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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班子运行调研报告

问:贵州省红十字会的工作职责
  1. 答:捐献器官有哪些要求?
问:新修订《红十字会法》增加了什么内容?
  1. 答:5月8日,世界红十字会日。今天,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正式施行。
    此次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增添了不少监督条款,推动红十字会慧盯进行自我监督和社会监督,从法律上对红十字会人道主义运动和慈善事业予以支埋老持和规范。这是红十字会适应新形势的改革和完善。
    历史存在的问题:
    在时间的长河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始终熠熠生辉。但是,近年来的一些恶意炒作,使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质疑。这与红十字会制度缺少约束、信息公开不够等不无关系。慈善本是“玻璃缸里的鱼”,所有捐赠人都有权利了解款物去向。
    尤其是近年来慈善公益事业迅速发展,红十字会经手的捐赠款物越来越多,数额巨大。在这种情况下,红十字会的监督机制、信息公开制度自然进入公众视野,并备受关注。
    对红十字会法作这样的修订,是对红十字会组织治理机制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明确了执委会的职能定位,规定“执行委员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其人员组成由理事会决定,向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明确了监事会负责人的产生及其职责,规定“监事会民主推选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受监事会监督。”从而形成一个由理事会、执委会、监事会共同组成、责任明晰的组织治理结构,即理事会负责重大决策、执委会负责具体执前液和行、监事会负责有效监督,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相统一的内部权力运行与制度制约机制。
    这种权责分明、管监分离的新型治理结构,是红十字会法修订的重要成果,也是我国红十字组织制度建设的一大跨越,必将极大提升红十字会依法治理和依法监督的水平。

本文来源: https://www.lw766.cn/article/76623431a03bfda4f7a264d0.html