |
2.2.2 沈阳市信访工作发展、改革的进程 |
2.2.3 沈阳信访工作改革的主要做法 |
第三章 信访工作困局凸显的问题及成因 |
3.1 我国信访工作困局凸显出的问题 |
3.1.1 信访维稳成本高昂 |
3.1.2 信访总量居高不下 |
3.1.3 信访功能被无限放大 |
3.1.4 越级访、非正常访持续高发 |
3.1.5 “信访不信法”现象突出 |
3.2 我国信访工作实践面临问题的成因分析 |
3.2.1 “清官”情结和人治思想的影响 |
3.2.2 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新老矛盾叠加效应 |
3.2.3 政府不作为、乱作为加重信访压力 |
3.2.4 行政复议、调解、仲裁、司法等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作用缺失 |
第四章 破解信访工作困局的路径 |
4.1 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
4.1.1 推进服务、责任、效能型政府建设 |
4.1.2 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
4.2 改革完善现有信访制度 |
4.2.1 科学定位信访工作职能 |
4.2.2 完善信访法律法规 |
4.2.3 规范信访工作程序 |
4.2.4 规范信访终结制度 |
4.3 畅通民意表达、权利救济渠道 |
4.3.1 提高行政复议效能 |
4.3.2 改革完善司法制度 |
4.3.3 实现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的无缝衔接 |
4.3.4 充分发挥民间组织作用 |
4.4 建立科学的信访工作机制 |
4.4.1 健全信访信息分析研判机制 |
4.4.2 建立健全信访风险评估机制 |
4.4.3 建立科学的信访工作考评机制 |
4.4.4 健全问题解决跟踪督查机制 |
4.5 引导公民依法有序信访 |
4.5.1 引入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 |
4.5.2 完善基层信访代理制度 |
4.5.3 规范信访救助程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9)抓好三大重点 推进政协群众工作(论文提纲范文)
一、献计出力, 让更多发展成 果惠及群众 |
二、关注民生, 维护人民群众 的根本利益 |
三、创新机制, 专项活动服务 基层群众 |
(10)分离与融合:转变社会中的农民流动与社区融合 ——基于温州的实证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农民流动中的内在束缚:研究缘起及问题的提出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一) 主要研究内容 |
(二) 主要分析框架及分析视角 |
(三) 主要分析方法及分析单位 |
(四) 简短的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论文框架 |
四、研究方法及资料来源 |
(一) 理论研究方法 |
(二) 实证研究方法及资料来源 |
五、相关概念界定 |
(一) 自由及农民自由 |
(二) 社区及社会融合 |
(三) 农村社区及社区治理 |
六、论文研究中几对关系的交代与说明 |
(一) 社会转型与转变社会 |
(二) 农民流动与农民自由 |
(三) 社区社会融合与社会融合 |
七、个案介绍 |
第二章 改革开放前温州农村社会变革中的农民 |
一、1950-1957:土改、合作化与包产到户 |
(一) 土改 |
(二) 合作化 |
(三) 包产到户 |
二、1958-1978:人民公社化 |
(一) 走集体 |
(二) 大跃进 |
(三) 再包产到户 |
(四) 社队经济及发展副业 |
小结 生存伦理及制度收放中的农民现实自由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温州农村社会变革中的农民及现实困境 |
一、1978-1984:人民公社后期 |
(一)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
(二) 进城与造城 |
二、1985-2006:乡政村治时期 |
(一) 村民自治 |
(二) 经济社会转型与分化 |
三、2006年以来:现实矛盾与困境 |
(一) 基层治理体系滞后 |
(二) 农民公共服务供需不平衡 |
(三) “村社一体”、“政经不分” |
(四) 分化、流动中的封闭、分割与排外 |
小结 农民自由的扩展及社会流动中的结构性束缚 |
第四章 三分三改 |
一、政经分开 |
(一) 政经不分的历史 |
(二) 村委会和经济组织的分离 |
(三) “身份分离”促进的农民自由 |
二、资地分开 |
(一) 集体资产的捆绑性束缚 |
(二) 土地资产与非土地资产的分离经营 |
(三) 资产重组的农民自主及自由 |
三、户产分开 |
(一) “户产一体”背景下的社区封闭与排外 |
(二) 户口与产权组织关系的分离改革 |
(三) “产权明晰”推动的自由流动与利益维护 |
四、股改 |
(一) “人人有份、人人无份”的集体资产 |
(二) 经营性资产的量化入股 |
(三) “资产量化”的个体财产与经济自由支配权 |
五、地改 |
(一) 集体产权下的土地要素流动困境 |
(二) 农用地、宅基地、建设用地改革 |
(三) “地权变革”盘活的土地财产及农民“离土离乡” |
六、户改 |
(一) 城乡二元户籍及利益捆绑 |
(二) 剥离附属功能、恢复社会管理功能的户籍改革 |
(三) “户改”启动的迁徙自由及流动中的公民权利 |
小结 “三分三改”突破的封闭经济社会结构及促进的农民自由 |
第五章 社区重建 |
一、农村社区重建的背景及现实基础 |
(一) 社区重建的历史背景 |
(二) 社区重建的基础与目标 |
二、社区地域空间的重组 |
(一) 跨越村界的联合大社区 |
(二) 突破封闭边界的自由与认同 |
三、社区组织体系重构 |
(一) 开放性组织体系 |
(二) 全覆盖管理、服务中的平等、认同及归属 |
四、社区治理机构再造 |
(一) 合作性治理机构 |
(二) 开放治理中的自我公共空间 |
五、社区治理机制变革 |
(一) 协商式治理机制 |
(二) 多元参与中的自由与认同 |
小结 流动背景下社会重建中的个体化、认同与归属 |
第六章 转变社会中的温州农民自由及社区社会融合 |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温州农民自由发展历程及特征 |
(一) 建国初期:制度建构中的“自由”及“不自由” |
(二) 集体化时期:封闭社会结构中的农民自由及其抗争 |
(三) 改革开放以来:制度变革释放的自由及其限度 |
(四) 新时期:“三分三改”释放的新自由 |
二、农民流动背景下的当代新社区社会融合现状 |
(一) 社会融合的多维度因素 |
(二) 社区社会融合的指标体系建构 |
(三) 基于融合指标体系的温州新社区考察 |
(四) 社区社会融合效度考察的基本结论 |
三、温州转变社会中农民自由与社区社会融合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 温州转变社会中农民自由的影响因素 |
(二) 流动背景下现代新社区社会融合的影响因素 |
小结 曲折的个体化及艰难的再嵌入融合 |
第七章 讨论与结论转变社会中农民自由与社会融合的制度基础 |
一、流动背景下的农民自由与融合: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民历史新命运 |
二、我国历史进程中的农民自由及社会融合 |
(一) 传统专制社会中的农民自由及社会融合 |
(二) 建国以来的农民自由及社会融合状况 |
(三) 农民自由与社会融合的制度关联性 |
三、国外农村基层社会变革中的农民自由及社会融合 |
(一) 基层社会制度变迁改变的“农民命运” |
(二) 社会制度构建的“社会融合” |
(三) 国外社会变革中农民自由与社会融合的制度价值 |
四、农民的自由及其实现 |
(一) 农民自由 |
(二) 农民自由的影响因素 |
(三) 农民自由的实现 |
五、自由中的社区社会融合 |
(一) “自由”个体何去何从 |
(二) 融合性社会 |
(三) 社区社会融合何以可能 |
六、社区社会融合基础上的人类社会大融合 |
七、基本结论 |
余论 自由、人性与制度 |
附录一 调查问卷 |
附录二 部分访谈资料 |
参考文献 |
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湖北孝感市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实行“四个一”(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研究[D]. 黎芳宇. 中共中央党校, 2021
- [2]拓宽五条传播渠道 广泛凝聚社会共识——黄石市下陆区政协面向社会传播共识的实践探索[J]. 陆宏江. 湖北政协, 2020(09)
- [3]生态文明视域下环评区域限批制度研究[D]. 姚一鸣. 广西大学, 2019(01)
- [4]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问题研究 ——以恩施州利川市为例[D]. 李婷婷. 中南民族大学, 2019(08)
- [5]政协制度基层拓展的问题探析 ——对南京市Z区街道政协工委工作机制的考察[D]. 许小凤. 南京大学, 2019(07)
- [6]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D]. 冯志峰.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7]社区治理起来 ——对“开放空间会议+”及其实践的理解[D]. 张继军. 华中师范大学, 2017(05)
- [8]信访工作困局与破解路径研究 ——以沈阳市信访工作为例[D]. 贾俊兴. 山东大学, 2015(02)
- [9]抓好三大重点 推进政协群众工作[J]. 李国. 世纪行, 2014(04)
- [10]分离与融合:转变社会中的农民流动与社区融合 ——基于温州的实证调查[D]. 李增元. 华中师范大学, 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